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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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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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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何老师为我们讲了《登上地球之巅》这篇课文——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欣赏的人刘连满,因为他不仅有顽强的意志,更重要的是他有舍己为人的精神。在极度缺氧的“死亡地带”,刘连满深知生存希望渺茫,但他渴望活下去,活着就是幸福,就是胜利,就是一切,可是,在这一时刻,他竟选择把氧气留给队友,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他的眼里,战友的安全胜于一切,甚至连自己的安危都可以不顾,他是多么令人敬佩啊!尽管他最终并没有登上珠峰,但他的名字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我们活着,就是要做这样的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在生死攸关的情况下,可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将国家与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人人都能这样做,那我们的国家该有多强盛,我们的民族该有多团结!

还记得,上学期的趣味运动会,我们班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大家共同努力,面对成功,我们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面对失败,我们一起哭泣。拔河比赛时,大家一个个绷紧了脸,鼓足了劲,随着哨子声的响起,呐喊助威的声音也响起了,尽管我并没有参加拔河比赛,但是我的心与同学们的心紧紧揪在了一起,我盯着绳子,当绳子被对方拖走时,我有股想上场的冲动;当绳子被我们顺利拉过来的时候,我又不由得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同学们拥抱在一起,留下了激动的眼泪……终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年级段第二名的好成绩,这与我们同学之间团结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集体的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共同积累。任何时候,集体的温暖都是我们所向往的,为集体多出一份力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向大雁学习,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我们的“雁群”充满更多的力量,拥有更多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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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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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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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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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爸爸不止一次跟我说:我发现你的脾气真糟糕!我嘴里不说,但在心里我完全承认,我越来越容易上火,变得越来越唠叨,还会莫名其妙的生气,孩子说:妈妈,你就会喊爸爸来帮忙。孩子爸爸说:你跟女儿在一起,动不动就吵架。我很苦恼,很无助,我曾经也试图想改变现状,但总是无疾而终。

前一阵登陆学校网站,看见网站推荐的图书《孩子,把你的手给我》,我留心了一下简介,了解到作者 海姆。G。 吉诺特一生致力于儿童心理学研究,他所倡导的如何与孩子沟通的新思想不仅在美国,甚至在全世界都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我于是砰然心动,立刻在”当当网“上订购了此书。

因为充满了好奇心还有力求改变现实生活的渴望,短短几天时间,我就把书看完了,唯一可惜的是阅读中间有很多的感想没有及时的记录,但掩卷沉思,我充满了内疚,原来我不应该这样对待女儿,原来我可以这样和女儿沟通。

生活中的我对孩子充满了唠叨和批评,早上反复的催促”快点“,到校时反复地强调”乖点“,放了学又开始无止境的督促做作业,到了晚上又扯着嗓子让孩子快点睡觉,这样的一天匆忙、烦躁,谈不上生活的质量,谈不上温馨和睦,还只会让你话越来越多,口干舌燥,脾气越来越坏,最后成了孩子眼中的唠叨老妈,先生眼中的坏脾气老婆。读了这本书,也许真的能让我在这方面有所改观,因为她正教你如何用合适的环境、合适的语言和孩子交流、沟通事情,处理问题。譬如早上,也许给孩子一个闹钟比一遍又一遍的催促更有效果,也许让孩子一个人在房间安静地做作业比一次又一次地进入孩子房间检查作业更能让他感觉父母对他的尊重和放心。学会耐心,学会尊重,我想我应该要认真审视自己。

在孩子的成长中,磕磕碰碰很多,可能是和同学闹了矛盾,可能是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可能是在学校里中午饭没吃好,这些都足以让孩子恼心,试想当父母的也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也会常常窝火,孩子其实和大人一样,如果我们把他们看成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同事去理解他、帮助他,会不会产生更好的效果呢?很多时候,父母都愿意和孩子去深究事情为什么发生,但此书告诉我们,其实正在情绪中的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理解他们,不管孩子做了错事或者取得了成绩,他需要的是父母知道他的心情和感受,而不是和他去分析为什么。譬如,当孩子努力地做一件事情即使可能最后也不是做的很好,父母也应该表示感激而不是讥讽,父母还应该避免使用否定的词语如”笨“、”懒惰“等等,因为这些词语在不知不觉中让孩子感到无助、感到自身的卑微。孩子在做了错事时,大多时候他们其实也已经意识到了行为的不准确,有些其实他们在犯错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惩罚,这时候的父母再去反反复复地批评他们已经多余,父母要做的也许只是一两句安慰的话语、或者一起设法弥补过错,孩子在这样的帮助下会感觉温暖和爱。

语言的力量如此强大,读了此书后我才深有感受。该书告诉我们,语言具有培养、激发,或者威胁、毁坏的力量。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都觉得行动比一切都重要,说再多的话也许都抵不上一个小小的行为,但是当和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时,也许一句话、一个留言就可以化险为夷。当然,关键是父母掌握了语言的技巧,学会了在合适的时候使用合适的语言。这也真是我从此书中学到的又一个沟通方法。

每一个父母都想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洁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但 父母光有爱是不够的,在我们的身边,做家长的,因为只有一个孩子,因为家庭条件的越来越优越而更加的顺从、宠爱孩子,于是孩子养成了任性的脾气,成了家里的小皇帝。如果父母们都能来读一读这本书,学一学书里面关于和孩子建立联系,实现真正沟通的方法技巧,学一学如何放手,让孩子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从而培养他们的意志,这样对孩子成长不但提供了条件、帮助,而且让他们自己来完成,还能增加他们的成就感、自豪感,既然这样,我们做父母的,为什么不来试一试呢?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给我们列举了大量的在生活中会碰到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问题,指出了解决的方案,告诉我们如何和孩子说话,如何鼓励和指导孩子,如何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如何处理教育孩子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等等。对照书上的案例,我不 禁汗颜,因为我心里面总是以为孩子还小,而我因为生活经验的累加一直认为我的观点凌驾于他之上,我说的总是对的,我讲的他总是要听的,不经意间,这些随口说出的话把孩子推得离我越来越远,好好的气氛被破坏了,孩子生气了。所以,学校推荐的这本好书至少让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至少让我有了努力改正的方向。

我感谢学校网站的推荐,更感谢《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好书,好书伴我成长,在女儿的教育问题上,我想我需要好好的学习,不断的进步,不断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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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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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感觉非常诧异,心里不断的想着:不跪着教书,不跪着教书!这书会写些什么带着疑惑,我找到这本书,封面上的一段话让我震撼不已:想要学生成为站立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在巨大的麻木与冷漠面前,我的确有过放弃的念头,然而一想到中国人有千百年下跪的历史,想到__给中国人带来的巨大耻辱,想到下一代人还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就觉得我们中国首先要有铁骨教师,教育的辞典中才配有‘铸造’这样的词条!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文字,总的阐述了他的一个思想:教师应该是个有思想有理想的人。

这段话发人深省,由此也让我不断思考:教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不跪着教书扪心自问自己在教学中站直了吗?带着心中疑虑,我拜读了吴非老师的这一篇篇教育随笔。《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往高处飞》、《实话怎么说》、《在欢乐中沉思》六辑一百篇文章,每一辑都有自己的主题,记录的都是教育随笔及教育问题的思考,其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第一辑。他通过真实的案例和故事告诉我们教育的目的及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面对挫折,学会感恩等等做人的道理。我觉得这些才是对学生这辈子有用的东西,对他一生都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捧读着吴老师的力作《不跪着教书》,我被他深邃的思想和精辟的言论所折服,整个身心被这本书套牢了。短短两天时间我就把这本书认真地读了一遍,不时为书中的精辟的言论而拍案叫绝。

今年寒假,我又一次捧读,突然之间发现,原来它依旧令我心动不已……从书的题目我们就可以知道吴老师是主张做一个有着独立人格和个性风格的教师,这是教师教育生命的灵魂!风格即人,没有风格就没有自我。所以教师要不跪着教书,像一个人一样站立着。

然而,书中对当今教育的剖析,让我颇感压力。教育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被融入了许多的社会因素,这一不断演变,衍生了众多的教育奇观。我们常常听到或看到,发生在孩子身上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件,要不,是伤害自己,再不然就是危及他人的生命,其中不乏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生,不禁反问自己,孩子怎么了,我们的教育又在充当什么角色。为何他们会如此漠视生命会变得如此冷酷无情作为小学教师的自己更是感触颇深,现在的孩子在家受宠,真的就是骄纵任性、唯我独尊,一些孩子沐浴了学校的集体生活后逐步学会了谦让、奉献,而有一些孩子却格格不入,觉得所有人必须以我为中心,必须满足我的所有要求,否则就大吵大闹,发脾气。看到种种,想想身边,我不由得压力倍增……

这种种现象,让我不禁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在我的认知里,老师教的不仅仅是知识,还要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总的来说就是教育孩子成人。我一直认为人才,人在前,才在后,先成人,才能成才。所以除知识外,做人的基本道德,是首先应该教给学生的,在他们的潜意识中首先应该要让如何做人深深扎根——为人处事懂得谦让、待人接物要有礼貌,与人不和需要忍让,遇事三思而后行。而正因为这种教育理念,让家长一再的与我发生摩擦,家长认为,凭什么让我的孩子忍着、让着,别人打我孩子一下,我就要变本加厉都打回来才可以。种种件件,让我疑惑我们的教育最终目的是什么学校与家庭的教育理念何时才会在同一个空间中共同努力呢

书中还有一句话,我记忆犹新:我希望自己拥有最出色的学生,所以我必须使自己成为最出色的教师。这是吴非转述朱亦磊的一句话,打从我看到的那一刻起,就深深地刻在了脑子里。是的,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关于读书,作者提出应带着爱与敬重来读书,阅读是一种心的教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可能始终站立着……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而吴非老师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却让我认识到自己相去甚远。吴非老师在书中这样说道:评价教师的工作,简而言之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看到这里时,我汗颜不已,曾几何时我因为学生的几句话而激动万分:记得那是一次市领导到学校检查工作时,问我学生的一个问题,问他们喜欢哪门学科,四个人中有三个说喜欢语文,另一个学生说他喜欢数学,但爱上语文课。这样的回答让我开心了好久。可在今天看来,我只不过刚刚达到做一个合格老师的第一步,离合格还有着很大的距离。还需努力、努力、在努力!

读完整本书,语文教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这句话跳到我的脑海中,我是一位语文老师,但我觉得,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老师。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做到拥有独立思考的意识,要有批判的能力,要敢于说不,要敢大胆的表述自己想法和观点。还有一句话就是: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我觉得这句话对于我们老师来说,像灯塔一样,在迷茫中指明了我们努力的方向。细想一下,这不就是终身学习的要求吗活到老,学到老,这不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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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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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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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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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处理得当而产生的痛苦应该被看作是幸福,而不是苦恼。

——堂吉诃德

最近一直在看《堂吉诃德》,前几天看到其中的这句话,很有感触。虽然堂吉诃德被描写成一个疯癫的游侠骑士,但说的话却处处透着哲理,这也许就是这部伟大小说的伟大之处吧!

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怎么这么适合我们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我们不追求每次努力一定成功,我们只需要求自己做出正确的事即可,只要处理得当,不要管结果如何,我们要让自己感到幸福,做到了这些,我想我们都会成为非常优秀的销售人员的,所有同仁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做一个幸福快乐的销售人员!!!

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之后既感到好笑,又有一点感悟,深为他的不可思议而感到好笑,《堂吉诃德》 这本书语言幽默,形象生动。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航空母舰,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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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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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家要搬来了!新人家要搬来了!”整座小山兴奋得沸腾起来,到处叽叽喳喳,此起彼落。《兔子坡》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童话故事里的每一个人物都被作者描绘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浮现在我眼前,故事的情节也变化多端,时而让我担心,时而又让放心。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有户新人家要搬来了,兔子坡的小动物们又兴奋又不安,因为这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从一开始,小动物们对搬来的新人家就很满意。他们大方、慷慨,给狐狸留剩饭,他们还种了菜园儿,给动物们分享食物,他们温合、善良,与动物们和睦相处。他们救了落水的老鼠威利,救了被卡车撞伤的小兔子乔奇,还竖了保护动物的牌子。小动物们为了报答他们的帮助,给他们日夜的看守菜园,不让其它动物进入偷食东西。

书里还描绘了许多让人惊心动魄的场面。比如下面这一段:小乔奇飞快地跑着,他从未感到自己如此的身强力壮。噢!这简直像是在飞了!它回头看到老猎犬已经远远的落在了后面,但仍然没有放弃。小乔奇有些不感相信,当它越过一个山头时,突然明白了,前面就是“死亡溪”,一条小河的弯弧正好把它包围,可小乔奇并没有停止,反而越跑越快,它找准一个凸起的土堆,看了一下距离,便纵身一跃,这时奇迹发生了,“砰”小乔奇到了溪对岸,这是前所未有,没有一个人能跃过“死亡溪”,小乔奇也不感相信,高兴的直跳。我本来悬着的心也跟着平静了下来,一切双安静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敢于去面对新生活,对新生活的每一件事情都应报有希望,对它们充满爱心。在面对灾难时应像小乔奇那样冷静,寻找时机,等待奇迹发生。就像勇敢的兔子乔奇一样打开精彩纷呈的新生活之门!《兔子坡》的故事值得我们每个人好好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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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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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艺术大师老舍先生的中篇《月牙儿》,以高悬于空中的月牙儿为主旋律,通过主人公对它的不同感受,谱写了一曲天上人间哀怨的悲歌。其情之感人,艺术技巧之精湛都令人叹为观止。

月牙儿本是自然之物,然而在作家笔下它却成了主人公孤独寂寞时而又不可缺少的伴侣,成了主人公向黑暗社会控诉的代言人。总之,它变成了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全文中月牙儿出现了达十几次之多,其中有三处是说没再看见月牙儿,而这又恰恰划清了主人公性格发展的三个不同时期。

“那第一次带着寒气的月牙儿确是带着寒气”,“它那一点点微弱的浅金光儿照着我的泪”。小说中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这时她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是因为饥寒和丧父的巨大不幸正降临到这个只知道冷、饿和没人理是悲惨的事的女孩子身上。或许此时她还不懂得那装着爸爸的木匣被埋到城外的哪个地方是件多么值得悲哀的事,她只是因为冷、饿和没人理而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接下来作家又写了月牙儿的第二、三、四次出现以及它在不同情境下出现时带给小主人公的不同感受,进一步揭示了她的内心世界和悲惨命运。当“我”拿着妈仅剩得惟一不可当的东西——银簪,坐在那严严关闭着的大门前时,月牙儿在天空中歪歪着照着“我”的泪,当妈哼哧哼哧给人洗脏衣服时“我”更爱这个月牙儿,爱它给地上的那点小影子。由上可见,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孩子,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孤独、寂寞、可怜和不幸,她对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还没有任何准备和认识,每当她孤独寂寞时,她便去看月牙,因为只有它还能给她些许的安慰。

“我”再一次看见月牙儿是在“妈坐了一乘红轿”,“被抬到城外去”,一个陌生的男人扯着“我”走时,此时的月牙儿“象个要闭上的一道大眼缝”。这时,妈为了不饿死“我”再嫁了,她不知等待她的会是什么,此时她的脑海里一片迷茫混沌,这个世界也是迷迷朦朦看不清楚的,这月牙儿的形象恰是“我”心灵的折射,至此作家已完成了对主人公童年形象的塑造。

接下来文中写道“我”在三四年里似乎没再看见月牙,这是文中第一次提到“我没看见月牙”,此时她有了她的小屋,好久没去当当,有吃有喝甚至还上了学,生活似乎变得美好了,她已不再需要月牙的陪伴与安慰了,因而这次月牙的出现成了主人公性格发展过渡期的标志,从此作家便进入了对少年主人公心理的揭示。

“它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光儿微弱,不大会儿便被黑暗包住”,这是“我”在三四年后再一次见到的月牙。因此时“新爸爸忽然走了”,之后“妈”屋里常有男人来,尽管她还不大懂这些事,但已是“要在小学毕业”的她已猜到那不是好事,因此她不得不恨妈。可后来妈也走了,只剩下了她自己,在这种无倚无靠的情况下,她又看到了月牙,感觉到它是那样“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它“只能亮那么一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月牙儿的形象正是主人公心里的感受,此时的她孤苦无助,但她还是努力地同命运抗争着,没有丧失做人的尊严,她不愿象妈那样,虽然她也理解妈。然而将来对她来说是渺茫的。“我又老没看月牙了,不敢去看,虽然想看。”从此作家又开始了对主人公由挣扎到最终被黑暗的社会吞噬的叙述。

毕业后她只能自己挣饭吃了,她怀着希望四处奔波,然而没有事情给她做。“我的心就好像在月光下的蝙蝠,虽然是在光的下面,可是自己是黑的”,她没有了任何希望,可是她要活着,终于她认识到“羞耻不是我造出来的”,残酷的现实已把她纯净的心灵无情地涂上了污点,竟致使她在黑暗中看到那“月牙是清亮而温柔的,它把一些软光轻轻送到柳枝上”,并感到“这个月牙是希望的开始”,于是善良、单纯和美好的希望使她陷入了爱的迷梦,她从“他的笑”“他的头发”上看到了那也在微笑的月牙,使她忘了自己、没了自己,而当月牙儿忽然被云遮住时,她也失去了自己,她的精神即将崩溃了,然而此时的她还善良,还有同情心,直到为了别人,她又没饭吃了。

“我早知道我没希望,一点云便能把月牙遮住,我的将来是黑暗”。果然,为了活着,她曾努力找事做,可最终残酷的现实使她彻底绝望了,尤其是她还得养活已完全失去了挣钱能力的妈。妈的失而又归无疑给她的心灵以更沉重的打击,她从妈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将来,“我至好不过将变成她那样,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是一些白头发和抽皱的黑皮”,是无情的现实使她“不愿为谁负着什么道德责任”而堕落下去,就这样一个曾经纯洁善良、正直倔强的女性失去了自己,然而不幸的命运也使她对这个地狱般的世界有了清醒的认识,“我所做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过错”,这是对自己行为的诠释,更是对黑暗社会的无情揭露。

然而更为耐人寻味的是文章的结尾,正当她打算嫁人不再继续堕落时却被送到了监狱里。此时在心灵经历了长期的摧残后,她深刻地认识到“狱里是个好地方,世界比这并强不了许多”,于是她甘愿在此了结一生,也就是在这种心境下她又看见了她的好朋友——月牙儿。

纵观全篇可知,女主人公有文化,有个性,善良正直,聪敏倔强,不遗余力地执着着飘渺的希望,她本该有着美好的一切,然而最终她还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了。

总之,全文“我”与月牙儿形影相吊,构成了小说中的景与情,使作品具有诗一般的意境和低回婉转的抒情性。首先用月牙儿为题象征女主人公那只能亮那么一小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生命,而作品前半部分月牙的频繁出现暗示着主人公虽屡遭不幸的打击,但其生命还有希望存在,尽管那希望渺茫的象月牙的微光;而后半部分月牙的不再出现却暗示了主人公已被黑暗的社会吞没了。至此,中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学长廊中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便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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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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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中旬在林西的购书活动,六月初迁移到了金山首府,于是买了包括《你要好好爱自己》这本书在内的三本。

儿子高考的这三天,我终于尝到了“熬”的滋味,虽然接送和饮食都由老公担负,我依然感觉不爽,因为儿子“紧张”。

此刻,儿子早已经去待考了,独我一个人在家。陪伴我的唯有这本毕淑敏老师的《你要好好爱自己》。当敲下这段文字的时候,这本书已经轻轻地合上了。

毕淑敏老师的这本《你要好好爱自己》应该是指导我们如何更好地生活的一本书。在书中,毕老师谈到了她于生活细微处的诸多感触,晾晒出来让我们感悟和反思。

都说生活是一团麻。但毕老师却靠着一双慧眼、一念慈心和兼济天下的悲悯情怀让我们去思考生活的真谛。人活着,就应该有思考,就应该有敬畏、有担当、有内省......

毕老师的这本书,伴随着我走过了三天难捱的陪考之路。未来,结局如何,我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知道面对将来儿子的高考志愿,我能否像毕老师说的那样“冒一点险”。看着煎熬中的儿子,我只能安慰加宽慰,而我的煎熬只能向毕老师的这本《你要好好爱自己》求解。

此刻(下午2:40),距离高考最后一科开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相信此刻的儿子也已经进入考场,聆听着一切与本场考试相关的提示和训诫。当走完这一程,儿子就可以好好的“痛快”一场(已经做了计划)了,而我依然无限的疲累,尽管我什么也没有做。

“无论一生遭受多少困厄欺诈,请依然相信光明大于暗影。及时销毁精神垃圾,重塑精神的天花板,让阳光从天窗洒入。"毕老师的这段文字,在我看来,就是说给此刻的我的。

“高考”,是地狱,也是炼狱。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我们都有了这样一段非同寻常的经历。困厄也好,磨难也罢,都是历练,关乎成长。

风不能把阳光打败,一切都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终将成为亲切的怀恋。我没有经历的高考,儿子经历了两次,怎么说都值了。

人到中年,确实是该好好爱自己了,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但愿毕老师的这本《你要好好爱自己》能让我们有所思考,有所行动,有所受益。

试问:当除了孩子,我们心里可曾有自己?

我们都要好好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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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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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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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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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痕迹,一个出生于中国最寒冷的北极村的纯真女子, 她的文笔可谓“惊天动地”像雾岚一般。

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时间怎样地行走》讲述了作者童年时喜欢爱墙上的挂钟,她的作息都受着它的支配。她喜欢在各种时间做各种不同的事, 曾一度天真地以为一双神秘的大手在操控时钟,在北京迟子建发现了时间的痕迹,在每一处地方, 都可以发现一个时间的秘密。

这多像以前的我呀!总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一台挂钟。“滴答,滴答,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过, 也不留下一点儿痕迹,直到它的铃声”铃铃“的响起时,才意识到马上要去写字, 才立起身赶向书桌,认认真真的写字,不一会儿, 时钟又开始响了起来,看看这住在框中的两个小人啊!赛跑地如此飞快, 让我措手不及,双赶往去做下一件事情。 就这样,年复一年, 日复一日,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勿匆了,使我渐渐了解它,发现了它的踪迹。

我调皮的时间啊, 转眼间渐渐消逝了,令人有些无法习惯,可是它总是激情澎拜地行走着,不等人。还有一篇文章,是我较为喜欢的《暮色中的炊烟》迟子建对炊烟十分了解,知道什么时候的炊烟 朗,什么时候的炊烟气者游烟之后,她识得了一位俄罗斯老太太”老毛子“”老毛子“为人很好,总是招呼她去家玩,她的走路姿态,跳舞动作,我都记在心里,只可惜在冬天,老毛子静悄悄地走了。

文中的”老毛子“虽是一位俄罗斯老太,却已加入中国籍,算半个中国人吧,虽然村中不太有人与她交际,但人人都惦念着她。使我觉得这世界上的人情,即吏大家不是很离开,可依然会互相惦记, 询问关心,人情的不,温暖使这个位处北极寒冷的小镇添加一阵暖意。

这就是一位纯真女作家所作,莹莹白雪,总像雾缠绕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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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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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包马小跳》是杨红樱阿姨写的:马小跳是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老师办公室的常客。在办公室里垂头丧气,一出来便欢天喜地,路曼曼是马小跳班的中队长,也是马小跳的同桌,他们每天都有“战争”要发生……马小跳在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他跟我们孩子一样,有困惑,有委屈,有郁闷,有压力……但我们可以在读书中找到乐趣,找到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明白了生活中有喜怒哀乐,不要被小小的挫折给打倒,也不要每天伤心,可以在读书当中找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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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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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这本书是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这本书收录了鲁迅从1920xx年到1920xx年创作的小说。这些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深刻的揭示了种种社会矛盾,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变现出对民族生存的忧患意识和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彷徨》中最令我震动的便是《兔和猫》了。它告诉我生命是不应该被漠视的!尽管在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生存发展,是达不破的规律,似乎我们也不应该对那些处于艰难竞争中的生命发出厚此薄彼的议论。但是看管了弱者的小事,强者的胜利,却会让人变得麻木,冷漠。尤其是当你漠视生命被侵蚀时,可曾想过,当整个世界都无视生命时,那该是如何可怕的境地。

人皆有恻隐之心,即使自己未曾蒙难,目睹着惨状,同样也会破坏我们内心的平静。孔子说,君子跑庖厨,享受美味的同时,躲避开残忍的场景,其实只不过是既成人时间的游戏规则,有逃避内心刺痛的最滑头的手段。

然而,鲁迅却不,他既不想跑,也不愿妥协,而且 还要从这不能中找出一条路来。有谁知道,在他那看似冷漠的外表下却又时间最柔软的心肠。在鲁迅身上有着“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敢和果决,但她内心深处却是一刻舍身饲虎的此信。这是一个仁者所具备的。

《呐喊•彷徨》中还提到了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其实是一种思想状态,一种心理满足感。也就是说,只要你心里满足了,即使是粗茶淡饭,也是幸福﹔否则的话,即使是锦衣玉食,也体会不到幸福。物质上的充裕与否,想来都不是衡量是否幸福的尺度。幸福只能到你的心里去寻找。只要你知足,知道感恩,幸福就在你的身边。怨天尤人着,是永远也品尝不到幸福滋味的。

再多的激情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在多的感觉也无法用口水来散发,望大家去看《呐喊•彷徨》这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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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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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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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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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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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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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当作人杰,

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

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夏日绝句》

我只能说,造化弄人。项羽只应该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他有超群的军事统帅才能,战场上豪气盖世,叱吒风云。他能够以自我为中心,出奇制胜,一生经历大战十余次。然而,他在军事上取得成功的优点恰恰是使他在政治上一败涂地的制约。

太史公在《史记·项羽本纪》并没有过多的否定项羽,但我们要了解项羽不能仅仅依靠《史记·项羽本纪》,在《史记·高祖本纪》、《史记·淮阴侯列传》等文章中都有对项羽的记叙。

项羽是一个有着坚定的信念的人,在他的手下数以万计的生命逝去,只要是阻碍他灭秦兴楚的复仇事业和雄霸天下的壮志的人,无论贵贱,无论强弱,无论老少,他都毫不心慈手软,彻底予以毁灭。但是这一点就恰恰说明了他为什么不能够成为一名政治家。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政治家,除了过人的胆识和谋略以外还必须有超出常人的远见卓识。

项羽是不善于用人的,这一点是作为政治人物的一大忌讳。比如说韩信,项羽不能重用他,韩信就投靠到刘邦麾下来,后来成为刘邦开国的三大功臣之一。而且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项羽所重用的人,不是项家的人,就是他的亲戚、同乡,所以项羽的干部团队没有很杰出的人才。项羽还不重视听取别人的意见,也就是说,项羽的胸襟度量是不够宽大的。韩信曾批评项羽的缺点说:项羽遇到步将们打胜仗该封爵了,便刻了一个爵印,却舍不得把这印信交给步将。也就是说,项羽舍不得把这爵位封给有功的步将,项羽将爵印拿在手里一直把玩,最后把新刻印信的四个角尖都磨圆了,变成了旧印,才将这印信依依不舍地赐给立功的步将。这个步将拿到这爵印,等的时间已经太长,而且一看已经是个旧印了,也就不感激项羽,自然不会对项羽产生感恩之心,反而会有不满情绪,这就显示项羽的胸襟不够宽大。

孔子提倡行仁政,而项羽在这个方面也是十分欠缺的,项羽在这一方面的作为可以用“大仁小爱”来概括。大仁,是指对全国老百姓的一种挚爱;小爱,是对身边的人之一种关爱。作为一个政治领袖,需要大仁,也需要小爱。项羽对于身边的人,真是关爱倍至,韩信曾经叙述项羽的故事说:项羽对于身边的士兵非常的好,遇到士兵们受伤、生病,项羽会亲自去探望他们,甚至会在他们病床旁哭泣,把自己的食物送给受伤生病的士兵吃。所以他对于身边这些士兵们非常关爱,但这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些只是小爱,至于项羽对于全国那些没有跟他关系的老百姓,则似乎没有爱心。我们可以看到项羽便曾坑杀20余万秦的降卒,他们是投降的秦兵,既然已经投降为自己降卒,也就算是自己的百姓,但是项羽却把他们都坑杀了,这手段实在是很残忍,表示项羽对那些不认识的降卒是没有爱心的。此外,项羽率军进入咸阳时,放火烧了咸阳的秦皇宫,传说大火连烧三个月不止,这当然也会波及到咸阳老百姓,因为这些火不可能一下扑灭,所以许多咸阳百姓也被烧得无家可归,这也是因为项羽不认识咸阳老百姓所以一点都不疼惜他们,可见项羽在大仁方面是欠缺的。

最后说,项羽最缺少的是还是谋略,项羽本身是位非常勇猛的武将,他自己说:「自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这只是战场上每一次战役的胜利,实际当上一个大战争时,大方向的战略远比每场战役的战术来得重要,若只是在小的战役因为战术成功而胜利,但最后大的战略却失败,那最后仍是会失败。我们只要看看日本在二次大战时候,日本侵略中国在每场小战役上,几乎百分之九十几都是胜利的,很少在小战役会失败,而日本向东南亚与美国的攻击,这些战役都是成功的,但是他大方向的战略却是失败的,最后导致结果便是日本无条件投降。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的,项羽似乎没有战略,我们从史料中似乎看不出项羽有什么战略,他给人的印象是东打一拳,西踢一腿,他的出拳踢腿似乎都很有力量,可把一个敌人打倒,但最后项羽自己也会力竭而死,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这是一个政治领袖必须要知道的。所以政治领袖一个重要要做的事情,是要有一个成功的策略,这样才能造成最后的胜利。

以上就是我对项羽的一些初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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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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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贫寒的女孩嘉伦被好心的老夫人收养后,就一直想拥有一双红舞鞋。然而当她真的穿那双红舞鞋后,却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嘉伦是一个爱慕虚荣、喜欢炫耀的女孩,虚荣心诱惑她去对别人撒谎、不尊敬,抛弃亲情。最终嘉伦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跳舞,然后她跳到了刽子手的家里,她恳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刽子手答应了嘉伦,砍掉了嘉伦穿着那双红舞鞋的脚,并教会嘉伦圣经中赞美和忏悔的诗词。嘉伦告别刽子手,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贪慕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她会使人想入是是非非,脱离实际;它还会使人们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会引诱人们走向邪恶的深渊。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那些貌似美丽的东西所动心。

只有我们保持超自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才会和和美美、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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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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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因为书而绚丽多姿,长辈给我的书充满了丰富的知识,每一本都象孜孜不倦的老师,陪伴着我成长,不知不觉中,我开阔了视野,懂得了道理。在我成长的路途中,书也让我变得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睿智!

我爱读书,特别爱读班主任毕老师推荐的书,因为每一本都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前一阵子她推荐读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可喜欢了,书中的故事和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故事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怪诞的梦游故事!主人翁爱丽丝天真善良、活泼可爱。我最佩服爱丽丝的勇敢了,她敢去任何陌生的地方,也不畏惧任何陌生的事物。

一天,爱丽丝在草地上读书,读着读着就睡着了,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在梦中,爱丽丝开始了神奇的漫游……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爱丽丝在草地上追逐着一只会说话的兔子,突然掉进了一个洞里,于是就来到了奇妙的地下世界。在那里他喝一口水就可以变成个小不点,再吃点东西又能变成个巨人,最后变小时,竟然掉进了由自己眼泪汇聚成的池塘里,差点儿就淹死了。后来她遇到了总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老喊着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和一群扑克牌士兵,她又参加了一个疯狂的茶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由十二只动物担任陪审员的糊里糊涂的审判。直到最后与王后发生冲突时才猛然醒来,发现这只不过是一个长长的梦……

这本故事书带我进入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就像我自己也在童话中漫游一样。我希望自己也象爱丽丝那样聪明、善良和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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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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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看到这书名,第一感觉是作者十分细腻,从这书名,便引人很想欣赏一下这么优美书名下的点点笔墨。

书中每篇文章的名字,或富有诗意化的语言,或就是一个简单的名字,清楚明了,但最打动我的是放在题目上头的那句摘自文子的话,话不长,却是这篇文章中最优美的,最深厚感情的句子,句句动人心弦啊!每篇文章的阅读就是由这一句句话引入其中,书的意义或许正是传播感情。

文章的引出最是平凡:接小孩,休息,甚至一首歌,都是她文章的开端,其实这些故事最是平凡,点点滴滴都来自于生活。老舍、鲁迅、季羡林的文章虽同样很美,议论也很精彩,但却与生活靠不近边。当看到家长为小孩送东西时,我仿佛眼中也浮现出:在校门口,一位位家长就站在那,把头左伸伸右伸伸,为了就是能早一眼看到自己的孩子,当小孩们窝蜂的“逃”出来时,左右寻找着自己的父母,当他们的目光对到一起时,他就会拥在一起,父母会一直不停的嘘寒问暖,而孩子就在一旁不停的点头……

每篇文章就是一个片断,她的文字恰到好处,可以把主人公和周围的环境说清,又落下空白,引着我有足够的空间去想像,这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快乐。

有时看书说是入了神,其实就是因为脑子中一直浮现这些画面,完全融入其中,自己都成为这故事中的旁观者,这场景啊,跳啊,跳啊,“我”却被凝固般站在那,忘了天,忘了地,忘了时间。

记得小学老师就说过要多读书,少看电视,因为书的内容会使你的大脑成像,而看电视剧、电影等,大脑只会被动的接受,老只看电视,不再观书,那整个大脑就会变得愚钝,正是有了相同的感受,我也愿意去多看书。

读完这本书,更多的是那一幅幅画面的呈现,就想自己是这个故事、这首歌参与者,身处于这个故事中。有时那情、那意、千言万语,也比不过自己能去亲身触摸。

一篇好的文章正是如此,整篇文章充满了细节描写,很容易让融入这南来北往的文字世间中。把自己包含情感,化作文字,而那字字句句,引导着我们走向一幅幅场景,令我们能深刻了解,作者留下的情。这本书,所教导我们是其次,打动我心是真的,最朴素的文字就是来自这散文集。

其实天下的文章,本就是去教导人们要懂得道理――亲情、友谊、社会等等,可好的文章、好的文字,就能唱着歌、跳着舞,钻进人心,改变人的态度。丁立梅就是这样一个作者,她的笔下就是这样的文字。

人多活一年,就会多经历一年的事,多懂一年的道理。而书却是作者多年走路的足迹,去欣赏一下别人路上的风景,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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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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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一副残画……破碎的,凝结着浓浓的鲜血的趾爪;破碎的,被钢锯锯掉的牙齿......

虎,不是一直被人类人为是威武凶猛的动物吗?为何如此破碎呢?不,不是的.那只是它的外表.

一只看似懦弱无能的华南虎之所以身陷囹圄,这不就是人类的杰作吗?不过,值得我们反思的是:这只华南虎虽然身陷囹圄,但骨子里蕴藏着涌动的尊严。它面对可笑而可怜的观众时,它背对着,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卧”?“安详”?它一定饱经风霜了!作为一只华南虎,它不是应该显示它的威风吗?为何如此“安详” 呢?不,它明明就是对观众乃至全人类的轻蔑。有人有石头砸它,冷漠粗暴;有人向它厉声呵斥,自大;有人还苦苦诱惑,庸俗无聊......可笑而可怜的观众!但,它都一概不理。

可笑而可怜的人类还以为自己征服了世界,征服了自然.人类的力量大自然早就领会了:使物种灭绝;禁锢动物们的自由;虐待动物们.....在刚刚开始的 21世纪里,物种灭绝的数量可能就增加10倍.到2100年地球上1/3到2/3的植物、动物以及其他有机生物将会消失。人类的“力量”太厉害了吧!

这只华南虎向往自由,追求独立然而却被可恶的铁笼不就是禁锢自由,邪恶的代表吗?我们人类应该明白,我们人类有尊严、思想。同样,动物们也有。华南虎代表的正是一个不屈的生命,执着的灵魂!我们应该尊重它们。它们就是我们的朋友。世界之所以这么美好,它们也是一个亮点。华南虎是一个不苟活的生命。在这个不羁的灵魂面前,人类是多么的庸俗,无知。人类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也要努力地获得动物们的尊重!

火焰似的斑纹,火焰似的眼睛,巨大而破碎的滴血的趾爪,好一个不羁的灵魂!这个不屈的灵魂也一步一步倒向了趾爪下的血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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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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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在书店的书架上看到了这本《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我便把它买了下来,回到家,我便迫不急待的把它翻开,仔细的阅读,渴望能从中找到快乐。

孟小乔是一位小学五年级的女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她遇见了一个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的女人叫蜜儿。蜜儿身上披着一条大披巾,胸前有一副眼镜,还坐在一个大红色的轮箱上面。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变得神奇而活跃起来。蜜儿发现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整天无精打采,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孟小乔的父亲,脑子里乱七八糟,做事情没有条理,孟小乔的母亲,心胸狭窄,斤斤计较。而孟小乔,胆子实在是太小太小,什么事都干不了。于是蜜儿用自己的披巾使他们变得心胸宽广,做事有条理,每天都快快乐乐。到了期末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凶巴巴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充满赞美的评语,成了孩子们最好的朋友。

如果哪一天,我能在湖畔遇见个像蜜儿一样的人多好!可惜,这只是杨红樱结合现代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写出的一个幻想故事。告诉了人们,要多赞美孩子,体谅孩子。

书中的蜜儿其实是一个下凡的仙女,她因为看到人间没有快乐,才留了下来。仙女为什么这么快乐?有人会说她们没有优愁,没有顾虑,没有操心的事。错!凡是有生命的东西,都会有优愁、顾虑和操心的事,只不过呢,仙女们的忧愁就如眨眼一样,转瞬即逝。

人不是因为可爱而快乐,而是因为快乐而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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