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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调研题目(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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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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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提升品味,方便游客,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垂钓园内垂钓池交给乙方承包,用于鱼类养殖及垂钓。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2年,即从--年5月8日至--年5月8止。

第三条

1、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实行先承包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承包金额壹万元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3日内交清。

2、设备、设施、水、电费等押金1万元。

第四条

甲乙提供一间办公用房给乙方,用于看护人员住宿、存放渔具等物品,办公室内原有设施物品不能拆改损坏,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塘基建设建构筑物,不得对园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进行拆改的,不得损坏、改变垂钓园原有设施,设备。

第五条

乙方需要注水或抽水时,用电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抽水水泵由乙方负责维护,合同期满后,交还甲方时设施设备应保证能正常运行完好。

第六条

如甲方有接待时,乙方应允许甲方免费垂钓。

第七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甲方确有接待时,乙方不能提供免费垂钓的。

4、乙方擅自对园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进行拆改的。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九条

1、乙方应做好安全警示和巡视,确保水池安全,严防人员落水,一旦发生落水事故一切责任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用电管理,要安全用电,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做好垂钓客人之间的矛盾调解工作,严禁打架事件的发生,如发生打架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须服从管理处的管理,积极配合防恐防暴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甲方违约,应全额退还年租金和押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自愿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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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乡村老师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教师,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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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老师实习报告范文

我实习所在的学校是京郊的一所乡村学校。实习的基本内容包括三部分: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1、课堂教学:完成教案数为五份,试讲次数为五次,上课节数为五节。

2、班主任工作:组织一次《迎奥运主题班会》观摩课。

3、教育报告;完成一份教育调查报告。

这次实习令我感受颇多。一方面,我深感知识学问浩如烟海,使得我不得不昼夜苦读;另一方面我也深深地体会到教学相长的深刻内涵。比如在我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在我第一次深入课堂时,我就遇到了许多师范学校里没学过、没想过的难题。即当自任口才出众的我绘声绘色地讲完一节课后,我问学生:“你们听完课,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学生面面相觑,茫然无语。学生何以如此呢?在我看来主要是由于学生没有学习的兴趣。

古人云:“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兴趣对于一个学生的学习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兴趣是学习入门的阶梯兴趣孕育着愿望,兴趣溢生动力。那么如何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

在班主任实习工作中,我在班上开展了“迎奥运”主题班会活动。起初,我遇到了许多困难:比如学生的不配合就常常令我痛心疾首。当时,有人建议我使用强制方法。比如说罚站、罚蹲等。诚然,这种方法可以勉强维持班级秩序。然而,这也无疑加深了老师与学生之间的隔阂,甚至会使学生产生厌学的心理。作为教育工作者,就要想方设法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在教学活动中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而且,教师要把自己当成活动中的一员,是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引发者,是学生的学习伙伴、知心朋友。

通过和学生的接触也使得我对班上的一些学生有了一定的了解。班上有几个同学家庭相当困难,于是有人向我提议:在主题班会上为这些同学献爱心——为他们捐款。可是,经过我的再四考虑,我还是把他否定了。因为,为贫困生捐款献爱心动机非常好,可是这样做却很容易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学生没有了自尊,也就很难再有强烈的学习兴趣了。最终,我还是把班会主题敲定为一个十分时尚的主题——迎奥运。

为了办好这个班会,我努力为每一个同学创造展示自我的机会,提供展现自我的平台,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够体验到成功的愉悦,感觉到自我的价值,品尝到其中的乐趣。结果,在准备班会的过程中,同学们都很积极。班会的节目花样繁多,唱歌、跳舞等应有尽有,而且还组织一次辩论会。论题为:体育是否可以创造友谊。辩论中双方各执异词,辩论深刻到位。另外,为了普及奥运知识,我还在班会上举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奥运知识有奖抢答活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都很浓烈、热情也很高涨。最后一曲笛子独奏——歌唱祖国将班会推向了高潮。

当然,在开展班会活动过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曾经问过班上的同学一个问题:一斤棉花和一斤铁哪个重?尽管我一再“放水”,可是人有为数不少的人回答:“当然是一斤铁重了!”

最近,我还在学生的习作中发现这样的句子:“除夕之夜,深蓝色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色的圆月。”除夕之夜,天空中又怎么可能出现一轮金黄色的圆月呢?严重失真,近乎荒谬。其实,这仅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这样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好,问题似乎就变得复杂了,值得我们教育工作者深思了:不懂得这些常识的学生,又怎能拥有完整的人生?这样的教育能被称作素质教育吗?

此外在一些观摩课上,还常常呈现表演的风气。一个学生回答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后。教师说:“讲得真好!”其余同学马上“啪、啪、啪”地鼓起掌来。另一个同学回答了另一个简单的问题,也得到了同样的“殊荣”。一节课下来,表扬不断,掌声此起彼伏。这就是明显的弄虚作假,这种现象很值得我们去深思。

针对以上问题,我也想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1、教师应该坚持客观的原则。弄虚作假对学生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因为从教师的职业道德,从教师在学生、家长的心目中的形象以及从教师的高尚责任来看教师都不应该弄虚作假。而应该坚持客观的原则。只有这样,教育才能更富于魅力。

2、针对学生所犯的常识性的错误。教师应该科学地因材施教,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综合的发展。

3、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我们很有必要把教育的着眼点放低一些。让他们发现爱其实很容易;爱就在身边;爱就在儿女亲情里;爱就在柴米油盐中。为此,我给孩子们布置了一道别开生面的作业——亲情作业。即让孩子在吃饭时给他的父母夹夹菜、在晚上睡觉前为他的长辈们洗洗脚。

总之,教育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老师只要认真投入教学,孩子就会积极配合。这种过程是很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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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川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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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间内,贷款人为他人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款人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的天数付给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逾期贷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以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规定,在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70%计收罚息。

5、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懂得任一担保违反担保合用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成当承担贷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保证、质押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台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解释,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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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乡镇个人房屋租赁协议家具齐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个人,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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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一处住房一间租给乙方,租金每年8000元,由乙方于承租之第一个月(20__年_月)一次性给付甲方。

(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退租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按时间计算并向乙方退还应退租金。

(三)甲方若要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若要退租,也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乙方不要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方案需与甲方协商同意。

(五)乙方确保遵纪守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诉讼费用。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由立约人三方各持一份,以便互相监督。

20_年_月__日

立约人:甲方:乙方:

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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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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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月日。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 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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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村教育当前状态调研总结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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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育当前状态调研总结

通过我们的实地走访,发现农村家长学历基本为小学或者初中,甚至还有很多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其主要原因是:城市的收入、就业机会、生活条件等各个方面都明显优于农村,学历高有能力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农村,选择进城打工,留下的都是那些在城市混不下去的人。从而导致农村人口呈现两极分化严重,老的老小的小。其中有两类家庭居多,第一类是父母在家务农,留在孩子身边;第二类家庭是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给爷爷奶奶带,即留守儿童。

先来看看第一类家庭,这些家长都是在城市里无法找到工作,不得不留在农村的,一般来说他们文化水平都很低,只有小学或者初中,全家人靠务农为生。

在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双方必须要有一个抽出时间来带孩子,这大大影响了干农活,影响了全家的生计。为了生计,父母没有时间陪在孩子身边读书给孩子听,不耐烦手把手教孩子怎么穿鞋子,怕孩子乱跑影响自己干农活就把孩子关在房间里……学前教育的缺失对孩子价值观形成、智利开发影响是巨大的。当孩子才四五岁,还没达到入学年龄时,父母就迫不及待的将孩子送入学校。父母只是想让学校去管孩子,好让自己有更多时间去干农活。由于孩子年龄小,头脑还没发育到适合学习的程度,再加上缺少学前的智利开发,让很多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他们根本跟不上学校的进度。

绝大多数家长还是支持孩子学习的,他们深知务农的艰苦,想让孩子通过学习改变命运。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生活的现实的。家长白天忙着干农活,只有晚上才能有一点的时间顾及孩子,由于家长的学历水平都很低,根本无法辅导孩子学习,也不知道该怎么在学习上帮助孩子。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孩子发现自己跟不上的时候,家长不知道该怎么办,也没太放在心上。等到考试成绩出来,家长发现孩子的成绩和改变命运的目标相差甚远,心急如焚。但是,自己不会教,也不会用正确方法引导孩子,很多家长就会去买一堆的习题书逼着孩子去做。孩子做完以后,家长不会帮着孩子订正,原来不会的还是不会,没有任何效果,只是徒增孩子的负担。家长看到孩子做了,就以为自己帮助到了孩子。等到下次考试成绩出来后,家长又将大失所望,渐渐的开始不耐烦,斥骂孩子,这大大激发了孩子逆反情绪,对孩子学习产生负面影响。

在了解农村父母教育理念时发现一个很大的偏见。农村父母认为,关心孩子就是在物质上给孩子钱让他们念书,而忽略了精神方面的关心,他们不会抽时间陪孩子学习,也不会关心他们学习遇到了什么困难。他们会做的大多只是,想起来时候询问下孩子学习情况,跟孩子说几句早已听出老茧的励志名言。走访时遇到过这么一个学生,由于学习跟不上,父母平时也没关心他学习,他渐渐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开始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开始逃课,后来渐渐发展成根本不去上课。而粗心的家长只是偶尔问问孩子学习的情况,孩子轻松的蒙混过关。等到家长发现孩子开始混社会时,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家长又不知道该如何挽回,打骂体罚只会将孩子越推越深,直至无力挽回。还有一些孩子,他们在学校犯了错,老师想找家长谈谈,但是家长忙于生计,对老师的帮助并不配合。即使有些家长能和老师进行信息交流,但是家长在孩子心中地位却不高,孩子根本不怕家长,家长无法管教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越走越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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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农村禽畜产品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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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

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______总价款为:________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1)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______提供,包装费用由______承担。

(2)甲主产品的运输由______办理,运输费用由______承担。

(3)甲方产品的保险由_____办理,保险费用由_______承担。

(4)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_______承担。

(5)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

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1)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风险提示: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

一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

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2)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____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______天内交货。

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3)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

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

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

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__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______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_______天内付清。

(2)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3)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

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

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

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元。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1)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

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

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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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农村教育现状及农村教师心态的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教师,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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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教育现状及农村教师心态调研报告

(二)硬件设施投入不足

目前的农村学校,教学软件上的资源相对是平稳的。然而,在硬件设施上,农村学校和城区的学校不可相提并论。许多学校没有多媒体设备,有的学校最多有几台录音机,音乐课上没有钢琴、风琴……教师上音乐课就用嗓子干吼,体育课没有孩子玩的东西,上体育课就是学生自由活动的时候。而且,由于师资力量的不足,很多教师代的是非专业的课程,有些科目就由班主任代上。硬件设施落后是目前农村教育一个最普遍的现状。

(三)“留守与学困儿童”现象

由于本镇特殊的地理环境,外出务工人员很多,把孩子交给年迈的父母,这些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孩子被称作“留守儿童”。农村教育的对象大多数都是留守儿童,在我们的调查中,65%的学校反应留守儿童现象严重。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教师有着无以言状的苦衷。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孩子的爷爷奶奶的教育观点和方法与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很大的差别,很多家长认为自己把孩子送到学校,一切责任就在学校了,根本不懂的配合学校和教师去教育孩子。他们不闻不管,一旦孩子有什么事,或者学习成绩不好,他们就会抱怨学校和教师,管理上时常会引起家长和学校教师的矛盾,甚至到校吵闹。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沟通。目前,留守儿童现象已经成为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广泛的关注

(四)教师福利待遇低

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统计,待遇上觉得可以的只占13%,47%的老师认为基本没福利待遇,40%的老师觉得根本没有;在我们的走访中。90%的老师说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福利问题。调查了解,由于现在的管理政策,学校在教师节和元旦这两个对于教师很重要的节日都没有任何慰问和福利了,在调查中75%的老师认为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作为农村教师,繁重的教学任务和超负荷工作量也许都不是问题的根本,更重要的是要获得认可和尊重。

在这次的调查中了解到,各校为了搞好双创和义务教育的很多工作,很多学校负债严重,使得学校运转艰难;而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机制对于学校负债也没有可行的解决政策,乡镇对教育的投入几乎没有,学校的教学基础设施及维修全靠学校承担;社会救助、捐资办学体系在农村基本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给老师发放福利待遇呢?

(五)教师精神压力大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调查显示,80%以上的老师觉得精神压力大。通过调查有近12%的老师因为精神压力而导致身体的不健康!有11%的教师因为身体原因长期请假。精神压力是很多教师精神状态处于崩溃的边缘,根本无法上好课。农村教师的健康问题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教师精神上的压力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生

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学生个体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老师的工作,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和留守儿童,加上现在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方式的影响,孩子们从小就接受了贪玩好逸恶劳,心理脆弱,意志力薄弱,这让老师不知道如何去把握宽和严的尺度标准。越来越多的孩子动不动就闹离家出走,一不留神就闹自杀,一不顺心就不读书,处在这样的环境中,教师怎么会没有压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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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猎头,全文共 1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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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县幅员面积5678平方公里,辖8个乡镇、82个行政村、216个自然屯。总人口2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7万人。XX年底,全县各类人才1.75万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0.83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7.8%。建设新农村、发展新农村是当前我县农村工作的第一要务,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关键是要依靠人才的力量。完成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及任务的长期性和全面性,决定农村发展不仅需要农业管理型、经营型、技能型等类型的人才,而且需要文化、教育、卫生、金融、商业、环保、网络信息、建筑设计、社会服务等行业领域方方面面的人才,各类农村实用人才是新农村建设的智力支撑和希望所在。我县地处偏远、经济基础薄弱、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等因素,制约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壮大和发展,必须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尽快改变目前存在的这种现状。

一、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现状

现状之一: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

全县农村实用人才8366人,占农业人口比例不足8%。其中水稻种植业技术人才1122人,大棚蔬菜大户1282人,北药种植大户167人,庭院立体栽培人才926人,香瓜种植大户603人,大鹅养殖大户899人,狐貉养殖大户79人,生猪养殖技术人才912人,养鱼大户57人,黄牛养殖大户112人,各类工匠649人(包括学徒),经营类人才132人,财务人才82人,教育人才372人,卫生人才203人,文艺人才67人,其他有一技之长的人才702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存在着总量较小,不能完全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现状。

现状之二:农村实用人才素质不高,结构矛盾突出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1.65%,小学文化程度占26.39%,初中文化程度占55.11%,高中文化程度占9.4%,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7.45%。农村实用人才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不足1%。人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老龄化,中青年人才严重短缺,农村实用人才青黄不接。人才层级结构不尽合理,初中级人才多,高级人才少,普通技能型人才多,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少。人才掌握的技术比较单一,专业深度不够,专业结构不合理,种植养殖人才多,中介组织领办人、经纪人人才少。新技能新知识接受不快,信息渠道不畅、信息意识不强等现象并存。大量的农村实用人才靠自己多年的亲身实践摸索总结,虽然技术熟练和经验丰富,但多属于传统的农村实用技术,由于接受系统的国民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很少,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吸收,对现代科技知识的运用能力明显感到力不从心。

现状之三:农村实用人才生成的渠道窄且流动性大

种植业是我县农业发展的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程度还不搞,产业链不够长,也就不可能形成更多专业村、专业户、专业合作组织。这对农村实用人才数量的扩张、集群的形成和技能的提高都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有的村由于产业发展原因,导致一些如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学非所用,专业技能无用武之地。同时,农村产业效益比较低,导致农村实用人才的收入不高,外出谋生的比较普遍,流动性较大。农村实用人才的流失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大量高素质农村人才的流失,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人力资源的结构失衡,导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匮乏,后继乏人。

现状之四:农村实用人才观念狭隘,引领作用不突出

农村实用人才大都是多年时间自然成长地“土秀才”,在思想上还存在小农意识,在带动群众中不积极、不主动,多数局限在“亲帮亲”上,真正起引领作用的实用人才还是占少数,不能形成燎原之势。有些实用人才观念狭隘,一项技术掌握到手就不想让别人学去,不愿意传播推广,致使有些新技术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推广。有的虽然技术熟练但掌握的多属于过时的农村适用技术,由于视野不宽、观念落后,还抱着原有的技术不放,不去更新,也使得有些新技术不能够很好的得到及时推广。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农村实用人才上述状况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是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

(一)客观方面

1、传统的小农思想抑制了农民科学致富的行为。**县幅员辽阔,地处偏远,人均耕地面积大,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普通农户只要赶上年头好,就可以满足一般的生活需要,“小富则安”的思想,蒙蔽了农民进取意识,主动掌握技能走向成才致富的愿望不强。北方农业生产周期一年之中有大半年年闲,冬季漫长寒冷加之交通信息不便,农民有猫冬的习惯,也有的从事赌博等不良嗜好,致使部分农民把精力放在走街串巷、东家长西家短上,不思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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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村鱼塘承包中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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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自由鱼塘一口,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其鱼塘承包协议如下:

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坐落及面积:该塘坐落于______,面积约为____亩。

二、承包限制:本合同承包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年承包金___元,签合同后______日内交清当年承包金,次______月前缴纳第二年的承包金,以后交款期限,依次类推。

四、在承包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顾,修复由甲方负责,因此致乙方塘内鱼损失,乙方自负。甲方因修复塘埂耽误乙方养鱼不减免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五、在此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______公分内。如遇特大干旱,甲方村民人畜挑饮该塘内水,乙方无权阻扰。

六、乙方承包期间,其塘内所养鱼的投入及管理全由乙方负责,若塘内鱼被盗、毒等,乙方抓获盗、毒者,甲方积极协助处理。

七、承包期间,乙方不准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如建有看守棚,在承包期满,无条件自行拆除。

八、承包期间,若遇国家、集体建设需占用该塘,按占地时的政策规定,该甲方享有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由甲方所得,该乙方享有的塘内鱼损失补偿费由乙方所得。

九、本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该塘时,不能以投毒捕捞塘内鱼交塘,否则视乙方违约。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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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村养殖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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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杨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1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由报建的大乡生猪养猪场项目内容中的基础设施也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4)以上总承包费为贰万元整(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既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算起。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由报建的大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养殖协会会员同意鉴字表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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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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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

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

1、租赁地名: 面 积:

界止 :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1式 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十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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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简单农村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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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_________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_________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房产证:_________。

(四)房屋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除空调及家电家具设施设备外。(太阳能及抽油烟机费用再另外付款,不计于房屋款内)。

(五)店面里的商品及柜架包括在房屋款内,归属乙方。

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协助把房产证和建房证过户到乙方后,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元整,甲方收到房款后出具收据。

细则: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号前腾空搬离该房屋,可占用三楼一间房堆放物品,待房款全部付清后彻底搬出,房产证没过户前,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出售给乙方。

(一)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或本人亲自和乙方一起去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办理过户手续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何地,甲方必须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而影响过户登记,因而蒙受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负责赔偿。如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返回全部房款。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及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五_________‰)计算违约金付与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条款,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证已如陈述上述房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立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内村上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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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社会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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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社会调查

今年七月,xx省司法厅和xx省法学会组织开展了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社会调查。xx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全省人口的80%以上。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专题研究,将有助于总结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客观现实,调查中运用了比较的方法,分别在城乡各选择了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调查地区(桐城市新安渡镇和安庆市大观区)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实地调研,结合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已经取得的经验,我们提出如下研究报告。 一、农村的法治环境与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 随着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推进式的实施,我省农村法治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在全社会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农村依法治理的法治环境大有改观。 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脱离他们赖以生存的乡村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微观上是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宏观上就是要造就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农民在良好地法治环境中形成法制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从“一五”普法到目前正在实施的“四五”普法正是有条不紊地实践着这个目标。只有形成一个全社会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在我国目前以政府推进为主要方式的法治进程中,这样的“法治环境”需要各级政府去营造。“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四五”规划的目标是实现由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可见,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相互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因此,农村的基层政权和组织应当对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够使其职责有明确的定位、行动有明确的方向。 通过调查和资料分析,我们发现,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现象:1、在职责上缺乏明确的定位。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还是具有政策性和临时性的工作?作为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层政权机关和组织,应当充分认识到普法和依法治理是政府的职责。2、在方法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作为硬性指标。由于对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存在模糊认识,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培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主要方法。3、在实施过程中未能形成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普法”似乎也在向农民“摊派”法律知识,“依法治理”则是以法律为“罚则”治理乡村。4、在评价机制上,注重于形式的普及,有些经验来源于文字总结与模仿复制。尽管这些问题是非主流的现象,但是在今后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存在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则是认识问题和观念问题。为此,必须明确什么是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如何“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包括法律思想(理论)、法律观念(法制观念)和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有个体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之分,个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取决于公民的法律心理,以及法治环境的影响。群体法律意识具有团体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在我国农村不应忽视传统性和地域性的冲击和扭曲。社会法律意识是全体公民普遍的法律心理和观念,它与传统的法律文化、主流法律观念的传播有着密切关系。社会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是公民的个体法律意识形成的重要环境因素。个体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对社会法律意识内容与发展有较大的作用。在通常情况下三者是协调一致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冲突。 笔者认为,“一五”普法在于唤醒公民的法律意识;“二五”普法在于培养积极向上的群体法律意识;“三五”普法着眼于营造全体公民共同的社会法律意识。“四五”规划就是在三个五年普法的基础上,为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提出了由法律意识的培养转变为法律素质的提高,因为法律素质是法律意识的内在本质。由于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观念的影响,农民的法律意识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提出的目标还存在着差距,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应当主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农民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则是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敬仰,因为法律的价值代表着公平、正义和秩序。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目的是建设一个法治社会,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但是不能因此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就是政府的单方行为。作为以行政指导为主要特征的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中,各级组织特别是政府部门,不仅应当将法律知识告之于民,而且还要让农民知道法律的价值是什么?法律是人们安居乐业的行为规则,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惩罚不是法律的全部。只有让农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法律才能让农民所接受,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才能从自发到自觉。我省农村基层人民政府推行的“送法下乡”、“送书到户”的活动,有其积极的因素,应当予以肯定。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人手一册法律书,不等于人人都知法和懂法了。 2、让农民通过生产和生活实践,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长期以来,传统法制观念中,“法即是刑”、法就是“惩罚”的观念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正确理解。诚然,对违法者的惩戒是法律的重要功能之一,但是不是法的全部。在普法的法制宣传中要力戒这种片面的倾向。农村的社会生活受到法律调整的领域十分广泛,普法和依法治理中应当结合农村的特点,在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给农民予以法律帮助和法律引导。例如,农民负担问题;打白条问题;粮食收购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等等。让农民通过法律帮助和指导,认识到保护老百姓也是法律的重要功能。只有这样,作为农村中主要社会主体的农民才能形成法律观念、培育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3、充分尊重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农村存在着一种较为普遍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心理:解决矛盾和纠纷,总是谋求法律诉讼之外的方式来解决,无论正当与否,一般都把诉讼看作不光彩之事。作为普法推进者的基层组织往往迁就这种现实,解决纠纷与矛盾以息事宁人为原则,有时甚至不惜牺牲法律原则。今后在普法中,首先应当树立法律的权威,以法律为原则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

和方法。各级政府应当正确地引导和评价公民的诉讼活动,尤其是农民诉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更应当端正认识。 二、我省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法律实践问题 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着许多认识问题、观念问题以及法律实践中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在将这些问题有重点的提出来,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或制定相应的对策,将会大大推动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农村基层组织的法律定位与作用。 在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实际承担具体工作的基层政权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它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实施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际效果。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长远性目标是实现法治国家,阶段性目标是实现各个时期普法“规划”提出的具体任务,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则是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肩负着如此重任和职责的基层组织对其法律地位应有正确的定位。 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全社会的工作,应当动员社会各阶层参与。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基层行政机关,其行政事务千头万绪,各项行政工作如计划生育,农业税费、农业生产等等,很难说哪项工作为主,哪项为次。如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某项工作职责(并且有专人负责贯彻落实),这可能有悖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本意。笔者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不是一项单列的工作,它是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的原则精神,在政府工作的各项职责中都要体现与贯彻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的原则。换言之,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主体(推进者)是任何部门与任何人员。任何工作必须以普法和依法治理原则为指导,我们不能把普法与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讲,基层组织是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参与者、倡导者、推广者与服务者。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自治性群众组织。它虽不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与法定职能,使其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应当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村民进行守法教育;2.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4.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5.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与普法和依法治理所提出主要任务是相同的,基层群众性组织组织的各项工作正是亦步亦趋地实践着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目标。目前,农村普法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村委会的功能和作用,使其从被动地完成工作任务转向积极地开展普法宣传。 (二)关于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方法问题 调查发现,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工作方法上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首先,在“普法”工作上,主要表现出的特点是放任性和无序性。农民往往把收看电视中的法制节目,作为自发的法治思想的启蒙。诚然,法律的普及可通过多种渠道,在当今电视已作为简便、快捷、普及的传媒工具,其在普法工作的功能不可低估。有些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方,还利用农村广播网进行宣传,利用集市大会进行集中宣传,利用村民大会请司法人员上法制课。还有的地方采取“知识带动型”普法,即向在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有意识的普法教育,再通过学生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广大农户等等,这些都不失为好方法。笔者认为,凡是有利于普法工作实施的经验,都应当是值得肯定的好方法。但是针对当前农村普及法律的工作方法存在放任性和无序性的局面,我们应当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1、在传媒工具上,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普法工作。可以利用电视中现有法制节目,还可以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主要来源于电视,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电视台的“法眼看天下”等都是农民十分喜爱的节目。因此,笔者建议,能否将现有的电视法制节目进行整合,开设电视节目的法律频道,专门地、系统地、生动地宣传法律。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的大环境下,开设法律频道电视节目作为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实施手段是很有必要的。这对于广泛地宣传与普及法律,拓宽普法渠道,改进工作方法都有积极的意义。我省的有关部门可以在这些方面进行尝试。 2、在普法的工作方针上,农村普法不能只把农民当作普法的对象。根据普法规划的精神,农村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是针对农村各级组织和公民。特别是“执法者”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农村各级组织在普法和依法治理中首先应当从“自律”开始,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学习者和接受者,模范地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然而才是法律的推广者。对于农民则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切实地运用法律去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授益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改变“法就是制裁”的观念,让农民从“要我学法律”到“我要学法律”。 其次,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中化解矛盾的主要方法是民事调解。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律观念,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法制观念和行为准则。在农村,调解成为“执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以息事宁人,止争息讼为目标的调解,在法律上、在观念上、在文化上都有很深的社会基础。因此充分运用调解的方法,对建立我国农村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和法律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有些地方将调解的范围已扩大到无所不及的领域,如果把调解作为解决一切矛盾纠纷的必经手段,则可能冲淡了法律的权威性。笔者认为,在肯定调解为行之有效的方法的同时,应当树立法制观念并且尊重当事人运用诉讼等法律手段的权利与选择。必要时基层组织应当鼓励与宣传诉讼方式的积极意义。如果一味排斥、回避或阻碍“打官司”,甚至将诉讼本身附加许多非法律因素,那么我们通向法治的道路也不会是坦途。毕竟司法是法治的保障。 (三)关于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经费问题。 实地调查中反映较集中是普法的经费问题(有关文字材料却没有提及),经费紧张制约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诚然,普法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但是,笔者认为,对普法经费也应当澄清一些误区。普法和依法治理要求在各项工作中都应当普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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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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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范文由整理,欢迎阅读。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近段时间,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实地座谈等形式,对x市x乡留守儿童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如下调研意见:

一、基本情况:

x市x乡中心小学共有496名学生,其中有32名学生为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差不多都是班里的问题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差,作业常常不按时完成,有孤独感和失落感,不愿与其他同学交流,有娇纵、任性等坏脾气……这些孩子大多是由爷爷奶奶监护的。由于老人没有能力教育孩子,父母在外劳作疏于照顾孩子,加之留守儿童本身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有限,留守儿童的安全及教育问题日益突出。

二、“留守儿童”成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活方面:与其他孩子相比,他们缺少父母的照顾,容易在营养状况、身体健康等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年幼的阶段,孩子的养育、保护显得更为重要,如果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在一起生活,问题容易出得多一些。

二是心理问题:由于得到的亲情、情感和心理关怀的缺少,许多孩子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又很少与外界接触。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些孩子其实特别想和家人在一起,这是他们最大的心愿。由于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久而久之,有的孩子就与家人产生了隔膜和陌生感,内心的封闭、情感的冷漠、甚至行为的孤僻等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容易出现性格上的缺陷和心理上的障碍。

三是教育问题:在我们走访中得知,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家务劳动甚至一些农活都落在了留守儿童身上,不能保证孩子们的学习时间,学习成绩因此下降。临时监护人对孩子学习的督促帮助不够、方法不当,甚至有的监护人放任自流这些孩子,最终使这些孩子产生厌学,弃学的心理。农村孩子中留守儿童的小学阶段入学率相对高一点,初中阶段则呈下降趋势,更有孩子产生只想读完初中的想法。

四是道德问题: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家长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往往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儿童的许多行为习惯、道德素养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由于不能和父母在一起,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一些错误行为和做法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容易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和道德品行。

五是安全问题:由于老人没有能力教育孩子,父母在外劳作疏于照顾孩子,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突出。加之留守儿童本身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有限,正处于玩耍的黄金时期,寒暑假更是他们放松的最佳时间,“逃脱”了老师严格管理,“摆脱”了家长严密监管,留守儿童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这让他们的安全处于一种特别危险的环境,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关心。

三、“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

1、监护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监护人眼里,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对他们要求太严格,应对孩子更多的爱,否则会使孩子产生扭曲心理,觉得不是自己亲生的父母到底不知道疼爱自己.二是监护责任不明确。监护人往往从身体健康方面考虑问题,重吃饭穿衣轻学习教养;重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关心儿童在学校和家里的表现;忽视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监护精力跟不上。由于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年纪较大,有的甚至同时要监护几个留守儿童,放在每个留守儿童身上的精力就不够。再加上自己身体状况差,本身需要人照顾,因此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监护人自身素质较低。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来照顾儿童,不知道从法律、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教育他们,也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从而使留守儿童的教育从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导致农民不得不想办法改善家庭生活,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困境,选择进城务工赚钱来养家糊口,从而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因此,我们认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是造成那些留守儿童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

3、家长缺乏家庭可持续发展观念。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虽然经济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无处安身,他们大多是可以在家乡通过辛勤劳动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而他们却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追求给孩子成长提供充实的经济支持,不惜抛家弃子,离乡背井而进城打工。他们唯一的收获就是让他们感到满足的纸币,而他们失去的是家庭的亲情,牺牲的是子女的前途,造成的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4、复杂的社会因素难辞其咎。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过早过多涉足社会的各个方面。由于其天真幼小,无法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与状况,分不清是非曲折。他们把一些与社会和道德格格不入的东西当作时髦去追求,当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进而使他们在心理发展上存在大量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错误的东西,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也给社会自身留下了大量的不安全隐患。

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

鉴于目前留守儿童群体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建议近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职责。

在留守儿童教育过程中,学校承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双重责任。为严防留守儿童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对留守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法律常识等相关知识培训,让家长及监护人明确应承担的监管范围、时间、职责等;结合案例,重点介绍寒暑假期间极易发生的溺水、交通、雷击、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对预防工作和救护措施进行详细讲解。

二是多关心过问留守儿童,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得到父母的关爱甚少,很容易使留守儿童形成孤僻叛逆、消极自卑、攻击报复的性格。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心理问题,学校应该开设心理教育课,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放学后组织留守儿童集中写作业,老师轮流看管、辅导。老师定期与留守儿童谈心,帮助他们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亲情缺失。

三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为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温暖和关怀,学校应该组织开展“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儿童结对活动,使留守儿童获得“爱心妈妈”的关爱,让“爱心妈妈”从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关爱、学习上解惑,让孩子们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通过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

四是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实行假期全程跟踪监管。

寒暑假前,学校应对每位留守儿童进行深入摸底调查,详细记录留守儿童父母的具体去向及联系方式,并登记造册,形成留守儿童数据库,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最新动态。寒暑假期间,学校应该开展家访活动,对留守儿童的安全监管、学习生活、行为习惯、身心健康提出具体的要求。班主任每月至少要与留守儿童联系两次,做到学校、监护人、父母互相沟通;学校还应该利用春节、假期孩子父母返乡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充分交流,形成合力。

五是加强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孩子提供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确保留守儿童有个温馨、快乐的家园,使其既愉悦身心,又增强了集体荣誉感和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成长的快乐,找到回家的感觉。特别是寒暑假期间,“留守儿童之家”应该免费为留守儿童开放,不但提供学习场所,而且还应该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真正把“留守儿童之家”办成“留守儿童满意,外出父母放心,社会舆论认可”的学习、生活场所。

总之,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既牵涉到教育方面,也关乎心理、社会、法律、经济等方面。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影响的不仅仅是孩子的成长,同时也影响到他们的父母能否在外安心工作,更远的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全,稳定隐患。因此,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及成长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全社会能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从而使大家由自发、自觉到有组织地来关爱、帮助、支持留守儿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让祖国的花朵饱含着生机,期待着怒放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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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现状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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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三)建设管理缺位越位。一方面是部门和乡管理职责缺位。年以前,国土部门基本上实行的是自收自支财务体制,处于唯钱管地的状态,出于部门利益追求和生存考虑,忽视和放松了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的责任也不够,在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上,更加倾向于经济发展。同时,县直相关部门普遍认为农民建房用地是国土部门的事,配合管理力度不够,加上机构改革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人手少且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土地违法行为多发。另一方面是村级管理越权或越位。部分村干部片面理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越位行使对集体土地的完全所有权,擅自将农用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谋取经济利益,违反了国家土地用途管理制度,造成了农村用地秩序紊乱。

(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需求的急速增长,群众对国家惠农政策认识不足,以及珍惜保护土地意识淡薄,不少农民群众思想上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不良倾向,助长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随意性,导致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同时,土地管理法对农民违法用地建房实行只能拆除的特殊处罚措施,而依法拆除新建房,农民经济损失大,会产生许多不稳定因素,因而真正拆除的违建房少之又少,违法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助长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气焰,导致城区及结合部非法哄抢及转让宅基地甚至耕地建房的现象愈演愈烈。

三、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目前,国土资源管理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其中关于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一些限制性、禁止性、程序性的规定也在各级关于宅基地的文件中均有出现,关键是要加以贯彻落实,并针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出台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考核。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的审核作用,对各乡镇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状况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建议在县政府对乡镇的重点工作综合考核体系中,加入国土资源管理考核指标,除考核容易留于形式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外,重点内容应放在涉及面广的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上;在乡镇对村级的年度考核中,也应把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放在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同等的位置。另一方面,部门要形成规范农民建设用地管理的合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农民建房的一些程序性要求,电力、供水部门凭农民取得的合法建设用地通知书及规划许可证(包括改扩建)通电、通水;房产部门凭土地使用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对涉及农民进行经营性建房的,工商税务部门凭合法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大力推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据公安县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研究专题报告显示,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为14542.8公顷,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在我县尚未真正展开,而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地区早已尝试并受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若干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后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后纳入增减挂钩指标储备库,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新增建设用地不占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在如此政策背景下,建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推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对新建中心村或居民点所需用地作为村组公共用地,不承包到各家各户,为农民建房相对集中创造条件;对已分到农户需调整承包经营权的,可以用复垦新增加的耕地来调整平衡,多余的耕地村组统一对外发包用于农业生产,农户复垦的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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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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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小龙虾养殖和农作物种植)生产经营。

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名称:

地类等级:

面积(亩):

四至界址:东南西北

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

合计共计亩(大写);亩(小写)。

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共计元(大写:);

转包(出租)价款支付方式: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4、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领取或领取后及时如数转给乙方。

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转包(出租)期内,依转包(出租)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归属约定为乙方所有。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60天内仍未支付的。

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承担利息。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承担利息。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由乡(镇)政府鉴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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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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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

市位于湘西南部的雪峰山东麓,南岭山脉北缘,资水上游,地处邵阳市西南五县中心,总面积1549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75万多人,且80%以上的人居住在农村,属于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户籍制度的放宽,许多农民外出进城务工,劳务输出成了农民致富图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成了他们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大人进城务工了,可孩子仍然留在农村,他们的现状令人担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基本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长期外出进城务工,而孩子被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目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调查统计,**市目前17个乡镇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962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1%。按年龄段分布如下:0—5周岁33473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7.9%;6-10周岁35785人,占其总数的29.4%;11-16周岁50371人,占其总数的42.7%。

二、监护方式

根据农村世代相传的习惯,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主要由父母亲承担。现在,情况出现显著变化,为了生计,父母亲要出去务工,增加家庭的收入,狠心把孩子留在家里,交给其他人进行监护。以**市的湾头桥镇、邓家铺镇两镇的情况来看,父母双方外务工后,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方式:隔代监护。主要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进行监护。这种监护方式主要集中在0-5周岁、6-10周岁两个年龄段的孩子上。也是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方式。

第二种方式:上代亲戚监护。主要由孩子的叔叔、姑姑、舅舅、姨等进行监护。主要集中在6-10周岁年龄段的“留守儿童”身上。

第三种方式:同辈监护。采取家中年龄较大的哥哥、姐姐带弟弟、妹妹的方法。主要集中在由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负责照顾0-5周岁、6-10周岁年龄段的孩子。

第四种方式:自我监护。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就是自我监护的最好表现形式。主要集中在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身上。

第五种方式:寄宿制全托。就是把孩子完全托付给学校老师或信得过的其他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代管家长”,这种监护方式,各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且发展势头比较强劲。

三、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父母外出务工后,由于上面五种监护方式各自存在不同的利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状况、安全意识、理想信念、人生态度、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等10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值得注意。

1、生存状况的缺失。父母外出务工后,只是不定期地给孩子寄钱。孩子在家收到父母的汇款,由于年龄小,缺乏计划性,有钱就毫无节制地乱花一通,没钱或少钱时就饱一顿饥一顿,导致身体消瘦,营养不良,严重损害了身体的正常发育。这种现象在自我监护和寄宿制全托年龄段的孩子身上表现最为明显,几乎65%以上的孩子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现象。

2、爱的缺失。父母双方和孩子长期不在一起,缺少沟通,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孩子自己作主,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大都表现出自私、偏执、冷漠的性格特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爱心、容忍心和正义感,甚至连中国最传统的“孝心”二字也不能理解。

3、安全感的缺失。就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而言,调查结果显示,父母的外出给孩子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安全威胁。由于农村居住比较分散,孩子的自我防范能女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被拐卖、意外伤害与意外死亡等问题时有发生。逃学、上网、早恋甚至违法犯罪等现象屡见不鲜。如邓家铺镇一“留守儿童”邓某,由爷爷、奶奶监护,每天早晨吃完早饭就背着书包和同学一起去上学,下午独学按时回家。老师见他一个星期没有来上学,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或者是生病了,上门家访,一探究竟,原来上学期间,中途他就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玩去了,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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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黑龙江省乡村民俗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旅游,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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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甲方)签章:经营者(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资质证书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旅游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签约地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电话: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组成]

本合同书约定条款、背书合同条款和所附旅游行程表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2、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向旅游者预告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并作出说明和警示,积极防止危害的发生。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2、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第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旅游者(甲方)签章:经营者(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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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村信用社融资的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融资,全文共 3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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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院长。

丙方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的购买]

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1、产品名称:

2.2、型号:_.

2.3、产品数量:一台。

2.4、设备质量:与标书承诺一致。

2.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

第三条[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_________万元。

3.2、首付定金15万元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年月日履行

3.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118万元

3.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15万元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交货地点: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河南省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并终身负责维修,24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如果在3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1、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租期为两年,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后的对日。

6.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元整。

6.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元。

6.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20日前支付。

6.7、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9、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2、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3、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1、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2、为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4、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及对第三者的权利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2、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3、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2.4、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5、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2、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1、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_光机购置合同书》,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的《_光机购置合同书》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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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农村三支队伍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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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支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十八大提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新形势下,要打造一个稳固有动力、健康又活力的基层组织,必须以人为本,从致力于农村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人才队伍这三支队伍建设做起。本文结合实际,围绕三支队伍建设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茅坪场镇在“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上深度谋划,全力创建,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党员队伍活力增强,人才队伍作用凸显,农村基层组织力量不断得到强化,基础不断夯实,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茅坪场镇共有**个村,村两委干部(含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共**人,其中年龄最小的**岁,最大的**岁,**岁以下**人,—**岁 **人,**岁以上 **人,平均年龄**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高中、中专文化程度**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能用电脑进行简单日常办公的村干部**人。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党员*名,平均年龄**岁左右,**岁以上高龄党员有*名,%以上的党员低于高中学历。全镇登记在册的乡土人才*名,%左右的人才外出,留村人才多为种、养殖业类型。

二、主要问题

1、年龄偏大,思维与形式不接轨。通过数据得知,当前农村三支队伍已渐入“中老年化”阶段,年轻的党员干部为数甚少,导致整个队伍暮气沉沉,思想转变不快,适应能力不强,政策水平不高,部分干部党员工作习惯于经验主义,出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现象,不能很好地胜任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

2、学历偏低,素质与身份不相符。大多数农村党员干部都是初中及以下学历,没有受过很好地综合素质教育,加之农村工作环境特殊,过多强调实践中学习而忽视了理论素养的提高,造成党员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有些甚至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服务意识不够强,带动作用不明显,在群众中的号召力不大。

3、管理缺失,服务与需求不相适。一是物质需求得不到很好满足。村级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村级干部基本都是脱产干部,上受命于政府,下服务于农民,占据家中半个甚至大半个劳动力,仅靠工资难以维持家庭生活,挫伤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教育培训得不到广泛落实。农村工作的繁杂性使村级组织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对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农村人才的教育管理尤其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普遍。

三、对策建议

1.强“龙头”,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手段上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远程教育平台等,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村干部培训,强调针对性。形式上可采取举办培训班、走出去参观、请进来辅导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讲求创新性。内容上主要以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实用技术等为主,突出实效性。二是切实健全留才机制,不断引进优秀人才。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如提高工资待遇、定向组织培养、健全激励机制等,吸引更多人才留在农村、服务农村。建议全县对各乡镇外流青年务工人员进行摸底备案,每年年后举办一次县主要领导和全县返乡人员的亲情对话,给予这些青年组织上的关怀,并以全县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为背景,以稳固妥善的保障机制为基础,真诚相邀各类人才回乡参与建设,培养一批“回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后备干部。三是切身关怀农村干部,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村干部长期工作在与群众直接接触的农村,工作任务繁重,矛盾相对突出,并同时面对家庭、群众和上级三方压力。上级领导在工作中对村干部要多加强关注和指导,生活上也要给予关心,体现组织关怀。同时尽可能地为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更优条件,鼓励村干部在兼顾工作的情况下自主创业,放宽在村干部中选拔乡镇干部的条件,让村干部切实感受到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想头、思想上有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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