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加入合同
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_______________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_________,_________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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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合伙公司财产分割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篇2: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出资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乙方应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_______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一)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二)股东利润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年纯利润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___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一)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一)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解除后:
(一)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
第十八条、退股:
(一)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10%的股东后按70%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四)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五)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一)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二)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3:贸易公司股东通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ee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篇4:公司股东股份整体转让协议
年X月X日于X市签署
甲方:(出让人)_______,男,_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男,____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5: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经营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根据甲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______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_____/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6:江苏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让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根据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向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章 公司的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各股东的股权比例为:
1、甲方为____%
2、乙方为____%
3、丙方为____%
4、丁方为____%
第三条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第四条、股权转让后,丙方占有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
第三章 转让价款
第五条 丙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分别为:
1、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股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
2、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股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
第四章 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条 丙方应按下列期限及方式分别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1、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协议第五条所确定的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2、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协议第五条所确定的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转让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下:
1、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股权转让价款;
2、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由自己承担的税费;
3、在约定的期限内负责办理完整股权转让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在本协议签订后,股权转让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整之前,不得利用其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受让方权益的活动。
第九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受让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下:
1、按其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2、按其股权比例委派董事会成员;
3、依法转让其所持有的出资额;
4、在目标公司终止后,按其股权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6、承担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由自己承担的税费
7、遵守公司章程:
8、不得抽逃出资;
9、《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义务。
第七章 转让方陈述
第十条 转让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其转让的股权作如下陈述:
1、甲、乙任何一方转让给丙方的股权均无任何权利设定或纠纷。
2、甲、乙任何一方作为本协议之外的当事人所签订一切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都不存在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3、甲、乙任何一方的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取得本方有关部门或机构的批准、授权或表决同意,该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因本方内部行为而导致本次股权转让的无效。
4、签订本协议时,公司未以其公司资产或信誉作出抵押、质押或担保;公司无不良债权及或然债务。
6、签订本协议时,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已经全部提示,并保证如实入帐纪录。
7、本协议生效之前目标公司的帐外债务,由股权转让之前目标公司股东按各自持有股权比例承担。
转让方保证上述陈述的真实性,否则丁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乙方应为其虚假陈述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若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被确认为无效的,转让方除应将已收取的转让价款退还给受让方外,还应按转让总价款____%的标准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受让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若转让方无法在本协议第五章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整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转让方应将已收取的转让价款退还给丙方,并按转让总价款_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协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协议的生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加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目标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篇7: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合同书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丁方: _______
住址:_______ 住址:_______住址: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二条 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 (大写)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____(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乙方出资:____(大写);出资方式:____ 现金支付丙方出资:____(大写);___出资方式: ____现金支付 丁方出资:____(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公司住所为:
4、公司的法人代表为:
5、公司经营范围为: 桑拿洗浴
第三条 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 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董事会成员由: 担任。
(3)、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利润分红
1、甲、乙、丙、丁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丁协商将公司注销。
3、 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 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 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丙、丁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及备注事项: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丁方_______
日期: _______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篇8: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成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股份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1、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商务酒店甲方所占百分之____________股东转让金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甲方退出股东,不再拥有____________商务酒店的任何权利。
2、甲方将原始股东协议交还给乙方,同时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股东协议废除。
3、因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间,甲方为隐名股东,对外经营均以乙方名义,故甲乙双方协议结束后,如出现甲方单方对外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9:公司创始股东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召开。
本次会议由________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________日以前以________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________人,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代表________表决权。
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变更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_____章第_____条内容为:______________
三、公司于本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如涉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先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公司将于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0:公司股东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9-401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百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公司每月支付甲方工资为叁万,甲方再收到工资的次日转账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分两年投入总计 叁拾万元。
乙方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
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
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1:公司股东以股权出资协议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
(2)乙方出资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____%,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____%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公司股东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_____),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_____),出资方式有_____________(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甲方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乙方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_________________
(1)分红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股东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2月31日至20__年9月30日期间年纯利润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______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_________________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出资比例多少来处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八条退股:_________________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10%的股东后按70%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4)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5)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2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3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3:隐名股东投资上市公司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
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共计股金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3、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公司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四、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
篇14: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合同书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_ 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_____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二)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_____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二)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
篇15:新股东入资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性质
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甲方与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人。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___%。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年__月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两(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和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干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委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
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书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2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篇16:成立公司股东协议
合同类型:服务合同协议书
甲方:A有限公司
住所地:
乙方:F(身份证号: )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新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新公司名称拟定为“C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和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新公司住所拟设在C县 工业园。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新公司的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合理控制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为股东谋取最大利益。
第三条 新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
注册资本600万元,甲方出资额为400万元,占66.67%的股份,乙方出资额为200万元,占33.33%的股份。
甲、乙双方于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将双方认缴的出资存入新公司临时账户,并由验资机构出具相关验资证明。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认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应付金额1%的违约金,并限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四条 联合经营项目和范围
(以工商登记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五条新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设股东会,由甲、乙双方组成,公司不设董事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派代表作为新公司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等事宜。同时乙方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财务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由甲方委派新公司出纳,乙方委派会计,对新公司财务进行科学管理,费用由新公司承担。同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XX银行营业部开立一般账户。乙方享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对于新公司正常运行的资金流转,享有知情权。对于非正常的开支,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并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如因乙方无理拒绝支付行为导致新公司损失的,将由乙方承担。详细财务管理管理制度见附件《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新公司经营期限
新公司经营期限为六年,即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6月19日,经营期届满时,各方同意延期的,可申请变更延期。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办理注册公司及其他组建事宜;
2、甲方负责向新公司提供产品设计、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并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进行人员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新公司承担;
3、甲方负责生产线的采购、安装、调试;
4、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5、处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主要负责融资工作,同时协助甲方管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配合甲方办理生产经营相关手续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4、乙方承诺,在甲方投资额到位后,向新公司提供不低于叁百万元的流动资金;
5、处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乙双方一致约定扣除新公司的水、电、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后,产生的利润按甲方60%、乙方40%进行分配,于每月十号前结算上月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第十条 双方法律关系
1、双方分别向对方保证,双方均为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拥有签订本协议的全部权利、资格。
2、 本协议的双方为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本协议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在协议双方之间形成了任何代理或合伙关系,或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和担保,或一方与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协议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新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二)新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新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新公司承担;新公司因故未能成立时,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如不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新公司不能设立的,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二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一)协议修改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任何一方单方所作的修改、添加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
3、在合作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或不遵守本协议内容;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上述情形,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协议通知书,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C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公司多个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作为发起人共同申请设立目标公司等事宜,自愿签订本合作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3、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
4、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的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合作分工
1、甲、乙、丙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__________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__________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双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三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四条、收益分配
1、甲、乙、丙为公司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______%。
第五条、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______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丙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8: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__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_%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_%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_________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风险提示
二: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证与声明风险提示
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
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三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书约定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主张权利的费用损失。
第七条、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事宜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确认并签署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成立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___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_____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合伙人(乙):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0: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了公司(定期或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 、股东 、股东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主持会议。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风险提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支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____%股权出资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以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____。(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____、____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实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
2、股东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实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
3、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_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____________(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____、____、____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__的监事职务;选举____、____、____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____、____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选举____、____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____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____、____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____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____、____、____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____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____为监事,选举(或聘任)____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____、____董事职务,增补____、____为公司董事;免去____、____监事职务,增补____、____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____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____监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为公司监事;免去____经理职务,重新聘用____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____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____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2、股东____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3、股东____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七、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____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实收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____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
八、同意公司类型由____变更为____。
九、同意公司股东(____)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____)。
十、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
一、同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拟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组成,其中由(____)担任组长、由(____)担任副组长。(注:本条款仅限于公司拟解散终止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制定)十
二、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________________。十
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原股东签字、盖章:新增股东签字、盖章:(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