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书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1、本合同交工期:以乙方进入施工场地为开工时间,工期为个工作日。
2、如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等影响施工因素。
(2)、在施工停电、阴雨天连续4小时以上,由甲方负责按时间补偿付当时工资。
(3)、由于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
(4)、未按约定拔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影响进度,由甲方负责。
(5)、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反修工资及一切材料费用。
三、设计、图纸
乙方负责设计、图纸、施工由甲方认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施工)。
四、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A、甲方负责用水电到位,提供乙方人员住宿。
B、甲方负责协调内外部关系。
C、材料的存放有甲方提供场地及制作场地和成品位置。
2、乙方工作
A、乙方按时提供设计图纸及施工程序。
B、施工防护工作及施工安全卫生要求,按规范操作。
C、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
D、乙方从开工之日起须有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责任,并提供相关的劳动保障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赔偿,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单,每人一份。
五、工程项目款的支付预与结算
工程项目款的支付与结算,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银行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款结算办法》结合钢结构建筑的特殊情况进行支付与结算
1、此工程以包工形式,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工程合同签订三日内,(1)、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工程进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账号后,承包开始施工。
3、本工程钢构件(梁、柱)焊接完成后,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工程进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账号后,工程进行下一道工序,进行安装。
4、本工程屋墙面彩板到场地内,发包方支付总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工程,进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账号后,工程进行下一道工序,进行彩板安装。
5、安装竣工通知发出后十日内发包方付足合同总价的7%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余款3%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留滞,保质期为半年,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全部保质金。
6、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难以支付的情况发生,即逾期三日仍不付款,难以支付的情况发生,承包方应限期发包方提供有效经济担保,若发包方不能在承包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提供承认的经济担保,承包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逾期延工期时间,甲方按未到款总价承付补偿金。
7、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对延期工时作双倍延长。
8、本合同结算方式:应汇入承包方书面出具的指定的银行账号,未到账则视为无效。
六、工商、税务、城建等政府各部门的一切费用或干扰由甲方负责乙方人员进场后,要文明施工,严格按规程操作,保质保量,并注意安全。
七、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履行的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八、违约责任:
因单方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并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中所有双方签章附均同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如遇特殊情况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钢结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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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钢材两项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承包施工。。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单价元,工程总造价。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卫生清理后,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保修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并负责工地上与周边的一切协调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按时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气为能超出陆个月,如在超期陆个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惩罚乙方壹仟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八、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2: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介绍
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按工程报价表所列出的项目进行施工。
二、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程价款
甲、乙双方确定的价格为:____元/人民币。实施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由公司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四、付款方式
第一次:¥:____(大写)____备注:
第二次:¥:____(大写)____备注:
第三次:¥:____(大写)____备注:
第四次:¥:____(大写)____备注:
其他付款方式及条款:
五、乙方应按工程报价表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杜绝浪费甲方提供的材料,所开料单要真实,下班以后断水断电,锁好门窗方可离开。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施工现场注意施工安全,防火、防盗。
七、甲方负责内容:乙方所需材料要及时到场,以免出现浪费工时,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加的施工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八、工程质量:合格
九、工程验收:甲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完毕,甲方给乙方出据验收合格单。
十、违约
甲方不按时付款,材料不能及时到场责任,每天支付给乙方____元违约金。
同时每拖延一天,工期顺延一天。
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如不按时完工,每天支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元。
十一、保修:保修期____年。
十二、装修过程中如有变更增减项目按公司造价计算。
十三、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是《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除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承包方是否同意发包方的意见及自己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达成的一致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主要指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2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和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4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5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6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围。
第8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8.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8.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8.3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8.4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8.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8.6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9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9.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9.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9.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9.4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9.5本款应写明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9.6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9.7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10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13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14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15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17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18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20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21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22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24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25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26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7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8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29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日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30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31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
1.当地裂度X度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毫米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X度,持续X天;
5.日气温低于X度,持续X天。
第32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附表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
| | 建筑 | | 工程 | 开工 | 竣工 |
| 单位或分部工程名称 | | 装饰内容 | | | |
| | 面积 | | 造价 | 日期 | 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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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材料或设备| 规格 | 单 | 数 | | 供应 | 送达 | |
| | | | | | 单价 | | |备注|
| 号 | 名称 | 型号 | 位 | 量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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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202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座落在佐溪村下山迁移自建房屋葛塘弄4幢13号,建筑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具体事项协商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
二间三层,占地面积98.472㎡,建筑面积约________,框混结构。建筑总工程款为贰拾壹万元整(210000元)。
二、发包形式
包工包料(除水、电、外墙漆、门窗及地砖等装潢,其余均包括在内)。
三、施工工期
现基础已完成,剩余工期四个月,即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7月10日。
四、质量要求
按照何红波的结构施工,尺寸的大小间根据基础而定。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 开工(合同签订即付8万元材料款)
2、 二层现浇完工付叁万元整。
3、 四层现浇完工付叁万元整。
4、 整理体结顶付壹万元整。
5、 里内外粉刷完工付伍万元整。
6、 余款2万元作为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半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半年后的15天内付清,如半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修复,如不及时予以修复,甲方有权邀请其他建筑队伍修复,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六、乙方的衣服和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企业的政策法规。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切实加强对所有员工的安全意识的教育,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如万一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据钢材、水泥到湖沿舒金迁店进货,砖壶山砖瓦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和产品,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乙方应按要求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以顺延。如甲方在施工中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伪劣产品,乙方应负责拆除或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损失。
七、其他
1、工程质量:应符合问题(原文中是事故),应返工至合格为止,并由乙方承担返工重建的全部费用。
2、本工程的建筑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交纳。
3、乙方在完成工程量后,甲方在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未能按时支付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有关误工损失。
4、自拌浇捣梁、柱、板砼应及时养护,墙体组砌方法得当,并及时养护。
5、本合同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顺利地将工程搞好,现决定将徐州五洋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E3 车间工程的 水电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凭着公平、公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车间
二、工程地点:铜山县珠江路
三、发包内容:按照现有图纸现场技术人员认可后施工,施工中如图纸变更, 工作量增加
四、承包方式:包清工
五、承包价格:一次抱死: 办公楼固定合同总价共计:壹万元整。(强弱电预埋线管)E3车间按建筑面积 12元/㎡(所有线管预埋及电路安装)承包价格内所用小型工具有乙方自理。
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行业评定为优良。乙方进入施工场必须严格按技术人员规范要求施工,每一分项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现场技术人员检验达优良后方可进下道工序施工,如未经现场技术人员验收,乙方擅自施工,其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负,并处以相应的惩罚,一次不少于1000元,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如意乙方拒绝签字,罚款加倍。凡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良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返修,并赔偿甲方两倍的材料费,材料费按当时市场价格执行。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000~10000不等,如情节严重的给予10000~50000元不等的罚款。
七、安全事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签订《三级安全教育》协议书,乙方在施工中如违背操作工艺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皆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如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或停工(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乙方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不管谁对谁错每人一次罚款1000情节严重者交送给公安部门处理。
八、工期:按建设单位大合同为准,因乙方误工或消极怠工而拖延 工期的享受建设单位处罚施工单位同等的罚款。
九、结算方式:办公楼每完成一层付款 壹仟元整 以此类推,五层 全部施工完成付办公楼总价的 80%
E3车间施工至60%的工作量时付合同总款的40%,所有工程完成之后在付合同总款的40% ,其余的20%在完工之后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甲方责任:提供图纸所需的一切材料,并在计划报后2天内及 时进场
十一、 乙方责任: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安排,每周的工作计划,乙方必须保证不折不扣的完成,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严肃处罚,其款项用在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现场个班组必须做到工完料清,材料、设备应分类堆放整齐,各工种之间要协调配合。
十二、 材料管理:甲方收料员按照乙方要求合理地指定堆放材料, 在施工过程中凡发现故意浪费材料者,甲方将从严从重按材料5~10陪处罚。
十三、
(1)甲方确保工程款的支付。
(2)乙方要确保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
十四、 以上各条款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经事宜,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到工程所在的职能部门进行解决。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双方代表签字后生 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20__年_月__日
篇7: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__________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________和承包________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________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________和承包________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________(简称甲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________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________(简称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________接受的当事人。
5.甲________驻工地代表(简称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________________驻工地代表(称简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________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________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________委托________________部分或全部设计,且________________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________双________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________双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________________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________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________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________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________________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________提供或________________提供经甲________代表批准,________________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________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________________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________________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________提供给________________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________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________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________________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________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________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________的标准、规范。甲________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________________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________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________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________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________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________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_______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________约定的图纸份数,甲________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________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__________
1.甲________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
2.甲________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________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________________应于甲________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________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________________要求已被确认。________________认为甲________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紧急情况下,甲________代表要求________立即执行的指令或________________加有异议,但甲________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________________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________________造成的损失由甲________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________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________________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________代表易人,甲________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________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________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________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________________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________双________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________双________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________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________________,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________________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后送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________________代表按甲________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________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________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________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________,由甲________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费用。
________________代表易人,________________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________,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________工作。甲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________________施工的障碍;或承担________________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________________进行设计交底;
7.向________________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________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________________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________________工作。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__________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________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________________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________________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________________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________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________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________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________________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________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________________自费予以修复。第三________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________协调,由责任________负责修复;或________________修复,由甲________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________________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________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由于________________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________________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________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________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________________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________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________应按甲________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________代表在7天内答复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________________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________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________________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________征得________________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________________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________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________________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应按甲________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________________实施甲________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________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________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________________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________________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________,由甲________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________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________________可认为甲________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________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________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的停工。
________________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报告,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________________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________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________批准。甲________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________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__________
1.提前的时间;
2.________________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________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________________制作的样板间,经甲________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________双________封存。样板间作为甲________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________________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________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________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________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________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________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________________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________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________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________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________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________________返工,________________应按甲________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_______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因甲________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________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________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________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________代表参加。通知包括________________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________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________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________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________代表已经批准,________________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________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________________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________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________________可自行组织验收,甲________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________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________________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________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________________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________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________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________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__________
1.甲________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________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________法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代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________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________给予________________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________约定________________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________________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________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________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________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________从应付之日起向________________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________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________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________________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________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________代表收到________________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________________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________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___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______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________代表对________________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________式,根据甲________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________代表签字后支付。甲________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________________可向甲________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________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经________________同意并签订协议,甲________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________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________任何一________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________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________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________提供材料。甲________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________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人与甲________一起验收。无论________________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甲________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赔偿。甲________不按规定通知________________验收,________________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________负责。
甲________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__________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________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________________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________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________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________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________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________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________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________赔偿________________由此造成的损失。
________________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________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________________供应材料。________________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________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________代表应禁止使用,由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________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________________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________双________任何一________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________________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________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________承担。甲________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________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________变更设计。甲________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经施工的工程,甲________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________________材料积压,应由甲________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________________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________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________________变更设计。________________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________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________双________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________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__________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________协商时间内,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________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__________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________________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________________提出变更工期,送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________代表不同意________________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________________提出后7天内通知________________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________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________________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________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________提交竣工图。甲________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________________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________________修改后提请甲________验收的日期。
甲________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________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________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________________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________式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________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________。
甲________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________________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________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________________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________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________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________________交付。因________________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________应付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________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________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________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________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__________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________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________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________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________________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________________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________________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________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________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________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________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________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________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________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________,违约________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________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________________可按以下规定向甲________索赔:__________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________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________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________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________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________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________________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________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________________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________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________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________承担。
________________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________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________________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________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________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________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________________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________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________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________________应每隔7天内甲________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________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________分别承担:_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________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________________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________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________双________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________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________人员及第三________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________________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________________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________________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________________应在14天内向甲________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________________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________双________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________________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________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________应为________________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________________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________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________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________支付完毕,________________将工程交付甲________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________双________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________双________分送有关部门。
篇8: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甲方:______工程公司______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建好______工程,甲方原将商城d单元工程约50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建筑面积:约5000m2
四、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价:含价有税费300元/m2
七、合同工期:总计天数150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八、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价需设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设及水电和后勤等均由乙方负责(地板以普通地板、墙体涂料为普通涂料,如有更改,双方另行协商)。
九、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十、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十一、施工中的具体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2、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3、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字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工程款15万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半年内付清。
4、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10%,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9:承包中标工程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泉州市商贸学校运动场及三期围墙工程
2、 工程地点:泉州市商贸学校
3、 工程内容:泉州市商贸学校运动场及三期围墙工程。
4、 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会议
纪要及更改通知等)的建筑安装工程。
第二条 承包形式与工程造价
1、本工程的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2、工程造价:
⑴、泉州市商贸学校运动场工程计人民币
⑵、泉州市商贸学校三期围墙工程计人民币
⑶、以上两项工程合计人民币
第三条 工程结算和付款方法
1、工程增加项目结算形式: 根据甲方提供更改通知、甲方签证等设计文件进行按实结算,材料按20xx年6月份信息价调整,费率及劳保按有关规定计取。
2、付款方式:三期围墙工程项目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的90%拔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付至总计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运动场工程项目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3、资金开户银行:
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第四条 工程施工期限及竣工验收。
1、三期围墙工程项目总工期为 45 天,于二○○二年 月 日开工至二○○二年 月 日竣工;运动场工程项目总工期为60 天,于二○○二年 月 日开工至二○○二年 月 日竣工。若由于不可抗拒力或雨天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顺延。
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乙方应提供本工程的负责人及现场施工员名单。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五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乙方应切实做好各项施工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在施工中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 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根据双方协定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乙方必须切实建立有效的工程保证机构和采取有效的保证质量措施。
2、乙方施工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工程中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材料,否则应返工,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甲、乙双方分工协作
1、甲方应负责:
(1)甲方派 为住工地代表,依照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对施工质量、配合乙方进行检查或抽检,对不合格的项目或未按图纸施工的项目,有权拒绝验收签证。
(2)甲方负责设计单位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3)施工前应做施工现场的“三平一通”,提供设计标高。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办好纪要,按规定提供乙方设计图纸四份。
(5)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6)及时审定工程进度,按时拔付工程款,确保工程进度。
2、乙方应负责:
(1)乙方派 为本工程的负责人。
(2)组织工地进行质量检查评定,负责技术签证,按时向甲方报送每月质量检查评定表。
(3)确保施工有计划进行。
(4)确保工程进度按签订工期内完成,每月底应将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报送甲方。
(5)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具备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合格证。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及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必须签证后方可隐蔽,乙方不得私自隐蔽。若甲方接到通知后二天之内未到现场检验,乙方可自行复检,并做好记录,方可隐蔽,并及时办理补签证手续。
第七条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章后生效,至竣工交付使用款项结清后失效。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现场代表: 现场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0:房屋工程施工改造合同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互相的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城中村改造项目。
3、工程量:______
4、工程承包内容:单运,甲方装车。
5、运输里程及单价:起点:棚户区项目,单价后附明细表,其他区域按明细表公里数价格计划。
6、施工期限:________
第二条工程计量方式
每次结算的工程量以车量方单据的数据(按实际测量为准,车箱装土石高度的基础上不得超过______公分)。
第三条结算方式
运输款每天上午______点—______点收票,下午______点—______点现
金结帐(周六、周日不定)。
1、甲方协助乙方解决食宿、停车等问题,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2、甲方负责为乙方所提供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有效运输证件及相关手续。
3、甲方负责处理运输沿途的交通、路政、环卫、城管、交警及社会地霸阻碍等问题。
4、为了使车辆正常运输,甲方与当地交警和运管路政部门达成协议,乙方车辆在甲方指定的路线超载洒漏,若遇环卫、城管、交警部门罚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手续不齐、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施工人员指挥不当,造成乙方的车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
第四条乙方责任及权益
1、乙方进车前先提供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等证件给甲方报批运输证,办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2、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指定专人每日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按规定时间交接运输单据,办理运费结算。
3、乙方在装卸中车内的渣土石必须全部卸完,如车内出现积留余土石按余土石双倍扣除运费。
4、乙方有责任对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做到安全、文明运输,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冒险施工安排。
5、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6、乙方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和工地范围内乱倒弃土石,如一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______元整。
7、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的调遣。
如不服从甲方有权扣留的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甲乙双方免责。
2、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或驾驶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一方利益,则违约方须向受害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不得以提升运输单价为理由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将扣留的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乙方,并追诉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天内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并保证______以上车辆)。
5、如违反乙方无法按时到达,则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具体为每车每日元。
6、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故造成乙方车辆无法正常运输,则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为每车每日元。
第六条本项目运距暂定______公里,单价元/______计价。
运距有变更,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违禁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请当地仲裁委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代表(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甲方代表(签字):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
篇1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发包方:__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包方: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地块地处江东,位于甬港饭店以北、甬港北路以东、河流以西,总用地面积约为1.93公顷,分为二个地块。容积率1.8,绿化率30%,建筑密度34%。总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3.5万平方米,为住宅及其配套设施、沿街商铺,地下建筑约2.1万平方米。土建及水电工程总造价约8千万元,此造价不作为工程款付款依据。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__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__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土建及水电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总承包(不包括甲方单独分包工程)。分包工程价款由甲方按分包工程进度和工程量单独拨付由乙方签字付至分包单位。
1、甲方单独分包工程主要包括:桩基、土方、门窗、外墙幕墙、钢化玻璃雨蓬、电梯工程、防火卷帘门、智能化、有线电视、消防、人防、电信、自来水、供电、煤气、公共部位装饰装修、户内精装修工程等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
2、门窗安装,乙方负责洞口四周粉刷及相关修补,并保证施工质量,如门窗四周渗漏,应由乙方负相应责任。
3、自来水、消防、弱电、电梯、设备、煤气等工程由专业施工队伍分包,乙方预留好水表箱、消防箱、配电箱等洞口,预埋完成后乙方做好四周塞缝及背面修补并粉刷好,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电梯安装单位在井道内搭设脚手架费用自理。
4、公共部位装饰装修、户内精装修工程等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乙方预留好相关洞口,预埋完成后粉刷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施工质量。
5、精装修户内分隔墙体及粉刷由乙方施工,图纸按精装修设计图施工。如因市场变化甲方有权对精装修范围进行调整,如部分不做精装修仍按原设计图纸施工。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按照“先做后付”的原则支付工程款,在本合同签订后,总承包人收到工程施工图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所承包项目的工程预算,经甲方在45个工作日审核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工程联系单结算时调整,钢筋量差乙方上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实调整)。未按规定上报工程预算,甲方有权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款,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为保障材料款额、人员工资落到实处,乙方严格按甲方工程款拨付流程(详见流程)规范操作,甲方准予拨付工程进度款,如乙方未严格按甲方工程款拨付流程操作,甲方有权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对甲方审核工程进度拨款有异议,应当场书面告知甲方,由甲、乙双方重新核对,核对期间造成资金到位延期由乙方负责,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以甲方确认额作为付款依据,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每月25日按实际工程量上报(包括单项5万元以上联系单),在15个工作日内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审定实际工程量的80%,并扣回当月全额水电费用。
4.2土建符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要求标准(含单体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经甲方、监理、精装修分包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3%,单体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一个月内付至完成实际工程量的90%,未办理结算前不能以支付民工工资、材料款或节日来临等为由追加工程款。
4.3竣工结算双方确认后扣除各项应扣、未扣费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保证金),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二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
四、工程款的结算
1、工程结算规定
1.1计价依据:《20_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_版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及浙江省和_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正刊信息价(综合版)及有关文件;综合费用地下室顶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顶板)及地下室顶板以上15层小高层(包括裙房)按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二类的中值计取、地下室顶板以上11层小高层(包括裙房)和地下室顶板以上别墅按建筑安装工程三类的中值取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均按中值计取其中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材料搬运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不计取,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取;人工费按甬发改投资[20_]400号文件调整按定额基价计入直接费,按所承包工作内容的施工工期前80%月份《_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与定额人工单价的差额乘以定额人工消耗量计算价差,价差部分仅计取税金,价差部分不作为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基数。
1.2工程量计算依据:按施工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和有效的变更联系单按实结算;
1.3、材料价格取定:材料价格(除合同条款明确及甲方定价外)取定依据《_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按《_市建设工程信息》(正刊)信息价实际施工工期前80%月份的信息价算术平均值计算进入结算(其中钢筋、商品砼定牌,钢筋、商品砼地下室顶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顶板)按各单体开工日至地下室顶板结构完成日信息价算术平均值计算,地下室顶板以上按地下室顶板结构完成日至主体备案证明出具日信息价算术平均值计算),价格采用先后顺序:《_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双方协定价。
1.4、施工技术措施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套用《20_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其他技术措施费按约定计算费用,另外不计取。
1.5、乙方承诺按上述1~5计价原则,最终结算价乙方自愿让利:地下室顶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顶板)结算总价下浮12.5%,地下室顶板以上15层小高层(包括裙房)结算总价下浮13%,地下室顶板以上11层小高层(包括裙房)结算总价下浮10%,地下室顶板以上别墅结算总价上浮3%。但甲方定价的材料除外,让利方式为税后结算总价下浮。工程结算总价=[直接工程费施工措施费(中值) 综合费用(中值) 施工技术措施费 规费 税金 人工费价差×(1 税金)]×(1-下浮率) 独立费总包管理配合费。合同签订后定额、费率、规费等有关政策变动,不作调整。
2、为便于乙方对甲方分包工程的管理,总包管理配合费和设施使用费收取外墙幕墙工程按8元/平米(按外墙幕墙结算面积)、外门窗按8元/平米(按外门窗结算面积)、精装修和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按5元平米(按精装修工程套内净面积)进入独立费;防火门、进户门、地下室人防、电梯安装(仅按安装费计取)按其结算造价的3%进入独立费计总包管理配合费和设施使用费;消防按其结算造价的2%进入独立费计总包管理配合费和设施使用费;智能化电信 有线电视其他分包工程等的总包管理配合费和设施使用费按建筑面积1元/㎡进入独立费;挖土总包管理配合费和现有设施使用费及湿土排水费等挖土有关全部费用按5元/立方米进入独立费。上述费用包含水电费、场地占用、道路通行、食堂、现场提供仓库使用、水平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人货梯、塔吊)(包括驾驶费)、现有脚手架使用费、与分包方配合及交叉施工的损失费、甲方临时要求的赶工技工措施费,除此之外乙方也不得再向分包单位和甲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但乙方必须无条件做好各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如乙方应根据自己的施工进度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分包工程进场施工,并承担各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全部责任。上述第、条不包括水电费、具体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分包单位如需生活设施及办公设施用房,应在总承包单位搭设临时设施时统一搭设,费用由总承包向分包方按成本价收取。总承包人在单体竣工验收通过日后(总承包人在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拆除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如精装修、外墙幕墙工程等单位仍需使用的,人货两用梯按10000元/台.月计算。
3、甲方定价定牌材料: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甲方定价定牌的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定价定牌材料及结算方式:
3.1定牌定价材料,具体材料:
土建部分:各类阳台(露台、空调)栏杆、防水材料(各类高分子卷材、SBS卷材、防水涂料)、屋面保温材料、保温砂浆、耐碱纤维网格布、钢丝网、外加剂、粘结剂、勾缝剂、普通装饰材料(地砖等)、油漆涂料(外墙涂料、防霉涂料、耐磨地坪等)、界面剂、变压式排烟道、排气道、排烟帽、排气帽、盖板等。其他各类高档装饰材料如花岗岩、大理石等以及其他_市和浙江省无正刊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
水电安装部分:甲供材料:所有甲供材料到场后的卸货与保管均由承包方负责,仅计取1.6%采保费,其他费用不计,具体材料有:电表箱、配电箱(含非标箱)等政府部门要求以及甲方要求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定价定牌材料:安装材料和设备包括生活水部分: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及配件、阀门、法兰、沟槽配件、水泵、水表及水表箱、铜质水龙头、套管;生活电部分:电线电缆、电线管、金属桥架、开关、插座、灯具;以及其他_市和浙江省无正刊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
3.2结算方式:定牌定价材料和设备统一按甲方定牌定价采购价×(110%)计取不下浮,包括综合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所有定牌定价材料和设备的施工人工费、机械费等均按03定额及合同执行。
4、甲方定牌定价材料,按施工图定额用量进行结算,实际用量(按供货单位提供数据为准)少于施工图定额用量的,则按实际用量乘以定额损耗结算。
5、工程所需材料信息价套用及定价:
5.1圆钢、螺纹钢按各级别钢筋(Ⅰ、Ⅱ、Ⅲ级钢)综合价;
5.2水泥按70%散装水泥价,30%袋装水泥价;
5.3黄砂套用淡化海砂价;
5.4工程钢砼结构与墙体拉结钢筋采用环氧树脂植筋或砌块墙体采用铁件拉结,按2.0元/根进入独立费结算(包括墙体拉结钢筋范围内所有钢筋或铁件);
5.5所有需做抹灰砼面及加气砼砌块墙面均批刷界面剂,界面剂材料按800元/吨结算;
5.6如天棚不粉刷直接批嵌腻子增加砼板底表面整修费用,按天棚面积乘以1.5元/平方米;
5.7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的零星点工,在工程结算时普工按60元/工日计算,技术工按90元/工日计算,工程量以甲方签证的联系单为准;1m3及以下挖机台班单价按900元/台班(机械进退场费不另计),1m3以上挖机台班单价按1600元/台班(机械进退场费不另计);因甲方要求需凿混凝土、墙体的费用为:凿钢筋砼450元/立方米、凿轻质砌体200元/立方米、凿砼或粘土多孔砖250元/立方米。
5.8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围护梁工程按地下室顶板以下部分结算办法结算,地下室基坑围护、支撑梁等由乙方负责凿除,凿除及其他费用不再计取。
6、给水管、排水管的管子配件不再另行签证价格,其用量及单价按定额执行,其连接方式的不同,也不再另行调差。
7、水、电费用支付:本工程中乙方所发生的所有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均由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8、结构实体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费、保温检测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支付(甲方分包工程检测除外)。
9、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和施工机械设备保险等,按区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保险由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10、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和结算审计有关约定
10.1、总承包单位应在所承接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并向甲方上报竣工资料,未能按期交接结算资料的,每延期一天按总价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在工程结算申报时,总承包单位应完整准确的上报工程联系单原件,不得涂改,经资料交接后不得补报,其中工程联系单先上交甲方项目部核对并书面确认。
10.3、作为竣工结算的竣工图应由甲方现场监理、工程项目部、技术部认可签字,未按要求编制的竣工图,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竣工决算;预结算书要求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算人员资格章,一经上报均不得修改、调换,并完整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会审交接单》。未按合同约定的审批程序提交结算资料而造成结算延期或其他后果的应由总承包人承担。擅自更改联系单内容,影响工程造价的,联系单视同无效,不予结算。
10.4、乙方在结算编制过程中应收集完整联系单等结算资料,自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之日起,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10.5、总承包人应主动配合甲方安排的竣工结算的二审(第三方审计),对于不能主动配合审计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并由总承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后果。
10.6、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日起,应在5个月内向乙方书面回复,根据审计初稿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如乙方收到甲方审计初稿后14天内不书面回复意见并提供依据,视乙方同意甲方的审计结果,按此结算工程款;如乙方有异议,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乙方提交甲方由甲方指定_市甲级资质工程造价事务所审定。
10.7、总承包人上报的结算经甲方或委托中介咨询单位审计后,对核减金额超过上报总价5%的甲方有权按该超过部分造价的5%扣罚,对核减金额超过上报总价10%的甲方有权按该超过部分造价的10%扣罚,扣罚金额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对于结算精度高(核减金额在5%以内的)能主动配合结算的总承包单位,在以后项目择选中作为优先的重要依据。
五、工程质量
1、凡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如达不到要求,导致的工期延误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进行检验,并由甲方、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检验机构为_市质监站试验中心及_市质监站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中心。
3、乙方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常驻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计量员、专职造价员等九大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能互相兼职,以上九大员必须在订合同前经甲方确认,并足额到位,凡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管理班子不到位或擅自调动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4、由甲方定牌定价材料乙方应根据自己施工工程的进度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采购,确认材料的质量和价格书。货到工地,由乙方验收材料质量、数量以书面确认。如乙方擅自使用,所造成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凡甲方直接分包的公共部位装修、精装修等分包工程,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总包责任,促使分包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甲方分包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总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质量等级处罚。
6、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设计方、监理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一次性通过验收,地下室、上部有防水要求的主体结构无渗漏现象,结构实体检测、环境保护检测符合相关规定、轴线、房间开间尺寸、板厚尺寸、垂直度、层高、全高等实测实量符合相关规定。
7、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必须达到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质量等级。未达到或完成上述标准的甲方拒绝会同政府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直至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为止。
8、定期接受甲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检查、管理、指导,由于乙方拒绝接受质量管理人员的检查、管理、指导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合同质量等级和承诺,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经济、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相关责任。
六、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700日历天(桩基施工另计,本工期已包括挖土和做围护),20_年7月1日左右开始挖土做围护(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具体施工节点按开工报告作相应调整);20_年1月20日基础完成,建到±0.000;20_年6月10日主体结顶,20_年6月15日前,保证外墙幕墙进场施工;20_年7月1日保证市政、景观、绿化等后续工程进场施工。开工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通过质监站竣工验收为准。)
2、本工程挖土开始之日,乙方必须在当天出具开工报告,否则视当天为开工日期。
3、工期延期签证: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应在七日内要求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员、总监签字、甲方现场施工员、工程部经理、总工签字并加盖工程联系单专用章,工期方可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无故停工。
4、监理方或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时有权对乙方勒令停工整改,停工整改时间仍然计入工期,不得作为延期交付的理由。
5、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修改施工图纸增减工期计算:工期增减天数=(合同工期÷最终结算价)×联系单结算价。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本工程争创市文明标化工地。现场实际施工时,施工方均应按市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实施。
2、乙方对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甲方要求(详见甲方标化方案)和公司规定组织实施,必须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随时接受甲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管理、指导,确保安全标准化。坚持安全生产、不准违章操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安全事故、发生工伤或影响人身安全(包括他人)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除承担上级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相关责任。
3、乙方对工程的文明施工,必须搞好环境宣传和形象策划,以良好的文明工地形象取得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认可,否则必须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由此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发生因不文明施工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等情况,每发生一次按违约处理,甲方根据情况酌情处理,乙方每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
5、乙方应按工程要求配备相应的塔吊等施工机械,还应配备发电机以防停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本工程施工现场只能作为钢筋制作、模板制作、办公场地用,男女厕所按甲方要求搭设,其余临时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乙方自负)。
八、违约责任
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机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履约保证金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并在工程拨付进度款前四次付款时分期押留。
1、质量:保证金为45万元,达到或超出合同要求不奖不罚,并返还保证金,达不到合同要求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支付结算总价的2%违约金。
2、工期:保证金为45万元,工期违约金分两部分,(1)节点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每个节点工期延迟一天支付壹万元违约金;(2)合同总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除罚没全部工期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支付贰万元违约金;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不予奖励。
3、文明标化:保证金为65万元,达到本合同要求返还保证金,达不到合同要求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支付违约金结算总价的1%。
4、其余部分如项目经理、施工人员、机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履约情况,保证金为45万元,如达不到合同要求支付甲方45万元违约金。
5、所有保证金的结算均在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齐各项竣工资料,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扣除违约金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6、乙方向外采购的一切材料和实物、拖欠的货款以及分包工程的拖欠工程款以及人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及其他有关工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乙方自行负责结算和承担。如因乙方拖欠款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无论工程结束与否或拖欠多少,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的工程款中扣留纠纷争议金额的款项及诉讼费、律师费,待纠纷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与乙方结算。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有关执法机构对乙方财产进行查封拍卖等。
7、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建筑施工需要用散装水泥及多孔砖,使用散装水泥、多孔砖的信誉保证金由甲方代付,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及时提供相应用量发票和货物签收单,如提供不及时及不齐全,政府职能部门扣留部分金额由乙方承担费用。
8、综合验收前乙方必须按相关要求完成所有应办手续,不得影响甲方的综合验收,由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按工程结算总价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9、本工程小高层及高层部分外墙必须采用挑架施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外墙脚手架拆除后乙方接到甲方有关绿化、市政、自来水等配套工程进场的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及时组织场地内设备、材料退场。不得影响甲方配套工程施工。否则按每天三万元支付甲方违约金。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无故停工达三天以上,且经甲方催促仍不复工的;
(2)、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或文明施工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责任外,乙方还必须支付本工程造价的15%违约金;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冒用甲方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
(5)、其它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
11、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项或退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施工阶段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工程例会、图纸会审等项目经理必须参加,项目经理每星期到本项目现场至少五天,主要施工负责人员必须每天到位,项目经理按甲方规定参加工程协调会,未出席视为违约,特殊情况要书面请假,如有违规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违规支付违约金1万元每次。
九、其它
(一)、甲方工作
1、工程开工前应先完成建筑规划红线以内的“三通一平”以及负责红线外“三通一平”和正常维修。
2、在工程开工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用电源(包括总水表、配电箱)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量。(但乙方必须上报机电设备的容量、数量。)
3、协议签订生效后十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图捌套(包括返回竣工图叁套),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勘察报告以及水准座标控制点)一份。
4、与智能化、电信、有线电视及其他分包工程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抄送乙方。
(二)、乙方工作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进度表:签订合同并提供完整图纸后的十五天内,提交甲方。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形象进度情况、完成产值报表及下月计划完成形象部位下月计划完成工作量预算单计价,并由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
3、对施工现场交通、边路开口、保洁押金、治安、环保、市政、市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材料、机械工具布置堆放有序,落实措施做好噪声、纷尘、固体废物排放的监测和记录。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做好房屋成品及相关设施移交前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无偿修复,对特殊设施要特别保护。
6、双方约定应做的其他工作: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工程资料向甲方盖章后,必须留一份予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根据工程竣工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乙方必须提交符合归档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叁套,其中一套送城建档案馆归档,另二套递交甲方存档。如提交的资料不规范(甲方分包工程资料应随时配合,及时提供),不准办理工程结算。
7、分包工程资料管理要求:对甲方分包工程乙方应履行总包管理责任,协助并督促各分包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编制,承担归档要求的责任。
8、乙方负责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造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并承担相关费用。
9、现场场地临水、临电、临路、临建、施工区域道路清整、场地围档,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费、招投标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甲控材料管理费、劳保费、采保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已含在计价原则中,小高层、高层均需采用挑架施工,具体措施费用也含在计价原则中,如现场发生扰民费用、环保费、排水费、渣土费、污染费、代扫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与甲方签订的总包示范文本合同仅作为政府或主管部门备案、施工相关手续办理时用,总包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内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款结算等均按本施工合同执行。
11、乙方对整个工程负责,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现场管理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并对分包的成品保护负管理责任。
(三)、监理工作
1、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预算、进度、质量、安全、拨款控制、合同管理、隐蔽工程验收签字、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以及施工结束以后结算控制。
2、每次月进度拨款前,除监理现场人员和总监在工程拨款单上签字外,还应汇总项目经理本月对监理公司提出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材料和工程质量情况、进度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根据监理月总结报告内容再由甲方审核决定是否拨款。
3、工程结算必须经监理公司预算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确认,否则,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将不予接收。
4、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督,有权对乙方不符合规范行为进行处罚。
(四)、工程变更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遇设计或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必须经监理公司、甲方经办人员、成本管理部、项目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共同签字,并加盖甲方技术联系单专用章方可接受,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非按上述手续办理,乙方可拒绝变更,亦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2、在施工中乙方要求签证的内容(必须注明修改原因、数量、价格),特别是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签证,须经监理公司经办签字加盖公章和甲方经办人员、成本管理部、项目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同时签字加盖甲方技术联系单专用章方可有效,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
3、乙方必须按有效的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
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予办理工程变更签证。
(五)、工程保修与赔偿责任
1、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本工程保修期限,通过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8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专人负责,对反馈提交的问题必须在18小时内予以落实组织人员,进行针对性修补。
3、乙方直接处理因乙方质量原因引起的甲方与业主纠纷,因施工质量如外墙渗水、屋面渗漏、层高误差、楼板裂缝等质量通病造成及墙面保温施工厚度不足,或者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沉降量、倾斜超出规范许可等影响建筑正常使用的工程质量问题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实际赔偿金额。如果乙方不处理与业主的赔偿事宜,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其他损失。
(六)、承诺书(见附件1)
(七)、施工分界面明细表(见附件2)
(八)、市标化方案书(见附件3)
(九、项目总进度(见附件4)
(十)、成品保护:在工程未竣工验收并移交甲方及物业之前,如发生材料、成品偷盗或损坏情况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不得以防盗、防损为由拖延工期,因落实保管及防盗、防损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分包工程除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商定条款与本合同同时有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五份,双方签字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至工完场清保修金清偿。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篇12:2024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经营协议属于无名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一
第一条 定义
业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厂指在附录_________中指定的构成固定设备的全部机器、设备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于建造工厂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实施的工程。
合同价格指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项。
第二条 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应负责设计、筹划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厂。
2.除了业主根据第_________条提供的项目和设施,承包商应提供所有为使工厂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工具、设施、劳工和服务。
3.承包商应根据附录_________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承包商应根据附录_________中的规定为业主培训工厂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
5.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_________中规定的备件。
6.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_________中指定的维修设备。
第三条 业主的职责
1.业主应提供工地,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扰地出入该工地。
2.业主应按时提供附录_________中指定的物件和设施。
3.业主将从有关部门获取为工厂建造、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执照和许可证,包括承包商雇员的工作许可证。
4.业主应按第_________条中规定的合同价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第四条 合同价格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格,作为承包商完成该工程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的全部报酬。
2.合同价格不再上调,完成工种的成本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商定合同价格时应认为承包商已获得全部信息并已把所有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估计在内。
第五条 设计图样
1.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在附录_________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工厂建造所需的图样,供业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这些图样后一个月内,对图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承包商应对上述图样中的任何缺点、错误或疏漏负责,除非这种缺点、错误或疏漏是因业主书面提供的不准确信息所致。
3.业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图样和技术资料,收到方应作为机密文件对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将这些图样和资料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目的。
第六条 检验
1.承包商应该按法律和正常的工程惯例的要求,负责工厂所有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业主有权在任何适当时间对建造中的工厂的材料和工艺进行检验和测试,费用自理。这种检验或测试不能免除承包商在合同中应尽的任何义务。
3.完工后的工厂应由业主进行检验和测试;工厂何时可以测试,承包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4.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为彻底而有效的检测提供所需要的协助、劳力、材料、电力、燃料、设备、备用品和仪器。
5.工厂通过上述测试后,业主应向承包商签发一份表示通过测试的证书。检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未圆满解决,工厂不得移交。
第七条 工地
1.承包商应在工地上提供所有令业主满意的材料、劳力、设备、服务和便利,以便顺利施工和完工。
2.在总体上得到上述保证的前提下,承包商应提供下列各项必需品:
a.建筑设备;
b.工地上使用的运输工具,包括临时道路;
c.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所需的篱笆、灯光、岗哨以及所有其他材料和服务;
d.为材料和施工人员(包括业主雇员)提供临时仓库、办公室和其他房屋建筑;
e.在整个工程移交之前提供电话、灭火设备和急救设备;
f.供施工人员使用的卫生设备和食堂。
3.承包商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的所安全及其他条例。
4.无论何时,承包商都不应在业主的房产及其邻近建筑物、车道和街道上堆积施工用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应从建筑物及其周围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保持工地和工厂安全、整洁,以备使用。
第八条 承包商的工作人员
1.承包商将自费为其全部工作人员提供饮食、交通及一切必要的便利。
2.合同签署后,承包商应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全权代表承包商。他将在工作时间内坐镇施工现场。业主向项目经理发出的所有指示,如同发给承包商本人一样,同样具有约束力。
3.如果业主认为工地上承包商的雇员品行不端、不能胜任工作或有失职行为,可要求承包商将此人调离或更换。
第九条 责任
1.在工厂被最终验收之前,承包商应对工厂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并自费将其修复,直至业主满意。然而,如果根据本合同,这类损坏的责任不在承包商,而业主要求予以修复,承包商应按业主指示办理,但费用由业主负担。
2.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包商应向业主赔偿,并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索赔、要求或费用支出。
3.如果业主因某种原因遭受索赔或诉讼,而按本条款规定承包商应该或可能对该事由承担法律责任,则业主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以业主名义接手并通过谈判处理解决或能由此而产生的诉讼,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承包商要求,业主应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为处理此类索赔或诉讼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帮助。
第十条 保险
1.在不限制承包商责任的情况下,承包商将自费投保下列险:
a.机器设备从工厂交货到目的地的运输险。
b.为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所的雇员投保雇员赔偿险,或者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投保类似的法定社会保险。
c.防备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产品责任险,期限到维修期结束,每次事件的金额不少于_________美元。
d.对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在执行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车辆投保综合汽车责任险。
2.上述保险单应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代理人为联合投保人。保险单应包含保险人放弃对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及代理人的代位权之条款。
3.承包商应保持上述保单的完全有效性,直到本合同对其规定的义务解除为止。业主有权随时索取保单、背书、续保和保险费收据的复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业主应有权代表承包商办理上述保险,支付所有相关保费,并从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 完工
1.一俟工厂的全部建设和安装工程完工,承包商应通知业主,并根据附录______的规定进行机械安装完成测试工作,直至业主满意
2.测试圆满结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完工证明书。在完工证明书签发之前,不得给工厂进料。
3.如果在建造和安装中出现不影响完成安装的小缺陷,或者在测试中测出不影响工厂开工的缺陷,业主应签发完工证明书,而承包商则有义务尽快修复这些不足之处。
第十二条 最后验收
1.完工证明书颁发之后,承包商应提前_________天将工厂性能测试的时间通知业主。
2.为使测试准时开始,业主应按附录_________中的要求提供原料和其他设备,而承包商应按通知的时间开始性能测试。
3.性能测试将按附示_________的规定进行。测试成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最后验收证明书,证明工厂已从证书签发日起移交业主
4.如果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承包商在进行他认为必要的调整之后,应在业主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测试,时间由双方商定,条件照旧。
5.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工厂不得投入商业性运转。如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业主仍可酌情颁发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条件是承包商必须尽快纠正工厂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违约赔偿金
1.如果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性能测试的再次失败,而双方并无继续重新测试的协议,则对最后一次测试的结果进行评估。承包商将根据附录_________的规定向业主支付违约赔偿费,费率不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___%。
2.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个月内获得整个工厂的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承包商须根据附录_________的规定向业主每月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_________%的拖延赔偿费,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___%。
3.承包商应根据附录_________规定的格式开立一份以业主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价格_________%的保证书,作为其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十四条 保修
1.承包商保证,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或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所提供的工厂无设计、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
2.发现问题后,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现场工作,业主应在_________天内按本条款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现场,业主应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邮件将确证材料发往承包商总公司。承包商应更换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为此,应允许承包商随时自由出入工地,检查缺损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条款。如果承包商因某种特殊情况未能在适当期限内进行双方同意的补救工作,业主有权自行修复,但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3.本保修的先决条件是,业主须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体规定的性能参数对工厂进行装备、操作和维护。如果业主未经承包商同意试图自行修正,则本保修条款无效。
4.本保修条款不包括因自然损坏的物件,也不包括使用寿命不到_________个月的消耗品或类似物件。
5.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换任何设备、材料或工艺,则本保修条款的规定也适用于经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材料或工艺,期限为从修理或更换完成之日起1年。
第十五条 专利权和专利使用费
1.承包商应全力保护业主在使用其提供的工帮时免遭因侵犯第三方的专利、设计或版权而面临的诉讼、索赔、要求和各种费用。
2.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设计、工厂设备的制造和供应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实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也应向终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知要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但是,如果业主在经营或使用该厂或其中任何部分时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应向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条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六条 暂停
1.业主有权随时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指示其暂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个工程,如果暂停期超过_______天,则按合同第______条规定作终止合同处理。
2.如果业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规定日期_________天内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或者如果承包商因业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误而被中断或拖延了工程的进行,承包商有权暂停执行本合同。
3.如果工程按本条款规定暂停,承包商有权收取附加费用,以补偿由于此类暂停、中断和拖延,以及本合同的合理延期执行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1.按照第_________第规定,如果暂停时间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都有权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2.业主可以随时书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应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师出于保护、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装的工程,这类工作仍可继续。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也应立即停止所有正在工地外进行的履行合同的工作。
3.根据本条款和第_________条规定,合同终止后,承包商有权收取下列费用:
a.与所完成的工程和劳务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b.与已完成但未移交的工厂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款能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则不对另一方负责,也不应视作违反合同。
2.不可抗力指业主或承包商无法控制的情况,使当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或者不得不延迟履行其义务。下列情况均被视作不可抗力:
a.战争、敌对事件、外敌行动、入侵、类似战争的军事行动(不管是事宣战)、内战;
b.士兵哗变、民众暴乱、军事叛乱、起义、造反、革命、篡权、或者任何个人代表某个组织或与某个组织有联系、旨在以暴力推翻合法或现存政府、或以恐怖主义或暴力对政府施加影响的行为;
c.地震、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
d.所有港口、机场、船运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均遭拒绝;
e.工人罢工、工厂停工、或其他的劳工联合行动,影响了承包商和分包商履行其义务;
f.当事人无法控制、从而使其不能履行义务的其他任何意外情况。
3.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他可将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迟或妨碍情况通知另一方。发出通知的一方允许根据具体情况及妨碍或延迟持续的时间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
4.根据本第款第3分条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了_________个月,那么任何一方都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 转让及分包
1.承包商有权按其惯例分包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而不解除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义务。
2.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的权利、义务,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转让或让与第三方,除非公司合并或改组。如出现此种情况,任何一方都不应毫无理由地予以拒绝。
第二十条 宣传
承包商在作与本合同相关的宣传材料的散发或公开宣布前,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日
1.本合同生效日为双方签字后,业主获得当事人双方各自有关当局的所有必要批文之日。
2.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仍不能生效,合同即被视作无效,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第二十二条 法律和规定
1.承包商应在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事务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命令。
2.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应完全以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准。
第二十三条 完整合同
1.本合同是与约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它取代了以前所有与本合同事项有关的洽谈、说明及口头或书面协议。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四条 合同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和英语起草,并以英文本为准,对方双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按本合同发出的每个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发送方式有:向对方有关官员当面递交,或预付邮资航空传递,或通过电报、电传,或先发电报后信件确认。通讯地址如下: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通知、同意、请求和其他文件发往某个海外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_________天应视作已经送交;如果发往国内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_________天视作已经送交。用电报、电传发出的通知、同意或请求应视作当天送达。
3.按本条款发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决定,应由有关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任何一方任何时候如欲变动收件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承包商(盖章):________业主(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畅 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三
甲方:浙江省厅
乙方:中国公司
为顺利实现年美术馆建成开馆的目标,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项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各种组织实施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特点,就本工程项目采用项目管理模式问题浙江美术馆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通过邀请议标并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中国公司为浙江美术馆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管理承包实施单位。为明确浙江省厅(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浙江美术馆
1.2项目地点:位于玉皇山北麓、南山路的东段、万松岭隧道的西北部。
1.3项目规模
1.3.1用地面积:m2
1.3.2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
1.3.3绿化率: %
二、项目管理范围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实施,甲方将整体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进行,乙方按合同约定成立专业的项目管理组(名单见附件一),承担项目报批、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设备及系统试运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购等招投标决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审定以及重大变更事项,由浙江美术馆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
2.工程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除二次装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设工程(以最后审定的设计图纸为准)。
3.工作内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项目立项、用地手续以外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
3.2设计管理,组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管理及外部审查、修改、会审、批准等管理工作。设计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3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
3.4负责施工、采购的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
3.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按工程的进度依据相关合同进行资金支付管理。
3.6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进度控制:本项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项、规划用地手续、完成拆迁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期限为个月,即:个日历天, 年月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三。
4.2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国家、地方验收标准有关规定,确保所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4.3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规定,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及负主要职责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4投资控制:要从优化设计。招标采购及加强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严格将本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
4.5人员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派出精干力量进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诺将充分调动公司综合力量,利用公司资源,创出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品牌。具体人员名单需经甲方认可,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换,各阶段配备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员时,乙方必须保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权利
(1)决策权:甲方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采购(含招投标)、工程款项支付以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及调整决策权。
(2)监督权:甲方享有美术馆建设过程的监督权,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物资数量和费用使用等项目有关的所有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1.2义务
(1)指派现场代表作为联络协调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实施的进度要求组织资金到位。
(3)协助乙方协调外部关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条件。
(4)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就乙方书面提交应由甲方决定的本项目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参加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6)向乙方提供2-3间现场办公用房和三路电话。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须通过乙方发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权利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2)对本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3)按照甲方的授权以及国家的规定,完成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及合同谈判,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6)乙方有权按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将安全施工专项费用单列用监督管理该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在分包单位未使用时予以没收;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及与其合同的约定处置履约保证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10)按规定审批工程变更。
2.2义务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办理本项目所有报批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全面实现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要求目标。具体管理任务见甲方审定修改后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组织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3)第一时间向甲方通报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项目成本报告、质量记录及安全情况反映。
(4)组织对分包队伍和供货商的招标工作,负责推荐可供选择的分包队伍和供货商供甲方决策。
(5)承担乙方本身现场办公的电话费、水电费等。
(6)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7)督促分包单位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义务。
(8)接受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监督。
(9)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的本项目工程竣工图纸、文件、合同和其他资料等项目工程档案材料并移交审计后的项目财务资料。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费用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采用成本+项目管理费+质量进度考核奖励的取费形式,具体定义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项目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签订生效前,本项目中已发生的费用不计入上述成本。
1.2项目管理费:指乙方实施项目管理的酬金。
1.3质量进度考核奖励:指双方根据商定的质量进度考核目标,根据最终结果予以奖惩。
2.价款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规模、投资以及项目管理工作内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费用总价暂定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各项费用按以下办法确定:
2.1成本
(1)成本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总和作为最终成本。
(2)所有政府规费外部评审费用等非合同开支,乙方必须事先编制预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2.2项目管理费
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项目管理费按项目成本的3%计取,暂定人民币 万元整。
2.3奖罚
2.3.1工期奖罚金
(1)如乙方通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过竣工验收,则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贰仟元。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贰仟元的罚金。
2.3.2质量考核奖励
如果乙方经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获得钱江杯,则甲方给予乙方创杯奖人民币贰拾万元。如获得鲁班奖,甲方给予乙方奖励人民币伍拾万元。
3.价款支付
3.1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本着有利于工程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关设计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规定及项目进度要求,报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并接受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财务活动的管理监督。
3.2根据《省级基本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乙方将根据分包合同及项目实际进度,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报省财政厅直接拨款至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开具以乙方为台头的发票,乙方汇总所有发票并复印加盖财务章后供省财政厅和甲方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天内,乙方开具上述相应发票至甲方。
3.3项目管理费:
(1)合同签订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 %定金,计¥(人民币万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 %进度款,计¥(人民币万元整)。
(3)大楼结顶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 %进度款,计¥(人民币万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结算报告经甲方核实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25%,计¥(人民币万元整)。
(5)乙方获得工程钱江杯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余款。
3.3奖罚金:
(1)工期奖罚金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结算;
(2)质量奖金在获奖通知甲方并报财政厅批准后七日内支付。
五、工作周期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双方约定工作周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小时内予以审批或提出书面意见(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办)。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手续、用地红线等基础资料。
3.甲方应在开工前 日完成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场地平整等施工准备工作。
六、违约责任、索赔
1.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项目建设时间顺延。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误,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进度滞后致使工期延误的,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复完善达标,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同时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3.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变更
本合同重大变更问题由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一般项目变更问题,由乙方项目部与甲方美术馆筹建办研究决定。施工中涉及的具体技术问题由项目部决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进度款项,停止施工超过天,仍不支付进度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图纸、变更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浙江省厅 单位名称:中国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杭州市 单位地址:杭州市路338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附件(略)
篇13: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县李家山镇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村村民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_____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_____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________年,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
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________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篇14: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 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日期:
篇15:居室装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__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______%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______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篇16: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栋消防工程全部内容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利润及所有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进行决算
付款方式:本工程款由乙方向建设单位申请进度拨款,建设单位给乙方安排资金多少甲方不负责,工程款只通过甲方账户,扣除管理费及所有税费后再支付给乙方。
工程价款调整:本工程结算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结算方式进行决算。
第六条 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1.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照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3、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验(化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八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乙方是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 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街道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黎杨均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想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维护人员共计2人,直至完全独立操作为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天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像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廉洁约定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与经济处罚。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带有娱乐性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务、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审计部门。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期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以后合作过程中,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再让利20%,并对本方之情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所有货款,并终止本协议。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扣除所有应付乙方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的责任。
7、甲方监督电话: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偿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7: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建筑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方: 重庆业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方: 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发包方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20__年一月一日起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万元为第一年基数,以后每年承包费在上年基数上递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缴清当年承包费。
第五条 发包方在20__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必须在五年折完。
第六条 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经营这负责。
第七条 20__年底发包方留存120万元为承包基金。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扣除承包费后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五份,重庆业龙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两份,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三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发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眉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审查单位:
工程编号: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一九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 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_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______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药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归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药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_____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订
篇20: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