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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导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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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导调研报告

一、2011年4月下旬,我校教导处针对我校的教学实际和现状,拟定了调研提纲,在广大老师中征求批评和建议,教师们对待此事以书面文本的形式认真而严肃地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现归纳梳理总结如下:

1.教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实现教育思想的转变(不能只注重文化课)?培养学生的重心确定在哪些方面?

(1)作为我校现阶段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只教书不育人的问题。学生只有有了良好的学习目标、动机和行为习惯,才容易成为学习的主人;注重学生的差异,尊重每一位学生的情感、人格,用一颗宽容心接纳和关爱每一个孩子,根据学生的差异用不同的要求和方式对待他们;教师要想和学生成为朋友,要从高高在上的指挥者这一角色中走出来,“蹲”下来和学生一起游戏和聊天,创设平等融洽的教育氛围。

(2)以文化课为重点没有错,一所初中学校的声誉是和教学质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教师必须经常与这些思想处于理性和非理性之间的学生进行较深入的沟通,因为他们已不再是在老师面前唯唯是喏的乖孩子了。

(3)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需要教师的管理,而教师的管理也要有章可循,需要学校出台相应的措施规章制度,这样,教师才会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按章处理,不会畏手畏脚,也不会出现所谓“学生看老师下菜碟,欺负教师”的不正常局面;一个好的班级,只有班主任发挥应有的作用,科任教育才能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

(4)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师要学会及时地称赞和表扬,发现学生无意中有良好的行为表现时,教师应及时地在第一时间给予学生以称赞和表扬以示鼓励,强化和推广学生的这种行为。

2.新时期教师如何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实现怎样的价值?

(1)不想成为“名师”的教师不是好教师;一个人的高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向上的姿态;每位教师提高自身的途径:“勤学、善思、多读、常写”;师生关系的最高境界是相互欣赏,这样学生会快乐地学,老师会快乐地教。

(2)教师要想实现自身价值,关键在学校的发展方向,学校需减轻教师负担,让教师全身心投入备课和教学,突出教学重点,减少不必要的事务、劳动和活动,让教师真正地沉下去研究教学,并把最大的奖金份额放在教学上,学生成绩确实提高的教师要突出褒奖,何愁教学质量不蒸蒸日上。学校应该把工作分为第一第二第三层面重点,教学质量应是学校重中之重;

3.如何解决学生综合素质(智商、情商、才商)的提升与中考指挥棒相矛盾的问题?

(1)培养习惯被忽视,学生上课睡觉,老师叫醒他们可能会让你蒙羞,上课说话老师批评可能引起师生“冲突”,找他们谈话当面表示改正,过后依然如此;批评了学生在“学生评教”时要得到惩罚性“回报”;国家已扩大了大学的招生数量,而为什么我市重点高中的正常生的招生率却一直不增?政府已经给予了大投入,为什么还要让广大初中生千辛万苦挤正常招生的窄窄独木桥?否则就要让广大家长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而且这种形势也势必影响了初级中学只能被迫走急功近利的应试教育之路。

4.现代家长观念与我校特色教育的办学思路存在矛盾,使得特色教育举步维艰,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要让家长看到希望和捷径,和某些知名大学协商,以他们附中的身份为他们选拔和输送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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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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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调研报告

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延展,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要举措。自2月份以来,xx县委组织部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谋划、扎实调研,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和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将调研的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深入到乡镇和县直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部分县级领导进行了个别交流,深入查摆、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征求到意见建议共100多条,其中与“三严三实”密切相关的意见建议10条。陈列如下:

1. 政治思想有偏差。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武装抓得不紧,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敏感问题如信仰缺失、精神懈怠等现象缺乏警惕性,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的思想言论和不满的情绪,没有去坚决地抵制、纠正与疏导。

2. 重“显绩”、轻“潜绩”。做立竿见影的事情多、考虑长远发展的事情少,在抓发展与惠民生上统一不够,在强县和富民上统一不够。关注工业、项目、城镇等工作比较多,对社会民生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大,欠账较多。如看病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人均拥有病床数较低,农村水电路等方面的基础建设还很欠缺等等。

3. 不切实际、急于求成。考虑县域发展现状不周全,在发展目标定位上过于追求完美、过分强调上台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不堪重负。如在城镇建设上,多个片区项目同时铺开,没有循序渐进,征地拆迁带来的压力较大,反而影响了县城整体发展进程

4. 搞“路边花”、栽“盆景”。在项目安排、办点示范方面重城郊乡镇、重点乡镇和主干公路沿线乡镇,轻边远乡镇、山区乡镇。如大力打造xx大道城乡统筹示范带,就是让这条城区到xx县城的主干道能够更有看点。

5. 有制度无落实。制度文件较多,执行督导不力,形式大于内容,没有较好地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如存在城区规划执行不严、控违拆违压力较大的问题。

6. 表面工作做得多。主要是常委班子成员下基层、搞督导没有深进去、沉下去,实效不明显。存在走村不入户、调研走马观花、真抓实督不够、解决实际问题不多等问题。如有时候下乡了就是听汇报、搞座谈,自己问得少,亲自看得少。

7. 科学决策上有欠缺。突出表现在决策缺少必要程序,缺乏充分论证,凭经验判断、主观臆断来解决问题,脱离了县情实际。如为了加快工业、城镇发展进程,引进了龙行天下、汇德电子、三特机械等项目,但财政投入也比较大,投资回报率水平不高。有的时候某些重大决策没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参与决策的面不广、透明度不高,造成了一些后遗症。如步行街建设遗留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

8. 脱离基层群众。有一种“官本位”的思想、当官做老爷的衙门作风,关心群众疾苦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要求部门解决多、直面群众解决少。如对信访积案缺乏主动化解的意识,导致有些信访案件越积越深,化解难度越来越大。

9. 重视基层意见不够。常委班子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县直部门和乡镇意见少,习惯发号施令,主观思想较严重,缺乏对工作深层次的思考,以致某些工作基层单位难以落实。如乡镇反映考核压力比较大,重惩罚轻奖励,对这些意见没能充分考虑,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10. 真抓实干不够。主要是求稳怕乱、瞻前顾后、遇到困难绕道走。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难度较大问题上,存在“推、拖、绕”的现象。在县域发展的问题上,有时有机遇抓不住,有条件用不好,致使许多发展机遇擦肩而过。如去年申报全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由于对形势的判断不够充分,以一个名次的差距失之交臂。

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刚结束,接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领导干部的思想上和工作推进的过程中都有一定的障碍,思想障碍尤其突出。具体来讲,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思想偏差。客观的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党中央召开总结大会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开始下降,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也开始进行转移,部分处级领导认为今后的作风建设应该没有过去严,思想有些抛锚,过去存在的“四风”苗头又开始在脑海里蠢蠢欲动。现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部分领导干部在心理上会存在抵触和厌倦情绪。

2.有应付心态。部分处级领导干部认为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已经接受了最严格的的党性洗礼,问题已经找完了,原因已经深挖了,整改措施已经到位了,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意义不是很大;有的处级领导干部由于对群教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了深入细致的了解,认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只是“故伎重演”,在“严度”和“广度”上不及群教活动,只要随便应付就可以了。

3.有工作难度。自中央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后,虽然作风建设的总体势头没有减弱,但宣传力度有所下降、工作队伍有所精简、工作容量有所缩小,加上个别处级领导干部自身有抵触情绪,导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氛围不够浓厚,难以取得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如何推进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对象普遍认为各级党组织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过程中,既要与群教活动紧密结合,又要区别于群教活动;既要优化内容,又能抓住重点;既要抓紧时间,又能保证效果。具体来讲,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突出重点对象。根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已明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对象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议在县级层面不要延伸到科级干部,这既是贯彻中央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保证工作精力和工作效果的有力举措。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都要参加专题教育。

2.抓好内容建设。建议重点抓好三方面内容的学习:一是学经典。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点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长期的政治任务,尤其是要对《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文选》等一批政治理论学经典著作要进行深入钻研。二是学典型。着重树立一批践行“三严三实”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并号召县处级领导干部多向身边的先锋模范学习。三是实践学。结合群教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任务,县处级领导要将“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落实个人整改任务的全过程。

3.优化工作方案。同群教活动相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范围更窄、问题更细。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好此项活动,确保方向不偏、内容不空、工作不虚,在活动推进过程中关键是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总体把握,严格活动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发挥榜样作用;坚持群众参与,实现与民互动;坚持问题导向,务必真抓实改;坚持因地制宜,力求创新出特。在程序上,可以参考全市群教活动第一环节“六个一”的工作思路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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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民族风情特色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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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风情特色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众所周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人类文明及农耕文明发祥地之一。中国古代科技曾经长期领先于世界,还曾创造出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城市文明,创造出世界上独具特色的文学艺术、哲学、史学、教育等精神文明成果。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生命力最强、曾经最发达的文明,在整个世界文明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

**县是西北部边境**县,草原文化古迹大县,也是等游牧民族生息繁衍之地,历史悠久。这里地形地貌复杂,拥有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如草原神石城、木斯岛冰川、红山湖、雅丹地貌神秘大峡谷等,旅游资源极为丰富。位于**地区**县境内,距**县城18公里,柏油路与著名景区喀纳斯湖相通,西联哈国斋桑县,交通十分便利,这里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他们的民族餐饮、服饰、民族歌舞、婚娶节庆文化等独具特色,具有浓厚的民族丰韵和文化参考价值,这里有较多的文化古迹,开发文化旅游潜力巨大,这些种种的资源和文化古迹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近年来,**县委、政府加大对人文文化和文化古迹的开发力度,做强本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把**县的文化建设当成一项重要的工程来抓,取得了瞩目可喜的成绩。目前,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县的文化建设,我认为应该主要侧重于五个方面:突出一个重点;建设两个基地;打造三个品牌;坚持以人为本;开发文化旅游景点。

一、突出一个重点。

重点就是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越是民族的东西,越是世界的东西。XX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

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心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它的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XX年5月24日,在成都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论坛上,数10位国内外专家发表世界上首个国际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言——《成都宣言》,以唤起全世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保护和促进世界文化的多样性。37位专家共同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现代文明冲击和被世人遗忘的严峻形势。宣言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基因,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人类创造力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起步晚,但动作大,影响大,投资力度大。我县也不例外,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较大。

XX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伊犁自治州的“族阿依特斯”被录入。我县在现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族动物模拟舞阿尤毕”。为此,我们不能停留在取得的成绩上而应更加加倍努力,积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通知》(国发[]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XX年4月26日)和《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18号)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全面管理。政府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旅游发展计划,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保护工作;要加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人才培养,切实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解决突出问题。在保护的基础上,正确利用和开发,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我县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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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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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调研报告

在刚刚结束的xx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尤其是对著作权的保护是激励和促进文化信息传播的重要保障,坚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的必要前提。近两年来,我省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受案数量承井喷式的增长,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随着文化信息产业的产值在我省经济发展总量的权重不断增加,我省的文化经济在近年来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大量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出现。从最开始的准备不足,疲于应对,到现在建立双向监督、沟通机制,确立相对统一的赔偿标准,近两年来,吉林省法院系统通过大量的审判实践,对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审理积累了一定经验。今年一月份以来,我庭组织了对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一、系列案件发展的趋势

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相同、诉争的标的相同或标的的性质相同、侵权手段相同或近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提起的关于著作权纠纷的若干案件。

我省近年来受理的第一宗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始于XX年,该系列案件仅为5起,XX年、XX年,我们陆续审理了3起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但涉及案件数量很少,没有形成规模,我们并未充分重视,仍旧按照传统审理方式办案。从XX年开始,大量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集中涌现,各级法院受案数量激增,到目前,已经形成了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占据我省各级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总量的80%的格局。如何集中精力、保质保效的办理好这些系列案件,已经成为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系列案件的成因

通过审判实践,和与当事人的沟通,我们发现,大量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出现原因主要有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权利人对于自己作品的权利内容的认识不断加深,对于自己权利的维护逐步由过去的放任和被动保护,转变为主动维权;

(二)、文化市场更加繁荣,权利所包含的经济利益不断增长。随着国家对文化市场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的文化市场在近年来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吉林省的文化产业产值也屡创新高。自XX年起,吉林全省文化产业增速连年保持在20%左右,超过全省gdp增速。XX年,吉林省文化产业已占全省gdp的4.9%,其中仅动漫产业产值就高达62亿元。在市场的作用下,文化产品的价值得到巨大提升,权利人的相关权益所涉及的经济利益也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在利益的驱动下,当事人对于权利更加重视,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的要求也更加迫切;

(三)、侵权行为大量增加。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固有的非物质属性,同时伴随着文化市场的繁荣、知识文化产品价值的增加以及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承载着作者权利的作品在传播、流通的过程中极易被模仿、复制,导致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事实上,近年来网络著作权侵权已经在吉林省乃至全国著作权侵权的主要方式,同一侵权人以相同或相近的侵权方式批量式的对一个或多个权利人的同一性质的权益进行大规模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系列案件出现的数量也随之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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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限塑令”落实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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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从6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限塑令”。购物场所一律不准提供免费塑料袋,免费或变相无偿提供的商家最高罚款可达一万元人民币。限塑令除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制,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出台“限塑令”对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白色污染,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限塑令”开始到现在,将近一个月过去了,根据这项国务院令,现在我们再去超市或者大型农贸市场买东西,将不会再使用到免费的塑料袋,除非你愿意付钱为你使用的塑料袋买单。那么我县的实际落实情况怎么样呢?我们对此进行了调研。

在我县的万德隆和唐人街超市,我们了解到两家大超市都知道“限塑令”,并在6月1日前进行了宣传活动,在“限塑令”正式实施后能够遵守这一政令。在结帐时收银员都能够主动提醒顾客,超市不再提供免费塑料袋,如果要使用加厚塑料袋需要另外付费。我们也看到大部分顾客也都知道限塑令,虽有微词,但也都选择了接受,刚开始总要有个过程,超市方面也要求收银员做好解释工作,另外部分有准备的顾客自备了购物布袋。对于限塑令,超市的总体执行情况还可以。

在各农贸市场,“限塑令”的执行情况就大打折扣了。虽然各农贸市场都知道“限塑令”的事,但是各商户依然在免费提供使用各种超薄塑料袋。大部分商户认为让顾客再额外花上几毛钱买塑料袋会影响生意。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了一些制度和执行上的漏洞。

首先,因为限塑令没有提及连卷塑料袋,超市对直接包装食品的连卷塑料袋也就没有限制,依然是免费提供给顾客,特别是在普通塑料袋有偿使用后,免费的连卷塑料袋使用量骤然增加。我们也发现有部分超市除收银员位置外,依然在超市其他地方向顾客免费提供禁止使用的超薄塑料袋。

其次,“限塑令”遭遇执法难。“限塑令”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包括环保、质监、工商、经贸、发改等,各个部门之间如何协调执法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

针对上述问题,应找到相应的对策加以处理。

通过《限塑令》的有效实施,必将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最终达到减少连卷塑料袋等各种塑料袋使用的目的。我们必须明白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禁用塑料袋,而是在于让人们更加关心他们身边的环境。

小资料:塑料袋的利与弊。环境与资源,早就是全球共同面对的严重课题。资源的过度开发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曾几何时,“白色污染”成为一个见证人类生活水平提高过程中的副产品。塑料袋在发明之初无异于一场科技革命,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人们外出购物时顿感一身轻松,不需要携带任何东西,因为商店、菜场都备有免费的塑料袋。但是没多久科学家便发现一场环保灾难悄然而至,由于塑料袋大都是用不可再生降解材料生产的,处理这些白色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这两种办法都不利于环保,据科学家测试,塑料袋埋在地里需要2XX年以上才能腐烂,并且严重污染土壤。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同样会造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由此塑料袋也被誉为人类20世纪最糟糕的发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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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基础教育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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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调研报告范文

教育公平问题是关系到我国国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问题.实现基础教育的教育公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基础教育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基层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一)

新课程改革是一场全方位的深刻变革,正深刻影响、改变着我们的教学。高中历史课堂教学的现状如何?根据自己在三个月的实习期间里在一线教学的亲身体会和深入课堂的观察和访谈结果设计了一份“高中历史课课堂管理现状问题问卷调查表”,并在汉阴中学高一年级进行了实地调查。

1 问卷调查

1.1调查对象和方法

结合自身在实习三个月的时间里在一线教学的亲身体会和深入课堂的观察和访谈结果设计了一份“高中历史课课堂管理现状问卷调查表”。问卷调查对象为随机抽取呃高一年级的四个班级的学生。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各班各50份。高一(7)班共收回45份,有效卷40份;高一(10)班共收回48份,有效卷47份;高一(16)班共收回50份,有效卷47份;高一(18)班共收回47份,有效卷46份;调查问卷共24小题,均为单选题。每题共四个选项,分别是:A、总是100%; B、大多时候75% C、偶尔25% D、从不0%

调查问卷主要从明了课堂目标、积极参与学习过程、学科内容和学生的生活相联系、追求自己的兴趣、体验成功、收到迅速,真实的反馈、受到合理的约束、整合学习的时间、与同学积极交往、得到与自己的能力水平和学习风格相匹配的教学,共10项问题进行调查。

1.2 调查结果

下面着重就教学交往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2 教学交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存在的问题

首先,教师过多强调对学生的管束和学生的顺从,而较少给学生留出自由的空间。我国现阶段的课堂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以控制为特征的传统管理阶段,很多地区的普通高中历史教师的课堂管理观基本上是倾向于课堂秩序的控制和维护教师的权威,在绝大多数学校里,教师追求的理想课堂是安静的课堂,能够控制的课堂,学生听从指挥的课堂。所以,学生在课堂上可以发表意见的机会不多,时间久了,学生也习惯了,所以他们不会经常主动回答问题,更不会提出改进我们的教学的意见了。

其次,在很多高中历史教师的课堂上,学生花在小组和全班活动的时间极不平衡,绝大多时候课堂上进行的是单一的全班活动,课堂交往时间比重的失调导致学生个体意识的缺乏。我国中小学课堂有两个显著特点:

⒈与师生交往的时间相比,学生之间的交往时间极少;⒉在本已极少的学生交往时间中,学生个体与全班学生的交往占据主位,而学生个体之间的交往较少,学生个体与小群体之间以及小群体与小群体之间的交往更是微乎其微。与之相适应,我国中小学课堂中,学生的交往身份基本上也只有两种:一种是个人,另一种是作为静态背景下的班级成员。

再次,我们很多高中历史教师在努力营造活跃的课堂氛围,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出现:教师往往对活跃而爱表现的学生予以较多的关注,而对沉默的学生缺少关爱、缺少尊重,以至于在课堂交往中,一部分学生成为交往的“贵族”而另一部分学生则沦落为交往的“奴隶”,甚至出现了教师教学失明失聪的现象。

2.2 相应对策

一、营造民主宽松的交往氛围是课堂交往和谐进行的基础。

1、养成平等对话的教学风格。现代教育学认为,教与学的平等互尊是促进教育、优化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教师尊重学生,尊重其个性和需求;相信学生,鼓励学生自我探究、自我实现,在课堂中,给学生提供发现、创造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这样的课堂氛围有助于学生形成开放、自由、灵活的思维和创新能力。

2、信任并鼓励学生参与交往。教师真诚的信任、赏识和鼓励,可以增强学生的交往信心,“伙伴式”的师生关系,又可增进学生的“向师性”,促进师生友谊,提高教学效果。

二、实现合作学习,强调生生互动。合作学习是交往教学模式中的重要一环。合作学习是一种促使学生之间人际交往和合作互动的基本形式。

最初学生是不知道如何有效地和他人交流的,作为教师,首先要教给学生如何合作。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我们可以在三个步骤上掌握这一过程:学会珍惜合作,掌握合作的技巧,评估。

第一步,让学生必须懂得珍惜合作。如,教学时,教师可以将准备好的材料分给小组成员,但要注意资料的“故意残缺”,即一个人不能占有全部资料,要求不同的角色完成不同的任务,学生必须共享所有的资料,在相互合作的过程中才能完成任务。合作活动结束后,教师要引导学生总结,使其意识到彼此的需要,彼此能够互相帮助。

第二步,学生在逐渐适应合作后,教师可以先让他们参与塑造团体形象、增强小组凝聚力的活动。如让小组设计横幅或海报展示小组的名字和标志。为了确保每个人都参与设计,可以要求在内容上必须有每个成员的作为。在学生慢慢学会了合作之后,教师就可以组织各种团队竞赛,如“知识接龙”,“辩论赛”等。需要注意几点:①按“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分组。每个小组包括人数相同的不同兴趣、不同智力、不同特长的成员;每小组在以上方面总体水平要持平。②每个小组内部自己明确分工,如搜集信息的,处理信息的,统筹策划的等等,每过一段时间角色要轮换。不同角色之间轮换时,也是角色的前任者和后继者交流经验之时。④鼓励小组成员之间互相帮助,力争团体冠军,成员之间资源和方法共享才能共赢。

为了从自己的经历中学习,学生需要有机会讨论所发生的事情,并且评价他们合作是否成功。得到评价和反馈后,合作的频率和质量都能得到改进。每次组织合作时,教师都应明确表示,每个组的评分不仅要依据最后结果,同时要看小组成员间是否进行了很好的合作—尤其是他们开始活动的速度、他们认真和投入的程度,组员彼此倾听时的认真程度,组员是否成熟且得体地互相对待,是否每个组员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 总之,通过合作学习可以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友谊,可以培养学生的“竞合”精神,让学生既要学会在啊竞争中胜出,还要学会在合作中超越!

三、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提高教师的课堂交往技巧。

1、教师要学会实现心理角色换位,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有效实现师生双向互动。马斯洛认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并依次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当低层次需要得到部分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要就会成为人们所追求的目标。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作为高层次的需要,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当人们的这一高层次的需要得到尊重和满足的时候,人们才会产生自我价值感,产生积极进取的渴望,也才会有开朗的性格,形成优良的个性。教师只有深入了解学生需求、愿望的动机,才能创设相应环境,激发学生潜能,保证教育最佳接受效果的出现。

2、教师应该擅长使用一些小技巧。如,准时上课、记住所有学生的名字等获取心理优势;掌握课堂提问、师生对话与引导学生讨论、交流的策略和具体方法必将营造出优质高效的课堂交往。

教无定法。我们的教学本就是充满激情和生命理想的师生共识、共享和共进的过程,让我们师生双方用心用智慧去实现和升华这一过程。

基层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二)

根据与学生零距离接触过程中对中学生心理状况的了解,阐述当代中学生普遍存在的“学习倦怠”这一心理现象。分析来自于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的压力,提出了转化中学生“学习倦怠”心理的对策。

一、调查概况

我于x年9月份,对我实习的。。。中学学生的学习心理状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研究,对中学生的学习心理有了初步的了解,为准确地把握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动向,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教育教学的实效性,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提供了客观依据。

二、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一)具体目标

1、调查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现状

2、调查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

3、研究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成因及对策

(二)调查方法

学生问卷,其内容涵盖教育价值观、学习态度、学习需求和学习目的四个方面。问卷调查在咸祥中学的在校学生之间进行,共发问卷80份,回收有效问卷75份,接近理想的高效样本数。

三、调查结果

对学生问卷调查分析,中学生的学习心理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一)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现状分析

1、教育价值观

调查显示,大部分中学生具有较为明确的教育价值观。71%的学生认为学习的作用是为了考大学,16%的学生认为学习的作用是提高自身素质,8%的中学生没有考虑,,5%的学生是受家庭逼迫。调查还显示,中学生的教育价值观带有显著的经济社会特征。他们认为,青年人的经济收入与受教育程度成正比,其中65%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挣钱多,25%的学生认为高中毕业生挣钱多,10%的学生认为初中毕业生挣钱多。

2、学习态度

调查结果表明,67%的学生对学习的热情较高,24%的学生对学习的热情中等,9%的学生害怕学习。这与他们“考大学”意识淡化是相一致的。值得注意的是,害怕学习的学生数占相当份额。而且,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90%的学生都有自己“最讨厌的课程”。学生害怕学习或讨厌某些课程的根本原因,一是与教师的教学方法紧密相关;二是与该课程的实用价值紧密相关。调查结果显示,86%的学生对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实用性强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热情较高,而对学术性较强的历史、地理、英语不感兴趣。在学生讨厌的课程中,英语是初中的核心课程之一,有45%的学生认为“英语对于我们以后的生活几乎没有用处”。

3、学习需求

当前,“特长”是师生共同关心的热门话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学生对“特长”有正确的认识,其中,92%的学生有自己感兴趣的目标,且有52%的学生希望得到教师的指导。同时,78%的学生希望学到实用的科技知识,使之能对他们以后的生活工作有所帮助。

4、学习目的

调查结果表明,对于高中毕业后的打算,99%的学生有读大学的愿望。

(二)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

调查显示,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与以往的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相比,有明显不同。

1、教育价值趋向多元化、务实化、功利化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已经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价值在于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掌握生存、生活所需的基本的文化科学知识,以增强自己在未来社会的竞争能力。但是由于年龄和学识的制约,中学生的认知、分析、判断等能力既不成熟又不稳定。事实上,相当多的中学生的教育价值观是迷茫的。

2、学习需求的纵向多层次和横向多目标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中学生由于个人的学习基础、教育价值观和对未来的期望等方面的差异,使他们的学习需求具有纵向多层次和横向多目标的特点。

3、学习目的明确,但具有主观性和不协调性

对学生的问卷调查表明,89%的学生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但是,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对比分析和对学生本人的考察,我发现,学生的学习目的具有严重的主观性和不协调性。学生学习目的主观性突出表现在:他们已经认识到了未来进入城市就业的艰难性。此外,40%的学生希望自己以后在事业上能取得成功。学生学习目的的不协调性主要表现为思想与行动的不协调。调查结果表明,37%准备考大学的学生中有相当多的人在学习上并没有显现出相应的积极性,而是呈现出一种消极等待的学习态度。

(三)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1.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状况成因分析:

①家庭、社会对中学生学习需要的形成起重要作用 中学生受到家庭的要求、态度和志向的影响。其次,社会风气和思想意识形态也影响中学生的学习需要。如目前随着经济体制转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实行激费上学,大中专毕业生不在包分配。这种现实使许多人有了“读书有什么用?钱要花很多,毕业后又没工作。”的观念,社会上新的“读书无用论”开始再抬头,这将直接导致中学生学习需要的降低。另外,有些人把学习、读书看成是一种“工具”,达到另一个目的的手段,而学习本身并没有成为一个目的。因此当学习没有达到某种目的时,其积极性便荡然无存了。

②学习兴趣低下:(1)外因:学校教育方法欠当,如教师教学方法单一、枯燥,各科作业量大等;升学压力大;师生关系紧张;家庭因素:由于家长期望值过高而导致严格要求;家庭人际关系冷漠;沉溺于优裕的物质享受;沾上家长的不良习气,如赌博。(2)内因:价值取向逆转;学习目的模糊;学习成绩不佳;情绪不稳定;意志薄弱等。

2.形成健康的学习心理的对策:

①学习目的性的教育 首先应从中学生实际出发,采取生动而适合中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形式,帮助中学生正确认识学习的社会意义。其次要强调学习的内在意义,即强调学习对个体本身的价值,使之体会到学习是一种愉快的享受,而不是负担。第三,帮助中学生设立具体、适当的学习目标。学习目的教育不仅要使中学生具有远大的目标,而且还有使这种远大的目标与具体、切实可行的目标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学生脚踏实地去实现远大的学习目标。第四,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一部分中学生和家长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素质教育实施等了解既不全面也不深入,所以有必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他们介绍国家市场经济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存在的困难以及未来的美好前景;向他们介绍高等教育改革中招生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收费制度的公平性、保护性,分配制度的灵活性、公正性;向他们介绍素质教育实施的具体内容、价值和未来取向,以帮助他们消除误导。

②及时反馈与适当评价 让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结果,可以激发进一步学习的动机。为了充分利用反馈的促进作用,还应对中学生的学习结果进一步作出评价。运用评价时应注意:第一,要使中学生对评价有正确态度。第二,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以表扬为主,做到客观、公正,使中学生心悦诚服。第三,对考试成绩不理想的中学生,不能单独看其分数高低,还要从他们各个学习环节的不同层次上,发现可取之处,并给与表扬和鼓励,让其看到自己的进步,以增强其自信心。第四,注意中学生心理发展水平和个性心理特点。对低年级中学生多采用表扬方法;高年级中学生则应适当,最好通过集体舆论来进行表扬或批评,效果会更好;第五,注意师生间关系的融洽,只有尊重中学生,教师才能提出恰如其分的表扬或批评;只有尊重教师,中学生对教师的表扬或批评才能重视。

③科学使用奖赏与惩罚 奖赏具有促进活动的力量,是一种外在的激励因素,如分数、等级、奖金、奖品。奖赏是一种手段,若用之过多,则可能失去效力,甚至发生弊端。奖赏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不应使中学生变成物质或金钱的奴隶,否则,一旦取消奖赏,中学生将不再努力学习。从心里健康的角度,应注重奖赏而不去注重惩罚,因为这样可以减弱失败给人带来的恐惧心理。但也不能否认处罚在激发学习动机中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在学校,惩罚的目的在于克服学习中出现的不注意、拖沓、懒散和不努力,从而对学习起促进作用。但是,在使用时必须要小心谨慎,使用过分,可能激起极高焦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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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浅谈证人出庭作证的几个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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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证人出庭作证的几个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该条虽然没有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那样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结合刑诉法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来判断,刑事案件的证人仍然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却形成了一种习以为常的现象,即证人证言都以书面形式出现在庭审过程中,而证人出庭作证的却很少,甚至是寥寥无几。这种现象的存在,带来了很多的问题,首先来分析此种现象存在的弊端。 一、易使人对审判的公正性产生疑虑。追求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 作为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讲究公正性,法院审理案件主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何以以事实为依据?则是主张整个案件审理的真实性,因此,就要有大量的证据予以证实。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基本上是以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等七种证据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作为起诉指控的依据来证明其指控的罪名成立。而对此证据在庭审中经过质证,合议庭经查实后,就可作为定案的依据。然而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有时被告人、辩护人会提出对其中的部分证人证言产生异议,认为有失公正性。因为,这是公安、检察机关调取的证据,他们所站的立场不同,不利于被告人一方。因此经常提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认为这样当着法官、检察官、辩护人、被告人的面所作证言的真实性较前面公诉机关出示的书面证人证言大,具有公正性。所以说,如果证人能出庭作证,对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案件事实的认定、被告人的认罪服法等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前面谈到的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调查阶段的质证中,常会对公诉机关提供的书面证人证言产生不同的意见,认为其有失公正性,并且根据刑诉法规定中提到的被告人在庭审中有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权利,因此他们经常提出要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而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辩护人的这类合法的请求,就应该按照法定的程序通知证人到庭。而这样做的结果,就会影响审判的效率。因为正在进行的庭审就会因此而休庭,导致了案件审理时间的推延,降低了审判的效率,有的甚至因为证人难以通知,经过多方的周折,而延误了审限,造成了审判程序上的违法。 三、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另一个弊端就是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案件认定事实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及运用的过程,证人不出庭作证,而只宣读书面的证言,控辩双方的当庭询问、质证只能是一句空话,根本无从进行,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也就无从判断。证人证言的特点决定了它反映案件事实有可能失真,也容易由于种种外界因素影响产生变化。首先,就证人而言,他们知道不出庭接受当庭质证,在提供证言时,虽然取证人员对他宣布了作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但证人还是容易产生轻率随意的念头,有的甚至对案件的事实回忆不清,就凭空想象或加上个人的主观臆断而信口乱说。另一方面,也不排除有的取证人员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取证,而是先入为主,对证人施加某种暗示或压力,以获取符合自己需要的证言。在当庭宣读证人证言时,也有可能断章取义、任意取舍,只宣读对已方有利的部分,回避对已方不利的部分。这些问题如果不通过当庭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去伪存真,很有可能影响认定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面简要地分析了证人不出庭作证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弊端,以下来谈谈证人不出庭作证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的原因。 一、刑诉法只规定了证人作证的义务,却没有规定证人拒不履行出庭作证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及可以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另外,法律赋于公诉人和辩护人在调查取证上的不平等的权利,也是造成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原因之一。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调查取证须经证人同意,而对公诉方则无此规定。虽然该条同时规定了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检察院和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检察院是诉讼对立的一方,不可能积极配合。而如果要法院出面调查取证,似乎又回到了法院包办代替调查取证的职权主义的老路上去了。 其二、在审判的实践中,检察机关思想上的未解放也是造成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之一。公诉方为了证实其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列举相当多的证据来证实指控的犯罪事实,这些证据中当然的就有证人证言,且有的是以主要证据的形式提供的。而公诉方所提供的证人证言是有利于证实自己指控的事实的且这类证人证言是书面的、确定的,具有稳定不可变更性。这样在庭审的举证阶段,该证言就作为证据链中的一个环节,紧紧相扣,相互印证,以证实犯罪事实。而相反的,如果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在庄严的法庭上,面对着多方的询问,有的会因为紧张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回答糊涂,反而会给被告人、辩护人抓住空子,不能达到原来期望的证明效果。因此,从证明效果上讲,公诉方是宁愿采取书面的证人证言的形式而不愿意让证人出庭作证的。 最后,影响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还有:对证人的保护问题;整个国民的素质,即证人出庭作证的意识还未达到,证人有的惧于被报复而不愿出庭作证;证人出庭费用应由谁承担等等。 以上分析了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弊端及成因,而在我们司法实践中从完善审判制度出发,是迫切要求证人能出庭作证的,因此就要从以下方面来逐步地完善。 首先,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为了使证人能出庭作证,除应积极完善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各项配套制度外,还应注意加强对不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证人的制裁。制裁的对象不应该是所有知道案件情况而不出庭作证的人,而应该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义务的人,也就是说要对制裁对象先做合理的排除。要排除那些不具有证人资格的人,刑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因此,对于证人的选择必须先排除这部分人。刑诉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向证人调取证据必须经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辩护律师经人民检

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根据此规定的意思,对于证人的选择还要排除享有拒绝作证权的证人,即以上规定中提到的证人、被害人,如果要想向他们调取证据首先必须要经过他们的同意,如果他们不同意,则不能强行要求他们作证,更谈不上出庭作证了。因此,对于此类人他们属于享有拒绝作证权的证人,故而也要作相应的排除。所以,只对上述排除之后才能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予以制裁。当然,目前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是很薄弱的,对证人不到庭毫无强制力而言,甚至传唤证人到庭也只能采用通知的形式,竟不能用传票,更不用说对证人拒不到庭给予相应的制裁了。因此,在这方面应尽快地从法律上加以完善。是否考虑对那些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证的人采取一些较强硬的措施,如责令限期到庭,对一些恶意不到庭的证人采取拘传等措施,利用法律来保障该出庭作证的证人出庭作证。 另外,针对证人保护的问题,由于在我国对保护证人的重要性一直没有足够的重视,只是当作一种具体措施来对待。我国的刑诉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该法律条文中只笼统地提到了关于证人保护,但就具体的如何保护?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如何分工?对证人保护方面有哪些强制措施等等内容都没有规定 。因此,在现在尚无明细的法律对证人保护制度加以规定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实施对证人的保护?我们认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人身权利的预防性保护及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由公安机关负责;对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应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限其立即停止侵害,对一些行为较严重,对其教育不足以制止其行为时,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应根据案件不同的性质,由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负责侦查,应由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对一些应当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处,共同作好保护证人合法权益的工作。 第三,对证人出庭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谁负担,是检察院、法院还是由被告人自己承担,这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认为,在我国对证人出庭产生的一系列的费用,如误工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的补偿,可以以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为主,由证人所在单位或者证人自己承担为补充。因为,刑事案件奉行的是国家追诉的原则,对犯罪行为的审判,从根本上讲是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由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国家来作为该项费用的主要承担者,在国家财政经费中专项列支,是比较合适的。当然,我国相当多的地方财政经费还是比较紧张的,因此在实践中我们还要大力鼓励由证人所在的单位或者由证人自己主动承担一部分费用,以缓解财政紧张的问题,保证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不是因为出庭费用的因素而影响他们正常的出庭作证,所以说,在还没有明文规定出庭费用应由谁承担的今天,人们还是应该提倡由证人所在的单位或者由证人自己承担部分费用,当然这个问题的提出又涉及到下面谈到的这个问题,就是要不断地提高我们国家的整个国民素质。 法律的实施,其最基本的一个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法律实施的成效好坏,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因素就是依靠整个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就本文谈到的关于证人出庭问题也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国民素质,只有国民素质提高了,利用法律保护自己,保障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能对一些并非直接关系到自己利益的案件,自己以证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倡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使法律不放过一个坏人,不错判一个无辜的人,保障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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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调研报告格式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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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格式范文

城市拆迁中商户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在其他城市的拆迁中也普遍存在,对策建议的提出不仅仅针对*市,同样针对其他城市。为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拆迁中应寻求规划拆迁商户经营的出路问题,不能一拆了之。

(一)强化商户城市拆迁改造的观念意识。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商户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这个城市的未来与他们息息相关。同时,从改造和维护多数群众利益出发,科学合理规划改造后的城市,使居民对城市拆迁的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高度。另外从国内外城市和行业发展的规律来看,城市容貌整治过程中商业铺面的整治将极大地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而城市品位的提升最终也将使商户受益。

(二)规范租赁市场。拆迁导致房屋铺面的租赁价格不断上涨,很多房屋铺面的租赁商肆意哄抬租赁价格,使商户利益受损,扰乱了铺面的租赁市场。针对房屋租赁市场的不规范而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政府应该应尽快出面干预,制定房屋出租等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要切实有效地杜绝或减少因房屋出租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三)制定并落实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经认定人认定为停产停业,并可转移经营的经营者,应给予适当的转移费用补助。转移经营的的转移费用主要包括:临时安置过渡期租金及搬迁费用补助。同时为了避免因补偿范围扩大化而导致政府财政负担过重,鉴于城市拆迁改造目的是为了城市建设,故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的是适当补偿。因此在此次拆迁中政府应结合以往拆迁工作中同类问题的处理方式,从社会安定及和谐发展的需要出发,给予拆迁商户合理的适当补偿,这也将切实体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建设原则。

(四)优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实施“进社区”工程,一方面充分利用了各种住宅小区的闲置房屋,为拆迁商户提供租赁房屋,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居民消费。要积极发展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生活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采取政策扶持、改造建设等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商户参与社区商业建设。要重点改造、建设社区生鲜食品店、菜市场、餐饮店、便利店、美发店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使拆迁商户在社区内规范地为居民提供门类齐全、方便实惠的消费和服务环境。同时也可以引导并推进家庭服务社会化进程,努力形成布局完善、功能齐备、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为

一体的新型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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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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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相关要求,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近期我乡在11个村范围内开展了精准扶贫摸底调查,通过广泛走访农户,深入交流,实地查看,对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的了解,查找出了贫困户致贫的原因,全面理清了扶贫工作的思路。现就前期的调查摸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XX年7月14日省委召开了文朝荣先进事迹报告会暨全省扶贫攻坚动员会以来,市、县和乡三级分别召开了扶贫攻坚动员会,8月7日我乡再次安排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在此次会议上,乡党委、政府进行了精心的安排和部署,全乡政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乡直单位负责人、村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共计90人参加了摸底调查工作。会后,各扶贫工作专班深入村组开展了摸底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做到了“三个认清”,明确了工作的意义。一是认清了时间的紧迫性。此次活动从省到村动员会一开到底,充分显示各级党委、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视,会上明确了襄阳市和保康县2018年完成脱贫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在摸底调查中每位党员干部集中了全部精力,利用5天时间顺利完成了摸底调查任务。二是认清了贫困的多样性。在此次摸底调查中,工作专班明确了贫困户的标准,特别注意到了户与户之间的差距,找出了农户贫困的不同原因,找准了问题的症结,也理清了下一步对户的思路,为今后开展精准脱贫奠定了基础。三是认清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性。此次活动的摸底调查,是为下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解决全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顺利实现预期脱贫目标的一次重大活动,参加调查摸底成员在此次行动中,走访认真细致,数据核对准确,收集了影像和纸质资料,准确无误的完成了既定任务。

(二)做到了“四个明确”,保证了行动的高度统一。此次活动时间短、任务重,所有参与调查摸底的党员干部在下村入户中做到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了时限。8月份正是农忙季节,工作专班人员不分昼夜开展工作,在三天内顺利完成入户调查,两天内把所有户表汇总完毕;二是明确了任务。根据工作安排,工作人员认真填好入户摸底调查表和汇总表,特别是对边远村组农户进行了重点摸底,做到了逐村逐组不落户,逐家逐户不落人,摸清了两峪的家底;三是明确了内容。工作队成员每到一户都认真对照住房状况、产业发展、人口劳动力、文化教育状况和民生保障等五类情况,一项一项的问,一笔一笔的算,准确的填写了农户的基本情况;四是明确了方式方法。现在正是农忙季节,在摸底调查中,工作队成员不分白天黑夜错时进行调查,深入到田间地块开展工作,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三)做到了“六个落实”,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乡党委、政府要求此次活动必须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严禁出现走过场、打水漂的现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全面落实:一是走访户户到。8月7日至11日,利用5天时间走遍了全乡11个村,43个村民小组,可以说,在每家农户堂屋里都留下了工作人员的脚印,准确摸清楚了全乡困难群众的详情;二是表格项项填。此次调查摸底内容涵盖面广,调查仔细深入,共涉及了5大类,29小类,60项具体内容,每一项专班成员都认真进行了核实填写;三是摸底数据实。在调查中,对于农户的生产发展、住房、受教育等情况,专班成员认真与群众算好经济账,拍摄照片留存档案,每一项数据都进行了认真核对;四是核实项目准。针对户表上面的项目,专班人员通过实地调查与农户核对相结合,村干部与邻居反映情况相结合,进行了全方位核实;五是与农户交流深。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力争把情况摸准,在与群众深入交流中,工作队员为了把情况摸准,每到一处都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农户批烟叶、绑烟叶、上杆子,有的帮忙摘胡椒、除草等,无形中拉近了干群关系,与群众增进了感情、拉近了距离,了解到群众的真心话和真想法,为全乡扶贫工作开了好头;六是工作作风实。此次扶贫调查中,乡党委对纪律要求非常严格,明确规定在走访中不能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能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在此次调查摸底过程中,工作队员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放在面前,不分领导、干部职工和普通党员,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执行到底。例如在走访偏远农户时,乡党委书记骑摩托、走小路、住农户、入户走访,乡长步行数里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干部职工深入偏远村组农户一住就是两三天,党员和群众代表顶着烈日翻山越岭,各专班成员都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充分展现了党员干部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二、摸底基本情况

通过5天时间,走访摸底群众7293人,2314户,通过对住房、产业发展、人口劳力、文化教育和民生保障五个方面的调查,对全乡基本情况有了深入地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住房结构状况:通过走访和实地查看,共走访了2314户农户,调查房屋总数为2326栋,具体情况如下:砖木195户,占总户数的8.43%;砖混349户,占总户数的15%;土木1768户,占总户数的76.4%;石木14户,占总户数的0.6%;重度危房户432户,占总户数的18.7%;危房户1368户,占总户数的59.1%。

(二)产业发展状况:据统计,截止XX年底,全乡农户占有山林面积111347亩,耕地面积15948亩,其中核桃种植面积3158亩,占耕地面积的19.8%,烟叶种植面积4685亩,占耕地面积的29.4%,粮食油料作物种植面积10335亩,占耕地面积的64.8%;种植袋料1756680袋;生猪存栏2643头,羊存栏837头,牛存栏3010头,鸡存栏13799只。

(三)人口劳力状况:根据摸底调查情况来看,全乡摸底调查人口有7293人,其中:劳动力人口5120人(含60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占总人口的70.2%;常年外出务工人数1938人,占总人口的25.6%,占劳动力人口的37.9%;重病重残605人,占总人口的8.3%;在校学生896人,占总人口的12.3%。

(四)文化教育状况:根据向本人了解和查阅户口信息统计,目前全乡小学学历3145人,占摸底调查总人口的43%,初中学历2301人,占摸底调查总人口的31.5%;高中学历863人,占摸底调查总人口的11.8%;大专以上学历253人,占摸底调查总人口的3.5%;在校学生人数896人,义务教育阶段人数为455人,其中,学前教育191人,小学332人,初中125人,高中155人,大专以上93人。

(五)民生保障状况:针对全乡2314户居民的水、电、路等方面调查情况可以看出,目前全乡有饮水困难农户521户,占总户数的22.5%,涉及1781人,占总人口的24.4%;用电困难农户372户,占总户数的16%,涉及1169人,占总人口的16%;不通公路农户338户,占总户数的14.6%,涉及1058人,占总人口的14.5%;分散五保户29人,农村低保421户,共计753人,占总人口的10.3%;低于3000元以下的有437户,1041人,占总人口的14.3%。

三、目前存在问题

根据实地走访和调查数据分析,目前造成全乡贫困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劳动力短缺、文化水平低、基础设施跟不上、民生保障不足等方面。

(一)劳动力短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来看,劳动力人口不足目前是制约两峪乡发展的一大难题,走访实有户籍人口7293人,其中劳动力人口5120人,在外务工的有1938人,也就是说在家的劳动力只有3182人,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属60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老年人。造成此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在家务农辛苦,投入大,收入不高,造成中青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二是户口外迁,造成空挂人口较多,根据统计外迁有500多户,1700多人,主要分布在荆门、当阳、宜城、南漳、襄阳市区和保康县城、马良镇等地。同时,还有部分年轻人在本地娶亲难,在外地招婿,也是造成人员外流的原因;三是人口结构比例失调,重病、重残和年龄较大人员比较多,无劳动能力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28.2%。

(二)文化程度不高。根据统计情况来看,全乡有小学文化程度人口3145人,初中2301人,高中863人,大专以上人口253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走访人口比例的74%,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接受新事物、新技术较难,对于农业发展的认识,还停留在“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咋做咱咋做”的层面,致富无技术、增收无门路。

(三)住房条件较差。根据走访来看,调查的2326户房屋中,危房户1368户,占总户数58.8%,其中重度危房户432户,占总户数的18.7%,土木房和石木房屋1782户,占总户数的76.6%。通过数据可以看出,土坯房已经成为我乡推进精准扶贫的一大障碍,严重制约了农户住房环境改善。分析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建新房旧房没有拆除。部分农户建新房后把旧房用于堆放杂物或者转让他人居住;二是无意愿建房。部分农户因为居住位置偏远、闭塞,物流商贸不畅,基础设施滞后,生活不方便,认为建房无意义,不愿意建房;三是无能力建房。主要集中在年纪较大、重病重残等农户中,全乡共计432户,并且房屋均处于重度危房。四是新建房屋难度大。主要表现在:1、农民意愿不强,无意愿农户占总户数的40.7%;2、困难户无能力建房,占总户数的26.2%;3、基础设施不完善,建房原材料运送成本较高,特别是二次搬运成本高于成本价,挫伤农民积极性也是一些农户不愿意建房的原因;4、没有合适居民点,例如百庙、长河部分村组,都属于大于30°坡地,无法找到合适的居民点;5、建房资金短缺,主要集中在完全无能力建房和贫困户两个方面,总计609户,占总户数37%。

(四)产业发展不优。两峪乡全境山地居多,目前虽然全乡有烟叶、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发展,但是部分农户致富能力依然不足,主要表现:一是部分农户在家务农没有主导产业,外出务工没有劳动力;全乡2314户,烟农534户,菌农484户,两产业交叉累计发展110户,还有1406户无主导产业,占总户数的60.7%;二是外出务工人员1938人,占全乡劳动力人口的37%,务工虽然增加了收入,但是也造成了劳动力和人才的外流;三是商贸、物流不畅,缺少第三产业发展,无法促进本地就业和经济发展。

(五)民生保障不足。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对基层民生保障的力度,但是还不能够达到基层群众的需求。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保障能力还比较弱。低保户、五保户基本上得到了保障,可是一些因病因残致贫的农户,虽然新农合报销一定比例,但一遇大病,个人承担部分仍然是一笔很大数目,导致部分农户因没有得到有效帮扶,致使脱贫之后再次返贫。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通过调查两峪目前有338户群众不通公路,有372户群众用电质量差或用电困难,有521户,1781人还存在饮水困难等问题,行路、饮水、用电等民生难题还相当突出,也成为摆在群众脱贫致富路上的一道鸿沟。

(六)项目资金有限。根据两峪乡的实际来看,近年来开展的扶贫工作主要集中在“脚疼医脚,头疼医头”的层面上,缺少具有支撑性的扶贫项目和项目资金,没有有效带动群众发展致富的门路,近三年来,两峪乡争取到的扶贫项目30个,项目资金218.2万元,主要集中在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但由于资金额度小,项目比较分散,发挥效果不明显,与实际要解决的民生难题差距比较大。

(七)时间紧任务重。根据整体的摸底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我乡确定为贫困户的有1177户,共计3273人,占总人口的44.9%,可以看出贫困人口的基数大,群众住房改善难,劳动力人口短缺,人员素质偏低,产业发展不强,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还相当突出,与市、县提出的2018年脱贫任务差距还比较大,扶贫任务相当重。

四、下一步计划。

在今后扶贫工作中,立足两峪乡实际,牢牢把握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精神,抢抓“”保康扶贫开发和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县建设的重大机遇,切实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完善精准扶贫措施,全力推进两峪乡扶贫工作。

(一)明确目标,细化任务。

按照省、市、县委提出的关于在2018年实现全面脱贫的要求,以及“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结合两峪实际,对全乡确定为脱贫对象的1177户,3273人,实行分类管理,分步实现脱贫,力争在今后三年内顺利实现精准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实现小康。

此次精准扶贫工作,我乡按照三类标准制定脱贫计划:一是基础条件差致贫。就具体调查情况来看,我乡人均在3000元以上,但是收入不稳定的人员还有543户,1738人,他们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改善方面,通过争取政策,加大力度改善饮水、交通、用电等方面的难题,明年底可以脱贫。二是无劳动能力致贫。这类人群主要集中在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此类人群还有317户,614人,他们脱贫的方式就是通过争取国家政策,实现政府供养,帮助其2018年完全脱贫。三是因病因灾致贫。此类对象有317户,921人,本身有发展能力,但是因病、因残或因灾致贫,主要通过争取政策资金,在生活上给予扶持,在生产上帮助谋划产业发展,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确保2017年以前完全实现脱贫。

以上贫困户将根据年度逐步实现脱贫,按照XX年前脱贫235户,766人;XX年脱贫283户,839人;2017年脱贫361户,1074人;2018年脱贫298户,594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任务,顺利实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

(二)分类施策,分步实施。

实施精准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情况千差万别,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应从实际出发,因村因户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实行扶贫对象全覆盖,做到每位干部都参与帮扶贫困户,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帮扶服务。

1、产业帮扶。充分利用“三万”“五联”和扶贫工作队驻村机会,制定村级产业发展规划,在稳定本村烟叶、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按照驻村干部和工作队联系农户的方式,积极鼓励群众发展新型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力争实现“一村一项主打产业、一户一个致富项目”的产业发展格局。

2、基础设施帮扶。积极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工作,有效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重点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村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严重滞后的地方,帮助改善通路、通电、通水条件,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

3、移民搬迁帮扶。按照自愿原则,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合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等项目,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极差、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和村落实施移民搬迁。重点推进村内居民点建设,力争每村规划建设1-3个新居民点,积极引导群众改善居住环境。加快推进弱势群体居民点建设速度,着力改善困难群体和留守老人的生活条件,力争三年内建成两峪片、麻坪片、芭桃片3个弱势群体集中居民点,彻底解决群众住房难和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

4、结对帮扶。坚持以“三万”“五联”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制定好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和乡直单位干部帮扶计划,确保每名干部帮扶3-5户贫困户,各村定补干部也要结对帮扶贫困户1-2户,对于帮扶的贫困户,要有计划有措施,确保规定时间内实现脱贫目标。

(三)强化领导,保障有力

1、组织领导上给予保障。在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中,乡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专项专人负责抓落实。坚持落实党政“一把手”精准扶贫责任制,明确各单位精准扶贫的任务分工,将精准扶贫作为全乡的中心工作来抓,逐步将精准扶贫成效、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提高和减贫数量作为各单位、各村考核的工作重点内容和新指标,形成精准扶贫人人有责的共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财力上给予保障。加强政策资金整合力度,特别是对公共服务体系财政奖补的支持力度要逐步加大,促进基层民生工程建设。同时,乡政府还将在今后三年的工作中拿出本级财政收入的可用财力大部分用于精准扶贫和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在扶贫过程中,要建立扶贫到户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发挥效益,确保扶贫到户资金用于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上。

3、建立考评机制。为抓实抓好扶贫到户的实施,应建立健全扶贫到户考核评比激励机制。一是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对工作专班、乡直单位和村督促检查机制,做到“半年检查、年度考核”。二是考核评比激励机制。制定考核评比奖励办法,将精准扶贫纳入到村和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村、各单位应把实施精准扶贫的资金落实、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等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综合评比,奖惩激励。对组织实施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建议对策

(一)政策给予倾斜。建议省、市、县在政策制定上,应充分调动各方面政策资源,把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特别是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在住房上,对重度危房和土坯房,加大对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和弱势群体居民点建设等政策进行整合,提高扶持力度,鼓励农户改善环境;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对边远乡镇、村组农户的水、电、路、小流域治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改善基层生产生活条件差的现状;在产业发展上,利用政策导向,鼓励一村一品,一户一个致富项目,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二)集中优势力量。在加派工作队的力度上,对于基础条件差、扶贫任务重的村应加大扶贫力度,把一些实力比较强的工作队,选派到边远贫困村组,帮助谋划经济发展和脱贫计划。在过去的选派驻村工作队上,例如两峪乡芭桃、王家坡、麻坪、长河等村由于地处偏远,交通闭塞,安排的工作队均是单位小人员少,甚至是一单位挂多村,尽管工作队非常努力,但毕竟财力、人力、物力有限,支持力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基本上很难实现预期的扶贫任务和目标。

(三)加大行业扶贫力度。建议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农业技术等单位加大对基层的扶持力度,从提升身体素质、受教育程度和农业技术上入手,逐步改善基层的发展环境,帮助贫困群众在生产、生活和精神等各方面全面脱贫。例如,卫生部门应对农村卫生室就医环境改善、药物配备和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大病救助报销种类,提高报销比例,解决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教育部门应加大农村高中生、大中专以上学生的帮扶力度,解决农村贫困学生就学难的问题,从“扶智”下手,改善农村发展人才匮乏的困境;农业技术方面,应加大基层一线农技人员选派力度,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的待遇,改善目前基层农技力量薄弱问题,增强农村科技致富、科技兴农的能力,帮助贫困户找项目谋发展,为实现精准脱贫做好产业发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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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做好基层依法治理业务工作的几点认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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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依法治理业务工作的几点认识

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的办公厅室设在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日常工作实际上由法制宣传科承担。法制宣传科人手少、事情多、责任重。人手少:多数单位只有科长一个人,少数单位两个人,个别单位三个人,里外上下忙得团团转。事情多:不仅承担一个区域政府的社会法制宣传职能,还要承担区域法治化建设办公室的职能。尤其是作为依法治区县办公室,承担区县委对一个区域法治建设办事机构,日常事务很多。责任重:要对区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要为党委和领导当好参谋,谋划好一个区域的法治工作全局。因此,要当好司法局的法制宣传科长比较难,要当好依法治区县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就更难,同时当好这“两个科长” 尤其难。 如何当好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起码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多努力。     一、要摆正位置,认清职责。     “位置”与“职责”是联系在一起的,摆正位置才能认清职责。“职责”又是与工作“思路”联系在一起的,认清职责才能理清思路。理清工作思路对法制宣传科长来说非常重要。理清了工作思路,才能在繁杂的工作头绪中“拎得清”哪些属于更加重要的工作;才能面对工作尽快形成具体的落实办法。     一说到“位置”,有些人就认为只有领导才有的,其实不然。“位置”不是领导特有的,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都有自已的“位置”,这个“位置”就是工作“岗位”。认识“位置”的目的在于扮演好“角色”。法制宣传科长的“位置”主要是扮演好两个角色:一是区域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组织者;二是区域法治建设领导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与区域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实际上是两个“位置”、两种“角色”,两副担子一肩挑。     两个“岗位”有着不同的职责和要求。但是,两个“岗位”有着密切的联系。(1)在工作内容上,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基础,依法治理是普法的发展。(2)在社会职能上,作为普法,主要是面向社会层面;作为依法治理,主要是面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机关。(3)在组织机构上,作为普法是主管机关,直接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依法治理,是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是当好参谋和助手,并不直接面向社会。     二、要热爱法治,自勉自励。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区域法治,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一项繁杂艰难的社会工作。一是法治建设在我们国家属于建设性工作,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需要培育,对社会各个方面的规范需要渐进完备,执政党与政府转变执政方式和管理方式需要过程,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机制的生成需要不断完善。处在这个过程当中的具体法治工作,既有实际推动上的阻力,也有理论创新上的艰难。二是法治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区域法治工作既有全国法治水准外部环境制约,也有区域内法治诸环节、诸因素的相互影响。三是全国既没有一个高规格、有权威的领导机构,也没有全国统一的地方法治领导机构和推进模式,不能形成有效互动,推动力量不大、推动效能较低。但是,国家的崛起和民族复兴唯有功走法治的道路。这就需要大批的有志有能、不计个人得失之士。所以,作为区域法治领导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必须热爱法治事业,不计名利,甘于奉献。     因为现阶段法治工作的艰难特性,当好法制宣传科长,做好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还必须做到“四勤”。一是做到“勤于学习、勤于思考”。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一个区域的法治化建设,既有空间上的特定性,也有时间上的特定性,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照,必须要加强理论上的学习和研究,从前人和外地的经验中吸取养分,启迪智慧,特别要研究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学习前人和别人的东西必须要联系本地区实际,针对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不仅要学习,而且要思考。古人云:“学而不思则,思而不学则殆”。只有遵循学习的规律,才能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二是做到“勤于工作、勤于总结”。我们不仅要从书本上向别人学习,更要注重通过实践向自已学习。实践是理论之源。区域法治建设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就必须要有“摸着石头过河” 的勇气和智慧,既要运用已有的理论和经验指导实践,更要在实践中创造新的理论。在实践中创造理论也有规律,其基本的就是善于对“工作”进行及时的、深刻的 “总结”,善于发现“规律性”的东西。     三、要抓住特点,摸索规律。     任何事情都有其内在规律。做好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也有一些基本的、共性的内在要求。     (一)思考问题取“高位”。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实际上承担着办公室的全部工作,是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承担者。其工作应是向区县委和领导小组负责,而不直接向社会负责,是党委、领导进行区域法治化建设的参谋和助手。因此,在思考问题时,应该做到“忧党委、领导所忧,思党委、领导所思”,要从区域法治化建设的全局着眼,谋划推进法治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跳出法治看法治”,正确把握法治与中心工作、法治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提出党委、领导中意的意见,谋划出符合区域整体形势的规划,组织开展好有利于全局发展的法治工作。     (二)协调各方舍“本位”。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量的工作是“协调”。“协调”中内涵着“组织”,“组织”离不开“协调”。善做“组织”工作必是将“组织”寓于“协调”之中,善做“协调”工作必是通过“协调”最大限度起到“组织”的效用。做好“协调”工作,最忌本位主义,不要过多考虑本部门利害得失,要在谋取区域法治建设的成效中凸现出部门工作地位;做好“协调”工作,也不要“拉大旗作虎皮”,以势压人,招人反感;做好“协调”工作,要着眼考虑全局利益,也要尽量选取能够兼

顾部门、单位利益的角度,因为,全局利益具有感召力,部门和单位自己利益具有同心力,容易取得更好的“协调”的效果。     (三)指导督促要“到位”。认真履行法治实践中的指导职能,是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的一项重要职责。需要指导的机关部门和其他单位,都是与司法行政要么平行、要么不相隶属。但是,这里所说的“指导”,其身份不是司法行政,而是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身份虽然合法,但毕竟是非常设机构,工作推动力相对较弱。因此,在履行其“指导和督促”职能时一定要把身己摆上位置,要“到位”,不能“弱化”,更不能“虚化”。只有坚持把工作做实,指导和督促的职能才能得到强化,法治建设的效果渐显现,反过来又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指导和督促”职能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更好基础。     (四)具体工作不“越位”。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一个地区党委和领导推进区域法治化的办事机构,其职能十分明确,即“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责任的方向是向上,工作的性质是宏观而非微观,不能去做本应由各职能部门去做的工作,不能干扰司法、不能自行执法,也不包办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单位自身的法治建设,否则,就是越权、“越位”。这一点,无论是从工作实质上,还是从工作的方式方法上,都应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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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外来务工妇女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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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妇女情况调研报告

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近年来,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在创造了巨额财富的同时,也为社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尤其是义堂和朱保两镇的板材产业,吸引了等地的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到XX年底,常住人口5.4万的义堂镇,外来务工人员已达到10万余人,这其中30%以上的人员是女性,成为经济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人力资源。近期经过对义堂镇部分板材企业的调查,对外来务工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作了初步的思考与探讨。

一、目前外来务工妇女的现状及特点。

外来务工妇女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一个群体,她们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正逐步为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所重视,并已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改善外来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

1、人员构成及基本信息。从调查的情况看,外来务工妇女主要来源于中西部广大欠发达地区,来自本省市的约占24.3%,来自等外省的约占75.7%。年龄处于16—18岁的约占60.9%,19—25岁的约占30.1%,25岁以上的约占10%。其文化程度大部分在初中以下,85%以上的人员未婚,原来在家主要从事种植业,一般在外打工2--3年即返回原籍。

2、劳动环境及劳动强度。外来务工妇女多数从事的是板材业的贴面、修补等工作,全部按照计件工资的方式获得报酬,每天工作一般在8—9小时,每个月休息的时间为2—3天。工作在企业厂房中的外来务工妇女,除了长时间的忙碌在工作线上以外,每天所面临的最大人身伤害威胁就是噪音、粉尘和甲醛等有毒化合物。

3、生活条件及安全保障。通过调查发现,所有的板材企业都设有职工宿舍和餐厅,水电免费,规模较大的企业还专门设有“夫妻房”,但还约有40%的外来务工妇女在外自己租房居住。所有的企业都给所属的工人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其他险种基本没有涉及。通过调查还发现,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竟然未给务工妇女签定劳动合同,更不用说各种保险了。

4、经济收入。绝大多数务工妇女主要从事贴面、修补等工作,她们的月收入一般在1000——1500元,极少数做技术人员、企业中层管理者的妇女月收入达到了—2500元。调查显示,90%以上的妇女对自己的劳动收入比较满意,但同时几乎所有的外来务工妇女都遇到了收入低消费高的问题,并且工作场所经常变动,缺少稳定的生活。

5、业余生活。一些大企业在职工业余生活方面做得较好,定期举办生产技能比赛、体育项目比赛,卡拉ok大赛等活动,对获胜的选手除公开表彰、发放奖金外,还组织员工及家属外出参观旅游。与此相对应的是,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方面,基本没有任何举措。另外所有的企业在餐厅、操场等公共场所都配有电视和宣传栏,但使用率相对偏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虽然外来务工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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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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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

虽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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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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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区自治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必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即群众性的居民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对推进我国居民自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到1958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但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荡然无存,许多居民委员会被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违背了居民自治的原则。这一状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得到纠正。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正式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二、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强调社区自治的同时,不能忽视社区法治。社区“依法自治”的概念已经为我国政府所采纳,并被写入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XX年7月27日)的附件《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之中。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的关系是: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同时并存,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社区法治才能最终达到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社区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同样适用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区法治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手段和保障。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自治的目标,则社区自治仅限于空洞的口号;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区自治的具体内容,则社区自治必然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资源。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对现行社区法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必须指出的是,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不是社区法治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社区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区法治的起点。     社区自治的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保障,虽然其最初的诞生是自发性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这一自治组织将缺少立法的保护,其组织形式、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工作经费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依法保障自治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保障社区自治权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     三、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现状     本文按照法律效力等级,逐一研究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从效力等级上看,包含居民自治内容的法律依次为:《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有关行政法规(条例)、全国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共五个等级。     1. 《宪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前三部《宪法》中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在当时没有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 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居民自治已经获得《宪法》的认可,社区居民自治具有《宪法》的法律保障。     2.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性质决定了《宪法》的条文比较原则,即法理上所谓的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宪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运作内容,这就需要另行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自治。同时,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另行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法律”,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概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取代了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确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并提出“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该法第6条至15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组织结构。第16条、17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费用来源及办公用房来源。第19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第20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3. 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989年发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37号令),该《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群众性组织,是基层居民行使自治权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该条例早于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所以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然而在实践中,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1982年《宪法》第111条第二款、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居民委员会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前,1952年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仍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工作。     4. 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第23号文件)。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意见》)已经得到党中央、同意,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通知》的内容上看,贯彻执行《民政部意见》是各地区、部门的义务,而义务是规范性文件的本质特征,所以,从法律性质上分析,《通知》所转发《民政部意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意见,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意见》对“社区”、“社区建设”下了定义,指出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词频繁出现于《民政部意见》之中。值得强调的是,《民政部意见》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出了新规定,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居民委员会”。     5. 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方法。据统计,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一方面重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某些环节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各省市颁布的一些“意见”,例如,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办发〔〕15号文件),继而,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号文件)。这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民政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方制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四、社区自治法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已经构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整的框架,对我国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从狭义的法律层面上看,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条文仅有23条,条文偏少,内容比较简单、笼统,虽然确定了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框架结构,但是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操作和实施。     第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某些条文已经非常陈旧,应当做出适当修改。例如,根据《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6条,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主要针对“分子”,但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已经在1997年被修改为“危害~罪” (1997年《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谓“分子”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概念,《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应该根据1997年《刑法》做出相应修改。     第三,对于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民政部意见》上。《民政部意见》实际上修改了1989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从法律修改的角度分析,民政部(甚至)无权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严格地说,民政部对“居民委员会”名称的“修改”行为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更进一步说,由于《宪法》第111条采用的名称也是“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将其修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行为。当然必须承认,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在《宪法》制订的时期(1982年)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的时期(1989年),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现在的程度,社区的概念和地位还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所以《宪法》没有出现社区一词,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仅在第4条出现了“社区”一词,即“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这也说明《宪法》有关条款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当做出相应的修改。然而,众所周知,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修改《宪法》更是难上加难,而社区建设不可能坐等法律修改之后才能进行,所以《民政部意见》其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其中涉及的一些内容虽然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但是是可以理解的。从短期来看,《民政部意见》是合理的,但是民政部规定不能长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途径是将《民政部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     第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3000户。这一标准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的100户到700户大相径庭。从表面上看,江苏省的文件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现实社区规模的基本状况,这进一步反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当修改。     此外,江苏省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也是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出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0条只规定了“居民会议”,该“居民会议”既可能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也可以是“每户派代表”参加,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由此可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会议”并不等同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者既包括居民代表大会,也包括全体居民会议,而后者仅仅是居民代表大会。所以,江苏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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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访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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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调研报告

家访时间:

家访地点:

家访对象:

由于炎炎和渺渺两位学生的在校表现比较相似,所以本次家访,我请两位学生的家长一起到炎炎家,可以利用有限的时间,向家长反映情况,并听取学生在家的表现情况,互相沟通,让孩子的家长对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心中有数,老师也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

在本次家访中,我没有向家长告状,而是比较真实的向家长告知这两位学生的在校表现,集中向家长表扬了孩子的优点,使家长也能清楚地认识到学生在学校的优秀的一面,让学生家长能够敞开心扉,向老师叙说学生在家的表现。这样,家长和老师都能够掌握更全面的学生,不能只是凭借自己的片面了解而去评价学生的全部,使学生和家长都能感受到教师的真诚与亲切。然后我婉转的向家长介绍了学生在学习习惯上还存在的不足,并与学生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学生自己对学习的真实想法,也和家长交换了教育孩子的方法和意见,对家长提出来的问题给予解答,希望能够对学生的习惯养成和学习成绩有所帮助。

一、发现的问题

在与家长的交谈中,我发现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很高,但是由于为了生活,每天都要外出务工,几乎没有时间指导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教育的方法缺乏科学性,所以,孩子在学习、生活上都没有养成好习惯,而且学生在家也缺乏基本的待客礼貌,可见,家庭教育对孩子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

二、深入剖析

1、家长对孩子的了解不够全面。这两位家长的文化素质不高,加上整天奔波于生活,对孩子的学习已经忽视了,有时想起来问的时候,孩子也是报喜不报忧,家长就听之信之,长此以往,学生和家长就都成为了一种习惯。在家长眼中,自己的孩子表现还是比较好的,并不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状况。

2、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缺乏督促的意识。其实,孩子的学习并不需要家长的指导,有时就是需要家长的监督,使学生能够意识到家长对他的重视,让学生从心理上有一种上进的意识,思想上有些压力,在学校,他自然就会对自己的各方面表现严格要求。而这两位家长就缺乏这样的监督,有时问问孩子的作业,并不是真的看一看,能给一些有价值的指导,而是孩子说写完了就过去了。所以,这两位学生在家庭作业上就有敷衍的习惯,有的时候作业写的内容不正确,有时甚至没有写作业,老师问的时候,就说已经完成了,丢了或是没有带来想用谎言来推脱。和家长联系的时候,家长根本就不知道学生会出现这种事情。

3、家长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不科学。家长平时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给孩子零花钱以当做对孩子的补偿,学生从小就习惯于花零钱、吃零食的生活方式,有时只要有一些小小的进步,家长也是用钱奖励,而当孩子犯了错误,家长不是帮孩子分析原因,指导行为,而是用打来惩罚孩子,希望孩子能从中吸取教训。学生对家长这样的教育方式近乎恐惧与麻木,所以,也就出现了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4、家长对孩子的溺爱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炎炎与渺渺两位同学,都是家中的宝贝,受饮食习惯的影响,身体比较差,感冒发烧,肚子疼经常发生,请假的时候很多,在他们休养的时候,家长在学习上不能给予指导,学生落下的课程越来越多,对学习失去了兴趣,越来越懒惰,成绩也就越来越差。慢慢的,他们就厌倦了学习,遇到一些困难也不会想办法解决,直接就拒绝了。

三、解决的方法

1、学生方面

在课堂上,我有意识的关注炎炎、渺渺的表现,一些基础的知识与问题,我尽量为他们提供机会,他们能答对,就鼓励,逐渐的帮助他们树立学习的自信,也让他们能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优点,结合课上的表现,我在课下及时的找他们谈心,告诉他们,他们并不笨,只是有些懒惰,只要上课积极回答问题,认真独立完成作业,老师相信一定会有很大的进步的。课下,我引导学习组内的小伙伴,平时给他多出些题目,多帮助他,督促他,多和他说说话,多给他一些鼓励。对于家庭作业,我教给他记在家庭作业本上,回家后对照记录一项一项的去完成,之后让家长签字,最后整理好书本,装入书包。每天都这样做,以养成好的习惯。

2、家长方面

我与家长交流了教育的方法,结合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实际问题,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与心理需要,交给家长一些教育方法。比如:学生乱花零钱的问题。平时给孩子做好一日三餐,保证他们的营养,零花钱尽量不要再随意的给孩子,除非真的有需要。在孩子有了进步以后,要根据事情的大小影响,该语言表扬的就不要用钱来代替,尽量奖励孩子他们有利用价值的学习用具,或是书籍,平时多给孩子买一些适合的书,在家有计划的监督他们进行阅读,孩子的家庭作业,每天要检查,并且签字,长期坚持,就会让孩子感受到家长对他们的关心与重视,这样的鼓励,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孩子出现错误的时候,可以进行换位思考,从小孩子的角度来考虑,这样解决事情的时候,就多了一些理性,多些指导,不能总是用拳脚来解决,同样会赢得孩子的尊重。家长和老师之间要常联系,全面的掌握孩子的表现,好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老师非常乐于配合。只要学生在学校有了进步,老师也会及时地告知家长,让家长在家及时鼓励,做到家校共育,使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四、取得的效果

在家访之后,我对炎炎和渺渺两位学生的课上表现更加关注,时时提醒他们上课坐得端正,认真听讲,用激励性的语言帮助他们树立学习的自信心,多为他们提供自我表现的机会。现在,这两位同学客商主动举手的次数越来越多,字写的更加规范,在小组合作交流时,也能主动的说出自己的见解,小组长像我反映了很多次,在班会上,我有意识的表扬了他们。看到他们脸上洋溢的满足感,我真的很欣慰。在课下,他们能融入到小伙伴的游戏之中,不再是一个孤僻的孩子。最可喜的是,他们改掉了花零钱的习惯,家庭作业再也没有出现过错误,每天都能按时交到组长的手中。后来,在我与家长的电话联系中,家长也说孩子在家表现也大不相同了,变的懂事了,真的长大了,家长表示很高兴。

我想,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只要他们再坚持一段时间,一定会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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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无照经营现状社会调研总结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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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现状社会调研总结

于没有营业执照,这些商贩出售的商品便没有质量保证。消费者购买后,一旦出现问题,就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获得赔偿。甚至可能连当时的摊位都找不到。这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隐患。另一方面,无照经营破坏了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对于合法商贩的利益造成损害。于是我便对无照经营这一社会现象作了调查,并去工商和平分局了解情况。据和平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无照经营现象久治而不能根除并逐渐形成一个顽疾。由于和平区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人流量较大,是全市商业中心。许多无照经营者选择在此开店摆摊,致使和平区成为无照经营现象较严重的地区。随后我看到工作人员的统计数据。根据资料显示和我的走访观察,仅对和平区无照经营情况做以下分析:

一、无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

从工作人员拿出的资料统计来看,截止今年七月底,和平区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共计1966户,其中各类市场内无照经营766户、市场外无照经营1200户。其中还不包括一些流动摊位。

由于上述766户市场内无照经营均面临拆迁等原因,具有不确定因素,因此不列为调查范围。市场外无照经营的1200户,由于不能挨家调查,因此只进行粗略调查分析,发现其存在几个特点:

(一)从行业角度来看,以餐饮和食品零售和服务业居多。我观察到的主要有餐饮食品、小百货、美容美发、家政咨询服务等行业,在和平分局的统计中看到分别为489户、302户、161户、137户,占无照经营总数的90%。

(二)从经营的人员角度来看,大多为下岗职工从事无照经营,达693户。外来人员、残疾人及其他闲散人员无照经营分别为143户、10户、354户,占无照经营总数的40%。

(三)从经营场所分布的角度来看,劝业场周围地区较为集中。在我调查时发现无照经营多集中在劝业场、小白楼周边的一些小门脸、小商铺。店面很简陋甚至是临时搭建的。和平分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对此进行过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见下表:

(四)从表现形式的角度来看,呈现多样化特征。在劝业场周边我发现无照经营者采取各种方式掩盖无照经营。如一家有营业执照的服装店,屋内有门通向一饮品店,而饮品店没有营业执照。和平分局企管科的工作人员说“从近几年查处的无照经营案件分析得出:一是违法主体以个体、私人经营等非公有制主体的自然人或合伙居多;二是经营规模以小规模居多;三是经营时间上以短时间居多;四是涉及的领域有所扩大,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前一阵劝业场工商所已经发现并查处了一件利用网络游戏和网络商铺等经营手段来从事无照经营的案件。五是以其它形式掩盖无照经营。”可见其形式的多样。

二、无照经营的具体原因

(一)从无照经营者的角度分析,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1.客观原因在于:

(1)因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不能办营业执照,造成无照经营。

(2)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不能办理营业执照造成无照经营。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无照经营主要原因有:属违章建筑,如临时建筑、居民楼窗口售货、窗改门等;还有无房本等产权问题;再有就是商铺已经规划拆迁。

(3)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因素而无照经营,主要集中在食品餐饮及美容美发行业。他们多数既在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场所经营,又不符合卫生许可的要求,因而造成双重因素的无照经营。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一种还是两种因素造成的无照经营,都集中在食品、餐饮及美容美发等行业。他们的共同原因,就是不具备卫生防疫部门在营业面积、卫生条件、操作间等经营条件的统一规定,在无《卫生许可证》的前提下无照经营。

2.主观原因在于:

(1)有的个体经营者生活有困难,交不起各项税费;我询问一位小餐厅老板为何不办营业执照时,他无奈的说:“不是不想办,但起一个餐饮执照需交的税费有卫生部门的检查费、环保测水换证费、门前三包费、工商管理费等等。刚刚营业,根本没那么多钱,只好先拖着。”

(2)买卖不好、刚干或不想长干,对经营前景没有信心,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不起照先经营。如一家外贸服装店老板所说“干一段也许买卖就黄了,改行了。所以先不办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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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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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的通知》要求,近期,县委派出的三个调研组赴县直单位、各乡镇、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调研工作基本情况

**月底,分别由三名县领导带队,抽调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办、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调研组,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到**余个县直单位、*个乡镇、**个村进行调研。此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份,收回有效问卷份,参与问卷调查各层次对象*人次,其中党员占%,普通群众占%;召开座谈交流会场次,走访基层群众*人次。征求到意见建议*条。

从调研掌握的总体情况来看,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求思求变求发展、苦干实干拼命干,推动阿瓦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县委、政府的各项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

二、*县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总体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绩效考评机制不科学、不合理。

1、考评指标过多过滥,基层不堪重负。目前各类考核繁多,县、乡为了应付考核,编造档案成了负担,不仅失去考核的意义,而且还打乱一些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助长弄虚作假、骗上哄下的歪风。尤其是为应付考核,乡镇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静下心去办实事。如:林果业、粮食种植、党建等考核任务太重、不科学,而且实际效果差,干部群众意见很大。

2、考评指标设置不合理,不切合实际。如:地区在对县(市)农业生产考核时,在发展设施农业上年年强行下达指标任务,从基层实践看,群众一方面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缺乏技术,温室大棚虽然建成了,但大多闲置,并没有收到实效;红枣筛选机的配备不符合基层实际。群众意见大。

(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1、行政干预过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在林果业、粮食、畜牧业等工作方面,乡、村为完成任务,只有对不愿种植或养殖的农民采取行政强制手段推行,影响了干群关系。

2、存在建房返贫现象。近年来,地、县给各乡镇分配的富民安居任务很重,大部分建房户只能借债修房、贷款建房,但农民实际收入并未增加,有的因建房后收入反而降低,所借债务难于还清,造成农民债务缠身、修房返贫问题十分突出。

三、各层次、各领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县直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

1、县直部门对乡镇的各类检查过多,乡镇疲于应付。尤其是一些检查时间安排不合理,经常安排在周六、周日,或是放假前一天下发检查通知,节后上班第一天下来检查,缺乏人文关怀。

2、各部门文件过多。乡镇每周收到的文件太多,有的根本没有实质性内容,乡镇干部反映这么多文件连看的时间都没有、更不可能落实好。

3、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偏重、数量偏多。各单位从中央到地方规定的党报党刊都要订齐,一些单位还出现了同样的党报党刊要求订数份的情况,这增加了基层负担,与建立节约型社会要求有所不符。有关县直部门要求各单位、乡镇悬挂横幅、制作各类板报过多,严重增加了乡、村两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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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基层法院涉执信访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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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涉执信访调研报告

一、涉执信访概况和主要特点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量高位徘徊,其中约50%涉及基层人民法院,而涉及民事执行工作的信访(以下简称涉执信访)几乎占基层人民法院信访总量的50%,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实上,涉执信访不仅制约法院发展,而且损害法院形象,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课题。本文,笔者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为样本,对基层法院的涉执信访情况进行调查和思考。

管城区法院XX年至XX年共新收执行案件4788件,年均1197件,年收结案数在全市13个基层法院中一直位列第4;四年间共出现涉执信访186件(次),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88%,占全院信访总量的36.39%,在全院信访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全市法院平均值低11.62个百分点。

◎涉执信访量呈上升态势,占全院信访总量的比例则有所下降。XX年,管城法院在“北京奥运会”前全力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涉执信访积案活动;XX年,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又前所未有的投入人财物防范和化解信访,但受社会大气候影响,涉执信访量仍居高不下。由于执行机构案多人少导致办案周期较长,因为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加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逐年增多,以及广大干警期待已久的信访问题终结机制迟迟未能真正建立,可以预见,在若干年内涉执信访形势不容乐观。(见表一)

◎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量相对平稳,处理这类信访难度较大。以XX年至XX年为例,出现涉执集体访4件、越级访19件、缠访闹访3件。其中,75%的集体访由被执行人所为,无一例外是组织民工到管城法院“兴师问罪”,以法院执行案件影响被执行人给民工发工资为借口,向法院施压,无理要求法院解除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或扣划的财产。其次是越级访占较大比例,有缠访闹访现象,多是上访人“面见高官好办事”、“好事多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作怪,把信访作为实现自己诉求的最佳选择,甚至还有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将婴幼儿留置法院、在法院自杀相威胁。(见表二)

◎进院访占较大比例,重复访时有发生。自XX年开始,管城法院每年适时组织院领导集中公开接访活动,常年坚持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和一名中层正职轮流在院信访接待室接访,因而直接进入该院的涉执访较多,共132件,占涉执信访总量的70.96%。其外在表现是信访人对法院的信任,其客观结果是有效减少了到区、去市、赴省、进京访。重复访累计9件,主要是个别干警接到交办的信访件后,缺乏责任心或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致使有理者重访,无理者也重访。

二、涉执信访的成因

管城法院186件涉执信访,成因主要有四:执行干警自身原因造成的45件,占24.19%;非自身原因造成的97件,占52.15%;当事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31件,占16.66%;其他原因造成的13件,占6.9%。

◎少数执行干警工作作风问题,造成当事人信访。极个别干警依然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甚至与当事人发生口角;有的责任心不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敷衍了事;有的借口案件多,容易的先办、复杂的后办,催得紧的快办、其他的缓办。

◎个别执行干警业务水平较低,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执行干警以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为由,不愿挤时间钻研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凭想当然办事,用老经验办案,不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引起被执行人、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不满;有些干警碰到疑难复杂案件束手无策,暂时搁置起来,以致时过境迁,失去执行时机,造成执行不能,形成执行积案,酿成涉执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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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景区门票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景区,全文共 1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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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积极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加强我市核心景区门票管理,有力促进旅游发展方式转变,确保旅游收入稳定增长。9月中旬,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前往、三地(以下简称“三地”),对其景区门票体制及门票收入的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学习。一致认为,“三地”有很多经验值得我市借鉴,对我市的管理有很好地促进作用。现就三地的管理情况和如何搞好我市景区门票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三地”景区门票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三地”景区管理模式

“三地”景区管理,主要存在两种管理模式:一是政府管理模式,即政府绝对管理国有资源,掌控景区的开发与利用,其代表是、;二是企业管理模式,即政府参股企业,对国有资源的管理保留控制权,景区运营实行企业化管理,其代表是。

1、政府管理模式

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市政府对景区行使管理权,设立了正县级管理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景区管理、经营与开发等事务性的工作。**市政府控制了景区所有的经营设施,对景区的保护与利用、整理与开发都有决策权,对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拥有强势管理权。景区内所有的经营设施,均由**市政府建设,如景区的三条索道、门票站口及道路设施等。州政府对景区的管理,与基本相似,州政府设立了景区管理局,专门负责景区管理与开发,负责景区资源经营、管理以及景区内的各项建设,直接管理景区门票及门票收入。

在财政管理体制上,**市政府对管理委员会实行市级财政管理。景区门票收入和索道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市级财政金库。对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项资金,实行定额补助,即市级财政以XX年为基数,结合当年的建设需要,给予安排。其景区门票收入大部分归市级所有,以XX年为例,景区门票收入和索道收入的安排比例,经推算,**市对管委会的资金安排比例是6:4。根据规定,对新提价的门票价格所形成的收入,90%归市级财政,10%归管理委员会。州政府对实行预算管理,景区管理局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收支相抵后,结余部分全额上缴州财政局。

在门票管理体制上。门票的印制、保管、发放由管理委员会负责;门票的印制、保管、发放均由管理局负责。

2、企业管理模式

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市政府对景区的管理通过股份制企业的管理模式来实现,**市政府占有51%的股份。

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景区属公司化运作,整个景区是一个上市企业,景区按国家规定上缴税费,政府按照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景区营运利润。

在门票管理体制上,景区门票的印制、保管、发放由旅游发展股份公司负责。

(二)“三地”对门票免票、门票优惠的管理情况

“三地”景区都有门票免票及门票优惠,但各不尽同。

1、“三地”门票免票管理

**市政府对景区门票免票的管理,实行先登记,后结算。市直单位没有接待免票,“四大家”全年接待免票实行年度控制,每年不超过3万张。凡工作接待,必须在管理委员会办理进山登记手续,年底统一结算。对于特殊情况(如救灾、抢险等)须进山的由绿色通道放行。由于口子少,管理措施得力,每年风景区免票较少。

州政府对进入景区的免票管理,实行按购票总人数定额控制,即按年度购票总人数的1%定额控制,超过定额控制指标的,由景区管理局自行负责。由于事关切身利益,每年风景区免票也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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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调研活动活动_社会实践活动总结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2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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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暑假社会实践调研活动活动

【篇一】

xx年7月中旬,我很荣幸能作为院级社会实践小分队的一员参加了关于“儿童意外伤害”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

快乐的时光总是弥足珍贵,短暂的经历却能耐人寻味。活动过后,我反复回忆、思索这一路的点点滴滴,这些天的走访调研的旅途中,我们一行6人,有愁苦、有分歧;但更多的是欢笑、是团结,同时也有沉甸甸的收获。

活动中,我们顶着烈日,冒着暴雨,虽然很累,但我们却毫无怨言。在走访调研的时候,我们受到了许多相关部门及城乡居民的热情接待,他们尽己所能的为我们提供资料和帮助,对我们学校大力称赞,让我们很是感动。同样,由于对我们活动目的不太理解,也有不少居民断然拒绝了我们的调查,这个我们也可以理解。总的来说,社会各界对我们大学生的活动还是相当重视和支持的我们很是感谢!

对于这次活动,我们主要了解的是儿童意外伤害情况,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让我看到了一群天真可爱而又让人怜惜的小朋友。在他们本应健康快乐的年龄却遭遇了种种意外伤害。然而,这些伤害很多却是可以避免的,拿着那份关于儿童意外伤害的统计表,看着那一串串数据,我的心不由沉重了起来。儿童意外伤害造成的伤亡人数在逐年上升,然而,当今的卫生部门对此却没有任何举措;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许多的留守儿童都是由他们的祖辈们监护。由于其受教育程度很低,在照顾小孩的过程只能够安全意识相对较差,对意外伤害的处理也显得尤为不足。总而言之,儿童的安全问题让人十分担忧,预防儿童意外伤害显得一场紧迫。

这次实践活动,让我明白了:“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通过参加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使我逐步了解了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并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乐趣。“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次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活动将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他将是我人生一段不可或缺的重要历程,对自己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巨大的帮助。社会实践也告诉了我,在新经济时代大学生应具备新观念,掌握成熟技术的能力,同时还应具有良好的交际、沟通能力,更要有团队精神。在学习时也要时刻与外界保持同步发展,走到与时俱进。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珍惜生命的分分秒秒。在学习好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努力汲取个领域的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自己的能力去造福人类。

一路的艰辛与微笑,虽有收获,然所学也只是开始,新的考验和抉择要奋斗不息。选择我爱的,爱我选择的。即使遇到困难也要付出自己的努力,不能让自己年轻的时光留下什么遗憾!

【篇二】

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为了更好地锻炼大学生的能力,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大学生绿色行”小分队在龙山县苗儿滩开展了“绿色卫士”和“乡土文化”的暑期调研活动。

在调研中总有那么些有趣而感动的事情发生,真是耐人寻味。活动过后,我反复回忆,思索这一路的点点滴滴,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有愁苦、分歧,但更多的是欢乐、团结,所以也有沉甸甸的收获。

活动中,我们顶着烈日,冒着大雨,感觉很累,虽然有时有怨言,但是还是挺过来了。在走访调研的时候,我们受到了村民的的热情接待,他们力所能及的为我们提供资料和帮助,对我们也是大力称赞,并且有时留我们吃饭,这让我们很是感动。但同样,由于村民以老人居多,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对我们活动也不是很了解,因此婉然拒绝我们的调查,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总的来说,他们大多对我们的活动还是相当重视的,并且认真听我们的解答,我们表示很是感谢!

活动“绿色卫士”,主要是了解当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在走访调查中,村民也很友善,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让我们知道了当地垃圾处理就是随意倾倒在捞车河中。额~~这样的处理肯定会造成水污染,对环境是很不好的。因此,我们给他们讲解了垃圾随意丢弃的危害等等知识,给他们发放《绿色乡村》手册,并且在当地修建了一个垃圾池,希望村民能够将生活垃圾倒在垃圾池中,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活动“乡土文化”,主要是了解当地土家文化的流失情况以及保护措施。当地村民大多是土家族的,因此对这些都比较了解。在走访调查中,他们也很热情地接待我们,认真倾听我们的提问。虽然言语交流会有困难,但是只要耐心,认真引导他们,还是可以顺利完成问卷的。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们知道了不少当地的土家文化,比如“摆手舞”,让我们受益匪浅。还有他们也很乐意与我们交谈,这也让我们心里乐滋滋的。

在调研过程中,让我明白了“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的道理。通过调研,让我开阔了视野,并且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乐趣。“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调研活动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它将是我人生一段不可或缺的重要历程,可能对以后的活动也有巨大的帮助。

在调研中有艰辛,也有欢笑。虽然有收获,但是所学也只是开始,新的考验和抉择要奋斗不息。选择我爱的,爱我所选择的。即使遇到困难也要付出自己的努力,不能让自己年轻的时光留下什么遗憾.......

【篇三】

20xx年8月7号我踏上了我的打工之旅,虽然这段生活已经结束,但现在的我依然被这段生活给震撼了,他让我懂得了更多的东西,明白了更多的社会现象,我相信它给我带来的决不是那区区的950块钱和满脸的黑色素!

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经历,让我更深地认识到社会的复杂,人心的复杂,最深的体会,让我觉得:金钱的万能。

虽说钱并不能买到一些真感情,试问:人这一生中接触的这么多人当中,真正地会有几个会象父母那么无私呢?有几个不会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呢?更何况我们是生活在一个现实的社会中。

同时,我也可以深刻地体会到钱的来之不易。它的背后可能会有多少的汗水与辛酸,而在这种情况下,忍耐是通往梦想地带的必要基础、必经之路。对于服务行业而言,一些刁蛮的顾客或多或少总会难到一些,而对于一些性子急的人来说,吵架或更恶劣的事情的发生总是难免的,而这时就需要忍耐。因为你毕竟是给别人打工,这样的所作所为,对老板来说总会影响,所以责任就可能全降到你一个人的头上。这时候扣薪水或放你大假是时有可能发生的,所以成大器者必先会忍,要改变局面也必须要忍。

其次,学历高低直接影响薪水、职位的高低,故其对今后有一定的影响。再次,一定的特长对于这个发展的社会也是必须的,它能提高你的就业机率,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拥有一技之长是防止被淘汰的法宝之一,所谓世不压身。从小事出发,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体验人生的快乐和美好。其实,幸福无处不在,欢乐无时不有,只要付出过努力,我相信“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怕只怕自己不肯去做,不敢去做,怕那些不成困难的困难吓倒了自己,从而止步不前,不肯努力,不肯努力拼搏。“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要成就事业,就得付出。要做真正的自己,做有用的人才,必须要先耕耘,再苦再累都要永不言弃。锻练自身,着手现在,创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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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小区乱作为自治管理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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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作为自治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一、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居住小区已日益成为城市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基本社会单元。在这个社会单元中,是以居民的自治管理为主,社区管理为辅的基本特征。小区自治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每户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小区居民的主人意识、社会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建立和培养。作为以“市民社会”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规律和方向,市民组织的发展完善,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与否的极重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区自治管理的状况和能力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关系到城市发展水平和政治文明的建设问题。作为首善之区的区,不仅是全国最早开展社区建设的城区之一,也是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城区之一,因此,更应该努力关注这些来自社区的基本的社会治理问题。

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城市小区的自治管理还相当不完善,其突出地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业主大会发起组织机制缺乏。就区而言,几乎没有一个小区召集过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大会和规范的书面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组织能力欠缺。目前,区范围的小区中,绝大多数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都是名存实亡,不能正常的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和业主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选举产生和发起组织的程序,存在着明显的不公正、不合理之处,使得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信任,业主委员会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四)涉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收费问题、帐目管理问题,不透明、不公开,缺乏有效的业主监督制度。

(五)业主对自治管理缺乏热情与信心,加剧了业主呈一盘散沙的状况,意见难统一、不团结、不配合,使得业主自治实际处于被悬置的状况。

以上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使得小区管理水平长期在低水平徘徊,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业主的社会参与热情受到伤害,不满情绪却有增无减,不仅造成了小区自治管理中普遍存在着的各种矛盾,还造成了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场地、绿地被不法占用、改作他用和损毁,造成小区环境、形象和质量指标的严重下滑。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目前,区城市建设速度较快,新建小区比较多,新建小区的设计规划要求也比较高,有比较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场所、绿地等要求。同时,小区治安、防盗等安全管理问题,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使用问题,以及小区里面摆摊设点经营问题,也为小区居民们普遍重视和关注,并直接涉及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这些都对小区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小区的管理成为我们社会管理中,尤其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小区管理水平和状况,成为城市发展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纵观目前小区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自治管理不完善,严重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诸多问题,纵观其原因在于:

(一)管理思路上,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关系中,存在着强调以物业管理企业为核心,业主自治管理机制为辅助的问题

首先,在由传统的房管理念发展为住宅私有化后所出现的专业化、企业化、服务性的物业管理模式过程中,人们并没有完全改变物业“管理”的观念,而把现代物业管理当成传统传统房管模式的延续。从而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模式设计上,自觉不自觉地突出了以物业管理为核心。

其次,在实践中,由于目前的小区业主相对松散,彼此不熟,业主大会的召集机制不完善,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和责任不明,使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难以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现实中,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就在于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一旦签订后,物业管理企业便成为小区管理的中心和主宰。业主大会由于难以召集,业主委员会也由于自身地位和组织机制的松散,且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又大多是兼职、义务工作,因而难以发挥其有效的作用。相反,物业管理企业却往往利用其完善的企业法律组织行为和较复杂的背景,自觉不自觉地改变了其受广大业主聘用,为广大业主服务的法律本质,反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广大业主的管理者。

再次,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也都更多的从维护物业管理服务的延续性出发考虑问题,而很少从尊重广大业主的意愿和维护广大业主的选择性角度考虑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产生机制存在严重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既体现了对广大业主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又直接决定着业主委员会能否真实代表业主的根本利益,在维护广大业主权益过程中能否主动发挥作用的问题。目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机制或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选举产生,或是由物业管理企业组织选举产生。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有着特殊的利益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业主之间是一种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因此,这两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方式就难以将物业管理企业的利益与业主的权利真正剥离,很难保证其公平、合理。

在目前选举方式下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仅难以获得广大业主的信任,也使得广大业主逐渐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做法丧失信心,这是目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中广大业主参选率不高,参选敷衍了事的重要原因。据调查,占八成多的小区居民对业主委员会是没有信心的,同样有超过八成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不热心和不能认真对待。

这一状况还导致了广大业主对维护自身在小区中切身利益的高度关注和对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机构的不信任,以及对利益代表机构产生的无奈选择之间的社会矛盾。同时,也使得广大小区业主逐渐对小区公共管理事务和公共利益维护的社会意识日趋淡薄,以及个人主义的不恰当上扬。在调查中,绝大部分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和公共财产的管理,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一旦涉及个人利益,则事已关己、高高跳起。甚至目前不少小区中普遍存在的车辆被划、被砸的现象,皆由这种矛盾引起。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增加收费,把很多公共场所,甚至绿地作停车之用,而一些业主既不能有效发表意见,却又心有不甘,于是就采取类似手段以泄心中不满。

(三)小区的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相脱节

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的思路基本是建立在以物权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的构建上,而忽视了小区自治管理的社会性和其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意义。在这样的认识思路下,对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工作机制的实践,也都是建立在以对不动产为核心的工作机制上的,其工作指导单位归属于房产管理部门。而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业务上也受房产管理行政部门的管理。这样的管理一方面存在着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的弊端,另一方面也使得小区自治的管理模式逐渐脱离其合理的社会性要求。

事实上,从社区管理的角度,其本身就包含着以小区为单位的,包括对人管理和对物管理在内的最基层的社会管理。但是,目前小区自治管理和社会管理恰恰是相脱节的。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的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社区管理无法介入其中,也无法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所存在的松散性、非常设性的弊端却又得不到和小区管理最为密切的社区管理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小区自治管理长期处于一种涣散、低效和无力的状况,不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自治管理作用,也不能充分调动广大业主参与小区自治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更使得很多问题难以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在调查中,不仅绝大部分居民迫切希望社区组织能够在小区物业自治管理中发挥作用,支持和指导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工作,以有效改变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名存实亡和组织无力的涣散状况,而社区组织也普遍认为由社区组织指导、支持小区物业自治工作既能够有助于社区工作的开展,也能更好的发挥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作用。

三、建议

(一)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管理工作,应调整为不同机构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性质,就决定了作为全体业主利益代表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利益对立性。因此,只有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机关分属于不同的行政主体,才能在维护各自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调整和促进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正常、平等的工作关系。事实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管理者,既可以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因此,为有效解决目前小区自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尽快将小区自治管理工作由现在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调整为由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尽快施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效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建立在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

在区全面推进社区工作的努力下,区已成为全国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社区之一。在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和谐社区的工作中,小区自治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状况的改善,无疑应成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构建小康型社区体系的必由之路。建立街道委托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既能够使小区的自治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有力、便捷的工作指导,也能够有力地强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更能够将小区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地融合,从而更好地发挥社区工作的作用,取得社区工作更好的成效。

(三)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委托代理的管理制度。

目前,业主委员会由于多为兼职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难以保障,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责任难以落实,这往往导致业主委员会工作效率的低下,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能力不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制衡性显得软弱。为此,从维护广大业主权益、提升广大业主主人意识和社会管理意识的角度出发,可以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制度。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制度的建立,将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性、组织性和法律服务性的优势,能够有效地代表和体现广大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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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调查:农民对当前农村热点问题的评价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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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农民当前农村热点问题评价

虚心倾听农民群众的声音,是党和政府制定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真实地了解党和政府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近日,辽宁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在全省51个县(市、区)抽选了1530户农民家庭,开展了农村政策执行评价及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快速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执行评价的满意度较高,但存在的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一、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比较满意,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从总体上看是比较满意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农村的基本政策之一,农民对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率达87.7%。72.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表示满意,表明近年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满意率占70.5%,显示出大多数农民对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增加农民收入持认可的态度。退耕还林、还草是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72.2%的农民对此表示满意。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扶贫工作力度越来越大,调查结果显示,71.4%的农民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对现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满意率为60.2%。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倍受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当问及您对此是否了解时,24.1%的农民认为了解,42.6%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33.3%的农民回答不了解。表明政策的贯彻实行还需向农民做更多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农民认识和了解。     仍有部分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落实情况不甚满意或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负担仍然较重。19.7%的农民认为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8.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表示不满意,认为仍然存在严重的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现象,超越了农民的负担能力。二是扶贫力度尚需加强。24.2%的农民对农村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是一般,回答不满意的占4%。三是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不尽人意。27.8%的农民面对是否满意的选择时回答了一般,12%的农民表示不满意,主要是认为收购部门压等压价、刁难卖粮户以及出售不方便等。四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25.8%的农民对结构调整政策的落实不太满意,他们普遍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正落到实处面临政府指导不力、信息不灵、缺乏资金和技术指导跟不上等一系列难题。     二、对精神文化生活期望较高,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任重道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xx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当问及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是否了解时,31.7%的农民认为了解,48.7%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19.6%的农民回答不了解。问及XX年您家人均纯收入与上年相比是否增加时,17.9%的农民认为收入下降了,其主要原因依次为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过低和经营管理不善。对农村业余文化生活的评价是:表示满意的占41.1%,一般的占46.1%,主要认为当前农村业余文化生活比较单调,12.9%的农民对业余文化生活表示不满意。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增加收入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此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45.8%的农民表示满意,42.6%的农民认为尚存在一些问题,11.6%的农民不满意,认为农村科技人员数量太少,深入村、户指导不得力,群众感到不解渴。对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评价结果:42.9%的农民表示满意,评价为一般的农民比重较高,占43.2%,13.9%的农民回答不满意,认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人员素质低,收费高,有病看不起。对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43.6%的农民是满意的,41.8%的人回答一般,14.6%的农民选择了不满意,有的甚至说从来未见过“三下乡”活动。可见“三下乡”活动在农村还存在死角。真正在农村普及“三下乡”活动,任务还相当艰巨。农村教育对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当问及您对农村教育状况的评价时,50.8%的农民选择了满意,认为近年来农村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农村教育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普及率得到提高;选择回答一般的占35.3%,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师资水平较低;13.9%的农民回答不满意,主要是提出当前农村教育中收费过高问题相当严重,许多农户认为,供高中以上学生念书,其学杂费难以承受。在对农村治安状况的评价中,59.9%的农民表示满意,34.4%的人认为一般,对农村治安状况不满意的占5.6%。     三、农民对乡村干部基本满意,纠正不正之风仍需加大力度     乡村干部处在农村最基层,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群众对基层干部基本上是满意的。在被调查的1530户农民中,对乡镇干部表示满意的占60.1%,回答一般的占33.9%,选择不满意的占6%。对村干部的满意率为73.5%,选择一般的占21.1%,回答不满意的占5.4%。对乡村干部不满意,其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不思进取、不深入基层、贪占、吃喝风严重、知识结构不能满足需要和缺乏领导能力。我们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73.5%的农民对村务公开表示满意,21.1%的农民选择的是一般,对村务公开表示不满意的占5.4%。与此同时,我们对XX年农民家庭农业投入资金情况请农民谈了想法,46%的农户计划增加投入,49.9%的农户表示将与上年基本不变,预计投入减少的农户占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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