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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卷材施工规范要求【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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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通用的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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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巩固和发展原料________生产,保障原料________及农用物资、农副产品及时得到运输,甲方将对户肯村委下片区蔗区道路进行投资修复。本着互利互惠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投资标准

村委________区________区道路修复,修复里程以实际修复丈量为准。

修复标准按老路宽度修复、填平,保证拉甘蔗大车通行畅通无阻。

修复费用为每公里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开工起10日后付20%,道路修复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付50%,其余费用至榨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二、工程质量要求

维修路面必须平整,宽度需保持原路基宽度;清除路边杂草、树木等障碍物;确保车辆正常运蔗。

三、工期要求

施工时间必须在协议签定后3天内开始动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动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施工结束并通过验收使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某同志及村委某同志进行工程质量及进度监督,同时由村委协调好相关事宜。

2、按合同要求办理物资手续并支付款项。

3、工程结束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并具有施工资质、相对稳定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委派人员的指挥、调配,不合格路段及时返工。

3、乙方根据施工项目、质量要求,按质、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六、约定事项

1、乙方不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甲方扣除总工程款的20%。

2、乙方在施工期间机械损坏,必须在3天内修好并正常施工,损坏较严重的必须组织其他机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拒付所有款项。

3、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上缴税款。

4、甲方不按付款办法执行,造成乙方停工,由甲方负责。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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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修公司防水材料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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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销售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

2、商标:___________

3、规格型号: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

5、单价:___________

6、合计: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销售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质量和包装要求

1、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乙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计_____元的预付款,每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余款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计______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余款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______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____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2、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_____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测方法是:______。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______。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_______,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七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____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____%以上并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______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____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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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防水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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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鼓楼广场____楼屋面、卫生间及地下车库部分防水工程委托乙方组织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组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____楼屋面采用____卷材防水(____层);卫生间、地下车库地面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____mm厚,分三遍成活;地下室外墙为聚氨酯卷材____mm厚(____层)。包括所有材料水平、垂直运输、施工、清理、蓄水试验、放水等全过程。

二、工程单价

屋面为____元/m2;卫生间及地下室地面为____元/m2;地下室外墙为____元/m2(含人工、税及安全、意外伤害等各种风险费用)。

三、工程期约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_____天。

四、工程结算

1、甲方按乙方的实际工程进度每月____日付完成工程量的____%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工程数量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在工程开工和验收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防水层必须粘结牢固,接缝密实、四周及管道、下水口等周围应密封严实,在24小时蓄水条件下,无渗漏现象。

3、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四、施工安全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防水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如遇雨季施工,必须注意边坡稳定性,教育工人随时注意边坡;如乙方忽略此工作造成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伤亡,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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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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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室内装饰部分。

承包方式:

4、合同暂定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暂定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若甲方施工图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不再做更改,则造价工程量即以报价清单(见附件)中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结算,报价清单中列明的但最终实际未施工的项目验收时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5、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23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节假日若物业不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则工期按实际工期,节假日若物业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则工期向后顺延。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如乙方负责材料采购的,应严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报价清单所列材料及品牌组织材料采购。若所使用的材料一旦被发现未按上述表单供应或出现以次充好、低劣假冒等情况,应禁止使用并承担假一罚十的惩罚;若已使用,不仅应承担惩罚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和工程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应工程重做,相应款项扣减,工期不顺延等。(以报价清单价格及数量为惩罚依据)

2、如甲方负责材料采购的,应严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报价清单所列材料及品牌组织材料采购,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负责材料及时到场。材料到现场后,乙方应负责验收确认,且工程竣工未移交前对材料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评定 合格 级标准。

3、本工程由 方设计,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一式 份。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7、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甲方有权另订验收时间,如甲方届时仍未按期参加的乙方才有权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该验收结果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在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材料 7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乙方应再次向甲方确认审查结果,如甲确认无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尾款;如有异议,由双方另行协商尾款支付时间。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等资料。

10、工程保修期为 2 年,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如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维修需求后 24 小时内响应,并在 指定 天内修复完毕,如乙方怠于履行前述义务,导致甲方遭第三方索赔或诉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图纸提供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单位的安全,防止相邻单位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本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应在 3 天内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发票金额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 2 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乙方施工人员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及一切经济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按照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7 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每日0.3%合同总价 为违约金,乙方的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情况予以支付。且乙方同意,该违约金可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款、律师费、公证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喷淋有损坏的(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应支付金额0.3% ,工期顺延。

6、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9、施工期间除本合同约定外由乙方其他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安全等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担保险费用。乙方承诺对施工期间或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乙方工作人员或任意第三方、甲方及其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负责,此类损失或纠纷与甲方无涉。

2、 甲方必须为工程项目投保相应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3、甲方必须承担分包合同范围外所有一切费用包括物业交付装修押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如第三人已对工程施工的,乙方应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工程造价预算书

2、安全施工规范

3、工程施工进度表

4、其他

甲方(签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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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写字楼屋顶防水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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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2#、3#楼

2、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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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见总包与分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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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总价款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包含税金及管理费和已购的电缆)

四、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的制作安装;、配电箱的制作安装、电缆及电缆的铺设,图纸范围内所有的电器及照明工程。

五、工程履约保证金扣除总价5%,即:_________________元整(整),工程交付后一次性支付给分包方。

第二条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在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均有分包方负责。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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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施工保证书格式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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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有婚外情,并且脾气粗暴,在与妻子结婚后屡次对她无故打骂,并对她的父亲有辱骂的行为,招致如今夫妻感情呈现裂隙。现经冷静考虑,我认识到了本人的缺乏和错误。现用心保证以后遵照以下内容:

1、?不施行有不忠实于夫妻情感的行为(如婚外性行为)。

2、?不贬低妻子的人格,辱骂妻子。

3、不刁难、干预、猜疑妻子以及阻止、限制妻子的人身自在,施行影响妻子合理工作生活的行为。

4、?不殴打、漫骂妻子的父母家人。

5、不坦白和私藏个人收入,双方一切收入都存入同一银行帐号,家庭开支和个人支取应经双方协商后再从存折上支取。

6、?不以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等暴力手腕殴打妻子。

假如我今后有以上任何行为之一,或有其他行为招致妻子不堪忍耐而提出离婚,视为我自愿放弃属于我的夫妻共同财富的份额,一切的夫妻共同财富归妻子一人一切。

以上行为是我的真实意义表示。

用心保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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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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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弄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结构,房型为___房____厅____厨___卫,建筑总面积为 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房___厅___厨___卫,施工面积为 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 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墙面部分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元,其中材料费___元、人工费___元、管理费___元、设计费 __元、垃圾清运费___元、税金___元、其他费用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三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税金___、其他费用__元。 第十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 本工程于__年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时____分至___时___分(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指派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元/日,电费____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二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五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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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防水工程施工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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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屋顶防水工程施工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署下列合同。此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代表必须履行合同签订的义务,中途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望双方共同执行。

1、工程名称:经济开发区医院楼顶防水

2、工程:房顶新做防水层、围墙翻修,四周加排气。

3、承建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4、保修办法:免费保修期为 5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保修期内确属施工质量问题渗漏,乙方应免费维修,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三天之内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5、乙方在施工中发现与甲方有关的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工伤事故自负,施工期间乙方做好防护工作、若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及电路、电线、损害、落石导致人员受伤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验收方式:甲方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7.付款方式:完工付总款60%,三个月无质量问题付20%,剩余20%保证金两年后付清。

8、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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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外墙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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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竣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外墙涂刷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工期为_______________天竣工。(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工包料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按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包断。

四、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标准验收。

五、工程拨款方式

该工程项目开工刷完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其余工程款竣工后一年内付清。

六、施工方法和维护

1.墙面用白色抗碱封闭漆一遍,用高级外墙乳胶面漆封两遍,刷三遍为合格标准;

2.墙面颜色及分色种类层次、色泽要求由甲方自行选定;

3.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墙皮脱落或起皮、较大面积发花、脱色现象,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刷漆,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七、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甲方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八、违约责任

甲方

1.提供工程项目图纸、设计技术资料及相关的说明书等具体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乙方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九、未涉及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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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室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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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工期 :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含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

8.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3、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4、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5、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说、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设计变更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个有效工作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可向当地有关部门请求仲裁。

第14条 合同生效

14.1、合同生效日期:

第15条 合同分数

15.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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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土方施工分包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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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土方工程施工事宜进行了充分地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并保证共同信守执行。

一、承包原则

乙方承包甲方东汇·森语林一期9#、10#、11#、1#、2#楼及地下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必须具备相应合法的施工资格证件,具备银行账户。乙方各种机械设备挖掘机、运输车必须符合要求,不存在带病作业。进入施工现场一切人员必须身份来历清白可靠,具有二年以上建筑土方施工经历,具备建筑专业安全知识和本专业较高的技术素质。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乙方若有违反以上原则精神的行为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二、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分包甲方总包的所有土方开挖、回填工程均按包工包设备的方式实行承包。乙方承包甲方总包的所有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专业专项工程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价范围之内。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施工用具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位范围之内。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甲方视质量为生命,土方开挖、回填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是甲方的质量目标。也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乙方承包施工的每一个产品、每一道工序均必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不得办理结算,不得继续施工,必须无条件退出现场,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工期标准及要求

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首先向项目部办理《施工通知单》。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项目部《施工通知单》中所明确的具体工期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必不可少的依据。

2、乙方现场设备要保证现场工期进度的需要,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具体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项目部生产进度安排的需要,做到自行增减,确保达到甲方工期标准的要求。经双方商定: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土方开挖边线、开挖深度标高及施工说明,对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与解答。

(2)开工前,甲方项目工程管理班子对工程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向乙方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按计划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3)提供工作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路通。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分期分批按时组织工程所需挖掘机、运输车进场。

(2)按甲方工期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落实现场负责人,随时主动配合甲方工作,确保达到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3)负责乙方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4)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质检人员,确保质量达到合格,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补救或返工,返工费用自理。

六、承包范围及包干价格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具体包干内容如下:

(1)道路清理、保洁费用、城管局经营费用;

(2)施工现场内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根据桩基础施工要求

(1)9#、10#、11#、1#土方工程分两级开挖,第一级挖到相对标高-2.5米(绝对标高21.95米);第二级挖到相对标高-3.1米(21.35米),

(2)2#土方工程三级开挖,第一级挖到相对标高-2.5米(绝对标高21.95米);第二级挖到相对标高-4.55米(19.9米),第三级挖到相对标高-5.25米(19.2米),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依据乙方以上承包范围的全部包干内容按如下包干单价实行承包,具体包干单价定为: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六条款乙方包干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第六条款双方确定的包干单价,增减乙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材料包干指标的奖罚金额后,即为乙方实际结算价款。

2、本工程分 3 阶段结算,第一级土方挖完后按已完工程量70%结算一次,第二级土方挖完后按已完工程量70%结算一次,土方回填后经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先决条件是该阶段的各工序必须彻底完工,达到工完料净场清的标准,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月内付清尾款。

3、乙方施工完成 土方工程施工后,必须于三日内向甲方报送项目工程技术资料,需要整改和清场收尾的工程量要立即组织完成。否则,概依拖延工期论处,乙方每拖延验收时间一天,扣罚结算价款1%。

4、乙方包干承包范围内不得产生计时工,也不存在结算计时工,乙方未完成单价包干内容而由甲方委派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计时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费用的二倍扣除。

5、若属于建设单位资金暂时没有到位或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的,乙方承诺绝不擅自停止施工,绝不影响施工进度。

八、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

1、乙方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订安全合同。安全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督促进场施工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2、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严惩缺陷的人员(例如视力低弱、癫痫病、智力低下等不适应建筑业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每天早晨开工以前和施工作业中,必须对本队当天施工作业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4、乙方使用甲方现场机械设备,必需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签订安全使用协议,经专业培训持证上网方可操作,否则,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和解动现场内安全撤防设施,严禁擅自乱搭乱接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电线电路发生故障必须报告现场专业电工修理。否则,若因此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对责任方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膳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和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九、文明施工及材料包干

1、甲方现场的钢筋、水泥、木材、模板及其它施工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用,必须时可向甲方租用或按价拨用。

2、乙方每天施工现场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十、奖罚规定

1、属于乙方生产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或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安装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的产品,甲方一概不予验收并不予结算,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及造成甲方工期损失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下一道工序返工或导致甲方发生增加费用等经济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结算中扣除。

2、甲方《关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奖罚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环节的需要另行协商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奖罚规定属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进场前,必须按澄迈县有关规定到县建管部门、县工商部门、县社会劳动管理处及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其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必须出具《身份证》,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保证来历清白,行为可靠,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因乙方人员违法或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刑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保证共同信守执行,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三 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一 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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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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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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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东建房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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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安全及时的完成建房工程,尽量避免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要求施工、建盖,女儿墙和水、电安装在承包范围,如有异议双方商议。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建筑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到施工工地,乙方自带施工工具。

四、承包款(单价)为每平方 元,合计 元。

五、付款方式:分层付款,每层浇顶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该层房屋的90%,余款整幢房屋竣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楼梯间双算,1平方米2。

七、工程施工中所需水、电的接通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所带到施工工地的模板、工具,甲方必须看管好,如果造成损失,甲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甲方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相关的矛盾和纠纷,确保乙方正常施工,若由此造成误工,甲方要赔偿乙方误工费用,再由双方协商顺延工期。

十、乙方在施工中有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技术问题而又不服从甲方监督调整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止,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安全施工,严禁一切违规、违章作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此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再议。

十五:

十六:

甲方(印):

乙方(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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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脚手架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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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本工程”系指:猎德西区综合发展项目C区三、四及六号地块裙楼及电影院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工程

二、 清单及单价

1、 项目名称:四楼双排栅及电影院内双排栅单价:每平方95元(不含税)

2、 本单价包干,包含(搭、拆人工费、运输费、脚手架搬运费)费用

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按以上单价乘以完成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含税,如开发票甲方需支付乙方6.5%税金)

2、 结算方法:

1) 双方约定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 每个部们脚手架搭设完成付款70%,拆除完即付30%。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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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保安服务礼仪具体要求规范_商务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保安,服务,商务,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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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礼仪具体要求规范

在日常中保安员是一座大楼的“脸面”,好的物业保安人员可以给人一种安全放心的感觉,同时一位有礼貌的大楼保安会给人一种心理一暖的温馨感。下面是第一范文网为大家准备的保安服务礼仪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保安服务礼仪

1.保安礼仪是以个人为支点。保安礼仪不光是针对保安员个人自身行为的规定,也是对保安组织行为的限定。

2.保安礼仪以自尊为原则。只有你自己看的起你自己,给自己工作的信心,不自己看低自己,才能赢得别人对自己的尊敬。360行,行行出状元。所以对保安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次,要尊重别人,我们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为之付出什么。互尊互敬是做人做事的基础,特别是对于保安这一行业来说。

3.保安礼仪以素质为基础。个人礼仪是一个人在公共社会活动中的外在表现,它直接反映一个人内在的品格和文化修养。

4.保安礼仪以形象为目标。保安礼仪让保安的形象更加鲜明,积极,向上,目的就是让保安在作好最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基础上,更好的展现作为业主第一形象岗的地位,同时更是公司良好服务的象征。

5.保安礼仪以细节为方针 ,不管是仪容仪表,还是接人待物,包括自身内务,都是保安礼仪的一部分。

彩生活物业通过增强办公楼保安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树立并打造企业的品牌形象,使企业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保安的文明用语和禁忌用语

提高服务质量和保安员文明执勤的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是促进队伍素质根本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提倡文明用语,避免禁忌用语。

1、 接电话。

文明用语:您好,请讲。不在,有事我帮您转告。

禁忌用语:喂,找哪个。人不在,快点讲。

2、 接到语言粗鲁,不礼貌,无休止纠缠的电话。

文明用语:请不要讲粗话,注意文明礼貌。我们这里很忙,请不要妨碍我们工作。

禁忌用语:用粗语、脏话进行攻击。

3、 接待外人来客户单位找人。

文明用语:请稍等,请问您找谁,我帮您找。对不起,我们有规定执勤中不准代转(存放)物品,请您另想办法。

禁忌用语:干什么事?找哪个?你是什么人?找他干什么?不在。不知道。

4、 接待人员或车辆进出客户单位。

文明用语:同志,请留步;请出示证件;请停车验证;谢谢合作。

禁忌用语:没有证件不给进,没有商量余地。

5、遇到客户单位工作人员没带证件。

文明用语:同志,请您以后注意,下次别忘带证件,希望您自觉遵守门卫制度。

禁忌用语:单位制度你不知道吗?

6、与客户单位领导或职工打招呼。

文明用语:您早,您好,节日好,请进,再见,您慢走。

禁忌用语:不理不睬,只点头,不招呼。

7、遇到有人携带物品出厂(公司)产生怀疑。

文明用语:同志,请留步,您的包里带的是什么?能打开看看吗?对不起,耽误了您的时间,谢谢您协助我们的工作。

禁忌用语:把包打开,我们要检查。

8、遇到群众问路。

文明用语:请就近坐X路公交车或请往X方向走。这儿我不熟,我来帮您问一下。

禁忌用语:不知道。问别人去。

9、接到群众或客户单位职工紧急求助电话。

文明用语:请您不要着急,我们马上来帮助您。我们马上联系有关部门帮您解决。

禁忌用语:这事不归我们管。我们忙的很,又不是只为你一个人服务。

10、遇到群众或客户单位职工对某事办理或处理不理解。

文明用语:您对某事处理有意见,可直接向单位领导反映,或我们代您反映。

禁忌用语:这件事不属我管,你说到哪去告,到哪去。

11、执勤中接待多名群众。

文明用语:对不起,请稍等,我马上给您办。

禁忌用语:没看到我忙啊;急什么;等着。

12、接待处理纠纷。

文明用语:请冷静一点,有话好好说,不要争吵。

禁忌用语:吵什么!要吵到外面吵,吵完再处理。

13、接报警。

文明用语:请您慢慢讲,把情况(经过)讲清楚,我们马上到现场。

禁忌用语:现在才来,你早干什么的!我也没办法。

14、接报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事项。

文明用语:请您不要急,我们负责帮您联系。

紧急用语:这个不归我管,你到地方去。

15、协助交警维护交通。

文明用语:同志,您违章了,请接受交警处理。

禁忌用语:喂,你眼睛长哪儿啦,红灯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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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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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麓谷和馨园B区4.5#栋屋面、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制订如下协议:

一、本工程性质:包工包料。严禁转包,否则作退场处理。

二、承包范围:①屋面范围内的2cm厚自粘性橡胶沥青卷材防水工程全部承包给乙方施工;②卫生间1.5厚聚氨酯防水层;③其他零星伸缩缝如散水缝嵌缝;以上各项承包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处理、包括基层清理处理、伸缩缝、出屋面(楼面)管道周围防水加强层、天沟防水等;、出屋面(楼面)管道周围防水加强层、天沟防水等;甲方只提供施工电梯,其他工具及劳保用品由乙方自理;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图、按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与施工方案实行施工,确保屋面完工后不渗水或漏水,伸缩缝与出屋面管道的地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另加强处理防水措施(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与施工方案附合同)。乙方所提供的防水材料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如跟样品有差异甲方有权要求该批材料退场。另乙方须提供防水材料的相关资料并送检,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单价及付款方式:

1、屋面防水包工包料按实际面积 /m²计算,包括附加层、刷基层处理剂、屋面分格缝油膏灌缝、卷材盖缝、突出屋面构筑物和出屋面(楼面)管道周围与平屋面交接处贴防水卷材;

2、厨房、卫生间1.5厚聚氨酯防水层;包工包料按实际面积 元/m²计算。

3、零星伸缩缝嵌缝包工包料按 元/m计算。

五、工期:

合同签字日期 天日历工期,全部完工。

六、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付给甲方 万人民币作为文明施工和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七、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排工程生产计划,提供施工图纸。

2、制定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编制技术交底文件,负责向乙方班组长以上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操作要求,质量标准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乙方签字。

3、制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提供安全、文明生产所需费用与设施,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安全、文明生产。

4、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加强现场调度,及时协调与解决各专业、工种之间的配合。

5、负责施工水、电到作业现场。

6、提供乙方食宿条件(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

7、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间乙方进行劳务结算与付款。

8、负责协调当地公安派出所的关系,办好民工暂住手续。

八、乙方责任:

1、乙方的劳务队伍必须由符合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要求的作业人员组成。负责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计划与供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组织进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合同签定者必须常住工地,直接管理工程,不得转手承包给他人。

3、乙方承包人必须24小时驻守工地,有事向项目部请假,否则处以200元∕天的罚款,在保证金中扣除。

4、根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甲方的技术交底及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与规范,进行日常的技术管理;并向自己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和质量标准交底,加强工程质量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5、对所属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操作交底,按国家规定配带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遵章作业,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6、施工用材精打细算,不浪费,不大材小用,不长材短用,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爱护其他专业(工种)的施工成果,做好成品保护。

8、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监理指令,服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管理,对监理与甲方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有序进行。

9、遵守当地的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遵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乙方所属人员都必须齐备务工的必需证件,如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证、暂住证等。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材料、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机械设备。

11、乙方不能私自乱接电线照明,必要时,必须请示甲方由相关主管人员同意后,由电工搭接。

12、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统一住宿,并保持住宿地方的清洁工作。

1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乱拆安全防护设施和脚手架、架板,必要时必须请示甲方相关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拆除,并及时恢复。

14、乙方施工人员不能在本小区内私自开小灶,如要开小灶,可准许乙方自租到本小区范围外的住房开小灶,甲方不付任何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并清退出场,罚款在保证金中扣除。

15、乙方必须对从业人员严格审查,杜绝违法犯罪人员进入工地,对违反乱纪、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不论对错均由肇事者双方承担,并处每人每次1000元的罚款,在保证金中扣除。

九、 工程质量与验收:

1、所有隐蔽工程、以及需工序交接的工程,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以上,再报请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检查合格经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停工返工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因质量、安全等原因责令乙方清退出场,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60﹪进行结算,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所有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规范的优良标准,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验收标准水平,承包工程款按合同单价的80﹪结算。本合同含的所有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

十、 施工安全及处理:

1、乙方在施工活动中,必须遵守多承包工种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本道工序(工作)质量,不给下道工序或其他工种操作留下安全隐患,在保护自己安全的同时保护他人的安全。

2、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由乙方全部负责;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10000元基数外,超过10000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8﹕2比例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质量、机械设备质量缺陷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的90%,乙方承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的10%。

十一、 劳务结算与付款:

1、每月三十日,由乙方统计并申报所完成工程量(必须是经甲方与监理检查合格认可的工程量)及劳务款项,送甲方审核批准,按完成应付款项的70%确定月工资支付额,在次月的二十日前发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15天内提出工程劳务结算单,甲方收到结算单后15天内审核完毕后,付清其全部款项的90%。其余10%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5天内付清。

3、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因返工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计算赔偿金额。

4、工程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工期严重滞后(按工程进度计划滞后15天),每天每单元罚款500元,在保证金中扣除。

十二、 合同生效与纠纷处理: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并交保证金金后生效。

2、本合同引起的纠纷,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法律。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承包人签字年 月 日

乙方: 承包人签字: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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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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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

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

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13.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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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写字楼屋顶防水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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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

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

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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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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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城花园一期一号大门前部绿化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南华县龙川镇南永公路东侧。

3、施工范围:道路、绿化、景观广场、给排水、电等(以甲方交给的施工图纸图示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工程造价: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 (小写:元)。

2、承包方式:采用总包干单价承包的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在承包范围内遇工料价格变动,则承包总价和单价不变。如因设计变更或甲方主观变动而引起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单价由甲方根据乙方的投标价作变更增加,当无单价时则按乙方的投标单价水平现场商定。绿化部分若因树的品种或树的大小采购不到其价格,则按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3、工程所需交纳的税款已含在工程造价内,由乙方交纳。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乙方按施工图和设计技术说明书、并根据国家有关的绿地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乙方应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建立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4、苗木胸径株高、冠幅以工程量清单的苗木规格为准,树干无病虫害。

5、回填土和底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在一年的责任期内,如非人为破坏和自然死亡造成的缺塘,乙方应在一星期内无条件补植。

7、所有苗木进入现场后,由甲方对株高,冠幅规格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一切费用。

8、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工期)45天。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养护期 至 。

2、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其它原因或设计变更,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做好工程范围内四通一平,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按要求提交技术资料。

3、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基点。

4、委派现场工地代表 ,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5、 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中间检查验收。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做好施工总平面布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及时配备机具、材料,组织技术力量和劳动力。

2、按照施工图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竣工验收后为绿化保养期、为12个月,在保养期、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确保养护期满后100%的苗木成活率及草坪成坪率。

3、指定工程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4、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待定。

1、合同生效后预付工程进度款,按工程总造价的 %核付。

2、其余工程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在完成工程量 %,按总造价 %支付;第二次(即其余工程尾款)待工程保养期结束,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结清。

第八条 安全责任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在施工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和甲方先进行预验收,符合质量标准经甲方同意,乙方正式递交竣工报告。

2、乙方一切的工程报告、进度计划、工期统计月报、施工会签等文件需交甲方一式二份。

3、 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方不能按期予以验收接管的,其看管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

4、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剩余部分尾工 时,乙方要按质检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2、 执行合同中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由仲裁机关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贰份。

4、 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造价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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