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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禁止通行通告范文推荐四篇 通告(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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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道路施工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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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敬请留意。

汕头市政府应急办

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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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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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沥青路面大修工程需要,市区部分路段近期将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长埭路(海宁宾馆~文苑路)、河西路(新桥~茅桥)实施夜间封道施工;海昌路(塘南路~南苑路)、塘南路(海昌路~泗安桥)实施夜间半幅封道施工;文苑路(世纪花园~南苑路)、蒙努大桥、农丰路、海州路实施全天半幅封道施工,详细工期见路口施工公告。对夜间施工路段,请在该路段停放车辆的车主配合停放到其它地方;对全天施工路段,请过往车辆关注施工公告及时绕行,避免拥堵。施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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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道路施工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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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县城居民夏季用水需要,需在世纪大道路段实施自来水管铺设工程。为了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世纪大道与大库路交叉口

二、施工日期:201*年*月*日开始施工

三、施工方式:为保障道路交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半幅施工。

四、注意事项: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现场,请过往车辆注意谨慎慢行。工程施工给沿线单位、住户以及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和支持,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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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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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各单位和居民:

为完善后海北片区路网结构,提高片区支路网的集散能力,按照南山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将新建逸湖五街市政道路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全部施工准备,施工工期为300天。

施工范围:本项目西起现状后海滨路,终点接科苑大道西侧预留路口范围。道路长约375米,双车道单向交通,道路红线宽为20、21米,5座地下通道。

施工内容:道路工程、地下通道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及水土保持等。

为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完成,请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相关设施及管线管理单位、相临地块的建设单位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同时报送相关资料,确保管线安全,确保交叉施工有序、安全进行。道路施工完成后,请周边单位注意保护道路路面及地下通道、管线安全,需要衔接时,注意现场复核。

工程施工将不可避免地给沿线单位和居民带来不便,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也希望大家予以谅解与配合,施工中请将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构筑物、管线,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我们会尽一切可能,合理安排工期,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单位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优质高效地如期完成该工程。

联系人:高、边

联系电话:26571 150075591

地址:前海路爱心大厦1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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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道路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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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朋友们:

近期,叶集境内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导致数人伤亡,给受害者及其家庭都带来巨大损失。为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据当前周边交通的安全形势,特提醒各位村民朋友注意:

一、望广大村民朋友们要认真吸取近期事故的教训、杜绝侥幸心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上下班路上都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互相尊重,互相礼让,严格按交通法规去做,以确保交通和人身安全。

二、我区近年来致力于经济建设,许多区域正在开发,多条道路正在改修,工程车较多,希望大家不要随意穿越马路,过马路时要注意瞭望,以免发生危险。

三、上下班路上骑车的村民们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超速、不抢道、不大意,杜绝酒后驾驶。

四、请学生家长严格要求子女在上下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对于小学生,请家长们尽量接送。

特此通告

双塘村民委员会

20xx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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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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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哈佳快速铁路工程建设需要,决定对安庆街和学府路施工路段进行封闭管理。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

安庆街:站前路至林海路。

学府街:站前路至联盟路。

二、封闭时间

安庆街:

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7月10日。

学府街:

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6月10日。

三、道路封闭期间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请途经车辆和行人于红旗街、中山街、建国街绕行,因道路封闭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为保障群众出行,道路封闭期间调整部分公交、客运车辆运行路线

(一)公交车辆绕行路线。

6路公交车:

沿长青街右转至光复桥、红旗街、胜利路、学府街恢复原路线。取消一中二学区站、杏林湖公园南门站、敬享园站、学府嘉园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28路公交车:

沿站前路行至长青街,沿长青街左转至光复桥、红旗街、胜利路恢复原路线。取消杏林湖公园南门站、学府街口站、佳星玻璃厂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5路公交车:

沿安庆街左转至林海路、中山街、站前路、和平街恢复原路线。取消安庆桥头站、铁路浴池站、站前邮局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12路公交车:

康居嘉园小区始发,沿先锋路、中山街、站前路、通江街、西林路、和平街、站前路、安庆街至百隆市场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20路公交车:

长青街、站前路、安庆街、机务胡同、胜利路恢复原路线。取消先锋路口站、农校站、农机市场站、惠尔公司站,绕行期间就近停靠沿途站点。

(二)客运车辆绕行路线。

客运枢纽站

东行路线:客运枢纽站—站前路—和平街—杏林路—光复路(或长安路)—建国街(或长胜街)—胜利路—安庆街—安庆高速口;

西行路线:客运枢纽站—站前路—和平街—滨江路—红旗街—哈同高速(或鹤大高速)。

中山客运站

东行路线:中山客运站—向阳巷—杏林路—光复路(或长安路);

西行路线:中山客运站—向阳巷—杏林路—和平街—滨江路—红旗街—哈同高速(或鹤大高速)。

(三)客运行管部门可根据客运实际,对绕行路线适时进行调整。

五、取消学府街(站前路至胜利路段)单行限制。

六、联盟路为施工专用通道,其他车辆禁行。

七、中山街北起滨江路,南至胜利路,早6时至晚21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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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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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中区六条道路年久失修,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大修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工期:x4年9月15日至x4年11月30日。

二、施工路段:滨河南路(西起长江路,东至五一路);体育馆巷道(由三条巷道组成,体育馆东巷北起西关大街,南至华联南巷。体育馆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南川河绿道;华联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体育馆东巷);碧水路(东临南川河,北起六一桥,南至洪水巷);新城大道(北起华盛路,南至明昊路);园丁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明昊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

三、交通组织:滨河南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体育馆巷道分段施工;碧水路封闭施工;新城大道、园丁路、明昊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上述路段路面施工期间实施封闭施工,滨河南路施工路段请从七一路、祁连路绕行;碧水路施工路段请从南川东路、南川西路绕行;新城大道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庄和路绕行;园丁路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同安路、创业路绕行;明昊路施工路段请从瑞园路、丰青路、夏都路绕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标牌、警告和警示标志的提示,服从道路交通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确保通行安全

xx市交警支队二大队 xx市城中区建设局

xx市城中区环保局 xx市城中区城管局

xx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x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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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道路禁止通行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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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洪都、英雄大桥已建成通车,为充分利用我市路网资源,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就扩大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22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青山湖大道、青山湖南大道、解放西路的青山湖南大道口至洪都南大道口段、洪都南大道、井冈山大道的洪都南大道口至广州路口段、南莲路的广州路口至青云谱路口段(不含)、青云谱路、昌南大道的青云谱路口至施尧路口段(不含)、施尧路(不含)、抚河南路的施尧路口至建设西路口段、建设西路的抚河南路口至安石路口段、安石路的建设西路口至洪城路口段、洪城路、南昌大桥、南斯友好路的南昌大桥至丰和立交段、南斯友好路的丰和立交至长堎立交段(不含)、福银高速公路(不含)、庐山南大道的舍里甲路口至八一大桥段、八一大桥、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的洪都北大道口至青山湖大道口段(不含)围合的区域;

二、全天候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象湖西路通行。

三、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洪都北大道、洪都中大道、解放西路的洪都中大道口至坛子口立交桥段、洪城路、南昌大桥、南斯友好路的南昌大桥西桥口至丰和立交段(不含)、丰和中大道(不含)、庐山南大道的丰和中大道口至八一大桥北桥口段、八一大桥、沿江北大道围合的区域。

四、全天候禁止货运机动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青山湖大道的燕鸣路口至南京东路口段(不含)、南京东路的青山湖大道口至湖滨东路口段(不含)、湖滨东路、燕鸣路围合的区域。

五、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全天候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本通告第一条所述区域和道路通行。

六、本通告实施前的有关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的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七、本通告自20xx年6月20日施行。八、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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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全国道路施工封路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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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改造需要,9月23日至10月31日,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外贸西门至伟民地产路段封闭交通,过往车辆可按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由土羊高速和滨港路绕行。

中华路道路施工信息

中华路路面摊铺:

1、22日晚20时至次日6时,中华路的华南广场至华东路路段进行路面摊铺,施工期间该路段交通封闭,车辆可由校园街或天洋路绕行。

2、24日早8时至18时,摊铺中华路的华东路至东快路路段南侧(西向东方向)半幅道路,北侧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3、25日早8时至18时,摊铺中华路的东快路至华东路路段北侧(东向西方向)半幅道路,南侧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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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道路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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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区各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8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为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健全机制,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定期召开会议,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交警部门要重点做好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交通秩序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区交通运输局要重点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区安监局要重点抓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情2 况的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调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和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区教育局、农机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和事故救援机制。区气象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情况,提供预警信息。交警部门要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道路通行管理控制措施。区交通运输局要及时收集道路通行条件变化信息,做好公路抢修恢复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大交通”为引领,科学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交管、安监等部门要快速反应,同步联动,协调医疗机构全力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减少事故伤亡,最大限度提高紧急救援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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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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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地点

X331翁金线K75+000~K75+800段(敕海庙~城北路),单幅计0.8公里。

二、施工时间

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4月20日。

三、施工内容

路面大中修。

四、施工安排

上述路段按全封闭方式进行施工。

五、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通行。过往车辆可以从周边环城南路、秦山路、海滨路、滨海大道等道路绕行。

2、施工现场按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设置有关的施工安全标志。

上述路段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施工期间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浙江省海盐县公路管理段

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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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全国道路施工封路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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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改造需要,9月23日至10月31日,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外贸西门至伟民地产路段封闭交通,过往车辆可按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由土羊高速和滨港路绕行。

路道路施工信息

路路面摊铺:

1、22日晚20时至次日6时,中华路的华南广场至华东路路段进行路面摊铺,施工期间该路段交通封闭,车辆可由校园街或天洋路绕行。

2、24日早8时至18时,摊铺中华路的华东路至东快路路段南侧(西向东方向)半幅道路,北侧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3、25日早8时至18时,摊铺中华路的东快路至华东路路段北侧(东向西方向)半幅道路,南侧半幅道路双向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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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道路禁止通行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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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压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决定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核定载质量为1吨以上(含1吨)的货车、核定载客19座以上(含19座)的客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各类摩托车,每日7:30至20:3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湟中路,西至海湖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祁连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小桥大街,门源路。

二、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每日7:30至20:3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海湖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西路,北至海西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朝阳东路(祁连路至新村路)、朝阳西路(祁连路至天津路)、博雅路(南山路至昆仑大道)。

三、核定载质量为10吨以上(含10吨)的货车每日7:30至22: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连路、昆仑大道和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海湖大道(柴达木路以北)、柴达木路(兰西高速与柴达木路衔接处以西)和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四、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每日07:30至22: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连路、昆仑大道(民和路以西)和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海湖大道(柴达木路以北)、柴达木路(兰西高速与柴达木路衔接处以西)和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五、每日7:30至9:00、11:30至12:30、14:00至15:00、17:30至19:00四个高峰时段内,标有统一标识的邮政专用汽车以及洒水车、除尘车、清扫车、垃圾清运车、园林绿化车等路面作业车,不得在主城区限行、禁行的道路内通行、作业。

六、市政、通讯、电力、给水、排水、燃气、卫生防疫、环保监测等工程救险车,除遇有紧急救险任务,不得在主城区限行、禁行的道路内通行、作业。

七、城市公交车和标有统一标识的专用校车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线路通行。

八、区、县城乡公交车和从事客运的班车,严禁在城区道路上随意停车揽客,严格按有关规定的线路通行。

九、旅游车和通勤车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通行证通行,在指定的临时停靠点停车时应做到即上即下即驶离。需要长时间停放的,应当将车辆停放在各辖区的专用停车场内。

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管控区间道路的交叉口、匝道口、上下线和分流合流交汇处,设置安装禁令标志和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

十一、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及其交通辅助设施的指示信息通行,违反本通告规定车辆在限行、禁行范围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二、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通告生效后,凡我市以往有关限行、禁行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均按照本通告执行。

十四、本通告由西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十五、本通告自20xx年8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xx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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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道路施工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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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维护海安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海安城区范围。重点整治: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洋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改造工程、临时挖掘道路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确保坚固、整洁、美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可采取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必须按规定作硬面化处理,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五、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及房屋(建构造物)拆除工程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围挡、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安装监控设施,并联网至执法部门监控平台。

六、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措施。

七、现场裸露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要采取围护、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五级及以上天气时,需停止相关作业。

八、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处置合乎规范,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抛洒滴漏、乱倾倒等行为。

九、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十、整治由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十一、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5月5日起实施。

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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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国道路施工封路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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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玉兰大道(将军岭路——创新大道段)、国际大道(森林大道——上小路段)的建设需要,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和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自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4月25日,对上小路(将军岭路——创新大道段)进行封路施工,封路期间禁止车辆通行。

特此通告

肥西县公安交管大队

肥西县紫蓬镇人民政府

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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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道路施工通告全封闭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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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拟于20xx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工程包括会议中心北侧西延线道路,该道路东起机场东路,西至广花五路,全长约1.7公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部门核发的有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本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和白云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工程涉及的单位、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建设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和施工工作。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刁难、围攻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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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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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园路、西环路和镇丹路沥青路面施工,决定12月27日下午封闭镇丹路路口,12月28日封闭丹伏路路口,同时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一、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实行封闭施工。

2.封闭路段除施工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3.过往车辆可选择就近道路绕行。

4.相关公交线路作临时调整,具体线路由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告。

二、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理措施,行经管制路段,注意安全,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减速慢行、有序通过。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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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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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抢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2月15日,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封闭施工,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自西向东车辆改道桥北侧通行,桥北侧道路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上述施工路段车辆限速 20公里/小时,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按照交通导向标志、慢速通行。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

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郑州市四环道路管理中心

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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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道路禁止通行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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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城市“治堵”工作成效,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文明安全行车氛围,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车辆实行禁行(含原已禁行的重新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路段:劳动路(赤城路至南门岗亭);工人路(栖霞路至紫东路);赤城路(百花路至春晓路);飞鹤路(赤城路至人民路);人民路(飞鹤路至赤城路)。

二、禁行车型:大中型客运车辆(不含公交车)、0.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拖拉机、教练车、广告车、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

工人路(赤城路至飞鹤路)、劳动路(赤城路至人民路)禁止一切三轮车通行

三、禁行时间:每天6:30—22:00。

四、严禁禁行车辆上述时间在上述路段通行。凡需进入上述禁行路段的车辆一律绕道寒山路、栖霞路、百花路、紫东路、人民东路延伸段、104国道等路段通行。

五、特种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可不受通行限制。

六、各单位、部门、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人要带头遵守行车秩序。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照执行本《通告》规定,凡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环保、交通、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不听指挥,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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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道路禁止通行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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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优化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 20xx年6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禁止和限制通行。从20xx年7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

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禁止和限制通行

一、资江一桥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通行。

二、下列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7︰00至21︰00禁止中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

资江以北区域的五一路(资江三桥至向仓路段)、马良路(资江一桥桥北广场至资阳大道段)、汽车路;

资江以南区域的桃花仑路(十洲路路口至桥南广场段)、秀峰路(金山路至萝溪路段)、益阳大道(朝阳广场至金山广场段)、梓山路(龙洲路至金山路段)、玉兰路(龙洲路至金山路段)、龙洲路(迎宾路至关公路口段)、团圆路(迎宾路至桃花仑东路段)、康富路、萝溪路。

三、过境载货汽车通过长张高速、益阳南线高速(绕城高速)等外环公路通行。

四、因市政建设、城市保洁、工程抢险、渣土运输和生产、生活等法定事由,确需在禁行时间、路段通行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手续。

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

一、禁止通行区域

金山路(含)、迎春路(含)、三益街路(含)以东,资阳大道以南,银城南路、十洲路、资江三桥、白马山路以西,迎宾路以北的区域为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区域。

二、特别规定

七里桥车站:允许公路客运汽车经萝溪路、青年路、十洲路往返进出;

资阳汽车站:允许公路客运汽车经马良北路、车站北侧通道、东侧通道和长春路进入,经马良北路驶离。

对违反以上禁止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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