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工作失职是违反什么纪律(热门20篇)

浏览

2152

范文

1000

失职检讨书范文参考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330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领导:

您好!对事物的认识还不够彻底,来源于思想觉悟不够高.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反映出我平时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工作责任心没到位。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为此我深表内疚,经过我深刻的自我反思,使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我决心引以为戒,以实际行动改正自己的错误,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检讨人: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1482 字

+ 加入清单

各处室、各分局,所属各企事单位:

为了检查各单位保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强化保密工作日常管理,完善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系统保密工作安全有序,全面完成年度保密工作任务,11月26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林勇鹏副局长带领下,用一天的时间重点对市粮食购销公司、市军粮供应站、二分局、集美粮食购销公司等单位进行保密工作安全检查。本次检查是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抽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讲评反馈的办法,对各单位的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及纸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细查。重点突出检查:计算机及个人邮箱是否存储涉密材料;手机是否违规在涉密电脑充电;涉密计算机有没有设置开机密码;涉密计算机是否专人管理;涉密计算机是否张贴保密标识;单位与保管计算机人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书;涉密文件保管是否规范,有没有专人、专柜保管;涉密文件传阅是否符合要求等。现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从本次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单位都能重视保密安全工作,有关保密工作制度措施落实较好。涉密计算机、涉密文件能够专人保管,上网电脑没有发现内存密级文件,平时使用管理比较严格、规范;涉密文件传阅符合要求,涉密机要文件明、密分开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清退或销毁;对保密工作的硬件设施舍得投入,各种设施比较齐全。保密安全工作总的情况较好,没有发现明显的隐患和突出问题。

二、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有的涉密计算机未粘帖保密标示和责任人;不少涉密计算机开机密码过于简单,多数由纯数字构成,内外网密码相同,涉密计算机未锁定桌面密码;个别计算机存在手机充电现象;涉密计算机设置大量上网软件、没有安装杀毒软件;个别涉密计算机有外网打印设备交叉使用,存在泄密风险;个别单位定点挂钩的涉密计算机维护公司不具备维护保密计算机资质;涉密储存介质保管不尽完善、工作邮箱存在直接打开现象(一键记录密码);个别单位硬件设施不足、没有配备专门的保密专柜,只有普通的铁皮柜;部分单位没有和个人签订保密协议,缺少监管机制。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思想松懈,认识还有偏差,一些保密制度还不够健全,日常保密工作还落实不到位,时有松懈现象,缺乏持之以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下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加强领导。要把制度落实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加强检查督促,防止出现工作落实的死角。要加大资金投入,抓好硬件设施建设,没有配备保密专柜的单位要抓紧购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密工作科学化管理提供基本的物质基础。

2、要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学习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涉密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保密安全意识,时刻绷紧保密工作这根弦。同时,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教育宣传活动,对新时期保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的要有清醒的认识,在日常工作落实、贯彻好各项规章制度。

3、要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工作的有关制度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践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明确保密工作规定的有关具体要求,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确保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的现象。要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检查,加强涉密计算机、涉密文件检查,确保粮食系统保密安全工作不出事。

4、抓紧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查找原因,有针对性的抓紧整改。此次未被抽查的单位要根据通报的问题情况,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市购销公司要结合此次办公场所搬迁,加强保密工作软硬件设施的建设,提升保密工作管理水平。市局拟于明年第一季度在市购销公司召开保密工作现场会,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内容标准。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民警纪律作风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895 字

+ 加入清单

民警纪律作风自查报告

民警纪律作风自查报告范文一:

自从监狱开展“民警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本人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活动内容,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提高了个人工作自觉性,并能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为日后更好的在工作岗位上完成本职工作,奠定了基础。

本次活动使我深刻的体会了爱岗敬业及无私奉献精神。认真自查有无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并纠正了工作中不足。时刻督促自己要保持进取之心,要勇于承担责任,要发扬不怕苦的精神。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打牢思想基础,是自身在思想上、行动上与狱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并在本监区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带领监区干警将监区政务提高一个新的台阶。

通过学习与自查,本人更深刻的体会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重要性,同时要求监区民警树立共同的价值信念,在干警队伍中形成对监狱的正确思想理论、学说和理想所抱的坚定不移的观念和真诚信服与坚决执行的态度,营造人和氛围,树立团队精神,鼓起群体士气,增强向心力量,促使每个人自觉作出最佳表现,有了共同的价值信念,就能目标一致、步调整齐、精神振奋、克服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也不轻易放弃内心信念。从而实现监狱宗旨目标及个人价值。培育共同价值信念是实践提出的课题,是监狱事业进步和发展的需要、是捍卫法律尊严的需要,从有监狱开始到现在的各个发展阶段都表明,只要有共同的价值信念,监狱事业就能得到巩固、发展和进步。

严格要求自己,在原有思想基础上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心,进取心,提高工作标准。向老同志学习,学习榜样。树立更高标准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认真落实落实监狱党委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政令、制度,保证做到有令有行,令行禁止。坚守岗位,认真工作。严格按照政法干警着装要求着装,以身作则,带领监区干警完成各项工作,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在此次活动中,通过自查发现了自身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对日常工作要求不够细致,也出现过懒惰思想,由于年轻也不够稳重。但通过本次学习与自查自纠使自身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端正思想,勇于担当。希望全体监区民警互相监督批评指正。

民警纪律作风自查报告范文二:

按照多党办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多伦县森林公安局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任长霞、盖起章等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全局民警对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自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主要负责人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森林公安局各项工作做的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在农村警务室的工作上,认为辖区办公条件基础差,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基层派出所建设方面还没有大的起色。

2、思想作风方面。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平时是讲的多,但落实的少。有的民警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不能经常深入责任区,联系群众,还存在“冷、硬 、横、推”的四难现象,窗口民警有时出现对待群众不耐烦,甚至出现不理睬的现象,对于不属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有时接待民警没有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致使群众不理解,有意见。

3、学风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气氛不浓,有的民警学习意识淡薄,热一阵,冷一阵,平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较少,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开展理论研讨和专题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在业务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严,对公安工作知识和现代高科技信息掌握的不够全面。

4、干警作风方面。一是对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学习掌握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二是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基础工作缺乏,新办法不多,缺少特色。三是领导与民警之间谈心较少,不能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从优待警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因客观因素的制约,民警在工作中多做,少做一个样,民警的积极性难于激发。

二、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所淡薄,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思想,个别民警有特权思想,以管人者自居,接待群众时有意无意地出现了 “四难”现象,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总认为森林公安是执法单位,主要精力应放在处理案件、纠纷和各项业务工作上,因而忽视了理论学习和专题调查研究。

(三)是在执法方面,有的民警法律意识不强,怕麻烦,认为有些程序可有可无,过去不按这些程序照样办了案,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

三、初步整改措施

1、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民主生活会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要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有针对性地在民警中进行专题辅导,以此来促进民警学习理论和调查研究,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交心通气,消除隔阂,增强领导与民警间的团结,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发挥集体的智慧,避免“一言堂”。

2、强化宗旨教育,在干警队伍中树立牢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结合爱民月和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开展有“有困难,找民警”活动,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制度化,日常化。继续抓好户政窗口建设,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户政人员的工作态度,杜绝“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既做到热情文明、快捷高效,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户政政策。认真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要树立群众的报警求助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标准,对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事情,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转送工作。提高民警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3、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抓好如实立案,要落实接警、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和案卷归档的责任制,做到接警有登记,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和标准受理案件和立案,加大案件的侦查力度,对已查处和未破案卷及时交内勤整理装卷归档备查。第二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上从客观实际出发,既要有开拓进取精神,又不搞花架子。

4、加强民警队伍的法制教育,抓好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培训,采取请老师来进行讲课辅导和开展专题业务讨论等方法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文准确,量裁处罚恰当,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在民警中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5、抓好民警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健全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坚决实行,奖罚分明,尤其要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法,使之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真正做到奖勤罚懒,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把派出所建成团结务实、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人民满意,能够确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

民警纪律作风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警察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警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警察队伍。上级党委决定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自开展保持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场党委的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劳教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虽然能完成读书笔记,但不够主动认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理论的书籍,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脱钩,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共产党人要为人民服务,但不可能全心全意,更不会是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只能是既没有大作为,也不会轰轰烈烈。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连报纸,电视新闻等也很少顾及,更谈不上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因此,在工作生活中虽然与民警职工们有一定感情,但亲民爱民的思想树立得并不牢固。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时不时也在想着用自己这点权力为个人和亲戚朋友办点事,为单位谋点利。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够,领导艺术有待进一步提高。本人以前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临时性的工作和活动较多,主动考虑工作还有欠缺,对自己的工作缺乏系统的考虑和研究;在处理领导与同志们的关系方面,为顾及面子往往自我批评多一些,忽视对同志的批评,存在“老好人”思想;埋头干工作多,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少;与同志们谈心交流不够,谈思想、交流业务较少。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

考虑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有着诸多方面的思想根源,其中有客观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因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 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邓强有力的理论武器,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致是理论水平还达不到时代要求。提高马列主义的思想理论水平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思想理论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满足于一知半解,在系统学、深入学、广泛学和联系实际学方面还不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自己在思想修养上做的不够,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也就存在着差距,这是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和差距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是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未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对一名人民警察的根本要求。具体到自己身上,就应当始终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地做好所担负的工作,并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改进、提高自己工作的标准。但是自己的这种观念树立的并不牢靠,在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不能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己、改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还不够强,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工作方法简单,创新意识不够。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来处理工作,不能勇于打破老框框、老套路,胆子不够大。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还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创新意识和其他同志相比还有差距,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自己看清了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但关键不是查找了问题,分析了原因就行了,关键是今后怎样按照《党章》的要求,按照党性的要求,特别是按照提出的在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督促自己拿出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党员干部如果不保持政治上的警惕,不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是非常危险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体系,只有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和领会,才能融会贯通,把握其精神实质,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做到政治上更加成熟,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党的劳教事业中去,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工作中,我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同时我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高科技知识。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多和同事交朋友,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在严以律己上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人民警察法》为行动准则,时时处处,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座右铭,争做一名优秀的国家公务员。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锻炼意志品质,提高思想境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以上是我本人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对自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剖析,如有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及时批评指正!总之,我将以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为党的管教事业添砖加瓦。

民警纪律作风自查报告范文四:

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调来经侦处二大队二中队后,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有时驾驶私人摩托车冲红灯、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加入wto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年2月预备党员思想汇报:遵守党的纪律_2月思想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831 字

+ 加入清单

2019年2月预备党员思想汇报:遵守党的纪律

敬爱的党组织:

在学习今天的党课之前,我已得知,老师该讲党的纪律了,我一直到都认为,这才是最重要的一课,党纪乃是约束一位党员的最有利的东西,没有党纪的约束,党员很难成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党员。上课之前,老师为我们播放了一首激扬的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喜欢它的不仅是那激情澎湃的旋律,更是那让我无法忘记的歌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首歌至今仍萦绕在我的耳畔,铭记于我的心中,让我一辈子也不能忘怀。

中国之所以会成为人民拥护的好党,正是因为我们每一位党员遵守了那“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别人眼里看起来似乎是一些平常的琐事,比如拿了群众的东西要还,哪怕一针一线,损坏东西要赔偿,这些看似人之常情的东西却被最为了党的纪律,足以见得党对群众是多么的热爱,足以见得党员对人民的爱戴。然而,我们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当然也要以一个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争做自己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模范。这些更应该从我们的身边小事做起。

你可曾经历过,当我们把垃圾要扔进垃圾箱时却仍在了垃圾箱外面,你会不会弯下腰来,重新捡起它们再扔进去呢?你可曾经历过,当,在食堂打饭排队,不因前面有熟人而随意的插队?你可曾这样做过,在无聊的课堂上,在桌上随意刻画以表现自己的学识?你可曾做过,望见很多人上公交时,你拼命的跑,使劲的挤,只要自己上了车,哪管别人死活呢?等等,这都是一些说起来很不起眼的小事,却在骨子里暗示着我们是否有着一颗自觉遵守纪律的心,如果那些简单的社会准则你都无法做到时,难道还会有人相信你积极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嘛?说出来岂不是贻笑于大方之家。相反,如果你留意身边一些微小的事,做到自觉遵守,不为满足一己之私而坏大众之意,不以身试法,那这样的一位党员才是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纪律的好模范、真模范。从细微之处窥测人之本质,从身边之事看揣测人之未来。作为一名遵守党纪的好党员,首先就应该从遵守基本社会准则开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纪律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118 字

+ 加入清单

老师们、同学们:

每当我听到一个个年青、鲜活的生命突然逝去时,无不为朵朵含苞未放的祖国花朵瞬间凋零而感到无比痛心。前几天发生在土桥小学2名学生从车子上掉下来这一交通事故,虽然没有严重后果,确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更向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为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下面,我将就三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些提醒和要求。

一、安全重于泰山,重在加强教育和自我保护

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今天,面对很多血的教训,我们不得不再次提到安全这个问题。同学们,生命是世上最宝贵的,当我们还小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那么现在,当我们长大了,离开了父母靠谁来呵护我们的生命?得靠自己,因此,我们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一举一动想到安全,不能让我们的行为有任何闪失,不能让我们的身体受到任何伤害。具体要求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各班主任及课任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对生命负责的态度,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广度及深度,安全工作要想全做细,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并且要做好各种记载。真正做到:“放在心上,讲在口上,写在纸上,落实在行动上!”

2、班主任老师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时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在校情况。有事不能上学的学生要求家长必须到校亲自请假履行好书面请假手续。确实来不了的,必须电话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其他学生捎假或学生自己口头请假。班主任要健全同家长的联系方式,对不明原因未到校上学的学生,班主任老师要立即同家长取得联系,问明原因。一般情况下,住校学生夜间不得出校门,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去的,门卫要凭有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方能放行,请假条留门卫室存档。

3、要注意饮食安全。同学们购买袋装食品时,要看包装是否完好,看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零食,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等,造成食物中毒,同时注意不要暴饮暴食。

4、要注意教室和寝室的安全。要求大家不要用手触摸电线、灯管和插座,发现电器损坏后不要擅自修理,应向老师和学校报告,请专人修理;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许将手搭在他人肩上或背上,不许坐在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不准在楼梯、走道上疯赶打闹,课间一律到操场进行活动,不许在教学楼面玩耍停留;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进寝室,寝室内严禁点蚊香、蜡烛。若需用灭蚊片驱蚊,必须由老师亲手操作。严禁在寝室床铺上翻上爬下地打闹;刮风下雨要及时关好门窗(初班昨天下午放学后就没有锁门);防止玻璃坠落伤人。

5、要注意活动安全。上体育课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注意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课余活动严禁疯赶打闹或进入危险区域;劳动时不要用劳动工具玩打,注意劳动安全;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要动手动脚,以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后果。

6、午饭后值班教师要组织在校吃午饭的学生到班级午休,严格禁止在校吃午饭的学生擅自走出校园,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值班教师请假。学校对在校吃午饭的学生进行了登记,值班教师要对学生的在校情况进行清点和核实。

7、天气炎热时候为溺水事故的高发时节,要求同学们不准在堤坝、河套等处游泳、洗澡。不进入沟壑、深山、森林、山洞等深处玩耍,不爬树掏鸟。

8、要注意交通安全。要求大家在来回学校路上骑车要靠右行,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在公路上骑飞车,不并行骑车,不放开手骑车。过马路时要先观察两边车辆情况。走读学生放学后要按学校的要求,结伴直接回家,不在路上停留或到他处玩耍(昨天下午放学后,初三、三班的几个学生不直接回家,家长到学校、街上四处找人);现在有部分学生上学放学乘摩托车,绝不允许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同乘一辆摩托车,注意戴好头盔。要告知自己家长在下大雨、刮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到校门口负责接送。

9、全体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乐观向上的品格,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骂人,不进入网吧及游戏厅。

当然,安全方面还包括很多内容:如家庭安全、交友安全、防拐骗等。总之。希望同学们时时处处注意安全,以免使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遵纪守纪,完善自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纪律,我们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在一个有良好的校风、班风环境中,必然受到良好学风的熏陶。一个纪律泛散的集体,不可能有良好的学风,学习也就得不到保证。因此,好的环境,好的秩序,必须靠健全严明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来维持。

作为一名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强自律;诚实守法,文明礼貌;遵守公德,爱护公物。

目前,学校中存在的以下几种违纪现象,我们必须坚决制止。

一是有的同学出言不逊,动手打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强讨恶要,强霸恶占。对于此类事情,学校一经发现,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一律勒令退学,并记入档案。

二是有的同学与其他同学发生矛盾,不向老师反映,不向学校报告,而是纠集亲戚朋友甚至社会小青年来打与其发生矛盾的同学。今后一经发现,作留校查看处理,情节严重的则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

三是拉帮结派,内外勾结。结识一些社会青年到学校向在校学生强要钱物,强讨恶要;与同学发生矛盾时,纠集团伙参与的打架斗殴。今后此类事情一经发现,凡是参与者一律作勒令退学处理。

四是有的同学违反学校封闭管理规定,越院(上学期就有学生把手摔断的教训)、上网吧,彻夜不归,有的住读生冒用走读生胸卡来蒙骗门卫,混出校门上网吧,此种现象一经发现,将在全校亮相,并通报批评。

五是不注意仪表,男生蓄长发,女生戴首饰;男女生敞衣服,染黄发,留长指甲,穿奇装异服,我校特别突出的是穿拖鞋进校园现象。严重损害了中学生的形象,各班要进行清理,并督促学生改正。

六是住在学校公寓的个别学生不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星期天的晚上所有学生一律不准到校。更有个别学生不听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此类事情在今天讲了后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一经发现,不管是谁,一律勒令回家住宿。

七是在校就餐的个别学生无视学校纪律,打饭不自觉排队,剩饭菜到处倒,既不道德,也破坏了环境卫生,极易引起疾病的传播。

除此之外,还有少数学生不遵守学习纪律,上课迟到早退,不假而归,上课睡觉,损坏公物等现象也经常出现,这些都是不允许出现的。

以上种种违纪现象,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希望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同时也发动全校同学之间相互监督,对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及时检举揭发,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共创和谐校园。

三、讲究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一是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衣服鞋袜;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蓬头垢面;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菜剩饭;生活有规律,注意劳逸结合,按时作息,讲究用眼用脑卫生。

二是自觉保持公共卫生。要求大家每天做好校园清洁卫生,教室坚持每天打扫,桌椅摆放整齐,地面、墙壁、门窗干净无灰尘,无蛛网;寝室物品摆放得体美观、地面保持干燥无渍水,洗后衣物要扭干挂在室外晾晒,以免造成楼内积水;严禁在宿舍楼上大小便;清洁区要坚持“晚打扫,早捡拾”,做到无杂草、无果皮纸屑,无卫生死角,课后每班卫生监督员要负责保洁。

三是清扫的垃圾要统一倒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倒垃圾。

同学们,“重安全,守纪律,讲卫生”是我们实现本学期新目标的重要保障。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点滴小事做起,时刻牢记安全,严遵守纪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同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学习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篇5:202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情况的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办公室,全文共 965 字

+ 加入清单

2019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情况的报告

市委主体责任办:

XX年4月10日,全市开展了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市委书记许志华同志做了重要讲话。按照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保持定力。我办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党组会议,加强组织领导

4月13日,熊剑鸣同志主持召开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成立由办公室党组书记为组长,办公室分管机关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秘书科负责教育培训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熊剑鸣同志要求,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要实抓实管、严抓严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迅速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工作

4月16日,我办召开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培训动员会,组织传达学习市委书记许志华同志在全市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培训班上的讲话。会上,向所有人员分发了《市政府办公室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培训活动方案》,明确教育培训活动各环节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熊剑鸣同志讲话,要求各支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更好地推动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系列活动,抓好贯彻落实

按照制定的《市政府办公室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培训活动方案》,我办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训活动,做到了“五有”:一有学习资料,由秘书科统一购买…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分发到每个人;二有学习笔记,办公室全体人员做好自学,认真记录读书笔记,每周定期检查并盖章确认;三有学习专栏,积极宣传党规党纪制度条款,张贴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体会,并在办公楼公开展示,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四有学习讨论,组织召开了学习讨论交流会,部分职工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交流讨论,查摆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找准改进措施。五有学习体会,各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培训,深刻领悟精神实质,找准自己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行动偏差和思想根源,对如何践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撰写1篇学习体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纪律作风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13 字

+ 加入清单

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而每一位民警的作风表现则是整个队伍建设的关键。要组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需要我们共同来努力。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通过深入的学习和思考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首先,是对纪律作风整顿的认识存在偏差,态度不够端正。活动初期,片面的自我满足,认为自己加入公安队伍之后工作还是过得去的,虽然有缺点,但都不是大问题,对于纪律作风整顿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比较片面,直到活动后期在身边干警的感染下认识才逐渐有了提高,才意识到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局领导关心爱护干警的一片良苦用心。

其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加上基层工作的复杂性,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业务知识又不熟悉,因此对工作产生了畏难情绪。克服这一情绪主要应从我自身找原因,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多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

再次,是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还不强。对于来信来访群众基本做到了热情服务,但对于有的不理解派出所工作的群众往往解释一遍以后也就采取不理睬的态度听之任之,这样可能导致群众误会更深也影响公安工作的形象,因此要多解释,做好咨询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关于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是什么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52415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是什么

《条例》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最新的关于当几率处分条例的全文: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 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 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六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七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三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四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五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七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八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十九条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条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 一人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六条 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应当由省(部)级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报请中央纪委批准;应当由省(部)级以下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由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依照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执行。

本条例所称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之外的人员。

第三十五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第四十三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四十六条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领导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条 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投敌叛变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敌人自首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较轻,能够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五十八条 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第六十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三条 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七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八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一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轻并认真检讨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八章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二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境)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接受其他礼品,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其他第三人从中收受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有第一款规定情形,查实本人知道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四)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五)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二)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三)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四)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第七十九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购买住房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一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贪污贿赂行为

第八十三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贪污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六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八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退(离)休后,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在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对下属单位、客户刁难报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的财物合伙私分的,以受贿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行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二条 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下列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一)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八)依照党内法规从事党的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等工作。

第九十六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隐瞒境外存款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第九十七条 进行走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走私的,从重处分。

单位走私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九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企业(公司)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 国有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公司)同类的业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以他人名义登记注册企业(公司),实则本人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四条 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下列行为之一,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第一百零五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强迫金融企业或者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违纪违法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党和国家机关非法干预致使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对金融从业人员可以依照第一款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其中,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了抵制的,不予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虚开、伪造、非法出售、非法购买、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票据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 从事资产评估、验资(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评估、虚假资信证明、虚假鉴证等文件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二)知悉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或者对商品和服务作虚假宣传的;

(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商业秘密的;

(五)利用行政垄断或者行业垄断地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

(六)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和服务流向外地市场的。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 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者补贴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

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将接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以私分国有资产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条 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的财物,或者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物品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二章 失职、渎职行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前款所列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行为的;

(三)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行为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中失职、渎职,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的;

(二)对本单位、下属单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发现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或者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购进假冒伪劣商品的;

(三)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发生的破坏国家自然资源的行为,发现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的;

(四)对本单位、下属单位违反财政、金融、工商管理、海关、会计、统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长期失察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的;

(五)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物被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或者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在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二)在文教卫生、邮电通信、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发生严重事故的;

(三)在灾害、事故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失未能避免或者减少的;

(四)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其他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五)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管辖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对发生的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集会、游行等活动放任不管,致使本单位多数党员、群众参加集会、游行等活动的;

(二)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闹事、罢工、罢课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教学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三)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

(四)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不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爆炸、火灾、交通安全、建筑质量安全、矿山安全以及其他事故的;

(二)在组织群众性活动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学校、幼儿园或者公共场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四)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有害食品,发生危害人身健康的事故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执纪、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

(二)对他人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和办理的;

(三)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

(四)对依照规定应当移交其他机关或者组织的案件不移交的;

(五)在办案工作中因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导致有关人员伤亡等事件的。

在行政裁决或者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审判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或者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或者经查证确属冤假错案而不予纠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三十五条 违反有关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以各种方式乱收费、乱摊派的;

(二)擅自向他人征收、征用财物的;

(三)有其他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情形的。

第一百三十六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强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属人员叛逃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属人员出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十三章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条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对党员或者公民的申辩、辩护、申诉、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二条 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

展开阅读全文

篇8:遵守纪律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40 字

+ 加入清单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我们一起学习《小学生一日常规》:

小学生一日常规1衣着整洁,言行文明。与人交往会用“请”“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2少先队员自觉佩戴红领巾,见到老师主动问好。3在校园不喧哗、打闹、乱扔垃圾,不做危险的游戏。4早读声音洪亮,能正确、流利、有感情朗读课文、诵读古诗词。5预备歌声嘹亮,坐姿端正,准备好学习用品。6上课专心听讲,独立思考,积极参与合作探究活动,大胆质疑,举手发言声音响亮。书面作业做到格式正确,书写工整。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7课间上下楼梯靠右行,做操进、退场秩序井然,动作规范,有集体意识。8午自习潜心练字,认真完成课外作业,禁止在教室喧哗、游戏。8打扫卫生有吃苦精神和责任意识,出色完成老师布置的劳动任务。10上学放学遵守交通规则和路队纪律,主动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下面给大家提几点要求:

1、同学们要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你们就像早晨初升的太阳,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国家给你们提供多么好的学习条件,从小学到中学都有免费的课本和作业本,就是希望你们能好好学习将来更好地建设祖国,祖国的强大,民族的复兴今天如此接近,这个重任还需你们去完成。其次,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家长老师期望我们长得成才,报效祖国,我们只能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他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呢?

2、勤思好问。上课专心听讲,独立思考,积极参与讨论交流,按时完成作业。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敢于质疑,善于向老师、同学请教。孔子说,知之为知之是知也。要有孔子实事求是、不耻下问的学习态度。我相信只要踏实学习,每一个同学都能取得优异成绩。

同学们,这学期我们面临升学,还有两个月的学习时间,我们就升到更高的年级,因此,我们要珍惜时间,刻苦学习,为我们本年级的学习画上圆满的句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949 字

+ 加入清单

只有讲政治,才不会迷失方向、偏离轨道;只有顾大局,才不会陷入名利的束缚、搞以权谋私;只有守纪律,才不会办出格的事,甚至犯错误近段时间,我参加了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教育学习,认识到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重要道理,并且通过自查反思,“讲政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对于一名党员干部的重要性,我们要努力争做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模范。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大局意识。

讲政治、顾大局不仅仅等同于服从领导,不仅仅是讲原则、讲程序、懂规矩、守纪律,反之,仅仅满足于讲原则、讲程序、懂规矩、守纪律,也不一定能讲好政治、顾好大局。

如何讲政治、顾大局?我们经常说一句话:“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清醒的基幢。要做到很好的讲政治、顾大局,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基础为前提、为指导,不懂政治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知半解,就不可能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工作中就会不辩方向,缺乏政治敏感性。

当前胡-总-书-记的“三句话”是指导我们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当前及今后,只有认真学好“三句话”精神,做到学深、学透,了解、弄懂“三句话”思想的精髓,真正明白什么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才能认清发展方向,把握发展趋势,工作才有预见性,也才能抓住重点和关键。

同时在学习中,不能死搬硬套,教条理解,甚至断章取义。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善于分析。在把握理论精髓的前提下,运用所学理论创造性地指导工作,才能做到既讲政治,又兼顾大局。

二、加强自身修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作为一名现役干部要注重自身形象在群众中的影响,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上级领导保持一致,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有关规定,确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同时,要有责任感、事业心,竭尽全力做好当前工作,坚持淡泊名利,坚持秉公用权,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健康情趣,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时时刻刻做好表率,做一名群众信赖、支持、拥护的优秀干部。

作为一名现役军人,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事事、处处做到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严格遵守上级领导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心为公,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凡事三思而后行,带头做出表率。

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关键是要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必须贯彻到部队全面建设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纪律部的工作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24 字

+ 加入清单

新的学期开始了,对XX年取得的一定成果,我部保持平静的姿态,静静思索着本学期的工作计划。面对学校形成较好的校风和学风,我部一定会努力奋斗使之加以巩固和发展。能让我校学生勇于自律而使学习等各方面牛气冲天是我部的愿望和工作目标。

因此,我部综合学校各班级的情况,并结合本部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纪律检查工作

1、为了使同学们能更加有效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部成员每个星期一至五会在校门执勤进行检查(检查穿校服、戴胸卡、穿拖鞋的情况)

2、我部会对各班的晚自习进行检查(我部会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交学生科)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建设工作

首先在本星期开一次部门例会,让我部进行如何执勤的工作。每一段时间都要开一次部门内的例会,了解成员们的工作情况,并进行指导;加大部长与各成员的沟通空间,培养成员的工作责任心,调整工作态度,激起工作热情,及时总结活动和工作经验及不足之处。在这学期,学校要举行艺术节,我会尽量让成员们自己组织、开展工作、放开权限,给他们一个更大的锻炼能力的空间。

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

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在上学期期间,我部与一些部门有一定的交流和合作,但总体来说还不够。组织开展一些活动让部长与成员,部门与部门之间更了解。搞好各部门之间的协助,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若各部门需要帮忙的,我部一定会积极配合。

希望新学期我们会有新的成绩,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切实为大家服务,更好地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2024关于各行业工作失职检讨书1000字范文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764 字

+ 加入清单

您好!

您拍下我们多个宝贝,但因我们门市部没有货提供,无法给您宝贝,我在此深表歉意!!我当初打算在网上卖公司出口的仿真植物,我事先就准备了半年左右的时间,因为准备的时间过长,导致很多宝贝现在门市部已经卖出(一起这些宝贝是有的),所以您挑选的大多宝贝现在我们无法给您发货,这也是我没有想到的事,是我也不想发生的事情,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正在修正自己的问题,在此还希望您能给我们一次机会;

您拍下的99元货品,为什么我们无法再优惠些?因为我刚“入行”,很多方方面面考虑的还不周到,如宝贝价位定的太低(一般只在成本上加多几元),运输公司收费也不是很清楚,导致我们不挣钱,而且还有很多是亏本,如:我们的第一客户,买了价钱是15元的宝贝(成本13元),我们定的普通包裹是:5元,结果去邮局寄时才知道要买包装盒5元+运输费4元+回音卡1元+手续费1.5元=11.5元,这笔下来我们亏了4.5元,为了留住客人,亏我们也做了!您定的三个宝贝,我一共才有9元的利润空间,15元的普通包裹费,我们真的还很难保证足够我们的邮寄+包装费+其它这费、那费,所以我一直无法给您优惠的原因就在此,还希望您能谅解。

当时让您先拍下宝贝,我是真心的想同您做成生意(您要的那样多宝贝也是我们开张来比较大的单),我们非常的珍惜,我发誓绝对不是为了炒作,我也同门市部、厂里的仓库沟通,想让他们能帮我、帮您找到宝贝,找了有2天,最后还是没有找到它们,我也时刻盼望您上“旺旺”好给您一个交代,但总是没有看到您上线。

以上是我们对您的检讨,希望您能原谅我们这次犯的错,愿我们合作 愉快,我渴望您能给我们“好评”,您知道“好评”对我们店铺以后的命运非常重要,如这封检讨书还无法让您原谅我们,就算您给了我们“差评”我们绝对还是会给您“好评”的,因为从头到尾都是我们的错。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领导工作失职检讨书范文

范文类型:检讨书,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1099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各位领导以及各位同事:

大家好!

本人20xx年x月x日担任xx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

几月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同事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月以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级领导、同事汇报如下:

自工作以来一直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必然结果。经过最近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月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但近几月来,由于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而自己对单位的一切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各位同事对我的关怀和帮助在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但公司总体业绩不断下滑!同事之间感情不断在分支;在我本公司发生这些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对我的信任,愧对关心。

同时,在这段时间里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众所周知,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自己的工作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更加做好,更加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

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苗头,在此应该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

因此,通过这几个月的工作,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各位同事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此外,公司发生这种状况;我想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并且把工作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为所欲为的不良风气,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因此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通过近期总结,弥补自己的过错还为时不晚。因此,我请求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们公司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各位同事相信我。

总之,我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羞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也会努力成长为一个理智的人,一个理得心安的人,从过去的错误中学到智慧,不再单纯地懊悔。“经师易得,人师难求”,我会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与你们一起学得到更多的“智慧”,我们一起共同得到教诲和帮助,我倍感幸运和不胜感激!为创造更辉煌的明天!谢谢!!!!

检讨人:

20xx年x月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关于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796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政府法制办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8月29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了“严守党风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专题民主生活会。

市法制办党组成员参加了这次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智宇主持会议并代表党组作对照检查,党组成员聚焦严守党风党纪,严明党的纪律,对照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反思,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分别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每位党组成员表态,虚心接受会上所提意见,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会议全程充满着真实深刻、坦诚和谐的氛围,实现了谈问题、找差距、求进步的目标,达到了改进作风、凝心聚力的目的。

陈智宇同志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在会前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同志们开展了很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找的比较准、谈的比较深,达到了交心批评的目的,对于会上提出的问题,党组成员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领到位,整改落实。一是要切实加强学习,以学习为切入点解决好理想信

念动摇模糊的问题;二是要树立几种意识,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问题意识、底线意识和普通党员意识武装思想;三是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党组成员之间,领导与分管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同志与同志之间都需要主动协调,协同干好工作;四是突出抓好落实,尤其党组会和专题办公会提出的事项,一定要后续跟进,确保完成,实现目标;五是善于攻坚克难,目前面临的多项热点难点工作需要一致开动脑筋,加强研究,破解难题;六是要严格规范管理,我办目前管理工作整体很好,但仍有不规范之处,需要以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加强对党组、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苗头倾向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确保不出事才能干成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2024关于消防队纪律作风教育严以律己整顿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05 字

+ 加入清单

2019关于消防队纪律作风教育严以律己整顿自查报告

队按照大队的统一部署要求,进行自我剖析,查找在工作当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就此活动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1、思想观念方面大局意识不强。

具体表现在只关心自己负责的工作,没有顾全大局的意识,浅显的认为做好了本职工作就可以。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的认识到部队是一个团体,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必须紧紧团结在支部书记周围,必须要有大局意识,必须要有高屋建瓴,审时度势的敏锐洞察力,要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中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假如中队干部之间分工不同,各自忙于自己负责的工作,那么中队管理工作中就会出现盲区,有些自我约束性不强的战士就会抓住这些盲区,钻空子,打擦边球,长期下去,将不利于中队的管理。

2、工作作风方面表率作用不够明显。

具体表现在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上,存在拖、拉的现象,被动落实得多,主动落实的少。这一点我认为是工作的失职,是对自己、对领导、对组织的不负责任,这一点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于律己、加以改正。请领导和同志们在工作中监督提醒。

3、对部队管理教育、开展训练缺乏经验。

在中队的日常管理生活中,工作照搬照抄多,具体指导少,缺乏创新,工作效率不高。特别是在目前新战士下连队的情况下、管理工作力不从心,总想马上使中队各方面工作迅速步上正轨,但往往欲速则不达。再就是个人由于各种公差勤务较多,中队日常训练方面缺乏经验,组织训练方面还不够严密科学,这一点也是我在今后工作中亟需加强的方面。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不足。

在多数情况下,自己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没有拿起自我批评的武器去剖析自我,在工作总结中,往往对成绩谈得多,对自己工作肯定的多,自我评价还较好,对自己的不足、缺点讲的少,报喜不报忧,对某些工作上的失误从自身找原因少,对待同志开展批评也不够,尤其是耳闻目睹的不良行为不能大胆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缺乏勇气,批评他人同样缺乏勇气。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党性,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为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正确处理各种矛盾,认真对照自己,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态度等各方面认真自查,谦虚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揭短不怕丑”,切实找出问题和不足,切实找到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所在,及时“对症下药”,切实改变过去存在的一些陋习、缺点和不足,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有一个较大的变化。

2、改进作风,敬业务实。时刻牢记党和消防部队的宗旨,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官兵的期望,去掉官气、骄气,杜绝形式主义,认认真真地把工作当事业干,实实在在的加强对部队的管理教育和执勤训练上下功夫。抓管理,强纪律,坚决杜绝和避免各种事故及违纪行为的发生,为献身消防事业、保卫一方平安作出自己应由的贡献。

以上是我的个人剖析,是否准确实际,真诚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诚恳的接受批评与监督,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让组织放心,让官兵满意的基层干部。

针对以上两方面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深刻感受到了自己的差距,下步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大队党委的要求,深刻领会纪律作风整顿的内涵,切实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本着对大队、对中队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到日常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大队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作风纪律整顿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638 字

+ 加入清单

按照县委、县政府《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为加强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使党员干部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全身心地投入到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中去,努力实现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及时召开了由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认真学习纪律作风整顿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搞好动员,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整顿方案,将这次纪律作风整顿的好处、目的和要求全部宣传到了每一位职工。保证了我局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整顿活动中,我局紧紧围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劳动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敢于碰硬,提出了“强化管理、改善作风”的整顿思路,明确了整顿解决的重点问题。要求全局上下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股所、局属各单位的特点,抓住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有步骤地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为了使作风整顿活动不走过场,确实起到鞭策干部职工的作用,我局在结合县委、县政府纪律作风整顿主要资料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此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来学习。

在第一阶段,讲学习分为三步来进行,一是制定了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此次活动的日程和学习资料;二是加强了对各个学习小组学习状况的的检查,确保了在学习过程中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的现象出现;三是我局将这次活动分为了集中学习、个人学习和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在学习中,透过对中、省、市、县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的学习,首先坚定了政治道具观念和投身本职工作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

在第二阶段,按照纪律作风整顿的安排,我局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针对文件精神,重点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了班子包单位活动,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二是要求每个职工用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全体会议上全面剖析,着重查找自我当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的原因。在整顿中,我局针对不一样的对象提出不一样的问题,启发大家寻求正确的答案和解决的办法。对一般同志我们提出:在纪律作风整顿中,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你能尊重年轻的领导吗?你的工作尽到岗位职责了吗等?对同级干部之间我们提出:你能作到相互理解和支持吗?你有没有协调好正副职之间的工作关系等?整顿工作采取三先三后,即查摆问题先机关后基层、先领导后职工、先单位后个人。对查摆的问题我们严格作到“五不”,即不上纲、不上线、不扣帽、不抓辫、不徇私。做到既背靠背又应对面。所谓“背靠背”,就是不准讨论,不准抄袭,要敢于讲真话,说实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自我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所谓“应对面”,就是大会发言,一人讲,众人听,是非曲直大家评判。透过查摆,存在的普遍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作风纪律问题、个人素质问题等。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采取边学习、边教育、边沟通、边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推动整顿效果。三是每人透过自查,写出了深刻的学习心得体会和整改措施。这些措施的提出,将有力的促进财政工作的开展。会后,大家还深刻分析了我局开拓创新方面的问题,影响创新的主要障碍以及下一步开拓创新的推荐。

第三阶段,透过认真查找,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财政系统主要查摆出以下几方面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具体体此刻工作上还沿用老套路、老办法,缺乏创造性,有些部门领导在其位不谋其政,发展思路不宽,关键是想不想、干不干、会不会干的问题。解决这类问题要敢于介入新的矛盾,要善于采取新的措施,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都要做到与时俱进。

2、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我们有些同志工作干劲不足,被动消极因素时有发生,思想上不求上进,只想过太平日子、当太平官,满足现状,平庸度日,遇到困难就绕道走,还有个别部门和个别同志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头脑中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意识淡薄,本位主义思想严重。

3、机关作风松弛,纪律观念不强。个别同志在思想上要求不严,自由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4、协调配合不够,大局观念不强

部门之间配合不默契,有本位主义,思考、处理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形式主义作风实有出现,工作不够主动,协调意识较差。

透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各股所、局属各单位把这些意见和推荐整理后及时上报了局领导,为下一步财政工作带给了很好的决策参考。结合整顿实际,制定本改善措施,建立了加强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促进财政工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

1、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县委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总结思想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自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状况,群众路线、工作作风、维护团结状况。透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查找班子内部和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统一思想,提高素质,增进团结,提高党员队伍和班子战斗力。

2、解放思想观念,抓住经济跨越式发展开展工作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xx大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抓住“经济跨越发展年”这一良好契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机遇意识、职责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我们每一个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认清自我肩负的职责,尽职尽责,埋头实干。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体制、创新的政策和创新的措施来统领各项工作,把创新贯穿于“新泾阳”建设的始终。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潜力,在错综复杂的困难面前,善于打破陈规,透过理性思维,寻找创新的突破口。弘扬敢为人先、勇于进取的精神,克服求稳怕变思想,不断拿出新思路,培育新成果,开创新局面,营造一个上下一心、集思广益、努力创新的浓郁氛围。

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职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禁止参与*、封建迷信及各种赌博活动。工作时光不准聚集聊天,不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接人待事使用礼貌礼貌语言。下乡下企业办公要做到“三个不准”:不准在被检查单位吃饭、不准借工作之便索要钱物、不准向如何生产经营单位推销物品。要做到“三个到位”:宣传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遇突发事件务必及时向领导汇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大学寝室长失职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975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老师:

您好!

对于今天被学校组织没收了违禁物品一事,我感到万分的惭愧。学校一再强调遵守校纪校规,老师也时刻提醒我们,尤其是不要私用电器这方面。为此,我必须做出深刻的检讨。

今天下午,学校保卫处对宿舍楼进行了安全检查,我们寝室的电水壶被没收了。当老师拿走水壶时,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除了担心、害怕,更多的是深深的懊恼与后悔。作为学生,不触犯校规,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事是最基本的责任与义务。作为预备党员,在学习、生活中起带头模范作用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作为寝室长,我更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想想这些,更加觉得羞愧万分,我犯了最基本的错误,更不要说起带头作用了。

我这次违反纪律的错误行为,首先是自己的思想、纪律意识太过薄弱。在做出错误行为之前完全没有清楚认识到自己所作所为将产生的不良后果,以为这种随波逐流的做法是一种无关紧要的行为,却不知就是这种错误的想法给学校,更是给老师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与影响。

其次,我觉得我对自己的纪律要求不严格,各方面的约束能力还有所欠缺,安全观念也很薄弱。学校制定的校纪校规,老师的三令五申无非都是从我们学生的角度出发,想为我们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一旦脱离学校、老师的监督管理,大肆使用违禁电器,后果将不堪设想。

由于自身的种.种不全面的错误意识,导致了这次事件的发生。我们的行为不仅给我们自己带来了麻烦,在同学中也会造成不良影响,还会产生安全隐患,也破坏了老师的管理制度,更是伤害了老师对我们的期望与信任。

在此,我真的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我知道我必须为自己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承担责任。我会以这次的错误行为作为警示,时时反省、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同学、老师的监督。

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今后,我必须进一步深刻学习各种规范纪律,查找自己思想以及行为上的不足。更要对自己的言行举止做严格要求,加强自己的规范纪律意识,遵守校纪校规,绝不违反。

通过这份检讨,我会让自己牢记老师的教诲,让自己时刻敲响警钟。希望老师能认可我的悔过态度,对于这一切我将继续深刻反省,希望老师能够我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我们能保证今后绝不再犯。今后,我会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会相互督促,不会再让老师以及学校的各位领导失望,不会再做出任何给年级抹黑的行为。请老师相信并监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班级纪律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342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年级的增长,我们的个子逐渐长高了,但我们班的纪律却越来越差了。来班里上课的老师们,都说我们班的纪律不如以前了。因此,我想对同学们提出几个建议如下:

1、增强集体荣誉感,有上进、要强的信念。

2、要有个人自律性,控制住自己不要在课堂上乱说话。

3、写下提示语,提醒大家不要说话。

4、每一竖行可以分为一个小组,每个小组选出一个纪律组长。由纪律组长把组员说话的次数、人数用写正安的方法记录下来。哪一组说话的次数和人数最少,就被评为每日最佳纪律小组。奖励一朵小红花。一周下来,哪一组积攒的红花最多,就被评为最佳纪律小组。

做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讲文明、懂礼貌,不要让老师们对我们指指点点。我们班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我相信,只要我们管住自己、管好自己,我们的班级一定是最优秀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思想汇报有关党的纪律和美德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56 字

+ 加入清单

敬爱的党组织:

我还清楚地记得,在那个繁花盛开的五月,大地无情的一颤,吞噬了多少微笑和幸福。但在震后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内,我们敬爱的温迈着他那蹒跚的步伐在第一时间抵达重灾现场,用镇定而亲切的声音传达着党和国家对灾民们的重视与关怀!

一转眼,岁月已在记忆的年轮上留下了两圈深深的印记,然而无情的天灾却再次在善良的中国人心中划破了一道难以愈合的伤口!青海玉树的7.1级大地震,无疑又一次生灵涂炭,让无数家庭破裂,孩子无家可归。凝视着照片上那一双双绝望且迷茫的眼睛,我真想大声质问苍天:“您难道不会心痛吗?” 依旧是那张熟悉慈祥的面孔,温代表着我们伟大的党和强盛的国家,出现在满目疮痍的土地上,为当地人民带去了春风般的温暖!他那瘦小却精干的身骨,那痛心却坚强的眼神,那哽咽却铿锵的声音,反映出党和国家的搜救队伍将会不惜一切代价和时间赛跑的决心!“抗震救灾第一位的工作是救人。”是的,温的这句话,真正体现出“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的我党宗旨。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先进的党的带领下,一切痛苦和灾难终会离我们远去。在不久的将来,那布满断壁残垣的土地上,也一定会再次出现一栋栋摩天大楼!

看着那支离破碎的土地,灾民们苦涩酸楚的泪水触动着我的心灵。是的,虽然你我相隔千里,但是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人!

于是,我看见了献血车外排着的看不见尾的大学生献血队伍,校园捐款箱内数不清的学子爱心,无数师生对灾区投去的关注目光„„这些都让我受到了深深的震撼和感动。我相信,社会上有如此多的拥有进步思想的大学生,祖国的未来必定是一片光明!所以,就让我们继续紧跟党和国家的前进步伐,把我们的爱心凝聚成强大的力量,为那些饱受灾难摧残的同胞们送去祝福和慰问,让“爱”与“关怀”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我们手上永远薪火相传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纪律教育会议发言讲话稿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5056 字

+ 加入清单

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冬日的阳光格外明媚,而我们的心情却比较沉重,我们在这里举行纪律教育大会,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给予名违纪学生纪律处分;二是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纪律教育。其目的是表明我们从严治校,严格管理的决心;同时希望广大同学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培养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的良好习惯,人人争做文明、守纪的一中人。

下面,结合我校的实际,就学生管理工作讲三个问题。

一、增强规则意识,争做文明高尚的现代中学生

同学们都知道这样一俗语,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社会上各行各业,只要是涉及到人的组织或群体,都有相应的行为规则和规章制度,洪水没有堤坝的约束,它将冲毁家园;牛马没有缰绳的约束,它会踏坏不少庄稼;车辆没有交通规则的约束,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学生没有纪律的约束,他将成为社会的危险品,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如果不加控制就如同高速行驶的汽车没有方向盘的控制,那将是极其危险的。学校是社会的一部,学校的纪律规章对全体师生都具有广泛的约束力,学校纪律是学生能更好地完成学业的保障,试想如果一个班级,一个学校没有纪律,那会是一种怎样的状况。培养同学们的纪律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能为每个同学今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保证我们每一位同学健康快乐成长,构建文明和谐和校园。

然而,当前我校同学们的纪律现状如何呢?让我们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部分学生的一些典型事件吧:经常迟到、经常旷课、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赌博、谈恋爱、打架斗殴、沉迷网吧、无理顶撞老师,该上课不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忘了自我的身份和本职,该睡觉不睡,而是吵闹、赌博、深夜上网;同学之间有了矛盾就运用武力来解决,自己解决不了,就请他人,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你能相信这是发生在学校的事吗?我对这些现象的发生深感痛心!我相信你的父母对你的表现也是失望的。同学们,还记得当初父母牵着你的小手把你送入学堂的情景吗?那寄托着父母乃至全家人的希望,你理解吗?还记得你踏入一中大门时心中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吗?还记得上学时父母的叮咛和放学回家的问这问那的情节吗?如今的你做得怎样呢?扪心自问,你有没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先不说父母对你们的期盼,老师对你们的希望,我想问问同学们,你高中毕业走上社会后准备干什么?答案会是不一样的,但你要清楚,无论你从事什么职业,你绝对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吧?这就是说规则到处存在,规则你必须遵守!你是社会的一员,你就逃不出社会规则的约束,你是学生,你就必须遵守学校纪律!

(一)规则意识,是国家民族和社会的需要

有一则广为流传的笑话,说的是我国的一位留学生在国外学习时,交了一个外国女朋友。在带着女朋友开车逛街时,他为了显示自己的机警聪明,又超速又闯红灯又不系安全带又不按规定线路行车。逛完街回来,女朋友就和他拜拜了。因为外国女朋友认为,不遵守规则的人是不值得信赖的。后来,这个留学生回到国内又交了一个女朋友,又带着女朋友开车逛街。这次,他汲取在国外的教训,不超速不闯红灯又系好安全带又按规定线路行车。不料,逛完街回来,中国的女朋友依然和他拜拜了。因为中国的这位女朋友认为,只会循规蹈矩的人没有什么大出息,是不值得托付终身的。

故事1、国际航班,遇寒流飞机上下颠簸,行李翻落,乘客冲撞严重。迫降后,飞机上乘客数百人,死亡几十人,中国人占80%。原因:中国人不系安全带。

故事2、智利,船沉大海,11人溺水身亡,8人为中国人,不会游泳,不会自救。

故事3、中代表团去德国访问,一小酒店用饭,看到酒瓶非常精致,想收藏,欲买不卖,没处上税,违法行为,遭拒绝。

故事4、中、德合资企业,德方质检员,认真,要求严格,中方产品不合格,贿赂之,蒙混过关,货到德国,不合格,全退回,双倍赔偿。德方质检员被解雇。

故事5、20xx年,国内一中学,与新加坡国家优秀中学生交流,该学生因早餐吃油条,包装纸扔在地上,被遣送回国。

这几则故事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国人的规则意识是何等淡薄,不遵守规则的后果由此也可见一斑。规则代表着有序、文明,代表着品质。

(二)规则意识,是你们的未来对现在的需要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事实上,那些无所事事、不求上进的学生,缺乏长远的打算,放任自己的野性,如果没有校规校纪对他的约束,一旦流入社会,必然会跌跟头、撞南墙。到那时再痛心疾首,悔不当初已经为时已晚,于事无补,如果以这样的代价换取自己的成熟和觉醒,我觉得成本太高。

自由散漫、无视纪律的恶习即使是没有发展到违法犯罪的地步,对自己生活的影响也是极大的。我读研究生的时候有个关系特别好的同学,姓陈,他是从芜湖市农业发展银行考来的,人特别好,就是有个小毛病特爱迟到,毕业前有机会去到了中国银监会实习,本来留在那里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但是在2个月的实习中迟到了5次,其中三次在电梯里碰到了银监会的同一个副主席,结果在决定他的去留的时候,这位副主席说了一句话,不太守规矩,结果可想而知。联想集团大家应该都知道,是我国最大的pc生产商,公司员工的待遇非常好,该公司录用员工有个规定:留长发的不要,有纹身的不要,耳朵上有钉孔的不要,身体有烟头烫痕的不要!

看看我们的仪容仪表:

(三)规则意识不仅包括关于规则的知识,更包括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

我们每个人都要认识到:规则不是束缚人们手脚的绳索,是引导他们进入文明世界的途径。充分的自由来自严格的自律。养成规则意识的最终体现就是在无人坚守的情况,也能遵守,转变成为人内在的一种驱动力。

我读到过一篇文章,我国的一位外贸官员,身在国外,有一次去厕所,出得门来,被一年轻女士拦住,询问他可曾见到一个小男孩在厕所里,她说儿子进厕所很久了,还没有出来。外贸官员想起,他刚才确实听到厕所里有敲击声,他折回头循声找去,看见男孩在修理水箱拉杆,因为拉杆突然失灵,冲不下水。男孩认为,自己用过厕所如果不冲干净,对不起下一个用厕的人,也有失自己的尊严,这就是规则意识。

社会是一个整体,人与人之间遵守规则,会使生活变得愉快、和谐和安定。

作为高中的学生,已经具有了明辨是非、深刻思考的能力,要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没有自我约束能力的高中生是不合格的高中生,是没有前途的高中生。我希望同学们不要只靠老师的约束,而是靠自己的自律、自强。

同学们要经常自我教育,经常反省自己的行为好不好,自我教育是一个受益终生良好习惯。自我教育有三种层次:第一种,自我教育好的学生,他们根本不用老师去管教,他们的进步靠的是自己。他们是前途无量的学生。我现在任教的高二、19班,自我反省和自我教育的比较好。再一种是,要靠别人管教的学生,他们在老师的教育管理下行为规范、成绩较好,虽然大错不犯,但一生会平平庸庸。最后一种是,不知道自我教育,又不能够听从老师的管理,他们会无法在学校立足,他们也会无法在社会立足,一生一事无成。我希望同学要及时反省自己的行为,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及时提高自我教育的效果。

播种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种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由无数的行为所构成的,行为优秀不是优秀,习惯优秀才是真正优秀。一两个顶尖的优秀行为也抵不上一个优秀习惯。行为优秀是暂时的、偶然的、孤立的,缺乏后继性,只有习惯优秀才会为行为优秀提供制度性的保障。

何为习惯?习惯,就是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或看法。一件事物见得多了,看得久了,就变得自然而普遍了。习惯成自然,而习惯一旦成自然,要想改变它不是一件容易事。

(四)规则意识必须做到违规受罚

据广州日报报道,美国德克萨斯州一名中学生在课堂上对老师出言不逊,付出637美元代价。事情起因:去年10月6日在课堂上对教师莱娜使用不敬语言。事情处理:学生被带至校长办公室,校方向她开具340美元罚单;学生不服,辩称自己无罪;告上法庭,法院裁定其需缴纳罚金。事情结果:该名学生总共承担合计637美元的罚款,她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没那么多钱。为此,她自己要在餐馆打工挣钱还债。

美国学校的严厉规则大可商榷,但其执行规则的严肃,却值得学习与借鉴。规定既已制订,就必须执行,校方根据事实,严肃地按规定对学生作出处理,学生本人承担罚款,要用自己的劳动还债,而不是其家长代为其交罚款。

这个学期,我们开始实施《青龙一中严重违纪处分条例》,《青龙一中学生日常行为量化考评细则》,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培养同学们良好的习惯。

我想对刚刚受到纪律处分的同学说一句话,对你们的处分,我感到十分痛心,说实在话,每次在对学生进行处分的时候,作为一个德育校长,心情是那样的沉重,因为你们那一个都是我们的学生,我多么希望我校的每位同学都能让我多宣读几次表彰决定,而少宣布甚至不宣布这样的处分决定,但不行啊,还是有同学顶风违纪,他们置学校的规章制度与不顾,做出了与一个中学生完全相悖的行为,他们的错误行为,让老师痛心,让家长难过,让社会担心。今天有四名同学是因为违纪累计超过了24分被劝退了,这四位同学都应为参与打架而被扣16分或18分,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不思悔改,继续违纪,还很嚣张。

任何无耻的行为都将遭受无情的处理。今后的一中绝不容忍胡作非为的学生。

二、成才要先成人,求知要先修德。

中学时代是人生的分水岭,在这一阶段,你可能成为英才,走向成功;也可能成不了才,误入歧途。俗话说得好,先成人,后成才。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仅仅有点成绩、有点才能还不够,还必须拥有美好的品德、高尚的情操,才能拥有光明的前途。因此,我们要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行为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希望每位同学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识自己、塑造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注重讲究礼仪、礼节、礼貌,把握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细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真切地希望每个同学做到诚实、忠实、务实,盼望每个同学在家做个好子女,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让中学生活成为我们人生中精彩的一页!

三、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安全重于泰山,重在自我保护。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我们不得不再次提到安全这个问题。因为安全问题还没有引起我们同学的重视,血淋淋的事实一再向我们敲响警钟。

同学们,生命是世上最宝贵的,当我们还幼小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那么现在,当我们长大了,离开了父母靠谁来呵护我们的生命?得靠自己!因此,我们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一举一动想到安全,不能让我们的行为有任何闪失,不能让我们的身体受到任何伤害。具体要求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要注意交通安全。要求大家在来回学校路上骑车要靠右行,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在公路上骑飞车,不并行骑车,不放开手骑车。乘车时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上车后不推推搡搡,不将头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车停稳;过马路时要先观察两边车辆情况。走读生学生来校晚自习后要结伴回家;道路偏僻的要求家长接送。

2、要注意消防安全。在我们日常生活里,天天都离不开火和电,但如果使用管理不好,会发生火灾,影响人们的生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所以重视消防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各班要加强对教室和宿舍的安全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不吸烟,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

3、要注意饮食安全。懂得食品卫生常识,自觉防止食物中毒,识别污染、变质、有毒等食品,注意个人卫生,保证人身安全。在购买袋装食品时,要看包装是否完好,看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不购买三无食品;正餐吃饱,课间不外出购买零食,注意饮食卫生等;同时,注意不要暴饮暴食。

4、要注意教室和宿舍的安全。学校明令不准学生私自使用用电器,要求大家发现电器损坏后不要擅自修理,应向老师和学校报告,请专人修理。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准在楼梯、过道上追逐打闹,不许坐在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严禁将火种带进宿舍和教室;严禁在宿舍床铺上翻上爬下地打闹;刮风下雨要及时关好门窗;防止玻璃坠落伤人。

5、要注意各种活动安全。上体育课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注意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课外活动严禁追逐打闹或进入危险区域。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原因在于,集小善则为大善,集小恶则成大恶。古往今来,成大事者往往是从小事做起的。同学们,让我们从捡起身边的一片纸屑开始,从梳理好自己的头发开始,从送给师长一句真诚的问候开始,培养良好的习惯,铸就优良的品格,形成文明的风尚。我相信我们一定能以这次纪律教育大会为契机,共同把校园文明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失职检讨书范文参考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453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公司领导:

身为一名工作x年的财务人员,本职工作性质所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确保好资金安全,财务工作也是一份须要非常严肃认真对待的工作。而这一次我的错误,充分暴露出我在工作上存在的现金管理意识不强、对管理制度的认识不够与危机预判能力不到位等不足与缺点。

如今,犯下了如此严重的失职错误,除认错反省之外,我必须做出深刻改正:

第一,重新审视工作当中存在不符合制度规范的一切行为,切实加以纠正。重新认真学习一遍《公司财务工作规则》,牢记规则,今后势必妥善保管资金,每次离岗务必将资金锁进保险柜。

第二,从此次错误当中深刻吸取教训,时时铭记在心,自己反思错误细节,最大程度上避免今后发生同类错误。

第三,通过此次错误严肃正视自身工作行为,吃一堑长一智,提供自身工作危机意识。在每一步工作做到有足够危机预判,尽己所能避免工作错误的发生。

现在,面对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我内心十分痛苦与纠结。我十分希望警方能够早些破案,让公司遭受的损失越小越好。

此次错误之后,我深感对不起领导,我将努力改正不足,尽最大努力为公司做出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