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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的保养期一般是多少(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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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动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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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人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 市 县(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周期(周、月、季或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后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事先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可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1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 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 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三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应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八、其 他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

2、保密协议。

3、岗位协议。

4、其他协议。

第二十三条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1、在合同期内,以乙方名字取得的各种证书(件),合同期满后,甲方无条件归还乙方或按乙方要求转出。

2、甲方在使用乙方证件(章)过程中,不得对乙方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利后果,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各种损失。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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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到后来给我们介绍了其他两位老师的身份,那两位老师分别是×××老师和×××老师。×老师也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土木工作者,而且她说了一句很关键的话:我们土木工作者其实就是古代的匠人,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所以大家都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来。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到位,因为现在有很多土木工作者都做得有点过分,不对人民的生命财产负责。所以我们要做向老师们一样的人。后来,杨老师也做了自我介绍,并对我们的工作做出了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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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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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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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路绿化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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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公路K0+000至K15+000路段栽植绿化小灌木的工程委托乙方完成,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路两侧小灌木的栽植。

2、施工范围:挖坑、购苗、运输、栽植、浇水、修剪。

3、施工要求:公路两侧绿化带内每隔100m栽植1丛红叶小蘖或金叶女负小灌木,冠径≥50㎝,苗高低一致,公路两侧红黄相间栽植,村口、叉路处加密栽植。

二、工程造价及施工方式:

1、工程造价:每丛小灌木50元,总价以验收结果为准。

2、施工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工期:20xx年10月27日---11月5日,工期为10天,如遇雨天工期顺延。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及工程款结算,在工程结束后组织人员验收,出据验收单,根据验收结果当年结付工程款。

2、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苗木,技术力量和劳动力,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20xx年5月前对未成活苗木进行无偿更换补植(人为、机械损坏的苗木、丢失的苗木不在无偿更换之列)。

五、付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代表:(签字)

乙方:花圃(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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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规划与建设局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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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小区内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小区院内空地绿化(详见图纸、清单。)

4.承包方式:由乙方按双方确定平面图和栽种绿化树种进行种植、包成活。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 元(大写: )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绿化种植后,甲方应一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款;

2.养护期满,付清合同尾款。

第五条

1.苗木成活养护期:一年。

2.养护期间的一切养护流程由乙方承担,保证苗木生长旺盛。

3.乙方包栽包活,养护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养护期内树木枯死由乙方负责重新栽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栽种管护期至 年

1.本工程质量要求100%成活。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养护期满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

(2)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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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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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三-五层为砖混结构,总高约20米,总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内容:

⑴、承包工种:水电(其中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

⑵、图纸上所承包工种的内容为内容。

⑶、本工种均含小型工具。

2、承包方式:一次性平方面积包干,纯包干,以每平方米  。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方式:以图纸实际面积乘以包干价。

2、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乙方于每月 日前编报工程

四、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日,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始清理基槽土方为准)。

本工期均以日历天数计算,包括雨雪、节假日。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否则拖延一天按 元/天计取,在最后结算中扣除。

⑴、甲方确认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

⑵、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为合格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因质量问题需进行整改返工的工作,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的六、双方职责范围:

1、甲方职责:

⑴、乙方进场后,负责组织施工,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班组

⑵、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用房和施工用水用电。

⑶、按进度计划及时组织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进场。

⑷、负责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督促和指导

2、乙方职责:

⑴、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三天内,及时组织好各工种足够所需的。

⑵、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规定的操作规程,服从甲方。

⑶、各工种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⑷、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

⑸、必须服从甲方对机械的统一调配和指挥,不得善自关闸断。

⑹、配合甲方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⑺、严禁违章作业,否则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七、其它要求:

1、无正当理,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人力不足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结算按所完成工程量的80%予以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闹。

2、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成立有效,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尾款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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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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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及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目标:

(一)劳动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各级安全检查,工地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无火灾事故。

2、乙方工地应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监理动火申报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员必须按规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一图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广告及工地门牌楼。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堆放整齐。

4、乙方工地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污染环境,道路畅通。

5、乙方工地施工机械具有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具清洁,上润油,严禁带病运转。

二、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适时布置任务。

2、责成分管领导和质安部对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产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3、工程结束交付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

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限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100~--元),直至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责任:

1、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所属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同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3、在施工前必须配齐符合标准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允许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的,甲方有权当场停止其施工作业,重新委派合格员工上岗,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架具、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同时把文明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至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关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服从安全。

6、经常性组织班组搞好文明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文明安全生产情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员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十二小时内要立即上报,及时消除、整改事故隐患。、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三、争论的处理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

五、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组成部分,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它合同及协议有冲突的,以规定较多者为准。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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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包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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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证号: 电话:

合伙人: (以下简称乙方)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全体合伙人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 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建设项目内容和范围为准。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及比例:

建筑成本费用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合伙人均认可的其他费用由合伙人平均出资(即每合伙人承担20%费用)现出资元,大写人民币 现出资元,大写人民币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以各方均20%分配(如违约出资,按实际出资比例进盈余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约定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原则上不得退伙;如遇到特殊原因确需退伙的,应经各方协商同意;

七、项目日常管理

1、某某某聘请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的技术工作;

2、每月三十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双方签字后方能下账。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协议。

八、成本费的核算范围

建筑成本核算的范围包括:工程介绍费、建筑工程资质挂靠费、税金、施工劳务费、施工机械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不电费、临时办公设备和用房租赁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执行费、材料费及与工程有关的合伙人均认可的其他费用。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各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进行分配、承担;一方分配的应收款其他方有协助收回的义务。

十、合伙人行为禁止条款:

1、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开发区与其他人合伙。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禁止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实施损害合伙人利益的行为。

十一、违约责任:

1、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造成的损失无法计算的,按承接工程总价的15%计算损失。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他:

1、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和修改合同,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作出书面修改意见,其他修改无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合伙人各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各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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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路绿化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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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树木供应、种植、养护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 工程范围与内容

1.1、项目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

1.2、项目概况:本工程由日本综合计画研究所设计,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区域为 绿化工程,其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场地清理、土方平整与地形营造(回填土与种植土由甲方另行分包)、种植土壤草炭土改良、草坪、灌木、乔木的供应与种植、种植槽穴的挖掘及植物养护等涉及绿化工程的各项内容,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苗木明细表及附件1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造价

2.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包成活的承包形式。

2.2、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依据合同单价及甲方确认的乙

3、工期及养护期

3.1、本工程工期为25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前述期限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如确需采取加班加点或其他赶工措施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增加费用。

3.2、若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竣工交付或违反任何一阶段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均须向甲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自应付款中扣减。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形成书面确认书工期相应顺延。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养护期为12个月,养护所包括有内容按计价说明。

4、付款方式

4.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4.2、除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付款协议外,按下列条件支付:

4.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付到合同总价的30%。

4.2.2、进度款:

4.2.2.1、完成场地整理计苗木种植支付完成额的40%;

4.2.2.2、草坪种植完成支付完成额的20%;

4.3每期申请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已完成内容的确认函,申报的各工程内容须经监理方、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且经甲方审核核准后7日内付款。若申报与实际施工状况不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4.4、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完整工程档案资料后一个月内,双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甲方在确认后2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工程造价(不包含养护费)的80%”。

4.5、在养护期满后,乙方种植植物的成活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乙方已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工程交付甲方后90日内,双方进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结算值经双方确

5、种植要求及验收

5.1、乙方负责供应的树木的品种、规格、冠幅等要求须符合设计标准,且满足设计效果要求。

5.2、本绿化工程草碳土上30mm厚,对于乔木、灌木种植、施工技术要求按附件3,乙方所种植的各种苗木应保种保活,成活率要达到100%,若在养护管理过程中死亡的苗木应及时更新,更新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应和原要求相同不得改变品种及下调规格。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在工程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但以后发生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周内应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

6、工程变更及签证:

6.1、甲方有权对原设计作出变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其变更内容包括对原设计施工图的修改、更改原设计材料,增加或减少本合同范围、改变工程计划或施工顺序等,工程变更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签发。

6.2、因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使造价增加而发生的工程费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签证,签证费用按本合同计价原则执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签证单须经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并加盖甲方签证章方为有效,缺任何一项甲方均有权不予认可,乙方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的,此签证费用方可作为结算价款。

6.3、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6.4、工程变更计价:工程变更的价款应以合同规定的费率、材料、分项工程综合价格为准,经甲方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变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7、甲、乙方责任

为保证本工程按期保质地完成,甲、乙双方的职责、义务明确如下:

7.1、甲方: 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授权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处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代表甲方履行如下职责:

7.1.1、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套)及与工程相关资料给乙方,协助乙方同其它分包方协调配合工作。

7.1.2、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审批审定工期计划,深化设计图、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方案,有组织实施的责任。

7.1.3、工地现场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如提供电源位置、生活用水接驳、材料堆放位置)以保证工程顺利竣工。

7.1.4、设计变更等发生的费用有按期签证的责任。

7.1.5、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和义务。

7.2、乙方: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甲方、监理方所有合理指令,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乙方派遣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履行如下职责:

7.2.1、乙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植物的采购、种植、养护,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达到合同标准,对植物成活负有全责,期间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损失费用。

7.2.2、乙方应按国家或大连市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2.3、本工程在甲方未验收、接管之前,乙方对已完工程、成品等有负责看管、保护的责任,即有成品保护的责任,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受损,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7.2.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并按甲方审核后的计划执行,但是甲方对进度予以确认和修改,并不免除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

7.2.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监理方现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在每周、每月向甲方提交当期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当期技术资料、下期进度计划等文件。

7.2.6、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7.2.7、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7.2.8、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7.2.9、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7.2.10、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11、本工程所需的苗木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事先确认的标准采购。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在种植或使用前,须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新种植或铺设,因此而导致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1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7.2.13、乙方必须在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将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及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7.2.1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五套,竣工图电子磁盘一份。

7.2.15、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项目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7.2.16、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决定权。

7.2.17、在养护期内,乙方有对本绿化工程植物保证成活且生长正常的责任。

7.2.1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呈报苗木养护方案及保护措施,该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的,乙方须按该养护方案、保护措施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进行绿化养护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养护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2.19、养护期内乙方每月应做好苗木的养护纪录,并建立符合要求的苗木养护档案。并于本合同解除时,将该养护纪录及档案移交甲方。

7.2.20、乙方对苗木养护所使用的农药、气剂等须保证对他人及动物无伤害,如因乙方所使用的农药、气剂造成他人或动物受到伤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2.21、在养护期内,乙方应保证各种苗木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折枝或严重病虫害现象。

7.2.22、乙方在养护期内免费给甲方物业提供各种苗木的栽培、养护、修剪等技术培训,提供育苗护树的参考资料。

8、违约责任

8.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RMB1000元逾期违

8.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乙方并应当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8.3、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或树木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负责更换、拆除、返工、改建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由于更换、拆除、改建、返工而逾期竣工,承担本条8.1款工期延误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7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三次仍未符合合同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如甲方不予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每项质量问题20xx元人民币的标准承担质量违约金。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将本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均须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8.6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9、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法律程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

10.1、本合同未详之处,双方另订附则,双方协商解决。

10.2、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11、合同分数及附件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价说明、附件3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附件4苗木综合单价分析表

12、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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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市规划与建设局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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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50%;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90%时,甲方应在十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80%工程进度款;

3.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后十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工程款;尾款待苗木养护期结束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苗木养护期:三个月。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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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云南某级公路第合同段工程技术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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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资料承包合同

甲方: 888888建筑工程公司农机局家属楼项目部(88888) 乙方: 888888建筑工程公司资料员 (88888)

兹因甲方工程建设的需要,由乙方负责承包甲方 农机局家属 楼工程的土建、水电资料,现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本工程土建水电资料(安全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包括土建、水电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原材料送检、资料整理2

3印耗材(包括墨水、打印纸张、资料夹、档案盒、胶水等耗材)、大图复印、晒图等均由甲方负责。

4、各种材料送检的试验费及由此所引起的交通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给乙方提供现场办公场所。

6、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乙方按建筑面积承包甲方本工程的土建、水电、安全资料(建

2筑面积按实结算)承包单价 按 1.0 元/m。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月发给乙方1500.00 元/月,余款在资料备案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注: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拾 个月,如工期延期(延期壹个月

以下不计,延期壹个月以上,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甲方额外付给乙方 1600.00 元/月。

四、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合同内容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2、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原材料合格证、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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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道路绿化工程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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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发展改革局:

随着河古庙自行车产业集中区的快速发展,社会和企业对集中区的绿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选择多种植物,进行合理、科学的配置,进一步加强对园区内绿化建设,提高园区品位,已是河古庙自行车产业集中区生态建设的必须。经多方面研究,决定实施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平乡县河古庙自行车产业集中区道路绿化工程

二、承办单位:平乡县自行车产业集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地点:平乡县河古庙自行车产业集中区,兴达路、丰河路南段。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绿化道路全长2820米,绿化面积48000平方米,其中兴达路绿化道路2250米,绿化面积37000平方米,丰河路南段绿化道路570米,绿化面积11000平方米。工程土方量20xx0立方米,种植绿化树种10.76万株。铺设绿化管道5640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9万元,全部由平乡县财政投资。

六、项目起止年限:20xx年12月——20xx年4月。

特此请示

二○XX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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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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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基础、主体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乙方将设计文件交甲方,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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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8]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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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及(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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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设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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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全部完工。

四、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按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与现行施工规范、规程及监督站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五、工程保修期:按现行保修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武城修理。

六、验收方式:

1、受监督工程由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五方验收。

2、不受监工程由基建处、质检科、分厂、监理方、甲方共同验收。

七、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7000平方一结算,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留5%质保金,无质量问题2年内付清。

八、安全施工及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法规及厂内有关规定,如发生意外或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因施工质量问题(包括返工用料)给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拖期,每天罚款5%。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完毕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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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绿化工程的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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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不经意间20__年已经过去,这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杭州经历了20年不遇的超强台风,透过了高温的考验,年底还有大雪的光临。这些等等的一切给我们绿化养护带来了麻烦,可是哲学上的相对论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我们付出的同时也会有一些收获。有些东西只是在书本上看到,透过这一年的实践,才真正拥有这些知识。

年初刚来公司,跟着老员工学习绿化养护管理,从他们那里了解到我们公司养护管理的绿地范围,各班组的状况。我们还深入班组,进入工地,和班组的工人学习实际操作。时间很短,仅有不到三个月时间,这期间让我体会到了理论与实际状况的差距,坚定的认为这段时间的现场操作比学校的理论学习收获大得多,从他们那里学到不少实际操作中的经验。随着气温回升,绿化养护上的问题多了起来,隔离带色块要经常修剪压低,草坪中要清除杂草、施肥、切边。尤其是病虫害方面,几乎一无所知,就得向班组的师傅,还有同事们请教,自我也上网查查这方面的知识。经过这一年下来,对于常见的病虫害已经了解了,明白了常见病虫害发生的大概时间,危害的主要对象以及常用的防治方法。比起这些,一些突发性自然灾害就会棘手很多,抗台防涝的时候,整夜都要在工地安排工人安装支撑,还要沟通绿化办,接收最新的指示,汇报我们的工作进度。抗旱保绿期间,长时间高温,对我们是极大的考验,多人出现中暑的症状。防雪抗冻时,很早就要出门打雪,严寒天气下都会弄得全身出汗。当然,这些并不会白忙,下来之后让我积累了超多养护管理的经验,为来年工作打了个好基础。

在得到收获的同时,我觉得还有很多地方做的不足,以后需要改正。有些问题思考还不是很周全,安排班组做的工作没有及时完成,事后想想自我确实没有站在他们角度去想下。有的时候对工作现场的监督没有到位,出现妨碍市民的问题,并且没有及时解决。还有和绿化办的沟通还是少了些,以后还要多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有了这一年实践的积累,对于明年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充满期盼,从中我也发现了日常养护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改善。修剪不到位状况时有发生,需要组织一些培训,很多工人,尤其是新来的工人不明白怎样修剪。还有浇水不及时,对于那些补种的苗木浇水很少,所以导致补种苗木死亡率较高。我们养护的地段白天人流较多,有些树木比较高大,每次打药都会比较麻烦,可改在夜晚人少时在进行。对于每季度的“双最”检查,我推荐能够在检查开始前大家一同去检查一次,这样能够把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都提出来,同时也是个交流的机会。

20__年已成过去,回望这一年,收获与遗憾并存,对于新的一年,就应将做的好的地方继续做到完美,没有做好之处也要大力改正。天道酬勤,相信努力过后都会有回报。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之下,在公司员工的辛勤工作之后,我想我们这一年的工作将会进行的十分顺利,公司也会不断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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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绿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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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合同(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务小区公共绿化养护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场所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项目:

第二条绿化养护范围

第三条绿化养护内容

上述第二条范围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盆栽等绿化的日常绿化清洁、除草、浇水、施肥、病虫防治、修剪、补苗移植、中耕松土、做保水圈、防风防寒等工作。

第五条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要求及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检查方式见附件

第六条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即养护肥料、养护水电、药物、待补苗木、绿化垃圾清运)、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的方式。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计划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批准乙方依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征编制的年度养护计划;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存放养护工具的场所;

4、甲方应按时、足额(扣除违约金后)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5、不得干涉乙方内部员工工作分配、日常的绿化养护保洁安排、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的报酬;

2、有权制定各项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3、因政府、行业组织、同行等参观检查或甲方临时开展各项活动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全力配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年度绿化养护方案,于上月28日提交下月工作计划,当未按计划实施时应告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工作时限,保质保量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确保住户、甲方员工、行人及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1)暴雨、飓风来临前大型乔木加固;

(2)增加可能影响到行人、游人安全的树木加固设施;

(3)及时拆除固定树木的支架、铁线;

(4)加强带刺树木对人身安全的防护;

(5)路边、停车位(场)边等公共场所树木、花草定期修剪;

(6)绿化垃圾及时清理;

(7)喷施农药前、中的安全通告与警示;

(8)修剪、更换树木、花草时现场的安全防护;

(9)养护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与使用时现场安全管理;

(10)使用安全、达标的养护设备设施、病虫害防止药品;

(11)采用安全、合理、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12)其他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

8、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工作范围内、留宿、争吵,进入住户室内;

9、乙方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形象端正;

10、乙方应定期自行组织员工进行职场技能、紧急状况处置技能、灾害事故救护、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药物安全喷洒和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乙方有责任对员工进行法制、卫生社会公德宣传和岗前及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

11、乙方需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12、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对生长不良、已老化的花卉及时进行更换;应保持草坪平整,经常性积水的低洼处,应逐步用河沙或黄泥填高;保持工程环境干净整洁;可修剪类的灌木、草坪修建整齐;自然造型类花草长势良好;向外移植花苗,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小区绿化设计、配置。

第十条绿化养护服务费用(注:含税,未扣违约金)

1、绿化养护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年度总费用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

2、绿化养护费在每月15日前支付,如支付日为节假日、公休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工作疏忽导致甲方、住户、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当该疏忽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承担的全部责任;乙方员工故意偷窃、破坏甲方及住户财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除两倍偷窃或破坏物品价值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更换肇事员工;乙方员工辱骂、殴打甲方工作人员、住户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1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乙方员工侵犯住户、甲方员工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应依法承担责任外,根据性质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责任的违约金。

2、合同有效期内,非因苗木老化、他人故意破坏造成乔木、灌木、花草死亡的,乙方承担更换或赔偿责任,更换的苗木应基本与死亡苗木的品种、规格、长势相当,否则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3、乙方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现场负责人随时整改。若整改不及时或多次违反同一质量要求,可按合同附件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扣除违约金;严重违反质量要求、特定质量要求的,不经事先通知可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金从下月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4、违反第九条第5款规定,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交年度方案、月计划的,应按每日3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方案、计划实施且没有合理理由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300元,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弥补未实施措施的权利。

5、违反第九条第3、6、7、8、9、10、12规定的,根据性质每次/每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200元,严重的应支付违约金200——600元。

6、因甲方原因每推迟一天支付绿化养护服务费用,甲方应每天向乙方按延期支付总额款3‰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2、乙方每年违约金累计超过20__元,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违反第九条第4款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__元。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应在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确认相关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2、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现场主管人员签署意见。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企业经营许可执照等相关法定证照正本供甲方验证,复印副本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4、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协商处理。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8、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9、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绿化合同(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蔚蓝印象环境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年2月20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3万元(大写:叁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5万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1.5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第六条取费原则

1、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20__定额:SGD1-20__至SGD7-20__,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0%,其中5%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15%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乙方每月25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10%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10%,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章)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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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荒山绿化工程转让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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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苗木品种、数量、价格

注:_________________以上苗木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交货,价格包括起苗包装、装车、运输、检疫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卸苗)。

二、苗木的起苗时间及质量要求

苗木的起苗时间: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前天通知乙方开始起苗,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内容中苗木数量、规格等相关要求,将苗木拉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验收:_________________对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有权拒收。

四、付款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凭甲方出具的苗木验收单及苗木发票进行结账。苗木款于年月日内结清。

五、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所签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苗木款项全部付清后,自动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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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维修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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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学校园内的监控安装工程以及微机室的电脑设备。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该项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并自行解决施工所需要的设备等。乙方在施工中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提供水,电,场地等。施工中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者人身财务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 此项工程为甲方校园内安装监控设备以及微机室的电脑设备。

三: 施工地点:东里小学

四: 施工要求:

1 工期: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0日 2 乙方要按甲方的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维修结束后,由甲方按施工要求验收。

五: 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 7615 元。

六: 付款方式:由乙方垫资,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款。

七: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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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沥青采购合同高速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工程,全文共 2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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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将沥青混凝土施工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昭山示范区昭山大道一标;

2、工程地址: ;

3、工程数量: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内容:昭山大道一期K3+560-K4+960摊铺、碾压、养护、资料等所有沥青成型的费用,包括一层透层和两层粘土的包工包料。(沥青砼的试验费、资料费等由甲方负责)

5、技术指标及施工做法:沥青砼路面结构层及要求按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沥青砼骨料和沥青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承包方式:A、透层和沥青摊铺、二层粘层内所有路面施工,按表面外面积平方结算一次;B、透层和二层粘层材料承包。

第二条、沥青砼路面材料要求:

主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1、上面层采用4cmSMA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石子采用南京玄武岩、沥青采

2、中面层采用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3、下面层采用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原设计水稳与下面层路面之间稀浆封层,已改为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各层沥青混凝土间增加乳化沥青黏层(不及厚度,按图纸施工)。

第三条、合同单价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如下单价:

1、主道16cm厚(下、中层设计为重交沥青,上面层设计为SMA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其它以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

2、合同单价为13.8元/平方米包干计价,结算按实际表面积计算一次,合同单价指本合同的第一条第四项的工程承包内容的合计单价(指一层透层、两层粘层的包工包料及三层沥青摊铺施工等费用),此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现场施工要求

1、配备两套进口路面施工设备(12米摊铺机一台、9米伸缩摊铺机一台。13吨双钢轮压路机三台、26吨以上的胶轮压路机一台),同步碎石分层车一台,沥青洒布车一台。

2、摊铺压实温度要求:中低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55度,初压温度不低于15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25度,终压温度不低于115度;SMA面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75度,面层初压温度不低于16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40度。

第五条、透层、粘层材料施工要求

1、透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高于0.7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2、两层粘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每层0.4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施工设备进场三天内付5万元,沥青砼施工完成后七天内付至80%,余款在沥青路面施工验收后一月内付清,否则余款按一分月息支付。

(2)施工过程中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项目经办人,全权代表乙方再本项目的一切事务。

(3)所有的款项都直接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账号名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

1、沥青砼材料及路面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业主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业主要求提供优质沥青混凝土,甲方、业主、监理、质监部门有权对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整改中,发生的费用问题乙方承担。

3、乙方同时向业主和甲方作出以下六项承诺

(1)具有2套自有的摊铺沥青路面的成套施工设备;

(2)具备冬季低温施工的温拌技术的成功经验和成套设备;

(3)我公司所摊铺的沥青砼路面从AC-25地面层开始能层层将水封住;

(4)我公司料场符合甲方施工现场要求,将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5)开工前,将摊铺顺序及数量交项目部。

(6)由于沥青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停工四小时,由甲方按违约处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废料,乙方全额负责。

4、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完工验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组织摊铺,提前三天以上通知。

2、如甲方准备不充分,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窝工,甲方支付设备台班费的30%补偿给乙方;人员和其他费用,乙方自费。

3、甲方通知乙方后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施工,视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1万元/天;合同期内完成,违约金退回。

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可将工程余款委托业主支付。

第九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有效工期 天,最终以满足甲方和业主进度计划要求为总原则。

第十条、工程保修事项:

1、因乙方施工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甲方现场负责人指出,乙方立即予以修复,直到合格为准,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质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小时,保质期内属于乙方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本合同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和施工技术指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样适用于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依法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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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弱电工程追加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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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工程内容:安防布线系统设备、材料及布线辅助材料供货与安装工程;

2、 承包范围:按甲方要求完成方案设计、设备材料及辅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

第三条 设备安装开工和竣工期限

1、 本承包工程的开工日期为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竣工日期为工程开工后*周内。

2、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

(1) 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2) 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

(3) 不可抗力;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 承包方式:采取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差价及各系统的工艺设计,并达到甲方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发生的重大变更造成价格大幅度增减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办理。不包含室外安装立杆。

2、 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详见附件一)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 由于甲方通知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减少工作内容。

(2) 应甲方要求单项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在¥20xx元(不含本身)以上。

(3) 不可抗力。

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在3天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给予答复。

(4)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如税金)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条件。

2、 负责提供一间带门、锁的房间用于乙方库房。

3、 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况,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工作。

4、 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5、 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 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7、 负责甲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

乙方责任:

1、 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2、 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做出决定。

3、 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 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负责免费保修和质量保证,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5、 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6、 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货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按合同附件所确定的品牌、型号、厂家供货,并符合规范及系统功能要求所规定的种类标准,并提供有关质量合格证明。乙方工程设备材料到工地前,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进行开箱检查,依据供货单、装箱单清点数量。设备的型号规格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与合同一致。材料、设备需要从国外采购的,乙方应负责关税、商检、报关和报关后的提货、运输和保管,并运至本工程现场,上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设备,设备费及工程费详见工程报价清单(见附件,并与本合同一起盖齐逢章为准),此清单是验收设备和工程材料的一个依据。

第七条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 本承包工程要求达到施工安装质量等级:优良。

质量等级评定应根据国家规范执行。本合同工程材料的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必须完全符合以下标准的要求:(1)YD/T926.1-1997标准,YD/T926.2-1997标准;(2)ISO011801标准;(3)EIA/TIA568A标准;

隐蔽工程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现场监理签证不得隐蔽。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自有关主管部门签发验收单之日5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第八条 工程保修

乙方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对本工程负责免费维修保养,并于一年内向甲方提供维修保证书及厂家提供的质量保证书,一年后乙方对本工程实行终身维修(只收成本费)。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修理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内进行维俢。

如果在保修期结束之前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经调查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工程开工前预付30%,竣工验收后付70%。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工程本身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乙方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在10天内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仲裁,对仲裁结果双方不得再提出异议。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文件及解释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合同条款及附件(设备清单);

双方签订的洽商变更单、工程记录;

国家关于施工合同管理及确定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国家施工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

上述文件应能保持一致或互为补充说明,当发生歧义或模糊不清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甲、 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任何文件(全部或部分地)做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四条 其它

本承包工程不允许转让和非法分包。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确认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全部价款和签订保修协议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委托代表(签字):电话: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签字): 电话: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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