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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采购管理制度(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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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施工包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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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金江移民安置小区—16#楼工程需要,甲方将金江移民安置小区—16#楼人工劳务费、塔吊、模板、外架、扎丝、铁丝、铁钉及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工期:6个月(除春节放假20天,计200天)

二、工程地点:金江移民安置小区内

三、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检验标准

四、承包范围

材料,三级箱以后的;上楼用给水材料,其余材料由甲方提供)。不含工程:基础土石方机械开挖及土方机械回填(清理基础及机械不能回填的部位由乙方负责)、防水分项工程、门窗分项工程、节能分项工程、涂料分项工程、阳台栏杆及楼梯栏杆分项工程。(厨房、卫生间防滑地砖及其变更若建设单位要求做,则另计价)。其余工程量及用工一律由乙方保质保量完工。

五、承包价格

承包面积暂按5580平方米计算(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300元/m2(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总价约为1674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柒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将工程垫至该工程先三个单元一层起来后,3日内付总价10%;先起三个单元二层完,3日内付至总价的20%;先起三个单元五层完,3日内付至总价的40%;后起二个单元三层完,3日内付至总价的60%; 主体全部完工,3日内付至总价75%;内外装完工后,3日内付至总价的90%。余款在工程全部结算审出来后,2日内扣2%的保修金一次付清,保修期满一年后,10日内付给乙方。

七、工期要求

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开具的施工任务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延误一天,甲方向乙方罚款 1000元并赔偿相关损失且若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务工,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扣除返工材料的损失费用)。

八、安全控制与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30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3000.00以上甲方承担70%,剩余30%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坚持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2、严格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管理,严格遵守执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安全防护。

3、禁止向下抛物,违者每次处罚500元。

4、严禁机械带病和漏电作业。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在不符合规定施工条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行施工。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乙方有违返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者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6、乙方承包人为本分项承包施工范围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亦为安全员),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对本项承包施工范围的具体施工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并承担其责任。负责做好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做好日常安全施工布置、检查工作。

7、乙方必须注重安全施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处理,严格做到无安全事故发生,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切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相关责任方负责,甲方负责调查处理,其他方面甲方概不负责。

十、其他条款

1、不可抗力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暴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承担:

1、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延误的工期顺延。

2、保险

乙方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以外伤害保险和施工场地自有人员生命财产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保险费用。

3、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制度管理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守法,搞好团结友爱,搞好相互协作,如有违纪违章者将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施工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注意节省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使用保护,不得浪费、损失或丢失。若有违反,除照价赔偿外,并案甲方管理制度进行经济处罚,每天收工时必须将剩余材料分类归堆,做到工完场清。

(3)乙方若不服从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正常管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十、甲方责任:若因甲方资金和材料不到位导致停工,甲方需对乙方每天所发生的费用无条件负责。(包含机械租金,周转材料租金,所有工人务工费可三日内不计);若停工15日以上乙方有权要求退场,甲方需对乙方在此投入的所有资金无条件赔偿。其中含周转材料、架管、扣件租金、塔吊租金、大小型机械费并承担赔付给乙方全款50%的损失。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订立时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合同生效: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生效。

4、合同补充: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生效。

5、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决算价款全部支付协议终止。

6、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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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1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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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签发:

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物品采购管理,规范所有物品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外采购相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以下统称为物品采购)。

第二章采购权限和原则

一、职责权限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

二、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请购部门更改请购单。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认真仔细,

5监督问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遇到采购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相关部门均可向采购部门提出异议。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

1、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例如测试手机、机顶盒、手柄、各种产品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例如办公设备、电脑、办公文具、劳

保等)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例如线上活动活动奖品、研发人员日常使用工具书等)。

3、物品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4、请购部门可在提出采购申请前先进行市场调研,给出采购商家或采购价格的建议,采购部门可参考请购部门给出的调研数据进行采购。

5、日常办公文具及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事行政部在每月月底进行统计和收集,次月第一周进行采购。并将此类预算费用在每月月初及时报至财务审核。

二、询价比价议价:

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所有采购务必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但属于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等则无需比价议价。

三、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其他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四、采购合同签定及采购过程的完成。

1、所有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交易订单,并附上送货单及采购发票。

2、若无法提供采购合同和订单的,采购过程需两个人共同参与完成。

五、验收入库:

当各类物品(文具、劳保用品除外)采购完后,需第一时间办理资产登记。

登记项目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用途、有效期等。

并在物品上贴上资产标签以便日常管理。

六、对帐付款:

第四章物品申领与保管

一、物品领用

1、所购买的物品在做好资产登记后便可进行领用。

2、需要借用物品时需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申领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借用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借用时间、借用期限和归还时间。

3、物品用完之后须及时归还于行政人事部,若已到归还时间还需继续使用的,需补办续借手续。

4、行政人事部在物品被借出后应及时跟催物品的归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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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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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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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招标单位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5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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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采购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人: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唛头:_________;

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毛重/净重_________;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 如是外国货物:

6.1.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 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 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 如是国内货物:

6.2.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

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

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保险

8.1 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

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

9.支付

9.1 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

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以外航寄给买方。

9.2.3 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 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

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

一周7天计算。

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仲裁

1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

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仲裁。

19.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9.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0.2 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

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部分。

21.破产终止台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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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2024调料采购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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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与水果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相关手续和合同期限: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__年9月1日起至20__年8月31日。

二、采购方案:_

1、供货品名:_________________水果

2、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学校自提

3、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生周日、每周三(根据情况可临时更改)。

三、供货事宜:_

1、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甲方的水果要求质量优良、新鲜卫生、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要求:

(2)理化指标:_________________无公害标准;

(3)卫生指标:_________________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而引起投诉或因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供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

4、结账方式,现场支付,并出据发票或收据。

四:_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水果价格超出其他批发商3%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

2、因所供应水果的质量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提前解约,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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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正规2024采购合同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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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清单(详见表格)

二、质量标准:

1.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正品元器件,原厂包装;原厂外箱全新未拆封,不买已拆封的散新货。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__周内,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合同额的3%作为违约金。

2.运输:以□乙方送货 航空 □铁路 □快递 □汽运方式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四、初验:

到货后 5 天内甲方依据本合同进行初验。

五、付款:

到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甲方初验合格60天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署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他约定:

1. 甲方初验合格并向乙方支付货款后,乙方仍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负有责任,如果付款后发现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换货。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3.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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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厨房设备采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厨房,采购,全文共 1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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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厨房设备,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品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生产的_________品牌系列厨房设备产品,具体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本合同书附件1所列为准。

2、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

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安装前设备在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第二条货物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负责卸货、二次运输、安装、设备的调试,直至整体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按期送达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运到。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的交货时间乙方须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日内将厨房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所列的全部设备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

第四条验收方法

1、乙方将设备送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对实到设备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

设备数量和外观质量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整体质量保证的责任。

2、甲方发现设备外观有质量问题(如设备缺陷、损伤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认为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验收时乙方须随设备提交的附件包括: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合格证书、保修书、安装说明书、设备使用手册、设备出厂测试报告、设备质量证明书等。

否则,视为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第五条合同价格

1、设备的价格: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包干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

2、包干总价包含设备出厂价、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费、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

第六条货物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人民币:_______元),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

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2、余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为____年,均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接收之日起计(质保期内维保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详见附件)。

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产品终身维修。

2、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由甲方接收时起,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2、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并接收货物前由乙方承担,接收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它约定

1、乙方的通讯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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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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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总硬化面积约一万四千㎡,现对硬化工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的施工进行发包。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的施工,详细做法及工程量见图纸及变更。

2.2、承包范围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3.2、不包含施工中涉及的所有混凝土及水、电费用。

第四条合同工期

4.1、进入现场后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5.1、合格工程;

5.2、同时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变更、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第六条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6.1、合同价款

6.1.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陆元肆角人民币(大写)每平方米。

综合单价已包括混凝土路、防滑纹、伸缩缝、所有道路工作内容的人工费、管理费、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为包死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6.2、结算办法

6.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6.2.3、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3、支付方式

6.3.1、无预付款,经监理及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付已完工程量的50%;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保修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

6.3.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验收标准:

7.1.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甲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同类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7.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第八条质保期及维保

8.1、本工程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壹月,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出现下列质量问题按双方责任划分,

8.2、甲方责任:1、路基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由于甲方提供的一切原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1、由于乙方振动、模板、配料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并做出相应补偿;2、乙方在道路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天气自然灾害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11.1.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乙方施工,涉及到费用的现场签证,须经过甲方内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11.1.2、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

11.1.3、对乙方施工过程质量、工程竣工等的验收;

11.1.4、对乙方进场材料、施工半成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乙方不得使用,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调换、退场或返工;

11.1.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作业环境及各参建方的关系;

11.1.8、施工前甲方将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施工中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及水、电表的安装,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使用。

11.1.9、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10.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工程施工和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

11.2.2、配合甲方对进场材料的验收、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

11.2.3、按照合同工期和合同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11.2.4、严格实行工序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报验制度,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11.2.5、施工期间至工程交付时,由乙方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由乙方负责清运出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6、本工程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所有的人为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均由乙方负责;

17.2.7、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偿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返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返工造成乙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视为乙方工期超期,乙方应当按照上述工程超期的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支付乙方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11.2.8、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有关指令,对现场所有其它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施工时如损坏甲方、乙方、第三方的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还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清;

11.2.9、乙方负责与自己的劳务工人签订合同,并购买保险,甲方在此对乙方责任进行告知,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乙方务工人员无与甲方单独结算权利,出现一次,乙方承担10000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12.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因乙方原因违反以上规范而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质量责任及其它责任

13.1.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视情况有权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

13.1.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3.2、工期责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根据工期节点每延迟一天,扣除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若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由甲方现场工程负责人认可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13.3、延期付款责任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3.4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按照其相应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或解除:

14.1.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的;

14.1.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的;

14.1.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14.1.4、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

17.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分,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委托签约人:委托签约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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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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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第2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3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4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5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6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甲方:乙方: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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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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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__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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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设备采购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4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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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货方):  签约地点:南京建邺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价格等

合同暂定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陆百元整),小写(¥:14600元) 详见附件一。

注:以上合同总金额包含:税金、包装费、运输及运杂费(包括产品装车、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后的卸车、吊装、合理放置等)、运输保险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配合费、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另外乙方同意最后根据甲方实际需量多退少补结算;开具 正规 发票。

二、交货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以接甲方发货通知起 2天内到货;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 天书面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日期,以便甲方联系其他验收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惠政路与宣化路交界处工地的临时活动板房内,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卸车费乙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

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防漏、防潮、防震、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产品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⑴收货人;⑵合同号;⑶装运标志;⑷目的地; (5)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6)毛重/净重;(7)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注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

3、乙方作为专业的产品供应商,负有在合同中明确标明产品规格型号的义务。否则,若出现因合同中产品规格型号不清导致甲乙双方出现意见分歧的现象,则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提供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4、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监理方与乙方共同派员初步检验,若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7日内由乙方进行补足或更换,直至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由此造成交货延期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延迟交货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最终检验结果表明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无论该产品是否已被甲方接收,甲方都有权根据合同对乙方的产品进行退货,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延期交货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理;超出约定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

5、交货同时乙方须同时提供 贰 份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还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以及其他资料,如乙方没有提供质量合格证、保修证,甲方有权拒收。如因此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责任。

6、在其销售的标的物保修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2日内乙方应负责解决。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产品的质保期为 壹 年,自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时起算。

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所有验收合格及确认,仅作为装运与付款依据,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认可,在以后使用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全部退货,因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9、乙方有义务陪同甲方或其集团总部人员(在甲认为需要的时候)对材料进行检查, 并对检查事实成果记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 若乙方因故不能陪同或拒不陪同检查, 则检查成果记录可在监理在场的情况下, 经甲方或其集团总部人员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认可。

10、其他: 无 六、风险承担

风险承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或灭失的风险由合同的哪方来承担。甲方签字验收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后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双方书面同意之价格的基础上,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及时、准确地开具税务部门全额正规发票给甲方指定的接洽人,后凭经产品验收各方签字确认的缴库清单、税务部门正规发票等办理设备货款结算手续。

2、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外观检验及/或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总货款的 100 %。

3、产品在甲方出具最终验收合格证明及/或办理完结算手续,或经甲方书面授权代表及有关单位与乙方共同签字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货款的100%。

4、甲方原则上不接受乙方的现金结算要求,特殊情况,乙方经办人必须提供单位委托书(必要时需有法人代表签名)、个人身份证件,交甲方财务审核后办理。

5、甲方开出的.无论何种票汇,乙方均不得以现金和实物形式找零和兑现,特殊情况应经甲方采购主管认可。

八、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按本条如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包装标准或迟延交货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交货,

1)、逾期 5 日内: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1%的违约金;

2)、逾期 10 日: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 2% 的违约金;

3)、逾期 15 日以上: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2.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逾期交货 20 日以上,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甲方保留就乙方违反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3、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延迟付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规定附随产品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等重要文件资料,在甲方要求补充材料后,乙方未及时提交时,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按未提供资料的部件价值的 2% 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到场条件影响交货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货期顺延。 九、保密

1、由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质量标准、图纸、文字、颜色组合、合同文本、票据、光盘、磁盘、设计文稿等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印制或泄露。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并停止与乙方的合作,暂缓支付乙方的货款。

2、乙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甲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除非经过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其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广告中或公司的介绍资料中、网站中提及甲方及其相关企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3%作为违约金。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的办公室及其他场所(如仓库),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打听甲方的商业秘密等。

十、其他约定

1、乙方的送货单应一式五联,否则甲方不予签字验收。

2、乙方在提供标的物时,必须按国家的行业规定和买方的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的资料(相关资料包括: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等)。

3、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者版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责任。

4、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从货款中予以扣除。

5、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或款项外,其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合同中未提及事宜,参照乙方与甲方总公司(南京雨润)签定的合同执行,另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解释、承诺、澄清修正资料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甲方以本合同确定的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或要求的,自乙方收到之时即生效,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后24小时内(节假日时间顺延)必须给予回执,如乙方对通知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回执中明确表示,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通知中的内容。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8、在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签字人员须为甲方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许可之委托代理人,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关内容不予认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由于对于本协议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来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都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份数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壹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 邮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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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毛绒玩具采购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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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需方向供方订购玩具8500只。为了保证玩具质量和交货时间等,特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验收:货到时,双方现场共同验收。不符合同质量要求的玩具退回。

二、结算方法: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合同款。

三、合同有效期:合同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价款结算完毕后失效。

四、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玩具订购清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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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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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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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苗木采购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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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花草一批,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价)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绿化苗木花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甲方在到货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乙方须提供有效发票。

5、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6、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9、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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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机电产品采购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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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机电产品采购合同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共6页,当前第2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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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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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施工合同书

建设方: _________猪场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建筑队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做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的建设及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落实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并针对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猪场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

三、工程概况:

1、把原有不符合标准化的猪舍改造,面积大约为300平方米;

2、增建消毒池(房)及改造原有的不合格的消毒池(房),面积大约30平方米;

3、建粪便污水处理池150立方米,沼气池80立方米。 (结算时按实计算)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承包范围和内容:

1、按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的施工图纸,包括土建、水电、避雷、室内消防及排污系统。

2、办理建筑工程规定办理的所有手续(地质勘测,图纸设计在内)。

六、承包造价:按_________万中标价包干。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前负责做好建设物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包括水表、配电板的安装)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并维修,拆迁处理现场内的障碍物(包括架空或隐蔽),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2、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图2份,施工技术资料3份。

3、甲方委派_________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程;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送甲方会签;

4、乙方委派范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工程期限

一、根据招标函的要求和投票书的承诺,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日

历天)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一、本工程竣工质量按投标书要求为:合格等级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一、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用于工程(包括特殊情况下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派驻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应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单20小时之内进行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或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建筑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经签证后实施;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土建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屋面保修五年。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二套。

四、乙方应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它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文件施工,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给乙方办理施工准备工作。

工程进度款支付:基础工程竣工前,乙方所进场的建筑材料费用凭验收单或发票,一律由甲方支付,基本工程验收一,甲方支付进度款_________万元。完成主体的建设后甲方支付建筑总价的60%主体完成后付足建筑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付足建筑总价98%,其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土建保修期满时一次付清。

三、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七天内审查完毕,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提请造价管理部门审定。

四、下列情况工程价款必须调整:

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结算按实际定额费进行结算。

2、人力不可抗拒而发生的自然性灾害。

奖罚条件

一、工期

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延误竣工,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造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奖为款总额不得超过建筑总价的3‰。

二、签订合同后,甲方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不能继续施工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其它原因停缓建,除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经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_________猪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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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采购,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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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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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桥梁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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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甲方将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作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与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

2、梁预制施工工作内容:采用全劳务及施工小型机具、辅料包干的承包方式,即主材和主要机具设备由甲方提供,其余均为乙方负责。

承包内容主要包括:

(1)、所有施工和结构用材、设备的收方、领用和转运,机具的安拆及保养。

(2)、钢筋:除锈、制作、堆码、支垫遮盖、转运、焊接、绑扎及安装、定位等相关工作。

(含耗材、小五金、焊条、扎丝、钢筋连接等相关辅材)

(3)、预应力束:钢绞线下料、制作、堆码、支垫遮盖;一期及二期束预应力管道的下料、连接、安装、定位、衬芯、清孔;一期预应力束封锚;处理一期及二期束管道堵塞等相关工作。

二次张拉的穿索。

(4)、模板:试拼、除锈、打磨、清洗、涂脱模剂、安装(含附着式振捣器的安装)、支撑、校正、拆模、维修、堆码等相关工作。

(含模板的小型维修、改用、模板油、双面胶、黄胶带等相关耗材。)

(5)、砼:后场配、运、上料、拌和、运输、砼吊运、入模、振捣、养护、凿毛、修饰;施工机具、设备的清洗、保养等相关工作。

(6)、预埋件及孔道的制作、安装;封端头、将梁移至纵移平车或存梁座上。

(7)、开龙门吊的司机吊装,砼运输用的设备等小型机具保养、维修及辅助材料由乙方提供。

(8)、场内排水、场地清理。

(9)、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布置、维护。

(10)、现场的值班守卫。

(11)、建优良的工程,树立好整体形象。

(12)、食宿自行解决。

生活用住宿、水、电由甲方承担。

四、劳务承包单价:

1、预制20米梁综合单价:2500元/片(不分中边梁);

2、预制30米梁综合单价:4500元/片(不分中边梁);

3、预制50米梁综合单价:6000元/片(不分中边梁);

4、主要材料定额损耗:钢筋损耗控制在1%以内,砼的损耗控制在3%以内;

5、施工辅料、小机费,小型机具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及人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该单价为梁预制综合单价(不区分中梁、边梁),包含乙方管理费、劳动保护用品费、施工工具费、进出场费、劳务费(包括社保等所有保险费)、设备维修保养费(其中拌和机、钢筋制作设备、模板、维修)、材料设备领用转运费、安全费、保险费、个人收入所得税、除施工营业税及附加以外的其它税(费)、利润以及甲方与项目部所签订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五、劳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的男工。

2、身体健康(以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检证明为依据)。

3、能胜任本合同工程体力劳动。

4、技工应具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5、劳务人员的简况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技术状况、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乡以上劳动部门签发的外出务工许可证)。

六、施工工期安排:

1、合同工期:乙方的人员及设备的进场时间需由甲方根据桥梁下部施工的进度进行统一部署。

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一个星期内安排前期场建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同时需在经双方确认的合理工期下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完成所承包项目的施工任务。

总工期

2、由于乙方的施工原因如工期滞后,出现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将对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总工期据实顺延。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技术规程的要求操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及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80-20__),和国家现行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合同条款等的要求。

为了达到验收标准及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由于因乙方野蛮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对工程可以不予验收,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

返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直至达到优良的工程质量标准。

3、如因乙方施工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梁片的报废)。

八、工程的计量及支付:

按工程的进度计量,比例进行支付。

九、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的进度、质量,并对安全及文明施工并给予大力的支持。

2、负责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生产宏观调控等各项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项目部、设计、监理及当地社会关系,为乙方的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对乙方每月完成的合格工程给予按时计量、支付。

5、负责安排合格的施工技术人员对乙方的施工给予技术指导。

6、负责工程测量定位及梁体就位的复测,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便道。

7、负责向乙方提供桥梁上部施工图纸、架设测量资料、及相关的施工技术规程等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套,并组织对乙方技术交底和与工程施工相关事宜的交底。

8、如乙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和进度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内容或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拒付所存留的所有金额。

9、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0、对乙方违法乱纪扰乱施工秩序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退场,并给予罚款。

11、甲方有义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道工序进行验收、检查。

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合格工程甲方有责任及义务在完工后的一个月内组织甲乙双方进行交工验收。

1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的吊车吊装费,以及搅拌场后仓上沙、石等材料的装载机费用。

13、甲方负责预制场内主电缆及主配电箱,乙方负责临时用电线路安装、照明、施工使用。

乙方责任:

1、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质检工程师的检查、验收。

服从甲方代表现场指挥调度及生产安排。

2、根据本施工协议第三条所列的工作内容,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按期、高效、优质、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所属工作的顺利完成。

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协议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乙方应同时承担。

4、必须指派管理人员负责乙方劳务人员的调动、管理和协调,协助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

乙方负责人离开工地须向甲方请假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

并保证每月在工地现场25天以上,由甲方考勤,上述人员如达不到规定天数,则每离开一天按500元从乙方当月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劳务人员应配备日常生活用品。

乙方负责承包组内所有民工的生活、住房、劳保用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向劳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成本、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要求劳务人员严守安全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人员或他人人身伤害以及自身或他人财产损失,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或因生产需要向甲方借用的工具,须办理手续,用后归还。

遗失或损坏,按原价加2.5%的采保费赔偿。

8、正确使用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具、机具设备,节约材料,按材料管理办法领用和退库。

若有损坏或浪费发生,当按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9、乙方应加强人员管理,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造成治安事件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负责按时支付承包组内所有人员的工资。

11、协助甲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管理作业现场,随时保证现场的整洁。

12、乙方应负责废旧材料、不用设备的清场,并按甲方指定的地方进行有序的堆放。

13、乙方不得以本项目的名义私下承担工程或者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有损承包方利益的经济合同。

乙方的第三方的任何行为都不能免除乙方对甲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4、按甲方要求,积极配合甲方作好桥梁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的试验、检验工作准备。

15、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环保、治安等各项安全工作。

16、负责各个施工阶段过程中的劳动力的组织按排。

1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善相关设备的检测、标定、安检,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十、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范076-95》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确保施工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配备1-2名安全员,分项工程承包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指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

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或纠正;如有重大不安全隐患,甲方指令乙方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4、如因自然事故,不可抗力或因原因难以明确划分造成的工伤,乙方劳务医疗费用支出,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及事故赔偿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的承担比例为;金额在伍仟元内由乙方全部承担;金额在伍仟元以上(除去伍仟元后)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劳务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标示及标牌在甲方的统一部署及安排下,必须统一、齐全;宣传标语到位。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按双方约定的支付程序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或故意拖延、挪用计量工程款;无限期的延期或一概不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或因甲方自身的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等,则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应对违约行为承担其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乙方所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工期顺延。

乙方违约: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予以处罚。

1、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不得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若私自进行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对可能出现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2、如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因乙方的因素而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如停工整改、任务分割等措施,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同时停止相应部分工程款的支付。

由此所可能出现的后果完全由乙方负责。

3、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劳务工人,保证甲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以及在甲方按时支付了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均视为违约。

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做工程量不予办理结算,并赔偿乙方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则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结算付清结束。

(关于梁场建设、后场设备的安装建设、临设的搭建、场地的硬化等初步定劳务管理费为元以内。)

十四、合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完上述条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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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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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 甲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用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监守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确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a) 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b)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化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c) 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相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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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堂采购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采购,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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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服从食堂工作需要为目的,根据采购单进行采购,确保食堂的各类食品、用品、物品及时到位。

2、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不谋私利。所购物品应票据正确、手续完备、货真价实、质鲜味美。

3、物品采购根据请购单进行,购回后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并将请购单交到监理出备查。所购物品必须质量可靠、不霉变、不过期,防止购入假冒伪劣商品。

4、及时整理账单,做到日清日结,并留有充足的备用金。月终结账后应将报表报总务处领导和监理各一份。

5、对定点供应的物品、食品、肉禽蛋、蔬菜等,须每日检查其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供货方交涉。对于会影响供应的物品有应急措施。

6、除完成食堂任务外,还须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对于其它部门要采购的物品应经总务处同意才可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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