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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弥儿读书心得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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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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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人类生活逐渐小康化、自动化,逐步走向智能化……这真是多么完美的生活啊!如今,家用电器数不胜数,经过电视,电脑,电话等就能让我们足不出户游览全球,通晓天下事。它优质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又提高了我们的办事效率,还真是其乐无穷啊!而这一切的一切,正是来源于科学的日益发展。科学家们的辛苦与努力,才换来了我们此刻的幸福生活。

我酷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是一本海量知识、包罗万象的科普读物。里面包含天文地理、自然界与动植物的探索,人体解密,科技交通等等十大版块。它知识广泛,应有尽有。宇宙的奥秘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地球上的生物奇妙无穷;人体结构的错综复杂;科学技术的蒸蒸日上……真的十分有意义。正如我小时候在电视里看到食人花这种植物,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虚构出来的一种东西,直到之后我才明白,世上的确存在着这一种食肉植物,它是靠一些小生物来补充养分的,它们分布在世界各地约有400多种。写到那里,不禁感慨:以前的我还真是孤陋寡闻哪。自然界真的很了不起,哺育了许许多多的动物与植物。

所以我们此刻应当好好珍惜此刻的生活,去热爱科学、拒绝迷信邪说。有义务去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保护坏境,人人有责。这本书让我更全面,更直观的了解了自然界。展此刻我们身边的这个精彩无限、奥妙无穷的大千世界,它引领我们踏上求知之路,去捕捉、发现、探索每一片未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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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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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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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心得体会600字左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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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一直是我喜欢的年轻作家之一。也许他并没有出众的外表,却有着出众的才华与一颗对青春梦想追求的热诚。在你的孤独还未正式出售时,我早已在网上提前预定了这本我期待已久的著作。

不知为什么,每次读刘同的文章,他的故事,他的思想,他的冲劲,都会让我有不同的感悟,犹如感同身受,一样有着跟他的想法,跟他的冲劲,却没有他的行动。而且每次阅读的感悟都会不一样。这本书拿到手后,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全部阅读完毕,里面是由33种温暖;33段成长;33次感怀的小篇章组成的,每一篇都是扣人心弦,感动至极。

相信跟我一样看了这本书的人感触也很多吧。如果,你和我一样看了这本书还是会有很多思考,还是会回忆着自己曾经过往的成长与青春的话,那么恭喜你同时也谢谢自己,青春从现在开始起步并且我们都是最好的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无关完美,只是,我们现在能开始努力至极,将不完美变完美,化缺点为优点,总结出一个你认为最完美的自己,然后趁现在我们都还年轻再战一回。

那年,我的毕业旅行。还记得目的地是韩国,此行在韩国待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去过继承者们拍摄地点的那间咖啡店,喝着咖啡,手里拿了笔和纸记录着在韩国的一切,下午茶时光开启,想着以后的生活,规划着未来的职业生涯,几时成家立业,如何用伟大的梦想致敬我们最好的青春。去过首尔塔,留下了犯二的足迹,那瞬间的时光被永远定格在了照片里,充满着微笑,洋溢着幸福,就像读书时一样,单纯,简单,却阳光飞扬。去过南山塔的情侣锁,途中看到很多的男女朋友来至各地手牵手并肩走在一起。

年轻人有梦想就要勇于去追求,不管走多远都要记住不因生活的压力,琐事的烦杂而忘记了曾经答应多自己的事,想去的地方,努力了就没有到不了的明天。正因如此这次的毕业旅行才选择了更远更广且自己一个的地方。为的就是不想像刘同书上所讲的一样:“还没年轻,就老了;还没成功,就失败了;还没绽放;就凋谢了;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日子就在这一的叹息中渐渐消磨殆尽。”

刘同有关于青春、梦想、感恩的了解与解释是很透彻的。其实在我看来,青春就是努力,倔强,不服输。现实总是很残酷,但是希望在未来的日子,我们不为了生活而忘了梦想,不为了老练而丢弃了冲动,不为了成熟而失去格调。记住虽然我们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是可以改变人生的厚度。

有人是与我一样读了这本书的吗?感悟又是怎样的呢?有没因此慢慢去改变自己,做以前只想而不行动的事呢?在无数的尝试中成为最好的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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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图腾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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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看过《狼图腾》这部小说,就不难理解书评们称它为“旷世奇书”了。我也认为这书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小说之一。剧情围绕蒙古狼的兴盛,衰退,苟延殘喘,消踪来迹展开,算得上是一部悲剧。 书中蒙古狼的智慧震惊了我,而它们为达到目的而不惜一切代价的精神又是一次震惊了我:巨大的胃包和肥柔的马肠呼唤一下子落下来,紧接着冰被马蹄狠狠跺上几脚。霎时间,草食飞溅,柔肠寸断。紧接着马蹄又把肺胆肚食道气管等等统统扯出来踏在脚下,一下子,原本奔涌着热血的腹腔,被灌满一腔冰雪。

也许正是由于狼的睿智与凶残,才为它们招来了杀身之祸。而农民的到来使得狼群的黄羊储备消失殆尽,包顺贵发起的大力掏狼崽活动,才使得狼群发狠,有了上文的一幕。可包顺贵却把它归咎于“打狼力度不够”随着狼皮价格上涨,新的打狼“英雄”也取代了以前的草原英雄。最终摹狼不得不逃往外蒙古,在过也凶多吉少。当草原狼消失,鼠患濒繁,土地沙化时,才宣布不许打狼。不过为时已晚。

人类总是这样,大多数人只会忏悔。 最后的截稿日期让人心痛“结稿于强沙尘暴下的北京”由于人类活动,人类种种无知行为,拉尼娜肆虐,北美气温竟低达—60度。于说中国,南部的大雪还不会让我们觉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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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妇人读书心得感想12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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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当初为了使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她做了很多份工作,最后,她的创作使她解决问题,《小妇人》正是她的成名作。而路易莎在自己的文章中也这样写道:“我要以自己的头脑做武器在这艰难的尘世中闯出一条路来。”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写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这本书主要歌颂了家庭的伦理观念,邻里间的助人为乐。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四姐妹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也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而独立自强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学习生活。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其中,马奇太太在回答大女儿梅格是否有“盘算”时的话让我深有感触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希望我的女儿美丽、能干、善良,受人爱慕和尊重,青春时代很幸福,有一桩理想的婚姻,过上有益而快乐的生活。对女人来说,最美满的事情莫过于一个好男人的爱和选择。钱是个有用的和稀罕的东西,用得恰当,也是个高贵的东西。但我绝不希望你们认为,它才是最当紧的或唯一值得追求的东西……”以上也是我想对女儿说的话。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孩子们想放任自己不按规矩办事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想玩多久就玩多久。这次马奇太太并没有干涉她们而是给她们一个星期的试验期,让孩子们照自己的想法生活,结果四姐妹过得很狼狈,过得手忙脚乱,主动要求提前结束试验期。这时马奇太太才对孩子们说:“我希望你们明白,每个人的舒适其实都离不开他人,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帮助令人快乐,每天做了该做的事,闲暇才是美好的。”这种教育方法让我很受启发。它很适合孩子的接受能力,让她们在亲身经历中受到教育而不是家长简单的说教,使孩子们心服口服。

《小妇人》是值得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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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阿q正传读书心得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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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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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管理类读书心得感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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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了本《管理的常识》给经理人。读此书,以第二种方式。

自己对管理这个话题有自己见解。虽然通过项目实施灌输给客户,能让客户接受。但依然希望通过不断的学习加以改善(谈不上完善)。

《管理的常识》包括了7个主题,第一个是“什么是管理”。本文的心得,针对这个主题。 管理到底是管人还是管事?作者的答案是:管理是“管事”而不是“管人”。她以海尔售后管理为例,海尔的星级服务就是“三个一”(一双拖鞋、一块抹布、一张地毯) 可能有人对此有异议,觉得管理者如果管事,会沉浸在琐事中。

我认可作者的观点,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管理既不是管人,也不是管事,而是管“人做事的方式”。

海尔的“三个一”,就是售后做事的方式。

之所以有些管理着被琐事所累,因为他们管的不是“做事的方式”,而是“做事的后果”或“具体事务”。

作者谈到管理对绩效负责,非常认同。我们很多项目团队,做得很累,但是没有客户认可的成果出来。项目迟迟无法关闭。我对这类项目的项目经理非常不满。做的东西客户不认可;客户不认可,项目无法推进;项目无法推进,公司无法收款。你不要说自己有多辛苦。宁可你偷懒在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也胜过天天泡客户现场,蹭客户的午饭,占客户的网络带宽。世上最可怕的是勤奋的笨蛋,而且他的勤奋只在体力上,脑袋还是懒得很。

作者谈到选材,在“德”和“材”之间的取舍。德才兼备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作者对于这二者的取舍,观点比较矛盾。一方面,说“才干才产生绩效,品德需要转化为才干才会产生绩效”。另一方面,谈到在招聘人员时,首先考虑品德,提拔人员时,也需要首先考量他的品德。以此观点,我感觉作者是让才干的人去做事,好处却都让给了有品德的人。 怪不得中国人都喜欢披“德”的外衣,原来“德”能带来实惠。

我对于人的衡量,“才干”和“品德”是工作的输入物,而我们管理关注的是“绩效”,绩效是输出物。输出物“绩效”才是我们真正关注的。

举个例子:3*2=6

3是才干,2是品德,6是绩效。

有些人,才干不足,只有2,品德尚好,是4,有团队亲和力,别人也愿意帮他,他的绩效就是8。比如孙权。

有些人,品德好得很,好好先生一个,大家都喜欢他,品德是5。能力实在不行,只有1,结果绩效只有5。比如刘备。

有些人,才干是有的,4;但是品德一般,缺乏团队精神,自我中心,利益归我,责任归他,只有1,结果绩效只有4。比如吕布。

更有甚者,才干很强,达到了5,但是缺乏职业道德,品德甚至是-1。结果只有负绩效。比如雷曼兄弟公司做花账的高管。

片面谈才干或者品德都是无意义的,这是个乘积关系。但是,我不认为“德才兼备”这种说法有意义。大而全,最终反而只会出庸人。

对于品德,必须承认,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没有必要过度引申。引用法理学的观点:恶政出恶法,恶法出恶人。人无善恶,环境造人。品德,可以后天在环境中塑造。如果我们希望拥有有品德的员工,首先我们就要建设有品德的企业文化,制定防范错误的操作规范&流程&制度。就像之前所说,管理,是“管人做事的方式”,不是“管做事的后果”或者“管做事的人”。

员工的品德,具有共性,由环境决定。公司是染缸。

才干,则具有个性,由个人的能力、潜力、驱力组成。

如果让我选材,会关注具备个性的先天的“才干”,而不考虑共性的后天的品德(除非该人有心理障碍)。如果有10个员工,会让9个人去做事,展现他们的才干;让另外1个人不断优化规范,保障9个人的品德。

作者还谈到“管理”和“经营”的关系。经营是选择正确的事情,管理是把事情做正确。经营是目标,管理是手段。用德鲁克的话说,管理是正确地做事,经营是做正确的事。 作者提到“管理做什么,必须由经营来决定。管理水平不能够超越经营水平”。

作者谈到权力,是个人的还是组织的。作者的观点认为权力是组织的。权力需要承担组织职责。权力如果没有责任,则权力变成了象征和待遇。这种管理不是现代管理,而是封建管理。 从这里,引申出去。和谐国,到底算不算一个现代国家?还是个封建余孽?权力和组织挂钩,和职位挂钩。在这个职位上的,拥有这个权力,当时承担权力背后的责任。离职后,空空如也。而不是弄个什么X顾委的头衔,没事找事说风凉话,有利找利削尖脑袋。人去就应该茶凉。美国国务卿赖斯,卸任后,就是一个大学里的研究员。对权力的定义,决定了管理的本质。

作者提到“职责清晰的分工,权力明确的分配,等级安排合理,组织结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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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边城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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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边城,我突然有种想去湘西看看的欲望,从前不知道什么是牧歌式的小说,现在,还是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它很美,很美。

天空是格外寂寥,夜晚格外漫长。如果没有她的骂他的笑,那个五月端阳便只是一个普通的暑天,淹没在记忆里再无他异。只是,一切不是了。

爷爷是个淳朴的人,他不多拿客人的钱,跑上去追客人,他兢兢业业从不让客人不能渡船,五十年如一日。他的牵挂只有他的孙女翠翠,他也在最后一夜劝导翠翠“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坚定地活下去,让人忍不住有种要落泪的凄凉。

翠翠是大自然的女儿,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山林中,是她真正自由的地方,翠翠的心中是渴望爱情的,她常看着结婚的新娘子,幻想着自己是新娘,当她想到端午,就闭上眼睛,她期待浪漫的爱情。

兄弟俩注定着要将此生所爱一分为二。天保兄,我知道把心爱之物让给他人时的痛苦,所以无法想象将心爱之人拱手时的心痛。无法想象更不愿尝试,但天保却不得不去面对。我相信天保爱她。因为他不曾说没有她便不能活。不然,在失去哥哥后,她是不是会自责的认为“没有她便不能活,但为了我他宁可不活”?那样弟弟的服罪感是不是会更重?

凄美的苦难总是促不及防,为什么兄弟俩要离去?为什么爷爷这么快就告别故乡?为什么最后只剩下翠翠一人孤独的守望?

牧歌式的小说往往就如中国水墨画,《边城》里没有华丽的背景和复杂的人际关系。但它却可以让人想很多。它把一段爱情的变得平淡却不清淡。总有些东西留下后是挥之不去的。边城那里有一段感情未能尽善尽美,这世上又有多少人或事能不留遗憾?

读罢边城,真有种想要泪流满面的冲动了。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唐朝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记载:问今是何时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些无论魏晋的人的生活在别人眼中却是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怡然自乐。

沈从文也有文《桃源与沅洲》说:千百年来读书人对于桃源的印象既不怎么改变所以每当国力衰弱发生变乱时想做遗民的必多这文增添了许多人的幻想增加了许多人的酒量。至于住在那里的人呢却无人自以为是遗民或神仙也从不曾有人遇着遗民或神仙。

农村的确只是失意人酒后的谈资或闲暇人的雅兴。至于生活在那里的人呢却无人以为自己是神仙和遗民。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他们无法摆脱如画般静止的命运与生活。这潜在流动的悲剧命运。

《边城》里那一种沉重古老静止的边城风景以及边城小人物的生活状况如画。而画中的人物呢?

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

《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生动的乡土风情吸引了众多海内外的读者,也奠定了《边城》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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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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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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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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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明星洛依德将车开到检修站,一位女工接待了他,她熟练灵巧的双手和俊美的容貌一下子吸引住了他,整个巴黎都知道他,但这位姑娘却丝毫不表示惊异和兴奋。“您喜欢看电影吗?”他禁不住问道。“当然喜欢,我是个影迷。”她手脚麻利,很快修好了车:“您可以开走了,先生。”他却依依不舍:“小姐,您可以陪我去兜兜风吗?”“不,我还有工作。”“这同样也是您的工作,您修的车最好亲自检查一遍。”“是您开还是我开?”“当然我开,是我邀请您的嘛。”车行驶的很好,姑娘问道:“看来没有什么问题,请让我下车好吗?”“怎么?你不想再陪陪我了吗?我再问您一遍,您喜欢看电影吗?”“我回答过了,喜欢,而且是个影迷。”

感受:“我认为他应该在这个普通女工面前感觉到自己的浅薄和虚妄。我想他一定会认真反省一下自己的生活和价值。这位普通女工见到洛依德,并没有冷淡,只是没有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狂热,女工的意思是:洛依德有他自己的成就,女工有女工的工作。洛依德去修车就是女工的顾客,如果洛依德不再是明星了,再去修车,女工也会一样的接待他。人与人之间难道不是这样的吗?我认为,无论是什么职业,人和人之间都有平等权利,谁也不能违反,我们都要尊重人类之间的平等权利。

这位女工她没有表现出兴奋和惊异,因为她认为洛依德在她眼里就是她的顾客。所以题目叫人与人,我们要向这位普通女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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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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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萤火虫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夏天的晚上,特别多,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昆虫记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范文1:

这些天,我在读法国著名科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他用生动的语言描写出了昆虫的形态和生活习性,以及他对昆虫和大自然的喜爱、痴迷。从他的书中,我不仅了解了许多昆虫,还知道了很多道理,知道了每一个事物,只有你去仔细的观察,细心的揣摩,就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在这本书中,我们能知道许多昆虫,如:萤火虫、螳螂、石蚕、蝉……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萤火虫了!

我一直不知道,萤火虫是怎样捕食的,现在读了昆虫记,我终于知道了。

从萤火虫的外表来看,它似乎是一个纯洁善良而可爱的小动物。但是,事实上,它却是一个凶猛无比的食肉动物。它的外表也像其他一些昆虫一样具有一定的欺骗性。通常,萤火虫在开始捉食以前,它总是先要给它打一针麻醉药,使这个小猎物失去知觉,从而也就失去了防卫抵抗的能力,以便它捕捉并食用。这就好比我们人类在动手术之前,在病床上,先接受麻醉,从而渐渐失去知觉而不感到疼痛一样。在一般情况下,萤火虫所猎取的食物,都是一些很小很小的蜗牛。它先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身上随身携带着的兵器迅速地抽出来。萤的身上长有两片颚,它们分别弯曲起来,再合拢到一起,就形成了一把钩子,一把尖利、细小,像一根毛发一样的钩子。如果把它 放到显微镜下面观察,就可以发现,在这把钩子上有一条沟槽。如此而已,这件武器并没有什么其他更特别的地方。然而,这可是一件有用的兵器,是可以致对手于死地的夺命宝刀。这个小小的昆虫,正是利用这样一件兵器,在蜗牛的外膜上,不停地、反复地刺击,让这蜗牛在不知不解中就成为了美餐。

我读到这儿不禁吓了一声冷汗,原来萤火虫也很危险呀,他用欺骗的方式是蜗牛不知道的呀,唉!世界的危险真是无处不在啊!我以后还要再多读读昆虫记,多了解一些。这样,我才能躲避危险,转危为安!

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

今天,我们来聊聊萤火虫。一般的人都知道萤火虫。这个小虫子,即使没有亲眼见过,至少也听说过它的名字。儿时的我,没有见过萤火虫,却在故事书里听过。那时,我天天脑子里展现的是这样一副情景:晚上,萤火虫穿着漂亮的“晚礼服”,打着小灯笼,再在腰上系一条会发光的彩带,在夜空里得意地畅游。哇,它好美呀!可看完《昆虫记》,我却对它有了另外一种认识。

别看萤火虫看起来很弱小,可它却是食肉动物,是捕捉野味的小猎手,而且它捕捉猎物的手段十分的恶毒。它的猎物主要是是比它大好几倍的蜗牛。

它是怎样吃掉比它大好几倍的蜗牛呢?

夏天,雨后天晴,空气十分凉爽。男女老少三三两两外出散步。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一定会发现,在草地上,萤火虫正趴在蜗牛壳上,给它的猎物注射麻-醉-药。过了一会儿,等到蜗牛失去知觉不会动弹,肌肉全部垂下来时,萤火虫就把像针一样的吸管刺进蜗牛的肉里,蜗牛的肉立刻被一种液体化解成了“肉粥”。这时,一群“不速之客”便一拥而上,大口喝起“肉粥”来。不一会儿,蜗牛就变成了一个空壳。而这些“不速之客”喝完“肉粥”以后,便大摇大摆地离去了。临走时,还不忘用像刷子一样的器官,伸进蜗牛壳里,把残渣也刷出来,再贪婪地送进嘴里。

怎么样,经过我的介绍,你对萤火虫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吧?

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范文3:

在那夏天的夜晚,忽然几个亮点一闪儿过,没错,这就是星星般的萤火虫。在我们心中,萤火虫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亮虫,其实,它是一个“食肉的猎人”,手段十分恶毒,即使狮子吃鹿,也没这么阴险,那过程,简直让你目瞪口呆。它悄无声息地飞到蜗牛身边,用随身携带的、小得看不见的、细得象根发丝的、十分锋利的两片钩状的颚,对着蜗牛扭着,毒液不知不觉进了蜗牛体内,那只象樱桃大小的蜗牛,便成了萤火虫的美餐。

萤火虫不仅是因为“食肉猎人”而得名,还因为它身上点着一盏明亮的灯。它那小小的肚子里,有着许多复杂的结构,它是一种非常细腻的黏性物质,有点象我们画画所用的白色涂料。毫无疑问,这就是发光物质。

萤火虫,让我立刻想到了好多与它差不多的生命。比如一些小商贩。当我们去买东西时就象对待亲人一样和蔼可亲,当你不做他生意时就对你评头论足。再比如蚂蚁,虽然它十分弱小,但它有我们做不到的合作精神,来完成一项巨大的任务……尽管它们的生命都很卑微,轻轻一碰,轻轻一踩,它的生命就到了尽头,难道,你没感受到她的哀鸣吗?世界上生命和自身的大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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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心得体会25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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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闲来无事在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于是只有在网络中打发时间,可是逛来逛去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最终还是在欣赏了舞曲后选择了读书。读书,那又该如何选择呢?这还真是有些为难,选择你感兴趣的书吧,太长也不想去看,这样没有目标还真是让人着急,终于我选择了一本好书《一生要读知的100本中国名书》。看了它的总序也颇有体会。

我对读书的理解就是它可以给人注入新鲜血液,也可以头脑灵活,增长各方面的知识等。但是在读书层次境界上却从未思考过。看到这本书才知道原来读书分为以下几方面:一是被书所读,即是不知道为什么而读;二是读书仅仅局限于书,为读书而读书;三是读书不局限于书,而是成为清理思想和新思想诞生的前奏。在与书相伴的读与思中,扑捉那稍纵即逝的思绪,领悟那“生有涯而知无涯”的意味,将生命飘逝与学问累积相反相成的联结起来,这样是何其的让人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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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色鹿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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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翻了翻我的《趣味语文》半月刊杂志,有一篇文章给了我很深的印象,还给予我了很多启发——一个叫调达的人落了水,在他快要溺水而亡的时候九色鹿救了他,他发誓自己终身做九色鹿的仆人,而九色鹿却放了他——条件是不许告诉任何人自己的住所。而调达却是一个见利忘义、出尔反尔的人,带着国王去捕捉九色鹿。九色鹿向国王讲明了实情后,国王便狠狠地惩罚了不讲信用的调达,并下令所有的人都不许伤害九色鹿。

人无信不立,一个没有诚信的人是不会成功的,更难处世。这使我想起了《世界著名寓言故事》中的一篇寓言——《济水商人》:一个商人在过河时翻了船,水性不好的他大喊救命,便说谁就起他,他就会给谁一百两金子。一个渔夫救了他,商人却只给了渔夫十两金子,并对不太高兴的渔夫强词夺理:“你一个撑船的一天才得几个钱?一下子给你十两金子都够不错的了!你还竟敢觉得少?”渔夫听了这一席话后,变忿忿地走开了。几年之后,这个商人又落水了,而渔夫们都不去救他了——因为谁都知道了这个不讲信用的商人,因而眼睁睁地看着商人被淹死。

言必信,行必果。君子无戏言,大丈夫一言九鼎,驷马难追。一个人说到就必须做到,君子说话算数,决不食言。一个不诚信的人活得不快乐。说到这里,我想到了四年级上册书的语文课本中的第19课——《诚实与信任》中的一句话——人与人之间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你给我留下了诚实和信任,这比金钱更重要!是呀,做人要讲诚信,人无信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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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心得体会25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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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教师而言,读书,每天不间断地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就是一种真正的备课。如同军人喜爱武器,孩子喜欢小玩具一样,教师的挚爱应该是书籍,只读教材和教参两类书的教师无论如何不能称之为优秀教师。如朱教授所说:“你的阅读生活,绝不仅仅是帮助你获得知识,获得教育的智慧,更重要的是帮助你拥有宁静的心态,儒雅的姿态,积极的状态。”难道不是吗?一个真正的人应该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好书。在阅读中获得教养,获得心灵和精神的完善,勤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

实际生活中,人和人的区别主要看两点,一是他交怎样的朋友?二是他的业余时间怎样安排怎样度过?所以,朱教授说:“人是由他读的书造就的。读什么样的书,你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读的书,做有根的人。与的书对话,就是与的人为伍。”作为一名教师,要经得起繁华,更要耐得住寂寞,在读书中,把自己磨炼成如一座图书馆的人。读书就意味着坐冷板凳,只身一人孤灯一盏,寒窗苦读,这是一种寂寞的力量,这是一个读书人的力量,这更是教师职业品质和人格精神的力量。深谙此理的朱教授指出:“读书,让我们有一个宁静的心态、从容的心情、理智的头脑、开放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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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心得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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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叶圣陶爷爷的《眼泪》使我受益不浅,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不停的寻找一件丢失的东西。

他首先碰到了一个快活人,他告诉这个快活人他在寻找一件东西,快活人问他丢失了什么东西?那个人说:“我丢失的是眼泪。”快活人都笑话他了!这个人继续向前走,穿过马路、来到一座大工厂都没发现同情的眼泪,于是他只好来到乡间,他走啊走,突然发现有一个妇人正在宰鸡,屋里跑出来一个小男孩来到妇人身旁看到地上被杀死的鸡,他伤心的哭了起来不让妇人再杀鸡。寻找眼泪的这个人突然像发现了宝贝一样跑了过来,用双手把眼泪紧紧地接住了。

那是一种真挚的眼泪!如果大家都富有善良的同情心的话,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和谐、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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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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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金锁记》,读到的是一片苍凉。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子写出这么凄幽的故事,曾经的怨或喜,和月亮一起,沉了下去……

七巧

“她到了窗前,揭开了那边上缀有小绒球的墨绿洋式窗帘。季泽正在弄堂里往外走,长衬衫搭在肩上,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高中时,在同学的摘抄本上看到这段话,以为是张爱玲在描写她自己的爱情,场景迅速在脑海里构建:她那时是一个正值芳华的女子,住在上海的一座老房子里,站在阳台上目送心爱的人,心里亦有小小的期盼,他,是否会有些留恋,是否会有一刹那的停步回望。我想象中的季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有些才情,有潇洒的姿态。

然而,那只不过是有些花痴的幻想。现实的作用就是毫不留情的打碎它。事实上,“她”指的是七巧,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嫁到姜公馆,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嫁入姜家后,受到各种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得尊重。在这样得环境下,她的心理畸形,愈加口无遮拦,疯疯癫癫,招人讨厌。就连寻花问柳的小叔子季泽,也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七巧,却觉得自己是爱季泽的。至少她恍惚的认为——“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

如果换一种场景,也许会是一个浪漫的想法。

在我看来,季泽并无甚过人之处,游手好闲,沾花惹草。小说中的他,“是个结实小伙子,偏于胖的一方面,脑后拖一根三脱油松大辫,生的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着一点,有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着三分不耐烦。"这样一个俗人,为什么七巧会喜欢他?话说回来,七巧又何尝不是一个俗人,这俗世中的事,谁又能说清楚呢。

七巧是制度的受害者,从未得到一个女人应得得幸福。而同时,她也用利刃,伤害了很多人,比如,长安。

长安

“有时在公园里遇着了雨,长安撑起了伞,世舫为她擎着。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

幸福都是相似的,它们的背景温馨浪漫。而长安这个名字,总会让我想到汉代的长街,长长的,平和中有些神秘。

长安却是不幸的。她有那样一个尖酸刻薄的母亲。因为七巧变态的心理,她被痛苦的缠了小脚。争取到上学机会,却被一再羞辱,退学后,便不再想着上进了,言谈举止越来越像母亲。因一场痢疾,在七巧的诱引下吸下了鸦片,一个鲜活的少女就这样被误导……

直至三十岁,这个忧郁的瘦弱女子才开始与世舫恋爱,快要接近幸福时,又被母亲有意的残忍破坏。真的很不解,母亲,原本是为儿女考虑的人,怎么可以这么狠毒?

长安的记忆里,永远保留着与世舫相遇的这一页罢。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

谣言说长安后来和一个男子在街上一同走,我却希望不是谣言,我希望那个男子是世舫,或者是,可以给她家的温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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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亲爱的安德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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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谈一下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说他能为王葆带来幸福,可是宝葫芦却一次又一次地闯祸,后来十分庆幸,只是一场梦而已。

宝葫芦他所认为的幸福就是有些人认为的:有吃有玩,还有钞票花。按他的理来说,王葆拥有他以后一定是幸福的但是正义感十足的王葆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时候,他就更讨厌这种所谓的“幸福”了。我认为王葆所谓的幸福是:被大家认可,得到实实在在的荣誉。这种幸福宝葫芦是给不了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王葆,虽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有点小虚荣,但是他知道了宝葫芦给他的东西所有都是偷来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决定不再要宝葫芦了。我从这看出了他的正义感。而且他和他的朋友们,语言十分质朴,很令人喜欢。

还有一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就是杨栓儿。他是一个坏角色,经常偷盗。可是他看见王葆手里拿着宝葫芦从无人售书店里偷的书的时候,杨栓儿却严厉的说了王葆,虽然不是王葆拿的。从这个角度看,还有点男子气概。

当时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确实想不到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个梦!?但又不禁让人沉思,开始十分想得到宝葫芦的王葆,最后竟巴不得亲手毀了它。正反衬了不劳而获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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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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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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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心得体会25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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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心里是三分惊喜七分好奇。然而当我翻完这本书中每珍贵的一页,我心中是汹涌彭湃的,又是惆怅万千的。它带给我的是惊讶,是感动,更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震撼着我。在整整的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里,竟磨练出一个如此勇敢、坚强,有着顽强的求生意志的非凡女子。对于一个常人来说,三天——也就是72个小时,能办成的事根本就寥寥无几。但是对于海伦来说,三天似三十年。如果她能拥有三天的光明,她的心里又会有多么满足,多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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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读书心得体会4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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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当你打开五彩缤纷的图书时,你便在知识的世界遨游。动人的小说,美丽的诗歌,感人的童话……让你看得爱不释手。书不仅仅是知识的宝库,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寂寞时,它会给我们安慰;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挫折时,它会给我们鼓励和力量。

当你在书的世界遨游,你会发现一股新的力量,那就是知识的力量!

高尔基以往说: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是的,书能够带领我们穿越时空,使我们通古晓今,畅游未知世界,使我们了解大千世界的奥秘。好好读书,好好学习就能成为知识渊博的人。

读书的过程,是审美的过程,应当全身心地投入,不受环境的影响。书读人,会越读越死;仅有人读书,才会越读越活。

优秀的书籍是抚育杰出人才的珍贵乳汁,它作为人类财富保存下来,并为人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服务。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籍是培育我们的良师,无需鞭笞和棍打,不用言语和训斥,不收学费,也不拘形式。

要学会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读书。读书远远比学会知识重要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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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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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海蒂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我写这篇作文时,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小女孩。”《海蒂》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爱的伟大力量。同时,描绘了阿尔卑斯山山脚的美丽景色。故事中,海蒂是一个出生贫寒的孤儿,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的纯真,善良深深感染了周围的人,并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饱经磨难的爷爷,在她的感动下,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变得乐观对人,不在冷漠。

体弱多病只能在轮椅上生活的富家小姐克拉拉,在海蒂的帮助下变的健康,活泼。

在黑暗和贫困的艰难度日的贝塔奶奶在她的关心下也感到了幸福。

海蒂的爸爸是托比斯,海蒂的妈妈是阿尔菲特。爸爸在建房的时候被砸死了,阿尔菲特由于过度悲伤,不久也去世了。小海蒂变成了孤儿,她和姨妈蒂提一起生活,可是有一天,蒂提找到了工作,没时间照顾海蒂了,就拉着小海蒂去她爷爷阿尔姆家,从此,海蒂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了。

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孩。在海蒂的帮助下,爷爷阿尔姆从没有朋友到能交上许多朋友,真是一个进步;海蒂教会了羊倌里的彼得识字,还延长了瞎眼祖母的生命……

克拉拉是一个残疾女孩,因为很喜欢海蒂,便跟随海蒂到了阿尔卑斯山,与海蒂和阿尔姆生活在一起,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下,克拉拉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独立行走的能力,等克拉拉的奶奶看到她能走路时,感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作者通过优美的笔法,把一个无比可爱,充满爱心的海蒂,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他就像一个天使,在她的周围,每个人脸上都多了一丝微笑,都对未来美好的生活充满希望,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在什么困境或者幸福的生活中,我们都要怀着一金子般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喜欢坚强善良的海蒂。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里面有个大坏蛋,就是克拉拉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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