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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份某镇“四群教育”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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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份某镇“四群教育调研报告

一、村基本情况

炎方乡来远村全村共有农户52户,213人,常年长期外出务工人数15人,零时务工人数40人,共有旱地520亩(其中烤烟20亩、万寿菊50亩、马铃薯90亩、玉米360亩),水田40亩,该村交通便利、有龙潭水、土地出租(种植银杏树)。

二、入户调研经济收入情况

1、入户调研总户数、涉及总人数:30户,共有人口人。

2、调研户经济来源:种植业、养殖业、务工收入。

3、调研户经济总收入:

4、调研农户反映的主要存在问题:经济来源单一、收入少,都存在一定的国难程度。

三、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

旱地多、水田少、缺乏水资源。

四、对该村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

建议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推广节水农业种植

麒麟区经作中心以深入开展“四群”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四项措施,帮助挂钩联系点越州镇马房村进一步调优调好产业结构,抓好抗旱促春耕工作,推动马房村农业农村工作稳步发展。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四个专业站站长为成员的“四群”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和促进会,筛选出33名科技人员结对联系103户农户,深入开展入户调查,进一步了解民意,指导生产,加深了干群感情。

加强春备耕服务。针对旱情和当前生产,从单位工作经费中拨付5000元用于支持联系点春耕生产。中心负责人多次率技术骨干深入联系点查看,与村委会干部协商对策,合理安排作物茬口,帮助协调项目、种子、化肥等,因地制宜引导开展好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大春种植面积稳定。

加强科技指导。各专业站结合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实施,根据专业特点和农户生产情况,适时开展蔬菜、水果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为农户提出合理的作物抗旱技术建议8条,解决生产实际问题26个,充分发挥了农业科技人员的专业特长,有力支持了春耕生产,彰显了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整理文章:

加强结对帮扶。中心33名干部职工分批深入到自己结对联系的农户家中,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认真填写了《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民情登记表》,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力所能及的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各挂钩联系户家庭经济条件普遍较差的实情,干部职工纷纷解囊相助,共走访慰问农户103户,送出慰问金10300元,价值10815元的生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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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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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报告

为推进全区工会组织“职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长沙市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工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芙蓉区总工会招聘了14名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并对他们进行了业务培训,14明职业工会工作者均在街道(乡、园)工会上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聘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情况:

1、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甘于奉献,作风正派,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具有中专以上或相当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选聘工作程序: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基层工会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基层工会资格审查→考试→培训→颁发聘书的程序进行。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落实工作待遇:对入围者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对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职业工会工作者,每位职业工会工作者月工资为1500元,同时为其办理五险。由区总工会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期限2年。

4、加强考核管理:每年由各街道工会联合会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总工会作为年终奖励发放的依据。对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5、明确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非公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2)、积极开展服务职工工作,签订集体合同,推动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企业中心,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等活动,协助企业抓好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4)、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富有特色成效的文娱体育活动。

(5)、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随着我区各项建设步伐的加快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街道(乡)工会在组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中所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选聘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为我区基层工会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当前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面临的几点问题及建议:

1、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搭建交流学习平台。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由于是新上任的人员,对工会工作不熟悉,工会业务水平和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在围绕全局思考问题、服务发展进行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充分利用上级工会及本级工会举办的各类工会干部培训班,强化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培训制度,全面、深入地掌握工运理论知识和实际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其工作水平。

通过会议、考核、评比等渠道,组织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不定期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借鉴,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结合各街(乡)党政中心工作的同时,开展具有本街(乡)工会特色工作方面,激发出新的思路和火花。

2、发展空间需进一步提升。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等因素,如何进一步加强有效管理,发现亮点,鼓励先进,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引导他们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争当工会工作能手,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职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3、建立奖励晋升渠道。建立完善的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鼓励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特别是年轻工会工作者,不断钻研业务,提升工作能力,将专业特长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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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依法治市工作刍议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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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依法治市工作刍议

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转变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而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重大战略决策。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重要思想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xx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多年来始终坚持以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努力改善法治环境,极大地促进了xx市政治、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推动了xx市的全方位法制建设,为xx市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和早日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融古都特色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     就工作而论,xx市依法治市工作经历了这样的一个发展轨迹:即,在工作重心上,已经由初期单一地开展普法教育逐步向普法与守法执法的实践相结合方面过渡;在工作内容上,已经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扩展;在工作对象上,已经由治“民”为主向治“吏”为主、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转变;在实现形式上,已经由单纯的说服教育、“软”性约束为主向教管结合、着重以制度化、规范化的刚性制约为主演化;在工作保障机制上,由人大“主抓”向各级党委、人大、一府两院共同重视、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发展;在工作层次上,由市(区、县)级机关执法、履约向乡(镇)、企业等基层单位创建文明延伸。扎实的工作,已经在营造xx市良好的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城市信誉度大大提高。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信誉经济。多年来,xx市始终将确立城市信誉作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核心工作来抓,大大地提高了xx城市经济的吸纳力和辐射力,进而,使xx市城市的整体信誉和形象得以大大提升。一是,合同意识增强了。目前,xx市企业普遍将重合同、守信用视为企业的生命和发展的根本,将合同管理作为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的突破口,不少企业重视提高合同管理和履行水平,合同的合法率、履约率、货款的回收率均有大幅度提高。二是,产品和商品质量提高了。这些年来,xx市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建章立制,一手抓“严打整治”,尤其是通过举办集中销毁查封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失效变质的假冒伪劣商品现场会等形式,有效地制止了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从而促使“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宗旨,在企业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不少企业以其良好的信誉和优质服务荣获了“全国无假冒伪劣商品商店”、“全国最佳信誉企业”等称号。三是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如,新街口百货商店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消费者履行“商品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责任分不清的,以我为主”等四条原则。该商店正是以其优质的服务,荣获了“全国用户满意企业”的称号。     (二)法律权威性的意识大大增强。 法律的生命主要不在于制定,而在于实施;法律的尊严首先不在于呐喊,而在于行动。为了重塑法律的尊严,大树法律的权威性,xx市率先实施了“人大代表评议行政执法”制度,这一工作制度的实质,是将监督执法机关公正、严格实施法律的权力赋予立法者,赋予权力机关,赋予人民群众,从而真正实现了对执法机关监督的三个重大转变:从形式监督转变为实质监督,从会议监督转变为深入执法机关的面对面监督,从少数人的监督转变为人大代表直至普通市民的全体人民的监督,以保证法律的全面、正确和完全实施。实践证明 ,人大代表在评议过程中真正体现了代表人~志、行使人民权力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人大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既涉及到具体案件处理和办案作风,又涉及到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既切中要害,又切实可行。xx市通过人大代表评议,沟通了立法者、执法者和守法者之间的监督和交流渠道,赢得了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和自觉遵守,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综治工作力度大大加强。安全稳定、正义昭彰、邪气不显是依法治市应当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是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本内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为了确保一方平安,xx市从开展依法治市以来,一直将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作为工作重点,始终坚持“打防并举,重在治本”的方针。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基础上,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预防犯罪和震慑犯罪,以达到“治本”的目的。一方面下大力抓好专门机关的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卫星定位系统与计算机图形系统联网为工具,以计算机人口信息系统为支撑,以巡警为基本力量,以联防关卡、报警亭、流动巡逻车以及治保联防为基础的覆盖全市、快速反应的城市防控体系,大大提高了动态环境下的快速反应和整体控制能力;另一方面下大力抓群防群治和基层“创安工程”建设活动,提高了全体市民学法用法、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积极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总之,xx市依法治市的综合效应不仅铸下了犯罪分子胆颤心惊的天罗地网,而且也营造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一方净土。xx市正是以其依法治市的实际成效使社会治安较早步入了持续、稳定、良性发展的轨道,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赢得了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赞扬。     (四)民风世风得以大大改善。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xx市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从确立和实现道德规范两个方面切实加强“四德”,即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建设,同时,十分注重营造信誉、公正、安全、和谐的法治环境来培育道德生长的土壤。 一是认真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把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外来暂住人口是xx市全民普法的重点。全市建立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月一个学法日制度和学

法档案;在中、小学学生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建立了一些“中学生学法园地”和“娃娃学法园地”。此外,多年来,一直坚持对来市的暂住人口分批进行法制教育。重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三大新闻媒体的普法作用,始终不渝地注意将人们的思想、行为引导到法律轨道上来。二是通过严格实施法律来矫正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电视台《法庭传真》曾以“一个耳光和60元钱的代价”为题,现场直播了玄武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件,案犯实施暴力手段抢了60元钱,结果依法被判了4年有期徒刑,在xx市民中曾引起很大的反响,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三是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干部、群众的行为文明。诸如《xx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xx市市管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部门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补充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市政府通过制定《从我做起,遵守“七不”》等规定,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提高全体市民社会公德意识的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各行各业的服务承诺、微笑服务、不说忌语等活动,促进了全市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法治环境的改善,一个具有良好道德风范和精神风貌的xx市正在逐步形成。                                       (二)     遵照重要思想关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通过直接参与xx市依法治市的学习和综治工作实践,笔者感到,xx市依法治市工作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对依法治市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和相当多的机关工作人员及社会成员,还没有把对依法治市的认识,同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两大主题结合在一起,还没有在全市上下真正形成一种具有现实意义的法治目的观。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诸如,法制机构不健全,专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有些条管单位原有的法制机构在机构改革中被撤并,以至使本单位的法治工作处于无人过问状态等。这些不能不说明有些领导同志囿于传统的“人治”思想束缚,对“法治”认识肤浅,习惯于靠行政手段管理,其结果必然会影响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     (二)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一是执法行为不够文明。对交警、工商、市容管理等部门少数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行为市民反映较多。有的执法人员不屡行任何法律手续,不顾及被处罚人应享有的权利,肆意处罚,强行查扣,甚至谩骂和动手打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玷污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动机不纯洁。执法中只关注为个人捞好处,往往忽视了认真贯彻实施法律和法规的严肃性。据一些小区的群众反映,少数公共执法人员对抓赌、扫黄工作特别积极,总是闻风而动,而对更为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却慢条斯理,怠动不动。三是业务素质低下,法律文书不规范。行政处罚法对告知程序、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复议、诉讼、赔偿权都有明确规定,但在具体执法中,不按规定办的情况很多。四是办事程序不简便。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繁杂、程序多、周期长、效率低。     (三) 行政执法体制未理顺,行政处罚整体状况不尽人意。行政执法各部门间职责界定不清,重复执法、多头管理、相互扯皮以及“趋利”执法的现象还严重存在。执法机关普遍把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方式,而忽视了行政处罚的教育、纠正等功能。群众反映说,卖假冒伪劣商品的,只要交了罚款,该商品还在偷偷流通;客运中巴车超载的,只要交了罚款照行不误;运货车超载的,只要交了罚款便获放行;马路市场的业主们只要给工商人员交了费,给城管人员交了罚款,摊子便能换条马路摆。此外,行政执法还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手段,执法监督力度仍显不够,“三小车”治理刚结束,“残疾车”带人、“二等”车载客又现街头。 (四)普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市民法制意识还不强。一方面市民对有关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少市民遇到委屈习惯于忍气吞声,不懂、不愿、不敢、不会告“官”。每年法院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很少可见一斑。另一方面,有些市民不服行政处罚,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而是张口骂,动手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挨骂挨打受伤住院治疗的现象已多次发生。有的企业或业主竟置法律于脑后,百般阻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有的竟然敢把执法机关查封的封条偷偷撕掉,转移藏匿被查封的商品。                                     (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xx市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动力,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这无疑是长治久安、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鉴此,笔者根据xx市情,就依法治理进一步优化xx市区域法治环境,提出如下拙见:     (一)要进一步把普法教育引向深入,使“xx人”头脑中确立起现代法治理念,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真正使公民懂得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在社会交往中、经济活动中依法办事。为此,第一,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协调机制,使市委、市府的重大决策通过立法来解决、实现。法律的权威提高了,党和政府的权威也就提高了。第二,要建立健全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通过法律程序,健全制度,确保司法公正。第三,要突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强调现代法律保护公民、法人的权利,制衡权力,这种理念在一个成熟的法制国家早已经成为通念。第四,要进一步提~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市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推行依法治市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贯彻法律规定的主要责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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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共青团服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服务,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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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服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共青团组织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共青团组织的能力建设,主要是加强共青团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合作能力”建设,其中,服务能力建设是核心。因此,切实加强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是共青团组织自身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

一、共青团服务能力现状分析

共青团组织之所以对广大青年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是因为共青团组织将服务青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内涵

共青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就是共青团组织围绕和服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适应青年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为广大青年提供服务的本领。主要包括:

1.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是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的前提。共青团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着力解决青年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把广大青年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2.适应青年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是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共青团组织服务包括服务青年群体和团结、凝聚青年服务大局、服务社会。这既是共青团组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的动力,同时也是共青团服务工作的目标。

3.增强共青团组织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是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的根本。共青团组织有无吸引力和凝聚力,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运用服务这一根本途径,不断提高团组织服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二)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成绩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目的明确。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的目的在于增强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践证明,共青团组织坚持党的领导,运用一切措施和途径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开展了诸如“西部计划”、“希望工程”、“青工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于国于民于青年有益的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促进了广大青年的全面发展,较好地完成了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工作任务,效果十分突出,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肯定,深受广大青年的拥护。

2.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途径科学。共青团组织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这个过程中起着号召、引导、协调、管理的作用。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这个过程中起着教育、培训、合理配置资源、提供发展平台、优化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3.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手段丰富。(1)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年的理论水平、科学文化素养和服务社会的能力。(2)培训。增强了广大青年的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3)活动。通过不同的主题活动,在青年的理论武装、能力提高等方面提供帮助。(4)帮扶。一是对团组织内部成员进行帮扶。二是对社会中需要帮助的人和事进行帮扶。(5)维权。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三)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不足

目前,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服务意识行政化。重权力意识轻服务意识。二是服务方式简单化。重形式轻内容。三是服务内容政治化。重集体轻个人。四是服务理念单向化。重给予理念教育,轻双向互惠理念教育。五是服务手段传统化。重传统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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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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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法律地位

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法国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终于得到了确立,使代位权制度从以往学者的理论中走进了社会生活。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而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原告的名义,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欠债务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除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一种诉讼活动。代位权诉讼的(实质是债权人“越过”债务众向欠债务人提起诉讼。由于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因而必然会涉及到当事人这一诉讼法上的法律问题。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次债务人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对此,诉讼理论上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是众说纷纭,颇有争论。在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债务人之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常常与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及判决的既判力范围之讨论联系在一起。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若债务人否认债权人之代位权,则可以就次债务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被告之参加人,但不能就债权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原告之参加人,因为对于代位权之存否问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利害相互对立。债权人亦可以在起诉时因)债务人否认其代位权而直接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代位起诉后,因次债务人否认债务人对其有权利,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告之债务人,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亦可以在代位诉讼系属后,自己对次债务人起诉,于此种情况下,法院应驳回代位权诉讼⑴。(2)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起诉后,不论次债务人有无否认债权人之权利,债务人都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指我国台湾地区之民事诉讼法)参加诉讼。至于是辅助债权人,还是辅助次债务人,则因原、被告的主张不同而有异。而债权人或次债务人亦可以依据第65条(同上)关于告知参加的规定,通知债务人参加诉讼⑵。(3)可考虑采取当事人主导的引进权制度,即在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时,应承认次债务人可能申请法院命债务人为原告,而成为共同诉讼人。这样既能给债务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程序保障,也有助于解决关于代位诉讼判决之效力应否及于债务人的争论⑶。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讨论来看,对于代位权诉讼,依据诉讼参加的规定,原则上债务人可参加诉讼,或者由当事人告知其参加,但对于是否仅限于对被告(次债务人)为参加的问题则存在着争论,此其一。其二,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方的利益关系,因而基于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提供程序保障、统一解决纠纷、确定既判力范围等方面的考虑,出现了应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引进为原告等各种不同的观点。合同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主张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⑷。(2)认为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⑸。(3)认为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⑹。(4)认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⑺。(5)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⑻。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之界定,不仅涉及如何正确处理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问题。依照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确认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为第三人,但未明确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文拟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作一探讨。     一、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应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笔者认为,债务人如果参加代位权诉讼,其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非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证人。理由如下: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另外,代位权行使是一种强制介入权,如债务人以原告身份出现,则代位权的意义将失去。其次,债务人又是次债务人的债权人,就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少必要的实体法基础。第三,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第四,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的请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不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显而易见,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构成要件。因为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条件下代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并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有所谓独立请求权问题。许多学者认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利超出债务~利的范围

,代位权并不导致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债权,所以应推定债务人是权利人。因此提出由于债务人对自己的债权可以独立主张,他应是代位权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笔者对此观点不能苟同,因为虽然代位权在法国法上称为代位诉权或间接诉权,实质上它并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债务人虽是实体法上次债务人的权利人,但在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因代位权的行使将使债务人的请求权受到限制,他不能同时也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否则,这不仅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也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此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成为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只能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如果债务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债务人应与本诉的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次债务人对立,也就是说,债务人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既不同意债权人代位权的主张,也不同意实体意义上次债务人的主张。对债务人来说,无论债权人胜诉或自己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胜诉,都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在代位权案件中,若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债务人就有权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新的诉讼,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竟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是非常荒唐的。     由此可见,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绝对不是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是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基本特征相符合的,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如下:     首先,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明显特征,它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区别开来⑼。许多学者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它是一种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以使权利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就是仅依债权人之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上文对此已有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其次,代位权案件处理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特征⑽。债务人对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他与一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该当事人败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负有某种义务;如果该当事人胜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维护了自己的某种民事权益。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如代位权人胜诉,则债务人的实体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如次债务人胜诉,则代位权人就不能从债务人的债权中获益。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第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以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人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以起诉的方式加入到诉讼中来,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是怠于行使债权,在代位权诉讼开始后,绝大多数是被动加入到诉讼中的。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可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而基于不告不理原则,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法院是不能追加其参加诉讼的。被动加入诉讼也是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一个特征。     二、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既然已明确债务人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到代位权诉讼中,那么,他有哪些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历来是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而争议的引起,又与立法本身规定的矛盾和模糊分不开。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一方面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放在“当事人”一节中加以规定,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显然,又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当事人区别开来,这一规定意味着需等到第一审判决之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才可能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那么,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之后,到一审法院判决之前,他是否都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具有明确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如果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显然不能为债务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如果适用《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则在法律适用和选择等方面均缺乏正当性的基础。同时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上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是在原告或被告的法律关系外存在一个新诉讼标的,还是依附于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也并不明确。立法上的漏洞导致了理论上的诸多争议和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同时也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判决将涉及到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而这样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又不被明确地赋予诉权,必然会造成诉讼结构的倾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原、被告对立的诉讼结构中,只能总是辅助一方当事人,依附于原告或被告一方,支持或帮助一方,反对另一方,站在所支持的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在诉讼中,因其既不是案件的原告,也不是案件的被告,第三人享有的实体抗辩权、支配权等权利也不能向对方独立主张。正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种可怜的依附地位,法律对其诉讼权利并未给予和原被告同等的保护。不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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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淳多层面实施普法教育 全方位提升法治水平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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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层面实施普法教育 全方位提升法治水平

“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两年多来,高淳县各级按照省、市部署和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五年规划”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方针,围绕服务全县“两个率先”的目标,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县,为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县工作。县委、县政府尤为重视,将其列入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具体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领导精力到位。为使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县委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与此同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成员会议,集中讨论研究两个“五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制定年度实施意见,及时分析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县委中心组不定期的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相关法律,并请南大等单位法学专家来授课。为加强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先后两次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了《高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范围和职责,建立和落实了年度考核验收等11项工作制度。根据县委要求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各镇各部门也对领导小组织成员作了相应调整和充实,全县上下做到了各级领导责任落实,职责明确,办事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二是目标措施到位。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了《高淳县—XX年依法治县规划》和《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十一届第26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都下发年度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全县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下发了两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做到“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开展有序,并将其列入各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商贸局在系统内将其与经济效益挂勾,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推动了全系统普法、依法治企的开展。县教育局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列入年终对中小学的评估内容之一。县保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提高了普法教育、依法治企的质量。三是普法教材征订到位。全县基本做到了“四五”普法干部读本人手一册,农村读本发到村民小组。县财政局还将《财政“四五”普法法规汇编》发到县、镇每位财政干部手中。四是各部门协调配合到位。依法治县机构发挥了检查、指导、协调作用,除平时到各镇、部门指导外,坚持了每半年对各镇、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县人大、政协每年都安排视察行政执法部门的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县报社、电台、电视台积极配合,开设专门栏目,加大了宣传力度。从去年开始,分别在高淳报开设《法制纵横》和电视台开设《法制园地》。每期集中宣传一个部门或镇的学法用法专题报道。去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月活动中,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16个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200名干警着装整齐,参加了集体宣誓,18个部门和9个镇的100多名干部参加了阵容强大的法律宣传咨询,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区分对象,抓住重点,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 在实施普法教育中,注重根据不同对象,突出重点,引导干部群众联系自身的工作,生产、生活实际学习相关法律,具体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突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着力解决如何依法管理的问题,使他们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掌好权、用好权、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的能力。先后制订了“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的通知”。全县各级党校、政校、人口学校在各种学习培训中,均开设了法制课,请专家授课,努力使各级领导多学一点,学好一点。县工商局坚持一季一法一考核,抓好局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学法。县财政局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和自学等形式,抓好财政干部学法计划落实,使全体财政干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适用层次,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奠定了基础。县供电局等部门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高淳监狱,听三名原厅级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如何依法用权的的警示教育。二是突出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着力解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问题,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县法院中心组经常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每个干部都做学习笔记,使大家的法律素质和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县检察院开展的依法治国理论与司法公正5个专题教育,收到了较好效果。县税务、公安、农林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突出了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学法。着力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培养良好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县委政法委与教育局联合为全县中小学聘请了35名法制副校长,在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年多来共为中小学上法制课近100次,受教育达8万多人次。今年,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召集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法制副校长召开座谈会,共商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之策。县司法局、教育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上半年在县直属中小学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在每所中小学听一堂法制教育课;召开一次校领导、教师代表座谈会;组织一次法制副校长集体备课;每校设一个学生维权信箱;开办一个法制园地;期末组织一次学法考试。6月30日,县直属学校近4000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学法考试,成绩良好。由于我县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形成共识,齐抓共管,使我县在校中小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四是突出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学法。着力解决农村难点、热点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在“四五”普法教育中,采取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对象,紧密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主要

抓了“四个一”工程的落实:即每年举办一期镇、村干部培训班,每月举办一期广播讲座,每季举办一期宣传橱窗,每年下发一批普法教材,使农村的普法教育得到较好落实。桠溪镇针对农村特点和农民对法律的需求,普法教育唱好“四季歌”,加强了教育的针对性,东坝镇针对工业园区征用土地涉及面广的实际,集中全镇党员干部举办土地管理法律知识讲座,强化土地法律意识,依法解决用地矛盾,保证工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    三、多种形式,多管齐下,全面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抓好试点,坚持以点带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重点抓了商贸局、桠溪镇、红太阳集团、漆桥镇、古柏中学等5个不同类型的试点,通过“依法治县工作简报”分别介绍了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各镇也普遍抓了一村一厂2-3个试点单位,不少部门和单位也结合实际,抓了一个下属单位的试点,全县坚持以点带面,推动了面上的普法教育。二是抓好骨干培训,推进全面普法。二年多来,全县各级共举办培训班185次,共培训骨干近1.1万人次,通过培训,普法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提高,从而充分发挥了普法骨干的作用,有效地推进了基层群众的全面普法。县教育局围绕普法内容和依法治校实践,对全县中小学校长普遍轮训了一次,为抓好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奠定了基础。去年县依法治县办、组织部、人事局、党校联合对全县1437名国家公务员分五期进行了wto法律知识的培训,每期培训都进行了书面测试,加深了对wto法律知识的掌握和了解。今年县法院、司法局联合为9个镇和街道培训调解骨干821人,提高了广大调解人员依法调解技能。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面向社会搞好宣传教育。每年各镇各部门利用部门法颁布日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送法律到社区、到农村。二年多来共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46次。县安监局在安全生产法大型咨询活动中,有5000多人在“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横幅上签名,扩大了安全生产法的社会教育面。县锡剧团排练的现代法制教育剧《校园内外》,在县城和下乡演出10场,有17000多名师生、家长观看演出,受到普遍欢迎。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阵地宣传,扩大了教育覆盖面。县电台、电视台开设了“法制园地”、“法制长廊”、“劳动保障之声”等栏目,南京日报高淳版开设了“法治纵横”、“人口与计生”、“税务之窗”等栏目。红太阳集团、高陶公司、红宝丽公司分别通过“红太阳报”、“高陶通讯”和“红宝丽之声”宣传法律法规和企业法治建设的内容。各镇、各部门则利用有线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阵地,定期出版。桠溪等镇主办了“普法园地”法制宣传简报,每月出刊宣传法律。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全民普法的良好氛围。    四、围绕中心,依法治理,促进了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各级注重紧贴中心,把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以普法教育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促进普法教育,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坚持了“五个结合”:一是普法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结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搞好普法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如在“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高淳形象”、“创建卫生城镇”、“成年人国旗下宣誓”、“告别陋习、共享文明”、“创建平安高淳”等活动中,各部门、各镇都能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普法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结合。依法治县办与组织部、农工办、民政局、计生局等部门将“民主管理,依法治村”作为农村民主法制村的切入点,指导农村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制度,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依靠制度约束镇、村干部,提高村民参政意识,改善了干群关系,深化了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如在贯彻“计划生育法”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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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职业病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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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病调研报告

【前言】

目前,职业病防治问题日益严重,我国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劳动保护力度薄弱积累下来的职业病隐患进入了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数据,我国现有约1600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约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由于劳动保护水平普遍较低,处于煤矿、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等低产业链的职业伤害比比皆是,这意味着大量劳动者承受了极大的病患痛苦,甚至失去生命,政府和社会则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

2019年以来,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将《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列为一类立法计划。2019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草案的立法建议。与此同时,不断在媒体上曝光的职业病案件,如苹果公司供应商员工职业中毒事件等,也屡屡牵动着社会神经。由于涉及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保护义务、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力度、经济发展产业格局、全球化经济供应链等问题,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已经被推到舆论的风头浪尖、制度变革的前台。

2019年12月至2019年2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展职业病调研,力求了解职业病患者群体的生存状况,寻找职业病防治制度的顽疾和解决之道。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的目标群体为全国的职业病工人。开展有关职业病工人的实证研究,我们所做的是首创性工作。由于缺乏系统的相关统计信息,我们的样本选取面临着很大困难。考虑到职业病的种类分布情况(尘肺、矽肺发病最多)、患者从事行业的分布情况(中小煤矿、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以及群体性发病特点,我们构筑了由以下重点人群构成的调查总体(抽样框):1、媒体报道的典型案例,如在深圳患尘肺病的79名湖南耒阳、张家界工人;2、我们机构直接接触的职业病人646人;3、其他民间组织掌握的职业病案例,涉及在广东、浙江、重庆等地中小型企业务工的共301名职业病案例。我们的抽样框兼顾了全国劳动力的区域分布情况,包括珠三角、长三角、中西部地区及北京周边等重点区域。

通过前期处理职业病案例及访谈职业病工人掌握的情况,我们编制了具有较高信效度和针对性的"全国职业病工人劳动保护现状调查问卷".为保证问卷完成质量,我们对调查员(包括中心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然后,在2019年12月至2019年2月期间,我们在抽样框1026名职业病工人中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通过单独面谈或电话访谈的方式进行,完成每份访谈约需1个小时。我们共完成有效访谈问卷172份。回收问卷后,我们使用spss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了分析。未成为样本的职业病案件,也将在本报告的描述性分析中体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调查报告所采集的样本均为已经经过法律程序确诊为职业病的劳动者(也就是在法律上已经解决了职业病诊断难题的个案),不包括只是在临床医学诊断上确诊为职业病人的个案,因此调查报告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与社会大众及媒体关注的案例有些出入。特此说明!

【调查结论】

一、职业病患者基本生存状况

(一)职业病及生产行业

调查显示,职业病患者中最大的群体为尘肺病患者(70.2%)。其次为职业中毒群体(19.1%),主要为苯中毒、镉中毒、铅中毒。这些职业病多具有不可逆的特点,无法根治。例如,尘肺患者已经发生纤维化的肺部,无法再复原,只能采取治疗措施延缓病情进展。而慢性苯中毒会对脊髓产生不可逆的损害,严重时将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其他职业病种类,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炎、职业性肿瘤等(10.7%)。患者主要来源于矿业(36.4%)、加工制造(14.7%)、电子(10.5%)、化工(6.3%)、建筑(5.6%)等行业,主要从事的是采掘、加工制造、装配、风钻爆破、切割等工作。这些生产企业,66.7%为民营企业、21.4%为国企、8.2%为外资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1]企业的比重分别为50.7%、29.1%、20.3%.可见,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劳动保护条件方面尤为薄弱,但国企、大型企业的职业健康工作也并不乐观,亟待加强。

调查还显示,这些职业病具有爆发时间短,爆发率高的特点。职业病患者从开始生病,到身体出现病症,经历的时间中值为6年。其中在3年内就出现病症的达到32.2%.根据患者对生产企业的生产人数和患病人数的回忆,煤矿企业的采掘工人患病率达到13.3%;

也正是因为如此高的患病率,使得职业病案件常以集体形式爆发。2019年5月华北某市关闭煤矿后,该地区检查确诊为职业病的人数超过500人。河北张家口某矿山企业矽肺病案中,涉及职业病患者119人。而义联关注的香港力奇珠宝首饰制造厂职业病工人索赔案中,矽肺患者人数也高达76人。

高发病率与职业病患者工作的高强度是分不开的。患者们平均每天工作9.774小时,56.1%的患者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26.1%的患者每天工作12小时及以上。患者每月平均工作27.67天,48.5%的患者平常没有一天的休息日,只有过年放假;而每月工作26天以上的患者更是达到了81.8%.这种密集的与有毒有害物质的接触,使得职业病爆发的时间越来越提前。

以北京郊区某装饰公司x某为例,他在从事喷漆工作仅7个月后,就患上了白血病,然而,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对他进行诊断,因为其接触史尚未超过一年——尽管算上他的加班时间早已远远超过了一年。

(二)职业病患者基本信息

被调研的职业病患者出现病症的平均年龄为37.5岁。由于职业病的严重危害性,患病的青壮年往往将与病痛一同度过艰难漫长的岁月,而家庭和社会也将蒙受沉重的损失。

男性在职业病患者中占绝大部分,为80.1%,女性占19.9%.这主要是因为职业病第一大类的最主要来源产业是煤矿业,而从事煤矿开采的主要为男性。尘肺患者中的男性占到91%.女性职业病患者主要产生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因此较多患上职业中毒,占职业中毒患者的51.5%.男性为构成主体的职业病群体,将对家庭经济生活产生更大的打击。据调查,92.7%的家庭中男性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一旦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给家庭生活的维持、子女的教育等,带来巨大的困难。

患者的文化程度并不高,初中及以下的占78.3%.同时,患者绝大多数为农民工,占到了总体的84.3%.由于缺乏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农民工成为职业病危害的最大受害者,这些农民工65%工作在中心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在为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后,患病返乡,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东西部地区的差距。

34.4%的患者在一个以上的同行业单位工作过。这种流动性,加上某些职业病的潜伏性,在有效岗前、离岗体检制度的缺失下,进一步恶化了职业病患者的及早发现病情和维权。

46.1%的患者所在用人单位从未进行过职业健康检查。

二、职业病存在重大预防漏洞——对于职业病的认知和预防情况

(一)职业病工人对于职业病相关知识的了解

1.对职业病的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职业病工人对于职业病的了解并不多。这点可以从两组数据上显示出来:一,关于职业病患者在患病前是否知道职业病是什么。我们的调查显示,在172个人中,有153个人不知道,占到总数的89%;知道的仅有19人,占到11%.二,职业病工人在患病前是否听说过自己得的这种职业病。在163份有效地调查数据中,知道的仅有37人,占到22.7%;不知道的则占到126人,达到73.3%。

2.对于职业病的相关法律的了解有效的调查数据有168个,其中155个职业病工人在患病前并没有听说过《职业病防治法》或《工伤保险条例》,比例占到92.3%;仅有13个职业病工人知道上述两种法律,仅占到7.7%。

(二)劳动合同签订及其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我们的调查显示,在166份有效的调查数据中,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中,有84家和职业病工人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仅占到50.6%.而没有签合同的单位有82家,比例达到49.4%。

2.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签订过劳动合同或存在相关证明的108家单位中,除去37个职业病工人不知道这方面情况的,只有3家单位告知过职业病工人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比例仅占2.7%;有68家并没有告知上述相关情况,占到总数的63%。

(三)社会保险情况

1.工伤保险情况在调查的172个职业病工人中,有效的数据共171份,其中有80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给其上了工伤保险,占到46.8%;有78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上工伤保险,占到45.6%,有13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7.6%。

2.养老保险情况在调查的172个职业病工人中,有效地数据共171份,其中有56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给其上了养老保险,占到32.7%;有102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给其上养老保险,占到59.7%,有13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7.6%。

3.医疗保险情况在调查的172个职业病工人中,有效地数据达到170份,有58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给其上了医疗保险,占到34.1%;有95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给其上养老保险,占到55.9%,有17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10.0%。

(四)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在调查的172个职业病工人中,有效数据达到170份,仅有29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给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占到17.1%;有136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并没有给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占到80.0%,有5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2.9%.

(五)劳动防护情况

根据我们的调查,企业对工人进行劳动防护的情况并不乐观。

1.公告栏设置情况

在有效的161份调查数据中,仅有20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只占到12.4%;有131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设置公告栏,占到81.4%;有10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6.2%。

2.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在有效地163份调查数据中,仅有38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设置有一些职业病防护设施,例如粉尘工作环境中有防尘洒水设施等,只占到23.3%;有117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设置防护设施,占到71.8%;有8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4.9%。

3.政府对企业劳动防护的检查情况

关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企业劳动防护的检查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在153份有效地调查数据职业病中,有81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政府部门进行过检查,占到52.9%;有53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没有接受过政府检查,占到34.6%;有19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12.4%。

然而,政府检查的成效并不明显。根据我们关于单位针对政府检查是否做过相应措施的调查,在88个有效的调查数据中,仅有36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针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检查采取过一些防护措施,比例只占到40.9%;有40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没有任何针对性措施,占到45.5%;有12个职业病工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13.6%。

三、职业病诊断难

(一)材料之难一纸职业病诊断书,是职业病患者获赔的全部希望所在。然而,现实中患者却需要花费大力气,才能获得这张写着坏消息的纸片。

一位在人造革面料厂工作患上接触性皮炎的女士这样告诉我们,由于她所在的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她每次都需要坐车到地区里去做诊断,在申请诊断的过程中花了大量精力、时间和费用。

职业病诊断机构太少,是患者面临的第一个问题。虽然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关资格,但是实践中的职业病诊断多被各地方专门设立的职业病防治所垄断。而且这些防治所往往只在地级市设立,导致患者们要拖着病体长途奔波。然而,更大的困难还在后头。

患者要申请职业病诊断,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等材料。

对于患者来说,更难的是,从单位手中获取自己职业病接触史的材料。一旦患者的职业病获得认证,就可能意味着单位的赔偿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提供职业史证明,甚至干脆否认劳动关系。调查中,提出诊断申请的患者中,48%曾经因为材料不齐全而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受理过。这其中,因为缺少劳动合同、职业史证明而被拒绝的共达到83%,其他单独或并存的原因依次为缺失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44.4%),缺失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19.4%),缺失职业健康检查结果(5.6%)。而这些材料缺失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拒绝承认劳动关系(34%)、单位拒绝给这些档案材料(40%)和单位自己也确实没有或丢失了这些档案和资料(5.7%)。

26.2%的患者曾经为了证明劳动关系而进行了劳动诉讼。而部分职业病患者采取的是上访、罢工、媒体曝光甚至是采取过激手段来引起政府、媒体与社会的关注。

为了准备齐所有这些材料,25.1%的患者表示用了超过3个月的时间。有1/3的人则表示他们为准备这些材料的花费超过了1000元钱。

(二)等待时间过长

据调查,患者等待职业病诊断结论的作出,花的时间中值为34天。50%的患者认为自己等待的时间太长了。

职业病患者绝大多数是外来农民工,在等待诊断结论期间要付出许多的住宿费和生活费,他们的生活会陷入更加困苦的境地。因此,应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诊断的期限要尽量缩短,如限制在15天以内。不过,这一困局的根本打破,仍然需要改革职业病诊断的准入机制,让职防院以外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顺利地获得职业病诊断的资质,为患者提供更加快捷的诊断。

(三)职业病诊断的监管主体未在法律上明确

在职业病诊断遇到障碍后,患者往往不知晓去寻找真正的监管主体。安监部门自设立后开始负责监管职业卫生工作,但这在《职业病防治法》中一直未予以明确。大众往往也未能得知。

根据对工友们患病后会向谁求助的调查,其中求助于劳动部门的人数最多,有50%,卫生部门26.2%、而安监部门只有12.2%.获得响应的情况是,14.5%的职业病患者获得了劳动部门的帮助,卫生部门7.6%,而安监部门仍然最少只有2.3%.这种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劳动者的朴素意识,职业病应该是一种劳动权利,所以他们才会想到首先去找劳动部门。

从其中可以看出,职业病患者并不了解负责职业病防治的主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不知道向其求助,而安监部门也较少地回应此种求助。但事实上,例如,在XX年的卫监督发《卫生部、安监局明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中就明确了安监部门"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而在中央编办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安监部门在职业病监管方面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地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安监部门负有帮助职业病患者顺利进行职业病诊断的义务,但是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能力上显然与其法定职责存在较大的落差。

因此,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应尽快明确安监部门的监管主体地位,使其权责统一,为患者提供畅通救济渠道。

四、求偿路艰待遇微薄——患职业病后的处理和待遇

(一)程序繁多职业病患者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后,才能进入工伤处理程序。

据调查,57.8%的患者需要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领取到工伤认定书,但其中调查发现最长的达到1461天。此后,51.8%的患者又要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但其中调查发现最长的达到122天

在和工伤系统衔接时,还有可能出现因为时效问题,导致职业病患者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由于工伤认定必须在职业病诊断作出的一年内进行,而一些患者如果因为不知情或者因为治疗的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则很有可能因为过期而不被受理。以下表格能够反映工伤处理程序繁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工伤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与工伤处理实务的操作情况,正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不包括执行程序)的时长可以达到1149天。见下表所示。

注:1.上述法定时限指根据规范性法律文件明文规定的时限或者根据明文规定的时限折算得出。

2.折算方式: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月"折算为30日,"年"折算为365日。

3.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民事诉讼二审起诉审查的时限没有统计入上表。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如果用人单位在时效期结束前提起仲裁申请,则上述一般工伤处理程序可能为1514天。

福建某化工厂的杨先生,在XX年被专业机构诊断为慢性铅中毒。然而正是由于超期的问题,他的工伤认定申请并没有得到受理。

因此,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和工伤认定两个程序应该得到简化,加以合并,由劳动部门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共同对患者的申请作出一次性的认定,从而使患者尽早获得治疗和赔付。

(二)赔偿过低

虽然经过了漫长的道路,但是职业病患者获赔的情况却并不那么令人乐观。37.8%的职业病患者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而获得一次性赔偿的患者,平均每人领取到的赔偿也只有90742元。领取了一次性赔偿的患者中的78%表示这些赔偿无法保障其后续的医疗和生活,47.5%表示这些赔偿最多只能维持2年以内的医疗和生活。

(三)"非自愿"的一次性待遇赔付滥用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但许多地区对1-4级伤残的工伤患者制定了一次性待遇赔付的办法。然而,这些一次性赔付金额远远低于患者按月领取的总数,许多患者是在不知道自己可以按月领取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了一次性待遇。

例如北京市的一位尘肺病人赵先生,45岁,尘肺二期,四级伤残,患病前月薪5000元,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只获得了一次性共计133596元的待遇。然而他如果按月领取,则累积到60岁其领取到的总额为76万余元。并且如果不领取一次性待遇,他的工伤保险关系不会被注销,还可以报销其后续的医疗费用。但可惜的是,由于其在领取待遇时,相关方面并未告知其可以选择按月领取,甚至告诉他,如果不及时领取一次性待遇,将来都无法领取。

(四)非法解除劳动合同5-10级伤残患者每月待遇无法保障

据调查,5-10级患者中,34.4%被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了劳动关系,此外,他们中的34.4%的用人单位注销了。这对于在法律上不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每月伤残津贴的5-10级患者来说,是一个坏消息。因为他们将无法按月从单位领取到伤残津贴或者工资。尤其是5-10级的职业病患者,虽然伤残等级较1-4级患者轻,然而由于病情多不可逆,甚至会逐渐恶化,他们需要持续不断的治疗。

因此,在立法上,对于5-10级职业病患者如何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否则,这些职业病患者即使拿到了工伤保险待遇,一旦恶化,仍难逃晚景凄凉、家贫人亡的结局。在执法层面,政府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恶意注销的处罚。

五、患病后的待遇和影响

职业病给工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家庭有返贫的风险

患职业病后最大的影响就是家庭收入减少很多,同时支出增加很多,生活相当困难。在受访者中,有86.6%的表示患病使得其家庭没有收入或收入减少,生活相当艰难;还有25.6%的家里子女无人照顾。在受访者中,患病前,仅37.2%的月收入低于1500元;患病后,变成88.5%的低于1500元,而且有51.6%的仅医疗费开销就在500元以上。可见,患病后,很多工人连支付医疗费都相当困难,更别说正常的生活了。

(二)患病后难以继续工作

调研显示,在受访者中,有73%的病情在不断加重,劳动能力不断减弱。受访者中仅29.7%在继续工作。而继续工作的人中87.2%无法再做之前的工种。

因此,在立法上,工伤保险基金要逐步扩大到保障5-10级职业病患者的每月伤残津贴;在执法层面,政府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恶意注销的处罚。

(三)地方政府的救助不利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不利是造成职业病工人返乡后困难生活的重要因素。有80.6%的受访者表示老家政府不会为其提供低保等福利;仅13.2%的受访者表示老家政府会为其提供低保等福利;而还在继续工作的受访者中仅有一人表示老家政府会提供低保等福利。

(四)认识和意识变化

在对我国对职业病患者的保护存在问题的访谈结果中,受访人中有53.5%选择了"政府的执法、检查力度薄弱";48.8%选择了"虽然国家政策法律制定的很好,但是用人单位违法情况严重";34.3%认为"普法和培训严重不足".这几大问题也多次出现在我们设置的两道主观题中:"您在整个维权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和"您希望补充的其他情况。"受访者认为遇到的最大困难主要有:首先是政府执行不力,包括不作为、互相推诿、不帮不管、地方保护、甚至阻碍维权;第二大问题就是缺钱,很多职业病工人都因为没有钱放弃维权、因为维权四处借债生计困难、维权过程中得到的赔偿极为有限,不足以支持下一步的维权等;第三是很多工人由于不懂相关法律、不知自己的权利等不知维权或者不知向哪方求助;第四是耗时长,很多工人因为怕耗时而不维权,或者花费了很多时间但是迟迟得不到赔偿而放弃或进退两难。在补充情况的回答中,大部分受访者希望政府强化执行力度,加大普法和援助。也有部分希望完善立法,降低职业病认定门槛,提高赔偿标准,强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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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就业调查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学生,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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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就业调查报告

康世赢教授针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学生所面临的企业环境,建议以应用网站、系统规划、企业内部管理、网站设计等为四大突破点,并就网上如何开展学习、工作和管理运作、系统规划与设计与各位专家们进行了交流;高级电子商务师,快递中国网创始人曾明指出了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对当前就业的困惑,针对当前电子商务就业率低的原因做了认真的分析,并较为全面的描述了当前电子商务就业岗位群和在工作岗位上必需具备的能力和素质,为学校在电子商务专业课程开设上提出了建议;重庆求索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文革、重庆正大恒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星刚,分别从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定位和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等方面,也为电子商务专业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为大学生指明了方向。

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快速发展表明,电子商务是赢得市场竞争能力的新手段,是实现信息共享和多赢的最快捷、最方便、最实用、最有效的手段。而人才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加快培养大量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理论和信息技术与商贸活动相结合的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步伐,是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本文就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就业、人才的特征、需求、培养等方面的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分析,整理出了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就业情况分析:

1. 近年来,随着全球电子商务高速增长,我国电子商务也急剧发展,使得电子商务人才严重短缺,由于互联网用户正以每年100%的速度递增,该行业的人才缺口相当惊人,预计我国在未来10年大约需要200万名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从社会调查实践来看,绝大多数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已陆续步入电子商务行列,采用传统经济与网络经济结合的方式生产经营。根据这个现象,可以知道中小企业步入电子商务行列急需电子商务人才,所以电子商务就业前景是有希望的,国家政策正在大力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商务部已经对电子商务给予极大重视。

2.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特征电子商务的开展过程是商务管理、商务活动、商务理论与现代电子工具有机结合的过程。无论是从事电子商务技术应用开发,还是从事电子商务实际业务操作,无论是从事电子商务管理,还是从事电子商务推广活动,都必须依靠商务理论与实践和电子工具应用的复合型人才,只懂其中之一者是不能胜任电子商务管理、使用和维护等工作的,其需要的是专业知识特征、实务性特征、复合型特征、 多元化特征多种结合才能更好地立于不败之地。 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现状及问题

3. 网络经济的发展急需大量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我国的互联网用户规模和网络规模急剧增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报告显示:截止到XX年6月30日,我国上网用户总数为10300万,上网计算机4560万台,网上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中国的互联网发展稳步前进。互联网产业的价值链不断延伸,预计XX年全国电子商务总金额约为 6200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力日益凸现,一批极具特色的商务网站,如阿里巴巴、当当、中商、淘宝、易趣等,在电子商务b2b、b2c、 c2c领域成为一方霸主。在这种形势下,那些仅懂商务的人才已经很难满足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需要,但系统地接受过电子商务培训,能有效利用网络技术的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又很稀缺。据专家预计,未来10年,我国电子商务人才缺口约200多万人。所以,培养一大批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掌握现代商贸理论和信息技术与商贸活动相结合的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是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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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学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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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农民工纷纷进城务工,产生了一大批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留守家中的学生。我们称之为“留守学生”。随着国家对农民工限制的进一步解除,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解决“留守学生”的问题会更显迫切。结合此次调查,现将"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旧县中学遭水灾后,与太平二中并校迁址到占地68034平方米的新校区;现有专职教师40人,12个教学班,826名学生。留守学生数274人。

二、存在的问题:

1、教育力量分散。由于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造成农村劳动力的相对不足。留在家里的人员,不得不承担更加繁重的农业劳动,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留守孩子的行为、生活,特别是学习。少了约束和教育,许多不良行为得不到矫正,时间一长形成恶习。

2、隔代教育徘徊于溺爱的误区。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把子女交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看管,或者托付给亲戚朋友,更有甚者无人监护,让他们得到了太多的“自由”。这些老人们只是被动地承担起家庭保姆的义务,因而重“养”轻“教”、细“养”粗“教”或只“养”不“教”的现象十分严重。过分迁就孩子、保护孩子,而忽视了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外出务工的家长给孩子寄回来的主要是财物,缺乏对孩子的精神关爱。

3、教育方法简单。一部分留守家长有溺爱和偏爱的倾向,把孩子当“小皇帝”、“小公主”看待。出了问题又是简单粗暴,动辄拳脚,忽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正常人格教育,或者干脆放纵与不管。他们中一些人早出晚归与社会上闲杂人员来往,沾上小偷小摸恶习。痴迷于电子游戏,光顾不良网吧,整天神智恍惚。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行为习惯欠佳。行为习惯好的占35%,中等占55%,其中,说谎、打架、好吃懒做、沉迷于游戏、网络,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参与盗窃、抢劫现象的占10%。

4、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环节,农村学校因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的原因,不可能弥补因家庭教育的缺位而留下的教育真空。“留守学生”的家长很少与老师、学校联系,对学校的教育思路、教育环节知之甚少,根本谈不上配合学校的教育,学校也无法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情况,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很难衔接起来。学校教育明显感到力不从心.在调查中发现,80%留守儿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70%的留守儿童表示父母很辛苦,约70%的孩子能按时完成作业,生活自理能力较强,65%以上学习成绩中等或偏下,成绩优秀的较少占10%。

三、学校采取的措施:

1、学校在关爱“留守学生”方面做到“三个一”:一是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联系卡制度,二是给“留守学生”建立结对帮扶的校内家长,三是定期召开“留守学生”座谈会;要求各班在关爱“留守学生”方面做到“三保证”:一保证“留守学生”不辍学,二保证“留守学生”在学习上不滑坡,三保证“留守学生”在校期间没有严重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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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失独妇女基本情况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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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妇女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严重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已逐渐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特殊群体。为进一步了解摸清我市失独妇女的生存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基本情况,加大对失独妇女的关注关爱力度,**市妇联于XX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对我市失独妇女进行了专题摸底调研。

一、失独妇女的基本情况

1、人员数量。三县六区妇联初步统计,**市失独妇女家庭316户,其中夫妻双方健在的243户,丧偶失独妇女73户,占失独妇女家庭总数的23.1%,困难失独妇女家庭(低保及大病等低保边缘困难户)180户,占失独妇女家庭总数的56.96%。其中,城镇失独妇女247户、农村失独妇女69户,分别占失独妇女家庭总数的78.2%、21.8%。

2、年龄分布结构。49岁(计生特扶年龄标准)以下的76户,约占失独妇女总数的24%;49—55岁的86户,占失独妇女总数的27.2%;55—70岁的125户,占失独妇女总数的39.6%,70岁以上的29户,占失独妇女总数的9.2%。

3、文化程度。从全市总体来看,失独妇女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204人,占失独妇女总数的64.6%,高中99人,占失独妇女总数的31.3%,高中以上13人,占失独妇女总数的4.1%,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绝大多数分布在市区失独妇女中。农村失独妇女文化偏低,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农村失独妇女(主要集中在三县及淮上区)小学及文盲54户,占农村失独妇女总数的78.3%,初中的占21.7%,全部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

4、享受帮扶政策。根据调查统计显示,我市女方49岁以上符合政策要求的失独家庭可申请享受计生特扶政策,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残疾以上,独男每户135元/每月,独女145元/每月,部分特困失独妇女享受低保、残联救助、慰问金等临时性救助等。

5、经济收入情况:市区失独妇女大多为夫妻退休,文化水平、技能的限制等,退休工资或打工收入普遍偏低,经济情况大多一般。农村失独妇女及部分独生子女重度残疾的妇女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二、失独妇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扶助政策、形式不完善。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停留在单一的经济抚恤层面。并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中对伤亡、伤残独生子女年龄、失独妇女年龄等都有规定,49岁以下失独妇女等家庭不能申请扶助金,而我市49岁的失独妇女约占失独妇女总数的24%。可见,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制度比较局限,不能彻底解决失独妇女目前面临的困境。

2、精神、健康状态深受影响。失独妇女遭受“白发人送了黑发人”的厄运打击,无法接受现实,精神、身体遭到极大伤害。失独妇女往往选择自行封闭,逃避社区和村镇活动,离群索居,生活态度冷淡,经常触景生悲,看见人家热闹团圆的场景,经常悲伤。加上年纪普遍较大,因长期悲伤影响了视力、肢体运动功能、心脏等主要器官功能受损,身体状况不佳,生活更加困顿。

3、对养老问题普遍担忧恐惧。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深刻影响,失独妇女普遍担心生活无法自理时无人照顾。失独妇女家庭收入普遍不高,一半以上的失独妇女经济拮据,有的还要赡养年事更高的父母,生活更加贫困。经济的困顿、子女亲情的缺失、逐渐老去的现实,养老的担忧更增添了“白发人送了黑发人”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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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村小学教育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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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小学教育调研报告

关键词:教育,现状,薄弱,改善

引言:农村教育问题的成因是多样的,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师资配备不足,留不住人才;最严峻的现状是学生学习不够积极主动。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期间可以尝试加强硬管式的传统教育方法,着重要给学生树立起积极拼搏的意识。其根本的改善必须举全国之力而为之,且要坚持下去。

三角小学情况

(一)学校基本现状

三角小学于XX年由东沟小学,小堡小学合并在一起,学校总占地面积8000多平米,建筑占地面积800多平米。XX年中心校为学校将木窗换为铝合金窗,办公用品均是由中心校统一购置。学校共设有1个微机室,没有实验室和图书室,学校操场设有篮球架和乒乓球台。XX年学校购置了电脑,共22台,3~6年级可以上微机课,课上2人使用一台电脑。全校共6个班级,6个年级,分别为学前班、1、3、4、5、6年级,由于XX年没有招来一年级学生,导致没有二年级。因为现在学生人少,所以学校每两年招一次生。学生共105人(具体见表格1),以前学生有200多人,每个班级至少30人,但后来越来越少,到镇里去上学的孩子越来越多。

(表格1:学生人数及男女比例)

(二)在校教师情况

学校有老师12人,2个领导,6个班主任,班主任主要教语文和数学。全校只有一名英语老师,负责3、4、5、6年级的教学,是特意给三角小学派来的,来到三角小学已经有4、5年了。学校无专业音体美、思想品德、自然老师,都是一个老师教多个科目。在缺少老师时,学校会在村里寻求高中学生作为代课老师。老师大部分住在牌楼镇中,每天上下班有专门的车接送。教师年龄在36~50多岁之间,最长教龄长达30年,最短教龄为16年。工资2600~2700元∕月,过节时没有待遇,今年只有降温补贴100元。学校会逐年评选优秀教师,但评出的优秀教师都会被调走,老师的安排是轮流调换,调走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工作需要,有的是根据个人原因。老师在同一所小学最多呆6年,很少有机会参加外出培训。三角小学里有一位刘老师,是6年前调来的,教学认真负责,经常给孩子家长打电话反映情况,刘老师实行一帮一原则,一好带一坏。(见图表1、2、3)

图表1:教师学历情况

图表 2:教师级别情况

图表 3:教师年龄人数

(三)学校教育管理方面

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但家长来的人数很少,其中老人占很大比例。因为老师家住在牌楼镇上,来回不方便,平常教师不常与家长沟通。学校每学期考一次试,试卷由镇上统一印发。每学期评选百分之三十的的三好学生,百分之十五的优秀少先队员。每学期期末老师都会进行家访,针对对象是学困学生和贫困学生,每次5~10个学生。学校采取硬式教育,考试之后不排榜。

(四)老师分析学生情况

1、老师们认为,孩子好坏不能根据考试成绩来评价,因为孩子成绩起伏不定,有可能同一科目,上次考试成绩与这次考试成绩相差太远。而且孩子有自己的特长,有可能英语不好,数学却很好,这些都不能用来比较孩子的好坏。

2、现在上学书本都不要钱,每年只需要拿些卷纸钱,所以因为家里贫困而退学的原因极低,孩子不爱学习的主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学习累,吃不了苦,越是家庭条件好的越不爱学习。孩子学习氛围差,害怕问老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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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特点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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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特点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正在逐年增加,流动人口无论是速度还是频率都在逐步加快,尤其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样的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已成为吸纳流动人口的重点城市。XX年1%人口抽样最新数据资料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1473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28%,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五年间流动人口增加2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自20 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北京依靠自身良好的经济、社会、文化、区位等方面优势以及特殊的政策环境,吸引着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成为全国少数几个容纳超过三百万以上流动人口的特大城市之一。进入21世纪以后,首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400万;XX年,全市流动人口规模达到了357万人,[1]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数量比为1:3.3。XX年的最新数据显示,xx市常住人口中的流动人口总量已达383万人。[2]考虑到目前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XX年“奥运会”的召开等因素,未来北京流动人口稳步增长的趋势将难以逆转。

21 世纪以来,首都流动人口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活跃时期,人口流动也呈现了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尤其是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主要居住在海淀、丰台、朝阳等城市功能拓展区。随着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以及首都人口宏观调控机制的逐步建立,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的状况、特点以及宏观调控思路已引起了学者和政府决策者的高度关注。

二、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现状与特点分析

xx市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流动人口的主要聚集地之一,主要是因为xx市作为首都所具备的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方面特有的优势。随着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从1990 年普查的51.9万(调整后为131万)增加到1997年229.9万,XX年的246.3万,XX年357.3万,XX年383万,xx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伴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加也呈现出比较特殊的模式。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强弱分明,但引力的动因有着显著的差异。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在不同区域的分布有着较大的差别,更为集中地分布在城市功能拓展区,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则较少。从分区的数据来看,xx区、xx区和xx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分列xx市的前三位,这三个区都属于城市功能拓展区;第四到第七位的分别是xx区、xx区、xx区和xx区,这四个区则均属于城市发展新区。首都各区(县)流动人口分布有所差异是由于不同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目前,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最强,城市发展新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次之,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则最弱。

第二,城乡结合部成为流动人口的重要聚居地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从xx市流动人口分布的历史来看,城乡结合部历来都是流动人口的主要聚居地。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城乡结合部区域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为74.5%;1997年外来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的比例上升到了79.3%;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进一步上升到83.5%;而XX年1%人口抽样调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则高达85%。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的变化趋势来看,尽管xx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近几年来xx市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城市经济辐射能力的增强,流动人口活动区域不断向城乡结合部外围地区延伸,特别是一些新开发的区域;而同时,新开发地区的发展改善了周边的居住环境、交通状况和经济活跃程度,进而能够更多地提供就业机会,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流动人口向新开发地区迁移。

第三,人口变动弹性差异大,拓展区以及新城正成为吸引流动人口的重要区域。受到土地资源和城市承载力等因素的限制,首都功能核心城区人口变动可能区间越来越小,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受xx市整体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影响,开发利用土地相对较多,具有承载流动人口的潜力。从XX年到XX年按城市功能区域划分的流动人口变动趋势来看,城市发展新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大,高达81.5%;其次是生态涵养发展区,由于其原有流动人口基数小,尽管增长幅度达到47.5%,但绝对数量上仅增长了5.5万人,仅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1/5;城市功能拓展区在流动人口规模巨大的情况下,增长幅度虽然仅有36.1%,但其绝对数量是其他功能区域所不能比拟的;而首都功能核心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小。

第四,地方性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步加强。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产品提供等方面作出地方性制度性安排上,xx市各区(县)在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的界定也存在不平等现象,特别是一些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不平等,导致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市民待遇。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经济上低收入、生活上低质量、政治上低参与、权益上低保障、公共服务上低享受。因此,xx市及各区县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安排直接影响到了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状况。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目前xx市取缔了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要对象的民工子弟学校,尽管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但是,由于一般公立学校距流动人口聚集地比较远,为方便子女上学,许多流动人口不得不选择距离学校比较近的地区作为居住地。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因为子女在北京无法接受高中教育或者无法支付xx市昂贵的高中教育费用,而把子女送回老家抚养。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性政策规定对流动人口分布和规模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第五,公共基础设施状况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渐显现。受到计划经济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发展聚集作用的影响,xx市公共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在原先的城区(城八区)和郊县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全市道路长度、公共交通营运车辆、公交线路、环卫机械、公共厕所、密闭式集装箱垃圾站等城市公共设施的80%-90%集中在城近郊区。公共设施的分布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口居住的环境、出行的快捷和接受服务的便利,对流动人口分布具有较大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逐渐强化。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现状也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变化密切相关。

三、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面临的突出问题剖析

21世纪以来,xx市流动人口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新时期。随着流动人口空间分布模式的逐步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第一,流动人口过分集中,人口公共管理难度加大,近年来,xx市流动人口规模不断增加,同时流动人口集中程度增加,呈现出“双增”态势。1990 年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从不到52万增加到383万,增加了7倍多;同时,各个城区内流动人口聚集地的人口密集程度也日益增加。例如,xx区和xx区一方面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区域分布较广,面积较大,成为流动人口聚集的“两极”,1990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规模均增长了8倍和 6倍,分别达到84万和74万。甚至在xx市一些局部地区出现了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超过户籍人口的“人口倒挂”现象,考虑流动人口规模还在持续增长,集中趋势日益明显,再加上流动人口自身的不稳定性,极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大大地增加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

第二,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增加了人口管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随着xx市社会经济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城郊地区被纳入城市发展的新空间,形成了新的“城中村”和流动人口聚居地。一方面,由于城乡结合部一般在城市新兴的发展区域内,距离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新区较近,房价相对较低,交通状况日益便捷,公共服务发展较快,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向城乡结合部分聚集。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监督机制薄弱,开发商往往房子建完、售完后就弃之不管,绿化、道路、服务网点、市政设施等配套工程无人过问,造成大片建设死角的存在。在一些地区形成了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居住区域相互混杂交错的状况,给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增加了复杂性。

第三,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调控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流动人口集聚趋势难以短期改变。xx市目前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仍然比较集中,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形成。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来看,xx市首都功能核心区产业结构基本上形成了以第三产业为主、高端服务业快速增长的局面;城市功能拓展区的第三产业也占据了主要地位,高新技术产业也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的第三产业发展并没有对低端产业产生足够的替代效应。一方面,xx市人口的生活水平依然不是很高,对廉价的产品和服务还存在着相当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大规模的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仍然分布在城市的中心区域。这些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的存在为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聚集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提升了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的活动能力,对流动人口疏散起到了负面的作用。

第四,城中村居民构成复杂,人口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城中村”虽然土地面积不大,但是聚集的人口数量,特别是流动人口数量很多,在很多城区城中村的人口构成混杂,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远远超过户籍人口数量。 “城中村”流动人口的增加,不但会导致城市功能错位、景观破坏、滋生贫困、违法、犯罪以及“地下经济”,而且会增加“城中村”的管理成本和治理成本。实践经验表明,由于“城中村”监督机制不健全、人口的法制意识比较薄弱,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就会繁衍在这些“村落”里,假冒伪劣产品、卖淫嫖娼、刑事犯罪和盗窃案犯等,就经常潜藏在“城中村”大杂院的出租屋里,各种人口问题十分突出,是有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的高发地。

第五,弱势人口空间分布边缘化,公共服务明显不足。随着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房地产价格攀升,城区与郊区之间的房地产价格差距加大,致使城区生活成本增高,首都功能核心区常住人口出现高收入化倾向。部分难以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保证生活质量的人群从首都功能核心区向城市功能拓展区迁移,导致另一部分人群从城市功能拓展区向更边缘地区外迁,呈现出梯度外迁的趋势。而这种梯度外迁直接把弱势群体排挤到城市边缘地区,主要包括收入较低、不能保证生存质量的部分户籍人口和大部分流动人口。而城市边缘地区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设施原本滞后,且地域相对较广阔,社会服务网络密度相对较低。近几年来虽有较大幅度改善,但服务水平较低的现状难以在短期内扭转。同时,边缘地区人口增长的弹性较大,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很容易引发聚集效应,提供一些低层次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增加流动人口聚集的态势,形成循环效应,这都会加大社会服务机构的负担。随着弱势人口外迁,必将导致城市边缘地区人口增加速度更快,对社会服务需求量进一步加大,社会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第六,低端产业聚集流动人口,区域产业结构亟待升级。尽管近年来xx市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迅猛发展成为带动xx市整体经济蓬勃发展的主要原因,但是面临着 年奥运会的到来,xx市一般服务业和建筑业对劳动力同样有着巨大的需求,能够给流动人口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流动人口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等原因难以进入高端产业,大量的低端产业存在,为xx市流动人口的聚集提供了生存最基本的经济条件。从流动人口就业的职业结构来看,绝大部分流动人口仍然聚集在低端产业。根据xx市XX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流动人口中有49.2%为商业、服务业人员,26.7%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这两部分职业就囊括了3/4以上流动人口。

四、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调控的政策建议

适当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已经是影响首都人口发展目标实现的一项急迫任务,同时,能否合理、有效地调控流动人口地区分布也是影响到xx市社会、经济、资源、环境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xx市人口发展战略目标的思路,合理调控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政策框架不仅要关注城市流动人口数量的变化,还要重视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调节和优化。客观地讲,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将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工作,因为这项政策不仅与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等密切相关,还与区域制度安排、出租房管理、产业结构升级等有关。因此,我们认为,制定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政策必须拓宽思路,从长计议:

第一,以行政调控为主导,探索新时期首都宏观协调区域人口合理分布的行政、法律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首都人口、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尽快制定对各区人口规模、结构、分布以及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长期、动态、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的调控,强化政府对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调控力度。

第二,以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对协调区域人口分布的导向性、科学性、前瞻性的作用,促进人口要素、公共资源、自然资源在区域内部的合理配置。要尽快制定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将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切实纳入各个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人口规划与产业规划、就业规划、土地规划、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作为合理引导人口分布的重要举措加以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并实施与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尤其是流动人口)相关的人口规划目标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对人口规划目标的前期和中期评估,确保人口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以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为契机,采取有效的调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市场资源配置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分布的引导和配置作用。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对四个功能区的定位进行产业布局的调整,即在核心区大力发展疏散人口的现代化产业集群,积极发展以高端产业主体的第三产业;在拓展区积极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文化、科技以及现代服务业,坚决限制低端产业的膨胀和发展。

第四,以出租房屋管理为突破口,重点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市场监管力度,并尝试性地推广居民证制度。按照构建宜居城市的要求做好对城中村的改造规划,近期重点做好中心区的城中村改造,并采取有效的途径逐步提高城中村的居住标准,从而改变城中村人口居住过度聚集的局面。要严格控制城中村的出租房屋总量增长,动态监控其出租房屋的结构变动,重点清理违法出租房屋的现象。在试点地区逐步推广居民证制度,积累经验,再加以全市范围内的推广,以便完善新时期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第五,以动态监测为依托,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数据采集、整理与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必要依据。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的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动态、权威、统一的综合数据采集系统,并对此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加强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动态监测。以上述人口信息数据为支撑,构建首都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结构与分布的长效预警机制,强化人口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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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调研发言稿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汇报报告,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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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调研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应加大水资源的保护力度》。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我国的人均水资源只有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美国的1/5,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水资源的无序开采和严重污染,加剧了其供需矛盾,对正在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带来了严重影响。

如今,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的塞外赤峰也已成为缺水地区之一。赤峰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已不足90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40%,是全自治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41%,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700立方米的用水安全线。而“十年九旱“已成为我地去的气候特点,旱魃为虐,随之而来的是赤峰大地河流中断、湖泊干枯,地下水位严重下降。使得我们不得不把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上升为战略性高度,作为民生问题对待。

严峻的现实使我们认识到“水“不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每个塞外赤峰人都陷入沉沉的思考:目前赤峰市水资源究竟危机到什么程度?地上和地下水资源缺乏给农牧业生产乃至人民生活造成多大影响?政府乃至民众应采取哪些应对举措,才能扭转危机局面?

下面,我以阿旗为例分析水资源现状。

一、水量逐渐减少

客观原因是:丰枯悬殊,年际季节变化大,全旗年降水主要集中在6-8月份,约占年降水量的75%,多年平均降水量308.1mm,年际降水变率大,1998年降水562.4mm,仅为117.5mm;分布不均,导致水资源不丰富,并且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使得土地蓄水、保水性能极差;连年干旱致使四条主要河流已常年断流;基础设施薄弱,蓄水能力差,导致无法利用自然降水,只能依靠地下水来发展农牧业和工业。目前,我旗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5左右;水位逐年下降且不断加快,城镇地下水以每年2米的速度下降,从至为止,已下降10米。

主观原因是:人为因素已成为水量减少的重要原因。目前,我旗农牧业用水量占可开发利用水资源量的82%。

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全旗涉水工矿企业已有55家,其中矿业开采类26家、渣石厂13家,砖场16家。用水量较大的就有9家,年累计用水量达393.69万立方米,且逐年递增。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及居民生活用水逐年增加,由于节水观念淡薄,水资源浪费现象十分突出。

二、保护水资源的必要性

客观地讲,我旗在水资源保护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综合起来看,我地去今后的发展依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水资源危机,必须要加以保护。

首先,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也是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出路。水的问题已成为引起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在阿旗人畜饮水正在显现危险信号,过去打井仅为二十几米深见水,如今普遍达到50至60米深,部分地区已达近百米甚至超百米深,如天山口镇水泉沟村饮水井深度达110米。可想而知,地下水资源已经承受不起巨大的“压力“,没有太多“潜力“可挖了。前年,仅一个苏木,饮水困难人口达3600人。使得人们不得不想起,云南、广西等地干旱缺水的现象。

其次,水是经济发展的命脉。阿旗作为农牧业旗县,粮食生产和畜牧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全旗粮食总产达到6.75亿斤,牲畜存栏达到168.3万头只。进入““发展速度必然进一步加快,用水程度必将超过可开发利用水资源量的82%以上。然而,水资源急剧匮乏犹如釜底抽薪,严重影响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农牧民致富奔小康步伐。,因干旱缺水,阿旗巴拉奇如德苏木,草牧场绝收面积80万亩,受灾牲畜151500头(只),其中死亡牲畜4000多头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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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共青团工作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党工团,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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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共青团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共青团组织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以及自身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团组织的作用,如何找准青年工作的切入点,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共青团工作,是当前企业团组织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企业共青团工作现状

1、团员数量萎缩化

随着企业招工形式的变化,原来作为主要来源的技校生为大中专毕业生所取代,人数较以往也日趋减少,再加上到年龄离团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企业团员数量不断减少。个别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员人数勉强甚至低于《团章》要求。

以我公司为例,团委年统显示,全公司35周岁以下青年3423人,其中团员565人,占青年总数的16.5%,总数比上年减少248人,下降率29.3%;全年团员超龄离团数为239人,占团员总数的28.3%,较上年团员超龄离团数增加99人。

2、团干部队伍弱化

团干兼职化和大龄化趋势明显,我公司基层团组织经过今年初换届改选后,团干平均年龄为29.6岁,现有的97名专(兼)职团干中,兼职团干部87人,占89.7%。团干兼职主要表现为工作精力不足、工作缺乏创造性,团工作不稳定,基层工作抓不透,直接影响了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3、青年思想多元化

因当前我国信息化程度逐步发展等原因,70、80年代出生的青年在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上有着较大差异。当代年轻人普遍思维活跃、观念更新、积极进取,接受新鲜事物快,竞争和创新意识较强的同时,也部分存在着缺乏吃苦耐劳的勤奋精神、怕受挫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不安心本职工作、责任感淡化、集体意识较差、比较浮躁,过于强调个人利益、对自身定位偏高等问题。

二、做好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几点探索

面对问题,企业共青团组织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信心,不断完善团的工作机制,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拓创新,建功立业,为企业的有效发展多作贡献。我认为,共青团要切实做到“立足基层、面向青年、务求实效”,就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企业共青团工作。

首先,要从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三个“坚持”。

1、要进一步明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正确认识国情企情、深入了解社会、科学分析形势,正确对待改革发展和利益关系调整,确保青年队伍的整体稳定。

2、要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纳入党组织的总体工作格局;团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有机统一;团组织要坚持以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团干部要坚持与时俱进,用发展的观点和创新的精神,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3、要进一步明确坚持建设企业青年文化体系,要针对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依托公司每年开展的“大讨论”活动平台,加强思想调研,准确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引导青年自觉用和谐的思维思考问题、用和谐的态度对待工作、用和谐的方法处理矛盾,积极推动和谐企业建设;要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组织参观企业新建资源优化项目,让团员青年理解企业新发展的内涵,增强新超越的信心,形成上下同心、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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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防非”与法治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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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与法治

稳定大局离不开众志成城,控制疫情离不开法治调控。根据专家查证,目前,我国与传染病相关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有76个,地方性法规174个。依法防治、依法维护公民的健康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成为非典时期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权利与义务     从目前法律法规来看,宪法规定了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出入境检疫法》、《野生动物保~》、《环境保~》和卫生部1991年发布的《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特别是5月12日xx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上法律法规与各级政府紧急情况下出台的各种通知、通告等,构建了我国传染病防治的健全法律体系,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成为现实。     在防治非典,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公民分别享有不同的权利,负有不同义务:     (一)政府     领导、组织和实施防治工作,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重点依法履行好下列职责: 1、如实报告、通报和公布疫情,不得隐瞒、谎报; 2、切断传染途径,采取紧急措施,停工、停业、停课,限制或取消公共集会活动,临时征集房屋、交通工具、封闭公共用水水源等; 3、可以宣布疫区,对出入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直至封锁(或 解除)疫区等; 4、调动本辖区内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人员参加疫情控制工作; 5、铁路、交通、民航部门必须优先运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处理疫情人员、药品、生物制品和器械; 6、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特殊行业 1、各医疗卫生机构、机场、码头、车站等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各类交通工具上的工作人员,各类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手套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行车时必须开窗,保持通风等列为必须执行的规定条款。 2、食品销售单位要从进货渠道上严格把关。饭(酒)店和餐饮业作为“防非” 工作重点,严禁经销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尽量少销或不销售容易传染病毒的非国家野生保护动物,以阻断疫病的传染渠道。 3、沐浴、美发美容等直接为居民服务的行业,每天都要对工作间消毒,对毛巾、 浴室、使用工具等按法定要求进行彻底消毒;一旦发现顾客有咳嗽、发烧等病症,要立即劝其到医院检查,并报告有关防疫部门。 4、政府定价的商品,要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合理定价,切不可乘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 5、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营运,保证城市交通畅通、有序。未经省级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立关卡,阻碍城市交通的正常营运。公交企业未经城市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停运或减少车辆和发车班次。     (三)公民个人     在享有知情权和健康权的同时,应履行下列义务: 1、接受医疗或防疫部门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 2、发现可疑病人,及时向附近的医疗或防疫机构报告; 3、传染病人及其亲属等,要配合医疗机构采取的隔离治疗等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能受到公安部门的强制; 4、在传染病等未得到治愈或有关嫌疑未排除前,不得从事有关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     二、违法与处罚     抗击“非典”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参与,容不得任何人有半点的轻视或放纵,否则,就会触犯法律法规规定——     (一)妨害“非典”防治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要表现在:     1、拒绝隔离。包括逃避隔离甚至暴力阻碍;不服从管理而强行进出传染病隔离 区。     处罚:由公安机关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对于不听劝阻,采取过激行为,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列》第19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阻碍红十字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涉嫌犯罪的,根据《刑法》第277条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2、消极防范。单位或个人认为事不关己,消极应对,甚至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私营业主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其雇员中出现的“非典”或疑似病例;或擅自驱赶雇员离职;或准许、纵容其继续从事规定中禁止的传染病人从事的工作。     处罚:根据《刑法》第330条关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有关规定,上述行为凡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还规定,单位犯此罪的,要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追究刑事责任。     3、放任传播。是指故意引起“非典”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对公众的人身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危害。     处罚:适用《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第1款的规定,处以XX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二)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常见的与“非典”相关的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有: 1、扰乱政府机关、医疗等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医疗、科研等不能正常进行;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谎报险情,制造混乱,哄抢财物; 3、无理拦截车辆或者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 4、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

行的地区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等等。 处罚;对具有以上行为情节较轻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23条、第27条的规定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22条和39条的规定,从事传染病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的监督管理人员和政府部门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瞒报、谎报造成传播流行的,轻则给予警告,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而《刑法》第9章第409条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则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 1、非法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处罚:按有关的价格法规等进行处罚。对其中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论处。 2、制假售劣。 处罚:依《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凡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40条、第141条、第142条、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论处。     (五)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以传播传染病给他人为手段的故意损害特定对象身体健康的故意伤害,一旦实际已造成他人感染“非典”,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有引起检疫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直接或间接地侵害劳动者的利益,违反了《劳动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多个条款。     非法解雇民工。在少数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防止所雇佣的外地民工传播“非典”,擅自作出解雇或无限期停止外地民工特别是曾被隔离民工工作的决定。 擅自克扣工资。对于在“非典”防治工作中响应政府号召,尽法定义务积极采取隔离等应对措施的劳动者,有的单位拒发其隔离期间的工资福利。 歧视康复员工。一些“非典”患者康复后,按规定应享有恢复工作的权利,但有些用人单位却拒绝安排其工作或无故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作岗位。 违反劳动保护规定。在“非典”防治中,一些用人单位的劳动卫生条件被查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虽然暂时没有发现“非典”及其疑似病例,但也存在相当的隐患。劳动者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强化消毒及发放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却遭到拒绝。     对这些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均有权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第135条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     三、救助政策     非典型传染性肺炎疫情发生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防治措施,在保护公众健康权的同时,出台一系列救助政策,保护企业、公民的利益。 (一)“非典”治疗费用     医院严格执行先救治、后结算费用规定。 发热病人到医院就诊时,免办挂号手续,先就诊。初诊为非典患者或“疑似”病人后,不再由患者缴纳检验等有关费用,实行记帐制。普通患者补交各项费用。     患者住院观察或留院观察时,免交住院押金等一切费用,办理登记后直接留院观察或入院治疗。救治过程中发身的各项费用也按记帐方式,患者无须逐项缴纳各项费用。   (二)对农村“防非”收费     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紧急通知精神,严禁借防治非典名义向农民乱收费: 消毒费用。对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卫生院等公共场所、发生疫情的农村居民住宅、牲畜饲养和交易场所、农用机械和车辆等依法进行消毒,费用由当地政府部门或单位负担,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向农民或农村中小学生摊派; 体检费用。对从疫区返乡农民依法实行体检、医学观察等措施,有关费用均从当地防治非典专项经费中解决,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宣传费用。向农民发放宣传防治非典知识手册、宣传画等,要实行免费提供,严禁借宣传防治非典名义向村组、农户摊派有关宣传费用; 防护费用。预防非典药品及防护用品应当由农民自愿购买,不得向农民强制收费。不准以防治非典的任何名义,擅自向村组和农民乱收费。 (三)对城镇居民“防非”收费 1、各地、各部门严禁以疫病防治为名收取隔离期间保证金、隔离费、管理责任保证金等费用;     2、各单位、物业小区、居民住宅小区和村镇为限制出入人员,在“非典”防治期间实施出入证管理,应实行免费发放,且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证费;     3、对于从“非典”病例发生地区返回人员,一律实行免费体检,并不得将其费转嫁给任何单位。     (四)部分行业规费     按照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通知》规定,自XX年5月1日起至XX年9月30日止,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餐饮、旅店、娱乐、民航、旅游、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实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1、对餐饮、旅店、旅游业、集贸市场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疫情处理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占道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公路养路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2、对娱乐业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疫情处理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公路养路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3、对航空公司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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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厂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3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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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

五七○四厂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

一、团的组织建设

在我厂团的组织建设方面,基本上能够按照《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进行落实。

我厂共青团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厂团委设团委书记一名、专职团委干事二名;下设基层团委1个,团总支2个,团支部22个,专职团干部1名,兼职团干部71名。

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由工厂统一拨放,2002年金额为14,000元,二是团费收缴,2001年共计收缴总额4356.5元,上缴团市委50%,其余作为团内经费,主要用于给各支部订阅团内刊物。在团的活动经费上没有达到文件规定的标准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企业经济状况不景气,2001年企业亏损额度较大。二是企业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为减少工厂管理费用,把所有群团组织活动费压缩50%。

在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上,我们本着“高进、严管、优出”的原则,定期各支部进行了改选和调整。在团干部培训上,主要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两个方面,一是每年都举办团干部岗位知识培训班、计算机知识培训和写作知识培训等。二是制定了团干部上派挂职锻炼制度,分批组织优秀的团支部书记上派到机关进行挂职锻炼,提高团干部的综合能力,并将他们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记入档案,上交组织部门。这既为团干部转业拓宽了渠道,也为他们的成长创造了更多机遇。目前,已有5名团干部在挂职锻炼后被机关留用。我们感到通过这种形式,有利于提高团干部的工作水平,调动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团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青年人才培养

青工学历情况:35周岁以下青工中共有大学生559人(其中大学本科125人,大学专科434人),占青工总数的41.97%,中专生230人,占青工总数的17.27%,技校、高中及以下学历543人,占青工总数的40.76%。

青工技术职称情况:初级技术职称276人,占企业初级技术职称职工总数的41.07%,中级技术职称82人,占企业中级技术职称职工总数的13.49%。

在我厂的青工培训工作中,“青年职工导师带徒”活动是一直以来开展较好的一项名牌工程。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导师带徒活动在我厂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活动机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活动保障体系。同时,工作中我们还把“导师带徒”活动逐渐纳入到了企业行为,使此项活动成为了企业培养青年技术人才和各重要岗位接班人的一个重要手段。工厂劳资、人教、技术处等相关部门均介入活动的管理与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相应的《导师带徒活动考核标准》、《导师带徒活动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厂、车间、团支部三级导师带徒活动考核制度》等,做到每月检查、按季考核,定期评比,年度表彰。形成了科学的多元化管理的立体格局。工厂在处于“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依然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此项活动。每季给考核合格的师傅发放津贴,每年年底对表现突出的师傅进行一次性表彰奖励。在每届活动结束后,我们要单独对此项活动进行总结,并对评出的优秀师徒和活动最佳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去年7月份,我厂第二届青年职工导师带徒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并正式启动第三届青年职工导师带徒活动。在第三届导师带徒活动中,我们总结了以往的活动经验,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改进。我们打破以往“一助一”的活动形式,采取“优优结合”的方法,以青年技术人员拜老工程学艺、一专多能多面手学艺和重要岗位一师一徒学艺三种形式,把技术基础好、上进心强、有培养价值的青工同掌握绝技绝活的老师傅或高级技术人员结成对子,努力为工厂培养高、新、尖青年技术人才,以进一步适应工厂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在人才竞争较为激烈的今天,通过这种形式的活动,极大调动了老师傅“传、帮、带”和青年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缩短了工厂“高、新、尖”技术人才的培养进程。几年来,全厂参加“导师带徒”活动的青工已达200余名,有31名青年徒弟被评为省、市、厂级“青年岗位能手”,其他参加前几届“导师带徒”活动的青工现已成长为各车间的生产骨干、技术能手,在各个关键岗位上挑起了技术大梁,为工厂的改革与发展积累了人才后劲,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三、围绕工厂中心工作发挥作用情况

青年创新创效活动是我厂一直以来开展较好、各级党政领导非常认可的一项团内重点活动。厂团委把此项活动作为切入工厂中心工作,在企业改革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建功育人作用的一项主线活动来抓。对于如何开展创新创效活动,我们感到:创新创效活动---创新是手段、载体,创效是目的、结果,也是落脚点。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就是要通过各种活动载体来激发青工的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使青工在本职岗位上,在科技、管理、服务等领域,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用创新成果来不断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自创新创效活动开展以来,全厂共有1275名青工参加了活动,占全厂青工总数的95.72%,通过创新创效活动有579名青工技术等级有所提高,占企业青工总数的43.47%。

四、思想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军队企业战略调整和移交等因素,加之企业目前经济状况十分严峻,青工队伍思想非常活跃。一些青年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觉得为航空事业做多少贡献是次要的,能拿多少工资才是体现自己价值。部分青工开始与其他企业攀比,觉得自己付出多收入少。还有一些学历较高的青工觉得离开军工企业可能会有更多机会,会大有作为。

针对这种情况,工厂团组织认真把握青年思想脉搏,不定期对青工开展各种形势任务教育,使青工明确企业与职工唇齿相依的关系和“唇忘齿寒”的道理。各基层团组织也认真了解掌握本单位青工的思想动态,对思想波动较大的青工,采取包保的形势加强思想教育。我们还以“三爱一创”(爱厂、爱岗、爱产品,创一流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工厂的发展与青年人的责任”、“工厂有困难,我们怎么办”等大讨论活动,以“三次创业中的航修青工”、“五四精神----我心中的一面旗帜”为主题的系列征文活动,举办了“让青春在基地建设中闪光”和 “青春.理想.蓝天”等大型主题演讲比赛。通过这些活动,使青年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思想,振奋了精神,坚定了立足平凡岗位实现自身价值的信念,促进了青工队伍的稳定。

同时,我们积极培养、选树青年中的先进典型,用他们先进的事迹激励鼓舞青年。我们感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把典型激励、典型引路,作为了加强青工思想教育的一个有效手段。我们建立了青年人才库和典型培养档案,以团内选树,党团组织共同培养的形式,努力为典型的成长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提供各种展示才能的舞台,以此来带动鼓舞全厂团员青年,在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建功成才。

五、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厂共青团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侧重的内容都在努力改进,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只有不断创新形式才能更符合青年特点,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只有不断完善机制才能使活动健康持续的发展。在创新活动形式方面应当说对于企业团组织来说是一个无止境的课题。去年以来,我们在改进活动形式上,总体思路是由围绕、配合向切入、参与转变。我们感到总是停留在围绕、配合上,力度是不够的,作用是不明显的。什么是切入、参与,也就是把团的活动直接溶于工厂生产经营、各项管理中去。我们开展的一些大项活动都是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效果也是比较明显的。比如我们开展的“青年质量百分达标”活动,对每名团员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每月按项打分,首位奖励末尾罚款,并且张榜公布。以前团的活动只有奖励,没有罚款,因为罚款要介入行政手段。但现在已正常运做起来后,在基层反响较好,也得的了团员青年和各级领导的认可。

目前,我们感到在以下几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在团的经费来源上需进一步拓宽思路。

二是在企业转折时期,青工思想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大深度,要在教育的实效性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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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电子商务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2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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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发展调研报告

电子商务是指企业利用互联网络处理日常的业务、交易,即与供应商、顾客、银行、分销商和其他贸易伙伴的日常联系。发展电子商务,不仅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市建设五省区周边中心城市的要求。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起步较晚,较成型的电子商务行为约在90年代后期,较早的应用领域是出口企业报关,农产品供货、房地产交易等,但全市网上交易金额总量少,传统企业对电子商务的介入甚浅,其效果还只是停留在电子商务的初级水平上。本文拟通过对我市目前电子商务的现状的分析,提出我市电子商务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我市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电子商务工作开展滞后。表现在企业管理体制、管理理念与组织机构上的不适应,企业主对电子商务应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我市企业不仅整体规模偏小,而且普遍存在信息管理水平低、信息机构不健全、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与建设成本过高、经营管理中运用计算机网络不充分等问题。对我市外来投资企业、出口企业的调查显示,开展过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不到12,长期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不足3,开展较好的只有湘维公司、正大公司等少数企业,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地区。

2、缺乏较成熟的市级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家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的门户网站,现有电子商务活动一部分依附于市外其它网站,一部分在市内其它行业网站下如怀化农业信息网、怀化房地产网,个别企业建有自己公司网页,如湖南武陵城集团,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等。由于没有综合性的商务网站,难以有效的组织本市企业开展各种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优势难以发挥。

3、货物供应市场还不成熟。电子商务的实现要经过商情查询到网上购物和实现交易等阶段。我市现有的供货市场如建筑、五金、粮贸市场等规模较小,很多尚属于小型店面,配给力量不强,货源的质量保证上,由于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假冒商品、伪劣产品、售后服务不能兑现等现象,使顾客对网上的消费心有疑虑,所以即使拥有上网条件的顾客,也愿意传统的选货方式。

4、金融市场还不健全。电子商务的进行需要支付与结算,将来要在网络上直接进行交易,就需要通过银行的信用卡等各种方式来完成交易,以及在国际贸易中通过与金融网络的连接来支付和收费。而目前我市各国有专业银行开展电子商务方面的业务还不多,相应的宣传工作和配套服务还没跟上来,近年来开展的银企合作主要还是局限在传统的合作领域。

5、有关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鼓励政策等需要完善。从全国范围来说现有的行政法规不适应电子商务发展之处未得到及时修订,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较滞缓,从全市范围来看,我市还没有一套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的奖励办法,对市外来投资企业的调查表明,企业希望在电子商务领域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帮助。

6、电子商务人才匮乏,人员素质急需提高。电子商务是新生事物,它的知识亟需普及。就我市而言,人员在计算机及电子商务方面知识与其它地区相比较低,人员培训工作需要加强,特别需要提高企业领导计算机水平,商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网络技能。

二、解决目前电子商务问题的对策建议

1、加速企业信息化的进程。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加强企业信息化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系统,循序渐进地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二是率先推进基础比较好的几家市级重点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带动全市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三是企业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建立电子商业社区。电子商业社区通过互联网,在同业、上下游企业间开展贸易和业务协同,以信息的实时交互实现信息共享,减少中间环节、消除信息障碍。四是在企业内部信息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在企业间实现信息采集、交流和共享的基础上,以信息流向资金流、物流递进,以信息平台向交易平台升级,积极稳妥地开展电子商务。

2、政府积极参与,促进电子商务良性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政府和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推动。政府的参与有助于引进技术、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对于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的试点的单位,市里应在资金、税收、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从宏观角度加强行业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保证我市电子商务实现良性发展。构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交易安全,电子支付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建立相应保障机制,成立相应保证机构。加强计算机的安全技术,有关部门应组织一支精干的安全技术研究队伍,集中力量尽快解决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问题,包括密码技术、防火墙技术、认证技术、留痕技术等,并能够随着计算机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改进这些技术。通过各种安全控制分中心的协调作用,将电子商务交易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

3、加强市场体系的培育 ,搭建电子商务平台。一是在卖方市场方面,当前我市应该加速物流中心如西部物流中心等的建设,提高物流、配送功能。二是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培养买方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夯实基础。三是在市场需求方面,建好公共电子商品导购平台,保障人们发送到网络上的交易信息准确、迅速地在供应商、流通商、管理部门、银行、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传送。各企业的商品信息库建设是平台的基础,企业没有与平台标准一致的商品信息库,电子商务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建议商务系统会同相关部门建设怀化市电子商务网站,通过这种综合性商务门户网站带动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

4、加强人才培养。电子商务活动的每一个领域、每—个过程都离不开人才。在我市现在的电子商务活动中,不仅需要高新技术人员,而且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因此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步伐。同时鼓励教育部门向学生普及网络知识,选派人员到计算机院校跟班学习,从而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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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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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xx县民政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XX年4月13至17日,我带领局生救办、低保办、优安股、福利股等股室负责人到华阳、板桥头、上庄、金沙、伏岭等乡镇就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部分村(居)民代表和救助对象进行座谈,并深入社区、村组各别走访,全面调研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情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途径。调研活动得到乡镇、村干部群众的配合,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收获。

一、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县共辖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4.6万,占总人口的81%。由于我县是皖东南山区小县,受区域和交通等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致贫因素多样,加之自然灾害频发,社会救助任务重、困难多。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城乡低保、优抚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救济以及教育、科技、司法、住房、再就业救助等。就民政部门而言,XX年重点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灾害救助做到透明化。推行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审核,乡(镇)审核,村(社区)张榜公布,民政审批,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式”发放到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全县现有纳入财政供养的五保对象810人,其中集中供养176人,分散供养634人。投资130万元先后完成了上庄、长安、板桥头、伏岭、家朋、瀛洲、临溪、扬溪等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三是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在城乡低保上,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特别在低保金发放上,推行了银行化发放制度,减少了诸多中间环节,堵塞了各种漏洞,确保了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四是慈善工作实现社会化。XX年在省慈善协会大力支持下,共争取慈善资金236元,为解决特困群众救助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资金保障。五是医疗救助实现标准化。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明确了救助标准,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额救助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六是优抚对象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优待面扩大。七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全年共列支经常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困难群众的资金物资达1815万元。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抓思想教育,抓目标管理,抓责任落实,抓资金保障和积极开展为弱势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使困难群众老有所依、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医有所保、少有所助、孤有所养,为创建和谐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近年县政府在社会救助中力度不断增大,并初步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作为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和优抚救助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和运行,城乡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专项救助制度有待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再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尚不完善,造成贫困家庭医疗难、子女上学难、住房条件差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行的优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主要解决了民政对象的生活困难,他们患小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解决,但患大病、老病的医疗费用少则上千元,多则几万元,虽然新农合给予一定的比例报销,但只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大病医疗费用。在救助实施中,生存性救助多、发展性救助少,输血型救助多、造血型救助少,无法使救助对象通过全面的、综合的救助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状况。救助内容的简单化,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特定需求,达不到救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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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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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管理调研报告

近年来,**区财政管理成功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会计集中核算、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这些财政管理的改革,与领导和全体干部锐意进取、努力创新分不开的,也是财政监督部门适应财政形势发展和变化的需要,紧紧围绕我区财政改革的中心工作,拓宽财政监督思路,创新财政监督机制,牢固树立财政监督的服务观念,把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作为推进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调整财政监督方式,从注重外部监督转向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并重转变,加强对内部科室的监督检查,规范内部管理,努力构建财政内部决策、执行、管理、监督互相分离和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

一、开展内部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日常检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行为

几年来,财政监督检查部门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对局内办公室、经济建设科、综合科、农业科、预算科等10个职能科室及乡(镇)街道财政所的财务收支、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虽然没有较大的违规行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会计基础不够规范、支出没有相应的审核制度、部份开支无领导审批手续。会计操作方面,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本不规范,会计报表编制不完整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了内部管理松懈,有关人员守法和执法观念不强的现象。检查后,以检查报告形式向局领导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各种更正意见,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对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把加强财政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管理,作为保障当前财政管理改革顺利进行,预防财政干部职工出现违纪行为,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来抓。要求全局统一行动起来,有问题的科室对照检查出来的违规做法,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没有问题的科室,要吸取经验和教训,继续完善内部管理。通过内部检查,也使监督人员了解和掌握内部基础管理、工作运行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和制订相关监督管理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近年来,由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负责草拟或参与制订的监督管理制度有:《**区财政局财政性资金管理操作规程实施办法》、《**区专项资金管理规程》、《**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

(二)围绕财政资金的科学、公平、合理分配而开展监督检查

科学安排财政性资金支出,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预算编制是一个关键环节。部门预算涉及单位、项目众多,编制工程复杂,因对其缺乏完善监督管理,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财政资金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部门预算的编制,经过时间长,通过“二上与二下”等多个环节,监督部门很难开展全面的跟踪检查,只能重点检查预算编制的标准、依据和程序的规范性。在预算编制标准、依据方面:检查预算单位的分类档次、定员定额开支标准,项目资金是否有可行性报告,并附有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经预算审核后所安排的项目金额是否存在超出单位申报金额的不合理情况。在编制程序上:单位上报初步方案是否经过相关业务科室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预算编制部门对单位上报方案的重大修改依据所在。本级财政对三区两县市的转移支付资金方面,监督其分配是否结合各地财政收入总额、财政供养人数、财政支规模、收支缺口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等。通过对预算编制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提高了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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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调研报告个人总结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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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个人总结

为期一个月的调研,与其说是一次比赛,不如说是一次学习和体会,无论是相关知识的增长,抑或是比赛时心态的一种锻炼和成长,还是比赛过程中的学习和感悟,与队友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方面,我都收获了很多东西,所以,总的来说,我是很感谢这个比赛的。

首先,感谢一下队友。一开始,无论是开会还是q上讨论时,我表现得都太过……强势了些(反省),就发表意见时的语气和态度,现在想来,真的很感谢我的队友们能够容忍我,所以,道歉先。以前我坚持的是,我不会去定义自己是一个leader,然后强势的去支配大家,或者表现出一种盛气凌人的姿态,反而,我不愿去担当一个领导者的角色,我坚持的是,团体工作中,尽自己的力量,有想法就拿出来跟大家讨论,也可能由于这个原因,我发表个人看法时总会很理直气壮的说出自己的原因,有时就给人一种我很强势的坚持个人看法,其实我只是这样在想:我之所以说出我的理由,是想让大家来指正一下,如果觉得不好,说出建议的那些不足,我会很开心的接受,但是,不了解的人,可能为了所谓的“和气”和给予我的尊重,只是会认为这是我强势的表现,从而选择沉默或者勉强接受和赞同,想到自己之前也没跟大家明确的解释一下,因此给大家带来很多精神上的压力或者烦恼什么的,再次道歉和反省,我以后也会,并且应该注意一下自己讲话的语气和方式,我得深入思考,为什么别人同样是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但是完全不会给人强势的感觉呢?

其次,就我个人工作而言。我主要负责查阅资料,以及后期,结论和建议方面的一些工作,虽然,在之前的采访提纲和问卷方面也提供了一些建议,但起的作用不太大。资料这块,我只是在找一些可以帮助我们在报告中可以适当引用的资料,而忽视了,去研究别人的调研报告制作过程中的亮点和应注意的细节问题等,因此,在调研工作展开的前期,我在大家具体去发问卷,统计结果这段时间,没有好好去思考,查阅,导致在后期报告制作过程中,不能提供一些建设性专业性的想法和思路,没能合格完成资料查阅这部分工作。另外,在协助制作报告的过程中,很多时候我都只是提出了概括性的想法和建议,而把具体的实施和制作这部分工作丢给队友,有时候,提出的想法和建议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浪费大家的时间后才知道不可行,耽误团队的工

作进度,所以,以后自己提出一个想法后,就应该积极地去验证它的可行性,然后再具体实施分工,节省大家的时间。

另外,工作态度不够积极主动,不够注重细节。工作中,潜意识里好像觉得自己不是组长,不用从大局去着想 ,组长具体分配我去干什么我再去,干完之后就一身轻松了,而不是,主动地去思考整份作品和团体的成效,积极主动地去思考工作中哪些地方还有不足,还需要改进,并且,做事儿时不够注重细节,有了轮廓和思路后,就停止去认真思考了,导致很多工作在实施时才遇到困难,大大耽误工作进度。

比赛时,在现场,包括ppt展示和现场答辩。首先是ppt的制作和展示,我总结到:ppt的展示内容反映的最主要就是我们的作品制作思路以及我们要强调的作品亮点,因此,内容可以不全面,但是一定要表现深刻,其次,解说时一定要自信坦荡,要尽量有感染力,我觉得有激情和笑容,就成功了一大半。答辩时,无论回答什么问题,都最好回到自己的作品上来,让评委老师相信,你问的我们的报告是可以解释的,报告是提供了充分的说明和解释的,我的回答也不是主观的,是严格根据调查得出的,而我,直到决赛时才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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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与解决办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办法,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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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事发展突出问题解决办法

费、行政规费、公共卫生费、政府调节基金;税务部门要按税法规定,减免营业税、免征所得税;水、电部门对残疾人从事特种行业用水用电按生产生活标准计价收费。四是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五是农村残疾人免除义务工、以资代劳、一事一议、农田灌溉水费等社会负担。 3、提高特困残疾人保障标准,改善残疾人基本生存条件。一是解决部分残疾人的五保待遇。二是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特别保障制度。根据调查测算,要绝对维持最低生活,农村每人每月至少要50—60元的生活费,城镇每人每月至少需要150—200元生活费。在不考虑普遍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情况下,可考虑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特别保障制度,其标准低于五保,高于城镇、农村低保。三是一般残疾人如确有困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城乡低保。四是积极为残疾人无房户建房,解决住房困难。 4、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一是扎实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对外劳务输出,推荐就业岗位;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对达不到安置比例的,要按规定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社会有识之士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二是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层面,提供康复服务。有针对性的选择可以康复的对象,免费提供如白内障复明、安装假肢、佩戴助听器及其它辅助用具,帮助残疾人摆脱残疾痛苦。三是广泛开展残疾人维权服务。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们的扶残助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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