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奶茶店员工守则与规章制度范文
1.负责卖场商品的美观陈列。
2.负责卖场所辖区域的卫生清洁,引导顾客 遵守卖场公共秩序。
3.负责卖场商品的物价标识维护和更换。
4.负责对卖场商品的品质检查,控制商品在 保质内。在保质期超出后1/3的商品要以书面 形式上报给卖场经理,再由卖场经理以同样 的方式报告给采购及时作出处理;
5、负责所管辖柜组内商品的订货、退货、 换货工作,保修工作
6、 负责对柜组内商品中不合格品、报损 商品、残次品的书面形式的登记。
7、 熟悉相关产品知识,提供顾客产品咨 询和相关服务。
8、 负责货架排面整理,要货、补货、防 损控制等工作。
9、 配合公司定期与不定期的盘点工作。
10、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安排。
篇2: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篇3: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炊事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炊事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炊事员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炊事员。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篇4: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货梯的使用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货梯行驶前的准备工作:
1)司机应在每日工作之前,先将货梯上、下试行数次,检查有无故障和不正常现象。
2)司机应先核实门触头和门锁的作用,试使吊厢运动时断开货梯应立即停止。
3)应注意吊厢停层站平层准确度,无显著不正常的差距。
2.货梯在行驶中注意事项:
1)司机在服务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如须离开时须将厅门关闭。
2)司机应负责监督吊厢的载重不超过额定重量。
3)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开动货梯之前必须将货梯门关闭密合,严禁在货梯门敞开情况下,开动货梯作一般行驶。
5)吊厢顶上,除去属于货梯的固定设备外,不得存放其它物件;除检修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6) 货梯在工作时,严禁揩拭、润滑或修理机件。
3.货梯发生故障或有失正常工作时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修理,如发现有危险性或可能造成人身、机械事故时,应立即停用,切断机房总电源,报告管理部门,待修复并进行详细检查后,才可使用。
4.货梯停驶后的工作:
1)当货梯的工作完毕,司机应将吊厢返回基站。
2)司机在离开前应检查广下吊厢内外情况,关去照明灯。
三、货梯的维护和检修
1.司机或维护人员除每日在工作开始前对货梯应作准备性的试车外,并应每日对机房内的机械和电气装备作巡视性的检查。
2.货梯的维修人员应对货物升降机作经常性的定期保养工作。根据不同的检修范围和内容可分为每月检查、季度检查和年度检查三级。
1)每月检查:货梯维修人员每月对货梯的主要机构、安全装置和设备作二次动作的可靠性和工作的正确性检查,并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润滑。
2)季度检查:货梯使用三个月之后,维修人员应对重要机械和电器装置进行比较细致的检查、调整和修正。
3)年度检查:货梯运行一年以后,应组织有经验的检查小组,对货梯作一次性检验,对所有的机械、电器、安全设备作比较详细的检查,检查主要零件的磨损程度以及对磨损量超过允许值的零件进行修正或调换。
3.货梯在作定期的维修检查或加油,以及在修理及试车时,不得装货,同时应挂检修停用的牌子。
4.货梯在维修、检验、清理工作时应将机房的电源开关切断。
5.货梯在维修检查时应该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作行灯。
6.货梯所有的电气装备和管系应用有良好的安全接地或安全接零,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
7.所有电气装备都应用有良好的绝缘,总的线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00欧姆/伏。
篇5: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经典
员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公司视需要安排员工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处的实际状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务必遵守。
一、员工入住相关规定
宿舍的调配由管理处统一负责,员工入住需先到办公室办理物品领用及入住手续。入住具体规定如下:
1.宿舍内床位位置不可随意搬动。
2.每间房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房租、管理费由管理处负责。
3.实行宿舍长负责制,由宿舍长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房间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的申报,入职人员床位安排,离职人员物品清点等。原则上,宿舍长由安保领班兼任。
4.宿舍长有变动时,部门需与管理处办理交接及继任宿舍长的确认手续。
5.公司配备的设施,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管理处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管理处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6.公司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公司财产,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7.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故意破坏的按照《奖惩规定》处理,非故意损坏的职责人照价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二、宿舍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公司形象,规范全体员工之行为,全体员工须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遵守社会公德,严禁检点自己的行为,树立主人翁精神,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对全体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作出以下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
3.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4.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6.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长负责制
管理处指定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监督值日员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分类摆放物品,自觉打扫宿舍卫生,做好室内保洁,并得以持续。各班领班具体实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长具体工作如下:
1.将每周值日的工作状况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向主管汇报。
2.将本宿舍成员的合理化推荐及需报修的资料汇报主管(宿舍内报修所需费用,由宿舍成员支付或确定当事人承担)。
3.及时将留宿人员和离职人员上报。
4.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
5.负责各宿舍有关维修、协调处理事项的登记、上报;
6.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
7.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假外出、超时不归等状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8.定期组织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员制度
宿舍值班员由管理处、部门安排当日休息人员担任,一般由各班领班、副领班轮流担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确宿舍值班员,值班员当日值班时间为清晨6:30-次日06:30,值班员不能够请假外出,如确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确认宿舍外出人员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凭经批准的《请假条》放行,宿舍值班员须在请假条上签名,无请假条不予放行,外出人员销假确认;
2.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各房间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异常气味及声响、门锁是否有损,有无未经批准之留宿人员,及时发现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根据上级指示,采取有效的措施。
4.如须紧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员发出指令,宿舍值班员负责实施。
5.如发现宿舍内的不假外出、卫生较差、未办理留宿手续留宿等违机违规状况将追究当日宿舍值班员职责。
三、卫生值日员
全体队员轮流值日,当日休息的领班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按宿舍内统一标准摆放物品,及时清理,打扫室内卫生,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到达整齐划一。
四、宿舍物品的管理
一、公司配发物品的管理
公司配发的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物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二、个人物品的管理
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职责自负。
关于物品的管理,关键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类管理体制,确保公私财物无损坏、无丢失。
三、离职人员物品管理
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全体人员务必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主管,将状况反馈办公室,予以结算工资。
五、人员的管理
公司内部员工须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及要求执行,其他人员管理如下:
一、来访人员
员工的亲朋好友来访,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二、外来人员留宿
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状况下,需提前书面申请,呈报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
三、请销假规定
四、离职人员的管理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务必离开宿舍(辞职或解聘人员宣布后,应张贴于告示栏,知会全体员工)。
篇6:职工食堂财务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网
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设置帐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帐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帐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营业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篇7: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篇8: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一、景区“职工之家”活动室设在大会议室,由工会负责管理,主要带给学习书籍、杂志、报刊、棋类等活动用具。
二、室内的电器设备、书籍及娱乐设施等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操作、保管。景区职工进入“职工之家”参加活动时,须向
管理人员办理借阅、领取登记手续,活动结束后,须将书籍、娱乐工具交还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带出。
三、重要书籍因借阅时间较长,需带出活动室的,需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得超过三天归还。如有遗失则双倍赔偿。
四、室内各类书籍、各种物品电器设备、娱乐设施要留意使用,爱惜保护,如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五、持续室内整洁卫生,不乱仍废弃物,纸屑,不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
六、参加活动的人员应举止礼貌,有礼貌,遵纪守法,严禁任何人以娱乐为名,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七、景区大力支持各工会小组在“职工之家”活动室开展活动,但需报经工会批准方可。
八、职工之家活动室内的设备、设施要建立台帐,管理人员变动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九、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聚众闹事。如出现上述状况,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职责。
十、开放时间:9月15日起,每日中午:12:30—14:30开放。
篇9: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空调的使用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空调使用实行“部门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空调使用的条件
1、使用空调时应根据室外实际温度进行开启,即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外气温低于5℃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区无人预计一个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4、下班要提前30分钟关闭空调。
三、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
1、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2、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不得覆盖出风口,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3、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过滤网,保持空调卫生干净
四、空调室内严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为
五、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为的处以罚款30元/次。
4、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篇10: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三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奖励每次20元;
2.对商场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商场经营、 管理带来效益的予以每次5元奖励。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10元每次;
4其他对商场作出贡献,总经办给予奖励。
第四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五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
2. 商场总经办审核;
3. 商场总经办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
第七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一.发生以下情况给予口头警告;
1.员工上岗须着工装,佩戴工牌,工牌不得破损、涂改或符合佩戴规定。
2.女员工淡妆上岗,不允许浓妆艳抹,发型简洁自然,不允许剪怪异发式,染异色头发;留长指甲、染有色指甲油;男员工短发不得过肩,不允许留胡须和长鬓角;
3.员工上岗应穿深色皮鞋,鞋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女员工鞋跟你可过高
4.员工在营业现场化妆、照镜、扎头发、换衣服者、戴双耳环、大耳环或佩戴过多夸张饰品。
5.员工现场行走时须缓步、轻声、三步一步小跑、快、稳。
6. 店铺清洁用具、私人杂物不得同商品混放。
二.现金处罚;
1.员工上班迟到一分钟一元、迟到一小时按旷工、旷工处罚200元、早退50元、上岗期间到其它区域串岗发现一次10元。
2.员工上岗时踩或爬靠柜台、货架、双手抱肩或插衣兜者,坐着接待顾客20元; 3员工上岗时不得吃东西、嚼口香糖、将食物带入现场发现一次10元。
4员工上岗时不得看书报、听随声听、打电脑、玩游戏、玩手机、睡觉发现一次20元。
5员工在开店前必须完成准备工作,包括卫生清洁、换衣服、未完成每次10元;
6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处20元罚款。
处20元罚款。
8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处以50元罚款。并给予赔偿商场经济损失。 9占用、挪用商场财物;处予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除扣罚工资外,直接追究 法律责任。
10泄露或商场机密,使商场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处予500元的罚款。情节 严重者,除扣罚工资外,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11代人签名考勤的,处予双方各50元的罚款。
12.漏做计划,每样10元,(罚领班,领班自找责任人 )
13.收银区(开票台) 位于卖场中部,须保证视线的无遮挡;台面无杂物,抽屉和柜 子应放常用的物品(如当月帐本、护鞋用品,纸袋、少量陈列道具)并保持整洁,
出现问题一次10元。
三. 辞退
1.旷工当月累积三次以上,作自动离职。
2.违反商场相关制度经领导指出后不修正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第一次20元第二次 30元, 当月违反3次以上做辞职处理。
3同事间或上下领导间吵架、斗嘴,不听劝告或协调,扣双方当事人当月工资各100 元,相互打架斗殴者,扣双方当事人当月工资各200元。情节严重者,除扣罚工资 辞退外,直接 追究法律责任。
4开展工作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者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当月投诉3次以 上,确认属实者,加倍扣罚,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劝退或辞退。
5接到商场领导指令后推诿或实施不力,指挥不动者,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 扣当事人主管100元,当月违反3次以上者,辞退处理。
6自动离职或商场辞退员工当月业绩归零。
四:请假制度
1. 请假员工无全勤奖。
2. 请病假员工两天以内,不扣除工资。三天以上扣除当天工资,需出示医院病历证明。
3. 请事假一天扣三天工资,并无全勤奖。
4.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篇11:公司员工手册
一、每天早上提前二十五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二、开门时,必须经理或主管、当值日人员至少二人以上在场方可开门。
(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三、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四、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主管,若主管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主管或经理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五、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经理或主管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一天(35元/天),加班一天(35元/天加提成),旷工(50元/天)。
六、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为顾客导购,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七、凡遇供货商来货(或进货),必须先核查售价、进价再订价,方可标价,再上架,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期商品及被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超市造成损失者,由区域负责理货员承担一切责任。
八、服装、鞋柜组销售严禁。内部营业员收顾客钱单独到收银台为顾客交钱。必须带实物商品协助顾客到收银台交款。(营业员违反规定给以10元/次经济处罚,收银员违反规定给以1元/次经济处罚,严重不按规定,按当次收顾客实际钱数处罚)
九、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须与当日下班时间带离超市。带离超市必须让主管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开超市,(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十、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手机,携带手机必须关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接、打手机处以50元/次;私会亲朋友处以5元/次;等等)。
十一、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5元,迟到半小时扣除当天工资并参加当日工作,如不参加工作者视为旷工计算(50元/天)。
十二、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一经发现,给以此商品十倍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卖错商品价钱,谁出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收钱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十三、损坏任何设施(打价枪、条码称、等等)、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十四、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外玻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把各自负责区域商品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签到下班,(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十五、在工作方面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纪律方面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初次进行提醒,严重批评警告,展教不改报之经理签单处罚)。
篇12:2024管理规章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篇13: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切实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现就建立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是规范领导干部学习,增强自觉性、提高学习质量的有效手段;是促进领导干部端正学风,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干部的重要环节。建立这一制度,对于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全局进一步兴起理论学习的新高潮,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体系,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学习积极性,促进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考核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是全体干部。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1、学习的基本状况和学习态度。一是了解干部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的基本状况,包括学习计划的制定、投入学习的时间、学习的方式方法以及出勤率状况、完成学习计划的实际进度等。二是考核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看其能否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真正把理论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做理论学习的表率。
2、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主要了解干部的理论素质及水平。重点检查干部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地理论基本问题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国情、党史和中外近、现代史,现代必备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审计业务知识,同时考核干部掌握履行工作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
3、理论联系实际的情况。主要包括两部份。一是了解领导干部运用理论改造主观世界的情况,即看干部能否坚持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了解领导干部运用理论改造客观世界的情况,即看干部能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能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考核的基本办法
脱产理论学习的考核。副科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凡是在党校、干部院校进修学习,学习结束时,都要查行必要的考核,并作出写实性的书面鉴定。学习一个月以上的,还应进行考核,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班次和课程内容的要求,可相应把鉴定和考试成绩应记入党员学习登记表。
学习的考核。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结合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情况,集中研讨的发言质量,运用理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际效果和撰写理论文章或学习心得等情况。每年年底前,支部要对干部参加学习的情况进行抽查。
在职自学的考核。主要了解干部对规定的必读书目研读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所选其他书籍的学习情况,以及本人撰写调研文章、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情况。
要把理论学习考核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可结合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前考核或届中、届末考核,采用个人述学、群众评学、组织考学的方法进行。
(1)个人述学。指干部对自己的学习、运用理论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参加保种形式的学习,学习的内容、方式,学习的收荀和指导实际工作的成效,今后打算等四个方面。述学可单独进行,也可作为干部述职的一项内容。
(2)群众评学。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干部对班子学习理论、运用理解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制作考核表请干部填写等方式进行。
(3)组织考学。干部的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特别是运用理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核实。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考试结果的评定
对干部部理论学习的情况进行考核后,应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做好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核结束后,支部要及时将考核结果向干部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督促干部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自觉性
2、建立健全干部理论学习档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建立干部理论学习档案。理论学习阶段性考核结束后,要将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如实记入学习档案。
3、建立健全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中有关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规定,在干部考核时,应查阅拟使用干部的学习档案,并把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学习刻苦、理论联系实际、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表彰,特别优秀的要作为典型加以宣传;对不重视理论学习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对学风不正,同时考核结果被评定为较差档案且德才平平、没有明显政绩的干部,不能提拔作用,并视情况予以批评帮助。在干部考察材料中,要把干部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呈报干部任免审批表时,必须填写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未达到以《条例》规定培训时间要求的,应视情况作出暂缓讨论或先培训后上岗的处理。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把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抓好干部的理论学习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列为年度岗位目标的内容之一。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按照考核制度和有关规定,对照检查,确保干部理论学习落到实处,对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推进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工作。
篇14: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政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
二、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会计法、贯彻执行河南省公路财务管理办法。
三、正确制定、严格执行计划,搞好资金平衡。做到专款专用,不搞无计划项目开支,合理组织资金供应,切实掌握资金动态,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四、贯彻增产节约和经济核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执行省公路局颁发的费用开支标准,不准扩大开支范围。
五、坚持原则,严格开支手续,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执行开支审批一杆笔。
六、认真开展“增收节支”活动,节约各项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篇15:拆迁公司员工守则
职业道德
1. 敬业爱岗 遵章守纪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的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行业规则;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企业,爱护企业的荣誉,时刻牢记自己是河南能源的一员,一言一行代表河南能源的形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勇于同损害企业形象的言论和行为作斗争;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工作标准、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
2. 勤奋工作 学习创新
(1)刻苦钻研业务,苦练基本功和操作技能;精通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精通业务规程、岗位操作规范,不断提高分析、认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勤奋工作,干一行,专一行;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做一流员工;
(3)自强不息,坚持终身学习,不断充实更新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方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热爱工作,激情投入;珍惜岗位奉献期,在工作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3. 团结协作 诚信奉献
(1)弘扬团队精神,同心同德,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对待同事要互相尊重,真诚相待,密切合作,坦诚沟通;上下级互相尊重,上级支持下级,下级服从上级管理;
(2)为人诚信正直,不得弄虚作假,服从上级命令,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讲求诚信,信守承诺,不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3)以工作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奉献,努力营造心情舒畅、温暖和谐的工作氛围;
(4)精神饱满,积极向上;讲求素养,行为得体;富有爱心,关爱他人。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人生、对待工作、对待生活。
4. 关心社会 遵守公德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自觉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
(2)遵守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养成良好习惯,不做危害社会的事。见义勇为,抵制不良行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3)热爱生活,热爱家庭,自觉承担为人子女、为人父母的家庭责任,维持家庭的幸福美满。
(4)自觉做到人与环境的和谐。美化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养成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的良好习惯。
行为准则
1. 上班守则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按程序请假销假;提前到岗做好准备,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工作期间不闲谈、不串岗、不干私活、不敷衍怠工,不擅离工作岗位。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在班前和工作期间饮酒。下班前认真检查、总结,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2. 同事关系
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有始有终,如有合理意见可及时汇报。保持良好的同事关系。做到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不互相指责,不贪功诿过,不在背后议论他人,不拉帮结派,不传播小道消息。
3. 网络信息
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使用网络资源。未经网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软硬件线路及配置。不得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不得制作、复制、传播侵害公司名誉和妨害公司稳定的信息。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4. 保密守则
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守则和保密纪律,工作中不该说、不该问、不该看、不该记的,绝对不说、不问、不看、不记。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
5. 公共财物
爱护公司的一切财物,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对公司财物不能据为己有,离职时须按规定办理交还手续。
6. 业余生活
进行健康积极向上的业余活动,提升自身修养,促进身心健康。不参加“黄、赌、毒”活动,脱离低级趣味。
礼仪规范
1. 仪容仪表
员工着装应当遵循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的原则。进入工作场所和代表公司参加外部会议期间一律按要求着工装,佩戴统一的胸卡。男性员工要做到定期理发,保持清洁整齐,不宜留长发,不宜剃光头。女性员工禁止浓妆艳抹,勿佩戴过多饰品。
2. 行为举止
每天上班应以最佳的精神面貌出现于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排除一切不良情绪,以积极向上、热情乐观的工作态度示人。坐立行走姿势端正。工作场合与客户、领导、同事见面要点头微笑致意,使用礼貌用语。工作期间杜绝吵架、无理取闹等不文明行为。在办公场所谈话,要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宜,维护安静、严肃的工作气氛。
3. 电话礼仪
在接打电话时,应使用礼貌用语。要先道“您好”,并自报单位、部门名称和姓名。如拨错号码,应礼貌表示歉意,说声“对不起”;如接到打错电话,应客气告之。电话铃响三次以内应接听,如两部电话同时响,应及时接听一个后,礼貌请对方稍后,分清主次分别处理。未能及时接听的电话,要回拨电话,并表示歉意。对重要内容应复诵并做好记录。通话结束时,一般要等对方挂断后,再放电话。使用办公电话应简明扼要,声音不宜过高,时间不可过长。不使用生产专用电话谈与生产工作无关的内容。
4. 会议礼仪
开会时,应按要求统一着装。按会议通知要求,在会议开始前按规定时间入场,不迟到、不早退。进入会场,应按规定入座。没有规定时,应先坐满前排后,再依次往后排坐。
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或者是设置为振动模式。认真听会,做好会议记录,会场内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保持会场清洁。会议结束等领导和来宾离场后,再按次序退场。 保存好会议资料。对会议决议要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并按要求及时做好向上报告和向下传达落实工作。不打听和外传会议上未议定或议定尚未公开的事项。
5. 接待礼仪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迟到、不缺席。有客人光临时要有礼有节,热情接待,并主动询问其称谓、工作单位、来找何人、联系何事。客人需见相关领导时,接待人应首先征得领导同意,然后将客人带入指定场所。客人告辞时,要起身相送,并互道“再见”。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客观公正地评价人和事,不互相贬低,不触及同行机密。
篇16: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1、资金审批制度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
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篇17: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号召,促进我办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适应现代效能机关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理解 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现阶段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通过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与交流、学习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把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专家辅导、学习基本观点与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与决策论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组织管理
1、办党组全体成员为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中心组学习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办纪检组长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4、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秘书科科长和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担任。其职责是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负责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做好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五)几点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集中学习研讨一般每2月1次,每次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报告1篇以上。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要认真做好学习报告备案工作,每年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
要按年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专卷,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二、党课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讲党课制度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2、党课教员人选。办副县以上领导干部为党课教员。
3、教材使用。党课教材由各个党课教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授课。也可以根据、和等党建刊物,结合实际自行编写党课教材。
4、讲课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党课,讲课时间由教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学习的原则、内容及方法。党课教育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
教育内容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突出四项基本原则、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等;抓住“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思想实际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同时,党课教育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增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内容。
党课教员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使党课教育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在教育方法上,要把教育内容、要求和施教方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共性与个性结合起来,除教员讲授、灌输以外,采取党员互相研究讨论,民主议事,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6、组织实施。机关党总支应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定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课后,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巩固党课效果。
三、业务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通过学习,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机关干部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机关干部掌握现代化建设的本领,拓展各方面的知识,不断增长才干,解决好服务中心工作的问题。
2、学习时间:原则上集中学习为每月第三周星期五下午,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
3、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也可与窗口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由机关正、副科长轮流负责授课。
4、学习内容:文秘写作、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文明礼仪、纪检监察等相关业务知识以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学习要求:
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要以学习活动为载体,从学习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改进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增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逐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实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需求加大学习力度,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秘书科请假;学习期间因工作或特殊情况早退者,须经秘书科准假后方可离开;学习执行签到制度。
授课者应认真负责,精心准备。每年年底,将由全体中心管理办全体干部职工投票评选出3名优秀授课者,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自学制度
1、学习目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潜心学习各种知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化层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2、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四个方面内容为学习重点,没有完全掌握的集中学习内容和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重要内容。
3、学习要求:所有在职职工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名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单位总体学习计划,拟定个人的自学计划。原则上规定机关正县级领导每月读3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副县级领导每月读2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副调研员每月读1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科级干部每2月读1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一般干部职工每季度读1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坚持写读书笔记,每名干部职工每年自学书目笔记不少于1万字。
县级领导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党组书记负责督查,科级以下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督查组负责督查,并纳入干部年终评优考核。
篇18: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安全工作是公司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隐患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加强管理力度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每位员工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为确保员工、公司、客户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安全守则和防火措施。对于违反安全、消防措施和制度的人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使用效果好,能科学的指导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人员分头检查实施情况。
三、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执行情况,对上级安全部门的工作指示,应主动布置、检查,并给予大力支持。
四、深入现场,在检查作业进度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限期解决,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五、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必须走指定通道并佩戴保安部门发放的胸卡。
六、遵守吸烟的规定,严禁随意乱扔烟头、火柴棒,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七、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接通电线。必须将放置在蒸汽管路,散热器、加热器及热的管路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位置或用隔板覆盖。
八、严禁将有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场所,发现以上可疑物品或人员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工作。
九、保护宾客和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位员工的义务。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部门主管和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十、上下班途中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不得在机动车道或两人以上谈话并行,过往路口必须看清楚红、绿灯后方可前行,时刻注意天气变化,注意防雨、防雪、防雷电及大风天气对周边的树木、建筑物、水坑、电线杆等设施的影响造成的各种隐患。(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员工小心慢行)
十一、上岗前检查好操作中所需的工具是否能安全、正常运转。
十二、室内保洁员要注意水、电、登高擦拭,合理运用“小心地滑”标示牌。
十三、在需要使用化学药品时首先仔细看清楚说明书,是否对要清洗的物品有无不良影响,并在使用时不得低于两人操作。
十四、在使用专业清洗设备时(如:洗地机、吸水机、抛光机等)首先要仔细检查线路是否安全,按照操作流程使用机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十五、库区保洁员注意前后停车区域装卸货物行驶车辆的躲让等。
十六、外围保洁员注意高处坠物伤人。
十七、高位清洁(如:玻璃、天花板、出风口等)首先应将“工作进行中”标示牌放置于现场,一人扶梯一人清洁,作业期间应留意来往人员,注意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不能碰到人员并注意个人安全。
十八、高墙清洗,应将安全带保险绳拴在牢固点并掌握重心。
十九、如遇到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二十、要重视各项环节,结合自身安全工作经验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确保保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篇19:工地宿舍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篇一: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卫生、舒适的住宿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职工要注意个人生活卫生,每天要做到衣、被、鞋叠放整齐,生活用品统一挂入,保证室内整洁。
2、集体宿舍的卫生采用“寝室长”负责制,每天自行安排值日人员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菜、垃圾;集体场所的卫生工作人人有责,如生病应及时就医,传染病应及时回报隔离,如不及时汇报也不采取措施而传染给他人,应赔偿他人一切费用;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涂乱画墙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如发现损坏,则予以一定经济处罚。
3、非本项目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男女严禁混居,一经发现罚款50元/人次。非法同居送治安部门处理,亲戚、家属探亲影响项目不汇报,并由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4、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管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5、职工夜间加班,夜间加班回宿舍时也不影响他人休息,晚间睡觉熄灯的时间不得超过十点。
电话:
青岛永源城工贸有限公司
篇二:工地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保证职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居住环境,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宿舍管理委员会,严格制定安全保卫制,卫生责任制,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2、要根据生产班组合理安排住宿,并设专兼职服务人员,负责公共卫生,宿舍设施管理、值班及治安保卫生等项工作。
3、宿舍应坚固、美观、保温、通风、照明、防火、防潮湿、宿舍地面应硬化,墙面应刷白。
4、宿舍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并保持整洁、卫生、文明。
5、宿舍用电要符合用电规范,不准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接线,接电褥子,接灯和点长明灯。
篇三: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一、1人1铺(男女不同铺、二男不合铺)。
二、门窗玻璃铮亮。
三、床铺平整被褥叠四方。
四、床铺底下无脏乱物,鞋摆放整齐。
五、宿舍场地做到三无,即无尘、无烟蒂、无痰迹。
六、茶具饭碗应放在固定柜上,不随便乱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挂好或折好,安全帽成排挂在墙上,毛巾挂设要整齐。
八、不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等,争做遵守工地各项制度的模范。
九、宿舍内不准酗酒、赌博。
十、宿舍内不准喧闹,按时就寝、熄灯。
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XX项目部
2019年2月10日
篇20: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一、 不能在带电的情况下插拔任何与远教设备主机、外部设备相连的部件、插头等。
二、在远教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频繁地关闭或打开电源,不得随意移动和振动机器。如果电脑出现死机,应采用系统热启动和系统复位方式。如果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也需要至少关机一分钟后再重新开启电脑电源。
三、远教接收系统的电脑在使用时,如果硬盘出现嘎嘎响声时,应立即关机,要及时请专业人员处理,以保护硬盘及数据。
四、 不要用手触摸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荧屏
五、 电压过高或过低或是远程教育设备过载或失控时必须连接UPS电源等防护装置。
六、雷电天不能使用远教设备,并将电源插头拔下。
七、远教设备必须做好防尘工作,注意环境清洁。要及时清除设备上的灰尘等杂物。设备不使用或使用后,要用台布盖好。
八、远教设备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涤或清水。清洁机身时,要把(清洁柔软的)抹布拧干,不能把液体(水)滴入设备内。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的表面有保护涂层,除非必要,否则不用擦拭;擦拭时只能用沾清水的脱脂棉等擦拭。
九、远教设备长时间不用,要一个月左右开机通电运行一次,以使远教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十、当环境发生异常(如:火、水等)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必要时要将远教设备及时移出所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