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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购房流程(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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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产权房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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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产权购房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章丘市_____________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配套房__________号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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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石家庄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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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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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购房个人委托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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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个人委托书(一)

委托人(购房人):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购房个人委托书(二)

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购房个人委托书(三)

委托人: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护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月/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房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房屋转租合同

购房合同?|?售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装修合同?|?建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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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购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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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如何打正规欠条的相关规定: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

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

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

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下面是一份欠条范例:

欠条

今欠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定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偿还,按照每月3%计算利息。

欠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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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无锡市购房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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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购房合同范本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方)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无锡___ 市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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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私人购房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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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四)兴业银行在向您提供借款的过程中,未向您收取未经公示的个人贷款服务费用。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债务人(即借款人)因购买房产资金不足,向债权人(即贷款人)申请个人购房借款或用于偿还因购房而产生的债务,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债权人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各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主债务人是指借款主申请人,共同债务人为自愿与主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其他人。主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中的主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统称为债务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这三种担保方式中任意的组合。抵押人、保证人、出质人在本合同中均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二(一)。

借款金额涉及到外币的,按照借款发放当日兴业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现汇(钞)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一、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二(二)。

二、若前款约定的借款期限起止日与借款借据所记载的借款期限起止日不一致的,则以借款借据中的记载为准。

三、若债权人提前收贷的,则视为借款到期日相应提前。

四、如借款为分次发放的,实行同一到期日,即分别发放的各次借款以第一次发放的借款借据所确定的借款到期日为同一到期日。

第五条 借款用途

本笔借款用于债务人支付购房款或用于偿还因购房而产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债务人承担。具体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二(三)。

第六条 借款利率

一、借款定价基准利率包括:

(一)“央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二)“央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三)“LPR”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于报价行自主报出的最优贷款利率计算并发布的当日贷款基础利率。

(四)“SHIBOR”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发布的当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二、借款利率定价公式为:加减点浮动是在定价基准利率上加上浮动百分点确定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有借款基准利率均可使用),按比例浮动是在定价基准利率上乘以系数确定借款利率(限借款基准利率为央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者LPR时使用)。

三、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币按照360天计算,其他币种按市场惯例计算),月利率=年利率÷12。

四、借款利率可采用以下浮动方式:

(一)借款利率浮动,即浮动利率,亦即借款利率按照借款实际发放日和利率调整日的定价基准利率和定价公式确定,分段计息。借款期间,定价基准利率调整的,不再通知债务人。如遇国家取消基准利率或者市场不再公布基准利率的,债权人有权根据同期的国家利率政策,按照公平诚信的原则,并参照行业惯例、利率状况等因素,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后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债权人协商。自债权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的,债权人有权提前收贷,债务人应当立即清偿剩余的借款本息。

1、满周期浮动,借款利率自借款发放起每满一个周期与借款首个约定还款日相对应的日期为利率调整日。无对应日的,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2、固定日浮动,借款利率自借款发放之日起每个公历月、季、半年或年的固定日为利率调整日。

3、立即调整,即借款利率自借款发放后基准利率发生调整当日为利率调整日。

(二)借款利率不浮动,即固定利率,亦即借款利率按照借款实际发放日定价基准利率和定价公式确定,并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三)组合方式: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的组合,或分阶段固定利率的组合等。

本笔借款利率的执行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三(一)、(二)、(三)。

如为分次发放借款的,采取统一的利率定价公式,分别发放的各次借款的定价基准利率,以每次借款实际发放日(或利率调整日,如有)首次借款所适用的定价基准利率为确定标准。

五、罚息利率以借款利率为基准上浮一定比例确定。借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的,则罚息利率也为固定利率;借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的,则罚息利率也为浮动利率,其利率调整周期与借款利率调整周期一致。本笔借款的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三(四)。

第七条 借款发放

一、本合同签订后,借款发放前,如遇国家调控政策以及监管部门贷款政策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以及借款利率浮动方式等不符合外部监管政策要求的,债权人有权单方根据发放当时的贷款政策重新确定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浮动方式等借款要素,债务人对此有异议的,债权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与借款借据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发放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二、债务人应在兴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用于借款的发放和归还。

三、债务人同意采取债权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对借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由债权人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债务人交易对手,即债务人同意并授权债权人直接将款项划至收款人账户。

四、借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债权人监管部门对债权人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债权人原因致使债权人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债权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债务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八条 借款偿还和计息、结息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起息日为借款实际发放日。债务人应按约定日期向债权人还本付息。本笔借款的还本付息日期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

(一)本合同项下,对采取到期还本法(包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分期付息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借款利息采取积数法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借款天数×日利率。对其他借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的,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计息周期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不满月的以零头天数按日利率计算。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二)不同的计息周期对应不同的期利率,其换算公式为:

计息周期为月或月的整数倍,期利率=年利率÷12×每期月数

计息周期小于一个月,期利率=日利率×每期天数

二、还款方式可采用以下方式,本笔借款的约定借款偿还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二)。

(一)等额本息偿还法

每期本息还款额=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期数

(1+期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偿还法

(三)到期还本法: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利息可以按约定的周期归还,也可以在借款到期日同本金一并归还。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还款方式仅适用于期限小于或等于一年期的借款。

(四)等额本金递增还款法:还款期内,同一还款年度(即放款当月至次年的对应月)内各月本金还款额相等,后一还款年度内的每月本金还款额大于前一还款年度的月本金还款额的约定金额。

每一还款年度内的每月本息还款额=(前一还款年度的月本金还款额+约定金额)+(借款本金-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五)等额本金递减还款法:还款期内,同一还款年度内各月本金还款额相等,后一还款年度内的每月本金还款额小于前一还款年度的月本金还款额的约定金额。

每一还款年度内的每月本息还款额=(前一还款年度的月本金还款额-约定金额)+(借款本金-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六)等比本金递增还款法:还款期内,同一还款年度内各月本金还款额相等,后一还款年度内每月本金还款额在前一还款年度月本金还款额的基础上按约定比例增加。

每一还款年度内每月本息还款额=前一还款年度月本金还款额×(1+约定比例)+(借款本金-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七)等比本金递减还款法:还款期内,同一还款年度内各月本金还款额相等,后一还款年度内每月本金还款额在前一还款年度月本金还款额的基础上按约定比例减少。

每一还款年度内每月本息还款额=前一还款年度月本金还款额×(1-约定比例)+(借款本金-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八)阶段还款法:债务人可以将整个还款期设定为多个阶段,每个还款阶段的还款本金可由借贷双方约定,但须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前结清借款本息。

借款本金=各阶段还款本金额之和

其中:阶段内每期归还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九)其他还款法。

三、在上述还款方式基础上,债务人还可选择以下还款增值服务。本笔借款的还款增值服务执行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三)。

(一)递延还款服务:借贷双方约定,在借款发放后的约定期限内,债务人只归还每期借款利息,暂不归还借款本金,待约定期限届满后,根据本金和剩余期限选择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还款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二)自主还款服务:根据已生成的还款计划,在扣款日先扣收当期还款本息,在约定还款账户余额超过预先约定的账户保留余额的情况下,将超出部分的金额进行自动提前还款。在借款期限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剩余借款本金和约定的还款方式重新计算每期偿还的本息金额。

四、放款后,债务人必须在每个还款日的北京时间18点前将足额款项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因款项存入时间延迟导致借款发生逾期的,相关责任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债务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本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中扣收有关款项,若债务人约定还款账户中款项不足以扣收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九的规定执行,直至债务人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以及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为止。

约定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债务人需要变更约定还款账户的,债务人应到兴业银行办理约定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约定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债务人应到兴业银行办理柜面还款。债务人未及时办理约定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兴业银行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笔借款的约定还款账户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四(一)。

五、债权人予以债务人还款的宽限期待遇,即债务人可在宽限期内任一天归还当期应还本息额且债权人将不予收取逾期利息和罚息。未在宽限期内归还当期本息的,债权人将从约定还款日起计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宽限期从约定还款日之日起至借贷双方约定的截止日止,且该截止日不能超过还款日的当月月底。根据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债权人有权单方调整或取消宽限期待遇,不再通知债务人。

本笔借款的约定宽限期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五(四)。

六、在借款还款周期内遇借款利率随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需分段计息的借款,如采取按月还本付息方式的,当月借款利息按30天分段计息;采取其他还款方式的,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

七、债务人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借款本息的,应提前15个银行工作日向债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息的,应与债权人协商确定此后的还款期限或还款金额。还款周期内发生部分提前还款的,当期借款利息依借款利率按借款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收,提前还款本金部分的应付利息依借款利率按上一还款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天数计收。

本笔借款提前还款的,收取违约金的执行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

八、债务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债权人有权对被挪用的借款计收罚息;债务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即构成借款逾期的,债权人有权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债务人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债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逾期罚息利率对欠息计收复利。罚息和复利的计结息方式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计结息方式一致。

第九条 债务人与售房者纠纷

一、本合同签订后,借款发放前,债务人与售房者就本合同项下房产有关质量、交房条件、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任何纠纷的,本合同自动中止。债权人有权视上述纠纷的解决情况,在半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债权人不承担由此给合同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二、借款发放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项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该房屋买卖合同发生变更、延期执行或被宣布无效等情况的,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质量、交房条件、权属等方面的纠纷,均与债权人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债务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支付有关费用。如因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后,本合同也被解除的,债务人应积极配合债权人向售房者追索其所收受的购房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本合同涉及的担保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六(一)。

二、对于本合同既有物权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在行使担保权时进行选择,既可以先行使物权担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证担保,还可同时行使物权担保和保证担保以清偿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

第十一条 立约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提供真实资料。

二、债权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借款,但在为本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物权生效前,债权人有权暂停发放借款。如该担保物权不可能生效的,则债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债务人应在兴业银行开立账户用以偿还借款本息。债务人应将其与售房者之间的往来账款,包括但不限于向售房者缴纳的购房款、定金、费用以及售房者向其支付的违约金、违约利息、保险赔偿金等,通过其开立在兴业银行的上述账户进行结算。

四、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五、债务人应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本合同涉及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任一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而未付的其他费用。

六、债务人(含配偶)同意债权人就借款使用情况、其收入、财产和就业状况、担保实力等情况进行必要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债务人(含配偶)应允许债权人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一旦借款发生逾期等不良记录的,债权人有权将借款的不良信息(含在还款宽限期内发生的借款逾期)上报上述信用征信系统。对于有还款宽限期待遇的借款,在还款宽限期内归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的,债权人将根据征信上报规则调整当期借款征信记录。征信上报规则以信用征信系统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则为准。

七、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在办理公证手续后,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债权人有权暂停发放借款乃至终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贷,提前收贷时债务人同意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十规定办理,债权人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债务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二)债务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偿债诚意;

(三)债务人与他人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等;

(四)债务人已涉入、即将涉入或可能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法律纠纷;

(五)债务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六)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七)债务人拒绝或阻挠债权人对其收支情况或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债务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踪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九)债务人未及时到债权人处办理借款手续;

(十)债务人未按约定在兴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十一)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的其他情况;

(十二)债权人认为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九、本合同立约各方同意,债权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借贷债权以及相关的担保权益转让给第三方(或设立信托等特殊目的载体),而无须经过其他立约各方的同意。

债权人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借贷债权及担保权益的(或设立信托等特殊目的载体),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并由受让方承接,其他立约各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债权人将通过全国性媒体、债权人网站等渠道发布公告或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其他立约各方,通知发出后即视为受让方与债务人进行了确认,债权转入方无需与债务人重新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其他立约各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担保责任。

债权人有权接受债权受让人委托作为信贷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催收、贷后管理等委托事项,并根据征信管理要求,在借款结清前,履行征信报送义务。

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如有)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十、对借款用途为购买车库位,并以其作为抵押物的:

(一)债务人如未按本合同之约定履行合同,导致债权人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宣布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签订的以与本合同项下车库位属同一商品房项目的房屋为抵押物的购房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同时到期。

债务人仍不能按照以上条款规定清偿本合同和借款合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同时提前处置两项抵押物。

(二)债务人如未按本条第一款所指购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导致债权人宣布该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同时到期。

债务人不能按照以上条款规定清偿以上两项合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同时提前处置两项抵押物。

(三)债务人承诺本合同之借款先于本条第一款所指购房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结清。

如在借款存续期间,发生部分提前还款或全额提前还款的,应优先偿还车库位借款。

十一、借款本息清偿前,债务人发生下列事由,应及时通知债权人:

(一)个人收入明显减少,财务状况不佳;

(二)因疾病等原因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涉入或即将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

(四)取得出国(境)资格后计划出国(境);

(五)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六)其他可能影响借款收回的事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债务人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即构成违约:

(一)债务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二)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义务;

(三)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四)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的,也将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

二、违约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

(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借款;

(三)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时借款定价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的比例,浮动方式同本合同借款利率定价公式确定的浮动定价方式,并立即执行,具体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八。

(四)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债务人清偿所有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五)要求债务人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七);

(六)要求债务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七)要求依法撤销债务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在上述情况下,债务人及各担保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因违约对债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本合同针对债务人、担保人的具体违约行为有具体违约责任约定的,适用相应具体违约责任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中的贷款用途挪用、逾期情形下的罚息利率、提前还款违约金以及其他违约行为适用的违约金等约定。

四、为免歧义,本合同立约各方特别确认:适用本合同项下关于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条款时,如出现重复计收违约金的情形,并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不得重复计收的,以本合同约定的较高标准违约金执行。

第十三条 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事项以及所涉债务/担保义务的催收和诉讼(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支付令、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诉讼或仲裁审理以及执行阶段法律文书)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重新确认送达地址和方式。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送达地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相关责任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视为送达日;

(二)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三)专人送达,以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收件人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债权人以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的方式发送通知的,以公告发布之日视为送达日。债权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

四、各方约定,各方的单位公章、办公室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收发章及债权人的信贷业务专用章等均是各方通知或联系、法律文书送达、信函往来的有效印章。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条款十一。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提交仲裁时,在仲裁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同意选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且相关法律文书(含仲裁法律文书)的送交以邮件快速专递寄送本合同记载的对方当事人通讯地址(该地址如有变更,应毫不延迟地书面通知对方及仲裁委员会),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在依法办理公证后生效,至债务人还清或担保人代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之日终止。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债权人延缓行使其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或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还款善意提醒等配套服务的,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也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不影响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三、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发生变更,导致债权人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放款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时,债权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宣布已发放的所有贷款提前到期,债务人应按债权人要求立即偿还。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按时发放贷款或办理支付的,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债务人。

五、债权人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或委托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签订相关合同等),或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划归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债务人对此表示认可,债权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另行征得债务人同意。

六、债务人同意债权人有权根据债务人个人收入情况、还款情况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情况等因素单方面调减或取消本合同尚未使用的借款金额。债权人决定调减或取消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债务人,但无需另行征得债务人同意。

七、因债务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引起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则债权人所支付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债务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的部分仍须履行。

八、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各项费用,除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明确费用承担主体的以外,其他费用由立约各方协商确定。

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兴业银行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二)债务人:__________

1、主债务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

2、共同债务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一)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至止。

(三)本笔贷款适用于第__________套房的房贷贷款政策。

三、借款利率

(一)借款定价基准利率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约定执行:

1、央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__________期限档次。

2、央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__________限档次。

3、LPR 期限档次。

4、SHIBOR 期限档次。

(二)借款利率定价公式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加减点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定价基准利率加__________%或减__________%;

2、按比例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定价基准利率乘以系数 。

(三)借款利率浮动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满周期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__________(月/季/半年/年);

2、固定日浮动,利率调整日为自借款发放之日起每个公历(月/季/半年/年)的第__________天;

3、立即调整;

4、不浮动,即为固定利率;

5、其他利率浮动方式:__________。

(四)罚息利率

1、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____%。

2、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____%。

四、借款发放

(一)账户信息

还款(放款)账号户名:__________

还款(放款)账户:__________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

收款人账户:__________

收款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

(二)放款计划

预约放款时间

(实际以借款借据为准)放款金额(元)放款条件

五、借款偿还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还本付息日期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项:

1、满周期还本付息:

自借款发放起每满__________(月/季/半年/年)与借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的日期及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无对应日的,则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2、固定日还本付息,自借款发放(本/次)(月/季/半年/年)起每个公历(月/季末月/半年末月/年末月)的日及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

3、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分期付息的,自借款发放(本/次)(月/季/半年)起每个公历(月/季末月/半年末月)的日及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

5、其他。

(二)债务人愿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直至债务人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1、等额本息偿还法;

2、等额本金偿还法;

3、按(月/季/半年/年)付息,到期还本法;

4、阶段还款法:

阶段起止时间每年还款本金(元)累计还款本金(元)还款方式

5、其他还款方式。

(三)债务人选择以下第 项作为还款增值服务方式:

1、递延还款法:约定递延期数 期。

2、自由还款法:约定账户保留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四)约定宽限期为约定还款日之日起的__________天。

(五)债务人如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

如正常还款 月以内提出提前还款的,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六、担保方式

(一)下列合同为本合同的担保合同:

1、编号的《__________》(合同名称),担保方式为,担保人为;

2、编号的《__________》(合同名称),担保方式为,担保人为;

(二)债务人以自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的,债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其他担保人同意按以下第 种规定执行:

1、并不因此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仍然提供合同约定的担保。

2、其他:

七、除上述贷款用途挪用、逾期情形下的罚息利率、提前还款违约金等已适用具体违约责任的违约行为外,针对债务人的其他每一项违约行为,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八、连续发生 期违约后,债权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时借款定价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__________%,浮动方式同本合同借款利率定价公式确定的浮动定价方式。

九、债务人需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若债务人约定还款账户中款项不足以扣收的,债务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本合同规定的还款日,按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扣款。

1、直接或委托其他银行在其开立的其他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

2、其他:

十、当债权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时,债务人不可撤销授权债权人采取以下第 种措施,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直接或委托其他银行从债务人账户中扣收,或行使担保权。

2、其他:

十一、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该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解决纠纷。仲裁庭的开庭地点选择在 开庭。

3、其他:

十二、若本合同为授信额度项下具体借款合同,则本合同作为 (合同编号)《 合同》(总合同)的分合同,与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借款金额计入授信额度。

十三、本合同1式__________份,合同当事人和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条款

债权人(公章):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主债务人(签字):__________

共同债务人(签字):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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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还建房购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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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

买受人: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现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小区一期第栋室建筑面积为80㎡的还建房屋出卖给乙方,包含附属设施见附件一。上述房屋、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附件一所列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在本合同中均简称为“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该房屋的买卖价格为55002,合计为: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买卖预付款,人民币肆拾肆万元,交房后以实际面积结算,结算款交房后一次结清。

第三条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1、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入住手续及房屋钥匙等该房屋的全部手续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2、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将附件一所列《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资料凭证签名的复印件交付乙方,并将甲方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交付乙方存档。第四条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甲方已全部履行完毕,甲方享有的该房屋的全部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置、查封、债务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该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或者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该房屋出卖给乙方后,如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需以甲方名义向该房屋开发商公司主张权利的,甲方应配合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第七条鉴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须由甲方配合村委会,开发商办理在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第九条违约责任1、除甲乙双方协商,凡任何一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未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2、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方于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对未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两证”手续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第十条共有权人与甲方系夫妻关系,同意甲方全权处理出卖该房屋的相关事宜,并愿对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2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共有权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证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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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厦门市购房合同二手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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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小区____号楼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____个月。

第二条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三条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四条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五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六条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七条

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连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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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购房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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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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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手房购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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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附属物_____?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包括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甲方负责该房屋产权证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的办理费用,该房屋的面积?如有变动,以房管部门测绘后新出测绘图所载为准。

第五条?甲乙双方以诚意负责的态度进行该房屋的产权交易事宜,并为规避交易?风险,就交易步骤作如下约定。?第一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对该房屋现场查看并由甲方就该房屋实际状?况向乙方说明。

第二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房管部门确认该房屋的产权及相关情况,并?在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同时甲乙双方签订本?向书。

第三步、甲方应在收取定金后,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办理完结该房屋?的房屋产权证。

第四步、甲方在房屋产权证办理完结后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知会乙方。然后,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办理网签和过户手续,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先行款。?第五步、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先行款后?日内向乙方交房,乙方在收房?查验后将尾款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契税等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向国家?交纳,其他费用,依据政府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如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房屋买卖事宜,中介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支付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提出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应在提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双倍定金。

第九条?本意向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意向书中未规定

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意向书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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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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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_______。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_______+〔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__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签字)

贷款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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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二手房交易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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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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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标准购房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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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购房合同范本3篇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而所谓标准版的合同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标准购房合同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标准购房合同范本一

售房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购 房 人(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根据府发[1995]60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就有关售购房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房申请,将位于本市_____区____街(路、巷)____号____幢___单元____楼____号,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面军米(其中住房面积______平方米,楼梯间面积_____平方米)的____室_____厅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遵守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评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售房价格。职工购房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

1、按标准价购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标准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m2,经工龄折扣和买现住房折扣后的房价为_____元/ 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市场价评估核定为____元/ m2。单件设施核价为_____元。该套住房应付总房价款为_____元。

2、按成本价购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成本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 m2,经工龄折扣后的房价为___元/ 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实际成本价评估核定为____元/ m2;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市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 m2。单价设施核价为_____元。该套住房应付总房价款为_____元。购房合同范本三、付款式方式。职工可选择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给予应付总房价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实付总房款为¥: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出总房价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过十年,余款要计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199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还本付息额:____元。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累计还本付息金额¥:_____元。

累计实付总房款为¥:__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暂凭合同临时管业,待房款式付清后,再凭甲方证明和合同第二联及有关证件经过市房委办审核后,由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五、乙方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即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diyifanwen.com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乙方拥有产权比例为_____ 。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售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职工以成本价和实际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产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购住房原来的结构有用途,若需装修,按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维修的具体事宜按《成都市城镇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及市房委会办公室监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内容。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须报市房委办批准。中途撤销合同,由提出方承担撤契手续费。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联,甲方持第一联,乙方持第二联,甲方财务部门持第三联。 乙方所持第二联可用于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售房单位 购房人 审核单位

(公章) (签章) (监章)

附:乙方缴交房款专用收据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准购房合同范本二

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方的车库位于第 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共 间。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三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该车库售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币)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购房合同范本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_____ 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车库的价款等出卖方整好车库后付讫。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5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出卖方应于买受方付款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3个月内,将车库付给买受方。

第六条 买受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才能进场装修。逾期未付清房款,出卖方有权拒绝乙方进行装修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出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买受方所预交的购房款的20%,抵作甲方损失。

第七条 出卖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方须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买受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质量不合格(主要指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出卖方须支付乙方预交购房款的20%作为赔偿,此赔偿金要求在20xx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20xx年8月15日前一次性退还乙方预交的购房款。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

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九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出卖方和买受方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出卖方、买受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____________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方(签章):____________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标准购房合同范本三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张家港 市 凤凰 镇 凤凰花苑 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143__平方米。自行车车库 13 平方米。地下车位 一 只。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拾____万__零__仟__零__佰__零__拾__零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金额。

第三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由__甲__方承担。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金额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产权人一份。购房合同范本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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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购房合同: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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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天津市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

负责人: 职务:董事长

被告:天津市yyyyyyyyyy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邮编

负责人: 电话:

被告:zzzzzzzzz公司

住所:天津市

负责人: 电话:

诉讼请求:

1、 被告天津市yyyyyyyyyy置业有限公司立即为原告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2、 被告天津市yyyyyyyyyy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从20xx年x月xx日至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的违约金,支付标准为总房款的10%/年(按约定),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3、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原告和被告天津市yyyyyyyyyy置业有限公司(下称“yyyyyyyyyy置业”)签署四份《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天津市楼底商四套,合同编号分别为(以下统称“购房合同”),同日,原告和二被告共同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买卖双方违约责任,并由被告zzzzzzzzz公司为被告yyyyyyyyyy置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0xx年x月x日,原告按照约定将总房款x万元支付被告,但被告yyyyyyyyyy置业至今没有给原告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屋产权登记手续。20xx年x月xx日,原告和被告yyyyyyyyyy置业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被告yyyyyyyyyy置业的违约事实和违约责任,被告yyyyyyyyyy置业应当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权益,直至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以上事实,有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预售款专用收据》、《补充协议》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依法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请求贵院查明事实,判如所请。

此致

天津市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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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购房个人委托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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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样本)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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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版本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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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发展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关系。就航空票务以及旅游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期限:

1、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为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到期前____天,如果双方未提出解除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在超过有效期后自动顺延一年;

二.合作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旅游、国内、国际机票,查询、订票、送票及其它相关票务服务;

2.甲方根据每月机票对帐单确认后,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三.价格

1.机票

A.国内票:在合同期内,乙方按民航行政总局规定之明折明扣价格提供给甲方。有特价票时优先提供特价票;

B.国际票:在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国际机票订票服务;在同等条件下,尽可能的提供最低价格;

C.退票、改签,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

四.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的航空票务及旅游合作伙伴,甲方的航空票务和旅游业务由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定票时需提供正确的资料(如姓名、证件号、日期、时间等)给乙方;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且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如:电子邮件、传真、MSN、QQ)方可出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误,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错误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因航空公司的原因(如停飞、航班改动、天气变化、航空系统升级维护、飞机故障等原因)造成不能按甲方要求服务的,不应属乙方责任范畴;

4.乙方向甲方提供旅游资讯;

5.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签约的权利;

六.费用结算

1、机票:乙方于每月5日与甲方核对上月_____日至本月5日所有的出票账目,提供明细并开出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账单和发票的当月月底付款,如超出付款期限,经乙方书面通知后5天内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出票;

2、甲方以转帐支票或银行转账或刷卡的方式支付乙方的票款;

乙方开户名: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七.合约终止

当发生如下情况时本合约可提前终止:______________

1、一方违约,经另一方书面通知,仍未终止违约行为,无过错方可终止合约,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利;

本合约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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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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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合同原则

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_____》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第3条?居住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条?广告内容

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条?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条?住宅寿命

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

第8条?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9条?文件交付

第10条?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条?商品房户型

室厅卫厕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_________,房屋层高:____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_毫米;其中起居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主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次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厨房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卫生间尺寸:长度:______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毫米);观景阳台尺寸:长度: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

第12条?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13条?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包括要求出卖人退还全部房款或面积变化应退的房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个。

第14条?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15条?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_____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16条?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17条?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18条?违约责任

第19条?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5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20条?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2条?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及价格每季度每平米。

第23条?健康保证

考虑到房屋室内外的各项设备及设施将对买受人的健康产生长久的影响,因此出卖人承诺与本房屋的全部设计条件均依据政府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存有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设计缺陷;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4条?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10年。

第25条?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6条?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27条?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8条?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29条?施工进程

社区共有楼房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三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三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0条?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停车场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邮局_________个,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所、健身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1条?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_____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32条?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33条?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_____裁定。

第34条?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岐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3.均价:出卖人承诺此楼的平均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所谓平均价格是指全楼成交款与全楼套内使用面积之比,如果在买受人发现自己所购房屋的均价并非此数额,则有权要求出卖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35条?房款障碍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考虑到买受人可能受到的损失,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36条?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

第37条?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8条?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第39条?入住缴费

出卖人不得要求买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本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的费用。

第40条?买受人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41条?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42条?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43条?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如果房屋已经办理完毕竣工备案,则买受人有权进入,并对房屋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44条?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5条?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46条?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出卖人将提供全部施工图、设计图、各种管线图等技术资料,以保证买受人或者买受人的集体组织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居委会能够根据此技术资料对房屋进行全面的修缮与养护;并承诺20年之内买受人所支付的维修成本不能高于房屋价格的20%。

第47条?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8条?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所有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等待时间,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49条?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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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购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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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刘说自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说好今年底交房,现在想把产权人改成儿子的名字,是否可行 答:这要有个前提,刘儿子必须领到身份证。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儿子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 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需要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刘儿子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人们常说的“合同改名字”,严格来讲是不规范的。建议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不妨在合同上同时写上自己和儿子的名字,产权人写刘名字,共有人写儿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拥有这份产权。因此到最后儿子就是

第一继承人,产权可以全到儿子身上(前提是儿子是惟一的继承人),但同时作为惟一继承人的儿子必须到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手续,再重新核发一份有其单独名字的产权证。也可以按份共有,在产权证上标明各自所占的份额,可避免在产权继承时交纳全额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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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购房买卖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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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购方签订地点:年月日

甲方在开发商品房,乙方要求购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房地址数量户型及分布情况

购房地址:

数量:乙方购买,每建筑面积为平方料,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户型及分布

住宅房间厅分布在单元楼号

住宅房间厅分布在单元楼号

住宅房间厅分布在单元楼号

办公用房间分布在单元楼号

经营性用房间分布在单元楼号

第二条价格

住宅房建筑面积元/,乙方购买平方米,合计金额元

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元/乙方购买平方米,合计金额元

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元/,乙方购买平方米,合计金额元

总计价款元。余款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十日内付清。

第五条交付时间

乙方购买的房屋,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给乙方使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交付期顺延。

2、乙方在接到房屋交付通知书十日内,应办妥接收手续。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同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房屋的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

第六条保修时间

3.土建保修期为壹年,水电保修期为半年,屋面积保修为三年,凡因施工或设计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如因乙方原因推迟交房。保修期不顺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所购买房屋交给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会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房部分房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乙方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后,应及时办理交持手续,乙方因故拖延房款,或不按时办理接收手续,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如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根据双方对等原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4、甲方不能交房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房部分房款总值%的违约金。

5、乙方中途退房的,应向甲方偿付退房部分房款总值%的违约金。

6、乙方超过两个月不办理接收手续,甲方有权另行处理乙方预购房屋。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备案。

销方购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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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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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的条款。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贷款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特别条款所列各方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基于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1.2 借款用途。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见本合同24.1。

1.2.2 借款人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见本合同24.2。

1.3 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1.4 借款利率

本合同适用之利率浮动幅度、执行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等信息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1.4.1 本合同适用浮动利率,即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体见本合同26.1)确定执行年利率。借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见本合同26.2。各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以本合同26.2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后一天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1.4.2 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1.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 借款时,各方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6 除本合同1.4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26.1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确定相比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

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1.7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先决条件

2.1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3)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购房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及/或保险的,(预告)登记及/或保险等有关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抵押、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贷双方在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2.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采取调减或取消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重新审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三条 借款提取

3.1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

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差错、失败或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3.2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资金支付情况,并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限制借款人相关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自助贷款功能。采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适用范围和额度有约定的从约定,未作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法律法规调整个人借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借款人发生信用状况下降,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违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约定,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发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3.5 提款回转

3.5.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

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借款资金。

3.5.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借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借款资金。

3.5.3 借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一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借款人按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月数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发放日对应日(具体见二十九条的约定)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没有对应日的,以该还款周期末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借款期数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 (1+期利率)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还款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___期

(3)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其他还款方式。

4.2 借款人应于还款日17:00前在第二十九条所述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该期借款作

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的,须经贷款人同意,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4.3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

4.3.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3.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借款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如第三十条就提前还款补偿金另作约定的,则借贷双方按该约定执行)。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5.2 借款人已知悉贷款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要求将提前还款款项优先偿还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无担保信用借款,待无担保信用借款清偿完毕后再行提前归还保证或抵质押担保借款。

5.3 借款人应先支付加收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及当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需要优先支付的款项,再提前偿还借款本金。

5.4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壹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

5.5借款人与贷款人就提前还款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六条 债权债务转让

6.1 贷款人有权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有权选择是否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6.2 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拨归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借款人同意。

6.3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7.1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购房行为真实性,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7.2 借款人声明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购房产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7.3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担保负担、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件。

7.4 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监督检查和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 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不将借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银商通等具有股票性质账户或供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签约借记卡。

7.6 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费用的,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依据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不得划收的账户除外。

7.7 当借款人、保证人、抵押物出现本合同21.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7.8 接受贷款人的贷款管理检查与监督。

7.9 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2)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或者已经被确认无效、解除、撤销;

(3)售房人无法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或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4)借款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或因违法行为涉入刑事案件;

(5)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7.10 借款人实施下列行为,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可以参与实施:

(1)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

(2)借款人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7.11 借款人不以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不从事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其他行为。

7.12 借款人同意接收贷款人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借款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以免借款信息泄露。若未来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执行。

7.13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可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和担保人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7.14 借款人需要转让所购房产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转让的,所得款项首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7.15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各方约定行使其他权利、履行其他义务。

第八条 合同中止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者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中止本合同的履行或终止本合同。

担 保

第九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三十一条。

9.1 保证

9.1.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9.1.2 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1.3 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项下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9.1.4 保证人声明、保证和承诺:

(1)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贷款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3)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关款项抵偿债务;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保证人行使抵销权或扣划相关款项的,所抵销的债务及

抵充顺序或扣划相关款项,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保证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或因违法行为涉入刑事案件;出现本合同21.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或者已经被确认无效、解除、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5)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

(6)保证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保证责任;

(7)保证人变更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者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者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保证人应提前十五日通知贷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相应债权保全措施。

(8)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9)保证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保证人的给付不足以清

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保证人同意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1.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足额清偿债务;

(2)贷款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5)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保证、承诺或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9.2 抵押

9.2.1 抵押人与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列财产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抵押房地产的权属证书尚未办妥,则“房地产权属证书编号”等尚不能确定内容在本合同签订时不需填写。

9.2.2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加工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9.2.3 抵押人声明、保证与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物可依法流通或转让;

(2)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或其他影响贷款人行使抵押权的情况。抵押期间,抵押物出现被查封、扣押等影响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情形的,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3)抵押人已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设定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6)抵押人发生或知悉7.9和9.1.4(4)所列事件时,将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7)抵押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9.2.4 抵押物占管

9.2.4.1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抵押物,贷款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9.2.4.2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需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9.2.4.3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9.2.4.4 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9.2.5 抵押(预告)登记

9.2.5.1 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述财产设立抵押,抵押人、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配合贷款人按相关登记管理机构规定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预告)登记。抵押人、借款人的协助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所购房产作抵押,且未委托售房人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在贷款人通知的期限内办妥房地产权属证书;

(2)依据当地登记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书、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

(3)按贷款人通知时间到登记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办理登记。

9.2.5.2 抵押物的预告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预告登记后,自抵押物权利证书办妥之日起,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期限内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9.2.5.3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在抵押物办妥房屋权属证书前,将所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同意在办妥抵押物房屋权属证书后,办妥抵押登记前,将房屋权属证书及所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

9.2.6 抵押权转让

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抵押权。贷款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9.2.7 抵押权的实现

9.2.7.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贷款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并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

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足额清偿债务;

(2)贷款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5)担保期间,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保证、承诺或义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9.2.7.2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9.2.7.3 抵押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抵押权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2.8 关于抵押房屋拆迁的特别约定

10.2.8.1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屋发生拆迁、征收或类似情形(以下统称“拆迁”),借款人、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贷款人。

9.2.8.2若拆迁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借款人、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以拆迁调换的房屋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贷款人为调换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应当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9.2.8.3 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协议。

9.2.8.4 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条承诺或约定的,应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比例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同时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担保责任。

9.3 阶段性保证担保+抵押

借款人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房产做抵押的,由第三十一条约定的阶段性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除阶段性保证人按第三十五条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外,其他有关保证和抵押的约定按9.1、9.2约定执行。

违 约 责 任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11.1 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伍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调整。

11.2 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

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壹佰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调整。

11.3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11.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提前行使担保权,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并有权在遭受损失时要求借款人、担保人全额赔偿。

(1)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

(3)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4)借款人、担保人声明不实或违反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5)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6) 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或担保权实现的情形。 11.5如借款人对其家庭范围内房产套数声明不实,贷款人有权依借款实际发放日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适用的利率进行调整,该调整自借款发放之日起生效,并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贷款人有权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提前偿还借款数额为:依借款实际发放日的法律法规,购买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房产所需首付款与借款人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2)向借款人追缴应付未付借款利息。应付未付利息金额为,依调整后的借款利率计算,借款人在已履行的合同期限内应付利息金额与已付利息金额的差额。

11.6 非因贷款人原因造成房地产权属证书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办妥,或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申请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提出,或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预告登记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办妥的,借款人、抵押人应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对借款剩余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伍的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上述违约金,并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1.7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与保证或其他约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1.8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 他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就本合同第二十四条所述房产的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方面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项下所有承诺、声明、保证、义务和责任等约定仍应正常履行。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与售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变更、撤销、解除的,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单方面解除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本合同被解除时,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要求售房人将借款人结欠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由售房人账户直接划至贷款人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如售房人将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直接返还贷款人,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其他剩余债务;如售房人未将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直接返还贷款人,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任何迟延或违约行为作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本合同项下贷款人应有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限制或损害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也不视为贷款人对延误或违约行为的认可/许可,不视为贷款人现在或未来放弃采取追究或救济行为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贷款人为追索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款项时,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保险

17.1担保物是否办理保险以及险种、期限等内容由各方当事人另行约定。商定办理保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17.2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义务。

17.3抵押期间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17.4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费用收取和承担

农业银行的服务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和调整,并在营业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农业银行将严格按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的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农业银行调整服务价格或变更服务合同,借款人不同意的,可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合同内容。为履行本合同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由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各方协商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 本合同生效后,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约定,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9.2 借款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利率种类、保证人、抵押物、还款账号等借款要素的,需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

20.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第三十八条约定的方式解决。

20.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21.1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1.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或担保物出现权属纠纷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

21.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指向对象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涉及业务术语的,各方同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惯例办理。

21.4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级次调整,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形态分类及其调整、贷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担保人的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适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使用。任何适格第三方因信赖或使用上述信息对借款人、担保人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贷款人不因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2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任何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改,导致贷款人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部分条款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各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各方协商确定。

21.6借款人和担保人应留存真实有效的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更,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因借款人和担保人留存信息有误或未及时通知贷款人变更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1.7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解除权或扣划相关款项(约定还款账户扣划除外)或解除权的,借款人、担保人的异议期间为

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之日起计算。

21.8本合同所称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21.9其他约定见本合同三十九条。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数见本合同第四十条。

第二部分 特别条款(涉及选择项的,请划√选择)

合同编号:

特别条款用于确定前述通用条款的相关内容。各方当事人承诺严格遵守以下约定内容:

第二十三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十四条 借款用途

24.1 借款用途为□购买房产/□归还购买房产的借款/□ 。

24.2 借款人购买的房产位于 ,购房合同编号 。

24.3 借款人声明:上述房产为借款人家庭(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范围内的第 套房产。借款人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理解并自愿承担因做出上述声明产生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借款期限 个月,实际借款期限和具体起止日期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第二十六条 借款利率

26.1 借款执行利率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 (上/下)浮百分之 (大写)后确定。26.2 借款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执行利率按1.4.1约定的第 种方式进行浮动,选择1.4.1条第(2)种方式的,利率调整以 (1/3/6/12个月为一个周期。

第二十七条 其他先决条件为 。

第二十八条 借款提取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二十九条 还款

本合同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周期为 ______个月,还款日为每

期末月的借款发放日对应日。

借款人的还款账户账号/卡号 。

第三十条 提前还款

借贷双方对提前还款的特别约定为 。

第三十一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 所列担保方式:

(1)保证。由_______(保证人全称)按9.1约定提供保证担保。

(2)抵押。由在本合同签章的抵押人按9.2约定提供抵押担保。

9.1和9.3约定提供保证担保,由在本合同签章的抵押人按9.2和9.3约定提供抵押担保。

第三十二条 抵押

第三十三条 抵押(预告)登抵押人应协助配合贷款人按以下第 项的约定办妥抵押(预告)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办妥抵押预告登记,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妥抵押登记。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妥抵押预告登记;自本合同第二十四条所述房屋满足借款人与售房人约定交付条件之日起 日内办妥房地产权属证书。自房地产权属证书办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保险

借贷双方对抵押物保险的约定为 。

第三十五条费用收取和承担

各方对费用收取和承担的特殊约定为 。

第三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第 种。

(1)由 人民法院管辖。

(2)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三十七条 其他约定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贷款人代为办理以下 所列事项并支付相应代办手续费:

(1)委托贷款人从售房人处代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同意在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前,由贷款人留存房地产权属证书。

(2)委托贷款人办理以本合同项下对应所购房产的抵押预登记手续及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借款人壹份,贷款人壹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担保人声明:贷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借款人: 身份证: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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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置购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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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交房当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90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10%_利率付给利息。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

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

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

限内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2.乙方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

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说明:

1.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分打_,以示删除。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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