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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行动方案(汇编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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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_安全生产专题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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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安监〔2011〕47号)精神,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减少,我省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实际,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今年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主要突出以下行为坚决打击和查处:

(一)未经安全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许可证过期仍然从事生产、经营的,试生产未备案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超出安全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扩建的;

(四)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2011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七)瞒报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八)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十)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十一)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十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十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贯穿于全年执法监察工作之中,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准备阶段(2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地方结合去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今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地并于2月底前将方案报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总队。

2.宣传发动。通过开展动员教育、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企业不断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

1.全面排查。各地对所辖范围内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问题要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

2.依法打击。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依法严肃处理,使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纠正率达到100%,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冶金等高危行业,要进行全覆盖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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