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包料装修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4.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4.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4.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4.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5.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5.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5.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5.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5.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5.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5.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9.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9.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9.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1.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1.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1.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4.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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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铺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生效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2:2024施工方案
一、编制说明
1、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工程地下室基础深井降水
2、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1)南通海事局南通海事规划局提供的《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南通勘查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编号20xx10《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19-91
(4)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5)降水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111-20xx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南通新城中的行政公建区,西临工农路,南临烟草专卖局大楼。地下1层、地上21层,裙楼局部4层,建筑东西长约121.5m,南北长约49.50m。地下室面积约5111.3m2,总建筑面积约34108m2。±0.00为85国家高程基准4.50m,自然地坪相对标高约-0.45m。主楼区PHC管桩+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基底标高最低点-10.16m,主楼基坑挖土最深约9.80m;裙楼区PHC管桩+连梁+筏板基础,框架结构,基底标高最低点-7.56m,裙楼基坑挖土最深为7.6m。
三、地理特征
1、基坑周边环境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工程北侧与行政管理大楼相距约40m,南侧与烟草专卖局大楼相距约55m,西临工农路。
2、水文地质条件
⑴、地质资料:本工程施工场区除靠围墙四周堆积部分渣土外较为平坦。根据地基勘察报告:此地原为农田,地貌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北翼,地基土为第四纪全新世冲海相交错沉积物,成因以河流~滨海相沉积为主,地面相对标高一般在-0.43~-0.64米。属二级场地、二级地基。本工程场地土层自上而下分布情况如下:
①层素填土,杂色、含建筑垃圾、煤渣等杂物,结构松散不均匀,层厚一般在2.5~5.1米左右。
②层粉砂,褐黄色、稍密~中密,饱和,含云母碎片,层厚一般在1.6~4.6米左右。
③层粉砂夹粉土,灰色、稍密,局部夹薄层粉质粘土,含云母碎片,层厚在4.7~10.9米左右。
④层粉砂,灰色,稍密,饱和,含云母碎片,层厚在2.5~9.4米左右。
⑤层粉土,灰色,稍密~中密,饱和,层厚1.2~1.9米左右
⑥层粉砂,灰色,中密,饱和,层厚一般在10米左右。
∶∶∶
综上所述,本工程地下室基础埋深约6米左右,故基础座落于第②层粉砂土层上。相关土层渗透系数建议值见下表
⑵、地下水:根据南通勘查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南通海事局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标明勘察深度范围内地下水主要为赋于松散沉积物中的孔隙水,具潜水性质,第①~⑤层土为主要含水层,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补给。近期内年最高水位相当于85国家高程基准3.4米,相当于相对标高-1.1米以此作为洪水警戒线,勘察期间测得地下水稳定水位相对标高-3.2米作为枯水标记线。
⑶、气象资料:南通地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梅雨期一般在6月中旬至7月上、中旬左右。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066.8㎜,最大年降雨量1394.3㎜,最小年降雨量为641.3㎜,日最大降雨量为242.2㎜,年平均降雨天数121.7天。
⑷、施工条件:本工程基坑土方开挖正值梅雨季节,为了确保基坑土方开挖及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与边坡稳定,根据《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降水技术方法选择选用范围(表6.2.1),拟选用深井降水施工工艺。
⑸、经济效益:深井(管井)井点,又称大口径井点,系由滤水井管、吸水管和抽水设备等组成。具有井距大,易于布置,排水量大,降水深(>15m),降水设备和操作工艺简单等特点,适用于渗透系数大、土质为砂类土且地下水丰富、降水深、面积大、时间长的降水工程。由于本工程距相邻已建物相对较远,且根据地基勘察报告提供的各土层渗水系数建议值,本工程深基坑降水宜采用深井井点降水法,经济实惠、成本低、降水效果好。在基坑土方开挖前1周内拟采用无砂混凝土管,沿基坑四周环形布置深井,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四、工程设计及参数
深井降水目的确保地下水位保持在基础筏板以下不小于0.5m,即深井内地下水位必须降至-10.3m以下的要求,设计单井井径400㎜、井深为14m、井距为30m。因基坑土体渗透系数小,需增设真空泵促进降水,抽水泵管径0.025m。深井计算:
1、根据平面计算假想半径X0:
X0=(A/π)1/2=(150×50/3.14)1/2=49m
A:基坑面积π:取3.14经计算得=X0=49m
2、计算基坑涌水量:
Q=1.366K[(2H-s)s]/(lgR-lgr)
K:土的渗透系数
K=[2.8×10-5×(2.5+5.1)/2+6.44×10-4×(1.6+4.6)/2+4.34×10-4×(4.7+10.9)/2]÷[(2.5+5.1)/2+(1.6+4.6)/2+(4.7+10.9)/2]=(2.8×10-5×3.8+6.44×10-4×3.1+4.34×10-4×7.8)÷(3.8+3.1+7.8)=7.6×10-5+11.873×10-4+25.584×10-4/14.7=3.73×10-4㎝/s=0.32m/d
H:含水层厚度
H=14米
S:水位降低值(降低至基坑底以下0.5米),S=10.16+0.5-1.1=9.56米
R:抽水影响半径R=1.95s(HK)1/2=1.95×9.5614×0.32=33m
r:假想半径X0
X0=49Lg2=0.3010,Lg3=0.4771Q=1.366K[(2H-s)s]/(lgR-lgr)=1.366×0.32×[(2×14-9.56)×9.56]/[lg(33+49)-lg49]=1.366×0.32×[(2×14-9.56)×9.56]/[lg82-lg49]=77.05/0.19=406
3、单根井点管的极限涌水量
K:土的渗透系数K=0.32m/dd:抽水管直径,d=0.025m
L:为过滤器进水部分长度(m),L=2.5mq=65πdL3(K)1/3=65×3.14×0.025×2.53×0.321/3=54
4、井点管数量计算n=Q/q=406/54,取保险系数1.5,结合现场施工图要求,本基坑深井数量至少取12口满足要求。
五、机械设备配置
主要设备明细表六、成孔施工工艺及要求施工准备
(1)测量定位:用测量仪器定出轴线及标高,确定井位。
(2)用KE-1000干钻孔连续钻孔取土。
(3)组织协调好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工作及井具设备堆放场地。
(4)现场供电、供水及场地平整由总包协助解决。
2、工艺程序定位→成孔→清孔→下管→填砾→洗井→下泵→抽水→真空抽水工艺要求
(1)、定位按照深井布置总平面图要求:深井中心距基坑上边缘距离不小于2米。通过测量仪器定出井位,并严格按照设计井位成孔。钻机就位时必须对准所定孔位,机架水平、正直,井位误差不超过10cm。
(2)、成孔采用正循环钻进工艺,成孔直径为600mm,钻进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地层合理选用钻压、转速、泵量等技术参数,采用自然造浆护壁,成孔垂直度偏差小于1%。
(3)、清孔清孔的目的是将成孔后的稠泥浆及孔内的泥浆冲出。
(4)下管下管时所有深井的底部要通过测量控制在一个水平面上:为了保证井管不靠在井座上和填砾厚度,在井管上加设扶正器(门形钢管架)。
(5)填砾所用材料为粒径3~8mm的瓜子片。填砾高度至孔口2m处,填砾时采用管外返水快投法,封闭井口从管内送入清水,当送入的水从孔中返回时,即可快速均匀的沿着井管四周撒入砾料,如此砾料中的杂质和细砾可顺循环槽排走。
(6)洗井洗井工作必须在下管填砾后及时进行,拖延的时间越长,泥浆与砂土、砾料一起凝固后洗井越困难,洗井时必须用清水冲洗,以达到要求。
七、降水技术要求
以每2口深井联通一台真空泵提高抽水效果,抽水工作要求做到:
1、每间隔2~3小时抽一次,每次抽至干为止。(开始每间隔2小时抽一次,每次出水时间小于30秒时改为4小时抽一次)。
2、上部孔口及时用粘土封闭,确保真空泵工作时达到设计要求
。3、抽水需要24小时派员值班,并作好抽水记录,以掌握抽水动态。
4、每日二次(间隔12小时)定时对观察井进行水位观察,选取7#井点为观察井点,水位观察要在抽水前进行,并做好观察记录。
八、质量保证措施
1、技术员和质检员,对成井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必须按施工工艺的要求及操作规程执行。
3、原始资料是整个工程施工的真实反映,是检查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各班组记录人员、质量监督人员、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各种数据做到准确、齐全、清楚。
九、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安全操作规程,尤其是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扣好帽带。
2、每天上岗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施工班组有专人做好“三上岗”工作。操作人员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
篇3:2024年装修施工合同范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X区(县)X路X弄(村)X号X楼X室。
3.住宅结构X房型X房X厅X厨X卫X阳台,套内施工面积X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X元,人民币(大写)XX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X年X月X日开工,至X年X月X日竣工,工期X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需委托乙方安装并保管,应按时送达现场。同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保管费根据参考费率支付,由于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甲方未委托乙方保管或安装,则乙方不得收取保管费。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X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及《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X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的第十条内容协商约定为X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X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略。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X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X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X项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X%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X%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篇4:2024年油漆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之规定,结合本合同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
肥东城南新村3#、4#、6#、11#、14#、19#楼
1、承包方式:油漆包工包料
2、施工方式:内外墙油漆
3、工程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进场。
第三条 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外墙批两遍灰做阳角,真实漆价格
2、内墙批灰超水平做角,刷乳胶漆及公共面积价格
3、铁器护栅、楼梯扶手价格
4、门批灰刷调和漆价格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
第四条 义务和责任
1、本工程甲方 乙方 ,为驻工地负责联系有关工程事宜。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堆放架子。
3、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用、用电并供应到场。
4、乙方负责调用施工人员、专业机器设备。
5、乙方委派的代表应直接在施工现场配合甲方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自始至终顺利进行。
6、双方责任
(1)若甲方资金不到位所引起的系列问题由甲方承担。
(2)甲方由于各种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起的系列问题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按所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7、安全施工: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施工要求,乙方配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若施工期间乙方管理不善所引起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
8、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给其它工序造成污染的要自行清除。
9、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
10、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11、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篇5: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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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施工装修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
1.6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工程量根据单价按实结算。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工作
2.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与保修期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2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6.3保修期为十二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 叁 天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立即进行修复,如对质量问题争议,由质监站裁定。
6.4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双方应另订协议并有效。
13.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13.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工程施工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租用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机基本参数:__________
1、塔式起重机型号: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
出厂编号:__________
出厂时间:__________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__________ KN·m 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长度:__________ m
独立安装高度:__________ m 最大安装高度:__________ m
附墙后自由高度:__________ m 设置 道附墙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的报装告之手续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贵安新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甲方负责该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6、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7、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含吊钩)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8、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9、甲方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______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涉。甲方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甲方在塔机进场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制作塔机基础或铺设塔机行走基础。
11、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13、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 倍扣除租赁费。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过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或由于劳资方面纠纷的原因,造成塔机停用则 倍扣除租赁费。
15、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塔机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X和指挥(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置等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输、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退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补充条款:
六、相关费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
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1)装拆费 ________元;拆卸费 ________元。
2)顶升加节或降塔费用。每节为 ________元/节。
3)安装或拆卸附着装置 ________元/件。
4)小计:
塔机检测费。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由甲方申请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非甲方原因导致再次或多次检测的,再次或多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机租赁保证金___ 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 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5、设备的进场费 ________元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6、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电费由乙方负担。
7、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篇8:企业策划合同_合同范本
企业策划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顾问方(乙方):_________
一、企业策划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公司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_________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三、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四、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公司的企业策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五、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宣传方案并进行实施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提交策划方案后,甲方认可后付款。
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
八、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9:钢结构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经过友好协商,双方成达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工程内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
4. 工程造价:
5. 钢结构工程建成后,土建砌体完工。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三天内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给乙方。
2. 在主钢梁钢柱加工完毕后甲方付工程总价的给乙方。
3. 在主钢架钢梁檩条安装完毕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
4. 在屋面瓦完成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
5. 剩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甲方必须一次性付给乙方,预留 %为本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第一周内付清。
6. 若本项目竣工后,乙方提出验收,三日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若甲方无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付清合同款项。
第三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 全权负责处理此合范围内事务,现场施工员 全程在场负责技术处理相关施工日志需双方签字确认, 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在12个月内,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维修合格,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工地负责人的安全监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或单位无关人员(社会人员及政府有关部门)擅自闯入施工现场,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条件
1. 甲方应无偿为乙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
2. 乙方进入工地前甲方必须具施工条件,即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厂地平整)甲方应保证地面运输道路的通道畅通。
3. 甲方应为乙方留有足够的场地用于材料堆放。
4. 出现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情形,乙方停工后甲方如另行组织人员安装,因此情况出现基于甲方违约造成,不影响乙方按合同总价款向甲方主张合同总价款的权利,甲方明确放弃以此理由的抗辩主权。
第六条 争议,违约
1.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乙方在无甲方造成其他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有问题经返修仍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应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
4. 工程中途因甲方的原因停建,缓建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动用,发生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的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原则上安装三日内甲方不提出书成异议即视为订可安装及质量问题,即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定立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终止。甲方首批合同款到乙方帐户后,甲方将派一方监理到乙方加工车间进行监理,施工日志双方签字。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高压旋喷桩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各自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成工程任务、创建文明工地、安全生产的目的,双方就 高压旋喷桩 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分项工作对象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分包形式:
提供分包内容:
(1)、施工内容:按设计要求开挖工作面、放线、引孔、钻孔、机械及人工;提供完成设计图纸要求的所有材料;
(2)、除二级配电箱外所有施工现场用电设施;除自来水主管外的所有用水设施;
(3)、材料送检试验资料;砼试块制作、施工记录、隐蔽资料,按施工合格要求的工程资料一式二份;
(4)、开具分包价款增值税发票(可正式普通材料发票代,其中人工占18%)。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2.1乙方应配合技术素质较高的员工,坚决按甲方所需要工期去完成,劳动力安排由乙方自配。
2.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所需工期,同时坚决听从甲方顺序的排列及关建议,按时完成。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合格等级。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操作。涉及到工期拖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罚款处理,质量处罚按制订标准执行,乙方若由于自身原因产生停工或推翻合同,余下工程价款不予结算。
4、计价方式
旋喷桩实钻每米单价 。
旋喷桩空钻每米单价 。
5、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旋喷桩完成时即付到总价的70%,底板完成时即付余款30%。
6、甲方义务
6.1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施工用水根据施工要求环行多接口;临时宿舍,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交验资料双方签字认可;要求乙方日常负责保护,甲方经常性复查,乙方损坏赔偿甲方;
6.2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3 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4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乙方义务
7.1对本协议分项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在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施工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高于50周岁,劳务分包职工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女职工必须持计划生育证),将其人员登记花名册(并注上身份证号码)上报于工程承包安全管理人员审查备案;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
7.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4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5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6乙方将所需要的材料按计划提前进场;负责堆放整齐,材料堆放必须符合标化规定;特别是材料堆放和清理,否则按管理细则规定的情节轻重处于经济处罚。
7.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及教育,并在责任书上签字。乙方在施工中故意祸及他人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赔偿和补贴。
7.8 乙方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带好一班人,善于各方面管理和教育,若有违约按照章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奖励及罚款。
8、安全施工与检查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违约责任
9.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甲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时,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9.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时,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10、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作业的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协议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篇11:管道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浚县浚州大道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浚县浚州大道西延段
3、工程内容:雨水、污水、管渠工程。
4、承包范围:清包工
5、工程质量及工程标准:
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标准按照地方检验执行标准。
6、合同价款:(见后附价格表)。
第二条:甲方工作
1、提供图纸、技术指导及技术交底。
2、负责工程施工统一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技术、安全、质量定期检验和工程验收。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5、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施工材料、机械、场地作业面。
第三条:乙方工作
1、严格按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监理程序和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
2、服从甲方和监理的合理安排,并接受检查检验,不得转包。
3、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测量控制。
4、负责施工现场施工的小型机具及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
5、负责成品管(渠)和施工管线的保护。
6、负责现场材料、物资设备等安全保卫。
7、保持施工场地文明、卫生。
8、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安全。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1、质量等级:合格。
2、质量管理:现场监理跟踪管理,甲方代表监督检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验收标准:
执行《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标准。
4、验收方式:分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单项验收和交竣工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部位、工序、单项工程等乙方必须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5、质量监督:本工程接受业主和质量监督站监督和质量裁定。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按工程施工进度的80%拨付给乙方。
2、工程完工后,除扣除乙方5%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在一个月内结清。甲方待竣工验收合格后5%质量保证金在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量核实
1、乙方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每周提报一次工程量,双方核实。
2、乙方在施工完工后十天内汇总提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甲方在施工完工后二十天内核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保质完成任务。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和甲方同意外,工期不得刻意拖延。
2、甲方要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第八条:缺陷责任和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全部承包工程。并承担保修费用。
2、保修期限:从施工完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1、仲裁或到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终止时间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付清价款、保修期满后终止。
发包方(签字): 承包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篇12:道路施工铲车租赁合同
立协议人:王小明 (以下称甲方)
丁政良 (以下称乙方)
甲方现有晋工ZL50型铲车一台欲对外出租,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急租铲车,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铲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提供租赁标的物(铲车)为晋工ZL50型铲车一台,乙方自愿租赁。
二、租价为11000元/月,此租金为纯利润,不包括租期内铲车所需燃油,所需燃油由乙方负责,铲车进场时乙方向甲方另支付押金5000元,并于当月28日结清七月份的租金,同时于7月28日提前支付八月份的租金。以后每月25日支付当月租金。押金待工程完工时结算,或抵租金或退还给乙方。
三、租期为不定期,按乙方工程的实际情况具体定租期:
四、相关事宜
1、甲方提供铲车时,应随车配备良好的师傅,以保障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
2、师付(开铲车)的日常生活起居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铲车的保养所需的附属机油。
4、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纯包月租金,不受其它任何原因影响。
5、在租赁期内,除正常工作时间甲方应保障外,乙方不得随意超负荷延长工作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取得甲方的同意。
6、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甲方的铲车和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除非甲方工作人员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不负责甲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7、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甲方铲车的正常保养时间,以保障乙方的工程进度。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相互遵守,如果乙方、甲方有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1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20xx年9月国家住建部颁发制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一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励志天下 )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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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款分 次进行 | 拨款 % |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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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__________ 至 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
1.试用期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1、作为长驻工地代表,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抓好生产进度,对施工质量负责。
2、在项目部经理授权下协调现场有关施工单位的施工问题。
3、遵守施工材料质量制度,严格监督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材料管理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
4、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配合基建工程部经理安排好每天的生产工作,对班组成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5、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
6、按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7、配合基建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对因设计或其它变 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和工期变更进行签证,并及时调整部署。
8、每周填写上报各种报表,并作好人员的考勤及施工工作记录填写施工日志。
9、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 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0、填写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报表、工程进度表、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施 工责任人签到表、工程领料单等进行核对、整理、收集,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 和可追溯性。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劳动报酬
(1)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甲 方承诺,乙方如按时完成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防范,均能达标。将额外获得甲方提供元奖金。
(2) 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工资的60% 元。
四、其他
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曰
篇15:2024施工方案
一、施工准备
①底材要求:基层抹灰已完成并保养了20天左右,基层的碱度PH值在9以下,同时基层已干燥(至少已干燥15天),湿度低于8%;基层表面平整,阴阳角及角线密实,轮廓分明;墙面无渗水、无裂缝、空鼓、起泡孔洞等结构问题。没有粉化松脱物,没有油、脂和其他粘附物。
②外墙预留的缝已进行防水密闭处理。
③所用涂料有出厂证明
④所用涂料经业主同意,同时样板墙经业主、监理及设计单位同意。
⑤装饰脚手架已搭设完毕。
⑥基层外露铁件已做好相应的防锈处理(镀锌或刷防锈漆。
⑦施工条件:外墙涂料由于是水性涂料,对施工保养条件要求较高。施工保养要求温度高于5℃,环境湿度低于85%,以保证成膜良好。低温将引起涂料的漆膜粉化开裂等问题,环境湿度大使漆膜长时间不干,并最终导致成膜不良。外墙施工必须考虑天气因素,在涂刷涂料前,12小时未下雨,以保证基层干燥,涂刷后,24小时不能下雨,避免漆膜被雨水冲坏。
二、外墙涂料施工方法
本工程中外墙建筑涂料涂装体系分为三层,即底漆、第一遍面漆、第二遍面漆。其作用如下:
底漆:底漆封闭墙面碱性,提高面漆附着力,对面涂性能及表面效果有较大影响。如不使用底漆,漆膜附着力会有所削弱,墙面碱性对面漆性能的影响更大,尤其使用腻子的底面,可能造成漆膜粉化、泛黄、渗碱等问题,破坏面漆性能,影响漆膜的使用寿命。
第一遍面漆:第一遍面漆主要作用是提高附着力和遮盖力,增加丰满度,并相应减少面漆用量。
第二遍面漆:第二遍面漆是体系中最后涂层,具装饰功能,抗拒环境侵害。
三、施工工艺
修补→清扫→填补腻子、局部刮腻子→磨平→贴玻纤布→满刮腻子→磨平→底漆施工→第一遍面漆施工→第二遍面漆施工
四、操作方法
a、修补:
施涂前对于基体的缺棱掉角处、孔洞等缺陷采用1:3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下面为具体做法:
空鼓--如为大面积(大于10cm2)空鼓,将空鼓部位全部铲除,清理干净,重新做基层,若为局部空鼓(小于10cm2),则用注射低粘度的环氧树脂进行修补。
缝隙--细小裂缝采用腻子进行修补(修补时要求薄批而不宜厚刷),干后用砂纸打平;对于大的裂缝,可将裂缝部位凿成“V”字形缝隙,清扫干净后做一层防水层,再嵌填1:2.5水泥砂浆,干后用水泥砂纸打磨平整。
孔洞--基层表面以下3mm以下的孔洞,采用聚合物水泥腻子进行找平,大于3mm的孔洞采用水泥砂浆进行修补待干后磨平。
此外对于新的水泥砂浆表面,如急需进行涂刷时,可采用15%-20%浓度的硫酸锌或氧化锌溶液涂刷于水泥砂浆基层表面数次,待干燥后除去表面析出的粉末和浮砂即可进行涂刷。
b、清扫:
尘土、粉末——可使用扫帚、毛刷、高压水冲洗,油脂——使用中性洗涤剂清洗;灰浆——用铲、刮刀等除去;霉菌——室外高压水冲洗,用清水漂洗晾干。
c、填补腻子,局部刮腻子:
如果墙体平整、光滑,可不使用腻子;腻子的要求除了易批易打磨外,还应具备较好的强度和持久性,在进行填补、局部刮腻子施工时要求,宜薄批而不宜厚刷。要求腻子应具备更好的粘结性,粘结持久性及耐水性。
使用的腻子采用107胶白水泥浆加159d一20M的细沙拌合。刮腻子时的施工技术:
①掌握好刮涂时工具的倾斜度,用力均匀,以保证腻子饱满。
②为避免腻子收缩过大,出现开裂和脱落,一次刮涂不要过厚,根据不同腻子的特点,厚度以0.5mm为宜。不要过多地往返刮涂,以免出现卷皮脱落或将腻子中的胶料挤出封住表面不易干燥。
③用油灰刀填要填满、填实,基层有洞和裂缝时,食指压紧刀片,用力将腻子压进缺陷内,将四周的腻子收刮干净,使腻子的痕迹尽量减少。
d、磨平:
①不能湿磨,打磨必须在基层或腻子干燥后进行,以免粘附砂纸影响操作。
②砂纸的粗细要根据被磨表面的硬度来定,砂纸粗了会产生砂痕,影响涂层的最终装饰效果。
③手工打磨应将砂纸(布)包在打磨垫:块上,往复用力推动垫块厂,不能只用一两个手指压着砂纸打磨,以兔影响打磨的平整度。机械打磨采用电动打磨机,将砂纸夹于打磨机上,轻轻在基层上面推动,严禁用力按压以免电机过载受损。
④打磨时先用粗砂布或打磨机打磨,再用细砂布打磨;注意表面的平整性,即使表面的平整性符合要求,还要注意基层表面粗糙度、打磨后的纹理质感,要是出现这两种情况会因为光影作用而使面层颜色光泽造成深浅明暗不一的错觉而影响效果,这就要求局部再磨平,必要时采用腻于进行再修平,从而达到粗糙程度一致。
⑤对于表面不平,可将凸出部分用铲平,再用腻子进行填补,等干燥后再用砂纸进行打磨。要求打磨后基层的平整度达到在侧面光照下无明显批刮痕迹、无粗糙感,表面光滑。
⑥打磨后,立即清除表面灰尘,以利于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e、贴玻纤维布
采用网眼密度均匀,不要用太密的玻纤维布进行铺贴;铺贴时自上面下用浓度高的107胶水边贴边用刮子赶平,同时均匀地刮透;出现玻纤维的接搓时,应错缝搭接2―3公分,待铺平后用刀进行划切,划切时必须划齐,并让玻纤维布并拢,以使附着力增强。
篇16:施工方案
一 工程概况
福建成功国际会展中心工程位于南安市。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室为厨房、停车库,设备房等,一层为大厅,大堂、办公及设备房,二层为会议中心,建筑面积66806.34m2,地上建筑39093.34m2.地下27712.91m2层数;二层,层高:一层、6m,二层9m。建筑总高度36m。工程室内地坪面±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21.15m。
二 施工准备阶段
1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全貌,了解工程现场情况和定位条件,主要建筑物的相互关系和轴线尺寸,现场红线桩位置及坐标,水准点位置及标高,定位依据及建筑物主要轴线的间距及夹角,了解首层+0.00的绝对标高。
2为了保证整个场地定位和标高的正确性,对定位依据点严格校核,核算设计图上坐标及其边长夹角是否对应,实地校核定位依据点的边长及左夹角,各单区四周边界轴线尺寸是否交圈等。
3 仪器的配置:全站仪1台,经纬仪1台,水平仪1台。施工中使用的仪器、钢尺、工具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 控制方法
1 高程控制点
(1)由甲方业主提供的水准点A1(_=2761969.483 Y=492132.230)黄海标高为20.582m A2(_=2761933.648Y=492164.433)黄海标高为20.040m,,往返测量引测会展项目现场。一个测区不少于3个标高水准点,水准点之间各方向互相通视并互相校核,高程测量的精度按三等水准精度,埋设半永久控制桩,引测时用双面水准尺往返各一次,闭合差f容=±12√L mm或±4√nmm,闭合差合格后按测站数或正比例分配调整差值。
(2)水位点引测时,要有监理在场监测,确定好水准点后,用红油漆标示,写明高程,基坑开挖时,用水准仪将高程点引测到基坑里。在桩位置上测设比设计高程高1.0m---0.5m的高度,用红油漆作好标志,并标注好高程,用来控制挖土深度,同时用水准仪随时测设控制挖土深度。承台、地梁挖好后,要用水准仪复测承台、地梁等深度是否正确,经校核后,才能做下道工序。砖模砌筑时,用水准仪抄出基础面标高线;承台钢筋、地梁钢筋及柱钢筋绑扎好后,用水准仪把标高引测到柱子钢筋上,用红油漆作好标志。
(3)基础施工完后,用水准仪复测±0.000标高线,引测到外墙、角柱边及塔吊上,自+0.50线用钢尺延竖直方向用标准拉力丈量到上一层的0.5m线,然后用水准仪引测到本层柱钢筋上,并用油漆标示。标高向上传递至少有三处。三处高差不超过±3mm。
2 平面定位控制
(1)根据规划局提供的点和坐标值及总平图和基础平面图,用全站仪引测到周围建筑物上,互相通视便于观测,并作好记录和标示,以免用错点位。基坑挖好后,利用控制点的坐标值和本建筑物角点坐标值关系用全站仪投测到基坑里,用经纬仪、钢尺复核各大角的距离、角度,复检合格后,再投测其它细部轴线。地下室的基础线也按此方法进行,并在横轴方向轴线,纵轴方向轴线为基线点,投测时用经纬仪采用盘左,盘右取中值方法确定点位,并采用精密量距法测量水平距离,量距精度要求,相对误差小于K=(D测-D设)/D设
(2)基础和地下层施工完后,再用全站仪把建筑物的主要角点投测到±0.000板面上,用经纬仪、钢尺复核后,用经纬仪引测法两次取中投测到距建筑物较远的地方,并保护好,作好标示。随着建筑物不断升高,有的点位距建筑物较近,望远镜的仰角较大,操作不便,投测精度随仰角的增大而降低。因此,要将原中心轴线控制桩引测到更远的安全地方。为了引测减小外界条件不利影响,投测时无风,太阳不是很强烈的天气下引测。
(3)垂准线投测法:将建筑里面的控制点需要在首层板面上安置200_200mm的方形钢板。在控制点的铅直方向每层楼面预留传递孔,用大垂球对准底层控制点,每个点投测两次。两次投点偏差不大于3mm。
四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观测方法及要求
1沉降观测点按设计要求进行设置,观测点采用成品直径20mm钢筋,一端弯成90度,一端焊在首层柱外侧面的主筋上,离砼柱表面100mm以保证外墙装修后留有30-40mm的距离,观测点的设置高度在+500mm高度处,外露部分刷上防锈柒,以免生锈。
2沉降观测点设好后,第一次观测应在点安稳固后进行观测,建筑每增加一次结构观测一次,结构验收前观测一次,装修阶段,每月观测一次。
3 观测点首次观测必须观测两次来确定首次高程值。
4 按照观测成果绘制沉降、时间、荷载变化规律曲线关系图。
5水准点不得少于3个,埋设在距建筑物较远的地方,对于一般精度要求的沉降观测采用DS3水准仪即可,为了保证观测精度,视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50米,前后视距要尽量相等,观测时前后两次读数之差不超过±1mm,闭合差不能超过±2√nmm。
五 质量标准
1本工程建筑物高度36米左右,跨度87.7-153.2米,测距相对误差1/10000,测角中误差10秒,在施工水平面上测定高程中误差5mm,竖向传递轴线误差3mm,高程用经纬仪,激光铅垂仪引测轴线到楼层上,竖向误差本层内不超过3mm。
2高程水准点的引测按三等水准点的精度,DS3往返各一次,往返校核差±12√Lmm或±4√n mm
3垂直度误差范围为H/10000且不大于30mm。
六 防治质量通病的措施
1仪器和工具应经常校核、使用中损坏应及时修复,以免因仪器产生的测量误差。
2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严格做到“三固定”,避免不同人员视差造成的测量误差。
3水准点、控制点、标高控制点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不被损坏。
4测量放线工作中严格遵守“先整体,后局部,先内业,后外业,或先外业,后内业,以大定小,以长定短”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有关部门验线复检。
篇17:供电段施工许可证安全合同
施工单位(甲方):
职务施工负责人
电话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
通辽供电段联系人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职务
电话
安全协议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赤峰市友谊大街公铁立交桥新建工程。
2.作业内容:1.1#桥基坑开挖、基坑防护、框构就地制作;2.2#桥基坑开挖、基坑防护、滑板及后背梁制作、顶进框构桥制作;3.3钻孔桩制作、挖孔桩制作。
3.地点和时间: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
期限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铁总发〔20__〕75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沈铁总发〔20__〕168号)、《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等有关文件的各项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施工不能影响乙方在甲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正常运行,甲方按乙方要求对乙方在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设施进行防护。乙方负责监护在甲方施工范围内供电设备安全。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1.甲方在第一次与乙方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前,需由甲方牵头组织甲乙双方到施工现场,依据施工平面图向乙方介绍施工时间、地点、作业范围、施工工艺和办法;使乙方清楚甲方施工的方案、内容和位置,明确因施工有可能对乙方供电设备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做好预防;并共同确认乙方地上地下供电设备,做好书面调查签认记录。甲方在第一次与乙方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时,须同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特别是施工中涉及乙方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相关(改造)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鉴定)意见、现场调查签认记录(原件)提供给乙方。每月与乙方签订具体施工配合协议前,甲方均应到乙方配合施工的车间确认甲方具体施工的地段内乙方设备情况,确定甲方的本次施工类别划分。
2.甲方本次协议施工属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中有影响供电设备时需与乙方签订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在甲方施工前,特别涉及到需参加运输部门组织召开的施工例会时,甲方须将签订的安全协议送至或传至乙方配合车间,乙方根据施工协议和现场勘查,制定相应的配合措施,保证甲方施工顺利进行。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例会取消,甲方不能施工时责任自负。乙方未接到由甲方负责送交的安全协议时,可拒绝配合施工。
4.甲方进行施工时,在施工72小时前,甲方与乙方配合施工联系人联系,确定施工的时间、地点及需配合的内容,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具体施工时间、地点,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安排和相应的准备工作,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配合。甲方负责接送乙方配合人员(含工具、材料)。因甲方接送时间不及时,影响配合施工,由甲方负责。
5.施工前,根据施工平面图或在施工现场,由乙方向甲方介绍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埋设深度等情况,必要时画出示意图,动土施工前乙方指导甲方进行挖验,使甲方明确乙方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以便甲方作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确认有乙方设备地段及安全范围内,甲方动土施工时禁止动用镐(钎)、机械化设备和有可能对乙方设备造成损害的器具,防止对乙方设备(特别是地下电缆)造成损害;必要时甲方应在施工作业面内设好安全警示标记。对不能判明的地下电缆经路,甲方未挖验确认电缆安全情况下不准施工;确认乙方电缆路径后,电缆需要防护(包括挖验后或未明确乙方电缆是否废弃)时,由甲方负责,在乙方人员监护和指导下,用槽钢或角钢对乙方电缆进行防护。未对乙方电缆进行防护,严禁甲方在此区段通行重车、车辆碾压施工或动土施工。如甲方违反协议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动土施工(包括挖验)发现任何电缆时,必须找乙方人员确认是否乙方设备。
7.甲方施工不得影响乙方设备的埋深及安全距离的有关要求;因甲方施工(包括挖验)造成乙方隐蔽设备外露、埋深不足等不能满足乙方技术要求,并且不能立即按乙方标准恢复时,由甲方负责,24小时设专人防护并保证设备安全,同时与乙方进行书面签认;并由甲方负责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按乙方标准进行恢复。
8.根据甲方施工情况和请求,在施工时由乙方向施工现场派出指定人员,负责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乙方派出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属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确指导甲方人员施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听从乙方人员的指导。乙方人员没有到场禁止施工,擅自施工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9.甲方严禁超范围施工,需要超范围施工的必须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按新协议内容执行。甲方作业人员及所持机具材料与临近带电设备(电力线路等)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操作者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对施工机械进行严格监控,防止施工机械刮碰电力支柱、拉线、设备基础和电力线路等乙方设备。各类料具在装、卸、运过程中与电力支柱、拉线、基础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碰撞以上设备;在电力支柱、拉线、设备基础周围5米以内、电缆径路及其两侧1米、贯通(自闭)等电力线路边线向外侧延伸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区域内,严禁擅自进行打桩、钻探、开挖、取土等作业,严禁堆放材料、机具和废弃物(施工垃圾)等。
10.施工前,双方共同到施工现场及甲方运输施工料具、废弃物的车辆通过的道路确认,甲方施工车辆是否对电力支柱、拉线、设备基础和电力线路等乙方设备构成影响。若有影响,乙方设备在未排迁前,由甲方负责,在乙方设备上粘贴反光防撞标志或设置防撞护桩。未设置防撞标志或护桩,甲方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11.甲方施工中不得随意动用和破坏乙方设备;在乙方同意并有人监护下,甲方动用的设备由甲方负责恢复或赔偿;甲方施工期间造成乙方设备故障、损坏或影响行车、供电时,由甲方承担责任。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情况到乙方交班,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施工。因甲方施工引起的行车设施、乙方设备发生故障后或不能正常运行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抢修或处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2.甲方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的施工对乙方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可责令甲方立即整改;有危及行车、乙方设备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有权责令甲方停止施工。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甲方须立即进行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乙方。由于甲方不履行施工安全协议内容对乙方供电设备构成严重威胁时,乙方有权给甲方出具《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有必要时上报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13.甲方施工涉及乙方设备排迁时,甲方应提前与此项工程主管部门反映乙方设备需排迁的问题,或与乙方协商排迁事宜;由乙方负责排迁时,甲方需提供有关排迁资料,并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示意图和有关施工预算。在乙方设备未排迁之前,甲方不得施工。
14.双方确定施工联系人,并确定联系方式,进行信息沟通,确认施工进度及要解决的有关安全问题。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未造成后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局安全监察部门裁定。
2、对造成后果的由路局安全监察部门按《事规》裁定。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安全抵押金
2、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3、施工配合费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内容
1、对发生的事故按《事规》及沈铁总发〔 〕75号文中规定的条款执行。
2、遇有下列事项时协议自然失效
(1)提前或超出安全协议签定的日期
(2)超出安全协议签定的范围;
(3)不履行安全协议内容,违背双方安全协议时。
3、此协议只能作为施工单位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之用。甲方正式施工前,须提供施工许可证,并每月根据施工具体情况与乙方办理具体施工配合协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配合施工或制止甲方施工。
施工单位(甲方)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局安全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篇18: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大厂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 北京百键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潮白河孔雀城二期(玺园一期二标段) 工程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祁各庄建筑面积: 64390.72 (以实际开工面积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消防工程(详见图纸、工料规范、合同附件)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5 月 25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8 月 10 日 施工日期:44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1工程承包方式:
1)工程结算执行20xx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大堡上调 27 元/工日、联排上调 25 元/工日(人工工日单价上调部分只计税金,不参与取费)。
2) 其它有关结算条款详见专用条款。
5.2、合同价款暂定金额(大写): 玖仟肆佰零壹万肆佰伍拾壹元贰角 (人民币)(小写): 94010451.2元(人民币)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3) 中标通知书;
(4)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确认的投标书;
(5) 专用条款;
(6) 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施工设计图纸; (9) 招标文件;
(10) 专项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5 月 12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北京市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A座28层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帐 号: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篇19:小型工程施工合同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 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
3.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 工程竣工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图纸;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
3) 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
2. 乙方
1) 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 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 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工程总价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工队进场预付总价款的 % 元;按工程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 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 。
3.余 %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年,到期后付清。
4.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件:《设计图纸及要求》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20:活动策划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策划实施 活动。
2.活动地点:
3.活动内容: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本价格为合同签订时的协议价格,如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发生增项或乙方减项或漏项,价格可以发生调整,但甲乙双方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加以明确,合同款可以按照变更后价格执行。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价款。(可选择:分期付款: )
2.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付款。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可选择:甲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付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该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账户信息,甲方向该账户打入相应款项时即视为已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了相应费用。乙方如需变更上述账户相关信息的,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本合同的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验收,如乙方未能按其所提交的合同约定内容按时、保质、保量执行,从而造成对甲方产生不良效果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本次费用,并保留追讨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权利。
3.甲方欲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应于活动举行前3日通知乙方。
4.如甲方认为须终止本次活动的,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将已经完成的工作移交甲方。甲方应补偿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
5.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发布广告。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马上组织备料及活动筹备工作。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办理本活动所需的一切审批发布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应依照约定,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划、筹备、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直至保证本次活动能够圆满完成。在活动中乙方需与甲方提前协商各个环节,且需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4.对于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当及时改正。
5.乙方需保证在本次活动中各项使用设备与物品的质量,保证各项设备与物品在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并保障使用效果。若因乙方使用的设备和物料的质量问题导致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在活动期间,应注意维护现场秩序,在保证活动效果的同时,保证现场的安全、形象。
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商业贿赂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
四、商业机密
任何一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及以后所知悉的对方的一切资料、信息、数据进行无限期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在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的任何时候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允许第三方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实施其他侵犯对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否则对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要求承担本合同标的额2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所有损失。
五、不可抗力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形。
2.一旦本合同双方确认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任何一方都可以暂停履行本合同,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过后 日内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效证据。如果上述不可抗力的影响未能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天内消除,且双方未能就本合同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情况进行结算。
3.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违约方不能免责。
六、通知(如需)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等形式)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以如下地址为准: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2.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3.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4.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七、合同解除
1.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对于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拒绝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
(2)未经甲方许可,将本次活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委托于第三方;
(3)提前终止本合同;
(4)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商业贿赂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未支付的款项不再支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退还,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当进一步赔偿。
3.合同解除后,一方应当退还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让与给第三方。
2.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完毕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价款之日终止,但本合同中个别条款对其适用期限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的附件 份,由合同双方共同签章确认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