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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弥儿读书心得【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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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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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坚定的锡兵》。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独腿锡兵被当成礼物送给了一个小男孩,在小男孩的玩具箱里,锡兵见到一个会跳舞的女孩,并且喜欢她。他心中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要和她在一起。可是,可恶的魔法师把锡兵把锡兵摔出了窗外。锡兵经历了雨水、地下水沟、瀑布、还被大鱼吃进肚子里,始终怀着坚定的信念,从来没有放弃信念。最后又一次回到下男孩的家,并且见到了那个女孩。

我觉得:锡兵经历了千辛万苦能最后见到女孩,是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还有坚强的决心,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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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妇人读书心得感想12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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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极喜欢马奇太太,她虽然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却有耐心温柔的笑容,她虽然没有高贵显赫的身份,却有对家庭的一心一意。我想,最让我仰慕的应是她别出心裁的教导。

马奇太太有四个孩子。大女儿梅格,温柔美丽,善于做针线活,又精通厨艺,但总怕别人瞧不起她的贫穷。二女儿乔虽是个女孩儿但她热情奔放向往自由,野味儿十足却酷爱读书,颇爱写作,乔希望能用自己的作品为家里出一份绵薄之力。三女儿贝思是父母心中的“小宁静”,姐妹中的乖乖女,贝思性格羞涩,总会默默无闻的帮助大家,极有音乐天赋,很得邻居劳伦斯老先生的喜爱。四女儿艾美很有绘画的才能,但语言经常出错,行为举止有些刻意,性格有些自私自利。而马奇太太的丈夫在军中做牧师。可以说这个家是由马奇太太一人撑起。先不说如何,光是这种责任,便足以让人对马奇太太生成敬意,更别说她的教育是非常成功的。

如果我哪儿做的不对,可是偏偏我没有发觉并且认为我是正确的情况下,你对我说我不对,我可能压根不会认为我是错的。像这样的情况,一般的家长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武力解决;二是道理解决,但这两种方案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反而会心生不忿。可马奇太太的做法确是秒!四个孩子好不容易有一个假期,她们便向母亲请求能在这假期里,不被家务所烦恼,做自己想做的事,而马奇太太认为这是教育的一个好时机,于是边给一周实验期看看滋味如何。她们每天玩了就睡,睡了就玩,做着她们一直想做的事,结果每个还是忍不住做起了家务,乔每日看书最后读的见书生厌,连脾气最好的贝思也发起了脾气,艾美度日如年。当马奇太太询问这一周的情况时,她们不得不承认这很糟糕,这次的计划令她们难忘,也让她们明白光干活和光玩是一样的,只有干过活后的休闲才能令人惬意。

不仅如此,当梅格在婚姻上出现了“牛角”时,马奇太太能够直指夫妻二人的优和缺点并给出建议。乔的性格暴躁,别人有不对或惹了她时,言语和脾气往往不经大脑就爆发出来,事后又十分后悔,便向母亲求助,马奇太太言传身教引导她,鼓励她。马奇太太不仅在乎女儿们的幸福,但她更注重女儿的思想和道德的教育。

反观《傲慢与偏见》中的班内特太太,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在她的眼中,只有虚荣,财富和权势,宾利(一个黄金单身汉)来邀简(大女儿)回访,但不久后会下大雨,简本可明日再回访,可班内特太太却仍让女儿去回访,最后简淋了一场大雨,生了重病。班内特太太听说后,没有对女儿的担忧反而眉飞色舞,这样简就可在宾利家长住,乘此打好关系!女儿琳达和人私奔,她不认为这有错,反而希望两人顺利结成连理,并为此感到得意--她又嫁了一个女儿了!因为班内特太太的口误遮掩和没有修养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伊丽莎白的屈辱,也导致简和宾利结婚之后搬离这个家。由可得知班内特太太凉透了人心。

若说把马奇太太比作什么,我认为像是解语花,更是黏合剂,将马奇一家紧紧地结合成一个温馨,温暖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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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读书心得4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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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鲁迅先生曾教导我们:“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的花,这才酿出蜜来。”是啊,只有我们博览群书,才能把石头变成金子。下面,我就讲讲我的读书故事。

小时候,我就常听妈妈讲的《白雪公主》,《小红帽》,这些童话书虽然很普通,但是读书的种子已经在我的心里慢慢生长着。

后来,我渐渐地长大了,告别了童话,进入了美丽的文学殿堂。我体会到了朱熹“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境界,感受到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含义,我渴望得到书的熏陶,渴望得到书的精华。

现在,我四年级了,读的书也越来越多,生动有趣的《柳林风声》,富有真情的《青铜葵花》,惊心动魄的《老人与海》……认识了许多着名作家,鲁迅,冰心,莎士比亚,高尔基。

书已经成为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我独处在冰山雪岭中,《爱的教育》,《冰心全集》就是那暖暖的春意;当我迷失于茫茫雾海时,《意林》,《少年文摘》就会为我拨正生活的航向;当我困陷于荆棘丛林,《光辉的旗帜》,《雷锋日记》则会给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动力。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确实是这样啊!记得一次,我正在看《一千零一夜》中的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妈妈做好了饭,但我却好像被磁铁吸引住了一样,一心只想着如何才能帮助阿里巴巴战胜那四十名强悍的匪徒,真是既紧张又刺激,却不小心忘记了腹中的饥肠辘辘,也听不到妈妈不断催促的声音。真的,书的魅力可以使人忘却所有的感觉,给人力量,一种精神上的力量。

我愿化作一只小鸟,在书的蓝天中飞翔;我愿化作一条小鱼,在书的海洋中遨游。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愿意不断丰富自己读书的经历,能够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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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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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好书——《童年》。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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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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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伟大的苏步青说过:读书不忘报国,报国不忘读书。这是我最喜欢的格言。

我非常喜欢读书。记得我最早读书时是在我四岁时和妈妈到广场买东西,突然发现了一个书摊上有许多我爱看的动画书,我便被里面精彩的内容所吸引进了书中。上小学后,我学会了认字,拼拼音等。我便更爱读书了,慢慢地,我看的书就从小人书,漫画书"进化"到了《西游记》,《童年》等。有一次,我回家后,津津有味地读着《西游记》,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爸爸问:"这么开心,是不是有什么大喜事呀?"我好不容易忍住笑说:"不是,《西游记》中的猪八戒喝了生胎水,马上就要生孩子了。"爸爸听了也哈哈大笑起来。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知道怎样去读好书,怎样去品味书。当我读完>,被吉姆对狼强大的爱感动了,人和狼之间竟然也有深厚的感情。当我读完《大角羊克拉格》时,我又为克拉格的死而感到可惜!

我爱读书。我虽然读的书不足百本,但是我的目的是要像宋朝的小彭年一样:读变天下书,通晓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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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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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曾挑灯夜读金庸武侠,那时见识还短,书生意气,只知侠义不懂人生、爱恨情仇。如今因了北大醉侠一席话,重读《天龙八部》,感慨良多。

岂知朱颜终薄命

“这些刀头上拼命的勾当,我的确过得厌了。在塞外草原中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挂,当真开心得多。阿朱,我在塞外,你来瞧我不瞧?”

“我不是说放牧么?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如此寻常百姓,平淡生活,也是奢望。谁让萧峰是个大英雄呢,这个英雄注定是个悲剧。纵深江湖,达济天下。真爱之下,竟错杀阿朱。从此萧峰再无二心,萧郎是畸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大悲大喜,转眼成空

虚竹一家,二十四年分离,相见不相识,日日思念挂怀。一日得见,父母天伦,虚竹还来不及享受,父母顷刻惨亡。二娘保全情郎,玄慈担当。方丈对二娘一句,痴人,我已双目含泪。而二娘从当年美貌端庄却痴痴狂狂做了第二大恶人,有夫不能认,其中之苦无人能知。可却对情郎说,我不苦我不苦,你有苦说不出才是真苦。我泪滂沱。当日铸成大错,情非得已,可如此命运,造物弄人。

浮云生死此身何惧

萧峰是大英雄,一生多舛。悲剧人生造就英雄本色,盖世武功,大仁大义。雁门关一役,堪破生死,舍身取义,荡气回肠。以己之死,成全百姓安康,侠之大也。金庸老先生,力道深厚,不甘如此,阿紫殉情,英雄美人,自古已然。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我问沙沙,天龙八部,女眷甚多,你最爱哪一个。王语嫣啊,神仙姐姐。我不甘,那康敏呢。他嘿然一笑,老了。是啊,世间男子只爱那温婉少女,谁会爱一个孀妇做梦中情人。可我还是黯然,硬是喜欢那心狠手辣,工于心计的康敏。段正淳身边嫔妃三千,又有美女无数甘心为他销魂,为什么一日得空,还去看他的小康,这女子,断然不是一般。姿色超然,柔媚入骨。就算什么长老,什么德高望重,都在小康面前成了大色鬼。世间男人多滥情,我只知道,康敏却只在乎自己在乎的。况且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心思缜密,工于计量,不在男子之下。只是世间之人,无人不怨,有情皆孽。死也死了,我却最爱,咬那段郎的肉,也只有小康,让人拍手。哪怕她三十五六,也曾年少。

却试问,几时把痴心断

游坦之,铁头人,阿紫给他无数折磨冷眼,最后死也不欠他,挖掉眼珠还他。可这游坦之一直爱着阿紫,甚过自己的生命。其实我知道,看书的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个铁头人。你可以打他骂他轻蔑他疏远他不爱他,可是他还会爱着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可是即便身边有这样的人我们也不珍惜,并不是我们心狠,阿紫心狠吗,她的心都给了姐夫。即便你知道这样的人一直在,又能如何,你爱不上他。如此说来,这爱多诡异,多吊诡,让世间的痴男怨女即使做了冤魂野鬼也堪不破。

推荐你读金庸,一读再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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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6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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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这是一个字,这不单单是一个字,全世界的人没有了它就不能成长,没有了它就不能获取知识。

“书”是另一种“天”

“书”是另一种“地”

这里的“天”不能像蓝蓝的天空上有着自由飞翔的鸟儿,可这“天”里所有的文字可以让人看到鸟儿那样喜悦,让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里的“天”不像蓝蓝的天空中有着耀眼的太阳,可这里的“天”所蕴含的道理能使人们一生受益。

这里的“地”不像辽阔的大地上有奔腾的马儿,可这“地”里有一种文雅气质,不是那骑在骏马上的英姿飒爽可以匹配,因为这“地”给了你永远用不完的知识,一辈子都用不完。这样的“天”,这样的“地”都是一个字——书。

书让我们成长,没有了书人类将会枯燥乏味,没有任何乐趣,如果世界上的书越来越多,那些贫苦的孩子就会有书的陪伴。书会陪我们度过春、夏、秋、冬,伴随我们度过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这条文字的小径通往神圣无比智慧的大门,只要你去认真仔细、一丝不苟地去读这些好书,细细品味这些书的含义,那么,智慧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智慧的宝藏是永远属于你的。

这就是我读书的感受,你读书有什么感受呢?快快写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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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700字读书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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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把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看完了,让我很有感触,没想到这本《朝花夕拾》如此的好看。

一点,一点,一点点地看完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爷爷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朝花夕拾

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这两个人物,是当时社会的反照,人们受尽黑暗的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才有了我们现在安定自在的生活呀!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脑,繁杂的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更不用去闹革命。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

而看完《朝花夕拾》,我也深刻的体会到,我们现在生活的环境是多么的美好,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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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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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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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图腾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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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最精彩的地方就在于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每次战役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是的迅雷不及掩耳,放弃还有战斗力的猎物而击期于猎物的指挥,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能够的捕猎物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淋漓尽致地把草原狼的指挥、韧性、组织性和纪律性表现出来。狼群屡战屡胜的原因是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自然和人为的条件,居然成了狼制胜的法宝。

草原狼的进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们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如张三丰在教张无忌太极拳的时候,强调的是重意不重形,无招胜有招。学习狼但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身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我还很喜欢里面的狼和人的斗智斗勇,感受着血腥和不折的精神,读来振奋。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是残酷的淘汰,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

和对手一起成长,感谢对手,感谢在激烈环境下的竞争。即使体无完肤,也心甘情愿。活出一种坦然,也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即使面临倒下,仍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而主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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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700字读书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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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孩子。读书、使我感到很快乐。

小时候,我爱读童话,大多数情况我的心情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改变,为美人鱼变成了泡沫而难过;为小红帽遇到了大灰狼而紧张;为白雪公主找到了白马王子而高兴------这就是一个爱看童话、童年的我。我的童年因为读童话书所以变的五彩斑斓,充实与快乐。

现在的我,爱读作文书,如《优秀作文》、《作文大全》等等,喜欢和别人一起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痛苦,喜欢学习别人写作文的手法,喜欢去咬文嚼字,喜欢去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喜欢------看作文书使我了解了更多东西,学会了应该如何的去写作,学会了如何运用好词好句来装点自己的文章,在作文的大海里我变的与众不同,我爱作文书,因为它让我从笔下的文章中得到了快乐。

阅读历史书使我更加清楚的了解到我们的祖国飞速发展的过程,无理由不爱历史书,发明造纸术的蔡伦;撰写《史记》的司马迁;历第一个皇帝秦始皇------我仿佛亲眼看见了正在修长城的民夫们,他们个个都累的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看到了大思想家孔子正在专心致志的教他的弟子们学习《伦语》;看到了正在卧薪尝胆的勾践;看到了正在作《七步诗》的曹植------在历遨游,使我的视野变的开阔了,因此我很快乐。我爱读书,因为在读书时我会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每当我拿起书本时心情会变得很高兴,头脑也清醒起来了,读起书来,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那里没有忧伤,只有快乐。妈妈说我是一个“书虫”,一读起书来便什么都忘了。读书时的感觉很奇妙,让人摸不透那到底是什么?我想那就是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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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关于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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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则故事,名叫《狼王梦》。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想得到王位,但很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那时的紫岚已经怀孕,她千辛万苦地给孩子找吃的。想让他们其中一个成为狼王,完成父亲黑桑的遗愿。可惜,紫岚培育的黑仔被金雕吃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蓝魂儿被猎人打死,无奈亲口咬死了她,双毛在争夺王位时被意外咬死,只剩下了女儿媚媚。最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紫岚只想着以后有一位自己的孙子能成为儿狼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母亲是不望子成龙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能够成才。你错时,她会打你几下,骂你几句,可这都是母亲对我们的爱。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用心去理解,一定能发现这份爱。其实,这份爱无处不在,就在妈妈的一句问候里,一句叮咛里。所以,我们要了解父母的一举一动,他们都是为了我们。

有一次,我在打羽毛球,妈妈就在一旁坐着,看我打。妈妈不断地鼓励我,希望我能打得更好。当时我太小,还不懂,就说:“我不是打得很好嘛,干嘛要说我。”后来,我才慢慢明白,那是妈妈对我一种爱的表达。

爱,无处不在,只要你用一双智慧的眼睛去观察,你就会发现,爱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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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心得55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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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这么多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和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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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7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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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书笔记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 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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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心得1200字大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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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对它爱不释手,仔细研读,直到今天,我终于把它读完了。

这是一部凝聚了《史记》、《国榷》、《资治通鉴》等众多历史巨著的精华而编写成功的得力之作,是一部不可多得的鸿篇巨制。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个个都有统治天下的雄心,因此发生了一场场不可避免的战斗。

书中大多的还是描写战争的:战场上,将士们以死相拼,血腥满天,不拼个你死我活就誓不罢休,真是让人惨不忍睹。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仓颉,他十分为人善良,从不剥削百姓。

以前,大家都以打结记事,但很容易忘记,仓颉见了,立即去寻找能让大家容易记事的“符号”,也就是现在的“字”。一天,他从三位老人的话中得到启示,从此便仔细观察万物,含辛茹苦的写了三个山洞的“字”,写好后,他也没休息,不辞辛苦的办学校,教大家认字。虽然是传说,可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却深深的感动了我。

由此我联想起一个故事。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

拉瓦锡于1743年8月26日出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家境富裕。不过,他并没有秉承父亲的旨意从事法律,而是爱上了自然科学。

拉瓦锡发现"燃素学说"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破绽。比如,既然金属在煅烧中逸出燃素,那为什么重量反倒增加呢?而蜡烛呢,燃烧之后,竟一无所剩,似乎全部消失了。

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拉瓦锡开始了严格的实验。他首先仔细地称量了装有空气和固态物质的密闭容器,然后用放大透镜将阳光聚集在物质上,或者用火加热。当物质燃烧完后,再重新称量装有反应物的容器。他用各种不同的物质反复进行实验,结果都表明,密封容器的重量在燃烧前后都不变。

这是什么原因呢?拉瓦锡的大脑开始了紧张的思索。后来他终于得出结论:原来在没有密封的燃烧当中,空气中有一种新的物质元素参与了反应,使得物质燃烧前后重量不一。最后,拉瓦锡推翻了流传多年的"燃素学说",指出:"由于人工的或天然的操作不能无中生有地创造任何东西,所以每一次操作中,操作前后存在的物质总量相等,且其要素的质与量保持不变,只是发生更换和变形,这可以看成是公理。"这番话体现了"物质不灭定律"的基本精神。拉瓦锡的思想超越了他的同时代人,因为他不仅注意到了物质在化学反应中性质的变化,而且注意到了数量上的变化,从而使得化学科学割断了与古代炼金术的最后一根纽带,以一种崭新的面目蓬勃发展起来。

所以,我说:“世上没有学不会的事,除非你是半途而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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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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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草房子》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_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

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

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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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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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学校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__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我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杯具、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杯具,杯具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仅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我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梦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杯具,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当只看到杯具和伤情,更应当看到它的进取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我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杯具,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资料,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比较,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我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仅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仅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杯具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仅有超越了杯具,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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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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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片叶子》它讲述了一个重病在床的小女孩,望着窗外正在凋零的树,说:“这棵树就代表着我,当这片叶子落下的时候,就代表着我的死亡。”一位画家知道之后,便为她画了一片永不凋零的翠绿的树叶。就这样,小女孩的病情得到了好转,终于还是活了下去。

坚持信念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信念支持着一个人走向成功。周恩来,伟大的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在他只有十二岁的时候,东北成了帝国主义列强在华争夺的焦点。当他听到大伯说“中华不振”的时候,他沉默了,当魏校长问“为什么而读书时”,他清晰而坚定的回答“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是信念领导他一步一步成为中华之栋梁。

希金森曾经说过“有必胜信念的人才能成为战场上的胜利者。”信念是一个钢刀,它支撑着去往成功路途上孤身奋战的勇士们,给予他们勇气去克服困难,用这把锋利的钢刀斩断路上的荆棘。让这次旅途更加顺利,使勇士们更快的到达成功的目的地。

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必胜的信念去克服它,要记住“人有了坚定地信念才是不可战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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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java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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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生动有趣,书中查理。巴克特家很穷,连饭都吃不饱。他们家还有四个老人,分别是小查理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他们实在太老了,站都站不起来。

在他们家能看到的地方有一个大巧克力工厂,那个工厂的主人是威利。旺卡先生。小查理非常好奇威利旺卡先生制作的巧克力,也非常喜欢吃巧克力糖。但他家里穷,平时根本吃不到。只有他每年过生日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才会给他买一块巧克力糖。

有一次,旺卡先生举行了一金奖券活动,得到金奖券的人可以参观巧克力工厂,并得到一辈子都吃不完的巧克力。但只有五名幸运的小朋友可以得到,这五个金奖券都放在普通巧克力糖纸里面。

最终,小查理跟另外四位幸运儿得到了金奖券。于是五个小朋友一起去参观工厂。在参观过程中,有四个小朋友因为看到那些极有诱惑力的巧克力景象而触范了威利。旺卡设定的规矩,最终没能参观完工厂就被淘汰了,只有小查理走到了最后。

原来,威利。旺卡先生是想通过这次参观工厂的活动为自己找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他发现小查理不受诱惑,坚持原则,正是自己要找的人,于是把巧克力工厂送给了小查理。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到,做一个懂事、守规矩的人是多么的重要,不守规矩最终会害了自己,遵守规矩自己也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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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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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道路上,谁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面对磨难和困境,是坚毅顽强勇于进取,还是悲观气馁,退缩不前?《鲁滨孙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孙用实际的行动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答案。

年轻的鲁滨孙厌倦了家里优越安适的生活,决心成为一名海员。然而,航行并不像他想象的一帆风顺。其间,他在南美洲悲惨地做过摩尔人的俘虏,在巴西惨淡地经营过种植园。在经历了几次激动人心的航行后,他踏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商船,可出乎人意料的是,船不幸遭遇海滩。船只被海浪吞没,鲁滨孙独自流落到人迹罕至的荒岛上。在荒岛上。他凭着自已勤劳的双手,顽强的毅力份额超人的智慧生存了下来。他学会了制造工具驯养山羊,住上了自已建造的房屋,吃上了自制的面包,由渔猎到畜牧,到农垦,他以临危不惧,勇敢乐观的精神在同命运,和大自然的抗争中取得看胜利!终于,20xx年后,他“获救”了,搭上了一艘返回英国的轮船……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自已太不如鲁滨孙了。他的遭遇也是我没有经历过的,还有他那感于冒险的勇气,也是我所敬佩的。我在家里我悠闲自在,像一只“寄生虫”吃着爸爸妈妈的血汗钱。我想,我也应该替父母分担一些。下面,让你了解一下鲁滨孙是这样的一个人,和我的读后感吧!

翻开故事,你会被主人公鲁滨孙新奇的遭遇深深吸引:你更会为主人公不畏艰险,机智坚强临危不惧的精神所折服。一个个简洁流畅的文字,生动鲜明的插图引领你随着主人公鲁滨孙一起冒险,一起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只要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勤思考,一切磨难和挫折迎刃而解的

心动不如行动!快去找着本书吧它将带领你体会一个航海家的艰辛。只要我们现在努力学习,快乐读书,将来考上好的大学之后。你的双手将成为你一生的“摇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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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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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具有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同时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而又诙谐好闹,这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当山大王时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时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时相比似乎改变了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后,让玉帝派人去伪装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由于太桀骜不驯,太有本事,同时又被观世音菩萨诱惑地戴上了“紧箍咒”,其“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在书中只能是“二把手”。

唐僧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物,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总是被妖怪抓走,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孙悟空,我想,他一定去了另外一个西天。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他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的阻止,不仅要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其愚的程度有时让人愤恨.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为了脚踏实地他从没让悟空用筋斗云帮他飞过任何地方。唐僧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就是因为他具有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坚强信念,尽管他是书中最没有本事的角色,但是,他是“一把手”。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角色,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化点斋饭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他犯了错误,不去悔改,回来后却总想找个借口说个谎敷衍过去,但每每被机灵的悟空识破,并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途上是六根不净的,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其毛病和缺点太多了。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一点作用,如:在师傅被妖精抓住时,他总是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出来,最后,总能把师傅营救了。所以我觉得八戒有时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偶尔也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他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周围经常会见到。由于他还有点本事,也不太坏,时不时的还能讨师傅的欢心,所以,吴承恩给他定了个“三把手”。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干事情更是勤勤恳恳。虽然他没有悟空和八戒的本领高强,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的,这点本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由于他太老实,又不喜欢张扬,是一个大众化的人物,他只能位居最后。这种人事结构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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