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保险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 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关于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 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 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签合同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对方的基本信息很重要。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防止将来产生纠纷有依据可遵守,或者协商或者诉讼或者仲裁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说话。如果起诉或仲裁的话,被告或者被诉人的身份一定要确定。假如,对方是个人,而合同上只有对方名字和电话,没有其他任何信息,你又无从查询,那么你的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就没法写,你就会面临起诉屋门或者被驳回的尴尬局面,你的权利当然就不会被得到保护。建议:把自然人的身份证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注明对方的住址和通讯方式。如果对方是公司,那么就要把公司的经常营业地注明,公司的通讯电话注明。
第二,为使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对于那些信誉不好的小公司或者自然人(尤其是没有固定工作、外地自然人)为约束他认真履行合同,最好让他提供担保,这样,即使他无能力偿还或者赔偿你的损失,可以要求保证人代为承担责任或者以担保的财产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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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注册代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欲成立公司,鉴于乙方具有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质和能力,现委托乙方办理公司注册相关事宜,为了充分发挥乙方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代理注册公司。具体代理事项如下: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开立入资专户(在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办理);
4.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当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和财产转移手续);
5.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材料,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7.刻章(公章、法人章、协议章、财务章);
8.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9.开设银行账号、划转注册资金;
10.办理税务登记证;
乙方应当在期限内完成代理事项并提交以下有效的证照原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营业执照;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IC卡;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二、待注册公司基本信息:
1.拟注册公司的备选名称:
2.住所:
3.注册资本: 万元,实收资本: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
6.营业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法人代表和股东信息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占 %股份;
股东/发起人: ,身份证号码 ,占 %股份。
三、代理期限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天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全部代理事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本条约定的期限包括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制作证照等时间。由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完成代理事项,则代理期限相应顺延。
四、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代理费总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大写): 元(小写¥ 元),应付款项甲方均应汇入乙方以下帐号: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乙方办理公司注册登记过程中,除代理费之外的其他必要费用(如名称登记核准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行承担,并按照上述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
倾向甲方: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过程中由乙方代为垫付相关注册费用,待公司成功登记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证照时,乙方凭相关部门的正式票据统一与甲方结算;
倾向乙方: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小写¥ 元)为代付款,在公司成功注册登记、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证照时,乙方凭相关部门的正式票据统一结算;甲方支付的代付款不足以支付公司注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另行支付,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住址、联络电话等公司注册必需的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效,保证所注册公司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并承担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有从事违法违规行的,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注册等事务;负责按照代理事项提供申办公司注册所需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4.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代理费和收费项目代付款。
5.应当由甲方自行字符的政府部门收费项目,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当及时支付。因甲方未及时支付导致乙方不能按期完成代理事项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负责提供申办的表格和参考资料,并负责起草、打印和填写申办的文件和表格,待甲方提供的文件。证件齐备后即送审,并及时通知甲方领取证照。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的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虚假、无效的文件、证件。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公司注册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支付的代理费,采取分期付款的,不予退还;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按照乙方的工作进度向乙方支付相应比例的代理费,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2.甲方选择一次性支付代理费的,甲方超过约定期限未支付代理费,乙方代理期限自甲方支付代理费的次日起算;超过 天未支付代理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预付款
%的违约金。
甲方分期付款支付代理费的,甲方按照约定时间支付首期代理费的,乙方的代理期限自甲方支付收起代理费的次日起算;甲方未约定时间支付第二期及以后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公司注册代理工作,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本协议约定的证照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迟延支付代理费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3.甲方自收到领取证照通知之日起 天未领取的,每迟延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总额 %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公司注册事宜,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代理费总额 %的违约金,迟延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并向甲方支付代理费总额 %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法定程序导致无法完成公司注册事项,从而导致甲方无法取得相关证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并向甲方支付代理费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将甲方的证件和材料提供给与公司注册无关的第三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并向甲方支付代理费总额 %的违约金,侵犯甲方相关权益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保密条款
1.本协议拥有信息的甲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标、模型、数据、参数、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本协议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的目的而使用。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对于甲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
2.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执行本协议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协议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接受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作出至少与本协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
3.接受方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4.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作出披露而无须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作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5.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并非由于接受方的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他人员的过错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接受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提供方;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接受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
6.当本协议解除或者是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将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九、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门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为视为违反本协议;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门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迟延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4)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事件,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条款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除非经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另行签署的书面通知,本协议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有关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它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寄发对方。
3.遇有下列条件或情况之一时,甲乙双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按本协议规定,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对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的,对方均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20__ 年 月 日 20__ 年 月 日
篇2: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市失业保险规定》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现金方式,收缴失业保险费。协议双方须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付款单位)(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脑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保险公司推荐修理厂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为合作修理厂,并在乙方营业场所挂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二)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本保密责任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三)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免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授予乙方在店内使用“x公司推荐修理厂”的标识。
(二)按照“谁代理承保,推荐谁修理”的原则,乙方代理承保的客户,甲方优先推荐至乙方修理。
(三)甲方开通全天候服务热线客服热线。
(四)甲方为乙方的业务人员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对乙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
(五)甲方负责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核定,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包括修复方式、工时、配件价格、损余物资处理等。
(六)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合作业务的实施情况以及双方商定的指标进行考核。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配置不同服务资源,如送修资源、维修价格、推荐修理厂资格等资源。
(七)客户和甲方之间、客户和乙方之间如因事故车辆维修质量和工期等问题发生争议或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已先行向客户进行了赔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八)乙方在维修质量、维修时效、理赔服务等方面发生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致使甲方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甲方承诺对乙方代理的业务,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结算手续费,在乙方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的手续费结算帐户
(十)凡是通过乙方渠道代理的新保和续保业务,代理业务归属方必须是乙方的公司名称。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核实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不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经甲方考核,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的。
3.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变更企业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变卖、转让、租赁、赠送他人等)。
4.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且在合理期限内未纠正违约行为的。
5.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同意在经营场所内按甲方要求悬挂甲方授予的“x公司推荐修理厂”标牌。
(二)乙方应选派专业人员积极协助客户与甲方共同完成对车辆的拆解、定损等各项工作,不得推诿拒绝。乙方不得虚报维修项目,不得扩大或虚报损失,不得损害甲方或客户的利益,客户在理赔过程中与甲方意见不一致时,乙方应做到客观公正,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
(三)乙方应开通24小时服务专线,设立保险服务专员、接待柜台,协助客户处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配合甲方做好道路救援服务。乙方为甲方承保的在市区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车辆提供救援服务。
(四)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查勘定损人员的技术培训,对甲方人员的培训和日常工作提供技术、设备和场地的支持。
(五)乙方必须了解保单中承保险种和保险金额,应注意车辆承保情况、承保时的特别约定、保险责任、事故责任以及各种免赔率和免赔金额因素并告知客户。
(六)甲方承保的事故车辆进厂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事故车辆擅自拆检修理。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制定保险事故车辆维修方案,在维修过程中确保质量和维修时效。
(七)乙方维修事故车辆必须按照维修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更换配件必须采用原厂件,若甲方或客户发现乙方采用伪劣配件,乙方应承担后续维护费用,并向甲方支付配件价格的三倍价款违约金。
(八)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就协议的执行情况、合作业务的实施情况等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派驻专门受理保险投保的人员、提供相关的投保单证、宣传材料,协助办理保险手续。
(十)乙方主动向客户宣传、推荐甲方保险产品,指导、协助客户填写投保单并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负责收集提供投保车辆的各项资料及信息。车辆投保险种有: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损失险(家用车)、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率和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等险种。
(十一)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为甲方员工无偿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和办公设施,甲方经过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在乙方营业场所内醒目处张贴或陈列宣传资料;引导、推荐客户向甲方投保;并制订内控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将所销售的机动车(含应续保的机动车)推荐向甲方投保。
(十二)甲方承保的保险事故车辆在乙方修复,乙方同意配件价格和维修工时按照协议价格执行。对于未投保《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保险事故车辆,甲方按照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件价格核定,乙方应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十三)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应该坚持“以修复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果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则不应进行更换,双方应共同配合做好客户的工作。
(十四)修理工期由乙方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乙方应按确定的工期按时修复,如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时间拖延、配件不到位等引发客户投诉的,乙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处理,消除不利影响。
(十五)当发生由于保险事故车辆修理质量不合格造成返修,或被保险人要求到其他修理厂重新修理,或由于进出厂检验失误导致在有关损失项目上发生争议而无法确定损失原因等情况,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十六)乙方修理的车辆在保证期内由于其承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交通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十七)乙方及其员工在维修过程中因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的,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八)乙方应主动协助甲方被更换旧件的回收工作,在回收有效日期内妥善保管好贴标回收件并及时通知甲方回收。乙方未履行职责造成甲方不能收回旧件,甲方有权在修理费用中核减项目并扣减新件等价金额,扣减部分乙方不得再向客户收取。
(十九)乙方应按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的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和资料,申请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二十)乙方应建立为甲方代理业务的明细台账;向甲方提供新车销售日报表、在店投保新车日报表、在店续保车辆日报表等。
(二十一)乙方向甲方承保客户提供以下增值服务(在可以提供的增值服务项目前打勾):
□(1)洗车;(□提供次□给予折优惠)
□(2)故障车、事故车救援;(□提供次)
□(3)代办年检;(□免验车费用□免代办手续费)
□(4)车辆检测。
□(5)接送车辆。
□(6)日常保养维修工时打折优惠;(□给予折优惠)
□(7)代步车服务;(□□收费)
□(8)其他特色服务。
四、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保及费用的政策及标准
1.承保政策:甲方按保险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提供承保政策支持。
2.乙方在为甲方推荐销售保险产品时,给予乙方一定的推荐奖励费用;
(1)交强险为%,(2)商业车险新车为%,续保车为%(电网销除外)。
(二)年代理保费规模及份额目标
1.乙方为甲方年推荐车险保费为万元
2.甲方在乙方店内份额目标万元
(三)配件及工时价格
1.配件价格根据乙方为甲方年代理保费的规模、份额确定为按照甲方理赔系统价格下浮10%执行。当季度保费规模或份额未达协议目标时,甲方有权下调上述协议价格。
2.合作期间,以季度为周期单位,滚动检视赔付情况,根据检视时点对应的车险赔付率指标调整配件报价,事故年度制赔付率小于60%,按照协议下浮比率不变;事故年度制赔付率大于60%,小于65%,按照协议下浮比率再下降2个百分点;事故年度制赔付率大于65%,按照我司系统价格下浮10%。
事故年度制赔付率=(统计时间内所有出险赔案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所有保单在统计时间内的满期保费。
3.在不超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工时标准前提下,双方协议约定工时费标准如下:。
4.严格按照公司对品牌系列车辆的维修及换件规程;投保了“指定专修厂”的品牌系列汽车,配件价格按照品牌系统价格下浮10%。
新车购置价10万元以下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2800元,3个面以下为300/面,3-6个面为280/面。
新车购置价10-20万元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3800元,3个面以下为350/面,3-6个面为300/面。
新车购置价20-30万元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4800元,3个面以下为450/面,3-6个面为400/面。
新车购置价30-50万元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5800元,3个面以下为500/面,3-6个面为450/面。
新车购置价50-80万元的车辆,全车油漆不得超过6800元,3个面以下为600/面,3-6个面为550/面。
单台车辆工时费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下浮50%,除油漆外维修工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5.双方负责会同客户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确定,乙方有义务对客户委托的事故车辆按照维修行业正常的维修工序进行检修。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超出已确定维修范围的损失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共同认定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6.双方协议维修价格(含修理费、配件价格)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
五、合作考核评价标准
为规范合作行为,双方协议约定建立以下考核评价体系,每季度对合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由甲方组织,经乙方核对确认考核结果后,甲方依据考核结果对非乙方承保车辆送修资源实施差异化配置资源。
(一)合作效益类(满分50分)
1.代理业务数量,计20分。代理业务数量分配到4个季度,按时完成计满分20分,未完成的,考核得分=20分×季度实际完成量÷季度计划量。代理业务计划量完成不到50%的计零分。
2.代理业务份额,计10分。完成当季代理业务份额满分计10分,未完成的,考核得分=10分+(完成份额%-计划完成份额%)×100。代理业务份额低于30%的计零分。
3.事故年度制赔付率,计20分。事故年度制赔付率=(统计时间内所有出险赔案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所有保单在统计时间内的满期保费。控制在60%以内(含),得满分20分,超60%的,考核得分=20分+(60%-事故年度制赔付率)×100。事故年度制赔付率超过75%的计零分。事故年度制赔付率以picc新版日监控系统数据为准。
(二)合作诚信类(满分10分)
严格履行合作协议义务,无欺诈行为的,得满分。凡发现有欺诈行为且给我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得分。
(三)客户满意度(满分10分)
满意度95%及以上的,得满分;95%以内的,考核得分=10+(满意度-95%)×100。每季根据95518客服中心回访数据整理,满意度=对维修服务不满意客户量/回访量。
(四)客户投诉类(满分10分)
每出现一次客户有效投诉,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
(五)增值服务类(满分10分)
合作单位应通过本单位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洗车、优惠保养、代步车等增值服务,每提供一项增值服务满分计5分,根据服务优劣赋分。推荐修理厂应建立各类增值服务台帐以备考核。
(六)配件报价执行力(满分10分)
考核季度内,不折不扣执行我司无误报价得满分,每发生额外向客户另收维修差价一起扣2分。
六、考核评价的落实与结果应用。
xx公司每季度组织对推荐修理厂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配置相应的服务资源,如送修资源、维修价格、推荐修理厂资格等。考核评价的落实与结果应用如下:
4s店季度考核低于70分,从次月起减少公共维修资源送修量20%。下一季度仍低于70分的暂停送修公共维修资源一个月,由4s店向xx公司提供整改方案。
七、业务及信息交流
1.甲方承诺每月真实地将事故车辆的定损修理情况(包括车牌号、出险时间、地点)提供给乙方;乙方则须将其每月所有车辆的销售情况(车辆型号、销售时间、客户姓名、联系电话等)真实地提供给甲方。以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信息对等。
2.为了解双方战略合作对客户的效果,甲乙双方应积极安排客户回访工作,了解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今后的合作中加以改进。
3.甲方所属车险部、理赔中心或销售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不定期走访乙方,加强沟通与协调,促进双方能更好地合作。
4.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指定所辖的机构负责乙方客户车辆的承保服务和回访客户工作。
八、违约处理
(一)乙方故意制造或参与制造虚假赔案的、故意扩大损失、虚报损失项目和损失金额,给甲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元,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二)乙方拒绝向甲方客户提供相关理赔、维修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
(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生效,期满后协议自行终止。
(三)协议期间,乙方有本协议第二条(十一)款、第三条(十六)款、第八条(一)和(二)款列明之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推荐修理厂合作终止后的处理
(一)推荐修理厂合作终止后的1个月为善后期,在善后期内合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合作协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二)推荐修理厂合作终止后,公司收回推荐修理厂所有标识;推荐修理厂的办公设施物归原主,如未归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篇4:2024年公司委托代理合同如何写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会计代理范围为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会计业务建账建制,受托人采用会计电算化办理账务。
2、办理会计业务记账,会计原始凭证由委托人提供,并送达到受托人进行整理记账。
3、按规定进行会计传票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会计传票由受托人代为保管(期间委托人借阅带走后,遗失或缺失,由委托人自负),定期移交,办理交接手续。
4、受托人负责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满足委托人查询和调阅的需求,可以采用电子邮箱传送方式,为了保密委托人财务状况,受托人邮箱固定为:。经被代理企业批准后,方可向相关部门提供委托人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依法查询的除外(但要以电话方式通知委托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会计业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为:兼职代理、非专职。
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每年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做复杂记帐工作,费用另行协商。
2、上述费用签约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________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________元,分两次付清。可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存入到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内,存款回单作为付款依据(代收据)。代理费用连续2个月逾期,受托人有权终止办理业务。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人不得强行要求受托人编制违法的会计账目,受托人有权对此予以拒绝。
2、对于受托人不称职的行为,耽误委托人会计业务处理,委托人有权辞退受托人。
五、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对委托人的账务保密。因属于兼职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时间不受委托人限制。
2、受托人不得再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因业务需要产生的费用,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投保单样式二_合同范本
投保人____ 编号:
┌──┬──┬─┬───┬────────────┬───┬─────┐
│ │ │ │ │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 │
│ │ │ │ │ │责任险│ │
│车辆│牌照│用│吨位或├──┬─┬───┬───┼───┤保险费合计│
│型号│号码│途│座 位│保险│费│保险费│基本保│固定保│ │
│ │ │ │ │金额│率│ │险 费│险 费│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地 址: │
├────────────────────┤电 话: │
│保险费总额:人民币 │联系人: │
├────────────────────┤开户银行: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帐 号: │
│保险期限: 个月 │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
│ 备注:(1)(务请注明保额来源及计算方式│ 单位签章: │
│): │ 经办人: │
│ (2) │ 年 月 日 │
└────────────────────┴─────────────┘
篇6: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页4]_合同范本
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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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策划委托代理顾问合同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填写说明
一、企业策划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公司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三、双方可以约定,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四、本合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公司的企业策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五、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宣传方案并进行实施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 日至____ 年__月__日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提交策划方案后,甲方认可后付款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 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 种方式):
①一次支付:____元。
②分期支付:________ 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___年__ 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篇8:代理企业记账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并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双方关系
1、协议双方均为公司法人,作为相互独立的缔约人。
2、乙方愿意作为《__________》广告代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广告代理。双方承诺,为拓展《__________》的广告业务、为维护并提升双方的商业形象和声誉共同努力。
3、双方同意,除协议中已表达的相互关系之外,各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的债务或经营行为引起
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双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广告代理权转授
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广告代理的资格,并要求经济赔偿。
5、为沟通情况、交换信息、协调业务,双方同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工作协调会议。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广告版面,版面按协议月度安排:每月提供不少于_____个版面;如有特殊广告版面要求,应提前一周向甲方申报。
2、甲方按协议数量保证乙方广告版面或乙方广告版面未能充分利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广告版面。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业务开展情况;审定、发布乙方承揽的广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广告刊例价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义务让乙方知晓每月杂志的选题,供乙方在广告代理业务中参考。甲方同意乙方拥有对拟开展专题活动的建议权。
5、甲方同意为乙方联络的客户提供广告设计、活动策划和相应的支持,根据双方协议,收取相关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杂志广告刊登的签订单位。为配合广告业务的开展,甲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每月向甲方提供杂志8本,甲方从乙方的利润中扣除杂志成本。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全力开拓《__________》广告市场,培育客户群,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甲方的声誉。在市场开拓中,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广告刊例价格同客户洽谈业务。特殊情况由乙方请示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提供甲方刊登的所有广告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乙方违反保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代理的广告,经甲方审核,如因相关资格不具备而导致不能刊登,乙方应及时通知客户,经客户确认后尽快办理退费手续。
3、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的办法:按照广告客户的实际到款额,甲方得_____%、乙方分得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乙方在广告款到位后一周内同甲方结算。双方参与组织的经营活动,扣除活动成本后按甲方得_____%、乙方分得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
4、《__________》为月刊,每月____日付印,____日截稿。乙方至少应在截稿期前_____天(每月____日前),将广告菲林片(四色、175线、3出血,简体字版)及定版通知单,交付甲方审稿、印刷,以不影响甲方的出版日期。由于乙方延误使广告不能在当期杂志刊出,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准确的广告客户资料作为备份。乙方与广告客户的合作协议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6、乙方在协议期内,每月应向甲方通报一次广告招商情况,以协调双方业务。乙方的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外部条件被严重破坏,使双方合作举办的活动受到阻碍或取消,甲方除将相关费用退还广告商外,不对乙方及其联络承担其他责任。乙方对此均表认同。
2、已经立项的活动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双方认同属于正常情况,不属违约。
3、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力,但应在_____天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第五条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议方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 届满。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公司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
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7、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篇9: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_合同范本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
│ 标 记 │ 包装及数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险保险单_合同范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姓名、地址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安装工程名称、地址
本公司依照建筑、安装工程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下列财产: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免赔额
备注
(1)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永久和
临时工程及物料)
(2)安装工程项目
(3)场地清理费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它财
产(另附清单)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备及
装置(另附清单)
(6)其它财产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副理签章:____________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
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签章: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 登记:___________ 会计:____________
签单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_合同范本
发票号码: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
_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
│ 标 记 │ 包装及数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
装载工具:_________
开航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保险别: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_________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
出单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代理公司注册登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_________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三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2.约定的其他服务:
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代理工作收取总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时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预付款。
4.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代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收费项目代付款,在代理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甲方将_________%代理咨询费用和小额工商行政收费预交纳给乙方时,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乙方将全部预定的材料交给甲方,双方进行结算时,乙方将在随后相应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乙方自行开出的咨询代理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将原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6.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理。
六、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七、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5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精品公司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总代理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2.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 定义 ________本协议________术语的意义________如下: 2183;
1.“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83;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2183;
2.“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2183;
3.“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 总代理 3183;
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淡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183;
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淡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183;
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淡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183;
4.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83;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淡,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4183;
2.在洽淡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淡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4183;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183;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83;
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183;
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 金 6183;
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____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83;
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183;
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183;
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
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183;
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83;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39;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183;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183;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 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立即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________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________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83;1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183;2 若协商不能解决,在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11183;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 语 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通 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地址寄发对方。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委 托 人:____________ 总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篇14:网签版企业代理合同
甲方:深圳XX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女装,双方就此达成协议如下:
1、供货 甲方提供乙方品牌女装产品,在乙方的店面零售。甲方每次送货提供货物清单二份(如果是快递,货物将附有装箱单,装箱单无须签字,甲方会另外寄送货物清单,此单需要签字后交还甲方一份),乙方清点确认后,一份签字盖章交甲方。
2、价格 甲方按以下价格折扣与乙方结算。
3、结算周期和方式: 甲方按批提供乙方货物,每批的供应原则是,每款每色(如有多色,一般提供1到2个颜色给乙方)每个尺码按照3件2件1件的比例。乙方销售后,通知甲方补充货物。每天结算一次。乙方以现金结算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提供乙方收据。但不提供乙方任何形式的发票。
4、质量 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 纺织面料所有物理指标和色牢度指标符合欧美质量标准;服装的缩水率,按照-33%为合格;-55%为合格(任何含有氨纶或人造棉的产品)。特殊产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书面正式说明。
5、乙方义务 乙方确保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在销售及保管期间无丢失。无损坏。无污染及吊牌商标成份标完整,乙方在收货时必须核查清晰,否则按已销售计算。每款每色每码各一件,因乙方需要出样,可以允许有吊牌破损。 (如乙方需要在多家店销售,请提前告知甲方)
6、退货 乙方可以随时退还甲方未销售的货物,所有退回的销售物品必须包装吊牌商标成份标完好(以上承诺乙方一套展示样的不在此要求范围中)。甲乙双方无须为退还的物品支付给对方任何费用。 每一季,距第一批货供货的30天,如乙方销售不佳,甲方可以要求索要回产品,乙方需要在一周内准备好退还甲方。
7、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深圳XX公司 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投保单样式一_合同范本
机动车辆投保单
 ̄ ̄ ̄ ̄ ̄ ̄ ̄ ̄ ̄ ̄ ̄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
│车辆│牌照│用│吨位│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 保险费合计│
│牌子│号码│途│或 ├──┬─┬──┼───┬───┼───────┤
│ │ │ │座位│保险│费│保险│基本保│固定保│ │
│ │ │ │ │金额│率│费 │险 费│险 费│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地 址: │
├────────────────┤ │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大写) │ 电 话: │
├────────────────┤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联系人: │
│保险期限 个月 │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开户银行 单位签章 │
├────────────────┤ 及帐号 │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 │
│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年 月 日 │
│ │ │
└────────────────┴─────────────────┘
篇16: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
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
篇17:最新保险代理保证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8: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甲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可销售面积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2、项目建设批文
甲方作为产权方已取得本项目以下开发手续和批文:
(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3、协议基础条件
本项目在抵押权上等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出现有损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甲方须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条委托期限
1、乙方代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住宅销售面积达95%,商业用房销售达90%以上。合作期限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双方未提出续约的,双方在到期日后七日内交接完毕,协议自然终止。
2、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另行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销售准备及推广费用承担
1、销售准备
(1)预售许可证:甲方负责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取得本项目预售许可证,将预售许可证复件交乙方对外公示。
(2)营销中心:甲方负责建造、装修、布置营销中心(含购置家具及办公物具),确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使用。
(3)样板房:甲方负责样板房、销售通道建造及双方商定部位的建造和装修并承担费用。
(4)开盘:代理房屋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乙方即可进行销售,一期开盘不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最终正式开盘日期以报纸公示之日为准。
2、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营销物料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制作沙盘及样板房等)与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户外、报纸、电视广告、印刷宣传资料、售楼书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营销代理推广计划支付上述费用。否则,由此导致的销售延误及风险与乙方无关。
(2)本项目住宅部分营销推广费用应不低于住宅销售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商业部分营销推广费用应不低于商业销售总金额的百分之二(2%)。
第四条代理销售权、成功销售及其它
1、代理销售权
除经乙方书面同意或协议另有约定,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销售,亦不能在本协议履行完毕之前撤销对乙方的委托。在代理期限内,甲方违反本条约定委托第三方销售的房屋,视作乙方成功销售的房屋。
2、成功销售
(1)成功销售: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了首期购房款,该套物业视为成功销售。
(2)计算单位:成功销售并结算的物业以套或预售标识面积(销售总价)为单位计算。
(3)计算成功销售(销售代理费)的住宅、商业用房、车位为:由甲、乙双方以任何形式售出的本项目住宅、商业用房、车位。
3、销售合同样本
甲方与乙方在开盘前共同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乙方应按双方确认样本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最终正式协议由甲方签章。
第五条销售代理费与结算
1、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含“前期顾问费”、“销售佣金”和本项目销售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的“溢价分成”,具体结算如下:
(1)前期顾问费
______万元∕月,在本协议生效且项目前期服务后开始收取,前期顾问费收取时间为______个月(截止开盘当月)。
(2)销售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项目首期住宅、商业用房、车位的销售佣金为本项目住宅、商业用房、商业用房、车位销售总价款的______
(3)溢价分成
住宅: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七三比例分成;
商业用房: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七三比例分成。
2、销售代理费(销售佣金与溢价分成)结算
(1)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全款到位或首期购房款到甲方账户后乙方即可与甲方结算销售代理费。
(2)计算销售代理费的住宅商业用房车位为:由甲、乙双方以任何形式售出的本项目住宅、商业用房及车位。
(3)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销售代理费明细单》作为初步结算依据。甲方若对《销售代理费明细单》所述内容无异议,应对该确认书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并生效。甲方若对《销售代理费明细单》所述内容有异议,应在乙方提交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甲方对《客户确认单》所述内容的认同;
3、退换商品房费用结算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内,如发生客户要求换商品房,经甲方同意并与客户另行订立的新《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按约支付销售佣金,原商品房由乙方重新销售。
第六条销售代理费的支付
1、至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且乙方提供市场前期服务之日起,甲方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前期顾问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元);
2、乙方每月与甲方结算销售代理费(佣金与溢价分成)一次;乙方在每个结算月三十日前提供甲方该月《销售代理费明细单》,甲方若无异议,应乙方提交当日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若有异议,应在乙方提交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甲方对《销售代理费明细单》所述内容的确认。
3、甲方应于前述《销售代理费明细单》发生效力后的五日内据此全额支付乙方相应销售代理费。
4、本合同所涉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第七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代理费及其他费用。
2、保证其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将本合同项下销售代理事项委托给乙方的权限及已取得本合同项下委托销售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对因“本项目”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责任。
4、按本合同约定,自行承担乙方销售时所需之销售资料及宣传推广等全部费用,甲方应提供销售所需的有关资料图纸、建材设备、装修标准、统一标识及销售面积等。
5、及时以书面形式与乙方沟通施工进度或设计变更等建设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销售工作的相关问题。
6、提供楼盘销售场所,提供售楼部销售所需办公硬件,含复印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日常销售办公费用(含电话费、水电费、办公用品费用、售楼部运作产生的水电费及售楼部保安、保洁及客户服务人员的薪资费用)的支出。
7、销售过程中的所涉及客户交纳的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指定财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财务人员应于当日将该日收款凭证的复印件(并附财务人员签名)交付乙方。
8、甲方提供(预)售房屋相关的文件和证书及详细数量表,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9、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向乙方出具销售代理授权委托书,以便乙方出示给购房者;甲方同意乙方在相关推广宣传中署名宣传。
第八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营销策略
(1)乙方负责完成本项目全程营销策划方案。
(2)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年度广告计划及阶段性广告方案。
2、销售执行
(1)根据阶段性销售需要,派驻专案企划、销售经理及销售人员执行代理范围内的管理及销售工作。
(2)负责乙方营销团队的工资、佣金、福利的支付。
(3)负责乙方营销团队的服装统一,如因甲方对着装有特殊要求,则超出乙方标准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3、其它
(1)在订立本合同时出具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文件。
(2)按双方确认的计划提交本项目销售及推广方案,并根据双方最后确定的执行计划进行实施。
(3)双方共同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乙方应严格按该样本与客户签订合同,与该合同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日常负责人(以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签字确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与客户签订与合同样本不一致的条款,并因此发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内,乙方有负责客户首期款及尾款催收及以及协助甲方交房工作。
(5)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的权责,由此发生的法律及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市场调研、项目策划、工作人员(含策划人员、现场销售人员等)工资、福利、奖金、旅差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7)乙方无权在甲方未授权下随意对购房者做出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物业。
(8)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商品房销售价格、物业条件等,均与乙方无关,除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外,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进行宣传、折扣等行为或签订合同过程中的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工作开展
甲方委派______为本项目销售物业的日常负责人,乙方委派______为本项目销售物业的日常负责人。甲、乙双方负责人担任双方文件签收和传达工作。
第十条竞业禁止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另得委托第三方从事本协议下的销售代理事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享有在本项目广告载体的专有营销代理署名权。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提交的所有关于本项目宣传资料,乙方可用于自身的宣传及参加各类评展活动。
2、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所有方案文本、图纸、文件等资料,甲方享有所有权,仅供乙方用于本项目的营销推广使用,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十二条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任何通知、主张、要求、请求或其他联系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书面文件可面呈予相关日常负责人,也可以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进行递送。
2、通知按以下方式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送达地址及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责任与制约
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应在七日内结算已售物业销售代理费,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违约金;乙方若单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销售代理费用并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若超时未支付,甲方需按公式“欠款额×仟分之一×欠款天数”计算出的金额支付乙方滞纳金,如超过三十天仍未支付的,视为甲方单方终止协议。
第十四条调解及诉讼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以物业所在地之有关单位进行协调,调解不成,则以物业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为诉讼单位。
第十五条协议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双方应通力协作做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中相关费用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9:2024年公司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就乙方获得甲方“中国直投授权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甲方按《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乙方提供相关直投相关资料与培训。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
乙方在开展中国直投网的电子商务收入归乙方所有。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管理、ISO9001投递资料、品牌使用后要占有乙方赢利后的______%股份。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投递管理工作指导。
乙方在每年__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并结算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中国直投”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20:精品公司代理合同
立约人: 甲方: 制造商: 地 址: 中国境内服务电话: 官方网址: 网上订单账号: 网上订单密码: 签约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一、总 则 本协议旨在确立、稳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即甲方提供品牌、产品、服务和经营指导,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总经销商,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总经销商区域的约定、保护、约束
(一)约定总经销区域(在以下两项中填写其中之
一)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下辖 市 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
第二家总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B宝马润滑油产品的打假、防伪、反侵权、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25%,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三、约定总经销期限、产品分类、指标 甲方授权乙方总经销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签意向,否则,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各项指标如下:
四、价格体系
1、甲方产品的价格表一般在每个自然年度的
第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如无通知,则仍然沿用有效的价格体系。在协议期限内,如价格体系发生变化,甲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突发暴涨暴跌、甲方可于7个自然日内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给予乙方明确的原因说明。
2、价格体系中“总经销价”为甲方与乙方结算的价格。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直接开具发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推荐市场批发价。当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属于倾销价格时,甲方可适当上调乙方相关产品的供应价格,取消或降低相关产品的宣传促销奖励及相关优惠配套奖励政策,直到停止供应相关产品。
4、新产品价格体系由甲方在新产品上市前通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