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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承诺书是什么意思(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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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2024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1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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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来,我社区在街道党工委、街道计生办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央《决定》为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任务,依靠社区干部和群众,有条不紊地在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现将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辖区基本状况

我社区共分为了18个居民小组,也配备了18名节育保健员。现有常住人口3238人,其中育龄妇女746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56人,未婚育龄妇女90人。一年来,我们社区计生办公室在村党委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深化宣传,搞好服务。全年社区共出生34人,一孩24人,其中女孩12人,男孩12人。二孩10人,其中女孩4人,男孩6人。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21人,其中上环15人,绝育6人。药物流产6人,人流9人,引产2人。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几乎覆盖我社区整个区域,所以,我们工作的重点是住进临时过渡房的拆迁户和部分在外租住的村民,我作为计生管—理—员也不断的督促计划生育节育保健员及时关注这些育龄群众动态,并且也透过电话、上门随访等方式主动联系、关心育龄群众,将“早预防”、“主动服务”贯彻计划外生育工作始终。

二、做好日常计生各项工作

对于未婚的育龄妇女:作为计生管—理—员,我坚持带领着18位节育保健员,对照着各组的户籍名册,对16―45周岁的育龄妇女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那些已经有对象的青年未婚男女,及时电话提醒其国家的法定婚龄是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并且告知能够于登记前到社区领取两张计生免费券,强调其重要性。听见有同居传言或者遇到未登记却先办好结婚仪式的青年男女,找到其暂住地,晚上带好避孕药具上门拜访,宣传法定婚龄、计生政策以及婚后的注意事项等,并且有规律地上门随访,避免未婚先育,做到了“早预防”。

对于已婚的育龄妇女:讲解怀孕后办理“生育状况证明”所需材料跟步骤,特殊对象如流动人口嫁入或成为入赘女婿者或买房者的注意事项,以及孩子报户口的程序,尽量口头宣传到位。

对于生育后的妇女:孩子出生3个月内务必带好避孕药具上门随访,宣传顺产3个月、剖腹产6个月后,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好处及奖励政策。宣传计生政策,对贴合二胎政策的,具体讲解批二胎的年龄限制和办理手续。

对于避孕期的妇女:鼓励未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妇女,尊重她们的对医疗机构的选取,我陪同或由节育保健员陪同落实措施。对于四项手术无论上、取环还是人流等的妇女,都于当月上门随访,关心妇女身体状况。

对于更年期的妇女:对绝经满半年的妇女,推荐其能够到医院取环。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育龄群众办实事

(一)扎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春节期间,社区计生干部在社区居委会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为贫困家庭、贫困母亲、孤儿、孤寡老人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在新春佳节之际送去融融暖意,与他们一同克服生活的艰辛,分享节日的欢乐与祥和,为他们更增一份生活的勇气与信心。

(二)开展流动人口“春风行动”。20--年2月1日到3月15日,社区在在社区党总支的支持下,遵照“关于做好街道2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春风行动’工作的通知”,针对新春佳节超多流动人口集中返乡和外出务工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在流动人口密集地设立宣传服务点,并且悬挂横幅,吸引群众注意力。期间将计生知识宣传印刷品,发放到每个前来咨询及飘过的新苏州人手中,使之了解更多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及避孕节育知情选取常识。开展入户工作,在发放计生政策宣传材料的同时,透过填写流动人口统计表、信息采集表等,摸清辖区内新流入人员计生动态,找出重点关注对象。针对拥有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员,查看其结婚证、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齐全者办理管理服务卡,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在本次“春风行动”中,共发放催交婚育证明通知书300份,节后查验婚育证明15本,发放宣传材料500份,开展宣传活动1次,宣传550人次,发放避孕工具450只,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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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精选计划生育个人的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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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是确认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年初与苇湖梁街道办事处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商议工作方法、工作思路,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年初确定了计划生育宣传人员;每月出一期黑板报,主要宣传艾滋病有关知识、关爱女孩、优生优育知识、怀孕时应注意的事项等;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87份,避孕药具400盒。

二、协会、“三生”服务工作

协会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协会学习,共学3次。定期召开协会民主监督会议,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20xx年6月26日在我社区人口理论学校为广大育龄妇女举办一期“预防艾滋病”健康讲座,辖区有20多名育龄妇女参加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43份。

三、优质服务工作

优质服务工作每月组织育龄人群学习一次,主要讲解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关爱女孩、知情选择等知识。对于新婚、怀孕、出生、做手术人员,每人都进行了随访并建立了随访档案。

四、药具工作

辖区共有已婚育龄妇女481人,上环55人、用避孕套318人、服药人员全部建了档案并进行了随访,每季度随访,在随访的同时还给他们送去了避孕药具,以方便她们的工作、生活。

五、统计工作

我辖区现有住户644户、总人数1915人、其中少数民族564户、1720人,流动人口311户、1026人;今年出生xx人(男6人、女6人),死亡人数5人。

六、流动人口工作

社区与房屋出租人签订了房屋出租目标责任合同、与流动人口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以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完成。流动人口的持证率已达到90%以上,为流动人口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88份、发避孕药具180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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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8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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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xx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奖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服务工作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农村经济政策方面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人口基础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应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规民约,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十九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 政府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药具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视为劳动时间;农村居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第三十二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六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第三十七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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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生育假

(一)天数

女职工生育假包括产假、生育奖励假和可增加假期三部分。

1.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关于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奖励假。按照《条例》的规定生育奖励假为30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奖励假的享受条件发生变化,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只有晚育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可享受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此限制。

3.可增加假期。《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从该条款表述看,我们认为可增加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

综上,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情况下,生育假为128天;如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待遇享受

1. 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现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xx]334号)第3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另外,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 对于《条例》规定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女职工享受何种待遇并无明确政策规定。我们理解,该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不会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因此也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三)劳动关系保护

按照《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休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女职工在产假、生育奖励假期间存在以上情形,则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的条款,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假期,《条例》在第18条中单列一款进行规定,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产假,也未明确此假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倾向认为,女职工在此假期内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条款的规定。

二、女职工配偶陪产假

1. 修正前的《条例》无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不属于法定休假,用人单位可通过规章制度自行确定;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配偶享有15天的陪产假。

2.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如女职工不休30天奖励假,女职工配偶可休该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了女职工配偶的陪产假,因此以上规定被删除,并不再适用。

3. 对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我们认为,陪产假工资并未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4. 对于女职工配偶陪产假的休假时间,《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陪产假休假一般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规定。

5. 根据《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配偶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们认为,在职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职工出现前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

《条例》第16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依据此规定,婚假总天数保持十天标准不变,但需要注意的是:

1.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需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方能享受增加的七天婚假的规定,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十天婚假。

2. 根据上述规定,非初婚职工也可以享受十天婚假。

3. 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规定婚假的休假时间,如可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

4. 对于婚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法律一般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假应当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计划生育

1.“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 修订“二孩”外再生育的法定条件。《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3款规定,“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修正前《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女职工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五、独生子女奖励及社会保障

1.《条例》删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将不再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特殊的奖励。

2.维持“失独父母”的社会保障。《条例》第23条修正后未做修改,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3. 新政实施前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延续。《条例》第19条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法律责任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两条规定,即修正前《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条例》保留了以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从整体看,修正后的《条例》减轻了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责任。

实务中,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职工违反生育政策列为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判用人单位解除合法。然而我们认为,鉴于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责任的导向已发生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产生争议时的法律效力重新进行谨慎评估。

七、法规实施时间

修正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24日,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职工是否适用于修正后的《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性认为,《条例》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方实施法规,因此修正后的《条例》对于上述期间应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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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计划生育上半年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3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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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计划生育上半年总结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系列文件精神,立足市委 “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及区委“生态城区、现代成华”的历史定位,深化优质服务,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上半年,全区共出生168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出生率为2.65‰。主要情况是: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宣传教育管理内容上力求实用,方式上力求创新的原则。结合实际,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有机地融入到社区文化之中,采用黑板报、墙报、发放宣传资料、新建人口文化宣传点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人口文化氛围。抓住元旦、春节、“三下乡”、协会会员日等有利时机,结合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奖励扶助”、“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民道德宣传等活动,区、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出生缺陷、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上半年,全区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近7万份,受教育群众近24万人次。

(二)优化服务,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一是创新服务载体。抓好以“生命绿岛”为重点的计生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拓展“生命绿岛”服务范围,逐步建立“生命绿岛”区级、街道、社区、学校四级网络体系,目前保和东虹、天鹅社区、青龙白莲池社区“生命绿岛”已经进入施工阶段,其余正在进行设计和筹备。1月19日,傅勇林副市长调研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视察了理工大学“生命绿岛”服务中心,对我区创新服务载体,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开展了全区今年第一次b超“三查”服务。采取设点集中检查的方式,为全区育龄群众(含流动人口)提供以查病、查孕、查环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服务,已为常住人口  28111 人,流动人口21686  人提供服务。三是抓好避孕药具发放工作,按时、按量给各街道发放了避孕药具,满足了群众的需求。上半年,全区共发放避孕套419箱(83.8万只)、口服避孕药3265板、外用避孕药362盒、避孕环660套。

(三)关注民生,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开展“新春送温暖”活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节前慰问活动,对全区31户生活困难的计生家庭进行慰问,送去了价值近万元的生活必需品及现金。二是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利用计生qq交流平台,聘请华西医大张迅教授,在网上解答预防出生缺陷干预知识问题。对已婚待孕妇女免费发放小剂量叶酸片 10800盒。对服用叶酸片的妇女进行了定期随访,随访率达100%。开展新婚优生健康免费检查,为410对新婚夫妇提供服务,优生健康检查率49.5%。三是开展了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采取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入户调查、社区、街道、区三级公示等形式,对全区XX年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对象进行了摸底调查。登记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1257人,单方奖励扶助对象232人,特别扶助对象693人。四是出台了《成华区农村育龄群众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奖励办法》,对户籍在本区,自愿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已婚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上半年共兑现奖励金8000元。

(四)落实“三同”,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

一是开展了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专项活动,慰问流动人口家庭56户,提供慰问金2万余元。二是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及时有效地宣传了《条例》内容。三是狠抓基础性工作。印制了5万张“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卡”,规范了填写内容。规范了“婚育证明督办知识单”样式,开展了相关信息的补录。3月底前,圆满完成24.98万条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核查反馈工作,受到了市流管办的肯定。四是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社区网格化管理、部门协作、以房管人、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3月22日,《中国人口报》以“成华区健全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为题进行了报道。

(五)规范执法,开展文明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严格执行生育政策。加强对各街道违法生育处理指导和监督,加大对违法生育案件处理,1-6月,处理违法生育案件59例。认真审批再生育案件,落实工作责任制,审批再生育案件 161件。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与区规服办、区监察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提升人口计生行政审批工作效能的通知》,对计划生育行政审批进行了提速和规范,再生育审批时间由法定90天,提速为9天,我局审批时限由每月改为每周审批,规范了工作流程。成为全市计生系统首家对再生育审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管理进行提速和规范的区县,受到市上好评。三是启动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暨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加大了文明执法工作力度,与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联合行文,下发《关于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暨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文件。4月13日,我区代表成都市人口计生委接受了成都市第一纪工委对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的检查,我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的做法受到好评。

(六)狠抓基础,筑牢人口计生工作根基。

一是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建设。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我为编制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建言献策活动,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10余条,完成成华区人口规模、构成及演变趋势研究课题材料初稿。二是建立统计监测点工作制度。今年在接到圣灯街道被确定为省级人口统计监测点工作任务后,及时制定了我区开展统计监测点工作的方案。并多次对圣灯街道、社区计生干部进行统计监测点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了业务指导,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三是开展出生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对全区XX年1月1日零时至XX年10月31日24时期间的出生人口,共29167人的基础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按时按量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

(七)争先创优,积极开展创建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先进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成立了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4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创建省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工作会,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会,会议总结了XX年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安排部署了 创建工作任务。印发了《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华府办〔〕33号)文件,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二是开展培训,狠抓落实。对各街道计生专干再次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水平。同时还组织全区街道计生干部到新都区参观考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一步拓展了大家的工作思路。三是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加强对各街道创建工作的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八)强化队伍建设,计生干部整体素质得以提高。

一是坚持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工作制度,制定了干部日常管理规定。把经常性工作制度化,如坚持每周一全体干部会,每周五党组会,每月计生工作例会等制度,并把对科室及干部日常考核纳入制度管理,年终兑现奖惩。二是加强计生干部业务能力培养。5月13日—14日,集中利用2天时间举办人口计生业务知识培训,区、街道、社区三级计生工作人员共150余人参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计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三是狠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办公秩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上半年,我们在推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和指导力度不够,导致上半年全区优生健康检查率不高。二是部分街道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开展创建流动人口先进街道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创建工作滞后。对于存在的问题,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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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6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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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区卫生计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实现了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机构合、资源合、人心合”,做到了工作不松,力度不减,推动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打好了的收官之战,我区荣获全市卫生重点工作考绩优秀单位荣誉。

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卫生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深入实施。全年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人次267.78万人次,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2.29%。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各区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药销售金额均超过或达到市下达指标。适时开展单病种收费服务,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了配置。

二是社会力量办医改革高效推进。推进温州和平国际医院项目,全年完成投资额1476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7.66%。新引进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温州康宁)项目,投资1亿元,新增床位300张,目前正在进行病房、行政楼和职工宿舍的施工;推进温州养老养生康复城项目,目前已注册公司,项目总体规划尚在国土资源部审批中。着手编制《瓯海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生命健康小镇项目,该项目在首届浙江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上进行了推荐,与17家中外企业进行项目洽谈,受到郑继伟副省长等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已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签订了树兰温州国际医养中心项目、精准医疗诊疗中心项目、原能生命健康综合体项目、益医健康产业智创园等5项意向投资,先期投资金额超30亿元。社会力量办医改革的推进,为群众提供了优质医疗服务,促进了健康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医养融合改革创新开展。医养融合改革是区委1+3改革项目,我区以“护理型养老”、“中心型养老”、“居家型养老”3种模式,将“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同时全面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联创试点,启动养老机构与社区医院之间的“直通车”模式。“护理型养老”将医院转型为养老机构。如万福医院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是我市首家开展“医养结合”的民办医疗机构。“中心型养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划设养老区。如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新医院大楼布局重新调整,开展以中心养老为主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推行“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居家型养老”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服务。如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医养协作单位”,为没有特护或者子女无法照顾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三项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新的模式、新的开端,为深化医养融合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四是分级诊疗制度全市。深入开展“双下沉,两提升”工程,13家医疗卫生单位已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建立了紧密协作关系;组建了2个医疗联合体,已开展双向转诊,其中仙岩、瞿溪等10家医疗单位已开展专家预约,共预约上转464人,下转1156人。组织“责任医师进村居,签约服务促健康”活动,高效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纷纷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如泽雅开展订单式签约服务,仙岩开展亲情式签约服务,郭溪开展互动式签约服务,娄桥、潘桥、丽岙、三垟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签约服务。20xx年全区签约8.45万人,规范签约率19.76%,其中重点人群5.1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47.77%,基层就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达到73.18%。

二、全面推进转型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再提升。20xx年,我区奖扶特扶、慰问关怀、失独关爱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不断优化。经审核确认,全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人数5798人,区财政共下拨补助资金2513.6806万元。奖扶对象1644人,特扶对象72人,共发放奖扶、特扶金255.192万元。区级慰问计生困难家庭312户,关怀救助计生特殊家庭6户,送上慰问金34.25万元。各镇街慰问救助困难家庭478户,投入资金26.638万元。省计划生育暗访组在检查后认为,我区利导机制较为完善,甚至好于浙北地区。二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再提升。我区推出11项举措,强化了信息互换、均等化服务、区域协作与督查考核,推进流动人口精准化管理服务。三是性别比治理工作再提升。完善“两非”打击举报查处联系与孕情消失倒查制度。发动基层,积极开展“两非”线索挖掘,20xx年10月12日,专案组在深圳成功捣毁一个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犯罪团伙,刑拘3人。四是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再提升。将村级计生服务员免费体检作为计划生育实事项目,为300名村级计生服务员提供了免费体检。五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再完善。推出了“府院联动”征收机制,有效遏制了多孩违法生育行为。六是生育服务证改革出成效。我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进改革。实现再生育审批系统与省政府审批网“两网合一”无缝对接,并推行“一站式”网上办理与“三级联动”网上审批,极大地便利了群众。

三、全面实施惠民工程,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解民所需。20xx年,我区在计生家庭保障、优生两免、两癌筛查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投入三辆流动服务车,为泽雅、仙岩山区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

二是推进智慧卫生惠民利民。创新“互联网+”医疗模式。为解决山区群众和城市社区老年患者对刷卡报销、定期体检、电子随访、公共卫生服务等需求,我区率全市之先对“社区卫生服务车”进行改造升级,利用3G/4G等无线技术,开展“无线巡诊”服务,通过“互联网+”医疗模式打通与社保系统、医疗系统的联通路径,全力打造车轮上的“流动医院”,把诊室搬到患者家门口。通过温州智慧健康APP,为群众提供便利的预约挂号服务,并优化了区域信息采集,实现一卡通,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提供了信息保障。

三是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民生。公共卫生工作做好了群众没感觉,做不好影响巨大。我区时刻注意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研判形势,对症施策。深化妇幼品牌服务,“两免”检查率稳步上升,两癌筛查超额完成(宫颈癌筛查9744人、乳腺癌筛查2902人),三项筛查指标全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连续十三年实现户籍孕产妇“零死亡”。积极发挥卫生监督职能,在创卫、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小行业监管、非法行医的打击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回顾总结过去的一年,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副主任王陇德、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杨青、国家卫计委人口专家委员会顾宝昌等领导先后到我区调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等工作,这是对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种鼓励。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卫生计生主要发展指标离群众的预期仍有一定差距,部分指标任务完成压力仍然较大,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树立信心,把握好20xx年的具体工作,总的来说,要做好六个深化,六个推进。

四、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责任医师签约服务。推进全科医生特色签约服务。6月底前出台《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办法》,20xx年全区规范签约率达25%以上,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达50% 以上。二是全面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完善省市医院优质资源下沉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城市医院医生对口支援规范管理。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引进优质资源,通过帮、扶、带、教等多种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内容,提高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三是探索医疗管理制度创新。实行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降耗提效。积极配合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现象;探索公立医院药房运营管理新模式。协助社保部门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差别化报销政策调整力度,强化医保政策引导作用,助推基层首诊。四是积极开展“智慧医疗”建设。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延伸医疗服务的能力,构筑“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开展远程医疗试点,开展上门巡诊和移动随访服务,为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提供医疗支撑。积极推进电子大数据库全市共享,为预约挂号、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技术支持。启动区影像心电中心建设,整合区域影像心电资源。开展医院诊间结算和快捷支付项目建设。启动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向居民开放工程。做好新大楼卫计信息化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系统维护,确保卫计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五、深化社会力量办医,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瓯海区生命健康产业20xx-20xx发展规划》。从“大健康”理念出发,科学编制生命健康发展规划。在规划中给社会办医合理发展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一批规模大并能够做精做细的医疗机构。加快温州和平国际医院工程建设,一期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启动二期项目手续办理;温州怡宁老年病医院力争在20xx年初开诊营业;继续推进郭溪康复城项目的规划、土地、征地等相关手续。三是全面推进医养融合改革。梳理整合一批具备使用条件的老医疗用房,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医疗护理养老产业,深化居家养老模式。探索建立“医养融合”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健康瓯海”多功能APP项目,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四是重点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推进“温州生命健康小镇”项目,引进高端医疗和健康相关产业投资,推动温州生命健康科教研究中心和原能生命健康综合体等项目落地。

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医疗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社区服务站为网底,以村卫生室、巡回医疗点为补充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20分钟服务圈。以省中心镇卫生院创建为载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推进机构资源整合。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做到“工作融合、人员融入、情感融洽”。指导各镇街推进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稳定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队伍和网络,推进基层卫生技术服务资源的融合发展。三是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四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举办专题培训,开展学历补偿教育和进修,鼓励医学毕业生、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社会化招聘定向培养机制。五是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积极创建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拓展中医优势特色服务项目,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简、验、廉、便的中医诊疗服务。

七、深化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居民健康水平提升

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认真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霍乱、麻疹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防控应对工作。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治疗管理工作。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检测工作。落实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和催种服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方式创新。二是加强卫生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强化社会应急联动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启动区域卫计应急指挥平台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稳步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舆情监测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准备,按照“国家规范和省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快推进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和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窝沟封闭学校覆盖率和窝沟封闭率达到8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平均反应时间小于25分钟,现场应急处置率超过95%。积极争取创建慢病示范区。四是推动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发展。继续完善妇幼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合逐步调整完善的生育政策,持续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深化计划生育家庭公共服务,健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工作相关机制,建立和完善与医疗机构的工作对接机制及其流程规范。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人员配置,提升基层妇幼保健门诊工作质量。继续构建合理有序的孕产妇、儿童保健基层首诊、分级服务的管理体系,推进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流动对象的系统管理质量。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加强产科儿科质量建设。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是切实做好干部保健工作。高度重视十分保健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开展签约服务和单病种管理,努力实现保健体系完善、健康知识基本普及、保健服务功能先进、干部身体素质良好、心理素质健康和谐的目标。六是深化卫生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工作。强化卫生执法综合监督,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加强省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手持终端运用,改进阳光执法e平台,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化平台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职能,确保群众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安全。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制度,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八、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优生优育优教活动。深入实施“三优”促进工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要以高龄妇女为重点对象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力度。20xx年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省级示范“三优”指导中心。二是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做好政策衔接,加强舆论引导,防止政策外多孩生育大幅增加。落实出生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创新生育服务证登记方式。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事、婚育情况承诺和全程代办服务等制度。三是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有效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目标。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普及青春健康教育,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宣传,利用区卫生计生网站和健康瓯海微信等媒体,加强新媒体宣传,扩大新形势下计生协工作的影响面。五是依据“普二”政策,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进奖扶特扶、慰问关怀、失独关爱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的提标扩面。

九、深化党的建设,推进良好形象树立

一是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深化廉政行风建设“1+8”文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源头防控,建章立制,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研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三是强化政风行风建设。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以“万人评议基层站所”为载体,加大“庸懒散”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学风,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完善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工作机制,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机制,严肃查处收受药品、器械耗材回扣等行为,坚决纠正办医行医不正之风。打造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廉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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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演讲稿,全文共 1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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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同志们:

值此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建阳区计生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今天隆重召开了。在此,我谨代表南平市计生协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人口计生事业无私奉献的计生协会老同志、计生协会理事、会员和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重视、支持计生协会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五年,在建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周进财会长等一批老同志的带领下,区计生协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人口计生工作整体部署,心系国策、真情服务,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协会工作得到省市计生协会的肯定,突出表现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区、乡、村、组开展的四级联创活动,得到了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生育关怀行动扎实推进,实施幸福工程、小额贴息力度大,2300 多户计生家庭得到帮扶;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推广覆盖面广,参保户达6.3 万户,理赔金额300 多万元;金秋助学899 位,贫困计生学子受益90 多万元;安居修缮工程在全市总量第一,生殖健康蓝氧治疗项目在全省率先试点。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充分利用“5.29 会员活动日”“世界人口日”、“母亲节”等纪念日,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当地特色的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可以说,建阳区计生协会在推动计生国策落实和服务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可以说,过去的五年是建阳区计生协会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的五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建阳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而不懈奋斗并做出积极贡献的五年。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推进武夷新区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方法的转变,计生协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计生协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乘势而上,主动作为,赢得先机,才能更好地推动事业发展。

借此机会,在这里我谨向建阳区计生协会新一届理事会工作提三点希望:

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深入贯彻中国计生协“八代会”精神以及、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协会会员多、组织全、分布广的优势,更好地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推动家庭和谐幸福,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建阳作出积极贡献。

二要坚持品牌带动,开展生育关怀。生育关怀是计生协会的工作品牌。生育关怀既是民生工程,也是群众工作。我们要不断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并高高举起这面旗帜。要坚持以生育关怀为抓手,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幸福工程、小额贴息等帮扶老品牌要主动融入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计生协会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继续实施好安居修缮工程,开展好金秋助学、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生殖健康援助行动等民生服务项目,努力帮助计生家庭排忧解难,为育龄群众当好服务员。

三要坚持不忘初心,认真履职尽责。要不忘育龄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计生协会奋斗目标的初心,认真承担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生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 “六项职责”,坚持为计生群众服务,为计生群众办事,切实维护好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要保持和增强计生协会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努力将计生协会建设成为勇于开拓创新,富有朝气活力,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群团组织。

同志们,建阳区计生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是一次承前启后,团结鼓劲的重要会议。我们相信,有建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有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新任会长和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全区各级计生协会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创造更好的业绩!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祝各位代表、同志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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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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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一年里,我村计生协会及协会成员要以“中国计生协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上级政府确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村计生协会工作新局面,为促进人口的素质不断提高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努力工作,为此,村计划生育协会在今年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村计生协会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各种政策。如大力利用村iptv网络、村上的大小会议、村计划生育专栏、计生标语、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等,宣传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活动的意义、作用、宗旨、章程、计划生育协会须知等。大力宣传和倡导作为一名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让村民都能知道有计划生育协会这个组织,并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会员定期开展各种活动。

二、充分发挥村计生协会的作用,大力开展好农村种养业实用技术的培训。一是发放各种农村实用技术资料到村民手中,学习并用予实践;二是组织村民、计生协会会员通过远程教育培训或请上级专家来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三是组织村民、计生协会员向全村的科技示范户学习并予推广,让家家户户至少都有2至3门实用技术,促进大家共同致富。为促进村民充分就业,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好各种外出务工技能培训,使外出务工人员有一技之长,同时做好务工信息、招工启事的宣传,让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村民都能尽量找到如意的工作。

三、村计生协会大力开展“关爱女孩、关爱女性行动”。大力倡导关爱女孩、关爱女性就是关爱我们人类本身。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社会主义新型文化,如通知女孩们免费参加体检、打儿童免疫针。为全村特困的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申请办理享受农村低保、学生实行“两免一补”、享受“1+1”帮扶、计生“三结合”帮扶,在春、夏、冬救济作为救助的对象等,切实让她们家庭渡过生活难关,享受 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同时在镇计生办的统一安排及指导下,为全村妇女开展青春期卫生、女性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怀孕与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常识的学习,使计划生育事业真正造福于人民。

四、利用村计生协会组织,开展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等,同时开展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五、大力宣传村计生协会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协会的会员要带头宣传计划生育知识,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要知道“一法三规一条例”,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并且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不但要让身边的群众都知道,还要宣传到家喻户晓。

总之,今年我村计划生育协会将切实开展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关心、支持及领导下,紧紧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开拓进取,不断总结、创造和推广经验,为促进我村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再创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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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划生育年度工作计划_年度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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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各部门齐抓共管计生工作。加强对中央《决定》、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继续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格确认工作,及时核对并上报社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资料。加强社区计生专干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干计生的人懂计生政策,精计生业务。

二、工作目标

201x年全社区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3%以上;计划生育“三查”率达到95%以上;各项优惠政策兑现率100%;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任务;依法征收社抚费;稳定人口计生队伍,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好优质服务先进县回头看及省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机制

积极争取各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手抓、负总责”不动摇。严格实行对社区计生专干的计生业务目标考核,实行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挂勾,除大目标外设立计生单项目标考核,奖惩并举。

2、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争取社区领导支持,加大对计生工作的经费投入,强化宣传教育和利益导向。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以中央《决定》、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优生优育、避孕节育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宣传品进社区入户工作。以宣传促群众对计生政策的深化认识,以利益导向促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3、强化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一是坚持每月计生例会制,定期分析、总结和安排工作,确保人口计生信息统计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计生“三查”工作的奖惩力度。每季度对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的社区奖金不少于200元,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对计生“三查”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加大“三查”工作在大目标考核中所占的分值。严格考核,严格打分,促使各村协助计生办切实抓好孕前管理。

三是切实抓好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节绝育工作,减少非意愿妊娠,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是加大对违法生育户的处理力度,惩治违法生育。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是继续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严格政策界限进行资格确认,及时、全面兑现社区独生子女父母奖

励金,

六是继续开展好计生“三结合”工作,落实好基地,选准帮扶对象,切实帮助社区找到增收致富的长效路子,提高增收幅度;大力宣传并落

实计生奖扶政策,充分发挥计生优惠政策.

七是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认真探索并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质量,使流动人口自觉接受计生服务,用好流动人口计生平台,强化对流入和流出人口的管理。

八是继续做好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相关工作,迎接计划生育委员会创优回头看的检查验收。

九我们将以优质的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明需要,使社区计生工作开展的更好!完成并做社区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局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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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个人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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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因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统计数据没有分开,仍在一起统计,现将基本情况汇报

1、全镇人口60188人,已婚育龄妇女11857人,出生人口为439人,政策符合率为88.61%,(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6%以上),死亡58人,自然增长率6.33‰。

2、出生人口比控制在115.20:100(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不得高于125:100),二多孩性别比174.19:100。

3、统计准确率达99%,(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统计准确率98%以上)。

4、完成避孕节育手术433例,其中结扎46例(二女户结扎3例),上环358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06%(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以上)。

5、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13个行政村全部达标,圆满完成。

6、农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申报,年审达100%,今年新增奖扶人员19例,其中14例扩面,5例奖扶,退出2例。目前共有特扶7例,奖扶扩面人员46例,奖扶人员103例,共计156例。

7、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

去除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我镇12个行政村,总人口46652,育龄妇女12749。总出生人口为331人,计划外上报41人,政策符合率为87.61%,二孩计划外出生20人,二多孩政策符合率84.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94,一孩性别比89.52,二多孩性别比169.39;综合节育率92.13%。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多次召开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2)建立和完善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需要调整和加强了计生办分管领导、主任和副主任人选,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3)镇、村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人)抓落实,各负其责,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面向基层,打好坚实基础

(1)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计生宣传活动。年前(2月5日,农历腊月25)我们在土楼街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年画、挂历、春联、避孕药具等宣传物品万余份,为群众送上一台“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大戏。年后,积极开展培训,于2月21日,组织人员、地点,请来专家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随后又根据培训结果对村专干进行一对一考核,极大的提高了计生干部熟练应用各种平台工作的能力。我们在5.29协会活动日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免费避孕药具 余份,宣传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和保健常识。深入推行“诚信计生”,积极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树立新型生育的观念的良好风气,为提高合法生育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建立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网格化管理,谁负责的地方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哪一块出现问题追究哪一块的责任,哪个单位或个人因为计划生育出现问题,取消哪个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针对村级计生工作存在的惰性,严格要求镇包村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帮扶,对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及不适应计生工作的人员予以相应处罚直至解聘,目前已有两位计生专干被停发当月工资,一位计生专干被解聘。

3、深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1)完善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做到了整洁卫生、温馨迎人。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好务的思想。

(3)紧紧围绕计划生育 “三项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优质服务、村务公开和有奖举报、依法行政等内容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对群众满意度高的,该村计生专干将相应提高绩效工资额度;反之,因工作不力,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且有群众投诉经查实专干负有责任的,减少直至取消当年相应补助资金。

(4)严格程序,文明执法

在开展各项计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程序,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按程序办事;坚持计划生育“七不准和十禁止”;设立“阳光计生、文明执法”便民维权公示栏;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无计划生育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4、突出重点、寻求突破

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法,强化计生行政执法,公开计生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遏制政策外生育反弹势头;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全面落实镇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深化优质服务;紧紧围绕今年新增服务项目“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我镇积极组织,强化宣传,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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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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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远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县文体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此责任书。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以上,杜绝政策外生育。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充龄妇女信息准确率达100%,人口出生准确率达100%,提供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办证率达98%,督促流入人口持证率达98%,验证率达100%。

3、依法协助征收社会扶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

4、按政策和规定标准落实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发放,落实上年和当年长效节育措施率达70%。

5、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排演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的节目下乡巡演,主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生育文明建设等系列活动。

二、责任:

1、坚持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负责范围:本单位职工(含临时工)及其二级单位、单位所在院落内居住人员及房屋出租对象。

2、各二级单位每月1号向局机关提供育龄妇女信息、人口出生信息、政策外生育信息,流入、流出信息。

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妇女参加的妇女保健知识学习活动。

三、措施:

1、各二级单位必须有稳定的人员专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确保一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当年有效政策外生育和在省、市、县、乡镇、半年、年度考核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

3、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互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表彰和通报工作情况,并上报县、镇计生部门。

四、考核

责任目标由局机关汇同各二级单位统一进行,总分为100分,得95以上的为优秀,得90—94分为合格,低于89分为不合格,作为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由计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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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街道计划生育上半年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5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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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街道计划生育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和区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满意率这一总体目标,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提出“一岗双责”制度以及“533”网格化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取得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莲塘辖区总人口123321人,其中户籍人口48080人,流动人口75241;已婚育妇总数34421人,其中户籍人口13208人,流动人口21213人。总出生人数616人,其中户籍人口出生361人,政策生育率 99.45%;流动人口出生255人,政策生育率90.2%;户籍人口四术84例,其中上环63例,人流19例,引产2例;流动人口四术117,其中结扎 17例,上环79例,人流18例,引产3例。其中街道创建了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道,西岭、莲花、畔山、仙湖、鹏兴创建了无政策外出生社区

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定期研究解决计生工作问题,多次就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亲自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形成街道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提出的维稳、安全、计生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人人关心计生的氛围。各社区工作站实行资源整合,全面推行“533”动态管理模式,全面明确五类计生工作人员职责,建立三种督导机制,健全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实现了计生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督导检查常态化、科学化,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不折不扣地执行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街道计生科社区工作站按时按规范内容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实事求是总结上月工作和干部包干责任落实情况,做好下月工作布置。特别是工作责任联系人要具体化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计生例会制度建设,做到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内容全面、记录规范、效果显著,为完成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协会工作

1、利用“青春健康教育、生殖健康讲座”,加强对未婚男女青年的健康教育。针对街道辖区工厂多,打工未婚青年多、素质低的情况,我们坚持“抓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辖区积极开展青春健康项目推广活动,辖区单位对此项活动非常支持。上半年我们已在社区中广泛深入开展此项活动10场,培训目标人群900多人次,开展生殖健康讲座共5场,受益人群400多人,这种教育模式的效果,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积极参与同伴教育主持人培训班,并把“同伴教育”项目带进莲塘巴士集团。

2、积极开展关爱活动,把生殖健康知识带给辖区育龄群众。如在残友科技公司开展“要性商不要性伤”知识讲座、长岭公交公司开展“女性生殖健康和生殖与避孕”活动等。

3、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同进不断提高计生协会秘书长业务水平。3月份召开了辖区秘书长会议和培训班;成立了吉安地区莲塘街道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

(四)、宣传工作

1、今年我们大力宣传国家人口发展形势和人口发展战略,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关爱女孩和男女平等的婚育观念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同时与相关部门合作,组织相关社会宣传活动,继续抓好“一法三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如元旦春节、“10.28”男性健康日等有关社会宣传活动。

2、及时更新宣传三栏,把广大群众关心的计生办事指南、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五期”教育等进行宣传,让群众更方便、直接了解人口计生知识。

3、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及时报导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情况。上半年共完成宣传报导57篇(包括xx区电子政务网、xx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xx人口网等);其中完成省级以上报刊报导18篇,(《中国人口报》1篇,《羊城晚报》12篇,《人口快讯》5篇)。

4、做好三优服务家庭工作。积极组织100户家庭参加xx区“三优”(优生、优育、优教)研究中心开展“三优”科普宣传和相关研究,目前已完成三优服务家庭挑选、网络用的“优孕通”孕前保健卡(计划怀孕的夫妇)和“孕事通”孕期保健卡发放及正在组织生殖健康体检套餐检查及优生优育筛查中。

5、做好XX年度报刊征订工作,根据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及人口计生行业报刊单位的有关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做好我街道计生行业报刊的征订工作。XX年共征订《中国人口报》20份,《人口与计划生育》18份,《人生》50份,《人之初》197份,《羊城晚报》14份

(五)、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XX年度上半年本街道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与各级药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全街道避孕药具应用率达100%,发放率达100%。充分满足了广大育龄人群的需求,为开展优质服务和知情选择提供了有力保障,发挥了避孕药具在控制人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药具管理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街道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培训药具管理服务人员108人次,召开例会6次,为化解合街道给基层网络带来的冲击,各地加大了社区服务网点的调控力度,既巩固了横向到位,纵向到底的药具管理服务网络,杜绝了网络空白。社区现共有药具工作专(兼)职人员26人。

2、药具宣传工作成效显著。为保证“优质服务”和“知情选择”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计划生育药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据统计全街道利用“5·29”等纪念日活动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咨询解答928人次,免费发放药具2万余元,免费发放《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南》、《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手册》等小册子260余册,药具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宣传单1万余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了解药具知识的必要条件。同时还利用宣传包等宣传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3、药具优质服务工作有了新进展。按照省、市《开展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优质服务方案》的要求,我们积极推进优质服务工作,创造了“六定六送”“六关心六帮助”等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法,使药具优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群众知情选择率达98%以上,群众对药具服务的满意率达95%以上。全街道避孕药具应用率达100%,发放率达100%。

(六)、做好基础信息核查工作。

全面收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库。同时,以此为契机,探索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逐步实现“适时采集、动动监测、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工作目标,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我们能按《通知》的精神,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共收到公安部门通报核查信息 1099人,已上报1099人;收到教育部门通报核查信息1928人,已上报1893人;据统计:共录入信息14109条,其中户籍5893条,流动 8028条,新增188条。

(七)、依法行政工作

上半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7宗,共32.7万元。发出征收决定书6宗,执行到位4宗;移交法院1宗。

二、XX年下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1、抓基础,进一步完善和巩固“533”网格化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基层计生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落实层级动态管理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摸清辖区育龄群众基本的情况。计生科要加大对各社区工作站、辖区有关单位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力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计生工作与辖区安全、综治、房屋租赁等工作捆在一起,落实责任追究制。

2、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这个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各类的讲座、培训和服务,利用节假日联合辖区工厂、单位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提高育龄妇女的知晓率以及做好流动人口春节返乡的宣传活动。继续做好宣传精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导工作。

3、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因计生工作人员变动大,不稳定,对政策的理解要求非常高,要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药具发放的全面铺开。要规范各药具发放点的药具发放工作;各个社区每月组织查环查孕一次。每个社区至少开展一次的辖区已婚育妇普查普查治工作。

5、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积极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落实社会抚养费奖励措施,进一步发挥社区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生育的行为。

6、积极开展创“两无”活动。按省市区的要求开展创“两无”活动。通过开展创“两无”活动,促进工作重心下移,限度减少政策外出生,促进生育政策的落实,全面提高我街道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创“两无”活动,重点在流动人口,难点也在流动人口,要大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与服务工作,并把一系列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依法行政等活动贯穿到创“两无”活动中去。

7、做好全年社区计生协会秘书业务培训班、青春健康主持人培训班,“亲情桥”、“四点半学校”师资培训班。进一步完善“两民主”工作。

8、加强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问题及无牌诊所整治工作,联合工商所、派出所、街道执法队,加强专项治理活动。

9、争取办事处对社区生育文化中心经费、人员支持,在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创造性开展各项宣传、服务活动;同时做好莲塘社区生育文化申请市优秀生育文化中心工作;在生育文化开展创新活动(计生社工与区、街道妇联联合开展阳光妈妈活动;坳下、莲花社区生育文化中心为来深建设者普法宣传活动;莲塘社区生育文化中心以关爱残疾人为亮点)。

XX年上半年,我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和区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满意率这一总体目标,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提出“一岗双责”制度以及“533”网格化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取得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莲塘辖区总人口123321人,其中户籍人口48080人,流动人口75241;已婚育妇总数34421人,其中户籍人口13208人,流动人口21213人。总出生人数616人,其中户籍人口出生361人,政策生育率 99.45%;流动人口出生255人,政策生育率90.2%;户籍人口四术84例,其中上环63例,人流19例,引产2例;流动人口四术117,其中结扎 17例,上环79例,人流18例,引产3例。其中街道创建了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道,西岭、莲花、畔山、仙湖、鹏兴创建了无政策外出生社区。

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定期研究解决计生工作问题,多次就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亲自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形成街道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提出的维稳、安全、计生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人人关心计生的氛围。各社区工作站实行资源整合,全面推行“533”动态管理模式,全面明确五类计生工作人员职责,建立三种督导机制,健全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实现了计生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督导检查常态化、科学化,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不折不扣地执行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街道计生科社区工作站按时按规范内容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实事求是总结上月工作和干部包干责任落实情况,做好下月工作布置。特别是工作责任联系人要具体化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计生例会制度建设,做到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内容全面、记录规范、效果显著,为完成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协会工作

1、利用“青春健康教育、生殖健康讲座”,加强对未婚男女青年的健康教育。针对街道辖区工厂多,打工未婚青年多、素质低的情况,我们坚持“抓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辖区积极开展青春健康项目推广活动,辖区单位对此项活动非常支持。上半年我们已在社区中广泛深入开展此项活动10场,培训目标人群900多人次,开展生殖健康讲座共5场,受益人群400多人,这种教育模式的效果,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积极参与同伴教育主持人培训班,并把“同伴教育”项目带进莲塘巴士集团。

2、积极开展关爱活动,把生殖健康知识带给辖区育龄群众。如在残友科技公司开展“要性商不要性伤”知识讲座、长岭公交公司开展“女性生殖健康和生殖与避孕”活动等。

3、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同进不断提高计生协会秘书长业务水平。3月份召开了辖区秘书长会议和培训班;成立了吉安地区莲塘街道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

(四)、宣传工作

1、今年我们大力宣传国家人口发展形势和人口发展战略,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关爱女孩和男女平等的婚育观念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同时与相关部门合作,组织相关社会宣传活动,继续抓好“一法三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如元旦春节、“10.28”男性健康日等有关社会宣传活动。

2、及时更新宣传三栏,把广大群众关心的计生办事指南、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五期”教育等进行宣传,让群众更方便、直接了解人口计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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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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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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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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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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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区计生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全文共 3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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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总结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街在区计生局的指导下,紧紧依靠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围绕完成××年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按照我区“四四五四”工作思路和重点,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人口与计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程。回顾全年工作,我街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逐渐深入人心,已完成区上下达的各项指标,现总结如下。

一、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一)人口出生情况

××年月日—××年月日,全街出生人口人,出生率‰全街出生人中,一孩计内出生人,二孩计划内出生人,无计划出生人,计划生育率,比区上下达指标高出个百分点。死亡人数人,死亡率‰,男孩出生人,女孩出生人,男女性别比为。

(二)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情况

全街已婚育龄妇女人,其中无孩妇女人,占,一孩妇女人,占,领取独生子证人,二孩妇人,占。三孩以上妇女人,占。

(三)节育、补救、综合节育情况

⒈全年全街共落实计划生育手术例,比去年同期增长例,其中例人流引产,例安置宫内节育环。

⒉综合节育与避孕及时情况

全街已落实综合节育的育龄群众人,其中男扎人,女扎人,放环人,皮埋人,口服及注射避孕药人,避孕套人。

据调查反映全街按时限口径应及时落实综合节育措施人,已落实人,各种原因未落实措施人,避孕节育及时率,完成区上下达指标

(四)女初婚情况

全街女初婚人,比去年同期减少人,周岁上结婚的人,晚婚率。

二、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我街今年把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意识,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转变为重点,分三个层次由易到难地深入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巩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的效果,并通过这部分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二是依靠工商部门(包括个协)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教育他们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守法经营”范围;三是依靠公安部门和社区,向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大力宣传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在形式上,我街今年在广场举办了一场《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晚会,晚会穿插了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数百名观众冒雨参与,热情高涨,效果理想。各社区利用黑板报、科普宣传栏不定期书写张贴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生殖保健知识,同时在支部大会、楼(院)长例会、低保人员例会、辖区单位联席会上,也进行大力宣传。目前,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在我街已逐渐深入人心。

三、基础工作深入扎实

建好了一支计生工作队伍。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我街对辖区内单位、社区计生干部开展了多次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培训,努力提高计生专干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建成了一个生育文化大院。在区计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街社区建成了一个生育文化大院。

建立了一支庞大信息队伍。我街人口与计生信息队伍渗透到了每栋楼院,他们既是宣传员,又是信息员。今年,这支队伍共向社区、街道提供了名违反政策怀孕人员(其中流入人员名,流出人员名,常住人员名)的信息,据查属实。他们为我街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推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在××社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今年,我街在其余个社区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各社区严格按《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先后召开了议事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结合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十分认真地酝酿讨论《自治章程》和“协议”。此项工作得到了辖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他们认为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就是要让居民从过去的被动变成现在的主动,从要我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变成自觉遵守。据统计,“协议”签定率已达。

实施了信息化建设管理工程。为认真抓好全街计划生育规划统计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统计质量。根据区计划生育局下达的规划统计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规统工作在计划生育中的作用,严格执行和完成好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人口指标,并认真分析了全街人口形势。我街把推广信息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落实,成立了“信息化管理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并在月份投资万余元在全街范围内安装了局域网,保证计生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各项数据及时更新。

狠抓清漏补统工作。今年月份按上级指示,对年月日到××年月日的出生人数作一次彻底的清理。街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此十分重视,专题开会研究布置,辖区内个单位个社区对三年来的出生人数作了彻底仔细地调查清理,共清理出出生漏统人,其中计划内出生人,无计划出生人。

兑现了优质服务和奖励政策。为巩固我区人口与计生工作优质服务区成果,今年我街人口与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实率达。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均享受《条例》规定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今年无过错执法,无集体上访事件和“七不准”案件发生。

四、流动人口管理加强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日常性工作。我街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精神,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日常性管理,把流动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改传统管理模式向属地化管理、现居住地管理模式过渡,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通报制度。联合计生、工商、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一个信息网,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今年,我街计生办配合其他计生部门清查出流入我街的违反计生政策的流动人口,并对其做了计生工作,在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影响。

五、目标责任制落实

我街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事项都列入了党工委、办事处议事日程,年初即把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逐项分解落实。一是与辖区个单位及个社区签定目标责任书,二是向街道相关部门下达目标,切实做到了职责、措施、投入“三到位”,工作、考核、奖励“三不放松”。

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加大

一是加大清欠力度,对往年无计划生育而没有作处理的进行逐一清理,二是对征收社会扶养费对象的财产、收入进行摸底,做到有征必征,确保征收效果,以儆效尤。我街成立了一支由街道、单位和社区计生干部组成的清欠计生罚款和征收社会抚养费小组,并对清查出的往年违纪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计生干部人数与管理对象人数不成比例,特别是街道计生办和社区居委会均是人少事多,工作疲于应付;二是工作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仍是手段不硬,计生干部碍于“以人为本”原则,对待违反计生政策的对象碍手碍脚,虽多次上门做工作但效果不显著,有时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违法生育;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的财产、收入大部分难以调查;四是统计工作难度大。由于城市人口人户分离情况多,育龄夫妇特别是计划外生育的夫妇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对统计工作造成很大的难度。也有少数基层计生专干责任心不强,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较差,出生人数没有及时的统计上报,所以漏统现象依然存在。五是流动人口流动频繁,统计和管理工作难度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已成为我街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八、明年的工作打算

着力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切实解决少数社区、单位家底不清,基础帐册不规范等问题。

提高避孕节育及时率。对应及时落实节育而未落实措施的人员要做好工作,减少计划外怀孕和控制计划外生育。

加强生育文化建设,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干部和群众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大力征收社会抚养费,纠正人们对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错误认识。

搞好部门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认真实行流入人口和户籍人口计生工作同管理、同服务,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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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乡镇年度计划生育的宣传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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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计划生育宣传总结

文章标题: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逐步开展,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巨大变化,以往单一的宣传工作形式已经不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为了更好地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我镇在20xx年度通过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力度,达到了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目的,现将我镇在20xx年度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和部门协作。

我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相当重视,专门成立了以镇领导为组长的计划生育宣传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保证活动经费的投入不少于计划生育总投入的30,配置专门的车辆不定时进行巡回宣传,由计生办组织,镇广播有线电视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利用墟日在市场开展咨询、表演活动等,在全镇营造良好的活动声势,使到新的生育观念和有关生育政策能得到广泛宣传,尽快做到家喻户晓,以利于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活动和群众参与。

我镇为达到更好的宣传目的,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中,我镇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宣传阵地,采取诸如现场咨询、座谈会、专家会诊、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直接面向群众,在“春节宣传活动月”“世界人口日”“春风送温暖活动月”“育龄妇女普查普治月”“关爱女孩知识竞赛”“关爱女孩有奖问答”等等活动中,我镇现场咨询、专家会诊、文艺表演等方式,直接面对群众,为群众提供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方面的常识以及现场派发《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镇流动人口宣传资料》,通过活动给我镇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在这一年里,服务群众达到7659多人,派发《条例》、法规等资料15000多册,充分体现了活动的经常性和群众性。在做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我镇在20xx年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除了不定时在市场派发“关爱女孩”宣传资料外,我镇还在计划生育系统中开展以帮助困难母亲以及“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募捐活动;在市场开展了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有奖问答活动,协助区计生局拍摄了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短片,同时组织镇党委成员以及各部门对我镇部分纯女户进行慰问。

三、社会宣传环境和氛围。

我镇在20xx年对全镇29条村(居)委会“三栏”(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内容实行定时更新,让群众能及时了解当前的生育政策以及生育情况,通过宣传栏能了解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知识。为了贯彻落实省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的意见》精神,结全我镇的情况,在全镇开展“三查一治”(查环、查孕、查病和生殖保健服务)大型宣传活动,我镇将农村常见病的普查普治与季度查环查孕的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将平时工作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既带动查环查孕这一“孕前型”管理措施的落实,又带动了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使到计划生育宣传深入到农村。农村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进展良好。一年,来共为育龄妇女检查5660人,检查率达到59.01,通过对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让群众得到好处、得到实惠。在享受优质服务的同时也掌握了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大拉近了干群关系,使到群众对计划生育满意率达85以上。

通过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力度,我镇群众的婚育观念逐步向良性发展,对政策的理解和知晓程度逐年提高,稳定了我镇低生育水平,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为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20xx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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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9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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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下面是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

(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技术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

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

(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

(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发布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服务对象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需收费并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

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

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后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指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推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xx年10月1日起缓期2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

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

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证》。换发《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施术合格证;

(二)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

《合格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发和审批,均应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已取得《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或手术术种的,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第三十七条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接受的与执业有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作为医师执业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条例和本细则及其他配套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的发布;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发布,指导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可以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隐瞒。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技术专家、科技管理专家和药品检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情况,技术服务质量以及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应用情况。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辖区内机构、个人对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相关产品的质量、事故、不良反应以及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以及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数据、事故、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11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统计数字通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将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总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

罚则

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买卖、出借、出租或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一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涉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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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划生育年度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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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乡计生协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全年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以计划生育工作为出发点,发挥计生协会的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活动,转变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达到愚教于乐,充分发挥协会转化团体的作用,努力做好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项基本职能,并为此决心在20xx年做到以下几点:

一、搞好协会会员的培训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计生工作需要和更新各村计生干部的思想观念,有组织的开展计生专干和协会会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法规政策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完善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机构

计生协会是一个合法的群众性组织,各协会要在村支部的领导下,搞好协会班子的建设,并按照“便于组织、方便活动”的要求划分会员小组,以便于开展之有效的协会工作。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协会活动,强化协会服务意识

1、利用各种机会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科学的婚育观念。

2、利用元旦、春节、科技宣传日、协会活动月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利用“会员之家”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婚育新风尚,扩大计生工作影响力。

3、力争每个月开展协会活动两次

4、建立“便于组织、方便活动”的会员小组及可行的会员联系制度,发挥中心户带头作用,增强协会的辐射功能和服务能力。

5、协助开展计生“三结合”工作,帮助计生劳弱户助耕工作,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6、利用会员广泛的群众优势,努力搞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积极动员育龄妇女接受“三查一治”服务。

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有法律法规成立,经地民政部门注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团体,它是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实行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个组织。

上面的工作计划就是20xx年xx乡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划,我们要全力控制我们乡人口的增长速度,把我们有限的财力、物力、精力全部放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的思想素质提升上,这样我们就会取得我们乡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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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6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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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总结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社会实践活动的回顾过程,又是人们思想认识提高的过程。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一

我凉水村在镇党委、镇政府及镇计生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村两委班子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村民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一年的计生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村的基本情况

我村现有人口1872人,育龄妇女656人,已婚育龄妇女329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有64人。

二、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村两委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村计生专干定期及时向村支部书记汇报计划生育工作

虽然我村育龄妇女人数不多,但是比较复杂。人户分离情况比较多,外出人口也比较多。我们坚持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育、节育等信息,立即上门登记,根据入户调查的实际情况填写台账,确保台账内容完整,准确,对村内的育龄妇女情况熟记于心,做好村内出生人口的清查工作。

(二)抓住契机,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利用广播、随访及送药等时机,宣传普及计生知识和法律法规。

2、元旦期间利用广播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张贴标语,发放独生子女费,每人100元。利用外出人员回家及时孕检,每月为妇女发放药具及独生子女年画。

3、三八”国际妇女节,全村的育龄妇女举行了趣味运动会,并为优胜者发放奖品。

4、在今年的两次生殖健康服务月中,积极宣传各种计生政策,对村里的妇女进行乳透,B超,参检率达到了90%。没有超怀现象,在一年四次孕检服务中,村党支部给了大力支持,出资5000余元,为前来参加人员发放了纪念品。

5、利用五月份母亲节契机,组织文艺活动,突出关心母亲健康,关爱女孩成长这个大主题。

6、“5—29”协会纪念日,我们组织独生子女及协会会员参加了庆祝协会成立3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

7、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三、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民素质问题,文化偏低,适应能力偏差;二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孕检工作有待提高;三是村集体经济薄弱,对独生子女不能给予更多的优待政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镇计生管理部门的具体部署,深入细致的做好我村计生工作,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使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在我村得到全面普及,使我村的计生工作得到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扎实工作,努力做到腿勤、嘴勤,克服困难杜绝超生、超怀事件的发生,以不断创新精神,使我村的计划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二

我们xx村在镇党委、镇政府及镇计生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村两委班子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村民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一年的计生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村的基本情况

我村现有人口377人,育龄妇女110人,已婚育龄妇女74人,现有一孩36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有35人,应采取长效措施的68人,其中绝育5人,上环22人。

二、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村两委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村计生专干定期及时向村支部书记汇报计划生育工作

虽然我村育龄妇女人数不多,但是比较复杂。人户分离情况比较多,外出人口也比较多。我们坚持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育、节育等信息,立即上门登记,根据入户调查的实际情况填写台账,确保台账内容完整,准确,对村内的育龄妇女情况熟记于心,做好村内出生人口的清查工作。我村自XX年1月到XX年9月只出生1人,符合政策生育率,因为我们宣传和送药到位,没有一例人流手术。

(二)抓住契机,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利用广播、随访及送药等时机,宣传普及计生知识和法律法规。

2、元旦期间利用广播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张贴标语,发放独生子女费,每人100元。利用外出人员回家及时孕检,每月为妇女发放药具及独生子女年画。

3、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全村的育龄妇女举行了趣味运动会,并为优胜者发放奖品。

4、在今年的两次生殖健康服务月中,积极宣传各种计生政策,对村里的妇女进行乳透,b超,妇科疾病检查,参检率达到了90%。没有超怀现象,在一年四次孕检服务中,村党支部给了大力支持,出资5000余元,为前来参加人员发放了纪念品。

5、利用五月份母亲节契机,组织文艺活动,突出关心母亲健康,关爱女孩成长这个大主题。

6、5— 29”协会纪念日,我们组织独生子女及协会会员参加了庆祝协会成立3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

7、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三、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民素质问题,文化偏低,适应能力偏差;二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孕检工作有待提高;三是村集体经济薄弱,对独生子女不能给予更多的优待政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镇计生管理部门的具体部署,深入细致的做好我村计生工作,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使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在我村得到全面普及,使我村的计生工作得到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扎实工作,努力做到腿勤、嘴勤,克服困难杜绝超生、超怀事件的发生,以不断创新精神,使我村的计划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三

一年来,我村计生工作在镇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三为主的工作方法,紧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题,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明显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基本情况

X村辖2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058人,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513人,当年出生53人,其中一孩39人,二孩13人,多孩1人,全年出生女孩34人,男孩29人,无政策外生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1214人,占80、24%。

二、领导重视

以村党总支书记王君宏为计划生育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召开了四次计划生育专题会议:第一次20xx年1月15日在村人口学校组织部分协会会员,村干部,信息员,专题研究协会工作,当年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任务;第二次20xx年3月15日组织村干部、信息员专题研究生殖健康、半年工作检查工作;第三次20xx年6月20日组织村干部、信息员专题研究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第四次20xx年9月21日组织村干部、信息员专题研究计生评比工作。每月例会村领导和村干部都按时参加,解决了一些计生工作难题。

三、宣传教育

今年全村采取会议、发放资料、村务公开、计生公示等形式把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全年组织召开大小会议十多次,共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三百多份,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奖励制度,利益导向机制,宣传计生办理各种证明,证件的程序,时间以及需要的材料。让群众了解计生政策,造假证件不走弯路。

四、优质服务

1、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我村依托镇计生服务中心,采取集中和长年不定期的方式为育龄妇女提供人性化的优质服务,今年集中组织了二次检查,第一次是3月30日,参加人数为90%,第二次是9月7日,参加人数为85%,得到了广大育龄妇女的认可和好评。

2、五种对象上门随访:新婚、孕妇、产后、术后、药具五种对象分别以上门,电话等形式在每个月末时进行了随访。20xx年共随访了新婚对象41人,孕妇对象77人,产后对象53人,术后随访72人。90%的生育对象已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力争做到不漏一人不缺一例。

3、证件办理及时有效:今年共办理了62例计生证件和相关一些计划生育证明,其中一孩生育服务证和二孩生育证为50例,计生证件和相关证明这些证件办理既做到了资料审查严格要求又起到了及时有效便民服务。

五、利益导向

今年新增奖励扶助对象17人,全村共有奖励扶助对象100人,以每年每人960元全额打卡发放。高考照顾加分对象25人,中考加分11人,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9人,为70户计生示范户购买了人寿保险共计2100元,起到了计生养老、典型引路的计划生育带头作用。

六、信息建设

我村举债完成了计生信息化建设硬件设施,共投资6000余元安装了电信网络,配套了电脑、u盘、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村计生专干已能熟练运用计生系统,完成每日每例每月计生信息的反馈、上报、汇总、分析。

七、流动人口

全村流动人口1135人,其中流入9人,流出1126人。流出人口中男性520人,女性606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入库率90%以上,重点对象有效联系率80%以上,详细地址准确率80%以上,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率85%以上。

八、其它工作

1、优生检测和免费婚检:全村当年新婚除早婚对象3例没有参加优生检测和免费婚检外,其余50人均参加了优检和婚检。

2、诚信计生和村民自治:继续开展了诚信阳光计生活动,签订了协议书,评选挂牌表彰了二十户生育文明示范户。

3、依法依政和行政执法:公开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公示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以及今年的征收对象和金额。

4、两非治理和来信来访:今年加大了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过程管理,与孕妇签订了三方包保协议书,明确包保责任,做到每月随访,确保性别比正常。努力把信访工作解决在村组,今年接待了关于优检不满意的两例来访,接待了关于*程序难的三例来访。并已经处理达到群众满意。

5、失*庭和重点走访:我村失*庭两户,我们给予了资金扶持和计划生育亲情关爱,帮助他们创业,提供务工信息,上门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育愿望。重点走访了我村二十五组育龄妇女陈玉梅,给予大病救助和生殖健康服务。

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结束,虽然做了一些常规性的工作,但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指标尚未完成,一些服务还没到位,一些工作还有死角,这些都需要我们村两委、计生专线加强责任,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务实工作。

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四

我村提出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并按照“夯基础、强管理、严奖惩、上水平、争先进”的思路,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这条主线,坚持综合治理,协调联动,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高度重视和支持计生工作开展

近几年来,办事处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始终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为推进计生工作开展的重大举措,结合我村实际,围绕着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大任务,提出了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半年以来,村党委多次部署计生工作,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计生队伍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后进转化、关怀计生贫困户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坚持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每年计生工作会上,村党委书记、村主任都亲自与计生综治部门签订责任书,有利于计生工作开展的政策。施。对完成责任目标排位一档先进的社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尤其在评,计生严格把关,计生工作不好的坚决否决。另外在党员纳新和转正工作方面,也是计生严格把关。

二、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一)突出重点,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按照市统一安排开展了春秋两次“四术一征”集中整治活动。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抓追踪消号、搞集中整治上,通过广泛宣传,以及真抓实干形式,提高了上站率,减少了外孕,促进了节育措施落实。

(二)采取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制定了有关预防出生缺陷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二是开展了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结合办理生育证(卡并发放了优生药品。三是开展了早期教育工作,举办培训班;四是对出生缺陷人群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结合“季服务”以展板形式)完善措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

(三)半年来精心安排流动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明确计生流动人口工作,为我村流动人口网络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一领导重视。成立有党委书记任组长,计生主任任副组长的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活动。二是加强宣传。集中处宣传人员多次进社宣传。三是制定优先优惠政策,帮助女孩家庭脱贫致富。

三、发挥计生协会优势和作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计生协会是配合做好计生工作的生力军,其优势和作用是计生行政部门无法替代的。农村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政务公开等各个方面,有能力且自觉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当前计生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人才资金不足。二是有些普惠性政策对计生家庭的倾斜力度还不够大,多靠部门文件规定而缺乏法律条款,执行落实起来难,我村人口计生工作要围绕一条主线,即: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突出一个主题,即:科学发展、计生惠民,唱好一台主戏,即:搞突破,抓创新、下年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在求实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圆满完成内江市下达的人口计生责任目标。主要工作:一是牢牢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条主线,加强组织建设,打造过硬队伍,规范基础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实现;二是紧紧围绕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和信息资源畅通,走综合治理、互利共赢之路;三是深化宣传教育,打造人口文化、婚育文明等特色;四是落实和拓展计生惠民政策,深化计生利导机制建设;五是按照“一大三全”(大人口观念,服务生命全过程、服务人群全覆盖、服务内容全方位)要求,大力推进优生早教工作,提升生殖健康、婴幼儿健康水平,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

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五

XX村计划生育工作由原来的落后到今天的进步,与村两委干部的努力工作和老百姓的支持分不开的。回顾过去的一年,我村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达到淝河乡平均水平以上。现就一年来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为更好地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根据《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规定》及XX乡计划生育工作规定,我村村两委及时召开会议重新成立组织,进行分工,同时明确各村民组的计划生育责任人,重点做好本村民组的妇检、服务,检查等工作。

二、抓妇检服务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村现有应检育龄妇女228人,其中在外务工的有56人,占总数的25%,大部分在浙江、上海、福建等地,给妇检的正常开展带来了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村两委一班人不等不靠,多次召开群众代表会、党员大会等,通过多次走访育龄妇女在家亲属,使他们能及时取得联系,每个季度都要求他们邮寄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全家外出户,采取在同地打工的村两委班子亲戚带口信、通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取得了较好地成绩。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妇检率达95%以上。得到乡计生办的认可。

三、以育龄妇女服务为主,促进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以提供服务为主。重点做好育龄妇女的新婚期、生育期等服务。我村现有大期内新婚妇女18人,在孕妇女8人,生育妇女15人。平时,重点做好期内户孕情服务走访。对新婚人员进行新婚期保健教育,生育妇女进行新生儿抚育及妇科病检查等工作。在迎接省计划生育检查期间,重点做好育龄妇女口述,核对证件等服务。

四、加大处罚力度,完成计划生育抚育费的征收。

针对前几年计划生育抚育费征收落后的情况分析,只有党员干部的子女、亲属按政策征收了,群众也就不会有太大的抵住情绪。村两委研究决定,先从村干部党员家里人着手征收。通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我村完成了乡党委政府下达的1、8万元计划生育抚育费征收任务。受到了乡政府的表扬。

计划生育工作任重道远,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要重点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老百姓的思想才能彻底的转变旧的生育观念。在今后的工作中,村两委一班人抓经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计划生育工作全面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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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计划生育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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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保证档案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社区成立初时就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了日常工作归档意识,认真钻研档案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所有档案资料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定期对其数量和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使用管理程序,定期对档案资料除尘消毒,保持档案的整洁性和完整性。

二、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本着我组织,我自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开展了独生子女才艺表演比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提高了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树立全新理念,深化宣传教育服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育龄群众之所想,之所急,和管理于服务中,以优质服务促进节育措施,落实以优质服务推进婚育观念转变,以优质服务让育龄群众满意。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依托协会组织,服务社区广大群众,社区实现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优质服务,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少不了,为发挥协会作用,在社区内特设置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随时为广大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物。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

三、 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工作是我自走上社区岗位的一件大事,我能亲自参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感到无比的神圣,同时也自知肩上的担子十分沉重。自从人口普查工作启动开始我社区所有同事连续多日耗战工作至深夜,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普查工作难度大,一部分人不充分理解人口普查的意义,不够配合,或者态度激烈的对抗普查工作。我们做的就是认真的耐心细致的讲解人口普查的意义。尽量的少占用居民的时间,做到让每一个被普查的人理解人口普查,接受人口普查,赞同人口普查。利用节假日不休息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人口普查的任务,受到了街道领导的好评。

总的来说,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深知自己离本职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把不足之处加以改进,以为社区居民服务工作为主旨,全身心的投入到居民群众家中,立足把社区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加完善,围绕今年的工作目标,实现新的跨越,更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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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妇代会主任、计划生育专职员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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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代会主任、计划生育职员述职报告

一季秋来,一季夏,光阴似箭如流水。2010年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了,本人在镇党委政府及两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同志相比还差得较远,需继续努力,我们印庄是一个文明和谐的村,这几年我做了一点事情,主要是靠在座的各位帮助我,支持我,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现把我大半年所做的工作简单地述职如下:

第一.河道整治。本人连续两三个月奋战在工地上,连自己的家务都不做,日夜破在工程上,是整个河道整理的漂漂亮亮的,使人看上去非常满意。

第二.焦常公路两侧、同小中沟两侧栽植柳杨树。共七八里长的路程,起大早,摸大黑,带领村民干了近二十天,使栽植的树成行、存活率达到百之百。

第三.计生工作。这项工作是自己的本分工作,我不依赖于别人,在于平时抓得好,抓好全村的孕情,和一三类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了一季度“三查一治”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特别是“一、三类”人员的妇检,同时做好全村的妇女工作。

第四.夏忙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泵站的维修,各个渠道的整理,真修了三队和五队的两条大渠道,通过维修和整理,保证了各个泵站的正常运转,各个农田都能进水,使夏忙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第五.听从政府的召唤。禁止在田头秸秆焚烧,坚持日夜值班,对村民进行说服教育。虽然个别人不理解、甚至误解,但我认为,这是为党、为人民工作,是值得的。

第六.修桥铺路。为了方便群众走路,我和张万华主任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皮,通过各种渠道找有关人员帮忙,我们印庄的道路以前遗留的问题太多,对个别村民,我能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从自身做起,吃尽了千辛万苦,终于使大部分主干道铺上了水泥路。

第七.焦常路两侧及进村路两侧的杂草清理及整治。本人在炎热的夏天带领群除草,使路两侧整理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

第八.印庄宁通公路东侧一二两组的土地方整和划分。本人和张万华主任及村一般人连续干了几十天,划分二组天的时候,夏忙季节本人带病坚持工作,经过一番对个别人的教育,终于使一、二队的田划好,保证了农户稻种下地。

第九.印庄村路面管理。经过村一般人讨论,想方设法装路灯、树杆子,设垃圾箱、专人负责,现正在实施中。

第十.妇女生殖道防治工作。通过宣传发动,是我村生殖道检查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

以上这些,是我应该做的工作,有些工作与村民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埋头苦干,大家团结一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新农村建设,创建和谐印庄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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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机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9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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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机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的头一年,在这个特殊之年,局基层指导科在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以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挤干统计水份,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为目标,加强宣传和培训,强化镇村计生队伍业务能力,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全力提升工作竞争能力,稳步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三个转变”。

一、主要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出生婴儿5969人,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减少50人,违法生育32人,同比减少151人。政策外多孩生育3人,同比减少7人,政策外多孩率0.05%,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00.23,同比下降9.49个单位值;出生人流比1:0.349,同比下降0.0087个单位值;二孩及以上妊娠对象孕情登记上报及时率64.00%,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截止5月31日,全县共发现“两非”案源线索11例,立案11例,已处理结案8例,其中典型案件2例(夹竹园和杨厂各1例)。正在调查核实的“两非”案源4例(狮子口镇、南平镇各1例,章田寺乡2例)。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住重点,“3331”活动开展与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密切结合

荆州市卫计委下发《关于开展“实施三更新、夯实三基本、推进三创新、落实一配套”活动的通知》(荆人口组办[20xx]2号)的文件是在全市掀起全面两孩政策宣传的热潮中拟定的,我县也紧随形势,并以此为契机,狠抓重点,有机结合,全面落实。局基层指导科直接将市文件下发至乡镇(村、居),按市文件要求,各乡镇场在“3331”计生服务管理活动中切实做到了“三个结合”和“一个配套”。

(一)“三更新”与“六服务六到位”相结合

在全县开展冬春季“六服务六到位”活动中,也同步开展了更新宣传内容、更新基本信息、更新服务方式等“三更新”活动:据“3331”活动汇总表统计:全县373个村(居),更新户外计生公示栏373个,户外计生宣传栏373个,户外更新标语731条;乡镇直街道更新户外宣传标语58条。切实做到在交通要道、居民居住集中的地方设置了大型宣传标语,各乡镇要在重要交通要道刷写一条以上大型宣传标语,各村居在醒目位置刷写了三条以上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都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10天左右,以“春风行动”为契机,发放年历、宣传挂图、彩页等宣传资料80000多份,全面清除陈旧、过时的宣传标语。全县17个乡镇(场)充分利用公安入户信息、民政婚姻登记信息及医疗机构出生分娩、计生手术、B超孕检、儿童免疫等信息,加大对全员人口数据库核查力度,对政策调整导致上报不准的信息进一步核查、清理、更正和完善。针对中央《决定》提出的计划生育工作“三个转变”,积极更新服务方式,坚持面向家庭、面向群众、面向生命全周期,全面实施主动服务、贴心服务、精准服务、依法服务,让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有更多获得感。

(二)“三基本”与清理清查相结合

在全面实施“三更新”,也夯实了“三个基本”,同时与年初制定的“清理服务人员、清理服务阵地、清理全员数据、清理违法生育”相结合,从而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夯实了基本阵地。在更新宣传标语的同时,对计划生育基本阵地也积极配合打造。主要是打造“三大阵地”建设:规范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巩固计划生育服务阵地,营造活动阵地。经过半年考评,没发现一个村(居)阵地缺失现象。全县各村(居)皆新建了“两室一校两栏”,按照县级模式,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活动阵地,巩固好了必要的计划生育办公场所,以人口学校、生育文化大院等为主阵地,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服务等活动。二是夯实了基本队伍。目前,县卫计局继续保留2个计划生育独立科室,有5名以上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不含二级单位人员),乡镇计生办配备了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中有1名专职信息操作员,全县各村(居)皆配齐村级女性计生专干和组级计生信息员。全县有373名女计生委员,乡镇计生专职人员119人,公务员29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35人。今年上半年,全县各乡镇都开展了两孩政策培训,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健全基层群众自治队伍,计生协会进一步得到了巩固,村级协会组织的作用在基层群众自治中越来越明显。三是夯实了基本情况。经过调查摸底,20xx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全县违法生育二孩36人,违法生育多孩2人;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29日,全县违法生育人数5597人,立案数4954人,结案数3252人,已征收部分但未结案数1197人。符合生育二孩条件情况摸底:全县35岁以下育龄妇女72695人,流出育龄妇女人数37951人,两年准备生育人数5737人,已孕2301人,35岁至49岁之间的育龄妇女人数为80781人。通过对五中全会后至省新修订的《条例》实施期间违法生育二孩的情况、育龄群众生育意愿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流动人口去向和生育节育情况、留守人员现状情况统一逐户核实摸底、登记,切实做到了心中有数。

(三)“三创新”与计划生育热点和重点相结合

在积极推进三创新即推进生育登记和办证服务创新、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创新、推进计划生育精准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创新过程中,始终与计划生育的热点和重点相结合,当前计划生育的热点和重点工作就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及改革。

1.积极推进生育登记和办证服务创新。制定和完善了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

2.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创新。会同县级相关医疗机构制定和了下发操作性强的《公安县〈母子健康手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优生优育全程服务,真正实现“一册在手,全程服务”的生育与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

3.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精准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创新。本年度,全县进一步规范“三项流程”,推进基础信息精准化。

全面规范信息采集流程。一是定期入户收集核查。村计生委员要对所有已婚育龄对象一年两次见面,核查其婚姻、生育、避孕、流动等信息,及时完善变更基础信息。二是严格落实出生人口按月上报制度。做好出生人口原始信息调查取证和出生人口“五证”电子档案收集工作,特殊情况进行备案。三是相关部门定期报送动态信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公安、民政、人社、法院等相关部门按时报送比对相关信息。四是加强随机信息采集。利用政策兑现、办事、咨询等途径,随时核查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录入。

全面规范信息系统应用。乡镇围绕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共享平台、流动人口PADIS对接平台,便民办证系统、全员流动人口子系统等“五大系统”开展管理和服务。各村以村居在线服务平台为基础,围绕平台做好宣传和服务。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村级除《湖北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孕情包保记录和村民自治记录需要手工填写记录外,其他资料一律推行电子版本,均不要求保留纸质档案资料。

全面规范档案资料收集。大幅精简档案资料。精减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请及证明材料,出生人口“五证”资料可以通过手机拍照或扫描等形式进行收集,按出生个案整理。原则上村级档案资料按“综合类、基层基础、家庭发展、优质服务、宣教协会流动人口”等五类整理档案,所有资料均按照局统一规定目录制成电子档案。一般情况下,一年一归档,至少保存四年电子档案。

(四)落实一配套

开展了落实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讨论,分虎东虎西两片进行。出生了《方案》(草案),各乡镇(场)计生办为新政策的配套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认真探索并形成一套符合公安县实际、群众满意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行之有效的好措施。一是完善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启动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充实教育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把原梅园中学整体调剂给县孱陵小学,完成县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斗湖堤小学、实验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及全面改建工程也即将启动实施。规范幼儿园建设,落实社区、小区托幼机构布局规划,居住人口达到1万人以上的新建小区都配套设置一所托幼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为慧心、育苗两所民办学校迁址新建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提升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其他公共服务供给力度。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我县还将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文化设施等各个方面加大其他公共服务供给力度,20xx年将启动实施207国道改道、“三馆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一系列政府投资民生工程,加快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全面提升居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面二孩新增公共服务需求。

二、立足服务,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井井有条

年初,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打造发展新引擎, 激发创新动力,释放创新活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初显创新效应。

一是沉下来写。局基层指导科通过认真学习中央决定和新政策、新法规等,伏案拟定了《公安县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方案》(草案),并组织全县乡镇(场)计生办主任们进行了讨论,为进一步完善《方案》奠定了基础。

二是走出去学。5月中下旬,卫计局组织基层指导科和部分乡镇计生办,在一名局分管领导的带领导下,到浙江宁波江北区和湖北秭归县,专门学习生育登记服务改革和全面两孩圆梦行动等,外地的经验的确值得一学。

三是扎实地改。

一改服务体系,拓宽服务领域。

县级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围绕“生殖健康、不孕不育症诊治和儿童保健”等拓宽服务领域。各医疗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监测孕产妇保健需求变化,做好与妇幼保健机构相关服务的衔接和管理工作,普遍设立再生育咨询门诊,积极开展二孩咨询、孕期保健及产后康复等业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设孕妇学校,每月两次组织专家免费传授优生优育知识。各乡镇卫生院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重新布局规划病房,更新产科检查设备,着力做好高危孕产妇的复查诊治工作,全力保障孕产妇和婴儿的身体健康。

二改服务内容,满足群众需求。

县妇幼保健院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前移至婚姻登记窗口,将“两癌筛查”和生殖健康服务下沉到村组;各 乡镇计生办为群众送生育服务证上门,生育登记服务上门,面对面为群众解读全面二孩政策,传授优生优育知识;各乡镇卫生院全面落实“叶酸”免费发放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定期进行孕期随访,进行孕情监测。村两委、村计生协会为群众开展结对帮扶,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上的困难。

三改招考形式,提升服务能力。县人才办将卫计系统人才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公开招考、三类人才引进方面进行重点倾斜,20xx年将引进510名妇幼计生服务高端人才来我县工作。县卫计局加强妇科、儿科建设,选派业务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引进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技术,不断增强妇幼计生服务机构的内生能力。县人社局根据妇幼保健计生服务职能拓展需要,增加中、高级职称比例,以较高的待遇留住高层次人才。县绩考办将妇幼计生服务工作列入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并逐步加大考评权重,强化行政推动,让广大育龄群众获得更加便捷、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三、“四管齐下”,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普遍开花

公安县每年流出人口达20万之多,其中育龄人口190402人,重点服务管理对象74215人;流入人口2307人,重点服务管理对象1041人。近年来,牢固树立“卫生计生惠民生”的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改革,着力打造 “ 幸福计生健康公安”服务品牌。

一是强化有效联系,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今年来,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有效联系,我县及时建立了以“QQ群”、微信群、“有效联系电话”、“荆州游子云.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等为联系方式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向流动人口送政策服务、送健康服务、送便民服务等。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提高了我县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和完整率。

二是创新流出人口“双推双带抱团创业”服务管理模式。

倡行“双推双带”,通过解决“生计”问题促进“计生”服务管理。适应外出创业人员“抱团发展”的新常态,在劳力输出中推选“劳务带头人”担任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联系人,让其带好一支队伍,建好一个基地;在外出创业人员中依托行业协会、同乡商会等建卫生计生服务站点,推选“有技术专长”、“有现代经营理念”的经济能人担任负责人,让其带领同乡“抱团发展”,走共同富裕之路。全县共建流动人口协会36个,推选“劳务带头人”4人,带动外出创业人员700多人;启动“回归工程”建设1个,占地200亩,投入资金100余万,解决留守妇女工作132人。

三是对留守家庭,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打造“三心三阳”工程,让流出人员安心创业。

县乡联动,有序实施“情系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家庭”卫生计生服务工程(概称“四心工程”):即“热心”帮助留守妇女排忧解难,打造“暖阳”工程。以“妇女之家”、卫生计生服务室等服务阵地为依托,开展满足留守妇女需求的各类服务活动,为留守妇女分忧解难。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使农村留守妇女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增收致富能力和综合素质,圆她们在家门口“守业、就业、创业”之梦。组建互助组,在发展生产、看护孩子、照顾老人等方面开展帮扶互助,增进群众之间感情,增强留守妇女幸福感、安全感。

“爱心”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打造“朝阳”工程。导组建“代理家长”、“爱心爸妈”志愿者队伍,对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经济帮扶、生活帮助、精神抚慰、思想行为引导等服务,使他们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快乐健康成长。开展“亲情传递”主题活动,设置“亲情QQ”、微信群、“亲情连线”,“亲情信箱”,帮助孩子们实现与父母感情上的异地“团圆”,让父母了解、关心子女成长情况,让留守儿童感受亲情,心理上有依靠,精神上有关爱。

“贴心”帮助留守老人安享晚年,打造“夕阳”工程。成立老年人协会、互助会、活动中心等组织,为留守老人建立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拓展留守老人生活空间。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结对帮扶,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让他们感受社会温暖,幸福生活,安度晚年。

全县共“爱心”关怀留守儿童300名,“热心”帮助留守妇女160名,“贴心”慰藉留守老人320名,共计投入“关爱”资金30余万,让8762名未返乡人员得以“安心”创业。

四是有序推进“荆州游子云.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荆州游子云.公安” 系统工程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1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冬春季“荆州游子云.公安”系统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五好三明确”。“五好”:即建设好“荆州游子云.公安”系统工程;维护好“荆州游子云.公安”系统工程;关注好“荆州游子云.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好“荆州游子云.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好“荆州游子云.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关注工作。“三明确”:即明确建设“荆州游子云.公安”系统工程的意义;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间。2是努力构建“荆州游子云.公安”微信公众平台中的微医服务工作,我县积极与开普公司取得联系,在春节来临之前,利用7天时间,及时建设好了我县微医服务工作。3是合理科学规划,扎实落实工作,我县将“荆州游子云.公安”系统建设工作与孕情包保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宣传鼓励所有育龄夫妇,特别是流动人口育龄夫妇加入“荆州游子云.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坚持月例会制度,周通报制度,及时分析“荆州游子云.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应用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四、“三个落实”,实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覆盖

荆州市电视电话会后,我县全面落实“两孩制度”,利导政策全覆盖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县上下继续把落实利益导向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将落实计生利导政策作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大计,坚持每季度听取县卫计局的专题工作汇报,研究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措施,签定责任,每年,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场签订责任书,将落实利益导向政策纳入年度责任制考评,在上年基础上略加考核权重比例。二是政策落实。首先着重完善计划生育“两项制度”,从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计划生育家庭全面帮扶。自20xx年实施“两项制度”以来,农村奖励扶助累计人数达到62397人,发放奖励资金6118.54万元;特别扶助对象累计711人,发放特扶资金925.57万元。其次是奖励政策落实。扫除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中的“盲点”,投入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落实888名镇办企业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累计受惠14564人, 发放奖励资金1676万元。统筹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彰显社会公平。近三年,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00余万元,确保独生子女保健费足额发放。农村独生女中高考加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近年累计建档2.03万 人,受惠506人。今年共有983人将享受中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最后是落实关怀帮扶政策。每年冬春季,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乡镇政府都要拿出一定的帮扶资金对全县贫困计生家庭进行走访慰问,20xx年度全县共走访慰问贫困家庭323户,慰问资金合计为16.5万元。同时,我县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也纳入低保补助范畴。三是资金落实。一是设立了“关爱女孩行动”专项基金,倾情关怀女孩成长。在重大节日或特殊纪念日开展生育关怀大型募捐活动,筹集资金22.6万元,现场为62名优秀学子发放奖励金16万元。财政部门设立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打卡发放,资金落实。

五、相互借鉴,计划生育“姊妹村居”结对活动成效初显

计划生育“姊妹村居”结对活动是20xx年6月份启动。按荆州市卫计委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安县的实际,制定出台了友好乡镇、“姊妹村居”结对活动实施方案。县级主要做了四件事:一是召开了全县姊妹村居”结对启动动员会;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姊妹村居”结对活动的通知》(公人口领字[20xx]11号])的文件;三是为各乡镇村居拟定了乡镇结对协议书和村居结对协议书;四是到各乡镇开展的启动仪式上作动员讲话并现场作指导。至目前为止,全县结对乡镇16个:甲方(8个乡镇)和乙方(8个乡镇);结对的村(居)333个。乡镇级主要做了五件事:一是建了一个QQ群;二是开展了一次联谊会;三是互相做了一次计划生育互查;四是开展了一次观摩活动(互访);五是开展了一次计生业务工作交流。通过开展姊妹村居结对活动,促进了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总之,由于全县上下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法治引领、统筹协调、务实创新”的基本原则,树立了“主动、贴心、精准、依法”的服务理念,全力打造“人文计生、法治计生、数字计生、服务计生、精准计生、惠民计生”,积极推进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的转型发展,计划生育“七化”局面初步形成:一是建强了“二大阵地”(宣传阵地、服务阵地),推进基础阵地标准化;二是培优了“四支队伍”(强化组织协调机构、配强专职工作队伍、配优技术服务队伍、健全基层群众自治队伍),推进服务体系网络化;三是抓牢了“四个环节”(规范生育证件办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生育、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推进服务管理法治化;四是落实了“四个全覆盖”(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全覆盖、落实计生困难家庭扶持政策全覆盖、落实“全面两孩”目标人群关怀全覆盖、落实优生健康检测全覆盖),推进惠民服务人性化;五是规范了“二个流程”(规范基层工作流程、规范信息采集流程),推进基础信息精准化;六是严格了“四项制度”(坚持党政领导计生工作联系点制度、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分类管理制度、坚持定期交叉检查和定期通报制度),推进考评制度化;七是创新了“三种模式”(创新宣传教育新模式、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创新特色品牌模式),推进服务管理特色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基层基础工作不到位。一是基层队伍不够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错综复杂,工作难度大、迎检压力大,但同时待遇普遍偏低,导致专干变更频繁。二是基层专干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地方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水平结构不够合理,知识水平和专业水平普遍较低,对现代的信息化办公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适应目前的工作要求。

二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度仍然在加大。全县流出人口达到18万以上,流动群体不断扩大,跨县(区)、跨市、跨省务工流动人员不断增多,举家外出、家庭化务工成为新趋势;县内流动人员有的人户分离,有的多处居所,有的迁居频繁,出现了“人员难寻、工作难做、孕情难监控、措施难落实”的状况,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文化的多样性增加了服务管理的难度,居住人员对服务管理工作不配合,计生工作人员难以入户摸清居住人口政策外生育信息,有些居民不愿配合甚至躲避当地社区居委会对一些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违法生育呈明显增长趋势。一旦发现政策外,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处罚执法就更难了。工作无抓手,不仅使社区计生干部在管理中陷于两难的境地,给社区管理也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形成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上的“盲区”和“死角”。

三是二孩放开后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并未得到提高。由于计划生育一、二孩生育(服务)证取消了,群众主动上门这条信息采集渠道没有了,有些在外地出生后平台上面没有反映出来,专干主动上门去摸信息有时候也会存在不及时或者对象不愿提供信息的情况,因而出生人口的上报的准确度就会降低。导致全员人口数据质量不高,重卡和漏卡现象比较严重;出生人口漏报较严重,20xx年度补报出生人数为287例;纵向的人口基础数据采集机制不够完善和横向的部门基础信息没有得到充分整合,在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地综合分析方面的能力还不够,人口信息化建设的深层次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综上所述,今年以来,我县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在市卫计委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离市卫计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半年,我们将以荆州市卫计委在本县进行生育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对照年度责任目标强措施,力争在荆州市实现“保二争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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