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营山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乙方:双流镇 九龙 村 2 社(街 道)阳平富
甲方为了加强发展双流镇小城镇建设步伐,扩大场镇规模,促进双流镇经济跨越式发展,现与乙方达成国有土地有偿转让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四至界限
该土地位于双流镇街道林业站斜对面,面积为长10米×宽8米=80平方米,东至公路,南至曾小华房屋相邻,西至河边,北至阳国忠房屋相邻。
二、转让金额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转让金合计: 8000.00元, (大写:零万捌仟零佰零拾零圆整),(以财政票据为准)。
三、 乙方在动工前必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准予修建, 并且不得超占转让面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财政所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营山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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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_合同范本
在土地转让过程中,需要签订个人土地转让协议,然后协议双方带上所需资料到当地国土局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注意了,不是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转让的,有些土地是不可以转让的,签土地转让协议之前你得先了解清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转让合同,欢迎和借鉴哦
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怎样写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经过甲乙两方根据相关合同法等规定,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段位于长丰县双墩安置区(地段名称),土地证号:。土地使用人:张三,使用面积为200平方米。用途:住宅。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是地段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此处应为大写的金额数),乙方将该地段的转让款,分三期付给甲方(或一次性付清),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明。最迟结款日期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
2.甲方需要在转让之前,确保该地段没有任何建筑物,无任何纠纷。
3.甲方需要负责依法提供相关的依据,并且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
4.如果乙方要求过户,甲方需要提供所有的相关手续,并且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甲方应该退回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项,并且按照赔偿,支付乙方按照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
5.甲方需要把原政府规划许可证件、集体使用证、安置协议等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需要积极地帮助乙方解决所有关于土地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该土地转让之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且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矛盾、争执,经过调解无效的,提请法院
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证 明 人: 证 明 人:
年 月 日
有关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
经过甲乙两方根据相关民法典等规定,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段位于________县________安置区(地段名称),土地证号:___。土地使用人: ,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住宅。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是地段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___(此处应为大写的金额数),乙方将该地段的转让款,分三期付给甲方(或一次性付清),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明。最迟结款日期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
2.甲方需要在转让之前,确保该地段没有任何建筑物,无任何纠纷。
3.甲方需要负责依法提供相关的依据,并且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
4.如果乙方要求过户,甲方需要提供所有的相关手续,并且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甲方应该退回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项,并且按照赔偿,支付乙方按照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
5.甲方需要把原政府规划许可证件、集体使用证、安置协议等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需要积极地帮助乙方解决所有关于土地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该土地转让之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且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矛盾、争执,经过调解无效的,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证明人:证明人: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篇4:土地租赁合同转让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篇5:个人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夏绪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主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以米( m),宗地四至界线及界址点座标见《宗地界址图》。
二、转让用途与年限 变必须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途变更手续,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让期满后,受让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注销或续用登记手续。
三、支付土地地价款方式及土地现状证》和交付该宗地的土地现状条件。
四、受让方获得土地使用权使用后,其建筑设施必须按转让用途与村镇规划部门的统一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各项要求,在两年内建成使用,否则,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受让方的土地使用权。
五、违约责任
受让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如果受让方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方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转让方并可请求受让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的3日内局面告知另一方,经被告知方认可后,方能免除责任。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八、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订,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日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
转让方:受让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篇6: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 (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 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7:项目居间合同土地转让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 %(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 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 (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 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模板
协议各方: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及签约地点:
本合同由上列协议各方当事人于 年 月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签订。
鉴于: ,协议各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供遵照执行。
合同主文:
1、合同各方在此陈述并保证:
1.1 各方拥有签订本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之完全能力。
1.2 本合同之条款及条件不违反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前各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如有冲突之处,双方同意以本合同为准,双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
1.3 各方为合法成立的经营主体,各方应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明,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1)。
1.4 本合同的签字人应为各方之法定代表人,如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签字人应当出具清楚说明签字人代理权限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原件交对方收存,委托书复印件应作为合同之有效附件 (合同附件2)。
2、协议各方有效联系方式。
2.1 各方认可的各方之真实有效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2.1.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确保本条款所列联系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真实、有效,发生任何变化,甲乙双方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2.1.2、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传真: e-mail:
2.1.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传真: e-mail:
2.2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合同2.1条款所列内容作为联络的依据,各方以EMS、等方式信息文件送至合同2.1条款所列地址或送至联系人的,即视为有效送达对方。
2.3 各方在此同意,文件发送方按2.2条之规定将文件在邮政部门寄出后 ,以文件接收方在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履约前提
3.1甲方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甲方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3.2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3.3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4、合同标的
4.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土地所有权归 所有(国家或集体所有)。
该地面积为 平方米。
4.2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以合同附件3图示为准。
4.3本合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
4.4转让年限自年日至年月月。
4.5同时转让地上的附属物有:
附属物名称: 数量: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附属物结构: 价款: 有否典押: 是否出租:
5、土地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5.1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单价为元。
总额为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附属物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二项共计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以人民币计价。
5.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的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的 %,共计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
5.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期支付,逾期间超过 日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视为自行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退回已付转让金,但定金不予退回。
5.4甲乙双方应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更改或更换土地使用证,同时按规定缴税费。
6、土地使用的再转让
6.1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地块内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不得违反甲方与 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6.3乙方在受让年限内,如需改变甲方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改变用途。
6.4通过继承、交换、赠与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
7、期限届满的处理
7.1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原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减去甲方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土地所有权人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和国家法律规定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7.2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续期有关手续。
8、违约责任
8.1 违约行为包括:
8.1.1合同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或者保证严重不真实或严重不准确。
8.1.2合同一方不履行、迟延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1.3合同一方行为严重违反本合同项下的规定,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严重违反市场的一般交易惯例。
8.2 违约事实出现后,如果该违约事实是可以补救的,违约方应当及时补救,避免损失的扩大。
8.3 违约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给守约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8.4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甲方和订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8.5甲方由于过失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迁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赔。按8.4条办理。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超出合同各方的合理控制之外的、不能预见的,或即使预见到亦不能以合理的努力避免的,并且发生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以后,使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禁止性行政行为或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事件,包括按一般商业惯例承认为不可抗力的情况。
9.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本合同各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应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中止。
9.3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其他方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结束不可抗力.
9.4 如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彼此协商以求得公正解决并尽一切合理的力将上述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程度。
10、附则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时送给备查。合同附件共 _____ 份,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甲方和 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其它附件为:
10.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租赁协议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与南阳市卧龙区靳岗办事处新寺村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中所指土地转租给乙方,原土地租赁协议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同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以租赁的形式将位于钉厂东面林场荒地租给乙方,并负责做好群众工作,使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的使用及用途;
二、甲方以 年为租赁期,共计 亩,计 元。
三、该协议在有效期内,不因政策的变化,领导的换届、任免而改变,直至租赁满。
四、土地内的附属物及租赁地的出路均有甲方负责。
五、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依照国家土地政策,根据发展情况立项,费用乙方自理。
六、乙方有权将该土地支配和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土地手续未办理齐全前,该土地可用于种植、养殖及农业综合利用、村属敬老院项目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任何人一方违约,违约方将赔偿总款的80%,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将甲方与南阳市卧龙区靳岗办事处新寺村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作为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如与该协议日之前协议有出入,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0:企业土地转让合同格式
甲方:(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经过甲乙两方根据相关合同法等规定,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段位于长丰县双墩安置区(地段名称),土地证号:-----。土地使用人:张三,使用面积为200平方米。用途:住宅。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是地段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此处应为大写的金额数),乙方将该地段的转让款,分三期付给甲方(或一次性付清),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明。最迟结款日期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
2.甲方需要在转让之前,确保该地段没有任何建筑物,无任何纠纷。
3.甲方需要负责依法提供相关的依据,并且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
4.如果乙方要求过户,甲方需要提供所有的相关手续,并且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甲方应该退回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项,并且按照赔偿,支付乙方按照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
5.甲方需要把原政府规划许可证件、集体使用证、安置协议等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需要积极地帮助乙方解决所有关于土地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该土地转让之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且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矛盾、争执,经过调解无效的,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篇11:浙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范本 范本一 县简称土让字第年份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 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二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 村 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土地转让期________年,甲方共出让土地经营权
1.4 亩,出让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________年付一次,每年农历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区域内,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恢复;
三、承包期满后,如果乙方需要再继续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当年土地流转的市场价格调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继续承包。
四、在承包期内,如果乙方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经营,乙方在付清当年承包金后可随时撤出;
五、假如遇到国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征用承包区域内的土地,土地征用补偿费以及原有未采伐的林木补偿费归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后修建的设施及种植的植物补偿费都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区域内的任何东西,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方可进入采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私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热门合同书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集体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集体土地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2、集体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m2 [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等,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日支付。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篇13: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土地厂房转让合同: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剩余款项分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转让之厂房无抵押,未被法院等司法部门进行查封,不存在权属争议;如转让之厂房业已抵押给他人或被法院查封等造成受让方无法取得厂房的,则甲方除退还乙方已支付转让款外,需要另行赔偿乙方转让款金额30%的违约金,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本厂房转让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去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办理相应备案手续。如果将来可以办理产权证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也需无条件配合。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该厂房转让后,如遇到将来厂房拆迁等情形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篇14:正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 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 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 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日内,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__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
(县)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 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_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市(县)土地 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 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
篇15:土地承包转让经营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甲乙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 土地转承包经营及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________林证字()第________号《林权证》中____平面图。
2.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于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是否续包。如若续包,双方再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在续包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提高承包价款。
三、土地承包金、厂房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为 元。
2.厂房等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土地承包金、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________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___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________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甲方承诺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4.甲方承诺对上述第一条所涉土地及附属品具有绝对的排除第三方的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定期限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
6.甲方有义务在交付之日前 日内结清甲方承包期限内所欠的债务,并缴纳因上述土地及附属品使用所欠的水、利、电等相关费用,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对于甲方所欠债务,不负有偿还责任。在承包期限内,因厂房使用而产生的水、利、电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责任。
7.在乙方承包期限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为乙方行使权利排除附近村民干扰、用工纠纷等障碍,为乙方行使权利提供便利的条件和环境。
8.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9.甲方应在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对转让前属于甲方的债务,乙方不承担责任。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12.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如甲方尚未办理好相关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第一笔款项 元,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4.甲方工作人员与甲方之间的纠纷,乙方不负有责任。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违约金 元。
2、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承包金千分之 的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 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八、担保
为保证甲方认真履行合同,甲方提供 作为担保。/ 愿意为甲方提供担保,与甲方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九、争议管辖
如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二、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资产清单、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当地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农产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家庭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甲方随时协助乙方办理*村民委员会及其他土地管理部门同意转让审批手续;
二.土地转让期限20xx年9月 日至2032年12月30;
三.转让土地南北长51.3米,东西长面积后 平方米,实际转让土地面积 平发米折合亩 亩;
四.土地转让后乙方自 年 月 日 前将土地转让费一次性给付甲方,转让费为( )元;
五.土地转让后乙方以继续自觉遵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履行承租方应遵守的各项义务,乙方违法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合同履行中如遇政府土地腾还拆迁对土地及地上物给予的补偿由乙方受偿;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订立的附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如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纠纷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自双方互相交付标的物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土地厂房转让合同_土地厂房转让合同范本
立契约书人:
_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__年____月____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____万元整。
(二)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付款办法:
(一)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___万元,余款___万元,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
双方约定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___市_路_号厂房现场为交易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租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剩下的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____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保证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经全体家庭成员会议自愿把下列所述的房屋(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砖混结构房屋一幢共叁层,建筑面积共90.02㎡,《房屋所有权证》号:99015978 。房屋座落:安定95号(原安定庄21号)。东:自份墙接一社用地,南:自份墙接一社用地,西:自份墙现接宽仁祠堂,北:自份墙接空地。(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2、该房屋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号:015800046-2,用地面积贰拾陆点柒叁平方米。(附土地证复印件一份)。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是甲方实收人民币陆万元整元,(¥60000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付清款项,付款方式:银行转帐(附银行帐单及收条各一份)。
三、甲方在20xx年10月01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该房屋内的附着物归乙方所有,房屋内所属甲方的物品甲方自行搬走。
五、本协议中所述的房屋,因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都是甲方已故妻子的户名,据有关法规,现甲方家庭成员承诺全权由履行。
六、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讨论后签订的,对本协议无异议。双方应严格履行。甲方或乙方对房屋(地块)转让有反悔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房屋成交价格的贰倍违约金。
七、乙方如要办理转户等有关手续,所有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书共贰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玉城街道东明社区居委会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山东土地转让协议
甲方 (转让方):_有限公司
乙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在甲方在其公司名下位于儋州市区内28.77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及股东名称:儋州三友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孟克非52%股权,陈允奇24%股权,孟超24%股权;
2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
3 公司及资产,权益和负责情况:甲方除有28.77亩土地以外,保证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并为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责任。
第二条 转让方法及转让性质
1 甲方将名下的28.77亩商住用地,并保证商住用地性质真实。
2 公司及股权带土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价款
甲方将公司及股权带土地使用权共 万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工商过户及有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本协议签订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方先付定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可派人接受土地并进行平整。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局去签变更法人代表和股东过户手续。双方在工商窗口签字履行审批手续并投入窗口,向乙方移交公司全部证照,土地资料及印章等,乙方在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 项目权属变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乙方可以进行场地清理土地。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必须配合到工商局办理及股权变更,甲乙双方应无条件配合进行。
第六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 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公司及股权带土地合法有效,并承担不配合的违约责任; 2 甲方应保证,全力以赴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一切手续并承担不配和的违约责任 ;
3甲方应保证其名下土地合法,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情形,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4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及所有文件真实 ,合法,有效;
5 甲方向乙方保证,若其陈述有错误或有不实之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将承担赔款相关经济上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陈述及保证
1 乙方保证购买土地,项目资金来源合法,并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价款;
2 乙方向甲方保证,若其陈述有错误或不实之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经济赔偿相关的经济上的责任。
第八条 履行本协议期间的义务
1 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按时支付定金时,本协议自动生效;
2 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其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或以其他名义针对其权益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3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双方必须相互配合办理一切公司及股权带土地的转让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行履行责任,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都应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2 乙方若不能按本协议足额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追索伍佰万元定金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此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收回土地;
3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结产权变更使用手续,或者不移越及时办理移交工作。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已支付甲方账户转让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不合作,不配合时,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双倍赔偿定金;
4 非因双方过错,由于不可抗力或原因导致转让(不包括土地变性)延期或不能完成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相互退还土地和收购土地款。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有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和废止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公章,支付定金后生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超过五日未付定金本协议自动作废。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所签署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转让方:受让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日 签订地点:
篇20: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____。(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住址:____住址: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