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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读后感(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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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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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路遥的人生之后,心情有点沉重,路遥人生读后感1。有时候真的觉得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当我们旅途不顺时应该怎样调节;当我们面对这一系列的艰难抉择时,我们该怎么办;在一些诱惑面前我们,是否能够把握好自己。人生这条路曲曲折折,走得越长,我们从中学到的东西越多,领悟得越多。

《人生》一书叙述了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他与两个女人之间的事情构成了书的一个发展线索。我个人比较喜欢刘巧珍,她美丽善良、贴心,处处为所爱的人着想。当高加林是一个老师时,她站在旁边默默的关注他,虽然很爱他却不敢表达,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当爱的人被人顶替了教师职位回到家种地时,看着他在山坡上拼命挖地把手弄伤之后,心里很心疼,给他送药水;当加林提着馒头到县城卖时,她在一旁悄悄的观察着他,心里很替他着急,当加林一个馒头都没有卖出去时,她帮他卖..........这些行动都深深的打动了高加林,他俩开始谈恋爱。恋爱中,有一次他俩在草堆中谈话,巧珍对加林说“当我们结婚之后,我要让你像在学校一样,过星期天”,还有一次她到县城里看着爱人的被子薄,便说要给加林续棉花..........这些我们都可以体会到巧珍对加林无私真挚的爱。对于巧珍,我是十分的佩服,一个女人到底有多大的胸怀才可以这样默默的付出,可以苦自己,却不愿意自己所爱的人受苦,处处为爱的人着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爱的人。

对于高加林我有恨也有同情。恨他无情的抛弃了真心真意他好的人,同情他来来去去最后又回到了黄土,落下一个不好的下场。他是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高中毕业生,自信、有抱负、有思想,毕业后当上了民办教师,但是被人不公平的顶替了。他的心里很不平衡,是巧珍慢慢的安抚着他。给予了他无私的爱,让他感受到快乐。但是当他进城工作之后,渐渐的觉得自己与巧珍有差距,开始抛弃在农村的相好。记得那次巧珍到县城看他时,对他说他家里的猪生了十二个猪娃,被老母猪压死一个.......他表现出反感,不耐烦,这预示着这段感情快走到了尽头。加上黄亚萍对他的热烈追求,他更是动摇了。黄亚萍是一个城里的女人,有知识有文化,大胆、开朗活泼,对高加林穷追不舍。她与高加林之间有共同的文学爱好,这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最后高加林无情的丢下了巧珍,投向了那外一个女人的怀抱,我想换做现在的一些人也会这样做的。但是就像我们说的一样,任何事情有得必有失,有人告发了他进城工作是靠关系。他又回到了生他养他的那片黄土地,所有的东西顷刻之间又没有了,原有的爱人早已离开,邻居视他为负心汉。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世上没有后悔药,一切已来不及,只能认命了。我们不能把这些全怪罪在他自己身上,造成这种结局的也有社会原因。我们面对他这种情景时,也不敢保证不会像他那样做。在现实面前,有好多事情是被逼无奈。

到现在为止,看过路遥的好多作品,对《人生》和《平凡的世界》感触比较深。作为一个南方人,不太了解陕北的文化底蕴。但是黄土高原千沟万壑的印象是很深的。《人生》给了我很多想法和启示,其中有句话特别好“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是啊,人生这条路需要我们好好的走,要记得曾经对我们好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做事要凭自己的良心,不能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变化,保留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在面对一系列艰难抉择的时候,好好的想清楚,不要伤害那些深深爱你的人,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机会,但是它还有可能会得到,有些人我们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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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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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学生片片段段记录下来。这些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由他的学生编写,后来记成了《论语》。

我们会觉得,《论语》好像没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很多是就事论事,里面也很少有长篇大论的文字,几乎每一则语录都很简短。其实,无言也是一种教育。

我们都说孔子是圣人,圣人就是在他生活的土地上最有行动能力,人格魅力的人。孔圣人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在大地上生存的信念,他这样的人一定是从我们的生活里面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来,而不是从天而降的。

与西方不同,中国哲学系崇尚的是一种庄严、理性和敦厚之美。《论语》中孔夫子的形象,就是这样一种审美理想的化身。

在孔夫子这个形象身上,凝聚着他内心传导出来的饱和力量。只有当天地之气凝聚在一个人心中的时候,它才能够如此强大。这是一种力量,我们如果学会了提取锻造这种力量,我们就能够获得孔夫子那样的心胸。我们看到孔夫子的态度非常平和,而他的内心却十分庄严。因为其中有一种力量——信念的力量。孔夫子是一个特别讲信念的人。

宋代开国宰相赵普也曾经说过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与敬仰。

子曰:“天何言哉?4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孔子对他的学生说:“你看,苍天在上,静穆无言,而4季在轮转,万物生长,天需要说话吗?”《论语》的终极传递就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夫子正是以此来影响他的弟子。

大家知道,儒家理论的核心和最最精髓的东西,除了“恕”字以外,还有一个字就是“仁”。

孔子的学生樊迟曾经问过孔子什么叫仁?孔子只回答他两个字:“爱人”。爱别人就叫仁。樊迟又问什么叫智?孔子说:“知人”。了解别人,就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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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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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小兵张嘎这篇课文,我更深切地感到祖国今天美好的日子是来之不易的。张嘎的童年是在枪林弹雨中度过的。

正是像他一样的革命先烈不懈的奋斗,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红领巾,也染红了飘扬的五星红旗。抗日战争时期,小男孩张嘎就是生活在冀中白洋淀的。在炮火连天的战争年代,小兵张嘎面对敌人,不屈不饶。

今天,我们有幸成长在新中国,新中国给了我们和平,安定的读书环境。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拥有着幸福美好的生活,可是遇到困难就止步不前,都没有脚踏实地去克服困难。一天晚上,我做完作业已经九点多了,可妈妈还要做家务,我想:明天还要值日呢!于是我睡觉去了,现在我一想起这件事,我就感到羞愧。

小兵张嘎的故事永远值得我们怀念,他的性格和精神值得我们现代少年儿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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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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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观看了一部爱国主义教育片《小兵张嘎》,影片主要讲了张嘎从普通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八路军小战士的历程。给予我很多启发。

最初,嘎子和他的奶奶相依为命,是个懂事的孩子,每天都帮奶奶做事。之后,因为日本鬼子杀害了嘎子的奶奶,还抓走了在嘎子家养伤的八路军老钟叔,所以,嘎子变成了一个痛恨日本鬼子、渴望加入八路军的少年。后来,嘎子终于加入了八路军,并且在部队受到了教育和锻炼,使他成为了一名机智勇敢的八路军战士。

看完《小兵张嘎》这部影片,再回想一下自己,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张嘎虽然出身贫寒,却十分坚强。他没有贵重的玩具,没有美味的零食,他也不可能受到教育,可以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学习,他的童年是在枪林弹雨中度过的!但是生小兵张嘎读后感450字活的苦难并没有让他退缩,他变得更加坚强和自信,更加乐观与勇敢!拿自己和他一比,真是天壤之别,我显得是多么渺小。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现在我们有幸生活在这样没有战争的时代,生活的条件变好了,父母、老师对我们关怀备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呢?还有什么理由在生活中的困难面前气馁呢?

如果我们都能像嘎子一样勇敢地挑战所有困难和挫折,不达到自己的目的誓不罢休,我们就能战胜前进中的一切阻碍;战胜所有困难;战胜所有不可能完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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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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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跟朋友约定一起读李开复的新书《向死而生》,之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一为找到一位可以畅快分享读后感的书友,二为给自己勇气翻开这本书,三为督促自己不断的阅读。

这本书买回来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去看,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读它的勇气和状态。这就不得不要说一说另外一本书《此生未完成》,当时读完《此生未完成》让我心情压抑了几天,所以对于此类书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我才能一直读下去。因为于娟的书是依据于日记后期整理而成,所以全书更多的是从发现生病到离开人世的一种记录,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生的执着和对过往的反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我的身体也出了问题,所以对于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过往生活习惯的反思很是感同身受。读完《此生未完成》之后,它督促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注重身体的调理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但是当我认真读了之后,才发现两本书是大大不同的,有人评论说这是李开复的又一本心灵鸡汤,但我更觉这是劫后余生之后他送给他自己的一本未来规划。最初看的时候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更希望的是能从这本书中再次找到那种感同身受,好让自己再次调整作息,再次重视自己的身体;我更希望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他与病魔作斗争的经验和方法。但是在这本书中都没有,所以我甚至以为自己花钱买这本书不值。但是当我坚持把整本书看完,才发现这本书想表达的正是它的书名---向死而生,既然战胜了病魔,就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死,如何过好生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李开复一直都是一个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上天宠爱的人。有人说他都得了癌症,还能称之被上天宠爱?我觉得正是上天宠爱才让他早早发现自己的癌症,才让他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从而有可能活的更久。有多少人死在突发疾病上,一点改过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偶尔的疾病是身体给我们的信号,我们要感谢这些信息,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健康!!

记得李开复有一本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这也是他的人生目标。在生病前他一直坚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最大化影响力”、“世界因我而不同”,生病之后他才发现:人生难得,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自己,包容自己,让自己更美好的一个过程吗?

最后借书中的一段话送给自己和所有看到这段话的人-------“不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身份地位高低,只要每天都有进步、有成长,不必改变别人,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对人真诚平等,这就足够了。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如此,世界就会更美好,不必等待任何救世主开拯救。”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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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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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把《小团圆》看成虚构的小说。整部书,字里行间,张爱玲都在用平板、单薄的声音叙述者她一生前三十多年的流水帐。所有她小说里的人物,在她的生活中都找得到原版。她所知道的可以写的亲朋都被她写光了。对于故事以及人物,她似乎缺乏想象力,不过也应了那句话“小说来自生活”,闪光的是她的文字,也只局限于早年作品。进入五十年代后,她的文字逐渐干瘪,可能与自身际遇不好有关,忙于生存,而且生活在没有母语环境的地方。最关键的是自闭幽居,乏人来往,只好闭门造车。全靠她早年的名气挽救了她,不然那几篇如同嚼蜡的小说怎么会有人看。

看的人也不过是在窥伺她。如同看如今这部《小团圆》。

《小团圆》重复了许多她从前的东西,又一次被写出来,而且完全撕去面纱,可能都是些压在她心底噬咬着她的往事,不吐不快。因为一生从来没有获得过真正的爱,无法安然看自己一生时光就此流逝,所以必须写出来,白纸黑字,也让那些使她的人生黯淡无光的丑人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她曾说她是嘉宝的信徒,可事实上她完全不是。嘉宝从不曾谈论自己。张爱玲从出名前就非常喜欢谈论自己(十七岁时的作品《天才梦》),出名时更是无所顾忌地写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比如《私语》)。她晚年深居简出,是因为中年以后的自己确实无可暴露,也许是自卑。从她的许多文字可以看出一直跟随她的某种虚荣,她不善于交际,但很喜欢引人注目。在她那冷漠自私失色的成长背景中,她母亲一直是她瞩目的亮点。所以她母亲和她父亲离婚时,惨淡中她竟然觉得得意,因为那时候离婚的人少,她的至亲出了这样的事,就象那时候某家出了个科学家一样骄傲。她母亲到香港她的大学去看她,她和母亲没有话可说,但她最遗憾的是当时四周无人,她因此无法炫耀她美丽洋派的母亲。

她母亲大概与国内八、九十年代那批刚刚接触到西方文明、滥用自由的部分女性一样,作为最早一批娜拉,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到手的豪华自由,从一个男人到一个男人的床上,胡乱度过一生,最后黯淡收场。这样的母亲曾经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虽然年纪越大,她越恨她母亲)。但她又远缺乏她母亲的交际手腕与漂亮面容,一方面极其自卑,另一方面极度羡慕,同时又觉得自己站在一旁看清了一切,好像很理智,凡事自己拿主意,因此也不可能听得进旁人的言语。实际上事到临头,她仓皇失措,完全无防备,只能布偶一样让人摆弄。

胡兰成就是这样趁虚而入。而且游刃有余地同时玩弄着其他女性。

最后她从胡兰成那里得到的不过是妇科检查报告里的一句“子宫颈曾折断”的诊断。

就是这么一个让她可以“低到尘埃里的”男人。

胡兰成固然没有爱过她。她后来遇到的男人没一个对她真心。桑狐与她同居三年从来没考虑过和她结婚。她为赖雅堕胎,最痛苦不堪时,赖雅竟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啃烤鸡。

她倒不是想在这作品里为自己粉饰,所以经历的都写出来,只不过在现在才出版,许多可以视为惊世骇俗的东西已经很平淡了。但我觉得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柯灵这个人。很久前读过柯灵声情并茂的《遥寄张爱玲》,文章娓娓道来柯灵和张爱玲的相识,他如何发现初出茅庐的文坛新星,如何为她在当时低气压环境下执意出名的举措担忧,又对她在他落难时的救援如何感激。好一个温儒的书生。可是《小团圆》里,他不过是一个在她不得志时落井下石对她进行性骚扰的低等男人。难怪张爱玲没有回应他文~后那篇深情呼唤。张爱玲的记忆力非常好,尤其对人性最卑劣的地方。

这本小说可能只对很熟悉张爱玲作品的人有吸引力。它的文学价值并不会很高。张爱玲即使在她的全盛时期,也只是言情小说作家群里的佼佼者,她有天赋,但从来没有成为大家。

而《小团圆》这部结构松散,充满平淡的喃喃自语的小说,我看完后,也只能叹息着说一句:“很傻,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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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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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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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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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 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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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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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梓帆《世说新语》是由南朝宋刘义庆等文人编写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里面的小故事有一千多则,每一篇小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或获得财富,应当经过自我的诚实、努力。而华歆呢却总想着不劳而获,对于有着华丽车马的贵人十分羡慕,而把自我应当做的,努力读书提高自我的本事,实现人生目标忘到了脑后。这样的人喜欢投机取巧,为到达目的,什么坏事都能做得出来。所以,管宁看不起他,选择了和他断交。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爱贪小便宜,爱慕虚荣,总想不劳而获。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事要专注,不能三心二意。“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学生,我们上课时必须要提高效率,珍惜课堂的每一分钟,认真听讲,及时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学习之余,还能有时间做自我想做的事情,提升自我的综合本事。而我们身边有些人,却不懂得之个道里,课堂上尽管一声不吭,但始终处于游离状态,什么也没听进去,还不得不靠课后很辛苦地花很多时间低效率地补课。

就拿“管宁割席”一文来说,这篇文章讲述了两件事,其一是,三国时期的管宁和华歆在一齐锄地种菜。他们看见地上有一片金子,管宁把金子当作瓦片一般,视而不见,依旧挥锄种地,而华歆却想要拿起来,据为己有。其二是,两人在一张凉席上读书,有华丽的马车经过,管宁不予理睬继续读书,可是华歆却丢下书本跑出门外凑热闹。管宁于是割席和他绝交。

“学弈”这篇文章也同样令我印象深刻。弈秋是全国最会下围棋的人之一。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人专心致志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虽然看似在听,心里却想着有天鹅飞来,要拿弓箭去射它。即便两个在一齐学习,效果却天差地别。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的资质有差异,而是因为做事的专心程度不一样。

《世说新语》中尽管都是一个个小故事,可是都蕴含着很深的哲理,让我们感悟很多,真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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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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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续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样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乡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险了,就派了云雀——约翰去通知他的聪明伙伴——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约翰飞呀飞,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市——纽约,就开始催塔克和亨利动身了。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车,来到了康涅狄格州。来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画面,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柴斯特的树桩,安息了下来。为了拯救小动物的家园,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才拯救了草原,这个办法是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连夜赶造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淘宝”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伦的妈妈开始怀疑有松鼠同他们的东西,最后,他们成功的淘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块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废墟上面。后来,人们发现发现了这堆废墟,同时也发现了这个牌子,他们的市长维西说,要保留这块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没有破坏了。

我觉得塔克很聪明。塔克是唯一想出办法的一个人,他让草原恢复了原貌,他让草原不受破坏,也不让艾伦伤心,也不让她领着那些小朋友伤心,还不让草原的小动物们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不动脑筋的人是想不出办法。塔克就是爱动脑筋,所以就想出来了一个那么好的办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办法,所以就说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书,不过还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写的很好,很生动;我还总是觉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点。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惊讶的是一只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么好的办法,不用说老鼠是想不到的,何况有时候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觉得塔克很聪明,我真的觉得这本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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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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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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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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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呱呱落地之后,我们便沐浴在幸福之中,有父母的疼爱,有爷爷奶奶的宠爱,有朋友的关爱……然而《陈情表》中的李密从小便遭遇了诸多不幸,父死母嫁,大小和祖母相依为命。祖母长期卧病在床,李密端茶匙药从来没有停止过,面对新朝的优厚待遇,他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所以他选择继续的侍奉祖母,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从而放弃了高官厚禄。自古以来,圣人提出“忠孝”为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对待国家要忠心,对待长辈要尽孝道。所以“忠孝”不能两全,自古始终是“忠”在前,而李密却选择了“孝”。“忠”是对一个人的高标准要求:“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李密能以“乌鸦反哺”精神引导自己做一个尽孝之人,对年老多病的祖母不离不弃实为可贵。

其实仔细想想,人这一生当中最悲哀的事莫过于“子欲孝而亲不在”了吧?!李密是幸运的,毕竟在他想一尽孝道的时候,还有一个祖母可以让他去孝顺。

“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不忘根本,报答亲情。不禁让我深思,我带着父母的关心、爱护走过了16个春夏秋冬,在带走父母爱意的时候,我是不是该留下一份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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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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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的寒假生活开始啦,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安琪拉那涅第写的,它构思新颖,内容丰富,品味出众,是我们青少年读者的良师益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外公和男孩托尼诺的故事,托尼诺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他天真可爱,活泼好动,勇敢坚强,还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孩子。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有一个不平凡的外公。托尼诺还具有丰富的想象力且善于观察和思考。在他外公的悉心教导下,他学会了听樱桃树的呼吸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外公还教托尼诺如何与动物相处。托尼诺看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他却很坚强勇敢。随着时间的流逝,外公一天天年迈,有一次,当地政府修路要砍倒他们家樱桃树的时候,托尼诺挺身而出成了捍卫樱桃树的小英雄。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仅喜欢书中托尼诺的勇敢、坚强,还喜欢充满智慧的外公,他向往自由宁静的生活,不顾托尼诺妈妈的反对,搬离城市而住在乡村,住在乡村他就和能他心爱的动植物们在一起,过着简单的生活。我希望将来有一天也能有这样一种美好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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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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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我看完了《新故事大王(小精灵的秋天)》这本书。

其中有一篇故事,让我笑得肚子都疼了。这个故事就是《“立体香”电台》。故事讲了有一个立体香电台,“您”点播,就可以闻到各种各样香味。果然,大家闻到了花香、草香、锅巴香、豆香、枣香、鲜鱼香、豆腐香、青菜香、沐浴露香、米饭香、山芋香、饼子香等等,千千万万种香都能闻到。有一天,黑猩猩播音员说,该播出苍蝇先生点播的烂柿子香了。苍蝇们闻到了,一起说:“太香了,太香了,实在是太香了!”而其他动物被这股烂柿子味道熏得倒下了,有的动物中毒了。小兔打电话给黑猩猩说,得治治苍蝇这个害人货,它们可恶到了极点,大家被烂柿子味折磨得半死半活,我小兔非把它们也好好教训一下,不半死半活不行,甚至来个全体苍蝇大死亡!现在,我点播高效灭蝇剂!收音机里发出一股浓浓的灭蝇剂,虽然把苍蝇全部熏倒了,可是,其他动物也是昏头昏脑。只有戴着口罩的猪医生没有倒。猪医生拿着一大包药,急忙赶往电台,请播音员帮忙。药味播出去后,动物们打了几个喷嚏,都好了,纷纷来向猪医生道谢!

苍蝇是个把臭味当做香味来点播的坏家伙!小白兔呢,是个不动脑子的急性子!猪医生是个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医生!

通过阅读,我体会到了,做任何事情,特别是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一定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例如:自私的苍蝇把难闻的烂柿子味赞美得“太香了,太香了,实在是太香了”,可是害得大家连喊“臭死了”,这样的举动要不得!假如我们也犯类似的错误,例如上课大声嬉笑,下课追逐打闹,影响他人学习和安全,那就要不得了!

我喜欢猪医生的热心举动,是他及时为大家减轻了痛苦,虽然在大意中,“没有关掉苍蝇的电台”,“ 苍蝇们大概也救活了”,可是他仍然是好心办事,和“没有脑子”的小兔不一样!动物们纷纷向他道谢,受之无愧呀!为大家排忧解难的猪医生真了不起!

文中的小兔犯下了一个不小的错误,因为急于报复苍蝇,也把“闻众”们害苦了!他的举动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不能只顾一时痛快,而不计后果。这样做事情,往往会适得其反,或者事倍功半。

暑假里,我坚持每天读书、看故事,感受阅读的快乐,既增进了自己的见识,通过思考,还明白了好多道理。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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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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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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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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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短短只有两个字,但许多人却理解并不到位,并难以做到,包括我。读了《埋在雪下的小屋》后,我对坚持有了更深层、更广泛的理解。

这篇小说采用了故事顺叙和回忆插叙的手法,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内容令人感动。它主要讲述了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个小伙伴到雪山里追捕一只小白鹿,在一间小木屋里歇息时,不料一起喊叫的声波引发雪崩,积雪掩埋了小屋,他们被困住了,期间虽然他们产生了一些矛盾,但一直坚持挖雪,终于打开了一条通道,最后大野为了救大家而牺牲了,其小伙伴十天后重见天日。 他们在黑暗、饥寒交迫和缺少工具的环境下坚持挖雪来寻找逃生的通道,就在毫无希望时他们仍然没有放弃生还的欲望。这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求生本领带给他们的坚持。

我被他们正确抉择坚持方向、求同存异的精神所震撼。四个孩子中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8岁,他们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成功处理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和挑战,最后正确选择了应该共同坚持的目标,相互理解、互帮互助、齐心协力地挖雪,直至最后成功。

四个孩子中,最大的是大野,他非常果敢,懂得关心他人,森森病了,大野就让他躺在床上;林娃很冷,大野坚持把自己的衣服脱给他穿;又饿又累时大野仍然拿着木头奋力挖雪,直至倒下牺牲大野是个好哥哥,这个小男子汉的行为可歌可泣!他的坚持是团结友爱的体现,让其他伙伴们获得了重生!

生活中,我们需要学会坚持、乐观、坚强、团结。诚然,我们不太可能遇上大野他们的经历,但在一个个集体生活和学习的小事中,我们遇到困难时应该团结协作、迎难而上、坚持到底,直至最后的胜利。

《埋在雪下的小屋》中小伙伴的成功生还告诉我们,不论遇到什么困难,生命最重要,没有迈不过的坎;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地做,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不被困难所吓倒,勇敢地往前冲,总有一天奇迹终会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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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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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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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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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诺千金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很多道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受到了启发。

这个故事讲的是秦朝末年,楚国有一个叫季布的人,他这个人性格耿直,而且非常讲信用,只要他答应的事,就一定努力做到,因此他受到许多人的尊敬和称赞。他曾多次率兵打败刘邦,所以当刘邦当上皇帝时,便下令捉拿季布,可是,大家都想保护他,起初他躲到朋友家,过了一段时间,捉拿他的风声更紧了,他的朋友就把他的头发剃光,化装成几个奴隶和几十个家丁一起卖给了鲁国的朱家当劳工。

朱家主人很欣赏季布,于是专程去洛阳请刘邦的好朋友汝阴侯滕公向刘邦说情,希望能撤销追杀季布的通缉令,后来刘邦真的赦免了季布,还给了他一个官职。有一个和季布同乡名叫曹邱生的人,他一向喜欢喝有权有势的朋友来往,于是托人写介绍信给季布,希望能和季布认识、来往。可是季布一见到他就反感,不想理会他。可是曹邱生面对季布讨厌的神色,像什么事也没发生的继续说:“你知道我们都是楚国人,人们常说‘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句话是我到处宣扬你的结果,可您为什么总拒绝见我呢?”季布听完曹邱生的话,非常高兴,改变了态度,将他当做上宾来招待。

一诺千金告诉我们两点道理,一点是我们为人处世,与人交往,要讲究诚信,即诚实守信。第二点是诚信待人往往可以使他人也成为讲诚信的人,这是更高境界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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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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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和狼的故事》这一篇课文我读完之后让我感触很深。

《鹿和狼的故事》主要写的是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很想让凯巴伯森林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于是他下令吃鹿的狼,可是森林中没了狼,鹿越来越多,没有那么多东西给鹿吃,有的鹿饿死了,有的鹿得了疾病死了,还有的鹿失踪了……这篇课文还告诉我们要尊重世界上所有的动物。

其中这篇课文中最触动我心灵的是这一句话;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这句话让我明白了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生命中的角色,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我们不能随意的去破坏它,改变它,这样会违反大自然的规律。违反大自然的规律,我们就会像罗斯福总统那样好心办坏事。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律。

上了这一课我明白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以违反的,不然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遵守大自然的规律,让我们的世界变的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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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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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日记是一位美国作家杰夫金尼写的,书中把小屁孩每天做什么都描绘出来,很生动、幽默。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人物:

1、 格雷:本书男主角,想当作家,喜欢玩电子游戏;

2、 格雷老妈:一家之主;

3、 格雷老爸:护着格雷的弟弟,不喜欢让格雷在家玩电子游戏;

4、 罗德里克——格雷哥哥:常常欺负格雷,喜欢乐器;

5、 曼尼—格雷弟弟,他做什么事情爸妈都护着他;

6、 罗利—格雷死党:和格雷是最好的朋友。

主要内容:

到了圣诞节,爸爸妈妈都让我们写愿望贴在任何地方,罗德里克的愿望是:1、新鼓,2、新的小货车,3、变小的脑袋

曼尼的愿望是一个玩具杂志目录上的全部东西,连巨型马达小汽车之类贵的要命的东西都圈起来。

我的愿望就是这个叫“古怪法师”的电子游戏光盘。

我看见有一大堆礼物在圣诞树下,我开始寻找,可找不到我的礼物,可曼尼的礼物就像打劫过后的强盗一样非常的多。

我又去了了罗利家,他送我一辆“大轮子”,我想到一个用罗利送我的大轮子找乐子的办法了,我一个人从山坡上骑下来,另一个人千方百计用球砸中对方,他从车上摔下来。

罗利做下山第一人,我来做投球手,要击中目标比我想象中大的多,再说我也没有怎么练习,每次罗利冲下山后,要花十分钟推车上坡,罗利不断吵着投球手要换人,让我来做骑手,我可不笨,那玩意儿时速35英里,而且没有刹车踏板。不管怎样,今天我一次也没有砸中罗利,但我总得找点活干,打发掉假期。

读小屁孩日记,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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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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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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