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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读后感作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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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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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一副残画……破碎的,凝结着浓浓的鲜血的趾爪;破碎的,被钢锯锯掉的牙齿......

虎,不是一直被人类人为是威武凶猛的动物吗?为何如此破碎呢?不,不是的.那只是它的外表.

一只看似懦弱无能的华南虎之所以身陷囹圄,这不就是人类的杰作吗?不过,值得我们反思的是:这只华南虎虽然身陷囹圄,但骨子里蕴藏着涌动的尊严。它面对可笑而可怜的观众时,它背对着,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卧”?“安详”?它一定饱经风霜了!作为一只华南虎,它不是应该显示它的威风吗?为何如此“安详” 呢?不,它明明就是对观众乃至全人类的轻蔑。有人有石头砸它,冷漠粗暴;有人向它厉声呵斥,自大;有人还苦苦诱惑,庸俗无聊......可笑而可怜的观众!但,它都一概不理。

可笑而可怜的人类还以为自己征服了世界,征服了自然.人类的力量大自然早就领会了:使物种灭绝;禁锢动物们的自由;虐待动物们.....在刚刚开始的 21世纪里,物种灭绝的数量可能就增加10倍.到2100年地球上1/3到2/3的植物、动物以及其他有机生物将会消失。人类的“力量”太厉害了吧!

这只华南虎向往自由,追求独立然而却被可恶的铁笼不就是禁锢自由,邪恶的代表吗?我们人类应该明白,我们人类有尊严、思想。同样,动物们也有。华南虎代表的正是一个不屈的生命,执着的灵魂!我们应该尊重它们。它们就是我们的朋友。世界之所以这么美好,它们也是一个亮点。华南虎是一个不苟活的生命。在这个不羁的灵魂面前,人类是多么的庸俗,无知。人类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也要努力地获得动物们的尊重!

火焰似的斑纹,火焰似的眼睛,巨大而破碎的滴血的趾爪,好一个不羁的灵魂!这个不屈的灵魂也一步一步倒向了趾爪下的血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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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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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我的状态是不佳的,十分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期望改变自我的现有状态,期望自我有一个完美的将来,期望有人能帮自我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期望自我富贵,期望自我能过上自我想要的生活,期望自我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我。至少,能改变自我此刻的不梦想的状态吧!

读着,读着,发现自我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我甚至是此刻的自我太像了。

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我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86.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我的欺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我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

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先自我一向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我此刻浮躁的状态,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走到今日的地步,想想自我的人生到此刻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我想要的,想想自我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我这些年的欢乐在哪里、自我此刻的幸福在哪里。

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我“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我本应当拥有欢乐,导致了自我一再的无法把握此刻。我们应当把握此刻,常怀感恩,让自我内心强大起来。这世上的一切都借期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期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期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期望所以而有收益。我真的觉得真本书十分的好,以后我也会加倍努力的看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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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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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至此,我就知道该停下来写点什么了,或许,不单单是为了我心目中英雄——他,还有他的她吧!他是项羽,他唤他的她为“虞姬”。

于是我穿越这千年蹉跎岁月的层层阻挡,走进与司马迁一起尘封的那一册汗青,走进只属于他与她的那个夜晚,走近他与她于乱世之中的那段并不仓促的对白。

我来的那个夜晚,垓下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好月色。只是,无论是垓下还是天下,楚霸王的夜晚都来得太早了。

月色初上,寂静了这一片狼藉的战场。项王的乌骓马静静地立在帐外,与旷野里的风一起陷入伸手可触的落寞之中。身经百战的项王转身进帐的那一刻,留给身后的明月一个过于落寞的背影,一如他的沉默无言。他累了,是的,他太累了,以至于可以暂时忘记这还是楚汉争雄的一片杀场。

“王,你回来了!”

虞姬迎了上去,却心疼的一眼看穿了他眼中一望无际的孤独。

项王笑了笑,没有解下战甲,就径直上了床。帐里的灯越发亮了,是了,夜又深了。

不久,项王就睡着了,不知梦中他又回到了他昔日的战场,独挡着千军万马,还是回又到了他与她的初见,碧月映西楼,总之他笑了,并且用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声音轻唤:“虞姬!虞姬!”

坐在他身边的虞姬征了一下,一滴泪不经意落到了她的王的脸上,睡梦中的项王并没有被惊醒。虞姬充满爱怜地轻轻地为她的王拭去。

“王,我在啊!王,我怎会离你而去?”

帐外歌声骤起,楚韵独有的相思与缠绵似一味温柔的毒药,喂给每一个站在帐外的士兵。虞姬站起,于仓皇的夜色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或许,这一仗真的不用再打了,胜负之数,任何一个人都已了然于胸,她又凭什么不知道。

项王醒了,他明白这歌声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尚且无法抵御,又凭什么要求他的士兵。在那一片交织的楚歌声中项王为自己默默地置了酒。连眼神的交流都不需要了,虞姬则拔出项王的佩剑舞动起来,舞出这个英雄末路的旷世悲凉。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王击案缓歌,把每一个字都敲进了虞姬的心里。

虞姬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啊?她的王落泪了,面对着千军万马这红尘的战场,他可以称王,面对着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却落泪了。

而虞姬,这个处于乱世的女子,此刻却出奇的清醒了,因为她可以允许她的王失败,却不允许她的王绝望。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神,所以她不愿给他倒下的机会。

这一支舞所拥有的决绝和悲壮已远远凌驾于她的西楚霸王之上,因为这是一支死亡之舞。舞的尽头,灯灭了,虞姬倒下来,带着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男人的最后的一丝牵挂。

“虞姬!”他抱着她,泪如雨下。

他忽然明白,原来这场战争一被开始就不再只属于他,也属于她。

“王,你的剑。”她说,“突围吧!”

他哽咽着,接过剑,不去看她的眼睛,却终究点了点头。

突围?没有你,我的突围又在哪里?

帐外,敌人的号角已然响起,他的对手是谁,再也不重要了。失去牵挂的项王变得无比强悍,又变得无比绝望。而他留给她的那个点头,是男人给女人的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

项王又跨上了他的乌骓马,一如他的第一次出征,战马还在嘶鸣,而手中的剑却早已折断了。他将走近了他历史的最后一个篇章,带着一个王者的所有未卜和必然。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多情的旁观者,我可以穿越千年的历史,却无力改变这个故事应有的结局。

王的她死了,她的王也会死,纵然上天还会给他一次机会。

好想看看乌江,看看乌江上那个如血的残阳,看看那个最后一刻仍然固执于“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的男人的脸上的最后一份坚毅。

他注定是英雄,却注定得不到天下,但他与她却曾经拥有唯一的彼此,这就够了。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逃不出历史的黑字白纸,只好重重地合上了翻开的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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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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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偶然在同事的办公室发现了《斑羚飞渡》这本书。这是第一次接触沈石溪的书,打开书的前言就被作者描述的西双版纳的生活迷住了。随着作者的描述自己也好像来到了美丽的西双版纳,看到了茂密的森林、掩映在树丛中的吊脚楼、憨厚的大象。有了一种想马上阅读的感觉。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述了一个刚下乡插队的小青年和一只狐狸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小青年从镇上买了一只大肥鸡准备犒劳犒劳自己。在回去的路上,忽然发现了路边有一只垂死的狐狸,在狐狸皮的诱惑下,他把鸡放在了路边,去捉它。就在他快要捉住狐狸的时候,狐狸突然生气勃勃的活了过来,而他的鸡也被另一只狐狸给捉走了。这是他第一次被狐狸骗。读到这,突然有一种捧腹大笑的感觉,这狐狸真是太聪明了,这哪是一只狐狸呀,简直就是一个人精。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第一次交锋。

可是他们之间的第2次交锋读起来却有些沉重。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和幼崽转移到安全地方。自己往树上撞,撕烂自己身上的皮。可是人却不为所动。接着公狐狸自己把前腿咬下,像拆零件一样把自己的前腿生生的咬了下来。看到这,人拿刀的手也垂了下来。靠着公狐狸的吸引,母狐狸也转移了自己和幼崽。而自己却因失血过多的永远的倒在了地上。最后人又败给了狐狸。

看到这,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这就是父爱,像一座山一样高大。为了自己的孩子留尽了最后一滴血。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是普天下所有动物的一种本能。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的动物,为了孩子都是竭尽全力,流光自己的每一滴汗、每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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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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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的是主人公叶藏的故事。曾经,他是一个自闭的孩子,总是喜欢迎合别人,通过搞笑的方式让身周围的人欢乐,在读了中学后,父亲把他接到东京去读高中,在高中认识了绝木,一个跟他性格很像的混混,在绝木身上,他学会了吃喝嫖赌,后来还因为殉情与父亲决裂,殉情后父亲不再给叶藏寄钱,失去经济支柱的叶藏,深刻的体会到了钱断情亦断的人间冷暖,并由此沉沦。

读完这篇小说,我第一的感受是:其中的主人公看似一个三观不正的混混,实则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从他小时候说起,他活着就是为了别人,他极尽一切的搞怪,仅仅是为了博身边人一笑,但从他的行为中,我看出了他的恐惧,那种时刻得不到认可的恐惧,就如同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主人公一样认为周围的人,是吃人的野蛮人;不过细细品味,我倒觉得,主人公是一个追求“真”的人,追求一种狭隘的“真”,他认为周围人做的一切都是虚假,你对他们真,他们对你反而有很大的看法,甚至排挤你,而如果你对他们假,他们反倒会哈哈大笑,无比快乐。他定义的“人”终究是要成为人们满意的“人”如若不然他们便会视你为垃圾,使你受尽折磨,而他正因如此便失去了自我。不过他忽略了一点,就是人性的善和美,亲人对他的爱都是纯粹的亲情,但在他的眼里,却成了虚伪的。所以当父亲问,他要什么礼物的时候,他并不想满足父亲这种虚伪的满足,于是就拒绝了父亲对他的好意,其实父亲那并非是为了寻求虚伪的满足感,那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美好和温暖的亲情。

叶藏还是个懦夫,他不敢接受现实,只会通过嗜酒抽烟和使用药物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当他因殉情自杀父亲不再跟他汇钱后,他开始一蹶不振,过起了无业游民的堕落生活,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他。

人世间本来充满了美好的东西,但他却不曾拥抱它,而是去以狭隘的眼光去判断它,曲解他,那只是会让你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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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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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懂了什么叫伟大,什么叫爱国。

詹天佑是我国著名的爱国工程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是在他的指挥下完成的。无论是居庸关还是八达岭,怎么样的困难都被他无畏的解决了。

我真的不得不由衷的敬佩他。他对工作要求认真,不敢一点儿马虎,记得他常勉励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他对工作极负责,一丝不苟,只为了为祖国争光,这精神真令我赞叹不已。他对祖国怀着一颗坚定的心,那对祖国崇高的敬意使我更加佩服。

在脑海里,印象更深的是这么一句话: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这种精神,这种信心,推动着詹天佑,鼓舞着他,使他永不放弃、永不退缩,他面对铁路艰巨的漫漫长路,总会抱以坚定、自信的心态,度过重重难关,勇往直前,这才叫真正的爱国、敬国。

在面对帝国主义的嘲笑与讥讽,唯他不怕;在隧道重重难关面前,唯他站了起来;在青龙桥的陡坡前,唯他创造新方法使火车爬上山。这位伟大而又爱国的人,这响亮的名字,永远的刻在中国历史的铭牌上。他,叫詹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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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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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姐、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她找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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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培根论人生》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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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人生的枷锁》感受颇多,人的一生都在一种无形的枷锁下生活,这种枷锁或是名,或是利,或是一个人的习惯,一个人的性格。这种枷锁会让一个人沉沦,甚或苦恼,战绩赫赫的将军解甲归田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轻松,而当年叱咤风云,运筹帷幄,穷尽心思,是多么的可笑;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演说家到了夕阳之年,才懂得曾经的辉煌不过像唱戏的小丑,赢得更多的掌声罢了。

人们能在天地万物中寻找出事物的真理,也就证明了其实在生命的追求中什么是最重要的,木浮于怒海之中却能凌驾于巨浪之上,是巨浪强还是木头强?牡丹选择了娇贵,苦菜花选择了荒凉,大雁选择群居,雄鹰选择了独来独往,而我们呢,有的希望雁过留痕。有的希望风吹了无印,为什么有人能木秀于林,而有人却始终默默无闻?

主人公菲利普在幼年时努力挣脱了宗教的枷锁,长大后在异国独自求学踏入社会后慢慢挣脱小市民习俗这禁锢人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漩涡流中,寻找到人生的真谛。

里面有一个比喻用的很好:生活就是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炫目,但是却毫无意义。

人类的.各种行为各种追求都只是让这条地毯更加炫目。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即毫无意义又毫无必要,他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以。最完美的格局似乎就是;出生,长大,恋爱结婚,养儿育女,为挣钱而辛苦,最后蹬腿而去。但是有的格局里幸福却从未涉足其间,杂乱无章,但自有一中乱人心思的妙趣。

如果用幸福这根尺子来衡量主人公的生活那就显得太可怕了,但是如果用其他的尺子来衡量则大不相同。幸福跟痛苦一样微不足道,他们的出现不过像生活中的其他细节一样,不过是人生更加的纷繁复杂罢了。

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想透,自己的思想还有些混乱,还需要再读几遍。

本书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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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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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读苏东坡的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忧愁,“大江东去浪涛尽”的气势……无不流露出诗人的豪迈奔放。可我对苏东坡的了解甚少,直至读了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传》,才知道苏东坡原来是千古奇人。

苏东坡既是虔诚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他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只有他自己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与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他热爱生活,在美食方面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东坡情感丰富,对其亡妻寄以青丝,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表达了自己的伤痛。苏东坡是刚直的,即使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不改犀利的词风。他写诗讽刺“群鸟未可辨雌雄”,后又写“犹诵卖青春”他知己无数,兄弟情深,苏东坡又是幸福的。

苏东坡有一身浩然之气,王安石变法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现出他个人的气质与风格,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他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回归与清纯与空灵。他习惯了淡泊,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苏东坡具备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超凡脱俗,刚正不阿,坦坦荡荡,使他任何环境中处之泰然,宠辱不惊。

苏东坡的一生坎坷,但也是豁达的一生。身处逆境也不觉痛苦,脚踏荆棘也不觉悲凉,始终保持开朗,像他的诗词一样千载有余情。

细读“大江东去浪淘尽”“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原来这些都是苏东坡开朗的态度和别样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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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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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多少沧海桑田,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一直毅力于世界之巅,源远流长。其中以少儿启蒙读物《三字经》为代表的作品最为典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三字一句、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但至今为止还未探索出这本书的作者,即使如此,有些人们也把它谱成曲,让优美的旋律净化心灵,升华个人思想,让你在体味韵律的同时,获得并体察到了人生存在的意义以及人的内心世界。

人之初,性本善。

这两句放在《三字经》的开头,一语双关,既从人的本性开始写起,结构明确,也阐述了人的本性,即人出生的时候,天性本来是善良的,通过钱文忠教授介绍:最初提出这一观点的人是儒家思想创建者孟子。在孟子的言论中,重点以“仁”为主,我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这种观点可以使很多人避免“雾里看花”,从而走上不归之路,人性本善,是人类内心世界真是的写照。

性相近,习相远。

人的本性差距不大,但是由于受到后天外来环境的熏染,差距越来越大。可见在古代,就有人对“后天环境”做出了评价,认为导致人性不同的根本原因是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这句“古训”一直沿用至今。在这个繁华都市,形形色色的事物,在给人们增添乐趣的同时,也在无形中改变了人们的天性,沉溺于其中,从而便有了教育。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如果不去接受教育,善良的本性就会受到变迁,而学习的根本办法,就是专一”。这是钱文忠教授对这句话的理解,我对这句话,情有独钟,因为人性格的养成是要受到后天教育的影响,对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他们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上网、打游戏、逃学、说脏话,这些现象在中学生中已经是很普遍了,而教育就是挖掘他们本性的善良,让他们有一个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这才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对于学习,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专一。所谓“一心不能二用”。古时,有“江南才子”之称的唐伯虎。幼时,也因“心不专”而受到老师的教诲,但最终当他悟出其中的道理时,技艺已经超过了他的老师。是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为什么有成绩好坏之分呢?仔细想想最根本还是自己的心思问题,是不是花心思学习了,是不是“用心专一”了。当机会从身边溜走的时候,要想想当时为什么不用心一点儿呢?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思想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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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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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上网买来《史玉柱自述-我的营销心得》这本新书。 刚用了两个晚上读完了。的确是好书!没想到,史玉柱在书中很多东西表达相当真诚和直率! 特别是谈到他尤其擅长的营销策划方面。涉及他对广告公司的不客气看法。单刀直入,直击人心!社会上某些人若读之,可能不认同甚至出于职业性的不舒服感都有可能。但不可否认,史玉柱先生的话是真诚的,这是他的人生真实经验。真实就是力量!这亦缘于他够阅历、够资格、够真实、够个性。读者我可以理解这是应了无欲则刚的人情。

且说一个人说真诚的话,可能不一定全对。但这属于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当宽容!诚然,广告公司或可以有多种价值。帮客户策划创意不可以吗?不合适吗?窃以为,广告公司也未必只能简单定位为客户拍平面的功能而已。 这涉及到特定广告公司的人才高度以及其客户方面,不同行业和产品在营销推广上原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此不多议了。但作为同样曾从事十几年保健品业的营销人,我基本上相当认可并欣赏他这话:“做广告,一定是对自己的产品最了解的人,对你的消费者体会最深刻的人,才能做好。你得体会到,了解到更多东西,很多是用语言表达不出来的,比如消费者那些微妙的习惯,他的文化,他的想法,他的反应,等等。所以这些你让一个外行,不是你公司的人,一个广告公司的人,去帮你创意,想帮你如何去推销,基本上都是会瞎。所以,一定得是本公司的最了解产品,最了解消费者的人,他们来创意。他们来创意往往是靠谱的。找广告公司,我觉得基本都是瞎的。但我们也和广告公司合作。比如广告语我把它定下来了,你去帮我拍出来。当然他们可能有的时候也会对我们一些个别的字、标点符号改一改。 广告创意是我做,基本的文案也是我做,拍摄画面不是我,我不管。因为我不懂画面,这个我外行。” 史玉柱够阅历、够真诚、够不客气的直率! 在此,在下突然想到最近学到的一句很有启发意味的话:“我又不是人民币,哪能希望人人喜欢我。”是故,史玉柱先生之直率其实无妨!哈~~

这本书里多有金玉良言、妙语如珠。比如:“营销没有教科书,要靠自己摸索,体会。”,“最好的策划导师就是消费者。”,“教科书里的理论,有的有用的,但很多是没有用的,比如科学理论,教科书里面肯定是对的,但是像营销,这个东西它是没有标准的,它是很难验证的东西。那些理论,尤其是早期的时候,都是一些广告公司瞎编的,美誉度这个度那个度,一大堆衡量指标,都是骗客户、骗厂家多掏广告费的,这种我觉得没什么用。还是要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此外,“我的用人心得,你要把他放在那个位置上,还要授权给他,然后就培养他。“,你先带他带一段,送一段,然后充分授权,因为他只有在充分授权之后,成长才能更快一点。要允许他犯一些错误。”,“用人,他可能是70分,我可能是90分,我授权的时候,我就要忍受这个20分的差距。必须忍受,我也能忍受。” “只要有团队和产品,摔倒也能再起来。”“让最了解情况的人有决策权。”。“一个企业付出最大成本,最大的浪费并不在于他的实际操作,实际上决策失误所付出的代价是最高的。”,“你看着别人成功好像很容易,但别人一定是靠着心血浇灌出来的,就别指望有太多的捷径要走。”

纵观全书,特别喜欢下面这几句 :”首先我作为公司核心人物,对我有一个考验,首先他们会观察你,第一你是不是斤斤计较的一个人,你大不大度,如果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一有风吹草动,肯定就会离你而去。第二点你对人真诚不真诚。如果你对你的部下内心不真诚,你会在你的言行上表现出来。我自我感觉,我的缺点很多,但我对我的部下很真诚,这样彼此容易建立一种信任”,“成功的时候总结的经验是扭曲的,失败的时候总结的教训才是真实的”,“大成功是靠大痛苦浇灌的。大挫折是为大成功作准备的。中大奖者,其后生活往往并不快乐。纵观一生,总快乐=总痛苦。我们需要一颗平常心。得到快乐时候,别忘形,后面有同样大的痛苦等着你呢” ,“何为富贵?勿需向别人折腰,则为贵。勿需向别人伸手,则为富。因此,不能以地位高低论贵。不能以财富多少论富。真正的富贵之人往往在平民百姓中。媒体上的常客往往是不富不贵、富而不贵、贵而不富的三种人。”

尤其是这里,我从史玉柱先生论何为富贵?可窥见他内心明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贵族精神。什么才是富贵。在他的自述文字里,我看到他骨子里藏着中国传统文化人的那些闪光的德性。如今,他没有生存问题。金钱已经不再是他的真正的目的了。史玉柱先生他是个儒商,我以为,他正努力在成为一个真正的士。 一个带侠客气息有社会担当的士,且带着一屡远古侠者之风。其实,他的价值观是很传统的。不论是风光如今日,或是发不出工资的当初落魄时。诚然,他对下属的真诚和充分的授权及领悟与团队众人利益分享。尤其是对市场调研的高度重视和亲力亲为。对营销策划的天赋与本能性的独立思考习惯。不迷信权威! 还有他对人性特点的通透观察力和领悟力。这些,使得他在人生最落魄的时候起到了最为关键支撑与回报。

常言说得好,玩营销者,首先其实在玩为人的格局气度和悟性高度。玩做人的学习能力和可塑性与调整能力。我们从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他在最落魄的时期,团队没有散,一大帮人连工资都领不到还如此忠心耿耿跟着老大干,没有一个背叛。这个团队的人没有傻子,不会傻到拿自己前途和家庭经济未来做赌博。这是史老板一路以来的人格感召能力,更是他们有一种洞察力加上信心亦包含者彼此的侠气和感情纽带。 这也是史玉柱他能起死回生的最关键的基础条件。因为生意是人做的,人才是最关键的资产的!史玉柱这稳定的团队,在商海风浪中不离不弃的精神特质,在如今这个所谓功利现实的年代,几乎就是个传奇。

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史玉柱先生商海沉浮,佩服之余更有好奇和迷惑。今天,我觉得我找到答案了,不再迷惑好奇,理解了。我突然意识到一道理,其实很简单:“你如何对待别人,别人就如何对待你”。此或就是佛家说的:因果报应。基督教谈的:种什么树结什么果。 亦不禁想起高人王阳明,他的《传习录》某兄弟推荐给我。买好长时间了,然一直未静心好好学习。“知行合一” 。 不容易啊。因为知易行难啊。 且自加油吧~~ 今夜随性感怀一番。且即兴小诗一首以自娱娱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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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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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人物传记类的书籍比较感兴趣在读完《毛泽东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看完了这本乔布斯传,由于从新疆成本公开课归来后,身体一直处于待恢复状态,再加上本周由于淋雨和吹空调而扎扎实实生了一场病,导致这本书的完成阅读和写读后感的时间都相应后延,实在对不住自己。

说实话,一向不喜欢看外国人的自传,一是里面的人名太复杂,很难记住;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是读不懂的。近来,部门工作开展的不太顺利,闲来无事,将部门书柜的书翻了一翻,发现了本作为去年《学习型组织创建简报》稿酬的图书——《史蒂夫·乔布斯传》,读了起来。

此书出版在20xx年10月,而乔布斯在20xx年10月5日因病逝世,想必是在乔布斯去世不久就出版了。现在看来,书的封面符合他一贯的“至繁归于至简”的审美风格,一个乔布斯人生后期分头像照片就占据了封面的大部分,乔布斯标志性的络腮胡,“三宅一生”为其设计的套头衫以及那副无框眼镜和他标志性的思考姿势,底色是乔布斯最喜欢的纯白色。封面的背面是一张乔布斯年轻时的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一头长发,同样是深色的套头衫。对比乔布斯两张不同时期的照片,在容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变的是他的眼神,深邃、犀利以及坚毅。

本书主题式的记录方式其实不是我喜欢的传记类型,时不时会有重复时段的事情描述,其实我更想看到的是从1955年到20xx年比较连贯的发展历程的描述。但不得不说,艾萨克森的这本56万字的书写得非常真实,让我了解到了一个非常真切的乔布斯。

一、乔布斯表达情绪过于直接,一度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短板。

看完这本书后的最大的一个感受是,很多的名人其实也有七情六欲,对自己和同事苛刻的要求一度也令乔布斯举步维艰,导致其在1985年被逐出苹果。我们现在无法评述如果乔布斯处事温和是否会有更大的成就,乔布斯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必然会导致其对周围事物苛刻的要求,这一点也很容易理解,在表达自己对方案的看法时,直言其是垃圾,让很多同事都承受不了,而在受到挫折时,他也会很动情地流下眼泪,其人的真性情跃然纸上。虽然很多的同事都很了解他的这个性情,但真正能接受他的这种性格的人的确不多,这也是其被逐出苹果的主要原因。

在这一点上,其实是有利有弊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对方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原则和观点,在团队合作中,感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很有可能是一个好的建议,也会起到反面效果。就这一点而言,个人认为,乔布斯的处事方式不值得借鉴和模仿,但敢于真诚地坦陈自己意见的沟通方式值得我学习,当然,也别忘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前,要确保自己已经深思熟虑过。

二、天才的想法和对产品质量完美的追求成就了乔布斯。

相比比尔盖茨而言,乔布斯虽然不是一个好的编程者,但是乔布斯对产品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一眼看出产品的不足之处。本着大道至简的设计理念,乔布斯对所有的产品都经过了多轮次的推敲,而且有很多产品在临近发布时仍会被其全盘否定,他对产品的极致追求可谓是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他很早就尝到过甜头,但是接踵而来的失败几乎让他难以翻身,几个产品系列的失败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其被逐出苹果。好在乔布斯也算是幸运的,关键时刻有人帮了他,让他有机会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去重新改变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名人、伟人的成功都有幸运的成份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它作为我们不努力的借口,因为,如果我们不努力,即使机会降临在你头上,你也没有能力把握住。

而联系到我们公司,对产品质量的完美追求的势头好像不如前些年强劲,一些低级的错误也较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产品中,更注重1W的输出而忽视一线的输入,易用性的优先级慢慢被排到了后面,过多地去追求一些华丽的、高级的功能应用,而不是把每个界面都做到极致。试想,如果乔布斯来我们公司,会有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三、强大的执行力是苹果和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旦有了一个好的灵感和想法,乔布斯会竭尽所能将其实现。当然,后期苹果的好创意一个接一个,从ipod到iphone,再到ipad,与乔布斯的麦金塔、丽萨、NeXT电脑的多次试错经历有关,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乔布斯的总结能力还是很强的。另外,相比很多人而言,乔布斯这种敢于尝试的作风是很多人都很欠缺的,在家想一万遍,还不如实打实亲手做一遍,即使做的效果不好或做错了,这种真实的经验也是人生最有价值的财富。记得有人说过,胆商重于情商,情商重于智商,以前还不太理解,现在我越来越认可这句话了。胆商里面包含的是想象力和执行力,而这一点,正是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极强的控制欲让乔布斯成为了一个非常棒的整合者。

与其放任某些事情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长吁短叹,还不如行动起来,整合自己的资源将其解决。这是自身能力提升的过程,更是企业实力提升的关键所在。除了“操心”之外,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这种“决心”会成为我们学习新知识、思考新问题的本质动力,才会逐步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看问题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会停滞不前。

五、一点容易被人忽略的点:乔布斯很多的知识也是来源于阅读。

乔布斯除了在成长过程中有很多的高手手把手教他之外,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他整个成长阶段,他的阅读量也是非常惊人的,书中多处都有提到这一点。这点也是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点,我们不能被“天才论”迷惑了双眼,要看到乔布斯在积累方面的付出,阅读是付出的一部分,试错是付出的另一部分。

六、再好的产品也需要好的营销。

我们国度好像受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影响,很多都去追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境界。从书中可以看到,乔布斯在面对每一次的产品发布会时,都会花超出大家想象的精力和成本去做精心策划,不仅仅只是达到产品介绍的目的,更多的是传递苹果的价值观。每次演讲都会精心策划一个开场,动用各种手段推陈出新,在吸引大家眼球的同时又能引发人们的深思,使得苹果的追求卓越的领跑者形象深入人心。我们公司也可适当加强这部分的宣传。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在他的极端世界里,他将人以及事情很简单地归为两类:天才与笨蛋;糟糕透了与棒极了。这一点在他的整个人生轨迹中都得到了十足的体现,更体现在苹果公司的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设上。乔布斯推崇自由、创新的企业文化,无论是在苹果公司还是在后来的皮克斯公司,办公室的氛围都是自由轻松的,但同时也是适合创新的。乔布斯成功地利用自己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功完成,数以千计的发明在他的公司诞生。这与乔布斯的找人、用人的理念是分不开的。他善于发现那些与公司企业文化相匹配的天才,同时也能够及时剔除那些循规蹈矩、成绩优异的绩优生。他的成功可以说和他敏锐的触觉及过人的智慧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同时也与他手下富于创新的天才们有关。

做人的简单与纯粹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直接的人,尽管他是个谈判的天才,善于运用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但他不是一个谄媚的人,不是一个会耍小心机的人,他有着做人的简单与纯粹,甚至可以说,在有些时候,他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他善于欺骗别人,更善于欺骗自己,比如他明知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却拒绝承认,他明知道自己的癌症治疗需要手术,但仍然寄希望于意念疗法及极致的素食。但倘若他不是这样一个固执、执着的人,他就不是乔布斯,他也不会成为一个改变世界的天才。

追求完美的至简主义者

在阅读过程中,有感于乔布斯追求极致完美的个性,他可以做到对家具的不满意而让家里面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着的,长时间都没有沙发,只是一些塑料泡沫的堆砌;他可以做到对产品每一个细节之处的极致完美的要求;他可以做到为了发布会的完美,一遍遍地演示自己的发言稿,一遍遍地完善发布会现场的各种细节。追求极致完美的人,才能做出如此完美的东西,麦金塔电脑、iPod、iTunes、iPad、iPhone等知名数字产品,这些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以近乎完美和极致的简约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

新一代的iphone即将推出的消息令不少朋友激动不已,但看完这本书后,我会有个疑问,那就是——没有乔布斯按照苛刻的标准来折磨自己的团队,新的苹果产品会像以前那样让人心动吗?从感情上,希望能。如果苹果仍然延续这种创新和追求卓越的势头,相信到时候大家更多的会是探讨“如何保持一家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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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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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们都仅仅把忠诚视为一种品德。最近,机械工业出版社推出一本名为《忠诚胜于能力》的图书,作者提出:忠诚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和核心。

《忠诚胜于能力》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团队忠诚,引申到社会各种组织的忠诚。书中包括“忠诚是一种义务”、“与公司共命运”、“为荣誉而工作”和“以生命去执行”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是一种义务”、“你自己才是忠诚的最大受益人”、“忠诚是执行的最大动力”、“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忠诚”等见解。

通篇阅读这本生动有趣的图书后,我们发现作者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说明“忠诚是品德,更是能力”的观点。

第一,忠诚,已经成为人才的第一竞争力。人才越来越市场化,人才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能竞争,转向了品德与技能两方面的竞争。而在所有品德中,忠诚排在第一位。过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寻找人才时,大多数首先看重的是文凭和工作经验,这两方面过得去,基本上就录用了,至于品德方面,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行了。可是现在不同了,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优秀企业选拔人才时,所关注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他们已经把忠诚排在第一位。很多企业会通过各种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忠诚,如果被认定是忠诚度不足的人,哪怕你拥有一百个博士学位,拥有一千项成功案例,都可能不会被聘用,因为招聘考官们很清楚,一个缺乏忠诚的人,不可能为企业所用,而且,这样的“能干人”一旦背叛企业,企业遭受的损失可能无法估量。忠诚,已经成为职业场上的第一竞争力。

第二,忠诚,已经成为一种立身之本,成为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作者指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忠诚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忠诚,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

第三,忠诚能力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一个人如此缺乏了忠诚,其他所有能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控制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都将失去用武之地。作者把计划能力、组织能力等形成的能力组合称为“技能仓库”,把忠诚称为“技能运输通道”,技能仓库中的技能,只有通过技能运输通道,才能到达“价值仓库”。

第四,忠诚是获取回报的前提。企业首先不会给你什么,但你必须首先给企业以忠诚;如果你给了企业绝对忠诚,企业就会给你物质和精神回报。在书中,作者指出,忠诚和回报是有先后顺序的,忠诚是回报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求职的时候,首先强调的就是回报,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导致他们无法获取理想的回报。

第五,忠诚,决定你在组织中的真正地位。在任何企业里,都存在一个无形的同心圆,圆心是老板,圆心周围是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老板、忠诚于职业的人。离老板越近的人,是忠诚度越高的人,而不一定是职位越高的人。很多高层管理者天天和老板打交道,却未必得到老板的信任,可能就和忠诚度不够有关。很显然,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人,越可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回报。

在中国企业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界,老板有一块由来已久的“心脖,那就是对能人想用又不敢用。能人是一把双刃剑,忠诚则为老板创造巨额财富,不忠诚则给老板沉重打击。而在管理上面,老板也面临两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在好了,《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可以消除老板的心病,它会告诉老板怎么使员工既有能力又忠诚。

“忠诚胜于能力”这话很好理解。是说企业员工首先要对企业、对上级、对老板忠诚,企业宁用一个10分忠诚7分能力的人,也不用一个7分忠诚10分能力的人。

这话我也赞同。今天许多企业,把“忠诚度”作为聘用、提拔员工的首要条件;把考察和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作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待。

古人曾论“德”与“才”,列出四类人: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指出有德有才当然好,但少;剩下就只有“有德少才”可用了。用古人的论述来套“忠诚度”与“能力”,也未尝不可!

但是,仔细一想,只说“忠诚胜于能力”,好象还缺少点什么。毕竟这只是对员工的要求,如果仅仅强调员工的“忠诚度”,就有可能出现——

员工对企业、对老板、对上司都做到了忠心耿耿,但就是得不到信任、或充分的信任,时间稍长,员工的忠诚会不会动摇呢?

企业高级管理者,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所得到的管理信息不对等、没有与责任相对的决断权、老板对他说话不坦诚等等,他会不会全力以赴地去负起管理责任呢?

员工中许多人、特别是生产一线人员,他们希望并不太高,较稳定的企业、较稳定的工作、较合理的收入(待遇),如此足矣!大家努力地干,提高质量、提高产量,多劳多得。但,如果工作环境差、收入低于同行水平、管理者态度生硬粗暴等等,员工会不会想着跳槽呢? ……

于是我想:“忠诚胜于能力”,是不是还应加上一句“信任重于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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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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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双面猎犬》,这本书分为两册,而《双面猎犬》这一册是上册。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高原上,一只叫洛戛的公猎狗在主人的命令下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叫达维娅的母豺。达维娅慌不择路一下跳到江边的倒下的大树上,而洛戛不假思索也跳了上去。这棵大树漂离江岸把它们带到了江心;但两次意外之后让它们的关系变化了许多。最终在洛戛和主人阿蛮星在一个摇摇欲坠的吊桥上见面时,达维娅一下把背叛自己的洛戛撞下了桥,让大江吞没了。达维娅经过许多天的努力终于回到了自己离开了两个月的埃蒂斯豺群,并产下了一只幼豺取名白眉儿。

但达维娅却一病不起,在关键时刻达维娅巧设毒计将黑蝴蝶所生的一对儿女害死,把小风笛的尸体藏在自己身体的土坑下,保全了白眉儿的性命。不幸的是秃鹫啄食达维娅的尸体的时候露出了小风笛的尸体,整个豺群把白眉儿看作异己和罪孽,整天欺负、鄙视白眉儿,白眉儿也成了埃蒂斯豺群最末位的苦豺(每个豺群分有阶级分别为豺王、优秀的大公豺、平庸的公豺、母材、幼豺和苦豺,苦豺也想但好于我们军队里的敢死队或炮灰。)。但白眉儿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结合产物,在豺群中鹤立鸡群,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与不满,夏索尔一次次陷害白眉儿但他一次次化险为夷……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明白了:只要肯努力就会得到别人的宽容和理解,不能对别人心怀嫉妒而去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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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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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斯卡尔的思想是很狂野的,他用理性的思维去反对科学。但是,他自己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科学家,他对数学以及物理学等方面的造诣是很少有人能够与其匹敌的。读他的《思想录》就如在田野散步一样,到处都有值得回味和欣赏的东西。因此对他的内容不免产生一些零碎的想法。“没必要去嘲笑那些因地位显赫,身居要职而赢得尊敬的人,因为人们所爱的只不过是附着在这些人身上的一些品质而已。”的确,我们对于自己的信任与欣赏能够给自己带来无穷的力量,并且这样还能够过上轻松愉快的生活。但是,人,又为何称其为人呢?人区别于其他的动物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他具有思想以及由于他的思想而表现出来的一种品质。如果我们从人的头脑中把人所特有的思想抽离出来,并进而使其丧失能够表现其品质的特质,那么这个人还能称其为人么?如果说,我们只要爱这种品质,那么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就都是空想家了。因为我们只要爱那种没有任何依着物的而且可以平空想象的游离于世界空间的优秀的品质就可以生活了,这样的生活是否真的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假设他有,那么这种生活又能够持续多久?现实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们对于伟人,爱戴的不仅仅是他的品质,而且也还爱护他的肉体。要不如果有人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残害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会不遗余力地对其进行保护?因为肉体与品质是那么的难舍难分。品质和肉体是相濡以沫的兄弟,我们不能说肉体是多么的珍贵无比,也不能说品质是多么的至高无上。所以,我们如果爱一个人,那就爱他的全部吧,优秀的品质,以生俱来的肉体。“科学的虚妄——有关外物的科学不会在我痛苦的时候安慰我在道德方面的愚昧无知的;然而有关德行的科学却永远可以安慰我对外界科学的愚昧无知。”科学与道德,这天平两端的砝码,到底谁能够平衡我心中的痛苦。当我认为在自然科学这方面所知甚少时,我是那么的不自信与自卑。当我在社会经济方面所晓不多,黯然无助的时候,我显得又是多么的忧伤。因此,我寻找着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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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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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的童话故事和寓言故事,它们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给了我许多的灵感和启发,在生活上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和指引。其中, 三只小猪虽然是个简单的故事,却让我颇有感触。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猪妈妈让自己已经渐渐长大的的三个孩子学会安排自己的生活,叫他们三只小猪各自建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老大搬出去了用很短的时间给自己见了一间稻草房;老二搬出去了,也很快就给自己建了一间木头房子;只有老三从早忙到晚,不辞辛劳,踏踏实实地给自己建了一间结结实实牢牢固固的砖头房子,最终凭借牢固的房子保护了两个懒惰的哥哥,使他们逃脱了狼的魔爪。

相信你一定知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名言吧!成功在于勤勉,成功在于坚持这个道理你也一定不陌生吧!如果我们的学习态度像大猪的风吹就倒的稻草房那样没有支撑点,那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如何能有丝毫的抵抗力呢? 如果我们的学习态度跟老二的木头房子一样能抵抗一时的轻微破坏,小困难我们可以抵挡,大困难又该如何应对呢?如果我们的学习态度能够像勤勉踏实的猪小三的砖头房一样,结实牢固,那么再大的困难也难不倒我们,甚至我们还可以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所以,我们应该像第三只小猪那样,踏实勤勉有心,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靠自己的能力和本事去克服困难,去取得成功。

这个故事给我的总的启发在于:只有付出,才有收获。只有勤勉,才能成功。成功不是靠懒惰和侥幸能得来的,成功是靠勤奋踏实换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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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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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幸读到一本儿童文学作品《瞎眼狐清窝》,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也让我的心灵得到一次洗礼。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成年红狐将满一岁的小红狐用暴力从窝巢驱赶出去,强迫它们离开家,这是为了减轻同一块领地的食物的压力,腾出生存空间,好繁殖下一茬幼狐。

故事中的母狐蝴蝶斑是不会清窝的,因为他的夫君身体强壮,一对儿女活泼可爱,它们的窝巢安全可靠,食物丰盛,无忧无虑。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狐也有旦夕祸福。一天黄昏,它们一家出去觅食时突然遇到巨蜥的袭击,顶多一分多钟,一个美满的家庭便两死一伤。雄狐和他女儿惨遭遇害。更不幸的是,蝴蝶斑的两只眼睛在救雄狐和女儿时被抓瞎了。从此,蝴蝶斑衔着小公狐的尾巴,跟随儿子外出觅食。他们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度日。尽管如此,狐狸妈妈还是狠心地决定清窝了。一只完全依靠儿子生活的瞎眼狐,这时清窝等于自杀,可她还是狠心地把儿子赶出了家门,留下自己一声声凄凉的啸叫……

读到这里,我的心有一种被揪着痛的感觉。我不禁在想:狐狸妈妈真的是残忍,是不近情理吗?不,假如狐狸妈妈不狠心的话,小狐狸永远不会真正离开自己的妈妈,永远不会独立生存,母爱真的很伟大!再想想我们,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生活在父母为我们撑起的一片天底下,有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尽管如此,我们有时还不满意,想到这些我真感到惭愧万分。所以,我们也要学习红狐的清窝精神,父母对我们要早日放手,让我们好有自己的施展空间,不但要学习好,还要有独立的生活自理能力,做一个新世纪全面的人才!!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忍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这篇文章写的是:原本红狐狸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健壮的丈夫、美丽的女儿、可爱的儿子,可是有一天,巨蜥吃掉了它的女儿、和它的丈夫,还把它的双眼抓瞎了,从此它和儿子相依为命。找食物的时候,他常常衔着儿子的尾巴,就像盲人牵着竹竿一样,但是因为儿子太小,自己又瞎了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常常饥一顿饱一顿,艰难度日。可是,一只要完全依赖儿子生活的母狐,却要清窝了(清窝就是把小狐狸赶出家门,让他学会独立生活,哪怕他们饿死,也绝不让他回来)。作者大惑不解,因为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独自生活,就等于在自杀,这只瞎眼狐却真的这样做了,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赶走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在两天后,它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儿子给它送来一只小仓鼠,他原本已经把小仓鼠吞进嘴里了,却若有所悟的又吐了出来,还恶狠狠的在儿子的耳朵上咬了一口,儿子终于在凄凉的嚎叫中逃得无影无踪,结果瞎眼狐饿死了。

作者原先以为瞎眼狐不值得同情,认为它自作自受、死有余辜。但是二十年后,作者从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最新出版的一本研究红狐生态习性的专著中读到有关清窝的一段精辟论述:凡没清过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狐清窝,顺应汰劣留良的竞争规律,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具有进化意义上的好处。

看到这里,我和作者一样脸红心跳,我们错怪了母狐:他之所以宁可饿死,也要把小狐狸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窝囊废。

好一只母狐,好一个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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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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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度过了一个香香甜甜的暑假,在假期里只要一有时间我和妈妈就会一起读书,其中最有意思的要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幽默风趣,特别是可爱的主人公——克拉克拉、克拉拉。克拉是一个憨厚、天真的小男孩。而克拉拉是位有爱心的小姐姐。姐弟俩都很调皮,爸爸妈妈上班去时,他们俩总是给家里添很多麻烦和做一些不该做的事。特别是双色狗和电闪雷呜的夜晚最有趣啦!

一天,爸爸带回一只毛色纯白的小狗,它一到家就四处嗅,所以起名叫“嗅嗅”。姐弟俩把嗅嗅的吃喝拉撒照顾的很好。有天,小姐姐想把这条狗涂成黄色的,小弟弟想把嗅嗅涂成黑色的,他们谁也不同意谁主意,于是他们给嗅嗅一半涂成黄色一半涂成黑色。

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爸妈都没在家,克拉拉听异响怀疑是有坏蛋,怎么办?怎么办?姐弟俩紧张的不行,小姐姐想出了办法,把水桶接满水放在门上,他们俩安安心心的睡觉了。可爸爸回家后一开门像洗了澡一样,这调皮的一对活宝。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善良,有爱心,碰到一稀奇古怪的事,要勇于探索!让大家好好珍惜每一天,珍惜生命,不让生命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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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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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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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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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接触李希贵这个人之前,我就已经听过他的“语录”,比如“当学校把教师放在第一位的时候,教师也会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简单的事情天天做好,就是不简单”、“没有仓库的学校是一种理想,它其实是想告诉人们,学校里不应该有库存起来的资源”、“跳出教育看教育,需要擦亮我们的第三只眼睛”等等。这个暑假里,我从《面向个体的教育》里真真切切地领略了李希贵博大的教育思想,并从中得到了不少的震撼和启发。

李希贵是现任北京十一学校校长,历任教育部基础教育评估中心主任,同时也兼任国家督学、中国教育学会理事等等。他先后主持多项国家级课题,其中《语文实验室计划》被列为国家教育部、人事部“特级教师计划”,并获山东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但纵使头顶着这么多闪光的头衔,却反而使得他的师生观和教育观更加瞩目。

一、师生观

北京十一学校里,李校长高举“学生第一”的大旗。为了创建孩子们向往的理想学校,他们让选择成为学校的主题词,帮助学生选择适合的学习方式,让每一个人都成为自己的CEO。班主任成为了主任导师,和其他几位担任导师的相关老师组成一个教育团队,分别负责学生的人生导航、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而教师在学校的办学目标实现过程中处于第一位,才会协助校长落实他心中教育理想。“我认为关注学生应该先从关注教师开始。教育是塑造人的事业,塑造学生美好的人生。这个目标,只能通过教师来完成。”“用幸福才能塑造幸福,用美好才能塑造美好。任何关爱,只能通过人的传递,才显得真切、动人,谁都没有办法改变。一位教师,在校园、在课堂举手投足间,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他可以春风化雨,也可以让学生‘近墨者黑’。”

二、教育观

一次,在高一新生的录取中面临着一个两难选择,一位在马术方面已经很有造诣但中考成绩差距很大的学生报考了十一学校。是录取还是放弃?学校校务会经过讨论,打破常规录取了这样一个“特殊的孩子”。他们的想法就是宁肯放弃百分之百的重点率,也要为各类不同个性的学生创造更多的机会,要为老师们的教学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的氛围,将学校真正建设成一所属于孩子们的学校。“教学大纲、教科书规定了应给予学生的各种知识,但是没有规定应给予学生的最重要的一样东西,这就是:幸福。我们的教育信念应该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自己的一生。”这是苏霍姆林斯基的话,也是让李希贵至今感到震撼的话。

身为一名幼儿园老师,我也应该从关注孩子本身开始。我们要用一双慧眼发现那棵树,那棵树一定与这棵树不太一样,有的需要在天空挺拔,有的则需要在河边茁壮,有的习惯于云山雾罩,有的却渴望阳光普照……发现那颗树,需要我们提供适宜的土壤、水份、气候、养料,需要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需要我们的教育情怀。“我深切地感受到,当我们的孩子每一个都焕发自我潜能,发挥自我价值、成为最好的自我的时候,我们的教育就真的赢了”。这是李希贵校长的切身体会,我想,《面向个体的教育》一书,定会让我们换一种理念、换一个思路,换一个视角来看我们的孩子,放大教育的的智慧和力量,以塑造孩子美好的人生为方向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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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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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搞笑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十分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个性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期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爱自家个性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那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正因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忙,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

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正因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但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联,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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