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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读后感作文【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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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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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看过《家有儿女》吧,是不是感觉很有意思呢。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也同样有趣,不过故事里讲的是德国的一对小姐弟之间发生的一些趣事儿,它的书名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讲的是一对姐弟俩在许多场合闹出了一些笑话。小姐姐克拉拉脑袋里成天装着许多想法,她也很调皮,经常会出一些坏点子来捉弄弟弟。而弟弟呢,天真可爱,他总是姐姐的小跟班,因为没有主意,老是上姐姐的当。

这本书精彩的地方有很多。有一次,爸爸、妈妈出门了,恰巧外面打着雷,弟弟害怕极了,如果真是有强盗来了,该怎么办呢,于是姐姐在门上挂了一桶水,以防万一。就这样姐弟俩安心地进入了梦乡。结果呢,强盗倒没来,倒是他们可怜的爸爸莫名其妙地浇了一身水,头上还被扣上了一个水桶。哎!你说这是不是弄巧成拙呢。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带给了我许多欢乐,其中许多的情节还会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是一本很风趣的课外读物,故事很贴近生活,在整个的阅读过程中,总能让我不时的回忆起自己的童年,同时也拉近了与孩子间的距离,能够找到更多的共同语言,看完这本书后,就能完全理解孩子们的心理,他们有时也肯定会难免会做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来。所以,大人们看了,也就会更了解孩子的心,会对孩子们有时无心惹下的过错,宽容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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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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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李嘉诚,在华人世界里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甚至他在世界上都享有一定的盛名。他从一个赤手空拳的年轻人,成为了令人羡慕和钦佩的亿万富翁。他从一个十四岁的穷孩子,成长为垄断香港经济的“长江实业”董事长,成为中国,乃至亚洲首富,其中有着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读完《李嘉诚传》,了解了很多,成功的背后是要付出很多代价的,要比别人付出百倍千倍的努力。读完李嘉诚的一生,感叹的不是他创立的宏伟基业,而是他勤奋好学、以诚待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因为他拥有这些精神,所以成就了他今日的成就。

李嘉诚1928年出生于广东潮州。1939年,日寇占领潮州后,随父母流落香港。12岁被迫辍学到社会谋生。17岁成为一个批发商的营业员,每天工作16小时,由于工作出色,18岁做经理,19岁成为总经理,22岁开始创业。1952年,李嘉诚开设长江塑料厂,制作塑料花;在60年代涉足地产,逐步成为地产大王,1972年长江实业上市,1979年收购英资和黄,成为首位收购英资商行的华人;1985年收购香港电灯集团;后又涉足能源和电讯公司。李嘉诚现在是全球最大的港口营运商,拥有亚洲最大零售集团屈臣氏,率先在欧洲推出3G手机业务。目前长江集团业务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雇员人数超过21万名。集团在香港共有9家上市公司,总市值约为7、280亿港元。和黄是(财富)全球500强之一。

李嘉诚的经历堪称传奇,到底是什么造就了他的成功?这是跟他的勤奋、责任感和诚信是分不开的,正如李嘉诚所说:“我觉得成功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完全是勤奋工作,不断奋力取得成果;第二个阶段,虽然有些许运气,但也不会很多,现在呢?当然也要靠运气,但如果没有个人条件,运气来了也会跑去的。”可见勤奋在每个阶段都是不可缺少的,也是关键所在。可以说,一个人的现在并不能代表他的将来,只要肯于努力进取,努力奋斗,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在他取得事业的成功之后,他并没有忘记社会上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作为屈指可数的华人慈善家,他打破了自古以来“为富不仁”的说法,他的各种慈善事业捐赠已超过8亿美元。在李嘉诚身上,“富与贵”得到了完美的体现。他在商训中说过,真正的富贵,要懂得怎么能够用你得来的金钱,尽自己的一点义务,还有责任,贵是从你的行为中来。这些都体现了李嘉诚的人格魅力。

虽然成功的案例不能复制,但是成功的经验却可以学习,成功不是偶然,成功是有原因的,当然李嘉诚是个幸运的人,这份幸运也是靠他自己艰苦的努力获得的。尤其是这本书通过介绍李嘉诚的经历可以给我们启发,去寻找我们缺少的品质。虽然光读书是不可能成功的,但是他的人生经历一定会带给我们勇气和激情,告诉我们一个渴望成大事的人需要的是什么……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不仅应该不断地学习课本知识,勤奋努力,也应该学习做人的道理,以诚待人,懂得回馈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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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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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薄伽丘在《但丁传》中为了表示对诗人的崇敬,给这部作品冠以“神圣的”称谓。后来的版本便以《神圣的喜剧》作书名。中译本通称《神曲》。全诗共分三部,每部33篇,最前面增加一篇序诗,一共100篇。诗句是三行一段,连锁押韵(aba,bcb,cdc,……),各篇长短大致相等,每部也基本相等。(地狱4720行;炼狱4755行;天堂4758行),每部都以“群星”(stelle)一词结束。在诗中,但丁以第一人称记述自己35岁时(人生的中途)误入一座黑暗的森林(象征罪恶),在一座小山脚下,有三只猛兽拦住去路,一只母狼(象征贪欲/教皇),一只狮子(象征野心/法国国王),一只豹(象征逸乐/佛罗伦萨),他在呼救时出现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灵魂,对他说:“你不能战胜这三只野兽,我指示你另一条路径”。于是带领他穿过地狱、炼狱,然后把他交给当年但丁单相思暗恋的情人贝雅特丽齐的灵魂,带他游历天堂,一直到见到上帝。

在他描述的世界,地狱是一个大漏斗,中心在耶路撒冷,从上到下逐渐缩小,越向下所控制的灵魂罪恶越深重,直到地心,是魔王撒旦掌握漏斗顶端,他们从魔王的尾巴爬过地心,另一面是炼狱。炼狱如同一座高山,在耶路撒冷相对的地球另一面海中,灵魂在这里忏悔洗罪,山分七层象征着七大罪,每上升一层就会消除一种罪过,直到山顶就可以升入天堂。天堂分为九层,越往上的灵魂越高尚,直到越过九重天,才是真正的天堂,圣母和所有得救的灵魂所在,经圣母允许,就能一窥三位一体的上帝。在经过地狱、炼狱、天堂的一路上,诗人充分发挥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写了种.种形形色色,奇形怪状的神奇的景象和场景。例如《地狱》篇中,为读者展现了阴森、凄惨、恐怖的地狱氛围和对各种犯罪灵魂惩罚手段的描写:贪色者,狂风要不停的吹着他们撞击石崖;贪食者,要忍受冰冷的瓢泼大雨的洗礼;对于吝啬和挥霍无度者,则抱着大石头相互撞击;愤怒者要被淹在一条乌黑发臭的河里;而对于那些不信基督的邪教徒则不得不忍受烈火焚身的痛苦。施行暴力者要被浸在沸腾的血湖里接受惩罚。

而对于欺诈罪更是列举了十种残酷刑罚。比方说,买卖官职的,诗人就让他倒栽在一个石洞里,朝上的两只脚都被点了火。读之,让人感觉身临其境,心惊胆战。而《炼狱》的氛围和《地狱》不一样,整个气氛显得比较宁静、明朗,这里可以看到大海,天空也是蓝的。这些鬼魂接受的刑罚也不一样,生前犯有骄傲的,每一个背负着大石头在烈日下走,压压他们的骄气;生前犯嫉妒的,也就是红眼病的,在这里双眼就被铁丝缝起来;生前喜欢愤怒发火的,在这里笼罩在黑烟当中,要发火发不出来。然而只要他们虔诚接受惩戒,他们还有希望得到新生。再例如对魔王撒旦形象的勾勒,也展现了诗人想象力的非凡。撒旦是经常出现在西方文学里邪恶的象征,但丁把他描写成一个有着三个脑袋的庞大怪物。

三个脑袋,一个红色,一个黑色,一个白色。每一边有六个手臂,手臂不断的挥动,刮起狂风,把湖水吹得都结了冰。而且他的每根汗毛就像一级阶梯,但丁和维吉尔就是踏着汗毛往下走,才进入了地狱的最低层。对撒旦形象细节刻画的栩栩如生,独出心裁,读后,撒旦的可憎面目就犹如画卷般在眼前展开。在历经三界的路途中,借对不同人物在三界中地位的安排,也展现了诗人对文学, 政治,哲学等的种.种观点和态度,对当代也有很深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和思想上深受维吉尔的影响,所以诗人把维吉尔当作引导他游历地狱和炼狱的向导,并不断称其为:“亲爱的父亲”“伟大的老师”等。在政治上痛恨国家的分裂者和篡权谋私者,所以就借犯买卖圣职罪的教皇尼古拉三世的灵魂之口,宣布还在世的,镇压佛罗伦萨共和政权,在意大利制造动乱和分裂,企图篡夺世俗权力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最终会下地狱。预言式地宣告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教会干涉世俗的局面必将结束的前景。而对于公正贤明的君王如威廉二世,诗人就把他放到了天堂。但丁的这种愿望和情感,表达了新兴市民阶级摆脱中世纪教会束缚和宗教神学桎梏的要求。同时又由于诗人处于新旧交替的时代,的神学观念,中世纪思想的偏见,世界观的种.种矛盾,也在《神曲》中得到表现。虽然《神曲》中处处洋溢着对现世生活的热忱歌颂,但是但丁又把现世生活看作来世永生的准备。他揭发教会和僧侣的败行劣迹,但又不整个的反对宗教神学和教会,甚至还把宗教神学置于哲学之上,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例如,在诗中,他把维吉尔选为他幻游地狱和炼狱的向导,隐喻理性和哲学指引人类认识邪恶的途径,而把贝雅特丽奇作为游历天堂的向导,说明诗人仍然局限于信仰和神学高踞理性和哲学之上,人类只有依靠信仰和神学,才能达到至善之境的经院哲学观点。但丁又借维吉尔之口表明理性的软弱:“谁希望用我们微弱的理性识破无穷的玄梦,那真是非愚即狂”。在地狱与炼狱里,他描写人间的种.种丑恶,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都可以遇到,而且是屡见不鲜。像贪色、嫉妒、欺诈、买卖官职、唆使人犯罪、阿谀奉承、叛逆,等等。这些丑恶现象,现实中仍有,尽管时间过去了七百多年,《神曲》里的这些人物好像并不是中世纪的人物,而就是我们周围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人物。回顾现实,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但丁笔下的邪恶不仅仅是中世纪的邪恶,也是我们时代的邪恶。但丁只是替人们表达了一种意愿、一种心态,就是对邪恶的憎恨、对真善美的追求、对人性完善的期盼。而在但丁和所遇到的有名和无名的灵魂交谈,也引出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如保罗与弗朗西斯卡动人的爱情悲剧。这在但丁《神曲·地狱》第五章里描写到,维吉尔与但丁游到地狱第二圈看到一群生前犯贪色罪的鬼魂,在狂风中飘荡,撞击山崖。其中有一对鬼魂向但丁飘荡过来,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悲惨遭遇。男的叫保罗,出生在贵族世家,女的叫弗朗西斯卡,出生在意大利东部的海滨城市里米尼。保罗的家庭考虑政治上的利益,就和弗朗西斯卡的家族联姻,把弗朗西斯卡娶过来,给保罗丑陋的哥哥做妻子。但他们在这场政治婚姻中没有爱情。完全是政治利益驱动的结合。而在与年轻英俊,爱好广泛的保罗的接触中,弗朗西斯卡与之迸发了爱的火花。这件事给保罗的哥哥发现后就把两人杀害了。在地狱里,他们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悲剧。但丁听后,非常感动,当场晕倒了。这里反映了但丁作为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新世纪的第一位诗人思想上的矛盾。他一方面认为保罗和弗朗西斯卡犯了贪色罪,所以把他们安排在地狱里受刑,同时又为他们所遭遇的爱情悲剧所感动以至晕倒,体现了他对禁欲主义的批判。再有对英雄人物尤利西斯故事的详尽的描写。尤利西斯在特洛伊战争中胜利后并没有停住前进的脚步,继续开拓进取,但丁的诗也为读者展现了一代英雄传奇的一生。

同样,神曲也有很独特的艺术特色。如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阴森恐怖;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同时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使人如身临其境。其次,但丁在写人绘景时,比喻也非常简单,通俗易懂。例如,地狱里的幽灵遇见陌生人维吉尔和但丁,惊奇地盯视着他们,好像老眼昏花的裁缝凝视针眼一样。形容枯瘦的幽灵两眼深陷无神,好像一对宝石脱落的戒指。《神曲》里有很多神来之笔,堪称名句格言,充满了哲学思想。例如他鼓励世人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坚定不移地遵循理性。就像诗人维吉尔对但丁教导的那样:你随我来/让人们去议论吧/要像竖塔一般/任凭狂风呼啸/塔顶都永远岿然不动。还有但丁在《地狱》第二十六章中描写了尤利西斯这段神奇的经历时,尤利西斯鼓励同伴前进时讲的话, “兄弟们,你们尽力千万种危险到达了西方,现在我们的残余的生命已经这样短促,你们不要不肯利用它去认识太阳背后的无人的世界。细想一想你们的来源吧:你们生来不是位的像兽类一般活着,而是为追求美德和知识”。这两行诗不仅体现了但丁的人文主义思想,对我们今天也不乏启迪意义。比方说,但丁描写的在地狱的门口的两行诗,“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来告诫要攀登科学高峰的人,要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甚至如我们一心治学的人,都要有这样一种品格,毫不畏惧,坚韧不拨。

在但丁的《地狱》里有这样两句诗:“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吧!”当我们做某一件事,你认为正确,而遇到种.种流言蜚语,种.种舆论偏见的时候,你可以想想但丁的格言。当然向这样的名言警句有很多,在这不再一一列举。总之,但丁的《神曲》不仅在思想性、艺术性上达到了时代的先进水平,是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而且是一部反映社会生活状况、传授知识的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值得千古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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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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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晚了小说《封神演义》,有很多感慨。

封神演义说的是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纣王,他残暴凶狠,在妖妃妲己的挑唆下日夜歌舞,杀害忠良,终于内乱四起,民不聊生。姜子牙顺应天意,在众神的帮助下,辅佐周武王打败纣王,消灭商朝建立周朝的故事。

他作恶多端,令人发指,他的残暴行径使他的内朝外官心灰意冷,人心离散。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的改变和发展,商朝因为纣王而灭亡,我们应该像武王一样,善待人民,做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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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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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我还是为书中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唏嘘不已,也感动于他还坚持活着的那种温热的坚强。

从败光家产的富家子弟到“笨鸟先飞”的庄稼汉,福贵亲身经历了无情战事和各种亲人的死亡。接连而至的不幸,并没有打倒这位令人敬佩的老人,他只是默默念叨着:“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是啊,日子总是要活下去的。无论日子如何,能活着已是最好。人有很多种活法,但是前提是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世界与生命就会熠熠生光。正如作者所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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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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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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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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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他写的小说里的动物是那样有趣,那样感情丰富。暑假里,我接到我借到了《老虎哈雷》这本书,我津津有味地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老虎哈雷的行动感动了。

哈雷是马戏团里的一只老虎,哈雷的妈妈产下哈雷后就死了。哈雷是饲养员宋大妈一手带大的。而宋大妈的儿子交了一些坏朋友开始吸毒,他有几次到动物园里向宋大妈要钱,宋大妈不给,因为她的工资只够生活费,他就向宋大妈拳打脚踢,哈雷看见了,它不顾一切地冲向铁笼,向宋大妈的儿子大声吼叫,宋大妈的儿子这才离开。后来,哈雷要表演钻火圈,哈雷怕火怎么也不敢钻。团长让宋大妈走到火圈另一端大哭起来,奇迹发生了,哈雷毫不犹豫一下子从火圈内钻进去,走到宋大妈身边,用舌头舔她,节目表演成功了。于是马戏团一月给她一千元工资,宋大妈也过上了好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知恩图报,我们要回报所有帮助我们的人,老虎都能做到,更何况高智商的我们呢?我们要回报自己的父母,让他们的辛勤养育得到安慰;我们要用好成绩回报老师,让老师知道他们辛辛苦苦培育我们,他们的汗水没有白费;我们要回报好朋友,是他们在自己孤单时让我们得到快乐……现在有些孩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这样的孩子将来怎么回报父母?有的孩子大手大脚地向父母要钱买零食吃,这样的孩子自我控制能力差,以后怎么回报父母呢!

知恩图报是人最基本的美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无论我们身处何境,都不能放弃这种美德——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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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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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皆平凡,而在这平凡世界里又有着许多平凡亦或不平凡的人或事构成。他们犹如这宇宙中最渺小的尘埃,脆弱而又微不足道。在寒假中我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它向我们阐释了这平凡世界中平凡而又顽强的人的存在。

此书以孙少平、孙少安两人的生活经历为主线,描写了六十年代的生活景象。孙少平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农村人,是一个刻苦用功的莘莘学子,是一个内心有些自卑却又用知识打破常规奋发向上的,有着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

仔细想想,孙少安身上似乎也有一些少平的影子,他十三岁撑起遥遥欲坠的家,用他并不强壮的臂膀撑起家里的一片天。他没有旧社会的顽固思想,虽然没有多大的知识,却用的他勤劳智慧,踏实能干,不屈于所谓的革命而开拓出一片新天地。

再想想看,全文是否又穿插了一种苦难中的磨砾?上天像一个精明的商人,给你一分勤劳与智慧,就搭配给你几倍的苦难。

孙少平从在县立高中的自卑与不安的少年,到后来的煤矿工人,他的那份钢铁般的意志力。来源于他对世界的认知和他的苦难经历。他若不是儿时苦难,又怎会刻苦努力奋发读书。他若不是家中几经变故,又怎会波折不断,奋力拼搏。苦难呐,你就是人生的一本进取书!

一首歌中这样唱道:“我曾经跨过山和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道出了平凡世界里亦或不平凡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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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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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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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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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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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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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具有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同时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而又诙谐好闹,这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当山大王时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时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时相比似乎改变了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后,让玉帝派人去伪装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由于太桀骜不驯,太有本事,同时又被观世音菩萨诱惑地戴上了“紧箍咒”,其“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在书中只能是“二把手”。

唐僧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物,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总是被妖怪抓走,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孙悟空,我想,他一定去了另外一个西天。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他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的阻止,不仅要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其愚的程度有时让人愤恨.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为了脚踏实地他从没让悟空用筋斗云帮他飞过任何地方。唐僧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就是因为他具有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坚强信念,尽管他是书中最没有本事的角色,但是,他是“一把手”。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角色,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化点斋饭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他犯了错误,不去悔改,回来后却总想找个借口说个谎敷衍过去,但每每被机灵的悟空识破,并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途上是六根不净的,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其毛病和缺点太多了。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一点作用,如:在师傅被妖精抓住时,他总是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出来,最后,总能把师傅营救了。所以我觉得八戒有时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偶尔也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他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周围经常会见到。由于他还有点本事,也不太坏,时不时的还能讨师傅的欢心,所以,吴承恩给他定了个“三把手”。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干事情更是勤勤恳恳。虽然他没有悟空和八戒的本领高强,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的,这点本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由于他太老实,又不喜欢张扬,是一个大众化的人物,他只能位居最后。这种人事结构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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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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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妮日记,书的作者——安妮,同样是这场经历的受害者。她以第二人称的形式将纳粹分子的暴力行为统统记录在日记本上,使后人有机会了解真实的历史进程。同为犹太人的安妮,十分怨恨纳粹的不讲道理的行为[将犹太人赶尽杀绝],她认为这是不人道的。

安妮是幸运的,她和她的家人以及爸爸同事的家人藏在了一个名叫‘’后屋‘’的地方,并在此居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体验到了生命的价值;安妮又是不幸的,她生得一副美人坯,却是无辜受害的犹太人,最终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凭什么,凭什么纳粹可以随便剥夺犹太人的生命?凭什么犹太人就要忍受灭族的悲惨命运?可怜的安妮虽揭示了恐怖的历史,但她并没有改变历史!我为此感到痛心: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竟如此失掉了生命,真是太遗憾了。回首想想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们,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天天生活在如此优越的环境里,竟忘了几百年前一个与我们年纪相仿的少女在为自己的明天发着愁;不知道明天能否继续活下去,不知道明天是否就被别人告了密,被抓到纳粹集中营里去。这种对前途的渺茫的遐想,不知道现在有几个学生会考虑这些。

安妮在日记里讲述了自己对人生,爱情的见解[抑或说成感悟],让我们重新解读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的种种,读来让人获益匪浅。

朋友,读读安妮日记吧,相信你也会因此变得更成熟,言语更富有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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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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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于信仰的追求,并不是从人类的起源开始就具有的,它是随着人类社会形成之后,群体之间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与自然界进行逐步斗争中形成的。人类作为有思想的动物,在遭遇到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为了克服困难,改造自然,树立信心,建立期望,常以天为最高的神灵而建立起鼓舞人类自身斗志和信念的至高无尚的神。因此,宗教总是属于人类精神世界层面需要的对象。然而,自从有了宗教以来就有了争议,有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的争论。有神论者可以拿出一次又一次神的预言被证实来证明神的存在。而无神论者总认为那只是谶语,是偶然被应验的巧合,他们认为人类社会中有无数的预言家,当预言失败时,人们只是当作是一次玩笑。然而,当巧合实现了的预言,他们就会利用这样一次不平常的预言,进行大肆的宣扬与渲染。从而让人们相信神灵确实是存在的。

人是物质与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精神依附于肉体之上,肉体为精神实现创造需要。肉体的追求只能是低层次的,真正高层次的追求是通过肉体而达到精神层面的追求。人类精神的空虚比肉体的饥饿要可怕的多。因此,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再去争论神灵是否存在已经并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是否建立了一种精神追求。这种精神追求会引导你的肉体去为社会做出更多的服务与奉献。正如:在雨果的《悲惨世界》中,神甫对冉阿让说的那样:“您向我保证过要当个诚实的人。我买下了您的灵魂。我把您的灵魂从邪恶的思想中赎出来,交给了仁慈的上帝了。”从此以后,冉阿让在精神上接受了上帝的旨意,好善乐施,以德报怨,始终如一地成为一名虔诚的教徒,按照的旨意为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自己的仁爱之手,奉献着慈爱之心而不断努力。神甫的功绩就在于使冉阿让从肮脏的肉体需要中转变为对纯洁的精神世界追求的再造过程。信仰的作用就是使我们不能做一个肉体虽然依存,精神却已经死去的人。

帕斯卡尔认为:“上帝不能被证实,也不能用科学性证伪,于是上帝不存在。一切不能获得证实的皆不存在。”这一观点并不具有说服力,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到目前也只有微不足道的一小部份而已,人类要证实自然界一切的存在,这本身就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不能将尚未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的事物认知,通过理性的思维宣布其不存在。人类正是因为有敏感的心灵存在,才可以通过心性逻辑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世界的一切。理性逻辑是有限的,严密的和刻板的,心性逻辑则是无限的,感应式的。因此,在对待宗教信仰和对神的认识过程中,无法实现理性的逻辑推理,只能通过人的心智去感受神的存在。这种感受的过程可能是渐进式的,也可能存在通过细微感觉,在某个瞬间得到顿悟。心性逻辑与理性逻辑有着一个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心灵感觉认识过程形成的结果是可逆性的。而理性逻辑推理过程形成的结果则是必然的,且是不易变化的实在。理性逻辑和心性逻辑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两种有效方法。理性逻辑让人类更加的严谨,心性逻辑让人类更具创意。

对于帕斯卡尔在本书中反复论证的人是无限大和无限小的主题,我赞同帕斯卡尔观点,人作为物质的肉体在浩瀚的宇宙之中是极其渺小的,人本身也是由无数的细胞组成的。然而,人的精神世界却是无限大的,大到可以对整个宇宙进行认识。人是这个宇宙中最神奇的动物,因为他是有思维的动物,这种思维可以在不同的个体之间形成差异,没有同时存在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思维,但是思维相同又可能是形成高度的统一群体。在对待某一个事物的认识上,就有可能出现无限大数量思维一致的群体,他们有着共同的思维和认知,这就是人类精神世界的神奇之处。人的精神也存在着可变的思维精神和固化的榜样精神,可变思维精神也就是当人的精神仍然依附于肉体的状况之下,人的精神世界是一个活动的过程,是可变性与延伸性的相结合,这种思维是及其活跃的。它能够通过感观和心灵认识对世界产生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当然,另外一种精神是肉体已经死亡后精神层面的思维方法与观点依然被人类所采用。这种精神只要宇宙中人类存在一天,个人精神思维方式就会永不停止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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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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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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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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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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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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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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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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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暗淡的灰黄,蒙上一层揭不开的沙雾,千风呼唤,天光暗淡,沙雾弥漫,塞外凝结着千古的阴郁凄苦,死气沉沉,无数中华儿女横戈跃马,奔赴中华民族生息歌哭于斯的北方,在秋风吹散马蹄声的边关,为保卫土地,不曾屈辱过一次。

艾青的诗色彩斑斓,用浓墨重彩发泄胸中郁气。血红、朱红、金黄、土黄、枯黄、青灰、雪白、铁黑、紫色、堇色、灰色、绯色,银色、古铜色、赭黄、暗绿、蓝色、草黄……正如陆游所说:五色炫耀、光夺眼目,使人不够熟视。兼之光与影的交错变幻,艾青的诗如同一卷卷慷慨淋漓又韵味悠长的水彩画。还有那些令人过目不忘的意象,比如朝霞霓彩、银浪白羽,太阳与黎明,血液与火把,故乡的树木池沼,黄土地与黄河、原野鸟雀、号角、桥、白雪……都承载着他对人类、对自然刻骨铭心的心的爱,对民族命运的深挚关怀。从这些流动的画面中还透露出袅袅的哲思,屹立不动的礁石和离开运动死气沉沉的鱼化石,连同那面直率的镜子,都给人无垠启迪。

艾青善于通过印象,感觉的捕捉来表达浓烈的情思。同样是“诗中有画”,王维的诗偏于冷色调,情幽空灵,而艾青的诗偏向暖色调,诗作具有鲜明的色调,清晰的线条,素描一般的简练、凝重,炫目色彩下汹涌着遏止不住情感洪流,神州沉陆的忧思,穿过数千年风尘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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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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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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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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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有个热点的问题,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就是“你幸福吗?”有的回答幸福,有的却是不幸福。其实对于幸福的定义不同,所以回答的也就不一样。在我看来,就如同书名一样,其实幸福很简单,作为一名年轻幼儿教师的我来说,孩子们的一点进步,一句话语我都会感到很幸福,也许有人会觉得我很容易满足,但在我看来,也是一种生活的态度。

今年的“3。8”妇女节,我们班的每位妈妈都如愿以偿的,收到了孩子们精心制作的小花相框,看着妈妈们脸上洋溢的笑容,我知道,那就是幸福。同样的,孩子们之后一句不经意的话语,也让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和开心。那是孩子们做完礼物后,我说妈妈们收到你们的礼物一定会非常开心的。突然有个声音冒了出来,黄老师,你别着急,等我长大了我买宝马车送给你。我惊讶了,原来他们没把我忘记,还想着长大以后要送我东西。

每每听到孩子们对我说,黄老师你辛苦了,我帮你捶捶背;黄老师我帮你拿;黄老师我长大要带你住大房子;我长大要当黄老师……等等这些的时候,我知道,即使我为他们付出再多我也心甘情愿,因为我爱我的孩子们。她们的花,是送给了妈妈,但在我眼里,我收到的花一点也不比妈妈们少。我收到的是孩子们一份份的真心和满满的爱,感受到的确实一种不言而喻的幸福。

其实用一颗平常心,感受平常事, 体会最初的、原始的、简简单单的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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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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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中每则故事的篇幅都很短,但读起来有如今日读的极短篇小说,故事有首尾及高潮迭起的情节。其中所记载的人物言行,往往是一些零星的片断,但言记言方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往往如实地记载当时口语,不加雕饰,因此有些话不很好懂但是言简意赅,很能传达人人物特征。一般都是很质朴的散文,反映出有时如同口语,但是意味隽永物的个性特点。

善于抓住人物特征。作者常用简单几个字,精确地描绘出主角的语言、动作,主角的性格便清楚的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如“曹操捉刀”时的描写。

善用对比突出人物性格。比如淝水之战时谢安的沉着和朝中大臣们的惊慌。还有,桓温伏甲设宴,广请朝士,想借机除去谢安、王坦之。王坦之惊恐万分,谢安却“谢之宽容,愈表于貌,望阶趋席,方作洛生咏,讽浩浩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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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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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老王要学“文明人”,要做足了当公公的气派,他变着方儿的挑儿媳妇的毛病,他没有空儿的时候,便叫女儿替他办,总之是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的,有时候还吃不饱。丈夫在城外做工,十天半月回来一趟,本应该没有什么事,不能打骂小媳妇,也没有什么理由呀。可是,小王经不起老王和二妞的挑拨,结果每一次都要毒打自己的媳妇。小媳妇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受了冤枉却没有人来帮忙,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曾关心过自己。更何况,柳家大院里的人都认为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无奈呀,小媳妇终于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在房梁上吊死去了。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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