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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心得内容(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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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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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美,美在感悟;读书之美,美在积累;读书之美,美在量变促质变;读书之美,美在温故知新读了《人民论坛》杂志“万名干部读书调查”专题,深有感悟,借广大读者热议和思考之机,谈几点个人体会。

著名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有一句名言: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这是一代宗师苦读诗书至登峰造极时的感悟,让天下读书人感慨良多。读书之美,美在感悟;读书之美,美在积累;读书之美,美在量变促质变;读书之美,美在温故知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厚望,不断提高理论修养、知识修养、品德修养,是一辈子的追求和目标。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人类文明史伊始,浩如烟海的书籍记载了人类艰苦求索、认识自然、保护自然、揭示自然界奥秘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绝大多数智慧。宋朝大学问家朱熹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他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及自然科学十分精通,开“程朱理学”之先河。其专心、专一和熟读精思,让后人备受启迪和教益。巴金的“回忆式”读书法、老舍的“三结合”式读书法、鲁迅的“随便翻翻”读书法等给后人以莫大的启迪。

读书之美,美在感悟。“读书不知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不是道人来指引,同情也思正追寻。”唐宋诗人王贞白当年在千年古书院——庐山白鹿洞书院苦读时留下的读书诗,充溢着诗人的灵性与悟性,千百年来,净化着亿万凡夫俗子的心灵。伟人毛泽东在庐山读书、用书的动人故事被传为美谈。1959年、1961年、1970年,毛泽东曾三上庐山,共居住135天。他在庐山芦林一号别墅、美庐别墅挑灯夜读,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演 绎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上一页页发人深思、令人难忘的辉煌篇章。

读书之美,美在积累。季羡林大师说:“什么叫学问?学问就是大量占有资料,再对资料进行详尽分析,就是学问。”南宋诗陆游深明“读书与积累”关系的真理,他在《冬夜读书示事津》诗中写道:“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积累,才有一部部闪烁着智慧光芒的书籍诞生;只有积累,才有书的传咏和文脉的兴旺,才有思想的升华。只有积累,才能以耐心和持久胜过激烈和狂热。只有积累,才能“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厚积薄发,超越自我。

读书之美,美在量变促质变。至今,人们仍铭记着近代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推动普通教育、培养优秀人才,建设强盛国家”的远大理想。蔡元培先生十分谦逊,他说:“我的读书的短处,第一是不能专心,第二是不能动笔。我已经经历了许多不方便,特地写出来望读者鉴于我短处。”由量变到质变,关键是读书者在人生进程中始终有紧迫感、责任感、负重感和自豪感。日积月累,“博学之、明辨之、慎思之”,终成硕果,才能最终实现量变到质变惊险的一跳。

读书之美,美在温故知新。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经史子集告诉我们:温习旧的知识,获得新的理解和体会。怀旧与创新,正是中华民族的秉性。温故知新,让我们可以在书中领略自然美、人文美、哲理美和创新美。创新,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关键。读书之美,美在延伸阅读,美在人类文明史进程中妥善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读书,让一个又一个崭新的世界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让党员干部于浮躁中追求宁静致远,喧嚣里体味至真至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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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詹天佑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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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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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简爱读书心得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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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和爱,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一个是高于生命的灵魂,一个是包容万物的思想。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它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这部脍炙人口的作品充满了浪漫的幻想,赋满了铿锵的笔调,它带着主人公用一生去旅行,去感受人间的冷暖,去触碰人们的心灵。这本书描述了简·爱坎坷不平的生经历,在这个过程中,作者成功地塑造了简这样

一个不安于现状,敢于抗争,追求幸福,追求平等的女性形象,以小见大,情节跌宕。萨克雷称赞它是“一位伟大天才的杰作”。

简爱是一个孤女,从小寄养在舅妈家,舅妈的儿子经常打骂她,舅妈的女儿看不起她,舅妈甚至把地关进阴森恐怖的红房子,这让地幼小的心灵刻上了深染的烙印。后来她被送去洛伍德孤儿院,在那里她经历了被院长侮辱虐待和失去朋友的巨大打击。面对这些,简爱没有被打倒,而是默默忍受,保持着善良。直到去了菲尔德,她遇到了志同道合的罗彻斯特先生。面对巨大的身份差异,她没有自卑,她足够的勇敢,自信与自爱使她获得了罗彻斯特的爱。

与简爱相比,我们遇到的挫折太渺小了。但青少年因一些小事就备受打击,失去信心甚至失去理智,做出一些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的行为。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也经常遇到自己不会的题。会因此感到焦躁,但苦恼和郁闷只会使我的

效率越来越低,而且我的心情也会影响他人的感受,这样对身体有害对学习也没有好处,倒不如调整好心态面对一切挑战。

“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懦弱和愚蠢的表现。”当我们能够笑看风云时,就会发现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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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偷影子的人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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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 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 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 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 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 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 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 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 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 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 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 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 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 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 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 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 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 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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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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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过一种平静富裕的生活。可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水手。一次航海让他漂流到一个孤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

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

我曾设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才有回报,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应该自己独立地做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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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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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 童年 ——《草房子》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根据少年成长历程为主题写的一部励志小说——《草房子》。它让我感触颇深,并对童年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与概念。明白了有一种心灵的相遇叫友谊;有一种向往的快乐叫友谊;有一种互助的进取叫友谊。

小说主人翁桑桑是个淘气、爱幻想、精力旺盛的小学生。他跟随调职的父亲桑乔来到油麻地——这个淳朴的小村庄,而经历的许多事。在这里的六年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是,他在这不短不长的六年中认识了光头男孩陆鹤,目睹了他对尊严的执着坚守;认识了文静的纸月,发现了她身上像金子一样发光的东西;认识了白雀姐姐与蒋一伦老师,见证了他们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认识了秦大奶奶,目睹了垂暮老人在人生最后一瞬熠熠生辉的人格光彩……而他们,都将在桑桑的一生中抹上深深的烙印。

不过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细马,一个古怪早熟的男孩。他被黑心的爸爸寄养给了无儿无女的邱二爷和邱二妈,只盼着邱二爷和邱二妈将细马抚养成人后死去,夺走他们的遗产。可是细马不这样想,他很懂事,每天上山放羊。除了不想上学外,他从不给邱二爷和邱二妈惹麻烦。并且在邱二爷病重时,他与桑桑在大冬天提着把锄头到河边挖柳须根子做药引。邱二妈精神出问题时,在这个衰败的家庭毫无支柱时也是他撑起这个家,亲自建起了一座草房子,让她安享天年。

全书由始而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有趣而又不失庄重。从他们的故事中,我一次又一次深深陷入到感动之中,领悟到爱,领悟到友善,领悟到苦难,领悟到执着。桑桑在这六年启蒙的童年,是美好的。正如曹文轩文中所说:“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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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心得55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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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前方的凳子上,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雨果写的《悲惨世界》。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一会儿就读完了,作者简介和作家名著等,看到第一章,标题是:米切尔教主。我心里立刻浮现出了几个问题:一、这个教主的生活中会发生什么值得作者写的事?二、米切尔教主又会是个怎样的人……带着这些问题,我深吸一口气,继续往下读,前面的几章读完后,我终于解开了疑惑。

当我看到命苦的芳汀,为了养活自己和她的小女儿,只好把自己雪白的牙齿和满头美丽的金色长发卖掉了,换了些钱。可是,为了维持生计,她只好忍下心来,把自己仅五岁的女儿,寄养在一户人家,自己便去外地打工挣钱,每月寄些生活费给这户人家。读到这儿,我被芳汀对自己女儿的爱所感染,两颗冰凉的泪珠落在我的手上,我用手抹去脸上泪水的痕迹。“哒哒,哒哒!”对面墙上时钟的秒针在不停地走着,抬头一看,时间不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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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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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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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爱的教育读书心得600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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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爱的教育》,我的第一感触,就是——爱。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柯利的日记来展开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的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爱的教育》内容虽简单朴实,所描写的是极为平凡的人物,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动不已,这也是亚米契斯先生文章的成功之处。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但是我的心久久被感动包围着。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字价值有多高,而是那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爱。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本人对爱的理解。这种情感是普通的,却是不平凡的,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散发出的那种深厚的、浓郁的情感力量令人感到由衷的敬佩。《爱的教育》告诉我们: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真诚的教育。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都不同,但是我们会从《爱的教育》当中体会到那些曾经经历过的类似的情感,只是我们对此的行为态度可能不同而已。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这些爱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但是,如果我们加以体会,就会感觉: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如果人生是一场戏,我觉得应该给这些平凡而又难忘的瞬间一个特写。尽管时间不会给我多余胶卷,这些瞬间也许只会成为我们心中无足轻重的片段,被时间剪掉,那些瞬间,永远只是我们波澜壮阔的人生历程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但是,我仍愿意用自己的心去迎接幸福,尽管它是那样的短暂。《爱的教育》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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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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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今天,我就给大家谈论读书。

读书有三到,就是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课本上,那么眼睛就不会看仔细,思想不集中,只能随随便便地诵读,那一定不能记住,即使记住了也不能长久。三到之中,心到最重要。思想集中了,眼会看不仔细,嘴会读不正确吗?

读书三境界,是清代文学家王国维提出的读书理论。王国维在《人间词话》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这三境界分别选自:晏殊《蝶恋花》、柳永《凤栖梧》、辛弃疾《青玉案》。

东晋诗人陶渊明,热爱田园生活,喜爱读书。他写了一首《杂诗》:“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等人。”告诫人们要珍惜时光,好好读书。唐代文豪韩愈在一首读书诗中写道:“读书患不多,思人患不明。患足已不学,既学患不行。”指出在治学的过程中,要“多读、多思、虚心、躬行”。唐代书法家颜真卿写有一首留芳千古的《劝学》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他劝诫人们要勤奋学习,不要错过读书的好时光。明代科学家宋应星,写有劝人们读书要专一,切忌胡思乱想的《怜思诗》:“一个浑身有几何,学书不就学兵戈。南思北想无安着,明镜催人白发多。”明代诗人于谦喜爱读书,认为读书能得到美好的精神享受:“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清代诗人袁枚一首读书诗提醒了人们,读书要求理解,切莫囫囵吞枣:“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蠹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这一首首诗,都隐藏着一个个背景。古往今来有多少名人名诗激励着我们读书。读书,因感悟的积累而结果。让读书成为习惯,是一个古老而崭新的话题。那么就让读书成为我们的习惯吧!!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的解释为: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小鸟如果想展翅高飞,那就先要学会如何振动自己的翅膀;人如果想上进,就要先丰富自己的知识。学不倦从更粗浅的道理说,就是:我们如果想将来有一份好的工作、好的前途、好的发展,先要用功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通过不停的学习来弥补自己的不足。纵观古今中外,多少成功人士不都是终生好吗?这句话对我而言,不仅仅是我的座右铭,早已成为我精神上的目标了,我离不开书……为什么这么说那是因为书,是我贫瘠的土地中的绿色;书,是我重重的枷锁中的钥匙;书,是我黑夜中的火柴;书,是我心灵的河流中的游鱼……对,只是我心中的。如果没有书,就没有我今天的所修成的正果。我的语文老师把我们写的好文章,都打印出来,挂在班里展评,然后还发到报社,并且报社看到有好的文章还采用。以激励我们多些好文章。老师接了我们好长时间了,我一篇文章也没被老师给打印出来。我就经常写文章,别人写的文章语句都是那么的优美,而我写的文章却没有那么的好。我就看到了这句话。我就看了一些名著,如,鲁迅的《朝花夕拾》《阿Q正传》、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老舍的《茶馆》与《骆驼祥子》我读了好多好多的书,我的作文水平果然有所提高。已经有好些文章被老师给打印出来了。在老师的引导下,我去参加了小记者培训班,以便在学习学习写文章的本领在八个月之间,我上报了八篇文章。这也就是书给我的报酬。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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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读书心得4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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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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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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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伟大的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憾,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20xx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20xx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20xx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20xx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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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亲爱的安德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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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多的“为什么”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但不曾解开。现在当我可以用《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来把“为什么”换成“知道了”时,才会发现,原来生活是那么的多彩,大自然是那么的奇妙,星空是那么的深邃……自己的世界却是那么的渺小。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唯一一本从小读到大的书,它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中的细小琐事。每一个“为什么”就好似星星一般璀璨,有了它们的天空是多么的深邃。

从生活说起,当你上学的时候,莫非最喜欢的就是下课铃声了,因为它可以为我们带来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可是你知道为什么每上一节课都要休息十分钟吗?《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为你解答:在我们学习的时候,大脑某一区域的细胞工作着;在我们活动的时候,大脑另一部分细胞在兴奋中,其实和我们是一样的。要使大脑的功能一直保持在旺盛的状态,就要让大脑兴奋起来,要让大脑的兴奋区和抑制区经常轮换。因此在上课40分钟后安排10分钟的休息,让反映在大脑皮质的某部分细胞又兴奋转为抑制,以更有充沛的精力迎接下一节课。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一直缠着我好几年,始终没有解开谜团。所以我带着一个巨大的问号来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寻找,它给出了一个简洁易懂的答案:自然界必先有“母亲”而后才会产生“儿子”,绝不可能先有儿子然后才生出母亲来。所以说,先有鸡的看法是符合自然演化的,是切合实际的。这个缠了我这么久的“难题”竟然就被书中的一句话给解决了,原来想问题也不一定要钻牛角尖,说不定答案就在我们身边。

到了盛夏,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吃西瓜的,西瓜味道香甜,汁水又丰富,的确是止渴消暑的佳品。但一般人虽然很喜欢吃西瓜,却很少会去想:西瓜里为什么有大量甜汁水?在人类发现西瓜含有甜汁水后,便开始把它的种子种在肥沃的田里,细心地培育。人类在种西瓜时,当然是挑选那些个儿大、味甜而汁水多的西瓜取子来种,所以种出来的西瓜也比较大,甜汁水也越来越多了。如果要论起功劳来,西瓜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甜汁水,它自己应该有一半功劳,而人类也应该有一半功劳呢!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位无声而伟大的老师,它无时无刻都在那儿等待我去翻阅它,用它的知识来化解我的疑问,来打消我的问号;《十万个为什么》又好似我第二个无私奉献的母亲,怀揣着无数道理,用文字描述来使我深刻地明白;《十万个为什么》更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和我共同去探索世界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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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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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雪柿子》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其中有八个小故事,最激发我兴趣的是第一个小故事雪柿子。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枯荒的小村庄,由于非常干旱,庄稼颗粒无收。冬天到了,寒冷无比,各家各户粮食都所剩无几,树上的果实也全部采完了,河里的小鱼和天上的小鸟都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还有些粮食的人家也只能每天喝一碗稀粥,说是稀粥,其实只是汤里面放几粒米而已。有一位少年树鱼为了上山寻找食物,一不小心摔进了一个山洞,无意间发现了一颗长满果实的柿子树。树鱼数了数树上的果实一共有三十六个,他就告诉了小伙伴们。他们饿了就经常看看这些柿子,就觉得饱了。一天,树鱼想去摘一个柿子吃,却发现桐子早已在树下了,他对桐子说:“你摘一只吃吧!”桐子说:“不用了,我不饿,只要看着就行了。”然后,他们俩人就抱在一起在树下哭了。我想:他们俩个人明明都很饿,心里很想吃,但为了村庄里的人忍受着饥饿、抵抗着诱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他们俩个是我学习的榜样。丘石儿一家人为了生存下去,他父母带着丘石儿去西方乞讨粮食。这时候,树鱼和他的小伙伴们却摘了一个柿子送给了丘石儿。这体现了树鱼小伙伴们的纯真善良,也反映出柿子树给他们带来了生存的希望,让他们更有信心战胜饥饿。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们更应该珍惜粮食,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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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后感精选范文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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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精选范文

刚精选了几篇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指导下阅读了丹麦的伟大童话作家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后,我的心情就好像起伏的波涛,久久不能平静,我觉得卖火柴的小女孩太悲惨了,她太可怜了。

在圣诞节的夜晚,那些富人们都兴高采烈得聚在家里欢度节日。有的围绕着圣诞树唱歌跳舞,有的坐在餐桌前尽情地吃着香喷喷的饭菜,有的孩子正依偎在爸爸妈妈的怀里,嬉笑撒娇。在欢度佳节的夜晚,又有谁会冒着寒冷走出家门去买火柴呢?可那个穷苦的小女孩,她光着头,穿着破衣服,在又冷又黑的大街上,仿佛在说:“谁买我的火柴,请买我的火柴吧……”难道她不想在家里过节吗?难道她不想得到幸福吗?说实在的,她太想了,但是她却做不到,她只能靠她卖火柴挣几个钱来维持生活,她的命运实在是太惨了。

小女孩由于没有卖掉一根火柴,没有挣到一个钱,所以她没有回家,因为她的家里和大街上一样寒冷和饥饿。在饥饿和寒冷的苦境中,她只能坐在高楼的墙角下,划着一根又一根的火柴。在微弱的火光中,她仿佛看到了铜把手的大火炉,香喷喷的烤鸡,美丽的圣诞树。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真的为小女孩的“幸福”而辛酸。结果呢,小女孩的幻觉一次次地被划灭了,她的“幸福”也随之飞得无影无踪了。最后,她划着整把火柴,想留住她最心爱的奶奶。但是就连这么一点点的爱,也不留给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第二天清晨,这个小女孩坐在墙角里,两腮通红,嘴里带着微笑,她死了,在旧年的大年夜冻死了。读到这里,我的泪水流到了脸颊上。

我对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遭遇真是万分同情。再看看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每天穿着整洁的衣服,吃着可口的饭菜,住着舒适的房间,每天还能背着书包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呀!我真为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而感到自豪!

二、读《昆虫记》有感

当我读完法布尔写的《昆虫记》的时候,我被书里面描写的那些小昆虫深深地吸引了。虽然我已经读完了一段时间了,可是还回味无穷。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蝉、甲虫、蟋蟀等等。由于《昆虫记》中精确地记录了法布尔进行的试验,揭开了昆虫生命与生活习惯中的许多秘密,达尔文称法布尔为“无法效仿的观察家”。

法布尔有着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和勤勉的作风。他曾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曾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曾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他也曾一蹲好几个小时观察蚂蚁……有时第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就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他一次一次地观察实验,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我的疑心在如山的铁证下归顺听从为止”。

我挺佩服法布尔的,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坚持对昆虫进行观察研究。他还将自己的家变成昆虫实验室,在这里为昆虫搭建起它们喜欢的巢穴,好方便自己进行观察研究。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然而,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就想放弃,有时还乱发脾气。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

法布尔这种对科学的向往精神,把他引进了科学的殿堂。这一点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果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像法布尔这样不怕困难、努力不懈的话,那我们一定会取得很大的进步!

三、读《我的弟弟小萝卜头》有感

《我的弟弟小萝卜头》是本好书,谁看了这本书都说是本好书。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懂得了小萝卜头是如何在人间地狱般的牢房里,以那些革命老前辈和共产党员为榜样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成长斗争的经历。

以前我只知道小萝卜头是个了不起的孩子,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才知道小萝卜头是个非常勇敢的孩子,他在敌人的魔窟里,穿的是犯人的囚衣、吃的是发霉带臭的米饭,唯一的菜只有几颗大豆。他渴望自己得到自由,但他却不愿意叫女看守一声“阿姨”而获得赏糖的机会,更不愿意叫一声“阿姨”而换取自由。真是有骨气,别看小萝卜头年纪小但他可是挺辣的呢。

在狱中小萝卜头刻苦学习语文、作算术、学俄语。没有笔,他就用小石块画字;没有纸,他就用地板代替;没有课本,他就请爸爸和狱中的阿姨为他编写。

比比小萝卜头我们生长在新中国是多么幸福啊!

敬爱的小萝卜头——革命先烈,我们永远怀念您,我们要永远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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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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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课的学习,有助于调整同学们这段日子里待在家中的这种惫怠心理,更加有利于同学们转换自己的学习状态,制定贴近学校的作息、学习时间表。把一天的时间合理划分为几个部分,可以有效的避免长时间集中与干一件事而导致的效率低下。

同时,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还感受到了网课的强大的交互能力,同学们有了更为灵活的学习方式,对学习的兴趣也很高。

为了在线上学习中取得良好的效果,除了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外,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态度。课前做好准备,做到上课时不手忙脚乱,调整好学习状态,保持良好的心态。线上上课时认真听讲,注意力高度集中,全神贯注;线下自觉完成作业,巩固知识,充分发挥自我控制能力。

真正从我们自身出发,做到停课不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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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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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套书的作者是杨鹏。其中一本《我家有棵摇钱树》是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杨歌的五年级男孩。

这本书的内容是:杨歌的爸爸被杨歌的妈妈骂得变小了之后,有了特异功能——能发明一些古怪的东西。起初这些东西总会给他们带来益处,可慢慢地就会制造出无穷的麻烦。这一次,他发明了摇钱树。摇钱树长得很快,没多久就快把天花板顶破了,杨歌一家决定把摇钱树移植到小区的花园里。后来他们发现这一决定是错误的,大人们为了摇一下摇钱树打起来了。在激烈的战斗中,许多人挂彩了。后来,一位富婆的到来终于揭开了摇钱树的来钱之谜,原来这些钱全是她老公贪污来的。她和她老公被抓以后,摇钱树就不再长钱了,成了小区居民保护的“吉祥树”。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在看,上学等公交车的时候我在看,课间休息的时候我还在看,甚至有一次我沉浸在书中,都没有听到课间出操的音乐。总之,只要有时间,我就会看这本书。

我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因为它的情节很离奇,里面都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比如树上会长钱,钱上还带电,摇钱树还能分辨善恶,只有真正需要钱的人才能得到它的帮助。

这些离奇的情节像科幻大片;其次是因为作者的用词非常夸张,好像随时随地都能用上夸张的修辞手法,让读者开怀大笑。他写每次杨歌的爸爸说话,杨歌都得喊“打住”,因为爸爸的话“犹如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他给书中人物取很搞笑的外号,叫大富婆“瓢虫”,因为她很胖,圆滚滚的,就像个瓢虫,叫居委会主任“快嘴西施”,因为她是女的,讲话又快。每当读到这样的地方,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家有棵摇钱树》这本书太好看了,我打算反复品味它的幽默和夸张。我也期待作家杨鹏写出更多更好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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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妇人读书心得感想12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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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沈从文的《边城》,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被作家笔下的人物深深的感动着:

一、我钦佩文中的两兄弟。

船总顺顺的两个出色的儿子天保大佬和傩送二佬都悄悄看上了守渡船人的孙女翠翠。这两个年轻人“皆结实如小公牛,能驾船,能泅水,能走长路。凡从小城里出身的年青人所能够作的事,他们无一不作,作去无一不精。”兄弟两个“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倚势凌人”善良,热情,有勇气,具有良好的秉性。虽然因为翠翠的确产生了矛盾,但“兄弟两人在这方面是不至于动刀的,但也不作兴有‘情人奉让’如大都市懦怯男子爱与仇对面是作出的可笑行为。”兄弟两人对爱的执着决定了他们“遵照当地的习惯,很诚实与坦白去为一个‘初生之犊’的黄花女唱歌”。天保大佬自知决比不上山歌唱得极棒的弟弟,同时也为了成全弟弟,便主动退出,遗憾的是大佬终于不幸身亡。作为手足的二佬对哥哥的死抱憾终生,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就带着这份沉重的愧疚之情,离开了家乡,离开了他所爱的翠翠。天保和傩送对爱的执着以及磊落的胸襟,都展现了美好淳厚的人性人情。他们的生活中没有过分的奢望,没有过多的要求,他们为了别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想望。这就是中国人自古相传并引以为傲但现在却即将失去的“成人之美”啊。

二、我敬佩文中的主人公翠翠

被兄弟两人所爱的翠翠对人生的责任勇敢承担,对爱情的理想执着追求,她的身上有一种温柔而又刚毅的美。她是一个“光人”,然而却赢得了茶峒两个最优秀的青年。虽然她的样貌很美,但通过天保大佬和老船夫的交谈可以看出,真正打动人的是翠翠内在的美,是耀眼的人性美,这就是翠翠的自然天成,是她的执着。初次见面,尽管翠翠并不十分明白那种情感,但她已经认定了二佬,她沉醉在那种浪漫的邂逅中,度过了一个“属于自己不管祖父的”“沉默”的夜晚。翠翠是很质朴很纯真的,对于爱情充满了憧憬与向往,一旦认定之后,就不会改变,矢志不渝。老船夫曾对翠翠进行四次婚姻问题的询问,翠翠总是“不作声”“心中只想哭,可是也无理由哭”。也许她自己并不明白,但不难想像她的真心是放在傩送身上的。在傩送的歌声中,她“摘了一大把虎耳草”。虎耳草的形状近似心形,这样就不难理解翠翠的真实情感。当二佬愧于哥哥的死,又被逼迫去接受碾坊,而意思还在渡船,因此赌气下行时,翠翠选择了等待,执着地等下去。正是由于人性中最原始最纯正的执着,翠翠的爱迸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这种执着成就了一段悲剧,但也正是这样,“在爱的波涛里,坚定地勇敢地向着幸福彼岸前进的青年男女总要赢得人们的赞誉和一椈同情之泪--正是这样的人性美。”

其时,《边城》中对人性美的展现,又岂是仅在他们三人呢?说着“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皆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方配活到这块土地上!”的老船夫,坚持着“凡帮助人远离患难,便是入火,人到八十岁,也还是成为这个人一种不可逃避的责任”的船总顺顺,又何尝不体现了人性中的勇气与义气呢?在湘西那片灵秀的土地上,有着善良美好的品质的人们,是多么令人向往。所有这些未被现代文明浸润扭曲的人生形式,就是沈从文所要表达,所不懈追求的人性美的极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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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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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坚定的锡兵》。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独腿锡兵被当成礼物送给了一个小男孩,在小男孩的玩具箱里,锡兵见到一个会跳舞的女孩,并且喜欢她。他心中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要和她在一起。可是,可恶的魔法师把锡兵把锡兵摔出了窗外。锡兵经历了雨水、地下水沟、瀑布、还被大鱼吃进肚子里,始终怀着坚定的信念,从来没有放弃信念。最后又一次回到下男孩的家,并且见到了那个女孩。

我觉得:锡兵经历了千辛万苦能最后见到女孩,是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还有坚强的决心,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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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教什么知识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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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还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科普读物,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丰富知识。告诉我们天上为什么会有星星、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天上为什么会下雨、为什么海洋是蓝色的宝库、为什么地震前后日光会自己发光、沙漠为什么五彩缤纷。

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十万个为什么》向我们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我知道了九大行星和银河,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我知道了海水为什么会又苦又咸,因为海水含有大量的盐类质。氯化纳就是人们平时吃的食盐,味道是咸;氯化镁和硫酸镁的味道发苦,因此,海水又苦又咸 知道了鸡为什么下蛋时不离开蛋:因为母鸡要给小鸡提供热量,如果小鸡得不到热量就会死亡,母鸡不像蜘蛛一样不用给孩子提供热量,因为小蜘蛛只要吸收太阳的热量就能生长,所以母鸡一定要通过孵化,才能使鸡蛋成为小鸡。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增加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让我明白了什么许多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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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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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卧薪尝胆》,一套是三本,分上中下三部,妈妈让我看第一部。

《卧薪尝胆》真是一部巨著呀,它让我了解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我被书上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最喜欢其中的一篇《勾践卧薪尝胆》。主要内容是:吴王去攻打越国,打了个败仗,吴王阖闾身受重伤,刚回国就咽了气。临死前他让儿子夫差不要忘记雪耻。吴王夫差苦练兵马终于打败了越王勾践,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回去后,吃的是苦胆的汁,睡的是柴草。经过几年的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

越王勾践之所以能获得胜利,我觉得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勾践牢记雪耻。吴王把勾践打败了,并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十分愤怒,他牢记耻辱,每天都要舔苦胆的汁,睡在在柴草上,时刻不忘自己所受的耻辱,苦练兵马,最终打败了吴国。

第二,任用贤才。勾践身边有两位贤才,一位是范蠡,一位是文种。他听从两位贤臣的建议,采用两位贤臣的计谋,最终获得了胜利。

勾践不忘耻辱,任用贤才,所以打败了夫差。那么夫差是因为什么而导致亡国呢?

第一,滥用奸臣。夫差身边有一个贪心的官伯嚭,他害死了伍子胥,使得夫差身边没有一个贤才,夫差对大贪心的官伯嚭言听计从,所以导致吴国灭亡。

第二,夫差太好色了。勾践为了讨好夫差,给他送去了一个美人——西施。夫差对西施十分喜欢,只要是西施的要求,没有不满足的。有一年,越国受了饥荒,勾践向吴王借一万石粮食,开始吴王不同意,由于西施不断劝说,吴王最终同意了。第二年,文种果然把粮食还了回去,吴王一看,粮食粒粒饱满,于是就把这一万石粮食分给了农民当种子,农民种下后,一棵苗也没长出来,这一年吴国颗粒未收。原来文种送去的粮食都蒸熟了、然后再晒干了,根本发不了芽。

《上下五千年》十分好看,我建议你也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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