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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读书笔记(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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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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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中,一个商人如果想要赚到钱,就必须努力工作,但是在几百年前的威尼斯,有一位商人叫夏洛克,他不是靠努力工作发财的,而是专门靠放高利贷发财。这个人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这个故事是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莎士比亚写的,它的名字叫《威尼斯商人》,是一部具有极大讽刺性_的喜剧。大约作于1596-1597年。剧本的主题是歌颂仁爱、友谊和爱情,同时也反映了资本主义早期商业资产阶级与高利贷者之间的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法律和宗教等问题的人文主义思想。这部剧作的一个重要文学成就,就是塑造了夏洛克这一惟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的典型形象。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助好友巴萨尼奥向鲍西娅求婚,向犹太人高利贷者夏洛克借了三千金币。夏洛克因为安东尼奥借给别人钱不要利息,影响了他的生意,又侮辱过他,所以借机报复,在借约上戏言三个月期满还不上钱,就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抵债。后来巴萨尼奥的求婚成功了,安东尼奥因船失事,所以不能如期还钱,夏洛克就提起公诉,要安东尼奥履行借约,从身上切下一磅肉。

开庭审判的那一天,鲍蒂霞假扮安东尼的律师,替安东尼辩护。她用聪明的办法,救了安东尼的性_命,也惩罚了夏洛克:法庭判决只许割肉,不准流血,只准割一磅肉,不准多一点也不准少一点,即使是一丝一毫,也要诉讼者抵命。夏洛克惊愕之余要求撤回原诉,但鲍西娅依据法律,剥夺夏洛克全部财产,将其一半充公,将另一半判归受害一方,夏洛克彻底败诉。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最喜欢作者塑造的安东尼奥这个人物,他是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商人的代表,作者对他是有所美化的。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高利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陰-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总之,他身上具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

在我的脑海中想象着安东尼奥的样子:头戴一顶别着羽毛的帽子,穿着一套具有威尼斯地方特色_的外衣,潇洒英俊,正直热情……

这个故事真实地告诉我们:钱财固然重要,一个人可以追求财富,但绝对不能做守财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重要更珍贵的东西,也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感情和一颗正直仁爱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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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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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读完《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非常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起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这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可以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告诉我:哪里的空气被污染了,吸了会有害健康;什么样的牛奶有致癌物,喝了会得癌症;哪种香肠含瘦肉精,吃了会生病

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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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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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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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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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这部小说是根据电影编写的。讲的自然是刘邦、项羽二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众所周知,两雄在鸿门的这一场宴会,是刘邦反败为胜的转折点。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转折点,刘邦才得以在后来统一天下,建立汉朝。

历史向来都是成王败寇,刘邦“胜了”,他成了一代明君,治国有道。我之所以要在“胜了”上面加引号,是因为刘邦只是表面上获得了楚汉相争的胜利,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一入鸿门宴,所有人都注定是失败者。

刘邦为何也是失败者?因为他变了。不管历如何,小说中的刘邦曾经是个重情重义的大哥大。他与萧何、樊哙等人南北征战,出生入死。他们经历过困难,经历过危险,共同有过胜利的喜悦,也有过失败的狼狈。刘邦从来都没有摆出过架子,他信任所有的手下,绝不猜疑,他从不因失败去指责下属,把大家都当成了自己的兄弟。他和大家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从不在意所谓的君臣之礼;他与张良在月光下畅谈,探讨兵法,不眠不休。他绝不抛下兄弟们一人逃生,坚信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可是后来呢?他变得多疑,杀害了以前与自己患难与共的兄弟们,变得面目狰狞,双手沾满了鲜血。他的改变,说到底还是为了那个至高无上的皇位,还是为了巩固稳定自己家的江山。在皇权面前,无亲情可言,更不用说是这连亲情都比不上的兄弟情义。

在刘邦的眼里,江山,只能是刘家的江山,而不能是大家的江山。光彩夺目的龙椅让他变得自私,挖掘出了他丑恶的那一面。为了让后代坐稳这把龙椅,为了让自己不用为江山担忧,他挥起了屠刀,砍向那一个个熟悉的身影,此时的龙椅,不仅是金色的,还是红色的,那上面沾满了血腥,沾满了欲望,沾满了无数贤臣良将的不甘与不解。刘邦已经失去了相信他人的能力,经历了鸿门宴上的猜度与算计,他早已无人可信,鸿门宴上的一幕幕场景,一点一点吞噬了他所有的信任,吞噬了他所有的善良。没错,他胜了,可这胜利却使他改变了,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改变了。

在他赴宴之前,虞姬曾问过他:“你知道这赴宴的代价吗?”他至死才明白,赴宴换来了无上的权力,而代价就是让他失去相信任何人的权力,陷入永远的梦魇之中,无法自拔。这不是他想要的结局,亦非其他人想要的结局,但为何结局会是如此?

若想爬上的地方,就必须踩着兄弟、亲人的身体,因为这是作为一个王者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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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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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这本书真是好看得不得了,一买到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读的相当津津有味!

这本书一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第一部分主要写了‘肚子疼’,他其实叫杜子腾,他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秦大博和钱青毛组成了“狗仔三人组 ”。他们以专门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的绯闻也不放过。而且还敢偷看盛欣怡的日记,我想他就不怕她的好朋友凌杨波和吴童揍他们吗?

“狗仔三人组”的绯闻如同乱麻,而且很复杂,有的时候让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最终的事实让人哭笑不得。“狗仔三人组”最后决定成立一个新的组织,把这个组织的名字叫做“航天三人组”。

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部分写了江冰蟾,他这个人最讨厌“蛋壳组合”,最苦恼被男生的绯闻来惹火他。小时候她和凌杨波是很好的好朋友,可是,在快乐的童年时光过去后,她们迎来了学习上无情的竞争时代。他在学习上有一次失误了,被老师批评了,因为他的骄傲和轻敌使他失误。班主任和家长整天强调学习的重要性,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好斗的凌扬波。他在得意之中发现自己没有一个朋友,友谊为什么会褪色?江冰蟾突然感到自己很孤独。他在想:因为分数,我失去了朋友。因为分数,我的友谊完全褪了色。

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书中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要好好珍惜“友谊”,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这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就好象时间一样用金钱卖不到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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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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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李嘉诚,在华人世界里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甚至他在世界上都享有一定的盛名。他从一个赤手空拳的年轻人,成为了令人羡慕和钦佩的亿万富翁。他从一个十四岁的穷孩子,成长为垄断香港经济的“长江实业”董事长,成为中国,乃至亚洲首富,其中有着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读完《李嘉诚传》,了解了很多,成功的背后是要付出很多代价的,要比别人付出百倍千倍的努力。读完李嘉诚的一生,感叹的不是他创立的宏伟基业,而是他勤奋好学、以诚待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因为他拥有这些精神,所以成就了他今日的成就。

李嘉诚1928年出生于广东潮州。1939年,日寇占领潮州后,随父母流落香港。12岁被迫辍学到社会谋生。17岁成为一个批发商的营业员,每天工作16小时,由于工作出色,18岁做经理,19岁成为总经理,22岁开始创业。1952年,李嘉诚开设长江塑料厂,制作塑料花;在60年代涉足地产,逐步成为地产大王,1972年长江实业上市,1979年收购英资和黄,成为首位收购英资商行的华人;1985年收购香港电灯集团;后又涉足能源和电讯公司。李嘉诚现在是全球最大的港口营运商,拥有亚洲最大零售集团屈臣氏,率先在欧洲推出3G手机业务。目前长江集团业务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雇员人数超过21万名。集团在香港共有9家上市公司,总市值约为7、280亿港元。和黄是(财富)全球500强之一。

李嘉诚的经历堪称传奇,到底是什么造就了他的成功?这是跟他的勤奋、责任感和诚信是分不开的,正如李嘉诚所说:“我觉得成功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完全是勤奋工作,不断奋力取得成果;第二个阶段,虽然有些许运气,但也不会很多,现在呢?当然也要靠运气,但如果没有个人条件,运气来了也会跑去的。”可见勤奋在每个阶段都是不可缺少的,也是关键所在。可以说,一个人的现在并不能代表他的将来,只要肯于努力进取,努力奋斗,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在他取得事业的成功之后,他并没有忘记社会上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作为屈指可数的华人慈善家,他打破了自古以来“为富不仁”的说法,他的各种慈善事业捐赠已超过8亿美元。在李嘉诚身上,“富与贵”得到了完美的体现。他在商训中说过,真正的富贵,要懂得怎么能够用你得来的金钱,尽自己的一点义务,还有责任,贵是从你的行为中来。这些都体现了李嘉诚的人格魅力。

虽然成功的案例不能复制,但是成功的经验却可以学习,成功不是偶然,成功是有原因的,当然李嘉诚是个幸运的人,这份幸运也是靠他自己艰苦的努力获得的。尤其是这本书通过介绍李嘉诚的经历可以给我们启发,去寻找我们缺少的品质。虽然光读书是不可能成功的,但是他的人生经历一定会带给我们勇气和激情,告诉我们一个渴望成大事的人需要的是什么……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不仅应该不断地学习课本知识,勤奋努力,也应该学习做人的道理,以诚待人,懂得回馈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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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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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海伦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

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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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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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优秀图书,因为我非常的爱看书,所以我对它爱不释手,每天都在津津有味的看着。

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它,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有名作家沈石溪。这本书的内容是:洛嘎(一条好猎狗)和一条母豺,生了一只有豺性也有狗性的白眉儿,后来她们两个都死了,留下了白眉儿。白眉儿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后来,它也有过一段辉煌的猎狗生涯。

这本书的主角是白眉儿,白眉儿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坚强的章节和片段,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吧!我讲的是第十章,洗清冤屈,它主要讲的是:巫娘认为是白眉儿偷了自己家的鸡,可是白眉儿没有偷鸡,白眉儿为了洗清冤屈,自己出去抓偷鸡贼,这几天白眉儿又冷又饿,终于捉到了偷鸡贼——两只狐狸,洗清了自己的冤屈,改变了人们对它的看法。

我很喜欢白眉儿,也要做白眉儿,因为白眉儿聪明、机灵、勇敢、坚强。我非常欣赏白眉儿的坚强,第十一章,辉煌的猎狗生涯,别的猎狗都怕被猞猁打死,唯有白眉儿不怕,继续紧追不舍的跑着,最后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咬掉了猞猁的尾巴,被猞猁的爪子抓了一下,流了血,猞猁后来被猎人们打死了。可我却不如白眉儿,因为我很胆小,所以晚上我很怕黑,有一天晚上,我上厕所方便,因为我很怕黑,所以让家里的灯全打开了,家里的人被光刺的睡不着,从屋子里出来,都说我太胆小了。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白眉儿教了我要聪明、要勇敢、要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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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朗读手册》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读后感,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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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中,和尚——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和尚的世界里,万物皆空。 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尘世之间,却又苦苦追寻 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 时假亦真,吃斋念佛,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世人推崇的名篇不过是和尚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纯朴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极乐世界。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险恶的人心,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无私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光辉。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爱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爱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露骨,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爱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平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起以及不在一起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升华。

再看现在,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可是食物毒加工,贪官污吏,打砸抢烧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人心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政府时时倡导和谐,人民盼着和谐。政府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敬重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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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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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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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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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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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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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今有一个没落的绅士,他怀着一个骑士的灵魂,执着的去寻找真理——他,就是堂吉诃德

——题记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坚持正义!

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直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

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为了自己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习。

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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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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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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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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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去买了一本名叫《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让我记忆忧心。

本来人们心目中的老鼠是一个人见人恨的“小偷”,有句话叫“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可是自从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彻底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

这本书写了在德国的一座灰色的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熄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中爬了出来,在各个房间奔跑嬉闹,在厨房和储藏室里大啃大嚼。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在其他帮凶的拥戴下自立为鼠帮的大首领。其种种倒行逆施跟当年法西斯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但终究未能逃脱覆亡的命运……大首领“把鼠群里的小白鼠莉莉叫白妖精,把它关进了图书馆,并且命令谁也不能去看它。可是莉莉在寂寞与饥饿中学会了阅读,会从一数到一千。拯救了整个鼠群。

文中的莉莉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威利巴尔德把她关进了图书馆,不给它吃饭,不让任何人进来。要是我,我就有死的念头,可莉却坚持了下下来,而且学会了阅读和从一数到一千,一只老鼠竟能学会阅读和和数数,这是所有非人类动物不可能发生的。这便能体现出莉莉的坚韧不拔。我也从中学会了坚强。

还有,有人说”冲动是魔鬼“,可我却认为:在这样的处境中,犹豫是更可怕的魔鬼。如果莉莉早一点向威利巴尔德反抗,那菲列普就不可能失踪,当然世上没有完人,也没有完鼠,莉莉能够有勇气反抗威利巴尔德,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她使我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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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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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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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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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跟朋友约定一起读李开复的新书《向死而生》,之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一为找到一位可以畅快分享读后感的书友,二为给自己勇气翻开这本书,三为督促自己不断的阅读。

这本书买回来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去看,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读它的勇气和状态。这就不得不要说一说另外一本书《此生未完成》,当时读完《此生未完成》让我心情压抑了几天,所以对于此类书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我才能一直读下去。因为于娟的书是依据于日记后期整理而成,所以全书更多的是从发现生病到离开人世的一种记录,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生的执着和对过往的反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我的身体也出了问题,所以对于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过往生活习惯的反思很是感同身受。读完《此生未完成》之后,它督促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注重身体的调理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但是当我认真读了之后,才发现两本书是大大不同的,有人评论说这是李开复的又一本心灵鸡汤,但我更觉这是劫后余生之后他送给他自己的一本未来规划。最初看的时候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更希望的是能从这本书中再次找到那种感同身受,好让自己再次调整作息,再次重视自己的身体;我更希望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他与病魔作斗争的经验和方法。但是在这本书中都没有,所以我甚至以为自己花钱买这本书不值。但是当我坚持把整本书看完,才发现这本书想表达的正是它的书名---向死而生,既然战胜了病魔,就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死,如何过好生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李开复一直都是一个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上天宠爱的人。有人说他都得了癌症,还能称之被上天宠爱?我觉得正是上天宠爱才让他早早发现自己的癌症,才让他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从而有可能活的更久。有多少人死在突发疾病上,一点改过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偶尔的疾病是身体给我们的信号,我们要感谢这些信息,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健康!!

记得李开复有一本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这也是他的人生目标。在生病前他一直坚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最大化影响力”、“世界因我而不同”,生病之后他才发现:人生难得,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自己,包容自己,让自己更美好的一个过程吗?

最后借书中的一段话送给自己和所有看到这段话的人-------“不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身份地位高低,只要每天都有进步、有成长,不必改变别人,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对人真诚平等,这就足够了。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如此,世界就会更美好,不必等待任何救世主开拯救。”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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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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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表达了我们对父母、对长辈的尊重。然而,现在的我们,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孝呢?我读了毕淑敏的《孝心无价》这篇文章,有了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表达了毕淑敏对“孝”的理解。我对她文章中的语言有着自己的理解,有着自己的感悟。“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得挂年,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情。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父母说过长达以后要孝顺他们,可这句话是有期限的,我们却都忽略了这一点,总想着拼命的学习、工作,总想以更好的条件来孝顺自己的父母,从而使我们对父母的孝一拖再拖,但人生是短暂的,父母可能在我们尽孝之前离开我们。

那是对父母深深的愧疚,是在我们心中永远无法弥补的对父母造成的伤害。作者在文中也提到了两个关于“孝”的例子,其中一个是苦孩子求学的故事,他的家庭十分困难。

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母亲只有去卖血供他上学……我认为他很自私,或许他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生活更好,但他在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中已经对母亲造成了莫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无法愈合的。

孝,其实很简单,它可以是父母劳累时递过来的一杯热茶,可以是父母工作一天回到家后吃到的喷香的饭菜,可以是父母辛苦时的捏肩捶腿……无论这种行动是大是小,是轻是重,只要是我们发自内心的,这就是孝,就是我们对父母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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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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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侯。应该是11月2号吧。是我们相识整整17个月的日子。在这十七个月里你给了我太多的梦想。可是最终我所拥有的只是希望的肥皂泡。看似炫丽。破碎后却是一无所有。我想了一千遍我要留下来的理由。可是我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答案。因为我不想要一个没有结果的爱情。别再说你明天能够给我什么。因为我今天已经看不清你的脸。我可以爱你的一无所有。可是很抱歉我实在忍受这种千相思之苦。也许你永远也无法理解。可这确实是我心中的想法。你曾经说过你要我做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女人。可是跟你在一起我的脸上常常伴着泪水。与其这样下去,长痛不如短痛,我还是选择分手。再美丽的语言也遮掩不了这种伤心的结果。可是我别无选择。我不想再生活在你美的的谎言中。

我们就这样吧结束吧。彼此保留一份美好的记忆。不要给我打电话。因为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结果。我也没有勇气再接你的电话了。

最后叫你一声老公!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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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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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篇》

当走到我们生命旅程的中途,我发现自己在一片幽暗的森林。但丁一开始把自己描述为一个行至半途的人,1300年但丁是35岁,他把人的一生设定为70岁,他迷失在一个恐怖的黑森林里,黑森林象征着人在旅途中的危机: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个体被强迫重新评估事物的真正价值。对于这种状态,但丁说:“死亡也并不比他更可怕。”

看哪!一只豹子,柔软而轻捷,一只披着花斑毛皮的豹子。然后他在寻

找出路的旅途中碰上了三只野兽,野兽作为阻碍朝圣者直接攀上光明的顶峰的对立面出现,象征着人性中自我的三种心理状态。豹,狮,母狼——分别象征人性的野心,贪欲和自大。它们都很饿,逃避不开,朝圣者开始退却,然后维吉尔出现了。

这些可怜的人,从没生活过,一次一次的被环绕着的马蝇和黄蜂蜇伤。维吉尔带领但丁来到地狱门前,对他说:“进入这里的人们必须放弃一切疑虑,在这里任何怯懦必须立即死亡,因为已经到了我所说的地方,这里你会看到悲惨的人们,他们失去了心智上的善。”但丁在这里所说的可怜的人,是那些浑浑噩噩度过一生的,没有立场,面对任何事情都保持冷漠的人们。这里揭示了人性中恶的一面。

我刚到这个国度时见到了伟大的主降临到这里。维吉尔带领但丁渡过阿克伦河,然后来到地狱第一层——林勃。基督复活后下到地狱救出了《旧约》中杰出的人物,并在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和1274年里昂会议上被公布为教义。

因为暴食颗诅咒的罪行,如你看到的,我憔悴在雨中。在暴食者所居住的地狱第三圈,始终下着污浊的雨、雪、冰雹,并且有三头的怪兽科尔布鲁斯用爪子撕裂着灵魂们。那些生前享用温饱所需的食物的暴食者们,在这里只能吃腐烂、冰冻的烂泥。

他们大声呼喊,滚动着重物,用他们的胸膛去推。他们相互厮打,到了那个地点,每个人都把重物推回,喊着:“你为什么堆积?”“你为什么挥霍?”在吝啬于浪费者所居住的第四层,维吉尔咒骂拦道的普鲁托(希腊神话中的财神):“让你的报复吞噬自己吧!”吝啬者和浪费者推动重物象征着金钱是使他们堕落的同样的理由。

每位女神用指尖扯着胸部,用手拍打着自己并大声哭着,叫道:“就让美杜莎来吧,这样我们就会让他变成石头。”美杜莎是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看见她的人都会变成石头,波尔修斯得到雅典娜的帮助,后者给了他一面可以当镜子使用的盾牌,从而杀死了美杜莎。

于是我稍稍向前伸出手,从一棵大荆棘上扯下一只,它的树干就喊:“为什么撕毁我?”地狱的第七圈第二环是施暴力于自身者所居住的地方,他们变成浓密荒凉的森林,维吉尔叫但丁折一枝树枝下来,它们就大声叫喊并且流血。这是一个自杀的人,变成了一株荆棘,扎根在绝望的泥土里。以自杀者的树叶为食物的哈尔皮将给他们永远的痛苦。

不要让那些恶魔看到你在这里,小心的蹲在岩石后面。在第八圈第五谷,维吉尔要朝圣者在他和恶魔说话前先躲起来,他对恶魔的首领马拉科达说,但丁的旅程是经过上帝批准的,于是马拉科达派了十个恶魔护送他们。在这一层中,贪污受贿者被浸在煮沸的沥青池中,如果他们敢于把头露出表面呼吸的话,恶魔们就用叉子叉起他。

他的双脚刚一触到下面深深的沟底,那十个恶鬼就已经在我们头顶的堤坝上。当旅行者们意识到不能信任魔鬼们的时候,维吉尔又一次将但丁抱起,正如一位被喧嚷惊醒的母亲看到身旁燃起的火焰会抱起儿子不停奔跑一样。维吉尔时不时的介入和保护提醒我们,即使有足够的准备和智慧的向导,人们有时还是会面临堕落的处境。

《炼狱篇》

我现在辨认出一扇门,下面三个不同颜色的台阶通向它。走出地狱后,但丁来到炼狱门口,炼狱之门有三个不同颜色的台阶:白色的大理石台阶亮的像一面镜子,接下来是一面黑色的粗石台阶和一层红色的斑

岩台阶,再上面就是坐在金刚石门栏上的守护天使。第一层台阶代表悔悟,踏上石阶的罪人可以变得清醒,愿意认识真实的自己;第二层代表自知后深沉的悔悟;三个台阶鲜红如血,代表赎罪的热情。这几个台阶意味着在赎罪的同时要自我认识,自我揭露和自我改变的勇气。门栏代表圣彼得教堂的坚实基础。

我另一侧是一些殷诚的幽灵,从可怕的缝住的眼中挤出泪水,冲洗着脸颊。缝合的眼睛意味着眼盲不仅会使罪人认不清嫉妒的表现,同时说明罪人会缺乏认清客观的能力,这是产生嫉妒的起因。

《天堂篇》

从新的光体中个一个传出一个声音,使我转向它,仿佛磁针转向北极。天堂篇里,处在第二圈玫瑰花环中的圣徒波纳文开口了,他也要像圣徒托马斯那样介绍他的另外11位灵魂,但丁将圣徒方济各的爱和圣徒多名尼克的爱结合在一起,象征着他提倡将感情和智慧结合起来。

只要天国的节日存在,像衣服环绕我们的爱的光环将会持续。但丁提到肉体将在最后审判日复活的神学教律,强调具有肉体的重要性。人的本质在其最高阶段应同时包括天堂的灵和世俗的肉体。“荣耀而神圣,完完整整。”

当我随着永恒的双子星座旋转,我的眼睛重新回到美丽的眼睛。在第八重天,但丁向他的所属星座——双子座——祈祷,“光荣的星啊,所有我的才华,不论他具有怎样的价值,都是源自于你啊„„我的灵魂全心全意的向你叹息,让我获得这次尝试的动力吧。”十二星座代表控制内心性格的力量,而但丁的祈祷,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按照

所希望的那样发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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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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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后感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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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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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简爱》,产生了许多自己的感受。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的作者,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爱,家境贫寒,加之其相貌平平,让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尊。而其笔下的简爱,与作者本人一样,也是一个拥有强烈自尊心的人。

简爱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从小失去了父母,跟着自己的舅妈长大,而舅妈却十分的厌恶自己,经常侮辱简爱。经过这些,简爱形成了一种坚持不懈,忍耐,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一种精神。

而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简爱去了一所条件极差的学校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而她通过刊登广告,她在桑菲尔德成为了一位家庭教师。她的直率,不因身份低下就感到自卑,深深地吸引了罗切斯特,很快的坠入爱河。

可在他们婚礼时,她得知罗切斯特有一位妻子,她选择了离去。在结尾部分,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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