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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的读后感怎么写(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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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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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原以为幸福的七种颜色是指彩虹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毕竟印象中能与“颜色” 、“七种”两词关联在一起的貌似只有彩虹。后来读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幸福不只存在七种颜色,真切的说连作家毕淑敏自己也说不准有几种颜色,取“七”这个数字只是因为在文化中,七这个数字,有一点古怪,不仅欧洲人自古以来就格外钟情于七这个数字,而且七在佛教里面也是吉祥之数。

翻阅全书,发现纯粹从书中内容而言,有很大一部分其实和题目幸福没有太大关联的。全书上下共分为四部分,可把它分为家庭篇,人生篇,感情篇,苦难篇。更多的,说的是颜色与哲理,很多我们见过却不知名的颜色和听过却不理解的哲理。但是,我依然在细细翻看中固执地寻找与幸福有关的点滴。沉浸于书中,被其中散发的淡雅平和的气质所震慑,被其细节中感知的美丽色彩所感到惊奇。遨游于书海,仿佛听着毕淑敏谈颜色,谈性格,谈教育,谈饮食,谈穿着,谈装修……在一字一句中寻觅着幸福的足迹,慨叹着,原来到处都是色彩的世界。

其中有一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说的是一个叫阿尔的男人答应小儿子莎拉作为嘉宾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但那天下午恰好要在办公地点会见一位来访的客人。阿尔还是决定去学校观看比赛,反推出会晤开始的时刻。没想到那天两队打成了平局,加时又打成平局,时间刻不容缓,如不离开将会迟到失礼。但阿尔答应了儿子在赛后给队员们分发点心,莎拉一直盼望着这儿荣耀的时刻。阿尔煎熬了一番,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当把点心分完感到办公地点时,访客已经等了很久了。阿尔道歉说明理由,客人也就释然了,因为客人也有一个和莎拉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我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后面才知道这位父亲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美国当时的副总统阿尔·戈尔,办公地点时在白宫,他会见的那位客人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总统。当我知道这些时,嘴巴已不禁张成了“ O ”形,那时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为了一个孩子的足球赛,居然把会见他国总统的时间向后延迟,这也就是美国的副总统敢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有大沙文主义,觉得任何东西都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我顿时羡慕万分。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在中国,在时间发生猛烈冲突的情况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家长当然包括我的父母根本不会答应去看孩子的足球赛,即使是家长会或毕业典礼也得让步。当然,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父母去不去参加并不会影响到自己什么,或者自己早就不在乎了,但明白,自己比国外的孩子,到底是少了一点什么。

如果哪天阿尔答应后又不去参加莎拉的足球赛,如果阿尔半道上撤退,莎拉会怎么想?他会有多少难过呢?他又会如何看待这一切呢?在无数看似平静的成人心里,永远都有一颗已受了伤的小小心灵。如果阿尔那天没这样做,几十年后的莎拉也许看上去与现在无异,只是多了一丝冷漠。前两天被击毙的持枪抢劫犯周克华就是由于从小被忽视而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最终酿成了悲剧。被忽视和被放弃的感觉,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可能还会影响到孩子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续······

这个结论很可怕,但我要谢谢毕淑敏,谢谢她留下了一本让世人懂得做人的书,谢谢她使读者学会了爱与尊重。爱他人,尊重他人,永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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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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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艾青的诗,不仅是因为诗美,字里行间藏不住爱国的愤慨!涌进我的心,我的脑海,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我爱艾青的诗,最爱的是这一首《向太阳》。这首诗是在艾青从战火纷飞的北方回到武汉,满怀对战争胜利的希望与期盼而作的,“向太阳”的标题让人联想:昏暗的过去,新晋的希望,光明的未来!主题一目了然。

他起来,不仅是一个人在刚起时,看到远方的太阳,而是一个切切实实的,刚经历了战争的人民,看到希望的曙光,毫不夸张做作的语言,却是那么深刻,刻进我的内心。

他来到了街上,街上是多么和谐,有了色彩,“早安呵”,艾青不忍心打扰这份黎明。他又回想起“昨夜”的痛苦,经这一反衬,沉重感仍未消失,反而加重,也令读者更加好奇,耐人寻味。

他回忆起了昨天。是多么痛苦,无止息的战争,残酷的杀戮,毫无自由可言,这困住了他,折磨着他,他无能为力,他替那些无辜的生命哀嚎!也只能哀嚎。文章是他最真切的情感,真挚的悲伤喷涌出来,灵魂永远歌颂,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他期待黎明的到来!我与他一同盼望着,诚切地盼望着……

黎明终于到来!他含着热泪描绘了城市的工业,他心情激动!

这落后的人民崛起了,这钢筋煤油的气息比什么都香。

我所读的《艾青诗选》,就是艾青精神与意志的集中,是再简洁不过的语言,也是品味不尽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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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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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后彻底自由了的我,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三毛的书一本一本地下单,一本一本地狼吞虎咽地读下去。因为她的浪漫、真性情和勇敢潇洒,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爱读书、爱旅行的她——三毛。

我读过很多她的书——例如《雨季不再来》、《流星雨》、《我的宝贝》等很多中,我还是最喜欢她的《撒哈拉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这本书讲的都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一起在沙漠中生活时的所见所闻。整本书里的么一个故事,无不充满了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地貌和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其实烟不是直的,也没有长河。)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显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书中所写的故事并不所有都完全是幸福和温馨的,在沙漠里,有许多苦难需要度过。

在这本书里,我最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哑奴》。当地人思想落后而迷信,总是十分骄傲,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然,善良者有之,哑奴一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是奴隶,哑奴生来就必须为财主做事,听凭财主任意差遣,为财主赚钱做事。三毛看不惯当地人践踏人权,与善良有礼的哑奴成为好友,常常给予哑奴帮助。正如哑奴用手语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尽管他有一身本领,他终究脱离不去奴隶的身份。被财主卖走的那天,三毛哭着送给他一条毛毯,眼睁睁看着他被绑在车上运走,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三毛很向往自由,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很难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也坚持了了。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受也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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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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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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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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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很难,很苦,很累;所以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福贵和他的牛“福贵”一起回去时,福贵嘴里念叨着“有庆、二喜、家珍、风霞、苦根。”我哭出来了,这是一个老人以他的方式纪念、寄托已经离他远去的人,一个又一个亲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在动乱的社会,埋葬一个又一个的亲人,目睹一个又一个被死神无情夺走的生命,还能如此平静的把自己的一生,一个悲惨但却再也回不去的故事,讲述的淋漓尽致,他成功的活着,在精神上,活着很好,他不再痛苦,他可能就这么悄悄的,那一天就能与亲人团聚了。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不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懂那个时代,但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人心里想活着的欲望,亲人离去的痛苦,独自一人活着的孤独,如野兽一般的人性,是最基本,也是你我都拥有的,无论过多久,那种最原始的感触就是最深的感触,无论跨越多少时代,多少国家,他是最好的历史,最复杂、痛苦的中国变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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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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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读完了冯仑写的《野蛮生长》。

冯仑也在海南干过,几个人合伙,后来散伙,但都干出了一番事业,也算为我们这些去过海南的争了口气。其中最有名的是潘石屹,还有开发阳光100的易小迪,还有个叫刘军的,不知道是不是开发太阳园、太月园的老总,那个老总前段时间有点麻烦,据说同前不久被判刑的海淀区区长周良洛有点瓜葛,后来又没事了,其他几个人不太熟。

在这部书里,冯仑介绍了万通的发展经历,探讨了民营企业的种种现象,也分析了同经营有关的投资、管理、金钱,以及关系、政商关系等问题,还谈及正反两个企业家——王石与牟其中,还探讨了与人性有关的伟大、幸福、女人以及死亡等问题,有一定观点和深度。但美中不足的是,文字比较粗糙,据说是口述后秘书整理出来的。我不太喜欢,我觉得语言就是语言,文字就应该是文字,语言要通俗、易懂,有逻辑、有观点、有层次,而文字就是书面语言,要干净、简洁、清新而华丽,又能说又能写的人很少,当官的都能说,但大部分不会写,总要秘书捉刀,而学者下笔如有神,洋洋洒洒几万字不成问题,但要语言表达,往往木纳、笨拙,啰里啰唆,词不达意,看来要做一个完人还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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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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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的诅咒是德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20xx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20xx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阳出来了,武士复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阳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性、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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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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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讲一个意义很深的故事。南郭先生根本不会吹竽,却老是装模作样地混进齐宣王的吹竽队里。后来齐湣王继承王位,却喜欢吹竽手一个个地吹给他听,南郭先生觉得混不下去了,只好灰溜溜地逃跑了。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为南郭先生感到悲哀,如果南郭先生学会了吹竽,不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留在了皇宫了呀?但是南郭先生却耍起了小聪明,靠骗人来赚钱,最后只能落荒而逃。这个道理我以前就没有体会到,还让自己做了一回“南郭先生”。

有一次我回家乡,姐姐叫我去钓鱼。我们就来到了小湖旁垂钓。这鱼可真难上钩,都老半天了还没动静。眼看姐姐钓的鱼越来越多了,我心里开始着急,便趁姐姐不注意,去市场买了一条鱼,我把鱼紧紧地钩在鱼嘴里,跑回去往湖里一放,装腔作势地喊着:“钓到了!钓到了!”姐姐过来看了看,对我说:“这不是你钓的。”我惊叫:“你怎么知道的呢?”“这湖里氧气不足,养不出这么大的鱼。”我红着脸,走到一边笑去了。

通过这件事,使我明白了,做“南郭先生”是不长久的,只有真才实学,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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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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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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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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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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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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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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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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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凉风吹过,坐在窗前的我也感受到了这丝凉意。我放下手中的书,仿佛思绪也跟着这凉风飘走了,一直飘到了那乡村野外,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里……每当那微风拂过面颊,我仿佛都会跟着毛毛来一次神秘的探险。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书——《毛毛》。

在某个乡村的一个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中,住着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女孩,名叫毛毛。她不知道自己几岁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是谁,仿佛她就是一缕青烟,不知身在何处。直到有一天,乡村里面的人们发现了她,她也和大家成为了好朋友。她的朋友可多了,有调皮的“故事大王”男孩吉吉,有沉默寡言的老头儿贝波,他们每天都聚在露天剧场讲故事,玩耍,过着无忧无虑。可是不久之后,这附近来了一些灰绅士。他们穿着灰色的衣服,带着灰色的帽子。他们是抢夺时间的高手,他们把人们空余的时间通通偷走,让人们总感觉时间很紧促,生活变得乏味。为了好朋友们和大家,毛毛决定去冒险,去和灰绅士挑战。这是无比困难的,这个看起来只有8~9岁的小女孩,又独自挑战一大波灰绅士,需要非凡的勇气才能够战胜。在好朋友乌龟的帮助下,他与灰绅士殊死搏斗,终于战胜了灰绅士,抢回了时间花,为大家带来了幸福和充足的时间。

在这本书中毛毛战胜了灰绅士,为大家带来了充足的时间。可以说,毛毛是我们的守护天使。在生活中,虽然没有灰绅士,但时间依旧像一把沙,是一去不复返的。在生活中,灰绅士指得其实就是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只要珍惜时间,时间也是绝不会被浪费的。

生活中,也有许多不珍惜时间的人。他们整天无所事事,生活毫无乐趣。这其实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我们一定要向毛毛学习,让自己的“时间花”开得更灿烂!做到“珍惜时间,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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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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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中的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不仅使读者跟随书中的故事一起喜怒哀乐。它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嫉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止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作者把他们的友情,忠诚和正义感通过一个个故事描述得淋漓尽致。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和学到了很多,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需要朋友。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把友谊只挂在嘴上,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故事的最后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还是各奔东西,只留下达尔达尼央一个人,多少有一点点悲剧性。但是他们那种敢打敢拼,团结友爱,遇到困难决不退缩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们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曾经的冒险经历,依旧是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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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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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这个流传已久的故事我已读过数遍,但今天的重读使我另有一番感悟。

故事是这样的;战国时期,齐宣王为了寻欢作乐在宫廷里设了一个三百多人的庞大乐队来为他演奏竽。有一个南郭先生他不会吹竽,可是他知道齐宣王喜欢齐奏,就装模作样的“混”在其中。三年来,每每都能蒙混过关,他高兴极了。后来齐宣王死了湣王继位,他喜欢独奏,这样南郭先生知道要露出“马脚”,就在别人演奏时,他偷偷的溜走了。

南郭先生不凭真本领 ,只想靠弄虚作假来得到好处,这样只会蒙人一时 ,又怎能蒙人一世呢?谎言总会被揭穿的时候。我也有一次滥竽充数的经历:前几天妈妈上班走时交待我在家好好练字,我不想练,就从以前练字本上把写的较好的一页撕下来订在现在的练字本上想蒙混过关。我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等妈妈回来的同时也对做贼心虚深有体会。不出所料妈妈回来一眼就看出真伪,她大发雷霆,狠狠的惩罚了我一顿。使我刻骨铭心的记住了弄虚作假会带来可怕后果的教训。

真像早晚会被揭穿的,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我再也不能像南郭先生一样做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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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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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著《李鸿章传》,第一句就是“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梁氏文风总是这样干脆而旗帜鲜明,读起来让人感觉很是带劲。

书中叙述了李鸿章一生的所作所为,言语犀利,但又不失客观。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将李鸿章与一些古今中外的名人作比,挺有意思的,现摘记如下:

第一,李鸿章与霍光。(之前我对霍光一无所知,因有这样的比较,所以就找了些他的资料来看,顺便也长了点历史知识。)梁启超的原文是这样写的:

史家评霍光曰不学无术。吾评李鸿章亦曰不无术。(人家李鸿章24岁就考上了进士,他还这样批评人家,我们这些人岂不跟目不识丁差不多了!)

李鸿章谨守范围之人也,非能因于时势行吾心之所安,而有非常之举动者也。其一生不能大行其志者以此,安足语霍光?(志向不能跟人家比啊!)虽然,其于普通学问,或稍过之(竟然比霍光还强。这位梁同志对学问的要求实在是高。)

当然了,上面括号里的现代语就不是原文了。

第二,和诸葛亮比。

李在用人、用兵、廉洁奉公方面远不如诸葛亮。但在艰苦创业、鞠躬尽瘁、赤胆忠心方面,二者还是有共同之处的。

第三,和王安石比。

都实行变法革新,见识超过常人。但在规划和眼光方面,李比不上王安石。

第四,和秦桧比。

这一段很精典:“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哈哈哈,梁同志极富正义感和公正性。

第五,和曾国藩比。

“犹管仲之鲍叔,韩信之萧何也。”曾是他的恩师啊!无论是学业还是事业,他都靠曾的一手提携才得以成就。世人也有定论,他们两人比,李是不如曾的。他们两个的区别是:曾是儒者,常有急流勇退之心。而李则坚韧不拔,毫不畏难。这也是他的一大优点。

还比了十几个人,个个精辟,因对那些人不是特别有兴趣,就不记了。

梁启超对李鸿章作了这样的总结:“要而论之,李鸿章有才气而无学识之人也,有阅历而无血性之人也。”虽然这样,但梁还是认为当时举朝上下五十岁以上的大员,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的。因此,梁启超甚为国家前途忧,在著作的最后用了下面这首诗:

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才

看过这本传记之后,我感慨良多。一感慨有人能把文章写得如此精妙,而且他还勤奋得很,人家李鸿章九月底才刚死,他梁启超十一月中旬就把这部传记写出来了;二感慨成为一代伟人得需要多么高的道业和造化,即便象李鸿章那样一生勤奋不缀,也仍然无法突破先天不足带给他的局限性;三感慨自己的渺小和无知,本来就天份有限,还不知进取,且沉溺于小小情调,甚至于低级趣味,实在另人汗颜。

愿作此记之后,我的人生态度从此会有所不同。肯定会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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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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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中,我选购了一本古代传世名著《吕氏春秋》,读后颇为感慨!《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末年,是秦国丞相吕不韦主编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吕不韦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又称《吕览》。关于此书还有一段佳话:为使此书精益求精吕不韦请人把全书誊抄整齐,悬挂在咸阳的城门,声称如果有谁能改动一字,即赏给千金。消息传开后,人们蜂拥前去,包括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在内,却没有一个人能对书上文字加以改动。

《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每纪都是5篇,共60篇。《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

中间包括了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故事寓言如《引婴投江》,告诉人们:一是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二是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象不同,处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刻舟求剑》告诉人们情况发生了变化,解决问题的途径应灵活有变;类似的还有《循表夜涉》告诉人们处理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应该随着变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要灵活多变。最著名的就要数《去私》了,它告诉我们只有去心中之私才能正确地举荐人才;从被举荐的对象实际考虑,做到人尽其才,这样才能做到大公无私。看完全书,觉得《吕氏春秋》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不同的思想应当统一起来思想统一后,才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一穴。”

统一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批判吸收的过程。所以,《吕氏春秋》对各家思想都进行了改造、发展与摒弃。难怪司马迁称它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呢!直至今天看来它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有着唯物主义因素,富有教育意义,很值得我们去阅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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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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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 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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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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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闲暇的周末,偶然翻开《乔布斯传》,细细看完这位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受益匪浅。

我一向对传播正能量的传记书籍不太感兴趣,因为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境遇,我们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就算看了那么多正能量,到头来还是得自己去生活中领悟。但是这本《乔布斯传》让我感受到这位IT界巨人的伟大和神奇。他为世界带来了那颗缺口的苹果,让iPhone引领了手机行业的发展,也让ipad、MacBook引领了平板以及笔记本电脑行业的发展。他用自己的人生为我们验证了一个人可以把生命活成一个传奇,他的精神和行动力也让后人备受鼓舞。

乔布斯的生命颇有传奇色彩,他青年时期初创苹果,当时苹果未能被世界公认,后来他中断了创业之旅,历经漂泊后再次重返苹果并研制出ipod、iphone和ipad等产品。简洁的外观、人性化的系统功能等优点,让苹果企业下的产品快速俘获了消费者的心。

乔布斯56岁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当是他倏忽消逝的肉体并不能摧毁他的灵魂和品质。他的成功与财富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乔布斯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他为产品赋予理想色彩,永远追求并享受着探索的快乐。他把意念转为行动,把行动化为产品。在苹果手机上,我们足以看出乔布斯对极致和理想的不懈追求。乔布斯敢于创新,在诺基亚盛行的年代,他推出一款如此简约的产品,舍弃手机键盘造型、舍弃手机复杂的外观元素,让每个人一目倾心。

乔布斯不惧怕失败,在他30岁的时候,他因与管理层产生分歧而被迫离开亲手创办的苹果企业,这无疑给他带去了毁灭性的打击。可是,乔布斯并没有让不良情绪停留太久,他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还收购了皮克斯。最后,让苹果公司走上世界前沿,获得全世界的认可和称赞!

后来,我继续读完《乔布斯传》,对乔布斯的成长经历感慨万千。

乔布斯的亲生父母都是大学生,当初抛弃乔布斯是迫不得已。他们故意拖延领养时间,希望双方的父母能够同意两人在一起。最终,乔布斯被保罗和克拉克领养,合同上规定:他们必须能够乔布斯上大学。

保罗是海军退役的机械师,经常在家里面的车库里制作家具、维修机械,小乔布斯对父亲精湛的手艺非常佩服,经常和父亲混在一起。有一天,保罗制作篱笆时,对乔布斯说:“篱笆的背面虽然别人看不到,但是同样要做的非常认真。”

这句话对乔布斯影响非常深刻,在苹果公司创立之后,他经常和别人谈到。

在乔布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听别人说自己是被领养的,亲生父母把他抛弃了,特别伤心。但是,养父母并没有对他做丝毫隐瞒,而是耐心的向他解释,希望他能理解。之后,每当有人嘲笑他的身世时,他就会很愤怒地说:“他们(养父母)百分之一千是我的父母。”另一方面,当谈及亲生父母时,他显得很草率:“他们就是我的精子库和卵子库。”

乔布斯小学时特别调皮,学校就把情况通知了家长。当他父母来到学校时,并没有怪乔布斯,而是对校长说:“错并不在乔布斯,是因为你们没有激发他的兴趣。”之后,学校专门针对这件事进行了讨论,决定换一名老师来教导乔布斯。新来的老师对乔布斯关爱有加,经常用奖品吸引乔布斯超额完成作业。以至于,乔布斯回忆时说:“后来我写作业就是为了哄老师开心。”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肯定会先被爸妈臭骂一顿,再被领到办公室和老师道歉,接着写自我检讨和保证书。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到中美在教育理念上的差异,或者是差距,引人深思。

保罗在修理汽车时,让乔布斯第一次接触到了电子设备,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兴趣。乔布斯家的邻居就有西屋电气和惠普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乔布斯经常跑到他们家里面玩,那些工程师也很愿意给他介绍一些电子知识。有一次,乔布斯想制作一个频率计,缺少器件,就在电话簿上找到惠普CEO休利特家里的电话。休利特接了他的电话,并和他聊了20分钟,之后把器件寄到了乔布斯家,并给了乔布斯一个制造频率计的临时工作。不管是大公司的高级工程师还是CEO,都会这样耐心认真的对待一个孩子。在中国,有几个大公司的CEO会接一个孩子的电话?

乔布斯年轻时是一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并且不注意个人卫生,很少洗澡,身上总是带有怪味。他去找工作时,直接被拒之门外,但是经理欣赏他的个性,于是决定把它留下来。但是为了不影响他人工作,公司规定乔布斯只能上夜班,避开其他职员。乔布斯高中时经常服用迷幻药,也曾经远足去过印度寻找精神导师。这些都很让我吃惊,但是这也许和乔布斯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迥异的性格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父母决定送他到州立大学,比如:伯克利大学和就在他家旁边的斯坦福大学,并且可能会得到奖学金。但是乔布斯拒绝了,他说:“别人去斯坦福,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想要好什么,一点艺术性都没有,我想要的是富有艺术性的大学。”于是,乔布斯坚决要求到全美学费最贵的里德学院,父母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乔布斯。

到了里德学院,他从来不上必修课,只是上自己感兴趣的选修课。他曾经选过一门书法课,他说:“这其中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我陶醉。”这也给之后苹果电脑创新性的创立多样的字体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一年之后,他感到给父母的经济负担太大,决定退学。他并不是真的想离开里德学院,只是不想交学费,也不想上那些提不起他兴趣的必修课,惊人的是:校方容忍了这一切,允许他继续留在学校,不用交学费。“他有一颗渴求知识的心,这很让人感兴趣,”教导主任说。

乔布斯的好朋友沃茨尼亚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电子天才,是很多电子迷的偶像。有一天,沃茨把最新设计的计算机拿给乔布斯看,乔布斯被绝妙的设计震撼了,乔布斯敏锐的觉察到这个可以卖很多钱,极力的劝说想把它的免费公开的沃茨。最终,APPLE——1诞生了!

后来,乔布斯和沃茨成立了APPLE公司,并且逐渐壮大。APPLE的成功,我感觉和乔布斯有很大的关系。首先,乔布斯是一个彻底的完美主义者。他把每一件产品都当作艺术品,而不仅仅是赚钱的载体。他绝对不允许一切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阻碍了苹果电脑的发展,他要求硬件和软件要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所以,大家可能会发现比苹果配置高很多的电脑运行起来还不如苹果)。

苹果公司壮大之后,有很多人加入进来,但是每当有人企图把苹果公司一般化的时候,乔布斯总是坚定的站出来阻止他,尽管可能不被人理解,但乔布斯却拯救了苹果很多次。其次,在苹果公司工作过的人都曾被乔布斯强烈的“现实扭曲力场”感染过,他们本来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事,在乔布斯的一番鼓舞之后,就会全身心投入其中。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通过乔布斯,我看到了自己的缺陷所在。作为一名普通的电气检修工,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者,这一生只能跟工具和设备度过。但是,从今日起,我要像乔布斯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创新,坚持不懈,永葆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在工作上不断提高效率,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与美国人相比,我还是觉得咱们中国缺了点什么。细细想来,我感到最缺的可能就是为内心的理想敢于放弃一切的破釜沉舟的胆略。很多有才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不敢迈出关键一步;很多敢于创新的人,又急功近利,逃不脱小打小闹的狭隘。这也许就是美国为什么以区区几百年的历史能遥遥领先于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我们的原因吧。也许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我们谁也无法左右,但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我们要从小培养孩子具有创新能力,并且拥有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决心,这是一名教师能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

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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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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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读完了冯仑的《野蛮生长》,清晰的看到了一个民营企业家的心路历程,探讨了民营企业的种种现象,也分析了同经营有关的投资、管理、金钱,以及关系、政商关系等问题,还谈及正反两个企业家——王石与牟其中,还探讨了与人性有关的伟大、幸福以及死亡等问题,有一定的观点和深度。读完一本书留下印象的就是书中那“冯式”的哲理语言,这里摘录汇总下来。选择就是“放弃”,自由就是“枷锁”

在时间的投资上有一个叫排挤效应。它既是生产资料,也是消费资料。当你大量的时间用于生存和工作,你就不能大量的享受和消费你自己的时间。所以如果我们在有效的时间内,尽可能的去做好一件专业的事情,用持久,专注的办法来对待,我们可能会得到很多金钱,同时我们又能省出很多时间来,而省下来的那些时间,就相当于投资的回报,我们可以拿出来消费,可以独家,可以去画画,去满足个人的兴趣。(时间管理,精力管理)

管理和爱情一样,都清楚又都不清楚,都有道理又都没道理(在过程中体验感悟)人生会有三个钱包,一个是现金或资产,一个是信用,一个是心里的钱包书中提到关于钱:挣钱,看钱,花钱。提到欧洲如何有一套财富保障体系,美国如何挣钱,其中提到亚洲的花钱的一段很有意思:亚洲有钱的历史短,富起来的时间大概是120xx年。刚富起来的人一定是恶性消费,要过一把瘾。在中国,再高雅的人,就是北大的授,关了他5年,天天都饥饿状态,放出来第一件事,是扑黑格尔的哲学论著看,还是扑到馆子先吃一顿肉?我想一定是先吃肉——因为曾经太痛苦太贫穷,所以一开始消费都是先吃肉,肉吃完了喘口气,弄套好房子、好车,接着谈个恋爱,扩大消费范围,旅游、健身什么的一顿折腾;等这些也满足了,接下来该光宗耀祖了,给家里修个坟;高雅了之后玩个艺术品,搞个文化;等这些都弄完了,开始认真投资、做慈善。亚洲人基本都在修坟以前的阶段,肉还没吃上,坟还没修,现在马上做慈善,那是骗人的。

伟大是熬出来的。伟大是管理自己不是领导别人伟大是时间的函数。所谓创造历史,就是在伟大的时刻、伟大的地点和一群伟大的人做一个有价值的事。(确实平庸的人在平庸的时刻在平庸的地点去聊伟大的事)历史只有成败没有是非。历史永远没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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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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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魔法师的帽子》。主人公有姆咪爸爸、姆咪妈妈、姆咪特罗尔。 姆咪一家是是个大家庭。从他们冬眠醒来,奇怪的事情就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小吸吸和姆咪特罗尔一早醒来,就在一其玩耍,当他们来到山顶,小吸吸无意中发现了一顶圆筒帽子,他们就这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可他们没想到这顶帽子会使整个姆咪谷出乱子、

魔法师的帽子在姆咪家当了个纸篓子,一天早上,姆咪特罗尔把自己吃没了的蛋壳扔到了纸篓子里,奇怪的事发生了,蛋壳竟然变行了。蛋壳变成了五朵小云彩,停在了台阶上,姆咪一家看到了这一切,非常惊讶。在夏天姆咪一家在玩捉迷藏,姆咪特罗尔为了不让小吸吸捉到自己戴上了魔法师的帽子,往下拉,别人就看不到自己了。可是当他把帽子拿下来时,竟变成了一只耳朵很大、眼睛很圆、尾巴长长的怪物。他的伙伴、爸爸、妈妈都认不出来了,最后姆咪特罗尔还是变回了原形。姆咪一家都觉得这个帽子有古怪,便拿可恶地蚁狮做实验。结果蚁狮变成了一只“癞蛤蟆”。

最后一章讲了小嗅嗅离家去南方远行。某甲、某乙把手提包还给了姆咪妈妈,为某甲、某乙开了庆祝大会。在大会上某甲和某乙打开了神秘的手提箱,里面放着姆咪一家用魔法帽换来的红色的宝石王。但这颗宝石正是魔法师苦苦寻找的宝石王,魔法师立即来到晚会。但是某甲、某乙不同意。魔法师只好向在座的小动物每人实现一个愿望但最后魔法师还是得到了一颗宝石。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有着珍贵、特殊的友情。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某甲和某乙也不会把手提包还给姆咪妈妈。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斯诺尔克也不会痛打,骂姆咪特罗尔的人。友情,金钱也买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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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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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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