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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心得内容【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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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心得体会4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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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当你打开五彩缤纷的图书时,你便在知识的世界遨游。动人的小说,美丽的诗歌,感人的童话……让你看得爱不释手。书不仅仅是知识的宝库,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寂寞时,它会给我们安慰;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挫折时,它会给我们鼓励和力量。

当你在书的世界遨游,你会发现一股新的力量,那就是知识的力量!

高尔基以往说: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是的,书能够带领我们穿越时空,使我们通古晓今,畅游未知世界,使我们了解大千世界的奥秘。好好读书,好好学习就能成为知识渊博的人。

读书的过程,是审美的过程,应当全身心地投入,不受环境的影响。书读人,会越读越死;仅有人读书,才会越读越活。

优秀的书籍是抚育杰出人才的珍贵乳汁,它作为人类财富保存下来,并为人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服务。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籍是培育我们的良师,无需鞭笞和棍打,不用言语和训斥,不收学费,也不拘形式。

要学会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读书。读书远远比学会知识重要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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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三字经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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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唐朝李绅的《悯农》三首。“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和“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是我们所熟知的,但是,在我看来,只有第三首才反应出作者的心声。

这首诗的内容是:

“垄上扶犁儿,手种腹长饥。窗下织梭女,手织身无衣。

我愿燕赵姝,化为嫫女姿。一笑不值钱,自然家国肥。”

这首诗的意思是,田埂上手扶着犁种地的人,却在忍饥挨饿。在窗下织布的人,身上却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我希望燕、赵那些无德无才、只会搔首弄姿的美女变成嫫母那样德才兼备的人,虽然一笑不是那么倾国倾城,但是这样的人却可以把国家变得富强起来。

李绅生活在中唐时期,当时朝中缺乏人才,需要有知识的人。内心有所感慨,他便写下了这首诗。

通过这首诗,我知道要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要珍惜粮食。还有,看一个人不能只看外表,而要看他的才华,世道需要的不是腹中空空的“花瓶”,而是德才兼备的有识之士。我们不要做只注重外表的人,要做一个注重才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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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教什么知识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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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开始翻阅《教什么知识》这本书时,我还真有点厌烦,觉得里面的知识太过枯燥乏味,甚至是不太好懂,没有太多吸引眼球的内容。可在我耐着性子一点点读下去地时候,真是越读越觉得有收益。在不长的时间我就认真读完了前两章内容。这其中的收获也是丰富的。

首先我认为作为一个老师必须要重视“教什么知识”的研究。尽管我不同意作者“教什么知识”比“怎么教知识”更重要的观点。但是教什么知识?从我们中小学教学来说,教科书是基本的依据。我们即使他不知道教什么知识是最应该研究的,但是我们可以研究教科书的内容,可以研究教材的教法,这至少可以保证他完成最基本的教学任务。长期以来,在传统教材观下教师的教学大多是这样的。但如果一个教师不研究怎么教,大概连最基本的教学任务也就无法完成了。但作者的观点,可以促使教师把更多的精力从“怎么教知识”向“教什么知识转化”,这对于突破教学中制约教学质量的一些瓶颈我想是十分有益的,在当前大多数老师依然不关注“教什么知识”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正如作者在导言中所说:“对‘教什么知识’缺乏思考和理解的教师是很难成为优秀教师的”。

长期以来,教什么似乎一直是课程研究者、教材编者的事,而怎么教才是教师要研究的,广大教师把自己定位在课程与教学中执行者而不是研究者的地位。在这种背景下,教材处在一个非常神圣的位置,教材写什么教师就教什么似乎是一种天经地义的事。即便到了今天,我们依然往往习惯于守护着教材的神圣,我们往往盯着教材的细节批评与质疑,纠结于不同版教材的差异而无所适从,这看似在撼动着教材的神圣之位,实质上依然反映了我们对教材神圣地位的捍卫,在内心深处容不得教材的半点瑕疵。在我们的心底有个声音:教材怎么可以是这样呢?

我一直认为,学生学不明白,学生学习负担重,根本的原因不是教学的内容多与深(教材的内容远没有到太深太多的地步),而是我们对知识的理解不到位,导致对教学的不到位所致。本书作者提出了知识的四个层面——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方法性知识以及价值性知识。教师如果能从这四个层面去把握知识,才有可能使学生“理解”知识,只有理解的知识才可能形成“结构”,只有形成结构的知识才可能形成“能力”,只有具有能力学生才可能在新的情境中去应用知识。不“到位”的教学,学生只能在原有情境中去识别再现相关的知识,而不可能达到应用的层次。举例来说,关于细胞膜的结构知识,如果只是止于让学生知道它是由磷脂双分子层构成的,蛋白质分子以不同的方式与脂双层结合,那么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只是停留在事实的层面,学生以后或许可以描述细胞膜的结构,但当改变问题情境学生就会不知所措,如我们问:一个细胞中发现由磷脂分子包裹的油滴,这种油滴的结构会是怎么样的?现有水溶性或者是脂溶性的药物,如何通过磷脂来包被它们?学生显然难以从自己的知识结构中找以分析解答的依据。如果我们的教学能从科学史的研究过程入手揭示细胞膜模型的建立过程,从磷脂分子与蛋白质分子的性质入手分析它们如何构成这种结构,这种结构对于完成功能有什么意义,上述问题对学生而言或许成不了什么障碍了。后者的教学我们显然教给了学生更多的知识。

所以,我觉得我们的教材以及我们的教学,不是内容多了深了,恰恰相反,我们的教材有些该说理的地方说理不够,该完善知识结构的地方缺胳膊少腿,能简洁的地方尽量简洁,而教师又往往拘泥于教材而不敢越雷池半步,这就使得学生对知识的把握停留于事实与符号的层面,缺少与之相关的背景知识以及隐含于事实背后的方法及价值知识,当然也形成不了结构。一个教学到位的知识,学生训练一、二次或许就足以达到应用的层次了,而一个教学不到位的知识,或许即便你让学生训练N遍,学生依然只能照葫芦画瓢。至于当前应试教育带来的学生负担重那是另外的话题,不在本博文探讨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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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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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读完了《贝多芬传》,它讲述了贝多芬传奇而又悲惨的人生。贝多芬的童年十分悲惨,父亲用暴力迫使他学习音乐,11岁入戏院乐队,之后,耳聋已开始的他酷刑,直到完全失聪。晚年里,心爱的侄儿也负了他。贝多芬身处悲苦的深渊!可他对生活抱着炙热情怀,充满信心和期望,让往昔美妙的岁月悠久地照耀着他,战胜人类的平庸、自我的命运和痛苦,成为胜利者,如果我们也能像贝多芬那样,还有什么事成不了呢

此刻我们的生活和谐完美,虽然环境很好,可是许多人却平庸、碌碌无为。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这些人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自我的梦想,失去了信心与期望。

我们要树立远大的梦想,遇到失败、挫折、困难时,就到贝多芬的意志与信念的海洋中浸润一下,必将得到不可喻言的收获。前年轮滑比赛前,我起早贪黑、不怕酷暑,跌倒了爬起,不惧疼痛,最终得了第一名。就是因为我有这种热情,对取得第一名充满了迫切的期望。我记住这次取得好成绩,无论遇到什么的挫折与坎坷,都永远满怀热情,充满信心和期望,一步一步实现自我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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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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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伟大的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憾,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20xx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20xx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20xx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20xx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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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6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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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可以使人变得聪慧,书可以陶冶情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里演绎着大千世界的真善美、正与邪;书寄托着前辈们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读书的乐趣有很多,就那四大名著来说说吧!

读《三国演义》的乐趣。诸葛亮、曹操、刘备、周瑜……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在不多的兵马交战中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的精彩故事:《空城计》、《草船借箭》、《三气周瑜》……这些故事中有让你高兴的,有让你生气的,特别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令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体会古代英雄人物的聪明才智,这是读《三国演义》的乐趣。

读《西游记》的乐趣。想必孙悟空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师傅的英雄形象,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的《三打白骨精》最精彩了,孙悟空以自己的智慧、神勇和白骨精打斗的精彩故事给人带来了无限的想象。孙悟空72变的神通广大令人向往,猪八戒贪吃,沙僧老实、厚道的形象也使人记在了脑海里。这是读《西游记》的乐趣。

读《水浒传》的乐趣。一百零八将个个勇猛无敌,讲意气,让人看后不禁连连叫好《武松打虎》中武松面临危险,勇敢机智作斗争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学习。感受一百零八将的豪情,这便是读《水浒传》的乐趣。

读《红楼梦》的乐趣则是品味人生百味,感受人生喜哀。

当你亲身走进书的海洋,找到读书的乐趣时,相信你一定会有感而发:“好一个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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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亲爱的安德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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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谈一下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说他能为王葆带来幸福,可是宝葫芦却一次又一次地闯祸,后来十分庆幸,只是一场梦而已。

宝葫芦他所认为的幸福就是有些人认为的:有吃有玩,还有钞票花。按他的理来说,王葆拥有他以后一定是幸福的但是正义感十足的王葆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时候,他就更讨厌这种所谓的“幸福”了。我认为王葆所谓的幸福是:被大家认可,得到实实在在的荣誉。这种幸福宝葫芦是给不了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王葆,虽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有点小虚荣,但是他知道了宝葫芦给他的东西所有都是偷来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决定不再要宝葫芦了。我从这看出了他的正义感。而且他和他的朋友们,语言十分质朴,很令人喜欢。

还有一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就是杨栓儿。他是一个坏角色,经常偷盗。可是他看见王葆手里拿着宝葫芦从无人售书店里偷的书的时候,杨栓儿却严厉的说了王葆,虽然不是王葆拿的。从这个角度看,还有点男子气概。

当时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确实想不到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个梦!?但又不禁让人沉思,开始十分想得到宝葫芦的王葆,最后竟巴不得亲手毀了它。正反衬了不劳而获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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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詹天佑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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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了吧?自从小时候看了一部由这部小说改编的动画片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了。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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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心得体会精选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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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

《狼王梦》讲述的是紫岚想把自己生下的四匹公狼训练成狼王,可是第四匹雄性的狼死了,结果还失败了,最后其他三匹公狼也全都死了,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如梦幻泡影一般,永远成了紫岚的一个梦想。整本书非常值得看,有失去孩子时的痛苦,有狼群之间的残酷竞争,还有一直在紫岚心里的梦,永远实现不了的狼王梦。生还是死,继续还是放弃,情感还是目标……面对许许多多的问题,紫岚必须作出艰难选择,,甚至是伤心痛苦许多的选择,这对自己是个挑战,事情对自己是种种的冲击!

《狼王梦》我最伤心的地方就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的时候。当转过一道山岬,洁白的雪地上突然出现了一头血液还没有凝固的山羊。蓝魂儿已冲了过去,紫岚明白这是猎人的布下的陷阱,她想制止蓝魂儿,但已经晚了。蓝魂儿的两只爪子已搭在山羊的身上。轰——乓,一瞬间,蓝魂儿已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它无法动弹。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牙咬捕兽器。

牙齿被咬落了四颗,咬得满嘴全都是鲜血,都没有咬开捕兽夹。猎人慢慢地快赶来了,紫岚的时间慢慢减少了了。紫岚把全部的温柔和温暖都集中在舌尖上,来回舔着受困的蓝魂儿,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紫岚的母爱所迷住了。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又利索。蓝魂儿马上气绝身亡了。对狼来说,这是最好的解脱,死亡是狼永恒的归宿。

读完《狼王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紫岚的梦想和坚持不断的努力。它的执着造就了三个强壮的生命,释放着顽强的生命力。紫岚所拥有的还有它的果断,果断让它加速训练自己的三个儿子想尽早替自己的丈夫夺取狼王之位,让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它也有一点勇于献身精神,宁愿自己多受点儿伤也要费心把自己的儿子训练成狼王。当然,还有它永远放不下的狼王梦……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爱书的同伴,这本书值得大家去看看、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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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色鹿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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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把梦留住》有感

看完这本书,眼睛像是被什么蒙住了,一切都变得模糊了:那几位到西部 支教的老师,那些宁夏朴实的相亲,那些西坳学校里可爱的孩子……如此多的感动让人着迷,如此多的情绪让人沉醉。

深深地被书中的一个情节打动着,老师刚到学校,找谁喝,打井水还要当地人教,否则打到的就是浑浊不堪的水。老乡帮忙打的水还被“我们”“嫌弃”,还期望在那儿买矿泉水,谁知老乡都不知矿泉水是个什么玩意儿,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超市,貌似有压箱底的矿泉水,看着那模糊不清的“娃哈哈”,“我们”对于这个小镇,这个即将工作的地方多了几丝担忧……看到这样的描述,我不禁为之震撼:到底是怎样环境的恶劣,才会让一瓶矿泉水也变得弥足珍贵,到底是要有怎样的觉悟,才能支撑那些支援西部的同志撑下去,到底是什么力量,让那些生活在当地的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

依稀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西部支教的分享会,其中,有许多故事让我不住泪流满面。有一位老师这样讲道:在一次课前演讲时,班里一位叫何磊的胖胖学生谈到自己的理想。他说,他长大以后想当一名司机。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班里其他人谈到理想时要么当科学家,当明星,当宇航员等等。何磊继续说:“每次周末放假,看到有的同学5分钟就回到家了,而我还要走上3个半小时的山路才能回去。我想,如果我是一名司机该多好啊。”在场的同学也受到了感动,响起热烈掌声。我决定,我要跟学生走一回这样能产生理想的回家之路。

这样的师生情谊怎不让人为之动容,怎不让人为之心生敬意?为了坚守住一个孩子的梦想,老师能够毅然陪同学生步行山路,这不仅是一段回家的路,更是一段通向理想的光明坦途。这样的孩子又怎么不让人心疼呢!那么质朴却又真实的言语,流露出多少不可言传的对于明天的期待,对于人生的憧憬啊!

另一位老师这样说道我带来了什么呢?我能给他们什么呢?对新课程理念的解读?对新教材的诠释?新课程教学建议?对新课程的反思?其实,这些外在的东西他们以后会在实践中慢慢地领悟、梳理清楚的;我以为我真正带给他们的是一种意识、一种精神! 或许,我们真的不能改变什么,可是我们至少可以给黄土高坡带去一缕清新的空气——这是我的真纯心声。我们能做到的,应该做的是带给那里的教师放眼看待世界和对未来希冀的勇气与力量,触发他们追求自身价值的信念和决心;引领他们拥有积极向上、健康人生的生活态度;增强面对困苦艰难永不言败的身心承受能力。我们努力为他们插上一个理想的翅膀,因为他们总有一天会展翅飞翔!真的要感谢这次支教活动。我耕耘,但我更有着收获,因为它重新点燃了我内心的美好东西——回归本真,感悟人性的真、善、美。可以不夸张地说,在咸阳,我们经受了灵魂的洗礼,完成了生命的蜕变!

这本书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颂扬一群热血青年志愿西部的壮举,我想他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种心灵的启迪与情感的宣泄,我们在物质生活极度膨胀的都市感到受挫空虚之时,还有那么多无法满足基本温饱的人们在为生存忧心伤神,这不能不说是作为都市人的一种失败,一种不能正确对待生活,不会用正确的态度为生活寻求一个出口,一个可以让大家都过得更好的出口。如果,每个人都能认真地生活,也让他人能够认真的生活,那么整个社会就能够变得美丽一些,纯粹一些,温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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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7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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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书,下笔如有神’这是杜甫眼中的书,而我眼中的书,就像一位良师,是它带你走进知识的王国。我已经走进了知识的王国,与书发生了一些有趣的故事。

刚步入四年级的时候,我并不喜欢读书。但爸爸妈妈却是逼着我读书,我不敢反驳他们,所以,我只好勉强地读起书来。后来,我越读越起劲,是因为书中那些搞笑、惊喜的片段吸引了我。每次,一到永川,第一件事就是买书,爸爸妈妈不给我买书,就不许去逛街,否者我会缠着爸爸妈妈给我买书,。我家里的书可多了,有四十多本书。每次读书时,我都会拿出笔记本积累好词佳句和好的片段。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做完作业,拿出书来看,我一看一直看。因为我看书太入迷了,爸爸叫我吃饭,我也没听见。后来,爸爸忍不住,过来把我书抢走了。我生气了,说:“你为什么要抢我的书。”爸爸说:“叫你吃饭,你不听,所以我抢你的书。”

到了晚上,我也还在看书,看到了大半夜,我还没睡觉,妈妈说:“早点睡。”我又看了一会儿,突然黑了,原来是妈妈把灯关了。我这才把书放下,勉强的睡觉了。

书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书是人类精神上的“长生果。”书是你的一位良师,同学们多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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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阿q正传读书心得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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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是古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阿Q正传》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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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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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时间简史》前,我首先查阅了有关霍金的资料,在此之前,我对霍金的了解仅限于与病魔抗争的同时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一位伟大人物,查阅资料后我得知,霍金是现代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在21岁时患上一种叫做“卢伽雷氏症”的病,导致全身瘫痪,不能言语,手部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只能靠轮椅进行一些简单的行动,他不能写字,看书也只能依赖一种可以自动翻页的机器。但这仍然不能阻止霍金对科学的探索,对知识的渴求。霍金凭借超强的意志力,在其研究领域—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无边界的霍金宇宙模型,被授予“英国荣誉勋章”、“大英帝国司令勋章”等荣誉。而《时间简史》是霍金在1988年的科普著作,探索了生命的起源和归宿。

这本书中通过列举哲学家亨利希奥勃斯、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尼古拉哥白尼、伊萨克牛顿等科学家的论点来论证时间、空间、宇宙图像等内容,深入浅出的介绍了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且通过大量的科学论证来解读我们常说的时间、空间等古老问题。

我印象最深也是最感兴趣的一部分是霍金在书中提到,何为时间。我们现在对时间的表面性理解就是分、时、周、月,这就是时间,可是在此之前,我们如何规定一个小时究竟有多长?一周为什么分为七天?我们自以为知道的会更多一些,而我们对宇宙究竟有多了解?我们又是怎样知道的这些平时张口就来的道理呢?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第一天是从何算起的,在此之前又发生了什么?而时间的本质又是什么?

亚里士多德写过一本书,名为《论天》;书中有说地球是一个球体,而不是一个圆形,这个结论的论据其一是月食,亚里士多德认为,地球在运行过程中,在运行到太阳和月亮中间时,则月食形成,因为地球在月亮上的影子始终是圆的,这种情况只有地球本身就是球体的情况下才会成立,若地球是一个平板的圆形,地球在运转过程中运转到一定位置便会形成长长的椭圆。第二个论据则是希腊人在全世界旅行途中得知,他们在越靠近南方的地方观察北极星,北极星就会越靠近地平线,若在赤道上观察,北极星则刚好在地平线上。看到这个地方让我想起中学时老师举过一个例子:站在大海边,远方行驶过来一艘轮船,我们一定是先看到船帆,然后再看到船身的,我想这也是一个证明地球是球形的很好的论证。

我不是一名理科生,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很多专业性很强的名词都要查阅资料才会理解,没有阅读小说时的一目十行,而是逐字逐句仔细翻阅,但这并不妨碍我对《时间简史》的浓厚兴趣,黑洞、虫洞、时间箭头……每个词语既陌生又熟悉。《时间简史》最厉害的地方在于霍金用非常浅显易懂的字句把如此深奥的知识展现给我们,不像其他科普类书籍阅读起来非常吃力,让我对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宇宙有了新的认识,对时间这个概念有了全新的认知,而不仅限于数字化的表面认识,而是通过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对古老的“时间”问题进行科学而系统的分析和论证。我想我还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我也相信每一遍我都会又有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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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心得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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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读完后,我被梁山好汉的正义凛然和他们情同手足的义气所深深感动。

这部书围绕“官逼民反”这一线索,表现了一群不堪暴政欺压的好汉们,聚义梁山泊,直至招安而失败的全过程,从这部经典的农民起义小说中,反应了作者施耐庵对朝廷黑暗和统治者昏庸的强烈的不满和愤慨。

《水浒传》中塑造了多位形象鲜明的好汉,比如一身正气,视死如归的鲁智深、李凌,他们豪爽粗狂却不失风度;待人诚恳、正气凛然的宋江和卢俊义;勇猛异常的关胜、董平等,几乎没人能与之匹敌;吴用和公孙胜的计谋与智识也令人惊叹,像这样性格的鲜明人物还有许多。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对花和尚鲁智深印象颇深。为什么他叫花和尚呢?因为他身上纹了许多纹身,他还特别喜好喝酒,但是这只是表面,实际上他是一位重情义、重义气、充满正义感的英雄。虽然性格豪爽粗犷,却富有智慧,而且胆大心细。在打死镇关西后,他不慌不忙不像别人杀了人就跑,而是指着镇关西骂“你诈死,别以为洒家不知,等会儿洒家再与你理会”,然后从容不迫地离开;放走金老汉时还拿条板凳坐了两个时辰,估摸人走远了他才走,这充分体现了他的智慧和胆大心细;在史进去打抱不平被抓后,鲁智深暴跳如雷,拎起禅杖就要去杀知府,却被识破,又被抓了起来,面对审问时,他又充满正气地说:“我就是来救人的,既然被抓,无须多问,只杀便是!”

这充满气概的言语让我为之倾倒。他的正义和舍己救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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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精选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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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铺》是一部农民革命斗争的史诗,里面反映出了当时中国农民水深火热的生活情景,这本书真实的写出了人间苦暖,同时又与全国范围大革命时期的北伐战争,四一二政变,秋收起义等呼应的革命写照,也是但是亿万农民在社会中的真实故事。

文章开篇于清朝末年,中国正数腐败时期,朱老忠的父亲为了阻止恶霸地主毁钟侵田,事后,地主得胜,朱老忠的父亲被活活气死,朱老忠与那地主便成为了世仇,故事的开头就这样发展下去...书中主角朱老忠的憨厚老实,经历了那些不平常的事情让他感悟出社会的无情残酷和人间那份暖暖的亲情,友情,以及那浓浓的爱国之情。

朱老忠和那地主家族仍至实仇,孕育了他强烈的反抗精神,二十年闯荡江湖的经历,造就了他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义精神,不寻常的人生磨难造就了这个农民经典角色,写出了当时中国腐败的历史。中国,一只屹立世界上的雄鸡,积淀了五千年来历史的国家,从鼎盛到衰败再到繁荣,史书的一幕幕见证记载,告诉我们落后就会挨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新时期的少年,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富裕的时代,不用在战场上洒热血,因该把祖国建设更好做我们的目标,我们要珍惜和抓紧童年的每一秒,抓紧锻炼身体培养高尚道德,掌握丰富知识,为祖国建设振兴中华时刻做好准备,让中国变的更加繁荣昌盛。

五十六个民族同一颗心,五十六种语言同一句语:“中国,中国,我爱你!”我们是中华儿女,我们骄傲,我们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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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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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具有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同时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而又诙谐好闹,这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当山大王时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时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时相比似乎改变了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后,让玉帝派人去伪装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由于太桀骜不驯,太有本事,同时又被观世音菩萨诱惑地戴上了“紧箍咒”,其“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在书中只能是“二把手”。

唐僧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物,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总是被妖怪抓走,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孙悟空,我想,他一定去了另外一个西天。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他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的阻止,不仅要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其愚的程度有时让人愤恨.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为了脚踏实地他从没让悟空用筋斗云帮他飞过任何地方。唐僧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就是因为他具有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坚强信念,尽管他是书中最没有本事的角色,但是,他是“一把手”。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角色,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化点斋饭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他犯了错误,不去悔改,回来后却总想找个借口说个谎敷衍过去,但每每被机灵的悟空识破,并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途上是六根不净的,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其毛病和缺点太多了。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一点作用,如:在师傅被妖精抓住时,他总是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出来,最后,总能把师傅营救了。所以我觉得八戒有时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偶尔也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他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周围经常会见到。由于他还有点本事,也不太坏,时不时的还能讨师傅的欢心,所以,吴承恩给他定了个“三把手”。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干事情更是勤勤恳恳。虽然他没有悟空和八戒的本领高强,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的,这点本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由于他太老实,又不喜欢张扬,是一个大众化的人物,他只能位居最后。这种人事结构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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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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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不是一杯可乐,也不是一壶清新的夏日绿茶,它更像是冰的卡布基诺——或甜,或淡,总能牵动你的心弦——特别是,那个追求巴黎式爱情的女人,以及,那个吃人的世界,那种摇不可及的——幸福。

_玛_—命运的多桀,也许仅仅是因为,你太不了解,幸福应有的形状。

一个在修道院里长大的女孩,遇到一个过着父母所设计的生活的已婚男人——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便天真地认为爱神受到上帝的旨意降临。

嫁给一个医生,是多么地幸福。她于是义无返顾,跟着一辆小马车,摇摇晃晃,驶到那个她梦想中的神圣之地——教堂。

那年,他30岁,她,豆蔻年纪。 也许“人生正如一座坟墓”,一颗年轻的心,却被装在一个安静的城堡,终是不会满足。她开始怀疑,人生的意义,到底, “人生美在哪里”? 渥毕萨尔的庄园,回旋舞,穿蓝燕尾服的绅士,戴珍珠的年轻妇女,她发现,原来生命可以如此灿烂多情。回到家后,却面对着一个木纳的丈夫,一个冷清的小园,她于是哭了。

如一颗流星,赖出现了,他们谈书籍,谈音乐,谈世间种.种。 她惊叹于他们想法的一致,他的才学渊博,他的心思细密。

雾里射出耀眼的白光,那一刻,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流泪。

当生活被怨恨和遗憾所填充时,她开始抱怨,后悔自己怎么将爱情交给了一个木头,而又偏偏不能弃之不爱。

接着是鲁昂。她遇到了罗——一个低靡的灵魂,总可能为哪怕一点火星点燃。于是跌入一个男人的阴谋。 她开始奔波于两个城市,乐此不疲。

当她满怀希望地想放弃一切与他共赴天涯的时候,一封信断绝了她的希望,爱情,或者幸福生活。

他驾着马车,从她的门前离开,然后告诉她,他现在正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岛。她看着他,在窗帘后,黑色的夜里,照亮的只有她银色的泪光。

她发现,原来,世界并没有她想象的美好。

那年,她大概25岁。 她绝望了,生了一场大病,以为自己快要死去,于是微笑。

有一天,却在街上遇到了赖——这是上帝的恩赐,还是另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 他们去巴黎——那个她梦想中的城市——他们在那里,一起沉醉于酒醉灯迷,花红柳绿。 她变得更加美丽,容光焕发,异常动人。

小道,大路,他们散步,奔跑,享受着阳光。 她更加衷情于小绒帽,蓝色裙摆,色彩鲜泽的地毯,也许还有黄金镀的钥匙。

于是钱财越来越少,她开始擅自签欠条,把希望寄托于不劳而获,为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为了爱情!最终破产。

月冷风高的晚上,她从公证人的家出来,狼狈不堪,一路辱骂那个企图“玷污”她爱情的男人。也就是那个夜晚,她说出了她最该说的话:我可怜,但是并不出卖自己。

然而当一切的希望都归零时,当法庭的传票到达时,尊严还有什么用呢? 不如瞬间老去。

砒霜,并不美味,可是她吃了;生活,并不痛苦,可是她这样想了;自己,并不仅仅为自己而活,可是她这样做了。

早知如此,爱玛,你为何又要苦苦追寻那虚幻的快乐?为什么总记着自己儿时美好的梦想,以及与现实巨大的反差? 于是带着秘密死去了,纵使围着一大群好心的人,她还是孤独的。

时光忽地回到道特的花园,她坐在荆棘篱笆前面的长登上,天真地望着天空;鲁昂街上;他们家门口;拜而斗的院落;苹果树下,她头发的香味,绕着她清脆干净的笑声。

她穿着月光般洁白的缎袍,乌黑的头发散着,表情安详。 夜色很温柔。 Game over。

_法利老爷_—悲剧,或许只由一个个忽略带来的喜剧造成。 他难道不爱她吗?事实上,“他的幸福,仅仅限于爱玛裙边的宽度”。

经历过一次不幸的被安排的婚姻,一场与金钱交易的婚姻,他是多么地珍爱这个上帝赐与他的礼物。

就是因为太过幸福,看不到她眼神后的忧伤。

他想,他给了她殷实的生活,他们有个漂亮的小女儿,她有那个小镇最美的礼服,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而自己,有远近闻名的医术,有一个美丽的妻子

,有一座可爱的庄园,有一群朋友,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整晚坐在书桌前,开着灯,不肯入睡;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弹那在他心中毫无用处的钢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房间里摆满鲜花。可是他纵容,因为他爱她。 是的,因为爱,他缄默,隐忍。

可惜沉默并没有让事情好多少,仅仅换来表面的平静。

他把她介绍给赖,并且说服她和赖一同看戏,仅仅因为自己没有时间陪她。找个替代品?怎知最后痛苦的却是他自己。

他最后答应送她去学钢琴,除了交学费,他再不曾问过细节,谁又知道她是用了这些时间幽会。

他只看到她的笑,从来没见她流泪,他以为她是快乐的,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她给的暗示,把她的感伤当成“精神问题”。 她发脾气,他就忍着,替她难过,却从不曾过问原因。

他宠爱她,一味地。 他让她没有离开的理由,连他的情敌,罗和赖,都觉得他是那样好的一个男人。

他觉得把自己的世界全都给了她,他觉得他是那样地爱她,而她,也应该爱着他,不然她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地操持这个家呢?为什么还要给他生孩子?为什么会一直陪着他呢? 他能想到的能给的都给了,可惜,她真正要的他却没有给。

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从小逆来顺受,命运似乎一直掌握在母亲的手中,没有主见,婆媳吵架的时候,只能在一旁流泪,两个都得罪不得。

也许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爱那么地纯,他的愚钝让他安心而幸福地过了许多年,一直到她死去。捡到那封信,他的手在颤抖,他看着空空如也的房间,开始怀疑,自己这些年,为了一个女人破产,为一个女人的死去哭泣,是否值得。

在酒吧碰到罗。罗很紧张,也很内疚,在他心里,从没有爱过那个叫爱玛的女人,却精心地破坏了一个男人本该宁静的幸福。

令他意外,包法利什么也没做,只是说了句:这都是命——罗觉得这多么好笑。

小白尔特跑到长椅旁,叫着:爸爸,爸爸。他爸爸靠在墙上的脑袋一歪,再也没说出话来。

为了幸福的持续,包法利老爷,你一辈子都在忽略,偏偏这个时候,为什么你不肯遗忘? 人们把他和他的妻子一同下葬。下葬的那天夜里,人们说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在坟头整整哭了一夜,而那个男人第二天就娶了一位年轻的小姐,遵循他母亲的意愿,开始自己的事业。

而一个星期前,他才对她说,自己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承诺是多么可笑! 包法利老爷原来的朋友乘机篡夺了不多的财产,在包法利原来的诊所地址上行医。那位“真心的朋友”——高利贷商人,则用他骗爱玛签下的欠条和抵押的房产安心地过着日子,全然忘记自己是怎样参与了这样一场阴谋。 生活还在继续,小镇的人们安居乐业,包法利一家,慢慢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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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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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一瞬间,一阵悠扬的钢琴声吧我带回到现实。我心头里的一片片乌云,从而消散,无影无踪。不知是什么的力量让我振作起来…

还记得那一次我推开了那扇门,优美的钢琴声传入了我的耳际,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人,他那蓬松浓密的头发,真令人有点不堪入目。他在钢琴前入迷得弹着,我被他的琴声吸引住,我大声夸赞道:你弹得太好了!但他丝毫未动,于是,我小步迈上前,但我的走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用愤怒的眼神望着我,眼睛在脸上放射出光芒,好像刺穿了我的内心。他发疯似地向我砸东西,我无奈地走上说了一句:我只不过想和你交谈一下,和你倾诉我的心事而已。我低下了头,满脸的沮丧。他挥一挥手,弹起了愉快的乐章,对我笑了一笑。他拿起纸条写到:现在你快乐些了吗?我愿意和你交谈了,你尽情倾诉吧。

我在纸上写道:我是个忧愁女孩,生活中是那么的脆弱,遇到挫折,只会逃避,不时想说出放弃二字。他细细地看,笑一笑,在纸上快速的写上几句话,递给了我,我一丝不苟地看,感到一点忧伤,他写上了自己的悲惨遭遇:谁的人生都会有挫折,只是大家面对的方式不同。十几岁时,我的妈妈因病去世了,我的家就像只剩我一个孤零零的活着,这一刻,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温度,冷冰冰的,痛苦的感觉,沉重的打击缠绕我,但我怎么能这样就倒下呢?我勇敢地和命运作斗争,因此,我悲苦生命因为坚强的点缀而美丽起来。之后我的音乐世界,幸福的来源受到耳聋的打击,可能别人这时会放弃音乐,甚至放弃生命,但我不会,因为这已不是第一次被命运捉弄了,是岁月把我练成了巨人,一个坚强的人,我毅然承受着痛苦…只要你有一种意志,一个决心,把命运改写,冲破艰难,挫折,你就战胜了生命,看到了彩虹!坚强是战胜困难的最好方法。

我很惊奇疑惑,在纸上忍不住地问:这么悲惨的命运,你怎么能弹奏出这样愉快的音乐呢?怎么能这么坚强地活着,你一定有藏在心里的信念吧!

他坚定的对我说:人不是因应生活而生活,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一样可以活得精彩。人生的意义不是名与利,不是地位与金钱,而是积极地谱写生活,充实地活着,那便是一个美好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只属于音乐,我可以为音乐付出一切,我亦可以吧毕生的精力全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中,音乐就是我心中唯一的信念罢了。

在这一刻,我好似懂得了什么,然后我在纸上写上:谢谢你,请问我可以问你最后的一个问题吗?他点了点头。

“你是贝多芬吗?我用力地在纸上写。他笑了笑,继续做工作,继续谱写美好这个词语…

音响响起了雄厚浑浊的《命运交响曲》,这一次我真的醒了,被一个音乐巨人的心灵唤醒了,被他的精神重新洗礼了一次。心里多的是感受,生活多的是美好,人生多的是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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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读书心得400字大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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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从阅读中体会乐趣。我也喜欢藏书,家里几个书柜都放满书了。

读书的人一般都很有自我的观点意识,正不正确并不重要,关键要养成自我思考的独立人格,这个独立人格在平时走路说话、说说八卦趣闻的时候可能看不出来,但是有一天,当你面临重要选择或者作出关键决定时,它将把你多年从读书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观点意识发挥出来。你通过阅读看见很多人的内心,懂得了很多规律,所以你见到一些人一些事情,尽管超出你的阅历,你也不会觉得太过陌生。人生匆匆数十载,如何获得更多的经验与体会?你天天恋爱夜夜新郎能换多少人?你不停换工作换老板换朋友换衣服换发型,你可能连基本规律都没摸清楚呢就走马观花匆匆换过去了。事实上,获得人生经验的相当一部分广度与深度是来自于阅读与自我实践的有机结合。

所以说,读书不是兴趣爱好一栏里好看的装饰,读书是一种人生态度,你可以从更深更广的界面里去体会更多人的经验与体验,在这个新鲜充满冒险感的过程里,乐趣无可言传。谁能让你感同身受地过N回别人的人生,同时又站在高处望见自己?读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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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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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课余时间和暑假,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触,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学会生存。

鲁滨逊独自在孤岛上,什么都没有。他就去破船里找吃的。然后还去打猎,把羊群养起来,还自己种小麦,给自己粮食吃。

他在岛上生存,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他可以在这个孤岛生存下来的原因,靠的是坚持。他靠着坚持,不怕劳累地去锯木头造房子,去打猎,种小麦,这是为什么?可以说,他之所以可以生存下去是因为他坚持不懈。鲁滨逊跟我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我遇到丁点的困难就退缩。有一次我下象棋,只是死了两只车就认输。

鲁滨逊可以在这个荒岛生存下来,考得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生存的能力。那次爸妈不在家,我又不会做饭,于是,我想,我不会做别人会做呀!于是我就到大饭店里吃了。但是,假如我不能去大饭店,有钱也买不到饭,那我该怎办么办?我又不会做饭,那就得饿死?现在的孩子必须学会做饭,学会生存技巧和本领。

一个人没有了生存能力就等于没有了自理能力,还不如说是没有生命!你想呀,一个人没有自理的能力,就等于不会做饭,那就肯定饿死。

我开始想,如果我也来到了这个岛上,该怎么办?是退缩,等死,还是像他那样,学会生存,永不放弃?我想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应该学会生存的本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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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心得体会600字左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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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心灵渐渐丰满成熟起来,相互感应,潜移默化,慢慢地抚去了浮躁,淡化了名利,令人终身受益。

也许是因为我曾经是一个不喜欢阅读的人,到我真正喜欢读书的时候,便有了这样的感觉。现在的我,心如明镜,能随时窥见自己的懦弱,胆怯和虚荣,能让我瞥见丑陋的自己,于是,我勇敢地面对,去改变,去实现自我的完善和蜕变,这就是读书的魔力。

读书,便要读好书,让它们带我领悟人世的真谛,不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都安之若素,泰然处之。也许我还未能完全领会这其间的涵义,但我愿意一生与书为友,让它指引着我从懵懂走向成熟,充实我的心灵世界。

读历史大作就像穿梭在时光隧道,像是回眸一卷壮阔浩大的画面。在无数闪烁着勤劳,勇敢,智慧的星座行走,常常会感觉自己好渺小。正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弱小,才不会让狂妄不羁的坏脾性害了自己。

在读游记时,我的心已经从这个狭小的村落走出去,去了神秘的非洲,畅游了童话般的欧洲,再去狂野的美洲……走出地球,也去“小王子”的那个特别的小星球,在那里,没有烦忧,只有快乐与思考。读书作导游,跟它到广阔无限的世界,去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

当我们在读一本书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为一个细节而争辩,有时候可能会为某个人物的命运而叹息,有时候也许会为一个跌宕的情节而心潮澎湃,有时候我们也会为那些不公的待遇而愤愤不平……当然,更多的时候,读书会让我们凝神静心,没有那么多狂躁和不安吧。

一旦你有了这样的感觉,你便成为了一个好读者。千载风云,尽收眼底,实乃人生中的享受。读书,犹如将数不尽的金银财富收入囊中,这一不小心,便成了精神的丰盈者。

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读书这话题谈起来始终是没有太足的底气,毕竟我读的书太少了,我需要读的书太多了,但是,我还是愿意谈谈,尽管肤浅,尽管片面,但是那就是我的体悟,于我,于这个世界,它都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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