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乙方同意提供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是乙方向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简称“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甲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受教育人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的商业性借款。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
二、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账户之日起计算。
三、利率的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修改有关规定,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乙方在恰当的场所公告,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修改后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向甲方发放借款:
(一)本合同附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并持续保持有效;
(二)没有发生本合同第十条所列的违约事项;
(三)《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申请表》经乙方审核同意;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的发放
借款一次性发放。由乙方按甲方指定直接划入甲方在建设银行所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折账户或龙卡账户中,该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二、还款计划
(一)借款期限在______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借款期限在_____年以上的(不含_____年),采取按月付息,分次任意还本的方式归还借款。
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第_____日,当月利息当月清偿。本金可按照借款人意愿在借款期限内随时偿还,不限次数和每次还款金额。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最后一次结息日不能迟于该笔借款到期日,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
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三、还款方式
(一) 还息方式
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方式还息
1.甲方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主动还息。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前在约定的还款账户中备足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在结息日从约定的还款账户扣收甲方当期应偿还的利息。双方约定的还款账户:户名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若约定的还款账户被查封、冻结、挂失、甲方应当及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 )贷款变更委托扣款帐号申请书》,提供新的还款账户。
(二) 还本方式
甲方应按期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主动还本。
四、提前还款
借款期限在_____年以内(含_____年)的借款,甲方提前还款时,应提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提前还款的,原定的借款利率不做调整,甲方应按照原定的借款利率和实际用款期间计付利息。
五、借款不可以展期。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还款能力、信誉、家庭经济情况的资料予以保密,但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个人身份、还款能力、信誉、家庭经济情况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用;
四、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方式、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五、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债务清偿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六、债务清偿前,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_____日内通知乙方:
(一)甲方通讯方式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
(二)甲方个人资料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甲方借款清偿能力的。
七、债务清偿前,受教育人有退学、休学、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学校开除等情形时,甲方应当在_____日内通知乙方;如乙方要求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甲方应当立即偿还。
八、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 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了解有关甲方身份、还款能力、信誉、家庭经济情况等资料,有权对甲方有关资料及用款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二)甲方未按期足额偿还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 开立的账户中予以划收,乙方 及时将扣划情况通知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借款,但因甲方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还款能力和信誉的资料予以保密,但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预期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按期还款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有权解除借款合同:
(一)债务清偿前个人资料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借款清偿能力的,甲方未在_____日内通知乙方;
(二)转移个人资产,以逃避债务;
(三)有确切证据表明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影响乙方信贷资产安全的;
(四)有确切证据表明足以影响债务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发生;
(五)甲方未履行其对 的其他到期债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债务清偿前,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九条中约定义务,即构成甲方的违约。
(二) 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即构成甲方违约:
1.有确切证据表明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2.有确切证据表明保证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三)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既构成甲方违约:
1.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未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抵押人将房屋出租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人赠与、转让、重复抵押、改变用途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法律法规有相反规定的,未提前七个工作日将具体事项通知我行;
4.抵押人经乙方同意或依法律法规规定提前七个工作日将具体事项通知我行后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5.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的清偿,抵押人有过错时未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的。
(四)质权存续期间,出质人经乙方同意处分质押财产,但处分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未按质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如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即构成甲方违约。
(五)担保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消,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或者拒绝承担担保义务时,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担保措施的,即构成甲方违约。
(六)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一)至(五)项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归还有关借款本息、费用;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债务本金和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4.乙方有权主动从甲方在 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偿还贷款本息,乙方 及时将扣划情况通知甲方。
5.乙方有权行使担保权利。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及保证等);
7.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无法支用借款的,乙方应按日息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修改本合同条款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中止或解除本合同时,本合同之相关约定仍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双方商定的__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三、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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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篇2:外国政府贷款二类项目借款合同格式
编号: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中国XX银行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财政部有关文件、中国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署的贷款框架协议和单个项目贷款协议,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______国政府贷款
2.借款用途:__________
3.借款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分__次偿还,偿还方式为______(等额偿还/非等额偿还),每次偿还金额为____。偿还日为每年的__月__日和__月__日。第一次偿还日在____后第__个月,但不迟于____年__月__日。还款计划表将在第一次偿还后确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根据国外贷款机构的还款计划表执行)。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应当按期主动以原币种归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
(4)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但需根据中国XX银行总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订的贷款框架协议或单个项目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国外贷款机构按贷款余额的__%支付提前还款贴水。
5.利息及有关费用的计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__%,为(固定/浮动)利率(浮动利率按国外贷款机构当期通知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______。
(3)借款人应按已提取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的__%向贷款人支付转贷手续费,支付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相同。
(4)贷款人将按国外贷款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日期向借款人划收以下费用:
①管理费:指国外贷款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为办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本合同生效后__天之内,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一次性支付。
②承诺费:指借款人对已承诺但尚未提取的贷款向国外贷款机构支付的费用。按未提借款金额的__%/年,每____支付一次,直至提款完毕。支付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相同。于中国XX银行总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署的单个项目贷款协议(签定/生效)后__天开始计算。
③_____费(担保费):指借款人应向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_____的贷款国贷款_____机构支付的费用。借款人应按已提取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的__%/年支付_____费,支付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相同(或借款人应在____之前,支付金额为____的_____费)。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信息。
2.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_____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_____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在贷款人处开立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3.按时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贷款登记、还本付息核准及其他手续。
4.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7.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9.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1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11.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2.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4.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_____、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造成贷款人对外垫付本息、管理费、承诺费、_____费等费用,贷款人对垫付的资金按照国内同期同档次同币种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如国内无同币种贷款,采用美元贷款利率。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在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5.对借款人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日期支付转贷手续费,应在应付之日至实付之日期间,按日费率万分之三向贷款人支付滞纳金。
7.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_____、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财政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____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第二类项目〈还款保证书〉标准格式》为本贷款出具的《还款保证书》(文号:?)视同本贷款的_____律文件。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______,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
篇3:大学代理商业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张 三 (借款学生)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名称:陕西师范大学 就读专业: 专业 家庭住址: (x 省 x 市 x街道 x 号) 邮政编码: 甲方父亲姓名: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 甲方母亲姓名: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
贷款人(乙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环世纪星支行 (经办银行) 联系地址: 陕西西安市师大路2号 邮政编码: 71006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杨建林
联系电话:029-85239545
介绍人(丙方): 陕西师范大学 (学校机构) 所在学校: 陕西师范大学
联系地址: 陕西西安市师大路1号 邮政编码:71006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张 三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二环世纪星支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通过长城电子借记卡(活期一本通)或信用卡扣划方式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并遵守乙方相关章程。甲方长城电子借记卡(活期一本通)或信用卡的账号: (学生在中国银行办理的存折帐号)。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利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在本协议第一条款在所提供的长城电子借记卡(活期一本通)或信用卡发生遗失、被盗等行为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其他账户供乙方扣划。
四、甲方因发生本协议第三条款所述行为,未及时提供其他账户,造成乙方扣划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五、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张 三(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4: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甲方(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担保人) (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办银行)
介绍人(丙方):_______________ (学校机构)
甲方经丙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级机构与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在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____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
实际发放贷款时,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交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乙方,并负责监督乙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丙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 ;
四、贷款发放计划:_______________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发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元;
(二)按学年发放:
1. ____学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元;
2. ____学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元;
3. ____学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元;
4. ____学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元;
5. ____学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本日以《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扣划,否则造成乙方扣划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为约束借贷双方的法律依据。如发生以下情形,三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当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两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甲方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丙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甲方转学:如甲方转学,必须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三、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甲方必须在毕业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丙方审核通过后,由乙方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甲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丙方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学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或乙方与甲方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并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
款明确的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中划收;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 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六)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丙方承诺
丙方受所在学校委托,作为甲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人,丙方承诺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学校授权委托书;
二、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挂号信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三、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四、甲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五、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丙方负责在一年内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联系地址;
六、应负责开展对甲方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记录,协助乙方做好甲方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发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违反在本合同第九条承诺的第四、五项规定的义务,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1. 甲方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偿清借款的;
3. 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5. 甲方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
6.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丙方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
7. 甲方在毕业时未与乙方签订还款协议。
(四)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乙方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五)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款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三 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款借据;
2、还款协议;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本合同经各方授权签字人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所在院系: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攻读专业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名称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母亲姓名: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6:个人借款贷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条款,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1.本合同中关于借款人义务及违约的责任承担条款;2.应确保您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
编号: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条款,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本合同中关于借款人义务及违约的责任承担条款;
2.应确保您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4.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您对本合同有疑问,可向中信实业银行咨询。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拟同意。
为明确甲、乙双方借贷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一、借款利率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有关规定调整与执行,乙方将在营业场所对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还款总期数
一、借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二、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期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第五条借款发放
一、乙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乙方审查同意。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即为乙方依约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甲方就所购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乙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借款偿还
一、甲方应根据乙方相关贷款办法规定,在下述四种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三)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其他还款法。
二、甲方应当于乙方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前,将当期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罚息、复利等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
三、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罚息和复利—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借款加收罚息。
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利息时,乙方有权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七条提前还款
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日将提前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即为不可撤销。
甲方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提前还款,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甲方对借款提供的担保可选择如下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八款。
一、抵押担保
(一)抵押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的财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产生的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
(四)抵押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该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或实施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乙方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者提供担保遭拒绝,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六)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1.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七)抵押人应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应资料,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管。
(八)甲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则抵押关系终止。
(九)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将其所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对抵押权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应当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物完整无损的义务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与检查。
(十一)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该行为,并要求抵押人在十日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十二)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物出借、(在抵押行为成立后)出租;抵押人在从事上述行为前,均需及时通知贷款人,若上述行为影响债权安全,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禁止实施上述行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变更、赠与抵押物。
(十三)抵押权存续期间,经乙方同意的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转为定期存款质押。
(十四)抵押人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购买抵押财产等保险并以乙方为优先受偿人,且不得约定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条款。
保险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如本合同借款展期,抵押人同意继续办理抵押物延长投保的手续。
保险单和续保单正本由乙方保管。
如抵押人拒绝办理续保手续,乙方可以代替抵押人直接办理续保手续,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十五)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中断或者撤销上述保险。
(十六)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十七)乙方与甲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抵押人的责任,无须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二、质押担保
(一)出质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二“质押物清单”所列明的动产/权利(以下简称质物)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质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作质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质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质物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
(五)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出质人的责任,无须征得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七)出质人应将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乙方保管。
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或出质人代甲方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乙方应将质物及其相关证明文件返还出质人。
三、保证担保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四、保证保险
(一)甲方办理保证保险,负责缴纳保险费,并指明乙方为被保险人。
保险单据交乙方审核保管。
(二)保证保险的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
第九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二、甲方应定期或随时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甲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或证明。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乙方。
四、甲方不得挪用借款。
甲方借款不用于购买或退掉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应按提前还款与乙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甲方应当在变化发生的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乙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六、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乙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七、本合同项下的按揭律师服务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或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的,应承担甲方未按期还款承担的罚息及复利相当的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由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需要交付的,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需要登记的,自办妥登记之日起生效。
至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附则
一、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份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九款。
第十五条具体约定
一、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还款总期数为_____________期。
五、账户一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六、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
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
甲方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账户一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
抵押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抵押物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原值_____评估值________________
房屋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二:质物清单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名称____________质物面值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篇7:贷款借款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____月____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委托贷款借款协议书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省(市、自治区)____市____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单方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根据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同意作为本项贷款本息的担保人。并另立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执行,担保人应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
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________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
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
第十六条第
(一)、
(二)、
(三)、
(四)、
(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
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号和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 借款人住所: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 篇10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 元。其他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____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失,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篇10:贷款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银行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篇11:外国政府贷款二类项目借款合同格式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
如下: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在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三、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六项的情况时除外。
四、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的利息。
五、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七、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
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篇13:按揭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甲方特此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批准发放。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以保证其用于 。贷款期限为 个月,即 至 个月。
2.乙方保证按照以下付款计划提供资金:
年 月 日,年 元;
年月 日,元。
3.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金: 元/年。年月日,人民币元。
4、贷款利息,从贷款之日起,以结算账户金额按月利率 %计算,按季结息。
如果甲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逾期部分的利率为 %。如果甲方未能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利率以 %为准。
5.如乙方未能按付款计划提供贷款,乙方应按违约金额和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利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除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国家利率发生调整,乙方应自调整之日起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7.如到期后甲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家庭存款账户中扣款或使用其抵押物偿还。如果采用第三方担保,担保人应代表担保人偿还。若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未能还款,乙方有权从家庭存款账户中扣款或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每季度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报表及其他相关信息。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九.甲方变更法人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应继续履行原法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甲方填写的贷款申请表、抵押或担保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变更合同条款,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贷款合同补充文本。
1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无效。
1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共有 份和 。
13.补充规定: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篇14: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本
借款人(全称):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按以下内容发放贷款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的人民币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的业务,其贷款到期日的具体约定均不得超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约定利率不变。
四、利息计付:
(一)本合同项下逐笔发放贷款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_(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_____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逐笔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保证、抵(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借款凭证的记载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逐笔发放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审核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并自行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小,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逾期罚息: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标准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它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主张权力。
第六条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办妥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要求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长城卡卡号:
有效期: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 (币别)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债务范围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 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篇16:扶贫贷款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扶贫建档立卡户
按照金融扶贫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了大力发展我乡草畜产业,扩大养牛规模,确保按期脱贫摘帽,甲乙丙现就金融扶贫贷款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积极争取贷款,检查乙方根据协议购进基础母牛,新建养殖圈舍情况,对没有按协议内容和时限完成的建档立卡户,甲方将上报有关部门取消贷款。
二、乙方职责
向丙方宣传甲方安排和有关政策,做到各项政策家喻户晓,确定、上报符合条件建档立卡户的基本信息。督促丙方按协议完成购进基础母牛,新建养殖圈舍工作。
三、丙方职责
按照有关政策,在________年____月底之前完成基础母牛的购进和养殖圈舍建设。基础母牛购进合作社必须经甲方确定,购进的基础母牛和养殖基础母牛数量累计最少达5头,并且保证每年的养殖数量只增不减。新建圈舍必须符合县农牧局部门标准化圈舍要求,对不按照协议内容或按期没有完成的农户,在今后的各项惠农政策中,甲乙双方不再考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本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基本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________________ 。
1.2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
1.3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________________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________%。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________%,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________%;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________________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 还款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________________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贷款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署日: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18:银行借款贷款合同
甲方(银主方)
乙方(项目方)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发项目,协助乙方筹措建设资金,特安排资金在乙方开户行办理定期存款,开具人民币大额存单,并将存单用于乙方质押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诚信的原则下,就存单用于为乙方担保贷款一事,达成个人向银行借款房屋合同,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存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亿元,分批操作,首批人民币万元。
二、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
三、存款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四、办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定期大额存单,为乙方在银行按正常的质押贷款程序进行贷款,用于乙方的项目建设。
五、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安排的贷款银行须是一级支行以上单位(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六、财务回报: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存单面值20%的回报(中介费另行承诺)
七、存单质押风险规避:_________________甲方开具的人民币大额存单在用于为乙方向银行贷款后,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所贷款的银行须向大额存单受益人出具书面“银行承诺书”(见附件)
八、本息回收: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质押的存款单期满前30天,乙方应主动、积极自行平仓还贷,解除质押,保证存单受益人按时提取存款。不管乙方是否及时还贷,存款受益人(甲方)将持贷款银行签发的书面“承诺书”追索存单,提取存款本息。
九、操作程序: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确认本操作协议条款,乙方申请的贷款银行确认签发书面“承诺书”。
(2)乙方向甲方提交:_________________1、已确认并签署的本协议书;2、“银行承诺书”由乙方银行签署;3、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建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复立项文件等;5、贴息费用凭证。
(3)甲方受理后,(乙方贷款主体资格和贷款项目可行性认定由乙方贷款银行审查确认)即向乙方发出受理商务函,明确具体的操作日程及安排。
(4)乙方按甲方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安排甲方相关人员赴乙方所在地。
(5)甲方人员到达后:_________________1、查验乙方企业相关法律文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是否齐备;2、项目批文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3、重点咨询贷款银行是否同意按本约定的方式办理存、贷款并按甲方提供的“银行承诺书”样本签发给存单受益人。
(六)核实无误后,甲方即在乙方指定的操作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乙方按首笔操作资金的百分之五的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待甲方首单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后,再进行剩余贴息的交接;然后甲方办理转定。
(七)在甲方办理转定的同时:_________________1、乙方应将一次性贴息(扣除已交保证金)全部交给甲方;2、甲方协同乙方与贷款银行按正常程序开具大额存单和质押贷款手续;3、乙方会同甲方在贷款银行行长办公室接受由行长和有关责任人共同签发的存款单期满前返还存款单的“银行承诺书”正本,给存单受益人持有。以上环节均在贷款银行同时办理。
十、业务操作期间,甲方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预收乙方万元操作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贷款银行若不能按本条款约定方式办理存、贷款业务,甲方可自行离开,乙方所交费用不退。
(2)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乙方条件具备均能按本协议条款办理,而甲方提出与本协议约定条款以外的任何条件或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款到帐。致使业务不能进行,对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费用。
(3)甲方资金到帐收取了乙方保证金后,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划走存款资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甲方收取了保证金后不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按所收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十二、末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若有末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条款,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了30万元操作费后即刻生效。业务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19: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补充合同
借款人(以上简称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小写) ;(大写) 万 仟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每学期、学年度发放贷款的利率,根据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档次进行确定,按 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人无须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或计息方法也做相应调整。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甲方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用。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做他用。
第五条 债务范围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授权事项
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并留有足够的余额,授权乙方于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该账户中扣收应偿还债务。
第七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的学杂费部分由乙方按学年度分次划入甲方就读学校所指定的账户(或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甲方借款的生活费用部分由乙方按学期分次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____年__ 月__ 日发放贷款____ 元,期限__ 月,利率 (月)
____年__ 月__ 日发放贷款____ 元,期限__ 月,利率 (月)
第八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 (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法/月均还款法/递增还款法)归还。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其余50%由甲方按 偿还。
第九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 偿还贷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贷款宽限期,利息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 偿还,贷款本金自宽限期满的次月开始偿还。)还本付息日为当月的20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每学年度确定一次,每学年度内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 年,每月 __元;第 __年,每月__ 元;
第__ 年,每月 __元;第 __年,每月__ 元。
第十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担保:
(一)由 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
(二)由 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 。
(三)由 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 。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一条 提前还款
甲方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日前 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二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诺如下:
(一)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甲方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乙方:
1.住所发生变化;
2.个人财产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三)甲方不迟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 天存入足额资金以备支付。
第十三条 扣划
甲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可由乙方从甲方开立在中国银行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有权就逾期部分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计收利息。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计收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 日;
(二)甲方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 元人民币
(三)甲方在第十二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四)借款人在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贷款人;
(五)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六)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七)甲方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八)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九)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十)甲方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罚,以至影响债务清偿的。
第十五条 费用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或偿付。
第十六条__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日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及乙方授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介绍人:(盖章)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质押财产清单
序号专 利 名 称申请日颁证日有效期评估值
篇20: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月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则按应付款本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天计算);所欠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标准加倍收取罚息(按欠付利息天数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担逾期期间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仍应计算至清偿所有债务之日为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2、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3、因乙方原因(如2次逾期利息、经营不正常、违法经营、赌博等不良现象)影响了出借的资金安全,甲方有终止借款的权利。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