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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转让合同协议书 转让合同有效吗(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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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标准专业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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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接洽,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施工合同(最终合同名称以甲方届时所签署合同为准)。

2、本工程项目主要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主要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或约定的时间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居间服务进度;

4、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承包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5、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7、甲方有对乙方公开本工程项目谈判进度的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本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谈判全过程;

4、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乙方应尽到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____%;

2、甲方应在居间成功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全部居间报酬;

3、“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本工程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4、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不包含在居间报酬中,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不予返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一方违约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迟延支付居间活动费用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费用千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_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迟延支付居间报酬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费用千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七、通知

1、通知联系人

为方便协议双方情况的沟通,甲方指定___________为己方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为己方联系人,具体负责通知和传达本合同相关事宜。

2、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需要发出的通知或其他告知事宜,如告知本条第1项约定的对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该方已履行告知义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时,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3、通知地址及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电子邮件、邮件、传真、电话作为通知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2)邮寄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

(3)传真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4)电话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4、通知视为实际送达的日期确定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的通知,该等通知以已读回执标注日期为送达日。

(2)邮寄方式的通知,该等通知于发件之日起7日视为送达。

(3)用传真方式发送的通知,在有关该传真的传送报告标明的传送日视为已实际送达。

(4)用电话方式发送的通知,在双方接通电话的当日视为已实际送达。

八、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居间成功及甲方全额支付居间报酬之日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或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约定,如就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市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均已经认真阅读和充分讨论本合同,共同起草制作并完全理解和接受其含义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工程合同范本?|?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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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单工程承包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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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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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正规的建筑工地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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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承包方: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 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元整。 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 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____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

%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 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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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门窗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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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道德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肇东市曙光驾校玻璃雨搭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

四、 工程内容:点式玻璃雨搭。

五、 工程用料:

1、框架:用15mm与10mm的铁板制作成玻璃雨搭专用的框架,作成之后进行防锈处理,然后进行氟碳烤漆。

2、拉筋:点式玻璃雨搭专用拉筋。

3、玻璃:8mm+8mm钢化夹胶玻璃,用专用的点式玻璃支架安装到主框驾上。

六、 承包总价:(1500元)每平方米,大约66平方米,总计(99000元),拉筋单独合算,不在总平方米造价之内,最终结算以验收实际测量面积结算。

七、 工期:收到预付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工期。

八、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壹万元订金,主框钢板进入现场后

付工程款的30%,主框安装完毕后在付30%,完工验收合格后付 37%,留3%的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按国家规定一年内返还保质金)。

九、 违约责任:

1、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由乙方造成停工或人员不足,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要求,须返工重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发包方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因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予以停工,工期顺延,造成人员、机械窝工损失及产生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复工前支付违约费用。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肇东市人民法院。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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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工程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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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2.1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3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3.1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3.4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5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3.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察部门。

3.7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3.8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3.9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0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安全施工保证金: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质保金(按合同5%提取)长期维修单位交保证金3万元,同时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甲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五、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监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事故,由甲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乙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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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产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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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筑工程鉴定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鉴定内容及要求:

(详见委托书 )

第二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鉴定费为人民币:

具体支付方式:1)签定本委托书时支付全部费用的50%。

2)领取鉴定书时支付剩余全部费用。

鉴定过程中,如发生必要的技术检测、图纸审查等费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按鉴定委托书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承诺提供的资料全部属实;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或不及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负责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3)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鉴定费用;

2、乙方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出具鉴定报告,并保证鉴定报告的真实、合法、有效;

(2)负责保管好甲方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3)负责鉴定报告的解释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本合同未到期甲方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关系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2、在委托事项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乙方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协议关系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未按时提供合格鉴定报告或鉴定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由于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双方应首先力求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后此争议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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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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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目录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设计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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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工程防水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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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防水施工及安全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二、工程内容:

1、甲方将工程屋面防水、厨房、卫生间防水及室内阳台等所有防水工程,包质量、包安全、包工、包料方式全承包给乙方,材料要求为、防水涂料。、卷材4毫米厚底部铺足冷底子油。材料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机关标准,并交给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乙方所采购的主、辅材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为优质产品,防水材料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其施工过程中材料均应符合要求,乙方材料进场前并向甲方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原件,材料报检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工期及要求

1、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

2、本工程必须在_年_月_日内完成。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合理安排其施工程序,拟定工程进度计划,按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3、乙方不得影响任何一道工序的施工,若造成任何一工序停工、返工、窝工时,概由乙方赔偿损失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前工序不合要求。如不干燥、不平整、不坚实、无坡水、有蜂窝洞、模板残留、瓦卷不合格、无子口管道沉隙缝,乙方工期顺延。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人员的管理安排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每次工序做完后经甲方验收后,再进行第二次工序,否则自负其责任和有关费用。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要求:工程竣工交付业主前,由乙方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出现损坏或丢失,由责任方无偿修理或赔偿。

四、工程承包价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工程含本合同所有内容,综合费、配合费用、合理利润、风险防范费按、防水涂料价格元/。、卷材4毫米厚价格元/。、丙伦防水,300克,元/。、德高11,元/。、聚胺酯,元/。承包给乙方,结算以实际收方决算。

五、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工程量进度付80%。

2、工程余款20%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决算后,按甲方规定减除工程总额10%作为质保金,余下的10%一个月内付清。

3、工程竣工后,屋面防水工程、厨房、厕所及所有防水设计要求的防水、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之日开始计算。

4、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物管公司电话通知起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否则甲方或物管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20%计算赔偿损失,甲方有权将上述损失在质保金直接扣除。

六、工程质量

1、在施工中应按国家现行颁布的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标准操作,同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并执行甲方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经相关质检部门同一验收。

2、在施工中经甲方公司相关人员及相关质检部门检验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工程质量按国家规范及甲方标准验收。

七、工程安全

1、乙方在施工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防水范围施工安全标准和有关规范、条例执行,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2、乙方应加强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对于安全严管重罚的规定。

3、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若乙方施工期间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和未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以及盗取现场材料及设备等实施处罚,并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力。

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工地规范实施操作。

5、做好技术交底,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6、做好安全交底,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乙方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施工现场出现的人身伤害及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违背劳动用工规定,同时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操作证复印件等。

3、材料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每天下班前进行现场清理,做到现场干净、整洁、工完场清。

九、违约责任与其他

以上条款双方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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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工程维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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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致。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关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 承包人: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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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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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商住楼工程,在双方于年 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之第47条“补充条款”部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一、合同承包范围:

1.1 以施工图图示内容和变更内容详见2.4条款为准进行施工(不含门窗、桩基)。

1.2 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2.1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级装饰工程(不含门窗)。

1.2.3安装工程:室内暖通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话电视网络配管及箱体预留管、消防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供配电预留预埋工程、太阳能热水器预留预埋工程。

二: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2.1:采用固定合同价

工程按固定总价合同一次包死,固定合同总价 万元(其中:8#楼固定合同总价 万元,11#固定合同总价 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各种税费),钢材采用固定数量调整,8#楼钢材总用量为:吨,11#楼钢材总用量为:吨;钢材的市场价与20xx年十一期信息价上下浮动超过±5%时可按超出部分给予调整,其余不予调整(包括政策性调整);

2.2:工程变更签证须经甲方、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增减价款20xx年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和99装饰定额按(定额基价+材料差价)×(1+税金)计算;对门窗暂定价部分须经甲方指定品牌和质量标准,经甲、乙双方询价后,按所询价格计取后由乙方负责施工和管理.

2.3甲方有权对下述工程进行分包:

土建部分:桩基工程、门窗安装(包括不锈钢及铁艺栏杆)。

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电视电话网络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配电工程(单元电表箱上端部分)、给水水表前端等。

对甲方所有分包的工程,乙方不计取肢解索赔费用及配合费用。

2.楼标书编制说明

2.4.1工程量计算依据:楼是按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图集。

2.4.2采用定额:

2.4.2.1土建定额套用依据:20xx年《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2.4.2.2装饰定额套用依据:199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综合估价表》;

2.4.2.3费用定额套用依据:20xx年《安徽省建筑费用定额》;

2.4.2.4 20xx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

2.4.2.5 (20xx)《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4.2.6《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价[20xx]33号;

2.4.2.7(20xx)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

2.4.2.8工程类别:土建装饰按综合取费15%、水电按55元/平方计入总价;

2.4.2.9材料价格:20xx年阜阳工程造价11期阜阳市场价信息。

2.4.3其他说明:

2.4.3.1 x楼1-9轴3-6层厨房间隔墙图纸标注不明,暂未计算。

2.4.3.2 厨房间排气道已计算,暂按35元/M计价。

2.4.3.3 外墙面乳胶漆暂按13元/M2计取税金,外墙面砖22元/M2计算。

2.4.3.4 所有户内门、窗均未计算。

2.4.3.5 层面瓦暂按30元/M2(只计取税金,已包括瓦基层)。

2.4.3.6 三层平面女儿墙面高度未注明,暂按0.7M高计价。

2.4.3.7 外墙胶粉颗粒保温面砖面层60元/M2(只计取税金),乳胶漆面层保温50元/M2(只计取税金)。

2.4.3.8 外墙面砖,乳胶漆标注不详,1-5层外墙暂按面砖计算,6层以上外墙及阳台栏板,阳台柱暂按乳胶漆计算。

2.4.3.9 所有栏杆按55元/M2计算,均只计税金。

2.4.3.10 x楼10-43轴3-6层墙体为砼空心切块,暂按粘土实心砖计算。

2.4.3.11 图纸层高2.8米,现改为层高2.9米,按层高2.9米计算。

2.4.3.12 x楼二层平面图E轴外栏板无详图未计算。

2.4.3.13 x楼进深变更增加0.3米,已计算。

2.5 楼 + 0.00相当于绝对标高31.35米。8#、11#楼阁楼部分按高度增加1.2米计入预算。

2.6 人工费、机械费及材料价格(钢材除外)按合同签订时的造价文件执行,不随市场及政策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3.1、甲方代表及职责: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3.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为 ,代表乙方负责行使与甲方所签订的本工程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履行。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投标文件。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四、合同工期:

4.1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4.2该工期共分以下重要节点:

4.2.1一层顶板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2四层顶板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3六层顶板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4主体结构验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5六层以下内粉,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6外墙涂料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7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8竣工验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9竣工移交,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监理及甲方核定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执行,并确保各节点完成日期。若达不到节点工期要求,单栋楼每延误一次罚款3万元;乙方最终确保总工期如约完成,除四层封顶、主体结构验收、竣工移交等三个必保节点外,其余节点如落后,但乙方在下一节点有效弥补后,甲方可退还相应节点罚款;累计罚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

4.4 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该逾期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窝工费及停工费。下列情况发生后三日内,乙方就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向监理及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一式三份),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各方保留一份作为延期凭证。

4.4.1由监理及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

4.4.2按施工承包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综合考虑);

4.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4.5、工期不顺延情况:

4.5.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4.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4.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乙方责任

5.1甲方对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中担任职务。进场施工后,招标人若发现项目经理及施工队伍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招标人将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的10%;项目经理忽视工程质量、进度、难以胜任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对技术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的技术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并限时退出施工场地。

5.2工程质量:乙方必须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精品;

5.3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3.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5.3.1.1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

5.3.1.2开工后每月28日前提供当月完成进度报表及下月计划。

5.3.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工地安全、违法、违规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5.4 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即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

5.5 乙方在施工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文件的可实施性负责。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如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建商本应发现上述疑问或错漏而未发现并继续施工,所导致的质量缺陷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5.6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输至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建筑垃圾按照甲方现场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定期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声誉造成影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5万元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8 乙方的施工进度滞后于工程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积极措施赶工,若滞后计划工期达20天时,除乙方采取有效赶工措施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外,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组织施工,由此引发的工程量以监理签字认可的为依据,费用以乙方承包单价两倍的价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除外。

5.9 安全与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理单位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10 甲方将施工用电接到变压器,变压器以后部分均由乙方负责,施工用水、施工场区道路及硬化、施工场地围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11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本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必须负责政府有关部门所收取的噪音费、水资源费及本工程检验、检测的一切费用。

5.12 乙方应严格执行联合公约及处罚规定。

5.13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及时成立项目指挥部,配足相关人员,应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时报与监理单位和甲方进行审核,对不合格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接到撤换通知后应及时更换,如乙方严重不负责,造成工程质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隐患不按要求及时消除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1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监理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无故缺席按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处罚。

六:付款方式:

6.1. 三层封顶付合同价的 15 %,四层封顶付合同价的 25 %主体封顶验收合格付合同价 15 %,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齐全的竣工备案资料后付合同价的 25 %,交付使用6个月付合同价的10 %(期间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竣工验收一年内付合同价的5%(除留5%保修金外,保修金三年内无息返还);若乙方发生严重的质量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工期彻底赶上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其余不予顺延;

6.2、工程价款支付:

6.2.1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材料采购:

7.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

7.2、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八:工程变更及签证:

8.1、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8.2、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指定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8.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8.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8.5、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8.6、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否则不予办理签证、不予认可。

8.7、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8.8、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九:质量保修责任:

9.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9.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9.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十:销售配合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一:合同解除

11.2.1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乙方后生效,并于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场;

11.2.1.1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1.2.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监理及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11.2.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已完工程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监理及甲方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或整改后质量仍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的;

11.2.1.4将乙方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11.2.1.5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监理及甲方要求乙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退场,而乙方拒绝执行;

11.2.1.6乙方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有关司法部门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11.2.1.7乙方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经甲方提出异议后一个月内不纠正的。

11.3因乙方的过失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11.4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结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数量计算,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予计算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1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退出工程现场;

11.6合同解除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11.7总包管理及施工配合

11.7.1乙方须为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提供施工配合及总包管理服务,如不按约定内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时,甲方有权另行处理,并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由此影响该项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单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处理。

11.7.2乙方应依据总体计划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时间节点要求,并严格执行甲方审定或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减少或避免各工种、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11.7.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为各分包单位提供材料吊装、堆放场地等条件。

11.7.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等供各分包单位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如甲方直接分包单位要求专用脚手架等,乙方应积极配合。

11.7.5应为各分包单位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点,提供临时加工场地等;施工现场用电应提供至各楼层电闸箱部位,以后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分包单位用水、用电须经乙方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 11.7.6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返修并承担相应责任。

11.7.7乙方应负责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指导、收集工作。分包单位竣工资料按相关规定整理成册,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质监站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统一进行整理归档。

11.7.8如乙方对甲方直接分包单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绝让分包单位使用运输设备、脚手架、水电接驳点等),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接分包单位的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甲方将根据情况严重性对乙方进行300至3000元的罚款。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承包意向书条款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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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分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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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乙方已经签订承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望都·太阳城二期23#楼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室内腻子工程(室内卫生清理)包工包料全外墙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单价),小写: 元(合同单价)。 建筑面积:5429M2

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 月 日开工;月日竣工;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按当地质量监督站及建设单位的分户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为: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工,未按工期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且甲方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六、合同的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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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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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结构安装以实际主钢次钢实际吨位为准。实际吨位 吨。360元/吨。彩钢安装以实际发生面积为准, 12元/平。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清包,甲方负责所有材料进场。如有二次倒料甲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工期要求:

第四条 结算内容及工程款交付:乙方进驻现场设备安装完毕,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计: 元。结构安装完毕,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计 元。彩板门窗安装完毕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计 元。在工程结算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10%计元。

第五条 双方其他约定

(一) 水电部分:

建筑过程中:甲方负责水电,电安装到现场。

(二) 工程质量:

按照国家要求安装结构及屋面墙体彩板安装。

(三) 乙方负责伙食,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四) 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给付乙方工程款,如出现拖欠款项造成工程延误等由甲方负责。

(五) 乙方负责保修一年,从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

(六) 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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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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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20xx年9月国家住建部颁发制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一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励志天下 )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 拨款分 次进行 | 拨款 % |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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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正规的建筑工地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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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无。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0.5%21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

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

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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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标准专业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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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委托事项)引荐给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方)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方)签订_______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

3、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项目)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因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_________________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签订______承包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签订______承包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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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工程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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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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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工程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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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建设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 〕 号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 (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手续时,在丙方开设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该账户内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第二条 乙方在丙方开设专用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 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分阶段提前一个月足额存入安全文明费,并将情况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四条 乙方在从专用账户支取安全文明费时,必须先向丁方提出支取申请,由丁方根据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适时评价情况签署支取意见后,再向丙方申请支取。

第五条 丙方应根据丁方的支取意见,通过专用账户,将安全文明费划到乙方的基本账户或其项目的账户。

第六条 甲方未及时向乙方专用账户存入安全文明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丁方。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组织资金足额存入乙方的专用账户。若甲方未按期足额存入资金的,乙方有权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且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丁方应定期对专用账户安全文明费存拨情况进行检查,丙方应予配合。

第八条 丙方要对专用账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乙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划转款项,并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动用专用账户资金用于其他开支。

第十条 丁方应严格监督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利用专用账户规避其它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丁方及时告知,情节严重的,丁方可撤销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并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一)不及时划拨安全文明费的;

(二)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三)监督不力,致使专用账户资金挪为他用的;

(四)与甲、乙方合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五)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

第十三条 丙方遇到法院冻结、划拨专用账户资金时,应告知法院办案工作人员该账户的性质,并及时通知丁方,必要时由丁方会同相关人民法院协调处理。

第十四条 四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已经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丁方确认后,可结清专用账户余额,做好专用账户销户,本协议关系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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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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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安得

签订日期: 合 同 书 -城市之都年 月 楼 日

订立合同单位

甲方:重庆泰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得〃城市之都3#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至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广安安得〃城市之都3#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 广安区龙马商业广场

二、 合同约定事项

本合同主要约定事项有:防水工程施工; 工程造价;材料供应;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开竣工日期;安全事故责任; 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 工程保修违约责任等。

三、 材料供应

1、严格按甲方指定的3mm厚SBS防水卷材合格品牌防水材料供货。

2、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屋面采用 SBS防水卷材 ,厨卫采用 水泥基防水1.2mm厚 。

四、防水施工总面积按实际的施工面积为准,包括附加层施工面积。

五、工程造价: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为准。

1、车库屋面及主楼面采用SBS卷材3mm厚 ,单价 元/㎡(此单价包含附加层及分格逢的综合单价)。

2、厨卫、阳台采用 水泥基防水 ,单价 元/㎡。

六、防水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相关防水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七、工期要求

1、 车库屋面 防水工程 10 天内完成(以基层验收合格后计算,如遇雨天等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2、 厨卫、阳台 防水工程 30 天内完成(以基层验收合格后计算,如遇雨天等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3、 坡屋面 防水工程 15 天内完成(以基层验收合格后计算,如遇雨天等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4、若工期延误一天,处罚人民币1000元/天,此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以此类推。

八、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为次月20日。其余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后十五日内支付至竣工结算的95%余5%作为保修金。 (必须按公司合同账号付款,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乙方进场时甲方提供: 水、电、临时宿舍(但宿舍内的工人设施由乙方提供) 。

十、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由乙方造成的大小故事,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验收标准: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及有关单位按国家有关规范验收。要求一次性交验合格,超过一次以上的验收,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工程保修

1、自竣工之日起,乙方施工的防水工程,在 五 年之内如有漏水现象及其它质量事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时内到甲方现场进行补修。若乙方不按时或拒绝修补,则甲方可派专业队伍进行修补工作,就发生的一切补修的材料、工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并不退还剩余保修金)。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或因基层破裂、变形,乙方负责整改至合格,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保修金退还:乙方在完成保修,质量保修到期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而甲方派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后,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十三、工程结算

防水工程完工后,经有关部门和甲方验收合格,相关资料移交完毕,由甲乙双方组织现场收方人员对所施工的防水工程面积进行核实和收方,并填写收方(工程量)清单,乙方应在7日内将收方清单呈报甲方签认后以利办理工程结算事宜。

十四、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方造成的爆炸、火灾、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

2、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 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信守,严格执行,如一方违约,按工程总造价 5% 处以违约金。

十六、工程所有款项必须打入乙方指定账户。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向乙方员工支付任何款项,否则视为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款项。

十七、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其它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工作内容包含项目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包含其它管道堵洞,沉降缝处理,工完场清等全部工作),因甲方原因所产生二次堵洞甲方按5元/个给乙方补偿。

3、 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按乙方已完工程的60%给予结算,且不退还质量保证金。

4、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壹万人民币,此质量保证金待防水班组进场后十五日内退还给乙方。

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两份,正、副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重庆市泰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桂湖防水保温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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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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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件:

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 招标控制价编制 ; 工程量清单编制 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服务报酬: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 (①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② 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现行相关的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1)负责办理招投标申请和备案手续;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并送委托人及监督管理部门审定;

(4)负责招标文件的印制、装订、发放工作;

(5)负责向投标人解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问题;

(6)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负责接收和保管投标文件;

(7)按规定配合招标人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委,组建评标委员会;

(8)主持开标会议,组织评标工作,编写并提交评标报告及招标情况报告;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其它按有关规定属受托方负责的事务。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文件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年 月 日;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年 月 日;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备案程序规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

职称: ;电话: ;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无 ;

(6)应尽的其他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4款执行;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相应备案资料起,X日内拟定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交委托人审核,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提交招标办审定,再对外发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2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招标情况报告,收到委托人盖章确认后的招标情况报告起3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再整理提交归档资料。

(2)为委托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按通用条款第5.2条执行 ;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受托人自身的食宿费、交通差旅费、资料印制成本费等 ;

(4)应尽的其它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5款执行;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第6.1条执行 ;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7.1条执行 ;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代理报酬的币种: 人民币 ; 汇率: / ;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受托人收到中标人(委托人)支付款项后,给中标人(委托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无预付款 ;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招标工作顺延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受托人因此条款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伍 份,委托人 贰 份,受托人 贰 份,招标办 壹 份。

17、补充条款:无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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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程安装设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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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于__________的住宅建筑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

二、工程结构:______。

三、工程建筑面积;图纸设计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法,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按图纸设计施工。

第三条施工范围及施工造价

一、施工范围

1、按图纸设计放线。

2、雨篷和斜顶半算。

3、主体工程(含贴地砖、楼梯砖、内外墙砖、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室内外仿瓷、墙漆、楼梯扶手、水电通讯线路安装、化粪池、卫生间蹲坑、水箱等)。其他需要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施工造价

包工按建筑面积______计算,施工价总数为______元。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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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装饰公司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工程,全文共 6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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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装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

1﹒2﹒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

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名称和地址

2﹒1﹒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2﹒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2﹒3﹒总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分公司地点为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进行环境设计和提供装饰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方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设计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提供装修服务,主要面向山东市场开展和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公司以旗舰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对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

三方出资金额为万元。

4﹒2﹒公司的资本为万元。

甲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万元,明细甲方出资金额为万元

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总额_____万元;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企业长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誉等)价值总额为_____万元

递延资产(指摊销期在一年以上,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权和其他资产使用权)总额为_____万元;

其他资产:人力资源价值_____万元;

综合以上各项,公司总资产合计_____万元。

(详情参见附件《财务报告单》)

三方将按上述资金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3﹒三方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

全部投资一次性打入公司。

4﹒4﹒公司不发行股票。

4﹒5﹒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贷款办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

第五条公司组织机构

5﹒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5﹒2﹒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董事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5﹒3﹒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全体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

必要时,经超过半数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

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

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

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

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进行商业竞争。

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6﹒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具体到财务方面,采取(1000)元以下支出由总负责人签字审批。

(1000)元以上款项各股东商议决定审批。

6﹒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副经理____人,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6﹒3﹒公司的主管会计是______,____名协助之。

6﹒4﹒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第七条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三方参与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担任一定的职务,按公司劳动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年底参与股东分红。

7﹒2﹒甲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

甲方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7﹒3﹒其它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4﹒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7﹒5﹒三方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公司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7﹒6﹒三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

(签定合同时三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7﹒7﹒三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执行公司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

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三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

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公司利润,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其它方: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8.2.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公司有权利:

(1)由董事会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也可以雇用外来人员担任公司管理工作;

(2)雇用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

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以现金形式发放或打入员工个人帐户。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企业的大额经济来往需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避免现金支付。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

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

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说明是否是真实正确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

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

10﹒4﹒甲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

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双方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在转让期间公司正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三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

如逾期____(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

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决定是否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12﹒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4﹒各股东不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中途抽出股份,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乙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

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

清算委员会可聘请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署认购协议书。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被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保险

在履行合同期内,董事会可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

第十五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5﹒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

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5﹒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5﹒4﹒法院的裁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六条协议的生效

16﹒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

16.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一方条款除对适用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行受到影响和消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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