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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推荐16篇】 经营合同(汇总20篇)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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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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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合伙人: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共同合伙人为三方,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宾馆,合伙人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的经营项目、宾馆住宿、经营地址:

二、宾馆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宗旨;

三、合伙期限:自年至年,共年。

四、投资方式:

1、金额:(大写)合伙人每份投资额。(合伙人的资金可分成两小股,为一方投资的资金,需提供投资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但不得参与管理、经营方式)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设立投资存取账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共有账户,并设立合伙方的手机短信业务。

五、合伙共同协商管理人。管理须敬业,负责的态度管理好宾馆。按时上账、打款、盈利分红、按投资比例分红。由于合伙人为五户联保,取得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管理人须按时清息还款。

六、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所占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红;

2、经营过程中先以还清贷款后现金每月分红;

3、各合伙人贷款期限到期前一个月,盈利不足以还清贷款时,各合伙人须负担还清自己名下剩余贷款;

4、不得影响他人信誉度或以后的发展。

七、合伙负责人事务。

1、为合伙负责人,要对合伙事件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帐目管理等。

2、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生效。

3、财务须每日每月客户数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伙人要对管理人帐目核查,签字后生效。

八、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共有;

2、共同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债务;

3、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九、退出转让

1、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旧与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两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按退出方式对待;

6、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7、退伙后,以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十、合伙退出清算

1、合伙期间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担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后如有剩余资金,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还清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认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伙协议经合伙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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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3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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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

举办合资经营公司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章 合营公司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现有企业。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当定地址在中国———— 地,邮政编码为————,法定代表性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国适用法律成立并在该国登记注册的现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第三 章合营公司的建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在中国____建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其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颁布的法律约束与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仅以现行的或日后修改的本合同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清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由甲、乙双方认缴出资组成。

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厂房设施 美元

(见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机器设备 万美元

(见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表)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金 万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按缴付出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

中间值计算。由于汇率变化,甲、乙方将增加或减少设备的投入以保证出资比例不变。甲方声明,甲方出资的上述资产管理局(以简称"国管局")评估。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各方应按下述规定提供各自的投资,甲方应在取得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天内将其投入的资产移交到合营公司名下;乙方出资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全部缴清或按下述情况缴付,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月内缴付不少于总出资额的百分之×%)。

甲方出资以办完所需的法律手续为准:

乙方现金出资以中国银行收到汇票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合营公司经营期内,各方可以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公司再投资,各方也可从合营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再投资,直至达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以上第十条以现金和/或实物出资后,应立即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其出资额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各方邮资证明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日期和金额。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其已投入的资本。甲、乙双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合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其在合营公司中出资额的任何部分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和手续等;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1.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合同引进项目的联络以及安排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及开拓;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5.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外籍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合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和费用

第十八条 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划定的场地,交付合营公司使用。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对该场地有独立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合营公司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与甲方就水、电、蒸气、厂内通道等公用设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见附件三),以使合营公司得到保持稳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在领到营业执照后,有权根据执照的规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与销售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合营公司应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合营公司可经由下列渠道出口产品:

1.通过双方各自的销售网络或其它渠道出口;

2.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3.经过其它代理机构出口。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产品出口与材料国产化是保持合营公司外汇平衡的重要手段。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出口。

第二十三第 合营公司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来保持外汇平衡,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收取外汇。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由甲方委派,——名由乙方委派。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一名(以下称为筐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名(以下称为副董事长),首任董事长由甲(或乙)方从甲(乙)方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乙(或甲)方从乙(甲)方董事中指定,任期四年。其后各任以轮换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从委派之日起任期四年,经提名方再次委派,可以连队。董事会中因故出现空缺时,应由原提名方及时指派人员继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当更换人选时,有关一方应于十四天前书面通在董事会和另一方。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

宜,董事会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营公司的章程和章程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与解散;

3.合营公司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兼并与联合;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5.设立合营公司的分支机构;

6.批准合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7.决定合营公司年工经营方针和计划;

8.批准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9.决定合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

11.涉及任何一方和合营公司利益冲突的事项。

对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至少——名董事通过:

1.合营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及有关合营公司资产的购置、租凭、出买或抵押

等事宜;

2.合营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查并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

4.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

遇;

5.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式的福利和工资制度。

6.确定和调整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7.决定合营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

8.决定合营公司的保险种类和投保范围;

9.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经营权限的授予;

10.决定合营公司职工的住房及各项福利事宜;

11.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在副董事长不在时)代表合营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以上(含——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发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公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以通过传或传真交换书面表决的形式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理会的四分之三。不够四分之三的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手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记录用中英文文字书写,并且每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名。首任总经理由乙(或甲)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乙各委派×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决定,任期可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分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总经理代表合营公司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经董事会委派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分别担任合营公司设置的各管理部门的部门经理。他们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机构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问题:

1.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销售以及合营公司其他经营工作;

2.签订、修改或取消任何长期(一年以上)购销或分销售合同;

3.签订关于合营公司资金贷款或对合营公司提供信贷的合同;

4.签订任何借款合同;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6.组织分支机构的建立;

7.组织制定与提议修改管理员工的标准或规定;

8.有关职工养老金、退休、奖励、保险或其他福利计划的事务;

9.除第九、第十章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处理以外的与合营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所有事务;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的,经查理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筹备和组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期间,可设立筹备处,筹备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备外主任一人,由甲(或乙)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乙(或甲)方推荐。

第三十七条 筹备处负责有关合营公司筹备和建设的具体事宜。

第三十八条 筹备处在保营公司组建完成并办理守毕移交手续后,经董理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及关员工的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决定后发布执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享有聘用及辞退员工的劳动管理自主权。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与员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上报北京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任何时候推荐不超过×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第四十三条 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标准为: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年美元,各项福利补贴为每人每年美元。(见附件四)。该工资及福利祉贴由合营公司支付给乙方。

全体甲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每年美元等额的人民币(见附件五)。支付办

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中方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式业务能力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将相应提高职工工资。合营公司方退休人员的工资按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总经理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解除合同。对被解除合同的职工,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关于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工作。

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遵照董事会通过的合营公司奖励制度对职工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中外职工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个人所行税。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向当地的税务局司、合营双主及其工作人员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璺和条例。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报告应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应采用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货币。此外,对于外汇帐目,以外汇现金、盛行存款、债权、债务、收益、支出等表示的外汇实际收支或预期收支均应有详细记录和必要的报告及报表。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应每月准备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在每会计年度的年

末准备所有需的其他报表的报告。年终财务报表(用中、英文书写)应报董事会批准并报法地税务机关和合营公司甲、乙方各自的主管部门。

第五十四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这合营公司因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应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合营公司的外部财务审查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同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依法纳税和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

第五十九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前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十四章 外汇管理

第六十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外汇平衡的事宜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存入中国银行外汇帐户,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支出将从该外汇帐户中支取,合营公司的外汇必须保征下列支出:

(1)为合营公司进口必要的机器设备、零件和材料;

(2)支付合营公司外籍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合营公司雇员的海外旅行费用;

(3)偿还合营公司外汇贷款和利息;

第六十二条 鉴于乙方以外汇形式进行投资,合营公司将从其通过出口或其它方法所得个汇收入中优先支付乙方应得利润。

第六十三条 在合营期满或终止的情况,乙方将优先获得合营公司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

第六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合营公司将努力减少乙方外汇投资

第十五章 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五条 合营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如经双同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公司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公司期限。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在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终止合营公司。该项终止应在终止前九十天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并报送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公司期限届满。

2.合营公司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继续经营。

4.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

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预计的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第六十八条合营公司在得到终止营业的批准之后,应立即进行财产清理。董事会应提出清理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有关部门审核。在清理期间,合营公司应停止其经济行动,清算委员会应负责要求合营公司遵守有关的法律程序。合营公司应首先给予债权人以优先清偿权,其余的资产应在甲、乙方中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交清算报告。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并同时对外公告。合营公司解散后,各项帐册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七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七十二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支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八(8%)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五条 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五条由于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任何一方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份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份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七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 支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八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 文字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正本各四(4)份,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八十条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珍

附件三:合营公司对甲方公用设施有偿使用的协议

附件四:乙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附件五: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第八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二条 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或传真发送的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邮政地址。

第八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正式授权代表在中国×地签字。

中国——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

举办合资经营公司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章 合营公司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现有企业。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当定地址在中国———— 地,邮政编码为————,法定代表性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国适用法律成立并在该国登记注册的现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第三 章合营公司的建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在中国____建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其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颁布的法律约束与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仅以现行的或日后修改的本合同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清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由甲、乙双方认缴出资组成。

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厂房设施 美元

(见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机器设备 万美元

(见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表)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金 万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按缴付出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

中间值计算。由于汇率变化,甲、乙方将增加或减少设备的投入以保证出资比例不变。甲方声明,甲方出资的上述资产管理局(以简称"国管局")评估。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各方应按下述规定提供各自的投资,甲方应在取得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天内将其投入的资产移交到合营公司名下;乙方出资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全部缴清或按下述情况缴付,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月内缴付不少于总出资额的百分之×%)。

甲方出资以办完所需的法律手续为准:

乙方现金出资以中国银行收到汇票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合营公司经营期内,各方可以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公司再投资,各方也可从合营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再投资,直至达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以上第十条以现金和/或实物出资后,应立即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其出资额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各方邮资证明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日期和金额。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其已投入的资本。甲、乙双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合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其在合营公司中出资额的任何部分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和手续等;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1.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合同引进项目的联络以及安排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及开拓;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5.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外籍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合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和费用

第十八条 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划定的场地,交付合营公司使用。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对该场地有独立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合营公司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与甲方就水、电、蒸气、厂内通道等公用设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见附件三),以使合营公司得到保持稳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在领到营业执照后,有权根据执照的规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与销售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合营公司应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合营公司可经由下列渠道出口产品:

1.通过双方各自的销售网络或其它渠道出口;

2.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3.经过其它代理机构出口。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产品出口与材料国产化是保持合营公司外汇平衡的重要手段。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出口。

第二十三第 合营公司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来保持外汇平衡,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收取外汇。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由甲方委派,——名由乙方委派。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一名(以下称为筐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名(以下称为副董事长),首任董事长由甲(或乙)方从甲(乙)方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乙(或甲)方从乙(甲)方董事中指定,任期四年。其后各任以轮换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从委派之日起任期四年,经提名方再次委派,可以连队。董事会中因故出现空缺时,应由原提名方及时指派人员继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当更换人选时,有关一方应于十四天前书面通在董事会和另一方。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

宜,董事会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营公司的章程和章程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与解散;

3.合营公司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兼并与联合;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5.设立合营公司的分支机构;

6.批准合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7.决定合营公司年工经营方针和计划;

8.批准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9.决定合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

11.涉及任何一方和合营公司利益冲突的事项。

对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至少——名董事通过:

1.合营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及有关合营公司资产的购置、租凭、出买或抵押

等事宜;

2.合营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查并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

4.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

遇;

5.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式的福利和工资制度。

6.确定和调整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7.决定合营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

8.决定合营公司的保险种类和投保范围;

9.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经营权限的授予;

10.决定合营公司职工的住房及各项福利事宜;

11.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在副董事长不在时)代表合营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以上(含——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发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公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以通过传或传真交换书面表决的形式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理会的四分之三。不够四分之三的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手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记录用中英文文字书写,并且每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名。首任总经理由乙(或甲)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乙各委派×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决定,任期可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分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总经理代表合营公司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经董事会委派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分别担任合营公司设置的各管理部门的部门经理。他们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机构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问题:

1.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销售以及合营公司其他经营工作;

2.签订、修改或取消任何长期(一年以上)购销或分销售合同;

3.签订关于合营公司资金贷款或对合营公司提供信贷的合同;

4.签订任何借款合同;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6.组织分支机构的建立;

7.组织制定与提议修改管理员工的标准或规定;

8.有关职工养老金、退休、奖励、保险或其他福利计划的事务;

9.除第九、第十章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处理以外的与合营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所有事务;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的,经查理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筹备和组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期间,可设立筹备处,筹备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备外主任一人,由甲(或乙)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乙(或甲)方推荐。

第三十七条 筹备处负责有关合营公司筹备和建设的具体事宜。

第三十八条 筹备处在保营公司组建完成并办理守毕移交手续后,经董理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及关员工的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决定后发布执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享有聘用及辞退员工的劳动管理自主权。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与员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上报北京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任何时候推荐不超过×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第四十三条 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标准为: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年美元,各项福利补贴为每人每年美元。(见附件四)。该工资及福利祉贴由合营公司支付给乙方。

全体甲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每年美元等额的人民币(见附件五)。支付办

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中方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式业务能力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将相应提高职工工资。合营公司方退休人员的工资按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总经理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解除合同。对被解除合同的职工,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关于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工作。

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遵照董事会通过的合营公司奖励制度对职工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中外职工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个人所行税。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向当地的税务局司、合营双主及其工作人员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璺和条例。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报告应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应采用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货币。此外,对于外汇帐目,以外汇现金、盛行存款、债权、债务、收益、支出等表示的外汇实际收支或预期收支均应有详细记录和必要的报告及报表。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应每月准备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在每会计年度的年

末准备所有需的其他报表的报告。年终财务报表(用中、英文书写)应报董事会批准并报法地税务机关和合营公司甲、乙方各自的主管部门。

第五十四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这合营公司因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应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合营公司的外部财务审查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同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依法纳税和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

第五十九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前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十四章 外汇管理

第六十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外汇平衡的事宜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存入中国银行外汇帐户,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支出将从该外汇帐户中支取,合营公司的外汇必须保征下列支出:

(1)为合营公司进口必要的机器设备、零件和材料;

(2)支付合营公司外籍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合营公司雇员的海外旅行费用;

(3)偿还合营公司外汇贷款和利息;

第六十二条 鉴于乙方以外汇形式进行投资,合营公司将从其通过出口或其它方法所得个汇收入中优先支付乙方应得利润。

第六十三条 在合营期满或终止的情况,乙方将优先获得合营公司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

第六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合营公司将努力减少乙方外汇投资

第十五章 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五条 合营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如经双同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公司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公司期限。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在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终止合营公司。该项终止应在终止前九十天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并报送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公司期限届满。

2.合营公司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继续经营。

4.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

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预计的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第六十八条合营公司在得到终止营业的批准之后,应立即进行财产清理。董事会应提出清理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有关部门审核。在清理期间,合营公司应停止其经济行动,清算委员会应负责要求合营公司遵守有关的法律程序。合营公司应首先给予债权人以优先清偿权,其余的资产应在甲、乙方中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交清算报告。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并同时对外公告。合营公司解散后,各项帐册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七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七十二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支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八(8%)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五条 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五条由于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任何一方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份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份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七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 支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八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 文字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正本各四(4)份,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八十条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珍

附件三:合营公司对甲方公用设施有偿使用的协议

附件四:乙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附件五: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第八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二条 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或传真发送的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邮政地址。

第八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正式授权代表在中国×地签字。

中国——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年 月 日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

举办合资经营公司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章 合营公司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现有企业。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当定地址在中国———— 地,邮政编码为————,法定代表性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国适用法律成立并在该国登记注册的现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第三 章合营公司的建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在中国____建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其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颁布的法律约束与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仅以现行的或日后修改的本合同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清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由甲、乙双方认缴出资组成。

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厂房设施 美元

(见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机器设备 万美元

(见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表)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金 万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按缴付出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

中间值计算。由于汇率变化,甲、乙方将增加或减少设备的投入以保证出资比例不变。甲方声明,甲方出资的上述资产管理局(以简称"国管局")评估。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各方应按下述规定提供各自的投资,甲方应在取得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天内将其投入的资产移交到合营公司名下;乙方出资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全部缴清或按下述情况缴付,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月内缴付不少于总出资额的百分之×%)。

甲方出资以办完所需的法律手续为准:

乙方现金出资以中国银行收到汇票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合营公司经营期内,各方可以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公司再投资,各方也可从合营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再投资,直至达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以上第十条以现金和/或实物出资后,应立即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其出资额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各方邮资证明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日期和金额。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其已投入的资本。甲、乙双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合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其在合营公司中出资额的任何部分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和手续等;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1.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合同引进项目的联络以及安排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及开拓;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5.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外籍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合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和费用

第十八条 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划定的场地,交付合营公司使用。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对该场地有独立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合营公司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与甲方就水、电、蒸气、厂内通道等公用设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见附件三),以使合营公司得到保持稳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在领到营业执照后,有权根据执照的规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与销售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合营公司应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合营公司可经由下列渠道出口产品:

1.通过双方各自的销售网络或其它渠道出口;

2.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3.经过其它代理机构出口。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产品出口与材料国产化是保持合营公司外汇平衡的重要手段。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出口。

第二十三第 合营公司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来保持外汇平衡,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收取外汇。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由甲方委派,——名由乙方委派。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一名(以下称为筐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名(以下称为副董事长),首任董事长由甲(或乙)方从甲(乙)方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乙(或甲)方从乙(甲)方董事中指定,任期四年。其后各任以轮换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从委派之日起任期四年,经提名方再次委派,可以连队。董事会中因故出现空缺时,应由原提名方及时指派人员继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当更换人选时,有关一方应于十四天前书面通在董事会和另一方。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

宜,董事会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营公司的章程和章程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与解散;

3.合营公司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兼并与联合;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5.设立合营公司的分支机构;

6.批准合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7.决定合营公司年工经营方针和计划;

8.批准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9.决定合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

11.涉及任何一方和合营公司利益冲突的事项。

对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至少——名董事通过:

1.合营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及有关合营公司资产的购置、租凭、出买或抵押

等事宜;

2.合营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查并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

4.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

遇;

5.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式的福利和工资制度。

6.确定和调整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7.决定合营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

8.决定合营公司的保险种类和投保范围;

9.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经营权限的授予;

10.决定合营公司职工的住房及各项福利事宜;

11.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在副董事长不在时)代表合营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以上(含——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发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公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以通过传或传真交换书面表决的形式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理会的四分之三。不够四分之三的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手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记录用中英文文字书写,并且每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名。首任总经理由乙(或甲)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乙各委派×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决定,任期可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分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总经理代表合营公司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经董事会委派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分别担任合营公司设置的各管理部门的部门经理。他们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机构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问题:

1.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销售以及合营公司其他经营工作;

2.签订、修改或取消任何长期(一年以上)购销或分销售合同;

3.签订关于合营公司资金贷款或对合营公司提供信贷的合同;

4.签订任何借款合同;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6.组织分支机构的建立;

7.组织制定与提议修改管理员工的标准或规定;

8.有关职工养老金、退休、奖励、保险或其他福利计划的事务;

9.除第九、第十章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处理以外的与合营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所有事务;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的,经查理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筹备和组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期间,可设立筹备处,筹备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备外主任一人,由甲(或乙)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乙(或甲)方推荐。

第三十七条 筹备处负责有关合营公司筹备和建设的具体事宜。

第三十八条 筹备处在保营公司组建完成并办理守毕移交手续后,经董理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及关员工的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决定后发布执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享有聘用及辞退员工的劳动管理自主权。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与员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上报北京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任何时候推荐不超过×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第四十三条 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标准为: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年美元,各项福利补贴为每人每年美元。(见附件四)。该工资及福利祉贴由合营公司支付给乙方。

全体甲方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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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饭店类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餐饮,全文共 7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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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于 __  年__ 月__ 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是一家依墨西哥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__年__月__日场所为___(以下简称X),代表人为____:____ 是一家依___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以下简称Y),代表人为____。

兹证明

鉴于X为在___方面投资以___为目的而设立,并有意从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业务;

鉴于Y多年从事研究、开发和制造____以及在世界不同地区销售____;

鉴于Y具有在外国生产合同产品的经验并有能力提供生产这类产品的技术服务;

鉴于X和Y有意互相合作共同的墨西哥设立一家新公司,生产以下具体描述的产品;并且 鉴于X和Y有意使新公司从Y获得制造这类产品的技术服务并且Y愿意向新公司提供这种技术服务;

为此,以本协议所述的相互义务及房地产对价,双方共同达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立新公司

1.1 为生产和销售第二条2.1所描述的产品“而设立一个新公司,双方同意共同在墨西哥设立墨西哥商法典所规定的一家资本可变的股份;所附附件-该公司章程为本协义不可分割的部分;新公司以下简称“FCAM”。

1.2 本协议各方在FCAM资本中所占股份比例为:X和其三名指定人共占百分之五十一(51%),Y和其三名指定人共占百分之四十九(49%);除非双方书面同意,该股份比例在本协议期间将保持不变。墨西哥法律规定股份公司至少要有五(5)名股东。为了与该规定一致,X和Y每一方可委派指定人三名,每人持一股并不多于一股每方所持的股份。X和Y将始终对他们各自指定人遵守本协议和FCAM公司章程条款负责,并对持FCAM股份的指定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负责。任命指定人之前,X和Y需与对方协商。

1.3 本协议期间,无论自愿或法律要求或其他另有规定,除非符合本协议和FCAM章程,任何一方都不能出售、分配、转让、抵押、担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每一方所持的FCAM的股份(或由此产生的权利和利益)。

1.4 X将根据其获得____和墨西哥政府有关当局的许可的需要,投资建立FCAM最初资本及随后增加的资本金,该投资额以满足实施法律对需获许可的要求为限。X将尽其努力获得_____政府的批准。

1.5 FCAM一旦组成,双方将根据墨西哥外国投资法立刻着手使FCAM申请并获得其注册以及申请X和Y在FCAM的股份在墨西哥外资国家注册局注册。

第二条 产品和技术服务

2.2 FCAM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是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如经双方同意,其它类型产品也可补充定义为合同产品。

2.2 协议双方同意Y将向FCAM提供有关生产产品的许可证和技术服务,FCAM和Y将订立技术服务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二(以下称作“技术服务协议”)”

第三条 产品销售

3.1 因为这对FCAM来说是经济效益最大,符合其最大利益,所以 FCAM生产的合同产品将由其本身直接销售给在墨西哥的第三方。

3.2 当FCAM董事会建议FCAM生产的产品出口的话,协议双方同意将使FCAM通过Y来出口其产品,因为FCAM利用国际销售设施来出口其产品对FCAM有利;这同样是因为Y拥有包括合同产品在内的销售这类产品的独家销售权。因此,如果FCAM试图通过____以外的渠道出口的话,将造成____一方严重违反____与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FCAM和Y将决定其帮助FACM料品出口应得的佣金和报酬。

第四条 商标

4.1 协议双方同意,除非另有约定,FCAM生产的全部产品使用____商标。该商标归Y所有。FCAM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是符合由FCAM和Y达成的本协议附件三商标许可协议的条款(以下称作“商标许可协议”)。

4.2 X同意其本身以及FCAM只选择____商标,而不使用与墨西哥其他商标有关联的商标,除非墨西哥法律规定使用该关联商标。不过,如果使用这种关联商标是法律上要求的,但是法律又允许可设法免于这种要求的话,X将尽其努力使FCAM获得这种豁免。如果使用墨西哥关联商标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最终使用的墨西哥商标需得到X和Y的一致同意,并且该商标应作为FCAM的财产。

第五条 “FCAM”的管理

5.1 双方同意FCAM的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管理FCAM。

5.2 协议双方同意授权管理FCAM的董事会对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报批和监督执行负责。该经营计划需提交协议双方审阅和批准。

5.3 尽管本协议作了上 5.1条款,协议双方应在FCAM股东大会的决议前,本着友好和相互信任的精神,就FCAM管理和业务有关的需讨论的所有问题,经常互相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只要任何一方希望与对方协商的话。

所有这些问题用以下例子举例,但例举不意味着对描述的限制:

(1)FCAM应遵循的业务和管理政策;

(2)短、中、长期经营计划及其调整;

(3)资本金的增加与减少;

(4)董事会成员的增加或减少,或董事会的重新选举;

(5)审阅和批准财务报表,分配FCAM财政年度的利润利润。对于FCAM股利的公布及利润分配,协议双方愿意遵循留足内部储备用于业务有效发展的政策。另外,双方愿意在储备留足后通过取得相互一致意见,发布胜制分配方案;

(6)为FCAM的经营和发展筹措资金;

(7)重要的人事问题;

(8)扩大生产能力;

(9)负责审定执行期超过一年的FCAM所订立的协议或安排;

(10)新产品的引进;

(11)FCAM检查、审计及法律咨询人员的聘用。

5.4 对于任何法律规定需有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协议双方应使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或在一般或特别股东大会上的代表根据双方以5.3条款为原则业已达成的意见投票。

5.5 协议双方同意保证FCAM将尽实际可能最大限度地使用Y所要求的表格式样,用于FCAM向协议双方提供管理和财务信息材料;并且FCAM应建好会计和财务账目以备协议双方的检查或审计。

5.6 双方理解并同意FCAM董事会应建立经常性限制代表FCAM的总经理及FCAM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以及其它管理的制度。代表FCAM和用于支付款项的所有支票本票及其他任何可议付凭证任何时候应由董事会任命的实际任职的两名授权代表共同签字,才能生效并对FCAM构成约束。

他们两人中的一位应是总经理、行政财务经理、商务经理或生产经理,而另一位应是会计经理、总会计师、审计师或直接对财会经理负责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 人员调换

6.1 除了由任命为FCAM董事会成员的人员外,协议双方同意,经双方认为需要或必要,将他们各自的雇员调任FCAM管理部门的主要岗位。协议双方考虑将由FCAM担任会计经理、生产经理以及任命销售经理助理,将由____担任会计经理、生产经理以及任命销售经理助理,将由____派员担任总经理、商务经理、行政和财务经理等职务。总经理届时空缺期间,FCAM全面管理将由FCAM选派的会计经理和生产经理负责。

6.2 来自 X或 Y的调换人员的工资,包括津贴,应由 FCAM根据其在 FCAM工作时间支付。调换人员来往

____和墨西哥发生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由FCAM支付或裣给X或Y,需要的话由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支付或补给____的款项应是美元。

6.3 本协议有关论述不能被理解为不允许FCAM根据自身的需要雇佣其自己的经理或其他雇员。

6.4 协议双方同意为了使FCAM的管理协调有效,FCAM董事会应要求FCAM总经理定期召集FCAM主要管理经理共同讨论研究他们各自部门重要事项,并且总经理应就涉及公司中方针政策的事项以及主要经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事项向董事会汇报或征求董事会的建议。

第七条 机器设备的销售

协议双方同意并将使 FCAM同意 Y将向 FCAM出售,FCAM通过 Y购买经过Y和FCAM协商决定的特定机器设备,以保证根据技术服务协议由Y向FCAM提供的技术决巧得到有效使用,并以协议双方同意的价格和条件成交。双方理解并同意在本协议提及的技术服务协议生效之后,Y才根据该协议向FCAM进供技术资料。

第八条 双方合作

8.1 一旦FCAM提出合理要求,Y作为合资公司的一方同意向墨西哥经理和其他人员或FCAM主要雇员提供由Y组织进行的现行培训计划的合作。

8.2一旦FCAM提出合理要求,并符合相互同意的书面条件,视具体情况,由Y或X向FCAM提供合作。尽可能地提供咨询、资料和指导或提供其雇员的服务,或有关方认为以下事项中适宜提供的合作。双方同意,或Y作为在墨西哥东道国的合资方,将主要向FCA

M提供A组的合作,或 X将主要向FACM提供B组事项的合作:

A.(1)获得进口设备、零件和材料所需的许可证;

(2)招雇工作;

(3)解决劳资纠纷。

(4)注册或任何其它法律和现行规定要求FCAM进行的法律程序;获得墨西哥当局授权给予的许可证、优惠政策、认可及其它权利;

(5)就墨西哥税法和财会惯例给予咨询;

(6)与墨西哥当局和____进行谈判;

(7)处理FCAM与第三方的法律诉讼及其它法样行为;

(8)对FCAM为达到不断提出的经营目标而需增加的销售量,当FCAM需要时,给予商务上的帮助;

B.(1)产品营销、市场调研和产品计划,从而达到FCAM不断提出的经营目标;

(2)作好与产品有关的广告和助销的准备工作;

(3)零件和材料的购买;

(4)获取第三方所有的专利或其他工业产权的许可和认可;

(5)会计和财务分析,成本计算;

(6)当FCAM要求时,根据技术服务协议和墨西哥可能条件,在解决生产问题或改进工厂运行方面,给予技术帮助;8.3、8.1和8.2条款以上所述并不构成或可解释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单独、联合或与FCAM提供合作的任何一方单独、联合或与FCAM一起对上述

特定事项的进行或实施负责(FCAM应独自对上述事项的进行或实施负责),也不能要求向FCAM提供合作的任何一方承担因处理上述事项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由FCAM独自承担)。另外,双方同意,当X或Y提出要求时,FCAM应向X或Y支付或补偿其向FCAM提供的服务发生的费用。支付或补偿的种是美元

第九条 期限和终止

9.1 在本协议 1.5条款所述的注册继续有效以及或 X和或Y继续是 FCAM的股东的条件下本协议以1.4条款所述的最后一项政府批准获得之日作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9.2 当下述任何一项事项发生时,本协议终止:

(1)X作为一方或Y作为另一方根据FCAM公司章检条款许可的方式处理他们在FCAM的全部股份,结果X作为一方或Y作为另一方不再拥有FCAM的股份;

(2)提交FCAM破产申请三十天后,并且在这三十天内该破产申请未被取消;或将全部或实质上全部FCAM资产分配给债权人之时;或当任命FCAM全部或实际全部财产接受人或托管人之时;或在FCAM自动或被动解散之时;

(3)所有以(2)中描述事件的发生与X相关,而非FCAM;

(4)Y,而非FCAM发生了与上述(2)所描述的相关事件;

(5)X根据9.4条款终止本协议,或

(6)Y根据9.4条款终止本协议,或

(7)如果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两者或其一在本协议生效日后一百八十(180)天仍未生效。

9.3 如果当墨西哥法律不再允许Y拥有FCAM发行并认购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49%);或因商标许可协议条款或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延长商标许可协议或附加商标许可协议,如果FCAM和Y之间签署了这种协议的话;和/或提前终止技术服务协议和/或FCAM和Y订立的附加技术服务协议,X将有权选择问Y至少提前(90)天之时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9.4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应有权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协议终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条件是另一方实质性地违反了本协议和/或FCAM公司章程的任何条款,并且在书面通知书交于违约方九十(90)天内违约未得纠正。在违约方努力改正其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果因下面违约方自身不能控制的事件造成纠正时间延长(最长不能超过三百六十(360)天,在计算时间时应扣除因这些事件造成的延误。这些事件例如不可抗力、政府或其有关部们的疏忽、遵从政府当局的要求规定、命令、火灾、风暴、洪水、地震、公共敌对行为、战争、反叛、起义、暴乱、破坏、入侵、检疫限制、罢工、停工、运输障碍和延误及禁运等。一方行使终止权利不能影响该方根据本协议因享受的

任何权利,除非另有原委。任何一方没有或推迟行使本协议赋于其的终止权利并不构成对其就其它或引发的违约行使终止权产生影响。

9.5 一旦依据协议9.2的(3)或(5)或者9.3条款终止本协议,X将被认为 将Y拥有的FCAM所有股份根据FCAM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的出售给X。

9.6 当出现9.2(2)的情况(除非FCAM主动解散或被动的解散),双方都将作为FCAM的股东行使各自的股票权使得尽可能的迅速主动解散FCAM。

9.7 当出现本协议一方根据 FCAM公司章程将其拥有的 FCAM股份全部出售给另一方的情况时,任何FCAM欠出售股份方的欠款或出售方欠FCAM的欠款均将与支付所出售的股份价款同时到期并得以偿付。另外,在出售方对FCAM负债给予担保的情况下,

仍旧是FCAM股东的一方要么使得出售方免除对该债务的担保,要么对售方的债务给予补偿。

第十条 技术资料的使用及保密

为了协议双方和FCAM的最大利益,互相达成如下规定;

(1)协议双方应保证向PCAM提供的技术决窍和知识或由Y向FCAM提供的机器设备只能为了生产产品由FCAM独家使用;FCAM提供的机器设备只能为了生产产品由FCAM独家使用;FCAM不能将该技术决窍或知识或设备供第三方使用,另外FCAM不能复制任何这类设备。

(2)X将保存并对Y提供给FCAM用于建立FCAM的任何和全部资料和知识给予保密。

(3)除非墨西哥法律另有规定,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将本协议或FCAM与Y订立的任何协议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样也不允许FCAM作任何透露。

(4)在非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知识公开之前,上述各方对本协议和FCAM与Y订立的任何协议及任何一项具体的技术资料、决窍或知识的保存、保密或禁止非授权使用或泄露应尽责任均使这些协议得以存在,避免终止。

第十一条 竞争和分销

为了避免降低FCAM的价值,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待有除FCAM外其它个人或公司的股票或在其享有利益,如果这些个人或公司在墨西哥现在或将来生产和/或销售与FCAM相同类型或相同规格的合同产品和/或者这些个人或公司根据与本协议不同的方式从事生产或/或销售该产品的话。Y通过其自己贸易渠道根据____和 FCAM 之间的协议选择进口在墨西哥使用和销售的该类型合同产品例外。

Y和FACM将在相互认为方便的时候订立一个进口____或其它类型或规格的与FCAM能向其客户提供____全套产品,但这种销售要符合上一段落所述的例外情况。

第十二条 总条

12.1 通知

为达到本协议目的,任何本协议涉及的通知应使用被认为有效的英文和____作出。

A.如果派人递送,送达之时应视作收到;

B.根据以下提供的地址用航空邮件寄出,或本协议之后一方书面提供给另一方的其它地址;用挂号或登X:____Y____并要求返回收条,预付邮资。以这种方式寄送应理解为收件人在邮件寄出之日后其十个工作日内收到的邮件。

12.2 仲裁

协议双方同意对于解释和执行本协议中双方间产生的分歧,差异或争议将尽其努力友好解决。但是,万一这些分歧、差异或争议不能得到解决,它们将提交并最终通过___依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由任何一方提出。仲裁员根据该商会规则任命一名或多名。

仲裁程序用英文进行。

视具体情况,根据仲裁员意见作出的判决可要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向该法院申请接受裁定并给予执行。

12.3 继任者和委派人

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各方和他们各自的继任者和委派人构成利益和约束。在本事先取得本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自主或采取法律行动委托或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未经同意的委派或转让无效。

12.4 协议整体性和修改

本协议双方订立的本协议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事宜具体整体性。当本协议生效之时,本协议将替代并废除其它所有与本协议涉及事宜有关的协议、谈判、承诺和文字。本协议可修改、修订、替代或取消。本协议和有关的条款、条件上有根据本协议设各方的书面文件才能放弃。任何一方一次或多次放弃本协议任何一个条件并不构成以后进一步放弃任何条件。

12.5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建立和执行将适用墨西哥法律。

12.6 条款标题

本协议中所用条款标题只为了查阅便利,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能影响对本协议的有效解释。

12.7 协议语言

本协议和任何本协议的附加合同或协议都将用英文书就并寄送。该英语文本,尽管会被译成英文以外的其它语言,在出现与其它语方文本与英文本与英文不一致情况时,起决定和控制作用。

12.8 去除公司标志

A.本协议各方同意,当Y以任何理由不再参加FCAM时,立即把Y名字从FCAM公司名称中去除,并停止使用Y或类似有关名字。

B.当X在FCAM发行并认购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四十九(49%)减三(3)时,只要X出具书面要求,上述A中提到的义务即靠成立。

12.9 去除公司标志

A.本协议各方同意,当X以任何理由不再参加FCAM时,立即把X外字从FCAM公司名称中去除,并停止使用类似名字。

B.当X在FCAM发行并认购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五十一(51%)减了(三)时,只要Y有书面要求,本条款上述A中提到的义务即该成立。

12.10 罚款如上述第12.8和12.9款规定的任何一项条件发生,则X或Y将在不超过九十(90)天的期限内要求FCAM的其他股东服从依此二条款规定并履行义务。如在上述或限内未能完成上述义务的履行,则FCAM将向X或Y支付每月相当于50,000美元的常规性罚款。该项罚款仅是为了没有及时依据联邦区民法典 1846章和其它章节条款及共和国其他州相关章节完成义务因此,X和Y同意,视具体情况,X或Y在要求上述义务得以履行的同时附加或独立要求罚款得以支付。

12.11 生产计划

如果经本协议双方批准的生产计划需提交墨西哥政府批准,墨西哥政府将在一定的条件和条款下批准该计划,然而在任何一方看来这样的计划难以实施,协议双方将就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进行友好洽商。

协议各方在以上文首所写日期正式订立本协议,此证。

______ 公司  ____ 公司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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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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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经营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和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 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 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 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 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 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 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 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 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 筹建工作

7.1. 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 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 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8.1.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 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 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 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 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

9.4. 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 会计与审计

10.1.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 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 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 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 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 转让

12.1. 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终止和清算

13.1.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 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 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 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

14.1. 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 保险

15. 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六条 适用的法律

16.1 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 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 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 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 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 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 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 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 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 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 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 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 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

21.1. 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 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 通知

22.1. 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22.2. 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优惠等必须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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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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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合资经营企业的成立

第二条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企业是经________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

第五条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双各方合资经营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和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产品,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七条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八条合资企业的经营规模为:_________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第十条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条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非合营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四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

(二)办理申请设立合资企业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三)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四)组织合资企业厂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

(五)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六)协助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设施等;

(七)协助合资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八)协助合资企业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九)协助外方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十)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武汉市目的地;

(二)协助合资企业办理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合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资企业设董事会,合资企业成立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甲方委派出所_________人,乙方委派_________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业的切重大事宜。

对于下列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一)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

(三)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转让。

(四)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取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理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董事会可以随时解聘。

第九章设备购买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就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二十五条合资企业委托________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

第二十六条合资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十章产品销售

第二十七条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市场销售。

第二十八条合资企业的产品按以下方式销售: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为了在中国境内我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资企业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的分支机构。

第三十条合资企业的产品商标由董事会确定后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第十一章税务、财务、会计与统计

第三十一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国有圈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二条合资企业职工按照中国有关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三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本企业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_____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合资企业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如实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向原审批机关抄报年度会计报表。

第三十六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外汇管理与保险

第三十七条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合资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三十九条合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的规定由合资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与工会组织

第四十条合资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国其它劳动管理法规,经董事会研究制度管理方案,通过合资企业与合资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武汉市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合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二条合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应按规定为企业工会提供经费和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章合营期限

第四十三条合资企业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应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与变更

第四十四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合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章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六条合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散: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合资企业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四)合资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

(五)合营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六)合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终止合资合同。

本条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下,应由合资企业董事会或合营各方共同提出申请,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本条第(五)项所列情形下,守约方有权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资企业。

第四十七条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合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与不可抗力

第四十八条由于合营一方不履得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致使合资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关有权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解散该企业。继续经营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合资企业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合营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缴付其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如违约方逾期仍未缴付或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资企业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有权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资企业或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失,根据实行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提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就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各方就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经各方协商,提交促裁机构,按该机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五十三条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方书写。

第五十六条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资企业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销售协议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_________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八条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资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合营企业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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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承包经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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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管理局、__财政局、__税务局、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分行组成的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万。

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__年为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

第十九条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

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至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_%。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

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签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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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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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决议会议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体股东均己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办公地址、公司章程修正等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__________和召集和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地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修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自本决议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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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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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

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5)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

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

行政管理

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合伙人:____(盖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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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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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 公司

省 市 路 号。

乙方: 国 公司

国 。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 产品,达到 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 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年 (表示量的单位)

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十一条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 元;

土地使用权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第十二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 公司

省 市 路 号。

乙方: 国 公司

国 。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 产品,达到 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 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年 (表示量的单位)

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十一条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 元;

土地使用权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第十二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 公司

省 市 路 号。

乙方: 国 公司

国 。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 产品,达到 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 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年 (表示量的单位)

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十一条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 元;

土地使用权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第十二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 公司

省 市 路 号。

乙方: 国 公司

国 。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 产品,达到 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 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年 (表示量的单位)

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十一条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 元;

土地使用权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第十二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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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经营合作协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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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其地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及其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名称住所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_______万元出资者名称货币实物其它合计出资比例_________%缴付日期。

五、税后利润和亏损分担方法

企业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公积金_______%;

3、提取公益金_______%;

4、支付股利。

利润或亏损按出资比例分配

六、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通过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合伙企业歇业。

七、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然退伙;

(1)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时,退伙人应按本协议第5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发生下列情况,本企业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因。

企业解散后要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也可以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结束后,负责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手续,将营业执照交回登记机关。

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企业债务;

4、返还合伙人出资;

5、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造成企业损失的,由违约人赔偿,具体赔偿数额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十、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签订的有效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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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长期合伙经营公司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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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___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_现金:____元:_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_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_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

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证或签证机关: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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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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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年月日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区签订:

合作方1:某公司(简称:“ ”)

住所: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 称:“甲方”)

合作方2:某公司(简称:“ ”)

住所: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 称:“乙方”)

鉴于:

甲方某公司为一家以 等业务为主业的 企业

乙方某公司为 的专业投资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组建联合体投标某BOT特许经营项目(下称:“ 项目”)以及组建项目公司履行某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称“《特许经营协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某项目选址于 ,用于 ,规模为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拟采取BOT模式,由中标企业负责出资建设。

以上项目概况根据甲、乙双方现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拟定,最终以政府公布之项目情况为准。

第二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牵头单位,乙方以及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的要求负责寻找并确立加入联合体的一家第三方单位(下称“第三方单位”)为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某项目的投标,以及如中标后在项目上合作进行投资组建项目公司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某项目。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所行使的权限以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如联合体成功中标某项目,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事宜,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依次为80%、18%、2%,对外各方仍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中的第三方单位只参与投标但不参与项目公司构建,则由乙方承接第三方单位的股权份额以及相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如联合体成员一方违约致使其它方承担连带责任,则守约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违约方(责任方)进行追偿,违约方应及时偿付守约方代为支付的款项,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投标事宜的实施

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料,互相配合办理联合投标所需的所有手续,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资金筹措、利益分配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各方同意,前述投标保证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18:2的比例分别提供资金,由甲方统一交纳的方式提供。

2、各方同意,前述投标保证金、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所需的全部资金所需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18:2的比例分别提供。各方均应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

3、联合体投标涉及的应当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18:2的比例各自分担。

4、项目公司所得收益,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前述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条中标后的合作

1、合作方式:中标后由各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依次为80%、18%、2%。

2、资金筹措: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以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前提。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投标保证金以及其它所需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按80:18:2的比例分别提供。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所需的资金原则上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各方应确保在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及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按时足额提供上述资金并保证其所提供出资资金的合法性。

3、各方应配合在中标后及时组建项目公司、办理所需的所有手续,及时提供各种文件、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因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收益以及在此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18:2的比例进行分配和承担。

5、关于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

(1)成立项目公司后,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需严格履行某项目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等的要求,不得随意退股或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

(2)在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等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中若有一方拟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另外两方有权优先购买。

(3)各方可以引入第四方参与项目的开发,但第四方所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高于50%。

6、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以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前提,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7、项目公司组织治理架构

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权以及日常经营管理权,股东单位均应有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

8、职能分工

某项目的报建报批、设计勘察、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均由项目公司负责。

为充分发挥各股东单位的特长,原则上约定,由甲方主要指导、协助项目公司依法开展某项目的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由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主要指导、协助项目公司依法开展某项目的报建报批和设计勘察工作。

第七条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为增强联合体实力,尽可能提升联合体中标的机会,甲乙双方确认:

(1)由乙方负责寻找并确立一独立法人作为第三方单位加入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2)该第三方单位应在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领域具备较好的资质、人力资源储备和业绩。

(3)第三方单位应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某项目项目投标。

(4)该第三方单位由乙方负责寻找、筛选并提出建议,最终由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后以书面方式确认。

2、该第三方单位确定后,由乙方负责协调该第三方单位落实本协议中约定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3、乙方负责尽量完整地收集某项目项目的相关资料,实时了解某项目招标工作的动态,以助各方及时地做好某项目的投标准备工作。

4、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在本协议基础上协商签订联合体协议,组建联合体(甲方为牵头单位,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为成员单位)投标某项目;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方、乙方(含各自的母公司及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不得单独投标或与任何第三方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某项目。

5、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负责某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乙方和第三方单位给予全力配合;投标文件最终稿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并书面确认。

6、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某项目,投标工作费用由各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的约定分担。

若联合体成功中标,各方应当以三方名义共同与项目业主方签订《特许经营框架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等,并为履行合同共同承担责任;同时,需按照《特许经营框架协议》的约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报建报批、设计勘察、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

7、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与责任。

第八条 保密责任

协议三方应对在本协议接洽、履行及投标过程中知悉的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投标有关的任何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严格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对外界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双方合作的内容,但因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以及为审计需要向相关审计机构提供的情形除外。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如任何一方的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不必要履行,或订立本协议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金额提供资金,相对方同意垫付的,违约方应在垫付之日起15日内返还相对方垫付款项(包括本金及利息),并按延迟提供资金数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超过上述期限的,垫付方有权直接取代违约方投入资金并享有相应权益。

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相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本协议生效后履行完毕前,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没必要继续实际履行,则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解除后,由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妥善解决办法,处理后续事宜。前述不可抗力系指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瘟疫、洪水、地震等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协议生效后履行完毕前,如本协议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或订立本协议的主要目的不能实现,则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由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妥善解决办法,处理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等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联合体未中标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所有前期付出费用由各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约定分担,且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本合作协议是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若有】就某项目而订立的处理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最高规定,本协议与其他协议就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

鉴于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业务优势和资源优势,双方同意共同建立融洽、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承诺充分利用各自网络、信息资源和业务平台优势,为双方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实现互惠互利。

第十五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乙方: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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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精选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招投标,全文共 2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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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____山(____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

土地租赁期限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____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_____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租金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租赁土地为_____山(_____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西至_____,南至_____,北至_____,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

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

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臵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方:(签章)

鉴证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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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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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城乡建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拓展建设市场业务,经甲方研究决定确定在本市西五县片区设立分公司,并委派冉爱华负责日常承包经营管理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区域:地域范围内以及经甲方同意的*区的工程项目。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甲方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干包金额交纳管理费、超额乙方全额留存、亏损乙方自负。经营期间乙方不另设账户,全部工程款均转入甲方账户,不另刻公章,全部合同协议均由甲方审核后签字盖章。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暂定一年。承包经营期满后根据双方诚信经营情况另行签订。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指标:

1、年度上缴甲方底数为每年十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产值多少都要保证),工程资料押金贰万元 ,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2、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六、甲方权利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监督、指导,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公司资料、手续和财务票据,为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发生招投标、承建等业务关系提供便利。

2、协助乙方办理开工前的审核(人员配备、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安全和环保的控制)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审定。

3、甲方工程部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发生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停工以及处罚。

4、甲方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等相关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6、乙方所经营施工的项目拨付的进度款、工程决算款,除上缴地方一切税、费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外,经结算后的其余利润,甲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资金及时到帐,不占用乙方可用资金。

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所需的相关培训、资质办理等工作。

七、乙方权利义务

1、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和规定,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和管理,信守并严格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承诺;合同、协议、中标通知应在十日内上报公司备案。

2、应当设置固定的办公室场所,配置必要设备、设施。

3、须按甲方的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工程部施工员,财务部等必要的管理人员),并依法为分公司服务的管理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同时应将名单上报公司备案。

4、乙方为其所签订的工程合同和相关协议承担全部义务和法律后果;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生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5、所有建设单位工程款均应汇入甲方帐户,按规定扣除法定税、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应缴管理费后转到分公司帐户。乙方除按本合同承担国家、地方一切税、费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外,经结算后的其余利润全额归乙方所有。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均由乙方承担。

6、在乙方经营范围内由分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国家和地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在每次工程款汇入甲方帐户时扣除。

7、乙方应自行解决项目所需的各种带垫资、押金、保证金等,并承担及时收回的全部责任。

7、在承包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工程竣工后应及时通知公司技术部门进行初验和参加正式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月内必须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并在半年内办理竣工备案表。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且必须无条件移交全部资料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帐、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九、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现约定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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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告经营公司章程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企业,全文共 3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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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公司章程样本

广告经营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厂广告;商标、标识、包装;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七条 股东名称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八条 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

5.依法转让出资权;

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

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一月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条 如果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8.经执行镇农授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9.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任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公司的利润分配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公司的亏损未弥补前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于下一会计年的2个月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依国家有关法律交纳各项税收。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执行劳动用工制度。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时,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财产清算。

第三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满后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1项、第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按《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三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定,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做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第十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会。

第三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事项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各股东方共同订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盖章):_________ 股东(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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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设立中外计算机产品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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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英文名称:________《 》简称 ),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

双方于 年 ________月 日在中国 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 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________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第二条 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_。

__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

第三条 ________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境内及 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 ________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法人。________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的法律保护。________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________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________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 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有关部门批准,________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________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________美元。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 ________美元,以此为__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________

甲方:________

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________

折合 ___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________

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________

现金 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________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 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 ________美元,双方各缴付 ________万美元。并应在________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________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________或中国________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________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________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 %向________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 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________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议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 ___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 ___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境内及 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________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和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和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 公司在中国和 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和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 ________公司的发展:________

第一阶段:________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________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________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________为中国境外 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 ________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 ________公司设立在中国 ,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________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________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上述场所也可以由________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 ________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由________公司承担。

第六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________公司联系落实________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________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________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________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________公司对________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________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________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________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________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________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________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负责办理________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 乙方的责任

(1)根据________公司的委托协助________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________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乙方在中国和 地区的全部在________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________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________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________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________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________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 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________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________公司办理________公司人员赴 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________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________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在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之后应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________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________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 国政府许可证。向________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________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________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________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________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________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 ________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________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 ________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________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________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 ________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非经________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________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________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________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________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 合营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________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 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由________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________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________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________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 ________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 ________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________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________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________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________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________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 ________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________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 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这种活动除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 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________公司的经营________。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________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________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但________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________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

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后,才付给________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________公司。

第十章 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________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________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________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________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的任期 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是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理人行使其权利。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或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 ________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的或撤销

(13)每季度借款超过 _____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过 ________美元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在________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__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________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________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 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 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________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________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________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 ________公司招聘职工,须经________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 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________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 ________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________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________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________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 ________公司采用____________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________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账以人民币为统一记账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 ________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 ________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________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________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 %,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________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 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________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公司将在 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 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 ________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有关税法办理。________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________根据现行法律规定,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经营的头 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 年减免所得税 %。________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 ________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________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地,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________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________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 保险

第四十八条 ________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________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 ________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 如果由于中国或 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 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 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________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________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________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________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________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________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 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________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________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请解散________公司。

第五十四条 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________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________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 ________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________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账面余额进行清算。现金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________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 当本合同终止,如果________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________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 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在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 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 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 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 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 一旦本合同结束,______字头和字词 不经___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 甲、乙方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两种文本在中国 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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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计算机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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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公司名称

第一条 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三条 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________(大写为________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美元

第四章 股权分配

第五条 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条 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两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七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八条 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九条 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十一条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第六章 甲、乙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十三条 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第七章 会计与审计

第十四条 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账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账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账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元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_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分按第十四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 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 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 公司文件、会计账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第八章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条 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二十四条 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二十五条 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第九章 清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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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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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X公司和___国(地区)___X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合作各方: 甲方:中国___X公司,在中国___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在: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职务___,国籍___; 电话:___,传真:___,编码:___,电子信箱:___。 乙方:___国___X公司,(英文名称为:___),在___国___地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职务___,国籍___; 电话:___,传真:___,编码:___,电子信箱:___。 (注:

1、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___方;

2、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公民的,要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

第二条 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XX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英文名称: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X市(县、区)___路(乡)___号(村)。 编码:___,电话:___,传真:___,电子信箱:___。

第三条 合作公司是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___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第三章 合作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五条 合作各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___。(注:填报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其规模,要明确具体、用词严谨规范,并与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生产场地、主要设备等相适应。应以项目立项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 合作公司年生产规模 ___。(注:含年产量、年产值、产品品种等,按投产后设计能力及以后分期发展写) 合作公司厂址选择及生产经营过程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___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合作条件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X元(折合___美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X元。其中:甲方出资___X元,占注册资本___%;乙方出资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 (注:

1、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要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要求;

2、外方不得以人民币直接出资,除非能证明是在我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合法税后利润;

3、如果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约定为人民币的话,而外方出资不便确定外币币种和金额时,则在境外合作方出资额后必须注明以相当于___X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出资,按缴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汇率折算。境内合作方出资的人民币现金,如需折合外币,亦按缴资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

4、中外各方可商定一种货币,但必须是国家许可的可兑换外币。)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其中由甲方从境内筹措___X元;由乙方从境内筹措___X元及从境外筹措___X元;由丙方___。(注:主要由合作外方从境外筹措解决。)

第九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现汇___X元;机械设备(台、套)折___X元;厂房(平方米)折___X元;土地使用权(平方米)折___X元;工业产权___X元;其它___X元(注明具体内容);共___X元。 乙方:现金___美元;机械设备(台、套)___美元;工业产权___美元;其它___美元(注明具体内容);共___美元。 (注:出资的货币按缴款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或约定的外币。合作各方提供合作条件,应明确提供的内容、方式及日期。如一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合作各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另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资金和合作条件分期缴付或提供 ___。(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________年内;注册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________年半内;注册资本为101一300万美元的为________年内;注册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________年内;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注册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注册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注册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第十一条 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注册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二合作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五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1、办理申请设立合作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2、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3、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注:应尽量优先聘请国内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和施工。)

4、按

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

5、协助办理合作公司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6、协助合作公司在国内外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8、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9、协助合作公司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10、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

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并负责将作为乙方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运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协助合作公司办理在国际市场选购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协助合作公司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4、负责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两方责任:___。

第六章 技术、设备、原材料

第十四条 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为___方负责提供时,___方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 ,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___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所需设备等,可在国内外市场自行购买;合作公司在国际市场选购设备时,应有各方人员到场共同确定有关事宜,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合作公司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材料从购买,价格由董事会审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风险亏损承担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___。(注:

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经营亏损 ___。(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X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X名,乙方委派___X名。董事长由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 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___X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

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___X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和临时会议。 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前条所述之督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____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____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签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九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劳动管理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有关法律、法规,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与合作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___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作公司应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章 筹备与建设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设主任一名,由方推荐,副主任名,由方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七条 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条 合作各方协商指派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四十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注:若不需要基建或筹备时间不长,可删略此章。)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四十一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___有关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以及___有关规定办理,并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须报财政、税务部门备案,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作公司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合作公司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五十条 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完税后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五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开支,其剩余部分,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部汇出。

第十三章 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二条 合作公司期限为年,从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作一方提议,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可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第五十三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

第十五章 保险

第五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八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作合同。 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作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公司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六十条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逾月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公司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或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其他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响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六十四条 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调解无效,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注:也可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两种文字如有解释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注:若只用中文写成,则可省略)。

第六十六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注:没有的附件请删除)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报经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能一同报批,条款中则不应列入有关附件内容。)

第六十八条 合作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签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签字,则(授权代表)要删掉。否则,以下各签字人的身份要分别区分列明。) 甲方(盖章):___ 乙方(盖章):___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___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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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范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招投标,全文共 4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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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范例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    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    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    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    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    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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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托管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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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年?月?日,?公司(即甲方,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的决议》,决定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_____法人资格和权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跨越发展,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公司托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托管标的1.1?本协议项下托管标的名称为:?,成立于?,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1.2?根据《?审计报告》的记载,截止到?年月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人民币万元;职工人数为人,其中离退休人员?人。

第二条?托管期限本协议项下乙方对公司的托管经营期限为?年,自乙方整体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条?托管事项3.1?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业务)。具体包括:

3.1.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

3.1.2?拟订、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1.3?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1.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1.5?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2?乙方托管经营期间,公司的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公司资产依法归公司所有。

第四条?托管经营目标4.1?乙方承诺:在乙方托管经营期内,公司净资产应保持不低于?万元,税后利润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负债率小于?.?4.2?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组成不少于?人的托管组,具体负责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工作。乙方托管组人员名单应当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4.3?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企业托管经营方案。托管经营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托管经营担保5.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的托管经营保证金(或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出具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的履约银行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的担保。

5.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托管经营保证金中扣收违约金或要求担保银行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支付违约金。

5.3?托管经营期限届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将扣除违约金后的托管经营保证金余额或履约银行保函返还乙方。

第六条?托管费用及支付6.1?本协议项下托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6.2?甲方分?期支付托管费用,其中第一期托管费用于?年?月?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托管费用于?年?月?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托管费用于?年?月?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条?甲方(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7.1?甲方依法对公司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7.2?对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享有审查、否决权。

7.3?有权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7.4?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目标考核,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评估等。

7.5?有权任命公司主要财务负责人,公司会计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7.6?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审批手续,确保乙方托管经营合法、有效。

7.7?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7.8?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组织、协调有关托管经营工作。

7.9?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管公司,有权以公司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8.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8.3?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托管费用。

8.4?应当确保公司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保证托管经营目标的实现。

8.5?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经营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8.6?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依法纳税。

8.7?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8.8?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董事会提交财务、业务报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定期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8.9?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检查与质询,按照董事会的要求进行整改。

8.10?未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赠与、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公司财产。

8.11?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经营义务,不得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

8.12?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托管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九条?托管事项的交接9.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甲方负责拟订企业托管移交清单,向乙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银行帐号、管理文件、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术资料、财务账册、资产凭证等全部公司经营管理资料。

9.2?企业移交工作完成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企业托管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乙方实际接管公司。

9.3?乙方托管经营期满前?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甲、乙双方依据专业机构的审计报告制定移交方案。

9.4?托管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企业托管经营终结确认书》,乙方结束并退出对公司的托管经营。

第十条?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10.1?根据《?公司债务处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

10.2?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间,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偿公司债权,债权回收所得归公司所有。

10.3?乙方因履行托管经营义务形成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因乙方过错等原因形成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第十一条?公司劳动、人事管理11.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决定公司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11.2?乙方应依法进行劳动、人事管理,确保公司职工队伍的稳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随意解聘公司职工。

11.3?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公司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11.4?乙方应当依法为公司职工办理社会_____手续,按时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11.5?乙方派驻的托管组人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纳入公司职工工资管理;

第十二条?重大事项的通知12.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2.1.1?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12.1.2?乙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动;

12.1.3?乙方发生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2.1.4?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甲方的陈述和声明13.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3.2?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13.3?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的陈述和声明14.1?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_____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4.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4.3?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14.4?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十五条?保密义务15.1?甲、乙双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公开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六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6.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

16.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3.1?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额提交托管经营担保的;

16.3.2?擅自处置公司资产或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的;

16.3.3?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的;

16.3.4?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

16.3.5?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6.3.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6.4?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4.1?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将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经营;

16.4.2?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额支付托管费用。

16.5?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17.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2?甲方逾期未将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经营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3?甲方逾期未支付托管费用的,应当按照逾期托管费用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4?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应按照托管费用总额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7.5?乙方逾期未将公司移交甲方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6?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1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第?方式解决:

18.1.1?由?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按照当时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地点为?,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8.1.2?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8.2?在诉讼或_____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条?附则19.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19.2?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19.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乙方足额提交托管经营担保之日起生效。

19.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托管经营方案

4、乙方托管组名单

5、企业托管移交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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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承包经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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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日止,共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__% 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______计算,即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元。风险保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业留利部分

项目

生产发展基金

_______%

福利基金

_______%

奖励基金

_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______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应增值总额为______万元,

其中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

3.企业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______元;

______年为______;______年为______元;

______年为______元;______年为______;______年为___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 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开业、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应每____月(季)的____日前据实向合营企业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造成承包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经____________的,发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____时间内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 %,发包方有权收缴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

函提取风险保证金。

4.连续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规定上缴承包金的,或承包者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发包方除有权收缴承包方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须经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送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协商不成,应提请仲裁裁决。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____份。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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