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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传节选读后感【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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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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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中国台湾知名作家林清玄最新散文精选《你心柔软,却有力量--林清玄最新散文精选》一书,该书收录《生命的化妆》《迷路的云》《温一壶月光下酒》《黄昏菩提》《正向时刻》《求好》《有情十二贴》《不是茶》《柔软心》等48篇不同时期经典作品。书中优美的辞藻,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引人入胜。书中深厚的含义深深地吸引了我,或许是志趣投合吧,喜欢淡雅散文的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翻开眼前这本书,和着淡淡墨香,如品茗般幽雅清韵。三言两语,智慧的光芒闪烁其中,洗净铅华,抛开那些看起来很虚无的深邃,所有的真相都会展示在面前。称其为散文精神的至高,我想也不足为过。

喜欢林清玄叙述自己儿时的故事。虽然表面说着自己儿时的事,但总表达着一种情感。读着、读着就会情不自禁融入其中,看到了林清玄与“棋子”下棋,看到了林清玄和小松鼠嬉戏,也看到了林清玄过火时的恐惧、害怕。欣赏林清玄撰写自己现在的生活。每篇文章都表达了自己对乡村的怀念,或是一则意味深长的道理。每则故事都写得十分真实,不仅让我想起林清玄思念番薯之情,林清玄城市种菜记……

没有多余的文字,一切仿佛是那么自然,却又充满了奇妙的联想,空灵流动。转换了时空,仿佛置身于那书中的情景,心灵却澄澈洞明。

这篇《温一壶月光下酒》确实是达到一定的高度。它妙在一种风神,这种风神是从庄子到李白到东坡到张岱到林语堂再到林清玄,当然还有古龙。不过,索性除了这种萧散风神之外,还有一种更强劲的力量,就是一种厚重,这种厚重从孔子到司马迁到韩愈到朱熹到王阳明到曾国藩,风神与厚重并存。

佛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包罗万象,应作如是观”。即便是遵从了“如是观”的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又显得如此接近生活,如此接近生命的真相。一些原本很普通的事情,在林清玄的笔下,就可以发射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氏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平凡生活中各种各样的苦与乐,从最平凡的生活中,感悟佛法,感悟禅、感悟宇宙人生的真谛。

林清玄在博大精深、烟波浩渺的佛教艺术和佛教哲学的海洋里潜游泅渡,将之化为气息,化为血脉。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冷峻中保持着温煦,流动中体现着凝注。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于是,我们得以看到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禅的机锋和日常生命体悟为一体的杰作。正如《黄昏菩提》中写到:“凡是树,就会努力生长;凡是人,就不会无端堕落,凡是人,就有人的温暖,凡是树,就会有树的风姿。”“感恩这人世的缺憾,使我们警醒不至于堕落。感恩这都市的污染,使我们有追求明净的智慧。感恩那些看似无知的花树,使我们深刻地认清自我。最大的感恩是,我们生而为有情的人,不是无情的东西,使我们能凭借情的温暖,走出或冷漠或混乱或肮脏或匆忙或无知的津渡,找到源源不绝的生命之泉。”

还记得那住在林中的年轻人,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他的口吻不容置疑:“这是我的家。”在年轻人的眼中,森林中的一切生灵,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自然,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不会忘记那位卖馄饨的老人,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

读林清玄的书,总会有一种难以名状的触动,那些或宁静或激昂的文字,给予我太多太多。不得不说,林清玄的文字是值得去捧一盏清茶细细品味的。 林清玄是中国台湾当代重要的新生代散文家,他用一颗菩提之心关注现世人生,显现出博大的悲悯情怀,其散文也呈现出质朴、清新、真纯的特点。悲悯情怀是林清玄的情感内核,悲悯是其散文的精神特质,清真成为其散文重要的美学风格。受禅宗思想的影响,林清玄的散文创作深受禅宗思想的影响,这类作品往往包含了深远的禅意,林清玄的散文独树一帜,自成风格,其散文可贵之处在于,他的写作能以积极的“入世”态度,关注现代人生存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并伴之以人文的关怀和思考。他的散文风格简朴、清新、智慧、幽远,能做到虚实生辉,空灵流动,具有诗性之美。

读毕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文学如月光,无用却让内心柔软。内心柔软才有心思和敏感去感知生活中的美和感动,用一种柔和的方式去化解浮躁和焦虑,抚平流年的伤痕,让内心不再孤单慌张。既不显露,也不隐藏。柔软的心最有力量。唯其柔软,我们才能敏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包容;唯其柔软,我们才能精致;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超拔自我。

末了,似乎还沉浸在林清玄淡雅的散文中。不由得也吟诵出一句话:活在苦中,活在乐里;活在盛放,也活在凋零;活在烦恼,也活在智慧;活在不安,也活在止息。我想,这是面对苦难生命最好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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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后感精选范文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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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精选范文

刚精选了几篇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指导下阅读了丹麦的伟大童话作家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后,我的心情就好像起伏的波涛,久久不能平静,我觉得卖火柴的小女孩太悲惨了,她太可怜了。

在圣诞节的夜晚,那些富人们都兴高采烈得聚在家里欢度节日。有的围绕着圣诞树唱歌跳舞,有的坐在餐桌前尽情地吃着香喷喷的饭菜,有的孩子正依偎在爸爸妈妈的怀里,嬉笑撒娇。在欢度佳节的夜晚,又有谁会冒着寒冷走出家门去买火柴呢?可那个穷苦的小女孩,她光着头,穿着破衣服,在又冷又黑的大街上,仿佛在说:“谁买我的火柴,请买我的火柴吧……”难道她不想在家里过节吗?难道她不想得到幸福吗?说实在的,她太想了,但是她却做不到,她只能靠她卖火柴挣几个钱来维持生活,她的命运实在是太惨了。

小女孩由于没有卖掉一根火柴,没有挣到一个钱,所以她没有回家,因为她的家里和大街上一样寒冷和饥饿。在饥饿和寒冷的苦境中,她只能坐在高楼的墙角下,划着一根又一根的火柴。在微弱的火光中,她仿佛看到了铜把手的大火炉,香喷喷的烤鸡,美丽的圣诞树。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真的为小女孩的“幸福”而辛酸。结果呢,小女孩的幻觉一次次地被划灭了,她的“幸福”也随之飞得无影无踪了。最后,她划着整把火柴,想留住她最心爱的奶奶。但是就连这么一点点的爱,也不留给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第二天清晨,这个小女孩坐在墙角里,两腮通红,嘴里带着微笑,她死了,在旧年的大年夜冻死了。读到这里,我的泪水流到了脸颊上。

我对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遭遇真是万分同情。再看看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每天穿着整洁的衣服,吃着可口的饭菜,住着舒适的房间,每天还能背着书包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呀!我真为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而感到自豪!

二、读《昆虫记》有感

当我读完法布尔写的《昆虫记》的时候,我被书里面描写的那些小昆虫深深地吸引了。虽然我已经读完了一段时间了,可是还回味无穷。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蝉、甲虫、蟋蟀等等。由于《昆虫记》中精确地记录了法布尔进行的试验,揭开了昆虫生命与生活习惯中的许多秘密,达尔文称法布尔为“无法效仿的观察家”。

法布尔有着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和勤勉的作风。他曾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曾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曾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他也曾一蹲好几个小时观察蚂蚁……有时第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就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他一次一次地观察实验,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我的疑心在如山的铁证下归顺听从为止”。

我挺佩服法布尔的,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坚持对昆虫进行观察研究。他还将自己的家变成昆虫实验室,在这里为昆虫搭建起它们喜欢的巢穴,好方便自己进行观察研究。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然而,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就想放弃,有时还乱发脾气。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

法布尔这种对科学的向往精神,把他引进了科学的殿堂。这一点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果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像法布尔这样不怕困难、努力不懈的话,那我们一定会取得很大的进步!

三、读《我的弟弟小萝卜头》有感

《我的弟弟小萝卜头》是本好书,谁看了这本书都说是本好书。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懂得了小萝卜头是如何在人间地狱般的牢房里,以那些革命老前辈和共产党员为榜样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成长斗争的经历。

以前我只知道小萝卜头是个了不起的孩子,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才知道小萝卜头是个非常勇敢的孩子,他在敌人的魔窟里,穿的是犯人的囚衣、吃的是发霉带臭的米饭,唯一的菜只有几颗大豆。他渴望自己得到自由,但他却不愿意叫女看守一声“阿姨”而获得赏糖的机会,更不愿意叫一声“阿姨”而换取自由。真是有骨气,别看小萝卜头年纪小但他可是挺辣的呢。

在狱中小萝卜头刻苦学习语文、作算术、学俄语。没有笔,他就用小石块画字;没有纸,他就用地板代替;没有课本,他就请爸爸和狱中的阿姨为他编写。

比比小萝卜头我们生长在新中国是多么幸福啊!

敬爱的小萝卜头——革命先烈,我们永远怀念您,我们要永远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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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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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必须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马的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齐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我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那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他们是十分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理解了。

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齐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理解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述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一样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我带来很大的帮忙,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忙,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并且,人要证明自我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最终获得了自我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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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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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一个贫穷低微、长相平平、性格倔强、感情丰富,而且多才多艺。会绘画、弹钢琴、印象最深的还是她与别人对话时,你问一句,她答一句,从不多说。

简的童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而她在绝望中振作,沉沦中重生。这是一个小女孩人格的力量。

离开了姨妈,在慈善学校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海伦,一个放弃现实高傲的天使,他的生命又像落日一样短暂、壮美。默默的离开了简。简的失友之痛,加上罗可赫斯特的诋毁,简倔强不屈,用她一张平凡的脸面对一切。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见长大了。

于是作为一个家庭教师,他来到了桑菲尔德,在某个下午,她穿着那件青黑色的风衣,在路边遇到了罗切斯特,相见时,不知真的像罗切斯特说的那样,是简爱的魔力,把他的马摔倒了,还是别的原因。罗切斯特在简爱的身边摔倒。于是简爱的严肃、自重、认真、自强,深深的吸引了他。在某个夜晚他道出了他的心声:“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而正要结婚时,得知罗切斯特有了妻子,自尊自强使她绝然离开了他,最后得知罗切斯特为救跳楼的妻子,双目失明,她再次全身心的来到他身边。

简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可能这就是简人格的写照,也是我喜欢简爱的原因,罗切斯特也曾说过:“janeyou strang almost unearthly thing”这可能就是简的特殊之处!

这也怪不得简爱吧中,有一人写道: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我想,我将来也得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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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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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 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腐败。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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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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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买过一本叫做《成事在天:机遇在市场及人生中的隐蔽角色》的书,是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它充分证明了一个愚蠢的译名会再多大程度上毁掉一本书——我是20xx年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跟它拖沓冗长的译名和脏兮兮的封面设计大有关系,一直没有读它。

直到20xx年读了《随机致富的傻瓜》(中信版)之后,才发现,两者原来是同一本书!而这本书,我已经向身边所有爱书的朋友推荐了——几乎。而据我所知,这本中信版的《傻瓜》已经掀起一阵傻瓜风潮呢,出版商应该是发了一笔财的。

而这时,已是那本傻瓜译名的书出版6年以后的事了。

其实,对每一本书,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此书我介绍给一个学统计学并在券商中服务的朋友看,他说,仅仅是科学常识的普及读物罢了,没什么大不了。我想,这跟他从小扎实的科学训练功底并具有相当的科学思想有关吧。因为,这本书实际上确有一本概率论普及读物的模样。他会觉得,书本里说的很多道理他已经知道和在实践了呢。另外有些人则跟我一样有如获至宝的感觉。所以,你要不要购买一本书并读它,别人的说法很难成为真正的依据。

但是,仍然有一些硬指标可以作为评价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不是作者自己“活”出来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一本由作者本人“活”出来的书。就像作者自述的那样,这种书里没有——不是由作者独立发展出来的思想,没有经过充分提炼而不能轻而易举的书写出来的东西。它是作者自己生活体验与思考的产物。这样的书,即使不适合当下的你来阅读,你也可以收藏起来或者干脆送给适合的人来读。这一点,你甚至在这本书的前言里就能够看出来。

在前言中,你还可以看到作者说:“用不着专门迎合某类特定读者而去写一本书,书自己会找到专属于它的读者群”。这句话,就不是当今一般作者说得出想得到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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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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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午夜,丈夫和儿子发出轻轻的鼾声,我仍在捧着一本书读得惊心动魄,还差最后三十页,绝对等不得睡一觉的间隔。小说写得太精彩了,尤其是作为一位母亲,读来更是寸断肝肠。

这本叫《无声告白》的小说,出自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之笔,扉页上的她很年轻,也很漂亮,很难想象如此深刻、如此刺痛灵魂的故事是这位优雅、温婉的女士所作。小说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写的是成为“异类”的那种负担与压力,这种负担与压力,通常会摧毁一个人,而不是塑造一个人。

先说说故事梗概:莉迪亚死了,她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莉迪亚的尸体被发现后,她的父亲内疚不已,母亲则一心报复。莉迪亚的哥哥觉得,隔壁的坏小子铁定脱不了关系,只有莉迪亚的妹妹看得一清二楚……

莉迪亚的妹妹看清了什么呢?

原来,李先生是一位出身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受到排挤、孤立,最大的梦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李太太由单身母亲抚养长大,虽是地道的白人,却不愿屈从母亲期望的女性传统角色,她梦想拥有自己的事业,比男人更加卓尔不群。俩人的结合有爱,也有很深的误解和由误解产生的期待。等到孩子相继出生,误解越来越深,差点导致家庭的崩解。此后,莉迪亚就成了维系家庭表面安稳的纽带。她既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求,又要满足母亲对出人头地的期盼。她被亲情绑架,被父母的懦弱压垮。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痛苦像瘟疫一样,不但互相传染,还会感染给所有的家人。当内心的痛苦深藏成秘密,这些秘密就会让家庭产生裂痕。我想,每个人都难免心意难酬,难免伤痕累累。但是,这些决不能成为勒索他人的借口,尤其不能转化成催逼孩子的重压。每个人,每个时代,都有不可避免的困境,都有绕不开的难题,那么,这些都应该由每个时代里的每个人去求索,去抗争。转嫁痛苦是一种怯懦,自己消化不了,扛不下来,也只好自己认,至少不要让它再去毒害孩子的心灵。“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封皮上的这行字像针一样刺进你的心里,告诫你:要有勇气活出自己,否则,你不但成为不了他人期待的样子,还会因此自我毁灭,带给他人更大的打击。因为,每个人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在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身上也得不到彻底的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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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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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这本书是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这本书收录了鲁迅从1920xx年到1920xx年创作的小说。这些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深刻的揭示了种种社会矛盾,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变现出对民族生存的忧患意识和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彷徨》中最令我震动的便是《兔和猫》了。它告诉我生命是不应该被漠视的!尽管在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生存发展,是达不破的规律,似乎我们也不应该对那些处于艰难竞争中的生命发出厚此薄彼的议论。但是看管了弱者的小事,强者的胜利,却会让人变得麻木,冷漠。尤其是当你漠视生命被侵蚀时,可曾想过,当整个世界都无视生命时,那该是如何可怕的境地。

人皆有恻隐之心,即使自己未曾蒙难,目睹着惨状,同样也会破坏我们内心的平静。孔子说,君子跑庖厨,享受美味的同时,躲避开残忍的场景,其实只不过是既成人时间的游戏规则,有逃避内心刺痛的最滑头的手段。

然而,鲁迅却不,他既不想跑,也不愿妥协,而且 还要从这不能中找出一条路来。有谁知道,在他那看似冷漠的外表下却又时间最柔软的心肠。在鲁迅身上有着“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敢和果决,但她内心深处却是一刻舍身饲虎的此信。这是一个仁者所具备的。

《呐喊•彷徨》中还提到了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其实是一种思想状态,一种心理满足感。也就是说,只要你心里满足了,即使是粗茶淡饭,也是幸福﹔否则的话,即使是锦衣玉食,也体会不到幸福。物质上的充裕与否,想来都不是衡量是否幸福的尺度。幸福只能到你的心里去寻找。只要你知足,知道感恩,幸福就在你的身边。怨天尤人着,是永远也品尝不到幸福滋味的。

再多的激情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在多的感觉也无法用口水来散发,望大家去看《呐喊•彷徨》这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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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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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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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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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无疑是众多文学作品中闪亮的一颗星。一读:朴实、白话易懂;再读:发人深省、感触至深…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漂亮的城里女子家珍为妻,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整日沉醉于赌博之中,无法自拔。最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赌,也将自己父亲的生命作为了赌博的牺牲品。赔光了所有财产的富贵开始逐渐醒悟,从此不再涉赌。后与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靠种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没有之前的显贵,但一家人却团团圆圆,这段日子应该是余华笔下富贵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天有不测风云,万事总不随人意。好日子在富贵的身上总是不长久。母亲重病,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抓去当壮丁,这段时期的富贵经历了太多的烟火炮弹,太多的生生死死。他畏惧死亡,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等他回到家时母亲已仙逝,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老天对富贵最痛苦的惩罚。但这只是对富贵惩罚的开始:女儿发烧至哑、儿子在校优秀却被抽血致死,丧子之痛于父母而言最大的哀莫过于此。对于富贵而言远不止于此:女儿嫁于良婿却难产而死,继而女婿工伤致死,妻子因病而死,给富贵最大的眷顾便是留下外孙相依为命;但是对于富贵上天却是如此不公,连唯一的亲人都不给他留下—外孙因吃毛豆过多而死。亲人的一一远去,只留下富贵一人在这世间同老牛相依相靠。

富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但却没有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消沉,而是奇迹般的选择好好的活着。对于富贵而言,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经历这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百态百味。很多人认为活着是为了金钱、名誉、富贵、爱情…一旦这些没了,活着便无意义,一旦为之奋斗的目标失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活着只是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追求而活。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曾在作品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是啊,活着真好,只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希望。人生再悲也悲不过失财失亲的富贵,人生再富也不过为地主时的富贵。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富贵仍能以一个讲述者的身份向问者娓娓道来他的一生,就像在诉说着别人的经历一样淡然处之,我们会发现人是要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痛处之后才能如此。活着或许只是一种状态,或好、或坏;或喜、或悲。活着,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多少的情感,多少的喜喜悲悲,多少的悲欢离合。不论经历了什么,只要活着,你的人生便是现在进行时,便会充满无限的可能,活着真好。

读《活着》会让你重新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崭新的规划。"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将临的节日".因此在这个所谓的"节日"来临之前,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不要去怀疑、不要迷茫、更不要放弃自己,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是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却无法实现而奢求的明天。活着就要经历人间的酸甜苦辣,各种的辛酸苦痛,面对这些,我们仍要坚强的活着,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一草一木都在为活着而坚强的茁壮生长,我们更应该如此。因为坚强才应该是活着最好的证据,才应该是活着大写的最好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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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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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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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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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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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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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代,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氏族叫夸克族。夸克族的首领叫夸父,他身高奇高无比,力大无穷。

有一年,天大旱,人们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看叫这种情景,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把太阳抓住。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开始了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天空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像疾风一样的追。可是,夸父实在是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途中时,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慢慢地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一座大山。这就是夸父山,夸父死了,但他并没有抓住太阳,可是天帝被他的牺牲、勇敢的英雄精神所感动,惩罚了太阳。从此,夸父的子孙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活过得非常幸福。

夸父追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国远古故事,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夸父追日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夸父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夸父追太阳时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所以我想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大家。看完夸父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既有毅力,又有决心,虽然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些人觉得夸父很愚蠢,因为凭着我们人类是无法抓住太阳的。

但是夸父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他永不放弃及不半途而废的毅力,所以夸父留下的可能是后世的嘲笑,但也可能留下了拼命追求的精神,我想这是夸父这个故事一直被流传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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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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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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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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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反映出夏洛克的贪婪和鲍西亚的机智,同时也表达出了当时人们对犹太人的歧视。

我觉得夏洛克其实本性不坏。他是在遭人辱骂的环境下,成了心狠手辣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别人眼中就更加低贱卑微。当他发泄对的不满时,我对夏洛克感到同情。

夏洛克把自己逼得太坏,太狠毒,竟以法律为由,想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置他于死地,连几倍钱的赔偿都不肯接受,要知道他可是嗜钱如命的老家伙啊!当女儿杰西卡与罗兰佐私奔时,他最舍不得的不是女儿,不是自己的亲骨肉,而是那些与杰西卡同去的财物。

文中的鲍西亚非常勇敢、冷静、睿智,在法庭上,她和侍女尼莉莎装成法官和记录官,装作为夏洛克辩护,她沉着冷静,一面赞同夏洛克的观点,一面给他反悔的机会,又一步步将他逼向绝境,在夏洛克一切准备就绪,刀尖就要刺向安东尼奥的胸口时,鲍西娅趁机提出不能流一滴血、不能与一磅有毫厘之差,否则就以异邦人企图以直接或间接手段谋害公民罪致罪。夏洛克心虚、害怕底气不足,最终无奈依法改信,一半财产充公,另一半给了受害人安东尼奥,确保了性命的安危。而安东尼奥,不仅无罪释放,逃出危机,还得到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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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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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儿》,这本书非常的有意思。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名叫安琪儿的女孩又丑又笨,同学们都不太喜欢她,但马小跳却和她相处很好,如果有人欺负安琪儿,马小跳一定会挺身而出,去帮助她。她想长的像树一样高,就让马小跳往她身上浇水;她爸爸珍藏着签满足球明星名字的足球,她洗球时却把上面的名字全洗掉了;奇怪的是比赛脑筋急转弯的题,她全答对了;她虽然不聪明,但是她很天真、善良。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我非常喜欢马小跳,因为他诚实,勇敢,助人为乐。也喜欢安琪儿天真,单纯、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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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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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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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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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有一篇《五猖会》,记述儿时要去看五猖会——一个难逢的盛大庙会,而就当“我”笑着,跳着,欢呼雀跃时,“父亲”却让“我”背完书再走。顿时,一阵从天而降的冰雹向鲁迅洒了下来。

这篇短文叙述了鲁迅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里的无奈与厌烦。

同样,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有很多儿童也同鲁迅小时候一样,很多家长都对孩子说“先怎么……就……”就说我吧:

一次,去跟父母出去逛超市,临走前,我妈就说:“先背完一段课文咱们就走。”无奈,我只好先背了,结果很快就背完了。虽然去了超市,但逛得也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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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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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讲一个意义很深的故事。南郭先生根本不会吹竽,却老是装模作样地混进齐宣王的吹竽队里。后来齐湣王继承王位,却喜欢吹竽手一个个地吹给他听,南郭先生觉得混不下去了,只好灰溜溜地逃跑了。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为南郭先生感到悲哀,如果南郭先生学会了吹竽,不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留在了皇宫了呀?但是南郭先生却耍起了小聪明,靠骗人来赚钱,最后只能落荒而逃。这个道理我以前就没有体会到,还让自己做了一回“南郭先生”。

有一次我回家乡,姐姐叫我去钓鱼。我们就来到了小湖旁垂钓。这鱼可真难上钩,都老半天了还没动静。眼看姐姐钓的鱼越来越多了,我心里开始着急,便趁姐姐不注意,去市场买了一条鱼,我把鱼紧紧地钩在鱼嘴里,跑回去往湖里一放,装腔作势地喊着:“钓到了!钓到了!”姐姐过来看了看,对我说:“这不是你钓的。”我惊叫:“你怎么知道的呢?”“这湖里氧气不足,养不出这么大的鱼。”我红着脸,走到一边笑去了。

通过这件事,使我明白了,做“南郭先生”是不长久的,只有真才实学,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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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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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小屁孩日记》的书,这本书有很多很多的故事如:开学日,道歉日,作业公司等,每个小故事都对我有很多启发,要自食其力、要诚实守信、不要以大欺小等。

我给大家讲讲我认为最有意思的一个片段,故事讲得是米多和金刚和他们军训教官发生的事情。军训第一天见到了一个很黑很黑的教官来到同学们面前,看见教官大家都不敢动和说话了,只有米多和金刚两个调皮鬼在下面议论我教官皮肤黑像包公,还笑出声音。这下可惹恼了教官,教官罚他们绕着操场跑5圈,五圈这么大的操场跑的他们是浑身冒汗,眼冒金星呀。还没有缓过神来,教官让大家集体开始叠方块被子,这种事情对平时在家里经常叠的孩子到来说很简单,但是对米多这个小懒虫来说简直好难呀,但是他想到了馊主意,让金刚帮他叠。不过他的小聪明还是被老师识破了,让他一直练习叠被子直到达到要求。通过米多的努力,他在叠被子比赛中还取得了前三名呢?

我通过文中一段一段的故事,体会到了什么事情不能偷懒,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坚持不懈。要多多开发自己潜能。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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