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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张家界凤凰古城旅游攻略【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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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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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_________版)?合同编号: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二○○五年九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X130828。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X275315。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_____》第63条的规定执行;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_____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用条?款

旅游者:?组团旅行社: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四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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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线路营销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3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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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这个地方,我们好像与外界隔离一样,周末除了挤着公交车去市区逛一下,好像没什么活动了,我们大学生应该有着朝气的年轻人,对于热情好玩的我们,不希望周末在冷冷的寝室度过,不希望周末在电脑游戏中流失,不希望周末在学校游荡…我们希望我们在大学里不仅仅学到知识,还希望留下青春的脚印。我们想走出户外,接触自然,结交朋友…我们要属于我们的青春与快乐!而开心旅行社致力于推广普及户外运动,让更多的人走进自然,感受自然,松弛紧张的神经,减轻工作和学习压力,提高生活品质。

一、市场背景分析:

(1)旅游市场的总体趋势分析

我国旅游业起步较晚,起点较低,改革开放前以外事接待为主,只具备产业雏形,不完全属于产业范畴。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国内旅游在扩大内需,活跃市场方面起了显著作用,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已成为社会共识。

关于开心旅游社的研究很少看到,但由开心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却异军突起,成为旅游不可忽视的方式之一,开心旅行社的建立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旅行社的建立是细化市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却把不同的偏好,不同的需求的客户分为不同群体,组织各特色旅行社。旅行社属于在政府,商业机构之外的第三种社会团体,并不能以它盈利与否来审定它的性质。

(2)消费者分析

人群定位:18~28岁年龄段的年轻人,他们精力旺盛,兴趣广泛,充满激情,敢于接受挑战,是户外运动最主要的参与人群。

第一目标消费人群: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族群是一个个性鲜明?特征突出的细分市场,这一细分市场年龄基本在18~25岁之间,年轻、活力充沛、好冒险、敢于接受挑战,并且空余时间相对丰富,是户外运动理想的消费市场。

第二目标消费群:已工作的年轻人

这部分人群同样年轻有活力,并确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空余时间有限,可以作为俱乐部次要目标对象。

(3)竞争者及该品类市场的区域市场占有率比较分析

据清远旅游网可知目前为止,旅游市场中现有有79条路线,但是清远目前的旅游市场主要是做老年人市场,以清远本地温泉优势推出以周末为主的短途旅行,目前清远主要的温泉景点有佛岗,新银盏,聚龙等。另外针对老年人也还有以牛鱼嘴等景点的生态游。所以目前清远的老年人旅游市场接近饱和,需要开拓新市场,以吸引年轻人为主的机动游戏刺激之旅会是清远旅游发展的主要趋势。借着清远市漂流之乡的称号,以漂流为主,结合接近广州的长隆欢乐世界推出针对学生的短途旅行也是一个主要趋势。

1、大学生旅游市场规模巨大,根据“十五”教育规划,高等教育到20xx年将进入大众化阶段,适龄青年上大学的比例将达到15%,到20xx年达到20%”。

2、大学生旅游动机强烈,大学生群体年龄段一般都在18-24岁。作为年轻人,追求新鲜、追求刺激、探索精神强,不甘于墨守成规,易接受新事物,而旅游作为新的生活方式更易被年轻人所接受。

3、大学生闲暇时间较多,我国大学生除了有法定的节假日外,还有传统的寒暑假,大约有172天假期,约占全年的47%;此外,教育部门还为大学生提供许多社会实践和自我学习时间。

二、开心旅行社推广的青年路线的swot分析:

劣势:1、我公司在清远地区知名度还比较低!难以引起消费人群的注意。

2、我公司由于为保证青年之旅的游玩的乐趣与旅途的意义完美结合,投入人力、财力、物力较大,所以旅游票价偏高。

3、青年旅游路线目前还是一个新兴的旅游市场!我公司第一个吃螃蟹!难免有所缺失。

优势:1、青年旅游推广成功,我公司知名度将大大提升!

2、我公司优质的服务、实惠的价格、可以吸引不少大学生消费者。

3、目前青年旅游路线领域的竞争者不多!

机会:1、由于我公司青年旅游的主要针对群体是大学生,而大学生未来将成中高收入人群,所以有很大的未来潜在市场,到时清远开心旅行社将会是参加过青年旅游路线的人群首选。

2、青年游的推广成功将有可能带领公司其他旅游订单的提升!

威胁:1、如果本次推广计划不理想。将会失去整个毕业游市场的控制力!让其他旅游公司乘虚而入。

2、目前我公司开发的毕业游路线不多!容易被抢占市场份额。

三、青年旅游路线的描述及核心利益分析:

青年旅游路线主要是年轻人为主的激动游戏刺激之旅,目标定位是18~28岁年龄段的年轻人,主要是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其次就是已工作的年轻人。主要以短途路线为主。户外活动主要是以登山,漂游为主。

调查的同时显示大学生消费群体中登山,野营两项喜好程度最高,均达到70%以上;其次就是漂流,探洞和溯溪,在30%~50%之间;攀岩,潜水,徒步喜好程度在20%~30%之间;速降由于技术要求和危险程度过高,选择比例最低

在校大学生的经济能力解决了可以承受的活动费用,调查反映出大学生对不同档次费用的程度,63%的学生能够承受250元以内,31%的学生能够承受251~450元的费用,能够承受450元以上的仅占7%。

综合以上分析,作为开心旅行社最主要的经营项目组团活动应以短途线路为主,持续时间一般为两天一夜,两天两夜,活动内容以登山,漂流等大学生喜好程度较高的项目为主,同时为满足一部分学生中长途旅行的需要,适当开辟省外长途路线。

所以开心旅行社推行这青年短途路线是很着发展的机会。

四、推广策略:以活动的形式在校园推广!

1、校园广播:与校园广播台合作。提供一定资金~进行校园广播广告!

(星期三,在这之前开始广播!有助于扩大后面推广活动影响力与提升公司知名度。)

2、现场活动:通过举办各种现场活动送出开心旅行社旅游优惠现金卷,增加潜在消费者

(星期六到星期日,这两天为星期六、日,学生流动量大!)

3、免费活动:免费发放环球开心旅行社旅游景点杂志(校园版)刊登少量就业信息

(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二,这两天学生基本有课。在下课期间发放。范围广。)

4、校园代理:吸纳旅游专业或非旅游专业的学生共20名为校园代理。

(下周的星期四到星期日,第一天看简历、第二天现场问答面试、第三天公布校园代理。)

5、校园BBS:派遣1位公司资深员工带领校园代理,在工作之余,在校园BBS上解答学生各种旅游问题!

(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始,持续影响力与知名度。)

6、提供就业:有计划分批的为校园内旅游专业的学生提供就业实习机会!

(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始,扩大影响力与知名度。)

7、赞助活动:以赞助商的名义赞助各种校园学生自主发动的活动,贫困生助学金赞助!

(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始,保持影响力与知名度。)

六、推广范围计划: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各大高校—辐射周边高校—广东省内各大高校—全国发达城市高校!

七、推广预算: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各类活动推广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

预算分解:推广期(星期三到下周的星期二)开展1-3类活动

1类活动预算:每年5000元!

2类活动预算:现场布置、人员雇佣两天费用5000元!现金优惠卷:200元X3=600、100元X10=1000元、50元X30=1500元、20元X100=20xx元,总:10100元,一年两次!每年20xx0元

3类活动预算:刊登5000本!5000本X2元=10000元!雇佣校园兼职10人!每人每天50元!10X50X2=1000元!总11000元,一年两期!每年220xx元。

成长期(下周的星期四到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展4-5类活动

4类活动预算:每天20xx元,三天6000元.一年两次!每年120xx元!

5类活动预算:资深员工每年3000元,20名校园代理每月50元!其他视贡献提成!50X20X12=120xx元,每年15000元

成熟期(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展6-7类活动

6类活动预算:每年招20名,10名到环球国际旅游公司清远驻点(非总部)10名到环球国际旅游公司联合酒店实习,工资每人每月300包吃住!每年720xx元

7类活动预算:每年投入10万元。

八、清职院市场分析

每年有20xx-4000名毕业生!其中50%以上的毕业生参加毕业游!就有1000-20xx人!1000人每人至少能为我公司创造200元的利润!也就是光毕业游一项每年的最低利润就有20万元!!

清职院在校生每年有6000-8000在校生!!基本上每人每年能参加2-5次清远本地游玩、而每年的节假日有清明节、五一、中秋、十一、………………每人每年至少能为我公司创造30元的利润!就是每年的节假日旅游的最低利润就在36万元!

如果能将整个校园的旅游市场吃下!除去每年的广告预算、员工薪酬、正常损耗!!光清职院一个高校每年的净利润将在30万元以上!

所以!推广青年之旅游势在必行!抢占大学生旅游市场更是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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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区开发计划书_工作计划书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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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计划书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春风早已吹遍祖国大地,建设祖国的大军一批接着一批,他们各负使命,战斗在祖国的大江南北,为祖国的繁荣强盛,他们各尽所能、各负其责,而商业竞争你追我赶,高科技电子产品一代胜过一代,代代出新,纺织、机械、冶金、建材、化工、电力也在向前发展,高楼大厦一个挨着一个,花样设计别出心裁,立交桥相互交差,大小汽车你追我赶,城市生活充满诗情画意,开放的中国更是锦上添花,财政收入连年翻一翻,好事连连,喜上加喜,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百姓生活的富裕也在大大增加,国家在世界的地位也不断上升。住洋房、开小车已成为大部分城市人的一道亮丽的景观,而我们山西虽然地处祖国的中西部,国家开发西部以来,我们山西也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

作为晋中市榆次区,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东依太行山,西靠汾河水,南靠省会太原,有十分便利的交通条件,太旧高速公路和武宿飞机厂都在榆次和太原的中间地段,108、307国道国道和榆次超一级外环环城公路,南同蒲太焦铁路,都交汇在一起相互穿越而过,而对榆次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榆次距太原25公里,作为旅游,道路和交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晋中市是古文化发祥地,境内建筑2138处,古城282处,石窟66处,以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明代平遥历史古城,祁县乔家大院,榆次常家庄园,灵石王家大院、太谷孔祥熙旧居,这些庄园大院都代表着当年晋中的繁华和昌盛。乌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古迹让部分人可望而不可及。以上几家庄园大院它们的门票收入每家每年都可达到几千万、几亿,所以我们要用现代人的眼光和项目来挣现代人的钱,中国现在国富民强,人们生活水平蒸蒸日上,生活的富裕、经济的宽松,都会刺激人们外出寻找更加刺激、高档娱乐场所,就像电影里看到的,外国人表演的空中芭蕾、过山车、高山滑雪、高楼跳散山谷中急流险滩、大海中冲浪等和太原开放的欢乐加年华。如果我们能够利用当地地理优势,因地制宜和开发,再结合全国及全世界各种游乐场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发出自身独创、构思新颖、超一流的设计构想,既要生龙活虎,又要巧夺天工,创造出一副如美如画的地上没景,给人一种心旷神怡和忘不掉的感觉。

人的一生不容易,既然有机会,我们就应该尽量争取,敢于大胆追求和创新,敢于创造,敢于幻想构画未来,21世纪本来就更加充满竞争、活力和挑战。

本地山川秀美、人杰地灵,未开发的乌金山处女地正在招手欢迎各位投资商。政府创造了宽松的优越条件和投资环境,工商部门实行了一门制串联审批制度。

政府部门为了尽快开发此地,建成一流旅游圣地在~年9月11日特请专家进行一流总体开~证策划,利用当地地势、减少成本,因地开发,分类规划、分类投资、独立核算,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具体细节都会有条步骤进行。如今的榆次区内道路宽阔,通讯、商尝宾馆、超市、写字楼、学校都在走向正规化。未来的山西、未来的榆次将会成为观光、旅游、休闲、娱乐的最好场所。

说起乌金山大家都知道,但是真正了解得透彻的人并不多。因为它确实是一座宝山眼下未被人开发利用。它作为中国北部绿色明珠,并且又临近省城太原。作为前任区委书记耿彦波在位时投资1000多万为的就是让有眼光,有魄力,有胆识的人士开发,为子孙后代造幅,为人类提供一席游玩圣地,政府把乌金山水、电、路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工程已全部就绪。

据业内人士透露绵山风景区已投资七个亿,他们为什么敢投资7个亿,他们的高明之处在哪里,难道绵山地理优势比乌金山好,整个布局比乌金山强,自然森林植被比乌金山多,还是周边环境比乌金山优,但根据绵山现在现有建设及整体布局老板闰吉英在胆量与魄力选择确有他过人之处,因为它看到的是一座金山。绵山的开发手段可做为我们的模式,但不仿造,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如果我有机遇能在我手中开发,我一定会在现有的基础上保护并兼顾现有森林公园植被,在水土资源环境、景观和周边环境的基础上,进行保护第一,控制;第二,开发;第三,因地制宜,以坡而建,顺坡而修,形成地道的山坡建筑,分期分批开,发突出重点,展现地方特色,做到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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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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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短途旅游由公司员工委员会组织于3月9-10日,3月24-25日分两批两天游,每批约40人,家属6人,共90出人参加,活动内容为:野战拓展俱乐部,茶溪谷,茵特拉根温泉;此次活动目的既是让大家身心放松的好机会,又是外出学习的好时机,重要的是在体现出公司对职工关怀的基础上,如何把团队精神融入到活动中,更重要的是营造全体员工团结凝聚、活跃、奋进的氛围。

此旅游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根据政策,按照上级关于旅游活动的指示精神,公司委员会首先组织各部门委员召开了通报会,并将此次活动的精神、旅游条件以及旅游整体思路向大家做了汇报,把活动精神准确传达给职工。为了让员工在这次旅游中达到满意度,员工委员会公开性与所有员工一起讨论选择旅游路线,最后,统一了路线,并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与xx市旅行社签署了旅游协议。

二、活动过程

野战PK战斗、激发学员的热情,用心感受同事之间的情感,全身心地融入团队中来,进入训练状态;增强学员之间的观察、沟通、表达及呈现能力;塑造团队精神,锻铸企业之魂;打破僵局、活跃气氛,使不熟悉的学员有机会在一起交流,迅速形成组织荣誉感。

感受大自然,感受绿化,自由漫步于落在青山、绿水、茶田、湿地之间,区内竹林茂密,溪水潺潺空气中蕴含大量负离子的茶溪谷:后放松身心,泡座落于风光旖旎的东部华侨城茶溪谷茵特拉根湖畔的茵特拉根温泉。

三、活动收获

此次旅途中笑声不断,热闹氛围激昂,途中不止一片欢乐;更多的则是各种各样的收获,营造了有青春、活力的氛围,体现的则是团结、互助、凝聚,良好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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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优秀有关五一劳动节感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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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盼望已久的“五一”节又到了,可我一点也不开心,觉得很无聊。因为别人的孩子会有安排旅游等令人愉快的活动,可我呢,只能在家里慢慢打发时间。

今天,我醒来肚子饿了,却发现爸爸妈妈不在家,怎么办呢?我急得团团转,我想:“还是炒蛋吧!”

我往没有油的锅里打了两个鸡蛋,顿时鸡蛋粘在锅底,糊了,满屋都是刺鼻的糊味,我慌忙关掉开关。唉,失败!

这时妈妈回来了,闻到一阵浓浓的糊味,大吃一惊,冲进厨房,我板着脸告诉妈妈炒蛋的经过,妈妈看着我狼狈不堪的样子,被弄得哭笑不得。

在妈妈耐心指导下,我没过多久炒蛋的技术已经很高超了。当我看着爸爸、妈妈津津有味地吃着我炒的鸡蛋,我的心里比吃了蜜糖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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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五一劳动节致辞范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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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 日,在往日的印象里,是可以走亲访友、游山玩水的,但是今年的春节却跟往年大不相同。听不到大街小巷的喧哗,看不到充满年味的气息,这都是“新冠状病毒”惹的祸。

我们可不要小瞧这个病毒呀!他的到来导致全国各地的人都不能随便出门,不能走亲访友。我们小孩子也不能出去和其他小朋友玩耍,爸爸妈妈也不能去上班,一切活动都被取消了。病毒真是太可恶了。我天天盼着它赶快消失。就连我这以前从来都不喜欢看新闻的人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看新闻,看看疫情有什么变化。有一些人让我特别感动。我最敬佩的是已经84岁的钟南山爷爷,不远千里,不怕危险去了武汉亲自指导防控疫情。他为了研究病毒治疗方法,战胜病毒日夜操劳,坚守一线。他的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着我。另外还有全国各地的千万名医护人员奋不顾身奔赴武汉,还有无数爱心企业和人士都全款捐物。这些都激励着我长大后,为我们的国家做贡献。

虽然我还很小,不能和他们一起战斗,抗击病毒,但我能做的就是听国家指挥不出门,保护好自己,不给国家添乱。

开学时间到了,但是疫情警报没有解除,我们不得不延长时间。我每天在网上观课学习。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认真学,把该会的知识都学会。也算是和病毒的较量吧,告诉这个坏蛋,你吓不倒我们,我们会更坚强。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回到我们美丽的校园,见到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

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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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公司年终工作总结_公司企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全文共 7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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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司年终工作总结三篇

篇一

回顾即将过去的20xx年公司全年工作情况,概括起来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团结一心,奋发努力,使旅游事业更加繁荣兴旺,硕果累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全面提升,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令人深受鼓舞。20xx年景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X人,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实现利税均比20xx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财政增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创新思维结硕果

20xx年公司董事会以创新思想为指导,以景区发展为目标,开始从一个单纯的观光型景区向度假景区逐步转变,开启了新的游线,新的产品和项目在紧锣密鼓的筹建中。进一步加强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增强景区的综合竞争力。20xx年建设的项目有:莲花度假酒店、万平米仙会仙殿、第三条跨罕台川拖挂式索道以及上下四车道高速路连通景区的旅游专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

二、文化产业方兴未艾,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旅游景区在20xx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5A级旅游景区,被国家文化部批准为国家文化产业基地。20xx年度在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景区文化活动和文化产业呈现出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势头。

1、20xx年元月1日到5日,20xx年7月10日到15日,我公司与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合作,举办了两届国际摄影周。每一届活动都吸引数百名中外摄影人踊跃参予。今后国际摄影周活动将继续举办下去,争取经过数年努力,将这一文化活动打造成旅游文化品牌而走向世界。

2、在文化产业发展发面,20xx年景区也有了较快发展,取得较好成绩。沙漠艺术宫作为景区的文化艺术殿堂投入使用,20xx年景区共演出传统剧目“鄂尔多斯婚礼”X多场次,接待游客近X万人。

三、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增强企业凝聚力

为适应旅游事业蓬勃发展大好形势,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职工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

1、由于景区服务项目增多,活动范围扩大,企业对用人数量有了较大的需求,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20xx年公司新增职工X多人。其中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达X多人,从兴安盟招工X多人。经过培养锻炼,有些职工已走上了公司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岗位。

2、20xx年公司根据自身经济实力的增长情况,大幅度提高了公司职工工资待遇和生活福利水平,平均每人每月增加X元。为此,公司全年员工工资增加支出X万元,公司又另外投入资金X万元用于职工奖励、福利、交纳医疗保险、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公司发展成果汇集到每一个职工,极大的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

3、加强职工素质培训,提高职工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公司利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等方面培训,提高职工公德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20xx年公司为职工建立了图书室、阅览室、健身房和乒乓球室,购置数千册优秀图书,丰富了职工业余生活,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4、20xx年全年工作中,公司各部门涌现出不少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今天将有X个先进集体和X个先进个人要受到表彰和奖励。他们为了公司事业的发展,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他们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和楷模。

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进取

大家都还牢牢记得: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是要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把景区建设成一个绿色、环保、节能、低碳型自然生态旅游区,实现景区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景区的转变,成为国内外游客所选择的旅游目的地。为此,公司对20xx年工作的总体部署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加大管理力度和投资力度,争取早日完成重大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的竣工使用。

2、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景区文化产业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争取将其成为景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3、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做好20xx年职工招聘工作。须向社会广泛招聘员工,重点是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和达旗当地农民工。

4、在新的一年里,公司要加强创建5A级景区的领导力量,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健全,5A建设作为长期和常态工作来抓。

5、继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改善职工生活环境,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把公司建设成为一个让社会人人羡慕的企业。通过我们自身不懈努力,公司经济效益也会越来越好。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实力增长不断改善职工生活环境,提高每个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和工资水平,并加大对职工的培训力度,为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志们:公司20xx年各项工作得到上级认可,受到上级好评和表彰。在20xx年,公司分别荣获市旅游局、工商局、达拉特旗旗委、鄂尔多斯总工会、授予的“诚信旅游企业”“、优秀基层党组织”、“五一劳动奖状”等光荣称号。又被自治区旅游局推荐为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单位。我们要倍加珍惜这些荣誉,化作鞭策和鼓励我们继续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同志们:让我们紧密的团结在公司董事会的周围,同心同德,共同努力,聚精汇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我们的奋斗目标一定会实现,旅游事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篇二

今年对于“年轻”的XX市旅行社有限公司来说是成长和壮大的一年,也是迎接挑战、自我加压、探索旅游新课题的一年。回首过去的一年,我们在XX市旅游局、禅城区旅游局的正确领导及相关科室部门的亲切关怀和鼎力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奋力拼搏下,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

一、内部改革脱胎换骨,队伍建设卓越成效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过硬的职工队伍,任何的先进管理都难以实现,发展和壮大更是无从谈起。在20xx年是XX市旅行社有限公司内部改革卓有成效的一年。我公司在以专科旅游学校为新鲜血液,社会优秀资深旅游从业员为骨干,在短短一年内我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至今已有干部职工100多人,使企业步入了飞速的发展轨道。

二、抢占旅游市场占有份额

20xx年全年我公司国内旅游收入达:72,216,776、00元。组织游客出游119,529人次。并增设大沥、乐从、里水三个营业网点,在短短半年内营业网点增致10个,遍布五区。

三、公司屡获殊荣,省内游屡创佳绩

我公司曾获珠江时报等媒体评为欢迎外地品牌旅行社称号。且在旅游局的倡议下,每月均推出各款特色乡村游,全年组团出游累计过万人,并在20xx年11月19日协同XX日报旅游俱乐部等单位,同旅、旅一起成功组办了“一环万人游”活动。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每一个发展和进步,都与各级旅游局相关领导的关怀指导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分不开的,但我们深知: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离广大游客的要求还有差距。新的一年,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我们将以:以文化带动旅游,以服务铸就品牌,以质量赢得市场,以创新引领业界的公司宗旨为指导,以专业专注,专家品质为工作指针,振奋精神,鼓足干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励精图治,为实现XX市南湖旅行社有限公司业绩再攀新高而努力工作。

篇三

X年,旅游局党政班子精诚团结,求真务实,勇于奉献,团结和带领全体旅游工作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旅游兴市”发展战略和打造蜚声中外旅游胜地的宏伟目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突破景区市场运作模式,全面提升旅游形象。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市旅游业的协调、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X年工作回顾

(一)旅游经济全面振兴

X年,全市旅游业在确保旅游经济各项主要指标都全面提升,取得了较大的突破。预计全市今年接待游客10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6%;旅游综合收入2亿元,比上年增长11、9%。截止10月,全市共接待游客104、8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96、3%,同比增长13、02%;旅游综合收入1981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5、8%,同比增长11、59%。其中:四面山共接待游客20、24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94、6%,同比增长13、33%,旅游综合收入849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2、4%,同比增长15、2%。无一例有效投诉,无一例旅游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

今年8月,成立X市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是主管四面山景区的市政府正局级特设机构(挂X市四面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X市四面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其中党委书记由市领导兼任,进一步理顺了景区管理体制,形成一个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匹配,规划、建设、管理相衔接的新模式。

(三)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九易其稿艰苦细致谈判,3月5日,与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成功联姻,实现了景区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三权”分离。同时与重庆德鸿实业有限公司的解约工作,经过7次谈判,最后以268万元的补偿金额解除了重庆德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四面山协议,为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合作开发四面山创造了发展环境。截止10月底,新华集团共投入资金5700万元。

(四)科学编制旅游规划

一是配合重庆市旅游局、中科院地理研究所做好《“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旅游规划》,已通过评审。二是编制完善《X市旅游业发展规划》(草案)。三是邀请了新加坡规划大师刘太格博士专程赴X进行旅游规划指导;投入160万元邀请深圳锦绣时代旅游投资顾问公司对四面山进行整体策划。

(五)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加快旅游交通为主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一是四面山客运车站、游客接待中心已投入使用,为游客提供咨询、休闲一站式服务。二是对龙潭路进行了硬化改造。三是新修四面山了停车场,整治洪海码头,规范旅游景区(点)的商品摊区管理。四是望海公路5、6公里完成硬化工作并投入使用,对付家至四面山公路加装生命工程。五是硬化中山古镇入口公路520米、修建停车场1个、公厕2个。六是双福至四面山旅游观光线的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七是完成中山至水口寺公路的可研,协助完成部分相关手续,重庆高投司已介入我市旅游公路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旅游发展。

(六)红色旅游纳入立项开发

以聂帅陈列馆和聂帅故居为核心的“红色旅游”项目。已纳入国家红色旅游100条旅游线路,同时完成了“红色旅游”项目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并通过重庆市评审上报国家审批。

(七)挖掘文化旅游内涵

我市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是重要的旅游资源。我局与中山镇人民政府于七月中旬开展了中山古镇主题形象和楹联征集活动。这项活动圆满共收到海内外30多个地区以不同形式寄来的作品2750件。开展挖掘中山古镇文化内涵课题工作,组成调研组对中山古镇深入调研,引起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广泛关注。

(八)强化宣传促销力度

一是编制了X旅游宣传促销规划,科学地制定出迅速提升X旅游整体形象的实现方式和行动方案,切实提高宣传促销的总体效果。二是制作了《X是个好地方》、《千年古镇―中山》、《千瀑之乡―四面山》风光片。三是增强主流媒体、主要客源地和黄金栏目的重点宣传,组织旅游景区、镇街、旅游企业到成都等主要客源地宣传促销。四是加强行业内外的整合营销。出台了X市民游四面山优惠办法,旅游企业招徕优惠政策。五是加强与渝川黔等周边省市跨区域联合营销,《川黔渝区域旅游联合宣传促销方案》、《川黔渝金三角无障碍旅游区实施方案》已组织编制完毕,并通过评审和审议,已上报三省(市)人民政府审批。六是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参加了香港重庆周宣传促销,重庆三峡国际旅游节等,不断开拓市场。七是X电视台设立了“旅游兴市”栏目。

(九)依法强化旅游监管

1、强化依法治旅,规范旅游市场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健康、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对旅游市场进行了综合整治。一是成立了重庆区县规模、规格的旅游监察执法大队,加强旅游执法力度。二是联合交通、卫生、安监、公安等部门对以四面山为重点的景区(点)进行集中整顿,旅游市场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强对旅行社(门市部)的监管,切实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经营等行为。四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举办了X年三峡库区景区导游员培训班,出租车司机、公共汽车驾乘人员培训班,对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进行旅游知识培训。五是加强对饭店、农家乐和旅游定点单位的评定和监管,制定出台了《X市一至五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评分标准》和《X市一至五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2、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把旅游健康安全工作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结合起来,纳入本职工作之中,做到计划有安排,工作有部署,考核有目标,结果有奖惩。在主要景区(点)增设旅游区公共信息标识牌、景区介绍牌、安全警示牌。要求各旅游经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旅游机构和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全年没有一例安全事故。

(十)认真履行好旅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按照旅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抓好旅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一是组织召开旅委会会议,制定和完善对旅委会成员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二是认真贯彻好旅委会精神,做到上传下达。三是组织成员单位对旅游景区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四是协调好旅委会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

(十一)先进性教育成为满意工程,效果明显

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有了新提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治上有了新进步;强化自觉性和责任感,纪律上有了新加强;确立了为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作风上有了新转变;激发开拓进取精神,工作上有了新举措;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旅游事业的改革发展。

(十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X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以反腐败“三项工作”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我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存在旅游资源保护不力,整合不够。旅游产品缺乏策划,旅游产品整体形象不够鲜明,资源垄断性与特色性尚未发挥。缺乏上档次、上规模的旅游商品,没有集中的旅游商品市场,旅游综合效益低。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景区道路、住宿、电力、通讯也亟待完善;旺季出现宾馆、停车场等接待能力不够,景区车辆运力不足,道路随时都有塌方的可能。旅游市场有待拓展,目前仍是周边市场,由于投入不足,宣传的形式不多,规格不高,重点目标市场拓展不够,没有形成大投入、大宣传、大市场的营销机制和体系。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

三、X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两地一中心”奋斗目标,深入实施“旅游兴市”战略。举全市之力,加快大开放、拓展大市场、发展大旅游、形成大产业,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效益优势转化,全面提升X旅游产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接待游客12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旅游综合收入23788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四面山接待游客共2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5%;旅游综合收入10667万元,比上年增长16%。

(三)工作重点

1、实施规划、打造品牌,增强旅游吸引力(1)加快以四面山为主的景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实施规划,全面启动四面山“红石寨”接待设施和中山至水口寺公路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景区标识等配套设施建设。突出特色,延长旅游旺季,扩大旅游产业,开发人文景观,将观光旅游向度假、生态旅游发展。将四面山建设成为旅游精品景区,真正成为X旅游业的龙头。(2)加快培育“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世界名品。一是加大“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发展协作会的联系沟通力度,集中两省一市、四县市的各种优势,做好“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的广泛宣传和项目启动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利用“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独特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争取更多优惠政策,推出建设项目,广泛招商引资。(3)发展一批旅游名品和旅游新品。完成黑石山――滚子坪景区的总体规划。着力培育“古色文化旅游”、加大对中山古镇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发和改造旅游商品,重点包装金银花、花椒、四面山腊肉等旅游产品。

2、更新观念,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1)积极推进《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决定》出台,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发展定位、政策支撑。召开全市旅游工作大会,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制定完善《X市旅游业发展规划》。(2)全力做好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做好四面山、中山古镇、红色旅游建设项目的包装、立项,争取专项政策扶持,推出一批招商项目,重点是中山古镇,实现民间资本对旅游资源的整合。(3)创建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对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四面山的指导和管理,对其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合作开发达到预期目的。

3、强化宣传促销,拓展旅游市场创新宣传促销方式,加快旅游市场的拓展;邀请中省(市)电视台拍专题片,成渝等地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到成渝及沿海地区召开旅游推介会;组织参加旅游交易会;与成渝及周边城市旅行社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X旅游报刊和网站的质量,加强信息交流,增强服务功能。

4、积极做好四面山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借助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契机,在继续巩固其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积极做好四面山创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争取一次性申报成功。

5、加强行业管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加强对X市旅游协会的业务指导,以行业自律来规范旅游市场。强化旅游执法管理,加大旅游执法培训力度,以整顿景区客运市场为突破口,打击非法营运、拉客现象;围绕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彻底解决脏、乱、差现象。以游客满意为关注焦点,创新服务观念,塑造的旅游服务形象。

6、建立旅游人才管理培训制度,提高旅游管理者和旅游服务人员的素质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把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旅游业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地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岗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培养实用人员,以一流的旅游服务、一流的旅游环境提升我市旅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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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专业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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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习目的

通过在旅行社实习销售一职了解旅行社的日常工作的运作,书本上的知识也能运用到其中,由此加深了对专业上的理解,达到学以致用。

二、 实习内容:

1)实习时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2)实习地点:

3)实习单位:

三、实习单位介绍

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是一家长期从事组织、接待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归国观光、旅游探亲的专业国际旅行社,也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游和港澳游的组团社之一.公司现为中国旅行社协会、xx省、xx市旅行社协会理事单位。公司主要经营入境游、出境游、国内游三大旅游业务。在全市各区(含增城市、从化市)设有营业网点。本公司将坚持“服务至上、诚信经营”的理念,秉承“以您为本”的宗旨服务于社会。

四、实习过程

在此之前,都没有接触过旅游行业,难免有点不知所措,对于旅行社的概念,也只是停留在市面上各家知名旅行社门店的形象。在通过这次实习之后,真的颠覆了我对旅行社的看法,一间传统的旅行社,除了有我们最常见面对客户的销售,还有各种后勤部门,例如是计调这个职位,真的在每条线路的背后把控质量和价格,运用各种资源取得最优质的线路。对于旅游行业来说,六个最重要的部分组成:食、住、行、娱、游、购,每个部分息息相关,一环扣一环。一开始的时候,经理问我想实习销售还是别的职位呢?我毫不犹豫选择销售,因为销售是所有行业的前线人员,是微小又重要的企业形象。

到现在,我已懂得对待客户的心理,首先要了解客户的需求,一切从客户的需求出发,去介绍适合的产品,达到共同合作。另外一点很重要的是和客户进行沟通,细心去倾听客户的声音。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明白到学习书本上的东西是远远不够实践运用的,必须进一步的再学习。在这次的实习中,让我改掉了很多不好的习惯,也知道挣钱的不容易和这个社会的规则。为了适应社会,我们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在失败中不断锻炼自己,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被淘汰。

旅行社销售的工作使我学习的内容很多,包括:

(1)电话销售:每天晚上都要准备好打电话的指标,预备次日上班时能有足够的指标去打,不能单靠黄页上的电话,因为公司是组团社,也是专业做组团为主的,所以找的指标也是需要花点心思。

(2)背线路:作为一个销售人员一定要熟记线路搭配和价格,这次东西就等于军人上战场的子弹一样,没有子弹就不能打仗。其次必须深入了解清楚,线路价格包括的用车安排、餐厅安排、住宿标准、门票、是否有购物点和自费项目、景点等要非常熟悉。还要熟悉利润的组成、来源、报价,一条旅游线路价格的组成。

(3)做行程和方案:了解客户需求后,针对客户相应的旅游线路及要求后,为客户制定方案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要把客人要求自己过滤后,筛选出方案到计调部报价,得到价格后,做完成方案,所以经过这一系列的实践,在办公室文档的应用上,也有很大的进步。

(4)上门拜见客户:作为一个销售,最重要的是主动出击。要用自身的热情和专业,把客户带到你想推销的产品,这样才能吸引客户购买。上门见客,其实会令客户对销售的印象加深,并且会感受到销售的诚意,所以另一方面,得体的衣着和精致的妆容,也会在拜见客户时印象加分。

(5)签订旅游合同:当和客户达成合作时,必须双方签订旅游合同,向客户讲解线路和细节,客户确认无误后在合同上签名并收取旅游费用。当面点清款项后给客人开收据、发票,留下客人联系方式,最后把一份旅游合同、收据、发票、旅游线路表一同递给客户,另也有一份旅游合同是作为自己公司留底备案。这样旅游合同就签订完毕。

(6)出发前:当签订合同后,就要落实导游了,一个好的导游,是会直接影响到团队质量,当客户临近旅游时间,要电话或短信再次通知客户出游时间、上车地点与时间,并在出发前三天发送出团通知书,确认落实人数后,必须取得所有人身份证号码购买旅游意外险。

(7)出发当天:要电话或短信形式和客户联系,同步当天出团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和计调商量,当地现场解决,避免把问题带回团。

(8)回访:客户回程后,要回访客户的旅游情况,留下客户宝贵的意见及建议,促进公司的进步与改善服务质量。

五、实习总结

这次的实习工作令我深刻的明白到旅游行业的不容易,深深敬佩每一位旅游行业的同业人员,因为旅游本来的成本很高,但利润却很少,操心的事情很多,但理解却很少,所以真是可以把一句很流行的话套上去:挣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的心。

要求要有非常好的心理素质和热情的服务态度去对待客户,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和批评。毕竟服务行业的质量标准是很主观的,没有标准和尺度去衡量什么才是优质服务,但是没有最好的只有更好的,只能不断接受意见去提高质量,用心对待每一位客户,真心懂得换位思考,就能获得更多客户的青睐。

销售表面看似轻松简单的工作,但背后还是需要付出心机和时间。必须很熟悉产品,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给客户,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小小的职务发挥大大的作用。以下总结了几点实习中懂得的道理:

一.锻炼自身的能力

在工作中,沟通真是一个重要的桥梁,特别需要与客户交流以及对上级进行信息的反馈,其次,工作交接上也需要表达清晰,另同事明白你的意图做到效果。因此,应该努力锻炼自己的沟通、表达和合作能力,便有了一个可以让自己展现能力的平台。

二.自我提升

实习期间,除了了解公司概况情况以外,还要牢记一些专业信息。例如旅游的线路搭配、酒店、车价、门票等等。因为渐渐发现,牢记这些信息也是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效率,为了争分夺秒,不能老是想起才去翻看笔记本或者向他人咨询,只有变成自己的东西才能在工作中运用好。并且给客户展现自己专业的一面,这也是我们实习生需要具备的最基本的专业素质。

三.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这次实习于我而言,是踏入了社会的第一步,接触到了陌生的群体。和我们在学校里接触到的人都是不同的。脱掉稚气,没有了往昔的嘻嘻哈哈,同事们虽然我们年纪相仿,但却感觉他们很专业也很成熟,每个人都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也教会了我很多事情,我也深深体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中,一个人只能做好一件事,但是我们是一个团队中的一份子,只有与同事间相互配合,相互合作,才能令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

四.正视自身的不足

在这里的每个人都很勤奋、很努力,这是社会工作中难得的好氛围,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需要有这样的氛围去熏陶着自己,才能慢慢成为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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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国内旅游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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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旅游者: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非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1.甲方需在订单确认后24小时(特殊情况,我司电话通知付款时间)内支付团款;过时未支付,订单将自动取消,本合同失效。

2.甲方无法与乙方进行书面往来确认事项,甲方同意采用电话、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3.甲方付费后,视为双方默认本合同实际履行,甲方不得擅自要求退款,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如甲方未按时出行,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行程,团款不退。

5.乙方将在甲方出发前提供出团通知书,航班信息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6.请所有游客带好有效证件,提前90-120分钟自行到达机场办理登记手续。

7.旅游途中不可携带宠物,如客人私自携带,产生后果将自行承担

8.紧急事宜,请联系悠哉应急电话。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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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局2024年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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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18年工作计划

XX年全省旅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树立问题导向,采取务实举措,进一步发挥全省整体生态化的核心优势和冬季冰雪游的特色优势这“两大优势”,在产品供给和产品营销这“两大方面”下功夫,在优化服务质量和强化市场监管这“两大焦点”加大力度,不断提升发展理念,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内生动力,优化外部环境,拓宽发展空间,加快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大省的跨越。

为此,要重点抓好“七化”工作:

(一)精化产品供给,着力解决“不满足、不精致”的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省旅游资源家底,为做好旅游产品供给奠定基础。要深入挖掘我省独特优势资源和品牌核心卖点,以改革创新精神,高起点、宽视野、大手笔编制好全省“”旅游总体规划和生态、冰雪两个专项规划。推进亚布力、五大连池、镜泊湖、北极村等重点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重点旅游市、县旅游规划编制指导,使省级顶层规划与市县具体规划有机衔接。全面实施全省文化旅游、界江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游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省重点旅游产业项目建设,集中精力发展冬季和夏季旅游产品,突出抓好以旅游厕所以及旅游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休闲度假产品建设,推动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和认定工作,加强避暑休闲旅游、候鸟养老旅游、养生度假旅游、医疗健康旅游等产品开发建设。完善重点产业项目政府投资带动和社会资金投向的“双重推进”机制,提升产业项目服务水平。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对省旅游发展金支持项目进行检查。实施精品战略、品牌战略,本着指导、评定分开的原则,高标准搞好全省a级景区建设,在做优增量的同时提升存量,指导推动老景区改造完善、提档升级。推进旅游规划资质单位建设。抓好旅游招商。

(二)细化产品营销,着力解决“不知道、不便利”的问题。按照先吸引游客眼球“聚光”(局部定向)我省,再“聚焦”(具体定位)景区景点、线路的推介规律,开展以线上为主的旅游宣传营销。进一步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优化线路、景区等不同层级旅游产品组合,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利用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移动客户端、中青旅遨游网“黑龙江网络旅游体验馆”和中青旅入境旅游网站“黑龙江旅游目的地生活服务馆”、东北网、香港经济日报网站、光影视界网站、黑龙江旅游官网、携程、乐途以及俄罗斯、韩国知名旅游网站,全面宣传展示我省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构建线上旅游营销宣传体系。加大与中青旅合作力度,利用其专业优势,对我省国内外客源市场需求进行结构性分析,对产品策略及营销策略进行调整;做好北京、江苏、广州等国内主要客源地市场推广;做好黑龙江旅游微电影策划、拍摄、制作及推广工作;设计打造具有超高性价比的黑龙江夏季旅游爆款产品,利用电视购物展开集中促销。结合黑龙江旅游特色、品牌形象及社会热点,策划推广好“寻找最北人家”、“走向第一缕阳光升起的地方”等旅游主题事件。做好全省64个精华景区360度全景拍摄工作,并进行线上推广。做好传统媒体及户外广告宣传。举办光影视界发烧友旅游摄影大赛。围绕建设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深化对俄旅游合作。面向俄日韩、港澳台等传统客源市场和其他新兴客源市场,组织参加重点展览促销。丰富对俄旅游产品,在加快中医疗养、边境购物等传统旅游产品提档升级的基础上,与俄罗斯合作开发红色旅游、民族文化体验游和婚庆蜜月度假游产品。挖掘我省人文底蕴、历史积淀,创意制作好黑龙江旅游攻略、黑龙江旅游指南、黑龙江自助游手册、黑龙江冬夏旅游宣传折页、旅游消费提示宣传册、旅游地图、旅游u盘等宣传品。研究出台《黑龙江入省旅游包机和专列补贴暂行办法》,积极兑现奖励政策。按照节俭、有效、务实的原则,指导市地做好旅游节庆活动的组织举办,推动旅游节庆活动向品牌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协调开通香港至哈尔滨直航航班,争取我省再开通一个赴台自由行城市。推出省内精品自驾车旅游线路并组织相关旅游企业踏察线路,组织编制“自驾车旅游线路导引”手册,协调制发自驾游龙江“旅游护照”,搞好落地服务衔接。继续推动开展中俄自驾车旅游活动。

(三)优化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不贴心、不细心”的问题。以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力度,扩大“吃住行游购娱”等重点领域旅游标准化覆盖率,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游客满意度。整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等专业力量,设立“全省旅游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旅游服务标准化信息库”,编印“旅游标准化工作手册”。开展好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完成《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升级国标工作。研究出台《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和《导游行为规范与服务流程》等地方标准,举办旅行社产品设计大赛、导游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人员服务质量。引导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提高旅游服务效率。开展边境游调研工作。积极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举办出境(边境)领队和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员培训班。指导我省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饶河县)和试点企业(黑龙江天马国际旅行社)创建工作。认真履行假日办职能,做好以春节、国庆节为重点的假日旅游工作,保持全省假日旅游经济持续增长。增强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突出重点”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旅游局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旅游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旅游活动整体安全性。

(四)强化市场监管,着力解决“不放心、不舒心”的问题。深入贯彻《旅游法》,由省至县(市区)层层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实现旅游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按照《黑龙江省XX年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部署,联合公安、工商等涉旅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黑社黑车黑导”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制购物、擅自增加另行付费项目、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严格监管出境领队及导游人员服务行为,维护游客和旅行社合法权益。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作用,提高社会监督质量。进一步规范旅游合同。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采取行业通报、行政约谈等形式,及时曝光负面典型,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健全完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城市一日游服务质量提升与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建立一日游品质保障机制。加强旅游质监体系建设,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投诉系统,对各级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全省旅游质监执法车辆、服装和标识。发挥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诚信自律监督检查活动。

(五)孵化市场主体,着力解决“不够大、不够强”的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我省《关于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对旅行社从自主外联接待入境旅游者、开展旅游包机(专列)、旅行社实行规模经营、旅行社等级评定等多方面给予奖励扶持。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支持省内旅行社到省外、境外设立分社,有序合理地加大扩张的步伐。引导旅行社加强管理,注重细节,搞好企业品牌和文化建设,培养过硬团队。引导旅行社顺应趋势变化,密切与省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其他大型ota旅游电商的合作,以此开拓产品营销渠道,降低经营及推广成本,提升企业品牌。

(六)催化产业融合,着力解决“不联动、不协同”的问题。树立大旅游理念,搞好资源整合,加强部门联合,加快文化旅游时尚产业融合发展,打好生态牌、时尚牌,构建以时尚化生活为引领的休闲度假养生胜地,打造“生态美省、时尚名省、度假大省”。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加强旅游业与农业、工业、林业、交通运输业等基础产业的功能性融合,促进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森林旅游、高铁旅游等业态发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强旅游业与会展、创意产业、商业、金融、影视、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的拓展性融合,推进会展旅游、创意旅游、商务旅游、影视文化旅游、旅游地产等新业态发展。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主动对接城镇规划部门,引入旅游理念、嵌入旅游元素、完善旅游功能,推动都市、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特色旅游发展。继续开展旅游商品调研和普查,建立完善黑龙江省旅游商品信息项目库,推出“黑龙江特色旅游必购系列商品”名录。组织参加和主办好各类重点旅游商品展会,筹备组建“黑龙江省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将旅游购物培育成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推广黑龙江特色菜,在全省星级饭店、旅游饭店、定点餐馆普遍推出黑龙江特色菜品牌菜肴和品牌酒(水)、套餐宴席上地方特色冰冻水果盘。

(七)深化基础工作,着力解决“不扎实、不深厚”的问题。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尽早出台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启动《黑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积极落实省政府“65条”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全省旅游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真实准确、深入细致地搞好总体分析、结构分析及案例分析,为细化旅游市场营销、研判发展形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加快旅游信息化步伐,本着“一精、二便利、三有感染力的原则”,加快“黑龙江旅游官网”建设,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做好信息数据整合,不断完善公共资讯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和旅游营销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旅游的智慧化、智能化。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推进旅游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力争实现导游年审网上公益培训、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做好新版导游资格考试教材组织编写,开展导游师资(考官)培训,做好援疆、援藏旅游培训工作。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培训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敬业、认真、合作、拼搏、奉献“五种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旅游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局机关学习工作例会、牵头负责、横向协调、表彰先进和督办落实等“五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以制理政、从严治政,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确保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顺畅高效运转。筹备召开省旅游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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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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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广州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在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15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要求退团,乙方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团费总额3O%;出发前13至7天,扣团费总额6O%;出发前6至1天,扣团费总额8O%;出发当天,扣团费总额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团日期,乙方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团情况处理。

3.乙方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己收团费2%违约金;确定出团日期后,乙方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甲方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改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团费5%;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团费1O%;出发前6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15%;出发当天支付己收团费2O%。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按已收团费的1%的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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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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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旅游者( )人

姓   名

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

名 称

许 可 证 编 号

导游员

姓  名

导游证号

手 机

成行团号

出发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景点是否含购物

含购物景点名称

交通安排

使用形式

车牌号码

驾驶员姓名

标  准

合车游( )包车游( )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  餐

午  餐

晚  餐

地点

标准

荤   素   汤(  人/桌)

荤   素   汤(  人/桌)

旅游费用

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        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

2.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最短停留时间;

3.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4.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

5.旅游者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

方    式

1.协商。旅行社客服电话           ;

2.投诉。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

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1.旅游者名单表;2. 旅游行程单。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行社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责任

第一条 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行程、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时使用。

2.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解除合同的方式、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期限等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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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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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 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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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社区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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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庆“五一”系列活动要以“五一同庆”为主题,努力营造共建和谐、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唱响“劳动创造幸福”的主旋律。按照“职工欢迎、广泛参与、社会互动、立足实效”的要求,通过新颖的载体、丰富的活动、扎实的工作,让先进模范人物感到自豪、困难职工群体感到温暖,让广大职工群众振奋精神,展示风采,凝聚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一、 活动时间

本月“公民义务劳动日”提前到_月__日上午。

二、 参与单位

各村、社区,所属企事业单位。

三、 主要内容

1、清理积存垃圾。对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重点是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各类道路两侧、河池沟渠旁(内)积存的垃圾。

2、清理堆积杂物。对堆放在公共空地、房前屋后、公共走廊、楼(屋)顶平台等处的各类杂物进行清理。

3、清理绿化带。对绿化带内存在的垃圾以及已死树木、干枯树枝和危及供电、通讯线路及行人安全的危树危枝进行清理、补种。

4、清理乱贴乱挂。对各类建筑物内外、停车站牌、电线杆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破旧污损的各类广告、标牌进行清理。

四、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落实具体负责这次大行动的领导

和其他工作班子人员,围绕“迎动漫、庆五一”这个主题,认真开展环境卫生问题排查,制定本村、社区的行动方案,广泛发动干部、党团员、村(居)民代表积极参加清洁大行动,抓好影响城乡环境面貌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同时要广泛发动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本单位的清洁大行动。领导参加的清洁行动由街道清洁办组织(具体方案另发)。

2、加强监督检查。街道清洁办负责这次清洁大行动的牵头实施工作,并负责对各村、社区组织开展清洁城乡大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长效管理。各村、社区要以这次“迎动漫庆五一,清洁城乡大行动”为契机,及时分析在实施“最清洁城乡”工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巩固工作成果。要及时做好开展清洁大行动的项目、内容、效果和参加人员的统计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于_月__日下午4时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统计表形式报送街道清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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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徽省出镜旅游合同WF36-2024-0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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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3、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赴台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和赴台游旅行社、中国台湾地区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中国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游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赴台游旅行社将旅游者转至其他赴台游旅行社所组赴台旅游团队的行为(赴台旅游不得转团)。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5、业务损失费,指赴台游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注费、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6、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中国台湾地区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服务(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赴台游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赴台游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台湾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中国台湾地区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货币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中国台湾地区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赴台游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转团;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开具发票;

4、拒绝赴台游旅行社在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安排;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赴台旅游报名表》、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赴台游旅行社提交的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滞留不归;

6、 遵守中国台湾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赴台游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赴台游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转团

依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规定,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不得转团。赴台游旅行社可以与旅游者协商延期出行或者改变为赴台旅游之外的旅游线路。

赴台游旅行社转团的,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按《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旅游协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等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在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延期出团也不同意改变线路的,视为赴台游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赴台游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签注的,应当扣除签注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赴台游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赴台游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赴台游旅行社领队或者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赴台游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中国台湾地区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赴台游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赴台游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赴台游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赴台游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不听从赴台游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影响团队行程,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赴台游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赴台游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赴台游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赴台游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赴台游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赴台游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赴台游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赴台游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赴台游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赴台游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赴台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赴台游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下各栏由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填写

服务网点名称

赴台游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赴台游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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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吴江市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1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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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散客)就以下事项与受委托人(旅行社)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

│委托│1.│行李提取和委托│4.│抵离接送服务 │7.│代订汽车 │

│ ├─┼────────┼─┼─────────┼─┼───────┤

│项目│2.│联系参观 │5.│代购文娱票 │8.│代订饭店 │

│ ├─┼────────┼─┼─────────┼─┼───────┤

│用√│3.│代购交通票 │6.│代办国内旅游委托│9.│提供导游服务│

│ ├─┼────────┴─┴─────────┴─┴───────┤

│选择│说│ │

│ │明│ │

│ │ │ │

│ │ │ │

├─┬┴─┴┬───────┬─────┬──┬───┬────┬───┤

│代│旅客 │ 身份证号码 │ 行 程│日期│时 间│航班号或│购票人│

│ │ │ ├──┬──┤ │ │ │ │

│购│姓名 │ │自 │ 至│ │00:00│车、船次│电话 │

│ ├───┼───────┼──┼──┼──┼───┼────┼───┤

│交│ │ │ │ │ │ │ │ │

│ ├───┼───────┼──┼──┼──┼───┼────┼───┤

│通│ │ │ │ │ │ │ │ │

│ ├───┼───────┼──┼──┼──┼───┼────┼───┤

│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代│入住者│饭店名称及档次│ 客 房 │ 住店时间 │抵达时间│订房人│

│ │ │ ├──┬──┼──┬───┤ │ │

│订│ │ │类型│价格│ 自│ 至 │00:00 │电话 │

│ ├───┼───────┼──┼──┼──┼───┼────┼───┤

│饭│ │ │ │ │ │ │ │ │

│ ├───┼───────┼──┼──┼──┼───┼────┼───┤

│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托事项总费用│ 元│委托人预付费用│ 元│余款偿付时间│ │

├───────┼───┼───────┼───┴──────┴────┤

│委托代办费 │ 元│交通票取票地点│ │

└───────┴───┴───────┴───────────────┘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约定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受托人(旅行社)(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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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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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技师学院文明旅游倡议书 全体教职员工:

旅游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人们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

作为开封市技师学院教职员工,更需要文明旅游。拒绝“到此一游”,倡导文明旅游,为此,学院向全体教职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践行文明旅游。

在尽情享受美景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文明旅游,用我们的美好言行构成这美丽风景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二、遵守法律法规、讲究卫生礼仪、爱护环境设施。 应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三、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城市形象带来损害,展现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

四、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

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学院出游的教师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塑造开封市技师学院文明旅游的新形象!

开封市技师学院

20xx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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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校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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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我校学生思想文化素质,活跃校园气氛,创建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工会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展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主题的校园活动,特作出如下安排,望各班积极组织参加。

一、成立活动组委会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五一”、“五四”活动内容安排

1、演讲比赛参赛办法:由各班推荐同学参加预赛,在预赛中选出优秀选手10人,在活动当天进行决赛,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四名进行奖励。

2、文娱活动比赛(1)每班组织一个大合唱要求:人数40人(站三排一排13人、指挥1人,可请夏婵娟老师伴奏),演唱歌曲自选下列参考曲目中的一首。

附参考曲目:

1、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2、长江之歌;3、欢乐颂;4、走进新时代;5、雪绒花;6、保卫黄河;7、歌唱祖国;8、众人划浆开大船;9、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10、五十六民族五十六朵花、11、光荣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2、我们把祖国爱在心窝里;13、我和我的祖国;14、国歌;15、颂歌献给亲爱的党;16、游击队之歌;16、中国娃;及其它适合于合唱、健康、具有爱国主义及当代中学生气息的歌曲。

奖励办法:各年级取一、二、三名及优秀组织奖一名进行奖励。

(2)每班组织一个自选节目要求:节目形式人数不限(演唱、舞蹈、相声、小品、诗歌朗诵等),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具有爱国主义及当代中学生时代气息。

班级自选节目不进行评分,只作表演不设奖项。

(3)书法、绘画作品比赛要求:作品形式不限。书法、绘画每班不得少于两幅作品(书法由潘家明老师负责、绘画由吴洪艳老师负责)。该项比赛作品由各参加人员将作品交负责人,截稿日期4月23日,评比时间:4月24日,获奖作品在活动期间展出。

教师也可以参加。

3、教师队表演节目

(1)为了提高活动娱乐性,给学生作出榜样,教师组织一个大合唱,陈圆老师具体负责,人数40人(指挥陈圆、伴奏夏婵娟)。

参加人员:甘元林、潘运德、龙永宪、陈 群、黄 春、朱仕荣、袁刚琴、朱明先、饶正秀、罗帮丽、陈乔先、张大平、邓 婷、殷永先、刘兴琴、刘明凤、吴洪艳、刘兴权、唐 健、赵 坤、陈福海、陈远锋、王启立、方国贞、尚荣志、王维权、叶真勇、杨友谊、张华平、李景波、周兴明、程明学、陈其斌、宋光辉、马 嘉、倪祖俊、任永富。

(2)组织一个小型校园集体舞表演,人数8人,由魏刚老师负责。参加人员有魏刚、陈园、吴洪艳、夏婵娟、任永富、黄春、朱明先、陈远锋。

4、新团员入团宣誓三、活动日期:暂时定于4月30日(如天气情况有变或特殊原因临时通知)四、主持人:陈 园 吴洪艳五、活动评委会1、 文娱评委:

。记分统计:。

2、“抗凝冻、迎奥运”演讲评委。记分统计:。

六、报名时间:20xx年4月16日--------18日。

七、活动期间的后勤工作由任永富同志负总责,其中舞台设计:;音响:宋光辉;安全保卫:。

八、本次活动的日程安排待节目报完后统一编制。

九、活动有不完善之处望广大师生指出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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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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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

2、

3、

……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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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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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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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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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保持旅游业持续较快发展,对实现旅游业“”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半年来,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省小浪底管委会和省旅游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扩大旅游消费,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发展质量,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市场开发和旅游服务提升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共接待游客132.45万人次,旅游收入2919.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1%、9.8%,实现社会综合效益1.17亿元。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旅游基础建设,景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首先,旅游建设进一步加快。一是,6月底“河南省黄河小浪底旅游服务中心”主体工程竣工。二是,黛眉山景区已完成供电设施、排水系统建设和上山道路主体工程,柏帝庙、黛眉行宫及景区步道正在建设中,公路建设即将完成,南村玫瑰园的规划、仰韶酒工业游的规划、赵沟古村保护性开发规划等都在编制之中;龙潭大峡谷景区三星级快捷酒店主体已完工,水上乐园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96%,游泳池正在进行服务设备设施安装;黄河丹峡景区游客中心、景区大门、三星级厕所、窑洞宾馆改造和漂浮栈道工程已完工,中心服务区、停车场、标识系统等4A创建提升改造工程基本完工;仰韶大峡谷景区成功恢复了悬棺谷的基础设施,并推出野人表演项目,韶山地质博物馆在景区建成;黄河三峡景区已建成300客位游船,正进行装修装饰,孟良寨基础设施建设正在进行。三是,王铎故居改造提升一期工程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龙马负图寺广告宣传牌已安装到位,举办易经文化培训班3期,改建了景区内厕所,复制了河图赞和洛书赞两块石碑;汉光武帝陵安装了远红外线夜视监控系统,完成了陵园内消防管网升级改造工程,汉陵总体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拟编制《汉陵古柏病虫害防治及复壮方案》。四是,投资7000多万元的小浪底景区专用线改扩建工程按计划进展,西门售票口、旅游产品销售商铺及停车场已建成投用,景区内约10万㎡的山体防护网工程已完工,牡丹生态科技产业园已高质量种植了11800亩牡丹,牡丹园区已打通60公里主干通。五是,王铎故居、黄河丹霞、仰韶大峡谷景区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国家4A级旅游区创建;小浪底大坝景区、龙潭峡景区国家5A级旅游区创建工作进展顺利,正在逐级申报。六、今年4月份与东方今典等公司签订了西霞院旅游区开发协议,占地2万亩,投资期限20xx年,投资总额200亿元;龙马负图寺投资招商项目正在与两家公司(申泰、美都)洽谈,投资100余万元,有望下半年签约。

其次,旅游安全进一步加强。今年3月份专门下发文件并在下旬召开会议,专项检查。景区坚持值班制度和安全零报告制度,完善安全记录和台账,完善了旅游安全协作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上半年整个景区,尤其是今年“观瀑节”安全运营无安全事故发生。节假日期间,景区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景区安全宣传、安全防护设施、电力、急救设施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共查处景区道路、险坡、弯道、滑道、防护设施等隐患20余处,查处饭店食品卫生不合格6起,消防安全设施不完善9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0余份;同时景区还与各旅游企业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景区旅游安全无事故。景区缴纳了游客人身意外保险,对旅游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发挥了有效作用。加强旅游安全培训,购置了旅游安全管理培训系列丛书和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手册,游客安全意识和旅游业应急处置能力明星增强。

(二)坚持标本兼治,景区旅游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执法整治力度加大。旅游、公安、安监、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对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家庭宾馆、旅行社进行综合整治检查,排查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制订110联动服务工作制度,关注网民反映的问题,景区受理3起,均在规定时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回复解决。景区围绕解决旅游市场中的低价消费、挂靠承包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旅游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旅游监管与旅游监察互动联动机制,完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制度,景区处罚旅行社1家、饭店3家、购物点5家等,处罚旅游从业人员2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所遏制。

二是,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充分发挥标准化引领行业、规范服务、提升质量的积极作用,加大旅游标准制定实施力度,景区成立旅游标准化建设办公室,制定了《景区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景区标准化工作会议即将召开。

三是,软环境建设得到加强。景区完善以游客评价为主体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推动景区切实加强旅游环境建设,寓旅游管理和服务于其它管理之中,上半年游客总体满意度达95%。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广大游客理性消费、文明旅游。实施旅游服务警示制度,完善了旅游投诉和导游员监督信息通报制度,社会监督渠道不断拓宽。

(三)扩大旅游消费,景区旅游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消费热点不断增加。景区以举办“观瀑节”、“首届中国(孟津)黄河祈福大典”、“杏花节”“野玫瑰节”、“桃花节”等为契机,开展旅游惠民活动,提升了社会旅游意识,激发了群众旅游热情。景区围绕“大黄河文明之旅、大黄河红色之旅、大黄河风光之旅,组织了各类特色鲜明、群众参与的文化旅游活动,促进了旅游市场繁荣。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成为居民旅游消费的重要领域,实施“百千万旅游富民工程”,引导广大群众合理发展乡村旅游,并从事“农家乐”和旅游产品加工销售。以黄金周、小长假和寒暑假为主体的假日旅游持续增长,高峰时段前伸后延,消费区域纵深拓展。景区建设进一步促进了旅游休闲、大黄河红色之旅的全面发展。龙潭大峡谷、小浪底大坝旅游持续火爆,黄河三峡、黄河丹峡等景区点旅游成为新热点。沿黄河小浪底一线旅游热点纷呈。

宣传推广持续加强。一是电视宣传。继续在中央电视台投放“黛眉奇观、魅力新安”及小浪底景区、龙潭峡旅游广告宣传片,在洛阳电视台制作了《高品质带动了乡村游》、在新安电视台制作了《樱桃红了》节目,并加强新闻报道工作。二是网络宣传。在人民网、新华网、河南旅游网、洛阳新闻网、洛阳旅游网、新安旅游网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开通了腾讯网、新浪网政务微博,加强维护,及时更新。三是报刊、杂志宣传。主要在《中国旅游报》、《河南日报》、《大河报》、《地质旅游》、及地方媒体《洛阳日报》、《洛阳商报》等报刊杂志上集中宣传推介景区旅游产品。四是户外广告宣传。精心策划、高标准、高质量制作旅游形象广告宣传牌。五是印制多种旅游宣传品。六是景区在郑州、西安、太原、洛阳等城市设立办事处,并在重点客源市场集中投放了一批广告,效果明显。七是,努力做好“五朵金花一枝奇葩”培育工作,挖掘研究孟津古文化、民俗文化的内涵,文化和旅游有机融合,吸引游客“坐”下来、“留”下来。

企业经营整体向好。景区加强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旅游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营业收入继续增加,旅行社接待游客人数不断增加,旅游企业整体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旅游市场平稳较快增长,旅游就业人数不断上升。最后,我局积极配合省局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做好今年年初全局领导干部“小浪底封闭培训”后勤服务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不顺,亟待解决;二是旅游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建设不够,旅游市场主体实力不强;三是旅游区产品结构不合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四是转型升级速度慢,休闲度假和新业态产品严重缺乏;五是宣传营销主体品牌形象不统一、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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