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时间(汇集5篇)

浏览

3921

范文

5

篇1:英语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初三,全文共 4383 字

+ 加入清单

论转化型抢劫的构成

一、案情

被告:林某,男,17岁。

林某初中毕业后,经常到某面粉厂其姨家中居住,并帮姨做早点。一天,林某向其母亲提出要到外地打工,但遭其母拒绝。为了筹集路费,林某产生盗窃邪念。20xx年7月间,林某从其表弟丁某口中得知,在某面粉厂宿舍4栋401室只住一个女人,而且可以从楼下爬上去。同年12月23日下午,林某到丁某家玩时,林某问丁某住401室的女人几点钟睡觉,丁某告诉林某差不多11点多到12点就会睡着“。当晚11时许,林某携带水果刀并戴上毛线帽蒙面爬围墙进入面粉厂职工宿舍区,沿卧室欲行窃时被陈某发现,林某见状,即将陈某推倒在卧室的床上,用水果刀顶住陈某的脖子威胁说:”不要叫,再叫就捅死你“,陈某害怕并表示不叫,林某即按原路逃离现场。案发后,林某被公安机关捉捕归案。20xx年3月5日,检察机关以林某涉嫌犯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被告人林某的辩护律师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二、分岐

法院在审理中,对案件的定性存在两种分岐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林某无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未遂)。

理由:被告人林某秘密入户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发现后采用暴力和持刀威胁方法拒捕,其行为已经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是对抢劫罪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是关于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后,因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转化为抢劫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犯盗窃等罪,行为人不仅实施了盗窃等行为,而且已构成犯罪;二是必须具有抗拒抓捕等目的;三是必须具有当场使有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本案中林某不仅实施了盗窃行为,具有抗拒抓捕的目的,也具有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再之,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的规定。“,本案中被告人已着手实行了犯罪,由于陈某喊叫,即由于林某意识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因而,林某整个犯罪行为中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及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犯罪构成要件。为此,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未遂)。

三、评析

笔者赞同上述第二种意见,即被告人林某的犯罪行为符合抢劫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林某犯罪行为属转化型抢劫罪(未遂),应当认定林某犯抢劫罪(未遂)。

(一)对无罪、抢劫罪(未遂)的司法认定

1、法律对犯罪和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关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法律对犯罪未遂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的规定。

3、法律对抢劫罪的规定:(1)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的规定;(2)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关于“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法律对盗窃罪的规定:(1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2)1988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如何运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修改后的刑法为第二百六十九条〉的批复》关于“被告人犯盗窃等罪,为抗拒逮捕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修改后刑法为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被告人实施盗窃等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为了抗拒逮捕等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按抢劫罪处罚,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3)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未遂,只有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才定罪并依法处罚。”;(4)1998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5)1991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未遂行为人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可否按抢劫罪处罚问题的电话答复》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盗窃未遂”尚未构成盗窃罪,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本案认定被告人犯抢劫罪(未遂),不宜认定被告人无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案情,笔者认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也方法,强行立即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权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是于盗窃罪等最显著的特点。上述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者任其随即劫走财物。这个胁迫,一般是针对被害人的,有的也可以是针对在场的被害人亲属、朋友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的。通常是以明确的语言作出威胁,使有惊恐而不敢反抗。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财物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有的犯罪分子作了盗窃和抢劫两手准备,携带凶器,于夜晚潜入作案地,发现作案地的人员睡着等,轻而易举地偷走了财物,应定为盗窃罪;如果盗窃过程中惊醒作案地人员,遭到抵抗或呼喊,当即拿出凶器使用暴动力,将物品抢走,则构成抢劫罪,没有劫走物品,构成抢劫罪(未遂);3、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一般抢劫罪,应以是否抢得财物为既遂与未遂标准。即抢到了财物,没有伤人,为既遂;没有抢到财物,也没有伤人,或者没有抢到财物,致人轻伤的,均为未遂。抢劫罪与盗窃罪区别主要是犯罪手段不同,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它可以利用被害人熟睡、醉酒、重病等难以察觉有人作案之机窃取财物, 它与抢劫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被害人,置其于沉睡状态,从而劫走财物不同。其次,按照我国刑法,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被抢的财物数额;而构成盗窃罪等则规定“数额较大”是必要条件。

转化型抢劫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这条文所列的情况,综合起来,已使犯罪性质转化成为抢劫罪,该条文:一是前提犯盗窃罪等,一般是指具有这些犯罪行为之一的。有的被告人实施盗窃等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抢劫罪处罚;二是目的为抗拒抓捕等,抗拒抓捕是指抗拒公安机关或者任何公民特别是失主对他的抓捕、扭送;三是条件以暴力相威胁等,这是指犯罪分子对抓捕他的人实施足以危及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的强暴行为,或者以将要实施这种行为相威胁,情节严重的,这是本条的关键之处,也是区别其他罪的根本点。如果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没有伤害意图,只是为了摆脱抓捕、尽快逃走,而推推撞撞,可不认为是使用暴力;四是时间必须是当场,这是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现场;五是犯罪性质,由于上列情况的发生,主要是使用暴力,而使性质转化成为抢劫罪,所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罪与盗窃罪区别主要是犯罪手段不同,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而抢劫罪是当面以使用暴力相胁迫,当场劫财,遇到抵抗立即施加暴力。

本案被告人林某在实施的整个犯罪行为过程中,即林某在2220xx年12月23日晚11时许,林某窜至某面粉厂宿舍4栋401室陈某家,沿外墙爬上,用水果刀撬开窗户入室,在卧室欲行窃时被陈某发现并大声质问:“谁,你是谁?”。开灯后在阳上找到了被告人林某,林某见状,即将陈某推倒在卧室的床上,用水果刀顶住陈某的脖子,威胁说:“不要叫,再叫就捅死你。”,陈某害怕表示不叫,林某即按原路逃离现场。被告人林某秘密入户实施盗窃过程中,被陈某发现后采用暴力和持刀威胁方法拒捕,其行为构成犯罪上述三点基本特征,也构成犯罪未遂上述三点基本特征,也构成抢劫罪(未遂)上述四点抢劫罪特征和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所规定的犯罪性质转化成为抢劫罪并符合其的五点特征,同时符合1988年3月16日最高人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于如何运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新刑法二百六十九条)的批复所规定的构成案件。特别是林某在被房主发现时拿刀出来威胁房主,即林某用水果刀顶住陈某的脖子并用语言威胁“不要叫、再叫就捅死你”,其情节严重、危害大,林某使用暴力的行为,而使盗窃(未遂)的性质转化为抢劫罪(未遂)。这是本案的关键点。因此,被告人林某犯罪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

本案被告人林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如果没有拿刀出来威胁房主,而是在房主喊叫后立即逃跑,即没偷到东西跑掉,林某则构成盗窃(未遂)。根据盗窃未遂及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尚未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程度等,在此情况下才可以认为林某无罪。本案的案情不是这样,而是林某在盗窃过程中被发现而使用暴力相威胁,性质发生变化,符合抢劫罪(未遂)构成要件。因此,本案不可能认为被告人林某无罪。

综上评析,本案应认定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未遂),而不认为被告人林某无罪。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学期期末考试自评报告_自评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09 字

+ 加入清单

学期期末考试自评报告

—— 学年度第 一 学期期末考试自评报告

学校 道北西街小学 学科 科学班级 六班级人数 年级人数157

平均分

优秀率

合格率

最高分

最低分

难度

区分度

44.11

87.26

98.73

50

28

适中

分数段

100

90~99

80~89

70~79

60~69

50~59

40~49

39以下

人数

14

72

51

13

5

2

0

0

对试

题的

评价

本次试题充分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精神,紧扣教材,形式灵活,覆盖面广,难度适中,主要有科学小知识、科学小实验、科学小实践三大方面,从基础知识到能力,从观察实验到实践应用,全面综合的对学生进行了考查,突出了试卷的综合性和针对性。

本次测试以学生的卷面看来,关于科学小知识,大多数学生基本掌握,个别学生在选择题上有丢分现象。关于科学小实验,大部分学生掌握的比较好,但是有小部分学生对四季成因与地球绕太阳公转有关理解不够,对太阳直射、斜射地球产生的温度高低不同而形成春夏秋冬的图例观察理解不够,造成了丢分。关于科学小实践,大部分学生掌握了,个别学生对防铁生锈方法中科学道理答得不够准确,个别学生对地球内部结构图的三个圈层观察不够,答案有误,造成失分。

试题

亮点

存在

问题

试题

命制

建议

1、试题亮点:试题覆盖面广,难度适中,有一定的灵活性,,易于培养学生的思维判断能力。

2、存在问题:考题中的图例由于黑白印刷,与课本上的彩色图例有别,给学生造成了观察困难。

3、命题建议:提高试卷印刷质量,图例彩印最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六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总结与反思_期末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六年级,全文共 486 字

+ 加入清单

六年级学期期末考试总结与反思

一个学期匆匆过去,紧张的期末考试也告一段落。在这暑假来临之际,我决定针对本学期的期末考试进行总结与反思。

期末考试,是对自己学期学习的考核,是学生必不可少的一场考试。如今我已经六年级了,下学期就要面临毕业考,这场期末考也就变得不一般了。

这次期末考,总体来说,我的成绩还不错,语文得了99,数学满分,英语98。我对我的成绩相对满意,如果我能以这种状态备战毕业考,应该是没问题的。不过,我也发现了我的不足。

我的语文已经是很久没得过这样高的分数,但是,全年段有七八个满分的啊!相比之下,我还有进步的空间。语文卷,我作文被扣了一分,相当遗憾。作文题目是《从“?”到“!”》或《我长大了》,我选择第二个。我想是自己写得过于简短了,以至于丢分。

而英语卷,问题就相对多了。表面上我只被扣了2分,实际上我是沾了“对5题的满分”的喜啊。我总结了,是两大因素使我做错。一,课文没有复习周到。二,没有认真审题、粗心。我明明记得元音字母前是单数要加an,可却没有注意到,丢了分。

说得容易,做的难!在暑假期间,我要抓紧补缺补漏。希望在下学期,我能以优异的成绩,决战毕业考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复习计划_学习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408 字

+ 加入清单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复习计划

期末考试是检测我们一学期的学习成果,考试成绩是对一学期的学习情况的鉴定,所以要高度的重视,不能掉以轻心。要想搞好复习,首先要保持一颗平静的心态,消除紧张、松懈、畏惧情绪。要珍惜时间,合理安排时间。要勤于思考,勤于动脑。强化记忆,使学习的成果牢固地贮存在大脑里,以便随时取用。查漏补缺,保证知识的完整性。融会贯通,使知识系统化。复习时有良好的精神状—有学好的信心和毅力。

大考之前最容易犯的毛病是不能协调好各科的复习时间和复习内容。每一门都要考,每一门都要复习,可是时间有限,难免手忙脚乱。正确的应对方法是:根据具体的时间情况和各门功课的实际情况,安排好复习计划。

一、准备时如何着手:

1.要回归基础知识。到了最后阶段,不宜再复习所有知识点,把重点要深入掌握,争取不让自己会的东西再丢分,基础要好的话,保证拿到基础分的前提下,细化知识点。

2.做好查缺补漏。应该把做过的练习进行总结和归类,对于自己不明白并且是考点的,不仅要注意而且要进行细致分析,不要放过任何可以拿分的知识点。

3.要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复习对最后阶段提高成绩很有帮助。

4.注意一些应试技巧。在考前复习时,要总结一些技巧,并要梳理一下做题的思路。对于老师没画重点的科目,自己要对知识点系统总结,把握规律,找出认为是重点的地方升深度记忆(平时上课反复强调的地方)。

二、考试前如何复习:

1、 最后一两次上课专注听讲,留意老师反复强调的重点并在课本上做出醒目的标记。

2、 反复记忆老师在考前为我们画出的考试的重点知识。

3、 合理安排时间,可按照迎考顺序依次调整复习重点,也可根据自身学习情况。

4、 复习过程中要灵活,多穿插几门共同复习,避免长学习一科枯燥无味,这样可以提高复习效率。

三、复习技巧和考试技巧。

1.突出重点。我们习惯看书从第一章看到最后一章,但有时这种方法却可能是致命的,复习最好的是从重点到次重点再到非重点的顺序,因为一旦出现时间不够,我们还可以保证通过,大学考试重点是一定会考的。在保证重点复习完(通常过没有任何问题),再不断地往非重点走(走的越深,当然分数就越高了)

2.心理暗示。人的潜能是可以挖掘的,语言引导思维,我们为了我们的兴趣的良性循环,要不断地对自己进行暗示和鼓励。告诉自己,考试很简单,我一定可以搞定。

3.记忆的几个小技巧。

(1)记忆的时间段:

短时记忆:5:30——7:30

长时记忆:14:00——17:00

深度思考:20:00——22:30

(2)对于一些东西,要重复记忆,如英语、数学公式、财管公式、会计分录等。

4.如果学习不在状态,可以提出一个独家秘方。准备一套扑克牌,随便抽4张,玩24点的游戏。(调动你的思维逻辑哦)

5.考试的时候,如果遇到不会的题,把试卷拿起来(我们看试卷的角度也就从俯视转变成了近乎平视),这个时候很多题说不定就会了。

6.不要想着作弊。一是后果很严重,二是作弊会心虚,影响正常发挥。

7.考前不要熬夜,一定要保证睡眠质量和轻松愉快的心态,这点对于状态很重要。

复习不能只看遍数和数量,重在提高效率和质量。在保证“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数量和速度。如做训练和习题时,首先要独立分析思考,正确解决,培养解决问题思路和敏捷性,学会举一反三,切忌先看答案。第二做到表达和运算规范准确。第三对问题力求一次性解决,强调准确性,不要寄希望复查和修改。预祝同学们能在期末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初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总结600字_期末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初二,全文共 634 字

+ 加入清单

初二学期期末考试总结600字

时光飞逝,转瞬间,初二下学期又结束了。我们即将迎来崭新的初三生活。

我们的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了。总体上看,我考的还算不错。英语118分、语文107分、数学119分、物理98分、政史98分。从成绩来看,我的确考的很好。但是,这次期末考试的宿迁统考卷子比较简单,不能代表什么,我需要的是向更高的层次拓展。

暑假正好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今年的暑假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我下学期的各科成绩。

下学期我们要新开一门化学课,暑假正好给了我充分预习它的机会。物理也是重重之中。由于这次暑假期间学校不补课,所以我必须抓紧时间,将后面两本书全部预习完。当然还有数学。我总感觉,我学习数学总是太肤浅,碰到的难题太少,所以我一定要抓紧这个暑假,主动找一些难度较大的题目做一做,开拓自己的视野。

这个暑假,我一定要做到“紧前不紧后”,争取在前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将绝大部分的学习任务解决。首先,老师布置的作业一定要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物理和化学要做到天天都要学两节。不仅要学,还要高质量的做题,一定要做到融会贯通。英语听力也是我的心腹大患。我一定要集中精力,猛攻《新概念英语》。这不仅是为了现在,也是为我的将来做准备。

从明天起,我就要从思想上、从行动上紧起来。就把我当作还在学校里那样。按照学校里的规律生活。

这个暑假,必定将是一个紧张的暑假。我必须努力学习,紧起来,谁让我是一个学生呢?只要抓紧了这个暑假,我相信,我的初三学习生涯定会非常轻松。加油吧,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