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航道管理中心待遇怎么样【19篇】

浏览

1070

范文

45

保险待遇行政复议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行政,全文共 262 字

+ 加入清单

问:过期医疗费经批准后可延期申报吗

答:北京市人保局于20__年下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医疗费用,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可以延期申报。

《通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查验就医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及时完成医疗费用的结算和申报,并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要填写《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暂缓申报申请表》,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延期申报,批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保险待遇行政复议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行政,全文共 248 字

+ 加入清单

本人___________,现年______岁,系__________________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贵辖区_______小区购买了一套________㎡的住房一套,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实际入住。根据太原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___________的本人及孩子_______的户口迁移到贵辖区___小区区_____幢_____单元_____层_____号。

望早日批复,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镇落实已退休退职村干部的待遇的情况汇报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092 字

+ 加入清单

落实退休退职村干部的待遇情况汇报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x府[]27号文件精神,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镇委按照连府[]27号文件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我镇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全面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发放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现将我镇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放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的意义。

开展发放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是切实解决退休退职村级干部待遇的举措,充分稳定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思想情绪。

二、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退休金、安置费的发放对象。

我镇党委根据x府[]27号文件规定范围,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于XX年4月成立专项小组,并召开镇两级干部会议,明确目标,组织镇、村干部在5月、6月集中精力对退休退职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由我镇委党群书记、组织委员等同志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有领导、有组织,周密部署,对1959年以来任职的村级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并做好每一个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工作简历。

三、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核实工作。

我镇组织办工作人员对各个村委会上报的每一个退休退职的村级干部都进行重新核实计发工龄,根据每一个退休退职的工作简历,认真把参加镇级、村级企业等不在村委员工作时限、间隔期核实好。

四、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的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实事求的处理方法,在公示过程中接到20多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的发放公开性和公平性。同时认真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掌握信息动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涉及面广。该暂行办法涉及的是由1959年起在村级任职的退休退职干部,时间间隔太长了,尽管我们都尽量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但还是会有错漏的情况发生。

2、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原始资料没有做到较好保存。我国农村政权经历了大小四清、文革时期的动荡,致使一些原本该好好保存的原始资料丢失,从而使得工龄等方面核实工作有困难。

3、由于我镇乃至全xx市是第一次实施执行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在经验方面的欠缺,致使有些工作开展不够迅速。

4、由于我镇的镇村经济十分簿弱,村委会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含3万元)的以上只有3个,1万元至3万元4个。1万元以下6个,甚至有些村委会根本没有收入,致使我们在执行和实施起该暂行办法有实际性的困难。

中共xx市xx镇委员会

XX年12月25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工伤待遇和解协议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事故,甲方认可乙方所受伤害为工伤,甲方已经使乙方的伤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疗,已为乙方支付了住院费_______________元、门诊费_____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____元。

现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相关待遇事宜,经充分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除支付乙方上述费用以外,再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偿金_______________元,此补偿金包括乙方受伤以及解除劳动关系应享受的所有待遇(具体包括乙方6个月工资元,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贴元),双方一次性解决。

2、乙方因本事故受伤,还有腿部钢板未取出,将来因此发生的手术费,由甲方根据相关单据据实支付。

3、本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乙方签署本协议、领取补偿金后不得就本事故于本协议之外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双方也无其他争议,乙方不得再行提起诉讼或向任何其他机关追究甲方的责任。

乙方有违此条,应退还所收取甲方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诉讼费用。

4、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将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保险待遇行政复议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行政,全文共 265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保险待遇行政复议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行政,全文共 382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诉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纠纷一案,申请人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并向贵院缴纳了财产保全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现该案已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退回所缴纳的财产保全保证金至如下账户: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恳请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工伤待遇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工伤待遇不予受理通知

编号:_______________

你(或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本局提交的_____________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以打“√”为准):

一、不属本局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包括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未满16周岁(即童工),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应当转送法院等有关部门处理。

四、当事人受雇于自然人,用工主体不合法,未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后被依法吊销。

五、双方属于劳务关系或者承揽关系,不属工伤认定受理范围,应按民事损害案件转送法院依法处理。

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事实不清,用工主体不明确,没有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据,书面告知补正后逾期未送交,以致无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至今已超过法定申请时效。

鉴于上述情况,本局依法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x乡落实农村“三老”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858 字

+ 加入清单

x乡落实农村“三老”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情况报告

x乡落实农村“三老”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情况报告

近两年来,x乡在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不动摇,加快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同时积极认真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对农村“三老”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的各项政策规定。通过政策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三老”人员的生活条件,稳定了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不断增强了我乡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农村“三老”人员概况

1、截止2004年12月31日,我乡“三老”人员总数为182人,可实际享受财政生活补贴人数为142人,其中老党员为100人,老干部为42人,劳动模范为2人。1995年核定享受财政补贴人数为139人,截止2004年12月,享受财政补贴“三老”人员比1995年增加3人。

2、在执行《暂行办法》期间,没有终止享受生活补贴和照顾的“三老”人员。

3、没有《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享受自治区财政生活补贴以外的“三老”人员。

二、农村“三老”人员的管理情况

1、根据乡、村两级财政情况,我乡2003年制定了《x乡“三老”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每个村可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为“三老”人员划拨2亩耕地。通过落实制度,确保我乡“三老”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有效落实。

2、《x乡“三老”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先由村党支部申报,然后经乡党委审核、批准,备案。主要负责部门为乡党建办公室,由乡党委书记负责。

3、近两年来,乡党委每个季度组织人员对落实农村“三老”人员政治生活待遇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全乡各村建立了重大事项邀请“三老”人员进行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年终时发放民意调查表,向他们征求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意见,整理好后,列入本村下一年村“两委”班子整改项目。每逢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乡领导、村干部都要到全乡的“三老”人员家中进行慰问,了解社情民意,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4、“三老”人员去世后,全部举行丧葬仪式,开追悼会能够达到90%以上。并根据现有财政情况一次性给予丧葬费500元/人。

5、对于那些生活仍处于贫困状态的“三老”人员,乡党委积极组织人员加大对“三老”人员生产技术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为“三老”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了一部分“三老”人员实现了脱贫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和无依无靠的“三老”人员,由各村党员成立帮扶小组,在生活上给予帮助与照顾,解决了生活困难。

6、全乡18个村推行村级在职干部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是在职村干部一次性交纳5000元养老保险金,60岁后,每月可从保险公司领取80元的养老金。现在全乡有5名“三老”人员已经可以每月按期领到养老金。存在的问题是让村级干部一次性交纳5000元养老保险金对许多村干部来说比较困难,许多干部不能够理解,所以应加大对他们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教育。

三、发挥“三老”人员作用的情况

1、定期组织“三老”人员举行我乡发展情况通报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制度,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民主。

2、定期组织“三老”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全乡老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间断,提高了党的吸引力,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近两年来,因个别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被县委、乡党委表彰鼓励的有2人。

4、发挥“三老”人员作用好、中、差的比例为3∶5.5∶1.5,作用发挥不好的“三老”人员主要由于年纪较大不愿更多地参加我乡的公益事业,影响了作用的充分发挥。

5、应继续坚持在涉及全乡、各村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方面广泛听取“三老”人员意见和好的建议,为加快我乡发展增添新力量。

四、农村“三老”人员财政补贴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根据乡、村实际情况,对每村无偿划拨给“三老”人员耕地进行了落实,2003年共落实耕地199亩,折合人民币2.6万余元。

2、我乡对“三老”人员生活补贴采取年终一次性发放。

3、建议:

(1)应明确县、乡、村三级责任分工,严格发放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应有组织干事与乡财务人员同时到组织部领取,发放时“三老”人员凭生活补贴发放证领取,由主管党务的副书记或其他乡领导在场监督。

(2)应加强对乡党委组织干事的严格合理监督。并坚持每年集中对组织干事进行业务知识和党性、党规知识培训,提高组织干事的党纪法规意识。

(3)在发放生活补贴的同时,向“三老”人员宣传自治区党委关于发放生活补贴的政策,发放的时间。根据发挥作用的具体情况对现有“三老”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行政,全文共 495 字

+ 加入清单

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经济赔偿金_____________元;

二、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_______________元;

三、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_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________元;

四、依法判令被告承担鉴定费_______________元、交通费_____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1474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 省(市) 市、县(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六、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 划(/)表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 履行。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技术服务报酬、培训或者中介报酬,大写): 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 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经办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经办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经办人: 技术合同登记处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1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员工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848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为切实保障乙方的员工能及时从乙方按时领取应得的工资,乙方承诺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乙方严格按照与其员工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按时向其员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乙方为其员工发放工资应制作工资发放清单(格式见附表),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如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付款(包括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等)后将该笔款项中关于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需经每个领取人签字),并在申请领取下一笔付款前将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甲方施工处、专业公司等)审查后报计划经营部门备案。如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报表时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各类付款。甲方每发现一人次员工工资支出与事实不符,对乙方罚款100元,并以此类推,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三、当甲方在工程完工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非质保金)或年终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财务部门先支付该笔工程款的 %,专门用于乙方给其员工发放工资。乙方应制作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审查后提交甲方财务部门。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后再将剩余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四、如果乙方没有按本协议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并交报发放清单,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发放清单。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五、乙方保证坚决杜绝发生其员工到甲方处讨薪、对甲方及其员工进行工作干扰、人身胁迫、人身伤害事件。当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时,每发生一人次,由甲方对乙方处以200--20__元的罚款;甲方认为对甲方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甲方对乙方给予5--50万元的处罚。上述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

六、如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小时内到讨薪地点予以处理。如不来处理,甲方将从对乙方未支付的款项中代乙方予以支付,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工伤保险待遇分配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43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___单位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提出职工_________________(男、女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经审查,已收材料列表如下:

本受理单一式三份,社保工伤生育科、社保财务科和参保单位各一份。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单位经办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伤职工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伤生育科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社保财务科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申请人请于每月1—20日到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办理业务,并于受理的次月20—25号来领取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

本人对以上所提交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次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543 字

+ 加入清单

工伤保险条例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__.01.01,截至20__年仍然有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576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成都海关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维保服务目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响应时间不多于4小时。

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条件:

(1)

(2)

(3)

(4)

3。其他:。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2。

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

甲方开户银行:地址:帐号:

乙方:

乙方开户银行:地址:帐号: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保险待遇行政复议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行政,全文共 1054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是专业本科级班的学生。在20年,因原因,被学校给予处分。事后我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为自己当时的不理智行为深深感到内疚、追悔莫及,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特恳请学校领导撤销我的处分,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一年多来,我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和态度上的不端正进行纠正,认清了_____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之所以发生_____行为,是因为我平时的学习不够认真、要求不够严格、思想觉悟不高,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所造成的。这个处分使我敲响了警钟,使我幡然觉悟,理解到无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接受惩罚。所以在处分下达以后,我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严于律己,在学习上比以前更努力,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懂得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下面向学校领导说说我这一年多所做的努力。

首先,在思想上,我重新反省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积极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多和优秀同学接触、交流!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提升思想认识和觉悟。与时俱进,了解社会的发展动态,认识社会的发展趋势。作为当代大学生,特别是即将毕业的我,就更要了解社会需要什么样的_____,自己需要往哪些方面发展,如何能使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与社会价值观融合发展。同时关心国家社会的时事,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在行动上,根据社会需要,个人发展,努力学好各种专业知识,就着重训练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和基础知识,并积极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所作所为得到了领导和老师的赞许,并参与到了一些实际项目中去。在这些工作中,得到很大的锻炼,学会了技术,也学会了很多做事做人的道理。努力学习各科知识,成绩一直在稳步上升,从来没有挂过任何科目,也没重修课目。学年平均成绩77.5,学年平均成绩85.8,目前在校平均成绩80.05。学习成绩由全班27名晋升到第八名;综合测评有34名提升至第15名,连续两学年获专业三等奖学金;通过英语六级。

以上是我在这一年多来的主要表现,希望各位领导和老师对此进行严格审查并恳请学校领导准予取消处分。我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请学校领导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我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拿到学位,并以此为新的起点,走上美_____的道路。

特此申请,望早日批准为盼!?此致?敬礼!?申请人:?日期: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员工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857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项目部 (下称甲方)

承包方: 泥工 班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为切实保障乙方的员工能及时从乙方按时领取应得的工资,乙方承诺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乙方严格按照与其员工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按时向其员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乙方为其员工发放工资应制作工资发放清单(格式见附表),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如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付款(包括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等)后将该笔款项中关于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需经每个领取人签字),并在申请领取下一笔付款前将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甲方施工处、专业公司等)审查后报计划经营部门备案。如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报表时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各类付款。甲方每发现一人次员工工资支出与事实不符,对乙方罚款100元,并以此类推,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三、当甲方在工程完工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非质保金)或年终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财务部门先支付该笔工程款的 %,专门用于乙方给其员工发放工资。乙方应制作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审查后提交甲方财务部门。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后再将剩余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四、如果乙方没有按本协议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并交报发放清单,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发放清单。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五、乙方保证坚决杜绝发生其员工到甲方处讨薪、对甲方及其员工进行工作干扰、人身胁迫、人身伤害事件。当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时,每发生一人次,由甲方对乙方处以200--20__元的罚款;甲方认为对甲方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甲方对乙方给予5--50万元的处罚。上述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

六、如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小时内到讨薪地点予以处理。如不来处理,甲方将从对乙方未支付的款项中代乙方予以支付,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员工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271 字

+ 加入清单

员工工资待遇提成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_________电话营销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电话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本公司近来的管理经验,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_________年度电话营销人员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如下:

一、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提成+福利奖金

二、基本工资的计发

1.试用期

凡进入_________市场部的电话营销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包食宿,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最低底限业绩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业绩低于_________元者视为不合格,只发给基本工资的75%,即_________元,试用时间不过15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没有基本工资;试用时间超过15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发给补助_________元。完成最低底限业绩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有业绩特别优秀者,试用期工资以转正后的标准予以结算,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2.试用期后

进入过度期,过度期为一个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公司包食宿。第一个月的最低底限任务为_________元,低于___元以下,只拿基本工资的65%,即_________元。业绩优秀者(达到或超过规定月任务指标),可直接转正,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3.转正后

试用期、过度期满即为_________公司市场部电话营销组的正式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包食宿并享社保,月底限任务为_________元/月,月业绩达不到底限任务的,只拿基本公司的50%,达到最低底限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三、电话营销人员业绩的财务核算

1.电话营销人员的业绩以款到账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20号,20号以后到账的计入下月业绩。业绩以款到账数为核算依据。

2.电话营销员和本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一样,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条例,违规按章处罚。

四、业务提成的比例

月业绩

提成比例

五、星级奖金制度

星级

月任务额度

奖金

一星

二星

三星

四星

五星

1.连续三个月保持星级的,按高出一个星级标准予以奖励并且基本工资以_________元计。

2.每半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即_________元。

3.每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两个月基本工资即_________元。

4.本规定为_________年度的执行标准,所有电话营销人员业绩考核都将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

六、工作量

1.试用期内至少_________个电话/天。

2.试用期后至少_________个电话/天。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员工因工作待遇低工作辞职报告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27 字

+ 加入清单

曲指算来,我到公司已有一年的时间了,在这一年里,虽然我的工作并不是尽善尽美,但在公司同事们的帮扶,我也要求自己尽心尽职,每一项工作努力去对待。凭心而论,领导青睐器重,同事齐心融洽,这真的是我工作以来,所遇到最好的工作环境。

我要离开公司了!

我是一个理智而现实的人,虽然事业上的进步也是我的梦想,但我不敢去拼什么青春。父母对我来说,真的比什么都要重要。虽然会很安依,但是我相信父母有我的陪伴会很幸福,虽然说父亲有病在身,我相信随着心情的开朗会比任何药物都起作用,加之我又是家里最小的,儿时的我是享受父爱母爱最多的。所以我不想为难自己,我必须要离开了。我不奢求太多的荣华富贵,只希望陪伴爹妈安享晚年,这是我目前唯一能做的。

我真的不希望有一天父母走的时候,而我还有好多话、没跟爹妈道完,好多事还没带着爹妈去做!

自从加入公司以来,您对我的器重与信任,令我非常感动,也成为激励我努力工作的动力。

再一次真诚地感谢您和同事对我的关爱与信任!

恳请您接受我的辞职请求!

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关于解决副科级待遇的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139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解决副科级待遇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国家税务局各级领导:

我叫ccc,男,195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鹿邑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党支部书记、兼任鹿邑县财税监督稽查中心副主任兼稽查室主任至今。

我于1976年参加税收工作,在此期间,自1984年至1995年任税务所长。1995年至XX年任中心税务所长(分局长)XX年河南国税局王连清任局长,进行改革,对科、所长实行40岁职务一刀切,48岁离岗。当时我超过了40岁,中心所长(分局长)的职务被一刀切了下来,但是不到离岗的年龄,没有离岗。我被调到国税局公安室工作。XX年李陵君任河南省国税局局长,对干部的使用实行三不唯的政策,即:年龄、文凭和资历。我又被任命为王皮溜中心税务所所长。XX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和省、市、局长等有关领导来我县考察工作,要求听取最基层的工作汇报,我代表最基层的中心所长以 “税风正、人心齐”为题,作了工作汇报,各级领导非常满意。除汇报工作之外,我向领导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是全国的税务系统最基层的单位都是分局,分局长都是享受副科级待遇。唯独河南省是税务所,所长享受的是科员级待遇。这样很不平衡,并且不利于工作,一个税务所管辖几个乡镇的税收征管工作,名不正、言不顺。二是:我们的工资可能全国倒数第一。三是没有配备交通工具(征收车辆),不利于税收的征管工作。不料领导非常重视,这三个问题很快解决了两个,一是税务所改为了分局,分局长享受了副科级待遇。全省可能唯独我因为年龄的限制(副科级限制到45岁)本应该转为分局局长的我又被切下来了!因为可能是本人工作成绩突出,1999年被省局作为突出贡献者给我记三等功一次。在此期间又被选为两届县人大代表、一届党代表。我的中心所长的职务被第二次切了以后,XX年又被城区分局选举为党支部书记至今。XX年鹿邑县委、县政府成立财税监督稽查中心,(正科级单位)我又被推选为财税监督稽查中心的副主任兼任稽查室主任。但是我做的工作都是副科级职务的岗位和工作,可是,我的工资待遇却没有享受副科级待遇,真是让人难以理解啊!

现在我有几个问题需要请教领导,盼望领导给予指示:

一:向我现在的工作情况和岗位情况是否应该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我们的分局长在党里的职务是副书记,能够享受副科级待遇,为什么党支部书记不能享受副科级待遇?

三:我省国税系统凡是XX年离岗的人员现在又上岗,不论以前有没有担任过职务,都能享受副科级待遇,难道说副科级待遇是靠离岗离出来的吗?在领导岗位反而不如不在领导岗位的待遇,天下那有这个道理呢?我们的公平、正义又在哪里呢?“税风正、人心齐”又体现哪里呢?难道说我真的交了“华丐”之运吗?就此问题我于XX年已经向上逐级反映,直至反映到国家税务总局工资处,处领导让我写个材料寄去,我在XX年11月23日写了情况反映,寄到国家税务总局工资处,以及县、市、省局的局长各寄去一份,至今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为此,为了找到公平、公正的包青天解决问题,本人再次书面申请,逐级反映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如果问题不能解决,只要领导能给一个圆满的答复和解释,使人们心服口服也算解决了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圆满的答复和解释,不能使人们心服口服,那么决心直至反映到总局为止。昔日的张桂英女流之辈尚能进京告状,找到包青天!何况我们区区五尺男子汉乎?

以上申请、请求、盼望尊敬的各级领导给予解决为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工伤待遇申请报告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1096 字

+ 加入清单

工伤待遇申请报告

申请人: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请求: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共计________元。工伤鉴定申请人为_________级伤残,平均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申请人住院_________天,停工留薪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入职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受伤,所以工伤赔偿具体计算如下:

1.工伤鉴定费用为: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

5.住院伙食补助为:_________天_________元/天=_________元

6.住院护理费为:_________天_________元/天=_________元

7.停工留薪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

8.交通费:

9.住宿费:

10.经济补偿金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分左右,员工_________在_________工作时,不慎_________。当天送入_________医院进行救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办理了,共住院_________天。出院诊断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工伤级别为玖级伤残。

此致

________市劳动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