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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贷款合同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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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5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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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_________ )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 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_________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_________

3.4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

计息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 _________日计收。

计费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_________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_________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 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____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____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_________(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_________(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_________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 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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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贷款借款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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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年委借字第?号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

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中国XX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

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单方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根据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同意作为本项贷款本息的担保人。并另立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执行,担保人应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中国XX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担保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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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额贷款借款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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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协商一致,通过传真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贷款方发出的偿付利息及归还本金通知及其他合同附件通知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贷款种类:个人无抵押贷款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借款用途

借款将用于: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 %,按月收取利息,到期还本,固定利息,利随本清 注:借款方还款还息,汇款凭条或网银转账记录妥善保存好,作为日后争议的法律依据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 公司银行帐号: (公司指定帐户归还 利息 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深圳市领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转账)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金额的5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4.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金额的50%向贷款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自己承担办理合同保险事务。本合同保险费为人民币贰仟伍佰玖拾圆整,保险费在借款方合同期满归还本金后直接退还借款方,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后贷款方应在半小时内将贷款放出。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贷 款 方 借 款 方

单位:深圳市领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借款人(签名,盖拇指)_____________

经手人: 证 件 号:

工商注册号: 居住地址:

公司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开户行名称:

公司地址: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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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借款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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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条款,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1.本合同中关于借款人义务及违约的责任承担条款;2.应确保您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

编号: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条款,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本合同中关于借款人义务及违约的责任承担条款;

2.应确保您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4.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您对本合同有疑问,可向中信实业银行咨询。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拟同意。

为明确甲、乙双方借贷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一、借款利率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有关规定调整与执行,乙方将在营业场所对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还款总期数

一、借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二、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期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第五条借款发放

一、乙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乙方审查同意。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即为乙方依约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甲方就所购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乙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借款偿还

一、甲方应根据乙方相关贷款办法规定,在下述四种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三)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其他还款法。

二、甲方应当于乙方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前,将当期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罚息、复利等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

三、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罚息和复利—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借款加收罚息。

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利息时,乙方有权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七条提前还款

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日将提前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即为不可撤销。

甲方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提前还款,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甲方对借款提供的担保可选择如下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八款。

一、抵押担保

(一)抵押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的财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产生的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

(四)抵押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该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或实施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乙方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者提供担保遭拒绝,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六)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1.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七)抵押人应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应资料,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管。

(八)甲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则抵押关系终止。

(九)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将其所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对抵押权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应当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物完整无损的义务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与检查。

(十一)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该行为,并要求抵押人在十日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十二)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物出借、(在抵押行为成立后)出租;抵押人在从事上述行为前,均需及时通知贷款人,若上述行为影响债权安全,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禁止实施上述行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变更、赠与抵押物。

(十三)抵押权存续期间,经乙方同意的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转为定期存款质押。

(十四)抵押人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购买抵押财产等保险并以乙方为优先受偿人,且不得约定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条款。

保险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如本合同借款展期,抵押人同意继续办理抵押物延长投保的手续。

保险单和续保单正本由乙方保管。

如抵押人拒绝办理续保手续,乙方可以代替抵押人直接办理续保手续,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十五)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中断或者撤销上述保险。

(十六)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十七)乙方与甲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抵押人的责任,无须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二、质押担保

(一)出质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二“质押物清单”所列明的动产/权利(以下简称质物)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质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作质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质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质物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

(五)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出质人的责任,无须征得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七)出质人应将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乙方保管。

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或出质人代甲方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乙方应将质物及其相关证明文件返还出质人。

三、保证担保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四、保证保险

(一)甲方办理保证保险,负责缴纳保险费,并指明乙方为被保险人。

保险单据交乙方审核保管。

(二)保证保险的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

第九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二、甲方应定期或随时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甲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或证明。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乙方。

四、甲方不得挪用借款。

甲方借款不用于购买或退掉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应按提前还款与乙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甲方应当在变化发生的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乙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六、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乙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七、本合同项下的按揭律师服务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或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的,应承担甲方未按期还款承担的罚息及复利相当的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由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需要交付的,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需要登记的,自办妥登记之日起生效。

至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附则

一、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份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九款。

第十五条具体约定

一、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还款总期数为_____________期。

五、账户一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六、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

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

甲方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账户一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

抵押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抵押物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原值_____评估值________________

房屋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二:质物清单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名称____________质物面值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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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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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____月____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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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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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基本帐户开户行: _________账 号:_________

贷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 币种: 。 2、 金额(大写) 。 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1、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5 、利息的计算

(1)、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2、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3、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4、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______(公章) 贷款人______(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签署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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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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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提款

3.1提款期为_____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金 额年季月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期序金额序 数年季月

币种: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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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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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小写)¥__________元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108月,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定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

实际发放贷款后,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学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甲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 , 账户号为:__________。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二种发放方式: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二)按学年发放:

1.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款日以《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申请继续攻读其他学位的借款学生,还应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付息的集体起始日期以还款协议为准)。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

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本息,账户名为: 张三(学生帐号名) ,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在中国银行办理的存折帐号)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划扣,否则造成乙方划扣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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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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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____年_________字号____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土地抵押的借款合同书范本: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商业用房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的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商业用房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商业用房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车辆抵押合同范本集锦、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免于支付。

第十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保险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借款抵押合同范本,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本合同前款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续办抵押登记。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5篇、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房产证抵押贷款合同、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抵押财产清单;

2.抵押财产保险单正本;

3.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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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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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月,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间,乙方按月息 2.0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为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借款发放当日起,每30日为一月,并以此计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五、借款本金的归还

乙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还清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

六、合同解除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将借款用于非本合同约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超过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诉讼或者严重经济困难,出现预期还款困难未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

4、乙方或保证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不真实的。

5、乙方有低价处臵资产、转移资产、无偿处臵资产等行为,可能导致还款困难的。

6、乙方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有转移、灭失、毁损等情形的。

7、乙方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

8、保证人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担保责任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全部利息、罚息付清为止。

2、乙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罚息,且乙方须并按应还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等付清为止。

3、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的,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律师费按诉讼标的5%计算)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违约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本息、罚息等付清为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附则

1、乙方及保证人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和全部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乙方及保证人提供的电话、地址和其他资料发生变化的,将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证人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证人承担。

2、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时生效,同时开始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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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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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全称):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按以下内容发放贷款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的人民币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的业务,其贷款到期日的具体约定均不得超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约定利率不变。

四、利息计付:

(一)本合同项下逐笔发放贷款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_(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_____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逐笔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保证、抵(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借款凭证的记载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逐笔发放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审核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并自行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小,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逾期罚息: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标准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它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主张权力。

第六条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办妥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要求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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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信用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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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用贷款借款合同范本一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协商壹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彙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彙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小额信用贷款借款合同范本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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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贷款借款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2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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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填写

法定代表人: 法人填写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自然人填写

共同还款人: 自然人填写

住所:

通讯地址:

司法送达地址:【※借款人司法送达地址※】都应填写

开户金融机构: 法人填写

开户金融机构账号: 法人填写

联系方式: 都填写

乙方(贷款人):________村镇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本合同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

第一条 账户、密码及安全性

(一)借款人应确保借款人本人在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其他电子渠道(以下简称X村镇银行电子渠道)的密码(包括但不限于X村镇银行借记卡密码、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登录密码、X村镇银行手机银行登录密码、X村镇银行借记卡绑定的手机验证码)及账户(包括但不限于X村镇银行借记卡、X村镇银行手机银行登录ID、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登录ID)的机密安全。借款人不应向其他任何人泄露借款人的账户或密码,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借款人同意,若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借款人的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贷款人,同意暂停其借款额度。贷款人在接受借款人的有效通知前,对他人使用该借款额度所造成的损失,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合同金额大写※】 (小写) 【※合同金额小写※】 元。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 【※起始年※】 年 【※起始月※】 月 【※起始日※】 日至 【※终止年※】 年 【※终止月※】 月 【※终止日※】 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放款时的借款借据所载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不超过本条约定的借款期限。

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采用如下执行标准:

本次借款参考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央行基准利率□公允市场利率。具体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1)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 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2)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 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遇贷款参考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标准执行新的利率,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3)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 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遇贷款参考利率调整,则借款利率于调整日的次月1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标准执行新的利率,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4)借款期限内,自 【※起始年※】 年 【※起始月※】 月 【※起始日※】 日至 【※终止年※】 年 【※终止月※】 月 【※终止日※】 日的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自 【※起始年※】 年 【※起始月※】 月 【※起始日※】 日至 【※终止年※】 年 【※终止月※】 月 【※终止日※】 日的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遇贷款参考利率调整,则借款利率于调整日的(次年1日/次月1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标准执行新的利率,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5)借款期限内,自 【※起始年※】 年 【※起始月※】 月 【※起始日※】 日至 【※终止年※】 年 【※终止月※】 月 【※终止日※】 日的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该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自 【※起始年※】 年 【※起始月※】 月 【※起始日※】 日至 【※终止年※】 年 【※终止月※】 月 【※终止日※】 日的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该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

(6)其他方式

利息从贷款实际发放到贷款发放账户之日起算,按日计息。

借款合同签订日的贷款参考利率与借款发放日的贷款参考利率不一致时,以借款发放日的贷款参考利率为准。

本合同所称基点是指贷款利率的度量单位,一个基点即为0.01%,100个基点等于1%,以此类推。

本合同所称贷款参考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央行基准利率、公允市场利率,不同时期、不同期限或不同类型的贷款依据不同的参考利率进行定价。

第六条 借款人在获得贷款之前必须向贷款人申办银行卡 【※卡号※】 或开立结算账户【※折号※】 ,作为贷款的发放及还款账户,该账户变更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每一个月/季/半年/年为一个偿还期,即每月 日/每季最后一个月 日/每半年最后一个月 日/每年最后一个月 日为借款人的每期还款日。每期还款日 ________前,借款人应在上述银行卡或结算账户中存入当期应还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该卡或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及罚息。如存款不足扣划时,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在**村镇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如借款人未在本条前述约定的时限前在相应账户中存入当期应还借款本息,由此造成的贷款逾期等不利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时,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

(一)本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已正式生效;

(二)至每次贷款发放前,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三)本合同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担保合同已经生效且相关担保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借款人未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索赔事件或其他可能危及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违法违纪事件;

(五)应付借款利息和本金已按期清偿,无不良履约记录;

(六)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未发生不利于贷款人的变化;

(七)除本条第(八)款规定的情形外,均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应在提款前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资料:

1、与本贷款资金使用相关的合同等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2、《提款申请书》、《支付委托书》;

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其中,法人客户遵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自然人客户遵照以下执行: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借款人应在提款前向贷款人提供与拟提用借款相对应的使用计划以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已经满足。

第八条 提款手续

(一)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办理提款手续,并提前_____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或者通过**村镇银行电子渠道向贷款人提交提款指令。提款申请一旦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还需提供受托支付所需《支付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二)通过**村镇银行电子渠道向贷款人提交提款指令的,每次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约定还款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九条 支付

(一)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及经办账户进行形式性审查。贷款人完成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认为符合贷款人要求后,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二)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并不表明贷款人对交易的真实性及合法合规性进行确认,也不意味着贷款人介入借款人与其交易对象或第三方的纠纷或需要承担借款人的责任和义务。贷款人因受托支付行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借款人应予以赔偿。

(三)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非因贷款人过错导致的贷款资金支付失败、错误、延误等风险、责任及损失,贷款人不承担责任。贷款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借款人应予以赔偿。

(四)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模式下,如果由于借款人提供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贷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至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应按以下约定办理:

(五)对于自主支付的情形,在每月末,借款人应汇总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六)贷款资金进入贷款发放账户后发生的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借款人应予以赔偿。

(七)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依据相关政策对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进行调整,并有权决定是否可以放款,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贷款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用款计划

用款计划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1、用款计划如下:

(1) 年 月 日 金额 ;

(2) 年 月 日 金额 ;

(3) 年 月 日 金额 ;

(4) 年 月 日 金额 ;

(5) 年 月 日 金额 ;

(6) 年 月 日 金额 。

2、用款计划如下: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 金额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 金额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 金额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 金额 ;

(5)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 金额 ;

(6)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 金额 。

3、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4、 。

以上用款计划与提款申请不符的,以提款申请为准。

第十一条 账户管理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发放账户,账号为: 。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账号为: ,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

贷款人有权对资金回笼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借款人应予以配合。如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应与贷款人签订专门的账户监管协议。

第十二条 还款顺序: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偿还顺序还款;

若借款人偿还的款项不足支付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欠款,贷款或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则按如下顺序进行偿还:

(1)罚息、复利(如有);

(2)贷款利息;

(3)贷款本金。

贷款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后,还款顺序变更为:

(1)贷款本金;

(2)贷款利息;

(3)后还罚息、复利(如有)。

第十三条 借款人自愿按第 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1、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2、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

4、金字塔还款法(按月)

5、其他还款法(请列明)

金字塔还款法是指:将贷款本金根据贷款期限分成若干等份,第1期还1份本金、第2期还2份本金、第3期还3份本金,以此类推,直至偿清全部本金。每期利息按照当期应收本金余额计收,每期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销售商或其他单位就产品质量、服务、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贷款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销售商或其他单位就产品质量、服务、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十五条 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贷款,但应提前 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或者通过**村镇银行电子渠道向贷款人提交提前还款指令。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违约金按照如下约定执行。

□ 一般约定

约定期限一年以上的贷款,发放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办理提前还款。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还款的,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额×当月执行月利率×2;贷款发放满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超过一次或每次还款额不足当期贷款余额的10%,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额×当月执行月利率×2。

约定期限一年(含)以内的贷款,如果提前还款超过一次或还款额不足当期贷款余额的10%,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额×当月执行月利率×2。

下述情况可不收取违约金:一是对约定期限一年以上的贷款,发放满一年后,每年允许提前还款一次,每次还款额最少为当期贷款余额的10%;二是对约定期限一年(含)以内的贷款,允许提前还款一次,还款额最少为当期贷款余额的10%。

□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方式担保:

□ 由 【※一般保证人※】 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一般保证编号※】 。

□ 由 【※一般抵押人※】【※权利共有人※】 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 【※一般抵押编号※】 。

□ 由 【※一般质押人※】 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 【※一般质押编号※】 。

□ 由 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

□ 由 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 。

□ 由 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为 。

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或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具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借款人有权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各条款均为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保证已获得签署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授权。

(三)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与借款人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十八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作如下承诺:

(一)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投资证券、期货市场,也不将资金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或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在借款申请、提交提款指令、提交提前还款指令等环节中,所有通过贷款人电子渠道进行的操作均视为借款人本人自愿进行。

(三)借款人通过贷款人电子渠道上传身份证照片或个人声明视频,作为借款申请的影像资料,佐证借款申请为借款人本人自主自愿行为。

(四)借款人有义务防止他人以借款人名义在贷款人电子渠道上申请贷款,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借款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向贷款人及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前的申请资料及贷款发放后的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六)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七)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担保人就其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八)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九)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和与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相关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贷款人提供工作方便。

(十)借款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十一)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十二)及时接受贷款人送达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并于签收之日起两日内将回执寄回。

(十三)如发生对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抵押物状况恶化等,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十四)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应定期向贷款人报告或告知借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十五)发生如下事件时当天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它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借款人在知悉抵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

5、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6、借款人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变更。若借款人不履行通知义务,贷款人按照原通信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后果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7、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十六)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应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十七)借款人已经知悉并完全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款人电子渠道系统的各项交易规则,凡使用借款人任何登录信息进行操作的均视为借款人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证明和处理本合同项下借贷关系的凭证。

(十八)若法人客户贷款及借款用于个人经营用途的,借款人还承诺以下内容:

1、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但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并不影响日后贷款人认为上述行为可能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行使本合同所约定救济措施的权利。

2、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3、贷款人可参与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以维护贷款人债权。

4、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及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及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

6、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2)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及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十九)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偿清之前,贷款人可对借款人征信信息进行查询。

第十九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作如下承诺: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信息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及贷款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合理披露或上传除外。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列事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选择停止发放贷款、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已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贷款本息和费用、要求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承担相应责任,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措施,解除合同,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等一项或数项救济措施。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7日或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1元人民币;

(五)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事故,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借款人出现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

(七)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八)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九)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冻结、扣押、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如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贷款人有权就贷款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贷款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是指: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到期未偿还的;

2、分期按计划还款的,一次到期未偿还的。

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借款利率的150%;贷款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借款利率的200%。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部分按照与贷款本金相同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如贷款本金正常,则按照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计收罚息和复利,遇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调整,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罚息和复利。

贷款人有权将利息、罚息及复利作为独立债权追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可停止发放贷款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已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贷款本息和费用:

1、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7日;

2、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1元人民币;

3、借款人在合同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4、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5、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或可能导致偿债能力下降的;

6、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7、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导致或可能导致担保能力减弱或丧失的约定

8、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冻结、扣押、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9、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

10、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的。

第二十三条 扣划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村镇银行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第二十四条 税费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等按以下约定执行,贷款人先行垫付的费用有权向借款人追索,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双方约定: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引发纠纷,守约方由此产生的合理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 。

第二十五条 抵销、转让与权利保留

借款人应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不得提出抵销的主张。但贷款人同意的除外。

贷款人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无须另行征得借款人同意。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需书面通知双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引发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如下 方式予以解决。

(1)借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提交 (仲裁委员会名称)进行仲裁;

(5)其他约定 。

第二十七条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等按以下约定执行,贷款人先行垫付的费用有权向借款人追索,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双方约定: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引发纠纷,守约方由此产生的合理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 。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九条 如需办理公证,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应向公证机关办理 强制执行 公证。

(一)借款人、贷款人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且双方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清楚。借款人承诺:如未能依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按期履行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义务(包含借款人发生贷款人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贷款人可单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贷款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后,公证机构以邮寄信函或电话的方式向借款人核实债务履行情况。借款人承诺:在本合同以及公证申请表所载本方地址及电话、邮箱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如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借款人将及时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至公证处、贷款人及贷款人委托的第三方并取得回执。否则,贷款人、公证处按本合同或公证申请表所约定的联系方式对其进行通知或送达有关文件。不论借款人是否收悉,均自电话、邮件通知或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视为已履行了送达义务,由此导致的后果,贷款人不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借款人自愿放弃对贷款人及公证处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三)借款人承诺:如对上述贷款人、公证处通知或送达文件中的债务事实以及数额有异议,将于电话、通知或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及 (公证机构)书面提交并送达相应证据,否则,可视为借款人默认贷款人的债权主张,该等情况下,借款人承诺无条件接受 (公证机构)根据贷款人单方面提供的证明确认的债务的数额。

(四)借款人确认:强制执行债务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担保权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如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以及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权利一并转让,借款人无条件的同意债权受让人有权向 (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第三十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提款申请书,或借款人经由贷款人电子渠道提交的提款指令;

(二)支付委托书;

(三)借款凭证;

(四)贷款人认为必备的资料 。

第三十一条

□ 法人:自借款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贷款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自然人:自借款人签字并按指模后,且贷款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 份, 登记机关 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及贷款人共同就本合同项下涉及各类告知书、催收单、通知书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各方接收对方等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公证机构所邮寄发送的诉讼、仲裁、公证文书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按照合同首页确定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进行送达,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

(2)以上双方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

(3)贷款人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短信、信函或公告方式向借款人履行通知义务,借款人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信函方式向贷款人履行通知义务。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4)未按上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的,双方在本协议及后续通知中已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他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5)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

第三十三条 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授权贷款人在法律范围内,以必要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监管部门或其指定的信用征集机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调查、核实申请人的财产、资信等情况,并留存相关资料,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仅限用于审核借款人贷款申请和贷后风险管理,可能产生借款人业务申请未获得贷款人审批通过的不利后果。

第三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特别提示

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就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借款人对其有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三十六条 共同还款人已完全阅读理解本合同中全部条款,自愿作为借款人的共同还款人,并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法定或约定还款义务,同时负有偿还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全部未偿还债务及未履行的义务,共同还款人自愿承担借款人未按要求偿还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引起的相关损失和赔偿责任以及相应义务,并承诺在承担还款责任时,按贷款人要求的期限、金额和方式还款,在本借款合同终止前,不自行退出共同还款人地位或解除共同还款责任。

甲方(借款人):公章 乙方(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

(以上法人适用)

甲方(借款人) : 乙方(贷款人):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借款人)配偶(或共同还款人):

身份证号:

(以上自然人适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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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外国政府贷款二类项目借款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4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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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8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

3.3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4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5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6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

6.3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_____

6.6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以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拨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4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贷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项目工程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5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6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____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并按规定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

贷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___万元,其中自筹___万元,

其它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贷款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台(套)___万元;

土建____平方米____万元;

其它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____年__月__万元、____年__月__万元、

____年__月__万元、____年__月__万元、

____年__月__万元、____年__月__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____(公章)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贷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_____(签章)

贷款方:(单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________(签章)

保证人:(单位)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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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2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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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开具的支票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张; 开户行:银行支行;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支票号码:; 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 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____日的,或乙方账户被查封、冻结、监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结清当金、息费、

第十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____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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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3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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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_______________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 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提供期限为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金 额

年季月

3.3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 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 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 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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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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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贷款

第四条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第三章还款

第九条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第五章保险

第三十条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七章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第九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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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2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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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合同

(封面)

合同编号:      年 字 号

借款人:      贷款人: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编码:      电 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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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英镑外汇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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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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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3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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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转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人名称: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支付

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

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

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政府贷款: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用途:

政府贷款:

利率: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政府贷款:

期限: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第二条 开立账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账户。

第四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

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1.

2.

3.

4.

第六条 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

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 还款币种: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计息方式。按照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

第九条 费用支付。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

%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

%支付。自“国外借贷协议”签订后

天由甲方通过乙方对外一次性支付。

3.转贷费:乙方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

%,由甲方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与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数支付。

5.“国外借贷协议”项下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 保险。甲方应将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购置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乙方贷给甲方全部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还本付息计划偿付借款本息和费用,需要延长还款期限时,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

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要提前还款,应提前

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和费用,应偿付给乙方。

6.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最迟应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受让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项的约定办理延期用款手续,或虽提出延期用款申请,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用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上述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

计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款项,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贷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和第10项的情况时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的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和主动追收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并可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为无效,并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报表和其他资料不真实,经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资积压、损失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

%的罚息,并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8.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乙方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账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额。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有关保险的约定,乙方可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责令甲方限期纠正;停止提供贷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用款还款计划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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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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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___息___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_________________

(1)第____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6)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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