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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优秀7篇 规章制度是什么【精品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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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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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房重地未经部门经理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内,库房管理员每天必须按规定领取库房钥匙,如果库房管理员不在而必须打开库房时,必须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专人领取库房钥匙并登记,并且由他人陪同才可进入库房,拿完所需用品后进行登记,及时归还库房钥匙。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严格依据各楼层住客率发放客用品,严格控制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串岗、闲谈,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及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七、收货时严格按领货单上清点商品,如无差错,可与供货部门办理收货手续。

八、定期进行物品的盘点,对自己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有无过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货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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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幼儿安全教育培训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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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两天参加了在----综合职业中学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为期两天的培训,进行了理论讲座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公共安全教育课。

-日,由旗教育局邀请到的教育学博士、现代西方警察科学的引进者之一,预防犯罪侵害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著名青少年安全教育专家---老师做专题讲座。-教授结合当前各地发生公共安全事件,运用小童谣的形式介绍了如何来预防及减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下午,---教授主要剖析了学校安全预案的制定及实施办法,各校主管领导及班主任对安全预案有了更深的理解,制定时也有了方向。

-日上午,在民族综合职业中学教学楼和操场进行了防火、防震演练,消防队员详细的讲解并演示了遇到各种类型火灾时急救方法,各位参训学员参与到活动中来,真正体验了消防队员工作强度及危险性。

此次培训虽仅有短短的一天半的时间,学员们受益匪浅。

1、安全无小事,学校安全事件,涵盖到学生的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做细、做到位。

2、学校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安全教育应渗透到教学的每个环节中。

3、学校的突发事件预案,必须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

4、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可通过宣传单、册、网络、报纸、板报、多媒体等手段,让学生现场参与到安全实践中来,并通过他们将安全知识向更多的人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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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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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需求, 我公司施工生产情况,为我公司安全管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公司“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我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如下:

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技岗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

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三、 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主管组织的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在建工程进度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措施:

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目部。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紧密地与公司生产需要相。

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的制度:凡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对企业培训机会未按要求培训的员工按公司培训管理规定处罚。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的管理模式。修订和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员工培训工作的监控,按公司所需培训工作。

各科室、项目部的主管要员工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项目部要公司的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出实施计划方案,并对项目部工人培训实施情况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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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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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属(含控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国家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等。

第六条 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烟叶产区的县级局,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班组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配备与工作要求条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要事先听取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设置安全工程师岗位并将人员聘任到位。

第八条 工会组织要协助本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做到“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各单位制订生产经营目标时,要有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制订、实施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一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措施经费纳入生产经营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要有同级安全部门参加有关会议并为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各级安全部门必须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的项目不得开工、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定期进行预案适宜性评审,增强各类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建立并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安全文化工作,不断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的建筑设计、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消防和疏散通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组织并定期演练,认真落实《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17号),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动火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67号),严格管理机动车辆的使用,落实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加强驾驶人员的管理,严禁违法行驶。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气焊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作业人员持证操作,设备按时检测、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确保各类安全基础设施达标配置并有效运行。要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配置完好、灵敏可靠。

第十八条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所属(或控股)多种经营单位和战略投资企业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烟草系统宾馆饭店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68号),切实加强以消防为重点的各项安全管理;严禁将烟叶熏蒸杀虫、生产经营项目、物业、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必须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十九条 各单位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的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设施。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潜在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

第四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制订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学时和大纲要求,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再培训,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调入人员,必须进行单位、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调换工种和复工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四条 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电梯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要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复审。

第二十五条 凡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五章 安全检查、评价与整改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制订、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评价考核办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隐患整改过程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监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国家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安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安全检查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单位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技能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

(三)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制度建设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基础管理资料。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查有关部门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设计、评价、验收报告等资料。

(五)各类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情况。

(六)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特种设备、机动车辆、配电、动力等重点区域或项目的安全管理状况。

第三十条 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有权依法要求受检单位负责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要完善安全检查办法,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组织检查的单位(部门) 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组织检查的单位(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仪器和必要的拍摄器材、交通通讯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专管专用,为开展安全检查提供工作保障。

第六章 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少于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少于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少于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少于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少于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少于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少于3人死亡,或者少于10人重伤,或者少于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四条 事故报告

(一)各单位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公布事故举报联系方式。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事故的综合统计汇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逐级上报。

(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保护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向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发生人员死亡、火灾或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单位,要立即报国家局。

第三十五条 发生各类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因工死亡、火灾或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结果,要专题报国家局。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现场记录、旁证材料、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负责事故处理的部门在事故处理结束后30日内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事故档案。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追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有关领导、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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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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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药品库的安全,防止发生任何险情,对药品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制度。

一、杜绝一切火源。

二、杜绝一切用电设备在库房内使用。

三、库房管理员不得擅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药品库。

四、技术人员到库房内领取仪器、药品时,管理员要严格监督其行为,防止任何意外情况发生。

五、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库房的环境,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尽快排除。

六、库房管理员应熟知消防设施的摆放位置,并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七、药品库内的一切药品和仪器都应摆放整齐,过道畅通无阻,库房的每一个位置和角落人都能够直接靠近。

八、对库房内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区管理员要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

八、断绝库房的水源,以防漏水、发水等情况发生造成危害。

九、进入室内前要打开通风扇进行通风,降低室内空气中挥发性物质的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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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生产月培训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培训,全文共 3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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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__县教育局20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相关通知》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对相关的活动开展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班子

为进一步的开展好本学校“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的工作,校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由学校分管政教工作的副校长__直接抓,政教处__主任、__副主任具体抓,政教处牵头,其他各处室配合。成立了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工作。

组 长:__。

副组长:__。

成 员:__。

二、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教

20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学校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按照《__县教育局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围绕“抓应急、建机制、夯基础,治隐患、保平安、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__一中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创建“平安校园”,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安全环境。

1、 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

利用电子屏,横幅标语展示、宣传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语;利用升降旗仪式进行安全制度、安全知识学习讲解。学校的每一个楼道或楼梯口都张贴有“上下楼梯靠右行,脚步轻轻讲文明”的警示语,时刻提醒学生做一个安全、文明的中学生;楼道里有明确、规范的消防标志;下雨天气时,教学楼门口的楼梯都铺上地毯,防止学生摔倒。各班都张贴有“交通安全守则”、“预防传染病方法”、“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材料。通过这些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

2、重视在师生中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学校大小活动,安全都放在第一位。组织教职工学习各类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每周的教职工例会上,进行安全工作小结,并提出相应的要求。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3、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

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人防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一周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加强节假日对子女监护》的公开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办了2期以“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利用升降旗仪式,进行了多次安全教育方面的讲话;节假日放假前都进行安全教育宣传;组织了一次“安全在我心中”的主题演讲活动。政教处组织各班主任排查全校特殊体质学生,资料核实之后,再分发教师,做到任课老师人手一份资料,允许学生有选择的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规避风险。

三、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注重落实,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1、建立建全各类安全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周边环境安全隐患预防、消除工作条例》、《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学生外出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教师自驾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校内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预防学生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关于防治疫病的应急预案》、《巡逻制度》、《学生中途外出登记制度》、《安全责任制》《学生财物安全制度》等一系列切实可行、富有力度的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对学校的校舍、重大活动、食品卫生、消防、交通、午间学生活动的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了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逐步完善安全工作常规,为学校改革创新保驾护航。在本次活动中,对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强化。

2、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巡查活动,确保制度的落实。

巡查的主要内容是:(1)查校舍;(2)查电线电器。,我校每个教室都装有电脑、电视、视频展示台、空调,还有日光灯、电扇等,为确保用电安全,我们还在用电高峰期临时成立调度组;(3)查防火安全。今年年初,我们已将学校157只灭火器的所有干粉进行了更换,并经常对师生进行防火的教育,包括灭火器的使用;(4)加强门卫制度,每晚进行一次夜间巡逻活动,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5)加强“技防”工作。学校在各教学楼入口处、楼道、餐厅、公寓楼、学校前后门安装了电子监控探头,24小时处于监控状态,确保安全。

3、食堂管理安全规范。学校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充分发挥现有的各方面潜力,以《食品卫生法》为准绳,以《五常法》为准则,大刀阔斧地对学校的食堂进行了改革,有许多创新的做法,如:厨房中有专门摆放熟食品和生食品的架子;熟食品和生食品盆用标签加以分明;各类进货渠道规范,进货档案详细完整。

4、周边环境安全措施到位。

为了使师生进出学校时有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学校始终坚持做好校内外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1)学校向__县交通局提出了申请,并与有关部门协商,在学校校门东西200米处,设立了“交通安全警示牌”。(2)学校保安与教师共同治理好校门口及周边的交通秩序;(3)学校向__县卫生局、工商管理局提出了申请,禁止在学校附近摆摊设点,禁止小商小贩和流动摊贩向学生兜售商品,并教育学生不到校门口的无证摊贩购买食品,并组织专人检查,将检查结果与星级班级考核挂钩。

四、重视法制宣传教育

我校聘请__县渊泉派出所长杨世彦同志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并与法制安全副校长常联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制讲座,增强同学们的法制观念。本学期法制讲座的内容有《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本次活动月中,进行了法制讲座,同时,观看了剖案说法的视频,强化了学生的法制意识。

五、进行了地震逃生演练和消防演练活动

制定了详实的《__一中地震应急模拟演练方案》、《__一中消防安全工作预案》和《紧急疏散预案》,并每学期进行实地演练,使师生们掌握应急避震、火场逃生的正确方法,熟悉震后或发生火灾时学校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积累了师生们自救、逃生的经验。确保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同时通过演练活动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本次活动,有组织、有行动,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的工作中,要将这次取得的成效保持下来,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安全环境。

通过安全教育活动,全体师生形象生动地体验到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在以后的教育活动中,我们将积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使安全教育永远贯穿在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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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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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其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并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理解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潜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理解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潜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并按规定理解继续教育,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级安全教育

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厂的新员工(包括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外调人员、劳务工等)上岗前,务必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1)交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档。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和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车间(科)进行车间(科)级安全教育。

单位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务必由车间主任(科长)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车间(科)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务必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结束后认真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并交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存档,班组保存介绍信和培训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资料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班组选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师傅与新职工签订师徒合同,师徒期满前务必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师徒合同期满后,务必进行出师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培训记录、考试资料务必建档保存。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务必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的,按规定对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按照规定复审,逾期未复审或考试不合格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装备部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取证和复审。

(四)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持证上岗,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资料要做好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试卷。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一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确认。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二)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三)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务必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和告知,并建档保存。

(四)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条“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第二十九条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车间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确定相应的学徒期,进行安全、设备、工艺等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车间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机(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脱岗安全培训教育

应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职责人进行处罚外,务必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

第三十二条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资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记录,并由专人带领。

第四十二条职责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职责追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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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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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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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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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弥足珍贵,安全提供保障。安全维系着社会的稳定,牵动着家庭的幸福,关系着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教委文件精神,台城中心小学有计划地开展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全校师生中掀起学习交通知识,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规则的热潮。

一、领导高度重视,师生员工积极行动

3月28日下午,台城中心小学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动员会,会上李校长引用活生生的事例,阐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号召全校师生积极行动,自觉了解交通安全常识,自觉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为社会做出表率。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台城中心小学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响应,拉开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序幕,学校利用课间操、队会课等时间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生走路、骑车、乘车安全知识读本》等为蓝本,认真学习有关法规条例。

二、开展特色活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学校大队部把3月28日~4月1日定为交通安全活动周。大队部在校园举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图片展,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中队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受教育。具体安排是办好一期“安全版报”,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队会,备好一次“安全知识竞赛”。

学校大队辅导员利用晨会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安全常识》,指挥齐读琅琅上口的“安全常识顺口溜”、“一条道路分道行,车来人往忙不停,行人走路要安全,须把交规记在心。行人要走人行道,无故莫上车道行,如果没有人行道,千万记住靠边行,横穿马路过叉口,要在人行横道走,车辆临近莫横穿,平安幸福牵你手。莫在路上玩游戏,车辆最是无情义,猛跑打闹更危险,不闹不玩要牢记。”全校“雀声”飞扬,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推向了高潮。

3月31日下午,台城中心小学举行了交通知识主题竞赛。在大队辅导员缪锦星的主持下,比赛紧张激烈、井然有序地进行着。由于学生对交通知识有了深入学习,比赛中学生答题准确率极高,选手们勇于挑战,展示了当代小学生的素质风采,博得了阵阵掌声。比赛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以赛促学,赛中再学,活泼新颖的形式,使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学生心灵。

三、规范交通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月1日下午,台城中心小学邀请了交警中队的刘干警,在学校大操场为全校师生作了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主题讲座。交警叔叔引用了许多交通事故案例,采用提问、学警察手语等有趣的形式,向全校师生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这次警校联谊的活动,不仅帮助师生进一步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了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活动结束时,全校学生自发地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发自内心地向警察叔叔致谢。

安全是天,这是台城c中心小学全体师生员工的共识。生活离不开交通,交通安全为幸福的生活提供保障,台城中心小学的师生将以本次活动为新的起点,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学习交通法规,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规则,率先垂范,为建设“平安校园”、“文明台城中心小学”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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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安全生产职责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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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 安全管理:

1. 你施工队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临边作业时正

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有可靠拉结;

2. 施工队在现场所使用的电源必须符合一级漏电两级保护制,保证

“一机、一闸、一漏、一配电;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

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

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总包企业CI形象的要求。

二、 安全生产要求: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非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记忆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本企业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9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0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管理:

五、争议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条款

七、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 包 方:(公章) 分 包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日 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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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培训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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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x年高考英语成绩90分以上本科、专科学生

【教学内容和计划】

整体课程教学时间跨越两个学年,总共600课时(包括100学时外教课程),共分五个阶段完成。五个学习阶段的学习任务、要求及目标均不同。具体课程安排及计划请咨询国际交流处。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够掌握英语听说读写知识和方法,特别是在单词、语法结构、句型结构、阅读技巧、听力、日常口语对话等方面,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各类英语问题的能力。

【学分置换】

凡参加学院雅思英语培训班的学生,可免修大学英语课程(四个学期),大学英语的成绩以其在雅思培训班所获得成绩置换;雅思考试成绩在5.5分以上,就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选择条件。

【项目优势】

小班教学、外教辅助、专人管理

置换大学英语课程与学分

提高英语的综合使用能力

获得国际认可的英语证明

【联系方式】

文华学院国际交流处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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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教育培训班开班讲话稿篇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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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公司的安排,公司举办一期班组长培训班,计划用两天的时间,通过讲课,参观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让班组长比较系统的学习现代企业班组建设与管理知识,通过向石化学习,交流班组管理经验,从职业素养、管理能力、经济责任制、技术创新、安全环保及设备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班组长的管理和岗位履职能力。这充分说明公司和公司党委对班组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也是“强三基”的一项重大举措。借此机会,结合公司实际,讲几点意见,作为开班动员。

一、高度认识班组长在企业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组织链条中的基本单元。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在班组中展开。班组是贯彻执行公司决策、落实各项措施、完成各项任务的落脚点,班组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成效。班组长是最直接、最重要的管理者,肩负着提高产量、改进质量、降本减费、安全环保、提高效益、稳定和谐等重大使命,起到一个兵头将尾的作用。由此可见,班组长的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对企业生存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肩上担子很重,从事的工作很重要,公司和公司党委对你们寄予厚望。

二、如何做好班组长

1、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尽职尽责,做好本职

干什么工作,没有责任心、上进心什么都干不好。班组长的职责就是“安全环保无事故,经济效益最大化”。

班组长对企业有责任心,就是要确保装置安全平稳生产。安全是效益的基础,装置安全经济运行,安全永远是第一位,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安全生产是天职,天职不可违,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对职工有责任心,就是要爱护职工,对职工有真挚感情,严格要求,绝不能宠着惯着,只有严格要求,个人水平才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才能提高,企业和个人才能成长进步;对职工有责任心,就是要保护好他们的生命,就是要告诉他们:遵章守纪,依规操作,是安全的根本保障,任何时候都不能脱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受伤害的首先是一线工人。每位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工作纪律、劳动纪律,认真做好本岗位应该做的工作。

进取心就是效益最大化,主要体现在指标先进化。只有效益最大化才体现我们的管理水平。近两年来,通过精细化管理,我们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不断进步:厂三预蒸汽单耗从20xx年0.634吨/吨,下降到今年5月份的0.414吨/吨,四预蒸汽单耗从20xx年0.464吨/吨,下降到今年5月份的0.30吨/吨。聚烯厂氮气单耗从20xx年最高的48.98吨/吨,下降到今年最低的19.70吨/吨,装置电耗从1月份的72.88千瓦时/吨,下降到5月份的57.15千瓦时吨。还有溶油、乙胺的产量、质量等等都有很大的提高。我们进步了,不等于先进,先进了还可以再进步。石化炼油加工损失率由20xx年的1.08%到20xx年的0.48%,今年5月份到0.4%,加工一千万吨原油,一年可节约5万吨原油,仅此一项,价值近2亿元。这说明,还是这些装置,还是这些人,转变观念,从严管理,就能把跑损的效益捡回来。所以效益都在我们手中,关键是开动脑筋,奋发进取,从严管理,尽职尽责,做好本职。

我们必须认识到,公司是我们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我们既是为股东、国家、企业工作,也是为自己工作;没有企业,个人就失去有作为和贡献的天地。因此,我们班组长都要珍惜岗位,用心管理,用心工作,尽责尽职,让领导放心。

2、努力学习,打造过硬的业务素质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班组,班组长应当是技术权威、业务旗手。班组长没有过硬的技术是不能服人的,班组长业务不精,不熟练,不全面,碰到突发问题也没法指挥、果断决策处理。因此,班组长要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强素质,才有说服力,才能树立权威,才能善于领导,当好带头人。公司这几年一直坚持“内涵式”发展,加快装置生产技术改造,聚烯自动包装线建设、异烷、环烷新产品开发、各主体装置的挖潜改造等等,都围绕着“技术进步”这一核心环节做文章。今年,我们又启动了溶油“三改六”项目建设。今后几年,我们还计划新建大装置,大幅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效益。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公司有一大批生产技术骨干,所以,我们班组长必须努力学习石油化工知识,提升管理能力,跟上公司发展步伐,在竞争的时代,立于不败之地。同时,要带领全班组人员,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提高技能。

3、严抓善管,带出一流班组队伍

石化李总经理提出的“管理出效益,从严管理出大效益,精细化管理出最大效益”科学管理理念,改变了石化。事实证明,严抓善管对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班组长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要带头遵章守纪。规章制度是我们石化产业工人的生命保护线,班组长一定要认清遵章守纪的重要性,一定要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一定要教育好,监督好班员遵章守纪,制止违章操作;要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也应该不做,要用人格的力量影响人,感召人;要带好队伍。对班员,工作上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弘扬正气,对于歪风邪气,自由散漫要敢抓敢管,敢于批评、教育、直至处罚。生活上要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在班组内部,要积极创造一种健康向上,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要引导教育大家认清公司形势,明确目标要求,注意发挥好集体智慧,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齐心协力把公司管得更好,管出大效益。同时,也要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在班组内部形成“心齐、风正、气顺、劲足”的局面。

三、珍惜这次培训学习机会,认真学习研讨

此次班组长培训也是贯彻落实石化党委及公司党委开展的“强三基、除四害,大力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班组长培训就是更好地抓基层建设,强三基。这次培训,我们一定要珍惜机会,认真听讲,记笔记,回去之后,我们认真实践,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做到“当班无违纪、巡检无遗漏、身边无事故”,坚持“紧螺丝式”的管理不放松,用心管理、精心操作,把本职岗位工作做得更好,使实华公司效益再上新台阶。

最后,祝这次班组长培训班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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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及雇佣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服务,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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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场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入场必须带(安全帽)。

3、 安全带的正确系挂方法是(高挂低用)。

4、 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5、 高处作业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放在(工具袋)内。

6、 进行拆、搭金属构架作业时,人及物体与一般带电设备应保持不少于(1.5)米的安全距离。

7、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8、 未煮熟的扁豆(不能)食用。

9、 油漆工作业场所(不得)进行焊接和明火作业。

10、 10、易挥发的油漆、稀料、汽油(应)装在密闭容器。

11、未经清洗干净的废油桶,(不可以)用电气焊进行焊接。

12、在无安全防护做事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13、乙炔表和氧气表损坏或失灵后(不可以)继续实用。

14、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

15、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6、特别机具操作严禁戴手套操作:如电钻、台钻、套丝机等机具。

17、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办(动火证)。

18、常用的安全电压是(36伏)。

19、电焊作业时,焊把线(不能)实用其他金属物代替。

20、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

21、油漆工作业场所(不可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2、电、气焊工上岗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操作证件及用火证。

23、喷灯加油时不能超过容量的(五分之四)。

24、往沟槽内运送管件时,(不得)往沟槽内抛管件。

25、安装立管时,作业人员下班时,应将洞口(防护)牢固。

26、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佩戴绝(缘手套),必须有人(监护),严禁酒后(操作)。

27、戴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颚带)。

28、没有可靠防护设施时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9、电焊钳过热后(不能)采用侵在水中冷却的方法。

30、焊机二次侧把线及地线长度不超过(30)米。

31、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32、电焊机的链接应有(二次侧)漏电保护器。

33、实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

34、悬空作业时(应防止身体重心失稳,必须系好安全带)。

35、建筑施工中的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36、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注意:(乙炔瓶不得倒置;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混放。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37、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38、(安全标志)的作用是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周围环境,避免伤害。

39、搭设防护架空线路和带电设备的架子(不能)使用钢管材料。

40、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变形损坏时(不可以)继续使用。

41、在作业现场休息时,(不可以)吸烟。

42、作业人员酒后(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

43、电焊机二次线的要求:(使用专用焊把线,双线到位,焊把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严禁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等金属物代替导线使用)。

44、喷灯的气筒出现故障时,应先(熄灭)喷灯后再进行修理。

45、漏电保护器主要作用是:(当用电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故障,能够自动切断电源,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46、作为一名建筑工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尊章守纪,如何结合自己的工种,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主要事项:

1、工作时间以外的个人生活不在本范围内(工作时间外在施工场地内仍需遵从以上条例及公司制度)。

2、如须请假(除急事情外提前15天申请)得到工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违反以上条例及工作范围外的个人事项由本人负责,与所在单位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

4、关于施工现场工程负责人没尽到相应管理责任及违章指挥,影响施工环节及进度,工地负责人及现场工人(必须)向单位直接负责人汇报事实情况、待问题解决后进入下一个施工环节。

奖励与罚款制度:

1、违反以上工作生活及工作进展制度罚款100-300元。

2、违反工作工序、违反工作规章制度、违反正当指挥指挥不听从人员罚款300元。

3、违反以上46项安全教育告知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对于发现违反以上条列的告知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事实相符后实施奖励)

5、工地现场负责人没有尽到告知及停止当事人的违章作业负相应的以上责任。

注:工人对违章指挥及不符合以上安全施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工人对以上事项不服从人员使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工地负责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工人接受人签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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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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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政府部门在应急救援中须履行哪些职责?6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体制中的职能进行细化。根据意见稿,违反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将追究刑责。

意见稿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

这些应急措施具体有: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依法发布事故信息等。

意见稿明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意见稿还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根据意见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另外,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也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上述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上述规定的措施。

意见稿还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6月5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寄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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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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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前段时间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2、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本阶段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每次会议要有专门的议题,形成会议纪要。

三、每周一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参加对象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报,总结,指出不足和需改进的地方,对难以改进的局面由公用交接班召开班前、班后会,由车间负责人及交班班长对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报,交待注意事项,同时由车间负责人补充,并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司和厂部领导研究解决。会议不仅要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总结,更重要的是对下周的安全生产做布署。同时利用例会对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科室、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科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传达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指出工作过程中的不足以及需注意的事项;教育员工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指出一个月来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处理方法。

五、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各班组利全生产的精神,强调安全生产,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六、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七、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八、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九、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十、安全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十一、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按公司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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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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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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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培训,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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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安监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现制定20__年度县安监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及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安全发展、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按照“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强化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核程序及考核标准,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保证。

二、培训目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达到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

(一)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镇安监站人员培训率达到98%以上;安监系统人员培训达到100%。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进行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做到持证上岗。

(三)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依法组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按期进行复审,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

(四)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烟花爆竹、危化、煤矿及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基本规程、技术要领。

(三)安全生产许可流程、受理材料要求。

(四)安全监管基本方式、手段。

(五)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及预案演练。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突出重点。要把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作为重点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均不得上岗。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的不同工作特点确定教育培训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二)严肃纪律、力求实效。要按教学大纲和规定的课时组织教育培训,不得随意减少培训内容和缩短培训时间;要严格考核标准和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各镇安监站要制定切实可行培训计划。做到企业、村、组有关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做好“三级培训”及岗前、岗后培训,以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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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教育培训班开班讲话稿篇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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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今天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邀请我来参加开班仪式。我认为在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的特殊时期,这个培训班办的很及时,很有必要。这次培训,县局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协调-教室,各位工作人员精心备课,希望大家能在两天的培训中,认真用心学习,并学以致用。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一、充分认识抓好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饮食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

今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管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来,能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市场监督,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严峻,餐饮消费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通过市场监管和调研发现,尤其在农村餐饮业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消费环节卫生状况较差。由于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盲点,很多餐饮业加工场所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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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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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与有关人员联系证实后方可进入校园。

3、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注意慢行观察;禁止鸣高音喇叭;如刚好遇学生下课或课外活动时要有专人引路。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应各自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停放在校门口的教师车辆必须按规范停车;禁止在校门口的网状线内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

9、做到驾驶员定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禁止车辆超载;小学车辆进出校门要登记。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作业期间让出人行通道,出示安全标志,作业完毕立即清场。

11、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12、小学应利用广播、社团活动、集会、标语、手抄报、图片、影像等各种形式、手段,加强对全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

13、各年级坚持错时放学、及分流进出教学楼的制度,防止人群拥挤,减轻道路拥挤的压力。

14、每天做操、就餐、放学时,上下教学楼、食堂楼梯都应有人带领,防止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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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安全生产职责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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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旅游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旅服委、高新区管委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要求,高新区旅服办和内各旅游企业签订以下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目标

1.不发生企业职工责任死亡事故。

旅游星级饭店不发生宾客责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2.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过程中不发生因组织不当造成游客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3.旅游景区不发生游客责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4.执行好《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综合治安事件。

二、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旅游企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2.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落实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责。

3.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企业内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4.旅游企业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对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5.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按要求认真做好员工的安全知识、救护常识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积极开展公众旅游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做出努力。

6.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做好旅游安全生产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和旅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适时进行演练,提高事故的预防能力。

8.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本旅游企业发生的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三、 履约期限自签订本责任书至下年度签订责任书止。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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