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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调研报告范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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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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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企业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经总同意,我们于6月中下旬先后赴大庆油田、大庆石化、吉林石化、西南油气田、四川销售、川庆钻探6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前下发通知明确了调研重点,6家单位做了认真准备。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各单位情况汇报,与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负责人、相关法律人员、部分机

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研讨,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总体感到,6家单位按照总部部署都在积极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地区企业中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亮点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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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乡镇“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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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调研报告

我国目前的人口13亿多,约有9亿农村人口,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长时间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严重的制约了我国农民的增收致富,教育发展不理想,资金不到位,农村失学率一直高于城市,城乡结构不合理,城乡居民财富差距扩大,两极分化严重,不能让我们的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农村市场发育严重滞后,农产品商品率十分低下,产供销体系没有建立,资源配置无法优化;农村人口众多,农村教育水平极其低下,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为贯彻落实《中共玉门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实施方案》(玉发【2012】10号)以及执行《玉门市疾控中心2012年“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玉疾控【2012】15号)文件精神,落实联村联户干部任务,是达到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脱贫致富的目的。

一、基本情况

(一)东湾村基本情况玉门市昌马乡东湾村位于昌马乡东南处,全村人口789人,共计221户,耕地4850亩,党员48人,4个党小组,成员7人,交叉任职,全村困难群众34户99人。

(二)帮扶对象基本情况潘述山,家庭人口1人,无劳动力,耕地面积0亩,因无劳动力而致贫,家住东湾村二组,年人均纯收入不足千元。常言道:“工作要上去,干部要下去”。执政为民,说到底就是要切切实实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谋取福利。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进村入户,走到群众当中去,接接地气,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以脱贫致富。甘肃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正是加快全省脱贫致富步伐的实际举措。此举,一定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我们必须看到,“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把握节奏,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保持工作连续性,一步一个脚印,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帮群众脱贫致富,否则就成了“应景之作”。为确保“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深入扎实开展,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想上重视,集中精力安排部署,可以通过集中辅导和讨论交流的方式,认真学习理解惠民政策,对难以把握和有疑问的地方,集中联系咨询相关业务单位,努力做到把政策吃准吃透,做到准确理解,灵活应用。有些干部“进村入户”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人到位了,心思和精力没有到位。虽说该看的地方看了,该去的地方去了,就是发现不了问题,对基层的情况若明若暗,心中无数;有的下去指手画脚乱指挥,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给基层添了乱,引起群众不满。

二、实施了走访纪实制度,联户干部将走访时间、走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等,认真详细地记录下来,作为下一步开展好联户走访工作的“参考书”。

三、真心实意做好事。按照胡总书记‘七一’讲话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着力点,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中的各种思想问题,往往与实际问题联系在一起,不解决实际问题,思想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解决。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服务群众,千方百计谋民利、造民福,真心实意排民忧、解民难,尽最大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才能真正感召群众、凝聚群众。村民反应比较多的现阶段问题都牵扯到农产品的生产、运输等。如:道路路况较差,老百姓出行、生产、生活方面的存在困难。与此同时积极联系农业技术专家,进行农业技术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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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会团体基本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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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政治、经济体制是通过一定机制的运转来实现的,而机制能否高速协调运转决定于其机构的组合形式。市场体制下的机制通常由国家、社会、市场三大部件组成,国家靠行政机关主导,社会靠中介组织协调,市场靠工商企业运作。在社会中介体系的建设中,民政部门的民间组织管理身兼重任,尤其社会团体是社会中介组织的主体,因此,为了着眼大局立足现实做好社会中介体系的培育发展工作,有必要对我市社组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简要的分析。

我市现有各类全市性社会团体198个,按其发挥的社会作用可分为三大类:

一、行业性社会团体。这是一类由同行业企业自愿组成的群体组织,可以组织协调企业,形成群体力量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同时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也进行行业自律,规范内部行业的不良竞争行为,化解企业间各类矛盾。行业协会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极具权威,但在我国还属发育时期。我市现有行业协会九个(集体建筑企业协会、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电力企业管理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约占总数的5%。由于“官办”色彩浓重,并非自发的组织,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一些本来可以建立的协会还没能建立起来,如木工机械协会、钓鱼竿协会等。但随着形势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复杂、激烈,行业协会的蓬勃发展是必然结果。荣成市渔业协会便是一个极好的范例和良好的开端。行业协会的建立与运行,既可大力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也可为市直机关减员提供一个好去处。

二、专业类社会团体。如资产评估协会、质量检验协会、建设监理协会、道路运输协会、体育总会、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律师协会等,共157个,约占社团总数的80%。此类社会团体门类多、范围广、专业性强,分布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财政、工商、税务、法律等各个部门和系统。他们的主要作用是:对本专业系统进行业务管理、资格认证和协调服务,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比赛、联谊、评奖及其他活动。通过这些方式,规范本系统专业性的社会活动,并丰富人们的社会和家庭生活,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时尚,对社会稳定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联谊性社会团体。这是一类以爱好和友谊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如海外交流协会、球迷协会、观赏石协会等等,共16个,约占社团总数的8%。主要是通过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国内外交往与交流。这些社团的活跃,对我市招商引资等经济活动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推动了文化、教育、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行业协会是经济性的,是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联谊性协会是交际性的,通过调节人际关系影响社会。而专业性协会却另有特点,其门类设置与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相一致,有什么样的职能就往往设立什么样的协会,如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协会、司法部门的律师协会、城建部门的建设监理协会等。因而各大系统设立的专业性协会与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机构改革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有着承担行政机关剥离出的职能和分流的人员的任务。因此,有三个问题需要研究解决:1、社团组织机构的独立问题。专业性社团与业务主管单位关系密切,往往直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控制,“官办”色彩浓重。从组织机构上看,往往是局长兼会长、副局长兼副会长、业务科长兼秘书长的“政社合一”的模式。98年初统计,我市103个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由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干部兼任着,占社团总数的52%,这样使这些社会团体难以构成独立的法人主体。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1994]59号文规定:“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发挥社会团体的独立作用,国务院各部委、各办事机构、各直属机构的领导同志今后不再兼任社团领导职务。”[1998]17号文又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市委、市政府两办也明确规定: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干部应于98年6月20日之前辞去所兼社团职务。社团属于民间组织,对负责人的素质要求高,因此部分年龄偏大和退休的行政、专业人员是社团负责人的首选对象。但由于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涉及到好多问题,并有一系列的法制程序,所以真正使社团从行政机关中退出来,还有许多细致工作要做。2、社团的经济财务独立问题。设在系统内的专业性团体,经费来源一般较充足。99年财务检查中有独立帐户的33个社团,年收入高的可达100余万元,低的也有三、五万元,一般的在二、三十万元以上。经费来源有的靠业务单位拨款,有的直接向会员收取,个别也有收取服务费或兴办经济实体的,其中滥收费、高收费和不当开支情况较为严重,真正用于社团活动的占少部分。如果能从政策上提供条件,让他们开展有偿服务等,筹集资金的路子还会更宽些。目前在机构独立的基础上,切实把社团的帐目独立出来,按财经制度进行管理十分必要。这样在机构改革中,只要专业性社团的责、权、利到位,对于政府职能转变、构筑“小政府、大社会”、“社会事情社会办”的格局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3、社团和行政事业单位职能重叠问题。过去各大系统设立了部分副处级的事业单位,承担着行政机关的部分职能。从大的趋势看,这些事业单位可能被各类行业或专业协会所取代,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机构的性质,减轻财政负担,使他们由吃“财政饭”变为“自筹资金、自聘人员、自主地开展活动”的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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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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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调研报告

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延展,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要举措。自2月份以来,xx县委组织部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谋划、扎实调研,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和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将调研的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深入到乡镇和县直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部分县级领导进行了个别交流,深入查摆、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征求到意见建议共100多条,其中与“三严三实”密切相关的意见建议10条。陈列如下:

1. 政治思想有偏差。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武装抓得不紧,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敏感问题如信仰缺失、精神懈怠等现象缺乏警惕性,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的思想言论和不满的情绪,没有去坚决地抵制、纠正与疏导。

2. 重“显绩”、轻“潜绩”。做立竿见影的事情多、考虑长远发展的事情少,在抓发展与惠民生上统一不够,在强县和富民上统一不够。关注工业、项目、城镇等工作比较多,对社会民生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大,欠账较多。如看病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人均拥有病床数较低,农村水电路等方面的基础建设还很欠缺等等。

3. 不切实际、急于求成。考虑县域发展现状不周全,在发展目标定位上过于追求完美、过分强调上台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不堪重负。如在城镇建设上,多个片区项目同时铺开,没有循序渐进,征地拆迁带来的压力较大,反而影响了县城整体发展进程

4. 搞“路边花”、栽“盆景”。在项目安排、办点示范方面重城郊乡镇、重点乡镇和主干公路沿线乡镇,轻边远乡镇、山区乡镇。如大力打造xx大道城乡统筹示范带,就是让这条城区到xx县城的主干道能够更有看点。

5. 有制度无落实。制度文件较多,执行督导不力,形式大于内容,没有较好地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如存在城区规划执行不严、控违拆违压力较大的问题。

6. 表面工作做得多。主要是常委班子成员下基层、搞督导没有深进去、沉下去,实效不明显。存在走村不入户、调研走马观花、真抓实督不够、解决实际问题不多等问题。如有时候下乡了就是听汇报、搞座谈,自己问得少,亲自看得少。

7. 科学决策上有欠缺。突出表现在决策缺少必要程序,缺乏充分论证,凭经验判断、主观臆断来解决问题,脱离了县情实际。如为了加快工业、城镇发展进程,引进了龙行天下、汇德电子、三特机械等项目,但财政投入也比较大,投资回报率水平不高。有的时候某些重大决策没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参与决策的面不广、透明度不高,造成了一些后遗症。如步行街建设遗留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

8. 脱离基层群众。有一种“官本位”的思想、当官做老爷的衙门作风,关心群众疾苦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要求部门解决多、直面群众解决少。如对信访积案缺乏主动化解的意识,导致有些信访案件越积越深,化解难度越来越大。

9. 重视基层意见不够。常委班子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县直部门和乡镇意见少,习惯发号施令,主观思想较严重,缺乏对工作深层次的思考,以致某些工作基层单位难以落实。如乡镇反映考核压力比较大,重惩罚轻奖励,对这些意见没能充分考虑,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10. 真抓实干不够。主要是求稳怕乱、瞻前顾后、遇到困难绕道走。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难度较大问题上,存在“推、拖、绕”的现象。在县域发展的问题上,有时有机遇抓不住,有条件用不好,致使许多发展机遇擦肩而过。如去年申报全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由于对形势的判断不够充分,以一个名次的差距失之交臂。

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刚结束,接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领导干部的思想上和工作推进的过程中都有一定的障碍,思想障碍尤其突出。具体来讲,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思想偏差。客观的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党中央召开总结大会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开始下降,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也开始进行转移,部分处级领导认为今后的作风建设应该没有过去严,思想有些抛锚,过去存在的“四风”苗头又开始在脑海里蠢蠢欲动。现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部分领导干部在心理上会存在抵触和厌倦情绪。

2.有应付心态。部分处级领导干部认为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已经接受了最严格的的党性洗礼,问题已经找完了,原因已经深挖了,整改措施已经到位了,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意义不是很大;有的处级领导干部由于对群教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了深入细致的了解,认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只是“故伎重演”,在“严度”和“广度”上不及群教活动,只要随便应付就可以了。

3.有工作难度。自中央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后,虽然作风建设的总体势头没有减弱,但宣传力度有所下降、工作队伍有所精简、工作容量有所缩小,加上个别处级领导干部自身有抵触情绪,导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氛围不够浓厚,难以取得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如何推进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对象普遍认为各级党组织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过程中,既要与群教活动紧密结合,又要区别于群教活动;既要优化内容,又能抓住重点;既要抓紧时间,又能保证效果。具体来讲,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突出重点对象。根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已明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对象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议在县级层面不要延伸到科级干部,这既是贯彻中央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保证工作精力和工作效果的有力举措。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都要参加专题教育。

2.抓好内容建设。建议重点抓好三方面内容的学习:一是学经典。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点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长期的政治任务,尤其是要对《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文选》等一批政治理论学经典著作要进行深入钻研。二是学典型。着重树立一批践行“三严三实”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并号召县处级领导干部多向身边的先锋模范学习。三是实践学。结合群教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任务,县处级领导要将“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落实个人整改任务的全过程。

3.优化工作方案。同群教活动相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范围更窄、问题更细。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好此项活动,确保方向不偏、内容不空、工作不虚,在活动推进过程中关键是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总体把握,严格活动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发挥榜样作用;坚持群众参与,实现与民互动;坚持问题导向,务必真抓实改;坚持因地制宜,力求创新出特。在程序上,可以参考全市群教活动第一环节“六个一”的工作思路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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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学生就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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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就业调研报告

学生就业:难在哪里

低工资就业:多一些经验拿汗水换明天。在一些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加,宁愿选择“低工资”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而他们共同的想法是“拿汗水换明天”。

据了解,“低工资”就业实际上是大学生毕业后、就业前的一种待业状态,是以单位给毕业生提供积累经验的机会,而毕业生则以低报酬工作为交换条件。这种“低工资”就业只为找工作时多一些实践经验。

工资会随能力的提升而提高。某软件公司负责人王小姐认为,现在企业招人虽对学历有一定要求,但最看重的还是人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大学生刚开始工作,工资可能会低些,但随着就业者个人能力的提升,其工资也会慢慢提高。她建议大学生心态要平和,找工作高薪并不是第一要素。

就业不要只看眼前的工资待遇,不断提高能力才是金饭碗。以前,很多企业招聘只针对有工作经验的人,对应届大学生一律免谈。随着用人观念的逐渐改善,近一两年,很多企业直接招收应届毕业生,他们愿意出钱培训大学生,使其很快成为企业的骨干力量。一般来说,大学生成为骨干力量后,工资自然会提高。企业为了储备人才,一般先与大学生签订几年的工作合同,这不仅保障了人员的稳定性,对企业发展也很有好处,同时用人成本也相对较低。因此专家希望大学生能够认清自己,改变就业观念,不要只把眼光盯到工资上,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提高能力才是金饭碗。

大学生就业:路在何方

大量事实证明,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时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甚至连自己的性格与特长都不了解,职业选择将非常盲目,甚至会影响到之后工作道路的发展。对此,专家建议:在校大学生要增强职业生涯规划的自主意识。

职业道路早规划,目标坚定不放弃。“迷茫”是目前大学生使用最为频繁的词语之一。之所以迷茫,是因为看不清未来,看不清未来就会把握不住现在。实际上,大学生看不清未来的原因并不一定是因为没有目标、没有规划,也可能是由于目标过多以致无所适从,规划太多而无法实现,因此也就更容易放弃目标,追热门、随大流。因此对目标的坚持和对规划的实施是成功的关键,坚信无论是职业规划还是求职择业,“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兴趣广泛应保持,机遇来临有保障。由于对所学专业缺乏了解,许多学生进入大学时都会面临一个问题:对专业不感兴趣或不满意,由此而产生厌学、倦怠的情绪。实际上在大学里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兼顾兴趣与专业,如双学位、各类培训认证等,但是在挑选业余学习的专业时,应把握一个原则:那就是从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要么从个人兴趣爱好出发,既满足求知欲,又从中获得乐趣;要么与本专业结合,成为复合型人才,增强就业竞争力。当然,在多个专业的学习中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本末倒置。

社会活动经验多,面试应考不心慌。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找工作最大的瓶颈在于社会经验的缺乏。虽然在校生要获得企业实习机会并不容易,但从大多数成功者的经历看,至少有两方面资源是大部分学生可以利用的:一是有针对性地参加社团活动来锻炼自己沟通交流、团队合作等能力,社团活动可以说是对真实工作场景的一种模拟;二是争取各种校内服务的机会及校外的实习、兼职机会,可以帮助我们培养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了解尽职、责任等职场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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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区计划生育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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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计划生育改革调研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第一范文网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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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族地区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7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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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调研报告

会计集中核算是政府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这种制度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有其适应性,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甘孜州自XX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来,已经在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正逐渐得到了显现。

(一)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调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单位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计核算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核算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单位开支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国库,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

二、当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首先对所纳入的单位来讲,撤消会计机构后,会导致忽视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将受到影响;其次就会计核算中心而言,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难以控制,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收入游离于会计核算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加之中心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忽略了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再次财政部门由于长期重视财政资金分配过程,轻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未曾得到根本解决,在会计集中核算后,过分依赖会计核算中心而导致财政管理弱化,监督力度不够。

(一)责任主体不清。

现行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这在法律上就规定了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并要指定会计人员。同时,《会计法》还规定了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有进行管理与监督的职责,但没有直接代理单位会计业务的义务。现财政部门不仅在直接代理财会业务,而且还撤消了单位会计机构和岗位,故认为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明显缺乏法律基础。另外,每个单位都撤消了会计和出纳岗位,仅单设一个报账员岗位,表面上腾出了一至数个岗,好象为县上节约了一部份人员经费开支、为县上腾出了编制,实际上不尽然。按照省、州有关精神,中心的人员调动采取的是编随人走,但现实中人到了中心,编却仍留在原单位,原单位又来人补了空,而调入中心的人编制又该从何而来,凡正大家都在吃财政饭,相关问题怎么解决?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一方面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对单位违法会计行为处罚的责任主体。会计集中核算执行以后,由于“中心”的会计,工作上对“中心”负责,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国家秘密泄露、财产物资流失、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那么单位与“中心”,是谁负责、是一方责任还是双方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归究及大小,势必形成单位与“中心”的推诿、扯皮。

(二)会计监督弱化。

财政部在贯彻《会计法》中,就如何加强会计监督专门下发了有关文件,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财政部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初衷,就是为了对单位的收支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但事实上实行集中核算后,这种监管职责却是不大可能实现。一方面是“中心”对单位监督的不可能。首先是撤销单位会计岗位,设立单位报账员,无异于是把单位经济业务重要的“知情人”(单位会计)撇在一边;二是虽然明确了单位报账员的责任,但由于其经济利益与单位直接挂钩,二者很容易形成一致,来“蒙骗”中心;三是“中心”的一个窗口会计要负责数个单位的会计核算,整天要忙于报账、记账、对账的具体事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现实中,单位报账,做账的是中心会计,不可能清楚报账单位的费用开支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只能从表面上看到报账单据的规范与否、金额计算正确与否、报销定额及标准准确与否、报销依据齐全及合格与否,不可能每笔业务都去了解、调查。另一方面是财政对“中心”监督的不现实。会计核算中心不仅要监督他人,同时也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而“中心”与财政部门同是一家,如何实施有效管理,难度很大,这无形中造成了财政监督的“保护地带”。由此可见,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从本质上讲很难实现其宗旨。

(三)会计信息失真。

加强会计核算与管理的目的主要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从当前的“中心”运行模式来看,会计信息失真恐怕在所难免。

(1)收入不确定。由于各地区都实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原来各单位的会计对依法组织的收入与财政拨付的可用资金,可谓“了如指掌”,集中核算以后,单位的报账员由于不进行账务处理,根本不清楚单位收入的具体情况,报账员还得在单位领导、财政国库与“中心”之间奔波了解情况。单位撤消了会计岗位,留任的报账员的财务业务水平相对以前降低,中心处理账务的正确性与否不太明了,难免导致单位报有怀疑态度;

(2)支出不真实。由于中心在单据上的规范性要求,中心会计通过报账员报来的单位单据进行账务处理时,如发现单据不合法、不规范,则予以退回,这样势必造成一方面已支的不能及时入账,另一方面可能会迫使某些单位想方设法弄来规范票据代替白条或顶替不合理的开支。

(3)资产账实不符。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单位仍有资产处置权,如果单位领导与报账员法制观念淡薄,或因工作疏忽而不向“中心”提供真实情况,资产新增的不能及时入账、处置或报废的不能及时下账,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四)查账对象不清。

按会计集中核算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计档案在次年将完整退还给报账单位。退还前,发生对单位账务清查时,审计等有关部门必然扎驻中心,中心会计必然要培同审查,日常其他单位报账业务的正常进行必将受到影响,并对该单位的财务资料的完整性负完全责任;退还后,一旦发生查账,单位报账员由于业务水平低或人为推卸等因素,又需中心会计到场协助,势必影响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审核标准及定额不详。

中心在接受报账业务时,如果认为资金是单位的,只要其账上有钱,只要不过份,只要表面上合法、规范就行了,那么将失去建立中心、对财政性资金加强监管的意义;但控制过严,对所有报销的费用标准、定额进行严审,又将触犯到单位“三权不变”的利益,导致部门及单位对中心工作的不解和严历指责。说到审核标准及有关报销定额,又从何来,谁来拟定?如:单位不同层次人员的通讯费报销标准、各不同性质的单位及部门的招待费报销标准、不同情况的学习及出差的报销标准等,至今未有一个统一的口径。

(六)报账签章责任不清。

单位报账时,单位预留印鉴必须齐全,这是规定,也是报账单位必须遵循的准则;但中心除了窗口会计、复核、出纳按流程审核签章外,是否还需具备其他人员的签章或签出意见,这在全州18个县各理解不同、执行也不一。在中心报账,中心会计担当了做账的角色,其对单位所报费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根本无从知晓,如果有一天发生了经济事件,那么在这个岗位上将会承担多大责任?中心负责人及财政部门又会承担什么责任?这谁都会为此而担忧。

(七)认识上的错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为此,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会计核算中心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打打杂、跑跑腿的,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都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消后,有些单位对报账会计的待遇及地位不予肯定,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得不到充分发挥。

(八)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核算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管理理念,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跟踪问效流于形式,使得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形成专项资金“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对他们监督的政策变化,跟踪重点无法知晓,这样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核算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由此可见,两项制度的改革主体和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相结合是完全可行的,而且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很有必要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解决国库、会计核算中心以及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是勿庸置疑的,这样将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了解全面化、核算完整化。

(二)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

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

(三)会计核算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核算中心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在发放奖金、补助(如电话补贴标准、学习培训标准、招待费开支比例等)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防止各单位各自为政,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四)报账单位切实重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因此要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制定报账会计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的保证。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应及时出台符合县情的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国资办要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全县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督对象和法律责任主体。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的,因而《会计法》在修定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财政部门也要继续不断地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细则,健全机构内控制度,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应明确被核算单位是被监督的主体,明确具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单位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且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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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评估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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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评估报告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区“四五”普法以来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制定对策,进一步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渝北建设,也为迎接全市、全国“四五”普法验收检查和高标准启动“五五”普法做准备,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的通知》(渝北委办[2005]38号)要求,区委法建领导小组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由区领导带队、区委法建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于2005年5月下旬,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察看基层单位、走访干部群众、随机问卷调查、查看档案材料等方式,对全区71个机关单位、24个镇街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认真的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评估如下:

一、主要成效

根据中央、市里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2001年初区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并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区政府印发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五年来,深入学习、宣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公民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抓好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在我区“十五”计划实施期间,有针对性地抓好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公司、证券、合同、财务、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了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了宪法、基本法律和维护社会稳定、“严打”整治斗争以及取缔邪教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治并举,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稳步推进了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了全社会各行各业的法治化水平;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了我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五年来,全区共有75.48万人接受了“四五”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1%,其中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普及率为100 %,青少年学生普及率为80%,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率为98 %,居(农)民普及率为90 %,外来民工普及率为70%。区财政五年来共投入普法专项经费75.6万元,征订和编辑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5万多册,有各类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1000多人。

通过五年来在全区干部、公民和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以宪法、基本法律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初步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了各级干部、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我区社会管理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并取得以下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

“四五”普法期间,全区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通过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切实加强了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凡政府出台的各项文件,均由法制部门把好法律关。各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了专项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各专业法的学习,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随着“四五”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化而稳步推进,全区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为了切实加强教师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和“法治渝北”建设活动,我区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建设,举办了教师法制征文活动、召开教师法治报告会、校园法治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为全面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在巩固和发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乡镇、依法治村、依法治理社区、依法治校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区对企业的依法治理进行了探索。制定下发了《渝北区依法治企三年规划》、《渝北区依法治企工作指导标准》、《渝北区普法依法治企考核标准》,各企业单位积极向法治要效益,涌现出了一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先进典型。

(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渝北”的创建。

“四五”普法工作中,始终把普法教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发挥法律的引导教育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渝北”创建。在严打整治期间,深入宣传“严打”政策和刑事法律法规,营造“严打”氛围。2003年“非典”防治工作中,以专题形式连续编发《防治非典特刊》等法制宣传资料。结合我区“双创”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工作,有效促进了“平安渝北、法治渝北”的创建工作。

通过对全区71个局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24个乡镇检查的情况分析如下:

镇街:优秀:17个,合格:7个;

机关单位:优秀:32个,合格:38个;

企业单位:优秀:1个。

二、主要做法

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方面的扎实工作,基本实现了“四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经费到位。

为了巩固前三个五年普法教育的成果,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拓展“四五”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政府各级各部门都把“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普法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第一,2003年6月,区委办下文调整了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增加了区委办、区政府办、财政局、人事局、民政局、教委为成员单位。同月,区委法建办下发文件,要求各镇街在建制调整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本单位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确保了普法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第二,为了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法制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分解到家、落实到位;第三,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与全区各镇街、区级机关各单位、各园区签订了《建设“法治渝北”责任书》,明确了2004年至2007年建设“法治渝北”的责任目标,并制定了考核办法。做到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其内容列入了区委、区府对各镇街、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根据中央、市“四五” 普法教育规划,结合渝北区的实际,制定了“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五年间,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每年都认真讨论制定了全区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出每年度的工作要点,及时对各地各部门法制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全区的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围绕业务工作和专业法学习,制定出本地本部门的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计划,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有序推进。

为了适应“四五”普法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从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入手,着力夯实工作基础。第一,针对不同行业所需不同法律知识的需求,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和部门中精心挑选了业务精、素质好、热爱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对本部门、本行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行业法律问题,由各业务对口部门进行解答和授课,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第二,为及时掌握了解各阶段普法教育工作的情况,使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区委法建办编印了《渝北法治建设》工作简报,及时对全区普法工作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效果;第三,在中小学校中设立法制副校长,主要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把在青少年学法教育中的一些好的建议、新的想法、做法及时交流推广,不断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逐步形成了由司法助理员、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副校长、法制文艺宣传员、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普法教育网络队伍,提升了普法教育宣传效果.

“四五”普法期间,各单位都建立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保证了法制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镇、街党政在财政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均超过人均0.2元,各部门也立足实际保证了普法工作所需经费,有的实行财政专项预算,有的实行普法经费支出实报实销。特别是法院、环保局和龙溪街道、玉峰山镇、统景镇等单位每年投入数万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动,使普法工作得到充分的经费保障。

(二)加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不断推进普法教育进程。

五年来,切实加大了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通过组织举办法制讲座、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加普法考试、演讲和征文比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几年来,把领导干部学法摆上工作的议事日程,一年两次的学法讲座作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必修课,先后邀请了多名教授授课,举办了如《宪法》、《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行政许可法》、《西部开发与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等法制讲座,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及时充电。二是以区委党校为干部学法基地,在每年区委党校进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上都安排有学法内容,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出台后,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重庆党校和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就《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总则,行政许可清理实务与研究,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主体,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以及行政许可的收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来自镇街、部门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0多名予以讲解,并就目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政府的影响和对策辅导讨论。三是以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主教材,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治理论、依法治国、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四是以干部理论学习为契机,注入普法学习内容。各镇街、各单位纷纷建立了学习日制度,充分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五年来,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步骤,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干部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意见通知》,抓好了对全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使公务员学法用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听讲座、做作业 、写体会等形式,提高了公务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如组织部一是利用每周四下午的职工学习日,通过领学、听讲座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严格考勤,参学率达95%以上。区工商分局举办了“渝北区工商分局第三届工商杯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各工商所、机关科、室为单位组织参赛,竞赛内容涉及《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处罚法》等。财政局利用行政执法职能宣传讲解财税法律法规。人事局近几年来利用群众集访的时机,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群众集访数十次、群众来信近300件,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区政府法制办抓住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契机,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三)注重形式,普法宣传广泛深入。

1、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多数部门及镇街以办好法制教育骨干培训班作为“四五”普法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幅射教育作用。镇街培训的主要对象为镇(街)、村(居)及镇(街)属单位普法宣讲员,每年2-3期。区级部门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有下属机构的部门,每年都要举办法制教育骨干培训班若干期,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医药执法监督员、食品卫生监督员、防保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卫生监督执法、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培训。几年来,区级党委组织法制讲座52次,举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3次,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23580人(次),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法律知识培训23200人(次),组织处级领导法律知识统一考试86次。

2、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报纸、宣传车等工具进行法制宣传。两路工业园(东区)近两年办板报16期、标语219幅、散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余份,出动宣传车4批。区工商分局每年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书写标语横幅360多幅,广播、电视宣传32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册,制作案例展板86块,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32次。财政局利用电教、网络(开通了财政局局域网,涉及新颁布的财政法规在网上公布)等工具宣传法律法规。同时,区司法局与区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渝北》、等媒介单位密切合作,合力办好报刊的“渝北司法行政”和电视台的“法制之声”等专栏节目,同时还向《法制日报》、《中国司法》、《中国法律援助》、《决策》、《重庆法治》、《重庆日报》等积极投稿,形成“荧屏有像、电台有声、报纸有文”的立体宣传格局。

3、利用执法职能进行法制宣传。如交警12队以“交通安全法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33个,社区8个,学校18所。设立宣传站百余次,培训少年小交警千余人。财政局利用行政执法职能宣传讲解财税法律法规。人事局近几年来利用群众集访的时机,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群众集访数十次、群众来信近300件,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4、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如兴隆、茨竹、木耳等镇积极参与“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准备资料和场地,配合法建办开展“法律进社区”及“送法下乡”活动。每年区委法建办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律师、公证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相关单位都积极配合,准备资料。

(四)普治并举,依法治理有效推进。

各单位十分重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普法与治理并重,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水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推行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责任制。从坚持依法治国的高度出发,切实有效地把依法治理工作步步推向深入。多数镇街在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把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四民主、两公开”作为重点,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各相关单位先后开展了“严打”整斗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治理工作,从各个层面提高依法治理的成效。

“四五”普法规划在我区基层的实施过程中,与基层法制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了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特别一些村(居委会)数年来把民主法治工作摆在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首位,以民主法治创平安,开拓创新谋发展为强村富民、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开创了农村农业致富的道路。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以依法治社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了社区管理的法治化。针对我区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区司法局及时下发了《关于渝北区法律进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制定完善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标准,同时确立了不同层次的社区进行试点,统一了“民主法治社区”的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台帐资料和硬件设施,以送一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一张法律绿色援助卡、一套普法台帐资料、一支律师队伍为社区普治活动载体,为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同时,结合社区的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的法律志愿者队伍、社区法制文艺宣传队、机关联系社区共建等力量,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五)工作扎实,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多数单位都较重视普法依法治理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大量扎实认真的工作从资料及图片上得到了真实的反映。如兴隆、国税局、建委严格按照区委法建办统一要求,对普法依法治理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分类归档,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村(居)委及学校也相应规范收集了普法工作资料。

三、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镇街和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2、少数部门和单位在学法用法、法制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精力有限,难免有的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4、有的单位由于资金不到位,收集普法资料,导致档案资料不齐,不规范。

5、对企业开展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镇街甚至未开展企业依法治理工作。

6、有的单位党委(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法日制度没有得到充分的落实,记录不全。

(二)对策建议

认真做好“四五”普法的收尾工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1、要切实搞好自查验收,自查验收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同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保证全区“四五”普法规划中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要切实搞好总结和表彰工作,认真回顾总结“四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果、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探索规律,为下一轮普法规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抓重点,树典型,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按照全区“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抓好机关、镇街、村居、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对象的普法典型,以区委、区政府名义通报情况,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和鞭策后进。

3、近期召开“四五”普法推进会。根据这次检查的结果,分层次对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各单位要继续把“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扫尾阶段的各项工作,力争插漏补缺,完善工作中的不足,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工作任务。对做得差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待年终进行复查。

4、加强督促指导,全力迎接全市、全国的检查。要求各单位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得好的单位要不骄不躁,巩固已有成果;差的单位要采取措施迎头赶上,力争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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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习科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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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科学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局积极行动,由局长牵头、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调研工作小组,就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并结合新闻宣传、事业发展、队伍建设、技术更新等工作实际,边学习边调研,采取走访、座谈、书面(电话、网络)征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干部职工、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现在个人的调研体会如下:

通过此次对科学发展观的调研,使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明确了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及时性与必要性,学会要有意识的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同时,不断将其与学校发展相结合。

一、科学发展观与教师发展相结合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教师对于学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科学发展观也精辟阐述了一个重大思想:既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科学发展。这更让我坚信,教师是学校最宝贵的财富,学生是学校的生命,教师发展是学校发展的前提。学校管理要以学生为本,但首先要以教师为本,尊重信任教师,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发展,让管理充满人性。。

在这种理念支撑下,我们对老师的管理更人性化,没有指责与挑剔,有得是指导与引领。我们采取多种方法帮助教师了解社会发展趋势,掌握最新的教育理念,使教师能站在学科教学的前沿,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一直以来人们把教师当成是点燃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甚至还嫌不够,要求教师两头燃烧,加快成灰的步伐,把学生发展的前提建立在牺牲教师的基础之上。我认为,这是对教师生命的一种不尊重,是对教育资源的掠夺性砍伐,是对教育事业的摧残。

第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解决教育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县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逐步得到落实,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我县教育的普及程度、教育质量、资源配置、职业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全国和全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形成这些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客观因素外,与我们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重点、决策水平等无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可以肯定的说,我们在这些方面存在着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其中有些我们已经认识到、并做了积极的改进,还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我们尚未发现,更没有做过认真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开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就是要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审视我县教育工作的现状,查找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刻分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中,在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指导和决策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确保教育事业稳步、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措施和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第三,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提高局机关党员干部理论素质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教育局全体干部在教育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应有的努力。但是,按照新形势对教育工作的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的干部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要不要发展、愿不愿发展、会不会发展、为谁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的方面。我们往往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在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面前,很难正确处理显绩和潜绩的关系。开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就是要我们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提高素质,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协调发展理念、团结发展理念、消除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坚定加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以认识的提高、观念的转变、思想的解放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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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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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思考

提高奖励扶助标准自然是增加奖励扶助金的数额,这一点没有异议。如何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范围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通过在奖扶调查和核实过程中的实践,在听取部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笔者在此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是将农村只收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目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的是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所以在调查核实阶段特别注重调查申报纳入奖扶对象的子女是否亲生子女。只要不是亲生子女,无论是合法收养还是非法收养的一律不纳入奖扶范围,引起了收养子女家庭的不满。普遍认为反正他们只有一个孩子,为什么亲生的给奖励,收养的就不奖励,并有人多次到县人口计生局和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理论;有的老人怕收养的子女找借口不孝顺或不负担养老义务,从收养的孩子懂事之日起就避而不谈其是收养的,一直说是自己亲生的。通过审核人员耐心细致负责任的调查,将收养的秘密揭开后,反而引起了部分家庭的不和,虽然是极少数,但也给农村的社会和谐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对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父母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法第三条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一些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笔者认为,既然收养法规定了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且社会抚养费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当养父母年老时,就应象其他自己生育子女的计划生育户一样,享受到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更何况,奖励扶助金是由政府出资、财政保障,不是计划生育一家的事,将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合乎民心、顺应民意,有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何时纳入、怎样纳入、需要办什么手续,是需要进一步考虑和细化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和自己生育子女的一视同仁。只要户口本上显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就直接和其他人一样按程序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

二是符合条件但提前生育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而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应在一定条件下纳入奖扶范围

按照目前实行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纳入奖扶对象的必须是实行计划生育户。我国的一些地方性计划生育条例在不同阶段对农村规定了具体的照顾生育二胎条件,如山区只有一个子女,平原丘陵第一个子女系女孩,农村中男到女家落户,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等。为完成人口控制目标,又规定了具体的生育间隔。但在实践运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有一部分符合照顾生育条件的农民却违反生育间隔规定提前生育了第二个子女,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生育了第二胎。其实他们本来有可能是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这当然主要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但也不排除有我们工作不到位,宣传、办证不及时,极少数人为乱收费达不到目的故意不给符合条件的人办证,让内生变外生的因素。现在有的省市在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时取消了生育间隔,甚至还有人提出要对符合条件的生育二胎夫妇实行免费登记制度,这就给在一定条件下将符合条件但因种种原因本可以内生却外生的人群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创造了机遇。应在适当时机将这部分人纳入奖扶对象范围。条件是必须按当时规定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领取了结论证。提前生育的还应按提前生育的年数相应推迟享受奖励扶助的时间,第二个子女必须是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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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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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谋求发展。在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中,有相当数量的是有孩子的父母,由于经济、教育、家庭等多方面原因,他们将子女留在农村,从而形成了一个较为庞大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儿童时期是人身体发育、性格养成、知识积累的关键时期,由于生活环境不稳定,缺乏父母的关爱,部分留守儿童成长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为较为全面地了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和发展现状,我们利用开展大调研的实际,对高密市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此份报告。

一、调研基本情况说明

为便于数据的统计和梳理,此次调研中,我们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确保调研数据和相关分析的准确定,调研过程中,我们随机选取了高密市不同镇街的200名留守儿童(男孩109名,女孩91名),并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了解、家庭走访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从社会、家庭、个人等层面探究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过程中,我们重点摸清了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打工情况、打工地域、回家频率,留守儿童抚养、安全保护、学习教育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数据,并进行了深入客观的分析,通过分析,我们感到,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和发展中,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亲情缺失的问题。在作为调查样本的200名留守儿童中,超过半数的没有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或者不能和父母同时生活在一起。37%留守儿童的父母同时在外打工,51%的父亲单独在外打工,25%的父母连续外出打工时间在2年以上。15%的留守儿童父母并不是在潍坊本地打工,部分离开潍坊市,前往济南、青岛、烟台等地,有的甚至在外省打工,由于离家较远,回家不方便,进一步加剧了亲情缺失的问题。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父母(父亲)每月回家一次或几次的占40.8%,几个月回家一次的15.9%,还有8%左右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家1-2次,农忙时一次,过年时一次,与孩子在一起时间较长的集中的春节期间,因此,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在外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父母同时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中,57%的母亲基本每天都会打电话询问,其他的有的一周通一次电话,有的一月一次,但也有极少数父母与孩子联系比较少,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维系松散。因长期在外,无法亲自照顾孩子,父母只好将留守儿童托付给他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照顾。我们发现,调查的200个孩子中,有98人和他们的(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有16人和关系较近的亲戚在一起生活,有的白天在自己家,只有晚上和吃饭时去(外)祖父母家。虽然留守儿童的(外)祖父母、亲属等能够尽心照顾他们的生活,但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仍愿意与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有什么问题也希望能够第一时间讲给自己的父母,出现什么困难希望父母能在身边。

(二)学业缺教的问题。调查中发现,27%左右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在班级中处于中下游水平,学习成绩优秀的不足20%,还有一少部分成绩较差,经常垫底。在问卷和座谈中发现,“学习无用论”在极少部分留守儿童身上有所抬头,他们的学习目的并不明确,学习兴趣不高,特别是看到自己的哥哥(姐姐)大学毕业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时,片面的认为学习读书没什么用处,不如向父母在外边挣钱那样实惠,加之学习成绩较差,发生厌恶学习的情况,做作业以抄袭为主,课堂上不认真听讲,常与其他同学打闹,是老师比较头疼的“刺头”。分析出现这样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缺乏必要的学业辅导、学业监督和兴趣引导;同时,部分学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久而久之,学习成绩相较其他同学已产生差距,成绩不断下降;即使父母一方在家的家庭,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和田间劳作,也没有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学习。另一方面,从调查结果来看,如果学习上有了问题,只有8%的孩子会向家人(临时监护人)求助,这在求助对象中的比例是最低的,我们在分析中感到,这往往由于临时监护人,特别是(外)祖父母文化水平低,看不懂孩子的作业,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或没有这个意识,重视生活照顾,轻视学习上的督导,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甚至由于“隔代亲”的原因,不少(外)祖父母对孩子一味的溺爱和袒护,即使孩子在学校出现问题,也是放任自流,疏于管教。

(三)安全缺护的问题。从调查问卷的情况来看,大约有14%左右的留守儿童在个人感冒、身体不适时并没有选择看医生或者买药,说明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一方面,留守儿童与临时监护人之间的关系远不如与父母亲密、随意,一般的身体不适,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告诉监护人,以至增加他们的麻烦和负担;另一方面,监护人对孩子的关注,往往也不及父母持续、细致,存在着疏忽大意。我们认为,这是留守儿童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同时,我们也发现,有74%以上的临时监护人经常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发生,但也有28%的人只是在暑假、寒假等儿童意外伤害高发期会注意,还有8%明确表示自己本身很忙,对孩子有些顾不过来,很少注意孩子是不是会发生意外伤害。一些年龄较大的留守儿童离开了学校,特别是寒假、暑假或“五一”、“十一”等假期,脱离了正规组织的管理,往往处于无人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特别是暑假期间,留守儿童往往因天气较热,与其他孩子结伴去水库、池塘游泳,溺水事故时有发生。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家庭原因,要做一些力所能及农活,承担部分家务。如高密市李家营中学的陈小贝同学,由于父母常年在外,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家中的一切家务、农活等都得由她承担,虽然造就了她坚强和性格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但其在干农活、做家务时的安全隐患仍不容忽视。

(四)心理性格的问题。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一般只管吃穿,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性、放纵、随意的性格。少年儿童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与此相关的也带来了一些烦恼与冲突。他们没有倾诉的渠道,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在从婴幼儿期到儿童期、青春期的孩子的人格形成过程中,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孩子心灵孤独、情感淡漠,亲子关系发生了消极变化,这对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将产生诸多不利影响。调查中,有46%的留守儿童经常感到孤独。另外,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缺乏主动性,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安全的忧虑,从更深层次来看,反映了留守儿童内心的压力。

三、问题形成原因分析

(一)从社会整体发展来看,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城乡壁垒存在矛盾。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更多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农村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工作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使进城务工农民只得将孩子留在农村。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收入较低,很大一部分进城务工农民无力承担因子女在城市求学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直接推动了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二)从家庭认识来看,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提高经济收入,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从我们访问的部分留守儿童父母的情况来看,他们更多倾向于获得更多经济收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认为和孩子分开只是暂时的,但恰恰是这种认识往往导致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三)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四)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团市委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坚持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构建以各级团队组织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关爱帮扶体系,强化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团干部恳谈日等工作机制,创新实施“希望乐园”项目,持续推进社区青少年“启航驿站”建设,依托“心愿直通车”少年儿童关爱行动,开展社会化帮扶联动,先后筹集款物60余万元,帮助少年儿童13000人次,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搭建起良好平台、营造了浓厚的关爱氛围。但我们同时也感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涉及政府、社会各个领域,仅凭共青团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立足自身发挥好各级团队组织作用的基础上,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有效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落实。

一是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留守儿童问题,不单纯是教育和家庭问题,其实质是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在农民问题上深层次的反映。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将留守儿童问题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各相关部门一项常规工作予以布置与落实,积极制定相关的政策,从体制、机制的层面来保护留守儿童。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生活服务设施,配齐配强必要的师资力量,推动学校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心理课程,对少年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儿童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留守儿童服务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团市委留守儿童“希望乐园”、“启航驿站”作用,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希望乐园”和“启航驿站”建设,加强留守儿童的社区教育和服务工作,为留守儿童提供看护、学习、教育、生活、安全、兴趣等服务,引导留守儿童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由共青团牵头,妇联、工会、街道、教管办、村委、学校等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保护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培育他们形成健康人格,提高其综合素质。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的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给予住宿便利,让他们在社会、老师、同学中成长,以弥补留守儿童缺失的家庭教育。

三是不断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爱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以及各种宣传媒体阵地的作用,加强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宣传保护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措施,表扬自强不息的优秀留守儿童,宣传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好经验和好办法。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微博、qq群等新媒体,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发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关注。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召开家长会,向其介绍留守儿童的学习成长情况,帮助留守儿童家长更新家教观念,学习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引导他们关注自己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加重视孩子的精神和心理的需求,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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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及相关规定综述_调研报告_网

审理劳动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相关规定综述

一、临时工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XX年10月,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经批准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或外地城镇职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一年以内的短期劳动合同”(江苏省劳动厅《当前劳动关系调整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10条,苏劳〔1998〕4号)。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XX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一条,劳办发〔1997〕88号)。     二、事实劳动关系    我国承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劳部发〔1995〕309号)。“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法释()14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劳部发〔1995〕309号)。 对事实劳动关系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补签劳动合同,补办社会保险手续;(2)一方不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如属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应予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属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应予解除,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裁决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赔偿;(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与职工未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参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原劳动合同,双方应协商补办劳动合同续订手续。经协商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8、9条,苏劳〔1998〕49号)。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法释()14号)。 可见,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期间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国家予以同等保护,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但是,毕竟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现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的规定,故当双方当事人就是否延续这种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一般对延续请求不予支持。前列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做法有细微差别,但并不矛盾,后者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因此在理解司法解释条文时可以扩充其涵义,即: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经调解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支持。 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三块,目前,公务员及类似的国家公职人员尚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1、历史脉络:我国自1991年6月开始城镇职工养老制度改革(《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主要适用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第十一条),经过1995年的深化改革,1997年7月16日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但此时仍处于“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阶段,1999年1月22日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了强制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各种类型的企业及其职工。这里的“职工”,没有区分非农或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是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各省自行决定。 江苏省自1996年1月1日开始对城镇企业实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999年8月后将该保险扩展适用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苏劳险〔1999〕25号)。但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工作,仍存在着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低、保险覆盖面不全、欠费严重等问题,XX年7月以后,南京市加

强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强调“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都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在规定限期内未参保的单位,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宁政发〔〕172号),为此,市劳动保障职能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4号)和《关于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10号),前者进一步强化了强制征缴力度,后者扩大了参保面。外来人员,是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从XX年7月1日起参加我市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2、作为劳动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劳动法中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是其法定义务,该法第七十条只是原则性的提到“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早在1986年10月1日,“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国发〔1986〕77号,现已废止),对企业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和从农村招用的农民合同工,也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现已废止;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其中,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生活补助金制度。在江苏省,1996年1月3日制定并实施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职工享有参加养老保险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第五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手续”(第八条),企业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3、缴费: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和强制全额征缴制度。 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13%(外来人员为:个人交8%,单位交14%),两项合计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5、10条,宁政发〔1998〕269号)。城镇企业或城镇个体工商户招用离退休人员的,发给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纳入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但离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苏劳险〔1999〕27号)。 1999年1月22日国家实行由税务或社会保险经办机关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还存在着差额缴拔的结算方式,自XX年10月1日起全部改为全额征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第四条,劳社部发〔〕9号)。 通常,用人单位是缴费义务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企业逾期不缴纳的,强制征缴,加收滞纳金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1999〕2号)。 4、补缴: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保险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因某种原因欠缴养老保险费用的,应按规定补缴(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6〕9号),“凡不按时办理补缴手续的单位,也可对其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宁劳社征〔〕4号);并且,只有补足欠缴的保险费用后,职工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职或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单位和个人欠缴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保人员应缴未缴或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苏劳社〔〕15号)。 “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应参加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职工缴费年限(含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统筹以前可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及15年以上的,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条件时,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企业和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支付其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9〕27号)。 但是,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劳社部发〔〕20号);“职工原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时间不能视同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不得以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宁劳社险〔〕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宁劳社险〔〕27号)。 “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经办机构是根据补缴款到帐日期记载职工个人帐户,并按到帐时间和金额起息。补缴的金额,应先满足当月的欠缴,然后再从前往后清欠,也可按企业指定补缴月份清欠”(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部分第13条,苏劳社险〔1998〕26号)。 5、发放条件(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十三条,宁政发〔1998〕269号;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省政府令〔1998〕第139号):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①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③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苏劳险〔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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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的改进和创新[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党工团,全文共 2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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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工厂共青团工作的改进创新

色彩,不很科学,也不很准确。虽然团组织的研究项目主要属于思想政治工作范畴,但是现在很多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的研究分析手段可以运用到团内研究上来。广大团干部要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借鉴和运用。团组织还可以走出去,与一些研究结构和大专院校联合开展调研。工厂出课题、出调研对象,由这些专业机构来研究分析,这样既能满足团组织工作的需要,也能满足专业机构研究工作的需要,各取所需,何乐而不为。 第三,正确处理个人需求和工厂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是由二者需求实现程度不一致造成。比如,青年迫切渴望发展机会和空间,工厂也急需培养和发掘关键人才,二者需求不谋而合。但由于工厂体制、机制、工作方式以等诸多原因,人才培养使用的速度和力度,跟不上青年发展愿望的急剧攀升,二者之间自然产生一些矛盾。如何正确处理好这种矛盾非常关键。处理不好,矛盾可能激化;处理不好的现象多了,青年对工厂、对团组织忠诚度和满意度就会下降。这种矛盾光靠摆事实、讲道理是不能有效解决的。面对青年多种多样的需求,工厂和团组织不能只被动地满足,而应当主动分析和处理。对于那些能够起到较大激励作用,或者是占主导地位,但是超出了当前工厂能力范围的青年需求,要工厂完全满足是不可能的。此时,团组织就应当帮助青年转变需求。通过引导使青年产生工厂能力范围之内的新需求,淡化原来的需求。这样,可以将青年的需求引向工厂和团组织所期望的青年需求,工厂和团组织也能满足这些需求,可以达到工厂和青年都满意,有效化解矛盾,实现工厂与青年的双赢。 2.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团的运行机制创新,培育和创造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茁壮成长的肥沃土壤。 一是组织形式创新。随着工厂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团组织的组织形式、管理方式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以适应工厂的发展,更好地吸引青年、服务青年,从而确保有效地发挥团组织的组织优势。 探索组织功能和活动功能的分离。团组织传统的组织形式是,工作在什么单位(车间),就在相应的团组织过组织生活和参加活动,是紧密的、唯一的方式。现在则明显不同,工作性质、形式的多样化,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居住情况的自主化等等,传统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已不能保障团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而团组织的活动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分离,也许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形式。团员青年可以组织关系保留在工作单位的团组织,参加社团、青年活动中心的团组织活动。厂团委可以在单身青年园区建立纯粹活动意义上的团组织,不具有政治意义和管理功能,凸现的是活动意义和服务功能。厂团委可以建立各种社团团支部、青年活动中心团支部,通过品牌活动,吸引、凝聚、服务团员青年。这样的形式,可以使团组织的作用发挥覆盖面更广、渗透力更强。 尝试组织生活时间和地点的开放。传统的组织生活,是大家集中在同一地点、相同时间进行的,是一个相对比较封闭的空间。厂团委可以根据新情况,采取更加开放的形式。例如,通过网络,开展网上组织生活,开通电子青年社区、青年网站等,团员青年就可以在自己的时间、地点参加组织生活。还可以开展“点选式”组织生活,团组织每季度、月度列出组织生活清单,时间、地点、内容都具有选择性,团员青年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只要团组织明确参加组织生活不少于几次即可。这些方法既解决了时间冲突、集中困难的问题,又使活动具有青年自身特色,符合了青年的需求,也更加人性化,从而达到吸引青年、凝聚青年的效果。 二是团的队伍建设创新。完善团干部队伍建设评价体系。在团干部培养方面,厂团委应该对团的岗位作职务分析,制定岗位规范,建立工作业绩评价体系以及为团干部转岗和个人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能力评价中心,实际上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链:团干部从哪里来,来了做什么,怎样做,转岗能否有更大发展。由于工厂自身的特点和现状,绝大多数团干部以兼职身份出现,而团的工作又很难像生产工作那样进行量化考核,兼职团干部也不能仅仅对团工作进行考核,这就需要厂团委对工作业绩更多地采用科学的评价体系去评价,通过评价使共青团工作者产生自我激励因素,最终表现出良好的工作业绩。这样一个评价体系,更多的是通过工作的效果、团员青年的满意度、团干部自身素质提升、相关部门评价、分管领导评价等项目,对团干部进行综合评价,更符合团工作的性质,也更能准确、科学地评价团干部的工作业绩。 团员青年队伍建设凸现引导作用。对于团员青年,团组织要一改以往仅仅直接参与培训的观念,而更多地应该凸现引导作用。例如,通过“职业生涯导航”设计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进行规划。可以借鉴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通过非专业能力测试这一科学评价体系来界定人才的能力状况,引导青年正确认识自身能力,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避免走弯路,也为有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更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拓展了一个途径。可以借鉴现代管理理论从心理学角度入手,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在实现工厂价值的过程中体现自身价值,激发青年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使他们坚定做强大武船的信心和决心。 作为企业的共青团组织,只有紧紧围绕服务工厂、服务青年这一中心,大胆创新,采用科学的、专业的、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来优化共青团组织体系,提高其运行质量,才能够更系统地、有效地做好工厂的共青团工作,使团工作不仅能符合、适应工厂改革的需要,还能很好地促进工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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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最新四群教育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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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四群教育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九次党代会、市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市委和市农业局党委关于四群教育工作的相关安排,我为了做好四群联系工作,采取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等直接联系群众的方式,深入联系户家中开展了调查研究,摸清了联系户的基本情况。

本人联系户在玉龙县拉市乡吉余村委会前村二组,联系农户2户,属于该村发展情况中等偏下的农户。我联系的两户群众基本情况为:和集仁,家住拉市乡吉余村委会前村二组,出生于1941年9月,家庭人口4人,其中包括妻子、儿子、儿媳,均在家中务农。家中主要经济来源为种植业。家中看种植玉米3亩,粮食产量1000公斤,年人均收入2500元左右。家中有雪桃、苹果共计7亩,但多数果树尚未挂果。种植其它经济作物1.2亩,有600元左右的收入。家中养有牛1头,猪3头,鸡15只。家中有耕地7亩,全部为旱地,以种植玉米、水果为主。家有房屋9彰,面积180平米,全为瓦房。交通条件较好,已经通水、通电、通路,也通闭路电视。该户认为目前的发展政策较好,村内基础设施较为健全,基层干部作用较好,没有社会治安、重地拆迁、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但认为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农用物资成本过大,生产压力大。杨学军户,1968年出生,家庭人口人,分别是老父亲、妻子、一子一女,女儿尚读书。家中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年种植玉米5亩,粮食产量2500公斤,年均收入3000元左右。有耕地12亩,多用于种植粮食和水平。其中有经济林果雪桃和苹果7亩,但多数未挂果。养有牛1头,猪32头,鸡8只。家中有户9间,180平米,为土瓦户,已经做到三通。家庭人均年收入3000元,总收入15000元。该户家庭认为当前政策较好,主要问题是生产发展比较困难,增收渠道较少,农产品成本压力较大,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较为困难。

从这两家的基本情况看,当年拉市乡这样交通便利、离城较近的农村,主要的问题依然是生产发展不足。从群众的口中可以听到:一是现在党的政策好,农业税全部取消,平时也没有什么农民负担,而且还有种粮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惠农政策,给广大群众增加了致富的信心的动力;二是目前对于农村的投入相对前些年有所增大,农村道路、排灌沟渠等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的总体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改观;三是基层干部作风有所转变,对于带领群众致富、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我驻村入户,对于联系户生产生活状态予以亲身体验后,我感觉:一是近年来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已经见到了实效,农村面貌有了大的改观,二是当前的政策符合发展要求,应当继续施行并完善。但是,目前农村最大的问题是群众的生产发展,即产业支撑问题。拉市这样的坝区,众多农户的经济来源十分单一,构也很简单,给群众增收致富造成了很大的制约。要改变这种面貌,必要加大政府对农村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为他们寻找经济效益好的产业支持发展,并引导和支持他们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种植高产高效作物,同时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以增加他们的务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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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打车软件经济与社会影响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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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经济社会影响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生活的多元化,打车难已成为普遍问题。据XX年《公共服务蓝皮书》数据显示,XX年35%以上的乘客打车等候时间超过20分钟,70%左右的乘客打车等候时间超过10分钟。而自XX年3月首款打车软件“摇摇招车”上线后,打车软件改变了乘客“路边招车”、司机“扫大街”的出租车运营方式,不仅为乘客出行带来了方便,也降低了出租车空车率,受到用户欢迎。目前,我国打车软件已有30多种。XX年1月,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两大打车软件启动的“烧钱”大战迅速让打车软件市场格局演变为双雄争霸,并促使打车软件市场延伸到三四线城市,迅速提升了打车软件的普及率。据快的打车公司统计,截至XX年3月22日,快的打车全国乘客用户数量达1亿以上,司机用户数超100万。据滴滴打车官方数据显示,自XX年1月10日至3月28日,软件覆盖城市从32个增长到178个,用户量从2200万增至1亿。

一、打车软件市场竞争格局

1、两大巨头引领打车软件市场

自XX年首款打车软件问世,我国打车软件种类已达30多种,但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打车软件只有快的打车、滴滴打车、大黄蜂打车、打车小秘、摇摇打车等少数几款。经过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的烧钱大战,迅速成为打车软件市场的两大巨头。调查显示,50%以上的司机和乘客同时使用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两款软件。在司机群体中,使用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的司机占比分别为71.5%和63.9%。在乘客群体中,使用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的比例分别为62.4%和56.0%。

2、人际传播为打车软件主要传播渠道

3、返现额度为选择打车软件的深层次因素

4、司机的品牌忠诚度高于乘客

目前,70%以上的司机和乘客愿意安装多款软件。其中,愿意安装多款软件的乘客占比达75.2%,略高于司机。但值得注意的是,司机和乘客换用打车软件的比重均低于安装多款打车软件意愿的比重,这说明大多数用户对打车软件存在使用习惯,并非会随意换用打车软件。而横向比较换用率,15.6%的司机换用过打车软件,48.4%的乘客换用过打车软件,折射出司机对打车软件的品牌忠诚度更高。

对于司机而言,“不容易接单”是换用打车软件的首要因素,占比达85.4%,而“奖励更高”并非主要因素。可见,尽管打车补贴可增加司机的收入,但并非长期固定补贴且额度不大,司机更加关注的是接单。

对于乘客而言,“新软件返现额度更高”是换用打车软件的首要因素,占比达40.4%,其次是“以能打到车为目的”(26.9%)和“新软件操作更方便”(24.5%)。这说明待打车补贴取消之后,能够打到车将成为打车软件市场的王道。

二、打车软件使用行为分析

1司机对打车软件的使用行为分析

1.1年轻司机更倾向于全程开启打车软件

调查显示,59.7%的司机会全程开启打车软件,40.3%的司机会在空驶时开启打车软件。随着年龄的增加,全程开启打车软件的司机占比越低。其中,年轻司机对打车软件的使用频率更高,18-24岁司机全程开启打车软件占比达76.5%。

1.2打车软件对高峰期打车难的影响有限

长期以来,高峰期一直是打车难问题最凸显的时段。打车软件的问世虽不能解决出租车供小于求的根源问题,却有利于优化出租车资源使用。XX年2月27日,上海交管局出台规定,自3月1日起,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引起了大众对打车软件是否加剧高峰期打车难的疑惑。调查显示,53.5%的司机使用打车软件不区分高峰期和非高峰期,而在收到打车软件提示的同时,如果有行人招手,60.1%的司机会优先选择行人。可见,打车软件对高峰期打车难的影响非常有限,招手行人更有吸引力。

1.3超四成司机认为用打车软件抢单容易

在打车软件补贴的激励下,司机工作热情提升,不仅向乘客推荐打车软件,还仔细研究补贴政策和抢单秘诀。调查显示,8.2%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非常容易抢单,34.6%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抢单比较容易,34.0%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抢单一般,17.5%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抢单比较难,5.6%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抢单非常难。

2打车软件乘客使用行为分析

2.1打车软件吸引力远胜电召,成为乘客自发选择的主要平台

虽然国内一、二线大城市的电召平台已有多年发展历史,但使用效果并不理想。根据北京96106出租车呼叫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XX年该呼叫中心日叫车次数约1.6万次。据可查资料显示,截止XX年2月10日,快的打车全国日均订单量已达128万,单日最高订单量为162万,其中使用支付宝钱包付车费的日订单数最高突破60万;截至XX年3月底,滴滴打车覆盖178座城市,日均订单量突破了521.83万。相比之下,打车软件的使用率远高于电召。

XX年3月,交通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提出要加大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系统的建设投入,优化电话约车服务流程,实现对电召服务的记录和跟踪,并分两批在3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据悉,投资额在8亿到10亿之间,地方财政配套更是在20-30亿之间。但由于电召方式需乘客支付额外费用,用户使用率并没有因此上升。以南京为例,电召费用为5-8元,XX年的叫车率始终不足一成。虽然深圳仅需支付2元电召费用,但试运行前3天接到电召订单总量仅有6447笔,完成量2774笔,成功率不到五成。

在媒体进行的公众调查中,很多乘客不接受电招平台的原因为:“原来可以不花钱的事情,现在非要5元钱。” “我明明可以不加价就轻松叫到车,现在变得必须要加钱。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做。刚习惯用手机软件来叫车的,现在我宁愿去路上叫车。”

调查显示,在近一个月,50 %以上乘客软件打车占总打车量的比重在40%以上,其中,27.9%乘客软件打车占总打车量的比重在50%以上。软件打车已成为乘客主要出行方式,乘客初步形成了软件打车的消费习惯。

2.2乘客软件打车成功率相对较高

随着前段时间打车软件风靡一时,很多诸如出租车没有按约定时间前来、支付不成功的报道也大量涌现。但据调查显示,一线城市的乘客使用打车软件的下单成功率为83.7%;二三线城市虽然稍低一些,但是也在70%以上。这说明,乘客使用软件打车的成功率相对较高,下单问题并没有报道所说的那么严重。

另外,乘客下单不成功的主要情况为出租车没有按约定时间前来。关于这一点,外在影响因素较多,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等各方面共同协调努力解决。

2.3 移动支付为主要付款方式

根据《XX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XX年我国3g用户总规模突破4亿人,在移动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32.7%,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人,手机支付用户在手机网民中占比由XX年13.2%上升至25.1%。可见,3g网络已进入普及阶段,手机支付用户呈高速增长态势,为打车软件应用和移动支付提供了较好的客户基础。调查显示,在打车族中,3g手机用户占比达89.1%,其中,51.7%的3g手机用户选择了移动网络。在而支付方式方面,85.6%的乘客采用手机移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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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团委乡村青年汇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乡村,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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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乡村青年汇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人文、科技、绿色”青年行动计划,xx镇团委以争创“团建百强街乡(镇)”为有利契机,以团的活动阵地建设为核心,以密切联系青年、有效服务青年、积极引导青年为目标,充分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大力推动青年汇工作创新,扩大青年汇的影响力,促进扶植青年就业、凝聚青年力量、丰富青年文化生活、服务青年成长发展。青年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简要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一、乡村青年汇建设基本情况

xx镇目前共有市级社区(乡村)青年汇3个,分别是利健足球活动中心青年汇、兴农天力农机专业合作社青年汇、水之露女子spa时尚会馆青年汇。涵盖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信息宣传、便民服务、创业就业、交友联谊、志愿服务、文体娱乐等职能。各青年汇专门配备一名青年汇总干事专项负责。以“汇青年、汇活动、汇服务、汇信息、汇力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会员日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立完善青年汇体系

(一)建立机制,规范管理。自青年汇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团委将此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统一的管理章程、规范运作机制,做到定期联系、定点联系、定人联系的“三定原则”,即:每月至少两次到青年汇指导、领导小组成员每2人定点负责一个青年汇工作;建立每月例会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一次青年汇及青年社团负责人工作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青年汇的工作情况和发展动态;建立重大活动汇总制度。规定青年汇在举办大型活动时,将活动方案向镇团委汇报,活动结束时上报活动总结,包括照片存档并在每月底上报上个月活动情况和下个月活动计划;建立互相帮扶支援制度。利用镇团委的资源和组织优势,积极为青年汇解决实际困难,聘请各方面的专家、顾问指导青年汇的工作项目,有效保证青年汇日常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在镇内三家青年汇中建立联动体系,达到活动同搞、会员同用、信息同享。

(二)以人为本,凝聚青年。青年汇服务会员主要以青年社团、兴趣青年会员、特定青年会员为主。本着会员特点开发适当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会员主题活动,使青年能在青年汇消费、工作的同时享受到团的青年服务。同时在管理层面,尽量吸引更多的青年专业人才参与到青年汇工作项目中来,同时优先解决本镇青年就业。

三、整合资源,开展特色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汇职能

青年汇是新时期联系、凝聚、服务青年的阵地和载体。通过开展健康性、娱乐性、互助性、公益性等活动,服务社区青年的学习、健身、娱乐、交友,引领青年社团、青年开展公益活动,服务镇域发展。

(一)汇服务、汇信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

兴农天力青年汇成立以来,依托农业合作社的优势,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多项针对青年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和农机操作培训,培训青年农民200余人次,在进行系统化、多元化培训的同时免费为青年会员提供技术支持、专业服务,对会员在农业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指导,及时解决,为青年补充技术“营养”,促进青年增收致富。利健足球青年汇依托青少年足球培训基地和足协元老分会,每月免费开办青少年足球培训课堂,暑假期间免费开设足球夏令营;水之露女子会馆青年汇,每月定期开办美容知识讲座、中医理疗课堂,受到青年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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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涉枪、涉爆案件概况及特点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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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枪、涉爆案件概况特点分析

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以此达到减少和杜绝该类案件的发生的目的。     二、社会各部门应联合起来,加大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断绝此类案件滋生的土壤。     农村中的一些非法私藏、持有的枪支、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之所以一直不能杜绝,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对其查处打击的力度还不够。自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治爆缉枪”专项斗争以来,已加大了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但是由于开展这项工作不是一件短期的事情,也不是一个或几个执法部门的事情,它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各部门都应联合起来,狠抓不懈,持续地做好这项查处打击工作。例如对一些手续不齐的私营矿区就应取消其开采权,该责令其停厂停工的就不应手软;对农村中销售的烟花爆竹要确保其来源的合法性,断绝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以减少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从而减少和杜绝这类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     三、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     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法律历来对其打击力度就很大。XX年5月10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打击力度就相当的大,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解释的执行,当时处理的这类案件量刑普遍较重,我院XX年5月30日审理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正是执行了该司法解释,涉案的二被告人均被判处了八年的有期徒刑。后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XX年10月25日高法、高检、省公安厅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涉枪涉爆、聚众斗殴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施行,法律对涉枪涉爆案件的处理又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统一,特别是对“烟花爆竹”、“拒不交出”、“生产、生活需要”等关键问题的界定,更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对涉枪涉爆案件区别情况区别处理,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也正是因为司法实践中各种新的情况在不断的出现,这就要求法律及司法解释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以最大程度地适应法制社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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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功人士返乡创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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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人士返乡创业调研报告

创业,是时代的最强音;返乡创业,是当今的热话题。做好返乡创业工作、破解返乡创业难题、加快返乡创业进程,对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调整现有产业结构、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何做好这篇文章、做活这个工程、做大这块经济?是每一位具有远见卓识的领导关注和深思的课题。遵照县委主要领导交办的调研课题,县政协专门召开主席会,及时部署相关调研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题调研组。调研组还邀请县工商联、中小企业局、劳动就业局分管领导参与,通过远赴沿海地区、深入乡镇基层、进驻企业车间,组织召开多种多样的座谈会,广泛接触各行各业的创业者等形式,开展了从XX年11月11日至26日为期半个多月的返乡创业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务工者的心愿,认真倾听创业者的心声,深刻查找返乡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探讨加快返乡创业的对策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返乡创业的前景十分广阔

1、巨大丰富的劳务资源是滋生返乡创业的不竭源泉。我县是个劳务输出大县,劳动力资源丰富。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县富余劳力远赴沿海开放地区务工就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县现有22万余人长年在外务工、创业和发展,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他们在社会大熔炉的历炼和市场大风浪的搏击中,开阔了眼界,转变了观念,学到了技术,增长了本领,积累了资本。他们中有部分优秀分子敢闯敢干,捷足先登,在赚取人生第一桶金后,就开启了自主创业的征程,成功实现了由务工者向创业者的跨越,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老板。据调查,全县共有多人在外地成功创业,他们具备返乡创业的条件和实力,是我县推进返乡创业的主体和力量,这巨大丰富的劳务资源已成为培育创业主体的不竭源泉。

2、根深蒂固的故土乡情是拉动返乡创业的紧密纽带。故土乡情是每个人一生的牵挂和思念。我们在温州和义乌同外出成功人士座谈时,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那就是想回归故土,回报家乡,想为家乡发展多作一份贡献,为乡亲致富多尽一份力量。他们认为故土难舍、乡情难忘,在家乡发展将是他们二次创业的第一选择,随着我县加快返乡创业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他们实施返乡创业的愿望更加强烈。他们表示,将做到以乡情为纽带,以商会为载体,组织更多的籍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充分发挥人经济的优势,全力支持返乡创业经济的大发展。

3、地大人广的特定区域是承接返乡创业的广阔舞台。我县幅员广阔,县域面积位全省之首、人口居全市之最,具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劳力资源,是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最佳选择。境内青山绿水、环境优美,是一块神奇的天然宝地,令人向往,叫人留连。随着全球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生产力分布凸显新的格局,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加快向内地转移,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包括我县在外创业人员面临新的抉择,都在寻求二次创业的着陆点。我县特定的区域条件和丰富资源,将为我县在外成功人士新的创业提供广阔的舞台。

4、逐渐回归的创业典型是带动返乡创业的新型龙头。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返乡创业工作力度,特别是随着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扶持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出台,以及组织“一名县领导、一个乡镇、一个包村挂乡部门”对接在外成功人士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类创业主体得到了全面激活,返乡创业风生水起,热浪涌动,已成星火燎原之势,一批返乡创业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县委、县政府在今年春节隆重表彰18名返乡创业的典型,在全县上下以及在外籍人员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一个个返乡创业的成功典型,正成为我县引领返乡创业的领头雁。扶持一个返乡创业典型,就会带来一个返乡创业团队的乘法效应正在我县逐步释放。在这一新型龙头的带动下,从而激活了创业要素,激发了创业热情,激起了创业劲头,使我县返乡创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5、不断改善的发展环境是吸纳返乡创业的强大磁场。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哪里的环境好,生产要素就向哪里聚集。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经过的武吉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贯穿的柯龙线公路改造升级即将竣工,跨越的咸吉铁路已通过国家立项,的交通瓶颈将会得到极大改观。同时,我县按照“完善老城区,提升南城区,决战良塘区”的战略思路,拉大县城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打响“四创工作”攻坚战,抓好修河周边大治理,县城面貌得到极大改善。我县还按照搭建创业平台,铺平发展路子的要求,全面加快我县工业园和乡镇创业小区的建设,我县工业园已形成“一园四区”(即何家店返乡创业园、芦塘项目区、吴都项目区、太阳升项目区、高新技术项目区)的发展新格局,我县乡镇已建成8个初具规模的创业小区,工业园和创业小区已吸纳一大批返乡创业人员投资创业,已成为返乡创业人员回报家乡、发展自己的投资沃土。我县在十分注重硬环境建设的同时,还按照“硬环境不足软环境补,大环境不够小环境辅”的要求,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阳光高效的政务环境,贴心周到的服务环境,把我县逐步建设成为生产要素聚集的“洼地”和返乡创业发展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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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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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发达地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郡县治,天下安”。内蒙古自治区**市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是全国唯一的达斡尔族自治旗,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少数民族地区。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莫旗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是**市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地区之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内蒙古自治区和**市两级党委、政府坚持“以农牧民为本”,重点扶持欠发达农牧区,积极发挥政策的主导性,充分调动旗市的主动性,突出优势产业,明确特色定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推动以莫旗为代表的农牧业旗县向多元型、创新型、特色型的发展目标迈进,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一、坚持政策主导,为欠发达地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欠发达地区要摆脱落后的局面,不能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挥上级政策的主导性,利用好国家优惠政策、争取国家投入和外部援助,拉动经济快速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同时,结合国家产业布局和地区发展规划,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优化区域经济布局,通过一系列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合理积极的转移支付,逐步缩小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XX年启动“三少”民族危草房改造工程,累计投资1.37亿元,改造危草房5482栋。XX年组织18个厅局单位对莫旗进行重点帮扶,实施了一批农牧林水、教育卫生和城乡基础设施项目。XX年已落实帮扶资金5734万元。同时,积极发展民族经济,实施标准化养殖小区、草原围栏、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千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扶贫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条件不断改善,发展信心进一步增强。**市坚持统筹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努力为莫旗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把岭西煤炭资源向莫旗远程配置,XX年重点实施2×2.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加快推进2×3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报批立项,积极做好华润风能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前期工作。构建立体交通网络。组织申报阿—莫铁路项目,围绕尼尔基湖建立水上航线。调整支线机场建设规划,将莫旗纳入规划范围,积极争取立项实施。XX年,加大公路建设力度,累计完成总投资2.7亿元,修路573公里。XX年,积极争取尼尔基至腾克公路项目、111线至李屯大桥公路工程、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基镇升级一级公路项目,力争早日立项开工。

二、坚持发挥优势,为欠发达地区实现科学发展培育内在源泉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受资源、技术、市场、人才等制约,欠发达地区不能照搬沿海地区工业化发展模式,也不能在低水平、低层次上承接产业转移,更不能全面开花,四面出击。必须牢牢抓住主要矛盾,突出优势、发挥特色,围绕重点领域、核心产业,引入先进技术和工艺,努力培育区域品牌,使优势产业在地区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提高。莫旗()拥有面积最大的耕地资源和最丰富的水资源,长期以来,这两个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却没有实现优化配置。今后一个时期,将支持莫旗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整合优势生产要素资源,切实改变“种植业靠天吃饭、过境水浪费流失”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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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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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

使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年龄结构也不合理。农 村课程改革对目前的农村教师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它要求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角色行为必须实行全

方位的转变。由于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资历、学识水 平、身心状况差异较大, 因此转变过程困难很多。

2、 学校管理方面有待改进。一是校长结构欠 合理, 老的老了, 工作精力有限;  年轻的又过于年轻, 没有什么工作经历, 更谈不上有较好的工作经验。二 是部分校长对学校的管理工作较为片面,   只注重学

校教学管理,  对教学管理以外的, 如学校安全管理, 学生的德育工作、疾病防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管理的力度不够。

3、 学校经费困难。实施“一费制”和“两免一 补”后, 人民群众的负担的确减轻了, 但学校的办公经费受到一定影响, 由于政府财力有限, 上面的拨款也难以及时足额到位, 使学校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受到一定的影响,  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实施, 如校舍建设、绿 化学校的创建等。

六、关于农村基础教育问题的对策思考

针对农村基础教育出现的困难,今年我国提出了实施教育救助。教育救助是国家、社会团体和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从政策、物质和资金上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所提供的援助。限于农村的基础,农村地区难以实现教育的自救,因此,积极发挥政府的调节功能,及时实施农村地区的教育救助就成为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教育经费方面

1、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同时建立农村教育财政保障机制

缓解基础教育投入问题的关键是解决财政乏力的问题。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应当由政府承担责任。建议国家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并严格规定农村教育投入的恰当比例。我国许多省在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被取消,县乡财政收入减少,为了保证县乡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中央应确定一定比例的税收进行转移支付,专门用于农村基础教育。切实发挥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在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中的绝对主体作用,构建基础教育投入主要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承担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最终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和保障农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机会的长效机制。

2、拓宽筹资渠道,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还没有达到完全支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水平,所以从长远发展来看,农村教育经费完全靠国家长久支付的可能性并不大。要想使农村义务教育得到更好的发展,除了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证外,还应该通过其他渠道尽可能多地筹措经费。比如可以建立“义务教育基金会”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助;发行教育彩票,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义务教育。所得的资金由政府根据有关政策统一进行调配,切实定向用于农村教育。同时建议国家出台农村教育救助法,以保证农村教育的优先发展。

(二)师资方面

1、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水平

农村教师信息闭塞,接受培训的机会少之又少,其教育理念、教学方式都与城市的教师有很大差距。因此,各级政府要大力开发并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援助项目,加强对农村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同时在教师继续教育政策方面对农村教师要有所倾斜,比如为农村教师提供免费的培训,适当增强教师培训名额等。对农村教师进行培训,要增加一些新的理念方面的内容,同时还要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注重教师实际教育教学素质的提高和教师的实际教学效果,以切实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2、建立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

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教师的双向流动。实施“教师交流机制”,把城里的老师交流到农村支教半年或一年,带动农村的教育;农村教师则到城市学校去实习,充实提高,以解决农村教师单向流动的问题,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从而有效控制辍学率。比如河南省在1995年就硬性规定,刚毕业的大学生必须到农村支教一年,并把支教作为将来评职称的一项条件。同时给予支教大学生提前半年转正的优惠条件。XX年,郑州市又出台了新的教育救助政策,从XX年起,郑州市将在5年内实现所有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郑州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从XX年起,市直学校每年下乡交流人数应不低于全体教职工的10%。另外,政府也可以在政策方面对农村有所倾斜,比如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巡回授课,鼓励紧缺学科教师的流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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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城市卫生安全应急管理技术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技术,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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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卫生安全应急管理技术调研报告

从国内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应用现状出发,指出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核心要务是集成现有的卫生信息系统、消除卫生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并提出了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类型和业务支持部门。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基于数据仓库、以gis为应急响应支持平台、能统一管理信息、可与其他电子政务

系统互连互通的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框架结构,并详细阐述了各业务模块的基本功能和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方法。

1 引言

公共卫生事件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或人为灾害。近年来,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城市盲目扩张、工业高度密集,资源环境破坏,人与人的安全卫生距离不断缩小,使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日趋严峻 。因其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预测、预警与应急管理成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的重要手段,并引起研究者的普遍关注。如熊光魁 等研究了救灾防病应急反应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潘海东等 提出了构建国家级公共卫生应急系统的思路;王平 、杜江等 设计了基于web gis的公共卫生安全监督与控制系统方案;杜鹏等 基于模型分析规划了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建设;李琦等 在北京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的基础上,提出了城市突发公共卫生疫情分析与决策系统的构建方法。这些思路和方案从不同角度对系统功能模块、体系结构、业务模型等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对丰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功能,促进地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有积极作用。但有关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系统需要的数据类型,以及系统支持部门等问题尚未明确提出,特别是如何处理公共卫生领域各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长期以来一直被忽视。这些信息系统建于不同时期,采用不同软件平台和数据格式,系统之间的卫生数据无法共享和交换,形成大量的卫生信息孤岛。另外,这些信息系统存有大量有价值的历史和现实数据,如果放弃它们,则需很大的重复投资,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主题相违背。因此,集成先进技术,整合城市现有卫生信息资源,消除卫生信息孤岛,实现公共卫生数据的共享与交换,成为当前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核心要务。

基于上述情况,在“十.五” 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区域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延续项目“中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系统技术集成” 的支持下,通过调查和分析广州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情况,本研究从新的视角提出了建设基于城市的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技术方案。

2 系统总体设计

2.1 系统建设目标

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在城市现有公共卫生安全体系下,围绕城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计算机工程、卫生统计、人工智能、数据仓库、中间件、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建立一个能快速、及时、准确收集、存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并以超媒体(文字、声音、影像等)方式显示各类信息和分析结果,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构提供全过程、多层次信息服务和多种支持手段的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系统。系统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将现有公共卫生领域各业务部门相对独立的操作型系统集成在一起,以基础空间地理数据及各类专题图形数据为基础,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卫生数据仓库和相应的预警指标、应急预案等知识库和模型库;以数据上报一采集一管理一分析一决策一展示为主线,建立具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仿真预测、虚拟现实、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等专业应用功能的各子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指挥调度能力,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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