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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读后感作文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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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时间赛跑读后感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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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赛跑读后感

课文通过“我”的外祖母去世忧伤不已,后来在爸爸一席话的启示下,和时间赛跑,最后体会到怎样珍惜时间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关于《和时间赛跑》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喜欢。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在7月22日至7月28日,我在家里读了【和时间赛跑】这本书,里面的情节令我惊心动魄,里面的小主人公杰茜最令我感动。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与外界毫无联系的历史保护村克里夫顿里面突然爆发了一种叫白喉的传染病,由于得不到村外世界的救援,有许多孩子丧失了生命,杰茜的妈妈让他偷偷跑到外面的现代社会找尼利先生求救,一路上发生了许多惊险的事情。后来,来到尼利家,杰茜从门外偷听得知,本来要帮助他的尼利先生早在五年前已经死了,现在的只是一个替身,而且这个替身要杀了杰茜,然后杰茜跳窗而逃。逃到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大楼,自己勇敢地向准备采访的记者揭发了替身尼利要在克里夫顿村做的惊天大阴谋,救回了村民,不活了保护村的建设者克里夫顿和幕后策划者替身尼利,让村民们重回现实社会的道路。

书里的小主人公杰茜聪明勇敢,为了解救村民们不惜一切代价和时间赛跑,争取最短的时间内拯救全村人民,她还几次从敌人的魔掌中死里逃生,大胆向新闻发布会记者揭发所有阴险事情的真相;而且杰茜的好奇心,作为一个有1840年来到1996年的11岁女孩,她既没有浪费黄金时间,有充分的利用空闲时间来观察新事物、从没见过的事物。

我对杰茜十分佩服,因为她身上大多是优点、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让我们汲取。

【和时间赛跑】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惊人,能想出并写出这一本几乎毫无漏洞的一流穿越小说,既有文学性,又有趣味性,还有吸引力。文章里的内容扣人心弦,看了这一章,又想接着看下一章,令人废寝忘食。如果有机会,大家一定要亲身体会一下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哦!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读了中国台湾大作家林清玄的作品《和时间赛跑》以后,我便陷入了沉思:时间究竟是什么?时间有多宝贵?怎样和时间赛跑?我被这一个个问题笼罩着

《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写的是年幼的林清玄,见到年老的外祖母去世后,便明白了时间的可贵,可是努力和时间赛跑,不管做任何去何一样事情都尽力将它做到最好,最快。渐渐的,他战胜时间的次数越来越多,效率也越来越高。最终,是他的这个好习惯,使他走向成功!

天底下的东西,几乎都能失而复得,钱没了可以再攒,衣服没了可以再做,食物没了可以再买。可是,时间没了怎么办?时间没了,用什么换?时间是最宝贵的,当今世上所有的发明都是为了给人类节约时间,有些发明虽然看起来与时间毫不相干,其实却很相干——比如复印机,看起来和时间根本不搭界,但大家可以想一想,以前没有复印机时,人们抄一下要很长时间,而现在,只要刷一下就够了!再比如冰箱,以前没有冰箱就要去北方采冰,夏天纳凉,这走一程就要几天时间,可现在,放进冰箱一秒钟!

我们可以借鉴一下两个人珍惜时间和珍惜时间的后果。古时候,有一个小孩,从小就只知吃喝玩乐,从来不认真学习,长大以后,仍靠挥霍家产浪费时间,到老时,才开始后悔年少时不用功,这就是著名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还有一个例子,就是 《和时间赛跑》的作者林清玄,他每天都会无数次与时间赛跑,有时想在太阳落山前跑回家;有时想在40分钟内写好作文;有时想在5分钟内吃好饭。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赛跑,使他上了成功的道路。这全归于他那一次次与时间的赛跑。

我有一个坏习惯,总是爱说再过五分钟,再过一分钟,再过一会儿。所以,我本来计划好看半小时电视,可自己会不断给自己加五分钟,加五分钟、就这样,一个小时从电视里悄悄地溜走了。但是我决定,从今以后,一定不再说再加五分钟之类的话,因为——我不甘心,输给时间!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岁月匆匆,日月如梭,今天上语文课时,我们学习了林清玄的《和时间赛跑》一文,学完之后,我深受感触。之前我并不拿时间当回事,但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开始珍惜时间。

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寸金失去容易得,光阴失去不再来。“最珍贵的不是多少钱,不是家里买一辆小轿车,也不是一个多大多么漂亮的房子。我认为:最珍贵的,是时间才对。我永远记得一句名言,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但它是最珍贵的。如果一个人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去世之后,哪怕是亿万富翁也带不走他的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走完了这条路,就没有再生的机会了。

虽然我们只是小学生,离人生的尽头还有很远,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人等时间,但时间不等人,不会多给某个人一分钟,或者少给一分钟。一个人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了昨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如果不懂得抓住时间,那这些美好的时光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流逝,永远不会回来。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在学生时代努力学习,长大后就会轻松很多;如果现在不努力,长大挨累的日子有的是。明年这时候,我就上初中了,现在努力十几年,长大就可以轻松几十年。但是想学得更多,学得更好,必须学会节省时间。

正好学校现在正在准备校庆活动,每天下午都有参加各种乐队的同学,班级就剩几个同学了,课也不能上了,如果能用这些时间去写作业,看看书,复习功课,回家后将会轻松很多。

我们的任务实际并不多,只是看我们会不会节省时间,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他的时间会很充裕;相反,不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会觉得任务很多,每天晚上光忙活作业就忙活到了九点多,那他写完作业后还有时间干什么?连复习的时间都没有了,这样下去,他的学习成绩就不会提高。

时间总是那么重要,会不会节省时间会关系到一个人的成绩和成果,更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

节省时间是小事,但他要从我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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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一次亲密接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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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蔡智恒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或许它对对我来说并不是最喜欢的,但它是第一本我喜欢读它并不是因为别人说它好或者说它坏的。

其实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是通过同名电视剧的。记得大概是在高一暑假。那时候整天泡着电视,虽然那电视剧不是格格类就是流星花园类的,可是实在没办法,太无聊了,拿着电视遥控将频道从头到尾按了一遍又从尾到头按了一遍,最后停留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那女主角比较漂亮。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求”嘛。吾虽非真正的君子,但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可是看了几集后,我变得会主动去看了,对那电视剧的印象变好。他与其他的电视剧不同,许多电视剧都是男女主角相爱,然后由第三者插入,或者父母阻碍,分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取得大团圆的。特别是最后“轻舞飞扬”的死让人感触很深,或许只有悲哀的结局才能使人真正难以忘怀。我也养成一个习惯,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必先看他的电视版后才看小说。

开学后,一次在学校前面的书摊发现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前面看过了电视版,所以就买了。看了书后我发现看完电视后再去看书的好处,当你看到与电视剧相同的地方后,脑海里会浮现那个镜头,特别是“轻舞飞扬”洒香水的那一幕,有点温馨,又有些凄凉。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网络上的爱情,那时候的我没有电脑,没有QQ号,也很少去网吧,对网络很好奇。性格内向的我不太敢于表达自己内心真正的感受,在现实中与人真正谈心的次数很少。我应该就是痞子蔡所说的网络中第二种,一种在网路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的人,因此希望通过网络说出自己的心声,希望成为拥有自己本来就不具备的性格的另一种人,毕竟在网络中谁也不认识你。可是,现在我有电脑了,我发现原来我是错的,我根本就不是很了解自己,在网络上我也是一个不健谈的人,虽然有时会多说几句,但那也是要经过细思苦虑的。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觉得痞子蔡比我幸运,他能得到他喜欢的女人的爱,能够表白自己的爱,能和自己喜欢的女孩一起看电影、散步,能够陪伴心爱的女孩走过她人生的最后一段路;他运气也比我差,他喜欢的女孩已经离开人世。正如轻舞飞扬最后所说的:“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不过,至少真真正正爱过就是最大的幸福。相信轻舞飞扬是微笑着离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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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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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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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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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描写动物的小说,包括沈石溪的著名作品,《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也包括《老虎“哈雷”》,都描写了动物与动物之间和人与动物之间的美好情感,让人久久难忘。

聪明的小老虎“哈雷”在阳光马戏团里学会了许多受到观众欢迎的节目,高导演还想让哈雷学习钻火圈,但哈雷很害怕钻火圈,一见到火圈就趴在那里不动,不管怎么引诱它,它都趴在那里,只好将它养大的宋大妈请到马戏团里,宋大妈在火圈的另一头哭,使哈雷想起了以前宋大妈的儿子犯上了毒瘾为了偷钱而和宋大妈打架的景象,就不顾一切地冲向了火圈,成功地“学会”了钻火圈。高导演认为哈雷学会了钻火圈,可再让它自己钻,却又不敢了。原来在哈雷小的时候,宋大妈经常为了他不争气的儿子和哈雷抱在一起痛哭,哈雷觉得宋奶奶就像亲人一样,宋送奶奶开心哈雷就开心,宋奶奶难过哈雷就难过,所以在宋奶奶伤心时,哈雷就想去安慰宋奶奶,并且不顾一切地从火圈中钻到了宋奶奶的身边,所以使宋奶奶重新拥有了工作,不再饿肚子了,后来宋奶奶说:“托老天的福,养了个孝顺的儿子,每月给我1000块钱养老哩。”宋大妈说的儿子并不是还在监狱里的儿子,她所说的儿子,就是老虎哈雷。

这本书,不但给人们讲述了,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善良的动物,只要善待它们,就会成为好朋友,还告诉我们要善待动物,不要让可爱的生灵在我没这代人的手中消失。我们不能保证不捕杀动物,但我们可以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将它们身上的角或皮毛拿去卖。苏醒吧,还在捕杀野生动物的人们,还在想着怎样获得动物珍贵的角和皮毛拿去卖的人们,发生在动物身上的灾害总有一天会降临在我们人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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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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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贫寒的女孩嘉伦被好心的老夫人收养后,就一直想拥有一双红舞鞋。然而当她真的穿那双红舞鞋后,却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嘉伦是一个爱慕虚荣、喜欢炫耀的女孩,虚荣心诱惑她去对别人撒谎、不尊敬,抛弃亲情。最终嘉伦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跳舞,然后她跳到了刽子手的家里,她恳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刽子手答应了嘉伦,砍掉了嘉伦穿着那双红舞鞋的脚,并教会嘉伦圣经中赞美和忏悔的诗词。嘉伦告别刽子手,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贪慕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她会使人想入是是非非,脱离实际;它还会使人们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会引诱人们走向邪恶的深渊。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那些貌似美丽的东西所动心。

只有我们保持超自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才会和和美美、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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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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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侯。应该是11月2号吧。是我们相识整整17个月的日子。在这十七个月里你给了我太多的梦想。可是最终我所拥有的只是希望的肥皂泡。看似炫丽。破碎后却是一无所有。我想了一千遍我要留下来的理由。可是我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答案。因为我不想要一个没有结果的爱情。别再说你明天能够给我什么。因为我今天已经看不清你的脸。我可以爱你的一无所有。可是很抱歉我实在忍受这种千相思之苦。也许你永远也无法理解。可这确实是我心中的想法。你曾经说过你要我做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女人。可是跟你在一起我的脸上常常伴着泪水。与其这样下去,长痛不如短痛,我还是选择分手。再美丽的语言也遮掩不了这种伤心的结果。可是我别无选择。我不想再生活在你美的的谎言中。

我们就这样吧结束吧。彼此保留一份美好的记忆。不要给我打电话。因为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结果。我也没有勇气再接你的电话了。

最后叫你一声老公!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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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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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合上书,指尖缓缓划过封皮,心中仍有阵阵悸动,久久不能平复。这是一本集爱、死亡与生存的选择于一体的书,是一本回归人性,引人深思的书,也是一本无法让人轻易放下的书。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的世界一片混乱,这让她觉得生活被笼罩了一抹灰色。迪伦勇敢地决定去看望未曾谋面的父亲,不幸的是,火车运行中突发交通事故,当迪伦拼命逃出火车时,发现眼前是一片荒原,而她也许是唯一的幸存者。

远处荒原的山坡上坐着一个男孩,是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一个年龄与迪伦相仿的,有着金色头发与深邃的钴蓝色眼睛的男孩。迪伦不得不听从他的安排,在荒原上跋涉。途中,崔斯坦告诉了她事实的真相——她是唯一一个遇难的乘客,迪伦坦然接受了现实,这让崔斯坦不禁对这个年轻柔弱的灵魂产生了怜爱与同情。

一路上,他们相知相依,穿荒原,过沼泽,攀高山,从恶魔凶狠的围攻中一次次死里逃生,抵达一个又一个安全屋,越是美好的时光越是以惊人的速度流逝,分别的时刻还是到来了,当迪伦跨过终点边界线后,她的灵魂也来到了天堂,这也意味着与崔斯坦永远的别离,没有崔斯坦的天堂对于迪伦来说只是一座华丽却荒凉的城堡。于是,她不顾灵魂会灰飞烟灭的危险,毅然决定原路返回寻找崔斯坦,在经历各种劫难后两人终于重逢,并一起回到了人间。

在迪伦的灵魂通往天堂的路上,崔斯坦无疑是迪伦的摆渡人。他关心、保护着她,而迪伦从天堂返回荒原后想方设法与崔斯坦重回人间的时候,迪伦似乎又充当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怯懦胆小的女孩蜕变成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勇者?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迪伦已经更加勇敢、坚定了。她敢于直面内心的恐惧感,不惧怕困难与艰险,不再退缩,犹豫不决。在这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无疑是崔斯坦。他一路引导着她、安慰着她、帮助着她,开拓了她的视野,让她体验到了未曾有过的感情,使迪伦的灵魂完成了成长与救赎。

生活中有许多细微的人和事,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你,也许是老师的谆谆教诲,也许是父母的苦口婆心,朋友不经意的问候,与路边流浪小猫小狗深情的对望……不要轻视这些细节,这可能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在冥冥之中向你透漏讯息,这有可能改变你的人生。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愿我们都能摆脱怯懦的囚笼,愿我们在他人的引领下充满希望,信念坚定,愿我们都能遇到灵魂的摆渡人,更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其他灵魂的摆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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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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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沙有飞鱼》,故事里讲的是刘叔叔环游世界的事情。

刘叔叔到南海有幸见到了千姿百态的飞鱼,像一群鸟。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想起画面:一排排飞鱼越过鱼群,在水里扭着优美的舞姿。

刘叔叔还要考察华南虎,同事罗明锡不幸的是在一次考察当中,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我读到这已经热泪盈眶。华南虎又被称为“中国虎”,但人们很奇怪,崇拜、喜爱虎的同时,又歌颂打虎英雄。对了,我还积累了虎的成语:龙腾虎跃、狼吞虎咽、狐假虎威……

呵呵,当然,还有泰国的骄傲:大象。说到大象,我还真想骑骑大象呢。但是他来一个“神象摆尾”就会把你甩到十万八千里。大象的感情丰富,有时非常柔弱,俨如慈祥的母亲;有时异常狂暴,似是怒金刚。

刘叔叔还讲,有一次他从山上掉下来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一个大管子正在向他脸上浇水,一看是几头大象,它们救了刘叔叔,这让我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成语。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的启发是世界丰富多彩,如果你想探索就要用行动、实践来换取答案,你也会从中发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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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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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后感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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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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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三本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小公主》这本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细讲一下吧。

莎拉是一位上校的女儿,被送到了一所女子学院,那里有一位叫做明钦的女老师,是一个贪财慕势,嫌贫爱富的人,在莎拉是一个公主的时候,她总想着怎样讨好莎拉。

而莎拉虽然像一位公主,但她丝毫没有一点自大自高,藐视一切,她喜欢想象,喜欢给别的同学讲故事,当然,同学们也非常喜欢听莎拉讲故事,因此,莎拉结识很多好朋友。

但是,经过一些变故,莎拉的爸爸去世了,就在莎拉还没有从悲伤的阴影中走出来时,明钦小姐因为莎拉已经没有了财产,便把莎拉的“贵宾待遇”取消了,让她住进了一间小阁楼。

从此莎拉沦落成了一名女仆,可莎拉靠着想象力坚持了下来,最后,莎拉爸爸的朋友找到了她,告诉了莎拉真相,从此莎拉又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明钦老师却只能深深陷在自责懊悔中。

我觉得一名真正的公主不是只要有华丽的外表和丰富的物质生活就可以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还要有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大家都要像莎拉一样不管在怎样艰苦的环境里,我们都要乐观,坚强,向上,不放弃,相信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

外在的东西其实并不重要,莎拉她虽然生活得很艰苦,但是她还可以保持一位公主的风范,那么莎拉就必定是一位公主。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就让我们一起去感悟其中的真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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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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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滥竽充数,是讲在古代,一个国王特别喜欢听吹竽,特别偏爱竽合奏,那声音既悦耳动听,又雄浑壮丽。乐手们也享受很高的待遇。有一天,国王感觉乐队还不够大,想组织一支三百人的大乐队,加上原来的,还差一名。这时有一个叫南郭的人,根本不会吹竽,他想混有人群里,应该没什么事。所以他跑到国王面前吹嘘自己吹得怎么好,国王信以为真,让他参加了乐队。

国王去世后,他的儿子也喜欢听竽,不过,他偏爱听竽独奏,这可吓坏了南郭先生,他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逃跑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不能象南郭先生一样,我们必须要做一个真才实学的人,不能混在人群里滥竽充数,就象我们学英语,全班一起读时要会,一个人单独读时也要会,我们要学会每一课,知识只有学牢固了,考试时才会考一个好成绩。你们说我说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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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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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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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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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左右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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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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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但是,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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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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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

这本书分两大章,第一章是《爱丽丝漫游奇境》;第二章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第一大章主要写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其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她一会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变的只有毛毛虫这么大。她在这里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鞋匠、整天酣睡的鼠、长着鹰头的狮子、多愁善感的素甲鱼,还有整天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等。

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以及红心王后发生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在和扑克兵打斗的时候,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第二大章主要写在一个下雪的天气,爱丽斯来到了镜子里的世界,小溪与树木分割成一个大棋盘。在红棋王后的指点下,爱丽丝成为一名白旗小卒,开始向王后的目标出发。

从出发到终点的一路上,爱丽丝碰到了要为波浪鼓决斗的叮当弟,开着店铺的绵羊、长的像蛋一样的白骑兵。在经历一番奇遇后,她终于成为一名王后。可是庆祝爱丽丝成为王后的宴会上,一切突然乱了套······爱丽丝惊醒过来,原来又是一场梦。

同学们爱丽丝的梦神奇吧?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动物。每当爱丽丝遇到困难的时候,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我要用爱丽丝的这句话来鼓励自己,在生活中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苏诗雯

这本书的作者是刘易斯。卡罗尔【英国】。

我渎了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有142页,有八章。

1862年7月,卡罗尔先生带着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游览泰晤士河。在旅途中,卡罗尔给爱丽丝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他一边想一边讲。结果就讲出了这本世界经典童话——《爱丽丝漫游奇境》。爱丽丝这本书包括两个童话故事,爱丽丝漫游奇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在前一个故事里,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一只兔子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那里有慢吞吞,绿如叶子的毛毛虫先生和假海龟,还有扑克王国,扑克王国里有:王后,扑克士兵 等。爱丽丝在扑克王国一会儿变大,把动物们吓得够呛的;一会儿变小,又被动物们欺负,好玩极了。在后面一个故事里,爱丽丝来到了跟现实世界的顺序和方向完全颠倒的境界中,为了能成为一位王后,她又开始了一趟荒唐的旅行。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感觉我也在爱丽丝漫游过的境界中,这个童话故事情节朴素迷离,变幻莫测好,深受全世界小朋友的喜爱。

如果你也想进爱丽丝的童话世界,那就跟我一起去书中漫游吧,相信他一定会给你带来喜悦和快乐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说:一个叫爱丽丝的女孩,因为好奇掉进了兔子洞,然后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比如:吃了不一样的东西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老鼠的长故事;会笑得猫;进入扑克王国;龙虾四组舞……有神奇的事情,也有无聊的事情……最后,姐姐把她叫醒以后,她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呀!

一个多么有意思的梦呀!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事。可是,在小爱丽丝的梦境中却可以发生。虽然这个梦中有的故事让她非常讨厌,但是,她一定不会忘记这个有趣的梦的。

我喜欢看《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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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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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跟朋友约定一起读李开复的新书《向死而生》,之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一为找到一位可以畅快分享读后感的书友,二为给自己勇气翻开这本书,三为督促自己不断的阅读。

这本书买回来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去看,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读它的勇气和状态。这就不得不要说一说另外一本书《此生未完成》,当时读完《此生未完成》让我心情压抑了几天,所以对于此类书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我才能一直读下去。因为于娟的书是依据于日记后期整理而成,所以全书更多的是从发现生病到离开人世的一种记录,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生的执着和对过往的反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我的身体也出了问题,所以对于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过往生活习惯的反思很是感同身受。读完《此生未完成》之后,它督促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注重身体的调理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但是当我认真读了之后,才发现两本书是大大不同的,有人评论说这是李开复的又一本心灵鸡汤,但我更觉这是劫后余生之后他送给他自己的一本未来规划。最初看的时候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更希望的是能从这本书中再次找到那种感同身受,好让自己再次调整作息,再次重视自己的身体;我更希望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他与病魔作斗争的经验和方法。但是在这本书中都没有,所以我甚至以为自己花钱买这本书不值。但是当我坚持把整本书看完,才发现这本书想表达的正是它的书名---向死而生,既然战胜了病魔,就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死,如何过好生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李开复一直都是一个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上天宠爱的人。有人说他都得了癌症,还能称之被上天宠爱?我觉得正是上天宠爱才让他早早发现自己的癌症,才让他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从而有可能活的更久。有多少人死在突发疾病上,一点改过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偶尔的疾病是身体给我们的信号,我们要感谢这些信息,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健康!!

记得李开复有一本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这也是他的人生目标。在生病前他一直坚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最大化影响力”、“世界因我而不同”,生病之后他才发现:人生难得,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自己,包容自己,让自己更美好的一个过程吗?

最后借书中的一段话送给自己和所有看到这段话的人-------“不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身份地位高低,只要每天都有进步、有成长,不必改变别人,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对人真诚平等,这就足够了。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如此,世界就会更美好,不必等待任何救世主开拯救。”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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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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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没有用的》这个书名吸引了我,于是没事就捧起书本看上一段,读到第四章中的“包容之美”时,我的心被触动了。一个妈妈用自己的包容和谅解身教了自己的孩子,让孩子也拥有了一颗包容的心。那么作为一名教师,担负教育孩子的使命,是不是更有责任把包容和谅解这朵芳香“玫瑰”传递给我们的孩子?

严是爱,宽也是爱。宽容是以心对心去滋润学生的心田,去包容学生的过失,去化解学生的不良情绪。作为教师,当学生犯错误时,我们应设身处地替他们想想,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失态,给学生心灵造成伤害。

还记得教过的一个男孩子,就称他“小五”吧。小五不笨,知道为他人着想,但做事很拖拉,尤其是写作业,再加上好玩、有点懒,以致经常不按时完成作业,尤其是自己觉得有难度的作业,就望而却步索性不写。我多次找他谈心,他也会信誓旦旦地承诺以后会及时完成,但好上一段时间后便会“旧病复发”。一天放学时,作业组长向我汇报,他又没交作业。当小五看到我站到他面前盯着他时,他低下头,心虚地不敢正视我。当时我真想痛骂他一顿,都说事不过三,我都记不清他是第多少回没交了;都说忍耐是有限度的,我都不记得一忍再忍地找他促膝长谈过多少回了。但看到他低着头,不安地揉搓着手中橡皮擦的样子,我知道是他身体里那股自由散漫的势力再一次打败了他想要进取的心,说不定此刻他也正在懊悔不已。现在对他一顿痛骂或许能消点我此刻心头“恨”,但对他有用吗?我强压住火说:“小五这几天已经在赶着补各科作业了,而且也补上了不少,我相信他今天放学前一定能把语文作业补好交给我的。”听我这么一说,他低着头的脸一红,也停止了揉搓橡皮,紧紧地捏着橡皮静静地坐着。 “利用下课时间抓紧做吧,我等你。”听我心平气和地说完,他顿了一下,就开始安静地补作业了。放学前,我收到了他的作业本。看着他带着浅浅的微笑一身轻松地离开,我庆幸自己当时没发火,我宽容了他也宽容了自己。此后,虽然他还是有作业没按时交的情况,但次数越来越少了,他也会尽他所能地尽快补好。

像小五这样某一方面后进的学生,他们的进步的过程是一个反反复复的过程,我知道自己不能急于求成。对于他们,我让自己把更多地把目光放到他们的每一点进步上,在他们出现反复的时候,帮助他们保持学习的信心。相信这些孩子会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宽容,会感受到老师为他们着想的心,会真心地尊重和爱戴老师。

教师以包容之心对待学生,久而久之,也会把这种智慧和美德潜移默化到学生身上。使他们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懂得只有学会包容,做到宽厚待人,才能化解矛盾,消除隔阂;才能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才能搞好同学之间的团结。这些也正是现代社会提倡的“学会合作”的重要条件之一。当然,包容并不等于放纵,并不是毫无原则的一味退让、忍耐。包容的前提是对那些可以宽容的人和事。包容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严格,应该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因事而别。

疏松的土质能使植物更加茁壮成长,宽松的环境能让心灵更加健康发展。教师的包容能造就一个和谐宽松的氛围,更能造就一颗颗健康明净的心灵。

《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教育是没有用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教育专家林格。他用了近十年的时间,亲自走过1200多所学校,考察过20多个国家的教育状况,探究中国教育内涵发展与突破之路,被誉为“坚持用脚做学问的人”。书中的一些鲜活的案例和观点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

有这样一个案例:以前农民种水稻需要人工插秧,就是把培植好的秧苗,按照事先牵好的绳索和格子,整齐地种植到农田里。这个方法在我国沿用了约三千年,农民插秧后腰酸背痛,苦不堪言,但是水稻并没有因此而增产。20世纪,我国开始了一项重大的农业改革,应用抛秧技术,把培育好的秧苗一把一把“天女散花”似的随意地抛向水田里,结果彻底解放了生产力,且实现了增产增收。

“插秧”?还是“抛秧”?初看起来十分奇怪,勤劳的没有得到相应报偿,悠闲反而享受着丰收的果实,这似乎不符合“天道酬勤”的古训。细想想,密植插秧固然贯注了人们丰收的意愿,却破坏了秧苗自由生长的规律;反之,看似放任的抛秧却为秧苗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保护它的自然生长。

原来,抛秧是一种比插秧更科学、更有效地方法。看来,抛秧不仅解放了人,而且也解放了秧苗!

仔细一想,教育也同此理。我们的老师、家长如农民,我们的孩子就是秧苗,而今天的教育却更像是“插秧”,那么多的规矩,人为控制孩子的生长,结果老师和家长累得苦不堪言,而我们的孩子也“长势不良”、“产量低”。

不是吗?

现在的学校教育如同“插秧”。教育的根本是育人,不是训练人。而我们的学校总有许多的校纪班规,要求学生“不准这样”“禁止那样”,甚至连上课时学生的坐姿也有统一的要求。而至于学生的学习,学校早已经牵好了一根绳索,那就是上课、作业、考试,沿着这根绳索的目的就是为了考得更高的分数,考取更好的学校。

现在的家庭教育更像是“插秧”。父母给孩子定好了各种各样的计划,学习这样,学习那样,要怎么怎么吃饭,该如何如何做事。甚至有的父母连孩子的未来都已经设计好,只希望自己的孩子按照自己早已经牵好的绳索按部就班地长大、生活。

插秧式的教育,最终的结果是苦了老师和家长,害了孩子。学生完全为提高成绩而学习,夜以继日地做着老师布置的作业,没有时间去感受自然界的神奇,没有精力去感知世界的人文变化,机械地围绕一本书、一支笔、一张课桌度过天真的青春……

时代要求把儿童从片面追求升学率中解放出来,不用功课把他们的业余时间填满,给他们活动的自由,让他们有自由支配的时间,使他们的知识、情感、意志、能力及个性得到健康的发展。

要创新就要有足够的时间去积累、去实践、去思考。有属于自己的天空。当然,我们教育者应该引导学生巧妙地安排时间,以真正达到解放的目的。

教育,呼唤抛秧式!给孩子适宜的土壤,充足的条件,然后给孩子自由的空间,让孩子自主发展,孩子的生命终将长得生机勃勃、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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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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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已经看了很多遍,每次都会让自己有种淡淡的感伤。我很喜欢村上春树的文字里透露的那种淡淡地感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看到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即有死才有者生,这里并不以死为终结。虽然我们无奈的是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们要有面对生活的勇气。

我以路人的眼光来看渡边,,所以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渡边。因为年轻,所以忧愁。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他一直在寻找,对于他自己,对于直子或者绿子,他的苦闷与孤独,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所以我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直到最后,渡边才知道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珍惜眼前人。

其实书到最后,对于渡边君爱不爱直子这一问题我还是搞不明白。也许那样爱过。那么对于绿子,渡边是爱了?应该是了吧,因为他对绿子说过他的世界不能没有她。也许那只是一个轻轻的承诺,但对渡边那样一个沉默型的男人来讲应该还是发自内心的。两份爱,一份对那已经消失去了另一颗行星与木月相恋的直子;一份对现实生活中活脱脱的绿子。最后,玲子走了,直子死了,只剩下绿子了。那么渡边是会和绿子在一起的。

我以为这本书是可以拍成电影的,我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由文字堆砌而成的画面,象流云一般从头顶缓缓而过,勾我叙述这个弥漫着略微的悲伤的故事。然后,我慢慢的地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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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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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记》是篇幅不大的一个小故事。三个小节。

格里高尔是一位善良、忠厚且富有责任感的人,生活给他太多压力。故事让他在一夜之间变为一只巨大的甲虫,变形之后,他所关心的家人却没接受他的变形,抛弃了异样的他。这是一个因为变异,不能被家人接受而绝望死亡的悲剧人物。

他的父母年纪大了,根本没什么经济收入,他的妹妹还有自己的人生要经营。变异后的格里高尔对谁来说都是一个负担,因为剩下的人必须得生活。家人最初的表现为心痛和怜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格里高尔复原的期待逐渐削减为零,也尝试着坚持,但最终抵不过内心的私欲和无力感。时间消磨了最初的同情和怜悯,附和产生了厌恶和憎恨,他们最后都把格里高尔当成是负担,谁也不愿承担这个当初照顾他们而如今却变异的亲人。当格里高尔绝望至死,父母和妹妹抛弃格里高尔之后,三人坐火车外出接受阳光沐浴时心里如释重负的描写,或许带着冷漠和悲剧的气味。但是谁又能断言格里高尔的家人最终的抛弃就是冷漠无情呢?我却更愿意相信,最终的抛弃不全是出自狠心的本意,假若他们有能力,他们绝不会做这样的决定。

这是一个无弱拍、强硬到底的社会,有太多人承受着难以排遣的孤独和危机感,那种无法克服的、荒诞的恐惧使人发生异化现象。故事终究是故事,情节过于夸张,因为人难以变形为动物。但是生活中心灵变异的事实却存在。由于沉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使人失去了自己的本质,异化为非人。这种精神层面的变异更值得当今社会的重视。或许我们过得比几十年前好,但是我们的信仰,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精神追求如基因突变般千变万化而又难以捉摸。这也是心理学在现今社会大受关注的原因。我们的需求已经远远超过“吃得饱,穿得暖”,更为关注的是精神层面的建设。

每一个人都该处理好自己的情绪和压力,不要让自己毁灭在自己的手里。要知道人始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简单的个体。错综复杂的人生就像是一团线,你要准确无误地缠好每一根细丝,要学会游刃有余地处理自己情绪。

不要以为得到别人的怜悯和同情就可以继续存活,任何一段感情都必须在相对平等的状态下才能存活。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它的累积只会滋生分解同情和怜悯的化学物质。任何情感纽带都无法绑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感触好大,心里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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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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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们上了一篇课文,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赵丽宏写的文章——《顶碗少年》。

这篇课文是作者二十年前的事,给我们讲述了一位少年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表演顶碗杂技。在简便优雅的乐曲声里,只见他头上顶着高高的一摞金边红花白瓷碗,柔软而又自然地舒展着肢体,做出各种各样令人惊羡的动作,忽而卧倒、忽而跃起……

在那里我体会到了少年的努力,可是好景不长,少年出现了失误,台上没有慌乱。再来一次,又掉了……

少年也准备放弃,一位老者走到了少年跟前对他说了一两句话。我想这必须是对少年鼓励的话。少年听了,他又侑信心了,决定再博一下。果然他成功了,获得了观众们暴风雨般的掌声。

这也让我看到了少年身上的百折不挠、迎难而上、敢于拼搏的精神。

他不畏惧自我的失败有多么尴尬。不丧失信心,只要在拼搏一下,面前的天空必须会出现彩虹。

晚上,我独自在家做数学作业。前面的题目很简单,我做起来十分简便。可是到了最终一题,我做不来了。当我正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早上学的《顶碗少年》中那少年,在大庭广众之下,连续出现了两次失误。他也不放弃,到了最终,最终成功了。

我也应当学那位少年一样,不放弃。我又拿起作业,冥思苦想,最终“柳暗花明又一村”。

没有错,失败乃成功之母,见到了失败也必然有成功!一句歌唱到:“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对,只要自我努力了,花费了心血,面前就必须会有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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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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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一直在你身边》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就觉得特别暖心。很多时候,美丽的情话不是说一句我爱你。而是说一句,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人的一辈子谁不想等一个愿意守护自己一辈子的人呢?

傅北辰第一眼见到程园园的时候,便知道她就是他要遇见的人,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傅北辰时常会梦见千年前的自己,但片断模糊,他记不清楚千年之前到底有没有负了宛玉,这让他难以入眠。尽管记忆已经模糊了,但他知道他这一生,只认定一个人,程园园。

像大部分韩剧中,总会有一个被称为暖男的男二号,无疑程白便是这个男二号。但他不是暖男,对所有事情都很冷淡,挖苦讽刺程园园是他的一贯作风。在漫长的童年中,程园园很喜欢程白,一直粘着他,放学就跑到程白的学校门口等他,把她认为最好的都送给程白。只是程白就是不领情,还很反感程园园的这一系列行为。有一次,有歹人想用钢管偷袭程白,程园园为他挡下了这一棍钢管的时候,程白似乎也没有一丝感动,并未对为他受伤的园园表现出应有的关心。园园也因此心灰意冷,她不知道程白是为了不牵连她,而选择了冷漠她。

在我看来,园园一路走来都是幸运的。他有一个爱她如命,一直帮助她的傅北辰。还有一个虽然说话刻薄,但一心想守护她的程白。也许这就是千年前,宛玉的善心得到的回报吧。所以,她今生注定和他们俩相遇,也注定会负其中一人。

程白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年少的时候,就是厌烦程园园。无论程园园对他有多好,他就是喜欢不上她。后来,喜欢上了,程园园却不喜欢他了。看到最后,才明白这都是千年之前留下来的缘由。千年之前,宛玉就是如今的园园,她执意要买下作为奴隶的玄白(如今的程白),并放他自由。宛玉最后因失意的爱情而殉窑,她为情而死,被窑火烧得灰飞烟灭,魂魄注定是损了。若是要护她转世不痴不傻,须给她一魄。玄白义无反顾的给了她这一魄,所以他生生世世都不懂情爱,每一世都将孤独终老。直到哪一世,宛玉遇到那个人,把欠她的情还给她,两人相亲相爱,玄白才能得回那一魄。也就是说,程白不是不爱程园园,而是他没有情欲,不懂爱。所以当程园园遇上傅北辰,并且相爱时,傅北辰欠她的情还她了。程白才明白自己是爱着程园园的。只是这时的程园园已经不再喜欢他了。所以,这一世,程白注定孑然一人。

他们三人的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经相遇,只是程园园和程白没有千年前的记忆,而傅北辰则带着千年的记忆去寻找宛玉。这一世,傅北辰终于没有负她。

那下一世呢?她会和谁在一起呢?是和傅北辰继续前缘,还是和已恢复情欲的程白在一起呢?这样的未知,谁都不知道。

但是无论轮回多少次,傅北辰一直都在,程白也会一直守护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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