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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排烟施工协议汇总3篇 施工合同(优秀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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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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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 (发包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包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三卧室一客厅一餐厅一厨房二卫生间二阳台,套内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部分家具打造等其他双方约定工程。

5.承包方式为乙方清包工。

6.总价款:¥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

材料费: 无。 人工费:_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清运费:无。 税金:无。

其他费用: 无。

此款项经双方认可。若甲方在签约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经双方讨后论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甲方应按时提供亦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乙方工人必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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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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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_____》、《全国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标准

7、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进场施工前后三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进度过半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__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

2、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为结算依据,具体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到现场能够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

3、主材单价均以签约以后的材料报批核定为结算依据(即由乙方报给甲方审核后确认),其余人工单价、辅料单价、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按合同清单计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4、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合同预算价的基础上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变更增加项目,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对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以类似项目单价为基础,按预算计价原则调整后作为结算单价;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乙方按预算计价原则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按甲方审核确认后之单价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一、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市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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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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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丁字镇园区路二期拓宽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丁字镇园区路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C1标段中B、C线道路混凝土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 单价 28元/m³ (综合单价包干)

1.6 质量标准:合格。

1.7 工 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7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长沙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负责人姓名:

甲方负责人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甲方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负责人姓名:

乙方负责人代表乙方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甲方负责。

3.2.2乙方主要工作:

3.2.2.1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2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50%;

5.2 工程经甲方、监理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

8.1.1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乙方违约:

8.2.1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3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3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甲方无息支付。

九、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2页,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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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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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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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土方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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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到现场查看,了解相关事宜后,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进场条件

二、工程规模

见招标施工方案。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___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逾期未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工程要求工期为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给予顺延外,其余一律不予顺延,否则,每延误___天处罚_____元。

五、工程质量及其他要求

(1)质量标准:合格

(2)应符合现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更换施工队伍。

(5)乙方必须按投标书承诺的质量标准和工期竣工移交使用,验收质量合格及合同工期内竣工验收,返还质量及工期履约保证金。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予以返修直至合格,其返修工期视同合同工期,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无息)。

(6)工期超过乙方承诺天数的,甲方拒付工程款。

六、合同价款

工程中标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最终工程造价以区审计局审定金额为准。

七、合同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

2、固定单价均包含成本、利润、税金、大型机械进退费和措施费用、材料费的涨跌等所有费用。

3、本工程在双方约定的方案范围内合同内容,以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如发生工程方案变更和现场签证按________管委会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现场签证人员为开发区规划办公室________和开发区纪工委人员________监理单位人员共同参加现场计量签证。

4、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经区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___%,余款竣工验收期满___年后付清(无息)。

3、本工程水源、电源由甲方协调,水费、电费乙方自付。

八、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指派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方案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

(2)确定道路、线路、上下水道、地下光缆等的位臵。

(3)组织验收工作。

(4)负责施工现场与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

(5)开工前提供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具体情况。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指派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指定审定的安全防护方案。并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由于乙方施工造成安全及经济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3)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服从安排,由于现场塌陷原因不明,乙方必须边探测边开挖,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根据现场开挖情况临时调整的施工方案,同时做好施工范围内其他管线的保护工作。

(4)按国家现行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6)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洒落在道路上的泥土,如影响到开发区的文明创建将由开发区城管中队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土倒至指定位臵并予以平整。

九、工程变更、签证办法及验收

1、施工中方案变更时,甲方以书面变更形式发出,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变更。乙方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须提前通知甲方代表,否则视为该项目工程量未发生。

2、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执行,履行工程签证审批程序。

3、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验收规范及有关要求整理资料,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___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___份(其中___份必须是原件);中标人未按照本要求提供竣工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___%的工程决算总价作为抵押,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双方协调解决。

2、协调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图纸:乙方原则上依据招标文件中施工方案施工。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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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公司变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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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无锡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现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以自身名义为乙方购买无锡孔雀城号单元室房屋(以下简称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该房屋确为乙方确定购买的房源,在变更合同手续完成前,房屋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企业名称变更补充协议范本。

2、鉴于乙方购买房屋的价格是使用了甲方的员工折扣后的优惠价格,乙方同意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可办理合同更名手续时,乙方需补给甲方人民币元做为使用甲方员工折扣的补偿后方可完成变更手续,合同变更相关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3、鉴于乙方是房屋的实际购买人,在房源在认购时,定金(人民币2万元)由乙方垫付,甲方开具收据证明。

4、甲方与公司签订合同时的首付款(人民币元),由乙方刷卡支付,并在第三方委托付款说明上签字,公司向甲方开具首付款发票,在变更合同时再进行发票的更换;

5、自甲方认购该房屋至乙方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期间,乙方由于任何原因决定放弃购买此房屋,乙方需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房屋出卖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6、乙方与无锡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后,产生的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问题,由乙方与无锡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与甲方不再有任何关系。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8、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以上就是施工公司变更合同范本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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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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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协商精神,双方签订如下合同,作为工程验收、结算的依据。

一、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毛天线#177-#197迁移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甲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组织施工

三、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能源部质量验收标准及湖南省用电规范。

2、本工程须按国家《电气安装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格技术证件按设计要求安全施工,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现场管理。若发现不安全施工因素,应立即停工整改。

3、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人员按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国家现行电气安装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以及

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进行初步验收。

四、工程开竣工日期

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 年 月 日竣工,共计工期 天。

五、

2、主要电气设备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和电工产品认证合格证书。

六、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根据新消耗量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结合现场变更经济签证结算(预算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2、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施工方便,按合同向乙方付款。

3、甲乙双方共同参与进行验收。

4、乙方保证施工安全,优质安装,按时交验、具备送电条件,对安装工程中出现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全额赔偿。

6、甲方配合乙方青苗补偿及道路周边协调工作。

7、本合同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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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店面装修协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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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在承租______________店面装修设计及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协议内容: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将位于______________承租店面装修及施工工程给乙方,双方严格依据双方约定履行合同。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修方案、设计资料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电气施工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设计图纸经双方确认签字后施工,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工程要求返工。

若乙方装修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赔偿损失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装饰标志等其他材料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用于其他工程,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的义务

在现有条件下,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但装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产生的费用经双方工作人员确认,甲方有权在支付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合同款项的权利。

乙方的义务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要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图纸的结构和效果。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乙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严格要求员工做好施工安全工作,不得违反装修规定进行施工,并对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否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实际项目计算。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甲方除支付以上金额外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合同生效后,工程款结算方法: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失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关于质量和验收

乙方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__________年,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_______个小时内给予响应,完成修缮工程。

十、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该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超过部分乙方应另行赔偿。若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应另行给予赔偿。

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应支付_______元的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逾期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应付工程款1%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附件_______份,含《报价清单》、设计图纸。本协议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电话: 电话:

确认日期:确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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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广州建设工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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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亦称基本建设承揽合同,指一方(承包人,即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所委托的基本建设工作,而发包人按期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价款或报酬的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__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见附件))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本价款为包干价,除本合同明文规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条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协助乙方保障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2.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需要乙方二次设计的工程,由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 份,并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二次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序号 付款次序 付款金额 占合同价款 百分比 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

说明:若第一次付款为定金或预付款,应在"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栏中注明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或由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件二《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和附件三《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否则,由此导致的有关部门不批准、不验收或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复,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9.1条逾期交工的责任。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文物不变损害,否则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3)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

(4)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工程预算书

(8)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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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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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武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实际施工方):武汉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武汉体育运动学校弱电工程,现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各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网络、电话、广播及监控工程的综合布线及设备安装调试。(体操馆网络,电话,有线电视及游泳馆桥架由甲方提供材料并施工)

二、方式

甲方需根据乙方负责施工的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预算总价______________及工程项目追加款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减去甲方施工的项目直接结算费用)30%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甲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甲方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拖延一日甲方按照工程款总价3%支付乙方违约金。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国家标准。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所在地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

8)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9)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标准。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由于甲方施工项目造成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工期:

1.施工工期从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

价1‰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所完成施工进度,综合布线完工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结算价(暂按预算总价)的50%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待设备全部安装完工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付给乙方结算价的30%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____。待业主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付给乙方结算价的15%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__。

2)质保金:质保金按乙方工程结算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半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

八、其它:

1)若甲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一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乙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实际施工方):

代表:代表:

经办人:施工责任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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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店面装修协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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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承租店面装修设计及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协议内容:

一、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将位于____________承租店面装修及施工工程给乙方,双方严格依据双方约定履行合同。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修方案、设计资料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电气施工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设计图纸经双方确认签字后施工,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工程要求返工。

若乙方装修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赔偿损失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装饰标志等其他材料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用于其他工程,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的义务,在现有条件下,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但装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产生的费用经双方工作人员确认,甲方有权在支付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四、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合同款项的权利。

乙方的义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要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图纸的结构和效果。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乙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严格要求员工做好施工安全工作,不得违反装修规定进行施工,并对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否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实际项目计算。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甲方除支付以上金额外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生效后,工程款结算方法: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1、本工程施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

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失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九、关于质量和验收,乙方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_______个小时内给予响应,完成修缮工程。

十、违约责任: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该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超过部分乙方应另行赔偿。

若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应另行给予赔偿。

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应支付_______元的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逾期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应付工程款1%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则: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附件_______份,含《报价清单》、设计图纸。

本协议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

电话:电话:

确认日期:确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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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委托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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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为提高泵站品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________委托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

土层基础、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经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对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六、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达到________级。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九、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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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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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 设计-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简称为DB) 模式, 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 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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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室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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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执行“X室内设计及装修”项目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室内设计及装修 建设地点:

2、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3、本工程范围: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纸、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4、本工程工期:20xx0xx年00月00日——20xx年00月00日

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按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验收。

三、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含税预算总造价:(大写) 本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表,如有增加工程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2、付款方式:本次工程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活动的预付款,即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全部结束并拆除完毕,现场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活动成果照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下款项(据实减少或新增后的实际发生金额)。

四、甲方职责

1、提供设计意向以协助乙方设计。

2、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邻居关系,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3、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4、负责审核图纸并签字认可,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施工,工期顺延。工程项目如变更或增加,双方协商调整施工图纸、工程费用及工期,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修改或变更、增加。

5、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6、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7、及时按本合同第三项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五、乙方职责

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设计方案,并作出装修效果图及施工图纸。

2、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3、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4、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厂区有关管理制度。

5、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6、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7、如期进场施工,按期完工。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必须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签字认可,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拔付工程进度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按付款额的0.1%支付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保修条例

1、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若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易耗品(如拉手、门锁、灯泡、灯管、水龙头等)除外。若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乙方可协助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

1、乙方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甲方人员(除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人身安全或其他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非甲方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安全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则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原则上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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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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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 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项达成 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 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 (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 (2) , (3) ,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2.4 合同工期 2.4.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完工日期 备注 2.4.2 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 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 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 7 日内就延误 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 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 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 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 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 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 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 (单价或总价)在 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 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 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 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 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 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 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 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 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b 《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 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 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 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 税金等所有可能 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 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 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 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 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 监督、检查。 5.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 场所。 5.1.3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 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 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 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 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 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 利。 5.1.8 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 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 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 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 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 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 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 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 施工人员。 5.1.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 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 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 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 务: 。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 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 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 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 程量统计报表。 5.2.4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 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 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 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 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 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 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 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 负责。 5.2.7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 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 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 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 14.1 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 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 14.2 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 达到 以上。在设备进场后 日内及退场前 日内, 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 收。 5.2.10 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 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 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 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 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 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 费修复。 5.2.12 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 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 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 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 更换新证书后 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 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 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 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 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 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 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 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 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 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 审核。 5.2.1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 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 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 任。 5.2.21 乙方确认 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 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 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 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 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 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 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 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 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 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 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 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 款结算和支付。 5.2.26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 作: 。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 处,由 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 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 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 甲方按 元/m3 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 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 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 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电压或容量)的电源 端口(盘柜)至 处,由 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 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 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 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 元/kwh 的价格和 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 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 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 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 业面 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 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 元/立方 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 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 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 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 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 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 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 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 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 按 元/m2 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 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 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 b 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 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 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 其 它: 。 7、材料供应 7.1 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 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 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 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统供材料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统供价格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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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打井施工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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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井施工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监证方:

根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和农村生产生活需要,拟在

村新打配套机井1眼。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工期和建设质量,经甲方、乙方及监证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位置:

三、建设内容:

1、采用 钻机新打 米机井1眼,并负责井孔的电测工作;

2、安装φ 井壁管 米,滤水管 米 及滤料回填;

3、配套安装 型潜水电泵一台;

4、3×4米井房一座;

5、设低压线路 米。

四、承包方式及合同价:

实行总价承包方式。合同总价 。

五、各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组织乡镇村组确定井位及工程建设方案;

2、负责工程监督检查及有关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4、负责国家投资的拨付及自筹资金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施工机械的调运,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及所有施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内容全面完成,保质保量,达到验收标准;

2、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工程施工,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3、认真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安全工作;

4、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分析有关情况,确保工程经济、安全、合理、高效;

5、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单井技术资料两份。

(三)监证方职责:

1、负责落实井位,并提供有关的电测资料和参考资料;

2、负责做好“三通一平”、泥浆排放及其它施工环境协调工作;

3、负责为施工人员提供食宿条件,在井管安装、填料时提供10个的劳力的配合工作;

4、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落实自筹资金 万元。

六、工程质量:

1、质量检查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2、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3、验收依据:钻井工程以国家凿井工程验收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以井管顺利下入井孔、水泵及设备安全运转,出水量达到预定目标为合格;因自然条件因素而引起水质、水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井房以建筑工程验收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

七、工程结算与资金拨付

(一)工程结算:依据预算方案,结合实际完成情况及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1、实际钻井深度与计划深度差值,增减费用按每米 元计算;

2、实际用井管长度与计划差值,按预算单价计算;

3、合同总价中施工用水由村组提供,用电按每度 元计算,超过部分另行计算;

4、工程结算后,村组交纳的自筹资金有剩余的退还村组,不足部分由村组迅速筹集交到甲方。

(二)资金拨付:

1、自筹资金由受益村组筹集,交甲方管理,视工程进度向乙方分期拨付;

2、国家投资:按县财政局报帐管理办法进行拨付;

八、建设工期与时限

总工期为 天。从受益村组足额交纳自筹资金后,三日内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之日起算。未按期完成,每延期一日,扣减工程合同总价的2‰。因气候、地质等特殊因素及除乙方自身因素之外引起的窝工,按期顺延。

九、其它未尽事宜可根据施工情况再行商定。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监证方各执一份,从自筹资金到位后生效。

附件:承包总价清单

甲方: 代表:

乙方 : 代表:

监证方: 乡镇政府代表:

村委会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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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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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 型:(见附表)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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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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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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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防水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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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质量目标:

5、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7、开、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

8、使用材料名称:

9、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二、工程价格及结算办法:

价 格: 元 总 金 额: 元 预 付 款:把地面基础处理完(也就是把老瓷砖砸完垃圾清除屋外,基础面清扫干净预付总金额的 50%,剩余50%施工竣工后一次付清。

三、质量要求及保修期限

1、 甲方对本工程找平层要做到平整、光滑、干净、符合甲方验收规范要求,特殊部位要接受乙方的技术要求;

2、 乙方对本工程防水层要做到无渗漏现象, 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并接受甲方和质检部门的规范化验收; 乙方对本防水工程保修 年;

3、 保修范围:材料老化,搭接开裂,立墙脱落(找平层开裂,基础沉陷,造成材料断裂或人为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四、双方责任

1、 甲方免费提供电力,卷扬机械,,同时提供劳工的食宿方便; 建立交接手续,对防水成品层,甲方有加强保护的责任,谁损坏谁负责;

2 、乙方要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及施工的其它档案资料;

3、 乙方有自我保护的责任,安全事故一概由各自负责。

五、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执行中的争议解决;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在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合同的执行和终止,自签订日起至工程结算清日为止。

六、法律责任

1、甲方违约:防水工程验收合格柒天后,如不按期付款,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该款按10%的月利息,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违约: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如乙方不按期施工和一次性交验不合格所造成的适当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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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脚手架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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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框泥,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二、乙方承包范围及方式:

1、乙方承包甲方分包的外脚手架范围包括外脚手架工程施工,所有外架材料和安全立网、平面挂网。

2、乙方承包外脚手架同时包括:外脚手架的安全网立面、平面挂网、挂设,楼层标志挂设。

3、乙方承包外脚手架施工包括: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进度所用材料计划及人力配备必须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

4、乙方承包外脚手架施工全过程必须派专人跟踪各栋号的检查工作,如发现竹子及绑带不牢固或者安全网烂脱落必须当天整改。

5、乙方承包脚手架最后的拆卸工序,严禁随拆随抛高空堕落,必须按每拆一层放一层,再拆第二层的施工方法。

6、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其承包价格均包括:乙方施工的劳保工资、福利工资、奖励及处罚工资等一切待遇。

7、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施工包括:楼梯上下防护搭设,安全标志挂设等工序,材料均用竹子搭设。

8、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施工包括:外脚手架地坪乙方负责垫平。

9、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施工包括:适用于竹脚手架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及黎平县安全监督站有关规定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要求。(即包安装、包验收、包合格的三包要求)。

三、乙方承包价格:

甲方按乙方承包范围完成1~9项条款及工序:外墙双排竹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捌元计算给乙方。

四、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按工程进度的80%预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即拆完外脚手架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五、质量要求:

1. 乙方搭设的内外立杆距离不能≥0.8m,内外立杆中的小横杆脚踏板排宽净空为一米。大横杆步距不≥0.7m,(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的搭设要求按规范要求搭设,其使用的竹子材质符合安全要求)。

2. 乙方搭设的外立杆与大横杆搭设成网格不能≥60cm,网格成型。

3. 乙方搭设扫地杆必须按要求离地面0.30cm设一道,沿建筑物四周搭设。

4. 乙方搭设的剪力撑必须从地面至顶面互为夹角45°~60°剪力撑与剪力撑之间必须连成一体。

5. 乙方搭设的密排按承包范围每一施工作业面步距层层铺设(即一步距一层密排)。

6. 其他不详之处执行竹子脚手架施工规范执行施工。

六、其他事项:

1. 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带好安全帽才能上岗,如在上岗作业时不带安全帽者公司按每人次罚款50元的规定。

2.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才能上岗作业,如因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公司按每人次罚款50元的规定。

3. 乙方工人上岗作业时不准穿拖鞋及穿硬底鞋施工作业,如穿拖鞋及穿硬底鞋者,公司按每人次罚款50元的规定。

4. 施工作业中,由于塔吊起重工由甲方配备。

5. 乙方工人食堂的柴火费由乙方自理。

6. 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指挥,服从甲方安排及调动,若因不听从甲方安排而造成的工种交接混乱影响施工进度的,甲方则按总造价罚处1%总工资。

8. 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 乙方施工中,如因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而造成被当地规划建设局或安全监督站发通知整改而停止施工的,甲方则按乙方总承包造价罚处50%的工料费的规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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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施工的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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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的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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