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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旅游的利与弊(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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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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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朋友们,你去过厦门吗?厦门可好玩了!要是你没有去过那也不要紧,我现在就带你们去!

厦门,位于福建省的东南部,凑近大海。有时候,烟雾迷漫,使人感到这里宛若就是瑶池。

第一天,我们去了梦幻水世界,这里的景象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人山人海。

第二天,我们乘船去鼓浪屿游玩,听说鼓浪屿的每个地方都是风景。

一踏上这个小岛,我便觉得特别舒畅。在这里,听不到自行车的铃声,听不到汽车的喇叭声,更没有城市里可怕的噪音。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只有清脆的鸟啼和浪花拍打海岸的声响。

我们顺着龙头路往里走,道路两旁的建筑是那样的新颖奇特,看吧,这里有低矮的日本式别墅,也有高高矗立的白石楼,有西方国家几十年前留下的使馆,也有古朴、典雅的教堂,真是各具特色呀!

鼓浪屿不愧为“海上花园”。这里盛开着千姿百态、姹紫嫣红的各种花。玉盘似的荷叶衬托着含苞欲放的荷花,惹人爱玲。玫瑰充分飘洒自己的芬芳,不断从花苞里渗出幽香……真是琳琅满目,令人心旷神怡。

当夕阳美丽的余晖映红海面的时候,我们依依不舍的下了山,踏上了路程。

第三天、第四天我们还游玩了厦门科技馆、厦门大学。短短四天很快就要结束了,厦门不仅是一座充满浪漫与温情的城市,又是一座科技发达的现代化大城市,令我依依不舍。

要回家咯!我们整好东西,带上了厦门的大芒果,跟着动车一路飞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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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旅游局年终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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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旅游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旅游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呈现健康稳步发展势头。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旅游接待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加强,旅游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展,旅游市场运行健康有序,旅游接待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休闲旅游城市形象愈加鲜明,旅游业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增强。XX年,我市获得了

“中国十大休闲城市”荣誉称号,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发起的“全球网民推荐的中国旅游城市”评选活动中,银川市在参评的80多个城市中脱颖而出,进入前20名。截止十月底,全市景区和农家乐共接地游客515.36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27.64%;实现门票收入1879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1%,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旅游休闲城市特色进一步彰显。

1、历史人文景区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

以镇北堡影城、苏峪口、西夏王陵、贺兰山岩画、中华回乡文化园、黄沙古渡、水洞沟等7家国家4a级景区为主的骨干景区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接待设施,增添新的旅游项目,增强景区的核心吸引力。西夏王陵投资780万元,实施了文物保护工程,修建了三号陵的安防设施,修筑了三号陵至双陵的碎石路面;贺兰山岩画投资1000多万元,核心区修护了防洪护坡,对景区进行了绿化,新增了水关瀑布等景观,祭祀区改造了景区水系,修筑了水库、人行步道、电瓶车道,休闲区修筑了道路,休闲设施土建已经动工;镇北堡华夏西部影城新增了明城街道、长坂坡街道、铜镜长廊、环保展厅等景点,改造了百花堂,新建改建了卫生间等接待设施,新建了景区大门,改造了景区参观线路,扩建了停车场,垦殖景观田,仿建了乡村戏台等。苏峪口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了贺麓山庄,提升了景区的服务档次;水洞沟景区投入了近万元,在景区内沿银青高速辅道新修了3250米南门至东门的道路;新建了30000万平米的生态停车场;翻新了石器广场;新添了2座3星级厕所;增加了凉亭、木桥和导览图、警示标识牌等,对鸳鸯湖和红山湖的环境进行了整治,东大门门景和800平米的东门游客中心目前正在建设中,景区的接待能力有了极大的提升。回乡文化园投资500万元,对景区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投资80多万元,打造“回乡文化园绿廊”景观,新置景观石、黑柳树、桧柏、白蜡、云杉、侧柏、红瑞木、红碧桃、牡丹、芍药、丁香、紫叶矮樱等名贵植物,修建草皮2202平方米;投资70万元,新增博物馆书店、富有伊斯兰特色售货亭等;对博物馆商店重新进行内外装修;添置了休闲椅;实施了园区景观亮化;新换了餐饮中心人工湖水底灯、博物馆馆灯、圣洁广场喷泉电机等;更换博物馆内展板,对景区护栏、路面、路砖、大门等进行了粉刷和维修。黄沙古渡投资1000多万元,修建了203省道至景区的迎宾大道、旅游厕所,扩建了停车场,恢复了月牙湖遗址,修建了古渡路,建成了黄河渔家,架设了3公里100kv高压输电线路,黄河古镇、建设垃圾中转站、污水处池、黄河楼、龙门客栈、14公里景区环园道路。

2、黄河金岸建设带动了一批重大投资项目

灵武市黄河书院项目完成投资8000万元,进展顺利;世界水车博览园、奥兰特户外野战基地等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贺兰县长河湾休闲度假项目景观水系建设已完成;永宁塞上江南生态园、盛世江南酒店、兴庆区黄河小镇、西夏区镇北堡旅游商贸城等项目在抓紧建设中;西部欢乐谷、西夏皇城等项目在抓紧规划筹备中。

3、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投资活跃

永宁县三沙源景区今年投资多万元开发沙漠湿地生态旅游,开挖水系,修建了休闲会所、景区道路、大门等接待服务设施;金凤区颐和沙漠高尔夫球场已经建成并开杆运营;西夏区鹭岛湖生态园投资5280万元,红柳湾生态园投资6000多万元,开发建设戈壁高尔夫、酒庄等生态旅游休闲项目。

4、农家乐、乡村休闲度假产品不断涌现

金凤区新增农家乐10家,预计投资额一亿多元,涌现了宝光旭日农业生态休闲园、千棕林农家乐、正源农庄、兰花花生态园等一批档次高、规模大、休闲特点浓郁、项目内容丰富的休闲度假产品;兴庆区新增投资4000万元,新建了花海度假村、龙祥海家庭农家乐、高尔夫农庄等新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永宁县结合新农村建设,以镇台村、南方新村、雷台村为重点整村推进农家乐建设;贺兰县清水湖农庄等新建生态农家乐已建成试营业。

5、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支持。今年以来,通过立项、申报,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共争取到中央、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44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0万元,自治区资金4080万元,分别用于苏峪口、岩画、中华回乡文化园等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和规划补足,有力地推动了景区项目建设。

6、旅游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西夏  城景区顺利通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评定,并获得宁夏首家自驾车营地资格;镇北堡影城申报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取得突破,已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

二、旅游规划工作稳步推进,强化特色旅游休闲目的地打造

1、银川市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通过积极争取获得自治区旅游局规划经费的支持,通过邀请招标,《银川市旅

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确定了北京京师天成旅游规划咨询设计有限公司为规划编制单位并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通过资源考察、专题研究等项工作,总规已完成初稿。与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中心合作,完成了银川市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

2、对县区及重点景区的规划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指导部分县(区)修编了旅游规划和西夏城等景区的景区及重点项目规划,积极配合西夏王陵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修编,积极参与兵沟文物保护规划、宁东生活服务区规划、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休闲旅游项目规划、红柳湾生态旅游规划等的讨论修订等项工作。在加强规划指导的同时,我们还着眼于景区建设的实际问题,为景区提供服务。先后组织西夏城、兵沟等旅游景区外出考察旅游经营项目,参加天津中国旅游产业节,拓展思路,推动景区的旅游开发建设。

3、针对银川旅游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结合西部大开发大学习活动,针对银川生态旅游发展、旅游形象与营销、旅游市场监管与服务、旅游产业链延伸与旅游商品开发等专项课题,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并借鉴旅游发展发达区域的做法,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了具有一定深度的专题调研报告。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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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促销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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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全国经纪人、油卡系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20xx年9月30日(第三季度)

三、奖励方案

①新晋(本季度)见习代表并在公司办理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送“定制喷雾运动水杯”1个及“新人礼包”1份;

②新晋(本季度)营销代表国内1人免费游;

③新晋(本季度)营销督导国内双人免费游,须带1名团队骨干;

④新晋(本季度)营销主任国内3人免费游,须带2名团队骨干;

⑤新晋(本季度)营销经理海外双人免费游,须带1名团队骨干;

⑥新晋(本季度)营销总监海外3人免费游,须带2名团队骨干。

备注: 1.“定制喷雾运动水杯”数量1000个,先到先得;

2. 本活动只针对油卡系统;

3.“新人礼包”包括:

经纪人资格证1个,

工作证1个,

油卡1套,

公司司徽1枚,

胸牌1枚,

招商手册5本,

画册5本,

签约经纪人手则1本,

三折页20张,

无纺布袋子1个;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合联盟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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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局负责人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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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负责人述职报告

这次会议安排我述职,既是人大常委会对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鞭策,又是一次我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极好机会,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恳请各位领导指出我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以便我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是年12月担任县文化旅游局局长职务的。两年多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局领导班子和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我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干事,圆满完成了本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促进了文化旅游名县的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深入调研,理清思路

走上文化旅游工作岗位前,由于自己多年在乡镇工作,对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情况了解不多,知之甚少。上任后,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自己深感责任重大,唯恐有负组织、领导和人民的重托。如何尽快完成由乡镇工作到部门工作的转化,如何使自己出色的干好这一岗位上的工作、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如何实现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新跨越,成为摆在自己面前的首要课题。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我从调查研究、熟悉情况入手,深入基层,吃透情况,摸清家底,掌握第一手材料。一是深入系统12个单位和两个业务相近的市管单位进行座谈走访,与单位领导、一般职工、离退休干部分别交谈,了解单位工作、领导班子状况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二是深入全县14个乡镇,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出路;三是深入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明查暗访,掌握全县文化市场的总量、结构及现状。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了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准了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要害,并集思广益,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就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突破、抓好四项工作,即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这个中心,突出繁荣文化、多出精品和旅游宣传开发、多出效益两个重点;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特色旅游开发“三个突破”,抓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广播电视节目质量的提高、文化旅游队伍的建设、文化旅游系统的改革等“四项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事业的新发展,实现县域经济的新跨越。围绕这一工作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俗村建设的意见》、《岐山县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规划》(-)、《岐山县“文化旅游开发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等等,为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强化措施,重点突破

两年多来,自己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人大及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壮大旅游产业

旅游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我县是周文化的摇篮和故乡,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和全省文物大县,文化积淀深厚,文物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文化旅游局长,我深谙此道。两年来,以发掘周文化和三国文化内涵为突破口,以特色旅游为主线,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深度开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抓宣传,提高知名度。两年来,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大型宣传牌、省市旅游活动、网上宣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对外宣传。周公庙、诸葛亮庙等景点先后接受了中央、省、市电视台、浙江卫视和福建东南卫视等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策划印刷了着名作家贾平凹书写的宣传岐山旅游和臊子面的宣传画,扩大了岐山知名度。每年策划召开全县旅游促销推介会,邀请省、市多家旅行社参加。去年9月份,组织周公庙、诸葛亮庙等单位参加了全市“旅游宣传大篷车”活动,远赴甘肃、宁夏、山西等4省9市进行宣传推介。特别是今年3月份,我还主持编印了《岐山之旅》大型宣传画册,并精心策划在西安召开了全县旅游推介会,盛况空前,全面提升了景区形象和旅游品位,最近旅游收入明显增长。年,两庙共接待游客38万人次,门票收入150万元,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4亿元;年,虽受“非典”及汛情影响,两庙共接待游客40.5万人次,门票收入165万元,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

二是抓开发,打造文化旅游名牌。两年来,我始终把景区开发及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大事来抓,以创一流景区为目标,想方设法,加大投入,加快旅游开发步伐。共自筹资金140多万元,先后对周公庙及诸葛亮庙庙前广场、周原凤雏遗址进行了硬化、绿化和美化,对周公庙太公正殿和献殿、诸葛亮庙钟鼓楼及山门等进行了维修和彩绘,诸葛亮庙、周公庙和县宾馆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2a”和“3a”景区及“二星级”旅游涉外饭店,全面提升了我县旅游景区的档次和旅游品位。

三是抓旅游环境治理。为了使全县旅游业能有一个优越的发展环境,自年以来,我们采取定期与突击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旅游环境的整治力度,每年“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和春节期间,与县公安、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全县旅游景区管理。针对周公庙过去欠账多,讨债户干扰旅游秩序和景区与周边村、组地权纠纷及两庙停车场乱收费屡禁不止的问题,我多次深入两庙及景区周围的庙王、五丈原等村进行调查了解,耐心做工作,在县上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终于使这一影响我县旅游形象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树立了良好的旅游形象。

(二)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抓好文物工作

近两年来,自己坚持“预防为主、保护第一、安全第一、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文物安全,连续三年实现了馆藏文物和田野文物的绝对安全。

一是健全机制。年以来,局机关和各文博单位都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文物安全机构,落实了安全人员,每年对全县文物保护通讯员进行培训,健全完善了文物保护的“双轨一体”制。每年年初,我还与各文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定期主持召开文物安全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两年来,组织各文博单位坚持开展文物警钟日和宣传月活动,查漏洞、添措施,开展防范演练,警钟长鸣,特别是新《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后,组织各文博单位专题学习,悬挂横幅、书写标语、散发宣传资料进行全方位宣传,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我们还组织我县馆藏文物在市青铜器博物馆、法门寺博物馆等地展出,提高了我县知名度。我积极主动争取省市支持,给周原博物馆配置了全自动报警系统,并先后争取文物方面资金20多万元,促进了文物事业的发展。

三是加强发掘。去年年底,我县祝家巷遗址发现甲骨文后,其字数38字和龟背甲骨为全国之最,产生了轰动效应。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发掘工作,打响我县周文化之乡的品牌,我多次与省文物局、北大考古队、省考古研究所专家联系试掘工作,目前试掘工作全面开始,试掘成效和意义非常之大,这对于进一步证实岐山是周文化的发祥地、中华文明的源头,提高我县知名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真抓实干,突出重点,繁荣文化事业

近两年来,自己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为重点,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宗旨,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狠抓文艺精品创作。任职以来,自己一直把文艺精品创作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拿在手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重视专业和业余文艺人才的创作。上任伊始,我就主持修订完善了《岐山县文艺创作规划》(-)、《岐山县戏剧创作奖励办法》等政策,为繁荣文艺创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年以来,全县共有诗歌、小说、散文、书画、摄影等作品400多件在市以上报刊发表,有些还获得了国家和省、市级大奖。剧本《照儿画爸》、《县令包丞》分获全省电视戏剧小品大赛一等奖和全市新剧目创作二等奖,《凤鸣岐山》经省戏曲研究院专家改稿和该院秦腔团排练上演后,在省第三届艺术节上获一等奖;索王锣鼓队在全国第十届“群星奖”大赛中获银奖,并多次应邀参加国内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同时,我十分重视传统文化的发掘、整理及扶持工作,多次去县戏校及民间艺人家中关心指导工作。去年7月,县戏校小演员张鹏超在中国第七届“少儿戏曲小梅花”奖大赛中获金奖;在去年市“两节一会”民间艺术展示活动中,我县21位民间艺人的皮影、面花等300多件作品喜获大奖。1人获一等奖,3人获二等奖,20人获三等奖,我县被市政府评为“优秀组织奖”。重视优秀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成立了陕西省楹联学会岐山分会,正积极筹备成立岐山县书画院和文学创作学会。

二是积极开展大型文化活动。在工作中,自己十分注重发挥文化与旅游的互动效应,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以旅游宣传为龙头带动文化事业繁荣,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两年多来,共先后策划举办三次元宵节社火锣鼓游演、两届全县锣鼓大赛、一次全市青年歌手大赛、一次全县青年歌手大赛、两次民间工艺品大赛、两届“岐山之夏”文化活动周和“党旗颂”庆祝建党81周年晚会、迎“xx大”群众秦腔大赛、周文化书画名家联谊笔会、“华祥杯”交谊舞大赛、罗贯生“渭北山水”美术作品展、文化旅游系统演讲比赛等大型活动20多场次,丰富活跃了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是抓基层文化建设。上任后,针对乡镇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薄弱,基层文化网络不健全的现状,自己多次深入基层,掌握情况,以贯彻国办[]7号和陕政办发[]107号文件为契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以创建市级文化先进乡镇为切入点,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同时,每年还集中组织文化各单位,坚持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进村活动,丰富偏远群众的文化生活。经过两年来的努力,全县基层文化建设初见成效。安乐、蔡家坡、益店等乡镇已创建为市级文化先进乡镇,大营、枣林、五丈原、青化、京当等乡镇落实了文化站站址,市级文化先进乡镇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县共有农村文化室120多个,民间文化协会组织19个,农村电影队87个,文化户300多户,文化经营单位16个。

四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两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自己从加强重点市场的监管和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入手,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和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活动,加强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先后对印刷业、音像业、网吧等业主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使其守法经营。并亲自带队,由我局牵头,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配合,开展文化市场集中突击行动30多次,没收非法vcd光盘2400多张,书刊600多本,处罚违规单位53家,有效地净化了全县文化环境,局稽查队被命名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县被评为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县。

(四)把握导向,强化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

近两年来,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为目标,自己十分重视新闻宣传、广电事业建设及广电安全工作,广播电视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一是抓新闻宣传。两年来,按照“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要求,自己坚持把新闻焦点放在县上中心工作上,以宣传报道xx大和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为重点,突出宣传“兴岐富民、建设小康”主题和“工业强县、畜牧大县、文化旅游名县和西部经济强县”等“四县”建设。自年以来,共组写新闻稿件9600多篇,采用编发7600多篇,省市采用380多篇,开办宣传专栏8个,同时注重加强基层通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县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二是抓广电事业建设。近两年来,自己把加快信息网络化进程和乡镇有线电视发展作为事业建设的重点来抓,全县14个乡镇开通了有线电视信号,共发展有线电视用户15000户,实施县城地埋线改造工程 3.5公里 ,全面整修了县城通往五里铺的广播电视传输线路,架设双绞线 4.5公里 ,多方筹资购置了台标发生器、字幕机等设备,提高了广播电视播出质量。

三是抓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和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我主持制定了广电安全防范预案,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同时,组织开展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和净化荧屏工作,加大网络整合力度,陕九、陕汽、岐星、杏园等4大厂和7个村已并入全县大网,保证了全县广电安全。

(五)想方设法,多方引资,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上任以来,自己始终树立“项目是经济发展的支撑”新理念,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想方设法、攻坚克难,多渠道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两年多来共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1100多万元。投资240多万元的蔡家坡儿童乐园工程已竣工使用;县电影公司综合楼和蔡家坡电影院综合楼已投入使用,两楼共投资210多万元;周公庙太公正殿、献殿维修和彩绘已完工,总投资40多万元;诸葛亮庙庙前广场建设总投资15万元;新华书店图书大厦主体工程已完工,总投资300多万元;蔡家坡文化馆维修工程,争取省上资金8万元;广电网络乡镇杆线架设和迁址工程争取省市资金167万元;总投资100多万元的西岐民俗馆近日已破土动工;投资30万元的周公庙三星级厕所马上就要动工。这些重点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文化旅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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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行业解放思想心得体会_解放思想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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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解放思想心得体会

旅游人,一个新兴朝阳产业从业者的概称,一个专门致力于资源开发和线路经营的形象代表,一个为他人所羡慕、可玩可闲可潇洒的职业角色。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机遇一直在考验着当前旅游人的意志和能力。今天要和大家探讨的是关于新时期旅游人在经营活动和产品开发过程中所选择的思路和思想,以及对旅游行业发展的态度和行动。进入7月,共产党员在旅游行业中的作用应该更具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来谈解放思想。

本文提到的旅游人,我们理解为旅游行业行政人士、旅游行业教育学者、旅游经营商(旅行社人员)、导游服务人员、酒店及相关一线人员。现在我们就从基本的层面去观察和评价现阶段的旅游市场环境。

当前在实际的旅游活动中,游客在回顾行程的时候,流行这样一段话“上车睡觉、下车尿尿、到了景点就拍照、回家一问?什么也不知道”,这就是一次旅程的日记或者是总结,话糙理不糙。想一下,确实比较形象,也比较普遍。不论是省内周边游、国内飞机游、出境游,都存在着这样的模式,在一次旅游之后,我们所收获的是见闻、感受,但是这些还是无形的,要说能留下的直接感受到的,就是照片或者是购买到的地方特产,所以这段话总结的恰到好处。曾经也有游客这样说过,走一次欧洲10国,回来看照片的时候都不记得照片的背景是哪个国家的了.听起来好笑,其实更值得我们去体会。

我国的旅游业起步较晚,发展较快,也逐渐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类产业,因为旅游见效快,这也就直接影响着地区经济规划的决策。话题虽然有些大,但是道理很简单,能够尽快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谁能不去抢着做呢?但是在规划到决策到执行的过程,难免会有盲目性,导致资源和环境本身具有的优势没有达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另外一方面,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要和资源以及市场的开发同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专家们在大谈特谈开发,教育学者在热议旅游教育前景,但是与实际的距离还是有很大的。导游在服务过程中,一部分导游把购物、加点放在首位,与实际的角色大不相符。其实归根结底就是思想问题,套用对党员提出的要求就是“解放思想”问题。

人的思想在支配着人的行动,能够真正解放思想,具体如何解放思想,解放思想之后付出什么样的行动,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先来看看旅游人的几个代表,来分析一下解放思想的目标。先来看一下,我们旅游行政人员现有的作用和应该起到的作用,做个比较。

今年两会中,提出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服务型政府”角色和意识的确立。中央到地方,旅游局是本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行社、酒店、餐厅、景区等旅游要素都会纳入到其管理范围,旅游局的指导作用和监管作用不容忽视。但是新的时期又提出来新的理念,就是作为政府部门,又多个服务作用。在行使其权力的同时应该为正规旅游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服务和常态化沟通。我们欣喜的看到,在角色权力划分变化的过程中,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在逐渐增强,这也是旅游企业感到高兴的事。作为行政管理的角色,更应该从大局去思考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的特性,真正从实际出发,提供更有力的指导效能。

接下来,说说旅行社,现在旅行社经营的模式呈现多样化,出境社,国内组团社之外的形式越来越多,之间掺杂了很多旅游行业之外的经营套路,比如说,在一个公司的名下,可以不用拿出大量的注册费用,来从事个人的经营,按年向这个公司缴纳一定的公司名称使用费即可独立经营,这种形式俗称“挂靠”,对于这类现象的好与坏,我不去评论,单就这种模式的经营思路,追去短期效益者不少见,至于发展的如何,要靠时间来验证。

旅行社是通过组合旅游各大要素进行线路设计、包装和推广宣传的企业。当前的市场是价格成为游客选择产品的重要标准,但是这一标准的形成,给旅行社带来的却是利润的减少,多家旅行社在拼杀价格,以致于要素的标准一降再降,接踵而至的游客投诉涌来。其实作为旅游经营者,应该转变的思路是,不是单纯的迎合游客对价格的需要,而是引导游客透明消费和选择品质的消费。旅行社的引导作用应该强化,这种引导是带领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旅行社的采购成本和经营成本构成了旅游产品的成本,要想从价格上做文章,就必须从采购和经营上着手,其中要牺牲的必然是采购成本,安排的准几星代替挂几星,要么就是位置的选择,车况的选择,景点的筛选,接下来的行程就是一次购物之旅。这种现象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旅行社转变思路的另一着眼点就是专心设计旅游产品,精心选择产品要素,去拓展更为广阔的客源市场,从实际出发去发展旅游,而非只求眼前利益和经济利益。

下面来说说导游服务人员,我们通过市场调查和游客反馈经常能够听到游客对导游人员的不满,“骗子、手段黑、认钱不认人”,前几年,电视中曝光了“邬敬民”披露一些关于旅游行业的黑幕。,说到导游员拿回扣、拿人头。当时从业的导游员一下轰动了,直指这个人是旅游行业的“败类”,当时媒体渲染的也非常强烈,其实这种所谓的黑幕,在一些理性的消费者心目中已经很清楚了,媒体在报道的过程中侧重对黑幕的揭发,而忽略了造成这些黑幕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也很不能理解媒体的做法。但是我更想搞清楚一个事情,哪个行业没有黑幕?我也真希望,哪个行业都没有黑幕。既然说到这里,不妨和大家来研究下,造成这些黑幕的原因。其一,过低的地接价格需要靠自费和购物来补充一部分利润,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旅行社把一部分成本压力转移到了导游身上,就形成了所谓的“人头费”,导游接下一个这类的团型之后,就不得不去做一些努力来完成这样的任务,否则自己就要赔钱进去,直接导致导游态度的好与坏,也影响到游客的心情。其二、导游本身素质有高有低,对金钱的理解也有不同。一些导游考下了导游证需要落实一些手续之后,在实际工作中,无工资、无保险的状态,也逼迫自己不得不面对当前的经营和服务方式。因此,导游需要实际的保障,更需要专业的培养,需要思想觉悟的提高,更需要有力有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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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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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春节是第一个长假黄金周,我县旅游市场效益明显。2月7日—13日,全县共接待游客4.52万人次,旅游收入2260万元,同比增长18.32%和88.37%,家庭旅馆床位出租率65%以上,其中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接待游客2.29万人次,旅游收入1145万元,同比增长11.16%和51.2%;百鸟乐园完善服务设施,去年12月获国家4a 级景区,接待游客人数1.93万人次,旅游收入965万元,同比增长19.13%和129.1%。百香湖2019年获4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迅速兴起,旅游人数和收入不断攀升。春节期间,全县没有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实现了旅游零投诉。

二、主要特点

1、出游方式多元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旅游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在出游旅行方式上更趋于多元化、个性化、自由化。一是自驾车自驾游已成为旅游主体。从统计数据来看,春节期间,散客自驾游占总体旅游接待比重95%以上,全县各旅游景点几乎都迎来了自驾游的高峰,到处都可以看到全国各地的自驾车。车主中有的陪外地亲朋好友观光,也有携家人出来度假,还有些喜欢户外运动的驴友骑自行车穿越十万大山,体验挑战大自然无穷的乐趣。二是随着十万大山生态旅游对外知名度的提高、旅游产品的日益成熟、旅游促销活动的深入开展,客源结构一改周边县、市居多的局面,中远程游客明显增多,来自广东、云南、湖南、贵州等二级客源游客有所增长。

2、旅游市场秩序平稳。近几年来,我县加大旅游设施的投入,旅游及相关部门驾驭假日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并建立了长效顺畅的管理机制和日益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更热情、更周到”的方针,及时部署黄金周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合理引导游客出行,保障了旅游市场秩序平稳和游客安全。

3、节庆活动丰富多彩。

节日期间,上思县城各街道灯笼高挂、彩旗飘扬,民政路流光溢彩,衬托出我县各族人民欢度春节的喜悦心情,吸引着大批客商来上思观光置业。2月7日—13日,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和百鸟乐园节日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游客积极参与互动,不仅丰富节日期间的活动,而且很好地打造十万大山文化娱乐品牌。

4、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今年以来,我县加大了旅游基础设施大会战和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增强了我县旅游配套设施和旅游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春节期间,旅游产品更加丰富多彩,旅游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升,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旅游形象。

三、具体做法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要求旅游、交通、工商、物价、消防、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周密布置,认真做好黄金周各项工作,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温馨的旅游环境。

2、领导重视,狠抓落实。根据自治区假日办的要求,2月1日马瑞副县长率领旅游、安监、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深入我县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检查春节工作的准备情况,重点对旅游安全、卫生、环境、接待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增强监管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秩序。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很好地发挥了假日旅游工作的作用,深入第一线,急游客之所急,想游客之所想,切实维护和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县旅游局深入各旅游企业检查旅游安全,督促旅游接待单位搞好安全隐患整治和服务接待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了旅游咨询电话,启动了旅游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旅发委、县委办等部门报送数据,实行安全零报告制度;卫生局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工商局加强了对旅游市场的管理,杜绝不正当竞争、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交通部门加强了对道路、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规范景区道路的警示标志;交警部门加强了交通指挥和重要路段的监控,严禁超速超载运营游客。黄金周期间,全县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旅游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旅游市场秩序井然。

4、加强协调,确保安全。为了实现春节旅游黄金周“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旅游、交通、工商、物价、消防、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制定春节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对各景区和旅游接待宾馆的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各接待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信息服务和宣传报道,县宣传、广电、气象等部门利用电视、网络、简报等相关信息报道,通报春节黄金周的市场情况,及时有效为游客出行提供实用信息,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爱护旅游资源和公共设施。黄金周期间,各景区对所有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定人定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有效;各旅游宾馆,加强了防盗、防火、防爆及饮食卫生的预防工作,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旅游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切实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总之,2019年春节旅游接待工作准备充分,领导重视,各相关单位早动手、早行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节前活动,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检查,确保了春节旅游工作圆满完成,实现了我县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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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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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跑得慢的就被快的吃掉,实力差的就被强的淘汰。我不喜欢“物竞天择”,可真理偏偏摆在那儿,从地球诞生时就有了。纵观人类历史,从远古蛮荒时代,到今日人才济济的信息社会,“竞争”二字不知经历了多少岁月。

古代所谓竞争,真是你死我活,常常伴随家国兴亡,现代社会,竞争也意味着命运跌宕起伏和世界格局变化。然而,无外乎所有成功的竞争,都伴随着另一样重要的技巧——合作。想当年三国争霸,那是曹孙刘的竞争;孙刘结盟,火烧赤壁,一战而定三足鼎立。真叫人感叹:此时无争胜有争!镜头切换到抗战时期,在国家兴亡和党派争权之间,我们毅然选择了前者,联合抗日,胜利的消息令每一个华夏子孙振奋不已。蜀吴抗曹致三分天下,国共伐寇书抗战捷报,这难道不足以证明合作的重要性吗?

以史为鉴,古为今用,新世纪的青年人更要明白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在学习生活中,我们竞争的是成绩,合作的是方法,这两者永远相辅相成。我听说有人百般藏掩自己的学习资料,甚至不愿和别人讨论复杂的数学论述题,只愿一个人埋头冥思苦想。也许,有人通过此法使自己的成绩暂时略高于他人,但我并不羡慕。相反,我倒觉得可笑。学习需要互动,讨论才能明理,交流可以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学习中的竞争和合作是双向的,也是取长补短的过程,大家合作,一起提高,不是双赢吗?竞争可以引导合作,而合作则促进了竞争——犹如电源和通路,只有两者都具备了,导线中才会出现成功的电流!

争先需要真才实学,竞争才能赛出水平;敞开心扉,真诚合作,共同提高。相信吧,我们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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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进旅游二次创业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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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旅游二次创业状况调研报告

XX年4月以来,按照县委的部署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自XX年4月5日至4月16日,按照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方案》的安排,组成了以由我和局长、副局长刘泉和阿庐古洞党支部书记、副处长王俊同志带队,调研组成员由局规划、财务、办公室、市场科、行业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对旅游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看、听、说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了全县旅游发展状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旅游发展现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科学的理念,开发阿庐古洞资源,从此,诞生了旅游业。曾经是一个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商品经济不发达,处在封闭状态中尚未苏醒的古城,成为滇南的“旅游城”,外地客商通往红河州的门户。

阿庐古洞的开发与开放,**县经济的活力倍增,面貌大变,参观浏览的游客络绎不绝。州内、省内外及中国台湾、港澳游客纷至沓来,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新加坡、奥地利、瑞典、菲律宾、文莱等许多国家的专家、朋友前来考察、游览。旅游业促进了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等各项事业的发展。1988年,接待中外游客71.5万人次,新增旅游业直接总收入达220万元。平静的沸腾起来了。1988年全县财政收入、营业税收,创历史最好水平。九十年代旅游业发展到了高峰,成为了红河州乃至云南省旅游发展的龙头,带来了“开发一个洞,搞活一个县”的奇迹。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人们的时代精神和现代意识也随之增强,新的信息、新的观念、新的思想的大量涌入,封闭保守的旧体制和旧观念收到了最有力的冲击。同时,欣欣向荣的旅游业,激活了外资和技术的引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特别是在旅游产业发展的带动下,二、三产业迅猛崛起,高中低档宾馆、酒店、旅馆如雨后春笋,接待床位剧增,旅游食品逐步得到开发。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旅游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3000多个就业岗位,这是其它产业难以做到的。

但是,从1999年后旅游业急转直下,XX年跌至经营最低点,各项工作几乎瘫痪,职工半年没有发放工资。而宜良的九乡与我们的阿庐古洞属同一类型的景区,在此之前阿庐古洞的年收入在200—400万元之间,而九乡的收入不过100万元左右,可九乡却借昆明世博会之机一跃反超,之后连续突破千万元,XX年达4300多万元,XX年目标直指5000万元,把阿庐古洞远远的抛在了后边,尽管近几年来经营状况逐渐回升,目前出现了省内、国内、海外市场全方位启动的良好态势,但与之相比差距太大,被人家甩得太远了。

旅游业的衰败,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建设投入超负荷,负债过大。1998年,为迎接昆明“99”世博会的召开,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阿庐古洞风景区内建设精品工程,建设款项均是景区贷款,从此背起了沉重的债务,至XX年加上各种债务累计达7000多万。世博会结束后,由于景区债务包袱过重,宣传促销经费严重不足,景区经营每况日下,至XX年几乎瘫痪,职工工资拖欠长达半年之久,从而产生了恶性循环,宣传费严重不足、景区无半点偿还贷款本息及拖欠工程款能力。二是设施设备老化。随着旅游市场的成熟及市场竞争加剧,旅游宣传投入明显不足,设施设备(特别是洞内灯光)更新缓慢,难以吸引游客。三是缺乏科学的旅游发展规划。在省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旅游的位置并不突出。阿庐古洞开发建设过程中所进行过的二次规划,从今天的角度审视,均有许多值得反思、总结和汲取教训的地方,均未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权威性,以致无法正确指导旅游实践。四是旅游发展资金匮乏。财政可用资金少,加之政府负债过大,还款任务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保吃饭、保机构正常运转已不堪重负,无力为旅游发展投入更多资金。另外,阿庐古洞门票价格与全国同品牌景区相比处于较低水平,而价格调整又存在较大难度,导致了门票收入处于较低水平,经营成本过高,偿债能力不足,旅游发展资金难于累积,严重缺乏市场竞争力。五是旅游产品小散弱。县内旅游产品普遍存在小、散、弱的状况,尚未实现由观光型旅游向文化、休闲、特色等综合型旅游的转变。文化挖掘的深度、广度均显不足,旅游与文化结合不够紧密,旅游的品位和内涵亟待提升。对外联合不够,未形成强大的旅游联盟体,未形成旅游发展大环境,因而还未成为旅游消费者云南之旅的首选目的地。六是旅游管理和服务人才不足。80年代,全国开发旅游的地区并不多见,像阿庐古洞这样的景区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没有树立竞争意识,缺乏竞争机制,特别是90年代末期景区下滑后,对旅游有一定眼见和卓识的优秀旅游人才由于待遇偏低逐步外流,导致进入21世纪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旅游人才不足,旅游研究远远不够,旅游管理水平不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与接待人次未形成同比例增长。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较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到位,无法适应市场竞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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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全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推动襄樊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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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推动襄樊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全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

推动襄樊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旅游经济发展由速度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轨,是当前旅游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我们襄樊旅游经济发展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只有自觉顺应当前旅游经济发展趋势,牢固树立大旅游观念,不断强化整合意识,坚持把襄樊旅游放在湖北乃至华中地区进行审视定位,全力整合襄樊内部及其同周边地区的旅游发展要素,襄樊旅游经济才有可能在新一轮旅游大发展中有所作为。

一、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发展旅游经济的必然趋势

第一,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旅游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旅游经济是一种行业跨度大、产业关联度高的复合性经济,具体包含“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旅游业本身所具有的这种属性,客观上要求必须对其六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否则,就会因为某一个环节的“瓶颈”制约,引发起一种连锁效应,制约整个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旅游消费者(游客)层次不同,对同一要素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以住宿为例,有的游客要求豪华,有的游客要求经济,还有的要求方便,等等。游客的这种多样性、个性化需要,客观上要求不仅要对旅游各要素之间进行整合,而且要求对同一要素也要不断进行整合。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实际上是旅游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

第二,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实现旅游经济向集约方向发展的根本途径。旅游经济是一种开放式经济,在发展初期,普遍带有粗放经营的特点,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但是,随着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粗放式的旅游经营已很难给经营者带来效益。因此,实行集约式经营已是大势所趋。通过大力整合旅游要素,既可以促进提供不同服务的旅游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形成集聚规模效应,又有利于提供相同和不同服务的各个旅游企业共同组成一个地区的整体旅游形象,增加整体旅游吸引力,同时还能够提高一个地区水、电、路、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节约经营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等等,这些正是实行集约式经营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因此,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究其实质就是在旅游领域实行集约经营。

第三,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创新产品、提高招徕游客能力的重要手段。在市场充分发育之后,产品创新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同其他产品一样,旅游产品也必须依靠不断创新才能招徕、吸引游客,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一般而言,创新旅游产品主要就是对不同景区景点进行挖掘、进行整合。如古隆中,根据编排组合不同,可以成为“三国旅游”产品的一部分,也可以成为“诸葛亮”旅游产品中的一部分,还可以作为“中华名人”旅游中的一部分,甚至还可以作为“中华智慧之星”旅游产品中的一部分,等等。因此,创新旅游产品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对旅游发展最基本的要素——旅游景区进行不断整合的过程。换句话说,不断整合重组旅游景区景点,本身就是对旅游产品进行创新。因此,离开了对景区景点的整合,旅游产品创新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旅游经济发展也势必会走入死胡同。

二、襄樊旅游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大力整合旅游要素来解决

近几年来,襄樊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载体,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使旅游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止2003年底,全市共发展起对外开放的旅游景区29处,旅行社26家,涉外星级宾馆52家,各类旅游团队接待推荐单位17家,旅游从业人员达到13000余人。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行业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是旅游业的发展要素及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集中表现为旅游购物、旅游娱乐、旅游交通等要素行业十分薄弱,全市100多家各类旅游企业中,甚至没有1家合乎规范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购物商店和旅游娱乐场所,与宾馆饭店、旅行社和景区等要素行业存在着严重不对称性。这种结构失衡的状况不仅在“游、购、娱、食、住、行”旅游六大要素明显存在,而且在同一要素行业、同一区域布局之中也不同程度存在,如酒店、景区分别以二星、三星和1A、2A居多,一星、四星和3A、4A属凤毛磷角,又如我们的26家旅行社,八成以上都分布在市区,且只有1家国际社,等等。凡此种种,已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产业素质提高。

二是旅游产品的品种结构过于单一。目前,全市虽然开发出了襄樊名城一日游、汉江水上一日游、荆山原始生态三日游、薤山、温泉休闲度假等一批旅游产品,并已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从产品类型看,襄樊旅游产品全部以观光产品为主,结构单一,没有形成观光产品、度假产品、专项产品、特种产品等成龙配套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

三是襄樊的旅游景区、项目对游客缺乏吸引力。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目前,襄樊虽然已经拥有29家对外开放的旅游景区,但是,由于这些景区既非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等垄断性的旅游资源,又非我有人无的独具创意的特色旅游项目,知名度十分微弱。因此,很难激发200公里以外的中远程游客专程前来旅游观光的兴趣。以襄樊唯一的国家4A级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诸葛亮隐居地古隆中为例。古隆中虽然为襄樊独有,但是诸葛亮遗迹全国比比皆是,如南阳卧龙岗、成都武候祠等,论规模、论名气都比古隆中要大,游客要了解诸葛亮来古隆中的可能性自然会小之又小。这些问题,都直接制约了我市旅游经济快速发展,迫切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整合进行解决。因此,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襄樊快速发展旅游经济的唯一选择。

三、大力整合襄樊旅游发展要素应采取的对策

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既涉及到“食、住、行、游、购、娱”要素及其内部之间的整合,又涉及到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之间的整合。无疑,这就必须依靠市场这双“无形的手”和政府这双“有形的手”加以控制和引导:

一是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实现旅游要素及其内部之间的合理配置。要从襄樊的实际出发,突出对旅游交通、旅游购物和旅游娱乐等薄弱环节的支持、扶持力度。一方面,要针对性地制订出台收费、信贷等优惠政策,引导调控、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各种人才进入这些领域“开店办厂”、投资兴业,谋求发展;另一方面,要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的思路,结合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淘汰一批规模小、档次低的旅游企业,扶持壮大一批实力强、管理好的旅游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填补行业真空地带的旅游企业,推动旅游六要素之间以及同要素的不同结构的合理配置,实现整体结构的优化。

二是坚持有分有合的原则,开发创新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产品。特色鲜明、内容多样、结构合理的旅游产品是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襄樊具有人文、山水和环境资源相得益彰的整体优势,尤其是群山、汉水、原野与古城和谐搭配,形成了个性鲜明的“山水城古风公园”。因此,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襄樊旅游一盘棋的整体思路,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分阶段、分步骤地整合创新市域内旅游产品。其一,抓好现有观光旅游产品的巩固提高。依托米公祠、古隆中、古城墙、绿影壁、古邓城、水镜庄、承恩寺等历史文化遗存,南、保、谷等县的自然山水生态,以及诸葛亮广场、滨江大道、沿江大道等现代城市建设成果,按照不同主题、不同思路进行不断整合,推陈出新,使襄樊名城一日游、荆楚生态二日游、三日游等一批观光产品永葆青春活力。其二,大力培育完善旅游度假产品。网络鱼梁洲分时度假村、汉江娱乐城、保康温泉、谷城薤山等重点度假景区,加强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避免非度假区域内的度假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意引导资金、企业进入城市现有度假区,强化景区内度假设施的配套建设,完善其度假功能,逐步培育出在鄂西北一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度假旅游产品。其三,深度开发特种和专项旅游产品。牢固确立“大旅游,大产业”的总体发展思路,把发展旅游与发展农业、发展工业和发展宗教事业等结合起来,加大对高新农业科技示范园、老河口梨花湖、二汽试车场等工农业旅游专项产品,以及广德寺、真武山等宗教旅游产品的规划、设计、包装、促销力度,大力培育具有襄樊特色和市场影响力的特种及专项旅游线路,逐步建立起能够满足适应不同层次游客需要的多元化产品结构体系。

三是按照有扬有弃的原则,整合周边资源发展区域旅游。区域旅游的形成主要是以空间结构为基础,以交通联系、产品联系为纽带。襄樊作为鄂渝川陕渝毗邻地区的一个中心城市,在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建设上具有较强的区域空间优势:从交通区位看,襄樊位居华中腹地,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全国重要的交通中心之一;从城市区位看,襄樊又是武汉、西安、重庆三大经济区的最佳结合点;从旅游区位看,襄樊又是神农架、武当山、大三峡、明显陵、西安、四川等全国风景名胜地的重要连接点。特别是与襄樊相距不到200公里范围内,聚集了一大批在全世界范围内均具有一定垄断优势的自然、文化遗产,如神农架、武当山、大三峡、明显陵等。这些,构成了整合景区资源,发展襄樊、神农架、武当山、三峡旅游区域的外部基础。因此,只要我们能够遵循区域旅游的经济规律,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精、人精我奇”的开发建设理念,规划设计、开发建设一批与神农架、武当山、明显陵、大三峡等周边著名景区景点风格相异、结构互补的旅游项目,合作开发一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我难分”的旅游产品,创新一批包括襄樊知名景点在内的“五日游”、“七日游”等旅游精品、极品和绝品旅游线路,与他们共同创造一种“集体吸引力”,满足游客希望多游几地、旅游企业希望多地经营的愿望,形成合作各方双赢、共赢的良性发展格局,借此推动襄樊旅游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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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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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结束日期;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

合计:¥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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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XX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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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古城具有2700多年的悠久历史,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全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9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14处,市级4处,县级76处。1998年,古城被国务院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3日,整座古城和古城外的双林寺、镇国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99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27处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在2.25平方公里的古城内,古城墙、古民居、古街巷、古店铺、古庙宇等各类建筑保存完好,风貌犹存;以市楼为中心,以南大街为轴线,对称地分布着左城隍、右衙署,左文庙、右武庙,东道观、西寺院的这种古代左文右武的封建礼制格局;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完好地保存了220多家古店铺;古城内拥有3798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其中保存完整的有448处。古城的所有这些特征,为人们展示了一幅中国历史发展中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是中国汉民族城市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

面对这一丰厚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非常重大,同时,如何利用好先辈留下的珍贵财富发展好旅游业,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古城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逐渐理性的过程。从199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国家、省、市各级对古城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00年,全省调整产业结构“1311”项目中,将古城列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十大旅游景区。2004年全省旅游产业工作会议上,将古城作为全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发展的两大龙头之一。2003年晋中市开始实施双百项目,古城旅游业项目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续两年被列入全市双百项目,主要内容有: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包括8大类46项工程,总投资为4.58亿元;城市集中供热供气项目,总投资2.27亿元;康宁街拓宽及商业开发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古城旅联实业公司文庙开发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中学新校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丽泽苑大酒店新建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从1997年之后,国家、省、市三级计划部门加大了对发展旅游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共给予投资8150万元,其中国家4850万元,省2820万元,市480万元。所有这些支持,都对这样一个基础薄弱、财力紧张的地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历届县委、政府充分审视分析和深刻认识到“古城存在的唯一性、古城保护的完整性、古城文化的厚重性、古城景点的多样性、古城内部的混合性”这样一些基本特征,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观念和经营城市的发展理念,从解决发展过程中体制、机制、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着手,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路子,最终实现了文物保护、旅游发展、城市建设共赢的目标。在短短的几年间,古城以其丰富多彩、古色古香的人文景观,成为国内外游人向往的旅游胜地,旅游产业有力地拉动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的古城,已经成为展示中国汉民族文化的大型博物馆,成为我县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拉动力,成为全省的旅游龙头。2004年,古城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3万人,门票收入4800万元,旅游及相关产业综合收入4.3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20倍、25倍和18倍。分析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全面夯实旅游发展的基础。

县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的思想,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发展旅游的理念,全方位地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实施依法保护。在省、市的高度重视下,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了《古城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遗产保护的省级立法,这一条例成为县保护古城的法律依据,成为制定县城建设规划、古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古城保护管理制度的大纲。根据《古城保护条例》,经山西省政府批准,先后出台了《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传统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管理办法》;针对古城内消防设施失天不足的问题,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强文物单位、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古城内电气线路改造的方案》。特别是最近以来,以市政府文件上报省政府《古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张宝顺省长亲自做出批示,梁滨副省长组织召开了专门协调会予以研究解决。所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案的出台,使文物保护工作更具操作性,更加具体化,促进了文物保护法制化进程。近几年来,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坚持“修旧如旧、以存其真”的方针,县先后对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的房屋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维修,拆除了不协调建筑,有效制止了乱拆乱建和破坏性建设,保护了古城完整的风貌。

二是实施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工程。1998年以前,古城内有近5万常驻人口,多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聚集在古城内,人口密度比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高出十几倍,超负荷的人口密度对保护古城、管理城市及发展旅游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减轻古城人口承载压力,县把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作为有效保护古城的重要举措,做为市政建设的重点,持续予以推进。1997年底,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率先迁出了古城,至2004年共带动80余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搬出古城,累计投资2亿多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古城内2万多人口外迁,古城内人口减少到现在的2.7万人,为保护古城、发展旅游创造了宽松的条件。

二、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并重的原则,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

旅游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发展旅游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县县委、政府在充当旅游市场建设与发展主角的同时,积极运用市场经济法则,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发展旅游,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大大加快了古城旅游业的快速兴起和发展壮大。

一是文物景点保护实施政府主导。古城与其它景点、景区不同,有它的特殊性,是文化内涵性旅游城市,是以文物、文化资源为主的旅游城市。特别是古城内,既是居住区,也是旅游区,是一个社区和景区特征皆有的混合体,因而,旅游市场管理具有不同于其它旅游胜地的特殊性。鉴于此,文物景点开发和文物保护必须以政府为主导。近几年来,县政府先后投资4000余万元,对古城墙、双林寺、日升昌、镇国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实施了护城河、环城路、城门综合整治工程;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的形式,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对文庙、县衙署、城隍庙实施修复,如今都开辟成为景点向游人开放,成为古城的骨干景点。

二是历史街区开发吸引社会力量。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内一大批古民居、古建筑,县从明清街国有房产经营权转让入手,探索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发展旅游产业的路子,通过政府出政策、定规划,利用社会力量实施了明清街修复,形成了如今的旅游产业街。以此为契机,采取经营权转让和产权拍卖两种办法,先后对古城内20余处古建筑产权和100余处古建筑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之后,按照古城保护方面的规定和旅游发展的规划,统一制定维修方案,并严格监督其维修和利用,先后对西大街、东大街、衙门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古城区实施了修复。这样的举措,不仅弥补古城维修保护资金的不足,而且加快了旅游产业化发展。近几年全社会用于古城保护的资金达2.5亿元,建成了特色购物、特色餐饮、特色住宿、特色娱乐等方面的6条旅游产业街,发展了400余辆旅游车辆,建成了40余家具有传统风情的民俗宾馆、民俗客栈,开办了80余家旅游购物店铺,形成了20个景点,旅游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万余人,在拉动居民增收、安置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就业等方面发挥了旅游业独特的幅射力。

三是旅游配套建设依靠市场运作。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业的六大要素,但由于古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在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显露出配套不健全、要素不完善的问题,这是制约古城旅游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对此,县采取练内功提高服务水平、出政策吸引市场投资两种方法,发展旅游要素市场中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县委、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大户,积极投资旅游接待设施,发展绿色环保产业,2003年以来,全县新建成了3家星级以上标准的宾馆,其中投资近8000万元的丽泽苑国际大酒店具备四星级标准,2004年9月份国际摄影大展前已经正式投入运营;还有在建的4家星级宾馆预计2005年投入运营。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古城内民俗宾馆接待服务水平,创出地方传统特色,经过省质量技术局审核,通过了《古城民俗客栈星级评定标准》,这是我国唯一的地方传统客栈评定标准,对县民俗客栈特色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已有6家民俗客栈通过了星级评定。2004年年底,县聘请我国旅游界魏小安等专家和权威规划单位,开始组织编制《古城旅游发展规划》,预计2005年8月份完成,该规划将为县旅游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指导。

三、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加强古城保护与利用。

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为了保护好这块来至不易的金字招牌,并利用好它造福后人,发展旅游业,县在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实加强对古城内3000余间公房的维修管理,2002年撤消原房管所,成立房管局;为了加强对古城环境卫生的管理,撤消原市容办,成立环卫局;同年实施了以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实行古城门票“一票制”为主要内容的旅游三项改革,旅游运行管理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县在全国的县城中第一个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城管监察大队,将8个单位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执法局及监察大队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力量集中、处罚权集中的优势,组织拆除了2.8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和不协调建筑,在古城保护、旅游市场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以来,发挥其企业融资、项目投资的平台作用,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了3亿多元的古城保护、旅游开发项目贷款,开发了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星级民俗客栈;古城门票实行“一票制”以来,有效解决了部分景点私设回扣、扰乱旅游市场的问题。

2004年12月份,县根据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彻底理顺了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成立了“世界文化遗产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县政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文物局局长兼任。目前,古城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已经形成了“管委会全面负责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宣传促销等工作,旅游公司进行旅游项目开发、经营等工作,执法局负责城市行政执法管理等工作”的管理运行模式。

二是创新经营城市办法。为了整合城市资源,加快古城保护和新城建设,县实行了国有土地集中储备制度,创新经营国有土地、房产和广告权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模式,把国有闲置资产推向市场。先后拍卖了县人大、水务局、财政局、交通局、农机中心等10多处房产,拍卖了新城区近400亩国有土地,为政府筹集了6000余万元的建设资金。仅2003年以来,利用市场运作的方式,铺开了3个上亿元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政府投入铺开了三大类40余项文物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工程。同时,将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权、道路广告经营权等无形资产进行了拍卖,城市公共服务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实现了快速发展。

四、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改善古城环境。

古城因其古老的建筑和弥足珍贵的价值而闻名,同时,也因其古老而暴露出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成为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中最大的瓶颈制约。曾经一度时期,古城内建筑破旧不堪,道路坑凹不平,街上电杆如林,空中线缆如网,新城区交通不畅。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县从1998年开始,按照“保护古城、改造旧城、建设新城”的城市建设思路,一以贯之地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就。

一是中小街巷改造初见成效。古城内共有200条大中小街巷,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投资7000余万元,对古城内86条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部分街道进行了线路入地和上下水改造,极大改善了古城内面貌。

二是古城消防得到加强。1998年以前,古城内只有3个消防栓,目前已达到45个,并结合古城内道路改造,对部分主要消防供水管网也进行了改造。新购置了一部小型消防车,解决了大型消防车难以进入古城的问题。结合城网改造,对古城内临街古建筑的电气线路进行了阻燃改造处理,不仅美化了环境,而且消除了电气线路老化带来的火灾隐患。

三是新城建设初具框架。为加快新城建设,近几年共投资5000余万元,建设了贯通新城东西的柳根路、连接祁临高速公路的引线和康宁街,东城区新建了东关大街,古城外围绕城墙新建了环城路,新城外新建了外环路,构筑了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进一步拓展了新城发展空间,加快了新城开发。目前,东部形成了以中学、人武部等单位为主的东城新区,西部有在建的天鸿家园住宅小区、行政审批大楼和即将投资开发的柳根花园住宅小区,南部形成了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为主的新城区。

四是绿化亮化取得进展。近几年投资300多万元,对古城内的主要街道安装了仿古路灯,古城内的部分民俗宾馆、饭店、商店自已投资安装了高档的宫灯和风景灯,现在整座古城夜间灯火通明。先后对高速公路引线、康宁街、柳根路、顺城路等新城主要道路实施了标准较高的亮化工程,别是高速公路引线和康宁街已经成为新城区的一大夜景。同时,积极发展城市公共绿化事业,建成了北门外广场、峰岩广场、柳根路小游园等10余处绿地,30余个单位进行了高标准绿化,县城绿化面积由1998年的人均不足1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3.5平方米,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五是旅游厕所建设取得突破。古城旅游厕所少、标准低,是游客和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2004年,县投资300余万元,新建了7处星级厕所,改造了500余处居民旱厕,不仅方便了广大游客,而且净化了古城空气。

多年来,县在处理古城保护、管理、利用三者之间的关系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保护了古城这一世界文化遗产,弘扬了汉民族文化,促进了以旅游为龙头的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也对全市、全省的旅游起到了拉动作用。但是,县在发展旅游的同时,也面临着种种压力和困难。

一是古城消防设施先天不足。2.25平方公里的古城内多数为砖木结构建筑,年久失修,耐火等级低,而且古城内没有消防站,供水管网压力不够,电气线路老化现象严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消除隐患。

二是古城内道路急需改造。尽管近几年来,古城内主要街道得到全部硬化,部分已经缆化,但古城内还有近120条中小街巷未实施改造,严重影响到古城的旅游环境。

三是古城内企事业单位搬迁任务繁重。古城内目前仍有10余个企事业单位尚未外迁,其中柴油机厂、第二针织厂、泉永棉织集团、农机公司等国有集体企业由于包袱过重,改制难度大,直接影响到搬迁进程。法院、公安局等单位由于资金紧张,无力新建,搬迁也面临很大困难。这些企事业单位的建筑与古城风貌极不协调,需要尽快搬迁。

四是旅游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尽管县目前已经基本能够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但多数游客反映,古城缺少娱乐项目,缺少大规模、系列化的旅游购物市场,满足不了游客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基于以上问题,建议省政府从保护古城不仅仅是人民的责任,也是全省人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角度出发,举全省之力,保护古城。具体应集中研究帮助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配套政策问题。一是古城保护费征收政策。建议将古城保护费纳入古城旅游门票之内,通过适当提高古城门票价格,确定一个合理的古城保护费标准。古城保护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用于古城的保护,其正体现“遗产保护,人人有责”。二是招商引资政策。对凡到投资开发、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项目,省发改委、国土、工商、经贸、环保、金融等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用及银行贷款等方面应给予倾斜照顾,简化审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促使尽快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地。三是作为一个特殊的县份,在城维费提取比例上,应该享受地市级标准和政策。四是仿照地市级政府所在地的模式,在城内设立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社区市民的教育管理。

2、综合支持问题。建议在今后三到五年内,省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部门职能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支持实施一揽子工程项目。旅游部门重点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业务指导,帮助培养和引进各类旅游高级管理人才;文物部门倾斜文保项目资金,帮助对县境内双林寺、镇国寺、文庙、慈相寺等国家重点文保单位进行抢救性保护建设;建设部门逐年加大对县城市维护费的资金扶持力度;省经贸委等部门对柴油机厂、棉织厂、二针等古城内企业批准执行计划内破产,享受计划内破产政策补贴;劳动部门对上述企业的职工采取失业基金补贴政策或者下岗工人出再就业中心给予补贴政策,帮助完成这些企业的搬迁改造;交通部门对城区乃至城周交通要道的建设与养护给予更多的倾斜支持;水利部门把古城防汛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尤其是对县柳根河综合整治工程每年给予300——50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林业部门每年倾斜支持XX300万元的绿化项目资金,以加快古城及新城绿化建设步伐,尽快改善生态环境;电力部门对古城内中小街巷缆化硬化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帮助在2——3年内全部对中小街巷进行硬化改造,对电力、电信、电视等三电线路全部完成地埋,上下水全部配套,切实改善古城基础设施条件。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目前在旅游产业发展壮大方面的现实状况,今后,县将以“一城、一山、一水、一线”作为发展大旅游的总框架,致力培育完善。“一城”就是继续抓好古城旅游产业的规范发展,“一山”就是利用县境内孟山良好的植被优势和怡人的自然风光,开发好孟山森林旅游资源,“一水”就是依托穿境而过的汾河,开发包括地热、垂钓等在内的水乡旅游资源,“一线”就是将县境内东部依靠旅游公路自北向南连接起来的镇国寺、慈祥寺、金庄文庙等文物景点连线开发、捆绑开发,形成文物旅游和文化旅游的新增点。

目前,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古城消防安全问题得到了张宝顺省长和梁滨副省长的支持,正在研究帮助解决。相信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古城一定会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真正建设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旅游业大县、强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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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旅游的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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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之一。随着中国高校教育的发展,大学生的数量急剧增加,大学生就业问题也日益凸显。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xx年我国将有2400万劳动力需要安排就业,其中将有超过700万大学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数据显示,20xx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11万,比20xx年增长52万;而据预测,20xx年这一数字将达到峰值758万。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显现,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大学生就业压力不会减弱。如何帮助大学生走出就业难的困境将成为政府与社会长期而艰臣的任务。而作为就业主体的大学生,怎样积极就业,摆脱毕业即失业的困局,也是社会、学校和大学生本身值得商讨的问题。

造成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在这里我归结为:社会竞争激烈;就业单位和地区扎堆现象严重;教育机制的弊端;大学生薪酬期望过高等。这里,我组单就大学生薪酬期望方面来谈,对此展开一系列的针对性调查。通过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内对100名大一至大四的学生进行调查,统计与分析本校大学生的薪酬期望,以及影响大学生制定薪酬期望标准的因素,以实际数据为证,试图从薪酬期望方面找出影响大学生就业难的深层因素,并为本校大学生就业提供参考。

一、调查的目的、方法、所获取的资料

(一)调查目的

针对于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我们组从影响大学生就业的诸多因素中,选择大学生薪酬期望作为调查主题。希望通过对本校各年级学生的调查,深入了解本校学生目前的薪酬期望,并通过科学地分析与推测,探索影响大学生制定薪酬的因素 ,为本校大学择业就业提供参考。

(二)调查方法

我组本次调查采取文案调查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随机抽取了100名本校大学生作为样本。通过网络调查搜集有关国内大学生就业形势和薪酬期望方面的资料,以随机抽样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搜集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的薪酬期望方面的资料。

(三)取得的资料

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经过我组组员的整理与分析,获得了样本单位的相关数据值。(详情见附件2)

二、大学生就业形势与薪酬期望现状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xx年我国将有2400万劳动力需要安排就业,其中将有超过700万大学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数据显示,20xx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11万,比20xx年增长52万;而据预测,20xx年这一数字将达到峰值758万。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显现,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大学生就业压力不会减弱。如何帮助大学生走出就业难的困境将成为政府与社会长期而艰臣的任务。

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现实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总体来说,大学毕业生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水平,是劳动力市场上的优势群体。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与知识经济的冲击,青年初次与持续就业所需的能力门坎逐年提高,大学生必须具备能够满足新经济要求的核心就业能力才能成功发展,但现有教育培训体系缺乏必要的就业市场需求导向,缺乏对创业行为的深入研究,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在知识和技能结构上与人才市场的需求存在脱节,大学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总体来说,当今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二) 大学生毕业薪酬期望分析

关于大学生薪酬问题,近几年一直被反复热议,“本科毕业工资不及民工”等火爆题目也一再让人们感慨。十年寒窗的年轻人也不是没有抗争过,“20xx元薪资联盟”、“1500元薪资联盟”在过去几年中曾遍地开花,但喊出的薪资底价却越来越低。面对冷冰冰的就业率,那些充溢了青春热血的“联盟”土崩瓦解。面对金融危机和严峻就业形势的影响,很多大学生不得不放下身段,调低的薪酬的期望值。

但自从20xx年开始,由于由于生活成本随着CPI的持续上升而大幅提高,大学生对薪酬的期望有所提升。中华英才网近日发布的“第九届中国大学生最佳雇主报告显示,相比之前3年,20xx年大学生期待薪酬出现了上浮趋势。其中,大学生对港澳台企业、非营利社会机构、外企薪酬期望最高;对事业单位薪酬期望最低。

总之,受目前国内生活成本上升的影响,当前大学生对薪酬期望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三、调查统计数据说明与分析

我组在设计问卷时,共设计了13个问题,均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其中涉及单选与多选,封闭式提问与开放式提问。下面对调查统计结果进行说明。

本次调查随机抽取了100名本校大学生作为样本,其中男女各占一半。在对毕业时就业形势的看法上,13%的表示“胸有成竹”,54%认为“通过努力应该可以找到工作”,22%则表示“压力很大”,而有11%的大学生“还没有考虑过”。

1.就业地区分析

在理想的就业地区方面,东部沿海城市占据很大比例,有72%的选择,其次是中西部大中城市。占了21%,相比而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及乡镇的吸引力则很弱,只占了7%。

结合图1-1:如下

图1-1 大学生理想就业地区所占比重图

结合图表,我们不难看出,东部沿海城市由于地缘优势,以及开放程度高,经济发展快,吸引了绝大多数大学生的眼光。同时,东部沿海城市的强劲经济实力也能为大学生开出一个较高的薪酬。大学生选择东部沿海城市作为就业首选地区,也是综合权衡薪酬期望与就业机会后的抉择。而中西部大中城市,中小城市,乡镇等由于地处偏远,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能给大学生开出的薪酬也较低,远远不能满足大学生的薪酬期望,只占了28%。

2.就业单位分析

图2-1 大学生倾向就业单位所占比例图

如图2-1所示,从选取的100名样本单位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国企是大学生的首选,私企,政府和事业单位也占较大比重。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与我国国情有关,我国的经济结构是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期主导作用,可以说,国有企业能为员工提供一份非常稳定且待遇不错的工作,这无疑吸引了大学生的目光;另一方面,大学生普遍有着一种求稳的心理,国企的优势使得进入国企能使大学生获得稳定的收入,且薪酬也较高。同时,政府,事业单位工作的稳定性,薪酬也较高,也使大学生刮目相待。

此外,对于国有经济的补充,私有制经济目前在我国也发展迅速,不少私企已走向国际化经营,逐步完善职工福利体系,同时按多种分配方式也激励着有一技之长的大学生倾向于私企。这样,私企也能为大学生提供较高的薪酬,并有利于大学生的后期发展。

同时,选择外企和自主创业较少,据我们调查了解到,虽然两者带来的收益很高,由于进外企的要求较高和自主创业的难度较大,使得许多学生望而却步。

3.从事行业分析

图3-1 大学生倾向从事单位所占比例图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吸收大学生最多的行业中,工科技术类和销售类占据前二甲。从我组调查统计数据(如图3-1)分析中,可以看出销售类和技术类所占比例符合目前国内的职业需求情况。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目前国内很多中小企业举步维艰,很多中小企业濒临破产,因此,加大销售部门规模,积极开展营销活动,将企业产品销售出去,回笼资金,是企业摆脱困局的关键。因此,对于销售类职位的需求旺盛,待遇也相对不错,加之从业门槛较低,赢得了较大部分大学生的青睐。与此同时,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提供生产和办公效率,也能节省大部分资源,所以企业对管理类和财会类也有一定需求,因而选择管理类和财会类的学生也占三成左右。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在我国已得到贯彻,目前国家正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倡科技创新,科技强国,因此对于技术人才的需求也较大,且待遇优厚,从调查来看,占了22%。

对于门槛较高的研发类和需求较低的行政类,绝大多数学生选择了放弃,只占了9%,其他行业也只占4%。这些行业目前处于低待遇,低需求的处境。

4.薪酬期望分析

图4-1 大学生薪酬期望值所占比例图

如图4-1所示,薪酬期望在20xx-3000元内的占53%,3000元以上的占28%,1000-20xx元的占13%,1000元以下的占6%。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与前几年动则四、五千元的薪酬期望相比,由于目前的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们开始理性的看待薪酬期望,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薪酬期望,基本期望在20xx-3000元之间,但仍有近三成的期望在3000元以上。据某招聘网推出的“20xx年上半年职场人与大学生薪酬盘点”显示,不同城市大学毕业生的起薪较去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上海下降了9.73%,为2691元,北京下降了7.56%到2655元,深圳则下降了5.2%,为2575元。应该说20xx-3000元在目前的平均薪酬期望标准,结合本校实际,我们认为,本校大部分学生制定薪酬期望时较为理性,而仍有部分同学依然没有正确看待当前的就业形势与薪酬标准。

5.大学生就业最关注问题分析

图5-1 大学生就业最关注问题所占比例图

如图5-1所示,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工资待遇是大学生就业时最关心的问题,占了64%。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仍有如此多的大学生过于关注工资待遇问题,这对就业尤为不利。值得欣喜的是,有19%的大学生看重发展空间,明白长期的发展的重要性。此外,对于单位地理位置的考虑也显得重要,大学生如今需要顾及家庭等情况。相比较而言,单位性质和其他大学生的考虑较少。

6.工作职位期望分析

如上图6-1所示,通过调查发现,52%的大学生希望一入公司就能当部门主管,8%的希望当上高层管理人员,只有33%的希望从一般职员干起。可以看出,对于职位的选择明显不够理智。

7.获得高薪条件分析

图7-1大学生认为获得高薪条件所占比例图

如图7-1所示,一半的大学生认为个人能力是获得高薪的关键,这是一个比较客观、理性的看法。35%的认为工作经验最为重要,这对于缺乏工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大学生来说,使其软肋。

8.用人单位注重因素分析

图8-1 用人单位所注重因素所占比例图

如图8-1所示,有92%的大学生认为个人综合能力用人单位最注重;55%认为成绩很重要,此外,职业道德和毕业学校也很重要。可以看出,大学生能认识到个人综合素质对就业的重要性,能使其加强个人素质的修养,完善自身素质,为就业做准备。

四、大学生工作薪酬期望与实现就业的建议

从我组的调查数据分析中,我们得到现今大学生对待就业的特点:1.理想就业区域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2.就业单位倾向于国企,政府和事业单位;3.希望从事行业以销售类、技术类为主;4.薪酬期望集中在20xx-3000元之间;5.工资待遇是大学生就业时最关心的问题;6.对于第一份工作的职位要求过高;7.普遍认为个人能力对获得高薪很重要;8.用人单位很看重个人综合能力。

大学生就业难是个不争的现实,从调查结果我们看到,其实解决就业难问题的本身还是在于大学生,这里,我提出几项建议:

1.不要过于看重薪酬,应更看重以后自身的发展。许多大学生择业时将工资待遇看得很重,但是个人能力的制约使其难以获得相关高薪职位。因此,大学生不如选择有利于自己长期发展的职位,先就业,并在后期工作中发展自己,以寻求更高的薪酬。

2.孔雀不只要东南飞,中西部地区也有发展前景。如今国家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发展,这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学生不要只选择东南沿海作为就业地区,而应该往中西部地区聚焦,顺应国家发展的大势,从中得以实现自己的价值与理想。

3.理性看待个人能力与第一份工作职位,不好高骛远,结合切身实际。自己有多少实力,才能获得相应高度的职位。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使自己成为符合企业要求的人才。

4.各行各业都一样,适合自己最重要。调查发现,很多大学生倾向于国企,政府和事业单位,如近年来出现的国家机关公务员热等。其实除了在国企,还更广阔的天地人大学生发挥,不应将思维局限在国企上,积极利用国家的鼓励政策,自主创业,回到乡镇发挥自己的优势,更能将自己的人生理想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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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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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

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以示没有特别约定。

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万元;

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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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局党组2024年度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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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党组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关于XX年度述职报告 江津市旅游局党组江津市旅游局 江津市委: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政一班人率领旅游系统全体职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旅游兴市”发展战略和打造蜚声中外旅游胜地的宏伟目标,励精图治,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创新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在体制创新、招商引资、规划发展、产品定位、宣传促销、市场体系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为我市打造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开好了头,为江津旅游赢得了较好声誉,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 一、健康发展的XX年 (一)旅游大发展经济大振兴 XX年,全市旅游经济继XX年非典重创、XX年恢复后实现全面振兴。全市今年接待游客10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6%;旅游综合收入2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四面山接待游客20.24万人次,同比增长13.33%;旅游综合收入8498万元,同比增长15.2%。无一例有效投诉,无一例旅游安全事故。 (二)旅游大发展实现大跨越 1、体制大创新。一是今年8月,成立了市政府正局级特设机构四面山管理委员会,由市领导兼任党委书记,形成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匹配,规划、建设、管理相衔接的新模式。全面理顺了景区管理体制,使四面山进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加快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良性发展轨道。体制创新经、等媒体报道后受到业界人士广泛传授和学习。二是成立了重庆区市(县)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旅游监察执法大队,使旅游监察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2、招商大突破。为全面开发四面山,抢占“渝川黔生态旅游金三角”的制高点,我们把合作开发四面山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在重庆、江津市两级领导的关心和各个部门的努力下,成功引进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四面山旅游资源,为实现“两地一中心”奋斗目标,打造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引进重庆高投司对四面山景区公路进行建设,渝南精品线全面开工。 3、规划大手笔。一是配合重庆市旅游局、中科院地理研究所做好《“渝川黔生态旅游金三角”旅游发展规划》已通过评审,上报三省市审批。二是编制完善《江津市旅游业发展规划》(草案)。三是邀请了新加坡规划大师刘太格博士专程赴江津进行旅游规划指导;聘请深圳锦绣时代旅游投资顾问公司对四面山进行整体策划,对四面山重新进行定位,提出了“千瀑千姿、赤壁丹峡、先巴文化、原始森林”新四面山概念。四是编制完成了红色旅游发展纲要和中山古镇、塘河古镇旅游发展规划。 4、文化大挖掘。今年我们对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先巴文化、移民文化、宗教文化、楹联文化、抗战文化、建筑文化、饮食文化等进行了进一步挖掘和开发。尤其是开展中山古镇主题形象和楹联征集活动,共收到海内外30多个地区以不同形式寄来的作品2750件,既弘扬了传统文化,又提升了旅游的文化品位。同时,开展挖掘中山古镇文化内涵课题工作,组成调研组对中山古镇深入调研,形成了《保护开发中山古镇,打造江津旅游亮点》的调研报告,引起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广泛关注。中山古镇已被评为全国历史文化名镇。 5、区域大整合。为加强区域合作,提升我市景区内涵,我们积极探索并创新区域旅游合作新路,初见成效。一是江津旅游融入三峡大旅游圈。其中四面山风景名胜区被纳入了重庆十大旅游精品线近期开发的五条线之一;二是以聂帅陈列馆和聂帅故居为核心的“红色旅游”项目已纳入国家红色旅游100条旅游精品线。同时,我们完成了“红色旅游”项目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并通过重庆市评审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三是按照渝川黔金三角发展规划积极策划旅游产品,推出旅游线路,强化宣传促销和找准市场定位,争取在区域合作中抢占制高点。 6、设施大改变。加大了旅游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一是四面山客运车站、游客接待中心已投入使用,为游客提供咨询、休闲一站式服务。二是对四面山龙潭路进行了硬化改造。三是新修四面山停车场,整治洪海码头,规范旅游景区(点)的商品摊区管理。四是望海公路5.6公里完成硬化并投入使用,对付家至四面山公路加装生命工程。五是硬化中山古镇入口公路520米、修建停车场1个、公厕2个。六是双福至四面山旅游观光线的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七是完成中山至水口寺公路的可研,初次协助完成部分相关手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引入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机制,重庆高投司已介入我市旅游公路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旅游发展。 (三)旅游大发展形成大格局 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去年12月王鸿举市长在重庆经济工作会上提出“要将四面山打造成为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后,市委审时度势,在十一届六次全会上提出了“两地一中心”发展目标,明确了在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努力把以四面山为龙头的江津旅游业建设成为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的宏伟目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旅游。经过集思广益,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提出了把“旅游兴市”作为与“工业强市、农业稳市、商贸活市、和谐江津”共同作为促进江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把加大以四面山、中山古镇为主的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作为近期旅游开发的重点。市委书记唐林身体力行,坚持每半个月亲自对旅游工作督查一次;每1个月,四大班子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一次旅游工作专题会,听取当月旅游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全市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集中力量抓,部门联动一起抓的新格局。 2、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围绕全市旅游业发展,特别是四面山、中山旅游开发,全市每一个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为旅游发展每年干好一件实事,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考核”后,得到市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年来,市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为我市旅游业发展办了106件实事,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旅游整体形象,而且促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社会联动全民参与。打造蜚声中外旅游胜地帷幕拉开后,在全市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举全市之力,抓好旅游发展”的鏖战。各

行各业以饱满的激情融入到“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中来。交通、商贸、服务、金融等窗口行业开展了文明示范岗活动;职业中学加大对旅游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江南职高专门成立了“江津市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市商会、消费者协会等行业机构加大对旅游消费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社会有识之士积极投入旅游开发;旅游资源富集地区农民转农从旅,大力发展农家乐,从事旅游接待、商品、运输和种养殖业发展。全市形成旅游进学校、旅游进社区、旅游进农户、旅游进百姓生活的良好局面。 4、企业发展循序渐进。截止XX年底,全市旅游企业(个体经营户)已由期间的不足100家发展到十五期末的近千家。直接从事旅游业的员工近万人。特别是今年初市委、市府领导班子审时度势提出“旅游兴市”发展战略,从政策体制、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市场监管等方面积极地营造出一个宽松、健康、有序的发展平台,旅游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提升,今年除吸引了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重庆高投司等大集团外,还吸引了一批企业或个体投资者加盟江津旅游业,使我市旅游业得到不断壮大,旅游经济指标得到不断攀升。 5、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在我市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大体系方面,目前已建成了一套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为了加大旅游监察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旅”进程,年初成立了“江津市旅游监察执法大队”;为使四面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更好地融入国际国内旅游大舞台,今年8月成立了江津市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按照工业园区模式进行考核,由市委分管副书记兼管委会党委书记;为强化行业自律,打造江津诚信旅游,12月中旬成立了“江津市旅游协会”。目前,全市旅游市场形成了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市旅委会三级管理体系和市旅游执法大队、行业监督执法部门、市旅游协会三重监管体系,旅游市场繁荣兴盛。尽管今年面临景区公路改造、城市建设力度加大以及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接手四面山后在管理、开发、经营上还存在一个磨合期等诸多因素,由于制度健全、监管有力,全年未出现一例车祸、伤亡、火患、食品中毒、禽流感疫情事故,也未接到一例因旅游而引起的有效投诉。 6、行业自律有效提升。针对我市旅游市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恶性削价竞争,拖欠团款、虚假广告、拉客宰客等问题,我局采取了积极有效的举措:一是依靠法规来引导市场。从领导到一般干部,从决策者到管理者,善于运用所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通过执行法规来引导市场趋势,建立市场准则,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规违章的经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收效明显。二是依靠标准来管理市场。我们坚持运用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在全系统积极推行建立标准化体系。目前旅游企业、定点宾旅馆、农家乐、旅行社等旅游生产企业和接待、经营单位(业主)均建立了一套规范有序的生产、经营体系。旅游质量投诉明显下降。三是依靠质量来培育市场。在服务上,我们大力推广iso9000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来提高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在价格上,引导企业制定措施和约定俗成的规范制度,使部分企业仅以价格竞争为争夺客源的唯一手段的现象成为历史,较好地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地解决了旅游企业不正当竞争形成的恶性循环现象。四是依靠行业协会来规范市场。今年我们成立了江津市旅游协会,首批吸纳了60家会员单位。我们发挥行业协会所具有的既是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补充,是联系政府、企业的重要桥梁,又是旅游行业整体利益代表的特性,达到旅游经营者自己管自己,自己督促自己,形成利益共同体,构建和谐江津旅游、诚信江津旅游。 7、整合资源共谋发展。在产业定位上,按照江津旅游实际,经过多方论证,首次将我市旅游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定位,即“三色”旅游定位。以四面山为代表的生态绿色旅游产品;以聂帅陈列馆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产品;以中山古镇为代表的古色旅游产品。在产业布局上,我们提出了坚持“一条主线,两个中心,三大资源,四大文化古镇的产业布局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推出精品的基本思路;在跨区域发展上,我们配合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全力打造四面山,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在渝川黔旅游金三角跨区域中抢占先机,占领桥头堡。 (四)旅游大发展构建大安全 安全工作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一年中,我们始终牢牢把握这一准则,将安全工作当作中心工作,首要工作和重点工作来落实。在组织工作上,除一把手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外,我们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各旅游镇(街)、旅游定点企业也建立了旅游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了专人负责,形成了局—镇(街)—企业三级旅游安全网络。在制度建设上,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局行政和市安委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认真指导、督促各旅游镇(街)、旅游定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责任人的业务能力,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日常工作中,除了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向各重要景区、重点企业、主要旅游镇(街)派驻安全督导员24小时蹲点,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巡回检查、指导外,在平常时间坚持不定期地组织安全大检查。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的安全比率。 (五)旅游大发展作风大转变 振兴江津旅游需要广大旅游工、管理者、生产者以及服务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我们结合全市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生动形象且卓有成效的工作。 1、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满意工程,党员和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根本转变。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有了新提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治上有了新进步;强化自觉性和责任感,纪律上有了新加强;确立了为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作风上有了新转变;激发开拓进取精神,工作上有了新举措;理论联系实际,促进了旅游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深入基层排忧解难,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局联系的中山镇高滩村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村民生活相当贫困。现在家的村民多系老弱病残。我局推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举措就是帮助该村谋划和探索脱贫致富的发展思路。党政一班人先

后深入该村10余次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并请教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等专家,结合该村的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扶贫发展计划。帮助和引导该村发展山羊、养蜂和蛋鸡等养殖项目。我局已支持该村3万元,改造了8公里村级机耕道,扶持该村4户发展养羊80头和5户养蜂40箱,均收到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3月初,我局又开展了党员与高滩村群众“一帮一”的结对活动。3月11日,我局13名党员将自愿捐款3499元购买的170只德国引进的良种蛋鸡(年产蛋290个/只)、饲料和饲养资料等送到高滩村群众手中。 3、励精图治效果明显,工作得到肯定干群倍受鼓舞。干群的工作作风有了根本好转后,各项工作有了创新。一是确立旅游业为重要的经济产业,实现了发展观念的新突破。二是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实现了管理模式的新突破。三是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旅游硬环境的新突破。四是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实现了树立旅游形象的新突破。五是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实现了拓宽客源市场的新突破。六是加速旅游产品开发,实现了旅游业持续发展的新突破。七是狠抓旅游商品开发,实现旅游商贸经济的新突破。八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旅游软环境的新突破。九是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实现了旅游经济指标的新突破。7月日,我局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是建局以来获得的第一个荣誉称号。广大职工倍受鼓舞,以更紧迫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投入到打造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的系统工程中。 (六)旅游大发展廉政建设大深化 要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必须要建立一支勤政廉洁、作风过硬、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为此,我们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以反腐败“三项工作”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上不断地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收效明显。 1、抓班子廉政建设,身先士卒树楷模。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增强班子成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促进了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三是深化班子成员廉政教育和纪律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自觉做到自励、自省、自警、自重。四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申报,配偶及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一年来班子成员及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一人违法乱纪。五是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杜绝弄虚作假。从而保证每一项决策、行使每一项权力,获取每一项荣誉都是实实在在的。党政一班人以正直、廉洁、民主、团结、务实、高效的面貌在职工中起好表率作用。 2、抓队伍廉政建设,树勤政为民新形象。一是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干部,知晓率达100%。二是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办事办交质量。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51件次,办实事12件次,个人捐款3499元。四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通过深化职工队伍勤政廉政建设,不仅提升了旅游工的形象,而且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抓制度建设,标本兼治重落实。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纳入职工年终述职内容一并考核,每年6月和12月份两次组织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对症下药,从而较好地保证了建立的各项制度不走过场。 二、存在问题 我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存在旅游资源保护不力,整合不够。旅游产品缺乏策划,旅游产品整体形象不够鲜明,资源垄断性与特色性尚未发挥。缺乏上档次、上规模的旅游商品,没有集中的旅游商品市场,旅游综合效益低。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景区道路、住宿、电力、通讯也亟待完善;旺季出现宾馆、停车场等接待能力不够,景区车辆运力不足,道路随时都有塌方的可能。旅游市场有待拓展,目前仍是周边市场,由于投入不足,宣传的形式不多,规格不高,重点目标市场拓展不够,没有形成大投入、大宣传、大市场的营销机制和体系。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 三、XX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两地一中心”奋斗目标,深入实施“旅游兴市”战略。举全市之力,加快大开放、拓展大市场、发展大旅游、形成大产业,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效益优势转化,全面提升江津旅游产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接待游客12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旅游综合收入23788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四面山接待游客共2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5%;旅游综合收入10667万元,比上年增长16%。 (三)工作重点 1、实施规划、打造品牌,增强旅游吸引力 (1)加快以四面山为主的景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实施规划,全面启动四面山“红石寨”接待设施和中山至水口寺公路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景区标识等配套设施建设。突出特色,延长旅游旺季,扩大旅游产业,开发人文景观,将观光旅游向度假、生态旅游发展。将四面山建设成为国家级旅游精品景区,真正成为江津旅游业的龙头。 (2)加快培育“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世界名品。一是加大“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发展协作会的联系沟通力度,集中两省一市、四县市的各种优势,做好“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的广泛宣传和项目启动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利用“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独特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争取优惠政策,推出建设项目,广泛招商引资。 (3)发展一批旅游名品和旅游新品。完成黑石山滚子坪景区的总体规划。着力培育“古色文化旅游”、加大对中山古镇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发和改造旅游商品,重点包装金银花、花椒、四面山腊肉等旅游产品。 2、更新观念,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1)积极推进《江津市委、江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决定》出台,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发展定位、政策支撑。召开全市旅游工作大会,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制定完善《江津市旅游业发展规划》。 (2)全力做好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工

作。重点做好四面山、中山古镇、红色旅游建设项目的包装、立项,争取专项政策扶持,推出一批招商项目,重点是中山古镇,实现民间资本对旅游资源的整合。 (3)创建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对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四面山的指导和管理,对其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合作开发达到预期目的。 3、强化宣传促销,拓展旅游市场 创新宣传促销方式,加快旅游市场的拓展;邀请中省(市)电视台拍专题片,成渝等地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到成渝及沿海地区召开旅游推介会;组织参加旅游交易会;与成渝及周边城市旅行社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江津旅游报刊和网站的质量,加强信息交流,增强服务功能。 4、积极做好四面山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 借助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契机,在继续巩固其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积极做好四面山创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争取一次性申报成功。 5、加强行业管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江津市旅游协会的业务指导,以行业自律来规范旅游市场。强化旅游执法管理,加大旅游执法培训力度,以整顿景区客运市场为突破口,打击非法营运、拉客现象;围绕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彻底解决脏、乱、差现象。以游客满意为关注焦点,创新服务观念,塑造最佳的旅游服务形象。 6、建立旅游人才管理培训制度,提高旅游管理者和旅游服务人员的素质 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把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旅游业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地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岗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培养实用人员,以一流的旅游服务、一流的旅游环境提升我市旅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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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境内旅游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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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旅游合同样本

(20xx版)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旅游者参加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与旅行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时使用。旅游者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

三、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产品及项目。

四、旅行社委托组团、拼团的,须事先告知旅游者并在本合同中载明。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五、旅游者与旅行社通过互联网在线旅游网站签订合同的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

六、在填写本合同第二条“行程与标准”和“旅*程单”时,旅行社应以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出现“准X”、“相当于X”、“豪华”、“仅供参考”、“与同级”等模糊不确定性用语。

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制交易行为。

八、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

九、旅行社制定补充条款对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的,补充条款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十、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xx版)》修改版本,自本版本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十一、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1.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地 址:中山西路2525号

邮 编:20xx30

投诉电话:、9620xx

2.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3.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地 址:永嘉路383号

邮 编:20xx40

旅游违法违规举报电话:1231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境内旅游合同

(20xx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________________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见下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见下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见下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旅游产品名称 。

团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组团方式(三选一)

□ 自行组团

□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拼 团(其他社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游览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接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 元,大写 元。(含导游服务费用 元/人,合计 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委派的导游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 最低成团人数__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__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 %;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 %;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______ %。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__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 )-( )-( )-( )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1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30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 2.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__30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旅游费用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__一__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此条删除,详见补充条款)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 充 条 款

1. 团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

2. 由于第三方(例如,航空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有权机构等)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等,应由旅游者自行协商解决,旅行社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协助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行社保留一切追偿权。

3.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元旦等法定节假日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的重大节日期间如圣诞节等,节假日的具体时段以国家颁布的为准。凡委托人预订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涉及节假日的,都属于节假日产品。节假日产品,鉴于资源的特殊状况,甲方取消的,乙方将不退还任何费用。

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旅*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我国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均会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5.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程的,双方达成变更意思一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双方未能达成变更意思一致的,均可解除合同,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旅行社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而支出的费用,旅游者应承担比例不少于50%;造成旅游者滞留当地而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游者应承担比例不少于50%。

6. 由于某些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扣除费用条款及旅行社的违约金条款可能发生变更,如与主协议发生冲突时,以产品中的“预订限制”为准。

7. 团队机票不得签转、更改、改期或退票。

8. 如果发生航班延误、航班取消等特殊情况,请及时致电旅行社,已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9. 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10. 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 为了更全面的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旅行社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12. 旅游者务必带好所需物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如迟到半小时以上视为自动放弃行程。

13. 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旅行社有权反馈至相关行政机构。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任何费用。如旅行社因此遭受损失的,旅行社有权向旅游者追偿。

14. 旅游者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5. 若旅*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或届时直接向导游或领队提出,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另行协商安排。旅*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内,旅行社将会视旅游者需求及实际情况推荐部分自费项目,如旅游者自愿参加,应与旅行社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并不得影响同团其他客人在此期间的活动安排。

16.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长宁区法院诉讼。

17. 度假产品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旅行社经营资质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SH-CJ00025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规划及开发,旅游产品开发;出境旅游业务。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31011073900651502

法定代表人:范敏

上海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21-64393615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BJ-CJ00099

经营范围:国际航线国内航线或香港、澳门、中国台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会议服务;出境旅游业务。

法定代表人:范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010-12301

广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GD-CJ00036

经营范围:代客订房。商务咨询。旅游信息咨询。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航线外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线或香港 、澳门、中国台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会议服务。代购火车票手续。

法定代表人:范敏

广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20-86666666

深圳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GD00663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法定代表人:范敏

深圳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755-820xx220

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SC-CJ00020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商务快送服务;订房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票务咨询;火车票销售代理。

法定代表人:范敏

成都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28-96927

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JS01713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负责人:郭东杰

南京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25-83418185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SH-CJ00025-NJ-FS001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负责人:李翀

南京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25-83418185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ZJ-HZ0011

经营范围:服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旅游

负责人:范敏

杭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571-96123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SH-CJ00025-XM-F0020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会务服务、票务服务、汽车租赁、订房服务、经营国内航线、国际航空或者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服务。

负责人:贾峰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0592-5318985,8008582365

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SC-CJ00020-FSCQ001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航空机票代理;订房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票务咨询;火车票销售代理。

公司负责人:胡珂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电话:023-63235030

旅游投诉电话 023 -12301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BJ-CJ00099

经营范围:1.国内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2.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3.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负责人:汤澜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0532-859120xx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BJ-CJ00099-SY-003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负责人:丁小亮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 024-22821999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BJ-CJ00099-TJ-050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会议服务、代售火车票、代订酒店、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

负责人:张晓君

天津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22-28359093

广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CJ00036-SZFS002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负责人:朱定豪

深圳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755-820xx220

武汉携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HUB-02206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负责人:范敏

武汉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27-82855773

杭州携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ZJ00316

经营范围: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服务:代订客房、火车票,会务服务,票务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一类、二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汽车租赁。

负责人:范敏

杭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571-96123

重庆市携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CQ06066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票务代理;旅游信息咨询;订房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

法定代表人:范敏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电话:023-63235030

旅游投诉电话 023 -12301

三亚携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HAN-GN00215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会议策划、会展服务、旅游度假产品、代订酒店、代订机票、代订门票、汽车租赁、旅游用品、户外用品、电子商务、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和土特产的加工及销售代驾服务、网络咨询。

法定代表人:郭东杰

三亚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898—88392211

广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GD-CJ00036-WH-FS011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负责人:胡孝义

武汉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27-82855773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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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局创卫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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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我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关键性一年。我院创卫工作在市卫生局领导下、院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严格按照市创卫办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开展创卫工作,促进医院发展”为指导思想,通过抓宣传提高认识,抓机构落实责任,抓措施美化环境,推动了创卫工作的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院20xx年上半年创卫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创卫工作是我院20xx年的重要内容之一,院领导对创卫工作高度重视,把创卫工作摆到医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医院制订了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卫工作全院职工动员大会,把卫生工作与单位经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为了使创卫工作在该院做到重点突出、责任到人、扎实有效,我院成立了在院长孙霞美为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下设创卫工作督查小组,并完善了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区域卫生包干责任制度、职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会议室卫生制度、消杀灭制度等,更新上墙的公共卫生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全院性的清洁卫生检查,让卫生工作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有据可依。全院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具体科室一起抓的齐抓共管局面,有力推进了创卫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创卫氛围

1、举办卫生健康知识讲座。医院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结合季节变换和上级布置的任务定期或不定期以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医院职工及家属进行创卫工作宣传,并开展各科室之间相互监督活动、争创卫生标兵及创建文明卫生医院实践活动。

2、组织职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消防、道路交通等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职工的城市卫生、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交通知识知晓率有了更大的提升。

3、强化舆论宣传。医院利用会议、宣传栏、内部刊物、分发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职工和病人及家属宣传各种卫生小常识,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广大职工和病人及家属对创卫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

三、做好控烟工作,建立控烟体制

我院通过会议、宣传栏、标语、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强宣传,提高对控烟工作的认识,并在各科室辖区建立控烟管理责任区,科主任、护士长及班组负责人为控烟工作责任人,积极开展“无烟科室”“无烟班组”活动,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控烟管理和监督;通过不断的总结工作经验,建立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我院控烟工作,为我院创卫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增大卫生投入,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院务加大了对单位软、硬件建设的投入,积极做好消杀灭工作,造就了一支身体健康、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队伍。加大了基础设施投入,美化生活环境,净化周围环境。请专业人员对所有阴沟都进行了清污,保证了阴沟、下水道畅通、清洁,有效防止了脏、乱、差现象。并积极开展消杀活动。根据“预防为主,消杀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时常对阴沟、下水道撒放了石灰粉、杀菌剂,防止了病菌孳生。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

1、医院制定了相关一系列的防控传染病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和疫情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和疑似患者,严格按照程序报医务科,医务科直报市疾控中心。

2、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医源性污水管理力度。医院严格实施医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定点、定车、定位、定装置、定专人的处理流程,当天的废物集中分袋汇集,放置储存室内,48小时由回收公司运送处理,未发生一次医疗废物流失事件。对院内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上医疗区域场所收集,并要求收集人员要带好手套、口罩、穿防护服和高统雨靴,防止感染。

六、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医院食堂管理制定了适合我院实际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积极组织食堂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食堂职工进行定期体检;严格把好食物采购关,对购买食品有专人验收,并认真填写清单,加工时做到原料清洗干净,生熟食品分开及成品、半成品分开,避免交叉感染;坚持餐具、用具每天进行消毒,确保全院职工和住院病人及家属安全。

20xx年上半年,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我院领导班子的统一部署下,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创卫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不足和问题。我院全体职工将以我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卫活动,加大创卫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创卫意识,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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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938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

(3)合同约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览项目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组织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酒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中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价格、参加该游览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旅行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旅行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第二十七条 委托代理约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组团社与代理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所约定的旅行社权利由组团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

名称

旅行社

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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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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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调查报告

每年的暑假对于广小学生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诱惑,长长的两个月时间我们通常会做精心的计划,包括学习、旅游、访亲等。而对于我们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学生来说,旅游更是重点中的重点,不仅仅是出于喜爱,更是原于其与自身专业息息相关。社会上的众多相关单位对于暑假这一档期所推出的活动也是精彩纷呈。在面对众多诱惑的同时,我们也不禁多了份冷静与思考,究竟什么样形式的旅游是我们所热衷的?而它的内容又包含了哪些?届此,我们对学院四个系的大一,大二乃至大三的近100位学生作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100份,实收98份,其中大一有55份,大二30份,大三8份(由于毕业实习原因不能填写),教师5份。

经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学生普遍对假期旅游充满期待。有90%以上的人都有假期出游的打算,近70%的同学会选择与自己的同窗好友或昔日老友一起外出。特别是部分从城镇上来的同学,很多好友都在高中升大学时选择弃学从业,故导致两好友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发展,暑期正好弥补了这一遗憾,而且同学之间因年龄相仿,志趣相投便于沟通与交流,若与父母出游则可能在某些方面受到压制。

近80%的同学会选择自己组织游玩,这不仅仅体现在学生的心理上,老师们也如此。如今更多的旅行社推出优惠政策、黄金套餐,但仍不足以吸引学生的眼球。当代大学生开拓创新的组织能力在进一步加强。尽管今年是红色旅游年,但同学们普遍选择了采摘游。这种接近大自然、最纯朴、最直接的旅游仍是大众所爱。有近50%的同学选择了三日游,20.8%的同学说若在金钱条件允许下会进行为期一周的旅行,29.2%的同学出于考虑家庭等多方面因素会出游1—2天,以短线居多,主要围绕附近省市。一般价位在500元左右,不包括自己的零花钱在内,基本上升幅度控制在1000元以内。大学生是个特殊的群体,其处在一个不上不下的年龄阶段,很多同学看到父母劳累工作后很难开口向其要钱。于是有近30%的同学是利用平常的周末等时间外出兼职,赚钱后用于平常乃至暑期的消费。有将近50.6%的同学选择了山水,看来中国的风景如画仍是大家欣赏的一个重点。其余近30%选择了海滨,甚至包括众多出生在海边的同学,这种安逸休闲、身心放松的度假方式在暑期将得到最好的体现。19.4%的人选择了人文类,“红色之旅”一直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的一个亮点,特别是今年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年代,众多同学的选择还是让大家看到了“红色”所带来的震撼力。对于看小说式旅游同学们表示概念有点模糊,但很大一批表示不赞同。游玩在于一种心境,只有全身心投入了,才能真正体会大自然所给予我们的厚赐。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在当今的社会,我们在大学生身上还是看到了那种质朴的、接近大自然的、纯然一色的希望。旅游不仅仅能起到身心放松的效果,更让我们在学习之余,多了一个与自然接触,与外界交流的机会。在领略祖国大好河山的同时,充分享受千年文化所带给我们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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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国际海滨度假旅游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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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海滨度假旅游考察报告

关于国际海滨度假旅游的考察报告

遵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领导的指示,为学习借鉴国际著名海滨旅游度假地的发展经验,结合半岛城市群建设,加快开发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 2003 年 11 月下旬到 12 月下旬,省旅游局组织了 3 个海滨度假旅游考察团,由局领导带队,分别赴地中海的西班牙、法国、意大利、马耳他,加勒比海的巴西、墨西哥、美国,南太平洋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对著名海滨城市、海岛和城市外的海滨等类型的海滨旅游度假地进行了考察。期间拜会了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与有关国家和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座谈交流,实在考察海滨沙滩、水上运动、度假酒店以及交通、餐饮、购物、娱乐、夜生活等设施,收到了预期的成效。考察范围之广、内容之实、效果之好,为全国旅游行业所仅见。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外海滨度假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

欧洲是海滨度假旅游的发源地, 20 世纪初,地中海沿岸度假胜地成为世界著名海滨旅游中心。“二战”后,以中产阶段为主要消费群的现代海滨度假旅游逐步兴起,发展成为国际旅游的主流。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 2002 年,世界入境旅游人数 7 .15亿人次,居前4位的法国、西班牙、美国和意大利占30%,均为海滨度假旅游发达国家。目前仅地中海沿岸每年接待国际游客上亿人次,其中85%流向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和土尔其的海滨。

“旅游王国”西班牙拥有海岸线8000多公里,其中24%为沙滩,沿海海滨和岛屿上共有沙滩2000多处。金色海岸、白色海岸、阳光海岸、闪亮海岸、巴利阿里和加纳利群岛等众多度假地,在国际上久负盛名。2002年,西班牙接待国际游客5130万人次,旅游收入370亿美元,占GDP的12%,提供了150万个就业机会,海滨度假旅游功不可没。其中,3640平方公里的马略卡岛,旅游旺季机场每1.5分钟起降1个架次飞机,年接待游客达1000万人次,其中国际游客占90%以上,相当于山东接待入境游客的10倍,旅游收入达70亿欧元,全岛70%的人口在旅游及相关行业就业。

世界第一旅游大国法国,南临地中海,西濒大西洋,堪称度假旅游者的天堂。法国每年外出度假人数占60%以上,有一半的人选择去海滨地区度假。2002年接待国际游客7670万人次,占世界旅游市场的10.7%,旅游收入345亿欧元,相当于GDP的7%,旅游业从业人数占就业总数的7.5%以上。

意大利海岸线7300公里,海滨旅游十分发达。1999年接待海滨度假游客1.06亿人次,占全国接待总量的34%,遥遥领先于各类景点,专业海滨旅游公司1.2万家。南部的坎帕尼亚大区,2002年旅游收入相当于GDP的20%,海滨旅游占国内旅游的65%,占国际旅游的55%。

岛国马耳他面积316平方公里,人口37万。该国将美丽的海岛风光与深邃的历史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度假旅游,年接待国际游客110万人次,是其人口的3倍,旅游收入2.46亿元马耳他里拉,相当于经济总量的1/3,旅游业税收占财政收入的22%,提供了1/3的就业岗位,其中海滨度假旅游对旅游业的贡献率接近50%。

南太平洋岛国新西兰,由十几个大小岛屿组成,是海洋文化的典型代表。北部亚热带海湾岛屿星罗棋布,海岸景色独特,温泉城众多。该国对旅游业高度重视,将旅游业确定为新经济主导产业。2002年接待入境游客196万人次,旅游业总产出146亿新元,占GDP的10%,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出口创汇产业,提供了全国10%的就业岗位。未来5年内,新西兰人境旅游人数将增加50%。

澳大利亚是地球上最小的大陆,也是最大的海岛,海岸线长达 36000 公里。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各类沙滩、海湾和海岸景观丰富多彩、独具特色,是海滨度假旅游的胜地,黄金海岸、大堡礁举世闻名。 2002 年,澳大利亚接待入境游客 484 .12万人次,旅游业总产出708亿澳元,超过传统的农牧业和采矿业,占GDP的4.5%;旅游创汇170亿澳元,是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创汇产业;旅游从业占就业总数的9%。

巴西是世界上最大的热带国家,8000公里的海岸线上分布着众多风景绚丽的海滩。该国充分发挥多姿多彩的热带风光、独具风韵的人文景观优势,发展海滨度假旅游。旅游业成为近年来巴西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1年接待外国游客480万人次,占南美地区接待总量的33.14%,旅游创汇37亿美元,占南美地区旅游创汇的32.74%,解决了600万人的就业。

墨西哥是世界十大著名旅游国之一,沿海岛屿众多,海岸线16000多公里。20世纪70至80年代,墨西哥政府选择5处荒凉的海滩,开发建设了坎昆、洛斯卡沃斯等5个大规模的海滨度假区,在国际上开创了政府规模开发度假区的成功范例。游客到墨西哥旅游,第一目标就是海滨。2002年乘豪华游船到墨的游客超过478万人次,占世界游船旅游的65%。2002年全国接待外国游客1970万人次,创汇88.58亿美元,旅游业收入占GDP的9.5%,提供170多万个直接就业机会,旅游业是墨西哥第三大支柱产业。

美国海岸线长22680公里。东部、西部和东南海滨拥有众多迷人的海滨度假地。美国2.3亿人口,每年去海滨旅游者达1亿人次以上。2002美国接待入境游客4540万人次,居世界第3位,夏威夷地处北太平洋,由132个岛屿组成,长度达1500英里,年均气温25℃~30℃,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度假地,2000年接待游客700万人次,旅游收入109亿美元,均创历史最高纪录,旅游收入占GDP的60%。州政府税收、劳动就业、居民个人收入大都依靠旅游业的贡献。

二、海滨度假旅游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海滨度假旅游产品丰富多彩。为增强海滨度假旅游的吸引力,不断丰富旅游产品,逐步形成了由海滨浴场、水上运动、文化观光、主题公园、民俗参与项目和专项旅游活动等组成的海滨度假旅游产品体系,满足了游客在某一地方较长时间休闲度假的消费需求。

海滨度假旅游的主要吸引物是3S(阳光、海水、沙滩),以及海滩和与其相连的海域组成的滨海景观。海滨浴场是海滨度假旅游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之一,一般由水上运动区、游泳区、日光浴区、沙滩活动区、附属设施和酒吧餐饮等配置服务设施组成,空间开阔,错落有致,有的绵延数公里。 一 望、救生、医疗、长凳、木质人行道、淡水冲洗等设施一应俱全。为适应家庭度假的需要,在距海水较远处设有儿童游戏活动设施。巴西最大的海港城市里约热内卢,市内海滩长达90公里,天然浴场就有30多处,其中最长的巴哈海滩全长18公里。这些海滩有的波涌浪高,适宜冲浪和开展水上运动;有的沙白如玉、细而松软,是开展沙滩排球、沙滩足球等沙上运动的理想去处。新西兰度假胜地帕西亚北部分布着世界罕见的长达140多公里的巨型海滩。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的冲浪者天堂、宽阔海滩、伯利海特海滩都是驰名全球的海水浴场和沙滩体育场所。墨西哥坎昆是一个长21公里、宽仅400米的蛇形岛屿,海边有一片20公里长的白色沙滩,铺满了由珊瑚风化而成的细沙,被分别命名为“白沙滩”、“珍珠滩”、“海龟滩”、“龙虾滩”。在海滩上还建有以棕榈叶为顶、石为柱的玛雅式凉亭和小屋。坎昆被誉为世界第7大海滩度假胜地,南北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大会等大型国际会议在此召开。2002年接待游客300多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32亿美元,占墨西哥旅游创汇的36%。

近10年来,随着海滨度假旅游的逐步成熟,结合最紧密、特色最鲜明的是运动旅游项目。特别是高尔夫球,已成为海滨度假旅游日益普及的运动项目。西班牙国家旅游局宣传促销的新口号是“阳光下的高尔夫”,全国有250个高尔夫球场,平均2000平方公里1个,大多数集中在海滨旅游度假区。马略卡岛目前有12个高尔夫球场,计划建到30个,平均120公里1个。夏威夷77家高尔夫球场,平均216平方公里1个,许多酒店有自己的球场。为丰富海上运动项目,西班牙成立了300多家航海俱乐部,马略卡岛将帕尔马港建成“帆船港”,一年四季举办帆船比赛,参赛选手和随行人员每年达10万人。当地政府资助足球队和自行车队,承办环法自行车赛,参加比赛的选手每年8万人到岛上度假。马耳他沙滩没有优势,但拥有天堂湾、金色港湾等10多个著名海湾。该国着力塑造“水上运行的天堂”,开发推出游泳、潜游、潜水、划船、航海、攀岩、冲浪、钓鱼、滑翔、滑水、乘风浪板等运动项目,同时举办高尔夫、网球、赛马、壁球、古典式汽车等高规格赛事,从而使运动度假成为马耳他海滨度假旅游的突出特色。夏威夷已成为著名的世界水上体育运动中心,许多世界级大型水上运动比赛都在这里举行,全部体育比赛带来了2.4亿美元的收入。

海滨度假旅游产品的多样化还体现在与历史文化的结合上。各度假地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将文物古迹、博物馆、民俗风情、人文景观等纳入海滨度假产品系列。蓝色海岸是法国的艺术圣地之一,该国推出“蓝色海岸博物馆通票”,可用于阿尔卑斯滨海省65家博物馆、历史古迹和植物园。意大利最大的港口城市那不勒斯是罗马皇帝的避暑地,近郊的庞贝古城遗址、苏连托等名胜与海港风光融为一体。为突出地方特色,那不勒斯重点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以庞贝古城为背景,夏夜组织露天大型演出。西班牙推出“朝圣之路”、“堂吉诃德之路”、葡萄酒之旅、美食之旅、自然之旅、艺术之旅,民间建筑之旅等主题鲜明的旅游产品,赋予海滨度假旅游以丰富的文化内涵。各度假地注重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创新、提升和展示。里约热内卢将巴西的桑巴舞、足球文化与海滨度假旅游结合起来,坎昆将周边的玛雅文化遗迹纳入度假者一日游的范围。夏威夷全面继承和再现当地流传下来的土著文化,使之成为当地最具特色、最有吸引力的旅游项目。

主题公园也受到了海滨度假旅游者的欢迎。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全市人口近50万人,80%从事旅游业。全市除拥有60个高尔夫球场、12个国家公园外,还有《海洋世界》、《梦幻世界》、《华纳兄弟电影世界》、《水上乐园》等4大主题公园。《梦幻世界》里全球最高、最快、最刺激的飞车项目,吸引了喜爱冒险的大批青少年游客。墨尔本利用废弃的金矿建造主题公园,保存了原汁原味的老街和矿井,游客不仅能够深入地下观赏原始金块、采矿工具,观看淘金时代的模拟电影,还可在淘金河里筛金沙。美国洛杉矶以大型娱乐性主题公园为龙头发展旅游,《迪斯尼》和《好莱坞环球影城》集观光、休闲、娱乐及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项目,世界上享有极高的知名度。《迪斯尼》的停车场就有30000个泊位,室内部分可泊车18000辆,平均每天收入即达120万美元以上。马略卡岛弥补海滨旅游产品单一不足,计划在阿温图拉港建造一个以世界各地文化为内容的大型主题公园,总投资4亿~5亿欧元,聘请丹麦公司设计,设计费一项达500万~600万欧元,目标是每年吸引游客300万人次。这些主题公园极大地增加了度假目的地的盛誉、亮色、动感和刺激程度,与海滩及其他景观互为依存,成为度假游客尤其是青年和家庭游客的必到之处。

各度假地丰富多彩的专项活动使海滨度假旅游充满了活力。法国蓝色海岸各城市大型旅游活动争奇斗妍,常年不断,春季有玫瑰节、电影节、一级方程式汽车大奖赛,夏季有爵士乐节、茉莉花节,秋季有小村庄举办的栗子节、葡萄节、蘑菇节,冬季有杂技节、柠檬节、狂欢节、含羞草节,可谓“一年四季,激情无限”。其中,尼斯的国际狂欢节、戛纳的国际电影节、摩纳哥的一级方程式汽车大奖赛享有国际声誉。西班牙第二大城市、著名海滨旅游胜地巴塞罗那,尝到了1992年举办奥运会而名声大震的甜头,频频举办会议、展览等大型活动,增强旅游吸引力。2002年举办了1345个大型国际会议和国内会议,2004年将举办世界城市文化论坛,包括4个展览会、音乐活动、庆祝活动等,有6万人参加,预计的将吸引国际游客150万人。里约热内卢每年2月中下旬的巴西狂欢节,举行规模盛大的桑巴舞游行,成为吸引各国旅游者观赏和参与的保留项目,仅里约热内卢4天假期就可吸引40万游客。马略卡岛一年四季几乎每个月都有民间的传统节日,如圣·安东尼奥节、狂欢节、复活节、莫罗斯节、大型民间艺术节和圣诞节等,还经常举办一些传统的体育竞赛活动,如篝火晚会、拔河比赛等。

(二)海滨度假旅游配套服务健全完善。为满足不同层次度假游客的需要,各度假地建设了7类不同的住宿设施:(1)星级饭店。高档饭店大多建在海滨,并尽可能增加海景房间。马略卡岛的帕尔马湾约3公里的海岸内,集中了4星、5星级宾馆6家,主要面向富人阶层、会议旅游和奖励度假游客。一些饭店位于城堡、宫殿、古老的宅邸或自然风景区中,独具魅力,为高消费者提供服务。(2)家庭旅馆。历史悠久、俭朴而有家庭氛围,在小城镇和乡村更为多见。(3)假日公寓。家具齐全,适合家庭和团体,大多按一周或两周起租。(4)野营场所。政府规定只有在指定的场地允许野营。西班牙有1200多处野营场所,可容纳65万人。(5)青年旅馆。隶属于地方的青年体育机构,形成全国性网络,适合青年人和学生。(6)乡村客栈。随乡村度假旅游的迅速而出现,以乡村自然环境和民风民俗见长。(7)温泉疗养院。提供疗程式的康复设施及服务,是游客康体健身、放松休闲的理想场所。夏威夷的度假酒店、商务酒店、度假别墅、产权酒店和分时度假酒店等各类宾馆,客房年出租率达83%。在悉尼的邦迪海滩大街内侧,布满了各种房型的低星级饭店,阳台、平台上摆放着躺椅和茶几,饭店门口设置了露天吧。马略卡岛大力开发温泉和海水疗养产品,四星级以上酒店辟有室外、室内游泳池,有的酒店还建有模拟海水健身中心,对海水进行人工加温。澳大利亚唐格鲁玛旅游的主要吸引物是每晚在海滩上喂养从大海中游来的野生海豚,还可以在拥有70种异色沙子的沙岛上滑沙。1981年,澳大利亚某家家族兄弟用200万澳元买下此岛20公顷土地开发度假区,迄今已投资2500万澳元兴建度假设施。

为方便游客享受各具特色的餐饮服务,在海滩和城区大街小巷,设有大量的餐馆和酒吧,供应当地风味美食、特色咖啡、美酒饮品。法国大餐和葡萄酒、意大利面食和比萨饼、西班牙烤肉和海鲜、马耳他焖兔肉和兰普卡鱼,都是当地招徕游客的佳肴。意大利那不勒斯发展海滨乡村度假旅游,大力推介“比萨饼故乡”形象,规定乡村旅游必须提供当地葡萄洒和地道的比萨饼。西班牙将美食作为海滨旅游多样化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塑造有特色的餐饮形象,使餐饮也成为旅游项目,当地人风趣地说:“我们出售的是沙滩、海水、阳光和海鲜。”马塞罗那港的海鲜食街颇具规模,游客边品尝海鲜风味大餐,过欣赏港口夜景,惬意舒适,印象深刻。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的餐馆多达 500 家,除了正宗的法式大餐、意大利美食、韩国烧烤、日本料理、中国菜以外,还特别推崇澳洲的海鲜、袋鼠肉和葡萄酒。 2004 年将新建一个 500 ~ 600 座的大型餐饮表演场所。悉尼的全澳海鲜集散拍卖中心办成了食客如潮的自选海鲜烧烤炊具。唐格鲁玛岛的小别墅可供游客自己买菜做饭。

夜生活是海滨度假旅游不可或缺的内容,甚至称为“半壁江山”。西班牙海滨城市夜生活独具特色,电影院、剧院、音乐厅、展览馆、会议中心有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酒馆、酒吧、夜总会通常营业到凌晨 3 ~ 4 点,许多场所通宵达旦。马略卡岛上建有欧洲最大的夜总会。据统计,访问西班牙的游客 80% 为 2 次以上, 70% 为 4 次以上的再访客, 80% 的回头客是去海滨度假,丰富的夜生活是吸引游客再访的重要因素。澳、新两国在夜生活方面的三大亮点是海滨广场、露天吧和赌场。凯恩斯在海港内侧开辟了一个梅茵广场,由浩瀚的绿地、开阔的游泳地和精致的人工沙滩组成,入夜灯火阑珊,气氛浪漫。悉尼以歌剧院和海港大桥为中心的夜生活场景壮观辉煌,所有建筑物都用灯饰勾出轮廓,海湾中彩灯游船穿梭往来。歌剧院内外、海堤上和大街的商场外摆出了数千张露天桌椅,上万人在繁星般的灯火和轻柔的海风中饮酒、交谈、喝咖啡或翩翩起舞。黄金海岸的天堂海滩每晚都开设灯光夜市,众多的街头艺术表演令游人兴致大增。

(三)购物旅游十分火爆。海滨度假游客购物时间更为充裕。欧洲海滨城市开设的购物街、步行街,既为当地人服务,又是外来游客购物的天堂,旅游购物占旅游收入的比例在 60% 以上。法国戛纳的十字大道精品街面向地中海,游客可同时尽享世界知名牌和一览无余的美景。尼斯的“老尼斯”露天交易市场,有 600 多位小商业主、艺术家、手工艺者经营。西班牙巴塞罗那的兰布拉斯大街连接港口和商业中心,各国游人密集,当地独有的旅游纪念品琳琅满目,旧货市场无奇不有,大街两侧延伸的小胡同内小商店鳞次栉比、各具特色。当地旅游部门与市政部门协调,规范旅游购物区,专门编制了购物旅游线路,由商会会员和旅游部门各出资 50% ,促销推广购物旅游。马略卡岛上手工艺品制作中心,集手工艺品之大全。当地农民开办的各种手工艺作坊和摊点到处可见,岛上的每一个海滩,均设有相对独立的购物区。香水作坊、陶器作坊、奶酪作坊、玻璃器皿作坊等,既是旅游点,又是购物区。澳、新两国公路上的购物场所普遍采用旅游咨询中心 +购物店+公共厕所,或加油站+购物店(超市)+公共厕所,或连锁餐馆(含公共厕所)+购物店的模式。在旅游景区,让游客在进出大门及出入餐厅时自然巧妙地穿越购物区。黄金海岸宽阔海滩上的太平洋购物中心,拥有 4家大型百货公司、1家超级市场、260家商店、1家儿童游乐中心、12家电影院,还有食街和接待游客的休息室。工艺品、纪念品都独具特色,具有明显的购物+旅游促销功能。

(四)海滨旅游区交通四通八达。度假旅游要求快捷的直达国际航线和“公交化”的国内航线,各度假地海滨机场密度大,航线航班多。澳、新国际航班的密集度首屈一指。澳大利亚东海岸的每个旅游城市都有自己的机场,仅12万人口的凯恩斯市每周开行国际航班31班,直通新西兰、关岛、香港、大阪和新加坡。黄金海岸距布里斯班市仅80公里,也独立开辟了通往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的国际航线,并的将在2006年扩建出更大的国际机场。奥克兰作为新西兰最大的城市,10条国际航线直达澳大利亚、太平洋岛屿、美国和南美洲,经停悉尼、布里斯班和洛杉矶扩展为更多的国际航线。西班牙有32个国际机场,平均每1.58平方公里1个,赴西班牙的旅游者有1/3乘飞机,客流量最大的3条航线都是通往海滨城市和海岛的。法国蓝色海岸小城尼斯的国际机场飞巴黎每日航班30多个,飞伦敦每日航班20多个。各度假地大力发展旅游包机业务。乘飞机进出西班牙的游客,近70%搭乘的是非定期航班(旅游包机)。欧洲有实力的大旅行公司都同时经营包机公司,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源层。英国最大的旅游批发商汤姆森假日和德国最大的旅游批发商LTU均用包机将大批游客直接送往马略卡岛。国内和区域交通方便快捷。西班牙的铁路网以马德里为中心呈放射状分布,覆盖整个西班牙半岛,并与欧洲各国连接。法国快速列车和高速列车连接蓝色海岸和全法国以及欧洲所有大城市。海滨城市交通设施完善。各海滨旅游城市都有装饰别具一格、专供游客游览的双层敞篷观光巴士。澳、新两国连接住宿地与景区的旅游巴士或游船,兼有导游和观光娱乐功能,游轮一般为中型双体船,色彩艳丽、设施豪华。在奥克兰海湾,行驶着一艘艘黄色的水上“TAXI”小艇,专供游客兜风租用。

(五)海滨度假旅游环境优越。各度假地在人文氛围、生态保护、社会供给,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具备很高档次和水平,许多沿海城市是整体性的度假城市,有的国家像一个完整的度假国家。城市美化、净化,交通秩序良好,与海滩相映增辉、浑然一体。旅游信息服务无处不在,有咨询中心、旅游网站及解说指示系统3个方面,机场、海港、市区、景区、海滩和公路沿线均设有旅游咨询中心,放置100种以上的旅游小册子,有的还配置电脑供自查。所有设施都对路人开放厕所,市区大街和绿地有投币或免费厕所,设施齐全,方便干净。城市内外交通节点的指路牌简洁醒目。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优良,考察团乘坐旅游大巴,由司机兼导游,一边开车,一边讲解。度假地社会治安良好,居民友善文明,如法国提出“请不要把游客当外人”的口号。这些都构成了“度假天堂”不可或缺的人文环境要素。

三、国外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主要经验和山东省存在的主要差距

(一)国外的主要经验

1.统一科学规划。各国政府对海滨旅游开发规划高度重视,规定海滨旅游资源全部为国家所有,使用权划给地方,由地方政府控制使用。国家、省(州)、市3级政府都编制了海滨开发的控制性规划,在土地利用、分区原则、度假设施、进出通道、环境保护、会议设施、活动组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各类开发必须符合统一规划。政府通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来调控开发方向。各国还制定有关法规,使海滨开发有法可依。如西班牙有国家《海滨法》,意大利的坎帕尼亚大区有大区《海滨法》,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市政府1968年颁布了海滩保护条例,悉尼市政府2003年新颁布了更完善的海滨建设条例。墨西哥的坎昆是在严格遵守规划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30年前制订的规划至今仍然起着决定性作用。西班牙蓝萨罗特岛的开发规划,对建筑密度、高度、建筑风格、建筑材料、与海岸线的距离等都有明确的标准,限定岛上90%的地方禁修建筑物,楼房不得超过3层,并减少开发密度,要求旅游设施与海滨拉开一定的距离,建成伸展式梯级型后退格式。奥克兰规定码头2/3的土地用于游艇服务区和中央游憩区,墨尔本的海港新区道克兰规定,所有临海建筑必须远离水域100米之外,5%的土地用于兴建度假酒店。夏威夷旅游用地受到严格的保护和控制,即使是土地所有者也无权随意更改规划。意大利坎帕尼亚大区的法律草案规定,私营公司经营海滨旅游业,必须获得沙滩和海滨设施的经营权,开发内容必须符合海滨开发条例和总体规划。国有海岸区域禁止开采行为、农业畜牧业用地行为、工业行为、不同于草案认可的各种建筑行为、对现有水利体系进行改动的行为、挖掘行为、倾倒废弃物行为和搜集沙土或其他材料的行为。在沿海沙滩地带,从沙滩内部界线起600米内,不允许修建和沙滩海岸平行的道路。在沙滩300米范围内,不允许建造居住性质的旅游设施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住宅。沙滩内部界线600米内,不允许建造用于净化水的装置、垃圾处理设施和泵站。

2.坚持市场导向。准确的客源市场定位在度假区开发建设中具有引导和决定作用。海滨度假旅游市场既受空间距离制约,也受文化、心理等因素影响。墨西哥最主要的客源市场定位于与其接壤的美国,其欧洲市场的主体定位与之有紧密历史文化联系的西班牙。巴西里约热内卢第一位的客源市场是其近邻阿根廷,而不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将国内客源视为主体,二者互为最大国际客源国,其次是英国、日本和美国。各国注重细分市场,根据客源市场和规模确定开发建设战略,产品开发强调针对性和个性化。西班牙接待的国际游客90%来自欧洲,各度假地均有特定的目标群体,分别接待本国游客、欧洲其他国家游客,还有接待运动型、老年、青年和家庭度假者的度假区。针对欧洲富裕阶层喜爱私人游艇的特点,马略卡岛开发了多个游艇码头,共有2.3万个游艇泊位,停泊费每夜1000欧元,许多国家的王室成员、著名球星、影星、船王的私人游艇常年在此停泊。

3.创新促销推广。各国在宣传促销方面努力创新,展示旅游新形象。西班牙主打海滨度假旅游,促销口号是“阳光普照西班牙”,所有促销资料都使用统一的“太阳”标志。旅游官方机构每年到主要客源市场召开说明会。西班牙国家旅游局投入8700万欧元,用于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并将官方网站与企业网站链接,回报率很高,国家旅游网站达4000页,2003年的点击率达到1000万人次。法国政府2002年给旅游部门安排预算8090万欧元,2003年决定增加预算40%。国家、地方政府和私人企业联合成立“法兰西之家”,并在26个国家中设立了31家办事处,专门负责海外促销,2002年国家提供运转经费2744万欧元。马耳他在世界上设立了12个旅游办事处,其中1家在北京。每年促销经费2000万欧元,其中政府出资1800万欧元,在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主流媒体上发布广告,参加国际旅游展,邀请1000名记者采访报道。澳大利亚的悉尼和黄金海岸促销材料多达100多种,使用了11种文字,为了扩大开拓华人市场,专门开发了汉语官方网站。夏威夷为了大量吸引日本游客,岛上的主要旅游设施都有日文解说系统,电视台还有专门的日语频道。韩国、日本航空公司在檀香山建有高档度假酒店,专门用于接待本国游客。

4.政策资金支持。各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意大利坎帕尼亚大区《对国有海上区域进行旅游业与娱乐业开发使用的指导与协作计划》法律草案,规定了对海滨旅游开发的支持政策。欧盟从2002年到2006年,出资4亿欧元,资助大区改善海滨旅游设施,企业可通过竞标的办法申请使用,最高比例为投资额的50%。西班牙国家旅游预算的6%专项用于发展海滨度假旅游,巴利阿里群岛政府直接投资1.11亿英镑,修建人行道、商业区、公园、步行街,改善海滨旅游环境与基础设施。墨西哥坎昆度假区的全部规划费用由中央银行的附属机构——全国旅游开发公司和旅游部下属的一个负责旅游业发展的部门——全国旅游促进基金会共同承担。基金会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初期对旅馆启动和经营给予资助和扶持,具体工程则由相关的政府机构如公共工程部、水利部去组织完成。

5.严格规范管理。优美洁净、设施完善的海滩是海滨度假的主要吸引物之一。欧洲海滨度假地海滩无论优质的沙滩,还是一般的卵石滩,都有相同的特点:管理严格,清洁卫生,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海滩属政府管理的公共设施,为保护游人健康,有专门人员负责每天对海水取样监测,确保水质达标。海滨城市污水经净化处理达标才能入海。海滩没有 一 望台,均没有红十急救中心。欧盟还对海滨度假区海滩开发管理实施著名的“蓝旗计划”,在海水质量、海岸保护、服务水平、安全系数、环境意识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标准,有关组织每年夏季对参与计划的海滩进行检查,对符合标准的海滩授予“蓝旗”称号,对不符合标准的海滩,取消“蓝旗”称号。意大利歇帕尼亚大区规定,沙滩更衣室和服务室要使用可携带、可拆卸或易于移动的材料建造,禁止在海滩上张贴任何形式的海报广告,与电力输送和通讯相关的空中线网和设备安装工程必须事先评估。

国际海滨度假旅游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也走过了一些弯路。一是规划滞后造成建设无序和开发破坏。里约热内卢、夏威夷、马略卡岛在开发早期都存在此类问题。如里约热内卢最早的城市建筑紧逼海滩,占用了大面积的沙滩,使海滩腹地极其狭窄,游客缺乏基本的活动空间,后来不得不通过填海滩堆积人造沙滩来弥补。夏威夷瓦胡岛早期的海滨开发造成1/10的沙滩消失,许多度假单元建设时不得不通过开挖人工潟湖来新造沙滩。二是过度城市化给度假区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有海滨城市增加了大量的建设项目,如交通干道、商业设施等,其功能与游客的需求或旅游度假区发展的要求矛盾,很大程度上干扰度假区建设和游客度假氛围的营造。同时,城市化还造成传统文化的退化和对历史遗迹的破坏,如夏威夷土著历史文化的退化和传统社区的破坏,已成为令当局头疼和下大气力解决的问题。三是早期的低层次和趋同化开发导致非持续性增长。西班牙、法国、意大利海滨度假旅游都经历了一个发展——衰弱——重振的曲折历程。发展初期,以低成本批量建设海滨度假地、海滨城镇及饭店设施等,在较短时间形成了规模,但度假地的趋同化及由此带来的吸引力下降和低水平的价格战严重影响了旅游效益。15年前,这些国家制定了重振战略,重点是重新定位,提升质量,多样化开发,扩大市场和消费。四是生态环境破坏会导致度假资源的质量下降和旅游环境的恶化。海滨旅游资源具有不可代替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别是沙滩资源是海洋潮汐、波浪运动和地壳运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改造和利用必须要遵守自然规律。夏威夷早期开发中曾经造成滨海生态资源的破坏,后来不得不对滨海建筑和道路进行大规模的拆除和重建。我们必须吸取教训,未雨绸缪,尽可能避免发生此类失误。

(二)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的主要差距和问题

对照旅游发达国家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经验,从总体上看,山东省的海滨度假旅游实际上还没有走上轨道,相当程度上还没有起步。按照此次考察的几处世界著名度假地的水准衡量,目前省内实际上还没有一处真正意义上的旅游度假区,也没有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度假酒店,也基本上没有接待过真正意义上的海外度假旅客。

首先,综合基础设施水平低。国际和区内交通(特别是航空交通)、度假酒店等接待设施、城市服务功能等都离接待高消费的度假游客有很大差距。如度假旅游过程中购物消费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夏威夷就建有面向度假游客的、规模可观、门类齐全的购物中心和商店群,而山东省的旅游城市包括青岛在内都远远达不到这个规模和水准。

其次,对度假旅游消费和度假产品的认识不到位。由于不了解国际上度假旅游消费的特点,凭低消费的经验来设计高消费项目,仅凭想象设计、肓目投资,结果建设出一些连大众游客都感觉不对路的所谓度假设施。青岛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在设施建设和配套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不具备度假功能。烟台、威海、日照等城市与国外的旅游度假地相比差距就更大。

再次,规划滞后。一是缺乏全省海滨度假旅游规划,对全省海滨旅游度假区的建设统筹指导和管理不力。二是度假区建设缺乏真正的“旅游度假规划”。全省已出台的几个度假区规划基本都是由不专门研究度假旅游的专家编制的,结果使许多已经开始建设的度假区出现城市化倾向,甚至造成建设性破坏。

最后,体制问题制约大,非专业化管理问题突出。度假旅游和度假区管理是一项专业化要求很高的工作,而目前山东省旅游度假区的管理体制非专业化问题严重,管理层总体素质不高,造成度假区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经营参差不齐,低水平运作。

四、对山东省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建议

借鉴欧美以及澳洲各国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经验,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将海滨度假旅游开发作为山东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国际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证明,海滨度假旅游消费市场广阔、经济效益巨大,对促进城市建设、扩大社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次实地考察进一步认识到,山东拥有中国北方一流的海滨度假旅游资源,大陆海岸线全长3024公里,加快发展山东省旅游业,潜力在海滨度假,后劲在海滨度假,突破口也在海滨度假。旅游度假区建设是实现山东省旅游业从中低层向高层次、由数量型向效益型、由单一性产品向综合性产品提升的关键,是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支点,也是扩大国际旅游市场、吸引国内高端旅游市场、提高区际竞争能力的主要出路,必须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确定实践半岛城市群建设这一重要举措,借鉴国外“旺季赚足,淡季有为”的经验,打破淡旺季问题的思想束缚,大力开发海滨度假旅游,国际市场主攻日本、韩国、俄罗斯,国内市场兼顾高消费和大众客源,将山东沿海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度假旅游胜地,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综合型海洋经济,以海滨度假旅游带动山东省旅游业成熟发展、全面升级,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

(二)高起点编制海滨度假旅游开发规划。海滨旅游度假区是具有较高技术标准、专业性很强的经济区域,必须科学规划、高水平建设。国外海滨度假地基本上都采用沙滩、步行道、酒吧餐饮区、购物区、酒店区以及大型娱乐设施(高尔夫球场、网球场、康乐保健设施等)依次布局的格局,特别是在海滨必须给游客留出开阔的海滩。而目前山东省海滨建设混乱,主要表现为沿海工业生产造成环境污染、房地产开发造成土地侵占和景观质量下降、旅游度假区盲目开发导致海岸带破坏等,有的令人触目惊心。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要以高水平规划为起点,从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的要求出发,科学整合、优化配置海滩、餐饮、购物、住宿、会议、运动、娱乐、文化、交通、历史遗迹等要素和设施,形成海滨度假旅游生产力体系,防止一哄而起、遍地开花、盲目建设、低水平开发、低价格竞争。这次拜会世界旅游组织时,我们提出请世界旅游组织帮助邀请高水平的国际海滨规划专家,与国内专家结合组成不同班子,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开发概念规划》,在此概念规划指导下,选择胶南灵山岛、海阳凤城万米沙滩、荣城天鹅湖(渔人码头)和日照太阳城的项目选址地,编制4个全省示范性海滨度假区规划,作为发展山东省度假旅游的先导。对方原则接受这一建议。如省政府同意,将尽快组织实施。规划经费需400万元,请省财政专项解决。

(三)加强大环境建设。海滨城市建设要突出强调绿化、净化、美化、静化,实施屋顶工程、亮灯工程、标志工程(路标、路牌、重点建筑物的标志)等,强化市民公德意识、旅游意识和热情好客意识,提倡人性化、细微化、规范化服务,创建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要把海滨度假旅游发展需要与实施半岛城市群开发、建设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战略相结合、相响应。科学调整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禁止建设污染性和生态破坏性项目,对沿海城市的历史文化进行深入挖掘和整理,打造城市旅游品牌,构建优越的发展环境。

(四)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海滨度假旅游开发必须依法进行。现行《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主框架是1996年出台的,缺少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的有关内容。要尽快进行修订,明确旅游度假区建设和度假旅游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对海滨土地转让、开发、经营、管理、环境保护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将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要研究制定鼓励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的优惠政策,推行海滨资源经营权与所有权“两权分离”,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国资本投资建设海滨度假旅游设施。出台《山东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对旅游度假区的发展方向、开发规划、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支持政策、管理体制等作出明确规定,针对目前旅游度假区建设中存在的土地侵占、多头管理、无序开发、上污染项目等问题,近期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度假区管理的通知》,提出加强管理、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并召开全省度假区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五)成立海滨度假旅游开发领导协调机构。沿海7市旅游业发展基础好,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的70%以上。发展海滨度假旅游,需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科学整合资源,统筹开发建设。建议成立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开发领导小组,请孙守璞副省长任组长,省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7市政府分管市长为成员,负责对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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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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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或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 、 、 .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 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 、 、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 %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 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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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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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_______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分钟。

5.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导游应按《导游服务质量》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预期付款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3.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2%),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违约方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5%);违约方未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

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由甲方自愿购买,但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作出说明和推荐。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

5.在旅途中与乙方发生纠纷后,甲方既不得以滞留不归、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损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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