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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承包合同怎么写【汇总四篇】 承包合同(汇编19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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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标准的承包合同中文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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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镇___村

乙方:__林场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西至,南上至,北下至,面积约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30年。即(20__年—20__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1000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年内有效。(20__年——20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县林业局、___镇人民政府、___村委会、__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组长(签字):

签证单位:

石羊塘镇政府(签章)签证人(签字):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签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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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标准承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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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__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__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____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该款为启动项目的前期费用、部分设备租赁款项,占全部出资比例_60_%。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40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合伙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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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污水处理总承包工程合同标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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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承接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应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对本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投资建设。乙方与其他几家环保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此次该建设项目工程的竞标,最后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等价有偿的原则,就污水处理工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艺流程说明

工程达到的标准污水经处理后中,水中污染物含量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5、承包内容及范围:

1)根据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所设计的“工艺设计方案”及现场情况提供所设计的施工图纸。

2)废水处理构建筑物的土建施工。

3)工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4)工艺调试。

5)甲方技术人员的培训。

6)工程工期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固定款总价万元,人民币大写:

2、招标文件之外的工程新增不确定部分需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确认核定后另签充协议。

3、工程款支付方法:现金或转帐。

4、给付时间:工程款分五次给付,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30 %(即:万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次付款:土建施工完毕,工程现场具备工艺设备材料安装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30 %(即:万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次付款:所有工艺设备材料安装完毕,达到工程试运行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20 %(即:万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工期

1、本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雨雪、暴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

3、如遇人力不可预见抵抗或甲方原因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3级排放标准,并通过当地环保局的验收。

第五条双方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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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标准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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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资料: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状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x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x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务必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务必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务必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到达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状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职责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务必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贴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带给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能够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职责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职责。

第七条违约职责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职责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推荐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取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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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标准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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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一、名词

1.服务平台: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供甲方客户使用的指定语音互动服务平台。平台名称:ISpeak(以下简称为IS)语音软件ID:7575频道——花样年华

2.元宝:IS语音平台内虚拟游戏货币。1元人民币兑换1000元宝。

3.国家审批:包括“网络游戏经营许可、出版物许可”,本条所述之国家审批内容随国家政策改变而改变。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语音、平台推广服务平台。

2.乙方在甲方所提供之指定平台进行互联网在线服务,乙方同意甲方对其进行推广宣传,并根据甲方需求进行配合。

3.乙方授权甲方在IS语音平台相关的运营中进行使用其肖像权。

4.甲方同意乙方可用在甲方指定平台内获得的元宝兑换相对应价值的人民币。乙方根据甲方给予的指定帐号进行结算,第一个月指定账号收入元宝折合人民币低于500元的累计在次月一并结算。乙方结算的费用中不包括特殊礼物对应价值的元宝,同时,乙方帐号获得元宝后未经甲方许可不予转让出去,一旦在赠收明细中查询到元宝转让给其他账号记录该账号停止结算。

5.本次语音合作具有排他性,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与任何同类平台进行合作,甲方同类公司如:YY语音、9158虚拟社区、呱呱视频等语音、视频平台。同时,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允许为ISpeak软件中其他频道进行劳务服务,或在运营过程中引导甲方现有频道客户进入其他频道。

6.在合约期内,甲方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后的劳务收入,确认方式:乙方使用指定账号在每月25号左右统一结算元宝数据并由双方核对。

7.乙方使用指定账号在甲方指定平台的在线上麦活跃时间不低于60小时。

8.双方需要暂时或者永久变更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的增加、减少、中止或终止、服务费率的变更,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需要就变更内容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因通知不及时产生的后果对方不予承担。

三、结算方式:

(1)劳务收入结算方法:

乙方当月劳务收入所得为当月基础劳务费八佰元,以及乙方通过指定帐户获得的元宝数经过折算后的总收入的80%,为乙方的劳务所得。每天需保持2小时以上上麦时间。

(2)劳务收入的结算周期为:

甲方应在次月日前根据乙方使用指定账户当月(自然月截至)帐号实际所获得的总元宝数量,经过对账结算后结算给乙方。乙方当月账户内所获得元宝总数折合人民币不满元的,仅结算最低保障劳务。若乙方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上线时间、多次不遵守甲方安排的时间表,或当月指定账户累计获得元宝数低于500000的,甲方酌情扣除基础劳务费。

(3)如对账数据出现误差,双方数据误差在200元以内,以甲方数据为准;双方数据误差双方在结算后查明情况,多退少补,如仍有异议,双方可进行协商处理。

(4)乙方自行花费帐号元宝甲方不给予返还兑现。

(5)劳务收入结算形式:现金或汇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6)乙方所获得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由甲方统一扣除

(7)乙方获得特殊礼物交由甲方统一处理(市场价的5折飞机250皇宫500)

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为乙方代缴纳其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四、商业保密

1.双方有义务对本次合作双方资料予以保密。

2.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客户资料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业务有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

3.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4.各方应对本合同条款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

5.商业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继续有效。

五、竟业条款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6月内,不得在同类型语音平台(包含ISpeak平台其它频道)从事同类服务。合同在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由甲方主动提出中止本合同的,乙方不受竟业条款之约束。

六、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1甲方具备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之合作的合法资格,通过或拥有国家规定的全部国家审批;

1.2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1.3本合同对甲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法定义务;

1.4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1.5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1乙方具备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之合作的合法资格。

2.2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公司章程以及《IS视频频道及用户行为管理制度简章》(附件一),如出现纯乙方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其造成的不良后果及责任;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商标、标志以及公司名、频道名、频道名等字样。

2.4本合同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法定义务;

2.5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2.6乙方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双方声明及保证:

3.1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一方不得以对方的名义承担任何义务或发生对外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

3.2除本合同条款特别规定外,任何一方均没有权力以任何形式对另一方设置义务或加以约束。

4.乙方了解,甲方在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可能需由其关联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理解并同意上述安排。乙方确认,只要甲方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得到履行,无论该合同义务的实际履行人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均视为甲方已履行其合同义务。并且,乙方同意,如甲方的关联公司为协助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需要乙方提供协助,乙方应当直接向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导致甲方的合同义务未能及时履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部承担。

8.本合同期内,乙方承诺在“语音服务”中的所有权利及相关文件、数据等将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对该些文件以任何形式复制、使用、出售、泄漏等,若乙方侵害甲方权利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全部承担。

七、合同的履行、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期限为六个月。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连续两月指定账号元宝收入折合人民币低于100元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在发生以下情况时,本合同失效:

3.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作,在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终止合同后;

3.2当一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经对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3.3当甲方缺少全部标的物合法权利时;

3.4当乙方缺少提供语音服务的权利时;任一方遭遇破产;

3.6任一方连续不能或不愿履行本合同达三十天,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若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在交接完成并签订书面”合作终止合同”后,本合同立即终止。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己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5.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合同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内容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规定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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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单安装工程标准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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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维修空调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工厂台。

二、乙方的维修内容为:

1、清洗空调;

2、添加制冷添加剂;

3、检测空调安全性能;

4、保障空调正常工作的其他维护内容。

三、乙方保证于年月日前将空调交付甲方使用,并自交付之日起3年内,空调再次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免费保修。

四、乙方必须保证空调拆卸后的完好无损,承担维修期间保管拆卸空调的盗失责任,保证维护后的安装固定。

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更换不需要更换的空调零部件。确需更换,应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零部件与原装部件的一致或与整机功能性能的匹配。

六、甲方验收空调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空调所有费用元整。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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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标准承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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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贵阳XX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省____市正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合同依据 本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合同及施工条例》;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是按贵州XX公司设计的《清镇XX110变电所新建工程电气部份

第一卷

第六册全所照明及

第一卷

第七册防雷接地》施工图为依据进行计算及核定。

第二条 工程名称、地点和范围及内容

一、 工程名称:清镇XX110变电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 清镇XX110变电所内。

三、 工程范围及内容: 1:清镇XX110变电所防雷接地安装。 2:清镇XX110变电所全所照明安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将工程以包工包料 按实结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结算定额采用年北京地区价目本;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贵州电力公司黔电定字04号文件颁发的《关于发布____省电力建设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年价)的通知》;费用构成执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年版);根据____省电力公司电技经43、44号文件:其它相关费用依据其它相关资料计算。

第四条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 该工程以____省____市正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清镇XX110变电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预算书(其中工程款129760元)》为依据签订施工合同。

2. 预付款方式:按工程预算书的工程款129760万元的 %即 万元(万元整)付给乙方。

3. 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后的结算工程款将余款在一个月之内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和保修条件 本工程参照国家《110及以下电气安装规范》进行施工,相关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规定,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的保修期________年。

第五条 双方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

一:甲方应协调好该工程与有关单位的联系,确保该工程的施工进度。 二: 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隐蔽资料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 乙方负责:

一: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应。

二:乙方应按时按期完成该工程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得影响其他工程。

三:竣工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发生经济纠纷处理方式 如发生经济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不能达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八条 施工工期 本工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九条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价款是该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

第十条 安全责任 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的工程款:暂定壹拾贰万玖千柒佰陆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实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正1份。

第十三条 该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 负责人:(签X) 负责人:(签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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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实用标准食堂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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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二条承包牧畜数量 甲方将____(牧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____头(只)。其中,种母畜____头(只),种公畜____头(只)肉畜____头(只)……。

第三条承包的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________年____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____头,规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_头,规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提供生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__头,其中,种母畜____头,种公畜____头,幼肉畜____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____(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____间、牧场____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____亩__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_公斤,其中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时间是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____,其中,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39;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____%归甲方,____%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使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____%的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牧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牧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牧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原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

2.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 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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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标准承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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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具体工程数量表见附件

一)。

第二条工程价款

1、本合同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215;元(以下简称“暂定工程价款”)。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终工程价款以甲方认可的验工计价为准,甲方应当依据双方签认的具体工程数量按照国家邮电部颁布的《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验工计价(以下简称“最终工程价款”)。

3、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215;日内向乙方支付暂定工程价款的30%,即人民币215;元;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工作后,甲方应当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5;日内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最终工程价款,已支付的暂定工程价款等额折抵最终工程价款。

第三条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以本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为准,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直接扣除最终工程价款的215;%。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各种相关规则、规范、标准和要求等进行,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

2、乙方施工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经甲方签认,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凡本工程中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返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日期之日起215;个月,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竣工验收

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之前提前至少215;日安排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竣工资料与竣工验收报告。

2、如果甲方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本工程存在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果乙方未按期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直接扣除最终工程价款的215;%。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将本工程及甲方要求的相关材料、设备、资料、权证等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

二)。

2、甲方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并指派随工负责人担任施工技术指导和随工验收,一旦发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图纸施工,随工负责人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组织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认其具有承包建设本工程的所有相关资质。

2、乙方应当于本工程开始施工前落实施工整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施工用工器具和人员的配备),并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

3、乙方应当于本工程开始施工前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情况,并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现有地下管线(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上、下水管及煤气管线),并负责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及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干扰等,否则,给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乙方应当负责设计本工程图纸,并取得甲方对图纸的批准;乙方应当于工程保修期届满后将本工程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委托给

第三方。

6、乙方应负责在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与财产的安全,除因甲方随工负责人的过错而造成的事故外,乙方应承担所有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和相关费用。

7、乙方应当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在移交前施工现场应达到平整和整洁的要求。

8、自甲方将本工程材料运送至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地点开始,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本工程材料,并承担所有毁损、丢失、损耗等风险;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将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

9、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相关人员或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0、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未予以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有关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第____日即告解除;本条不影响乙方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其他义务或违约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指甲、乙双方不能预料、不可避免及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罢工以及台风、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尽可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乙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全面恢复施工,并根据甲方要求向其提交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及其造成影响的详细报告。

3、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附件一工程数量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设备和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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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标准承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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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

定 义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时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 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折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

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则自已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

(二)承包人将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图纸和命令,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增加开支,工程师将决定延长承包人的规定工期。且只要开支合理,承包人将得到补偿。

第七条 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正确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且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第八条 (一)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要认真进行工程建设维护工程。只要合同规定需要,为了建设和维护工程承包人应暂时或长期提供劳力、材料、建设机械等。

(二)承包人将对施工现场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当、稳定、安全负全部责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决定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的设计、规格不负责任。

第九条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签订并执行的一个合同协议,协议由业主人准备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为了执行合同,承包人在标书中应承诺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业主共同同意的保险公司、银行或其它保障机构开出的保函。保函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所要求的保函数额。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将负担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者提供经过考察获得的有关工程的水文及地层资料。标书正是以这些资料为基础的,但承包人对自己的理解负责。

承包人被视作在提交标书前,已检查了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掌握了关于工程性质的信息,包括地层情况,水文、气候状况,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达现场的交通和食宿问题等。总之,承包人被认为已掌握了可能影响投标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风险,偶发事件。

第十二条 承包人被认为在其标书的工程量表和价目表中已规定好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这一价格已被认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义务,正确执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认为有经验的承包人也不能预见的情况或人为障碍(天气状况除外),他将向

工程师代表提交书面通知。如果工程师确认其不可预见性,将要求业主支付承包人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的费用。包括:

(1)为执行工程师相应指示的合理费用;

(2)在没有工程师特别指示时,采取工程师同意的恰当措施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建设工程,要得到工程师满意的肯定。无论合同中是否有规定,工程师有关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在第二条的情况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条 (一)承包人中标后,应在第二部分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执行合同的顺序计划,待工程师肯定。承包人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详细叙述他进行工程安排的书面报告。

(二)一旦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上述计划不符,将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计划,保证在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这样的计划,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责任。

第十五条 承包人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或在工程师认为履行合同义务必要时,提供监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全权代表应随时在现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师可随时撤销对全权代表的确认,如果这样,承包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撤销对其的授权,不再录用他,并

提供替代人选。全权代表将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按第二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条 (一)承包人在工程进行中,需在现场雇用如下人选:

(1)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监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领班和带头人。

(2)为及时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二)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雇其雇用来执行合同的人员,这些人员在工程师看来未履行职责或不称职。被解雇的人员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员的职位应立即由工程师同意的称职人选接替。

第十七条 承包人负责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正确地开始工程,保证工程位置、面积、水平面及各部分组合的质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设备和劳力。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在这些方面发生错误,承包人应负担改正的费用,直到令工程师或其代表满意,除非这些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其代理

提供的不准确的书面资料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改正费用由业主承担。工程师或其代表对开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线的检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确的义务,承包人应仔细保护保存开工中使用的水准基点、观测轨道、测标等。

第十八条 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挖深坑,应书面提出要求。除非这一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则这一要求将被视作根据第五十一条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 承包人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工程师或及代表的要求,或应权威机构的要求,自己承担费用提供灯光,警卫等来保卫工程,保障公众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条 (一)从工程开始到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如果工程师发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证书,则承包人从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这部分工程负责,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至业主。承包人要对尚未完成将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部责

任,除了“意外风险”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对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损害、损失,承包人要负责负担费用修理好,以确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时状态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发生“意外风险”,则承包人按工程师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在完成

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条合同义务时,操作对工程造成损害,也要负责任。

(二)“意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反叛、革命、骚乱或军事政变内战,或在工程进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员、分包人制造的动乱、混乱,或业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烧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以及

爆炸引起的各种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行物的声波压力,和其他有经验的承包不能预见的事件,所有这些被称作“免除风险”。

第二十一条 不限制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任义务,承包人要以业主和承包人的联合名义,对按合同条款在第二十条规定的时间内对除免除风险以外的任何损失投保,同时还要对维护期前产生的原因在维护期内造成的损失和承包人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条义务而采取行动引起的损失投保,

应保险:

(1)工程及应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或加上第二部分相应条款规定的款额;

(2)承包商购买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金收据。

第二十二条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对建设和维护工程中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和索赔进行补偿,及对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进行补偿,以下补偿和损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设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权利;

(3)为按合同规定建设和维护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4)由业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为或失职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认为由业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损失,且可公正的认为是业主的责任,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二)业主应对按(一)款规定导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和开支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 (一)在开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应对非第二十二条原因造成的,而由执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财产(包括业主的)损失或人员(包括业主的雇员)伤害,其所要承担的责任投保。

(二)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业主的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的不同意。保险金额不少于标书附件的规定。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

(三)应有这样一个条款,即发生承包人应得到补偿的损失时,而该保险受益人为业主,则保险人就这一损失造成的开支、费用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二十四条 (一)业主不对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伤或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承包人应补偿业主,补偿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费用、开支等。

(二)承包人应对发生这样的事故为自己所负的责任投保。保险人应经业主同意,但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过程中继续保险,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如果再承包人已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且以业主为补偿对象

,则承包人的投保义务被视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

第二十五条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条的保险义务,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险义务,业主将进行相应投保,支付保险金,随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认作承包人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 (一)承包人应注意所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与执行工程合同有关的地方或其他权利机构的规章细则,以及财产和权利将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并交纳规定的费用。

(二)承包人将遵守以上法规、制度,如因违反上述法规而使业主受惩罚,将保证业主得到补偿。

(三)如果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应付这样的费用,则业主应再支付给承包人。

第二十七条 任何在工程现场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考古价值的物品均属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损坏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处理这些物品,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设备、机械材料方面受保护权利和专利权,设计、商标等侵权行为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并对其所受损害、支付的费用、开支进行补偿。除另有规定外,如果要为工程建设需取得石头、沙子、砂砾、泥土和其他材料,承

包人负责支付吨位费、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凡是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进行,但不应在不恰当的情况下妨碍公众的便利,不应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财产所有人是业主还是其他人,如果发生承包人负责的这类事件,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

、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其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

(一)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必要的手段,防止与工程现场相通的公路、桥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应选择路线、车辆,限制分散卸货,使因运输设备、材料到施工现场增加的运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避免对公路、桥梁不必要的损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运送货物经过部分公路、桥梁,包括建筑设备、机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这种运送极有可能损坏公路、桥梁,除非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运送货物前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货物的重量及其他特殊事项,还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护、加固方法。除非

工程师在接到通知14天内指示不必要采取这样的方法,承包人将采取行动或按工程师的要求实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护加固公路、桥梁的任务,保护加固费用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进行中或以后的时间里,承包人因工程损坏公路、桥梁而被要求索赔,应立即告知工程师。业主将商洽解决办法并支付索赔款,并对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赔、诉讼、损害、费用、开支进行补偿。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

)(二)的义务,则经工程师确认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补偿给业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上述条款中的“公路”应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应包括船只,上述条款同样有效。

第三十一条 对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业主签订的其他与合同工程有关的辅助合同项目,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为其他业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业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现场可雇用的机构进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机会。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

其他机构使用他负责维护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其他设备,或提供类似的服务,则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师认为合理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在工程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程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从现场清理走残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第三十三条 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把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从现场清理走,使其整洁,令工程师满意。

第三十四条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当地或其他来源的劳工,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

(二)只要按当地情况可行,承包人应向工程现场的人员、工人提供适当饮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师代表满意。

(三)除非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承包人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处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许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销售、赠予和易货及处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许向他人给予、易货,处置任何武器、弹药。

(五)承包人在处理与雇用工人的关系中,应充分考虑公认的节假日及导致和其他习俗因素。

(六)一旦爆发了传染病,承包人将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地方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应随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中发生非法骚乱或混乱行为,并保证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对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条款负责。

(九)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条作出规定。

第三十五条 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报告其在工程现场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工人的情况。如工程师代表要求,还应报告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第三十六条 (一)各种工程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示,且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验。检验可在制造、装配地、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任何地点。承包人要为检查、测量、检验工程及其质量,或材料的重量、数量提供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如果工

程师要求,承包人应将材料在应用于工程前提供样品供检验。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提供样品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确要求的检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对于那些货载检验和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在合同中均有列举,承包人可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

(四)如果是工程师要求的检验,而

(1)合同中没有规定,或

(2)合同中未列举,或

(3)虽有规定,但工程师指示由独立的第三人在现场、制造、装配地以外的地点进行检验,当检验表明工艺、材料不符合合同条款或工程师指示时,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负担。

第三十七条 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可以去工厂、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机械的来源地。承包人应为他们获得这种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一)未经工程师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要为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机会,检验将被覆盖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检验。工程师代表不应拖延这样的检验,除非

他认为检验没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二)应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要随时打开已覆盖的工程部分,并负责再次施工至工程师满意。如果被覆盖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满足(一)的条件,则开盖和再施工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师认为不合适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理走;

(2)用合适的材料替换;

(3)无论先前是否检验过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换掉,不合格的工艺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执行工程师的上述命令,业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杂费业主可从承包人处取得,或由业主从该支付给承包商的钱款中扣除。

第四十条 (一)承包人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内,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间要负责保证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师指示这样做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业主承担。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合同中规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错误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现场天气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师或业主的错误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条“免除风险”引起的,为正确施工或保证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师提出要求后的28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其要求,则无权获得额外的费用。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则由他来决定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和停工时间。

(二)如果按工程师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重新开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况外,承包人将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天内决定重新开工。如果在此期间仍未得到开工的决定,承包人可书面通

知(但不一定这样做),视只影响部分工程的停工为对这部分工程的省略,视影响整个工程的停工为业主放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第四十一条 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师命令或认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开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条 (一)业主在工程师书面命令开工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部分现场,使承包人能开工和按第十四条规定的进度计划施工。此后业主按施工计划的要求,在书面通知工程师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现场部分。如果业主不能按本条规定授权承包人使用现场,而导

致承包人误工或增加费用,由工程师决定延长完工期,并确定应由业主承担的补偿承包人的合理费用开支。

(二)承包人将承担通向施工现场的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费用。承包人将支付为进行工程而在现场外膳宿供应费用。

第四十三条 按合同要求,在整个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个工程应在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期限从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延期。

第四十四条 非由于承包人的错误行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误或特别恶劣的天气原因,或其他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延长时间由工程师决定,并分别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额外工程开始后或特殊情况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

情况,说明其有权获得延期,工程师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况列入考虑。承包人提供的情况要准备接受调查是否属实。

第四十五条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规定,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确认的休息时间一夜间或星期天进行,也不得在其他当地的假日进行。但为挽救生命或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动时,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

传统轮作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如果因承包人无权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太慢,不能确保按规定时间或在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将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将同意加速工程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时间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

无权要求他人为采取这样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师这样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许在休息日一夜间或星期日或当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拒绝。

第四十七条 (一)如果承包人未在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将向业主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违约罚款,此罚款不作为第四十三条规定时间与实际确认完工时间之差的罚款。在不损害其他补救措施的同时,业主可从他手中任何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违约罚款。而这一

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和合同规定的他的其他义务。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经工程师确认完成,业主已开始使用,且合同中没有其他条款作相应规定,则应支付的违约罚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削减。

(三)如果愿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奖励,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第四十八条 (一)当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承包人将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发出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诺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被视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师提供工程竣工证书。工程师应在承包人发出通知

后的21天内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上面注明他确认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并交给业主一份证书副本;或给承包人书面指示,指出他认为在发出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师在书面指示后还应指出影响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工程并修正缺陷后的

21天内有权收到竣工证书。

(二)同样,按(一)规定的程序,在如下情况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师发出竣工证书:

(1)在合同中规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经完成,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应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发出这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证书发出,承包人即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针对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发出了竣工证书,如证书中未明示,并不视作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一)“缺陷责任期”一词指标书附录中定义的缺陷责任期,从工程师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如果工程师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完工日开始计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作相应规定。

(二)为了按合同的条件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尽可能快地将工程转给业主且令工程师满意(合理损耗除外),承包人应尽快完成按48条的规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责任期内,或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4天内,工程师或其代表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

人应负责修理、修正、再建、调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错误。

(三)如果工程师认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确规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义务,则修理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工程师认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则费用将得到评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师要求的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费用完成,则产生的费用业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钱款中扣除。

第五十条 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在工程师的指导下,对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出现的缺陷、瑕疵和错误进行检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果确应由承包人负责,则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自负费用进行修理和改进。

变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条 (一)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他可对工程的形式、质量、工程量作变更,他有权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减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变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

(4)改变部分工程的地层、路线、位置和面积;

(5)为完成工程增加必须的工程量。

但这样的变更不会使合同失效,变更所需费用将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二)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变动。如果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规定的要求,而是因为与工程量的规定相比或多或少,则不要求书面命令。如果工程师因为某种原因认为可以口头命令,则承包人应按命令去做。不论在承包人开始执行命令前后,工程师提出的对

口头命令的书面确认,都被视作本款意义上的书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内书面向工程师确认其口头命令,工程师14天内未与驳回,则被认为是工程师所作书面命令。

第五十二条 (一)所有按工程师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应按合同价格表中工程师认为适用的项目进行估算。如果工程师认为没有合适的项目可供选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二)如果工程师认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减少,使合同中规定的某项工程的价格不再合理,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则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除非书面命令给出后,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在工作开始之前,尽快给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变价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打算要求额外付款或改变价格,或

(2)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

(三)如果在确认工程完工后,发现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量的10%(除去临时费用和工作补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变动命令累计的结果,和

(2)对工程量表中估计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临时费用,工作补助和按条款七十所作价格调整,

则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商量修正。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由工程师在考虑使用材料,相关因素及承包人执行合同总费用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价格。

(四)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换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将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关规定,以其标书中附录的价格表为基础得到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凭证,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表,待其批准。

针对所有加班进行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其进行中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注明所有加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加班时间,一式两份,还应提供说明书,标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设备),一式两份。清单和说明书

经工程师代表确认后,将在其中一份上签字,退还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标价的说明书,说明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如未及时完整地提供清单,将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师认为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和说明书是不现实的,则工程师有权决定对加班工时及使用的材料、设备支付合理的款额。

(五)每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详细、全面的报告,说明他认为自己应得的增加款额,和前一个月他应工程师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对未包括在清单内的工程量和费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终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书面告知工程师他将对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则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有权要求对这样的工程量和费用进行支付。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条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到施工现场后,均视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们从现场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则在没有工程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移动。而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即时从现场把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时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损坏不负责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进口某些建筑设备,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时从政府部门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现场时再出口这些建筑设备。

(五)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时候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通关。

(六)其他影响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条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条中作出规定。

第五十四条 执行第五十三条并非暗示工程师同意选择这样的材料或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事项,也不妨碍工程师拒绝使用某种材料。

计 量

第五十五条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计数字,不应认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进行的实际工程量。

第五十六条 除非另有规定,工程师应计量并决定按合同进行的工程量的价值。如果工程师要对某部分工程进行计量,应通知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有资格的代理人帮助工程师或其代表进行计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师或其代表要求的详细情况。如

果承包人未参加或未派代理人参加,则工程师进行的计量或他同意的计量被视作对工程量的正确计量。如果计量永久性工程时需要记录和图纸,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果承包人被书面要求,应在14天内参与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代表准备的记录和图

纸,如果同意应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检查,记录和图纸则被视作是正确的。检查完毕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哪一部分记录和图纸他认为不正确,由工程师作出决定,否则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签字,记录和图纸也被视作是正确的。

第五十七条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工程计量应采用净值,不管惯例和当地习惯怎样。

暂定金总额

第五十八条 (一)暂定金总额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规定的,按工程师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或用于偶发事件款额。合同价格应包括工程师可同意使用的与暂定金总额有关的工程、供货或服务费用。

(二)对每一笔暂定金总额,工程师有权命令:

(1)进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货物、材料、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工程、货物、材料和服务的价值。

(2)由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购货物和材料,将对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应提供临时费用支出的所有有关报价、发票、凭证、帐目和收据。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条 (一)所有在合同暂定金总额项下进行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业主或工程师同意,选择或指定,还有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人,均被视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称为“指定分

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绝时,可不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出于某种义务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条件下拒绝参加分包的人:

(1)针对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货物、材料、服务,指定分包人对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按合同对业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保证承包人不受因为履行义务、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2)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错误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而引起的索赔的损害,并负责赔偿。

(三)如果暂定金总额项下的服务包括设计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确定与工程一体的设备机械的规格,这样的要求应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指定分包合同应说明,负责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四)由指定分包人负责进行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中,以下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支付的和已实际支付的款项;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或由工程师按第五十八条(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价格;

(3)对其他费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规定了该项目对暂定金总额相应的比率,则以此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款项;若没有这样的条款,承包人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比率视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规定。

(五)在按第六十条发出证书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应得到的支付,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证明,证明除先前证书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况,承包人将被视作拖欠:

(1)书面通知工程师其有充足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和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其已书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在工程师颁发证书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应付的款项,再从业主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抵销。

如果工程师证明业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则其在颁发证书给承包人的同时应把业主已支付的款项扣除,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不延误颁发证书。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超过维修期,则在维修期结束后,承包人应把由这种未结束义务带来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支付

第六十条 (一)除非另有规定,将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的规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款,用于建筑设备、材料的费用,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支付和偿付的相应规定。

(三)如果为工程施工,需从国外进口材料、设备,或从国外输入劳务,或因某种特定情况,合同项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条规定使用某种外币,则此情况下的支付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规定。

第六十一条 只有第六十二条提及的缺陷责任证书,可视作对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条 (一)只有当工程师签发了缺陷责任证书并把它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并接受保修,情况令他满意,合同才能视作执行完毕。工程师应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内颁发证书。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责任期,则以最近到期的为准。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按

第四十九和五十条的规定,命令承包人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令工程师满意,则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拥有或使用这部分工程,工程师都应尽快颁发证书。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不构成将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颁发本条款规定的缺陷责任证书前,就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或与进行工程的有关事务提出书面索赔,业主将不再对其承担任何义务。

(三)尽管颁发了缺陷责任证书,承包人和业主仍应负责合同规定发生在颁发证书前而在颁布证书之时尚未履行的义务。合同将被视作对双方继续有效,以便决定义务的性质和多少。

补救措施

第六十三条 (一)如果承包人破产,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产申请,或作出有利其债权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组织的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公司将进行清算(非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未事先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严重受损,或工

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1)已放弃合同;或

(2)不开始进行工程且缺乏正当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要求继续进行工程后,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拒绝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后28天内未从现场清理走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尽管工程师已提出书面警告,仍不按合同进行工程,或持续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或

(5)不顾损害良好的工艺技术,或公然对抗工程师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业主可在给出书面通知14天后,进驻工程现场,驱逐承包人,但合同并不因此无效,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不予免除,也不影响合同规定的业主及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

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条款,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们认为合适的,为进行工程而专门保留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设备、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于支付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给他的款项。

(二)在业主进驻工程和驱逐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通过询问双方或调查单方面决定,到进驻时为止,对承包人按合同已进行的工程部分应支付多少款额,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筑设备、临时工程的价值。

(三)如果业主进驻工程,驱逐承包人,他将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且待施工、保修费用、延迟完工损失和发生的其他费用确定并被工程师确认后履行对承包人的支付义务。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为,工程师确认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应接受的款额减去上述各项费用的差。如果上述费

用超过承包人若妥善完工应接受的款额,承包人应要求应向业主支付超过的部分。超过部分视作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业主可相应收回。

第六十四条 如果在工程进行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因全部或部分工程发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其代表认为补救或修理工作需马上进行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工作,业主可雇用他人完成工程师或其代表认为必要的工作,并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师认为业主

进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义务自负费用完成,则业主发生的所有费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上述紧急事件发生后,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风险

第六十五条

(一)除了对在特殊风险发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视作不适用的工程,承包人对由以下定义的特殊风险导致的工程损坏,业主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事件不负补偿或其他责任。业主要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

行补偿。

(二)如果工程或在现场、现场附近及运输经过现场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将用于工程的财产将遭受由特殊风险导致的损害,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师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坏或损坏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将以费用加上工程师认可的合理利润为基数;

(2)修整工程被破坏、损坏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将用于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导弹、弹药爆炸或冲击导致的,或由战争爆发引起的受伤或死亡被视为特殊风险的结果。

(四)除以下关于爆发战争的规定外,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风险导致的进行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和杂费,但不包括在特殊风险发生前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视作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业主一旦知道费用将增加,应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五)特殊风险指战争、敌对状态(宣战或未宣战)、侵略、外国敌对行动、第二十条规定的核及压力波风险,即将进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国发生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只限于承包人和分包人雇工进行工程中发生的骚乱、动乱、混乱。

(六)如果在合同进行中,世界上爆发战争,无论是否宣战,且战争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实质影响,在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前,承包人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可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这样的通知发出后,合同将终止,但双方在本条款下的权利和

第六十七条的操作不终止,且不损害任何一方因以前发生的违约而获得的权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现场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样去做。

(八)如果合同终止,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在终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项将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计算,再加上:

(1)对已提供工作、服务完成的预备项目应支付的款项,和对经工程师确认已完成项目部分应支付的款项;

(2)为工程所需而订的材料、货物的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后,这些材料、货物成为业主的财产;

(3)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发生的合理费用,且此费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条款(一)(二)(四)规定应追加的支付;

(5)按本条款(七)规定清理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设备运回其注册国的主要工厂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不超过运回注册国费用);

(6)在合同终止时,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和与工程有关的雇用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条款下业主应支付的款额,业主有权从承包人应付款中抵销,包括对建筑设备、材料的预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终止日根据合同业主有权从承包人收回的款额。

失 效

第六十六条 如果因为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法律,双方不必继续履约,则业主针对已进行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等于按第六十五条规定合同终止情况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七条 如果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发生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工程进行中,还是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放弃前后,无论是在违约前后,应首先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应一方要求后90天内,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此决定将是

最终的,对业主和承包人有约束力的,对业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应继续尽力执行工程合同,无论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师书面通知他的决定九十天后,业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则此决定将仍为最终的,有约束力的。如果工程师未在规定的90天内通知他的

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其决定不满意,则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结束后的九十天内,将争议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师的决定不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争议和分歧将由按《国际商会仲裁条款》的规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裁定。仲裁员有权检查并改正工程师的决

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价格评估。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决定的证据、争论。即便工程师曾作出决定,仍不妨碍他作为证人在仲裁员面前就提交仲裁的争议分歧作证。尽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进行,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因仲裁

而改变。

通 知

第六十八条 (一)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发出的证书、通知、书面命令均应邮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经营场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二)所有给业主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寄至第二部分条款分别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为工程所在国的另一地址,但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师需书面通知双方。

业主违约

第六十九条 (一)如果业主

(1)除去业主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中扣除的部分,根据工程师颁发的证书,业主在应付款项到期30天内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碍或拒绝应要求同意颁发这样的证书;

(3)破产、公司进行清算(并非为了重组或合并的目的);或

(4)书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状况混乱,无法再履行其合同业务。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书面通知业主,有权终止合同雇佣关系,并向工程师提交通知副本。

(二)当14天到期后,尽管有第五十三条(一)的规定,承包人应迅速从现场移走他带来的所有建筑设备。

(三)如果合同如此终止,业主应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条规定终止时一样对承包人承担同样的支付义务,但除了第六十五条(八)规定的款项,业主还应向承包人支付由于如此终止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

第七十条 (一)有关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条中就劳工、材料费用的增减,以及其他影响工程进行的费用作出规定。

(二)如果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在工程进行国,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权力机构的法规有所变化,或适用这些法律法规,将使承包人在进行工程中的费用发生增减(非本条款(一)所述增减),费用的变化经工程师确认后,由业主支付增加的费用,收

回减少的费用,合同价格作相应调整。

货币和汇率

第七十一条 如果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工程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合同价格计价货币实行货币管制或货币流动管制。业主应补偿由此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失,且不损害承包人行使此种情况下可行使的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

第七十二条 (一)如果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币,则支付不受特定外币和工程所在国货币间汇率变化的影响。

(二)如果业主要求标书中只使用一种货币表示,而支付将用多种货币,且承包人已声明他要求用其他货币支付的比例和数额,则由工程所在国中央银行决定的,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当日的汇率将用于换算外币支付部分款额。这一点应由业主在提交标书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标文

件中写明。

(三)如果合同规定用多种货币支付,当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临时费用时,其中用外币支付比例和数额将按本条款(一)(二)的规定确定。

第二部分 特定条款

下列特定条款作为第一部分一般条款的补充。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条款经修改:

(略)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条款增加内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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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标准自建房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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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劳务承包内容及合同价款

一、劳务承包项目名称:

二、劳务承包工作地点:

三、劳务承包范围及内容:

四、劳务承包方式

1、劳务承包项目实行工序劳务单价承包,详见本合同附表一。

2、工序劳务单价系包含为实施该工序所有子项目并缺陷修补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管理、劳务社会保障),小型辅助材料,小型施工机具和设备,现场管理,施工调遣,施工措施,生活设施,除营业税、城市建设附加税和教育附加费外的税金,施工结束后现场清理,其他应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明示和隐藏的子项目等所有相关费用,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序劳务单价已得到双方确认。

3、已确认的合同单价双方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市场物价变动、暂停施工、施工风险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4、乙方实际完成劳务承包数量在甲方技术交底范围内以甲乙双方验工计量为准。

5、劳务承包合同总价为甲乙双方验工计量支付的各分项价款之和。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加强对乙方劳务人员的组织与管理,甲方授权成立现场管理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2、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及提供下列生产性临时设施:

a、生产性场地硬化、料场;

b、生产性房屋;

c、生产性便道;

d、高压临时电力设施(出甲方主配电柜后的低压电路线路及设施由乙方提供,费用已含在劳务单价中),为乙方进场劳务作业创造条件。

3、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负责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和控制,负责施工测量和试验保障工作,负责对乙方有关特种作业劳务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工法、操作规程培训、考核。

4、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甲供材料和机械设备。对进场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质量满足工程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严格监督乙方劳务人员按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确保现场作业文明、规范和安全。

6、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序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评定、验收,负责对已完工程及时组织验收。

7、负责将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知识如实告知乙方。

8、负责办理乙方已完劳务工程结算和完工决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和相应的符合国家及甲方要求的施工机具设备,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天内进场,并指派代理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原件)在现场进行管理。

2、乙方应经常对其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和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考核,对甲方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或调整岗位。

3、乙方必须与进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劳务人员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和指令组织施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交底或指令有疑义或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在甲方有关人员未同意更改或撤消前,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进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必须无偿返工,直到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为止,同时不减轻其合同工期责任。每道工序须由甲方人员检验认可合格后并通知允许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乙方对甲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标识标牌、未移交工程、测量桩物等应妥善保管并看护好,不得倒卖、破坏和移位。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进行劳务结算,质量、安全、进度检查,现场管理及施工资料收集,按时报送施工计划、甲供材料供应计划。

8、严格按甲方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工地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管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乙方因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指定对周边环境现状造成污染或破坏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未探明的地下管线、文物等,应及时停止施工,妥善看管,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对出现上述情况,因乙方不及时报告甲方且擅自继续施工,或报告甲方后未经甲方同意复工且强行施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与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联系。

11、乙方在施工中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12、乙方对承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程项目,应当按国家规定对职工履行告知宣传义务,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健康体检和承担因职工犯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同时向甲方和国家有关机构提供职业卫生档案所需资料和数据。

第三条工期

一、本合同劳务承包项目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在总承包期限内,乙方劳务承包的项目阶段性主要节点工期目标详见相关附表。

二、乙方不得擅自停工。乙方擅自停工3天以上(含3天)双方合同即告终止。

三、暂停施工。甲方在认为确有必要时,可指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项目,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向甲方书面提出复工申请,甲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四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劳务承包项目的质量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其中合格率必须100%,整体优良率为95%,并且乙方应配合甲方达到整体创优目标及企业质量目标。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质量交底、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三、甲供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自购的辅助性零星小型材料需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代换任何材料。

四、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予以验收,未经签证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乙方擅自隐蔽,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检查,无论检查是否合格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安全责任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督促乙方制定安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随时检查乙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乙方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必需的安全设施及物资,并在施工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过失造成事故的行政、经济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乙方应对其全部雇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管理,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乙方违章作业,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对乙方处以每次50~50000元经济处罚。

四、凡在既有公路、铁路、居民区附近施工以及爆破施工的工点,乙方必须设置施工安全员和警戒线,并确保既有公路、铁路的正常通行、居民区内人员财产不受损失,否则责任自负。

五、乙方应自费为其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其中医疗保险不得低于4万元/人)。

六、除上述安全约定外,乙方尚需对甲方签订《安全施工承诺书》,相关条款同《安全施工承诺书》有冲突的,以《安全施工承诺书》条款为准。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限额消耗内供应价格和超耗部分扣款价格详见附表二。材料经双方点验签证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合理使用。甲乙双方按乙方验工计价数量和附表二中的材料消耗标准核算甲供材料限额消耗数量,甲供材料数量节超考核按本合同和相关附表进行核算,超耗费用甲方将在支付乙方劳务计价款时直接扣除。

2、甲方供应的材料从工地领料点到乙方作业现场的运杂费已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中。

3、乙方倒卖甲供材料的,按供应价格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供材料以外的其他辅助性零星小型材料,甲方委托乙方自行采购。

二、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如果有)详见合同附表三或合同附表一。

2、除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含租赁提供的)外的其他零星小型机具由乙方负责自带,费用已包含在劳务单价中。

第七条劳务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大写)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末次结算时一次性予以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本合同劳务费用实行按月验工计价、年度清算、完工末次决算的方法进行结算付款,甲方不支付任何预付款项和计价外的费用。

三、验工计价按下列程序进行:每月25日以前双方对乙方当月完成符合质量要求并在甲方技术交底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甲方现场技术员负责填制《工程数量计算单》和编制《已完工程数量表》。《已完工程数量表》经甲方项目部施工技术科长、质检科长、预算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代理人共同签认后,交由甲方项目部合同预算部门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数量以及本合同约定单价编制《劳务计价表》。《劳务计价表》表经甲方项目部预算负责人、物资负责人、设备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乙方代理人共同签认后生效。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代理人签认的验工计价单是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款的最终依据,甲方及乙方其余人员的签认均为过程签认,不具备法律效力。

四、甲方项目部财务部门每月凭生效的计价表,向乙方支付当月计价款的90%,竣工决算后累计支付到总计价款的95%,为防止潜在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预留5%的计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为年(保修期以甲方与发包人的约定为准),保修期间乙方完成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如乙方在接到甲方返修通知(书面或口头通知)10天内尚未进行返修时,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复,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超过保修期后,如仍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事故时,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甲方预留质量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五、原则上按上述条款进行验工计价、清算、决算,如业主对甲方进度款延期支付,清算、决算延期进行,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不可抗拒情况,劳务价款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验收合格后年,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特别约定条款)

六、乙方原则上需在合同履行地开立银行账号,计价款除代发民工工资外应转账支付。特殊情况下甲乙可另行协商,但相应的手续必须完备。

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为发放人员工资。乙方应于甲方劳务款支付前向甲方提供其人员当月工资表,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拨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扣除当期乙方全部人员工资,直接代为发放。

七、合同项目完工后,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办理决算并签订《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终止合同关系,转入债权债务关系。

乙方施工工程项目完工后或撤场后三个月内必须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并签订《结算协议》,如果乙方逾期未办理结算的,视为同意甲方单方面办理的结算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征拆滞后、工程发包人、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顺延但甲方不赔偿乙方损失。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重做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计价。

3、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劳务价款结算与支付中条款,顺延期满后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按单项工程计价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背甲方指令、通知等文件或不执行甲方指令和通知等文件的,每出现1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同时不免除乙方因此发生的赔偿责任。

4、乙方不执行甲方的停工指令或擅自复工,每出现1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同时不免除乙方因此发生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向甲方支付已完劳务价款总价3%的违约金,双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乙方上场的人员、小型机具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

3、乙方不按甲方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安全措施、设施、物资不能保证施工安全;乙方现场施工工序失衡,已施作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已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合同约定节点工期未能实现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的。

5、倒卖甲方供应材料在10万元及以上的。

6、乙方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目进行分包、转包的。

7、乙方以甲方及甲方项目部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生产经营和施工管理活动的。

8、乙方擅自停工3天以上(含3天)的。

四、对因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承诺自甲方终止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天日内将人员、设备、机具等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承担撤场费用,同时向甲方移交施工场地,每逾期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同时在15天内办理完结算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已完工程部分按第八条第3款规定计价。

第九条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提起诉讼时,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甲方法人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办理决算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四、本合同相关附表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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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实用标准食堂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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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立约人:公司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立约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供应甲方员工伙食事宜,乙方负责甲方所需原物料。

第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20__年3月3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合约期满未定新约时,视为不再续约。(新续约在本协议结束的前两周内签订)

第二条:乙方于协议签订当日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食堂承包保证金。员工因食物不洁等原因所引起之腹泻、中毒等原因,由乙方责任至使甲方员工受到伤害时可先行由该保证金支付(先行支付的保证金于支付日一个星期内补全),该保证金由甲方财务处负责保管;协议期满乙方如无债务或履行协议之事宜时,甲方于乙方退厂起算(7日内)无息返还。

第三条: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欠货物或借货金钱,凡乙方金钱上一切行为,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就缴各项税款,应自行缴纳,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应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于开始进入食堂前,须在正规卫生部门取得饮食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如没有该证书,乙方不得雇用。乙方所雇用之员工每年须体检一次,并将结果交甲方管理处负责人查验。凡乙方新雇用人员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新进人员应缴纳上述合格之健康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管理处留存。

2、乙方须负责各工作人员之品德、行为与安全管理。乙方应造具员工名册,详实登记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并须排列员工职务分配表,送交甲方办公室。

3、乙方工作人员休息时,不得在厨房内躺卧。厨房、餐厅、库房内不得摆放个人物品。

4、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居住在餐厅或者厨房内,亦不得在食堂内晾晒衣服、鞋袜等。

5、乙方工作人员严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若有争执,应立即报请甲方管理处处理。

6、乙方工作人员,如有服务态度不佳者,经甲方提出事证,乙方应即督导发送或予以撤换。

第五条:房屋设备

1、甲方提供的电风扇:11台、餐桌:4张、高低床:1张、木床:9张、暖气片:8组、桌子:6张,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必须善尽保管与维护之责。设备紧急故障由甲方协助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操作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2、乙方应做好防火、防滑、防盗措施。若由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员工事故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3、乙方如需对食堂内的设施进行变更或移动时,先提出书面申请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不得变更和移动食堂内所有的设施,以维安全。

4、乙方增添之设备或装璜,应于终止合约后五日内在甲方监督下自行搬离。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甲方不负保管之责及可全权处理。而因此所发生的拆运等费用则由乙方支付。

5、乙方提供就餐用的餐具(如餐盘.碗筷等),自行负责管理。

第六条:清洁卫生安全

6、乙方负责食堂餐厅整体建筑的清洁卫生,包括餐厅的餐桌、餐椅、地面、门窗、天花板、厨房间的所有设施等,保证无污渍杂物。

7、乙方每日应对甲方员工就餐后的餐盘、碗筷等进行:清洁残留食物、清洗油污、漂洗、消毒四道工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和卫生。

8、乙方必须办理意外财产险及火险,保障甲方全体员工的安全。在甲方员工遭受因食物不洁等原因所引起之腹泻、中毒或因地面湿滑、火灾、爆炸等原因引起的伤害及所需医药费,全权由乙方负责。

9、食堂必须做好留样工作,设立专门的留样柜,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示,且至少保留三天。

第七条:饮食标准

(1)炒面大碗(干面五两):4元小碗(干面四两):3元

(2)汤面大碗(干面四两):4元小碗(干面三两):3元

(4)馒头干面三两:一个5角包子干面一两:一元2个

饼子干面三两:一元2个

(5)蛋汤:5角米汤:免费

(6)现炒蔬菜:5-7元现炒肉菜:8-12元

(7)物价普遍并持续上涨期间允许餐厅根据成本酌情浮动,涨价须经公司批准后公示。

(8)公司未定价的商品与饮食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办公室实行监督。

第八条:营业约定

1、协议有效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业。乙方如擅自停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没收保证金并解约。

2、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甲方因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相应赔偿。

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变更食堂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如有违反,甲方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4、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为员工提供饮食,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降低伙食质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5、乙方须在每周三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甲方有权对下一周的菜单进行审核作修改,并在周四前审核完毕,并回传至食堂承包商,食堂承包商应严格按照菜单操作,特殊原因必须变更菜色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为甲方提供米、面、油及其他肉类的品质检验报告,并由甲方进行抽检。

7、甲方(办公室)有权对乙方原材质量、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立即改善;并视情形由办公室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第十条:水、电

1、经营期间水、电、煤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及时交清。

第十一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必须具体改善伙食状况,经过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可以不经一个月的预告而随时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如欲解约停办,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解约停办,甲方可没收其保证金,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甲方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可与乙方终止该协议,且乙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七、九、.十二条各款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第十五条: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者,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条款,同效力于本协议。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如有异议,协商不成,本协议即终止作废,乙方应立即退还场地,费用乙方自理。

第十七条: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档。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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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实用标准食堂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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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____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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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标准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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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内容、时间和待遇

1、乙方负责清扫楼层面,揩擦楼梯扶手,拖擦楼层面,清洁卫生间、盥洗室,擦洗门窗及楼道附属物等。

2、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节假日休息,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甲方负责按7.8元/小时支付给乙方作为劳动报酬,按实际工作天数每月结算一次。

4、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1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条件;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要求定时完成保洁义务,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的操作规程。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担相关责任。

3、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任何一方无故突然解除协议,应承担合同违约金_______元。任何一方要解除协议须提前_______日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争议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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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污水处理总承包工程合同标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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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上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生化池(含土建工程)的污水处理的全部工作内容。

3、工程规模:日处理量为________________M3/d。

4、工程范围:3/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生化池”工艺设计、土建设计、土建施工、工艺设施费、工艺设施安装费和生化池的监测、验收等所有费用。

第二条 工程合同价款

1、本工程包干综合单价为: ________________元/M3;设计污水处理池总量暂定为:________________M3。

2、今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在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增减或变更工程 量。

第三条 工期

1、本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________________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雨雪、暴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________________)的叁级排放标准,并通过当地环保局的验收。

第五条 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指派为甲方工地代表,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负责监督检查工程 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1.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接驳点费用及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1.3保证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若延期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工作

2.1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履行合同中的各项工作,精心设计 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2.2保证按图施工,做到无渗漏,无二次污染,并对质量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单个生化池土建工程全面完工后支付该生化池合同价款的50%。

2、单个生化池全面竣工,环保局对该工程按环评要求进行综合验收,生化池单项合 格后,支付该生化池合同价款的30%。

3、本工程全面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完结算,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作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七条、保修期

1、本工程保修期为年(按国家有关保修条款执行),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如排放水质达不到排放标准,由乙方无偿整改调试直到合格为止。

3、质保期内工艺及工艺设施出现问题时乙方须在接电话4小时以内赶到现场免费处 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诚实守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终止 合同。如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终止合同,均须赔付对方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能补足其损失的还须支付赔偿金。

2、合同出现争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 可由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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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标准水库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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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一九____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一九____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____(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__村____村民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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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标准硅钙板天花吊顶施工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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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工程室内硅钙板天花吊顶单项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栋建细-08号施工图,标准层核心筒天花吊顶工程项目及设计变更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如下:600*600防水硅钙板吊顶,采用白色喷塑t形凹槽龙骨;角线采用6cm石膏线条,油面漆二遍。

二、承包单价:根据施工图纸,按实际吊顶面积计算。包工包料:硅钙板吊顶每平方米______元整;石膏线条每米______整。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施工用电。

2)提供乙方进场施工的垂直运输;消防、强弱电等专业的协调配合。

3)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实施与管理。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要求施工,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与经工程管理站认定的样板一致,进场材料需经项目部验收后方可使用。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各项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进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根据甲方提出的工期要求,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六、付款方法:乙方进场后五天内,甲方拨付______%的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拨付至______%的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十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有工程款。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工程款时失效。

发包方(甲方):______项目经理部(盖章) 承包方(乙方): 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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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标准自建房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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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方拟在东阳市千祥镇村原老房基上建房一幢,并以包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拟建房坐北朝南,砖混结构,甲方现已基础完工,铺设好水泥板,交由乙方施工,房屋占地面积平方米共层,房屋建成按实量面积计价。

第二条:凡甲方建房所需材料由其提供,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承办;乙方承揽施工(包建房)采用定额计价形式计价报酬:凡是泥水工、木工以及临时工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乙方管理施工。

第三条乙方施工范围房屋整体框架结构,落成后,里外墙面粉刷完毕,房屋结构由甲方提供。计价价格为元/每平方米,其中砖匠工按层计算每平方米为元;木工按层计算,每平方米为元(第一层至第三层按实量面积计算,屋顶按第三层的一半计算)。

第四条:质量要求建筑尺寸均匀整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标准施工,如需改变结构或作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完工时间为本合同签字后起年月日前落成。

第六条:付款方法按施工进度计算,第一层至第三层付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房屋落成完工验收合格后付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余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作为房屋质量保证金,至年月日止,如无质量问题即付清余款。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砖匠工、木工)等技工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并对所有施工人员参加人生安全保险,施工中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实抓好安全生产,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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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实用标准食堂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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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没有学生食堂,为了帮助解决寄宿学生的就餐问题,保证他们合理按时安全就餐,乙方愿意投资_________________万元左右,帮助甲方建设一处_________________㎡的钢构食堂,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负责提供食堂建设的地点,保证单独成院落、便于管理。

2、负责食堂附属设施的建设和内部设施的配置。

3、负责食堂的办证工作。

4、成立并委托寄宿组全权协助乙方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5、寄宿组对乙方进货的渠道、质量、价格、卫生等,进行跟踪、调查、核算、建账、批评和处罚。

6、寄宿组根据学生要求制定并公示每日食谱。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服从甲方领导,听从甲方指挥,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教育工人摆正位置,不越过甲方直接与师生接触,不议论教师,不诋毁学生。

2、自行向自愿寄宿的学生收费,及时如数给学生开具票据。学生的生活和茶水不得低于每人每天8元钱的标准,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餐谱供餐,保证学生科学合理膳食。

3、每天按时供应茶水,每生每天不少于1瓶。保证学生每周洗澡不少于1次。

4、承担并按月发放食堂、茶房、寝室工人以及其他聘请人员的工资。

5、承担学生宿舍维修改造款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_万元。

6、对于贫困学生适当减免费用,拿出适当资金或者物质对寄宿学生进行资助和奖励。

7、确保食品安全,时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严把食品的质量和卫生,禁用不达标餐具。承担因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后果的相应责任。严格执行进货留样制度。

8、加强对工人的业务培训,努力丰富食品种类,提高食品质量,改善生活水平。

9、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操作,安全生产,给工人入好保险。

10、加强对工人的卫生教育,尽快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工人必须全部持有健康证,定期对工人进行体检,工作服统一整洁,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者进入食堂。

11、认真管理使用好物品,摆放合理,保证操作间内干净卫生,整洁有序,无权把使用承包的公物包括餐厅借给别人使用。

12、不断提高工人的综合素质,严格要求自己,规范着装,文明言行,团结协作,尊敬老师,爱护学生。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该食堂全部资产无条件属于甲方所有。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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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打井承包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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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

男方:___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浙江省乐清市清江镇西沿村,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__,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浙江省乐清市清江镇西沿村,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20___年3月10日在镇政府登记结婚,婚后于20___年11月1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夏子怡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女方在自身经济条件允许下可不定期给与支持。)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以及与男方沟通的情况下,女方可以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夫妻婚后存款及现金等均归男方所有(作为女方提供抚养女儿的费用)

2、现居房屋归男方所有(作为女方提供抚养女儿的费用)

3、现家中电器、家具(附清单)等均归:______所有,男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变卖、转送。

4、女儿______的首饰暂由女方保管,待其18周岁后归还。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 一份二张,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范文二】

男方:______

女方:______

男方___与女方___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日前支付共计___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___路___弄___号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_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范文三】

男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住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号。

女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住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号。

男、女双方于_____年经人介绍认识,交往___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双方在______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儿子(女儿)出生,取名_____.因夫妻感情不和(或性格不合等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张三自愿与女方李四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探望权的约定:

儿子(女儿)______由男(女)方______抚养,女(男)方____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儿子(女儿)____生活费_____元,直到儿子(女儿)_____能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男(女)方各自承担二分之一。

在不影响孩子的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女(男)方_____(指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月可探望儿子(女儿)____两次,探望当天晚上孩子可与探望方共同生活,男(女)方______(指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三、夫妻共同财产约定:

1、关于房产的约定:

(1)位于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号的房屋,系双方在婚(前)后共同购买,男方支付首付款____万元,女方支付首付款_____万元,双方共同向银行按揭贷款____万元,主贷人为_____,双方已经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____万元,尚欠银行本金及利息_____万元。经协商,双方确定房屋归男(女)方所有,房屋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男(女)方(即得到产权的一方)承担,银行的本金及利息由男(女)方(即得到产权的一方)偿还。放弃产权的一方要协助得到产权一方办理提前还贷、涂销抵押、产权过户、产权登记等手续。

(2)得到产权的一方自愿补偿放弃产权一方____万元,在签订协议当天补偿放弃产权的一方____万元,办理离婚登记当天支付_____万元,剩余款项在离婚后____日内支付完毕。

2、关于夫妻存款的约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存款为____万元,其中男方名下有_____万元存款,女方名下有____万元存款,双方各自分得_____万元。

3、关于夫妻车辆的约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汽车一辆,车牌号为______,现登记在_____名下,双方同意该车辆归___方所有,取得车辆的一方补偿没有取得车辆的一方_____万元,该款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付清。

4、关于其他财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的个人生活用品以及个人首饰归各自所有。

三、夫妻债权债务的约定: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夫妻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债权人本人享有权利,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四、关于隐瞒、虚报、转移婚内财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均没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有隐瞒、欺骗,一经核实,自愿放弃该财产,双方对此条款均予以确认。

五、违约条款:

本协议双方均自愿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自愿赔偿对方______万元。

以上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男方: 女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经民政局备案,如事后反悔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最好咨询下专业人士。我认为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就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则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或没有分割,应当重新依法分割。这样最后的结果还是诉诸法院,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起草还是有问题的。

2、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附:【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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