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道路施工合同样本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锦屏镇长新村椿树峁梯田项目道路工程
1 道路工程名称:椿树峁梯田道路工程
2 工程地点:位于锦屏镇长新村椿树峁
3 承包范围:长新村椿树峁梯田工程点上山路
4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万元
大写:
5 合同工期:
工程总期天。
开工日期为:年月
竣工日期为: 20xx 年 月 日。
6 工程内容
道路全长711米,宽4米,总方量为2718.8立方米
二、工程质量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主动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
三、付款方法
工程完工后采用报账制,验收后付款。
四、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建设单位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及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安全生产施工规范。
(2)严格按照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交工。
六、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施工单位(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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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利施工监理合同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桓仁满族自治县华来镇川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溪鸿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川里防护堤工程 (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自月日至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一份,监理人执 一 份。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年月日:
篇2:建设施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发展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共六份的《__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下称合同),就甲方将其______村标准、东升、贤______厂房、宿舍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事宜达成了协议。根据该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______村标准厂房、______村东升厂房、______村贤______厂房、______村标准厂房配套员工宿舍、______村东升厂员工宿舍、______村贤______宿舍。其中厂房三栋,建筑面积约 年月日和月日为预计开工日。根据工程建设准备的具体情况,开工日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证日期的为准。预计的竣工日在年月日。
2. 合同价款: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
以上工程预算总造价为甲方提供的。合同价款的决算,按合同第 .4的规定执行。工程量增减以设计院出具的变更通知书经甲方现场签证为准。增减的工程量的结算,按合同第 .4的规定执行。
第2条 工程款支付
2.1 按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并按工程进度付款。但甲方执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法有困难,要求乙方给予延期付款。乙方同意予宽容。
2.2 根据本协议第2. 1条的规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万元;年 月日前,甲方应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年 月至年 月共个月的期间内,按月平均支付相同数额给乙方。每月的支付日为该月的 5日前。此部分款项,在本协议中称为欠款。
2.3 鉴于乙方给予甲方的付款的宽容,甲方同意按月息7厘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每月应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为:(工程决算总造价-甲方预付的500万元工程款-甲方已支付的欠款)×月息7厘。每月的资金占用利息的支付日按本协议第2.3条的规定。
第3条 甲方违约的责任
3.1 甲方违约,应按合同第 5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第2.2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应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的利息。利息为按月息 0厘计,计息期为本协议规定的支付日起直至款项全部付清时止。同时,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有权停止或中止施工,由此导致停工、窝工、人员或机械退场等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3.3 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第2.3条的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欠款,自逾期之日起,应按月息 0厘计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所有欠款,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有欠款。
3.4 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第2.4条的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欠款)的资金占用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应就该月应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按月息 0厘计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同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所有欠款,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有欠款(包括资金占用利息)。
3.5 工程造价决算后,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就欠款出具欠条给乙方,作为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的债务凭证。甲方同时应在每次偿还欠款和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后向乙方办理债务结帐手续,重新出具欠条给乙方,作为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的债务凭证。
3.6 鉴于甲方欠款,占用乙方的流动资金,使乙方承担了银行贷款利息。因此,在还款期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高银行贷款利率,甲方应在本协议第2.4条的资金占用利息的水平的基础上,按每次调高的百分点增付资金占用利息给乙方,以确保乙方不受损失。
3.7 在甲方付清所有欠款和本协议规定的资金占用利息、赔偿金前,乙方就甲方未付清的款项对在建工程或成品房享有优先权。
第4条 甲方保证
4.1 工程开工时及之后,甲方未能办妥工程建设的批准手续,政府或政府部门干预,工程停工,或经任何的诉讼(仲裁)程序,合同和本协议被确认为无效,甲方应承担所有责任,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地区同类工程适用的定额规范乙方应得的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应邀和已交纳的税收和规费;乙方支付的材料款、设备款;依本协议乙方可得的利润等等。本项的规定具有独立性,在合同和本协议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时,本项的规定作为解决无效的过错责任的依据仍然有效。
4.2 在甲方未付清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款项前,甲方不得将在建工程或成品房或房地产转让、过户、出售、抵押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将在建工程或成品房或房地产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与第三人合办公司企业。合同项下的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并不得将房地产的产权申请登记为甲方以外的其他人。
第5条 与合同和本协议项下工程配套的附属工程如厂区道路、水电、化粪池、排污、给排水等工程,如甲方决定施工,应由乙方承包。造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合同约定的造价管理部门审核,以其审核的造价为准。该款项的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6条 本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的内容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7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8条 本协议正本壹式四份,双方各执行贰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3: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年___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 ,装修完工前付 。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 公司与 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篇4: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室内装修包括房间设计、装修、家具布置及各种小装点。偏重于建筑物里面的装修建设 ,不仅在装修设计施工期间,还包括住进去之后长期的不断装饰。另外应逐渐树立“轻装修、 重装饰”的概念。装修时,使用的材料越多、越复杂,污染物可能越多。
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大写)元(其中:设计费__元,管理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 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以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作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 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 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a.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甲方付清首付款后进场施工。
2.无。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5: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在房屋拆除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安全、快速、经济、扰民小等原则,编制时好拆除作用的规划,,房屋拆除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呢 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旬阳县城关第二小学院内一栋教学楼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一、 拆房工程项目:
1、 拆房工程范围:
2、 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 合同价格:
确定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 80.00(捌拾) 元/平方米,合计总人民币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付款方式:
由乙方先行垫资,一年内付清。
三、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拆除工期自拆迁时间确定后,7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2、 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四、 拆房要求:
1、 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原房屋基础底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 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 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在市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5、 乙方从事拆房工作的人员参加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单送管理单位效验备案。无保险者一律不得拆房。
6、 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7、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8、 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栏杆、楼梯和楼板、脚手架应与同层次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9、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周围道路沟管畅通,不准乱占马路和人行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瓦砾杂物不准散置马路,要每日清铲干净。
10、 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1、 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行凶斗殴,不准聚众赌博,不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五、 违约责任:
1、 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全部责任。
2、 甲方交付乙方单体建筑物(构筑物)被拆房屋钥匙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果乙方三天内不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扣除违约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内不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000元外,并可另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需拆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代表:
(签字盖章)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二
甲 方(发包方):
乙 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拟对亚广北路、景明北路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部分房屋拆除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亚广北路、景明北路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部分房屋拆除工程
工程地点:亚广北路、景明北路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
工程内容:按甲方指定范围,拆除场地上全部原有建、构筑物及设施;
二、工程拆除范围及要求 拆除范围及主要内容:亚广北路、景明北路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 部分房屋。拆除要求:指定范围的地面建筑、设施全部拆除,渣土进行现场填压并平整场地。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昆明市房产管理局下发文件昆房(20__)92号文关于对房屋拆除有关文件执行并不能将本工程分包、转让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合同工期
开工工期按甲方要求进行,按照甲方的要求拟行拆除工作。
四、合同价款、支付及工程工期
(1)、乙方以工抵料,协议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预付补偿款¥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工程进行十天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尾款¥ 元(人民币大写: )。
(2)、工期为20日历天。
五、工作和责任
⑴、乙方应办理拆除施工合同许可证和有关部门的许可手续; ⑵、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报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遵照执行;
⑶、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组织工程人员、机械设备等就位;
⑷、乙方应做好拆除房屋前的断水、断电、断煤气等工作;
⑸、乙方应确保房屋拆除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管理;
⑹、乙方应做好临近建、构筑物及地面、地下留存设施、植物等的保护工作,做好临街面、施工现场内的各项安全施工及防护措施,做好施工中的安全消防措施;
⑺、乙方工程中的一切设施损坏责任、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⑻、乙方应做好施工中的防尘、降噪措施,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拆除工程内容的,乙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影响工程进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自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八、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乙方支付甲方补偿款之日终止本合同。
甲方:(公章)经办人:乙方:(公章/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西横街有一至三层多栋旧房需要拆除,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现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拆除范围及要求:
1、祁阳县西横街 号至 号旧房需要全部拆除。
2、清运整过拆除的建筑垃圾,平原地面。
3、砌筑拆除旧房前面的围墙,长约32米,高约2米,墙体为18眠墙(不含粉刷)。
4、自进场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二、拆除费用:
整过房屋拆除的建筑材料归乙方自行处理,砌固围墙,清运建筑垃圾,甲方另补乙方人工费、清运费围墙等工资款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切断各户进户水电、外场通讯、煤气管道。
2、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
3、处理好相邻关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拆除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不得阻碍交通。
3、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付款方式
整过房屋拆除完毕,甲方预付乙方 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一次性结清(无税票)。
六、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6:正规项目施工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__项目施工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佰__拾__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_5.5_,利息在借款时一次性收取。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共__年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保证条款与违约责任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在借款方在公司内部银行中账户划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冲抵,并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
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情节严重的,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7:土方施工分包合同模板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土方工程施工事宜进行了充分地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并保证共同信守执行。
一、承包原则
乙方承包甲方东汇·森语林一期9#、10#、11#、1#、2#楼及地下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必须具备相应合法的施工资格证件,具备银行账户。乙方各种机械设备挖掘机、运输车必须符合要求,不存在带病作业。进入施工现场一切人员必须身份来历清白可靠,具有二年以上建筑土方施工经历,具备建筑专业安全知识和本专业较高的技术素质。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乙方若有违反以上原则精神的行为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二、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分包甲方总包的所有土方开挖、回填工程均按包工包设备的方式实行承包。乙方承包甲方总包的所有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专业专项工程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价范围之内。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施工用具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位范围之内。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甲方视质量为生命,土方开挖、回填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是甲方的质量目标。也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乙方承包施工的每一个产品、每一道工序均必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不得办理结算,不得继续施工,必须无条件退出现场,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工期标准及要求
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首先向项目部办理《施工通知单》。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项目部《施工通知单》中所明确的具体工期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必不可少的依据。
2、乙方现场设备要保证现场工期进度的需要,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具体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项目部生产进度安排的需要,做到自行增减,确保达到甲方工期标准的要求。经双方商定: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土方开挖边线、开挖深度标高及施工说明,对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与解答。
(2)开工前,甲方项目工程管理班子对工程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向乙方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按计划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3)提供工作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路通。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分期分批按时组织工程所需挖掘机、运输车进场。
(2)按甲方工期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落实现场负责人,随时主动配合甲方工作,确保达到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3)负责乙方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4)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质检人员,确保质量达到合格,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补救或返工,返工费用自理。
六、承包范围及包干价格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具体包干内容如下:
(1)道路清理、保洁费用、城管局经营费用;
(2)施工现场内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根据桩基础施工要求
(1)9#、10#、11#、1#土方工程分两级开挖,第一级挖到相对标高-2.5米(绝对标高21.95米);第二级挖到相对标高-3.1米(21.35米),
(2)2#土方工程三级开挖,第一级挖到相对标高-2.5米(绝对标高21.95米);第二级挖到相对标高-4.55米(19.9米),第三级挖到相对标高-5.25米(19.2米),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依据乙方以上承包范围的全部包干内容按如下包干单价实行承包,具体包干单价定为: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六条款乙方包干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第六条款双方确定的包干单价,增减乙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材料包干指标的奖罚金额后,即为乙方实际结算价款。
2、本工程分 3 阶段结算,第一级土方挖完后按已完工程量70%结算一次,第二级土方挖完后按已完工程量70%结算一次,土方回填后经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先决条件是该阶段的各工序必须彻底完工,达到工完料净场清的标准,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月内付清尾款。
3、乙方施工完成 土方工程施工后,必须于三日内向甲方报送项目工程技术资料,需要整改和清场收尾的工程量要立即组织完成。否则,概依拖延工期论处,乙方每拖延验收时间一天,扣罚结算价款1%。
4、乙方包干承包范围内不得产生计时工,也不存在结算计时工,乙方未完成单价包干内容而由甲方委派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计时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费用的二倍扣除。
5、若属于建设单位资金暂时没有到位或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的,乙方承诺绝不擅自停止施工,绝不影响施工进度。
八、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
1、乙方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订安全合同。安全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督促进场施工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2、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严惩缺陷的人员(例如视力低弱、癫痫病、智力低下等不适应建筑业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每天早晨开工以前和施工作业中,必须对本队当天施工作业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4、乙方使用甲方现场机械设备,必需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签订安全使用协议,经专业培训持证上网方可操作,否则,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和解动现场内安全撤防设施,严禁擅自乱搭乱接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电线电路发生故障必须报告现场专业电工修理。否则,若因此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对责任方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膳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和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九、文明施工及材料包干
1、甲方现场的钢筋、水泥、木材、模板及其它施工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用,必须时可向甲方租用或按价拨用。
2、乙方每天施工现场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十、奖罚规定
1、属于乙方生产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或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安装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的产品,甲方一概不予验收并不予结算,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及造成甲方工期损失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下一道工序返工或导致甲方发生增加费用等经济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结算中扣除。
2、甲方《关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奖罚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环节的需要另行协商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奖罚规定属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进场前,必须按澄迈县有关规定到县建管部门、县工商部门、县社会劳动管理处及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其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必须出具《身份证》,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保证来历清白,行为可靠,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因乙方人员违法或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刑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保证共同信守执行,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三 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一 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关于大型施工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商定,由乙方给甲方承建危房改造工程,此工程双方达成协议:
一、工程面积及地点:工程地点: ,户主(甲方): 。工程面积: 米 米,共 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新建,外墙37公分, 当地黑沙砌成,南北两面抹水泥沙灰,里面抹水泥沙灰,室内砌筑烟筒1个(不包括:棚、地面、间墙、炕、锅台、电路等),前面塑钢窗1个,铁制单扇门一个(四周无散水波),上下圈梁(20),4根钢筋直径10,房顶为红色彩钢复合板,房顶结构为 ,苯板厚度为7.5公分,上板厚度为0.35,底板厚度为0.18。铁20制46檩条8根(刷灰色底漆),55角钢架1个(刷灰色底漆)。
三、承包方式及造价:承包方式为大包(包工包料)甲方负责税金。 工程造价:共(: 元)。(由于运距较长,增加 元,加大、加宽的具体标准为30平方米0元的平均值。增加的费用和加大、宽部分由甲方另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乙方从甲方的金牛卡中扣除贰万圆,剩余的(加面积)款乙方施工前甲方以现金形式兑付 元(: )。
四、责任与义务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宿舍,为乙方水、电、路三通,为乙方提供地面平整,负责拉黑沙子和白沙子,工程款按期按时发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误工期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程质量。 乙方责任与义务:首先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不偷工减料,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告知乙方,按图、按质、按期施工,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六、金牛卡交给嘎查负责人。
七、工程质量及期限: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施工。工程质量按照旗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关上级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合同 篇10 建设单位:乡人民政府 (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乡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2、 工程地址:乡村新农村
3、 承包范围:衬砌渠道三公里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承包工期: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年____月____日完工;
6、 工程总造价: 元
(1)衬砌渠道及配套工程元;
(2)其他元;
二、施工要求
1、渠道衬砌采用砼型断面槽,纵坡11000,渠道为C15砼预制,渠深0.40,渠口宽0.43,砼衬砌厚度0.05;渠道每隔50—100设一道伸缩缝,采用聚氯乙烯胶泥填塞。型槽勾缝一般分两边进行,缝宽控制在 15—25。渠道砼衬基础采用园土翻夯处理,翻夯深度0.6,干容重要求达到1.63。 2为了保证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乙方在施工中水泥必须用X厂或交通水泥厂的合格水泥,沙子、石子必须用庄浪河洗砂。相关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并按照设计标准安装。
3、甲方及县有关部门验收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除并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4、按期不完工者,拖延每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处罚,若遇雨天工期顺延。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适当付给乙方一定金额的材料款,待工程完工由县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0%,剩余资金________年后如工程质量不出问题,付清剩余部分。
四、甲方责任 工程完工后,负责资金及时到位,有权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五、乙方责任
1、及时开工,保证工期,负责工程质量,如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 部负责。
2、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3、负责保修________年。
4、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X日起生效。 甲方(盖X)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X)乙方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X) 鉴证方代表(签字)
篇9: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篇10:劳务施工承包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签订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 程 概 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6.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第二部分 工 期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按甲方安排工期执行
2.乙方应按暂定开工日期组织施工,如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日期五天前,向甲代表提出书面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3.甲方代表因故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在提出书面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停工后对工程的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书面要求停止施工,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经甲方代表批准签字后,继续施工。
4.甲方代表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5.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6.在施工过程中,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代表应当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施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罚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部分 质 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 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各项交底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如经甲方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认真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非乙方原因导致返工,由甲方承担有关费用。
4.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经乙方自检达到合同要求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并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应做好自身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因成品保护不利而造成的损失,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现人为破坏或施工相互配合中成品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6.竣工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符合合同要求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部分 材 料 供 应
甲方应及时保质保量组织材料进场,以保证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部分 劳保基金及税金
1.劳保基金由甲方按规定向所在地行业统筹机构缴纳,乙方不再向甲方计取。
2.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七部分 对劳务队的管理
1.乙方应保证进场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劳务素质。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附带上岗证,由甲方留存复印件。
3.乙方应自行办理与自身相关的社会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第八部分 劳动力安排
1.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及质量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数量及技术构成,随时接受甲方的核查和监督。
2.如发生劳动力不足或暂离现象,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有关支出。
第九部分 奖 罚 条 款
1.材料领用以甲方工长开具的限额领料卡为依据,乙方应注意节约材料,如有浪费,按浪费材料总值的100%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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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单位工程的顺利进展,确保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 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服从加油站安全管理员的指挥及监督。
3、 需要动火时,必须看照规定办理手续,严格“三不动火”即没有审批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4、 不得擅自拉、自接临时电线,施工场地严禁烟火。
5、 在施工期间,要制定必要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6、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保证身体条件、着装、佩戴安全、携带有工具袋。防护围栏、梯子或绳梯都必须符合要求。
7、 必须有高处作业许可证。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对施工单位人员进站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
2、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安全要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阻止并整改。
3、 对施工现场提供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4、 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有关安全高空作业手续,保证施工进度。
三、 其他与处罚:
1、 甲乙双方要共同协作,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安全生产。
2、 施工单位(甲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否则,乙方有权利责令施工队停止施工,报公司处理并给以一定处罚。
3、 建设单位(乙方)不得随意认为影响正常的施工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停工。
4、 施工单位(甲方)所有工人应符合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伤亡、致残等事故由甲方全部负责,对此出现的相关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5、 施工单位(甲方)在施工前,应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主动办理各种手续,对此出现的相关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四、 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工地装修施工管理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9.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住所地址:____企业地址:____
工作单位:____法人代表: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电话:____联系电话:____
签约日期____
篇13:家庭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居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施工内容; 装修预算书中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
1.4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 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书价格为准)。
2.2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由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项目单价及装修工程实际工程量合计,和装修工程增减工程项目及价格组成。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工 程 监 理
3.1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
3.2委托 监理单位进行装修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 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甲方按照装修设计合同中提交的设计图纸,提交施工图纸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 提供确认图纸和 原始水电线路图纸;
5.2 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5.3 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通水通电;
5.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
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6.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
6.3 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
6.4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八条 工期约定及延误
8.1 公休日工期照旧,重要的节假日经协商放假时,工期顺延。
8.3如因甲方提供材料延误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产生停工和误工,竣工时间顺延。
8.4 如非甲、乙双方原因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按累计时间核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竣工时间依累计工作日向后顺延。
第九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的约定
9.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
9.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
9.3 工程验收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和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条:工程支付款
10.1 经双方协商,以如下第 条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 支付方式:
10.2.1 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11.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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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施工总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为维护双方利益,避免纠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合同,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办公楼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办公楼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沂龙湾小区05#地块4#、11#、15#-23#楼、地下车库及公建工程。
工程地点: 临沂市北城新区沂龙湾05#地块
沂龙湾05#地块4#(6+1F框架结构)、 11#(6+1F/-1框架结构)、15#(6+1F框架结构)、16#(6+1F/-1框架结构)、17#(17F框剪结构)、18#(17F框剪结构)、19#(17F框剪结构)、20#(33F/-1框剪结构)、21#(33F/-1框剪结构)、22#(33F/-1框剪结构)、23#(3F框架结构)、地下车库及公建,总建筑库面积约97905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施工图为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安装施工图纸的工作内容。不包括基础土石方挖运(但桩间挖土、凿桩头、基底清槽 由承包人完成)、桩基、门窗、消防、电梯、智能化、燃气、通风排烟、变配电、精装修、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栏杆、百叶工程等发包人需要单独发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块多层工期:开工时间20__年 4 月 15 日,竣工时间 20__年2月9日, 总工期300天(自工程具备基底清槽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05#地块17层工期:开工时间20__年5月 25日,竣工时间20__年7月18日 ,总工期420天( 自工程具备挖桩间土、凿桩头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05#地块33层工期:开工时间20__年6月 25日,竣工时间20__年4月15 日 ,总工期660天 (自工程具备挖桩间土、凿桩头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公司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玖仟捌佰万元整(人民币)
金额(小写): ¥: 9800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__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临沂尚城置*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审查意见: 审查机关: 经办人:
年 月 日
办公楼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二
房主:(称甲方)
建筑施工队:(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为维护双方利益,避免纠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私人住宅;
2、工程施工地点:小南村六组;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单包);
4、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工价为 元。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时,工期可顺延;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电、停水达四小时以上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工期顺延;
2、施工途中由于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更改施工图纸,工期适量增减。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施工图;
2、负责组织图纸设计员向施工人员进行图纸设计解说交底;
3、按时如数供应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及时到位,保障乙方正常施工;
4、对工程质量及用料进行全面监督,提出合理要求,发现粗制滥造,违章施工等现象,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或停工并追究责任损失。
四、乙方责任
1、参加技术图纸会审、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做好村民协调工作,保障水、电、路-通、建筑所用设备材料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机械设备进场、安全设备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工;
2、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精心施工;除水电、防盗门、塑钢窗、楼梯扶手、栏杆和后期精装等附属工程及卫生间防水处理由甲方安排第三方施工外,乙方必须积极搞好配合;
3、乙方施工内容:挖机挖基础土方回填,基础、墙体、梁、架、柱、板、楼面抹平、内外粉刷、外墙面瓷砖、钢筋网架、楼顶瓦面盖好,主体工程中所有大小项目均由乙方全部完成;
4、安全设施及吊装运输由乙方负责购制并安装到位;
5、每层所需原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材质要求必须由乙方提出详细计划;商品混凝土必须计算准确;所需辅料(模板、木支撑)由乙方自己购制;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甲方工程负责人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分部分项的检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乙方必须搞好现场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特别要注意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程、配置安全设施、防范安全事故。否则,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付款方式
根据本工程进度按每层建筑实际面积核算,分期付款,进场预付 万元,基础完成后付 万元,一层盖板付 万元,屋顶面完工付 万元,内粉完工付 万元,外粉及墙贴面完工付 万元。待工程竣工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结算后余款付清。
六、其它
1、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金,由乙方出资购买;
2、乙方如果中途退场、拖延时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其所有工资作为自动放弃;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赔付。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作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15:工程施工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租用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机基本参数:__________
1、塔式起重机型号: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
出厂编号:__________
出厂时间:__________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__________ KN·m 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长度:__________ m
独立安装高度:__________ m 最大安装高度:__________ m
附墙后自由高度:__________ m 设置 道附墙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的报装告之手续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贵安新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甲方负责该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6、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7、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含吊钩)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8、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9、甲方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______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涉。甲方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甲方在塔机进场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制作塔机基础或铺设塔机行走基础。
11、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13、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 倍扣除租赁费。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过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或由于劳资方面纠纷的原因,造成塔机停用则 倍扣除租赁费。
15、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塔机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X和指挥(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置等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输、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退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补充条款:
六、相关费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
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1)装拆费 ________元;拆卸费 ________元。
2)顶升加节或降塔费用。每节为 ________元/节。
3)安装或拆卸附着装置 ________元/件。
4)小计:
塔机检测费。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由甲方申请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非甲方原因导致再次或多次检测的,再次或多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机租赁保证金___ 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 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5、设备的进场费 ________元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6、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电费由乙方负担。
7、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篇16: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合同书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
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其保养服务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contractors)。承包人与欲求安装工程的业主(promoters)双方经洽谈或招标、投标达成默契而签订合同。承包者必须根据工程图纸及业主要求的特殊条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业务。为完成安装施工任务,承包者还需提供施工设备、特殊工具、施工监督工程师及所需的劳动力等。
工程承包有综合承包人(总承包)(generalcontractors)和专业承包人(specialistcontractors)。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验收等承担责任。业主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国际间的工程安装和工程承包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而且广泛被人们所接受的经济技术的合作方式。
篇17:土方开挖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部(甲方),拟基础土方工程承包给 (乙方)施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工程
第二条 工程范围及具体施工内容
1、工程范围:本标段 基础土方开挖、转运、回填工作。
2、施工内容: 基础土方工程全部开挖、转运及回填为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基础土方开挖必须符合图纸要求,边坡、基底符合设计规范,开挖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底标高10公分。土方转运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指定地点装车、卸载。土方回填不得碰撞工程结构,回填土方要密实、扒匀。
第三条 工程单价及付款方式
1、土方开挖(包括所有的基础土方)每立方米 元;开挖带内转运(范围在本工程项目小区院内)每立方米 元;用机械直接土方回填每立方米 元;如用机动车内转运的回填土方每立方米加 元;只计取机械开挖带内转运每立方米 元,不再计取回填内转运土方每立方米 元)。必须外运的土方,开挖带外运每立方米 元。以上所有单价为固定单价,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尺寸和标高在计算规则的工作扩大面计算土方量。甲方不承担包括税费、协调费及相关的所有其它费用。
2、付款方式:
a外运土方工程完工后 日内结清.
b其它单项工程乙方按甲方要求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日后结清全部工程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负责当地周边的协调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守法施工,合法生产。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在甲方根据现场确定的工作时间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不准在工地上打架斗殴,如发生安全及工伤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一经确定施工,必须明确开挖基线,开挖深度,不得违章指挥乙方机械设备,保证施工现场顺利施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时间,合理组织机械、人员按时施工,保证按时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2.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机械、人员组织不到位,每耽误一天,甲方有权罚款20xx元,罚款按延误时间累计计算。
3.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加价,停工,否则必须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
发包单位(盖章): 发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8:隧道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并不承担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内容。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4、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6、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甲方的水、电、等,所需费用由甲方单位承担。
7、施工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施工资料。
8、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其它
1、现场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
3、材料负责人: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后,即告终止。
甲方(签字):
甲方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篇19:房屋修缮施工合同
立合同人:
__县_乡中心小学代表_(甲方) __县_乡修建队代表_(乙方)为了修缮教学楼,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修缮教学楼一幢,由乙方按照甲方所提要求(附修缮要求一份)进行修缮。
2.全部修缮费(包括材料、人工)议定为人民币__元正。
3.甲方在订立合同后,先付给乙方全部修缮费的30%,工程完成一半后,再付30%,其余40%在修缮验收后一次付清。
4.教学楼要在一个半月内修缮完毕(从_月_日到_月_日)。
5.修缮教学楼所用材料按照双方议定的标准(附材料标准一份)。
6.如有一方违背合同条款,影响修缮工程,由违约一方负责赔偿损失。
7.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县教育局负责监督。
立合同人_乡中心小学(盖章)
代表:_x(签名)
_乡修建队(盖章)
代表:_x(签名)
监督人_县教育局(盖章)
代表:_x(签名)
__年x月_日
篇20:2024年道路施工劳务合同
雇主(甲方):
地址:
雇员(乙方):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劳务工期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劳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劳务费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务费为__________元。
2、每月_______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劳务承包费,结算完成后_______日内按合同价款支付。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人员验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3、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六、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八、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九、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责任方都应该承担责任,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责任方应按照具体的损失数额赔偿。
十、劳动争议
1、因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全部责任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