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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框架结构施工方案优秀3篇 范文大全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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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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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第2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3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4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5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6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甲方:乙方: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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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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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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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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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面积:约4500㎡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安检车间、环检车间及调试车间钢结构主体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运输、吊装、构件表面防火涂刷、材料复检、构件检测、工程资料编制等项目)。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进场安装日期: 20xx 年5 月 20 日

安装竣工日期:20xx 年 5 月 30 日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20 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分包合同价款

按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执行,实际价款为结算后价格。或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执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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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营销策划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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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乙方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招租甲方所开发的农业大棚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招租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甲方名义从事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和销售事务。

1.2销售范围:由双方绘制大棚项目平面图附于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销售及租赁价格:营销策划书2.1大棚销售底价为/套。

2.1 租赁价格为元/套/年。

第三条 全程营销策划费用及代理销售租赁分成结算

3.1乙方为甲方提供全程营销策划、销售、招租服务工作, 甲方以大棚总造价RMB 元的 5% ,计RMB 元作为全程营销策划费用支付给乙方。

3.2代理销售租赁分成:按照销售利润总金额,甲方占%、乙方占。(销售利润的计算方法)

3.3乙方应为甲方的农产品销售做出营销策划方案

3.4结算方式:

全程营销策划费用乙方从承建费中计提,并列入建设成本。 产权销售分成由乙方于签约客户支付款项中提取。

租赁签约的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 ,由乙方从第一笔租金中扣除,如不足,依次顺延,直至扣完为止。

3.5对于因客户违约行为,致甲方依法获得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享有 50% ,但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费用应先予扣除。

3.6甲方可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展销售工作,但须通过乙方销售流程办理,该部分销售额计入乙方任务,甲、乙双方按该销售利润的 50% 计算分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关于知识产权

乙方运用在本项目中的创造性名称、概念及其标识以及运营模式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承诺不在其它任何公司和项目使用。

第六条 其它

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6.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有需要,双方可在本合同条件下另立附件或补充合同,附件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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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股权融资方案范本内容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融资,全文共 4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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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任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证件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资本运作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均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另一方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2甲乙双方应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第三方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来损害对方的利益或者为己方牟取不正当利益;

1.3甲方应尽力支持、信任乙方的工作。乙方应以正当、合理谨慎的方式来处理受聘业务,尽力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保证财务顾问意见合乎法律法规、商业惯例。

1.4乙方在其服务过程中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咨询、建议、策划意见等,均不构成对甲方的实质性约束,是否采用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亦不对甲方据此行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财务顾问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财务顾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财务顾问尽职调查;

2.2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改制重组方案;

2.3协助甲方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

2.4提供公司价值分析报告,对公司全面估值;

2.5协助甲方制作私募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

2.6协助甲方寻找潜在投资人并进行初步评估;

2.7协助甲方对候选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

2.8协助甲方与候选投资人进行谈判,达成交易;

2.9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条财务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3.1财务顾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调查费、方案费、咨询费、交通费、人工成本。

3.2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分为两部分:

3.2.1改制重组费:改制重组成功的收取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3.2.2私募股权融资费:融资成功的,按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实际到账款项的3%提取;其中,该私募融资费用包括由其它中介协助取得融资的费用。

3.3甲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3.3.1协议签署后,乙方正式进场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预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2乙方完成公司改制报批材料的制作并报相关部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3有关报批材料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并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___元;

3.3.4私募股权融资费用在投资人投资款项支付至甲方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到账款项的3%。

3.4甲方应按照下列银行账户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工作;

4.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3应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4.4对乙方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如有),承诺只用于乙方所事先同意的用途,未经乙方同意不应使用于其他用途;

4.5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4.6有权向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工作质量及进度,若乙方工作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费用应予以退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财务顾问费用;

5.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和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5.3指派下列人员组成工作小组: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变动后名单书面通知甲方,接替人员应具备与前任相当的专业技能并承诺完全接受前任工作;

5.4应确保项目人员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财务顾问业务;

5.5严格依甲方的授权履行财务顾问职责,不得进行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或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6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改制重组方案及私募股权融资方案(详见附件),并经甲方同意;

5.7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单方面变更和解除。

6.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6.3如果因地震、火山爆发、台风、水灾、风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无须支付剩余顾问费用,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4乙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提供虚假、严重误导的财务顾问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情况和资料时,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5甲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未以谨慎、诚实、勤勉尽责的态度提供服务,不遵守职业规则或甲方的建议,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顾问费。

第七条保密义务

7.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7.2本合同所指“保密资料”意为乙方人员在聘任期间通过书面材料中披露的或者通过参看场地、装备或设备看到的资料,且该资料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资料。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的保密义务不适用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有关资料(1)在透露给乙方时可公开得到或因其他原因已进入公有领域;(2)非因乙方的行为遗失而在随后为公众所知;(3)在按照本合同提供给乙方之前已为乙方占有的;(4)乙方可在不保密的条件下自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有关人员外的来源获得的。

7.4如果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乙方透露任何保密资料,乙方可仅将须依法透露的有关资料的任何部分透露给上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而无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已支付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8.2甲方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或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地提供服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最高赔偿上限为乙方本次财务顾问实际收取的费用总额。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9.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

第十条通知

10.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邮寄或者传真形式发出。按本合同规定发出的通知,信件递交邮局后____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发出后1个工作日视为收件日期。

10.2一切通知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至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附则

11.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者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者对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者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被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按第10条有关规定送交对方。

11.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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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钢结构彩钢板安装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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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及地点:花牛镇元柳村

2.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安装(30米冷库、20米冷库)冷库板安装及吊顶人工费施工。

工程面积:安装面积1300平方米

3. 工程总造价(不含税)为:大写¥ 小写¥ 。

4.工期要求:土建完工后,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 天内安装完毕。(工期从乙方正式进驻开始施工之日起算,到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止,工程验收及决算时间均不算在工期内)

5、工程质量合格以现行的行业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为准。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 甲方:

1. 负责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用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物料及临时用场地。

2.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二、乙方:

1.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图纸的审阅和放样。

2.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和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3. 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4. 根据甲方排定的工期组织各分项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期限及签证

一、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顺延工期。

1. 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追加工程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影响进度时,工程顺延时间另行协商;

2. 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正常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4.非施工单位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施工单位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5.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该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付工程人工款计人民币¥ 元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万元;余款 (余款最好不要超过总工程款的30%)除质保金 %外交付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质保金待冷库试压之后,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法律责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

2.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对工程提出修改或增减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的补充合同。费用双方协商另行计费。

4.质保期: 年,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工程进行免费维修,但如非因材质问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内。

5.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 法院解决。

6. 乙方负责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种资料,材质合格证等。

7.安全: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不得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如由于违章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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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私募投资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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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各方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同意共同设立本公司。

本公司适应当代资产管理形势需要,在基金发起设立、投资管理、财富管理、另类资产(含不良资产)处置、金融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业务,力争发展成为国内以及全球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资产管理者。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_____年。

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等。

本公司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一条、股东名称或姓名(排名不分先后)

法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人民币。

第十三条、各股东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各股东出资形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第十四条、各方缴付出资后,应由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根据验资报告向已缴付出资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包括以下事项:

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总额、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时间和缴纳的数额、出资的累计数额、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及签发时间。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六条、股东责任承担和分红比例: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五章:公司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股东委派的董事及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事宜作出决议;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委派。

每个股东最多可委派一人。

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名的,将由每个股东推荐一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选举或者民主推荐产生。

第二十条、董事任期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经股东继续委派或者股东会选举可连任。

股东有权在董事任期内更换其委派的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依照本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投资决策委会委员、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律总监等高级;

(十)针对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章;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订案;

(十二)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

(十三)制定公司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董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时,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应当由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长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具有否决权。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决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设秘书一名,由董事长征求意见后予以任命。

第二十八条、董东会的议事规则另行规定,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监事_____人,由职工代表担任。

监事任期_____年。

监事的职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第三十条、监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聘任若干名总裁组成总裁委员会。

总裁委员会主要帮助公司对总体战略进行指导、协助公司拓展业务、对公司经营进行督导。

总裁委员会主任实行总裁一年一度的轮值制度,具体顺序由总裁委员会商定。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律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其他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决定。

第三十三条、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各业务领域板块。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项目、投资方案、退出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应当经参会委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具有否决权。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应当报股东会及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规模由董事会确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担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委任。

第三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1年;

在每个任期内,委员更换须经董事会批准,继任者的任期为前任任期的剩余任期。

第三十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决定与公司以外主体及关联主体成立合作子公司或者采取其他合作方式,并有权决定股权比例、利润分成比例等,相关决议报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另行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四十条、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可设立咨询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聘任,相关待遇经董事长提出后由董事会批准。

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另行规定,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六章:公司股权的转让

第四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四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四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十五条、公司存续期内,经股东会同意,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增加的公司股本可由股东认购,也可由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认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司管理规模扩大,公司所对应出资数额增加的;

(二)公司从事其他业务需要的;

(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要求的;

(四)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需增加注册资本的。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考虑原始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六条、认购公司新增出资的新股东或公司股权受让方,应当认可公司章程,承诺遵守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或公司新增股东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办理。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内依法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四十九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应经股东会批准。

第五十条、公司存在累计亏损时,在亏损被弥补之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第五十一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税后利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可以分红,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五十二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和聘任制。

公司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为职工办理各类法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

第五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风险控制机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与流程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严格防范滋生内外部风险。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具体激励制度另行规定。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或盖章。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和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章程中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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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代理框架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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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委托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 方(代理人):

丙 方(供应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采购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与丙方签订和执行本协议项下每次采购合同和甲乙双方签订对应销售合同的相关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

以下货物信息由委托方(甲方)提供并确认:

二、货物包装、质量保证和索赔及售后服务:

本协议中全部货物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验收方法等均由甲丙双方自行约定,如因此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丙双方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有关货物质量、数量和技术标准、产品包装、检验、验收及质量保证和索赔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丙方负责并直接向甲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方式:

四、交货过程中运输及保险事宜及费用:

1、丙方负责办理交货过程中的运输并承担运往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丙方负责办理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以及合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的所有风险由甲方负责承担。

2. 丙方负责合同货物在抵达交货地点时发生在运输过程中的缺少、损坏等情况时,办理索赔手续并承担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若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予协助。

五、支付条款:

1、丙方需要乙方开立货物总金额的不可撤销国内贸易的跟单即期信用证。

2、乙方在未收到甲方支付相应的货款金额前,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丙方出具议付信用证需要的收货凭证,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每次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对应销售合同货款的三日内,乙方扣除应得利润为货款总额的

4、若在乙方开证后至信用证到期日,因任何原因三方未能执行本协议,则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开证额度占用费为开证金额0.3%作为乙方开证补偿。

5、三方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

开 户 行 :

账 号 :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及帐号:

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六、解决合同争议办法: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三十(30)天以内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具有约束力。败诉方除应承担仲裁费用外,还应承担胜诉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在内的全部实际支出。

七、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水灾、火灾、地震、暴风雪、旱灾、雹暴、飓风、战争、政府禁令或其它不可预料的事件且当事方不能控制、无法避免、则无法克服,则任何一方不对协议部分或全部未履行而负责。然而,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将尽快通知另一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且不晚于该事件发生后14天向另一方发一份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书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十(10)周以上,三方将协商本协议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六(6)个月内三方仍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条款

1. 乙方依据本协议,与丙方签订采购合同,如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或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履行与丙方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对应法律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直接向甲方索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同样乙方依据本协议,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由于丙方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或乙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履行与甲方签订对应的销售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对应法律责任由丙方独自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直接向丙方索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保密条款

协议三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提供给第四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秘密(包括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的一年内)。所谓商业机密,包括双方的价格信息以及其它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项目信息。三方应同时要求其相关雇员也负有同样的保密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十、其它条款:

1. 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和丙方的以上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甲丙双方应保证对乙方披露的与销售货物及货物本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对于任何不真实披露给甲丙双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同时丙方须对于此不真实披露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3. 丙方不能如期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须向对方偿付不能交货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根据具体供货情况分别签订的购销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与本协议产生歧义或冲突,应以本协议规定内容为准。

5. 如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有任何修改,提出修改一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6. 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往来的函件包括且不限于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均按照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予以送达,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7.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其它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委托人):

代表人:

乙 方(代理人): 代表人:

丙 方(供应商):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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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建筑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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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外墙涂料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程分四个施工段,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施工段工期(日历天)

外墙涂料a栋25 b、c栋25 d、e、f栋25 g-j栋25

备注:①本合同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总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

1、b-j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2、a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金额组成详见下表(人民币:元):

工程名称施工段暂定面积(㎡)包干单价(元/㎡)暂定总价(元)

外墙涂料b-j栋

a栋

合计

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与土建配合协调中乙方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验收费等所有费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费,超出工期范围的外架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

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二、支付方式

合同按b-j栋、a栋两个施工段分段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条件如下: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进场,且完成相应施工段腻子层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暂定总价3%,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相应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该施工段暂定总价的5%,同时甲方暂扣除该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实际支付分别如下:

1)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该施工段的工程款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4、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5、本合同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乙方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扣除质保金和配合费后,付清工程余款。

6、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两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工程配合费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5%,经双方按实结算后,根据暂扣除的配合费进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工程变更

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于变更发生后7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确认。否则,对乙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种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底漆层(一道)、外墙漆面层(两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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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四、外墙涂料工程符合以下规定,以乙方提供的涂料样品进行验收:

涂料名称颜色色号生产厂家

外墙专用腻子(两道)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弹性抗污涂料(两道)

备注:①基层腻子为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②外墙涂料涂刷纹理为细纹(以样品验收),必须具有遮盖力,耐紫外线,抗酸碱,不变色,不起泡,无粉化,无龟裂,不脱落,可清洗等。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

1、进场材料报验;

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

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

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

5、成品质量报验(两道罩面漆完成后报验)。

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综合验收

1、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经过贰次以上(含贰次)未能通过验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次的处罚。

第七条: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拾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拾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工作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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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钢结构制作安装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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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东方紫园小区东热力泵房及消防泵房地下钢结构楼梯的制作安装

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从20xx年_____月______日至20xx年_____月______日,制作及安装总工期为_____天。

三、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东西两个热力泵房及消防泵房钢结构楼梯的制作安装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本工程安装结束______日内,付工程款__________元,余下的_______元待整体验收合格后给付。

三、质量及技术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合格,由乙方质检人员现场检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准的施工图纸,如有变更,及时与乙方沟通。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提供电源,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按照图集及图纸设计要求,按图施工,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五、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规范,统一安排,自备安全用品,佩戴安全帽,特别室外用电要防水,接地,配电箱要配备漏电保护器,以防为主,安全施工。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本工程喷涂中灰防锈漆两道。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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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策划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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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供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验报告》。

第三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需方需提前一周提出计划,供方通过物流发货到该地,该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解除,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第七条:1、供方违约责任:供方交货不足数量(特殊情况,如:运输途中毁损;供方因市场原因原材料供应不足)需提前通知需方;不合格产品质量或者霉烂等情况,经双方确认后,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批货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并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负责。

2、购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 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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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施工的、劳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4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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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的、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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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土方开挖分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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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冀东监狱九支队岗楼布线工程进行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

1、 承包范围:

2、 承包内容:

二、 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2、 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队的交叉作业与各方的合作关系。

3、 负责现场施工条件的调整,以保证乙方能够顺利的施工。

4、 甲方代表负责监督乙方施工的进度与质量。

5、 甲方提供所有线缆和钢丝绳等辅料。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7、 乙方未按标准施工时,甲方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逾期不改的,甲方责令其停工,严重者责令退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施工,同时遵守甲方现场的施工秩序及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调动,以方便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当施工标准与现场施工发生冲突或需要变更时,必须及时报请甲方,并以甲方领导与专业人员商定后的方案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进行施工。

2、 工程竣工后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报请甲方验收。

3、 乙方在施工中如有人员伤亡或伤及他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工期托延,延长一天处罚金

三、承包方式、付款方式及工期

(一) 本工程采用由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乙方对此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中因工程需要所破坏的原建筑需报甲方签字认可后方能实施,否则乙方负责,凡拆除之处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样。

(二) 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按照甲方所列的项目提供的图纸以内的工程项目不另行增项以此包干。

1、 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予乙方进现场之用,该款在最终结算中扣除。

2、 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使用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结算时据实进行增减。

(三)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设计而不能继续施工。

以上情况而拖延工期,由双方及进协商,经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四、其它

1、乙方因本次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食宿和交通费等。

2、乙方必须合理用料,合理布局。如因乙方施工不合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合同生效与仲裁

(一)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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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8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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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准备

1、交接线路中桩,复核GPS点,进行路线贯通测量,内容包括导线、中线及高程的复测,水平点的复查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然后送交监理工程师核查,核对无误后进行现场放样测量,放出路基中桩、边桩,并标注路基挖填高度,以及取土坑、借土场、弃土场等的具体位置,并提交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2、填料试验:取土场的填料取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执行。试验项目如下:

(1)液限;

(2)塑限;

(3)颗粒大小分析试验;

(4)含水量试验;

(5)土的承载比试验(CBR)值;

(6)有机质含量试验;

(7)易溶盐含量试验。把调查和试验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备案。如所调查和试验的结果与图纸资料不符时,提出解决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调查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的详细情况。

4、调查沿线电缆、光缆及管线位置、埋深,按设计要求进行改移或埋设明显标志。

5、修建临时排水设施,做到永临结合,以保证施工场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

6、场地清理:施工前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10-20cm内的草皮和表土清除。对妨碍视线、影响行车的树木、灌木丛等进行砍伐或移植及清理。将树根全部挖除,清除的垃圾由装载机配备汽车运至指定堆放区,场地清除完后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7、拆除工程: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交通需要,制定确实可行的拆除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拆除工作,拆除一些钢筋砼结构物、砖石砌体结构物、拦水坝、急流槽等。

8、规化作业程序、机械作业路线,做好土石方调配方案。

二、铺筑

试验段开工前,在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后,把试验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待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按照监理工程师给定的各种土质参数如:松铺系数,压实厚度等,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路段,铺筑面积不小于20m×20m作为试验段,试验时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含水量等。绘制填料厚度、含水量、压实方法、压实遍数与设计指标相关的规律曲线,确定施工最佳参数。在现场试验时直到该种填料达到规定的压实度,各种质量检查达到标准为止。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确定标准化施工工艺以指导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填料、压实机械发生变化时,重新做试验,取得准确参数。

三、施工方法

(一)施工原则施工时,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组织安排。

1、路基施工,集中力量连续快速施工,分段完成;

2、冬季施工时,不安排路基填筑施工,雨季尽量不进行路基填筑施工。

3、作好截防排水措施,填筑面横向设置3%左右流水坡度,雨前碾压,路堤两侧做好排水沟及坡面防护;

4、对施工用水、生活用水严格管理,防止地表水渗入和冲刷边坡。

(二)路堤填筑

1、填土路基施工中采取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筑方法施工。填料采用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运输,推土机、平地机进行摊铺,分层填筑,振动压路机碾压。按“四区段、八流程”作业法组织各项作业均衡进行,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序进度和关键工序的作业循环,做到挖、装、运、卸、压实等工序紧密衔接连续作业,尽量避免施工干扰,做到路基施工的正规化、标准化。详见《路基填筑施工工艺框图》

(1)填方路基按路基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分层进行平行摊铺,保证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超出路堤设计宽度的30c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不同土质的填料分层填筑,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不得小于50cm,路堤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层厚度不小于10cm。

(2)路基填土高度小80cm(包括零填)时,对于原地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将表面翻松深30cm,然后整平压实,其压实度不小于95%。路基填土高度(不包括路面厚度)大于80cm时,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小于90%。

(3)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用小型夯实机具加以夯实。台阶顶作2%的内倾斜坡,且台阶保持无水。

(4)加宽旧路堤时,沿旧路堤边坡挖成内倾2%、高1m、宽2m的台阶。所用填料与旧路堤相同或选用透水性较好的材料。

(5)路基填筑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个相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段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2m。

(6)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堤时,将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范围内,当填筑路堤下层时,其顶部做成4%的双向横坡,填筑上层时,不覆盖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土质所填筑的下层边坡上。

(7)路基填土要求洒水至最佳含水量碾压,对路基填土的土质严格按设计要求取用,对土质不满足CBR值要求的进行换填,在指定的取土场取土进行路基填筑。

(8)填方高度小于8米时边坡率为1:1、5,大于8米时,每8米设2米宽的护坡道,边坡率为1:1、5、

(9)雨季填筑路堤时,保证随挖、随运、随填、随压,每层填土表面筑成2~3%的横坡,并在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

(10)零填顶面以下0-30cm范围内的压密度,不小于95%。如果不符合要求,翻松再压实,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11)旧路改造主要利用旧路路段,填方段根据旧路基填土及病害和程度不同采用不同的工程措施,密实度及CBR值达不到要求的段落,将旧路基按要求部分挖除,并换填CBR值满足要求的填料;有层间水的挖方段落,底基层以下换填60cm砂砾垫层并设盲沟;土质不良地段,将旧路基全部挖除,然后填筑满足CBR值的填料。

2、填石路堤

(1)修筑填石路堤,将石块逐层水平填筑,分层厚度不大于50cm。石块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厚度的2/3,大面向下摆放平稳,紧密靠拢,所有缝隙填以小石块或石屑,在填筑的同时,边坡用硬质石料码砌,厚度不小于1m,在路床顶面以下50cm的范围内铺填有适当级配的砂石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0cm。超粒径石料应进行破碎使填料颗粒符合要求。

(2)填石路堤使用振动压路机分层洒水压实,压实时继续用小石块或石屑填缝,直到压实层顶面稳定,不再下沉(无轮迹)、石块紧密、表面平整为止。

(3)施工中压实度由现场试验确定的压实遍数控制。

3、路堤填筑时的注意事项:

(1)河沟路堤填土,连同护道在内一并分层填筑,可能受水浸淹部分的填料,应选用水稳性好的土料。

(2)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3)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进行换填。

(4)路基施工中为防止雨水冲刷边坡,在路基两侧20m左右做临时泄水槽,槽底铺塑料布,路肩做挡土埝,以利于雨水排出。

4、结构物处的回填施工

(1)进行结构物处回填施工时,配备专职质检人员,增加自检频率,确保工程质量。

(2)结构物处的回填,回填时圬工强度的具体要求及回填时间,按《公路桥涵施工规范》(JTJ041-89)有关规定执行。

(3)回填材料选用透水性材料如砂砾、碎石、矿渣等,或半刚性材料等,填料的最大粒径不超过5cm。台背采用砂砾掺灰填筑,石灰剂量需根据试验数据确定,其压实度不小于JTJ051-93重型压实标准确定的最大干容重的95%。

(4)涵背填土顺线路方向长度,顶部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小于2倍孔径。

(5)结构物处的填土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超过15cm。结构物处的压实度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5%。

(6)当工作面较大时用重型机械按规范操作碾压,局部区域辅助小型夯实机具进行压实。结构物处回填土分层压实后随机抽检压实度,压实度不低于《技术规范》中规定值95%。

(7)台背回填时,派专人负责,使用专门的机具挂牌划线施工,每层填筑进行照相,并附检测资料存档。

(三)路堑开挖

1、土方开挖:

(1)施工前按图恢复中线,复测断面、测设出开挖边线,并鉴定即有边坡是否稳定,如不稳定,采取必要的加固防护措施。

(2)做好堑顶截排水,并随时注意检查。临时排水设施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3)土方开挖以机械为主,分段进行。每段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并及时用人工配合挖掘机整刷边坡,对不便机械施工的地段采用人力开挖。

(4)开挖过程中,派专人仔细调查开挖坡面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同时做好地下设备的调查和勘察工作。

(5)土方地段的路床顶面标高,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由实验确定。路床顶面以下30cm的压实度不小于95%。

(6)加强测量控制,边坡随开挖随成型,保持边坡平顺。

(7)冬季施工时,开工未挖完的土质路堑、基坑时,将开挖面表层翻松30-40cm,耙平作为保温层防冻;已开挖完的,表层预覆松土或草袋上覆松土,待继续施工时再清除。土方开挖完毕,立即施工上部结构,防止基底冻结;如有工艺间歇,按冬季防护办法处理。冻土的一次松碎量,应根据挖去能力和气候条件确定,连续挖掘清除,随挖随运,避免重新冻结。基坑回填作好土质保温,防止地基周边和基坑四周的土受冻。

(8)雨季开挖土路堑时,分层进行开挖,每层底面设大于1%的纵坡,挖方边坡沿边坡预留30cm厚,待雨后再整修到设计边坡线,开挖路堑在距基顶面30cm时停止开挖,待雨季后再挖到设计标高。

(9)土方开挖时,对地下管线、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构造物做好妥善保护。

(10)在居民区附近开挖土方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居民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提供有效的临时便道或便桥。

2、石方开挖依据设计图纸,根据取土场距离既有线及居民区位置的远近,石方开挖采用两种方法。

(1)取土场距离既有线和居民区较远时,石方爆破作业以小型及台阶法松动爆破为主,边坡地段预留2-3米采用光面爆破。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高出部分辅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填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

①爆破施工

a、开凿作业面,清除地表杂物和覆盖土层。

b、布孔:根据设计要求放出开挖轮廓线和各炮孔孔位,并予以编号,插木牌逐孔写明孔深、孔径、倾斜角方向及大小。

c、钻孔:钻孔是爆破质量好环的重要一环,严格按爆破设计的位置、方向、角度进行钻孔,先慢后快。钻孔过程中,必须仔细操作,严防卡钻、欠钻、漏钻和错钻。装药前必须检查孔位、深度、倾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孔内有无堵塞、孔壁是否有石块以及孔内有无积水。

如发现孔位和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时,进行补孔或透孔。严禁少打眼,多装药。清除孔口周围的碎石、杂物,对于孔口岩石破碎不稳固段,进行维护,避免孔口形成喇叭状。钻孔结束后封盖孔口或设立标志。

d、装药:严格按设计的炸药品种、规格及数量进行装药。

e、炮孔堵塞:炮孔堵塞长度大于最小抵抗线,堵塞材料采用2/3砂和1/3粘土堵塞。

f、爆破网路敷设:网路敷设前检验起爆器材的质量、数量、段别并编号、分类,严格按设计敷设网路敷设,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起爆方法的规定,网路经检查确认完好,起爆点设在安全地带。

g、起爆:网路检测无误,防护工程检查无误,各方警戒正常情况下在规定时间,指挥员即可命令起爆。起爆采用非电起爆。

h、安全检查爆破完成间隔规定时间后,安全检查无误,即可进行机械施工。

i、总结分析:爆破后对爆破效果进行全面检查,综合评定各项技术指标是否合理,进一步确认已暴露岩石结构,产状、地质构造、岩石物理力学性质,综合分析岩石单位耗药量,作好爆破记录,聘请有经验的爆破专家进行分析、总结,对下一循环爆破作业进行优化。

②保证安全、质量的技术措施

a、用塑料导爆管非电起爆技术,起爆系统不受雷电干扰,安全可靠。

b、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改善破碎质量和控制爆破振动,在环境复杂的地段,为了确保附近的建筑设施不受振动的影响,采用孔内、孔外相合的微差起爆形式,做到孔与孔、排与排之间都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最大限度地降低爆破振动,使爆区附近的建筑设施振动速度控制在国家爆破规定安全范围内。

c、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对于石质坚硬,整体较好的岩石进行爆破时,应用宽距离爆破技术,通过增大孔距、减小排距,充分利用炸药能量,在单孔爆破面积和单位耗药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改善破碎质量。

d、为了确保边坡的稳定和平整度,除坚持采用光面爆破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大边坡保持层。在石质较差地段,进行深孔爆破时,要减小梯段高度,实行微差爆破,尽量减少爆破药量和分段药量,以免扰动山体。

e、从开始装药,即设置安全警戒,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网路连接后,工作人员逐渐撤离,警戒员、防护人员在指定地点就位,实行区段临时封闭,防止人、车等进入施爆区。

(2)当取土场距离既有线和居民区较近时,爆破断面临近既有线,安全施工要求高,难度大。为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施工中采取浅孔松动爆破和双层排架防护。

①爆破施工方法

a、双层防护排架搭设施工作业时在临近既有线一侧,按要求选择适当位置钻孔埋设φ32地锚,锚杆长度为1、5米,埋设深度为1米,间距为2米。排架立管套住地锚杆,纵向管距1米,前、后排管距40厘米,排架横管间距2、0米,内侧挂竹排,同时设剪刀撑、水平支撑杆。水平支撑杆设锚杆与边坡锚固,锚杆长1、3米,埋设深为1米,间、排距为4米×4米,拉筋为φ12钢丝绳。开挖作业面的形成及爆破方法:将开挖断面分成若干个梯形三角台阶,纵向从两端向中间控爆,横向台阶的工作面一般与线路方向形成60-70度夹角,以使最小抵抗线方向背离既有线方向。根据边坡设计要求,光爆地段采取间隔装药、微差爆破等方法进行施工。

b、炮位覆盖措施炮孔覆盖:购置废旧车胎编制柔性炮被覆盖于炮位上。

这种覆盖材料有较高的强度、弹性和韧性,不易折断,并有一定的重量,不易被爆炸气浪抛起,而且这种材料可反复使用、易修补、经济实惠。要求胶皮炮被厚度不得小于1厘米,编织要严实,四面用钢丝扎紧加固。土袋覆盖加压:在柔性炮被上方加压土袋,并对有可能出现危险滚石的地段加设钢丝绳网或布鲁克网防护,钢丝绳网或布鲁克网四周设锚杆拉紧。以防止滚石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土袋均采用工地废弃水泥编织袋装土,严禁装石子,以免飞石伤人。炮孔阻塞:炮孔阻塞长度应大于或等于最小抵抗线,阻塞材料采用沙土堵塞。

c、布孔形式孔眼布置采用浅眼、深孔、预裂及多排微差挤压爆破四种方法布置炮孔。

d、爆破方法采用边坡纵向台阶与横向台阶形成约70度夹角的三角槽式爆破方法。其方法为先在开挖路堑横向从上至下形成若干个梯形台阶并与边坡光爆面形成一个约70度的三角形溜槽,竖直角应大于60度,台阶宽度高度均为2米,台阶布孔方式为双排布孔。靠既有线一侧采用预留防护墙微差爆破的方法,防护墙高为1、5米左右,厚度为2米左右,微差分段为:前排1段,后排3段,单排炮孔使用同段;

设计边坡一侧为了达到光爆效果前排为5段,后排为7段,此台阶为纵向台阶,在起爆时可与横向台阶同时起爆。在台阶形成过程中纵向台阶不应过长,纵向台阶的尾部一定要超过垂直既有线方向横向台阶的头部防护。爆破后的爆碴顺三角溜槽清至底部,用小型运输车人工装卸弃除。设计边坡随工作面向前推进而形成,外边防护墙也随工作面向前推进逐渐消失,防护排架也随工作面向前推进逐渐拆迁重搭。

e、爆破工作程序每一轮爆破施工前,先由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设计,并在现场作好对各工序施工负责人的交底工作。各工序施工负责人在施工中严格按此设计操作,每一道工序完毕后应履行签字手续,做到责任到人。现场技术负责每一道工序的监控工作。在钻孔与装药施工中,发现与设计不相符,工序负责人可与现场负责人及现场技术负责人讨论,确定最佳施工方案,并在爆破工作记录表的变更说明中注明。装药工序施工前,由现场负责人对炮孔进行抽查,并认真填写“炮孔检查记录表”,如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装药,否则严禁装药。当各工序都进行完毕后,由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相关旁站人员作最后检查,确认可以施爆后,履行签字手续。

现场负责人向防护人员发出开始警戒指令,并鸣笛,对人员进行清场。由现场负责人向防护人员询问情况,确认安全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起爆员发出“起爆”指令(注意:起爆网路与起爆器此时方能进行连接),同时鸣笛并向防护人员发出起爆指令。起爆后,由技术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由现场负责人向两端防护人员发出解除警戒命令。如出现险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险工作,在相关旁站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由现场负责人向防护人员发出解除警戒命令。同时,由现场负责人组织出碴施工。现场负责人组织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工序负责人及相关旁站人员参加在现场讨论会,对此次爆破的效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作爆破工作记录。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进行下一轮爆破的施工准备工作。

f、控爆施工注意事项严格控制爆碴的破碎程序:要求爆破后的岩石达到“碎而不抛”、“松动而不散”或“预裂无飞”的效果。严格控制爆破松动范围:要求施工放样要准确无误,爆破后的断面尺寸与设计尺寸相符。光爆地段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光爆效果要满足设计要求,爆破后的边坡平顺而稳定,半孔率不小于90%。

严格控制爆破四害:爆破地震波、空气冲击波、噪声和飞石。控制滚石:该控爆段山体上部存在危石,在施爆前,必须对其进行加固或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爆破施工。控制飞石:爆破飞石是炸药爆炸后的多余能量对石头产生作用的结果。为控制爆破飞石,在施工中主要采用取优孔径、孔深、孔数、孔距、排距和炸药单耗,采用合适的装药方法和起爆方式,提高炮孔的阻塞质量,以达到每个炮孔所产生的爆破能量与炮孔周围介质所需能量相等,达到松动而无剩余能量造成飞石。加大装药的分散合理性:将炸药理进行分散化和微量化处理,采取“密布孔,浅打眼,少装药”的方法将总装药量“化整为零”,合理地、微量地分布在多孔之中,以达到降低爆破地震波、空气冲击波、噪音和飞石的危害。选择最优抵抗线方向:在最小抵抗线方向,爆破地震强度最小,反方向最大,侧向居中。然而,在最小抵抗线方向上,又是碎块飞散的主导方向。

为了综合减震和控制飞石,应使被保护的构造物或边坡居于最小抵抗线两侧位置,分四个控爆作业面若干个台阶沿山体两端向中间推进。

②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a、防护排架在搭设过程中要设专职质检员亲临现场指导施工,并设专职安全员解决搭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问题。当排架分段搭设完毕后要经技术负责人检查评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b、防护排架任何一个断面的高度保证高出爆破作业面至少3米。

c、堑坡顶部爆破边坡坡面形成后,按间距约5米设置揽风绳,揽风绳采用钢丝绳制作,并用φ32钢筋锚固于边坡坡面上。

d、在爆破施工现场按规定选择适当位置设置爆破标志牌。

e、炮位覆盖柔性炮被,上另压一层土袋,并对有可能出现滚石的地段加设钢丝绳网或布鲁克网防护。

f、为防止出现意外事故,爆破作业现场准备抢险接触网杆、钢钎、大铁锤等必备材料并在起爆之前组织足够的抢险人员待命。

g、为防止爆破作业过程中意外险情影响车辆运行安全,在施工爆破作业现场设防护人员,防护员配备一面红色信号旗,信号旗要求用塑料胶带粘接,在出现特殊意外险情时拦停车辆。

3、弃方

(1)运至指定的弃土场进行弃土,并按要求确定合理的堆放形式和坡脚加固处理方案,以及排水系统的布置方式。

(2)做到弃土堆堆置整齐、美观、稳定、排水顺畅,对其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它任何设施不产生干扰和损坏。

(3)弃方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运输和堆放对环境皆不造成污染。

4、边沟的开挖

(1)边沟开挖的位置、断面尺寸和沟底纵坡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按照从下游出口向上游的顺序进行开挖。

(2)在超高路段,边沟沟底纵坡与曲线前后沟底衔接良好,保证曲线内侧没有积水和外溢。

(3)路堑与路堤连接处,边沟要缓顺引向路堤两侧的自然沟,保证路基附近不产生积水。

5、填挖过渡段施工全线填方与挖方交界处全部铺设50×15、3m2的土工格栅,规格为25、4×25、4mm,经向及纬向抗拉强度50KN/M2,土工格栅铺在土基与砂垫层之间。

(1)施工方法

①施工时先平整场地,清除基底,铺设砂垫层,含泥量小于3%。确保地面平整及地下水顺利流出堤外。

②沿路堤底部横向满铺土工格栅。铺设时注意铺设方向和搭接宽度,满足规范要求。土工格栅每层应包裹填料,其长度不小于1、0m。

③格栅铺完后,及时填筑填料,避免阳光长时间直接曝晒,一般不大于48h。从沟部开始向中间填土,碾压机械、工程车辆不直接走行在格栅上。每层的垂直位置,严格按设计图纸铺设,误差不超过规范碾压层厚的1/2,填土按1m每周的速度上升,当孔隙承压力达到临界值时,停止填土。

(2)注意事项

①使格栅最大强度方向与最大受力方向一致。

②避免浪费。

③格栅的切割量与缝接量严格控制。

④沟内曲线处铺设布局要合理。

(四)路基整修

1、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路基的中线位置、宽度、纵坡、横坡、边坡及相应的标高。

2、土质路基用机械刮土补土,人工配合机械碾压的方法整修成型,深路堑边坡整修按设计要求的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刷坡,严禁在边坡上以土贴补。

3、在整修需加固的坡面时,预留出加固位置,对填土不足或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的地段,采取边坡挖台阶,分层填补,仔细夯实的方法处理。

4、填土路基两侧超填的宽度予以切除,边坡缺土时,要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

5、挂线进行边沟整修,路基整修完毕后,堆于路基范围的废弃土料弃置指定的弃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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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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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__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__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__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__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__市20__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_花领导字〔20__〕_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__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__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__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__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__市20__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__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__年1月17日至20__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__至20__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建发〔20__〕_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__年2月13日至20__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__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__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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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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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10.1 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它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 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查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达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满意,总之,承包人必须被视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资料,除涉及上述情况外,还涉及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一切可能其投标的情况。

12.1 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1 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 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 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 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1 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共17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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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产品购销合同的结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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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本合同:

一、 品名:刨花板;厚度规格:8mm、9mm、10mm、12mm。长宽尺寸:2440*1220mm。

二、 价格、数量、交(提)货日期等内容:在双方协商并确认后在每批次的订购单中另行注明;

三、 价格条款:含税含运费。

四、 结算方式:乙方按订单形式给甲方下单,每月15、30号分2次结清货款。

五、产品性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型刨花板

六、质量要求:符合GB/T4897-20__和GB18580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量mg/100g(穿孔萃取法)为: E1级。密度要求:0.65g/cm3(含)以上,由于甲方生产设备为多层压机,甲方只对以下板材存在的问题承担责任:

a.板材出现分层、鼓泡;

b.板内有利器或金属硬物导致贴面用板损失或开料工具(如锯片)损坏。

c.板表面有因机械设备损坏引起的凹凸痕和明显砂光痕而导致不能压贴的。

d.板材8mm厚度超出(7.90~8.10mm)标准, 9mm厚度超出(8.90~9.10mm),10mm厚度超出(9.90~10.10mm)标准, 12mm厚度超出(11.90~12.10mm)标准要求或对角线超出允许值。

e.对存在的质量板材,甲方负责板材的退换;损坏的工具确认后承担赔偿损失。

f.因板材问题造成乙方贴面的损失,甲方只承担30张以下的责任。

g.因乙方压贴工艺及其它因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h.发货后20天内有质量问题的及时反馈,超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乙方货到后按第四点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在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发现因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收到乙方的反馈后应在7天内到现场查核,经双方确认后作退货处理或另作协商处理。

八、其它约定事项:甲方在发货后的20天内提供真实、有效仿伪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盖章立即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可在起诉方的人民法院判决)。

供方: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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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通用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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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装修施工合同最新范文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房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__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________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C62C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C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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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内墙涂料施工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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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内墙涂料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涂料品牌、色号:

1、工程内容:

2、涂料品牌:

3、使用颜色号:

第四条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平涂面积约为M2,单价为:元/M2

(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约为:,以现金结算,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日历天。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六条工程质量等级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在保质期内不脱皮,基本不褪色。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备材料,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75%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9%,预留1%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八条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的位置,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甲方派为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委派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5、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内墙工程量造价的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法人委托代表: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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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外墙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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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竣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外墙涂刷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工期为_______________天竣工。(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工包料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按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包断。

四、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标准验收。

五、工程拨款方式

该工程项目开工刷完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其余工程款竣工后一年内付清。

六、施工方法和维护

1.墙面用白色抗碱封闭漆一遍,用高级外墙乳胶面漆封两遍,刷三遍为合格标准;

2.墙面颜色及分色种类层次、色泽要求由甲方自行选定;

3.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墙皮脱落或起皮、较大面积发花、脱色现象,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刷漆,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七、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甲方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八、违约责任

甲方

1.提供工程项目图纸、设计技术资料及相关的说明书等具体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乙方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九、未涉及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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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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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合法、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发包给乙方的 工程一事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附件一。

4、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施工,工程竣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施工技术要求: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固定合同,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包干方式承包施工。乙方确认其对工程所在周围环境、地质情况、交通情况、质量标准、工期等情况均已熟悉且已研究明了,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并计算了相关费用。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以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日历天。以上工期包括人员进场、施工准备至验收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除遇不可抗力及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外,工期不予顺延。

2、节点工期:详见附件三。乙方不能按节点工期完成工程进度的,应按本合同关于逾期完工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价款

1、合同综合单价为:

上述综合单价已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支出的所有经济费用,不因施工期间的任何因素、条件变化而调整。

2、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工程完工,按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总价。

3、如乙方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甲方要求停工终止合同,则按双方确认的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工程款。

4、因设计变更、甲方单方面增加工程量或特殊因素(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先参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该部分工程款,如不属于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五、工程量确认

1、甲方派现场管理人员与监理单位一起根据本条约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对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计量结果由甲方管理人员、乙方代表、监理共同签字认可,并经甲方审核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计算方法详见附件四。

2、计算结果应在24小时内签字,逾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工程款支付具体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一)竣工后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工程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双方在乙方提交 套完整竣工资料后 天内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届满后 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无息付清。 (二)按进度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乙方应在每月 日上报上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请表(进度款申请表必须按照甲方统一发放格式),监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甲方应在 天内审定,并于审定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工程款的 %(节假日顺延)。

(3)工程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双方在乙方提交 套完整竣工资料后 天内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办理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4)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届满后 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无息付清。

2、乙方申请付款时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填报付款资料,并提供有效工程发票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并且,乙方对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甲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 天内与乙方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2)指派 作为现场代表进行签证,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工期顺利进行。

(3)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停工期间甲方按每天每人 元的标准补偿乙方施工人员生活费。暂停施工达 天的,视为合同终止,双方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

(4)如因施工需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道路平面图等资料,提供水电源接驳点给乙方,维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现状在施工期内不发生影响施工的重大变化。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基础上,可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违反施工操作工艺的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的,责令乙方返工或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及监理发出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及时迅速整改完毕,并请监理与甲方人员复查。甲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乙方复测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有经验、有素质的施工班组和设备进场,复检甲方提供的控制点,并提供现场施工记录以及资料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 套完整竣工资料。

(2)及时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合理配置施工设备,保证施工材料的及时供应,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给甲方审核。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办理签证,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负责施工材料的采购和保管,并报请甲方检验才可用于工程施工,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6)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 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

(8)乙方自负费用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问题。

(9)使用民工施工的,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代付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还,乙方每次并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

(10)竣工验收后,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合同要求及有关验收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等,对于不符合质量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的行为,经甲方或监理提出后不做整改的,作为一次不良记录;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密切注意地下管线和四周房屋安全,如发现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通知甲方做好排险措施并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2、为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精心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人员、机械安排和日进度计划。

九、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程施工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权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的协调和安全保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并自行负责所有费用。

3、乙方对该工程和其施工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人员无论任何原因与工程周边的第三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发生冲突,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均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和其他有关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责任和费用。

十、工程验收

1、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2、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乙方单方隐蔽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验,无论验收是否合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完工,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乙方必须承担所有整改费用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并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十一、工程保修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乙方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保修期: 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

3、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非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主张合同暂定总价 %的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甲方或监理公司对乙方记载有违反合同约定或有关施工行为规范的不良记录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如因非甲方原因及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达 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主张合同暂定总价 %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竣工资料给甲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5、乙方施工人员逾期撤出本工程工地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部分工程款的利息。

十三、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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