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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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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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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在《新华书店》发现了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觉得很有趣,便赶紧买回家读了起来。

书中主要讲述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生活中,其实“奶酪”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也或许是一种生活的意愿等等;“迷宫”代表着你花时间寻求着的东西所在的地方,它可以是你工作的机构,也可以是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清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无法实现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甚至成为它的附属;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了它,或者它被人拿走了,我们将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伤害。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每个人在必须为自己的事业、生活做出选择时,必须充分地热爱自己喜欢干的事,热爱才会努力去钻研,努力钻研必会有作为;选择自己有能力干的事,选择一经确定,就要锲而不舍地去奋斗,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最小的事做起,努力做到最好,在这个过程中增长才干,树立信心。《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去追寻其他更新鲜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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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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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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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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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调皮、爱幻想的安妮了。

十一岁的安妮阴差阳错被绿山墙的马修和玛瑞拉兄妹领养。她爱幻想:把“林阴道”称作“幸福的白路”,把“巴里家的池塘”称作“闪闪的小湖”。甚至把玻璃门中自己的影子称作“凯蒂”,把山谷的回音叫做“维奥蕾塔”;她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虽然之前林德太太嘲笑过安妮,不过安妮也把她骂了一顿。看在马修的面子上,安妮愿意去向林德太太道歉。安妮这一彻底的道歉不仅让林德太太原谅了她,还使林德太太心花怒放,让她到花园玩;她很倔强:在学校的午后,吉尔伯特抓住她的头发骂她是“胡萝卜”,安妮很生气,拿起石板就往吉尔伯特的头上砸去,为此她被老师罚站。从此,她一直都不愿意原谅他。

但是故事的情节一波三折,安妮犯过许多的错误,但也在不断的改正错误。在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下,她快乐地成长。最后,安妮考上了奎因学院,并获得了埃布里奖学金,也原谅了吉尔伯特。

《绿山墙的安妮》让我懂得了要学会谅解别人,原谅别人,只有这样你才能交到真心朋友。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必须勇敢去克服它。还明白了我们在学习上要有一股狂热的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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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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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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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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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颇喜欢读散文,喜欢一篇篇短小的文章中去找寻自己似乎早已明白的“真理”。于是在“欣然有所得”,“自诩颇有见地”中得到一种阿Q似的自我满足。散文读了不少,可是给自己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却是这样一篇小文——《提醒幸福》。

幸福还需要提醒吗?它不是一种感觉吗?幸福是什么?是恋人相见时相拥而泣,是家人团聚时的觥筹交错,还是课堂上酣畅淋漓地演说……似乎都是幸福,又似乎都不是幸福。毕淑敏真的是一个走进人心的女人,她透过生活,关照人的心灵,是的,似乎从小到大我们都在接受的是一种“提醒痛苦”的教育方式。“别忘了多穿衣服”、“小心他是骗子”、“别骄傲”……一系列看似关心、关切的话语原来都在不经意间提醒着我们:生活处处是艰险,我们要理性地去面对,要有忧患意识。古语不是有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吗!在这样的提醒中,我们大人们、成人们忘记了告诉孩子,生活的主色调是幸福的丝丝缕缕,是由幸福的丝线编织成的流光的银河,幸福是需要被提醒的。

我们成人如此,我们的孩子也是一样。我们理所当然地站在有经验的大人的角度去关照孩子的世界,不要这样,不要那样,成功的时候不要骄傲……殊不知在这样的教育中,我们的孩子和我们一样陷入了一个体验即将到来的苦难的怪圈。孩子的思维模式在同化中感受到,我取得了成功并不是终点,我要担心的是我接下来要面对的苦难。下次我能不能同样取得这次的成功呢!

孩子是天真无邪的,与其教给孩子如何去恐惧未知的灾难,不如教给孩子如何享受幸福。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当幸福即将来临的时刻是需要提醒。幸福是一种心灵的震颤,它像会倾听音乐的耳朵一样需要锻炼。

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要对自己说,记住这一刻!心里就会泛起春的绿意;当幸福来临的时候,我们不妨也和身边的人分享,请记住这一刻!丰收的季节,先不要去想可能的灾年,我们还有漫长的冬季来得及考虑,不要管以后的风霜雨雪,让我们先把麦子磨成面粉,烘一个香喷喷的面包。

幸福并不与其他东西同步,它只是一种感觉。只有常常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注意幸福,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幸福的快乐!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在我的教育中,我也要改变自己,做一个点亮幸福的师者,不是让孩子在学习中体会痛苦,而是让他们从小就去发现幸福、体味幸福、感受幸福,我想这样的教育才真正是让孩子受益一生的教育。因为他们将比别的孩子更能体味生活、体味人生,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学会珍惜、学会尊重,在人生之路上充满阳光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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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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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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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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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学教师最容易见证的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可是有多少成人真正成长为心智成熟之人呢?在假期期间,我迟迟未动笔的原因来自于我整个假期期间读的这本书——《少有人走的路》。

在偶然上猫扑论坛,看到一个关乎自我成长的帖子,帖子中推荐了这本《少有人走的路》。上网搜索了下,这本书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连续上榜近20年,盛名不衰,好奇心的驱动下我辗转买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心理学家M·斯科特·派克,本书处处透露出沟通与理解的意味,它跨越时代限制,帮忙我们探索爱的本质,帮忙我们学习爱,也学习独立,归根结底,它告诉我们怎样找到真正的自我。

书中对我们平时有感觉,但却神秘的情感做出了详尽深刻的剖析,不仅仅有说理还有案例,让人看了不禁反思自我的生活:为什么要自律?揭开爱的神秘性,如何做才是真正的爱?成长与宗教有什么关联?

我是一名女性,毫无疑问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爱的话题。在此书中关于爱有这样一段论述:“古往今来,关于爱,有过各种荒谬的认识。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男女恋爱,尤其是把坠入情网当成是爱,或者说,坠入情网起码是爱的体现。”看到这句话,我不禁疑惑:难道不是吗?难道我误解了20多年?我想可能很多人都和我有相同的认知。看了后我才明白:每个人从孩提时代最初发育开始就会衍生出“自我界限”,这种自我界限能让自我产生安全感,并且有利于自身心理发展。可是永远活在“自我界限”中,只会给人带来孤寂,不欢乐。但大部分人还是渴望摆脱寂寞,冲出自我界限的牢笼。坠入情网,似乎能够使之实现“逃亡”,摆脱孤独和寂寞;坠入情网,意味着自我界限的某一部分突然奔溃,是我们的“自我”与他人的“自我”合而为一。我们突然冲出自我界限,情感就像决堤的洪流,声势浩大地涌向所爱的人,于是寂寞消失了,代之以难以言喻的狂喜之感。

坠入情网,是情感和心灵的退化现象,是一种幻觉。与心爱的人结合在一齐,跟童年时与父母相伴的记忆彼此呼应,这种感觉就和一个两岁大的幼儿,自认为能称霸世界一样不可理喻。现实会击碎一切。

影片《泰坦尼克号》中,Rose和Jack因为阴差阳错相识,彼此吸引,Rose跟随Jack在下等舱尽情舞蹈,跨出甲板上在船头感受海风,并与之坠入爱河。Rose和Jack之所以互相吸引,是源于他们的不一样,生活背景、经历、环境,这些不一样让Rose看到了与众不一样的Jack,在她内心本身就隐含着冒险的因子,想要离经叛道,想要在她的那个生活圈子与众不一样。他们打破了自我界限,触角互相融合,被吸引,产生冲动,想把活力乃至生命献给对方。泰坦尼克号遭遇海难,这场海难让这份感情得到永恒。

试想一下,如果船没有遇到海难,他们的感情还能维持下去吗?可能彼此生活环境、成长背景、思考方式都会成为这段感情发展的桎梏,最终无疾而终。真正的爱,必须要痛苦地打破自我界限,让自我的触角不断延伸,延伸到必须程度就会归于消失,而我们的心智就会成熟。爱能不断释放,自我与世界的区别也越来越模糊,最终我们与外在世界融为一体。这种爱会更加稳定和持久,也使我们更为满足和惬意。

诚如对爱的认识,每一种人生体验都会在挫折、痛苦中得到升华,仅有承受这种.种生命之痛,心智才会得以成长,找到真正的自我。静下心来,细心体会才能真正感受生命的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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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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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果不走到绝境是很难去回头对自己的生命进行反思的,尤其像李开复这样一直很优秀,身负盛名,被奉为青年导师的人,所以特别赞同他把自己身患癌症这件事当作是上天给予他的无上恩典,他说,“疾病是我的导师”。

当一个人的能力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就会被自己的能力所束缚,他会有一种一切竟在掌握的自信,而这种自信的极限就是忘记了自己也是一个普通人的根本,此时就会收到老天的狠狠的提醒。

“身体只好用一场大病来警告我,把我逼到生命的最底层,让我看看自己的无知、脆弱、渺小;也让我从身体小宇宙的复杂多变,体会宇宙人生的深邃和奥妙。”所以李开复先是发出了“癌症面前,人人平等”的感慨,经过反思惊醒,又进一步深入到“一切事情面前,人人平等”的领悟。

而星云大师对他的“人生难得,人生一回太不容易了,不必想要改变世界,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的提醒,更是让他幡然醒悟,“与其让千万人过目即忘,不如让一俩个人铭记在心。”

一向注重效率,想要影响力最大化的李开复痛彻心扉地反省自己,“我可能被太多成功经验冲昏了头,傲慢而不自知;也许我习惯了考虑效率,所以会推论每件事的因果逻辑,以结果导向与量化判断来衡量很多事,然后一步错、步步错,错到最后,连自己都看不出错在哪里了”。

他郑重提醒每一个每天身陷忙碌无法自拔的人们,“不要成为‘紧急’的奴隶,人的惯性是先做最紧急的事,但往往因为这么做,而致使重要的事被荒废。大部分紧急的事情其实是不重要的,而许多重要的事情并不紧急。不要把全部的时间都去做那些看起来‘紧急’的事情,一定要留一些时间做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情”。

疾病把李开复带到了生死关头,让他彻底明白,不管是谁都得依赖于自己“身体”而存在,不管是谁。

他才明白什么是对自己而言真正最重要的,这些从他书中一张张和家人朋友的合影就能看得到,“全世界和你最亲的人就是你的家人、你的兄弟姐妹”。而他对女儿们的教育态度也随之而改变,开始鼓励孩子发展自己的独特个性,挖掘自身内在的宝藏。

嗜欲深者天机浅,嗜欲浅者天机深,当一个人所有的欲望都变成一个“活着”的时候,就是他开悟领会天机的时候吧,“当我不再坚持‘一定要怎样’之后,生命中的活水就哗啦啦地流动起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缘分也一一展开。”“人应该顺应四时而生活,相信身体给你的信号,人体的运作是非常繁复而精密的,一个细胞里面的忙碌程度,绝不亚于一个纽约的运作。医生不会比你自己更懂你的身体,养成观察自己的好习惯”。

从做人的随缘,到耐心的跟自己的身体和平相处,李开复病后深深悟到任何人为的强求都是一种伤害,顺其自然才是根本,“生病之后,我更相信天地之间有一种无形的存在,也许是人类的集体意识,也许就是所谓的‘天地之心’,是一种宇宙意识吧!这些无形的力量,主导了世界的运行,让世间的一切,在一个平衡、和谐的节奏下缓慢展开、推进”。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一个人经历了生死,就会更懂得珍惜和感激,正如脸谱网首席运营官谢丽尔·桑德伯格悼念亡夫时所言:“我学会了感激。对那些我从前习以为常的东西怀有真正的感激——比如生命”。李开复也是如此。

与死亡的擦肩而过让生性乐观幽默的他放下了一切重负,重新审视那些一直在身边的珍贵情谊,与父母妻女兄弟姐妹的,与朋友同事的,甚至是与网上的有缘人的,甚至是与阳光、空气,大自然的,最后他送出了对读者最美好的祝愿:追随己心,感恩一切,幸福生活。

从与死亡交手开始,李开复在书中奉上了他的病中感悟,以及自己对“最有价值的人生”的思考,他承诺自己健康,珍惜和家人朋友的相处,这位被推上闪闪发光的讲台奉为青年导师的英雄人物,终于放下了固有的执着,看到了一切繁华的本质,“我才发现,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是,我彻头彻尾地舍本逐末,把最要紧的事搁到最后,却把人生最弥足珍贵的时光,浪费在追逐那些看起来五彩斑斓的泡沫。”

经历了病痛的折磨和死亡的考验,他在父亲灵前哭泣忏悔:“我对自己挺失望的”,小时候曾经因为犯错他对父亲说过同样的话,现在,他后悔自己没有能更早、更深刻的理解父亲,只是父亲当时温和回应他的声音犹在耳畔:“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让自己失望了”... ...

《向死而生》整本书与其说是自传,毋宁说是一本发自肺腑的忏悔录,每个人都能从中读出属于你自己的深切感受,当然从书中我们也看到了李开复本人在死亡面前从惊恐到逐渐超然的转变,一种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姿态。

当一个人身处绝境无法自助时,就会祈求神灵和一切冥冥中有着无限能力的外在力量,其实,所有一切因果皆在自身,记得曾经在老家的一所古庙里看到过一副对联:若不回头难替你救苦救难,如能转念毋需我大慈大悲,以此送给开复老师,祝他健康快乐,也送给所有在滚滚红尘中颠沛流离,摸爬滚打的我们,时刻提醒自己,欲海无边,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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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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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尔海姆,维特结识了很多人,大人和孩子。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信任他,愿意把各种各样的事都讲给他听。孩子们的热情,他们表达各自需要时那种天真坦率的表情让维特尤其感到高兴。他觉得在尘世间只有儿童的心离他的心最近,并认为“每天像孩子一样过活的人是最最幸福的人”。每当他在一旁注意孩子们,通过一桩桩小事发现他们有朝一日必定会具备的一切美德和力量的萌芽,每当他从执拗之中看到孩子们未来性格的坚定和倔强,从任性看到他们今后应付人世风险时的轻松自如与达观幽默时,他便会感到这一切在孩子身上是如此完整,“并未被人教坏而变质”。维特认为在孩子身上所具有的天真应该成为大人们学习的榜样。他觉得自己在孩子们身上能够得到更多的欢乐,认为“对待孩子,应当像神对待我们似的”。这种对童真状态的留恋正是维特的本性所在。

维特所追求的是人的自然天性的解放,但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环境却是一个腐朽、顽固、庸俗、鄙陋的黑暗现实。环顾四周,维特找不到一位志同道合的知己好友,他深深感到自己的孤立无援,但又无力改变什么。在C伯爵组织的宴会上,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维特,对维特的到场深感不满。维特对此深感气愤,最终迫于压力不得不推出宴会。他的才能为他找来的是非议和践踏,而这一切只因为维特放弃了等级的偏见。

就在维特感到闷闷不乐,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时候,他在一次乡村舞会上结识了贤淑、善良的绿蒂。绿蒂的出现仿佛在他面前了一扇希望之门。在与绿蒂的交谈中,维特发现绿蒂很有个性。维特认识到:绿蒂正是他苦苦寻找的知己。自爱她身上维特感到心灵的沟通的快乐,他想:“我能在她身上找回我的世界”。绿蒂纯洁的黑眼睛,生动、富于魅力的双唇和清新、闪烁着无邪气质的脸颊迷住了维特的整个身心。他认为绿蒂是他在丑恶的社会中发现的真正的美,是他在绝望、冷酷的现实中发现的灿烂希望。

在维特看来,绿蒂是质朴、纯真的人的自然本性的体现,是他美好理想的化身,与是他便对她寄予了全身心的热爱和崇拜。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绿蒂早已有未婚夫阿尔贝特。是‘阿尔贝特是维特的好朋友,为人虽然平庸但却十分善良。在世俗的沉重压力之下,绿蒂虽然内心深爱着维特,也很同情维特在现实中不幸的处境,但她无力挣脱平庸的生活圈子,更无力维特采取反抗行动,走上反叛家庭的道路。她宁肯屈服于世俗而牺牲美好的爱情与理想。爱情的失败再一次让维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的理想再次遭到重创,他重新论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孤独无助。

当然在维特身上有着无法避免的先天性致命弱点。他憎恨周围死气沉沉的生活环境,对理想充满了热情,但是一旦理想受挫,他便会坠入绝望的深渊,无力自拔。他的愤慨仅仅停留在孤独的伤感这一层面,要不就是想用锋利的刀子捅进自己的心坎,割破自己的血管,就此死去;却无力采取行动改变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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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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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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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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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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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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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这个成语讲的是:有个对吹竽一窍不通的人叫南郭,他在齐宣王吹竽的乐队里面混,因为乐队有两三百人,所以他没有被别人发现他不会吹竽。一天,齐宣王去世了,齐湣王当了国王。齐湣王喜欢听单人吹竽,他让吹竽的人轮流吹给他听,南郭只好偷偷逃跑了。

南郭在齐宣王还在世的时候可以说是如鱼得水,国王换成齐湣王的时候却漏了馅,只能逃之夭夭。

比如在学校,有些同学老师让背课文他不背,老师让全体背的时候他在里面滥竽充数,老师让一个一个背的时候,就露出了马脚。

所以说没有名副其实的本领,只能混得一时,混不了一世。滥竽充数,是无法逃过时间的检验的。我们千万不要学习南郭先生,只有努力学习,认真学习,练出一身真实的本领,你想滥竽充数也用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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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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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这本《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从爱它的名字开始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奇,所以我买下了它。没想到,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它是我最钟爱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写。在他的众多作品中,都将地理学与文学融合到了一起。《八十天环游地球》也是如此。这本书就像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必经九九八十一难那样,福克先生和他的仆人走欧洲,过非洲,越亚洲,跨美洲,沿途利用了轮船、火车、马车、游艇、商船、大象、雪橇等一系列交通工具。途中,印度食人部落的追杀、香港和烈酒的迷幻,太平洋飓风掀起的巨浪,美洲土著人飕飕过耳的枪弹,却都未能阻拦福克先生的环球计划。这位像木头一样生硬、像数学一样刻板、像钟表一样严肃的英国绅士,只是一丝不苟地实施自己的计划。他所真正重视的,并不是输赢,他只是要向世人证明: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可行性。最后,他终于成功创造了这一伟大的奇迹。

这部小说成功地塑造了主人公福克先生这一极具个性的人物形象。对于他,我除了敬佩就是尊敬。这位深居简出、寡言少语的英国绅士,与俱乐部的会员们打赌自己能用八十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当我读到这一段,心就像被重重地敲了一下。当时就在思索,不管他到底能不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他能有这种想法和勇气就很值得我学习了。但同时,我的脑海里又浮出了一个问题:他为什么敢拿身家性命去打赌呢?读完此书,我才豁然开朗。那是因为一八七二年的他知道地球是圆的,那是因为他敢于拿赌注以外的全部家当即两万英镑去做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路费,那是因为他熟知沿途舟车等交通状况如自己的掌纹,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他具有惊人的意志力与决心,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为了捍卫绅士的尊严,他甘冒一切风险,不畏一切险阻。他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位人物格外引人注目,他就是福克先生的仆人——万事通。他也与福克先生一起环游了地球。他聪明、伶俐、一心保护主人、维护主人而且还非常勇敢,我非常喜欢他。说起来万事通还真是功不可没啊。要不是他跑向教堂得知他们其实早到了二十四小时,福克先生打得这个赌就输了。

我还想谈谈书中福克先生的妻子——艾娥达小姐。无疑,她是非常幸运的,也是幸福的。她没有殉葬,是万事通救下了她的生命。说她幸福,是因为她在和福克先生环游世界后,她嫁给了他,有一个好归宿,我真替她高兴啊!

《八十天环游地球》交给我的是勇气;《八十天环游地球》交给我的是毅力。这本书不仅有极高的科学价值,还有我最珍重的纯洁、道德价值和精神力量。初升的太阳将晨光洒满我身,我带着书,站在阳台。被晨光沐浴就像被知识沐浴一样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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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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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游地球,对我们来说遥不可及,可在19世纪70年代就有人环游过地球,而且仅仅用了八十天……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非凡的智慧以及最重要的超群细心,和仆人路路通一起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福克先生的细心是众所周知的,而我的粗心也是人人皆知的。我和他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记得那是六年级上学期的一次数学测试,由于我粗心大意,考了99分,只因其中一道题的单位名称忘记写了,我与满分擦肩而过。我后悔莫及,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这么粗心呢?语文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让我们把正确的拼音用横线划出来,可我稀里糊涂地在正确的拼音上面打了个“√”。唉,3分就这样白白地被扣掉了。考卷发下来后,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埋怨自己太粗心。像这样粗心的事在我身上还有很多,我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了。和福克先生的细心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

不过,我现在正在努力改掉这个令我头痛心烦的坏毛病。同时,我也总结出了一个道理:若想事事如意、一帆风顺,就必须细心,不能有一丝马虎,不然就像工程师那样,算错一个小数点而最终导致十分惨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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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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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很难,很苦,很累;所以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福贵和他的牛“福贵”一起回去时,福贵嘴里念叨着“有庆、二喜、家珍、风霞、苦根。”我哭出来了,这是一个老人以他的方式纪念、寄托已经离他远去的人,一个又一个亲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在动乱的社会,埋葬一个又一个的亲人,目睹一个又一个被死神无情夺走的生命,还能如此平静的把自己的一生,一个悲惨但却再也回不去的故事,讲述的淋漓尽致,他成功的活着,在精神上,活着很好,他不再痛苦,他可能就这么悄悄的,那一天就能与亲人团聚了。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不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懂那个时代,但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人心里想活着的欲望,亲人离去的痛苦,独自一人活着的孤独,如野兽一般的人性,是最基本,也是你我都拥有的,无论过多久,那种最原始的感触就是最深的感触,无论跨越多少时代,多少国家,他是最好的历史,最复杂、痛苦的中国变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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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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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巧克力大蛋糕我是我,我姐姐是克拉拉,我们是姐弟俩。我们喜欢吃冰淇淋,我们也喜欢吃大蛋糕。妈妈为了招待客人,买了一个大蛋糕放在冰箱里,我们都想吃,可妈妈不让,小姐姐克拉拉太聪明了,想着蛋糕可能会变质,趁着妈妈出去的时候,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以尝尝蛋糕是否变质的理由,把大蛋糕吃了个精光。因为吃得太多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撑得肚子疼了,其实蛋糕没变质,是我们太馋猫猫了。

这个故事说明我们太淘气了,但是我的小姐姐克拉拉太可爱了。

今天叔叔没有钱,我的叔叔叫托尼。我和克拉拉非常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们,因为他总是给我们钱,让我们去街角买冰淇淋吃。一天,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见到托尼叔叔时,他的脸上失去了笑容,因为他今天没有钱了。于是,我和克拉拉就打碎了我们的储蓄罐,拿出我们的欧元给了托尼叔叔,因为,我们不想看到托尼叔叔的脸上没有笑容,我们也爱托尼叔叔。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是有爱心的孩子,你们说是吗?看着看着,仿佛我也进入了他们的世界,这本书太好看了,你若不看的话,会后悔的哟!

里面有很多我难忘的故事,其中有个是双色狗的故事很好玩,小姐姐克拉拉和我把小狗嗅嗅染成了前一部分是金色的,后一部分是黑色,金色是克拉拉染的,黑色是我染的,我们按照自己的想法染了嗅嗅,给嗅嗅带来了很多害处,也被爸爸妈妈说了一顿。

最后,我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什么事情都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不一定有好处,应该多征求别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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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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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朱自清是位诗人,也是一个散文家,又是一名学述界的学者。

《荷塘月色》算的上是名篇,使人久久不忘,就在于写出了景致。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煤路”读到此处,我的脑际中不知不觉的浮现出一条小路,曲曲折折。

“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这一句话看似矛盾,并非矛盾,朱自清先生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描写的,使人耐人寻味。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直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泻字用的极好,如果换成我们的话,可以用个散落就已经不错了。它值得我们去学习。

“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此段运用了对比手法。使人情不自禁的想起夜空中悬挂的月亮的月光使黑影也变得斑驳起来。

《荷塘月色》中有许多地方还运用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甚至梁元帝的《采莲赋》也被朱自清运用到恰到好处,结尾还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

《荷塘月色》写的好。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写得很好,他虽然只活了50岁,但是散文领域留下的遗产,值得我们去学习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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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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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妈妈给我买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作者是曹文轩,里面有四个小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埋在雪下的小屋》这篇文章,令我感动至极!

这篇文章很长,却描写的栩栩如生。文章的主人公是大野、林娃、森森、雪丫,他们住在雪山脚下的一个村庄里,一天早晨,四人追这一着鹿跑上了山,由于大声吼叫导致引起雪崩。在大雪涌来之时,他们躲进了旁边的一幢小木屋,但由于雪大而堵住门口,雪崩停后,出不去了。十天里,他们一直被困在小木屋里,饥饿,疾病,寒冷轮番考验他们,他们却毫不退缩,他们中最大是大野才十四岁,最小的是雪丫,只有8岁。他们在木屋里做了不少心理斗争,他们想出去,男孩们为了出去,拼命地挖雪,而雪丫在角落里朗诵诗歌,大野是大哥,他摸到了罐头,就和大家一起分享,后来他们几个犹如落在了死神的魔爪中,最后他们凭着坚定的意志活了下来,也靠这种意志走了出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大野很团结,大方。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自己摸到了一瓶罐头,就和大家一起分享。还在大家丧失信心的时候鼓舞别人,让他们坚强起来。别人生病的时候,他把屋里唯一一个毛毯给他他人。林娃是个很自私的人,被困在屋里的时候,大家都很饿,他自己身上明明带有一块腊肉,却不舍得和别人分享,在面对比自己小了四岁的雪丫时,他选择了自己独吞。

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不经过努力,不经过和死神顽强的斗争,怎能活下来。我们在任何危机的情况下都要乐观面对一切,不要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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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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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的诅咒是德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20xx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20xx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阳出来了,武士复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阳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性、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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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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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皆平凡,而在这平凡世界里又有着许多平凡亦或不平凡的人或事构成。他们犹如这宇宙中最渺小的尘埃,脆弱而又微不足道。在寒假中我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它向我们阐释了这平凡世界中平凡而又顽强的人的存在。

此书以孙少平、孙少安两人的生活经历为主线,描写了六十年代的生活景象。孙少平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农村人,是一个刻苦用功的莘莘学子,是一个内心有些自卑却又用知识打破常规奋发向上的,有着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

仔细想想,孙少安身上似乎也有一些少平的影子,他十三岁撑起遥遥欲坠的家,用他并不强壮的臂膀撑起家里的一片天。他没有旧社会的顽固思想,虽然没有多大的知识,却用的他勤劳智慧,踏实能干,不屈于所谓的革命而开拓出一片新天地。

再想想看,全文是否又穿插了一种苦难中的磨砾?上天像一个精明的商人,给你一分勤劳与智慧,就搭配给你几倍的苦难。

孙少平从在县立高中的自卑与不安的少年,到后来的煤矿工人,他的那份钢铁般的意志力。来源于他对世界的认知和他的苦难经历。他若不是儿时苦难,又怎会刻苦努力奋发读书。他若不是家中几经变故,又怎会波折不断,奋力拼搏。苦难呐,你就是人生的一本进取书!

一首歌中这样唱道:“我曾经跨过山和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道出了平凡世界里亦或不平凡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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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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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这个题目就觉得新鲜,也有许多个问题。那我们就带着新鲜感和许多问题。

本文讲了一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去找宝藏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生命吸引生命、还有和心沟通、爱是转化和完善世界之魂的一种力量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圣地亚哥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牧羊少年。一、牧羊少年一般不会看书,也不爱看书。但他会、也爱看书。二、牧羊少年只负责养羊,与羊没有感情。但他的生命竟然和那些羊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就是因为感情。感情居然可以把两个人并和成一个人。这让我有些吃惊!三、他做牧羊少年的理由于平常的牧羊少年不同。他是因为想四处飘游,多走几个地方。大部分的人做牧羊少年的理由是养活自己。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为圣地亚哥对羊群好,所以羊群才对他好。他对羊群好在于,给它们充足的水和草,认为它们能听懂他说的话,给它们读一些给他留下的书籍。羊群对他好在于,羊群了解了主人的作息时间。

无论学习什么,只要努力了,都有收获。有一次,我学画画,开始我的作品还不行。我因此画了许多张,日积月累,我画的画终于好看了!

这本书既好看又让我学到了东西!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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