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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放弃表决权意味着什么(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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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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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被告每月支付双方婚生子女抚养费增加到元人民币;

2、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法定代理人和被告原系夫妻关系,被告于20年生育儿子张小某。双方因感情不合于20年月号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规定,儿子张小某归被告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元人民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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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创业股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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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

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

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

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

1.

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

1.

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

1.

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

1.

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

1.

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

1.

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

1.

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

1.

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

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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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限责任股东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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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电话: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编: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现就甲方将样品检测项目长期委托乙方完成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____________样品中____________检测项目。

第二条、合作时间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三条、合作分工

1、甲方已知晓并认可乙方的检测能力和资质范围,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交与检测有关的材料及必要的检测依据或文本。同时,甲方在每次送样时还应与乙方签订《委托检测协议书》。该《委托检测协议书》构成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传真件有效。

2、乙方应按照专业操守尽其所能,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分析测试任务,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在甲方与

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完成对甲方的测试任务。

3、甲方对提供样品资料的真实性和样品的代表性负责,甲方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可于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复检,复检费用另行结算。如甲方未在____日内提出复检要求,视为甲方已经认可乙方的检测结果。乙方可不再保留甲方的检测样品,并可自行合理处置,如有其他约定的,按其约定。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保密义务乙方必须对样品的一切检测数据和检测技术要求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及开发活动。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只对甲方送检的样品自身的检测结果负责,由于样品的检测结果与样品所代表的同种产品物质真实情况存在的客观误差,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样品的检测结果与样品的真实情况超过正常的客观误差范围,乙方承担此样品此检测项目的二倍检测费用的赔偿责任,除此之外,乙方对其它任何原因导致的检测结果误差及检测结果的使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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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股东借款合同优秀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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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作为借款人的股东,现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请借款,款项用于扩大公司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______人民币 。

1.2、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借款人扩大公司经营。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1.3、借款期限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4、借款利息年利息率8%。

第二条 借款的发放

2.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没有义务发放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

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文件,办妥借款等相关手续;

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2.2、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出借人有权拒绝发放借款。

2.3、放款账户 出借人将该笔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接受该笔借款的账户后,即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借款,借款人认可向出借人所借的上述借款,并向出借人承担还款责任。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账号:______;开户行:______。

第三条 还款

3.1、还款方式 借款人选择下述第3.1.2条还款方式:

3.1.1、借款人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即最迟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一次性还清所有借款本息。

3.1.2、借款人选择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明细如下:每月月初 5 号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3.2、还款账户 借款人须于还款日前将借款本息足额存入出借人指定并认可的有效账户,视为归还借款。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账号:______;开户行:______。

3.3、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在借款发放日后向出借人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第四条 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4.1、出借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借款本金等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3、出借人有权转让其对借款人拥有的债权,并有权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转让事宜,以及对借款人进行催收。

4.4、借款人同意出借人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信息及还款记录等,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5.2、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的提前到期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息等借款费用并结清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与变更

7.1、合同效力 对于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或以口头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项下各条款间相互独立,各条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条款的影响。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

7.2、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借款人要求且出借人同意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与本合同相对应的借据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2、本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的履行,自告知方向被告知方所约定的住所邮寄送达后即为送达,或向所约定的移动电话发送信息后即为通知。

8.3、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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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股东转让股权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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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君华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受让方:喻良厚,身份证号码:4301249 (乙方)

喻名胜,身份证号码:4301244 (乙方)

李国军,身份证号码:4301240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20xx年4月28日在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5906-08室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90万元,包括在宁乡县玉潭镇金沙路54号的房产)99%的股份,•以89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金额人民币60万元,并由甲方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29万元由乙方在办理好公司内部股东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后一次付清。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笔转让股金后,同时将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交付乙方存档。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房屋产权)是甲方在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房屋产权),对宁乡县玉潭镇金沙路54号的房产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房屋产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以及债权债务。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合同。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继续有效。

2、任何一方违约后,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经订立书面合同,并经双方签名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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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股东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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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昆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于----年---月----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股东会。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免除----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免除---公司监事职务;

二、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年,届满可连选连任;选举---为公司监事,任期---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解聘---公司经理职务,聘任---为公司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职权;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董事(或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五、同意对公司《章程》第—-条、第---条进行修改;或: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稿》;六、全权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或:全权委托本公司员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昆明---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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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范文类型:决议,公告,通知,全文共 1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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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____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公司召开了三届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______董事长委托______副董事长,______董事委托______董事,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受______董事长的委托,会议由______副董事长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作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__20__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经营班子工作报告,同意提交__20__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__20__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____年度财务决算及____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__20__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____年将加大对R&D投入和补充流动资金,20__及____年度不再进行分配。20__及____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意提交__20__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此项议案表决时,有关关联方董事进行了回避)。

七、审议通过了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本公司董事长提名,继续聘任______女士/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八、审议通过了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本公司总经理提名,继续聘任______、______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聘任______先生、______女士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经本公司总经理提名,继续聘任______女士为本公司财务总监。

九、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用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同意提交__20__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一、审议通过了召开__20__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8:30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__20__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内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经营班子工作报告;

3.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年度财务决算及____________年财务预决算报告;

5.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

8.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参加会议的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________公司董事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________公司__20__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账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我个人(单位)持有________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__20__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账户: 持股数:

个人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签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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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股东间债权债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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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原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的股东,占有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 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以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为日,此前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此后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二、属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在股权转让后由乙方代为承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 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

四、如一方构成违约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如由此产生诉讼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五、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若股权转让未能按照约定完成转让,则本协议作废。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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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股东入股公司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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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公司名称及性质:会宁晟荣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股份制企业

二、 经营范围:工程装修,开业庆典,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招

牌灯箱,DM广告制作设计发布,写真,喷绘,平面设计,宣传单等。

三、 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出资合作,出资比例各

占50%,(如有实物入股,也作价以现金方式计入),盈利分红及亏损甲乙双方各占50%。

四、 甲乙权利及责任:甲方为股东会负责人,出任企业法人代表,

行使企业法人相关一切事宜。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副总经理,具体主管财务工作,协调和开发公司主营业务项目,负责企业在社会中的宣传,深化和项目洽谈工作。

五、 乙方权利及责任:乙方作为企业股东,出任企业总经理职务,

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全面主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企业内部事务,具体监管运营项目的设计,规划和制作安装工作。

六、 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结合自身职务实施公司各项工作,不得越权,违规操作,如有违反,独自承担相应后果,并对无错方进行相应工作理应合法所得加以针对性的双倍赔偿。

2、在约定合伙期限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中途撤资,撤股及转让股资,如违此约,过错方将按原始股及相应红利总价的20%对方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干活得私利,如有发生,违约方须无条件退出,所有股份做为赔偿转入对方名下。

八、未尽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双方经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工商局存档,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甲方: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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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多个股东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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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

(一)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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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股东决议范文

范文类型:决议,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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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 召开了____ 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 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____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 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一、

二、

盖章及签署:

注意事项:

1、《公司法》第38条规定,经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公司法》第39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通常情况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见41条)由副董事长、推举董事代表、监事会、股东等召集并主持。

3、《公司法》第44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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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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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于之前搬出租赁房屋;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搬迁之日);

(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算至起诉之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___天,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日租金___________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条约定按五倍租金计算违约金,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元/平方米*5倍=___________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的水电费共计___________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每日_______元/平方米,租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迁准备工作,被告亲自签收了通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再次对被告送达了书面通知,要求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搬出租赁房屋。此后,原告又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月________日分别两次书面通知被告要求尽快搬出租赁房屋,但被告均拒绝予以配合。

依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二项约定,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物,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____________元。被告尚拖欠水电费___________元,应一并支付。原告认为,被告逾期拒绝搬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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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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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080001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宋先生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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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股东转让股权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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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广东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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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股东大会决议增加经营范围

范文类型:决议,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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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中艺盛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召开。本次会议由_____________提议召开,_____________于会议召开_____________日以前以_____________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_____________人,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_____人,占总股数_____________%。会议由_____________主持,全体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③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⑤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同意将本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作为激励股权授予_____________,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签章)

股东: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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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股东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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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股东(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4、注册资金共______________万元整。

二、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的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

三、注资

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将公司注册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按比例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即成为公司股东,待公司成立后,此账号内所有资金将转入公司基本户。

1、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指定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五、出资及股权转让

1、出资: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

(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股份可以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份;拒绝购买该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_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董事会将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七、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每个股东各执________份。

3、本合作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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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放弃继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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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牛__,男,回族,__年月生,住址:_街34号院7号楼3—02

牛__,男,回族,__年月日生,住址:___厂宿舍楼号楼—02

牛__,女,回族,__年月日生,住址:__街一条4号5—402

牛__,女,回族,__年月日生,住址:__商业小区—__年月日生,住址:__街_工楼8号楼4—503

甲方与乙方的母亲牛__为亲生兄妹,甲方之父牛_于__年去世后留有位于__厂宿舍楼6号楼2单元__年7月6日去世,其对此套房屋所享有的继承权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转继承的规定由乙方刘__因此享有。现甲乙双方对__厂宿舍楼9号楼2单元__年_月_日,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工,现住_

继承人:___,女,生于_年_月_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_。

继承人:___,女,生于_年_月_日,被继承人之女,_校学生,现住_

遗产人:___,男,生于_年_月_日,于_年_月_日在_地意外身亡。

我们是___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___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女儿___放弃股票继承权。妻子___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___。即母亲___继承___全部的股票,并委托___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___。

2.母亲___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由妻子___和女儿___继承。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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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买卖放弃继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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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_________________正房间、厢房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

东邻:_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____

南邻:___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____

登记长度为:_________________米、宽度为米,面积共平米。

2、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4、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5、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6、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7、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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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天津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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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三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_成都引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拾万元整(RMB100000.00)。

5、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为 45000元(大写:肆万伍千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5%; 乙方:出资额为45000元(大写:肆万伍千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5%; 丙方: 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以工资及台式电脑抵扣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

6、公司经营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公司。

7、公司经营范围:企业文化策划、形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网页制作、企业策划;室内外装饰、设计;文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商务咨询服务;代办印刷,摄影服务。

第三条 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任期三年;

2、黄维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财务管理;

3、徐凯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甲方、乙方委托丙方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5、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 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3)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5)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利润分配方式:

1、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 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第六条 经营

资金的增加: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 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第七条 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第八条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 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 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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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方股东合作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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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1】

甲方: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元,

包括启动资金与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2)乙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3)丙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与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与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与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与承担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与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与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与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与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与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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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召开临时股东会议通知书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通知,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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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委):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观念的基本要求,更是党员增强党员意识的基本体现。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交纳党费的通知》(新党组通字〔〕40号)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对局党员交纳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带头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每月由本人亲自交给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并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

二、党员每月20日前上交当月党费,党支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支部党员缴纳党费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及时公示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费交纳情况。出差、学习、培训及参加住村工作的党员党费仍在原党支部交纳。

三、党员领导干部交纳党费必须主动、按时、足额,不得请人代缴、财务人员代扣、年终一次性补交党费。

四、计入党费收缴基数项目为职务(技术等级)、级别(岗位)工资、地方津贴补贴3项。在职党员按照3000元以下0.5%的比例、3000元-5000元1%的比例、5000元-10000元1.5%的比例、10000元以上2%的比例进行交纳党费,确保足额缴纳。离退休党员按照5000元以下0.5%的比例、5000元以上1%的比例进行交纳。

五、机关党委将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核算机关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局机关党委进行抽查。

六、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七、每半年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和公示。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x年x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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