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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别人名义投资入股会有风险吗(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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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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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2、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3、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1、每名合伙人各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缴付。若在签订本合伙协议之日起三日内未履行出资义务,视为放弃合伙人身份,自动退伙。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2、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各个合伙人对所需资金具有相同数额的出资义务。各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为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之日起三日内。若不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该合伙人安装自动退伙处理,按该笔出资之前本合伙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清算。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须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责任,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时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

因资金困难而出现的后续出资作为合伙企业的实缴纳出资,各合伙人按原始出资和后续出资确定实际出资数额。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1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3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合伙人对自己在经营行为中的欠账直接负责,与其他合伙人无关,若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清算账目的时间周期内追回,由对外赊欠的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补足欠账差额部分。补足差额的时间为本合伙企业对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后三天之间。如果不能按期补足差额部分,按自动退伙处理,资产清算以核对账目前的资产为准,差额部分在清算时予以扣除。

本合伙企业每周的周日为对账时间,由全体合伙人核对本周的经营情况,计算盈利或亏损情况。出现盈余的,予以分配;出现亏损并影响实际经营的,确定各合伙人的后续出资份额。

第4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成为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同的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果成为了与本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人所得利益由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予以追缴并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配,并向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第5条本合伙企业因对外经营业务出现招待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时,具体负责该事务的合伙人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才可以办理,报支时需要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方可向财务人员报支。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6条 因本协议其他合伙人的工作性质所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合伙人。该合伙人的工资标准为每月元。其他合伙人仍然具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第7条每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该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有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8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方可决定;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

八、退伙问题。

第9条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合伙人不得自行决定退伙。如无下款约定事由退伙的,可以按照退伙前的资产进行清算,但退伙人须向另外两名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是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如该合伙人所得财产还不足支付违约金部分的,退伙依然有效,但该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分得合伙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期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其他合伙人侵犯合伙企业的财产的。

第10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而退伙的,在承担违约金后,还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11条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12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3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侵占合伙企业的财产的;

第14条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的合伙人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合伙企业资产。但经人民法院查实上述情形存在的,该合伙人丧失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资产的权利,并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第16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各个合伙人经协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17条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18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其他规定

第19条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0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三年,自各合伙人签字按手印之日起计算。后续经营问题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合伙企业的在三年内经营情况予以确定。

第21条本合伙协议一式三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2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合伙人签字并按手印:

合同签字按手印即合同成立的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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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境外投资服务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服务,全文共 1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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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境外投资服务合同样本

服务单位: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客户: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

鉴于乙方拟从甲方处获得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的咨询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1.2 “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传真方式签订的《投资咨询服务协议书》;

1.3 “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1.4 “香港及境外股市”指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种和美欧等主要市场的交易品种。

2.服务种类_________(投资建议短信+持股免费诊断+分析传真/电子邮件)。

2.1 乙方委托甲方就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意见及建议;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价值分析意见及建议。

3.服务费用,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费用。该等费用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以_________形式向甲方支付。

4.责任及义务

4.1 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b)甲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d)甲方应对咨询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伤亡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 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他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 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者建议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乙方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进行的相关投资的盈亏,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7.3 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或建议之内容,向其他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8.2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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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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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拓,提高_____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双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个体)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经营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银行帐户,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每方各执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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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知识产权入股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知识产权,全文共 1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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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专利权人: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区域合作人:____________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 ____________,专利号:____________ ,专利发明人:____________。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在 ____________独家生产(含)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直辖市)。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进行销售;如果在乙方能完成甲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乙方可在 ____________独家生产。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 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 ____________万元,以技术入股,提成产值的 ____________%作技术转让的形式进行联营生产。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术成本费 ____________万元,到位三日后进行新产品调试生产,并陆续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甲方负责 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销售时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____________%的定金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拒绝生产供货。

6、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甲方协助乙方组建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化组建,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____________%,提成____________ 年。

7、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一、 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成本费 ____________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生产合格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生效 ____________日内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乙方应给甲方适当奖励。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可负责 ____________%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前也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____________%的定金后,方可生产供货。

6、乙方产品的价格定位,应在生产成本价的基础上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则价位过高会影响销售量。

7、乙方应积极在 ____________地区扩大再生产,其建立分厂、分公司、集团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____________%,提成 ____________年。

二、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术成本费____________ 万元到位后____________ 日内,如果不能调试或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应 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技术成本费全额退还。(注:合格产品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由甲方负责将产品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产或放弃生产,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与需货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三、 条约

1合同期瞒,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如继续合作,可另议。

2合同期瞒,乙方如继续使用专利人肖像和名誉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费,费用另议。

3 有效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日止。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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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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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助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所出资金额用于投资资本市场(股票、基金、期货、风投等),由乙方全权管理,在操作上具有完全独立的决策和执行空间。

二、甲方出资金额封闭期为一年,起始时间________截止时间________。

三、甲方出资金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四、风险承担: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必承担风险。

五、利益分配:甲方将获取年利润收入____%。

六、协议的终止:甲方所出资金额封闭期为____年,为便于乙方操作和安全启动交易,资金从签约日期起____年内禁止出金,半年后如非甲、乙方本人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应尽可能的不出金;如果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必须终止合同的,则按照事情真实情况而再行商谈,可作考虑。

七、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条款自签订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八、为了尽量保证投资安全,出资方和管理方责任人应互换身份证复印件和出示近照。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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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风险代理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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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 的全部事宜(包括诉讼方式和非诉讼方式)。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 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取证、提起诉讼、调解、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欠款;代为以其他非诉讼方式处理委托事项。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丙方及本案其他当事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利益,保证甲方债权诉讼时效的延续性,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超过诉讼时效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乙方垫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货款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 %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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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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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西涛律师担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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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投资经营酒店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酒店,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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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二方就投资合作经营餐厅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原资产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原 应收、应付由甲方负责结算清楚。

二、甲、乙二方在投入资本金后各追加投入资金________________元,追加投入的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改造及流动资金备用。

三、由于原 实际投入资本远远超过协议折合资产,故在甲、乙二方合作经营期间,分红总红利超过贰佰万后,再次分红前先按分红总红利的10%抽出甲方损失(抽出损失不超过贰拾万)。

四、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甲、乙二方合作投资经营 ,作为股东各投入资本金________万元,各占股份比例的50%。其中甲方名下有小股东________和________,乙方名下有小股东 和 ,餐厅一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及较大方案和决策,甲、乙双方及甲、乙双方名下的小股东都有发言权和知情权。

五、甲、乙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六、甲、乙两方经营餐厅期间的收益、亏损以二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分配(收益、亏损分配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号开始核算)。

七、未尽事宜二方共同协商,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二方及餐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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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共同投资基金合同[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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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 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fob铁路装车 d.管道输送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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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投资联盟顾问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服务,全文共 3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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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以下简称:本项目)营销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服务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按月为本项目提供营销服务,并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自至(共计个月)。

三、服务内容根据项目开发的进度及目前的市场环境,制订总体及阶段营销推广的工作,包括:项目营销计划、定位调整和宣传推广建议,各阶段的销售计划安排等,为销售的开展提供可实施的指导性的总体战略和策略,为各阶段的工作确定方向。

具体内容如下:

1.营销主题设定根据市场环境、产品特征、目标市场需求特征、目标消费者特征和企业特征,制定出能贯穿始终的营销主题,提炼反映项目核心价值的卖点,提升项目的形象价值,使整个推广活动具有核心和主线。

2.整体营销推广策略根据项目具备的内外部资源,制定控制全局的营销策略,包括对项目诉求方向、表现基调、整合营销推广、销售节奏等各环节工作的整体控制。

3.各批次入市时机建议根据对市场的变化预测、项目工程进度的安排和企业回笼资金需求,确定项目各批次的入市时机。

4.营销阶段策略根据客户的认知规律、对市场的变化预测,将整个营销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使每个阶段各有工作目标、侧重点,使工作思路更为清晰、更有针对性。

5.价格策略制定销售价格策略,使之更具有市场的竞争力,更能体现项目的价值。

6.整合推广策略制定促销、公关宣传策略;根据媒介的特点,制定媒介投放策略;制定推广初步预算。

7.各阶段销售计划安排制定项目销售各阶段的工作和计划,贯彻和落实项目各项策略方案,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产品和消费群。

8.营销执行计划制定结合项目的定位和营销推广策略,制定项目整体营销推广工作计划和各阶段营销工作计划,协调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媒体制定的推广计划、推广主题、公关活动计划、媒体计划等。

9.对营销推广服务供应商的选择建议协助发展商选定营销推广服务供应商,并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

10.协调项目进度计划和实施协助发展商协调工程、设计、广告、公关等公司的进度计划与销售工作计划的关系,并提出建议,以利于销售计划的按时实施。

11.配合和监督广告公司制定的广告策略计划及执行 在广告策略计划制定及执行过程中,协助甲方监督和审核相关的内容,包括广告策略和广告创意,广告计划,广告预算,宣传和销售资料等,并提出相关建议。

12.销售价格的拟定及调整包括对价格表制定,付款方式的制定,价格优惠方式制定提出相应的建议;在销售过程中,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销售情况的变化,提出价格调整的建议。

(所有价格的制定,最终以甲方审核确定为准)

13.销售现场组织包装建议布置销售现场建议,组织设置销售路线;对销售中心的设计及装修方案的建议;销售资料准备建议,销售相关配合单位人员安排建议等。

14.销售阶段的监控和管理对销售现场及外出行销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根据市场的反应情况及时有效的调整营销策略等,最终实现项目的销售目标。

15.销售现场的辅助管理包括销售现场的组织,客户访问接待,营销活动的配合执行;现场销售人员辅助;即时事件的处理;

16.销售控制协助甲方做好销售进度监控、即时对推售情况(户型与价格)的控制,并及时调整;每天进行内部销售总结,检讨销售情况,及时反馈销售信息;

17.广告执行监控和调整包括广告品质监控;投放效果监控;广告策略调整监控;月度广告预算监控。

18.客户跟踪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做好到访客户的跟踪;客户来源及构成分析;客户意见分析及处理。

19.竞争对手跟踪分析对竞争对手的新推的产品、价格、推售方式进行跟踪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对新增的竞争对手调查分析。

20.制定短期的促销方案根据市场特殊变化,制定短期促销方案,并落实执行。

21.市场跟踪及分析跟踪和调查市场变化、每月提供市场变化分析报告。

22.策略调整及建议根据市场变化的情况,对销售的策略进行及时调整,根据前期销售情况,对后期产品的营销提出相关建议。

四、服务收费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含税)小写:元。

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营销服务费:元整(¥)。

2、付款方式:服务正式开始后服务费用每月底结算当月服务费,并于下月5日前支付乙方。

甲方将服务费及时付给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正规的服务发票。

五、服务方式为服务路通·沁园项目,乙方实行项目小组工作制,小组的组成由乙方负责,报甲方确认,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小组主要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实行驻场服务,驻场人员如下: 上午10点,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乙方项目组主要工作人员、驻场工作人员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如因特殊原因实在无法出席的,需提前一天告之甲方。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正。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对乙方项目小组人员不满意,有权提出更换,直至双方认可为止。

3、乙方完成的所有方案,经甲方签字认可并付清应付款项后,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与乙方第一对接人为

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资料,但乙方不得将此类文件被泄露给第三方,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交给第三方。

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款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7、由于甲方工作需要,需乙方配合出差或指定乙方单方出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但所报费用必须合情合理。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甲方第一对接人为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的驻场人员及人数驻场,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如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除以上人员,乙方工作小组其余人员不驻项目现场,但应甲方要求,需积极配合,要及时掌握项目风格、工程进度及销售进度。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作出调整、修改,直至双方认可为止。

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须征得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未得到甲方确认,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并积极主动地参加双方约定的工作沟通协调例会,并于每月最后一周向甲方提交上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表,并按计划提交相关方案,以便更好地推进服务工作。

5、乙方需提交的所有方案等资料必须经过自行审核、校对、打印并由项目总监签字认可后,方可提交给甲方进行沟通。

6、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对外宣传资料上享有署名权。

7、合作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对广告推广合作单位进行管理。

8、按甲方要求参加各种方案论证会并及时提供客观意见及建议。

八、保密条款

1、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漏。

乙方因自身宣传之需而采用甲方资料(含图片、文字等)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合作期间,双方都不得传播对对方不利、不友好的言论。

3、如乙方违反保密条款中的项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合同的履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九、违约和解约条款

1、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5%;

2、非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

服务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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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应聘投资公司简历范文

范文类型:求职应聘,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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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来的不断学习,以及同事、领导的关心和帮忙,个人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状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以踏实的工作态度,适应办公室工作特点

办公室作为企事业单位运转的一个重要枢纽部门,是单位内外工作沟通、协调、处理的综合部门,这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繁杂性。由于我们办公室人手少,工作量大,我和其他同事共同协作、共同努力,优质高效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这一年里,遇到各类活动和接待,我都能够用心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与同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计较干多干少,只期望把领导交办的事情办妥、办好。

二、加强学习,注重自身素质修养和提高

我们务必具有先进的观念,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才能适应未来的发展。因此,我透过网络、书籍及各类文件资料的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能从单位大局出发,从单位整体利益出发,凡事都为单位着想,同事之间互帮互助,并持续融洽的工作气氛,构成了和谐、默契的工作氛围。

另外,我还注重从工作及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认真学习文秘写作、档案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学习,取长补短,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对办公室工作,能够提前思考,对任何工作都能做到计划性强、可操作性强、落实快捷等。

三、坚持做事先做人,努力做好日常工作 为了做好日常工作,热心为全局职工服务,我做了下面的努力:

1、出勤方面,每一天都能提前十到二十分钟到达办公室,做好上班前的相关工作准备,并能及时打扫领导的办公室等。

2、公文处理过程方面,严格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程序办事。发文时,能严格按照拟稿、核稿、会签、签发、印制、盖章、登记、发文等程序办理;收文时,按照收文登记、拟办、批办、分送、催办、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没有出现错误的公文处理事情。

3、纸张文档、电子文档的归档整理方面。在工作中,我个性注意对纸张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将有用的及时保存、归档,对于没用的及时销毁。因为很多文字性工作都是电脑作业,所以我在电脑中建立了个人工作资料档案库。并于每周星期五把工作过的资料集中整理,分类保存,以便今后查找。

4、关系处理方面,在工作上能做到主动补位。并能与其他各科室人员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保证整体工作不出现纰漏。在工作中我自己确定了一条工作原则,属于自己的工作要保质保量完成,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的配合其他人员能完成的也要按时完成,做到了主动帮忙、热情服务。

四、严格要求自己

在工作中,我努力从每一件事情上进行总结,不断摸索,掌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为自己还是新同志,在为人处事、工作经验等方面经验还不足,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我都能够做到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请教,学习他们的长处,反思自己不足,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我时刻提醒自己,要诚恳待人,态度端正,用心想办法,无论大事小事,我都要尽最大潜力去做。在平时时刻要求自己,务必遵守劳动纪律、团结同志、从打扫卫生等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信念,来对待所有事情。

五、存在的不足

1、在本职工作中还不够认真负责,岗位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存在自我放松的状况。由于办公室的工作繁杂,处理事情务必快、精、准。在这方面,我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在作会议记录时,没有抓住重点,记录不全,导致遗漏一些重要资料。

2、对工作程序掌握不充分,对自身业务熟悉不全面,对工作缺少前瞻性和职责心,致使自己在工作中偶尔会遇到手忙脚乱的状况,甚至会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错误。

3、缺少细心,办事不够谨慎。文秘工作是相对简单但又繁多的工作,这就要求我务必细心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思路缜密。在这方面,我还不够细心,时有粗心大意、做事草率的状况。

六、今后努力的方向

1、今后在工作中还需多向领导、同事虚心请教学习,要多与大家进行协调、沟通,从大趋势、大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2、务必提高工作质量,要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职责感。在每一件事情做完以后,要进行思考、总结,真正使本职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尤其是要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善于自我反省。

3、爱岗敬业,勤劳奉献,不能为工作而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应付,要用心主动开展工作,摈弃浮躁等待的心态,善谋实干,肯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

4、平时需多注意锻炼自己的听知潜力。在日常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等场合,做到有集中的注意力、灵敏的反应力、深刻的理解力、牢固的记忆力、机智的综合力和精湛的品评力;在办事过程中,做到没有根据的话不说,没有把握的事不做,不轻易许愿,言必行,行必果。

5、要注意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潜力,以便为景区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为本职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一年内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办公室的工作比起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我认为自己从思想认识上、业务及理论知识上有了明显提高,这些进步是与全局新老同志们对我极大支持和帮忙的结果离不开的,从老同志身上我学到了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从充满活力的新同志身上也为我增添了用心努力、奋发向上、勤奋工作的信心和力量。在此,我从内心深处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敬,也真诚地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局领导、同事们能对我一如既往的给予关怀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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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投资风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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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_____________元,乙方实际出资_____________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该出资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已全部到位。

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第三条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第四条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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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投资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服务,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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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

电话:

日期: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日期:

协议有效期:

本次协议双方共投资金额  元,资金用于网站建设3个共 元,名片 个共 元,车身广告 元,微信公共平台

双方签字:甲: 乙: 剩余资金( )暂由乙方保管,双方另行签字后决定。

甲、乙双方本着同心协力,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双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甲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占49%股份,乙方以技术方式占51%股份,双方以信息技术宣传“宜昌跑腿,三峡旅游包车,宜昌同城快递”业务,并委托给第三方收取信息费。

二、股份利润分配仅限通过投资广告宣传和技术手段而取得的“宜昌跑腿,三峡旅游包车,宜昌同城快递”减去成本的利润,不包括电脑,手机,和其他甲乙原有客户或业务的利润,若想增加双方其他业务股份,另行协商

三、每项投资由乙方提出方案,双方签字后执行,双方在签字后,不能以任何借口撤资和回收资金。

四、在合作期间,乙负责技术和广告,甲管理的日常宣传和投资。双方都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

五、项目开始运营后,按手写收据或发票等相关证明为依据,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月结,盈利双方按股份分成。

六、甲乙双方将租车或包车等相关业务介绍给第三方,必须与第三方签署免责协议,若未签署免责协议,后果由直接介绍人承担。

七:甲乙双方原则上不能绕开第三方,而私自承接宜昌租车或包车的业务,若出现任何后果,均与对方无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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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投资建设项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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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

鉴于:

甲方拟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和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总投资超过预计______________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___年___月___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一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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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自然人投资入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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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的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特制定本协议各条款;

二、本协议所有参与者系自愿参加;

三、本协议为组建__________而制定。

四、本协议规定投资额度按__________章程相关条例执行;

五、筹集的资金打入福__________的专用账户内,公司成立后转入新公司账户;

六、所有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

七、所有款项的用途及有关__________的投资事宜,对所有投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投资即为__________的入股本金,投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

九、如本协议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

十、本协议公布后三日之内,将在__________招开投资人会议并举行投资活动,选举__________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建__执行机构决定并报投资人全体会议备案;

十一、本协议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资人全体会议或董事会决定;

十二、执行机构主要工作有:

1、制作福建__项目商业计划书;

2、精心挑选合作的投资人;

3、与投资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4、组织重点投资人到__________实地考察;

5、协助与投资人的谈判;

6、负责起草相关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董事会决议等。

7、协助安排签约仪式。

8、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

十三、本协议规定,原则上执行机构不能逾越本协议的要求,若在福建__项目进行过程中,投资人或投资人提出了与本协议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执行机构不能自作主张,应征求投资人全体大会之意见,待投资人全体大会有明确答复后,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十四、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以书面向投资人全体大会进行汇报。

十五、本协议规定,如合同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化,发现本项目或原定的内容、指标等确需撤销或作必要调整、修改时,必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如属客观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项目不能履行时,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才能撤销或修改,并提交相应报告。

十六、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撤消或终止本协议,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七、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并缴款后生效,一式两份,投资人与福建__执行机构各一份在签订正式公司章程时作为附属文件,该附属文件与正式投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投资有风险,入股需慎重。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全体投资人商议解决。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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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页2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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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一)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代理人;

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公开澄清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六)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代销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一)本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而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职责的;

3.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而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托管人承接其原有职责的;

4、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况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情况。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3)清算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本项第(1)至(3)小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共27页,当前第2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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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美发店股份制入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美发,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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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共赢的原则,签定本美发股份制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应按股份制入股合同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第一条、入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

第二条、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计 股。

第三条、股份资产计算:本店共计 股,乙方占 股。

第四条、分红:

①每月1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及向股东出示讲解营业支出利润表。

②红利按每月保底利润20__按股份比例分配。实际利润未达到 由甲方补齐 元,实际利润超过 元按实际利润分配。

第五条、退股

1、合同签定第一年内不允许退股;

2、合同第二年按当时入股金额减去已分红金额退还剩余股金。

3、合同第三年,可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

4、股东不退股,正常在店内上班,可永久享受正常分红权利。

5、股东没有正常上班,则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分红。

6、股东请假不能上班则停止分红但可保留股份,正常上班后再享受分红权利。

7、除公司管理层外任何股东不得干涉和参于公司管理,否则视为违约,公司有权取消乙方股份。

8、由于乙方不配合公司管理或个人行为不当而影响到其他股东及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暂停、取消乙方分红的权利,直至影响消除方可恢复。

9、如未满两年、想自行离职。股份自动退还甲方,且乙方不付甲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纯利润:

每月现金业绩-房租-工资-水电-产品-杂项开支-剩卡-管理费5%=当月纯利润。

第七条、其他:

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及任何公司在本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解除合同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

③合同未解除,乙方享有按公司规定分红权利。

④卡金在没有划掉前,不列入利润,由公司保管,以维护顾客信用。⑤每月甲方需向乙方公示财务数据及按时分红。

第八条、本合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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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土地方式入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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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以土地方式入股,乙方负责前期投资,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尊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联营地点及四至界线

1、地点:面积:

2、四至界线:东抵:南抵:西抵:北抵:

第二条:联营期限:年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技术人员,管理及部分工作员工、租房、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不能因体制改变,人事变动,机构和变更或其它原因而终止合同。

4、甲方村民如要在合同期所开发的土地,范围内新开矿、烧碳,修坟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给予合适补偿方可。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规划、种植自主权,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生活和交通的需要在开发山地范围内有自行确定道走向、修筑道路的权力。

2)、乙方负责前期投资,其中包括苗木栽培、肥料、农药和资金投入,负责经营管理及开发山地的技术指导。

3)、乙方享有充分经营自主权和产品的收益权、乙方可以按实际需要联合他人共同开发该土地。转让所得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4)、在合同期内,所种植的收入归甲、乙两方按分成所有,地下矿产归甲方所有。

5)、在合同期内甲方如要收回土地使用,甲方应根据当时实际投入效益,按当时国家最新规定补偿标准补偿给乙方。

6)、在合同期内,乙方开发土地所争取的各项收入归乙方所有。包括国家补助,甲方给予支持。

第三条:两方约定

1、施工中以解决联营就业为主,所需劳力同等工价以联营户优先,但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若发生一切事由联营户自负,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乙方技术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保证成活率。如甲方人员不按乙方技术要求栽植而影响成活率,乙方可以辞退施工人员,甲方不得借故干涉。

3、分成办法:

基地全权负责前期投入,利润分成按即甲方占%。乙方占%。

4、合同签订后,甲方若要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必须要经过两方再作协商。

5、乙方根据天气情况分片、分年度进行实施。

6、合同期满后,地上林木还不能出售的,按数量分成折价归属;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乙方在该基地所投入的资金总金额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经营失误、或效益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上述联营基地,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1、在联营期间如因国家征用土地,土地的补偿款项归甲方所有,其它的青苗费及乙方所在联营基地所有经济补偿扣除乙方前期投入费用,其余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2、乙方在联营基地种植树木过程中,享有自主经营权和砍伐权,在树木成林收成过程中,甲方负责办理有关通行手续。

3、本合同不因甲、乙两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两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偿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公证机关一份,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本合同经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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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店面入股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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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2、注册资金(本)5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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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证券投资基金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35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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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基金发起人:_________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下称“本基金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暂行办法》:指1997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并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0.《试点办法》:指XX年10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11.元:指人民币元;

12.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3.基金发起人:指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_________银行;

16.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8.《公开说明书》:指《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公开说明书》,即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本基金的简介、投资组合公告、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公开说明书》是对《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21.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4.设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净认购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认购户数达到100人的条件下,基金发起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6.基金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27.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认购: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0.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1.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2.转换: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33.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号进行交易的行为;

34.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35.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6.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37.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3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

3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0.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4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6.标的指数:指本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对象指数,本基金以_________指数为标的指数,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变更标的指数。

47.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其他对本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4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基金;

2.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公告招募说明书;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承担发行费用;

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或委托收取投资者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4.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5.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7.依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有权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更换基金托管人,或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11.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法》,代表基金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13.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7.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运作基金资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0.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7.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8.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5.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除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否则,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将遵守《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地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他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资产,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得将任何基金资产转为其自有财产,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所涉及的基金资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8.对基金商业秘密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进行基金交易有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等;除《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作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基金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1.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

12.在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3.保存有关基金托管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7.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8.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5.在不同的基金直销或代销机构之间转托管;

6.获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8.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依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0.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决定终止基金;

5.与其它基金合并;

6.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8.更换标的指数,但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情形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召集方式

1.在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未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可由持有本基金10%(不含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召集;若就同一事项出现若干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则由提出该等提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推选出代表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2.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四)会议的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通讯方式开会:通讯方式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公众媒体上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3.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现场开会或通讯方式开会的条件,则对同一议题可履行再次开会的程序,再次开会日期的提前通知期限为10天,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利登记日不应发生变化。

4.属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的基金份额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5.属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会议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合同、决定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提交召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现场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5天的间隔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不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需由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0%(不含2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款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2)通讯方式开会: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公告会议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天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出。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进行要求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自履行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除非本《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

(4)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人辞任,但新的管理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

(4)银行监管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基金托管人辞任的,但新的托管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原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还需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中国证监会不指定且没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公告时,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交接:原基金管理人应作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报告,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事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更换后的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原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中国证监会不指定,且没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公告时,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交接:原基金托管人应作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报告,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资产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_________。

(三)基金投资者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五)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一)设立募集期限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追加认购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四)认购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_________%。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资产。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2)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六)基金认购的规定

关于本基金认购的具体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发行公告中规定。

(七)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在全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八)认购的程序和方法

1.认购程序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发行公告。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3.认购确认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成立

投资者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净认购金额超过_________亿元并且认购户数达到或超过_________人。

2.基金管理人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三)基金募集失败

1.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设立募集失败。

2.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天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四)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存续期间内,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达不到_________人,或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达不到_________人,或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宣布本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及公开说明书中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

3.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受理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赎回的最低份额为_________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_________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_________%,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_________%。

2.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详细的申购费率可参见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详细的赎回费率可参见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的75%用于注册登记费及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调整实施前3个工作日内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应当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

4.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2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七、基金的销售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的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销售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取得注册登记费;

2.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4.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6.按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规定为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7.如因注册登记人的过错而造成持有人损失的,该损失的赔偿责任应该由注册登记人承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二)投资理念

以指数化投资分享中国经济的发展成就,以适度增强实现对标的指数的适度超越。

本基金认为,中国经济增长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向上发展态势,为指数投资获取长期稳定收益奠定了良好的宏观经济基础。本基金力求通过充分的分散化投资实现非系统风险的有效降低和流动性的提高,并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通过适度增强的投资方法,力求取得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率,为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带来的长期收益提供良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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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风险资金投资的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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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投资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_________规定,与丙方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投资资产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因交易所需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甲方、保管机构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_________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并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完全契约

_________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受托契约准则、期货商业同业公会及_________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期货商公会公告事项及全权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订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条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投资买卖专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投资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三条委托买卖

1、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甲方就本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买卖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买卖。

2、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从事期货交易前,应依期货主管机关、期货交易所或乙方之规定,负责通知保管机构将交易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户保证金专户。

4、于乙方认为有必要调高交易保证金之额度时,乙方得随时通知丙方于一定期限内缴足差额。

5、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投资客户买卖期货者,丙方之买卖指示,应按各别投资买卖专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专户之买卖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买卖尚未成交者为限。

7、丙方之代理委托买卖,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经纪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8、乙方对丙方之委托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投资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第四条成交回报

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投资买卖专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并制作买卖报告书交付之。

第五条保证金之维持及追缴

1、投资买卖专户应随时维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证额度,乙方得于认为必要时随时要求追加保证金。

2、经乙方依第一项约定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者,最迟应于次一银行营业日依乙方之通知内容缴交追加保证金至投资买卖专户。

3、如未能维持乙方所定保证金额度,或缴足追加保证金者,乙方得依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条保证金专户存款利息之归属

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之超额保证金所生之利息归属由甲、乙双方议定之,并知会丙方。

第七条径行冲销及违约事项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经通知,依其裁量径行冲销投资买卖专户之全部或一部未平仓期货交易契约。

(1)权益总值已低于乙方所定之最低标准。

(2)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3)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2、乙方为甲方依本契约进行之期货交易须办理实物或现金交割时,期相关事宜应依中国台湾期货交易所规定办理。

3、未依第二项规定履行结算交割义务,或投资买卖专户之未平仓部位依约冲销后,其保证金帐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丙方后未于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将甲方视为违约客户并终止本契约,依相关规定处理之。

第八条保证金、佣金交付及结算交割事项

1、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投资买卖专户一切款项交付及结算交割事宜。

2、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保证金专户之超额保证金,得申请办理提领,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开立之帐户;如欲变更帐户,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于书面变更前,对原帐户之付款仍生清偿效力。

3、乙方受托买卖应收之手续费及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应收之手续费同意于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之投资保管专户。

第九条代理权限之对抗效力

1、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全权委托投资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2、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款项予以留置并代为交付之。

第十条委托买卖之停止及契约之终止

1、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买卖下单或交割结算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买卖。

2、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甲方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销或未及冲销未平仓部位之交易委托,其委托效力仍及于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3、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立即与乙方结清甲方所既存的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的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十一条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十二条通知对象

1、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以本约所载之传真号码或通讯地址为之。遇有变更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2、所留存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络资料有误,或有虚伪不实情形致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相关交易结算、交割及保证金追缴等事项,致乙方受有损害时,应由有过失之他方负责。

第十三条损害赔偿责任之约定

期货交易辅助人代理委任期货商(乙方)执行第三条各款业务,所生之损害赔偿责任,与委任期货商(乙方)连带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纷争处理及仲裁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若当事人同意提交仲裁,仲裁机构、程序及效力均依相关法令规定。

第十五条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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