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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放弃表决权意味着什么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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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优先购买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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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声明

鉴于:

(弃权股东)为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弃权股东)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年 月 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同意并形成决议, 向目标公司增资认购 %的股权。

(弃权股东)在此声明:

1.本方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对出让股权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2.本方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增资的过程中不反悔。

3.本方同意就出让相关事宜对《 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弃权股东):

股东1(签字):

股东2(签字):

所属成套

#607天使轮股权融资全套文本

创业公司进行天使轮股权融资所需的全套合同及法律文本,包括保密协议、增资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一系列文件。

知识点

隐名股东显名的条件

一、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通常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显名需要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股份公司则不存在次限制。三、对于非明示的同意,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认定,但仍存在以下判断标准:(1)实际出资人实际行使了股东权利而其他股东认可或不反对;(2)其他股东在代持协议上签字;(3)其他股东如对代持知情且未在合理期限表示反对或购买,可能结合其他事实被视为“同意”;(4)其他股东如受名义股东控制,或与名义股东存在其他密切关系,可能被视为“同意”。

未经质权人同意的质押股权转让合同有效,但无法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226条,股权出质后,出质人转让股权需经质权人同意。对于出资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合同本身有效,但在物权领域无法实现变动。

公司章程是否可以约定重大事项需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审议一般事项,由简单多数通过。审议重大事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实践中,公司章程中约定重大事项需全体股东一致通过,甚至约定股东会审议所有事项均需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三、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判例认为上述约定是公司的意思自治范畴,约定有效。也有少部分判决认为上述约定因违反“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无效。四、实践中,上述约定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也容易造成公司决策机制失灵。因此,建议对于重大事项可以有针对性的提高表决权通过比例,如提高到四分之三、五分之四,但尽量不要约定必需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转让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债务披露不实的违约责任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转让方的披露义务、披露范围(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期间审计报告),以及披露范围外的目标公司债务由转让方承担,则转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披露范围外的债务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不得主张加重受让方的注意义务(如不在披露范围内但在政府公开信息中涉及的目标公司负债)。但是,上述债务不包括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负债。

当事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违反承诺保证义务的赔偿责任

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转让方的承诺保证义务,并约定了违反承诺保证义务应赔偿因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后转让方承诺保证事项不真实,且标的股权系根据该项承诺保证进行评估定价,转让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赔偿因承诺事项不真实而导致受让方多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未约定多个受让方中每一方受让股权比例的法律后果

股权转让合同存在多个受让方,但合同未约定每一受让方应当受让的具体股权比例,法院可能认定全体受让方作为一个整体,对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资需经政府批准,且实务中存在疑难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0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二、国土资源部于20__年8月21日颁布《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100号),规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由于该政策为试点性质,实务操作中存在空白、疑难以及各地配套政策、操作不一致的情形。

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间相互转让投资的行为有效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进行了实际投资,在公司设立前相互转让投资权益及由此产生的收益的,该转让应认定有效。

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不得剥夺股东知情权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九条,“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整体变更中公司的责任承担

一、根据《公司法》第94条规定,(1)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过失发起人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担方式仅针对从无到有的新设公司发起人。二、在整体变更的情形下,由于整体变更之前有限公司已经存在,因此实务中通常不按上述法律规定约定由发起人承担责任,而是通常约定:(1)如整体变更完成,股份公司变更成功,整体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由股份公司承担。 (2)如整体变更完成,股份公司未能变更成功,有限公司存续,整体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由有限公司承担。

股权转让合同未经工商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股权转让未经工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善意第三人信赖工商登记而与原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在支付合理对价后,就能取得股权。但第三人与转让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权转让合同即使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亦应按照无效变动行为和无效合同处理。

主张“交易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法院裁判尺度不一

股权转让合同中未就交易目的做出明确约定,受让方因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经营资质有瑕疵,主张以“交易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法院裁判尺度不一。既存在法院认为受让方取得股权即说明交易目的已经实现,不支持解除合同的案例,也存在法院认为受让方的目的系通过经营目标公司而营利,该目的无法实现受让方即有权解除合同的案例。

股权并购的受让方应审慎尽调,出让方应如实披露

股权并购作为重大交易,法院倾向于认为,转让方应如实披露资产及审计评估基准日之前目标公司完整的财务状况,包括完整版资产评估、审计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在资产评估、审计基准日之后至公开挂牌交易之前,目标公司资产的重大变化情况也应及时进行补充披露。同时,受让方作为案涉股权的竞买者和独立商事主体,在作出交易高额标的商业决定前,理应认真研读公告和公告中列明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其附件,以便在对交易标的有了充分了解后作出理性的商业判断。

公务员身份不导致其投资入股的合同无效

一、《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的“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属于管理性禁止性规范,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二、因此,公务员投资入股的合同,法院一般不会仅因主体系公务员身份而认定合同无效。三、公务员一般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将享有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因其公务员身份而有所差别。

出资资金来源不影股东资格,但股权可能被拍卖或变卖

一、股东出资的来源不影响出资行为的有效性。股东出资是否系借款,以及违法所得,不影响出资人根据有效的出资行为获得股东身份。二、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7条,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应缴纳尚未缴纳的出资

一、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超额出资未明确约定性质的,可能被认定为借款

股东向公司缴纳的出资价值高于协议约定的增资额,如无特殊约定,超出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对公司的借款。

工商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股权转让效果的影响

对于普通的股权转让(即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批准、登记方能生效的情形),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属于形成权,应在法定期限行使

根据《公司法》第34条,股东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享有优先认缴权。从权利性质上来看,股东对于新增资本的优先认缴权应属形成权。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但从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结合商事行为的规则和特点,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限定该项权利行使的合理期间,对于超出合理期间行使优先认缴权的主张,不予支持。

股东严重违反出资义务,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将其除名

一、股东严重违反出资义务,例如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将其除名。二、该股东对此无表决权。三、该事项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别事项。因此如公司章程无特别约定,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四、除名前,公司应当给予股东补正的机会,即应当催告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出资或补足出资,只有该股东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公司方能将该股东除名,法院才能确认公司这种除名行为的效力。五、对于不构成“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作出合理限制。

“股份”与“股票”,以及《公司法》与实践的脱节之处

一、根据《公司法》第125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根据上述规定,股份只能采用纸面股票一种形式。但实务中极少有公司制作纸面股票。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体现为系统中的数据记录。对于非上市非新三板挂牌的股份公司,基本上也不会发行纸面股票,股东证明自身身份及持股数量的凭证是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信息等。二、由于《公司法》的规定与实务存在脱节,因此《公司法》针对“股票”的大量规定处于闲置状态,例如股票应记载的事项、票面金额、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等。

法定须经股东会通过的事项,章程不得约定由董事会通过

《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上述事项由董事会通过即可的,该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股权转让合同不能履行,转让方退还价款时应返还利息

股权转让合同订立后,因相关监管部门不予批准股权转让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时,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从买受人付款日到监管部门不予批准转让决定日的期间内,出卖人占有该款项产生的相应利息属于出卖人不当获得的利益,出卖人应当将其一并返还给买受人。利率标准方面,在买受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出卖人将上述款项用于发放贷款并获利时,应当认为作为普通企业的出卖人会将该款项作为流动资金存人银行,故出卖人返还的利息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不得就合同中已约定解决措施的瑕疵主张不安抗辩权

合同中已就目标公司存在瑕疵的资产的状况、解决措施、责任归属进行了约定,受让方又以该资产存在瑕疵,主张其延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系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未约定转移经营权系付款前提,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股权转让合同中,虽然约定了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移交目标公司印鉴、证照及经营权,但并未明确约定转让方完成上述行为系支付转让价款的前提条件。受让方无权因此主张先履行抗辩权。

股东间协议在公司成立后,效力并非自然终止或被章程取代

公司成立后,股东投资协议在没有被修改、变更、解除以及与公司章程的内容相悖的情况下,其效力并不自然终止或被公司章程的效力所取代,只是在具体个案的司法诉讼中,两者具有不同的证明和适用对象,不存在以两者中哪个为准的问题。

未约定是否移交公章及相应证照资料的法律后果

一、如果合同中约定股权转让的目的在于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法院可能认定移交公章及相关证照资料是转让方的附随义务,应当履行。二、但是,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将受让方移交公章及相关证照资料作为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对应义务的,受让方以未移交公章及相关证照资料主张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享有先履行抗辩权的,难以获得法院支持。三、如果法院认为受让方的行为已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会认定未移交公章及相关证照资料不影响合同目的。

增资行为系增资人与公司达成合意认缴新增资本的行为

增资行为是增资人与公司达成合意,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个人与第三人(增资人)签署增资入股协议,因其既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未经公司合法授权,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志,应属无权代表。但公司接受第三人增资款并出具收据等积极行为,应视为对该无权代表行为的追认,控股股东个人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受。

“某期日以前”是否包括该期日当天,实践中存在争议

合同约定在某期日以前履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该期日当天,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法院一般会根据合同上下文、当事人真实意图、交易习惯等,在个案中具体裁判。目前既存在认为包含该期日当天的判决,也存在不包含该期日当天的判决。

优先购买权的通知应包含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将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限等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即构成履行通知义务不完整,影响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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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东一致行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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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号),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号),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以上两位签署方合称“两方”——

为明确两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两方在遵守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两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达成以下一致行动协议。

一、 一致行动内容

两方同意,两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将在行使股东权利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法行使股东会或股东的召集权、提案权;

(二)依法行使投票表决权;

(三)依法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权;

(四)依法行使股东相关诉讼权利;

(五)其他所有可采取一致行动的股东权利。

两方共同或任何一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其任职高管职务期间,在行使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文件中规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二、 一致行动期限

两方确认,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无论其具体持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持股期间是否有中断,两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及进行相关事项。

三、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经两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且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本协议长期有效。

四、 其他

两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两方所达成的一致行动将被认定为一项不可撤消的指令。就本协议的其他未尽事宜,两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方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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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成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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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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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隐名股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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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义股东(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 甲方__________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 % 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__________ % 股份按委托给其兄长乙方__________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其拥有的 __________公司_____% 的股权,计出资金额 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 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 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4.3鉴于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且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甲方意愿行使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 甲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

5.2 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 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 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5 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6 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 __________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 乙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

6.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5 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6 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7.1 自代持股份工商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 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继续有效,代持期限继续持续。

7.3 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

7.4 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照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当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180 日后,将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

7.6 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份。

7.7 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份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 15 )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八、保密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与法律适用

9.1 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9.2 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

10.1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时候有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10.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于_____省 _____ 市。乙方配偶__________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 1 )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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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股东出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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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

上述各股东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之名为准。

二、公司经营范围为 。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

(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公司 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 ,住所在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研究所(中心等 ),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 )出资人民币(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该财产以本协议附件所载明的出资财产清单为准)方式出资人民币万元。

2、( )出资人民币(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该财产以本协议附件所载明的出资财产清单为准))方式出资人民币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所有股东的出资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法定验资手续。

六、股东不按协议的约定足额及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体为:任何一方守约股东有权要求违约一方向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若违约一方逾期日仍未足额履行其出资义务,所有守约股东达成合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七、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股东出资验资工作,以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工作(申请应在年月日之前向有关机关提出)。各股东应保证其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设立程序已实际停止进行,公司设立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本条例外:如因股东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导致公司设立程序已实际停止进行,违约一方除独自承担公司设立所产生的费用外,还应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确立的违约金标准分别向每一守约股东计付违约金(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并不因本条而叠加计算违约金)。

十、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每一股东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件。下列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出资财产清单(编号:);附件二:___(编号:)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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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买卖放弃继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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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受让方):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 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地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登记为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号码为 ,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 。

第二条 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 币) 仟 佰 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支付

甲方定金(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 币) 仟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 币) 仟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最后一期付款( 币)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

第三条 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 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产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天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 税务承担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第 种方法处理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发证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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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简单股东最新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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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参加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会议室;经本公司全体股东研究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名称由____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__;

2、公司住由原沈阳市_____区_____街(路)_____号变更为沈阳;

3、公司注册资本由__________万元增(减)到__________万元;

4、公司实收资本由__________万元增(减)到__________万元;

5、重新选举_______________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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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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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经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停驻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 、经营范围:书籍、快餐、 KTV

3 、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元

4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戊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己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庚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三、股东约定

1 、以人民币出资的出资方应在公司注册成立时,资金全部到位。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在经营过程中需追加投资的,各方所需资金在应到位时必须同时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资金,否则作自动退股处理,其原有所投资金将没收 50% ,另 50% 一年后退还。

3 、以信息资源为出资方式的出资方,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对项目开发或客户关系确定起直接或间接作用,不提倡第三方或三方以上的复杂关系,以免投入成本过大。按其可提供的资源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按要求有计划的开发使用。

4 、以管理作为出资的出资方,必须对公司的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行性报告,制定战略目标和管理制度。对公司的盈利亏损负责。

5 、合伙出资的人民币及信息资源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私自藏匿。

6 、除经公司会议同意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外,股东的其他家属不得参与公司事务处理。

7 、各股东按股份共同承担经营盈亏责任。各股东在本公司以外的债权、债务自行负责,一切与公司无关。

8 、各股东均有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办事,且应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四、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在公司未转入净利润时,不予分配。

2 、盈余分配最短每季度进行一次、最长每年进行一次。

3 、盈余分配比例按出资投入的比例分配。

4 、协议终止,债务由公共财产偿还,公共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投入比例的比例承担债务偿还。

五、入股、退股、出资转让

1 、入股:

1 )需承认本合同;

2 )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 )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股:

1 )需要有正当的理由方可退股,如夫妻离异,夫妻一方要求分割本协议股份,或股东之一身故其合法继承人要求持股的,以退股为首选;

2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股;

3 )退股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它众股东;

4 )退股时不论何种出资方式均以人民币结算,所提供的信息和管理资源属公司所有,不予退还。

5 )未经全体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需进行赔偿。

3 、出资转让

1 )允许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其它股东有优先权,如转让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时,第三人按股东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

2 )不同意一方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反对方的股东须出资受让转让人的全部股份。

六、股东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财务管理有决策权,但需全体股东表决批准方能执行。

乙方权利:监管公司财务。对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合理化建议,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丙方权利:参与日常管理,对外开展业务,听取管理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丁方权利:日常管理,业务拓展,出售产品,订立合同,建立服务体系和公司管理体系。

七、禁止行为

1 、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股东经营与本公司竞争的业务。

3 、禁止股东泄露公司任何信息。

4 、禁止股东将信息资源提供给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重复使用。

5 、禁止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禁止贪污腐败等对公司不利的一切行为。

6 、股东违反上述各条,按实际损失赔偿。如发现股东有作弊或贪污行为的,将开除其本人职务,并处予贪污总额十倍的罚款,但可保留其在公司的部分股东权利。如后果严重的,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八、本协议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本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 、合伙期届满,全体股东不再续约;

2 、全体股东同意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因股东之一身故或病重,不能履行股东责任;

4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或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而判决解散。

本协议终止后事项:

1 、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不可分物,可折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___ 份,各股东各执一份。

十三、如股东之间的股份、权利或义务等事项产生实质性变化而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执行的,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可另行签订新的协议,新协议签订后本协议即行作废。

十四、股东签字 :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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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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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变更企业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受让方

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境内有效联系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二、转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境内有效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三、股权转让情况

1、转让合同总金额(元)

现金:

实物:

有价证券:

其他:

合计:

2、每股净资产(元):

3、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元):

4、股值原值:(元):

5、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间:

6、本次已实收入额(元):

7、本次申报应纳税额(元):

8、计税依据偏低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正当理由的情形:

四、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签章

我声明,此报告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保证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受理部门

受理意见:

经办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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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股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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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080001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宋先生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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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放弃的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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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

本人___向你借款已经逾期,现要求继续使用你的借款现金人民币_______(¥._00元),为保证你的本息不受损失及支付违约金,本人自愿从今日起放弃__小区__栋__室房屋所有权归你所有并自由处分。经本人再三确认,该房屋(车辆)所有权放弃纯属本人自愿,其效力系以物抵债,并不及于赠与、抵押之法律关系,如发生任何争议致使___无法进行所有权登记及处分,本人自愿承担上述现金20%的违约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按印):___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承诺时间: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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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公司股东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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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_____生鲜肉类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本着双方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配送_____生鲜肉业务关系,为保证双方的权益,达成以下合作协定: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产品的新鲜和卫生按时按量供应,如未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等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

甲方所需商品必须在前一天晚上______点前以书面、传真、短信等文字方式报给乙方(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及特殊要求)以便给乙方提供采购依据。

第三条: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每天上午______—______点,将所订购的肉类送到指定地点。送货时间超过______分钟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天货款______%的违约金(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解决,以保证甲方所需蔬菜按时送到)。

第四条:

乙方送货时应随货送上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

第五条:

乙方所送的肉类,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定价执行周期为______个月,应依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每期报价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档期价格。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肉类经双方在当月______日,______日结算确认后,乙方须开据发票,在甲方的指定时间和地点,于当月的结算日______日前,一次性用现金或转账方式付清货款,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______%收取违约金。

第七条:

供货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限____年。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若要求解除该协议,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

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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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东合作协议书电子科技公司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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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县________商务酒店所占百分之五十股份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___县海云间商务酒店甲方所占百分之五十股东转让金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甲方退出股东,不再拥有________商务酒店的任何权利。

二、甲方将原始股东协议交还给乙方,同时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股东协议废除。

三、因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间,甲方为隐名股东,对外经营均以乙方名义,故甲乙双方协议结束后,如出现甲方单方对外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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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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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______%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股权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______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

三、交易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四、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______%的股权享有完全的_____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五、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______%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八、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及股权转让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所发生的_____、诉讼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九、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书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______签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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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儿女放弃遗产继承权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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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的子女,父母已逝,甲乙双方合法继承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设计用途为_______。

2、甲乙双方确认甲乙为该房产的全部继承人!

3、乙方确认放弃以上遗产的继承权!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作为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全部补偿!乙方今后不能就该房产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4、补偿款支付时间的约定:

5、在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及公证费由甲方负责。

6、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办理公证和产权过户分别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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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股东股权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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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会议地址:

会议性质:临时会议

本次会议于 年 月 日通知全体股东,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亲自到会参加会议,股东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其参加会议。

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决议:

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⑤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通过有限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选举、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或者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

三、选举、为公司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或者选举为公司监事)。

股东签字、盖章:

代理人代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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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企业向股东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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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 ______年______个月,即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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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范文类型:决议,公告,通知,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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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公司八层会议室召开了三届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受______董事长委托,会议由______副董事长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作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______网站中______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同意提交______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改选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______、______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公司拟选聘______、______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提交______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合同》(此项议案表决时,有关关联方董事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进行必要性与合理性的简单说明)。该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说明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同意提交______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______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召开______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8:30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______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内容: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改选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公司与______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二)参加会议的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______公司董事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独立董事简历(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______公司______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账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3: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个人(单位)持有______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______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账户:

持股数:

个人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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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股东协议书3人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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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书模板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__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__个,社会团体________个,事业法人_______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____________个。分别为: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体法人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___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模板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________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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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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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内部转让协议范文1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住所: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____”)章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某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甲方转让的某某公司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是所转让股权的真实持有人,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5、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的抵押、质押,也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某某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就某某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名称或份额进行变更。

8、甲、乙双方的股权转让须征得公司其他全部股东的同意。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1、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人民币给甲方(或者是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余下的万元,乙方于某某公司完成股权变动登记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甲方,或者把付款的日子写具体)。

2、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支付了违约金后,守约方仍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某某公司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某某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股东持股份额,并换发出资证明书。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持股证明书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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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企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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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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