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执行或部颁标准执行。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办理。
四、交(提)货方式:
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的卸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所有运输费用由承担。(一般情况由供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验收方式为需方在施工现场验收或验收,材料技术证件随货同行。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妥善保管,并在七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不符合规定的货款。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七日内负责处理,否则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供方每月20日到25日凭需方出具的收料单与需方对帐,并出具等额正式发票。需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中材料费用的数额限度内,按照供方供货金额占需方应付所有材料商材料款总额的比例进行支付,并通过银行结算;如当月业主没有支付工程款,则需方当月也不支付供方材料款。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运到现场的材料达不到合同技术规范时,供方应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对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业主的工程款到位不及时;而造成需方不能及时给供方付款时,不应视为需方违约。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所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西安铁路法院裁决。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⑴出现下列情况时,需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供应商;
a、产品在质量抽检中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b、合同签订后不能按时供货,造成需方停工待料的;
c、如国家政策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内的产品有异议,发出不同意使用该产品的指令时。
⑵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协商与补充,形成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⑶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分别送双方相关部门各一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供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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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医药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___(吨)
单价___(元/吨)
金额___(元)
提货时间及数量___酒精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国标GB10343-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需方仓库。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运,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以需方____________为准。
六、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若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付款,现汇结算。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十、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如出现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提供______%全额增值税发票、化验单。
2)需方提供单车实收数回单(需加盖收货部门印章)。
十二、此合同涉及价格等条款,买卖双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与原件一致有效。(涂改无效)
供______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需______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篇2:购销产品合同
卖方:
买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协作的原则,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销售本合同约定货物,达成下列一致条款: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牌要求
二、质量标准及产品质保期:按买方标准及质保期加工制造及验收(如有提供样品,需按样品品质验收),卖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的产品规格及材质供货。
三、质量保证及技术标准:
1.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设计、性能、技术和材料方面是按买方所要求,其性能完全符合国家或买方标准。
2. 买方收到产品后在7个工作日内发现卖方所提供产品在数量、外观和规格与上述异议,卖方应该补偿经济损失(补偿金额按当时所损失金额计算)。
3. 产品质保期 1 年,保质期内,如买方发现品质问题,卖方需无条件的配合做退换货处理或及时配合到现场指导解决。
四、出货文件:随货附发货明细、产品检验报告,需按合同要求填写清楚订单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材质。
五、交货期: 5 天。卖方收到买方订购单后于“卖方签章”处签字盖章回传给买方,并按订单货期要求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六、运输方式:按买方指定之交货地址准时交货,运费买方付。
七、付款条件:
八、逾期交货:卖方如逾期交货,卖方应每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超过15天,买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约并向卖方按预付款金额加倍收取罚金。
九、风险承担:货物运输到买方收货地点未经买方确认收货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货物到达买方收货地址并经买方清点签收后,卖方交付义务履行完毕。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加盖公司合同章后生效。买卖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当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有效。
2、如未在合同规定期内付款,卖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保留索赔权利。
3、本合同传真件经与原件核对无异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订购单》作为双方往来订货依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本合同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书应相互解释,互相说明,如果本合同与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书的内容之间产生矛盾,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2、 买卖双方均应对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密,否则受损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相应赔偿.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实施的过程当中,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仲裁。
供 方(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篇3:金、交电、家电、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各方本着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化工产品购销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格
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年度数量______(吨)
含税单价______(元/吨)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双方同意,否则产品的含税单价不能变动。
第二条 订货
1.每次订购的商品数量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由乙方以《采购订单》形式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每一份订单均视为一份独立的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取消。
2.乙方提前七天下达的订单且订购数量在_______________吨以下的(含__________吨),甲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货。
3.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由乙方主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的合同章即可生效,传真件和复印件具有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交货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甲方送货到乙方仓库并负责卸货,全部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化工原料送货要求》送货。
3.产品毁损、丢失的风险在交货前由甲方承担,交货后转由乙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包装桶由甲方负责回收。
第四条 结算
1.乙方收货后_____天内付清货款,电汇结算。每月下旬_____日-_______________日不付款,顺延至下个月第一个工作日。
2.甲方向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在付款日前_______________天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第五条 技术标准、验收及质量责任
1.产品具体的技术指标按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执行。
2.产品的生产日期不能超过__________个月。
3.货物由乙方负责验收。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能满足本合同的技术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如是假冒货物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产地,乙方将没收全部货物并处以货物价值两倍的罚款,同时终止本合同。
4.在产品保质期内如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在可合理辨识产品瑕疵后10天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质量合格;甲方接到异议后10天内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双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由相关产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检验证明或仲裁。如确认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的经济损失。
6.如出现两次质量问题,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给乙方,具体数量按月度采购订单操作。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交货,甲方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且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做出更改。
2.甲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乙方有权按不能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索赔。如出现两次不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3.乙方保证在一个季度内向甲方订购本合同规定的数量(具体数量按月度采购订单操作)。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数量,乙方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做出更改。否则,乙方不能拒收甲方已到货物及在途的货物,并按规定支付货款。
4.一方对因化工产品购销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及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合同双方相关负责人员及经办人员的任何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对方,但并不因此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授权代表依据授权委托书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和签署的书面文件,均应理解为已经获得授权方的合法授权和书面认可。
2.合同的变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变更、转让或解除合同,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转让均应在甲乙双方就该等事宜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做出。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采取以下第_____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_____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2025年门产品购销合同参考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防火门、车库卷帘门、地弹簧门、自动感应门及玻璃隔墙的购买安装 的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工程名称:华能繁峙上狼涧49.5MW风电场升压站土建工程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第三条 质量标准:所供防火门、车库卷帘门、地弹簧门、自动感应门及玻璃隔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生产厂家资质。
第四条 质保期及质保金: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金7000.00元。
第五条 交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大营镇北洪水村 第六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有需方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结算
2、合同签订后,5天内需方支付(即人民币:10000.00元)作为定金;货物运至工地现场,金验收合格后5天内支付(即人民币:60000.00元)作为货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余下货款。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负责安装工作。
2、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贰分,供方壹份,需方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2025年简单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此购销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三、产品技术参数介绍
1、收货地点为:
2、广州市至甲方所在地的货物运输由托运部代办,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货物从甲方所在地的货场运抵甲方指定仓库的费用由甲方自理或自行安排提取方式。
四、货款结算方式:
五、设备的保修:
1.乙方对其设备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保修为壹年。光源除外!
2.人为性损坏(包括人为误操作),将视实际情况优惠收费维修。
3.确保配件供应质量与数量,配件价格不得高于进价的10%。
六、 乙方产品应符合国家舞台灯具相关的强制性安全法规,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违约责任:在合同执行中,若任何一方有异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解决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生效(传真件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小型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销售方:
购买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销售方对产品“三包”半年。
三、交(提)货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销售方负责上车,购买方负责缷车费,运输费由购买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七、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购买方直接验收,柒天内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购买方先预付货款 元,提货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元。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销售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购买方定金到销售方银行帐号上,本合同同时生效。
销 售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篇7:2025年产品购销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贵州一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次产品的具体购销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诚实信用、自愿的基础。双方就 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以下产品:
二、 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品牌规格技术要求生产,保质保量,决不偷工减料,产品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交甲方当场验收。
三、交货及运输:
本批产品乙方交货期为收定金之日起 天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自理、甲方于交货期起
四、铭牌及包装要求:
所提供产品 为, 有限公司。包装为简易包装。
五、供货方对质量保证要求:
乙方对产品必须调试合格后交付甲方,产品运行中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产品保修期 年。
六、售后服务:
甲方如需乙方现场调试,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元( 元整)。剩余款项¥( 元整)产品抵达现场后一次付清。
八、违约处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违约按总金额的 付给对方违约金,如双方协商不成交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内双方没有违约和发生重大责任的情况下,本协议有效。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
十一、协议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签章):贵州一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号码:0854-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二〇一 年 月 日签订
篇8:医药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供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需方购买金刚石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___________(人民币:元)总价___________(人民币:元)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元
二、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应向供方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材料。
三、交货时间:供方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或需方确定并经供方确认的时间内交货。
四、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为 3 :1.供方送货,费用自负;2.需方自提,费用自负;3.供方代办运输,货交承运人即为完成交货;货物发送至需方所在地或经供方确认的其他地点,费用(含装载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负担。
五、交货地点:供方送货的,交货地点为经供方书面确认的地点;需方自提货物的,交付地点为供方所在地;供方代办运输的,为货交承运人之地。
六、货物验收及异议期限:需方应在收货后12小时内进行验收;经验收发现货物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符合约定的,应在收货后24小时内将验收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但应先接收货物并妥善保管;逾期未验收或未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七、退换货:经验收,符合法律明文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条件需退换货的,由需方向供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供方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已经开具发票的,需方自愿放弃退货的权利,仅主张更换同规格、同数量产品的权利。
八、结算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需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该笔订单的全部货款。
九、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迟延履行的,承担每日30元的迟延履行责任;造成对方损失(包括律师费、交通费、维权误工费、差旅费等)的,应同时予以赔偿。
十、争议解决:合同引发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时起生效;以传真件或扫描件进行签章的,签章后生效。
供方:桂林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9:2025年产品购销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1、 现甲方决定购买乙方灯具系列产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质量有保证的产品。
2、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贰年,除应急产品和软灯带为壹年。
3、 如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乙方有责任负责维修或更换(具体事宜根据情况双方协商制定)。
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的货物供应。
5、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预付30%的货款作为定金,剩余货款货到乌鲁木齐乙方通知甲方,甲方付清剩余65%货款。余下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付给乙方。
6、 具体订货数量、金额和单价以合同清单为准。(后附产品明细清单)
7、 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8、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 甲方灯具如有剩余未用完,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换货。
10、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2025个人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京泰华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消防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乙方对甲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协议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并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 交货
3.1 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3.2 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装、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以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 报价和结算
4.1乙方所供产品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价格表执行。
4.2双方约定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形式,乙方同时提供等额合法发票。
4.3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五条 采购内容及价格(略)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范本《消防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6.2 协议期限为 贰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7.3 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的。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的。
③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本协议产品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4个月。
8.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至少上门协助检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8.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8.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上门指导。
8.5甲方享受乙方签约单位干粉灭火器维修的配件费用全免待遇。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协议。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10.2 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且无代为保管责任,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 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7.3条的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后一周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设备已经交付的,乙方在返还货款后一周内自行取回设备。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所有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北京京泰华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
日期: 日期:
篇11:吉林省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大型型钢
品种——角钢
规格——∠30×30×3,即边宽为30毫米、边厚为3毫米的等边角钢
质量——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如分层、结疤、裂缝等,角钢不得有显著的扭转。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50吨
2.计量单位——吨
3.计量方法——每米重量=0.00785-(边宽+边宽-边厚)-边厚
4.价格——每吨4200元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
角钢成捆交货、其捆扎道次为10层、同捆长度50cm。角钢裸装交货,运输和储存均需注意防潮。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到货地点——常德高职院旁边
接货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年1月25日至20--年1月30日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2)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产品的质量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赔偿--、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20--年12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年1月30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篇12: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甲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按照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鲜鱼进行验收。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
第七条 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项解决:
(一)交南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3:酒类产品购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JinQi-20__-
合同机密,请勿泄露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南昌*启软件有限公司合同签定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第1页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方)日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乙方:南昌*启软件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K-Office协同办公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软件版本及价格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运行本软件的服务器环境或相关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3.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乙方有权酌情收费。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6.对于乙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7.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三条服务支持期限
1.本软件的服务支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支持期满,可选择是否续期,续期费用人民币元/年。
第四条合同付款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到帐后3日内乙方进行软件安装实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A、单位名称:南昌*启软件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阳明支行账户:
B、工商银行南昌*行户名:饶-亮账户:C、建设银行南昌分行户名:饶-亮账户:
第五条软件版权及商业机密
1.甲方通过合同取得本软件的使用权,本软件著作权归属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复制、传播本软件提供给第一条中-软件授权使用单位外的单位、个人或公众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发本软件,不得在本软件的整体或任何部分基础上以发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发获利,也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出租、租借、发放许可证、出售或抵押。4.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第六条软件的验收
本软件安装实施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软件进行书面形式签收。双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乙方也没有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本软件全部验收合格。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本软件及所附带的文件是作为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隐含的赔偿或担保的形式出售的。2.甲方必须了解并认同自己使用本软件的风险,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九条其他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无正文]
乙方(盖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二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三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
篇14:产品订购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
序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备注
1 含增值税价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金额总计(小写):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三、质量要求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或期限:质量符合供方质量标准,在产品有效期内,需方提供质量保证。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将需方所需产品托运到需方所在城市,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期限:根据供方相关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六、解决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或依法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药产品购销合同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八、本协议壹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法律效应。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篇15:产品购销合同简单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材料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材料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第二条:材料的计量单位及计量方法
1.材料单位计量方法以吨作为计量单位,并以实际过磅作为计量方法。
第三条:材料的供货地点及验货方法
1.材料的供货地点:原都江堰市彩印厂
2.材料的验货方法:在货物验收完后,乙方开具相应的送货单,有甲方指定收获人签字生效。
3.甲方指定验收人及其联系电话:
第四条:材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材料的价格:由甲乙双方现场协商调整定价。
2.材料货款的结算:在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第二日算起,30天内付清全额货款。
第五条:对材料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厂家、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订货要求,材料重量与送货单所记数量不符,应在半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收获之日起过半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材料符合规定。
2.乙方自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特殊原因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0.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材料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以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每天0.5%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若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拒绝接货,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甲方所在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月日:
篇16:单位产品购销合同规范
供货方:
购货方:内蒙古大和牛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 签订地点:公司办公室
第二条 时间
第三条 验收办法、地点: 于购货方场地双方当场按标准验收
第四条 检疫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由供货方所在地检疫部门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等相关证照,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第五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由供货方自定,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第六条 给付定金数额、时间:货到以现金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的,按法律程序处理。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终止。
篇17:产品购销合同范本2025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NC
甲方购置乙方厨房设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总价包括设备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安装调试、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预付总合同款的%,调试验收完毕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的%。
二、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规范要求:设备销售合同范本1、设备清单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单列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为甲方制作厨房设备。
3、乙方制作的厨房设备用料必须按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产地质量、技术标准等制作。
三、运输: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将甲方订购的厨房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负责卸货及就位。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规章制度,并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四、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质量: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五、安装调试:
1、甲方委托乙方对定制的厨具及订购配套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计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将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乙方须保证将优质全新的产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须派负责人(技术人员)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规格、型号和质量进行初步验
收,初验合格后,乙方开始安装。
4、乙方的安装调试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工程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五日内,必须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须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在五日内作出书面应答,逾期视为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责任:
1、供方的责任:
(1)从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须安排壹名技术全面的工程人员,进驻甲方现场壹周,负责厨房设备调试及保养,以保证设备达到的运行状况,乙方驻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的5%每天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维护的条件下,产品保修十二个月(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易损件及人为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4)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证长期为甲方优惠供应零配件及易损件,协助甲方维护好该设备。
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材料未达到合同要求,影响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权力。
2、需方的责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影响安装的问题,需要需方解决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法。
(2)需方必须按供方提供的水、电、气位接驳图将管线接驳口预留在离设备壹米范围之内。
八、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辖区内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篇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三】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18:关于公司产品购销合同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采购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订购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订购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甲方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__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甲方所采购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
5、甲方应当保证其所采购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订货
1、乙方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向甲方订货,订货方式为本合同及其附件。
2、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3、双方签署本合同视为接受订单邀约,构成承诺。
三、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合同《附件一》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__小时内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采购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四、商品退换
1、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残次、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__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五、付款
1、乙方应当在甲方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__万元整(¥__元)。
2、对于在采购过程中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基础上,据实进行退换货和退款结算。
3、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
六、保证
1、甲方应当保证其所采购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其所采购的商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上的瑕疵。因终端客户使用商品导致任何损害的,由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法律规定或乙方营销规则规定而由乙方先行赔付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甲方应全额偿付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订购商品内容发货的,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__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__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协调供应商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签约代表:____签约代表: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_帐号:______
篇19:产品购销合同机器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生产厂家: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 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 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7.产品功能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 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 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 _________ 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
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 保险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