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购销合同书范本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的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已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 交货地点:到甲方工地
2、 供货起止时间:从 年 月 日 起 年 月 日止
二、供货单价:
沙 每立方80元
石子 每立方60元
石粉 每立方60元
沙砖 每车
*1、单次送工地未超过10立方,应每立方增加2、若沙石材料价格有所浮动,双方另行协商。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乙方送达工地的沙石应与甲方所要求的一致。如有质量问题,经双方确定不合格后,
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在 2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2、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送货单交由甲方验收人员签字,并作为乙方以后结算依据。
四、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及卸车,包含送到工地的过路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材料款结算以一个月周期为限。乙方提供有效材料帮助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将结算款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六、其他条款: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的提货交甲方,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共同供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分货款的10%作违约金。
3、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所签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5、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 (签字)乙方: (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树苗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樟子松苗,苗高1.5米;桧柏苗,苗高1.5米。
2.樟子松苗,每株100元;桧柏苗,每株200元。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
1.产品的数量:樟子松苗二万株,桧柏苗一万株。
第三条 苗木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苗木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第五条 苗木的交(提)货期限 :乙方应当在20xx年5月8日前向甲方交货。
第六条 苗木货款的结算
1.苗木总价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整。樟子松苗二百万元整;桧柏苗二百万元整。
2.苗木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苗木到货后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验收。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苗木的品种、规格不合规定,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苗木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苗木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名牌女装区域经销代理合同书
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销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共同开发市场,拓展销售渠道,互利互惠,平等诚信合作的原则,特签订以下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品牌区域
二、代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本产品人民币万元以上
四、优惠政策
1、价格按甲方统一的价格出货
2、甲方对产品价格调整以书面通知或传真
3、乙方不得低于进货价出售该产品
五、回款政策以及返利政策全年完成任务的并于年底货款全部结清者返利2%,以货物形式返还。
六、结款方式原则上款到发货,或货运代收货款。
七、售后服务以及退换货处理
1、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认为损坏或不在保修范围的,原则给予维修,只收材料费用。
2、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以退换。所有的产品退换,外观不得有划痕,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准。3自行拆装,拼装,内部零件缺损,更换后的产品,概不予退换。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篇4:空调购销合同
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空调机组签定以下合同。
一、双方确认的机组,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xx年9月21日前
2、交货地点:成都市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4、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损坏及缺损
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
合同订立后支付设备定金,即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乙方应在20xx年9月21日前将全部设备交付给甲方。经甲方验收清点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设备款,即人民币:4668080.00元(大写:肆佰陆拾陆万捌仟零捌拾元整),转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余怀亮;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分行金河支行顺江路分理处;账户号:4340 6138 1092 0851)。甲方的清点验收并不代表甲方对本合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牌等的确认(本公司购买设备是全额付款)。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所有产品均需达到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要求,均为原厂生产,且未经使用。设备质量问题按厂家三包规定执行。
五、保修期:
1、货物验收完毕后,乙方为甲方办妥有关保修手续,并将空调的随机保修卡交于甲方,保修期从发票开具之日(即本工程全部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保修期过后售后服务,详细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3、设备保修按生产厂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付款或乙方延迟交货的(除不可抗力外),应向对方支付每个履约期应付款项0.5%/每天的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总款项的5%。延迟日数超过15天的,守约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合同总金额为最终金额,甲方不再承担额外费用(除图纸外需增加变动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区域代理合同
甲方(出品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 系列产品的专营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 省 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定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 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 万元。(乙方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
2、保证金的返还
(1) 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3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
(2) 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
(1) 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 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 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4) 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 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 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
(7) 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8) 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 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
1、 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 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将由彭氏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
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 的产品 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 ,20_年销售目标详见附件1:《财务年度销售任务》
(二 )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同城或异地)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关于甲方品牌商品的)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如乙方违返上述1至5条中的任意一条一次,甲方提出书面批评一次,连续二次者则全国会议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者则甲方有权撤销该系列产品经销权,情节严重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权。
(四)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30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五)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关于甲方品牌商品)与丙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商互动(如:培训、市场调研等)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一)提前告之:如贵司调整货物需提前将退货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我司商务科,经商务科科长审核签名回传后方可退货,否则我司将拒绝收货。
(二)帐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三)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四)退换货比例: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货,非季节性产品退货请将终端物料一并返回;
3.质量问题及破损产品退货:如有质量问题,贵司需提前与我司客户服务部沟通备案,并于1个月之内返回;
4.空瓶、半瓶、破损的退货:退回至公司的产品包装需完好无损(质量问题产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产品己被使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严重破损的,我司拒绝接受;
5.退换货期限:调整货物必须在以出厂日期为标准1年之内的货物;(洗涤品除外)
6.享受特殊政策产品:凡享受过特殊政策,特价的产品,公司概不予退货;
7.退货装箱要求:贵司在退货过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产品需装在同一个箱子,同时需电脑打印各装箱清单及汇总表,破损产品需单独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无法清点产品,我司将不负责;
8.收货电话及地址:
十、其他规定
1、 按月对帐
乙方每月15日前应与甲方核对上个月的帐目。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的对帐单与乙方不同,应在收到对帐单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对清,过期将以甲方帐目为准。
2、 按月报《进销存报表》
每月的5日前,乙方应将上个月的《进销存报表》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上报甲方商务科。如不报报表的,每发生一次将扣除2%的市场保证金。这样便于甲方能准切掌握全国各地库存情况,并根据库存总量安排生产计划,以尽可能减少断货现象,并能给予乙方正确的进货指导。
3、销售团队要求:乙方品牌独立销售团队按年任务每20万元配制销售人员一名,同时每月12月5日传真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岗位名称至柏氏品牌商务科,如当月少一名则扣20_元/人,在财务的每月15日兑帐单中体现,人员未配齐,每月均按20_元/人/月的标准扣除,人员补齐后亦不冲回。
十一、相关处罚约定
a)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不依期执行合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b)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加以检查,对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甲方将下达不同级别的整改通知书,分别为二级警告——代表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一级警告——代表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
c)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销售甲方品牌假冒或仿冒产品
(2) 乙方破产及财务清算
(3) 乙方信誉度下降
(4) 乙方低价倾销
(5) 乙方恶意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6) 乙方连续90天未向甲方进货回款
(7) 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受损
(8) 乙方在一个财务年度内累计发生5次不良记录。
十二、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的处理约定
(一) 合同解除
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或解除或合同双方自愿或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时,由双方签定书面《代理关系解除协议》;《代理关系解除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关系正式解除;若在上述代理关系解除条件出现后,双方未就签定前述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则甲方单方发出《代理关系解除通知书》之日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关系正式解除。代理关系解除后,双方立即进入以下程序。
(二) 代理关系解除后相关问题的处理约定
1、 市场交接
(1)移交客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区域内所有加盟(包含所有加盟方式)店及与乙方曾有代理品牌供货往来的经营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客户”)详细资料(包含客户信息、往来合同、档案及客户市场保证金的结算明细等),便于市场的顺利交接;
(2) 移交专柜: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甲方配送给乙方及加盟店的的形象专柜的详细清单和信息;
(3) 移交往来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与客户之间往来货物(产品及助销促销品)及货款结算清单,相关货物及货款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①如客户欠乙方货款,则由乙方自行向客户追讨;②如乙方欠客户货物,包括乙方缺货未向客户供货或客户参加促销活动在乙方帐本上尚有余款,则乙方先以其现有库存向客户补齐欠货,若乙方现有库存不足以补齐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补齐,乙方应列出清单,将帐面余额的85%汇入甲方帐户,由甲方直接给客户偿还货物。
2、点货验货
(1)乙方自行清点现存所有产品及助销促销品(以下简称“货品”),并向甲方提供现存货品清单;
(2)甲方代表现场核验乙方处现存的货品,核验完成后由甲方代表和乙方共同书面确认乙方处实际库存的可退货品清单,并将签字确认过的货品清单传真至甲方;
(3)如甲方不派驻代表,则乙方自行清点现存所有货品,并制作现存货品清单传真至甲方;
3、货款结算
(1)甲方在收到上述货品清单后,对乙方账户余额进行结算并根据上述各步处理结果制作结算确认书,确认书中包含:乙方与各客户往来结算情况、退货款项、乙方账面余额、返利、奖励核算情况,该确认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确认书签订后,乙方负责将确认的货品清单上所列货品运送至当地货运站,并配合甲方代表办理完成发货手续发往甲方总部或其他甲方指定地点;如甲方未派驻代表,则乙方直接将上述货品发往甲方指定地点,并将发货单传真至甲方;
(3)发货手续完成或甲方收到发货单后,甲方将确认书上所确认的应付款项一次性汇入乙方账户。
4、保证金的结算
保证金于上述结算程序完成3个月后,在乙方不违反下列各条的情况下,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1) 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上述退货清算;
(2) 乙方配合甲方顺利进行代理区域内市场的交接;
(3)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与客户之间往来货品及货款结算报告真实,无任何隐瞒;
(4) 乙方无任何损害、贬低代理区域内甲方新指定代理商的行为;
(5) 乙方无发布、散播任何对甲方及甲方品牌不利的各种言论;
(6) 乙方无违反本合同和其他双方书面约定关于保证金条款的行为;
(7) 乙方无导致甲方损失的其他不当行为。
上述各条乙方如有违反则甲方不予返还保证金,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而保证金不足以偿付的,甲方当有权就不足部分进行追偿;
5、形象专柜的处理
(1)对于甲方配送给各加盟店的形象专柜,乙方应保证该柜台存在且能正常使用。该加盟店继续经营甲方品牌的,可继续使用柜台,同时该加盟店归入甲方统一管理或归入甲方新指定的代理商管理;
(2) 如甲方派出代表全权处理本条所涉相关事宜,则甲方将出具授权书,该代表将有权代表甲方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3)不论何种形式解除代理关系,若乙方未按照上述程序与甲方签订《代理关系解除协议》和进行上述各项退货清算、市场交接相关事宜,则甲方将不予结算乙方账面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和对乙方进行退、换货,同时乙方如有不当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当有权利进行追偿;
十三、开样产品的规定
20_年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销量免费提供乙方开样产品用于市场支持。乙方可根据市场特性将开样产品免费赠送到终端店。但乙方不得将开样产品计价销售给终端店,如发现计价销售者,甲方将按照乙方的开样品销售的同等价格收取乙方罚款。
十四、防伪标的规定
乙方的所有货品发出之前必须贴防伪标,此防伪标方便各省客户内部监控终端客户之间货源动向;监督机制:
1、将会随机抽查市场上的产品是否贴标;
2、客户与客户之间可以互查,举报者有奖;
奖惩机制:
1、举报一次,情况属实奖励举报方试用装1000瓶,被举报方记过一次,扣现金500元/次;
2、如果发现三次以上不贴防伪标贴者,将提出严重警告,履次再犯者则停止发货并扣除5%的市场保证金;
十五、甲乙双方应遵守商业道德,严守产品价格、折扣等,不外泄商业机密,且乙方严格遵守执行甲方规定的各类产品的零售价。
十六、共同遵守
1、本合同期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有意续约,乙方有优先权。
2、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若出现违约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而解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签约地为甲方所在地。
十七、本合同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共同执行。对不能叙述清楚的,即可签定附件加以补充和完善。
十八、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
十九、未尽事宜或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二十、其他约定: 附件1:《财务年度销售任务》
二十一、协议起始时间: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二十二、协议双方签章处: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篇6:最新购销合同标准文本_合同范本
合同一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年 月 日订
合同二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
年 月 日
篇7:家具购销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约地点:广东省市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买方:(甲方)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卖方:(乙方)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项目编号:)项目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的要求,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及附件:
12货物描述及附件说明:
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家具及相关服务,本合同中家具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等有关描述详见合同附件:报价明细表。
二、标的:
合同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定金款: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大写:)于支付;
32合同余款: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大写:)于甲方支付;
33以上款项均以方式(转账支票、现金、电汇)支付,所有款项均按乙方规范名称支付。
电汇和支票应填写乙方单位名和开票日期,所有款项均由乙方书面指定的财务人员(非业务经办人)收取,未经书面确认,甲方不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本条款约定而造成损失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4报价含安装费(甲方只提供差旅费),含40元米布艺款。
35取费用)。
四、交货及验收:
41交货地点:
42
43交收货期:。
44甲方应在乙方到货后签收),逾期天以上未予签收,视为乙方已按全数交货;
45交货安装场地:为保证安装质量和工期等,由乙方负责代办物流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46验收按第五条有关规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7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应提出书面异议,列明不合格的项目、数量及处理建议,对于验收后经双方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
五、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51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必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需方要求;
5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确认产品款式(包括材质、造型、色号、面料)、规格、数量、质量进行生产,生产物料不含人体有害物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否则乙方承担第三方给予甲方的违约责任;
53甲方对家具功能设计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双方设计人员技术交底的要求制造,使家具满足技术交底的要求;
54由乙方提供设计的定做产品或异形产品,应符合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描述。甲方未予图纸等技术性确认的,按乙方设计标准生产。
55对于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甲方只提供差旅费),经三次以上不能修复或双方确认无法修复时,乙方予以更换。对于甲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拆迁、搬移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只收取材料费。乙方应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双方责任:
61乙方所交付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视家具具体情况
予以修理或更换,并自行承担因修理、更换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62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与累
计延误天数相乘得之款项目赔偿需方,关承担连带损失。
如大量产品质量均达不到供货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货款。
如出现退货情况,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未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
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4乙方在家具安装过程中,如家具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遗失,由乙方免费负责维
修或按本合同要求免费重新制作。
七、免责条款:
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
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
八、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裁决或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保修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
合同执行
期内,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经双方单位盖章或双方代表签字后与合同一并生效。
自合同签订后,为方便高效工作,凡是关于产品设计、颜色、规格、款式以及关于送货安装及付款通知等有关需甲方书面确认的事项,经传真确认后均为有效附件。
十、本合同共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办公电话:
传真:传真: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手机:手机:
受委托代表(签字):受委托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8:简易购销合同样本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 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二、 质量要求双方口头约定。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一周内付款。
九、 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 经办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篇9:空调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设计方案
依据制冷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乙方向甲方编制《 中央空调方案书》。
第二条 主机设备
本项目选用 有限公司生产的主机设备。
第三条 附属材料
本项目选用约定的《附属材料》。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空调主机设备及安装价款:
2、工程总金额(小写):¥ 元
3、合同总金额(小写):¥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工程范围
1、乙方负责空调系统的室内外机组的安装;
2、冷媒管、空调管道制作安装(管道根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装)及保修;
3、室内外机间的控制线、控制器安装;
4、机组开机调试;
5、风口安装;
6、本工程为包括土建和电气施工内容,所涉及土建和电气 项目由甲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协调,乙方负责提供技术要求。
第六条 工期
1、甲方具备空调安装条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确认以后,应在(时间) 日内完成设备吊装、就位、冷媒管敷设、排水管敷设、风管制作安装、系统打压试漏。
2、室内装修完成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方接到通知后,应在(时间) 日内完成风口及温控器的安装、空调系统调试。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见附件3《工程变更记录》
3.1合同签订同同时,甲方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合同未生效;
3.2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他开工条件;
3.3放生重大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3.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3.5因电源未引到位影响调试验收的;
3.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
1.2、甲方负责提供空调电源到乙方指定位置;
1.3、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配合工作;
1.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住宿事宜,费用乙方负责;
1.5、甲方须在具备风口及温控器安装条件时通知乙方安装;
1.6、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1.7、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保护好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范、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2.2、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使用;
2.3、乙方须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4、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应做好成品保护及甲方财产保护工作;
2.5、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空调的日常操作及维护内容。
第八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不列入工程结算,超出部分按实际结算。
第九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
1.1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
1.2、竣工验收:空调安装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试验收;
1.3、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由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 、保修
2.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 个月。
2.2、在保修期内因设备及工程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应需更换之零件,费用乙方负担。因甲方操作失误、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2.3、说明书、保修单及相关产品合格证等在竣工验收时由乙方交甲方签收。
第十条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即付合同金额 %, 即:¥ 元作为工程预付款;
2、设备到现场即付合同金额 %, 即:¥ 元;
3、设备安装完毕即付合同金额 %, 即:¥ 元;
4、工程变更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合同款项时,乙方有权锁定所有设备,待付清款后给予开机使用。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友好协商解决时,应按下列第 种方案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方生效。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2、合同附加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2024年蔬菜购销合同书范本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蔬菜的品种、等级、产地、商标、生产日期及数量如下:
第二条、订购蔬菜质量标准按以下第 项: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无公害食品标准;
(四)约定标准:
第三条、蔬菜由甲方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蔬菜送达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蔬菜托运到 由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蔬菜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 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蔬菜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蔬菜总数量的 %以内(含 %)。
第七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蔬菜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蔬菜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蔬菜数量扣除自然损害部分后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蔬菜的,按逾期交付蔬菜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付蔬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蔬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价格另行商议;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蔬菜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蔬菜的,按少收蔬菜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的,按逾期接收蔬菜计划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所订蔬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个人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就有关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备共同遵守。
一、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承诺将诚实履行本协议,以达成甲、乙双方形成并保持公平、公正交易的目的。
二、合同产品
三、产品的支付及货物运输
1、采取甲方送货方式时,甲方应按时将合同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乙方接受合同产品后,应在甲方出具的销货清单上签名盖章或出具收货凭证。
2、采取乙方自提方式时,乙方应委派提货人员携带其身份证明及乙方加盖公章的授权提货介绍信,凭甲方签发的销售清单到提货地提货,并验货、签收。
3、甲方送货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自提货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1、乙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结算时可使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3、特殊情况需采取现金方式支付时,应事先通知甲方财务部,并要求取得甲方公司有效的收据。
否则,如果发生甲方未在付款期限内收到货款的情况时,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额货款时,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六、产品质量保证
1、甲方将保证严格按照乙方订货的品牌和质量为乙方提供产品,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
假冒伪劣产品,甲方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2、全新未使用过的商品。
3、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厂正品。
4、特殊定制商品的质量标准依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的标准为准。
七、产品的保修和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产品的保修期限均依据生产制造商公告为准。
2、整机类商品的退换货:
乙方在甲方处所购买的整机类产品(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打卡钟等)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立即与甲方维修服务中心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甲方将依据经市产品检测中心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进行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
八、本合同解除条件: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类商品一经送至乙方所在地并开箱安装后,非机器本身质量原因,本合同不可解除。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其他条款中未规定的责任执行本条的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按实际情况赔偿,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力争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其他事项
1、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将遵循一般商业惯例执行,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合同下应付款的义务。
4、甲方销售人员未经甲方授权,无权动用乙方的任何有价物品,不得向乙方借钱、借物。如有发生,应视为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一切关于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由甲方盖章确认,任何个人的签名和口头承诺均属效。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篇12:购销板材合同
随着板材加工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产品的个性化要求也越来越高,那么签订购销板材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板材合同范X,感谢您的欣赏。
购销板材合同范X一
供方:
需方:
一、 板材规格、数量、金额、购货时间
二、计算方量:按实际方量计算方量; 供方必须向需方保证供货时间,供应板材平整度优良,色质均匀,无缺角的板材;
三、 板材上车由供方负责,运输车辆由供方具体负责并将板材运到需方料场。需方不负责运费;
四、 付款方式
五、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办;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需方各执1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板材合同范X二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规格、数量(张)。
二、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供货方式:每月根据需方计划分12个月交清。上述规格板材。
四、付款方式:根据需方每月计划的板材当月付款,分12个月付清,每月____日对账,____日前付清当月货款。
五、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10以下)。
六、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七、胶水:用环保胶。
八、中层杨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九、供方逾期不能交货(宽限两天),如超过宽限期,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每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十、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十
一、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十
二、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十一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十
三、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埴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
四、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
五、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结束)。 十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板材合同范X三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门面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 个月。
二、本门面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结算。每月月初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
三、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最新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最新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
4.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 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_ 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_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不锈钢购销合同范本(二)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不锈钢材料的买卖,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品名、规格、包装要求、数量、单价、金额:按乙方订货清单要求,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甲方保证供货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而坏损的,三个月内包退换。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由承运商运至乙方车站(港口);或乙方自带车辆到甲方仓库提货。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汽车或轮船运至某某站(港),某某公司收。
五、运输费用负担:运至乙方车站(港口)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站(港)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在总重量的0.5%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均摊。
七、包装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到站(港)后,由承运商和乙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货到当日内向甲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订货后,现金支付一半货款,货物到站(港)验收后付清所剩货款 。
十、违约责任:乙方订货后,十日之内如不提货,甲方有权在订货所交50%货款中扣除一半作违约金;乙方订货后,甲方发货延至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20%货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14:日用品购销合同书_日用品购销合同范本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
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
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
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
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
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
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
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
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
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
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
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篇15:酒水购销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 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 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 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 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十、结算方式: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二、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四、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合同范本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
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范本3
供方:
需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好处,特制订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9)和彩箱包装(1*12)。
3、产品价钱: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级彩箱18.00元/箱。依据原资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须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目:需方全年销售一般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规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打算,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5、12月底实现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逾额完成到达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德量契合国标,坚持期内合乎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贮存及畸形销售前提下,如涌现品质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明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需在货到旬日内以书面情势告诉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及格,呈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本钱合同条款不能实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正)时,乙方批准给予体谅和支撑。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理运输,所有发生用度由需方承当,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丧失向保险保价部分索赔。
五、销售范畴:
系列啤酒指定(市、区)一家总代办,未经供方允许,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交易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商定的县、市、地域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同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用处分办法,扣留全年返利跟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按期履行返利政策、不反复返利措施;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义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尺度: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盘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义务:
双方依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法: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国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障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终极说明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篇16:药材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 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 (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 %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17:望远镜区域经销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如下产品经销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约定期限和区域内为甲方_________系列望远镜在_________省独家特约经销商,乙方在经销期间接受甲方指导与监督,如在此期间乙方发生的经营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代理的地区如有用户需求信息,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不得直接销售或另设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违约发生销售额进行赔偿。
三、甲方的望远镜系列产品应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乙方。乙方在保证销售量和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可参考甲方指导价制定其销售、批发价格,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的客户提供代理价格信息。
四、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提供部分样品、产品鉴定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给乙方作宣传。
五、乙方须保证平均每月至少销售甲方望远镜系列产品_________台(其中不包括普通初级天文望远镜及双筒望远镜);如年销售量低于_________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望远镜样品、相关资料和销售宣传活动经费。
六、乙方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备货,同时预付批次需货金额30%的货款,乙方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付该批货的另60%,余10%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内结清。
七、产品售前、售中由乙方负责,售后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可在经销区内开展适当的销售宣传活动,费用可由双方协商共同承担。
九、乙方应在协议签定时提供给甲方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甲方为乙方出据经销授权书。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授权书
_________公司现授权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期间为我公司在_________域特约经销商,经销产品为_________。
授权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8:空调购销合同
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一、双方确认的机组,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xx年9月21日前
2、交货地点:成都市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4、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损坏及缺损
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
合同订立后支付设备定金,即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乙方应在20xx年9月21日前将全部设备交付给甲方。经甲方验收清点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设备款,即人民币:4668080.00元(大写:肆佰陆拾陆万捌仟零捌拾元整),转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余怀亮;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分行金河支行顺江路分理处;账户号:4340 6138 1092 0851)。甲方的清点验收并不代表甲方对本合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牌等的确认(本公司购买设备是全额付款)。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所有产品均需达到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要求,均为原厂生产,且未经使用。设备质量问题按厂家三包规定执行。
五、保修期:
1、货物验收完毕后,乙方为甲方办妥有关保修手续,并将空调的随机保修卡交于甲方,保修期从发票开具之日(即本工程全部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保修期过后售后服务,详细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3、设备保修按生产厂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
院裁决。
七、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付款或乙方延迟交货的(除不可抗力外),应向对方支付每个履约期应付款项0.5%/每天的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总款项的5%。延迟日数超过15天的,守约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合同总金额为最终金额,甲方不再承担额外费用(除图纸外需增加变动的)。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19:树苗购销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二、树木交易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买树地点:_________________山东省临朐县寺头镇岸青村买树时间: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2月23日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2月23日
三.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特约定下列协议。
1.甲方在住址处()有树棵,愿意卖给乙方。2.乙方愿意购买甲方所拥有的原住址处()有榆树棵,3.乙方应在同意购买甲方所提供树木的同时立即一次性向甲方交付购买树木的现金。4.乙方在签署树木买卖合同后,应当在12小时内将所购买树木伐倒,并运走。如需办理有关伐木手续应有乙方自己负责。伐木由乙方承担,在此过程中,所由伐木,运输木头引起的人员伤亡及周围房屋财产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由乙方负责赔偿及维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甲方对本合同拥有解释权。
合同文本: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效力: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手印)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手印)
出卖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2月23日以上就是对树苗购销合同书范本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篇20:产品年度区域销量协议
出租人:身份证号:承租人:身份证号: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租赁房屋的所有人的委托,出租该厂房。承租人根据自身经营要求,欲承租该厂房用于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将房”),租赁给承租人经营。该厂房类型为商业用房,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平方米(见附件-2)。
3、租赁期限为年,起租自
第二条:产权及租赁期保证
出租人保证依法拥有该厂房的出租权,完全有权对该厂房进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该厂房提出权利主张,承租人的损失责任一律有由出租人承担。
第三条:经营范围
承租人应在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承租人在该厂房。承租人不得将该厂房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没有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第四条:租金、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承租人承租的该厂房,应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期内合计租金人民币承租人于年月日前支付给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所欠金额%的逾期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为止。
2、本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需支付定金为本合同租金。
3、若承租方违反本合约各项条款之规定或未经出租房同意擅自终止本合约,承租方同意该保证金出租方无需返还。
4、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按该厂房实际使用面积分摊,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元,按承租人承租该厂房平方米,应承担物业管理费元/月。支付时间、方式以及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一、第二款相同。
5、承租人租赁该厂房需要自行承担水、电、通讯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方式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电等部门的缴费单之日起的五天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方式与本条第二款相同。
第五条:出租人的义务
1、确保承租人的合法经营不受与该厂房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经营。
2、出租人承担因出租该厂房所应向政府交纳的税费
3、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该厂房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装饰装修
1、由承租人自行装修该厂房(包括道具、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事先通知出租人,在征得出租人认可后放可进场施工。承租人不得对该厂房作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承租人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租人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A、立即停工B、即时整改C、收回该厂房、终止合同。
2、出租人同意之装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单位服从出租人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3、经承租人装修后该厂房的装潢物,在合同终止后,在承租人同意后,其处置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七条:销售和物业管理
1、承租人在该厂房的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商、合法经营、合法从业,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出租人对商品质量、服务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权在该厂房内自行组织各种促销活动而无需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
3、承租人存放于该厂房内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该厂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在该厂房内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负责该厂房内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环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担承租人租赁的该厂房内承租人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4、承租人在该厂房内陈列或销售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负责起售后或善后工作,如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有损顾客权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誉受损时,承租人应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5、承租人在该厂房陈列或销售之商品,应使用其依法获得的商品名称、商标、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并依法纳税;所有商品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码标价。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内陈列或销售的商品发生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专权、著作权或其他权益,承租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与出租人无关。
6、允许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权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时间进入该厂房察看物业使用状况,如发现违章出租人可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承租人有约束力,承租人必须严格执行,纠正违章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出租人应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设或悬挂处,并经协商有偿为承租人提供在该厂房外或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处悬挂广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8、接收该厂房后,承租人负责该厂房范围内门窗、电力、消防设施等维护。承租人应妥善使用该厂房,保持该厂房原主体结构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积极配合出租人对该厂房主体结构的检查和维修。
9、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
1)该厂房主体结构部分发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而损坏由出租人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损坏的,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组承租人应做相应的经济赔偿;承租人装修改建部分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2)电以电表及控制箱为界,靠该厂房一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电表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表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3)弱电系统以该厂房控制箱为界,控制箱靠该厂房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该厂房内部消防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开业前,应向出租人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或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食品卫生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签订之后,经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可变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四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
3、为使商业业态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区域大多数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业态进行调整。承租人理解并支持出租人的调整。
4、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双方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内,承租人未曾以书面向出租人发出要求续租的通知,则出租人有权在租约期届满后将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前与他人订立本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第十条:违约处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随意撤离该厂房,造成事实上停止营业一周的(节假日除外);
(2)由于承租人在该厂房内的经营活动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标构成侵权,或被指控侵权并已影响到出租人声誉或利益的;
(3)由于承租人经营的商品质量或销售手段或服务项目及内容导致消费者投诉,承租人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重影响出租人声誉及利益的。
(4)由于承租人行为导致有关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处罚;
(5)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用超过十五日的;
(6)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收回该厂房,并没收保证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作为对出租人预期利益的补偿,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诉讼纠纷,双方确认向对该厂房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2、本合同共
附件一:场地位置图(用红线标明)
附件二:合同双方营业执照等相关执照及许可证等(复印件)
出租人:承租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