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担保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项
1. 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进行担保。
根据《担保法》下列特殊主体不能进行担保。
a.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
d.银行等金融机构 。
2. 设置虚假的抵押担保,使对方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
合同欺诈人利用担保合同使对方当事人放松警惕,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合同欺诈人往往利用虚假的担保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从而获得利益。
3. 用担保合同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
欺诈行为人利用担保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这种欺诈中的主合同的内容是真的,担保合同提供的财产也是真的,只是合同义务人欲通过抵押担保合同将抵押的财产真正抵给债权人折抵主合同中的债务。欺诈人虽没有无偿获得或不平等的获得他人的财产,但其目的实际是促成抵押财产的流通,事实上形成了对另一方的欺诈。
4. 抵押人在一项财产上设置多个抵押权,重复抵押,使抵押财产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财产价值从而使担保落空。
法律规定一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次序分别设立不同的债务担保,但设立的抵押其抵押权的价值不能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欺诈人正是利用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多次进行抵押,在财产上先后设立多个抵押权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隐瞒,致使债权人的资产流失,抵押权落空。
5. 欺诈人将无权抵押的财产设抵。
一种情况是设置抵押的主体不合法,提供财产抵押的人并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或是对该财产不具有处分权,进行抵押后当财产的真正所有人提出权利要求,虚假抵押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种情况是,抵押的标的物不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禁止用于抵押的财产或标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流通物。
6. 对担保未履行法定的手续。
我国《担保法》对以特定物进行担保的形式要件进行了规定,要求必须履行向法定部门登记的手续,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a.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b.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进行登记;
c.以林木抵押的,由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d.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由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e.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由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7. 其他合同陷阱
我国《担保法》中对以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应当注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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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项目开发贷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共同以乙方名义在 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 。
第二条、合作条件:
1、甲方提供待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乙方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乙方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甲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乙方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积,样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
第三条、甲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 亩,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无抵押,不受其它权利人追究。如因房产经营销售需要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由乙方出资并办理,甲方予以协助。
第四条、本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开发终止。乙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乙双方各派驻会计,共同负责楼房的销售资金。甲方按开发房地产的建筑面积 元/㎡提取作为本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自本合同同签订之日支付 元,开发房地产销售至一半支付 元,开发楼房工程完工乙方结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损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乙方。
2、因乙方资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甲方损失。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资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应支付甲方收益的10%赔偿甲方损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2:贷款担保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承租方):
时间:
篇3:公司贷款抵押合同书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 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 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甲方将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房地产抵押于乙方,作为编号为 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的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债务相关信息
1.1债权人 ; 1.2债务人 ; 1.3其他合同当事人 ; 1.4主债权数额:(币种: )(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 1.5债务履行期限:自债权确定之日起 日内履行.
第二条 抵押物担保的最高数额及议定价值
2.1抵押物担保的最高数额:(币种: )(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 2.2经甲乙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币种: )
(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
第三条 抵押物
3.1 抵押物状况(见下表) 抵押物名称 房地产证号 房地产权利人 房地产用途 其 他 3.2甲乙双方承诺已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已对下列问题予以明确:
(1)经核查,双方已确认抵押物现状与房地产登记簿和房地产证书记载内容一致;
(2)若甲方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当甲方未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或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从而影响抵押权的实现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3)若抵押物(房地产)为非商品房性质或者未缴纳地价的,应当在实现抵押权时补足地价.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情形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的债权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甲方或者乙方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主合同债务人、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4.2债权确定后当事人应当签订债权确定书.
第五条 抵押登记
5.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5.2本合同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配合,并按照5.1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其中任何一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的,该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
6.1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得到清偿后,甲方有权从乙处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与本合同相关的由乙方保存的其他资料并依法注销抵押登记.
6.2 抵押期间甲方享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和合理使用权.
6.3 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7.1 甲方应保证抵押物上的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瑕疵,并保证提供的有关抵押物的全部产权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合法、真实、有效. 7.2 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维护抵押物的价值,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物转让、赠与、拆除、改建或者以其他任何不适当的方式擅自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7.3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抵押物的权属发生争议或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或者抵押物发生其他不利于抵押权人抵押权实现的情形的,抵押人应当在情形发生后 日内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4 甲方在抵押期间发生失业、搬迁、个人经济情况和信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影响债务履行的情形时,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 日内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5 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各项费用,包括律师服务、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 等费用.
7.6 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
8.1 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对主债权及其利息、甲方应付的其它费用进行受偿.
8.2 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义务
9.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抵押房地产进行现场勘验和认真调查,对其权属、坐落、部位、现状及权属证书记载等有关情况了解清楚.
9.2 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得到清偿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乙方保管的抵押物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应及时退还给甲方.
9.3 妥善保管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资料,若遗失或毁损的应当负责补办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4 乙方将抵押权转移,应当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可选择公告方式.
9.5 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担保债权的范围和抵押权的效力
10.1 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债权.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债权时,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贷款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或其他凭证为准.
10.2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等). 10.3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毁损、灭失、附和、混合、加工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十一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抵押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第十二条 抵押物毁损灭失
12.1 抵押期间,由于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抵押物全部或部分灭失,价值毁损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
12.2 抵押的房地产因甲方行为造成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12.3 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抵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主合同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者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行;
(2)主合同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债务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4)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请求甲方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而甲方未根据乙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偿还保障措施的;
(5)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抵押权实现方式
14.1 当出现第十三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乙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 (1)甲方和乙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14.2乙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参照抵押权设立时的约定价格,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乙方实现抵押权时不得损害主合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抵押权的消灭
15.1抵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消灭:
(1)抵押权因所担保的主债权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且无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权消灭;
(3)抵押权实现;
(4)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没有行使抵押权.
15.2 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在抵押权消灭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在抵押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应当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6.2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采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成立与生效
1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7.2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之时起设立.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8.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8.2抵押权登记后,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变更内容涉及到抵押权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 18.3 抵押权登记后,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进行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向 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抵押登记机构及 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附件
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4:担保承诺书合同
20xx年10月30日,我市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发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动员令。我市计划从今年开始到20xx年,通过五年的时间,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为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自觉维护我市良好形象,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我承诺今后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根据市、局、处下发的创建方案,认真履责,坚决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文明作业,严格执行《xx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办法》的规定;
三、从我做起,提倡生活和行为文明;
四、从创建文明个人、文明家庭做起,把良好的文明习惯带进家庭,自觉监督社会上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文明习惯;
五、从小事做起,加强社会公德,自觉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
六、注重公共文明行为:1、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2、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3、不在禁烟场所吸烟;4、注意公众形象;5、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6、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7、自觉维护公共秩序;8、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个人修养,9、不在禁行区域内驾驶机动三轮车。
承诺人:
年月日
篇5:小额贷款公司热门合同
今借到% , 合计折合月利息元,日利息为 元,借款期限为_年____月____日至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还本付息。连带责任保证人 : 借款人:
1、经营,否则不受以上还款日期之约束,并追还借款。
2、借款人每壹个月结算一次利息(大小月份另计),逾期加息30%,并由保证人监督履行。
3、到期还本付息,逾期加违约金(月30%)并追还欠款承担法律责任。
4、如违约不还借款及利息,除按第3 抵押物以冲抵债务,也可变卖担保人抵押物,一抵押物约定价为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如借款人延期须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认可,并以字据为准。
6、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产生的一切费(电话费交通费及每日40元误工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7、本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时,由保证人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及清偿责任(包括债权人主张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保证人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逾期及延期)。
8、连带清偿担保人以 现债务人以抵押。 担保人: 借款人: 现住址: 电 话:_年____月日_年____月日
篇6: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以及________________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个月(__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____在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
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号账户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7:贷款反担保协合同书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担保时适用) 地址:联系电话: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 市 银行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 ),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 万元人民币。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选择一项或两项):
□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仅限抵押或质押);
□ 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 (抵押、质押或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 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 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乙方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2、丙方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丙方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 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1) 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 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 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 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5) 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甲方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甲方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甲方清偿。
第八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 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 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 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B、 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C、 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D、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E、 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
F、 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 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 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 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 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E、 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
F、 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G、 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H、 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I、 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甲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 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8:公司技术改造外汇贷款合同
公司保密及技术成果归属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就甲方商业秘密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技术成果归属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则》之规定。
二、乙方在公司工作存续期间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将公司开发或其参与开发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
(二)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将公司产品中的软件产品(包括软件的源程序、相关分析、设计资料、图象、照片、动画、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资料)进行复制、演示、编辑、注释、翻译、出租及出售;
(三)在工作存续期间,不擅自与其他公司合作研制开发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之软件产品,损害公司利益;
(四)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甲方产品及相关使用、宣传资料;
(五)不得泄露公司其他重要商业情报。
三、著作权及技术成果权归属
(一)乙方在公司工作关系存续期间研制开发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相关专利权、_____权等)其所有权均归公司所有。
(二)甲方取得的软件产品许可权归甲方公司所有。非经公司授权,乙方不得将软件产品及相关使用、宣传资料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侵权行为。
四、乙方调出或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提交使用的开发资料、开发工具及工作成果完好无损地全部交回公司,待公司核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日期:
篇9: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为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乙方将与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项目贷款义务,所贷款项将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
2、甲方为乙方股东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方,为了支持项目建设,甲方同意为乙方与银行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为了明确双方在银行项目贷款担保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就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向银行申办的项目贷款本金数额为万元,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利率执行: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贷款的具体事宜以乙方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第二条经双方初步协商,甲方同意以其下列资产为乙方与银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并配合办理相关担保登记手续。
第三条甲方向银行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具体事宜,根据银行与甲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的担保条款或单独的银行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与银行签订的项目贷款协议,不得出现任何违反该贷款协议约定的情况。对于可能存在的逾期还款、还款能力不足等潜在风险,应当在出现上述情况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公司股东会和甲方通报。
第五条乙方不得隐瞒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应当定期向公司股东会和甲方报送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告,以便甲方随时了解和掌握乙方的经营状况和项目建设进度。
篇10:施工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彩钢板房建筑工程承包施工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地点、工程内容。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彩钢板房建筑施工 □地坪混凝土浇筑 □室内电路 □暖气安装
二、图纸设计事项。 □ 图纸由甲方提供,所提供的图纸属于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图纸由乙方提供,所提供的图纸经甲方审核确认(签章)后,属于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工程技术要求及参数:
1、前墙高_______米,后墙高_______米,屋檐宽_______米。
2、结构形式材料:组合房屋。
3、材料要求(形式、材料、颜色):
(1)屋面板及墙面板:彩钢夹芯板。
(2)隔墙板:彩钢夹芯板。
(3)铁皮厚:0.3,内夹聚氯乙烯保温苯板(每立方10㎏)并具备一定阻燃功能。
(4)除屋面用天蓝色铁皮外,其它地方使用白灰色铁皮。
(5)彩钢板与彩钢板的接口,门窗接口缝隙使用密封胶处理。
(6)乙方出具彩钢泡沫板(聚氯乙烯保温苯板)检验报告。
(7)排水方式:一坡水的排水方式。
四、门窗规格尺寸、数量:
(1)塑钢窗:单框双玻平开,前窗:215;,,后窗:215;。
(2)门:彩板门(厚度)规格:215;。每扇门配置挂锁(挂锁规格、型号由甲方决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一次性大包方式承包,按彩钢板房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另行单项决算。
六、工程承包单价及总造价:
(1)工程总造价按彩钢房建筑面积______(垂直投影面积_______)彩钢房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 _____元,工程总造价预计为人民币元______(大写:________)。具体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总造价。
七、工程承包施工期限: 合同签订盖章生效后,乙方即可准备材料、进入现场施工。竣工交付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如未能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则每日按工程投标金额1%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则工期顺延。甲方未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误工,则每日按工程投标金额1%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如遇大风和雨、雪等自然灾害造成施工人员不能正常施工,则工期顺延。
八、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按照国家建筑业、安装业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2)甲方根据图纸、材料、技术参数等要求进行验收。
(3)乙方保证彩钢板房能抗拒12级大风,不受影响。
(4)乙方材料进入工地未安装前,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进行施工安装。
(5)甲方在工程未验收的情况下就已开始使用,即视该工程为合格工程。
(6)安装完工后房屋要求整洁。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并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乙方的安全生产、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
(2)甲方对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施工质量、技术及安全要求等问题,甲方有责令乙方停工、拆除、返工、经济处罚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所做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乙方若有偷工减料、隐瞒工程危情、勾结甲方管理人员多报工程量或瞒报工程质量的情况,一经查实,甲方不予验收并追究其责任。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材料、技术、质量等要求并审定施工方案,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工程任务。
(2)乙方在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等问题,一切经济损失、民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负责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配合并接受甲方人员现场检查、指导和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十
一、工程付款方式:
(1)签定合同生效____日内支付定金______元整。
(2)材料(水泥、大沙、石子)、工人和搅拌机械进场后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3)钢架结构施工完毕,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
(4)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
(5)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或质保责任后7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计总工程款的______%。 十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
三、违约责任: 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经济补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修改的条款不属于违约,但必须续签补充合同。 十
四、附则:
(1)对本合同若有异议,甲乙双方均可申请民事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行使各自法律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签订全过程符合法律程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
篇11: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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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委托贷款合同范本热门版
公司委托贷款是许多公司进行资金周转的一个重要途径,贷款需要注意很多事项,尤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份非常完整公司委托贷款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__年公司委托贷款合同标准范本
托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1条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委托贷款事项
第2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_____,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
2.2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贷款用途
3.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3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贷款利率
4.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_%。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_%。
4.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账户开立
第5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委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委托贷款的发放
第6条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_____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第五章委托贷款的偿还
第11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偿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___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_____结息,利息支付日为_____,利息共分_____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_____,到期结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11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13条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14条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章委托贷款的担保
第15条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_____项:
15.1受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编号为_____担保字第_____号《保证合同》;
□编号为_____担抵字第_____号《抵押合同》;
□编号为_____担质字第_____号《质押合同》;
15.2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六章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16条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对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行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罚息,受托人按照罚息金额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第17条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按下列第_____项约定办理:
17.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17.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第18条受托人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
第七章委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19条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并自行承担该贷款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委托人声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20条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其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21条委托人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委托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委托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22条委托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委托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委托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委托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23条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条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25条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26条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自有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贷款发放金额。
第27条委托人声明: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贷款金额、用途、利率、贷款期限等均经委托人确认。
第28条委托人承诺: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八章借款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29条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30条借款人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借款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借款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借款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31条借款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借款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借款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借款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32条就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断本合同项下的风险或决定是否签署本合同、是否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行动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尽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资料、陈述、说明、解释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33条截至签署本合同时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责任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诚信原则已合理预期直至贷款发放日都不会出现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隐瞒任何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事件。
第34条借款人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八章受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35条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委托贷款经营资格。
第36条已发放的委托贷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受托人不承担委托贷款的任何风险。
第37条受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对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支付了其应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38条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划付利息收入时,应依法履行为委托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受托人实际划付给委托人的利息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第九章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9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9.1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协助其催收贷款,但委托人应承担催收费用;
39.2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划付借款人按期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
39.3委托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39.4委托人有义务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
39.5委托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交付委托贷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的本息。
第40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0.1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贷款。
40.2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贷款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40.3借款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40.4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40.5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保证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0.6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重大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7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停业整顿、解散、破产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40.8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理影响的其他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9如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的,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发生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位变动的,借款人须在变动后十个对公营业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10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41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1.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委托之贷款的发放及催收等手续;
41.2受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41.3受托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41.4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终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则在委托贷款逾期满1年后,受托人有权将该笔委托贷款注销,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十章委托贷款风险的承担
第42条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的法律规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未能清偿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或担保责任,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
第43条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如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受托人无义务为委托人的利益主动提起诉讼。经委托人的要求并经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诉讼的,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为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44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45条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5、发生本合同第40.7条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偿还安排的;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
7、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的;
8、借款人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行为。
第46条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4.3条规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罚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收取挪用罚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5、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47条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在委托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贷款资金;
2、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48条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受托人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49条如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须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如下第_____项处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
3、其他:。
第十二章受托人的除外责任
第50条受托人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1条受托人不负责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担保物状况以及担保物的监管等工作,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2条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人仅限于协助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且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2.1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担未送达责任。
52.2委托人的邮寄凭条作为已送达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邮寄凭条均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证明依据。
第53条无论委托人是否收到贷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章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第54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55条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56条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章其他
第57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均应发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及时地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所有通知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1)如为递交,则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为送达日期;(2)如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区与郊区)采用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3)如为异地的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但是,前述规定的送达日期与被通知方实际收到或正式签收的日期不一致时,则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为送达日期。(4)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59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相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承诺,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终止、被撤销或可执行性的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内容被依法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时,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仍为有效
第60条本合同构成三方就该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做出的一切书面的和口头的有关合同、协议、约定、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为同受托人订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请、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对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约束力。
第61条委托人、受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章附件
第62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
2.委托贷款通知书;
3.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利率调整通知书。
第十七章附则
第64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执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条在签署本合同时,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66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签订。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篇13:公司项目开发贷款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公司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北京________公司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省(市) ____市、县(区)
签订日期: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手联手一期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注册:个人和公司
2.______________楼盘商城展示
3. 个人中心
4. 后台管理
5. 详细功能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日内向甲方提交开发计划表。
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开发周期日程
2. 开发人员
3. 开发所需的资料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乙方基于自主研发的MobTop OS 云架构系统建设开发框架;
2. 乙方建设软件数据库表;
3. 产品的后台开发 ;
4. 产品前台开发及交互测试
基于软件开发基于乙方自主研发的MobTop OS 云架构系统 V1.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备案好的域名,微信公众号的用户名和密码,阿里云用户名和密码/自主服务器的登录名和密码,如有第三方系统对接,需要提供第三方对接的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及接口程序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域名在软件内测完成后提供,微信公众号用户名密码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阿里云服务器内测完成后提供(乙方提供服务器除外),提供的方式发项目联系人邮箱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的宣传图片和文案及排版样式在正式上线前提供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甲方修改自己账户密码,乙方收到的资料在项目验收单签字后1个月之内删除销毁。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 壹万贰仟捌佰元整。
1) 其中含上线后1年的技术运维
2) 6G空间和4MBS的宽带
3) 软件开发和授权使用费用
4) 1次上门技术指导和培训
5) 不限次远程指导和培训
2. 开发经费由甲方一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乙方的开户银行如下
____公司名称:北京________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5131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
1. 如甲方需要修改,则甲方须在收到技术服务要求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修改意见(以上双方均须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文件以传真、当面签收、邮递、电子传输加传真确认等有效交付形式均可);如甲方不要求修改,则甲方须对最终确认方案签字确认。如甲方逾期未提出任何意见也为签字确认,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方案予以确认。
2. 技术服务需求规格说明一经双方确认,即作为甲方进行初步确认和最终验收的标准。
3. 甲方应在验收完成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确认,明确验收结果。如验收不合格,须书面说明明确不合格原因及修改意见,并注明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验收时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验收说明并不视为免除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证明。如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未对乙方进行书面确认也为提出任何修改意见,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 项目开始时间约定:在双方完成合同第五.2条款所约定的各自义务后开始计算。自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止,项目的开发时间以甲方签字确认附件或补充协议次日计算开发周期。经双方书面或邮件认可,可以延长或缩短该期限。
第七条 软件验收标准
甲方验收软件时以合同、需求文档附件、测试文档、产品成果进行逐一确认。
第八条 售后服务条款及时间
1. 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软件使用人员(人员不限)一次。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
2. 乙方在软件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将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功能新增、业务逻辑调整、数据接口更改等另行协商)。一年期满后,甲方若需要乙方提供继续维护,需每年向乙方支付总开发费用的2%的维护费,如有版本的升级服务,将另行协商。
3. 对于系统故障,经鉴定是乙方原因的,乙方先通过远程调试解决,远程调试解决不了的,乙方负责到现场进行解决,费用自理;如果经鉴定不是乙方原因的,乙方仅负责解决故障问题,乙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4. 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果要增加除合同之外的其它功能,开发费用和周期另行商定;如属软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为甲方修正。如甲方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软件功能设计和UI界面设计,则需要在乙方UI界面完全提供并通过甲方确认以后,双方签署《软件功能及UI界面确认书》,在后期研发过程中甲方修改功能和修改UI界面造成乙方工作量加大,则需要另行协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的支付,如果未按时支付乙方开发费用,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对应项目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达 _________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1‰的违约金。
2.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发进度进行产品开发,如果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且未能与甲方达成延期交付的书面协议,则自合同约定开发计划的结束日起,每延误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对应项目总金额1‰的违约金。如甲方延长或拒绝验收确认,则此期间不计算违约金,不视为乙方逾期交付。
3. 乙方进行软件研发过程中涉及到确认时间的,双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包括不限于(如甲方进行软件功能确认、上线前测试的确认等),除非双方有书面确认的延长的时间说明。
4. 本合同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另外补充。双方所签附件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补充事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乙方只负责开发软件,甲方具体的使用运营事务与乙方无关,甲方若使用该软件做其他事务,后果由甲方承担。
2. 除在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书不能取消,如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无须退还已支付的开发费用,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开发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甲方直接损失。
3. 如双方在合同期内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
甲方:北京________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北京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篇14:动产抵押贷款担保合同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一、贷款利率按________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____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____币____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____公证机关公证。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营业执照)________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抵押权益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诉讼费用的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30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所列售房单位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的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的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损失,如因处理该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他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计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 押 贷 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还清本合约规定的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的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的房主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的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交于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的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一、对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时,抵押权人可不预告通知,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的其他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付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的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 )项解决:(1)向________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的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给抵押权人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地区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并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的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即售房单位)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____)楼花字第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5:公司股份质押担保借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
1、为甲方因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而对乙方产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担保;
2、为公司因履行与乙方签订的《产品经销合约》而对乙方产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条质押协议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普通股股,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孳息及其它收益。
出质股权应得红利、孳息及其它收益归甲方所有,标的公司的大股东取得相关收益时,视为乙方同意等比解除甲方相应收益的质权,该款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日在标的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凭证背书转让交给乙方保管。
本协议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标的公司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出质登记手续。
乙方应妥善保管股权凭证,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股权凭证灭失或毁损的,应当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质押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甲方应当立即向乙方返还股权凭证。
第四条未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得为担保自己的债务,以质押标的转质于自己的债权人,若有违反,该转质行为无效,且甲方应当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以及第六条约定处分质押标的,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获偿债权:
1、甲方或公司任意一方在《合资经营合同》、《产品经销合约》中约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而未履行义务的;
2、甲方违反与乙方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中的约定,对甲方利益造成实质损害的;
3、甲方或公司任意一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六条质权的行使:
本协议第五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发生,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履行义务人,并催告其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人在收到乙方的催告后______日仍不履行义务,亦不与乙方协商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方式处分质押标的。
质押标的的处分方法得由乙方径行决定,处分质押标的所得款项,依乙方选定之内容及顺序抵偿债务。如处分质押标的所得价金抵偿后仍有余额,乙方将即交还甲方。
对于质押标的之处分,甲方委托乙方为全权代理人,并以本协议为授权之证明,在质押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如未能清偿其与乙方间之任一债务时,乙方得依法将质押标的拍卖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兹同意对处分之方式及价格绝无任何异议,且拍卖或变卖或处分质押标的所须之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本协议效力及于甲方之各受让人、受托人、破产管理人、财产管理人、重整人及清算人,但非经乙方事前以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生之权利或所负之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押标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应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甲方是质押标的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标的质押给乙方;乙方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甲方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标的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它担保权利或任何其它类似权利。
3、除非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转让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质押标的;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标的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或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能对质押标的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以标的公司登记所在地为履行地。本协议及本协议设定之权利质权,应适用英属群岛法律之规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文本及履行相关之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裁决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篇16: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及担保合同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担保协议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向贷款_______币_______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_____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______币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_______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
篇17:担保公司借款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乙方为设立新公司之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承诺待有限公司成立后,将 万元的股份(占 %)作为质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该万元(万元)借款仅作为乙方投入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将有关借款划入乙方指定的某有限公司的验资账户内;
2、还款时间为____年__月___日以前。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公司成立以后,将乙方所有的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权证号为:____)注入有限公司。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在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 万元的股份作为质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股份。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权消灭。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并按总借款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2、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违约金相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篇18:公司债券担保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公司借款协议有担保
甲方:
乙方:
甲方为 号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经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同意,甲乙双方就保单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 号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为质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具体借款金额见附件2《保单借款借据》。甲方借款须依法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所借款项的0.05%。
二、最高借款额度:借款不超过借款当时保单个人账户价值总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不会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0.25%与每月结算利率上浮2%中较高的一项;乙方有权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万能保险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证:用于借款的保单是所有权无争议,未作担保、未挂失、未失效或未发生止付情形的保单。如甲方用于借款的保单被质偿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投保人申请借款的保单应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向甲方返还保单。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贷款期间内可在最高借款额度内申请增借,增借后保单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保单当前个人账户价值的80%,增借日为增借款项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缴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额及利息全部偿清为止;若逾期未付利息,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并入借款金额中计算利息。
八、若未还清的保单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续费的总金额等于或超过保单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偿前保单如发生生存金给付,乙方直接将生存给付金额先行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支付给保单受益人。
十、甲方与被保险人同意:当发生理赔给付时,乙方有权直接将理赔金偿还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余额再行支付给原受益人。发生死亡理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出险日为准,发生非死亡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做出理赔决定日为准。
十一、如果发生乙方需退还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将需退还的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偿还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内,乙方不受理甲方关于投保人变更、部分领取帐户价值、保单迁移的申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贷款,请求乙方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在 贷款 万元整,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担保期限以银行放贷凭证为准),请求乙方为前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有权检查、监督甲方所贷款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另定);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乙方代为偿还后,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有权处臵抵(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3、 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 元 (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 在甲方符合担保贷款的条件下,及时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抵(质)押物 及(或) 作为请求乙方提供贷款保证的反担保;
2、 甲方在贷款手续办理结束后,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3、 甲方必须按申请借款事由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
4、 甲方按借款合同的所定期限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
5、 在乙方为其出具贷款保证文书的同时,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手续费。
四、乙方提供了贷款担保手续后,因甲方的原因而未能贷到款,乙方不退还所收手续费。
五、甲方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必须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银行意见后,确定乙方是否同意展期担保。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的每日0.5‰的违约金。甲方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给甲方三十天的筹资时间,超过期限,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抵押物直接进行拍卖。
七、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其他争议,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解决。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等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